綠色金融政策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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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政策建議

篇1

金融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與血液,不僅能為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而且在優化資源配置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綠色金融主要依靠金融資源的導向作用實現經濟的綠色增長。綠色金融對環保產業和環保技術的支持,帶動了資金與資源向該產業轉移,從而使低能耗、高能效的企業得到快速發展,同時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由于沒有金融資源的支持而逐漸萎縮,進一步使環保產業吸引更多的其他生產資料,經濟資源在各個產業部門間得到重新配置,綠色金融在助推環保產業中發揮著啟動器和催化劑的作用。綠色金融的發展能協調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三者的關系,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本文從綠色金融支持環保產業的發展現狀出發,研究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探討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助推環保產業的政策建議。

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綠色金融政策日趨完備我國綠色金融政策己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007年以來,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完善綠色信貸的政策文件。2007年,《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將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與嚴格信貸環保要求緊密結合起來,標志著綠色信貸全面進入我國節能減排領域。2011年9月27日,“三部門”聯合啟動“綠色信貸”評估研究項目,并計劃建立“中國綠色信貸數據中心”,為商業銀行踐行綠色信貸、管理和評估風險提供權威的信息支持。2013年12月18日,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指導全國各地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督促企業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推動了環保信用體系進一步完善。

綠色金融規模結構初具規模我國綠色金融初具規模,但產品結構發展不平衡。隨著全球在環境保護等問題上不斷形成共識,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日益受到高度重視,并得到了實現與推廣。政府相繼推出了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等金融產品,掀起了一場大范圍的綠色金融風暴。三種金融產品中,由于后兩者剛剛起步,國內相關市場欠成熟,形成了以綠色信貸為主的產品結構模式。據統計,截至2012年末,全國五大行綠色信貸規模累計達1.36萬億元。清潔能源、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電廠脫硫除塵、河湖整治等環保項目得到了重點支持。同時,各銀行全面收緊高污染、高能耗、產能過剩等行業信貸規模,加快了其退出市場的速度。作為國內最早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國內唯一的“赤道銀行”一一興業銀行,截至2013年3月末,在全國已累計為節能減排領域提供融資2432億元,融資余額達到1269億元。此外,興業銀行推出“綠金融全攻略”方案,實現了從產品、模式到解決方案的多層次服務,能有效滿足企業客戶在節能環保領域的多種金融需求。

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已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但仍處于起步階段,有待進一步的完善。

一、綠色金融現存問題

1.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積極性不高

綠色金融的外部性問題是導致金融機構積極性不高的內在原因。由于環境資源是一種公共品,綠色金融服務具有特殊的正外部性。金融機構在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時,對公共環境具有正的溢出效應,但其所提供的正外部性往往難以得到有效、合理的補償,經濟主體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不足。針對這種現象,政府往往采取直接頒布相關政策法規的手段約束金融機構行為,缺乏實質性的約束激勵機制,綠色金融政策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金融機構內部約束激勵機制欠完善是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性不高的重要原因。長期以來中國金融行業的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環保相關指標幾乎未納入考核范圍。在利益的驅動下,各金融機構主體基本很少考慮服務對象的生產或服務是否具有生態效率,為了完成經濟考核指標而忽視了綠色金融政策的實施效果。綠色信貸政策推行較好的建設銀行,截至2012年底累計發放環保相關的貸款2396.37億元,僅占全行貸款總額的3.37%。金融機構內部的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意識,被繁重的經營考核壓力和誘人的經濟效益所沖淡。同時,綠色金融業務往往風險較高而收益偏低,進一步導致了金融機構偏向于選擇傳統金融業務,綠色金融市場難以擴大。

2.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不完備

我國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以間接融資市場為主,直接融資市場發展十分滯后。完備的市場體系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我國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欠完善,限制了綠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在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中,綠色信貸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未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缺乏創新的綠色金融產品,難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環保企業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單純的銀行信貸模式,無法充分利用社會各方資金,難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資金利用效率低。由于我國資本市場本身具有“新興+轉軌”的雙重特征,存在結構性問題,導致資本市場弱式有效。在直接融資市場中,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視,缺乏相關政策安排,綠色證券舉步維艱。一方面,綠色證券的市場準入機制尚未成熟,環保企業通過上市融資難度十分大;另一方面,證券監管部門缺乏完善、高效的環保監管體系,導致一些企業在上市之后不兌現環保承諾,綠色證券效果大打折扣。

3.相關政府部門配合不到位

綠色金融的健康長效發展離不開政府、金融機構和環保等多部門的協作與配合。現今,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主要依靠政府、環保部門的政策支持,金融機構的業務推動,多為單兵作戰方式,未充分發揮三者的協同效應。政府、環保和金融部門沒有明確的分工,彼此間未建立合作與交流機制,嚴重影響了綠色金融服務效率。環保產業作為新興的高新技術行業,國內對該行業的了解和研究都還不夠充分,在環保質量評估、項目收益與風險評價等方面存在較大難度,并未形成統一標準。由此發展起來的綠色金融,更是集高風險性、高技術含量和高操作要求于一身。金融機構缺乏專業領域的技術識別能力,難以獲得及時、有效的企業環保信息,必須依靠環保部門給予技術支持并協助審核,借助政府平臺豐富的信息資源與強大的資金支持,集三方共同的力?量,高效地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助力中國環保產業。

二、發展綠色金融的政策建議

1.健全綠色金融約束激勵機制,提高市場主體積極性

合理健全的約束激勵機制是推動綠色金融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一方面,我國政府應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約束激勵機制,解決好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的外部性問題,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政府可采取出臺相關優惠、補貼政策,適當放松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服務的相關要求,對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服務效果實施獎懲政策等措施。在綠色金融發源地之一的德國,政府出臺的相關環保政策中,政府支持給予清潔、環保的節能項目和企業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由此產生的利率差,由中央政府以貼息的方式補貼。另外,被認定為環保、節能績效好的項目,可獲得不到1%貸款利率,持續周期為10年。結果表明,德國出臺的利率補償政策,促進了環保節能項目的建設與發展,“杠桿效應”十分顯著。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應逐步建立起符合綠色金融發展需要的公司約束激勵機制。在金融機構績效考核體系中增加環保因素,使綠色金融的服務效果與每一位員工的績效考核掛鉤,內在地激勵員工能動地開拓綠色金融服務市場。

