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運輸方案范文
時間:2024-03-11 18: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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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TU757 文獻標識碼:A
垃圾分類回收與處理是指從源頭上將垃圾分類回收與再利用,以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我國城市眾多,大多數城市的垃圾分類化處理水平尚淺。在垃圾的分類回收與清運過程中,垃圾中轉站的作用占據主要地位,為減少垃圾運輸成本、降低二次污染及提高裝載效率提供了可能[1]。為此,探索科學的分類方法與垃圾中轉站優化選址,對提高垃圾回收處理的效率至關重要。
1 國內外垃圾分類回收與清運現狀
在國外,一些西方國家已經將垃圾分類回收進行了推廣。例如在德國,每戶有4個大垃圾桶:綠桶(收集食物殘渣、花草果皮、殘枝落葉等生物垃圾);藍桶(收集各種廢舊報紙廣告等);黃桶(收集各種塑料食品包裝、塑料水瓶、易拉罐、日常廢舊塑料等);黑桶(收集除上述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另外,每隔幾條街,設置有專門的垃圾桶回收各種丟棄的玻璃瓶子,家具電器,政府規定在專門的時間由專門的人員來清理。
在我國,雖有分類垃圾桶,但回收多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實際效果不明顯。在清運方面,混合收集的垃圾需要被運到中轉站進行分類,工作量大且效率低下。在垃圾處理方面,我國主要采用焚燒、填埋的方法,對環境危害極大。
由此可見,我國目前垃圾分類回收與清運體系存在很大缺陷,提高垃圾分類與清運水平是我國的必然選擇。
2 垃圾分類回收與清運方案探索與垃圾中轉站選址
2.1現階段可行的分類方法
從經濟與社會綜合角度來看,目前我國可行的垃圾分類處理方式如下:廚余垃圾可以使用脫水干燥處理裝置處理,處理后的干物質送飼料加工廠做原料;可回收的垃圾可以分類收集,分別回收再利用;有毒有害的垃圾可以運送到專門的處理中心集中處理;不可回收的垃圾可以運送到填埋場或焚燒場。
因此,可以結合垃圾的最終去向將垃圾進行以下分類:可回收類(如紙質垃圾、玻璃類垃圾、塑料類垃圾、可回收金屬類垃圾等);不可回收類(如不可燃的硬性垃圾,如磚瓦、瓷器等);廚余垃圾類(如一般性廚余垃圾和生物垃圾);有害垃圾(如電子垃圾、化學垃圾、醫療垃圾、建材垃圾等)。
2.2 垃圾收集方法與清運方案擬定
垃圾收集清運時,可以結合垃圾分類方法,采取“四分一整”體系:
“四分”:將收集點的垃圾桶分成4個收集箱,用以收集4大類垃圾;將小型垃圾收運車的車廂分為4個區域,用以盛裝垃圾收集點的4大類垃圾;將一個中轉站設置為4個區域,用以囤放分類收集后的垃圾;將大型運輸車分為4種車型,專車專運各類垃圾。
“一整”即通過垃圾轉運車,將垃圾回收與轉運的各個環節聯系起來,自始至終進行分類,形成一個完整體系。
這樣,垃圾清運的各個環節便可以很好的聯系起來,同時省去了在中轉站對垃圾進行分類的麻煩,節約了運輸時間,降低了運輸成本,提高了清運效率。
2.3 垃圾中轉站位置的優化
垃圾收運系統包括收集、中轉、運輸3部分,并由中轉站劃分為收集和運輸2個階段.垃圾的收集、中轉和運輸形成了整個“逆向物流”網絡結構[3]。
在該結構中,垃圾收集點的垃圾只能就近運往一個垃圾中轉站,而對于一個垃圾中轉站可以接受其覆蓋范圍內的多個垃圾收集點的垃圾;同時,一個垃圾中轉站的垃圾進行分類后需運往不同的垃圾處理場。我們知道,垃圾收集點與處理廠一般是固定的,而垃圾中轉站卻可以靈活設置,因此,中轉站位置的選擇對于降低運輸成本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清運路線最短,可以參考物流選址的理念,引入重心法,確定垃圾收集點與處理中心重心位置作為單個中轉站的選址位置。
5 結語
5.1 結合實際,提出了一套較為可行的垃圾分類回收與清運方案
經過研究,采用迭代重心法建立了單個中轉站的優化選址模型,并引入DEA提出了對優化前后中轉站效率評價的方法,最后以一個實例對兩個模型進行了驗證,證明了其可行性,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5.2 存在以下不足
中轉站優化選址模型僅考慮運輸成本,具有一定局限性;相關數據來源具有一定主觀性,精確度不高;實例分析的對象有一定局限性,不能代表一般性地區。在后續的研究中,將在這些方面逐步完善。
5.3 垃圾分類回收與清運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
其設計因素眾多,在實際應用中,我們需結合各地域特殊的人文地理條件,科學的制定垃圾回收與清運方案。
參考文獻
[1] 董杰.小型垃圾中轉站效率評價DEA模型實證研究——基于滿意度評價體系[ J].當代經濟,2012(2).
[2] 賈傳興,彭緒亞,劉國濤,劉長瑋,翔,鄧鎵佳.城市垃圾中轉站選址優化模型的建立及其應用[J].環境科學學報,2006,26(11).
