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監測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4-03-20 1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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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答:隨著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建設逐步由分散要求走向系統規定,由宏觀原則走向具體操作,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監管的重要目標。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農業法》、《畜牧法》和《漁業法》等也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出了具體規定。此外,《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農產品包裝與標識管理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分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環節做了細致而具體的規定。各地結合實際也陸續出臺了相關地方法規,如《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河北省農產品市場準入辦法》等。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一是監督管理的對象,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重點是鮮活食用農產品,如肉、蛋、奶、果、菜、茶、食用菌、中藥材,我省特產品人參也在其中;二是監督管理的主體,既包括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也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者和相應的檢測技術機構與人員。在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中,重點是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監管;三是監督管理環節,既包括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的科學合理使用和農產品生產和產后產地處理的標準化管理,也包括農產品在產地的包裝、標識、標志和產地準出管理。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哪些職能?
答: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的行政職能授權,農業部門主要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包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或計劃,依法監督和管理農業標準化、農產品產地環境、農產品包裝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認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督檢查等工作,并依據職責權限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和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工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包括哪些方面?
答:近年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依法監督”和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目標,重在構建和推進五大監管體系建設。一是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監管體系,包括部、省、地、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加快建設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依托現有的鄉鎮農技推廣或動植物疫病防控機構,通過明確職能、充實人員和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與辦公條件,確保2012年年底全國所有涉農鄉鎮全部建立服務農產品生產者和履行生產督導巡查與產地準出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二是加快完善標準化推進與“三品一標”認證工作體系,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隊伍和部省地縣農業部門的“三品一標”工作機構;三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四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體系;五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體系。
5.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有哪些職責任務?
答: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要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其職責任務主要有四項:(1)定期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多種形式提高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和誠信守法意識。(2)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示范,推廣農民群眾看得懂、會使用的農產品安全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普及科學種養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3)承擔對種植、養殖過程的督導巡查工作,重點對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嚴防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流入生產環節,督促指導生產經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經營檔案記錄。(4)對產地農產品進行快速檢驗監測,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等工作。收集、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配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指導農資經營門店建立進貨查驗和銷售檔案記錄,受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完成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工作。
6.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的重要技術支撐。經過“十一五”和“十二五”時期的重點建設,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由部級檢測中心(包括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中心、部級專業性質檢中心、部級區域性質檢中心)、省級質檢中心、地市級質檢中心和縣級質檢站組成。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部級中心為龍頭、省級中心為骨干、市州級中心為配套、縣級站為基礎、市場(基地)檢測點為補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基本框架。截止目前,我省共建成10個部級以上質檢中心(農產品、參茸、特產、種子、農藥、肥料、農機、農環、中小農具、轉基因)。建成一批省級質檢中心(種子、土肥、農藥、農機、環境、農產品、參茸、蠶產品、中小農具)。投資建設了1個省級綜合中心、9個市級質檢中心、39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全省共有編辦正式批準的農產品質檢機構73家。
7.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有哪些職能?
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職能有:(1)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工作;(2)承擔國家和各地、各部門下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質量普查及產品質量認證和市場準入等檢驗工作;(3)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糾紛的調查、鑒定和評價,承擔委托、仲裁等檢驗工作;(4)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風險評估等科學研究,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修訂及驗證工作;(5)開展國內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交流、培訓、指導、服務及咨詢。