2.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拓寬環保產業融資渠道

完善、有序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是綠色金融發展的核心所在。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健全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培育和發展綠色金融直接融資市場。完善綠色金融體系,首先,要創新綠色信貸等直接融資品種,擴大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規模;我國間接融資市場相對比較完備,將承擔綠色金融發展主力軍的角色。其次,大力發展PE、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機構,規范中小板、創業板的上市標準,鼓勵、支持有實力的環保產業通過股票市場融資;環保企業前期資金投入大、研發周期長、投資風險較高的特點,決定了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渠道更適合該類企業。最后,可適當放松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健全債券市場的擔保、信用評級等制度,支持與鼓勵環保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3.加強各政府部門的協作,提升環保產業配置效率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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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張小玲. 國外政府績效評估方法[J]. 軟科學, 2004, 18(5):1-4.[Zhang Xiaol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thod of Overseas [J]. Soft Science, 2004, 18(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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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近年來,我國科技事業蒸蒸日上,特別是科教興國戰略的提出和深入實施,是我國科技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現出來,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越來越大,科技競爭力不斷增強。但是,政策、資金以及市場環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給企業自主創新帶來嚴峻的挑戰,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企業自主創新的推進。特別是企業創新資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創新風險的存在企業的科技創新很難在市場上進行成功的融資。因此,從稅收政策和金融政策兩個方面探討企業自主創新的現狀和建議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分析

(一)稅收激勵政策現狀

近些年來,為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扶持政策,鼓勵企業科技創新。這些稅收扶持政策對于推動我國企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從總體上看,稅收政策對于推動企業自主創新沒有形成足夠能量的激勵機制。主要表現在:

1.對研發環節給與支持的稅收激勵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稅收激勵只是對已經形成科技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已經享有科研成果的技術性收入實施優惠,而對技術落后繼續進行技術更新的企業以及正在進行科技開發的活動缺少鼓勵措施,使企業只關心科技成果的應用而不注重對科技開發的投入,不利于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3.稅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優惠的力度。生產型增值稅對高科技企業發展的抑制作用;企業所得稅內外有別導致內資企業稅負偏重,嚴重制約企業的積累和發展能力,是長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總體而言,稅收政策產生的效應,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強。

4.稅收優惠政策并沒有根據各個稅種之間的內在聯系和稅收優惠形式的特點形成科學的激勵機制。由于忽視了稅種之間的內在聯系,一個稅種少征,往往另一個稅種多征,形成各稅種之間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對于高科技人員的優惠措施較少。我國現行稅收政策中對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沒有明確的個人所得稅優惠。這些問題的存在既不利于調動科技人才的積極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業人才的積極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業對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建議

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政府宏觀調控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國家創新體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稅收是建立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財力基礎,而且運用稅收政策還可以激勵企業逐漸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主力軍,有利于創新成果的轉化。因此,必須創造更適合的稅收扶持與激勵政策,來適應目前科技進步,尤其是自主創新以及科技成果產業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產業鏈協調的稅收政策.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企業自主創新的重點應該放在自主創新和引進技術再創新的環節上,因而我國針對技術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應該由偏重產業鏈的下游向產業鏈的上游轉移,即從生產銷售環節想開發研究環節轉移,確立企業的研究開發環節為稅收激勵的重點。

2.建立起對所有企業適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創新激勵機制。現行的許多優惠政策仍然存在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業可以享有優惠政策,而自主創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業,而是所有企業。因此,應當取消現行優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條件,使特惠制變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稅,加強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擴大增值稅改革的試點范圍,實行地區與行業相結合的辦法。擴大增值稅增值范圍,實行全面征收。適當擴大高科技行業享受增值稅優惠的范圍。對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實行零稅率,做到徹底退稅,使其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強其競爭力。

4.加大對科技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拓寬高新技術企業的籌資渠道。我國現行稅法幾乎沒有針對高科技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在實際企業發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勵機制。強化對高科技人才的優惠主要體現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對高科技人員在技術成果和技術服務方面的收入減征,特殊成績獲得的各類獎勵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5.完善稅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稅收激勵。建立起臨時性與制度相結合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并在稅收制度的設計上從整體上考慮稅種之間的內在聯系以及各稅種優惠形式的特點,各有側重,從各個層面、各個環節共同發揮作用。

6.增加對科技環境保護的政策傾斜。針對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等有利于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技術創新活動,稅收應給予特別優惠,這種優惠政策能加強我國的政策導向,有利于我國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推動我國節約型、生態型社會的建設。

二、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現狀

近年來,為了促進科技產業的發展,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我國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關優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貸款的投入總量,鼓勵企業的技術創新行為等,這些都對促進科技型企業的自主創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我們也看到,當前我國仍處于經濟轉軌時期,投融資渠道比較狹窄,金融產品較少,尚不能完全滿足投融資主體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和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環境的制約與影響,許多自主創新企業面臨發展困境,整體技術裝備水平也較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發揮不強。目前我國政府資金主要針對產業的支持,直接針對產業項目,計劃經濟比較濃厚而時常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則更多的采用間接平臺,建立機制,營造環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

2.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可以利用的投資工具形式單一,從而導致了金融機構在針對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時,所承擔的風險與可能的收益之間不對稱的問題,結果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積極性。

3.風險共擔機制。在努力實現雙贏的同時風險共擔也非常重要。目前我們只能實行全額的擔保,這樣的作用基本將金融機構的風險轉嫁給擔保機構,不利于發揮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金融政策建議

發達和完善的金融業是推動企業自主創新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強大的資本市場將對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行為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必須努力完善企業創新的金融機制,將金融服務重點轉向自主創新,加大金融系統對企業創新的支持力度,通過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促進自主創新更好更快的發展,實現金融改革與科技創新的良性互動。加強和完善對企業自主創新的金融支持機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要充分發揮政府導向作用,完善鼓勵企業創新的信貸政策和投融資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資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作用;另一方面,積極運用政策調節手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支持企業創新,加強政府資金與金融資金的相互配合,通過基金、貼息、擔保等手段引導更多的資金支持自主創新與科技成果產業化。

2.政策型銀行要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的規模化融資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所需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進出口,提供融資支持。

3.通過改善金融環境,促進商業銀行對自主創新企業的服務。商業銀行對國家和省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應根據國家投資政策及信貸政策規定,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商業銀行對有效益、有還貸能力的自主創新產品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要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及時提供多種金融服務。政府可以建立企業自主創新的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和擔保基金,引導商業銀行開展對自主創新企業提供差別化、標準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業板建設,設置中小板“綠色通道”一是加快發展對創新型企業的支持力度。盡快恢復中小企業板的融資功能,為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發展上市設立“綠色通道”,降低門檻,簡化程序,縮短時間,減少費用。二是強化中小企業板監管措施。三是推動中小企業板制度創新。推進上市準入制度創新,建立適應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退市機制,推進全流通經濟制下的交易與監管制度創新。四是加大中小企業上市資源的培養力度。

5.積極推進金融工具創新。金融機構要努力進行金融工具創新,如對重大科技專項資產實行證券化、發放可轉換債券、票據貼現等低風險業務等,既可以使銀行降低風險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彌補企業創新的資金缺口,實現科技和金融、企業和社會多贏共利的目標。

篇4

面臨的發展難題和挑戰

目前大荔科技產業園區正邁入規模擴張和質量提升的新的階段,園區面臨著幾個亟待解決的發展難題:

一是受國家金融政策影響,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融資難,企業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貸款難,是制約園區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受國家從緊的土地政策,從嚴的環保措施的制衡,企業相關手續辦理復雜,用時長,成本高,是制約園區發展的瓶頸因素。

三是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導致了職能部門之間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遇事協調難度大,難以形成活力,是制約園區發展不可忽視的因素。

四是園區現有企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產業關聯度不強,優勢互補不明顯,是制約園區發展短期難以解決的因素。

五是園區缺乏專業的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服務管理水平不到位,是制約園區發展的主觀因素。

建言大荔科技產業園

如何解決大荔科技產業園區面臨的發展難題?