篇2
參賽學生:曹欣宇 陳奕池 雷齡凱 湯新月 莫櫓堯 趙柯帆 指導老師:譚瓊
簡介
SUPER位于中國某省X市,是一個智能科技與歷史文化并存的城市。這里依山傍水,曾是楚國重鎮。這里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但垃圾處理問題及交通問題阻礙著城市的發展。在2020年,X市有很多垃圾,居民在沒有進行分類的情況下隨意扔垃圾是導致城市臟亂的主要原因。垃圾處理廠只能將未分類的垃圾直接焚燒或填埋。這種粗放的垃圾處理方式給X市帶來了嚴重污染,對人的健康和環境都有不良影響。經過多年的反思和探索,我們以Smart,Utility,Powerful,Eastern,4R為核心理念的智慧城市規劃方案解決了上述問題,并帶來了跨時代的創新。
Smart: 中心量子計算機
我們使用智能中央量子計算機調節本市的交通系統,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通過射頻技術,它得以聯接城市的各個部分,形成完善的智能城市系統。這讓城市管理和生活更加智能化,降低了人工成本。同時,它還為我們的垃圾處理系統提供了技術支持。
Utility: 交通系統
Utility交通系統分為2層。頂層是公共交通層,底層是私人交通層。它可以自動控制每一個地磁飛機,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此外,Utility可以指揮運輸垃圾集裝箱,使其安全高效地到達回收中心。
Powerful:多樣化能量來源系統
Powerful能源系統通過雷暴和反物質來獲得能量。在雷暴天氣里,接收器會將雷電流轉移至石墨烯制成的Super電容組中,再把這些電流平穩地輸入城市;在反物質發電廠中,我們將正反物質碰撞湮滅,這一反應所釋放出的能量最終轉換為人類可控的電能。
這一多樣化的能源系統不僅給城市以安全綠色的能源支持,同時也保證垃圾處理系統得以高效運轉。
Eastern:對傳統中華文明的繼承
Eastern,一個舉世聞名的古鎮,是中國的又一名勝。為保護這里富有歷史意義和文化價值的古跡,我們將它們與主要城區分隔,并且定期維護這里的古建筑。為了Eastern的更深遠的發展,我們通過地下管道運輸系統將垃圾運往回收中心。
Reduce,Reuse,Recycle,Rot――4R垃圾處理原則
減少
政府會限制居民每日的生活垃圾的重量,減量獎勵,超量懲罰。
分類
高分子塑料材料 電子垃圾(主要是石墨烯) 生物垃圾 紙質垃圾
運輸
政府會指導居民對垃圾進行分類。
在每一棟樓中都設置了垃圾的運輸膠囊。
在垃圾回收中心,我們用X射線照射垃圾進行分類。Smart控制的機器人監控系統根據垃圾分類的結果將垃圾運輸至不同的地點。
垃圾回收中心建于群山環繞的郊外
Smart會控制運輸各地的垃圾。生物垃圾和石墨烯廢物被被烘干粉碎之后,被組裝成特殊的部件。其他類型的垃圾將會被密閉于專用的集裝箱中轉移至垃圾回收中心。
回收
通過生物降解技術,生物垃圾最終會被分解為有機質產品。
通過基因改造,我們創造出能分解石墨烯的新型真菌。在適當的溫度、濕度下,新型真菌能分解石墨烯等通常難以降解的廢棄物。
最后,我們將一些不可分解回收的垃圾送至反物質中心進行處理。在此過程中產生的能量,足以供給整個中心的運轉。這個中心還有石墨烯質保護層避免輻射外泄。
如何使此系統安全可靠?
風險
如果將石墨烯置于地下,它很有可能會對地下水供給帶來污染。因此,回收中心會組織專家團隊來定期檢查地下水質量,防止石墨烯污染地下水。
能量損耗
Smart會計算出最適宜運輸垃圾的頻率和時間,集中的廢物處理讓能量的消耗達到最小。
一個強有力的工程團隊
在無害前提下,材料工程師以多種方式使用石墨烯材料并創造新型塑料纖維。
等離子電氣工程師會使Powerful能源系統成為現實。
建筑師會設計出堅固可靠且富于創造性的新式建筑并提供保護古建筑的方法。
計算機工程師設計并不斷改進Smart智能系統。
生物工程師通過基因重組創造新型真菌。
本論文在四川省賽區獲中學組總分第一名,最佳展示獎;在全國賽區獲中學組一等獎中總分第一名
專家點評
嘉祥的Super City這篇文章在國際總決賽中獲得44分的高評分(滿分50)。這篇文章在行文結構上遵照了西方學術論文的寫作規范,這在未來之城大賽的傳統中極其重要。這個行文規范是:概述、界定問題、解決方案、方案的風險評估與利弊平衡和結尾歸納。未來之城意在培養的21世紀的人才――特別是面向未來具體挑戰的工程師和設計師。他們需要具備的核心思維技能便體現在這一行文結構中――他們提出問題、設計解決方案并對方案評估和改進――這個流程又叫做“Engineering Design Process",是很多大型企業產品研發的金鑰匙。這也是未來之城大賽在評選中極為看重并對參賽選手著力培養的思維方式。
此外,Super City的文章結構簡潔,表達明確。這反映了代表隊的文字表達能力。書面溝通能力是工程師、設計師們的核心競爭力之一。
篇3
【關鍵詞】垃圾轉運站;建設方案
中圖分類號:R12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徐州市市區生活垃圾概況
徐州市位于江蘇省的西北部,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交界,為東部沿海與中部地帶、長三角經濟區與環渤海經濟圈的結合部,素有“五省通衢”之稱。2010年,徐州市市區人口180萬,建成區面積108平方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1200噸/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5%。
根據徐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預測,到2020年徐州市市區常住人口312萬人,建成區面積300平方公里,結合徐州市影響生活垃圾產生量的各種因素,預測徐州市區2020年總量約為3256噸/日。
二、徐州市市區生活垃圾清運現狀
1、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系統現狀
徐州市區各環衛部門的垃圾收集方式雖然隨新、老城區和城、鄉區位不同及作業條件各異而多樣化,但主要是轉運和直運兩種收集方式。收集容器包括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及一些單位自備收集容器。
2、垃圾收運系統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徐州市垃圾收集與運輸系統雖在不斷完善,特別是近幾年收運設施有了較快的發展,更新并增添了一批垃圾收集容器和專用車輛,但還存在較多薄弱環節,主要是:
(1)收集設施不足及質量低下。
(2)收運機械化程度偏低。
(3)尚未開展分類收集試點。
(4)垃圾收運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三、 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
1、建設內容
本項目建設內容涵蓋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和賈汪區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轉運系統建設,包括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車輛、垃圾收集站(點)、垃圾轉運站及相關附屬建、構筑物的土建工程、電氣、自控、給排水、消防、環保等工程,以及室外綜合管網、綠化等。
本項目共計新建垃圾壓縮轉運站4座。
2、建設規模
轉運站的建設規模為:鼓樓垃圾轉運站200噸/日、云龍垃圾轉運站250噸/日、泉山垃圾轉運站350噸/日、賈汪垃圾轉運站200噸/日。
徐州市區垃圾轉運站總建設規模:1000噸/日。
四、生活垃圾轉運站設計方案
1、轉運站服務范圍的確定
在徐州市區采用設置4個垃圾轉運站設計方案,即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和賈汪區各設置一個垃圾壓縮轉運站。
2、轉運站規模的確定
