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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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之前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是在1992年制定的,當時的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為了適應中國經濟由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模式的轉變。2001年我國正式簽署協議加入世貿組織后,對會計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戰,并且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進行,這套企業會計準則漸漸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了。因此,近兩年中國對已有的企業會計準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說,與原有的準則相比,新準則體系的最大特點是它實現了與國際相關準則的趨同,有利于進一步提高中國的對外開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財政部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執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同時鼓勵國有企業執行,到2005年底之前,國資委監管的所有中央企業全面執行會計制度。除此之外,還有針對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業務《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同時,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又執行了《小企業會計制度》。這樣,我國的會計制度體系從原來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轉成現在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制度,基本涵蓋了全國各類企業。
目前我國采納國際慣例制定會計準則,形成準則與制度并存的格局。
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都是由財政部根據會計法予以制定,都屬于同一層次的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兩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對企業會計核算進行規范。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基本內容應該是一致的,這樣才不致造成執行過程中對兩者的無所適從。但從新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比較中發現,新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在基本內容上顯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處。
現在,將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與1992年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舊準則)以及2000年《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會計制度)中基本假設,會計原則,會計要素作比較,對于更好的理解和應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導作用。
一、會計假設的新舊準則與制度的比較
舊準則有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個假設。新準則的規定增加了權責發生制假設。會計制度仍然規定為四個假設。
(一)會計主體比較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
(二)持續經營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新準則規定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
(三)會計分期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會計制度的規定概念與新準則相同,但將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四)貨幣計量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新準則僅僅規定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對記賬本位幣未作規定。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并且規定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二、會計原則的新舊準則與會計制度比較
舊準則規定有十二項一般原則,即7個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真實性,相關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時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個計量和確認原則(實際成本,配比,權責發生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謹慎性)。新準則為了與財務報告的目標相協調,將會計原則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與目標相協調,命名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對原基本原則分別作了補充和完善,更加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將2001年1月1日實行的《企業會計制度》中“經濟實質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則納入基本準則;同時突出相關性,弱化可靠性原則。包括: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十三項基本原則,在舊準則的基礎上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一)維持不變并加以修改補充的會計原則
1、可靠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即真實性,又稱客觀性。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由此可以稱為可靠性。
會計制度規定:在舊準則的內容上增加了現金流量的反映。
2、相關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這一原則規定也是財務報告的目標,作為相關性強調了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需要。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比性和一致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將會計處理方法改為會計政策,這比會計處理方法的口徑更寬,并且強調了同一企業不同時期和不同企業同一時期會計政策的選擇應當保持一致,
會計制度規定:與舊準則規定相同,強調為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4、及時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新準則規定: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5、明晰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圍繞著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強調了對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務。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6、謹慎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遵循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新準則規定: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7、重要性
舊準則規定:財務報告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做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二)修改變化的會計原則
1、權責發生制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新準則在第一章作為權責發生制假設來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將權責發生制原則變化為權責發生制假設。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2、配比性
舊準則規定: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新準則無此項原則。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3、歷史成本
舊準則規定: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
新準則無此項會計原則。而是在會計計量中,針對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的定義。即歷史成本是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并且強調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4、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新準則無此項規定。
會計制度規定:基本與舊準則相同,增加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以及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界定。
(三)新增加的會計原則
即新增加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舊準則無此項規定。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會計要素的新舊準則與會計制度比較
會計要素始終不變的是仍然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六大要素,新準則的突出點是針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都作了明確,強調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來確定會計要素。
(一)資產
舊準則規定: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并將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六類,并詳細分別定義,解釋,說明。僅規定了資產的定義,沒有關于如何確認資產的內容
新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刪除資產具體分類的內容,該內容由各相關的具體會計準則做出規定。強調資產的三個特征:a)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b)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c)包含未來經濟利益。滿足資產定義的同時,應同時滿足:a)與該項目有關的經濟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業;b)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才可確認為資產,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僅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區確認條件的項目,在附注中作相關披露。
會計制度規定: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二)負債
舊準則規定: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將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并對其分別做出詳細規定僅規定了負債的定義,沒有關于如何確認負債的內容。