8.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答:風險評估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國際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它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對動植物和人類或環境暴露于某危害因素產生或將產生不良效應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科學評價,以危害識別、危害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描述為核心內容。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就是對農產品安全危害因素的認定、評估、控制和預防,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技術基礎,已成為發達國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技術法規的必要手段,也是仲裁國際貿易糾紛的基本準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要充分考慮風險評估結果。
9.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對生產或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應是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監督抽查的生產經營主體應是農產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監督抽查的檢測機構,應通過計量認證和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全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由農業部按年度組織制定和實施,并向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按年度組織制定和實施,監督抽查計劃和監督抽查結果及時報送農業部備案。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統一納入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經核準后方可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結果按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公布。監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檢人收取費用,監督抽查所需費用應當統一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
10.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是指為了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和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掌控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加以生產指導和過程控制,定期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狀況和水平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我國從2001年開始建立并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2011年,農業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了4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全年共監測全國144個大中城市5大類產品91個品種91項參數,抽檢樣品近4萬個。監測結果顯示,按往年同口徑統計,蔬菜、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監測合格率分別為97.4%、99.6%和96.8%,我省從2005年開始建立并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2011年省農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了3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全年共監測全省9市(州)60個縣(市、區)3大類產品60個品種38個參數,抽檢樣品1513個。監測結果顯示,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8.1 %,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監測合格率分別達到97.7 %、98.9 %和98.6 %。從全國和全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看,我國及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總體穩定,逐步向好。
11.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整治行動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行為,進一步規范生產者種養殖行為,切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農業種植業方面重點是對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和實名購藥制度,探索建立低毒、生物農藥補貼機制;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市場檢查活動和農藥質量監督抽查,嚴厲查處非法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的行為;對生產過程中農藥的規范合理使用進行相應的技術指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監管使用禁限用農藥的違規行為,根據農作物種類,
加強對用藥品種、用藥時期、用藥量、施藥次數、施藥時間施藥方式的科學指導,特別要告知生產者對作物的采收必須在農藥安全間隔期之后。此外,要加強對人的農藥施藥安全防護和剩余農藥、農藥包裝物的處置指導。
12.《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了哪幾個方面的制度?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制度、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農產品分級包裝與標識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檢查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七個方面的制度。
13.什么是農產品產地質量安全準出?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是指農產品產地生產者、收購者,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要求,在銷售的農產品上附具產地證明、質量認證標識或者產地檢測合格證明,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還應當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或者檢疫合格證明,并經當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合格準予其產品運出產地銷售。
14.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答: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是指對經有權質量認證或認定機構認證、認定的農產品(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以及經檢驗質量安全衛生指標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無公害標準或檢疫合格的農產品準予入市經營。對未經認證、認定、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農產品,不準上市流通,禁止經營銷售。
篇2
農產品質量安全
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初級產品,是指未經加工的原始形態的產品,直接用于消費的,或者是經過初步加工的產品。
農業活動,既包括傳統的種植、養殖、采摘、捕撈等農業活動,也包括設施農業、生物工程等現代農業活動。
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是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安全性,要求農產品應當無毒無害。
無毒無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攝入可食狀態的農產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無毒無害也不是絕對的,允許少量含有,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標準。