生活垃圾轉運站的設計規模是指每日轉運處理垃圾的能力,主要由該生活垃圾轉運站服務區域的每日垃圾產生量決定,并且要考慮滿足該站服務區域內垃圾產生量的年增長變化情況,以使該轉運站在服務期限內能順利完成生活垃圾的轉運任務。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相關規定及可研報告,各轉運站的設計規模為:鼓樓區垃圾轉運站200噸/日、云龍區垃圾轉運站250噸/日、泉山區垃圾轉運站350噸/日、賈汪區轉運站200噸/日。
3、轉運站類型及工藝型式的確定
(1)轉運站類型的確定
垃圾轉運站的類型可以按照垃圾收集方式、收集車的類型、服務范圍、處理規模、服務年限、道路交通條件等不同進行分類。按照處理規??梢詫⑥D運站分為小型、中型和大型三大類或Ⅰ、Ⅱ、Ⅲ、Ⅳ、Ⅴ五小類,其中規?!?0t/d的屬于小型Ⅴ類轉運站,規模在50-150t/d的屬于小型Ⅳ類轉運站,規模在150-450t/d的屬于中型Ⅲ類轉運站,規模在450-1000t/d的屬于大型Ⅱ類轉運站,規模在1000-3000t/d的屬于大型Ⅰ類轉運站。
因此按照處理規模分類: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和賈汪區垃圾轉運站均屬于中型Ⅲ類轉運站。
(2)轉運站主體工藝設計
①壓裝設備工藝的確定
水平推入裝箱式工藝在國內應用發展較快,目前國內根據壓裝機單臺處理規模不同開發出最小為5噸/日,最大為200噸/日不同規格的成套設備,具體有翻斗式小型垃圾壓縮機、帶推料機構的壓裝設備、直接卸料的壓裝設備。
根據徐州生活垃圾的特點及各轉運站規模,本工程推薦選用下推料工藝的壓縮設備。
②垃圾轉運站的工作原理
該轉運站負責接收徐州市區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車送到垃圾轉運站經檢斤計量后并倒入卸料槽,卸料槽內垃圾到了一定容量時,壓縮機推頭自動將垃圾壓入集裝箱內,當垃圾集裝箱垃圾量達到額定裝載量時,通過稱重儀及傳感器向壓縮機發出信號,壓縮機停止裝載,自動關閉垃圾集裝箱門,滿載的垃圾集裝箱由拉臂車運至指定的場所進行處理。
4、轉運站主體工藝設計
(1)工藝平面布置
工程采用的成套壓裝設備主要包括卸料槽、垃圾推料機、垃圾壓縮機、液壓動力裝置、通風除臭系統、滲瀝液收集系統、集中控制系統和車輛稱重系統等組成。
(2) 轉運站工藝流程
轉運站工藝流程詳見工藝流程框圖。
圖1 轉運站工藝流程圖
五、投資估算
徐州市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投資估算見下表。
表1 徐州市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投資估算表
單位:萬元
合計 10817
六、結論、建議
篇4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垃圾排放量與日俱增,對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每天都在制造垃圾,如廢紙、塑料、廢電池、等,這些垃圾絕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的資源,而家庭餐余垃圾果皮變質食物和建筑垃圾都為不可回收垃圾。垃圾分類已經倡導了很多年,而且我們身邊的很多垃圾筒也分成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大類。然而,在很大程度上,這些垃圾筒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人們還是按照以前的方式,不管什么垃圾,都扔到一起。
這不僅是一種對于環境的污染,更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我們相信,當垃圾處在正確的位置,我們將會收獲一大筆財富。因此,推廣垃圾分類處理,不僅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情,這必然也將造福我們的子孫后代。
為全面貫徹落實《阜陽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及《阜陽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上級文件精神,我社區按照鼓樓街道辦事處的通知制定措施,在轄區所有小區和街巷全面推進垃圾分類相關工作?,F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全面部署
年初我社區招開動員大會,傳達有關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全體社區干部、居民小組長和社區志愿者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來做好創建工作,城管管理日常工作為主,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全力配合,并將創建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中。同時,要求各包片社區干部,居民小組長和物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切實履行好職責。
二、真抓實干、狠抓落實
每季度開展“資源回收日”宣傳活動,引導居民養成良好的分類習慣。更新老舊分類垃圾桶30個。垃圾分類標識標貼30張,半年開展垃圾分類專題培訓2場。更新戶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垃圾分類宣傳畫3處。在小區和街巷路口發放阜陽市家庭垃圾分類宣傳單50份。小區垃圾中轉站實施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密閉運輸。
三、創新舉措,加強管理
改變人們長期以來的習慣,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個系統的工程。為此我辦創新性提出了三期工作法即“導入期”“執行期”“維持期”對居民垃圾分類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和改變,其中導入期中又有更具志愿者監督員。
依托居民組長,在各小區招集環保志愿者,統一培訓,教會方法,熟練應用社區垃圾方類操作指南。依靠這些居民組長和環保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類中起到監督和榜樣作用,引導居民垃圾分類習慣的養成。
篇5
“無廢城市”建設是鄞州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任務。為進一步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和創建意識,改善鄞州人居環境質量,提升鄞州整體形象,塘溪鎮三措并舉扎實推進“無廢城市”創建。
一是模范引領,踐行綠色生活。發揮機關干部模范引領作用,帶頭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結合全鎮實際,積極宣傳無廢城市建設,開展工廠、園區、鄉村、學校、醫院、工地、景區等“無廢城市細胞”建設活動,開展主題培訓活動2場,發放相關宣傳冊1000余份。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培訓和宣傳,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開展“文明餐桌”“光盤行動”,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
二是精準細致,有效提升整治。成立無廢城市創建專項工作組,由專人負責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委托第三方開展簽約工作,目前累計簽訂協議和承諾書204家企業,細化實施方案,補齊固廢資源化利用短板,摸排正規再生資源回收企業4家;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和低散亂整治,開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累計取締非法點位97處,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廢源頭減量工作。