新準則規定: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刪除負債具體分類的內容,該內容由各相關的具體會計準則做出規定。強調負債的三個特征:a)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b)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c)義務的履行必須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滿足資產負債定義的同時,應同時滿足:a)與該項目有關的經濟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業;b)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能夠可靠的計量。
會計制度規定: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三)使用者權益
舊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定義所有者權益包括: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以及形成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并對各項作了具體解釋。
新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未對如何具體分類做出規定,僅規定企業應當將所有者權益與負債進行嚴格區分,不得相互混淆。
會計制度規定: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四)收入
舊準則規定: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新準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會計制度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五)費用
舊準則規定:費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將費用分為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
新準則規定: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姑娘發生的對象化的費用構成產品或者勞務成本,在確認產品或勞務收入時,計入當期損益;無法對象化的費用直接計入發生當期損益。
會計制度規定: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六)利潤
舊準則規定: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篇2
之前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是在1992年制定的,當時的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為了適應中國經濟由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模式的轉變。2001年我國正式簽署協議加入世貿組織后,對會計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戰,并且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進行,這套企業會計準則漸漸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了。因此,近兩年中國對已有的企業會計準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說,與原有的準則相比,新準則體系的最大特點是它實現了與國際相關準則的趨同,有利于進一步提高中國的對外開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財政部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執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同時鼓勵國有企業執行,到2005年底之前,國資委監管的所有中央企業全面執行會計制度。除此之外,還有針對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業務《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同時,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又執行了《小企業會計制度》。這樣,我國的會計制度體系從原來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轉成現在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制度,基本涵蓋了全國各類企業。
目前我國采納國際慣例制定會計準則,形成準則與制度并存的格局。
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都是由財政部根據會計法予以制定,都屬于同一層次的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兩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對企業會計核算進行規范。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基本內容應該是一致的,這樣才不致造成執行過程中對兩者的無所適從。但從新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比較中發現,新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在基本內容上顯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處。
現在,將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與1992年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舊準則)以及2000年《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會計制度)中基本假設,會計原則,會計要素作比較,對于更好的理解和應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導作用。
一、會計假設的新舊準則與制度的比較
舊準則有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個假設。新準則的規定增加了權責發生制假設。會計制度仍然規定為四個假設。
(一)會計主體比較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
(二)持續經營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新準則規定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
(三)會計分期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會計制度的規定概念與新準則相同,但將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四)貨幣計量假設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新準則僅僅規定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對記賬本位幣未作規定。
會計制度的規定與舊準則相同,并且規定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二、會計原則的新舊準則與會計制度比較
舊準則規定有十二項一般原則,即7個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真實性,相關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時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個計量和確認原則(實際成本,配比,權責發生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謹慎性)。新準則為了與財務報告的目標相協調,將會計原則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與目標相協調,命名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對原基本原則分別作了補充和完善,更加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將2001年1月1日實行的《企業會計制度》中“經濟實質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則納入基本準則;同時突出相關性,弱化可靠性原則。包括: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十三項基本原則,在舊準則的基礎上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一)維持不變并加以修改補充的會計原則
1、可靠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即真實性,又稱客觀性。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由此可以稱為可靠性。
會計制度規定:在舊準則的內容上增加了現金流量的反映。
2、相關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這一原則規定也是財務報告的目標,作為相關性強調了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需要。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比性和一致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將會計處理方法改為會計政策,這比會計處理方法的口徑更寬,并且強調了同一企業不同時期和不同企業同一時期會計政策的選擇應當保持一致,
會計制度規定:與舊準則規定相同,強調為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4、及時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新準則規定: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5、明晰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圍繞著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強調了對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務。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6、謹慎性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遵循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新準則規定: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7、重要性
舊準則規定:財務報告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做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二)修改變化的會計原則
1、權責發生制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新準則在第一章作為權責發生制假設來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將權責發生制原則變化為權責發生制假設。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2、配比性
舊準則規定: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新準則無此項原則。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3、歷史成本
舊準則規定: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
新準則無此項會計原則。而是在會計計量中,針對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的定義。即歷史成本是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并且強調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4、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
舊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新準則無此項規定。
會計制度規定:基本與舊準則相同,增加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以及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界定。
(三)新增加的會計原則
即新增加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舊準則無此項規定。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會計要素的新舊準則與會計制度比較
會計要素始終不變的是仍然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六大要素,新準則的突出點是針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都作了明確,強調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來確定會計要素。
