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會計準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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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隨著市場的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我國非企業會計的環境發生了三大變化:財政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民辦非營利組織日益壯大。在這種形勢下,非企業會計改革勢在必行。,我國非企業會計僅限于預算會計的范疇,結構體系不健全,適用范圍狹窄,會計信息難以滿足客觀需要。
依據會計主體是否具有營利性,會計體系分為企業會計和非企業會計兩個分支。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國成功“入世”,企業會計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先后建立了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得以完善。但是,非企業財務會計卻未能適應其會計環境的變化而得到發展。因此,如何根據環境的變化,科學構建非企業會計組織體系成為推動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重要基礎性。
一、我國非企業會計的現狀分析
國際上,非企業會計多體現為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在我國非企業會計是指預算會計,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和國庫會計等。這種預算會計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沿革了我國計劃經濟時期的預算會計體系,即分為總預算會計和單位預算會計兩大分支。1998年的預算會計改革后,預算會計體系出現了一些變化:細化了單位預算會計,對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分別做出了規定,出臺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除此之外,對基本建設單位、社保基金等特殊會計主體和特殊會計事項頒布了相應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
但近年來,會計環境的巨大變化,現行的預算會計體系的缺陷逐漸顯現出來:首先,預算會計體系的結構不嚴謹。預算會計各組成部分之間協調性差,既存在交叉重疊,又存在空白之處,不同預算會計制度規定之間存在矛盾。這就造成預算會計所反映的財政資金、資源的占用和使用等情況不準確,財政預算管理的效果。
其次,預算會計主體的范圍不明確。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我國事業單位組成復雜,其中大量事業單位代行部分政府職能,還有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具有企業的性質。因此,所有事業單位都適用事業單位會計顯然不妥。二是缺乏對非營利組織的界定,特別是對民辦非營利組織適用何種會計沒有明確的規定。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辦非營利組織不斷的壯大,已成為繼政府組織和企業之后的重要主體,也是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由于民間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社會組織、企業或個人的捐贈,不存在財政資金的投入,所以民間非營利單位適用預算會計(事業單位會計)顯然不合適。并且由于民辦非營利組織具有非營利性,也不能適用企業會計,這就造成了會計體系上出現空缺。
再次,預算會計的信息不能滿足公共財政的管理需要。公共財政顧名思義是為社會、市場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國家財政,它要求國家財政管理從為政府自我服務轉變到為市場提供公共服務上來。預算會計(政府會計等)作為財政管理的一個途徑,也必須從以政府預算管理為中心轉變到以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進行管理為中心上來。目前的預算會計是核算、反映和監督政府及行政事業單位以預算執行為中心的各項財政資金收支活動的專業會計,會計報告側重于對預算收支的反映,忽略了對單位財務狀況(包括財政資金、資源在公共產品和服務提供過程中的效益、效率等)等信息的反映。因此,預算會計與我國公共財政的要求不相適應。
最后,預算會計無法適應會計國際化的要求。預算會計作為會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避免的要參與到會計的國際化進程中來。隨著我國參加國際組織和參與國際事務的增多,特別是政府海外籌資的增加,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國政府財政信息更加關注,預算會計作為提供財政信息的重要手段,它的可比性、可理解性受到越來越多的國際關注。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先后于1998年和2001年通過和修訂了《財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則-原則宣言》和《財政透明度手冊》,其核心要求是政府應當定期向公眾提供全面并且真實的財政信息,并對公開財政信息的、程序以及如何確保這些信息的質量進行了具體規范。而我國現行的預算會計在結構體系、制度內容、會計基礎、報告體系等眾多方面與國際慣例存在很大的差異,這就阻礙了我國政府財政信息的提供和被國際組織、外國政府的認可,難以適應會計國際化的要求。
二、構建我國非體系
(一)會計環境的變化對我國非企業會計體系結構的
縱觀會計史,會計環境的變遷往往成為推動會計改革進程的動力。重新構建我國非企業會計體系,首先需要從會計環境入手。在我國影響非企業會計體系結構的幾個主要環境因素有:
第一、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對非企業會計中的政府會計有重大影響。政府會計必須適應財政體制的要求,與政府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預算管理方式保持一致。隨著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公共財政的建立,對政府會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2000年后,我國陸續實施了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收付改革、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政府采購改革和績效評價管理制度等,標志著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已將重點從財政收入方面轉移到財政支出管理方面來。因此,政府會計作為政府支出的重要核算手段,所肩負的任務更加艱巨。政府會計信息的種類需要更加豐富,信息的需要更加細化和精確,信息的及時性和有用性等質量特征需要不斷提高。在公共財政體制下,政府會計應當滿足以下幾點要求:1.反映政府職能履行(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情況;2.反映政府部門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3.考察預算收入和支出的執行情況;4.反映政府采購的情況;5.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情況;6.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7.提供其他政府宏觀管理需要的信息。