三是嚴管嚴查,確保無廢創建。加強固體廢物監管網格化巡查隊伍,每個村至少有1名專門巡查人員,形成鎮、村網格化管理體系,利用信息化平臺,及時掌握“無廢城市”指標和重點項目的完成情況,依法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嚴查無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資質企業從事危險廢物運輸行為。強化建筑垃圾堆場監管,鼓勵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在場內開展綜合利用處置。開展常態化管理檢查,對標對表,對不合規行為現場要求整改,實行問題“回頭看”制度,全力確保高質量創建“無廢城市”。
某鎮三措并舉扎實推進無廢城市創建
“無廢城市”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任務。為進一步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和創建意識,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富盛鎮多措并舉推動“無廢城市”創建。
一是模范引領,踐行綠色生活。發揮機關干部模范引領作用,帶頭踐行光盤行動、垃圾分類、“135”出行方式等綠色生活方式。積極宣傳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推動“無廢機關”、“無廢學?!薄盁o廢企業”等“無廢細胞”建設,開展主題培訓活動10余場,發放相關宣傳冊1000余份。
篇6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裝飾裝修和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園林、廣場、管網等在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本市城區和金陽新區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縣(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規劃、建設、環保、土地、公安交通、綜合執法、房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清理的原則。不具備清理條件的,可委托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清運。
鼓勵和支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六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需要,將建筑垃圾消納場、中轉站等設施建設納入統一規劃,合理布局。
鼓勵多渠道籌集資金建設建筑垃圾消納場。
第七條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從事建筑垃圾運輸以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置建筑垃圾,應當向當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方可處置。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書
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處置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和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核準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
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開工之前,應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并與當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施工工地環境衛生責任書。
第八條申請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消納場的場地平面圖、進場路線圖等工程圖紙;
(三)相應的攤鋪、碾壓、除塵、照明等機械以及設備和排水、消防、指示等設施資料;
(四)建筑垃圾分類處置方案和廢混凝土、金屬、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五)相應的環境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管理人員相關資料。
第九條申請從事運輸建筑垃圾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等相關材料;
(四)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運輸車輛保潔方案。
第十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申請處置建筑垃圾,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等相關材料;
(三)建筑垃圾分類處置方案;
(四)與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五)與當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的施工工地環境衛生責任書。
第十一條建筑垃圾消納場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公示場地布局圖、進場路線圖;
(二)入場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推平、輾壓,進出消納場的道路整潔、暢通;
(三)有健全的現場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記錄,如實填報建筑垃圾處置相關報表;
(四)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類堆放;
(五)場內環境整潔,無塵土飛揚、污水流溢;
(六)不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廢物。
第十二條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點裝載和傾倒;
(二)裝載適量,覆蓋嚴密,不撒漏、飛揚;
(三)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四)駛離現場時應沖洗干凈,不帶泥上路;
(五)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六)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于早上7時至晚上8時在城區中心區域運輸建筑垃圾。
第十三條建筑垃圾消納場停止使用前,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單位應覆蓋還田,搞好綠化,或按城市規劃要求進行處理,并報當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居民修建、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本區域已實行物業管理的,應當按照物業管理企業指定地點臨時堆放,并采取措施圍擋、苫蓋,在2日內及時清運;未實行物業管理的,應當按照社區指定地點臨時堆放,并采取措施圍擋、苫蓋,在2日內及時清運。