渭南市中小企業局局長劉忠生認為,首先應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工業園區綜合配套服務體系的建設,建議省上制定縣級工業集中區管理辦法、加快工業園區建設的投入政策、融資政策、考核獎勵政策等。二是加大對工業園區綜合配套服務體系的扶持力度。通過政策扶持,加快工業園區的建設步伐,進一步增強園區的聚集、孵化功能,推動園區建設健康、有序、又快又好發展。

針對土地問題,陜西省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省統計局原總統計師楊永善建議,應多管齊下,優化配置好園區土地資源。要在國家嚴把土地閘門的情況下,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催化和放大土地集約效應。對少數“圈地”不作為企業,要采取政策法律措施,收回土地資源,重新進行優化配置;對一些投資飽和度不夠的企業,在保證擴大生產的同時,從嚴供應用地;對新入園企業,要核算用地額度,嚴把土地政策關。

對于園區產業鏈條短、集群效應還沒充分體現的問題。陜西省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省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王治國認為,可以建立特色專業園,提升集約發展水平。他建議,要統一規劃工業園區的產業布局和發展重點,注重外來企業與本地特色經濟的結合,著眼于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著眼于建設特色專業園區,著眼于引進植根性強、規模大的項目,盡快提高園區經濟整體素質和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徹底改變規模小、產業散、無特色,甚至產業重復的低水平發展現狀。

同時要加快交通、電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物流、研發、人才、法律、金融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改善園區經濟發展環境,增強園區對產業集聚、集群發展的吸引力和服務能力。

對于園區建設融資難和企業普遍存在的資金缺乏問題,陜西省體改辦原巡視員、省決策咨詢委員會發展改革組組長苗金祥認為,應該發揮金融杠桿作用。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資源配置樞紐,工業園區必須立足縣域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資金杠桿作用,找準切入點,既貫徹好國家貨幣政策,又支持區域經濟發展。

苗金祥建議,能從省市級的高層面上,采取政府引導、銀企互動、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搭建融資平臺,并健全和完善工業集中區信貸服務體系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一是準確把握產業政策。各商業銀行要準確把握園區行業的發展前景和路徑,盡快制定、完善支持園區產業發展的信貸政策,以更好地適應國家產業政策,使存量貸款的結構調整、新增融資突破口與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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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

1.引言

當前,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這使得“綠色金融”成為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發展的新的趨勢和潮流。近兩年貴州省把綠色金融創新作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從理念、制度機制、產品和方式、碳金融規則和標準制定等方面進行創新,特別是為防范產品創新、信貸結構調整等可能帶來的風險,貴州金融機構根據新產品和業務運作特點,分析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貴州始終堅持綠色發展,金融部門和產業科技相結合,走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生態技術、生態產業、生態金融、生態環境的有機融合。

2.省內外研究現狀

我國是較早關注信貸對環境影響的國家,各省份也紛紛開展了“綠色金融”對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南省、河南省、新疆省等。海南省為落實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任務,提出推進銀行業扶持生態省建設的建議,促進經濟與金融形成“成己為人,成人達己”的互利關系;河南省面臨“三化協調”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高綠色金融認知度、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企業征信機制、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及加強合作、鼓勵金融創新等是河南省深入推行綠色金融的可行路徑。

省外的研究對于貴州省如何開展“綠色金融”具有借鑒作用,而貴州省獨特的生態資源、地理地貌又決定了其發展不能完全借鑒省外的發展模式,“綠色金融”對發展生態貴州的研究有其獨特性。國家二號文件也對貴州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要求,“國2號”文件指出,貴州是我國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貧困問題最突出的欠發達省份。貧困和落后是貴州的主要矛盾,加快發展是貴州的主要任務。貴州盡快實現富裕,是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與全國縮小差距的一個重要象征,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一個重要標志。

3.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性分析

雖然貴州省的省會貴陽市已于2003年被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確定為全國首個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然而,從全省來看,情況仍不樂觀。貴州省是一個典型的以重工業發展為主的資源型大省,能源資源消耗加劇,尤其是礦產資源的加速開采,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規劃,未來五年,貴州省經濟要實現大跨越、大發展,全省生產總值確保實現8000億元,力爭翻一番,突破1000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接近3000美元。從目前貴州省情看,要實現上述目標,投資拉動將是主要力量。投資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信貸資金的支持能否到位,將決定投資進度和投資總量。如果投資項目違反國家節能減排政策,違背綠色環保原則,將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經濟發展動力面臨不足。另一方面,貴州雖然經濟不發達,但礦產資源和旅游資源都非常豐富,特別是旅游資源,廣泛分布的巖溶地貌構成了特色旅游的基礎。喀斯特地貌在全世界具有鮮明的特色,在世界上目前已開發的15種主要自然旅游資源中,貴州占了10種,數量、類型之多,為全國罕見。無論從經濟利益出發,還是為了子孫后代的長遠利益,發展“綠色金融”都具有重大意義。

4.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困境與對策

針對目前國內及貴州省的情況來看,發展綠色金融仍有著很多困難。一,政策體制不完善。首先,缺乏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對資金的需求巨大,該產業所涵蓋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 、節能環保等產業的發展無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這些項目的回報期通常都比較長,因此綠色金融的支持是推動其發展的關鍵。更為重要的是,與傳統產業相比較綠色產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并非綠色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三,中介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當前,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對于碳交易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尚不熟悉,參與碳交易的市場主體也不明確。除少數商業銀行對碳金融較為關注以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參與,發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個理念與口號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力措施:

(一)健全綠色金融制度。

綠色金融制度是國家用法律形式確立的綠色金融體系結構,涉及綠色金融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由一系列制度構成,體現為有關的國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規、規章、條例以及行業公約和約定俗成的慣例等。在貴州金融體系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下,借鑒省內外于國外相關規則和標準來建立和健全。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具體實施制度及綠色金融監管制度。