(一)資產
舊準則規定: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并將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六類,并詳細分別定義,解釋,說明。僅規定了資產的定義,沒有關于如何確認資產的內容
新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刪除資產具體分類的內容,該內容由各相關的具體會計準則做出規定。強調資產的三個特征:a)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b)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c)包含未來經濟利益。滿足資產定義的同時,應同時滿足:a)與該項目有關的經濟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業;b)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才可確認為資產,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僅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區確認條件的項目,在附注中作相關披露。
會計制度規定: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二)負債
舊準則規定: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將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并對其分別做出詳細規定僅規定了負債的定義,沒有關于如何確認負債的內容。
新準則規定: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刪除負債具體分類的內容,該內容由各相關的具體會計準則做出規定。強調負債的三個特征:a)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b)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c)義務的履行必須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滿足資產負債定義的同時,應同時滿足:a)與該項目有關的經濟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業;b)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能夠可靠的計量。
會計制度規定: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三)使用者權益
舊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定義所有者權益包括: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以及形成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并對各項作了具體解釋。
新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未對如何具體分類做出規定,僅規定企業應當將所有者權益與負債進行嚴格區分,不得相互混淆。
會計制度規定: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四)收入
舊準則規定: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新準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會計制度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五)費用
舊準則規定:費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將費用分為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
新準則規定: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姑娘發生的對象化的費用構成產品或者勞務成本,在確認產品或勞務收入時,計入當期損益;無法對象化的費用直接計入發生當期損益。
會計制度規定: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六)利潤
舊準則規定: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篇3
關鍵詞:基本準則 新舊比較 會計準則
新基本準則是對舊基本準則中落后于國際財務報告中的幾個方面進行修正調整的,新基本準則能夠適應我國特色的會計行業現狀,同時又和國際準則接軌。本文主要分析新舊準則中的問題。
一、會計要素
基本準則中的核心內容其實有一項是有關會計要素定義和其計量與確認。新修訂過的基本準則中的所確定會計要素的名稱和數量都沒有做變動,仍然具備負債、收入、利潤、資產、所有者權益和費用這六個要素,但在會計要素的定義方面做出了與之前迥異的變化。新的基本準則中針對會計要素的內涵、性質兩方面做了精準定義,為會計要素增添了新的內容,使其進一步貼合會計要素的質量特征,并且保障了在確認和計量會計要素時的準確性。確認會計要素時需要滿足幾個標準:第一會計要素需要符合該類會計要素的定義;第二確保和將來有可能流入或者流出的經濟利益相關的企業的會計要素相配匹;第三保證有可靠計量項目的成本和價值。新基本準則對資產定義方面做出明確的規定,在資產分類方面取決于具體項目準則;與此相同的還有負債。在所有者權益方面規定了來源包括留存收益、直接算在所有者權益的損失和利得、投入的資本等,增加了損失與利得的概念。完善的對收入進行表述,提出確認的標準。費用方面完善了其定義和確認標準,同時定義了成本。
(一)有關會計要素定義的變化
舊基本準則中資產的定義為企業擁有或控制并以貨幣來計量的經濟資源;新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在過去交易事項中形成的,預計將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負債在舊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所承擔的以貨幣計量,需要用資產或者勞務賠償方式支付的債務;新基本準則中負債定義為企業在過去交易事項中形成的預計會使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所有者權益在舊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在新基本準則里定義為企業資產在扣除負債之后所得者享有的剩余權益。收入在舊基本準則里定義為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方面的業務時獲得的營業收入;新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或者和所有者投入資本沒有關系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舊基本準則中對費用的定義為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各種耗費;在新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并向所有者分配利潤沒有關系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舊基本準則中對利潤的定義為企業在某段期間內的經營成果;新基本準則中定義為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
(二)有關會計要素部分概念稱謂的變化
例如新準則在第八章提出:利潤包含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并直接算在當期利潤的利得與損失,其中提到的利得與損失就是新基本準則中引入的概念,但其規范的內容基本和舊基本準則中營業外收支凈額這一概念符合。
二、總則
國際會計準則使用定義、引言、內容和范圍等方式,而我國法律規定的新基本會計準則分為章和條,和舊基本準則相比區別比較小。新基本準則有11章,總共50條;而舊基本準則有10章,總共66條。新基本準則包括總則、資產、所有者權益、費用、會計計量、附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負債、收入、利潤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等。
(一)新基本準則的適用范圍
新基本準則的適用范圍在總則中,刪除了舊基本準則包括的設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投資企業,而適用境內的公司企業。
(二)新基本準則的層次關系
新基本會計準則的總則中含有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兩大項。在制定具體準則的時候應該遵守基本準則。在舊基本準則中只有對企業會計制度制定時要求遵循基本準則,這樣的修改訂制鞏固了基本準則的明確定位。
(三)新基本準則的財務會計報告目標
之前舊基本準則中并沒有對財務會計報告中的目標作出明確規范的定義,這導致財務會計報告作用目標發揮時受到很大影響。在新的基本準則中明確的提出財務會計報告目標這一概念,并且將財務會計報告目標以理論的方式呈現,內容表達為:提供給財務報告使用者企業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經營成果等相關信息,能夠反映出受托責任的企業管理層的履行狀況,有利于財務會計報告操作者進行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目標這一概念的定義,對會計信息操作者和操作者使用途徑來說,都有了明確的規定,指明了完善與建立具體會計準則的方向,提供了構建會計要素和設計財務報告的可靠依據。財務會計報告目標與我國上市公司中國有企業占多數的基本情況相符合,突出強調履行受托責任對我國國有資產的保值起到增值的作用。
1、財務會計報告名稱的變化
新基本準則中將原來的財務報告改為財務會計報告,導致這一名稱上的變化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財務會計報告的說法有源可尋;第二國際通用說法為財務會計報告,有利于和國際接軌。
2、財務會計報告內容的變化
新基本準則中對財務會計報告的說法為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內的財務狀況與某一會計期間內的現金流量、經營成果等會計信息。包括會計報表在內的附注和應該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出現的其他資料和信息。規定會計報表至少需要包含利潤表、負債表以及現金流量等。
(四)新基本準則的會計核算
新基本準則中,會計核算一般原則的權責發生制被提到總則中,提出企業應該把核算的基礎放在權責發生制上。
三、會計信息質量
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由于被舊基本準則列在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里,導致其作用局限在會計信息的加工處理環節。在新的基本準則中,加強了對謹慎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實質重于形式、及時性、相關性、可比性、重要性等方面的修訂。舊基本準則中的權責發生制將會以會計假設的身份出現在總則之中,而歷史成本將會分到會計計量中。原有的資本性支出原則、配比原則和劃分收益性支出原則都被取消。新基本原則中,可靠性將變為會計信息質量標準的首要,這也符合了我國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根本要求。
(一)將一般原則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這樣的修訂突出體現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對基本準則的重要性,同時又加強了舊基本準則中第二章的邏輯性,使其在新基本準則中和第一條保證會計質量信息相照應。
(二)重新定義了會計要素
新基本準則對會計信息質量的修訂中,從性質和內涵兩方面,把會計要素的標準、范圍和時間要求等方面做出了確認并用理論進行了概述,提高會計要素反應信息的可靠性。
(三)實質重于形式
社會經濟中出現的復雜的現象要求會計能夠發揮反映經濟活動的能力,所以提出實質重于形式這一要求,并使其加入到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體系中。
四、結束語
根據上面的分析比較,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舊基本準則在以政策改革為主要方法,修訂出的新基本準則,在會計的目標、確認計量的原則和會計要素等方面,直面的討論了具體問題,具有穩定性、科學性、邏輯性等特點,做到能和具體某個準則相互銜接和匹配,而避免以往只是對其簡單重復與歸納整理,使原來的冗雜部分或者互相矛盾的部分不復出現,實現了修改定制新基本準則的最初目的,也達到了能和國際會計基本準則接軌的目標,增長了自身經驗和計量屬性的內容。
參考文獻:
[1]部莉B.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有關項目比較及思考[J].商業研究,2007
篇4
根據《關于證券公司執行< 企業會計準則> 的通知》(證監會計字[2006]22 號, 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 證券公司將于2007 年起全面執行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為了使新會計準則施行工作穩妥、高效地進行, 保證會計信息和監管信息的質量, 現就過渡期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上市證券公司(被托管和行政清理的除外) 應按照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規定編制2006 年年報, 同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 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及本通知附件要求, 編制股東(所有者)權益調節表, 反映重大差異的調節過程。調節表應當經會計師審閱并連同審閱意見報我會會計部、機構部或風險辦及公司注冊地證監局備案。