居民修建、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社區、物業管理企業聯系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有償清運。
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街路暢通的情況下,在所管轄區域內指定建筑垃圾的臨時堆放地點,并督促產生建筑垃圾的居民及時清運。
第十五條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交納建筑垃圾處置費。
第十六條電力、電信、供水、煤氣、排污、園林、管網、綠地及市政道路維護工程、開挖的建筑垃圾需繼續用于就地回填的,應采取圍擋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擴散污染周邊環境,竣工后應及時清除余留建筑垃圾。
第十七條需要受納建筑垃圾回填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建立接收登記制度,設專人對接收建筑垃圾的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將接收登記記錄報當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需要變更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內容的,應向原核準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九條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或者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單位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或者建筑垃圾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廢物的,由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或者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不按核準的時間、線路將建筑垃圾運輸到指定地點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建筑垃圾消納場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二)、(三)、(四)、(五)項規定之一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運輸建筑垃圾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三)、(四)項規定之一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篇7
對張寶昌和他的同事們來說,如何傾倒垃圾不是一件簡單的生活瑣事。
4月1日,中國第一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下稱《分類規定》)將開始生效。這意味著,廣州市的垃圾要按照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轉運和處置。而張寶昌所供職的廣州萬科物業,也會把小區垃圾分類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在日本和中國臺灣等地,垃圾分類早已經成為實現垃圾減量、處理垃圾危機的重要手段。但在中國大陸,建設部十多年前在多座城市推廣的垃圾分類試點無疾而終。正因為此,廣州的破冰之舉尤為引人關注。
不過,也有諸多人士對這部規章未來的執行效果抱有疑問。
金色家園邁出第一步
在《分類規定》于今年2月頒布之前,廣州市一些小區已經開始了垃圾分類的“試驗”。
去年3月,張寶昌和同事主動找到廣州市城管委,希望其管理的廣州萬科金色家園做垃圾分類示范。幾番接洽后,該小區于當月14日開始試行生活垃圾分類。在這個由三棟高層建筑組成的小區,每層樓的樓梯間擺放著三個分類垃圾桶,每棟樓外面則是四種顏色的分類垃圾桶和一個回收電池的小箱子。小區的車庫里也劃出了垃圾分類投放區域,排列著三種顏色的垃圾桶和一排擱架。三個垃圾桶分別標明“飲料瓶罐”“紙類”“其他塑料類”,擱架則用于擺放業主廢棄的家電、包裝等大件物品。
為了喚起業主的響應,他們還大費周章去搞活動。整個小區與兩位貧困山區的孩子結對,用可回收垃圾收益資助他們的小學學業。每戶居民還可辦理“垃圾分類環保積分卡”,對自家分類投放的垃圾進行積分,家中的孩子可以憑積分換取文具和小飾品。
每晚10點半,物業人員會將各類垃圾分別集中到小區內專門設立的垃圾分揀站。然后,容易腐壞的廚余垃圾由市政垃圾車運送至餐廚垃圾生化處理廠;有害垃圾中的廢舊電池由一家專門公司回收;飲料盒、布料、紙張等可回收物則分別擺放。剩余的垃圾再被運到常規垃圾站。
與金色家園的細致不同,廣衛街的分類模式簡單明了,居民只需把濕的廚余垃圾分開投放,做到“干濕分離”即可。
如何處理廚余垃圾,是試點社區或小區普遍面臨的難題。在廣州市每日接近1.5萬噸的垃圾清運量中,廚余垃圾量超過一半,但只有金色家園、廣衛街社區等少數試點的廚余垃圾才能與后期處理對接,或者說得到恰當的后期處理。廣州市城管委分類管理處處長余尚風告指出,更多的廚余垃圾生化處理廠尚在規劃和建設之中。而在與海龍灣小區對接的廚余垃圾處理廠,去年6月就因為氣味問題而停工。后來,與這個小區對接的垃圾車依然是混裝運輸,小區居民很快失去分類投放的動力,小區的垃圾桶內也恢復了各色雜陳的常態。
目標能實現?
按照《分類規定》,到2012年廣州應當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不過,多位人士對這一目標能否實現表示懷疑。
網民“巴索風云”對廣州的有害垃圾處理能力就有過親身體會。他和幾位網友去年4月將六袋有害垃圾運到市城管委。兩個月后,六袋垃圾原封未動。城管委給他的最終回答是,會交給環保部門處置。造成此種尷尬的原因在于,廣州缺乏處理有害垃圾的能力。根據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的公開介紹,去年廣州收集的12噸有害垃圾都運到本市以外進行處理,而本市內的有害垃圾處理設備“正在建設中”。
而建立完善的分類運輸和處理體系,到底需要多少資金,現在仍屬未知。廣州市城管委將印刷600萬份《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發放給市民,同時購置大量配發到社區的分類垃圾桶等設施,并制作和投放多個渠道的宣傳廣告。據報道,居住著近6萬名居民的廣衛街社區,已經向越秀區政府提交了一份500多萬元的垃圾分類工作預算。以800萬的廣州戶籍人口來簡單換算,將這份預算擴大到全市需要超過6億元的巨額資金。這還不包括清運和處理環節的投入。此前,廣州市已有多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因為補貼不足、處理企業難以支撐等原因而陸續失敗。
在垃圾分類體系之中,大部分環節都是單純的支出?!吧罾诸愖鳛楣卜?,不應該以盈利為目的?!敝猩酱髮W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岳經綸教授說。另一方面,他也承認,環衛、民政等公共服務部門在政府系統內話語權較弱,爭取財政預算的困難很大。
對廣州的城市管理者、環衛工作者、物業人員和居民來說,《分類規定》的出臺意味著考卷已經下發,而最終會交出怎樣的答卷,還難以預料。岳經綸認為,如果依靠任期較短的管理者的政績驅動來推行垃圾分類,恐怕難以做好?!耙牢铱矗赡芤屢慌嗽诠芾韻徫簧细墒?,才能真正出成效?!?/p>
藍圖還有多遠?