第二,我國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對非企業會計中事業單位會計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有重要影響。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一個與主義市場體制相適應、滿足公共服務需要、科學合理、精簡高效的事業組織體系。對承擔政府職能且不宜撤銷的事業單位,應轉變為政府部門;對公益性事務較少、可以改制為企業的,或者從事大量市場經營活動、企業色彩比較濃重的事業單位,應明確轉變為企業;改革后公益類事業單位是我國事業單位的主體,這些事業單位性質特點是:非政府也非“ 二政府”、非企業也非準企業和非盈利也非變相盈利。可以看出,改革后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醫療、科研、文娛、等公共服務,具有典型的非營利性,這一點與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可以與民辦非營利組織共同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非營利組織會計必須提供(1)事業單位事業發展和公共產品、服務提供的成本效益情況;(2)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3)向資金捐贈者提供履行受托責任的情況(4)其他有用信息。同時,事業單位資金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政府撥款,這與執行預算的政府組織的特點很相似。因此,事業單位所適用的非營利組織會計必須對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預算收支等加以反映。即事業單位作為全國預算執行的一個有機部分,必須提供其財政預算的相關信息。
第三,市場經濟下民辦非營利組織的出現對非企業會計體系構建有很大影響。計劃經濟條件下,社會公益事業都由國家包攬下來,基本不存在民辦非營利組織,因此在我國會計體系中未對民辦非營利組織會計做任何規定。然而,民辦非營利組織不斷壯大,“一方面可以彌補公共財政資金在公共產品投入上的不足,另一方面有助于促進和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到公共產品的提供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因此,民辦非營利組織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其作用是積極的。這就要求非企業會計體系必須包含民辦非營利組織會計。筆者認為,民辦非營利組織與事業單位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可以共同使用非營利組織會計。但是,從我國及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民辦非營利組織不會成為發展社會事業的主要力量,與政府投資的事業單位相比,無論其在數量還是規模上都相差很多,因此,對于民辦非營利組織而言它所適用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應當更加簡單。同時,與事業單位不同,民辦非營利組織無財政預算資金來源,它所適用的非營利組織會計也不需要反映預算收支等信息。
(二)我國非企業會計體系的構成
篇2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針對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制度一直沿用預算會計來規范,并沒有因為會計環境的巨大變化而發生改變,現行預算會計體系的缺陷逐漸顯現出來。首先,財政體制不斷深化,預算會計體系各組成部分之間協調性較差。其次,我國事業單位組成復雜。其中,一部分代行政府職能,一部分從事經營活動的具有企業性質,因此,不是所有的事業單位都適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再次,非營利組織發展迅速,分布范圍比較廣,但針對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會計制度出臺較晚,預算會計又不能滿足核算要求。而我國企業會計的發展生機勃勃,逐漸與國際慣例靠攏,特別是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我國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極大地促進了企業會計的發展。相比之下,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發展滯后,研究相對薄弱。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現狀分析
非營利組織一詞是從西方引進來的。許多人認為,非營利組織在我國就是指通常所說的事業單位,因此,關于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規范就是有關事業單位的會計規范。但是,我國除了事業單位以外,還有大量的非企業非政府的民間非營利組織。這些民間非營利組織,財政部有統一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規范是由財政部的一系列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組成。我國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自頒布實行至今對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盡管如此,仍然顯得比較混亂,不成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發展,事業單位與市場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事業單位的會計環境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就使得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有些不能適應業務發展。一方面,十年前制定的準則應用于發生了很大變化的會計環境,不可避免地造成會計信息被扭曲披露。另一方面,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適用的范圍受到限制。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本準則適用于各級各類國有事業單位。一些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和民間組織等非國有事業單位遵照什么會計準則和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標準。這就使得一些非國有事業單位在財務的管理上無章可循,導致這些單位的財務行為難以規范,財務管理問題很多,從而阻礙著這些單位的健康發展,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是一種“準則+制度”的模式,形成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也是一種“準則+制度”的模式。而這種“基本準則+行業制度”的模式,應當是一種過渡模式,似乎既存在交叉重疊,又存在空白之處,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模糊。
三、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建立
(一)非營利組織的界定
我國非營利組織管理模式發生了巨大變革。1998年預算會計改革的事業單位實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額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模式。籌資渠道從單純依靠財政資金轉向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很大一部分非營利組織甚至可以做到收支相抵。從發展趨勢來看,非營利組織會計與政府會計差別越來越大。此外,會計的基本分類就是看其會計主體是否進行經營活動,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非營利組織會計與企業會計雖然從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處,但從本質上又有很大的區別,即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即使期末有盈余,那只是結余而非目的。而且即便形式上非營利組織會計與企業會計也有很大的差別。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在今后發展中公立非營利組織肯定將被進一步推向市場,大部分單位將提高經費的自給程度,與民間非營利組織越來越相似。兩者采用不同的會計準則規范似乎沒有必要。而可行的方案是: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和財政總預算會計歸為一類,統稱為“政府會計”,事業單位會計與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各種社會團體會計、基金會會計等合稱為“非營利組織會計”。在此基礎上,構建我國企業會計,政府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三足鼎立”的會計體系新模式。相應地,應當建立我國政府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制定機構