(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市場,是指為保護環境( 包括水、大氣、森林、土壤等) 或考慮環保因素而進行的投融資活動所形成的市場,其顯著特點是綠色投融資的場所。當前國際綠色金融市場主要指的是在“京都機制”下形成的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碳金融市場,包括項目市場、自愿減排市場和配額交易市場。另外,根據市場功能分類,還可以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也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三)創新綠色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工具,是指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資金余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的條件。按傳統金融工具原生和衍生的分類,綠色金融工具也可以分為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和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兩大類。當前綠色金融市場上,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碳信用和碳現貨,由此派生出的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和結構性產品等。(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胡宏章.金融可持續發展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

篇6

關鍵詞:綠色金融;綠色信貸;低碳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6.4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6-97-02

一、我國商業銀行參與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

2012年上半年,我國商業銀行增長動力趨緩,利潤增幅空間趨窄,主要表現在:一是存款增長乏力。1-5月份金融機構存款減少3927億元,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二是貸款增長前低后高。一改往年首月貸款投放較多的情況,前兩個月貸款發放同比大幅減少近2000億元,3月份起才快速回升。這一方面反映了市場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也和年初存款回落后中小銀行存貸比受壓而減少投放有關。三是凈息差環比小幅回落。一季度,商業銀行凈息差再次出現了季度環比回落的情況,其中上市銀行凈息差較2011年四季度下降7個基點,凈息差水平持續回落的趨勢基本確立。四是不良貸款余額小幅增長。一季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延續了2011年四季度小幅增長的態勢,除大型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略降外,其他類型銀行不良余額均出現不同程度增長。

由此看來,下半年乃至未來一個時期,商業銀行將面臨息差逐步收窄、存款增長乏力、貸款審慎投放、資產質量壓力和中間業務發展受限等多方面的嚴峻挑戰,盈利增速將進一步顯著減緩。尤其是經歷了央行連續兩次降息后,商業銀行的凈息差將下降20個基點左右,預計2012年商業銀行凈利潤增長會降至10%左右的水平。如果再次降息或不良貸款率出現0.1%以內的小幅上升,2013年銀行業凈利潤則可能出現負增長,再加上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實質性提速,對商業銀行提出了現實、全面而深遠的考驗和挑戰。如何在微利時代下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實現銀行業的戰略轉型,已經成為關系到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大課題。

二、綠色金融的概念及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一)綠色金融的概念

綠色金融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商業銀行作為主要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差異化的貸款政策,從信貸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對重點扶持的綠色產業給予第一優先和傾斜支持。

(二)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中國政府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連續出臺法規和政策大力發展低碳經濟,促進節能減排,為中國綠色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各級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了綠色信貸補貼政策,支持綠色經濟發展。在各項政策、法規的推動和指引下,國內不少商業銀行都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服務的全新模式,嘗試如何從簡單的支持低碳企業轉為向低碳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從而為國家支持的綠色環保企業提供全面有利的金融支持,同時也為自己的利潤增長尋求新的突破。

隨著石油等稀缺性資源的價格不斷攀升,能源向綠色可再生方向發展成為了世界能源金融市場的大趨勢,而其中呈現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我國綠色能源行業發展最主要面臨的問題有以下四個方面:

1.多層次、全方位的綠色能源金融市場體系和產品服務體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國綠色能源企業大多是依靠銀行貸款和政策性扶持,一方面體現了信貸資金對綠色能源產業的巨大支持作用,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國綠色能源公司較之其他行業的上市公司數量還是很有限,也說明了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我國對綠色能源的投資力度和金融支持還很不夠。目前市場上還沒有發達的綠色能源金融衍生產品,使得股票市場、風險投資市場、能源基金、民間資本無法流入綠色能源行業。 但綠色能源的建設、綠色能源技術的發展、清潔替代傳統能源的研發和推廣等都需要大量資金,僅僅依賴銀行的傳統能源融資渠道,過于單一,也很難滿足綠色能源企業對資本的需求。

2.我國綠色能源金融安全監測、預警與防范還不完善。較之其他工業項目,綠色能源開發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相對較長,一般至少需要三至五年的時間,個別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甚至長達十年至二十年,因此,綠色能源行業的金融安全就值得我們關注。能源安全與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內容, 綠色能源與金融的聯接引入了新的風險,也就需要新的防范手段。目前,信貸資金已逐漸大量流入綠色能源行業,但一旦整體經濟運行出現周期性調整或相關供求關系,已經投入到這些行業和企業的信貸資金的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就很值得我們警覺和思考。

3.信貸資源的錯配助推了部分新型綠色能源企業的浪費。由于體制等因素的影響,在短期收益效應的誘導下,我們可以發現相當一部分信貸資金投放給了一次性資源的開發和資源型企業的基本建設項目,而對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研發和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力度則明顯不足。同時,大量民間資金由于缺乏有效的組織整合平臺,信貸資源大都涌向了地方小煤窯等污染性較強的領域。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我們在聚集大量社會資本、工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鼎立支持粗放型能源工業,這種信貸資源的錯配就意味著所導致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的后果將愈加嚴重。

三、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之路

在后金融危機時代,走發展綠色經濟之路,已成為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模式的戰略選擇。作為發展中國家,當前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矛盾與問題交織、機遇與挑戰并存,改革和發展兩難,城市和鄉村疊加,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于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綠色信貸、綠色金融通過杠桿作用和資源配置功能引導社會資源流向,是促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揮功效的重要渠道。為此,應從戰略高度出發,將實施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和政策,盡快消除阻礙綠色金融發展的制約因素,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頂層戰略設計。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在第一屆“新興市場國家綠色信貸論壇”上提出,“要把綠色金融、綠色信貸上升為國家戰略和政策”。只有把綠色信貸、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頂層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我們才能把支持綠色經濟的發展同有效的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其在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模式轉變等戰略目標中的推動作用。

二是要高層協同聯動。推動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的發展,單單依靠銀行業監管部門,包括銀行業機構是遠遠不夠的,需要發改委、財政部、經信委、環保局等一大批高層的部門去協同推動。一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等經濟管理手段,推動、強化綠色金融在引導社會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法制與監督機制,綜合運用激勵約束手段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確保主要融資渠道能夠承擔起社會責任,共同推動形成綠色金融協同機制。

三是要完善監測體系。統一綠色信貸標準和范圍,是規范銀行綠色信貸體制建設和流程管理的依據,也是我們加強綠色信貸監管,明確責任追究和獎懲依據,更是促進綠色信貸發展和科學決策的依據。要盡快建立完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統一適用的、能夠準確反映綠色信貸開展類別、進程和效果的、能夠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評價的統計監測體系,使綠色信貸可量化、可核實、可報告。如果這一套體系我們不能盡快建立起來,那么我們對綠色信貸的強調和支持可能就會走一些彎路。

四是要強化評估問責。任何一項新事物的出臺、新事物的產生,只有通過嚴格的考核和嚴格的問責,才能夠保證它在既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能夠有效運行。綠色信貸的健康發展同樣離不開切實到位的激勵約束機制。當前,正是由于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制約和詳細、統一的規范標準,才導致不同機構和不同區域在執行限制性和約束性綠色金融政策過程中存在較大差異,這不僅挫傷了部分嚴格執行政策的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大大削弱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效果。

參考文獻:

[1] 張文中.綠色金融:現狀、問題與趨勢[J].新疆財經,2005, (06):38-43.