對垃圾分類,各個城市都規劃了美好的藍圖:分好類的垃圾經過專門的回收處理,都能物盡其用:食物垃圾變成沼氣和生物肥料;廢塑料瓶變成新的塑料制品;舊報紙可用于印刷新報紙;金屬瓶蓋可用來造汽車……現實中,垃圾分類已經進行到第十個年頭,只是自2000年開始的8個試點城市都仍在“原地踏步”。
北京市小范圍的垃圾分類試點開始于1996年,這在當時是一個有些“超前”的舉措。不過,“1990年代的試點工作是斷斷續續的”。據北京市民鄧俊回憶,工作真正鋪開是在北京奧運會申辦成功后。作為對綠色奧運的承諾之一,2002年北京市將垃圾分類提上工作議程,開始在小區、單位進行分類試點;奧運會結束后,北京市市管委重新重視垃圾問題,又在北京開展新一輪“試點”;2010年4月,北京垃圾分類正式啟動。根據北京市垃圾分類推進計劃,2011年50%城鎮常住人口將實現垃圾分類達標。
深圳市作為建設部選定的垃圾分類收集的8個試點城市之一,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實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類率將達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達到30%。但是10年過去了,知道此規劃的市民寥寥無幾,甚至環衛工人對此也很茫然,多年來一直用來分兩類收集的垃圾桶現在居然改成了一個桶。
篇8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依法負責的原則。
國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對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條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治理規劃與設施建設
第七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劃等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統籌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應當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第八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用地應當納入城市黃線保護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九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十條從事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標準,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第十一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并在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依法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送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四條申請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權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喪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設施替代的證明;
(四)防止環境污染的方案;
(五)擬關閉、閑置或者拆除設施的現狀圖及拆除方案;
(六)擬新建設施設計圖;
(七)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閑置、關閉或者拆除的,還應當提供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第三章清掃、收集、運輸
第十五條城市生活垃圾應當逐步實行分類投放、收集和運輸。具體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標準和本地區實際制定。
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時間等要求,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應當按規定時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場所。
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收集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分類要求,將生活垃圾裝入相應的垃圾袋內,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
賓館、飯店、餐館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并交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
禁止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第十八條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應當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十九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從事垃圾清掃、收集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從事垃圾運輸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二)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機械清掃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
(三)垃圾收集應當采用全密閉運輸工具,并應當具有分類收集功能;
(四)垃圾運輸應當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
(五)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船只停放場所。
第二十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作業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清掃、收運城市生活垃圾;
(二)將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運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處理場所;
(三)清掃、收運城市生活垃圾后,對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及時保潔、復位,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的干凈整潔;
(四)用于收集、運輸城市生活垃圾的車輛、船舶應當做到密閉、完好和整潔。
第二十一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禁止實施下列行為:
(一)任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二)擅自停業、歇業;
(三)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
第二十二條工業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嚴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章處置
第二十三條城市生活垃圾應當在城市生活垃圾轉運站、處理廠(場)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所采用的技術、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標準的要求,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活動。
第二十六條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經營協議,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并作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規模小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規模大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焚燒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
(二)衛生填埋場、堆肥廠和焚燒廠的選址符合城鄉規劃,并取得規劃許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術、工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處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五)具有完善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配備沼氣檢測儀器,配備環境監測設施如滲瀝液監測井、尾氣取樣孔,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等監測設備并與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聯網;
(七)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處理技術方案,衛生填埋場對不同垃圾進行分區填埋方案、生活垃圾處理的滲瀝液、沼氣、焚燒煙氣、殘渣等處理殘余物達標處理排放方案;
(八)有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預案。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二)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按照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四)按照要求配備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備、設施,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五)保證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站、場(廠)環境整潔;
(六)按照要求配備合格的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
(七)對每日收運、進出場站、處置的生活垃圾進行計量,按照要求將統計數據和報表報送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八)按照要求定期進行水、氣、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向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檢測、評價結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派駐監督員。