目前,世界各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民間會計機構或組織制定會計準則并;二是會計職業團體組織機構制定會計準則,由官方機構批準;三是由政府機構制定、準則或制度。美國作為當代會計準則理論與實務高度成熟的國家,其經驗值得借鑒。在美國,目前由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私立部門(包括企業會計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委員會負責制定州和政府機關及其公立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會計總局負責制定聯邦政府機關及其公立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美國會計準則制定機關權力超然獨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但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由三個不同的機構制定,勢必造成三套準則之間不協調,甚至矛盾。
而從我國的政府會計環境來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應該由財政部制定,這符合我國《會計法》的規定。這種做法也能夠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準則的權威性,但在某種程度上缺乏代表性。建議我國財政部組建專門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委員會,負責制定一套科學、完整、有序、邏輯嚴密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委員會的人員的選擇應該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要吸收非營利組織會計人員、高等院校學者、研究人員、會計師事務所等各界人士參加,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三)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理論體系
非營利組織單位經濟業務與企業經濟業務有相通之處。企業以經營為目的,事業單位也在從事一些風險較小的經營活動。因此非營利組織單位會計和企業會計同處于社會經濟的微觀領域,兩者具有某些共性,比如資產、負債業務及某些收入業務等。由此決定了在會計目標、會計假設、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會計要素定義、會計確認與計量和會計報表的某些方面,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可以吸收借鑒企業改革和企業會計準則的成果,完善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理論體系。但是非營利組織會計與企業會計還是存在很大的差別,因此具體而言,應該明確如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理論問題:非營利組織的界定;非營利組織會計假設;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的確定與計量等。
(四)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體系的設計
1、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體系結構設計。目前我國會計界對企業會計準則層次的一般認識是,會計準則由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兩個基本層次構成。其中,基本準則主要就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包括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則、會計要素和會計報表的基本框架結構等,具體準則是基本準則的要求,就會計核算的基本業務、特殊業務、特殊行業等所做的規定。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體系也可以借鑒這種層次結構。
2、非營利組織會計基本準則的內容應該包括:(1)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會計分期、和貨幣假設。(2)一般原則。(3)會計要素。(4)會計報表等。
3、在具體準則層面上應該由下列種類的準則構成:(1)共性業務處理的準則,即對教、科、文、衛、體等待業共同具有的基本業務規范會計確認與計量等處理的會計準則,如應收款項、存貨、投資、借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折舊與攤銷、業務收入、業務支出等準則。(2)特殊業務處理準則,如撥款收入、捐贈收入等。(3)報表列示準則,即規范報表中的項目分類、排列順序及方式、格式的準則,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現金流量表的準則,提供報表附表的準則,報表附注的揭示的準則。(4)提供補充信息的準則,用以規范會計報告應該提供補充信息的范圍、程度及方式等。
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是一套完整科學的體系,其構建需要較長的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現階段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先就比較緊迫、理論發展比較成熟的事項制定具體準則,在非營利組織會計理論逐步完善的基礎上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然后再進一步完善具體準則。
參考文獻:
1、荊新.非盈利組織會計準則理論框架研究[M].清華大學出版社,1996.
2、王慶成.西方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理論框架[J].教育財會研究,1996(4).
3、王慶成.論我國非企業會計組成體系的構建[J].會計研究,2004(4).
篇3
有人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分為財務會計目標和財務報告目標。實際上,如果承認會計是一個信息系統,那么嚴格地區分財務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的目標與財務會計系統所提供的財務報告的目標,其意義不是很大(葛家澍、劉峰,2003)。所以,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告目標和財務會計目標其實是同一個目標。
那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究竟如何界定?FASB在1980年頒布的《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的目標》中指出,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的基本目標是為資財供給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在作出分配資財給該組織的決策時提供有用的信息。加拿大1988頒布的《財務報表概念》中指出,財務報表的目標是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幫助投資者、組織成員、捐助人、貸款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做出資源配置決策并評價管理層經營管理責任的履行,并指出該目標同時適用于企業和非營利組織。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65條指出,(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是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的書面文件。盡管制度沒有就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給出明確的文字表述,但不難看出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的目標就是向各信息使用者提供諸如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以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從企業角度,信息披露的制度根源是受托責任導致的兩權分離,受托人必須向資源的所有人提供關于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這種“履職報告”向更廣義延伸就是“決策有用性”。