營養性,是指滿足人體代謝所需要的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素的含量,同時還應包括農產品的消化吸收率和對人體維持正常的生理功能應發揮的作用。
健康性,是指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包括不應導致消費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農藥殘留:農藥使用后一個時期內沒有被分解而殘留于生物體、收獲物、土壤、水體、大氣中的微量農藥原體、有毒代謝物、降解物和雜質的總稱。主要有殺蟲劑、殺螨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殺鼠劑、殺線蟲劑等農藥殘留。
獸藥殘留:指食品動物用藥后,動物產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與所有藥物有關的物質的殘留,包括原型藥物或其代謝產物。主要有抗生素類、磺胺類、激素和β-興奮劑類等獸藥殘留。
生物毒素:指由各種生物(動物、植物、微生物)在生長繁殖過程中產生的對其他生物物種有毒害作用的各種化學物質。主要有細菌毒素、真菌毒素、植物毒素、昆蟲毒素、海洋生物毒素等。
污染物:指從生產(包括農作物種植、動物飼養和獸醫用藥)、加工、包裝、儲存、運輸、銷售直至食用等過程中產生的或由環境污染帶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學性危害物質。主要有鉛、鎘、汞、砷、錫、鎳、鉻等重金屬,亞硝酸鹽和硝酸鹽等化學性危害物質。
微生物:可引起農產品食用中毒或以農產品為傳播媒介的致病性微生物。主要有大腸桿菌、霉菌等。
飼料添加劑:指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
防腐、保鮮劑:為延長農產品儲存期的物質,如苯甲酸、殺菌劑等。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以先進的儀器設備為手段,以可靠的實驗環境為保障,對農產品生產(包括農業生態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科學、公正的檢測、鑒定、評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和持續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普查和專項監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滿足“三農”新常態的需求
1.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完成法律賦予的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權限予以公布?!逗幽鲜嵤粗腥A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h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
2.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為政府決策參謀提供技術支撐
在現代市場經濟形勢下,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取決于政府的宏觀管理與決策。通過監測完成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風險監測等任務,在上報監測數據結果的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提出應對建議。大量的監測數據,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分析判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提供了科學、公正的決策依據,尤其執法專項檢測數據,在協助政府有效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保障老百姓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知情權、穩定市場秩序和社會安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
3.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為完善標準體系提供技術支撐
農業質量安全標準體系是我國農業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是推進現代農業標準化的重要內容,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執法依據,也是支撐和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的重要技術保障?!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應當充分考慮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聽取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的意見,保障消費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制定食品安全家標準,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
4.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為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提供技術支撐
為了保護國內農業產業的發展和本國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世界許多國家紛紛利用WTO有關協議,特別是貿易技術壁壘協定(TBT)和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抵制國外農產品,保護國內農業產業。我國生a的蔬菜、水果、水產品、肉類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價格上有一定的比較優勢,是傳統的出口創匯產品。但近年來發達國家以質量安全為由紛紛設置貿易壁壘,導致我國農產品出口受阻事件時有發生。通過加強對國外同類農產品檢驗檢測技術方法的比對與研究,有利于我國檢測方法與設備條件的國際接軌,破除技術性貿易壁壘。通過對外貿出口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測,查找質量安全的薄弱環節,幫助消除受技術壁壘制約的質量安全瓶頸,從而全面提高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達標水平。
5.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為農業供給側改革提供技術支撐
當前,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已經達到小康水平,隨著新型城鎮化加快推進,城鄉居民農產品消費需求正從“吃飽”向“吃好、吃得安全、吃得營養健康”快速轉變,多元化、個性化的需求顯著增多。目前,我國農業生產大而不強、多而不優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只有大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盡快提高農產品的品質,才能更好地適應消費結構升級的需要。通過對農產品品種和品質的普查與篩選工作,監測分析各地區的生態條件和資源優勢,引導各地區科學地調整種植、養殖結構,指導新型農業經營組織根據市場需要選擇適宜的農作物種子種苗、畜禽品種和水產苗種,提高農產品品質,形成農產品優勢產區,培育和發展品牌農業。通過對農產品產地環境、投入品等的監測,有利于摸清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潛在風險,從而指導農產品生產者按標準化組織生產,逐步提高我國農產品的整體質量安全水平,為促進農業供給側改革提供技術支撐。
6.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為農業品牌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篇3
在局黨委、行政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全站人員團結一致,積極工作,為服務“三農”,確保農產品安全生產,人民群眾消費安全,進行了一系列扎實工作,現將半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和宣傳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了“湘潭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實施方案,結合新型農民培訓工程下鄉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技術培訓講座8期次。
二、認真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及時了解農產品安全狀況,堅持日常抽查和重點抽檢相結合。上半年對縣城范圍內步步高、萬客源、易俗河農貿市場、裕豐、長江等賓館及響水、京竹等蔬菜基地菜進行重點抽檢4次,所檢樣品全部合格,在日常抽檢工作中,以超市、農貿市場為重點,堅持經常性的抽檢。目前已抽檢樣品76個,其中不合格樣2個,對不合格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了處理,確保了群眾消費安全。
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識管理。緊緊圍繞優勢產業,認真搞好我縣已認證“無公害”“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和生產企業的認證管理工作,下基地、企業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以確保已認證產品質量安全,樹立良好的品牌優勢,積極組織有關企業參加中國湖南首屆(國際)綠色食品博覽會,推介我縣優勢產品。