二、2007 年6 月30 日以前, 非上市證券公司仍按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并按現行方式報送月度報表相關信息。同時, 每月以書面和電子表格的形式向我會機構部或風險辦及注冊地證監局報送股東(所有者)權益調節表, 并對重大差異加以解釋。月度調節表不需審計。
三、非上市證券公司應于2007 年6 月30 日之前完成財務系統調整, 按照新會計準則及指南的要求, 結合自身特點, 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自2007 年7 月1 日起, 所有證券公司應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 編制和報送相關月度報表。
四、上市證券公司公開披露財務會計信息, 執行《關于做好與新會計準則相關財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證監發[2006]136號); 2007 年6 月30 日之前向我會機構部和注冊地證監局報送的月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可按新會計準則編制, 并以書面和電子表格的形式報送, 其他月度報表報送要求不變, 但月度報表中確有與新會計準則不相匹配不能按原有要求或格式填報的, 暫以書面和電子表格的形式報送報表及詳細說明。
五、所有證券公司應按照新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編制2007 年年度報告。
附件: 股東(所有者)權益調節表( 略)
差異調節表編制要求
1、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 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結合自身特點和具體情況編制差異調節表, 對相應的欄目進行調整, 包括增加或減少欄目。需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公司, 原則上應以合并財務報表為基礎, 依據重要性原則編制和披露差異調節表。
2、證券公司在編制差異調節表時, 應對重要項目以附注形式進行說明。
3、主要項目編制說明如下:
第1、2 項, 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應按2007 年1 月1 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調增或調減留存收益; 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應按2007 年1 月1 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調增或調減留存收益。
第3 項,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權益部分的價值, 調增所有者權益相關項目(比如包括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 應按歸屬于權益成份的金額調增資本公積)。
第4 項, 對于未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或已按成本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 應根據2007 年1 月1 日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調增或調減留存收益。
第5 項, 根據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差額和其他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貸方差額填列。其中,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差額調增或調減留存收益, 其他繼續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貸方差額調增留存收益。
第6 項, 對于擬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應根據2007 年1 月1 日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調增或調減留存收益。
第7 項, 對于2007 年1 月1 日存在的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計劃, 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 應根據預計負債的金額調減留存收益。
第8 項, 對于可行權日在2007 年1 月1 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 若以權益結算, 以前年度應確認的成本費用在調減留存收益的同時, 增加資本公積; 若以現金結算, 應將以前年度確認的成本費用調減留存收益。
第9 項, 公司應將在2007 年1 月1 日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重組義務, 調減留存收益。
第10 項, 公司應將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商譽的原賬面價值沖銷, 調減留存收益; 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規定進行減值測試, 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的, 調減留存收益, 并以扣減減值準備后的金額作為2007 年1 月1 日商譽的認定成本。
第11 項, 2007 年1 月1 日執行新會計準則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的, 調減留存收益; 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的, 調增留存收益。
篇5
[關鍵詞]新準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我國財政部2006年的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和慣例,嚴格界定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會計要素的定義,明確規定了有關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計量原則,引入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凸顯了資產負債表的核心地位,改變了收入費用觀下利潤表在企業財務報告體系中占主導地位的情況。因此,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下,企業的利潤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一、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利潤表的變化
(一)理念的變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表觀
多年來。我國的會計準則遵循的是收入費用觀。在收入費用觀下,收益是一定時期的收入減去各類相關成本費用后的差額。即收益=收入-費用。1993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五十四條明確“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也就是說,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數據都是考慮到收入確認和費用配比之后的結果。在收入費用觀下資產負債表是利潤表的副產品。
2006年的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引入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即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并規范由此類交易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然后,再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簡單的說,利潤表中利潤的度量主要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利潤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業一定期間凈資產的變動表。
(二)計量的變化:歷史成本——公允價值
1993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第十九條明確“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也就是說歷史成本是會計計量的基本屬性。
2006年的新準則不再單純強調歷史成本為基本計量屬性,而是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在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資產減值、債務重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并且將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允價值的變動直接計入了損益,進入利潤表。按照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從而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相關的信息,有利于提升會計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
(三)報表列報的變化
新舊準則下的利潤表的列報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首先,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不再區分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而是統一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中進行列報。這一方面是基于市場經濟中企業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內容呈多元化發展,不同經營業務收入相當,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的界限已經很模糊;另一方面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準則的趨同。
其次,由于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新準則下的利潤表還單獨列報“資產減值損失”項目,明細列報“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收益”、“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項目等,并將“營業費用”改為“銷售費用”、將“投資收益”納入營業利潤的范圍,使會計信息更加簡潔透明。便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充分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內涵的變化
由于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凸現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所得稅會計處理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及列報變化等因素,使得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內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準則下的利潤表將“投資收益”項目列入營業利潤的范圍,改變了舊準則下的營業利潤僅反映企業正常營業活動所產生的經常性收益的狀況,即企業利用資產對外投資所獲得的報酬也屬于營業利潤,符合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
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將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和損失納入了利潤表,使得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中包含了部分資本性收益,符合綜合收益觀點,同樣符合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
所得稅的會計處理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即企業在取得資產和負債時,應當首先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為(應納稅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然后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實質上就是資產負債表觀的體現。同時,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所得稅會計的實施使得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列示的所得稅費用與當期會計利潤相配比。減少了由于稅法規定與會計準則不一致產生的稅后利潤的波動。