第三十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
(三)進入現場開展檢查;
(四)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改正違法行為。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監督檢查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妨礙與阻撓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三十一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機構,定期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站的垃圾處置數量、質量和環境影響進行監測。
第三十二條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準予延續的,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重新訂立經營協議。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銷許可證書:
(一)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許可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的企業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注銷許可證的申請,交回許可證書;原許可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公告其許可證書作廢:
(一)許可事項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期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許可證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三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停業或者歇業。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停業或者歇業前,落實保障及時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第三十六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城市生活垃圾的正常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應當制定突發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應急方案,并報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要求和規定,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做好職工的衛生保健和技術培訓工作。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標準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篇9
一、垃圾分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
(一)垃圾分類是關乎民生的重要議題
垃圾處理橫跨生態環境保護和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兩大領域,在北京市每年召開的生態和環境建設大會上都是作為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大城市的垃圾管理一旦出現問題,對于生態環境保護而言是垃圾圍城,因為垃圾亂堆、亂埋、亂倒會污染水體和大氣;對于城市環境建設管理而言是垃圾運不出去,城市運行狀況惡化,導致社會秩序混亂甚至造成社會失序。在實際工作中,提升末端垃圾處理設施能力和在前端開展垃圾分類減量是預防和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的兩條并行的主線。
垃圾分類的直接效果是生活環境改善,與民生密切相關。每年的全國和北京市兩會都會有相當多的提案建議涉及垃圾分類問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視,反映出全社會對改善環境和改善民生的強烈意愿??倳浀闹匾v話精神是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在經濟社會面臨轉型提質升級的重要關口,從垃圾分類這一具體工作抓起,將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產生深刻影響,對生態環境改善發揮重要作用,必將引領城鄉環境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二)垃圾分類是輿論關注的敏感問題
對于垃圾分類,有兩類偏激的觀點容易形成對公眾的誤導。近年來,國內主要城市普遍面臨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垃圾無處填埋的窘境,垃圾焚燒得到了快速發展,也使得“鄰避效應”成為炙手可熱的名詞。一類偏激的觀點認為“鄰避”有理,政府和企業應當順應“民意”,撤銷焚燒廠的建設規劃,依靠垃圾分類、“零廢棄”、“零排放”運動實現垃圾完全的資源化利用,不需要焚燒處理。另一類偏激的觀點認為焚燒廠處理能力已經存在,且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垃圾的熱值能夠滿足處理工藝的要求,前端沒有必要進行垃圾分類,勞民傷財,垃圾都拿去燒就可以了。
垃圾是否需要分類,怎么分類?成為輿論長期關注和爭論的焦點。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無疑為垃圾分類工作注入了一針強心劑,自此可以拋開爭論,明確垃圾分類工作的努力方向,擼起袖子加油干。
(三)垃圾分類是城市管理的現實難題
垃圾分類的持續動力源自于群眾的廣泛參與,關鍵是讓人民群眾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北京市從1996年在西城區大乘巷社區率先開展垃圾分類,20年時間里一直堅持。垃圾分類在大乘巷社區得到了居民群眾的廣泛認同并積極參與的重要原因是生活環境的持續改善。通過參與促進習慣養成,通過習慣推動環境改善,通過環境強化參與氛圍,讓垃圾分類成為全民共識并身體力行,是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基本經驗,也是推動垃圾分類持續開展的內在動力。
垃圾分類成在堅持,難也在堅持。在媒體上經常出現“混裝混運”影響居民分類投放積極性的報道,根源是絕大多數居民分類投放的習慣并沒有養成,居民反映分類垃圾混裝混運問題與環衛部門反映垃圾分類投放質量不達標問題相互交織。垃圾分類或是成為了環衛部門的獨角戲,依靠垃圾分類指導員或專業分揀員完成考核任務指標;或是流于形式,垃圾分類與未分類一個樣,裝在綠桶和灰桶里的垃圾沒有區別,混裝混運在所難免。
學習貫徹落實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是破解垃圾分類難題的法寶,就是要緊緊抓住垃圾分類“四環節”,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掌握垃圾分類工作的根本方法,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让駞⑴c、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通過制度落實促進習慣養成。
二、垃圾分類是完善社會治理、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途徑
(一)垃圾分類的目標是構建兩型社會
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是垃圾處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其制度基礎是1996年4月1日起生效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同時,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確定了“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黨的十確定了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指明了生態文明建設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十三五”規劃綱要》在發展理念中明確提出,綠色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體現。
結合中外垃圾處理發展的實踐,北京市在“十三五”時期環衛發展規劃基本思路中構建了垃圾處理的“金字塔”目標體系。即:處在頂端的是減量化,即減少垃圾的產生,往下兩層分別是再利用和資源化。前三個層級涉及循環經濟的范疇,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凈菜進城、不剩餐、舊貨交易、廢品回收和垃圾分類等。再往下是熱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燒或生化處理,最后一級是無害化處理。垃圾分類中的干濕分開,是對后兩級垃圾處理的直接支持。對于垃圾處理的“金字塔”體系而言,頂層的循環經濟目標必須借助社會管理才能實現。
(二)垃圾分類的實質是社會協同治理
垃圾分類問題的關鍵是社會治理的結構和關系,也就是社會治理中的體制、機制設計問題?!靶纬梢苑ㄖ螢榛A、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是垃圾分類社會治理的基本結構。
北京市已經在2012年3月1日實施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在當年是一部具有創新性的優秀立法,至今對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都能夠提供有力的支撐。從法規執行情況來看,政府推動有余,全民參與不足是目前存在的主要癥結。環衛科研部門組織的對垃圾分類情況的調查顯示,市民對垃圾分類的知曉率達到了90%以上,而實際參與率僅為10%。如果嚴格執法,面對90%的人都是違法者,必然是法不責眾;如果不嚴格執法,法規成為一紙空談,混裝混運問題既成為10%參與垃圾分類市民的痛點,更成為90%旁觀者的借口。如何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垃圾分類中來,是破解當前矛盾的關鍵。在戰略上,需要在政府、市場、社會和個人之間建立共同的愿景和目標,求得最大公約數,爭取一切可爭取的力量并付諸行動;在戰術上,需要在模式、資金、技術、運行、管理和執法方面建立最小公倍數,使措施方案可行,群眾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積極穩妥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三)垃圾分類的關鍵是主體作用發揮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了10類垃圾分類責任主體,如物業單位、自管單位、村民委員會、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等垃圾分類責任人及其主體責任。