[2] 曹秀芬.綠色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戰略[J].經濟論壇, 2004,(11):153-154.

[3] 徐瑞娥.國外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做法[J].經濟研究參考,2007,(66):41-45.

[4] 陶小平、陳巍巍.構建綠色金融的思考與建議[J].時代經貿,2008,(109):139.

[5] 查成偉.綠色金融與金融可持續發展[J]現代金融,2011,(335):14.

[6] 樊綱.走向低碳發展:中國與世界——中國經濟學家的建議[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10.

[7]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the 4th Edition)[M].Houghton Mifflin Company,Boston,2000.

篇7

【關鍵詞】低碳經濟;碳金融;商業銀行

一、碳金融的發展及銀行碳金融業務的開展

(1)低碳經濟條件下碳金融發展前景廣闊。在低碳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碳金融應運而生。碳金融就是指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活動總稱,泛指所有服務于旨在限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目前,國內碳金融發展潛力和市場規模巨大,大力開展低碳金融業務,對于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以及推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意義重大。(2)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意義。對于銀行業而言,低碳經濟條件下開展碳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作為資金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的提供者,為銀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潛在的市場空間和業務發展機會;另一方面,作為一個具體的行業,銀行業自身也有著節能減排的責任和義務。(3)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低碳經濟下碳金融的發展亦給銀行業帶來了發展的新思路:第一,低碳經濟要求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模式轉型,不斷推進產品和服務的整合、創新,提高專業化運作水平;第二,低碳經濟將帶來商業銀行業務結構的變化。金融業務結構上要相應壓縮“兩高一剩”行業貸款,增加第三產業、節能環保行業融資比重;第三,低碳經濟要求商業銀行創新風險控制方法。金融機構必須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第四,低碳經濟需要一支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金融創新人才隊伍。機遇與挑戰并存,商業銀行應牢牢抓住這次契機,進行多方位改革、實現自身的跨越式發展,達到自身與社會效益的共贏:第一,有助于商業銀行健全風險管理制度,促進信貸結構的優化;第二,有助于商業銀行拓展業務渠道、增加中間業務的收入,促進銀行收入的多元化。

二、國內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1.國內金融環境制約。(1)中介市場不健全,開展碳金融業務涉及風險因素較多。對于低碳金融業務的開展,國內的相關中介機構缺乏專業完善的技術資金體系支持,尚處于起步階段。(2)缺乏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相關金融政策。截至到目前為止,國家對低碳經濟發展尚未出現以低利率為核心的綠色信貸政策、相關支持政策及專項優惠措施。(3)項目程序復雜,交易成本高且收入不確定。一個項目審批的機構和技術認證多、審批程序復雜;項目建成后能否投產、能否達到減排效果還是未知。

2.自身發展中存在問題。(1)開展低碳金融業務的社會效益與自身利益的矛盾。這種矛盾有技術水平、自然條件的客觀因素,又有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一系列綜合措施方面的因素。(2)低碳企業文化有待提升。對內,應鼓勵銀行內部實行綠色辦公,明確自身節能減排目標,積極倡導低碳環保理念;對外,應積極在金融消費中優先開展環保型金融產品。(3)銀行業本身對碳金融業務的認知程度有限。國內多數銀行很少認識到談金融的巨大商機,介入較少、淺顯甚至完全沒有介入,且主要集中在產業下游和附加值較低的環節。

三、推動銀行業業務發展的策略及建議

面對國內碳金融業務廣闊的市場前景和巨大的發展空間,我國銀行業應在積極參與碳金融的過程中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從而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和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1)內部提升,培養與低碳金融業務相關的專業人才。銀行業可以引進熟悉碳金融國際標準的專業人才,同時對內部員工進行專門培訓。(2)把握先機,做低碳綠色信貸的踐行者。大力支持節能產業和污水處理、廢棄物循環再利用等減排行業,將信貸投向政策與國家產業政策相結合。(3)銳意進取,創新相關金融產品,做好低碳風險管理。未來,我國銀行業應繼續研究開發環境與金融互動下的金融工具創新,如:環境產業投資基金,碳金融市場對沖基金、碳信用卡等。(4)勇于探索,做低碳金融服務的創新者。不斷熟悉國際國內的相關碳金融制度和規則、實時掌握政策變動情況。通過與其它金融機構的合作,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有關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建設和標準設定。

參 考 文 獻

[1]藺雪峰.低碳經濟下的金融工程的創新[J].財經界.2009

篇8

為貫徹落實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擴內需、穩增長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金融在服務全市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改善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切實解決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實現健康快速發展,實現“強工業、保增長”的戰略目標,特制定本系列活動實施方案。

一、活動宗旨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鼓勵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通過積極培育,主動發掘,渠道疏通,金融創新等工作,確保現有和潛在的優質企業能及時得到資金支持,著力培育一批質優、誠信、成長型中小微企業,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活動目標

通過“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的開展,促使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總量明顯增加、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高、金融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達到四個目標:一是實現差異化服務。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需求。二是推進高效化服務。開辟中小微企業貸款審核“綠色通道”,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簡約化的貸款審批流程。三是開展信用培植服務。通過對中小微企業信用資源的培育和開發,為中小微企業增信,提升其融資能力。四是堅持踐行社會責任。積極履行金融行業的社會責任,為中小微企業發展辦實事、辦好事。實現“兩個高于”,即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速高于社會融資的增速,增量高于2011年的水平。

三、活動時間

2012年6月-12月

四、工作方式

本次系列活動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金融辦牽頭,人行分行營管部、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共同參與,通過宣傳、培訓、對接、幫扶等形式,引導中小微企業開展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系列活動共分五個方面進行。

(一)市金融辦組織系列活動啟動儀式及新聞會;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宣傳、培訓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召開“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新聞會暨啟動儀式”;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創司等,為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進行培訓輔導,拓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思路,提高融資能力;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余額達80億元以上,小額貸款公司為中小微企業貸款10億元以上;為中小微企業印制配送《中小微企業融資產品手冊》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匯編》。

活動時間:7月底以前

(二)市工信委、市金融辦組織開展“千企百億”融資培育計劃活動。

活動內容:篩選重點中小微企業,調查匯總重點培育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組織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的對接活動。通過銀行信貸、集合債券、創業投資等形式,力爭在2012年底前為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業實現各類融資新增額100億元以上。