二、對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利潤表的分析
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與舊準則相比,理念更先進,體系更完整,內容更豐富。新準則按照國際會計慣例對會計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嚴格和科學的規定,強調了財務報表列報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主要方面和關鍵環節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筆者在實務中分析新準則下的利潤表時,認為以下三個方面值得關注。
(一)經常性收益與非經常性收益
舊準則下的利潤表中營業利潤不包括“投資收益”項目。因此在分析企業的利潤情況時。一般認為營業利潤即為企業的經常性收益,很多企業在進行考核時也會用到經常性收益的指標,主要用來反映通過經營者努力所獲取的經營性收益。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將“投資收益”項目包括在營業利潤中,并且還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因此在分析企業的利潤表或對企業進行考核時,都要注意營業利潤的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經常性收益要重新分析計算,以真實反映企業的經常性收益。超級秘書網
(二)已確認已實現收益與已確認未實現收益
對于收益的確定,舊準則遵循的是收入費用觀,因而利潤表上所反映的收益并不是企業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持有資產價值增值(或減值)的收益,利潤表中的收益只是已確認已實現的收益;新準則則遵循的是資產負債表觀,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并將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損益、進入利潤表,利潤表中的收益不僅包括已確認已實現的收益,還包括已確認未實現的持有資產價值增值(或減值)的收益。因此,在執行新準則的企業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要注意區分已確認已實現收益與已確認未實現收益。這是因為一方面已確認未實現收益并沒有給企業帶來現金流量,過度的利潤分配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和經營;另一方面。當持有資產的市場價值扭曲或波動劇烈時,過度的利潤分配中可能隱含了資本的返還,從而損害企業的盈利能力。
篇6
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雙雙推陳出新,給會計和稅法之間的差異帶來了新的重大變化,這也為我們的研究帶來了新的課題與挑戰。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將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作為研究對象,針對會計制度和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改革更新,對二者的差異進行詳細探討。
一、適用范圍差異
新企業會計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各自的適用范圍都進行了明確的條文規定:①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條規定: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②企業所得稅法總則第一條中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二、基本原則差異
1.權責發生制原則
權責發生制是企業會計核算的基礎,企業會計對待權責發生制的態度是嚴格遵循的,企業所得稅法在肯定權責發生制的同時,持有一定的保留態度。
2.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企業所得稅法雖然在某些方面承認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但在某些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或人為形式沒有反映其經濟實質,實質內容不符合稅法精神,有偷稅的動機,那么稅法依然不予認定。新所得稅法不能根據財務人員專業判斷的結果作為計稅依據,必須更多地考慮一項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維護稅收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3.謹慎性原則
由于謹慎性原則的產生,企業會計準則中才規定企業可以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減值準備。企業所得稅法從防止稅收收入流失,保證國家稅源完整的角度出發,基于反避稅的立場,不認可謹慎性原則。稅法和會計在謹慎性原則上的矛盾是無法調和的,從而也產生了納稅調整的概念。
4.重要性原則
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指的是在會計核算過程中,要考慮交易或事項的重要程度,根據經濟業務本身的性質和規模,來選擇合適的會計方法和程序。會計準則對以前年度的重大和非重大會計差錯給予了不同的更正方法,而稅法則從不采用重要性原則。
三、會計計量差異
新準則相對于舊準則有一個顯著的變化點就是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新會計準則在繼續堅持歷史成本計量的基礎之上,在“債務重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并”、“非貨幣資產交換”、“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等準則中開始引入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所得稅法不認可公允價值。
四、會計要素處理差異
會計要素是根據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所確定的財務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會計要素按照其性質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下面將逐一對這六個要素在會計和新企業所得稅法中之間的差異進行介紹,著重介紹資產和收入的差異點。
1.資產類處理差異
(1)固定資產處理差異
在對固定資產的界定與確認方面,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逐漸減小,但由于《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將已出租的建筑物歸入投資性房地產,所以企業所得稅中的固定資產范圍相對較大。
在對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方面,①外購的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價值基本相符,但企業會計準則對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購入固定資產另有規定,而企業所得稅法沒有區分對待;
在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上,差異主要反映在固定資產的折舊和減值方面。
在對固定資產的減值處理上,企業會計準則基于謹慎性原則,對于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可以計提減值準備,而企業所得稅法不承認沒有實際發生的減值,所以不予確認。
(2)無形資產處理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一條規定: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而稅法上沒有對商譽有此規定。
外購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會計上用現值計價,而稅法上以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及其他支出計價,反映為終值。
(3)投資資產處理差異
新企業會計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區分為企業合并方式及非企業合并方式;企業合并方式下又進一步劃分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在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中,主要的差異反映在權益法核算下,當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占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會計上經過復核之后,規定將投資成本與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部分計入到當期損益,而稅法上對此差額不予認定,只按購買價款核支付的相關稅費計入成本,所以在納稅調整時應該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依據謹慎性原則,依然要計提減值準備,同樣,稅法上不對此進行確認,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4)存貨處理差異
兩者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對投資投入和盤盈存貨的計量上:①投資投入的存貨,會計上一般按照合同和協議的約定價值確定,而稅法上將其列入非現金支付類,按照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計價;②在企業會計準則中,盤盈的存貨按規定,按重置成本作為入賬價值,但經報批后可以沖減當期管理費用,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將其納入其他收入范圍之內,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和稅法的計量完全相反。
(5)投資性房地產處理差異
新企業會計準則新增了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投資性房地產,用來規范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新企業所得稅法中沒有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范圍中的房屋和建筑物歸入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納入無形資產。
該準則還涉及到了投資性房地產和非投資性房地產之間的轉換問題。當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為非投資性房地產時,會計準則規定以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但稅法按照成本計量,所以需調整納稅所得,同時補提折舊。
2.收入類核算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存在以下差異:
(1)稅法界定的收入范圍要比會計的大。
(2)稅法中有“視同銷售”的概念,而會計沒有。
(3)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還出現了“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概念,而會計上沒有此概念出現。
3.成本費用類扣除差異
對于會計上存在的某些支出,稅法上是不能夠給予認定的,下面將具體對扣除項目的差異進行分析。
(1)成本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企業所得稅法所稱成本,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它耗費。成本作為企業實際支出的主體部分,但并非企業所獲取的增值部分,所以對于以增值或者利潤所得部分征稅的企業所得稅來說,成本是必須進行計算扣除的。
企業所得稅法中的成本概念與會計中的概念有所不同。企業會計中包括的成本主要是對象化的費用,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動力、制造費用等。而企業所得稅中不僅包括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還包括其他業務成本和營業外支出。相對于會計來說,企業所得稅中成本的范圍更廣。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二者收入分類的基礎不同,企業會計著重于經濟收入的穩定性和經常性,而稅法收入主要考慮稅收政策待遇的異同。
(2)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作為單獨的一項具體準則來說明規范;同樣,作為扣除項目中重要的一項內容,《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對工資支出進行了詳細界定。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工資薪金的界定的范圍遠遠大于企業所得稅法中的界定。