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以“單位”為管理單元的社會管理體制逐漸解體,而相對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管理體制建設則相對滯后。對于個人而言,弱化了“單位人”的管理歸屬,卻沒有“社會人”的管理承接,導致在垃圾分類這樣需要強有力的社會動員工作上力不從心。從某種意義上看,垃圾分類工作既是在構建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四個環節”的制度環境,又是在幫助完善落實最基層的社會管理體系。在這個過程中,城市管理必須與社會管理共同推進,實現城市管理與社會管理的融合發展,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協同發展。
三、垃圾分類是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一)垃圾分類是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金石
2014年2月和2017年3月,兩次視察北京并作了重要講話,對北京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5年12月,中央時隔37年再次召開城市管理工作會議,系統闡述了新時期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方法路徑。
北京市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更新城市管理理念,創新城市管理方式,不斷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包括再生資源利用)四大環節的任務,涵蓋了城市管理、發展改革、住建、環保、工信、商務、規劃國土、社會管理等多個政府部門的職責。在北京市的城市管理改革方案中,已經把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的職能從商務部門劃歸城市管理部門。但實現垃圾分類的全鏈條、全流程管理,僅僅把某個職能劃轉是遠遠不夠的。相對于政府這架機器而言,某一個部門只是零件,零件再復雜,體積再龐大,也不能替代整架機器的功能。只有把整架機器開動起來,零件間相互配合、高效工作才能做出垃圾分類這樣綜合性的產品。城市管理部門在改革中被賦予了綜合協調的職能,能不能發揮好主導作用,其他部門能不能發揮好配合作用,垃圾分類就是試金石。
(二)垃圾分類是城市管理運行機制的示蹤劑
垃圾分類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推進中涉及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等多種要素,各要素間相互交織、互為因果,要素背后是政府政策與各級管理、作業、執法、監督行政主體,以及政府與各類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及各類資源主體之間的博弈,成效如何體現了一個城市現代化治理的水平,是公民素質、組織動員能力、社會治理能力以及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垃圾分類必須緊緊抓住精細化管理這條主線,在精準細化、精密細致、精心細膩上下功夫、求實效。垃圾分類在哪個節點上出了問題,在哪個環節上推動不下去,反映出的現象是在運行機制上出了問題,而需要調整的往往是現象背后的利益關系,這就需要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以及改革的勇氣和魄力。
(三)垃圾分類是城市管理創新發展的橋頭堡
蔡奇市長提出“城市精細化管理從垃圾分類抓起”,要求每個區都要拿出一個街道,其他街道(鄉鎮)要拿出一個社區(村)建立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要連線成片,最終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
篇10
【關鍵詞】綠色施工;措施應用;科學管理
1、綠色施工管理目標
1.1 綠色施工現場控制要點識別
①污染類:污水排放、粉塵排放、有毒有害氣體排放、噪聲排放、油品遺灑、固體廢物排放、危險化學品排放、運輸遺撒、光污染、振動、火災爆炸、作業干擾、文物保護、周邊設施保護、地下管線保護;②資源能源消耗類:水資源消耗、電資源消耗、油品消耗、建材消耗、土地占用。
1.2 綠色施工控制目標
環境保護總目標:①土方施工階段揚塵高度不超過1.5m,不擴散到場區外要求測得的大氣總懸浮顆粒物((TSP)月平均濃度與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噪聲控制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規定;光污染無投訴;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污水排放綜合標準》GB8978要求;生活垃圾按當地規定分類收集、集中處理率100%等;②節材目標:鋼材、木材、水泥、玻璃、防水卷材、砌體材料、墻地磚、五金、電料等主要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30%;③節地目標:嚴禁使用粘土磚,現場裸土覆蓋率100%,場地綠化和硬化率100%等。
2、環境保護措施
2.1 揚塵控制
在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物質時,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設置洗車槽,及時清洗車輛上的泥土,防止泥土外帶。場地的封閉及綠化:現場內所有的場地均采用C20的混凝土澆注,車道范圍200mm厚,其余150mm厚。難以利用的空地做成花池,種花美化。土方作業階段: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1.5m,不擴散到場區外。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O.5m。封閉式垃圾站:在現場設置一個封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用城市垃圾車運至垃圾站,對垃圾按無毒無害可回收、無毒無害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可回收、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分類分揀、存放,并選擇有垃圾消納資質的承包商外運至規定的垃圾處理場。現場周邊圍墻:現場周邊按著用地紅線砌圍墻,高度2.2米,即擋噪聲又擋粉塵。圍墻外面按照建設單位的CIS手冊設計。
2.2 噪聲與振動控制
現場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的規定。在施工場界對噪聲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監測的方法按照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采取使用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機具,采取隔聲、隔振措施。
2.3 施工固體廢棄物控制
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站,集中運出。在該工程中我們要按照“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采取以下措施。固體廢棄物減量化:通過合理下料技術措施,準確下料,盡量減少建筑垃圾充分利用以建筑垃圾廢棄物的落地砂漿、混凝土等材料提高施工質量標準,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理:垃圾分類處理,可回收材料中的木料、木板由膠合板廠、造紙廠回收再利用。非存檔文件紙張采用雙面打印或復印,廢棄紙張最終與其他紙制品一同由造紙廠回收再利用。廢舊不可利用鋼鐵的回收:施工中收集的廢鋼材,由項目部統一處理給鋼鐵廠回收再利用。
2.4 環境影響控制
土壤保護: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時覆蓋砂石或種植速生草種,以減少土壤侵蝕;因施工造成容易發生地表徑流土壤流失的情況,應采取設置地表排水系統、穩定斜坡、植被覆蓋等措施,減少土壤流失。沉淀池、隔油池、化糞池等及時清掏各類池內沉淀物。周邊環境、設施的保護:施工后應恢復施工活動破壞的植被。與當地園林、環保部門或當地植物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在先前開發地區種植當地或其他合適的植物,以恢復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學綠化,補救施工活動中人為破壞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蝕。施上過程中一旦發現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并通報文物部門并協助做好工作。
3、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總體措施
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內容;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卸料,避免或減少二次搬運;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宜,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減少管線路徑等方案。
3.1 結構材料
使用預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漿。準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批量下料。大型鋼結構宜采用工廠制作,現場拼裝,宜采用分段吊裝、整體提升、滑移、頂升等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3.2 節能措施
能源節約教育:施工前對于所有的工人進行節能教育,樹立節約能源的意識,養成良好的習慣,并在電源控制出,貼出“節約用電”、“人走燈滅”等標志。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4、綠色施工技術
積極發展適合綠色施工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技術,對落后的施工方案進行限制或淘汰,鼓勵綠色施工技術的發展,推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如:基坑施工封閉降水技術;施工過程水回收利用技術;工業廢渣及(空心)砌塊應用技術;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建筑外遮陽技術;植生混凝土等。
4.1 創新技術應用
發展現場監測技術、低噪音的施工技術、現場環境參數檢測技術、自密實混凝土施工技術、清水混凝土施工技術、建筑固體廢棄物再生產品在墻體材料中的應用技術、新型模板及腳手架技術的研究與應用。突出綠色施工”四新技術”的應用,技術措施包括采用有利于綠色施工開展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采用工廠化生產的預制混凝土、配送鋼筋等構配件;項目為達到方案中的節能要求而采取的措施等。
4.2 加強信息技術應用
BIM技術、綠色施工組織設計數據庫建立與應用系統、設備與物流管理系統等。通過應用信息技術,進行精密規劃、設計、精心建造和優化集成,實現與提高綠色施工的各項指標。
4.3 綠色施工評價指標及等級
綠色施工評價分為三個部分:綠色施工管理評價、綠色施工技術與創新評價。評價內容分為五大要素:環境保護、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能與能源利用、節地與土地資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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