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存在產權所有人或至少沒有完整產權的所有人,委托人在轉出資源時自動放棄或部分放棄所有權,而受托人也不可能資源的所有人,他們就好比是“經理人”受托經營管理受托資源。在這種情況下,資源所有人或部分所有人就實際上已經缺失,受托人很容易就變成了組織資源的真正“所有人”,所以民間非營利組織一定要加強組織內部各項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從這個角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和披露應該要比企業會計核算和披露受到更嚴格的規范和約束。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概說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民間非營利組織也快速發展起來,截止2003年底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縣以上社會團體達到14.2萬個,基金會達到1200家,民辦非企業單位達到12.4萬個,這些民間非營利組織在社會上的影響日益擴大并受到廣泛的關注。2005年以前大部分民間非營利組織采用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甚至還有相當一部分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本沒有較為合理的會計核算和報告體系,財務非常混亂。
為改變這種局面,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和報告的規范,財政部出臺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并從2005年1月1日起實施。
制度第二條指出,該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本制度規定特征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而且明確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必須同時具備三個特征:不以營利為目的,資源提供者不取得經濟回報并不享有該組織的所有權。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與報告基本上和企業會計核算與報告一致,主要區別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沒有利潤,只有五個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這一點比較好理解,既然是非營利組織就不會也不可能有利潤要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報告三大主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
制度的出臺使得廣大民間非營利組織有了適合自己的會計核算和報告制度,對統一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和報告,對維護資源委托人的利益和關切,對防止受托人舞弊具有重要意義。
三、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思路
但是,在制度的實施過程中一些民間非營利組織也碰到了一些問題。
(一)取得合理回報問題
根據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源提供者不以取得回報為目的進行出資,即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收支節余不得向出資者分配。但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之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需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而實際上,絕大多數民辦學校出資人是以取得回報為目的而進行的出資,這樣,制度就與現實脫鉤,使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人員很難把握正確的方向。
在這一方面,廣州市首先邁出了一步,廣州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5年6月21日下發了全國首個地方性民校財會管理規定《廣州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對外不籌集資金且規模較小的民辦學校可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其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規定》明確要求以營利為目的的民辦學校應按企業標準交納所得稅,民辦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辦學需要提取發展基金、獎學助學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3項專向資金,各專向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其中,發展基金須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學校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筆者認為將民辦學校認為劃分為“有回報”和“無回報”,不利于調動民辦學校及其出資人的積極性,反而阻礙了民辦學校的發展,挫傷了出資人良好的出資意愿,從長遠看不利于民辦學校的發展。應該將所有民辦學校都歸納為“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范疇,考慮增加一個要素“結余”。這樣,既可以避免人為地將民辦學校盲目地與企業等同起來,畢竟民辦學校不是以利潤最大化為自身的目標或者至少可以說不僅僅以利潤最大化為自身的目標。現實中有些民辦學校確實只以賺錢為目的,但以此為理由將部分民辦學校劃分為“營利性”組織顯得有寫偏頗。筆者認為解決這種“惟利是圖”的民辦學校最后的辦法是從審批源頭開始治理,有關部門應該將以賺錢為唯一目的的民辦學校審批時強制要求其名稱必須含有企業性質的內容。
民辦學校往往不止一個出資人,如果多個出資人中部分要求取得合理回報部分不要求取得回報那又如何處理?將民辦學校強行劃分為“非營利性”和“企業性”無形中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會出現有些民辦學校處在“夾縫”中很難劃分歸屬的現象。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3條指出,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當然,這并不是說民辦學校可以不用交納所得稅,但筆者認為,學校畢竟有別于企業,納稅是它們的義務,但稅率應該適當低于企業稅率。
(二)捐贈收入的確定過于簡單
制度規定,捐贈收入應分別按不受限制捐贈、暫時受限制捐贈和永久受限制捐贈設置明細賬,并按規定條件確認收入。這種確認過于簡單,給具體作業帶來一定難度。
參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16號公告《捐贈收入和捐贈支出的會計處理》(FASB116)的規定,筆者認為關于捐贈收入應該分別不同情況進行響應的會計處理:
1 當期收到的現金直接確認為捐贈收入,并轉入“限制性凈資產”或“非限制性凈資產”。
2 如果財務資源提供者為非營利組織提供資產的條件是必須將該資產轉交至其指定的方向,則這類業務不屬于捐贈業務,應作為受托資產業務進行處理,在確認受托資產的同時確認受托負債。
3 接受用于特定研究目的或為其提供服務的捐贈,如果研究成功其研究成果要提交捐贈方,則這類業務應歸屬于商業交易,按交易進行會計處理,不能按捐贈處理。
4 接受勞務捐贈,符合條件應該進行表內披露:①勞務創造或增加了非金融資產,②該勞務具有專業技術性,如果不是捐贈提供,組織通常必須購買。在這一方面制度規定采用表外披露的辦法很值得商榷。
5 增加捐贈承諾(捐贈保證)方面的條款。FASB116指出,收到預計可收回的無條件保證應記錄為資產,同時確認為收入,有條件保證在條件滿足后應記錄為資產并確認收入,有條件保證在收到時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
6. 增加遺贈方面的條款。FASB的做法是等到法庭確定遺產數額及可取得遺產數額可以可靠計量是才確認為收入。隨著社會的發展遺贈已經出現,而且將越來越多,所以增加遺贈條款十分必要。
(三)“文物文化資產”科目與“固定資產——陳列品”科目劃分不明確
制度將陳列品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并計提折舊,而文物文化資產單獨作為一項長期資產并不予計提折舊。但是這種界定過于粗糙,因為對于有些民間非營利組織如民間博物館來說,“陳列品”和“文物文化資產”基本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應該進一步細化“陳列品”和“文物文化資產”及其區別。