(3)借款費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第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它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發生額卻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4)準備金
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問題的處理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相比前準則,企業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進一步擴大,由原來的八項減值準備擴大到只要資產發生了減值行為都可以計提減值準備。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明確界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扣除。
4.其它扣除項目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還對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贈支出、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扣除項目做出了規定。
五、實例分析方法的選擇
通過以上對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在資產、收入、成本及費用扣除方面的差異分析,可以對兩者在各自領域核算和計量的方法有一個更加深入的了解,但是對于二者如何聯系在一起沒有一個清楚的說明。此實例分析將著重解決這一個問題。
站在會計的角度,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在取得資產、負債時確認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對于二者之間的差額區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根據下面的公式確定利潤表中所反映的所得稅費用:
①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②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會計上不僅僅只是單純的把實應繳納的所得稅反映在利潤表中,而是充分考慮到會計賬面價值和稅法計稅基礎的差異,以遞延所得稅的形式同時給予反映。
這種對于所得稅的計量方法可以比喻為“在會計層面上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
站在稅法的角度,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部門也要根據企業的會計記錄進行調整,得出應納稅所得額,進而計算企業應繳所得稅。這個征稅調整的過程同樣也可以稱為“在稅法層面上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它們之間的銜接者及載體就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新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包括3張主表和20張附表,在新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①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扣除項目+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虧損彌補-免稅所得+應補稅投資收益已納稅額-允許扣除的捐贈-加計扣除額
也可以看作為是從會計利潤進行調節:
②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其他需要調整的因素
本文分別運用規范研究和實例研究的方法,從文字和數據兩個角度對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點進行了詳細深入的探析。在這些差異中有些是已然存在的,有些是由于準則和稅法規定的更改而新產生的。但是縱觀此次會計和稅法的雙雙改革,最顯著的差異點可以總結為三個方面:(1)公允價值計量所帶來的差異;(2)貨幣時間價值帶來的差異;(3)成本費用扣除帶來的差異。
雖然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之間存在著差異,提高了征稅主體的征稅成本,同時也增加了納稅主體的納稅成本,但是對于兩者之間適當、適度的分離應表示贊同,但不能絕對化。會計和稅法的相對分離不僅可以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滿足企業投資者、銀行等對企業財務報表信息的要求,在真實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同時,既不影響國家稅收,又可避免因虛增的會計信息給企業決策帶來的負面影響。在會計和稅法制定上,應當互相借鑒,互相學習,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關系。在政策的制定中,對那些影響程度不大的差異點,可以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和重要性原則進行協調統一,對于那些不能取消的差異點,可以對征稅人員和企業的會計人員進行差異點知識的普及,盡可能的降低納稅核算的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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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多次交易 企業合并 準則比較
一、新舊準則比較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2008年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中對于多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對于原來采用權益法的要求追溯調整為成本法,即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調整至最初取得成本。2010年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則取消了追溯調整,即為購買日之前所持被購買方的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購買日新增投資成本之和。
2.投資收益的確認。在多次交易后,長期股權投資改為由成本法計量,2008年企業會計準則解釋要求對之前的權益法進行追溯調整,所以已經確認的投資收益予以沖銷。2010年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要求對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按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沒有相關規定,會計準則第4號要求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當在處置該項投資時將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當期投資收益。在合并財務報表中,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轉為購買日所屬當期投資收益。購買方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產生的相關利得或損失的金額。
3.商譽的確認。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之前商譽的確認為每一次的合并成本與交易日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之和。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出臺后,合并成本的確認有所改變,自然而然商譽的確認亦受到影響。之前的每次交易日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不再確認,僅僅以合并成本大于購買日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
二、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1.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對于母公司資產負債表,影響主要體現在長期股權投資上,新準則規定對于過去已確認的被投資方損益、權益份額部分的確定不再追溯調整,即在新準則規定下,購買日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高于第一次交易日時,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要大于舊準則的規定;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低于第一次交易日時,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要小于舊準則的規定。新舊準則差異部分為購買日與第一次交易日所屬購買方的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份額。
對于合并資產負債表,影響主要體現在商譽上,舊準則商譽數額取決于每一次交易日的交易成本與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新準則商譽取決于重新確定的初始投資成本與購買日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從理論上來講,新準則的規定能更準確地反應在真正取得被購買方控制權時被購買方的商譽價值,而非之前作為聯營公司所體現的數額。但商譽的計量是否準確,關鍵還在于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計量上,作為資產的一部分,企業可能通過修改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數額得到其理想的商譽價值,從而達到其虛增資產的目的。
2.對利潤表的影響。對于母公司利潤表,投資收益部分改動較大,較之舊準則的規定,新準則不僅僅不追溯調整以前年度對被投資方投資收益的確定,在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于處置該項投資時還將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計入當期投資收益。比如,購買方在尚未取得被購買方控制權之前,作為其聯營公司,擁有被投資方一部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購買日,該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為購買方的部分股權,需要終止處置該部分投資,則之前計入到其他資本公積的金額要轉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合并利潤表,主要的影響也體現在投資收益上,新準則規定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應當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轉為購買日所屬當期投資收益。而舊準則在此方面為空白。
三、對新舊準則評價
在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中,對原持股部分不再由權益法調整為成本法,將確認的投資損益作為投資成本的一部分,更能體現多次交易的經濟實質。好比對公司進行投資,在取得相同股份的情況下,較早加入的股東投入的資本要少較晚加入的股東,因為在公司創建初期,成本與風險都較大,當公司逐漸穩步發展時,后續加入的股東需要承擔的成本與風險就慢慢變小了。同時,舊準則商譽數額取決于每一次交易日的交易成本與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新準則商譽取決于重新確定的初始投資成本與購買日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從理論上來講,新準則的規定能更準確地反應在真正取得被購買方控制權時被購買方的商譽價值,而非之前作為聯營公司所體現的數額。故這兩個方面來說,在多次交易實現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問題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相比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更客觀合理地反應交易實質。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篇8
新會計準則中具體的變化對于煤炭企業的影響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新會計準則明確了財務報告目標,對于當前的煤炭企業的經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我國處于社會結構調整戰略期,煤炭等能源行業處于特殊的發展階段。一般而言,我國的煤炭企業都屬于國有企業性質或者國有控股經營狀態,所以煤炭企業所制定的財務報告目標依舊是向所在企業的管理部門上報經營狀況和成果,通過上述活動作為企業經營者進行人事升遷調動或者獎懲的參考依據,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長。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改革深化,煤炭企業的改革步伐逐步加快,煤炭企業的投資主體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那么企業的財務報告目標也將需要向投資人提供,成為其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