活動時間:8月底以前

(三)人行分行營管部組織開展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管家”服務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駐市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為20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管家”服務。協調各金融機構挑選業務知識全面、工作能力強、服務意識好的業務骨干擔任中小微企業“金融管家”。“金融管家”按照“一對一”的原則,根據對接企業金融業務方面的需求,提供包括金融政策、金融信息、金融服務、信貸產品、信用增值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幫助設計最有效、最經濟的融資方案,提供可行的信息支持和行動建議;指導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建立信貸“綠色通道”。

活動時間:9月底以前完成

(四)市科技局、市金融辦組織開展科技型企業與投融資機構對接、開展融資渠道與技巧培訓;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上市推進的培育、培訓和扶持工作。

活動內容:通過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培訓,拓寬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提高科技型企業的融資能力。力爭年底前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實現融資50億元以上。

活動時間:10月底前完成

(五)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金融辦負責組織開展“助保金貸款”宣傳培訓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開展“助保金貸款”業務宣傳活動,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修改助保金貸款辦法,擴大“助保金貸款”業務范圍,增加“助保金貸款”入池企業數量,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我市重點中小微企業穩步發展。

活動時間: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各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作為落實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扎實開展“三問三解”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享信息,切實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環境,確保全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完善制度,明確責任。要進一步研究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切實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環境,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有效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力度。對改進和完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篇9

關鍵詞:“十二五”;中小企業;發展方式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5.05 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5-10-03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已經成為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

一、“十一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間,我國中小企業規模實力成倍增長、自身素質不斷提高、社會貢獻日益顯著,為我國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從企業數量和資金規模上看,“十一五”期間我國登記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年均增速高達14.3%,已經超過840萬戶,成為我國最大的企業群體,中小企業注冊資金年均增速達到20.1%,總額超過19萬億元;從對外貿易來看,2010年,我國中小企業出口總額超過4500億美元,高于國有企業出口總額1倍以上,5年漲幅超過200%;從稅收貢獻來看,2010年全年,中小企業完成稅收總額11173億元,5年年均增速達22.2%,分別高于全國和國有企業2個百分點和12.7個百分點;從新增就業來看,截止到201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總數超過1.8億,較2005年底增加6000萬人,年均增加1200萬人,年均增速超過9%,成為我國吸納擴大社會就業的主要渠道[1]。

“十一五”期間我國中小企業迅速崛起,現出了無比強大的活力和競爭力,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加就業、擴大出口和社會公益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貢獻。

二、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發展困境和發展機遇

(一)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發展困境

“十一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近年來,中小企業遇到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特別是金融危機以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日漸嚴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瓶頸。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國際環境錯綜復雜,企業面臨較大風險

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許多發達國家為刺激經濟采取了定量寬松的貨幣政策,這將在較長時期內助推匯率和國際大宗商品價格的波動。一些國家為拉動內需、增加就業,而持續強化貿易、投資和金融保護,不斷采取反傾銷、反補貼等措施,這些都將對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出口型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較大困難和風險。

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出于政治、經濟、安全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來自新興發展中大國的投資和收購兼并活動,特別是對能源資源領域和重要產業的跨國并購采取了諸多限制措施;對部分新興和發展中國家購買先進技術和設備有選擇性地進行了封鎖和限制,這些將對我國中小企業“走出去”,以及利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加速實現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帶來不利影響。

2、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上升,整體效益下滑

多種成本上升因素疊加,擠壓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導致了一些中小企業無利可圖,甚至出現虧損。一是原材料價格等生產經營成本大幅上漲。目前我國的通貨膨脹已經來臨,居民的生活資料價格不斷在上漲,企業的生產資料也在大幅漲價。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資源的購進價格一路攀升,給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造成了巨大壓力。二是人民幣升值對出口型中小企業造成了巨大壓力。近幾年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每年都在升值,而美元又在不斷貶值,這讓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外向型中小企業面臨著重創。比如溫州的這些企業原來每年的毛利還能達到7%-8%,現在已經降到1%-3%。人民幣每年2%-3%的升值,實際上已經造成50%的民營企業面臨破產。三是勞動力成本明顯上升。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低利潤”的情況下,還面臨著員工加薪的巨大壓力。新《勞動合同法》又明確規定合同期滿員工不再續簽合同要給予經濟補償,加班費用和社保繳費也有所增加,這無疑又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加重了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負擔[2]。

3、生產經營資金短缺,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一方面,中小企業由于出口受阻,國內市場尚未開發,使得產品庫存加大,現金無法回流導致生產經營資金緊張,資金鏈斷裂的危險加大。另一方面,融資難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更加突出。受銀行信貸緊縮、貸款實際利率上浮等影響,加上國內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各大銀行相應增加了對貸款的管控,普遍減少了對企業的授信額度。而缺少抵押物而又不符合擔保貸款條件的廣大中小企業無疑成為了信貸擠壓的對象,更加提高了獲得資金的難度。

4、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使中小企業難以適應

隨著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實施節能減排政策的力度不斷加大,迫使企業必須安裝必要的環保設施和實行清潔生產。這些政策從長遠來看是利國利民的,但由于政策力度大、范圍廣、適應期短,疊加效應日益明顯,短期內對中小企業的沖擊效應較大。加之我國中小企業中很大一部分是從事高消耗、低附加值生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環保節能政策的實施使這些企業面臨著兩難境地:不調整、不轉移,就面臨原所在地生產成本不斷增加和產業發展政策的制約;調整、轉移,又難以與原有產業集群、產業鏈條相銜接,要在新的經營場所重新組織產業鏈配套,成本反而會上升更多。由此造成有些地區為了發展低碳經濟,達到節能減排目標而采用了不合理、不科學的強制措施,迫使很多中小企業不得不停業甚至關閉。

(二)“十二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重大機遇

雖然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難和問題,但發展的大勢不會改變。對于廣大中小企業來說,《“十二五”規劃建議》中展現出了許多利好消息和發展機遇,同時也對企業發展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首先,《“十二五”規劃建議》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因此,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也是廣大中小企業的必由之路,堅持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實現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其次,《“十二五”規劃建議》把擴大內需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戰略,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建議》突出強調鼓勵擴大民間投資,放寬市場準入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這對于突破中小企業發展瓶頸,激發民間投資的巨大潛能,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改造提升制造業,培育發展戰略型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建議》指出要加強政策支持和規劃引導,強化核心關鍵技術研發,突破重點區域,積極有序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加快形成先導性、支柱性產業,切實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引領支撐作用,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加強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推動高技術產業做大做強。這對于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國的中小企業已經站到了新的起點上。在新的歷史階段,中小企業將會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展望“十二五”,中小企業一定會成為轉方式、保民生的重要力量。