篇4
中美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特征比較
會計模式比較
會計模式是一定社會(國家、地區)會計主要特征所做的綜合表述與反映。美國會計是私人投資的主導型模式,其特征是在政府授權和監督下由民間機構或組織制定并公認會計原則,強調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從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特點上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是各種基金,反映政府依法履行公共財政資源財務受托責任為基本目標。我國會計是宏觀經濟利益主導型模式,其特征表現為國家是會計工作的主要服務對象和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會計規范由國家政府制定并頒布。從預算會計核算的特點上看,預算會計以預算管理為中心,反映政府預算執行為特點的預算會計模式。
會計規范制定機構比較
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由民間機構制定,特征是準則具有開放性,并強調理論研究與實務相結合。我國《會計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根據本法制定并”,這表明預算會計準則或制度由政府財政部制定。另外,非國有事業單位會計沒有專門的機構制定其規范,而是參照國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或制度執行。
會計實務比較
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實務是以會計準則予以規范的。美國政府會計準則不強求絕對的統一,它對會計實務只作原則性的規范,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具體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往往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選擇性,會計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經濟業務的情況和個人的判斷,在準則的指導下進行會計操作。我國的預算會計實務則是會計準則與制度并存的模式予以規范。以1998年財政部頒布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標志,已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預算會計規范體系。預算會計準則或制度以法律形式頒布,具有指令性、強制性和統一性的特點。
會計信息披露比較
美國的會計信息披露向來以真實、公允和充分而聞名。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主要用于規范如何向外提供財務報告,側重滿足公民、立法機構、監督機構、投資者和信貸者等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強調為國家服務,會計信息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即會計信息使用者側重于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很少考慮納稅人、社會公眾對會計信息的需要,與美國相比相對較為保守。
中美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差異原因分析
會計是一定環境的產物。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環境在中美兩國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這是造成中美兩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各具特色的深層次原因。
政治環境因素
政治環境決定會計服務的對象。無論是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還是我國的預算會計,都不能逾越各自所處的政治制度、政治目的等政治環境的約束。美國實行聯邦制,是目前世界上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離,政府很少干預經濟。而我國是一個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央對地方有著強有力的控制權,政府對國家事務和財政預算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體制。這種政治環境的差異,導致美國政府并不直接制定會計準則,而是交給民間機構或組織來完成;而我國的會計準則或制度則由國家政府制定頒布。同時,美國州和地方政府享有獨立的財政預算權和預算管理權,不可能形成嚴密統一的國家預算體系,而我國的中央政府預算會計和地方預算會計是一個有機整體,共同組成預算會計體系。
經濟環境因素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是一條永恒的真理。經濟發展決定會計實務的發展。美國是經濟最發達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發達的經濟給美國的會計理論、技術研究手段和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而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現有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這就決定了我國預算會計理論研究滯后,會計人員素質不高。這種經濟環境的差異,導致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已基本形成了一定模式,政府會計準則比較完善;而我國預算會計規范主要是制度模式,準則體系尚未完全建立。
法律環境因素
法律環境決定會計準則制定的方式和會計信息揭示的范圍。世界各國都有相應的會計法規。從法律體系和形式上看,主要有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美國是屬于英美法系,其特征是法律對會計規定較少,政府會計準則由政府授權的民間組織規定,會計實務具有較大的自由度、注重會計慣例;而我國是屬于大陸法系,其特征是預算會計準則或制度由政府機構制定,并以會計法律形式,在規定的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性。
社會文化環境因素
社會文化環境決定會計人員素質、會計理論研究水平和會計信息揭示的要求。美國社會文化崇尚個人主義,追求個人利益。這決定了美國在會計管理上強調專業導向,行業自律,而較少依賴法律;政府在會計管理上的作用有限;在會計職業上,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較高,具有較高的權威性;會計信息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公眾、立法機構、投資者和債權人等。我國的社會文化崇尚集體主義,把個人的利益同集體、國家的利益相結合。這決定了我國會計職業團體影響不大,依靠制度法規控制會計實務,會計人員的素質普遍較低,職業判斷能力差;在會計信息披露上,主要為政府提供,比較謹慎,并對公布的信息可能帶來風險非常敏感。
完善我國預算會計理論與實務體系的幾點思考
重組預算會計體系
預算會計體系的構成模式應借鑒美國做法,由政府會計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構成。隨著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部門預算、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等,客觀上要求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合二為一,共同構成政府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不僅包括事業單位,還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各種基金等,而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這個名稱不能涵蓋所有的不屬于企業性質的非營利組織。因此,將事業單位會計改為非營利組織會計是比較恰當的。
政府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建立