其次,新會計準則增加了計價模式種類并認可了公允價值計價屬性,勢必會沖擊和影響煤炭企業的會計核算,這就必然導致按照新會計準則在進行部分資產項目金額、數量計價的核算過程中同原有的會計準則核算管理結構產生矛盾沖突。同時,新企業會計準則還規定企業資產的確定與計價管理在使用公允價值計價管理時決不允許重新實施歷史成本計量模式的資產計價管理,煤炭企業的資產管理核算中使用公允價值進行計價核算的資產項目部分,采用新會計準則的核算結果必然同原有會計準則制度下的核算結構存在較大的差異。
最后,新會計準則中指出不允許將部分資產減值準備轉回。這同原有會計準則中對于部分資產的減值準備的規定有較大的沖突,大多數企業在原有制度的規定下,對準則的制度進行研究,利用制度缺陷和空隙實施企業盈余調整管理,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但是嚴重影響了企業財務管理秩序。新會計準則明文要求,對于企業的固有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等項目減值損失在經過確認后嚴禁再次進行轉回。這種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企業資產的核算管理,彌補了原有會計準則的制度缺陷,會計準則已不是企業盈余調整與管理的工具,對企業財務的管理具有積極的意義。
二、實施策略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落實對于煤炭企業的影響非常明顯,具有積極的進步意義。但是當前擺在煤炭企業財會人員面前的一個最重要難題就是如何實施新舊會計準則的平穩過渡,確保新企業會計準則能夠順利的落實。具體而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大宣傳力度,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新會計準則
新會計準則的落實是一項重要戰略抉擇,其有效落實不僅僅需要財務管理部門努力,同時也需要企業管理領導階層和相關各單位部門的相互協調。因此,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包括新會計準則的新理念、內容以及管理方法,爭取獲得企業領導部門的理解和支持,這是至關重要的。同時,新會計準則的落實,財會人員必須進行認真地研究學習。可以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開展專業的培訓學習,日常工作中加強自學,認真對比研究新舊會計準則,以國際會計準則作為參考,將新會計準則體系進行綜合性的研究,舉一反三,融會貫通。
(二)實施會計基礎規范化管理
新企業會計準則應該同煤炭企業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對會計科目體系和財務報表體系進行重新設置。為了能夠同公允價值和減值準備計劃進行很好地配合,煤炭企業應該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同相關的業務部門實施有效的配合,在日常生活管理過程中應該注重相關資產的市價、技術更新、自有資產的成新度、未來現金流量及貼現率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進行重新修訂,實現企業的經濟業務和事項能夠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很好地結合,并實施確認、計量。
(三)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新會計準則的落實使得企業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進一步凸顯,因此煤炭企業必須采取措施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進行完善,尤其是涉及到對外投資籌資、工程項目以及擔保等,相關的控制制度必須完善,做好風險的防范,實施科學的抉擇,有效的落實獎懲機制。
(四)實施企業內部業績考核指標體系的考核
新會計準則的落實之后煤炭企業以往的內部業績考核指標體系中的一些指標需要進行改革,例如利潤、凈利潤指標等。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將會產生重大變革。其一、煤炭企業可以在時機成熟的條件下對新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模擬;其二,對落實新企業會計準則后的經濟成果以及財務狀況產生的影響進行進行測算;最后,總結匯總模擬計算結果,并相應的制定出業績指標考核體系。
篇9
摘要:為了明確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核算上的差異,本文從資產計提減值準備、資產計量、資產與負債的具體核算以及財務報表的編制要求等方面對兩者進行了比較,以期有利于會計人員正確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
關鍵詞 :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核算差異
小企業會計準則于2011 年10 月18 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財會[2011]17 號印發,自2013 年1 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小企業會計準則核算簡單,與稅法規定一致。與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較,在具體業務核算等方面有許多不同,現總結如下:
一、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差異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資產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資產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1.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應收及預付款項的壞賬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應收及預付款項。
會計分錄為根據實際減值金額記: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需要在期末時對應收及預付款
項計提減值準備,根據計提金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實際發生壞賬時,根據發生的壞賬金額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2.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期末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期末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3.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不允許計提減值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期末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4.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期末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5.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期末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二、資產計量的差異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不能按照公允價值計量。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資產允許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在這一點上兩者存在差異的資產是企業購入的能隨變現并且持有期間不準備超過1 年(含1年)的投資。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該項資產在“短期投資”賬戶核算,取得與持有期間一直按照成本計量,不考慮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在“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核算,取得與持有期間一直按照公允價值計量,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借(或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或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債券投資收益計算的差異
計算確定企業購入的在1 年以上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變現的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按照票面利率計算,企業會計準則按照實際利率計算。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期末按照票面利率計算出利息收入金額,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
(或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
貸:投資收益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根據票面利率計算出票面利息,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出利息收入,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
(或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
貸:投資收益
(貸或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其中:“應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賬戶金額為根據票面利率計算出的票面利息,“投資收益”賬戶金額為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出的利息收入,兩者的差額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賬戶。
四、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差異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采用權益法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具體情況既可采用成本法核算也可采用權益法核算。
五、無形資產攤銷核算的差異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應當在其使用壽命內采用平均年限法進行攤銷,小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得低于10年。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攤銷。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期末根據應攤銷金額
借:管理費用
貸:無形資產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期末根據應攤銷金額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攤銷
六、長期借款利息費用計算的差異
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按照借款合同利率計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按照實際利率計算。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期末根據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金額,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
(或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的長期借款)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期末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應付未付利息,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
(或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的長期借款)
其中:“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賬戶金額為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長期借款———應計利息”或“應付利息”賬戶金額為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兩者的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賬戶。