三、“十二五”時期推進我國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企業向依靠技術創新轉變

推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關鍵是要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實踐表明,企業如果沒有核心技術就難以抵御市場的沖擊,更難以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依靠技術創新推進企業轉型升級,一是要提高原始技術創新能力,在參與國際競爭和國內產業結構調整中實現技術領先。有條件的企業要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建立研發中心,加強基礎、前沿、關鍵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力爭在本行業領域進入世界領先水平,擺脫核心技術過度依賴國外大企業的局面。中小企業要走“專、精、特、新”的差異化創新道路,解放思想,開放思維,充分利用各類資源開展技術創新,加強產業聯盟和產學研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創新速度和效率。二是要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加強消化吸收再創新。企業必須堅持引進先進技術和消化、吸收、創新相結合,大力提高引進國外技術質量,在充分吸收消化的基礎上,努力轉化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同時,還應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加強與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增強企業的技術和市場開發能力。三是要不斷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大規模、高效益的技術改造可以大大改善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進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今年,國家將繼續重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并將中小企業納入到了支持范圍。企業要抓住難得的政策機遇,用足用好技改政策,重點圍繞開發品種、提高質量、節能降耗來進行改造,增強企業的核心能力,有力推進企業產品的升級換代,為企業快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2]。

(二)實施人力資本戰略,推進企業向知識密集型轉變

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勞動密集型企業不能僅僅停留在或滿足于依靠廉價勞動力來維持企業的生存,需要加快轉型升級,更多地轉向依靠知識特別是員工素質提高來實現企業快速成長和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當前,推進勞動密集型企業向知識密集型企業轉型,最為關鍵的是努力培養和造就企業高素質人才隊伍,突出培養創新型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全面推進人才發展,努力提高企業人才隊伍整體素質。一是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二是突出創新型科技人才培育和使用,抓好各類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三是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重點圍繞生產、營銷、管理各方面工作,高度重視抓好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三)發展低碳經濟,推進企業向綠色發展轉變

當今人類面臨的重大挑戰是氣候變化給全球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影響。面對氣候變化的挑戰,我國必須拋棄傳統的以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支撐的高碳經濟發展模式,大力發展低碳經濟,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發展,這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企業要從戰略高度認識資源節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從產品設計、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入手,積極開發和運用綠色低碳技術,致力于打造綠色產品生產鏈,將節能減排與產品結構調整相結合,培育出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最終目標。

(四)鼓勵金融創新,推進構建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

構建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國家要下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小型金融機構,鼓勵以民間資本為主體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機構;制定審核標準,嚴格審批程序,逐步允許民間資本控股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在加強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引導地下金融公開化、規范化;鼓勵金融創新,穩步推進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融資,積極探索試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并購基金發展;加快發展信用擔保、產權交易、審計評估、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積極探索融資超市、網上融資服務等多種模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便利。同時,國家要結合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于中小企業貸款特點的銀行體系,引導和鼓勵大型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貸款,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拓寬融資渠道,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3]。

(五)加強政策扶持,推進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服務平臺,推動各類實驗室和測試中心向中小企業開放,暢通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對接渠道;進一步改善創業環境,推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擴大創業輔導范圍;改進中小企業稅費政策,繼續調整和降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減免新建小企業和個人創業的稅賦,制定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清理各種行政和事業性收費;推動產業集群發展,重點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發揮大企業的龍頭作用,通過吸引更多相關中小企業聚集,不斷完善和延伸產業鏈條,形成以小企業大協作、小產品大市場為特點的產業集群;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規范市場秩序,加強行業自律,促進有序競爭。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十二五”規劃建議》的一條主線,也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決定中國現代化命運的重大轉折。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主動作為,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加快自主創新,切實推進節能減排,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努力發展成為新經濟形勢下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生力軍。

參考文獻:

[1] 張厚義、明立志.中國私營企業發展報告[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篇10

關鍵詞:低碳經濟;碳金融;對策

中圖分類號:F12文獻標識碼:A

一、問題的提出

由二氧化碳的過度排放而帶來的全球氣候變暖問題,已經成為大部分國家都認同的世界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實現節能減排勢在必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中國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減排目標,更是說明發展低碳經濟是中國今后必須要走的道路。

所謂低碳經濟,是指一種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工業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第五波革命浪潮。實質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建清潔能源結構,核心是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發展觀的轉變。而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基礎的金融手段是現階段發展低碳經濟最為有效的途徑,所以說對于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研究有著不可磨滅的現實意義。赤道原則就是國際上金融機構支持低碳經濟的一個很好的表現。2003年6月4日,歐美10家國際性大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截至2009年6月,全球共有69家金融機構采納了赤道原則。金融要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發揮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發展。在此過程中出現了“綠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業要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綠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經之路。

二、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國的碳金融更多是依托清潔發展機制(CDM)進行的金融活動。截至2008年2月,中國CDM項目獲得聯合國CDM項目執行理事會簽發的核證減排信用(CERs)達到36萬噸,占聯合國目前核定CERs總量的31.33%,首次超過印度成為最大的CDM碳交易量國家。如果按照每噸10美元交易,交易額將達到3.6億美元,這一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果。

國外投資銀行和從事碳交易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進入中國,對具有碳交易潛力的節能減排項目進行投融資,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資本公司,旨在投資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蓋茨基金是創始合伙人之一。另外,匯豐銀行、英國益可環境集團、瑞典碳資產管理公司、氣候變化資本集團(CCC)都已在中國開展節能減排投融資業務。

2006年我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10年單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減少10%。2007年6月中國國務院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目的是通過綠色信貸逐步推行綠色經濟政策和環境經濟制度。2008年中國發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系統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在這些政策的促進下,國內的金融機構也紛紛涉足碳金融市場。民生銀行是國內在碳金融方面走得比較靠前的銀行,它將節能貸款與碳金融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興業銀行則引入能效融資這一新的金融產品。能效融資是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的氣候變化類融資產品,是專門為有關節能、潔凈資源和減排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的。興業銀行還是首家加入“赤道原則”的中資銀行,這是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舉動。2008年農業銀行出臺了水泥等8個“兩高一剩”行業和國家提示風險行業的信貸政策,考慮環保因素否決貸款項目167個,支持“節能減排”項目金額711億元。

自2008年底至2009年9月末,我國主要商業銀行鋼鐵、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高耗能產業貸款增速分別為13%、19%、-45%,均大大低于同期31%的貸款平均增速,低碳信貸結構調整成效明顯。而截至2009年6月末,北京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已突破40億元。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中國節能減排融資項目貸款已累計發放1.33億元。

盡管中國在金融領域中已經作出了一些成果,但是離低碳經濟的要求還有一段距離。金融支持方面做得還不夠,面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第一,碳金融的衍生產品和服務單一,創新不足。我國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碳金融衍生品單一。隨著碳金融市場的形成,金融機構需要開發出更多有關的金融衍生品來滿足市場的需要。目前,國內僅有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在貸款方面先行一步,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發行與碳金融排放交易的理財產品,碳金融衍生品創新滯后;其次還有金融機構在碳金融方面的服務也缺乏多樣化。我國銀行和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對企業低碳化生產的金融服務不足。金融服務單一,僅僅在信貸方面有所發展。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注意到中國碳金融市場的潛力,而中國本土的金融機構卻遲遲沒有行動,浪費了機會。