2003年5月,我國第二屆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立,下設“企業會計準則專業委員會”、“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專業委員會”和“基礎會計理論專業委員會”三個專業委員會。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專業委員會專門負責政府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制定。建議在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要吸收各界人士參加,加強準則制定的理論研究,嚴格履行準則制定的程序,只有這樣,才能制定出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的高質量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
會計模式的轉變
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法治國、以法理財的思路,現行的預算會計模式應逐步向基金會計模式轉變。政府會計可根據公共財政框架和基金管理要求,建立政府公共基金會計、國有資產基金會計、社會保障基金會計等。實行基金會計模式,有利于更好地貫徹專款專用原則,有利于制衡權力,促進法治,防腐倡廉。
預算會計規范模式的轉變
目前,我國預算會計采用的準則與制度同時并存的“雙軌制”模式。應該說,這種模式是適合當前預算會計環境的必然選擇。但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之間,各種不同會計制度之間的“協調成本”增加,因此,從長遠發展看,預算會計規范必將從“雙軌制”向“單軌制”轉變,即最終實現會計準則規范模式。
篇5
關鍵詞 醫院;住房公積金;核算管理
一、住房公積金的性質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指出,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參照2006年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職工薪酬》準則中的規定,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薪酬的一部分。因此在醫院的管理制度中,住房公積金與工資具有相同的作用。
根據醫院資產要素的定義,醫院資產是醫院擁有或控制,能以貨幣計量并能給醫院帶來一定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比較可見,住房公積金屬于個人所有,醫院并不擁有所有權控制權。住房公積金未來所帶來的收益或屬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所有(公積金投資收益),或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利息),不會給醫院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此,住房公積金不屬于醫院資產范圍。
二、目前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方式
對銀行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財務核算問題,相關部門專門制定了核算辦法,規范其管理與核算。但對于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各企事業單位,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僅對列支方向做出了明確的規定:①機關在預算中列支:②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后,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③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對于醫院將公積金繳存后,各醫院如何管理和核算這筆資金,醫院會計制度僅作出如下規定:對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醫院應設置輔助帳進行登記并核算其繳納、使用和結余情況。但具體如何設帳、如何核算,沒有明確的統一的規定。這樣,實際執行過程中,各單位采取了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不同的處理方法:
(一)在“專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核算
這些單位,在發放住房公積金時,
借:醫療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住房公積金(醫院負擔部分)
應付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將公積金繳存管理部門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基本結算戶
同時:
借: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有的單位計入“其他貨幣資金”或“其他應收款”)
貸:專用基金―住房基金
這樣處理,用“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或者“其他貨幣資金―住房公積金”、“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核算醫院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部門總額;用“專用基金―住房公積金”核算醫院職工住房公積金總額。使住房公積金在單位會計報表即作為一項流動資產,又作為一項凈資產。
但根據我們上文所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的資金不能作為單位的資產,上述處理,虛增了單位的資產和凈資產,甚至使醫院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出現虛假資金情況,不能真實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誤導會計報表使用者。
(二)在“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科目核算
多數醫院單位采取這種處理方法。發放時:
借:醫療支出一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一住房公積金(醫院支付部分)
應付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繳存住房公積金時:
借: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有的單位計人“其他貨幣資金”或“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基本結算戶
這樣處理,用“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或者“其他貨幣資金―住房公積金”、“其他應收款一住房公積金”)核算醫院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部門總額;用“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核算醫院職工住房公積金總額。這樣處理使住房公積金在單位報表即作為一項流動資產。又同時作為一項流動負債管理。
與第一種方法類似,虛增了單位資產和負債。給會計報表使用者造成信息誤導。
(三)設置備查薄或者輔助帳
這下單位設置一些簡易明細登記帳,簡要登記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及余額,但缺少正規的核算,職工個人公積金查詢、轉移、支取、轉入以及與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對賬管理不嚴格。
(四)單位匯繳后不作任何處理
一些單位認為,該資金已經轉到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屬職工個人所有,不管是否支付已不屬于醫院的資產或負債,同時公積金管理部門又是政府專門的主管機構,有完善的管理機構和嚴格的制度和辦法,繳存到管理部門后,職工查詢、支出均到管理部門辦理即可,因此醫院沒有必要進行很規范的管理。
綜上所述,同樣一筆住房公積金資金,有的醫院列入負債。有的列入凈資產,還有的不在醫院總帳中反映,加上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10余年來,各醫院累積的資金余額已達數百萬乃至上千萬之多。
如此,造成資產、負債、凈資產都不具有可靠性和可比性,影響現金比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比率等重要指標,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甚至醫院決策者。