七、核算賬戶設置的差異
1.存貨業務核算賬戶的差異。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盤虧存貨發生的損失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盤虧存貨屬于①自然原因產生的定額內損耗,經批準后轉作“管理費用”,②屬于計量收發錯誤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貨盤虧和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可收回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③屬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貨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可收回賠款后的凈損失轉作“營業外支出”。
2.企業購入的在1年以上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變現的債券投資核算賬戶的差異。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該項資產在“長期債券投資”賬戶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按照是否持有至到期,分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戶核算。
3.固定資產盤盈核算賬戶的差異。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來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來核算。
4.稅費核算賬戶的差異。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以上稅費計入“管理費用”。
5.企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核算賬戶的差異。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通過“應付利潤”賬戶來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通過“應付股利”賬戶來核算。
6.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核算賬戶的差異。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此三項收益通過“營業外收入”賬戶來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前兩項收益通過“其他業務收入”賬戶核算,第三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先做與壞賬發生時相反的會計分錄,借記“應收賬款”賬戶等,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再做收回應收款項的會計分錄,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賬款”賬戶等,不通過損益類賬戶核算。
八、財務報表的編制要求不同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的內容除以上報表和附注之外還要包括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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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會計信息化
中圖分類號:[F235.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會計信息化是會計與信息技術的結合,是信息社會對企業財務信息管理提出的一個新要求,是企業會計順應信息化浪潮所做出的必要舉措。它是網絡環境下企業領導者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助于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化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是還存在著許多不足,本文主要就新會計準則下如何加強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化進行論述。
一、新時期加強企業會計信息化的重要性
信息時代的核心技術正以它的神奇力量改變著企業的生存模式,電子商務、遠程辦公、虛擬企業和虛擬組織的產生引起企業生產經營運作方式的變革,從而導致企業管理模式、信息交流方式、企業文化和企業的變化。引起全新的企業經營革命。企業作為社會經濟活動最基本的經濟單元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推進企業信息化,對于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有著重要的意義,而企業信息化的發展對會計信息化模式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如何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建立適合企業信息化發展的會計信息系統將是企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企業的會計信息化是財務管理信息化中重要的一類,它不僅可以進行會計核算,還可以用作財務監督、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為形成真實、完整的其他經濟信息奠定堅實的基礎,使財務管理突破時間、空間的局限,讓信息傳遞更快捷、開放、靈活。
二、企業會計信息化的特征
1.財務信息多元性
隨著社會信息化的發展,企業財務工作也有了新的變化,對企業會計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會計信息只能反映出部分財務狀況,雖然財務信息在決策中占首要地位,但并非是唯一指標。企業不僅需要了解其經濟實力,也需要諸如軟硬件實力、職工素質、科研實力等表現企業競爭力等指標來代表一所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力。
2.財務機制創新性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源泉,會計信息化是企業發展的新目標,雖然我國當前會計信息化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距離實現企業管理現代化還有一定的差距,與世界強國的差距仍然是非常明顯的,為了減小差距必須要進行財務創新機制,以減少企業會計信息的混亂現狀。企業會計管理,已經進入到必須要改變的時刻,如果不對現有財務機制進行創新的話,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3.財務人才復合性
企業會計信息化的發展需要大量復合型會計人員來實現,企業信息化成功的關鍵就在于人才的復合性,這就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掌握會計方面的基本知識,對會計準則熟練應用,其次,要對計算機信息網絡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可以對計算機軟件系統進行熟練的操作,避免發生因為操作問題引起的數據錯誤、丟失現象。同時,我們應該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加強企業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培養他們良好的職業道德、多領域的專業知識、豐富的分析評價方法,將信息技術靈活運用到審計工作中,從過去的查錯型轉變為管理服務型,逐步實現會計信息化審計、網絡技術審計,為高層管理人員提出有用的建議或評價,使企業審計向更高層次發展。
三、目前企業會計信息化存在的問題
1.對會計信息化的重要性理解不足
在我國有許多企業的管理者對企業會計住處化的理解不足,沒有認識到會計信息化的重要性,更有一部分人簡單的把會計電算化誤認為是會計信息化,對企業會計信息化的重要性缺乏清醒的認識。企業的管理水平也就得不到提高,另有一部分管理領導認為企業已經實現了會計電化,不需要在去實現信息化,不懂得企業會計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過程,這些認識上的不足,都影響了企業會計的發展,都不利于企業管理的長遠發展。
2.復合型會計信息化人才缺乏
會計信息化是現代信息社會的產物,是會計與信息技術的完美結合。這就要求管理人員與會計工作人員具有較好的能力。我們不僅要具備良好的管理能力、會計業務處理方法,同時還要很好的掌握計算機網絡知識,將計算機知識應用在企業管理上。從我國人才供給調查報告來看:我國中低層財會人才供給飽和,甚至過剩,而高尖端信息技術與會計相結合的專業人才卻極度缺乏,供不應求。具體體現在會計領域,即能夠完成手工記賬式的人才比比皆是,而真正能夠把現代信息技術引入會計界,能夠滿足會計信息化需要,推動會計信息化發展的人才卻十分欠缺。因此,會計信息化復合型人才的缺乏是制約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化發展的關鍵問題。
3.會計信息化與企業信息化結合不夠緊密
實現會計信息化的主要目的是實現財務、業務、生產一體化,實現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統一性,這就要求財務信息和業務信息一體化,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還有一部分企業由于管理意識不到位,資金短缺、人員缺乏、業務鏈脫節等原因使財務軟件大多只在財務部門使用,致使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不能共享,不僅造成橫向上不能與銀行、稅務等部門信息共享,縱向上不能與客戶、供應商及時溝通,而且與企業內部業務部門也沒有很好的連接,不能實現財務與業務一體化,從而影響企業會計信息化實現的進程。
四、實現會計信息化的策略
1.加強對會計信息化的認識
對企業的主要領導管理者進行會計信息化的宣傳,使企業領導對會計信息化有一個全方面的認識,真正的理解會計信息化對企業的重要作用,并清楚的意識到企業信息化是符合信息社會發展要求的。實現會計信息化是企業管理發展的大事,是關系到整個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必須將企業會計信息化提到一個相當的高度。企業要成立高效務實的會計信息化管理機構,由單位負責人掛帥,由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技術骨干參加。會計信息化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職責是:制定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我們應該組織會計信息系統的建立,建立會計信息管理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會計信息化培訓與學習,讓更多的相關人員監督會計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2.加快會計信息化人才的培養
會計信息化人才的培養,是加快會計信息化發展的重要保證,當前我國企業會計人員能力不足已經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問題。針對當前我國會計信息化人才不足的現狀,加強對企業會計人才的職前與職后培養。國家應定期舉辦會計人員的培訓,加強會計信息化的教育宣傳,調動全社會培訓機構的力量,為企業培養大量優秀的會計人員。企業也應該主動對會計人員進行職后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加強會計人員的培養,使會計人員在職后仍然可以得到學習。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能力,使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與社會的發展相符,力爭培養出一批多層次、高水平的會計人員隊伍,為我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提供人才的保證。
3.實現財務業務一體化
一部分企業實施會計信息化后,企業管理信息化工作就處于停頓狀態,沒有及時開展其他業務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或者雖然已經開展了部分業務系統的建設工作,但由于缺乏整體的規劃,沒有用信息化的理念來指導這項工作,導致會計信息化沒有成為整個企業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會導致信息數據在內部外部之間不能共享,信息流通不暢通,既影響了財務管理功能的發揮,又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需要。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經濟環境有了很大的變化,而企業的發展影響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為了適應社會信息化的發展,企業會計信息化是不可逆轉的,企業會計信息有著很大的發展空間,是企業創新發展的必經之路。企業要善于掌握當前最先進的網絡知識,并學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不斷的完善企業會計的管理,使企業的發展更加科學、與時俱進,使企業的發展更加迅速,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提供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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