第二,缺乏碳減排交易市場定價權。我國雖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資源市場,但是在碳減排交易市場上卻沒有定價權,是處于全球碳交易產業鏈的低端。例如,CERs在中國收購價格為4~5歐元/噸,而在歐洲市場上在8~10歐元/噸,在歐美交易所被包裝成CERs期貨合約,價格就變為15~17歐元/噸。碳交易規則的制定被牢牢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碳排放關系著中國整個低碳經濟的構建,如果無法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中國經濟將會受制于人,中國在碳交易領域就將面臨著與其他低端產業同樣的命運,為發達國家加工制造商品只能獲得極低的利潤,而發達國家卻占據著產業鏈的高端位置,賺取高額利潤。歐盟、美國等國家由于自身國家實力的強盛,以及在各個領域的領先,構建高端市場――碳交易所,掌握著碳減排交易市場的定價權。

第三,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尚未到位。碳金融是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進入我國的,對我國很多金融機構還是一個新興的事物。所以很多的金融機構對其認識尚未到位,沒有意識到其能帶來的巨大收益,甚至有的金融機構對碳資源的價值都沒有正確的認識。即使有的金融機構察覺到碳金融的價值,但是由于對其操作的模式、交易的規則和業務流程不熟悉,也只能放棄。目前,國內只有少數的銀行關注碳金融,發行了一些相關的金融產品,其他的金融機構鮮有涉及。

第四,國內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化不足。雖然中國已經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碳指標出售國,但是中國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交易卻并不活躍,交易的主動權仍然在國外的交易平臺。并且,我國現在是通過CDM來參與國際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在市場中只是純粹的買方,而中國要想實現自己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中提出的減排目標,僅僅依靠目前在CDM項目上的成績是不可能的,所以探索發展碳排放配額交易市場勢在必行。目前,我國雖然已經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等市場化減排平臺,但是并沒有形成一個廣泛統一的市場,只是出于探索初期,故對于實現市場化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

從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經濟面臨的問題來看,政府和金融機構都必須要做出行動才能解決。政策體系的完善是首要任務,金融機構自身也要增強支持經濟的動力,創新產品與服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高效的碳金融市場,增強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話語權。故鑒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第一,完善支持碳金融的政策體系。對于我國來說,應當通過立法形式確定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并逐級分解到地方和重點企業,確立完善的監測和考核體系。確立財政支持政策,制定有關環境風險等級的評定標準,建立“綠色信貸”目錄指引為銀行的相關業務的發展服務,并且設立項目的環保標準來規范項目的實施。學習國外支持碳金融發展的相互配套、嚴密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完善的氣候變化數據庫,健全碳交易監管和法律政策,提高我國在國際碳交易中的地位,為碳金融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地方政府要著眼于大局,給予碳金融的發展以政策的鼓勵和支持。建議利用赤道原則來作為銀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準。執行赤道原則需要自主制定環保原則的能力以及相應的獨立執行的能力,這些能力則是建立在銀行內部相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的基礎上。國家要制定政策促進銀行加強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提升其能力以便更好地執行赤道原則。

第二,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創新和服務多樣化。要實施對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就必須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首先,學習外國的成功經驗。例如,荷蘭銀行首先設計氣候指數和水資源指數,然后推出收益與其掛鉤的氣候理財產品和水資源理財產品。其次,積極探索發展與碳排放權掛鉤的理財產品。例如,商業銀行可以推出掛鉤低碳消耗的基金,開展碳權的質押融資貸款等等;保險公司可以推出有關碳排放的保險。最后,發展碳信托類產品。其設計理念是為那些具有環保意識和碳金融知識的企業設立碳信托投資基金,將這筆資金投資于具有CDM開發潛力的項目中,通過這些項目的開發獲得相應的CERs指標。而通過發展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來完善碳金融的服務。同時,金融機構還可以為企業提供投融資咨詢、擔保、信托、租賃服務。中國農業銀行推行的清潔發展機制融資顧問業務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總之,金融機構自身必須要做到創新機制靈活,提高創新能力,創造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新型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低碳經濟蓬勃發展。

第三,掌握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全球已經形成以碳交易為主的市場體系,掌握碳交易價格定價權是爭奪話語權的關鍵。2009年國家發改委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價格8歐元/噸,試圖打破中國CER賤賣的困局,但是這是不夠的。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就必須加快碳金融的建設。中國的碳金融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政策、法律、設施、人才等各方面都比發達國家落后。只有國家積極扶持,金融機構積極進取,才能趕上發達國家。而要改變目前在碳交易產業鏈中的低端地位,就要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場,與發達國家一起在碳交易二級市場上爭奪。碳交易的定價權與碳交易是以哪種貨幣結算有重要作用,所以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碳交易的結算貨幣是必需的。

第四,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碳金融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市場,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了巨大的商機。要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首先,要使得金融機構能夠認識到“碳金融”的價值,意識到如果做好與其有關的業務,能得到多大的回報。只有先意識到這點,金融機構才有動力發展碳金融業務;其次,金融機構要了解到碳金融市場的操作模式,以及項目是怎樣開發和運行的。只有了解了規則,金融機構才能正確地開展業務,不會盲目發展;最后,金融機構需認識目前碳金融需要哪些產品和服務,迅速確立自己的市場定位。例如,商業銀行可以發展中介服務。中國目前作為碳排放權的出售方,與國外機構的談判往往處于劣勢地位,因此需要對項目比較了解的中介服務。商業銀行可以發展這方面的業務,增加收益。

第五,建立統一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中國要想實現通過市場化來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就必須建立一個可供國內企業之間進行交易的市場。世界最著名的碳交易市場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英國排放交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溫室氣體減排體系,這些交易市場為我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我們通過吸收西方國家的發展經驗,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多層次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我們可以對于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進行重點建設,使之逐步發展為國際性的碳交易市場。

四、結束語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后,在面臨著全球變暖這一世界問題前,對于低碳經濟的發展已是刻不容緩。而金融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通過金融支持,促使私人部門主動提高對能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更加清潔的技術來生產,加大對于發展低碳生產模式的投資,促使中國實現低碳經濟這一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提出的減排目標,對我們現在的經濟結構來說是有困難的,但是此時金融就更應該要先一步做出改變來支持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碳金融的興起為中國提供了千載難逢,中國的金融業一定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適應國內外的變化,爭取在未來世界的碳金融體系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

(作者單位:安徽大學經濟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吳曉青.關于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若干建議[J].環境保護,2008.5.

[2]任衛峰.低碳經濟與環境金融創新[J].上海經濟研究,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