三、住房公積金賬務處理建議
住房公積金核算具有獨特之處,資金動用必須滿足相關法規的規定。不能自由支配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是一種國家政策性的長期住房儲金,醫院在核算住房公積金計提、支付業務后,應當設置專門的、獨立于醫院總帳的住房公積金帳目。連續系統的反應醫院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使用、結余情況,同時,定期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對。
住房公積金輔助帳,不存在核算收益的問題。科目設置可以簡單明了,能夠準確反映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及結余情況即可。可以設置資產類科目“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核算職工住房公積金專戶的收支情況;設置負債類科目“住房公積金”,反映醫院住房公積金繳交、提取和結余情況,且“住房公積金”科目應按職工個人設分戶明細帳。期末。“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和“住房公積金”科目總量余額相等。
賬務處理舉例如下:
1、單位匯繳時。根據繳款書憑證和銀行收款通知書
醫院財務總帳代扣代繳: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基本結算戶
同時,醫院住房公積金專門帳目:
借: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
貸: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科目;――××個人明細科目
2、新職工調入時,依據新職工調入開戶手續及住房公積金轉移支付收款憑證:
借: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
貸: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科目
3、職工離退或調出時,依據銷戶手續及住房公積金轉移支付收款憑證:
借: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
4、職工因購房、維修提取時,依據住房公積金轉移支付憑證:
借: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
5、期末結算利息時,依據住房公積金中心提供的利息結算單:
借: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專戶
篇6
我公司有一處房產拆遷,舊的房產原價1400萬元,累計折舊500萬元收到政府拆遷補貼2000萬元,發生搬遷機器設備費用2萬元。這種情況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北京市章華)
在線專家:
①如果貴公司還未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收到搬遷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2000
貸:專項應付款2000
清理舊房產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900
累計折舊
500
貸:固定資產
1400
借:專項應付款
9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goo
搬遷機器設備:
借:專項應付款
2
貸:銀行存款
2
結轉專項應付款:
借:專項應付款1098
貸:營業外收入1098
說明:(財企[2005]23號)規定,企業搬遷結束后,專項應付款如有余額,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但這是05年的規定,根據新準則精神,政府補助應記入“營業外收入”,因此這里根據準則精神,將專項應付款的余額記入“營業外收入”(以上分錄金額單位:萬元)。
②如果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因政府補助準則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總額法,因此收到的拆遷補貼2000萬元可以計入遞延收盎然后按拆遷項目的時間期限分攤轉入營業外收入。
有關福利費的會計處理
我公司2008年底應付福利費余額為零,2009年1月到4月每月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福利費,2009年4月底應付的福利費有余額,聽說準則規定不再計提福利費,我該如何處理?(上海市郭嘉)
在線專家:
財企[2007]48號文中規定,關于職工福利費財務制度改革的銜接問題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后,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根據這一規定目前在實務工作中,大部分企業不再每個月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福利費,而是在實際發生福利費時據實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
貴公司4月底應付的福利費有余額分兩種情況處理:
1,余額在借方的,直接沖銷余額,將福利費結平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職工酬薪
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9年及以后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以后期間實際發生福利費據實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余額在貸方的,4月以后的期間發生福利費支出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
直至將福利費結平,結平以后實際發生福利費再據實計入相關成本、費甩有關現金券的會計處理
我公司進行“買一百送二十”的優惠活動,即購買100元商品可以獲得20元的現金券。
1,如果銷售商品500元,送現金券100元,請問怎么確認收入?
2,顧客下次購買商品的時候使用現金券應該怎么作會計處理?(黑龍江省趙普)
在線專家:
1,銷售商品500元,送現金券100元,假定增值稅率為17%,應確認收入429.35元(500/117),對于贈送的現金券不做賬務處理,企業可以備查登記。
2,顧客下次購買商品的時候使用現金券,按實際收到的款項確認收入。如購買商品500元,付款400元,其余100元使用現金券,假定增值稅率為17%,應確認收入341.88元(400/117)出售的商品按實際成本結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1,季度所得稅預繳,放在“其他應收款”里核算行嗎?
2,年底,如果預交稅費與實際有差,如何調整呢?(山東省季晨)
在線專家:
1不能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具體處理如下
預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實務工作中一般是在匯算清繳時才知道預交稅費與實際是否有差別而不是在年底,如。8年預繳的所得稅一般在09年初才知道差別是多少。
因此在來年知道差別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或者做相反分錄。
購入財務軟件的核算
A房地產開發公司購入財務軟件一套2800元,憑證打印紙一箱200元,開在一張發票上。
1,請問應如何賬務處理?是否確認無形資產?
2,如果確認無形資產應如何攤銷?(福建省姜艾)
在線專家:
1購入財務軟件2800元確認無形資產,打印紙200元做為辦公費處理。
借:無形資產
2800
管理費用
200
貸:銀行存款
5000
2依據《財稅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企事業單位購入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貴公司應按以上規定執行。
房地產公司的“三通一平”費用
A房地產公司征用一塊土地,最近就要進行建住宅樓。2009年4月25日委托當地電力發展有限公司安裝變壓器和負控裝置。電力發展有限公司開了兩張發票,內容如下:
第一張發票;電建工程,金額為75000元;第二張發票:負控工程,金額為23000元,應如何處理?(上海市鄭新梅)
在線專家:
這兩筆費用在項目開工以前應該屬于“三通一平”的費用,應作如下處理:
借:開發成本――某項目――前期工程費
98 000
貸:銀行存款
98 000
殘疾人保障金的核算
(1)殘聯按比例收取企業單位的殘疾人就業金,即要求每個企業都要安置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如果不安置的就要交殘疾人保障金。對于這部分殘疾人保障金應當如何進行核算?
(2)我們公司是工業企業,但最近加了煤炭銷售,煤炭屬于商業,這樣在購進和銷售時應如何做賬?(山西省杜成)
在線專家:
(1)對于企業繳納的殘疾人保障金,應作如下核算: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2)購進煤炭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銷售煤炭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轉口貿易的賬務處理
1,從國外采購貨物后直接銷售給國外的客戶,這樣的轉口貿易如何做會計分錄?
2,轉口貿易是否涉及增值稅?(北京市程新)
在線專家:
1,會計賬務處理
付匯時(附付匯單據及購貨的發票):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外匯×付匯當天的匯率)
收匯時(附收匯單據及銷貨的發票):
借:銀行存款(外匯×收匯當天的匯率)
貸:主營業務收入――轉口貿易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轉口貿易
貸:庫存商品
2,稅務處理
因為我國的增值稅的征收強調的是在中國境內產生的商品生產及流通過程而轉口貿易不經過我國海亳沒有入中國境內,故不符合增值稅的征收條件,也就是說不用交納增值稅。
關于返還個人所得稅手續費
最近稅務局返還給我們公司個人所得稅手續費,這是什么手續費?應怎么處理?(湖北省吳可玲)
在線專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從上面的條文可以看出返還的手續費貴公司可以獎勵給相關員工也可以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
具體處理如下:
如果貴公司決定將這部分獎勵給相關員工,則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如果貴公司決定以后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則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印花稅如何貼花
賬本印花稅是所有的記載經營業務的賬本都貼花嗎,也包括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以及各種應收應付的明細賬本嗎,還有就是貼花后要劃線的,這個劃線有規定嗎,如何劃?(河北省劉夏)
在線專家:
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均需要貼花。《國家稅務局關于對金融系統營業賬簿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28號)規定,凡銀行用以反映資金存貸經營活動、記載經營資金增減變化、核算經營成果的賬簿,如各種日記賬、明細賬和總賬都屬于營業賬簿,應按照規定征收印花稅。銀行根據業務管理需要設置的各種登記簿,如空白重要憑證登記簿、有價單證登記簿、現金收付登記簿等,其記載的內容與資金活動無關,僅用于內部備查,屬于非營業賬簿,均不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未設工會組織是否上交工會經費
沒有設立工會的單位是不是也交工會經費,有文件規定嗎?(上海市趙謙)
在線專家: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根據《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宅工會經費的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此項撥繳的經費可在稅前列支。)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行政的補助;
(5)其他收入。
基層工會不僅有必要的滿足活動需要的經費,而且由于是永久性組織,為開展活動要添置必要的設備,所以大多數基層工會還擁有一定的動產和不動產。
因此沒有設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不用繳納工會經費,假如計提了也是企業所得稅前不允許扣除的。
無租使用房產問題
同一個法人的關聯企業,甲有一處房產,是房產的所有權人,乙單位沒有產權,無租使用甲的房產,甲已全額交納房產稅(按房產原值的70%×1.2%),并且甲乙兩個單位在同一個城市的不同地區注冊,現在稅務部門檢查認為:乙單位的一部分實際經營地在甲所在的房產坐落處,兩個單位簽定的協議為無租使用,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應有乙單位補交所使用的房產的面積的2/3的房產稅,即按房產原價值的2/3×70%×1.2%補交納,請問這樣的說法對嗎?(河北省馬何)
在線專家:
稅務機關的要求是合理的,應該是您,即無租使用單位納稅,而不是由免稅單位納稅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產稅有關減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40號)規定: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
計算錯誤已經繳納了房產稅,可按《征管法》規定申請退稅,您應該向稅務機關補交房產稅。
以前年度虧損彌補
根據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在預繳所得稅的時候,是否可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寧夏自治區馬志國)
在線專家:
企業在預繳所得稅的時候,可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65號)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修改為“實際利潤額”。填報說明第五條第3項相應修改為:“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房地產開發企業本期取得預售收入按規定計算出的預計利潤額計入本行。”
擔保投資公司如何繳納營業稅
擔保投資公司,注冊資本200萬,這個應該交納營業稅是不是?但是應該按照什么行業稅率交納?還有營業額應該怎么如何計算?(湖北省毛國新)
在線專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的通知》(銀發[1994]198號)規定對境內金融機構從事擔保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稅率是5%,營業額是在提供擔保服務中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如果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免征營業稅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名單及取消名單的通知》(發改企業[2007]770號)規定免稅條件的企業是免征營業稅的。
信用擔保機構免稅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經政府授權部門(中小企業政府管理部門)同意,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法人且主要從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機構。
(2)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報經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
(3)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能力,經營業績突出,對受保項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
追償與處置機制;注冊資金超過2000萬元。
(4)對中小企業累計貸款擔保金額占其累計擔保業務總額的80%,對單個受保企業提供的擔保余額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總額的10%,并且其單筆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
(5)擔保資金與擔保貸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并且其代償額占擔保資金比例不超過5%。
(6)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按照要求向所在地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報送擔保業務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
雙薪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請問年底雙薪是否可以兩次扣2000元?(四川省蔣嘉元)
在線專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為了合理解決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征稅問題經研究現就調整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辦法通知如下: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進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