四、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以到位,同時必須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逐步走向規范化。
2、檢測設備不齊,檢測技術力量薄弱,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責任重大,工作經費不足,建議政府增加投入。
五、下半年工作重點
1、認真搞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宣傳。
篇4
關鍵詞:農產品;產地;質量安全;關鍵點
中圖分類號:F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8—0028—1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國計民生,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南毒豇豆、北京蘑菇熒光粉、山東毒韭菜等一些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一再給國人敲響警鐘,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刻不容緩。而優質、安全的農產品是生產出來的,不是檢測出來的,要有效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農產品產地主體的參與,而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中的一個行為責任主體,對維護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負有重要的責任、義務和示范帶動作用。要做好產地質量安全管理,就需要把握農業投入品進貨把關、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四個關鍵點。
1 農業投入品進貨和把關是前提
農業投入品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是產地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的前提,是生產優質、安全農產品的重要保障。農產品產地應當從身實際出發,對本產地所需采購的農業投入品可采用統一進貨的方式進行質量安全把關,一把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產品,貽誤生產,二把安全關,做到不購買、使用國家全面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按規定購買、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科學合理使用國家允許使用的農業頭品,并做好投入品進貨記錄,并按照農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發放和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頻次、濃度和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等,嚴防國家禁限用藥物成分,污染農產品。對統進把關條件不成熟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采用在本產地周邊選定2—3家質量安全放心農資經營門店作為本產地的定點供應商的方式進行,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狀況由定點供應商把關,并建立進銷貨臺賬。產地有權對定點門店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經營假冒偽劣及違禁投入品行為的定點門店,有權取消其定點供應資格,并向當地農業執法部門報告。
2 農業標準化生產是抓手
實施農業標準化是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抓手,是增強我國農業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舉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礎條件。農產品產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來提高自身的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一是依據產地環境監測評價結果,結合本產地生產實際及產品定位,本著適合自身發展的原則,確定本產地的生產技術標準體系;二是依托縣級相關產業技術服務部門的人才優勢,將所選擇的生產技術標準,結合本產地生產實際,轉換成簡單易行的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印發給每一個生產者;三是標準化技術培訓。重點就生產技術操作規程中的疑點、難點、要點及生產記錄內容進行講解,最終達到每一個生產者都會應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從事本產地農產品的生產并做好生產記錄。
3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是關鍵
質量安全管理是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所在,這就需要政府監管、產地內部自律管理和社會監督三方面共同努力,而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企業內部的自律管理。只有農產品產地自身從制度建設、環境管理等方面入手,強化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才能保障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
3.1 制度建設
以產地主體為單元,建立健全帶有制約性的各項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管理制度,這些制度包括產地環境保護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動植物檢疫、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生產記錄管理制度、產品自律抽檢制度、產品包裝標識管理制度、產地證明管理制度、質量安全有效證件管理制度及質量安全事故追溯制度等。
3.2 環境管理
展開組織產地環境環境監測評價,并以此為依托,按照相關標準選擇適合自身產業發展的地點建立農產品產地,并定期對產地環境進行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良。對違法向本產地排放“三廢”,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及時依法向農業環保部門報告,以維護本產地的合法權益。
3.3 生產記錄管理
依法統一規范生產記錄記載內容,印發生產記錄本,并指定專人定期對每個生產單元的生產記錄實施自律檢查。對檢查中發現,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掌握不到位的種(養)殖戶的產品,記錄在案,將作為延期采收上市的依據。生產記錄應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兩年以上。
3.4 產地證明及質量安全有效證件管理
產地對生產的產品應提地證明和質量安全有效證件。質量安全有效證件為農產品應提地的認定證書或產品的認證證書復印件加蓋鮮章或加貼認證標識或產地自律抽檢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復印件并加蓋鮮章。產地證明和質量安全有效證件要嚴格管理,統一簽發、統一提供。對符合標準的產品在簽發產地證明時,應注清本批次產品的名稱、生產者的名稱、重量,質量安全狀況和有效期。
4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是支撐
篇5
農產品市場體系不斷完善。農業部制定并組織實施了《“十一五”時期全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各地有序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據統計,目前我國已有農產品批發市場4300多個,在區域布局上實現了產區和銷區全覆蓋,在市場類型上實現了綜合性和專業性互補充,在經營范圍上實現了種植、畜牧、水產等農產品全包容。同時,農貿市場數量穩定在25000家左右,超市在農產品流通中的比重穩步增加,農產品期貨上市品種達到13個。以農產品批發市場為主渠道,以農貿市場等零售終端為基礎,以連鎖超市等現代流通方式為先導,以期貨市場為補充的現代農產品市場體系已基本形成。
農產品流通設施明顯改善。農業部在全國組織實施了旨在提升流通設施和市場管理水平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拓展5520工程”,積極引導多元投入,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拓展市場服務功能,提升市場經營管理水平。制定了《農業部定點市場管理辦法》,促進大中型批發市場規范管理,到“十一五”期末,農業部定點市場總數達到776家。與商務部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共同推進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發揮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作用,加強批發市場建設與管理經驗交流,引導批發市場開展現代化建設。
農業會展經濟蓬勃發展。農業部主辦一批大型展會影響力不斷提升,農業部每年參與聯辦的省級展會已達30多場。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每年全國縣級以上農業部門累計舉辦農業展會及各種展示推介活動700多場次,開辟網絡促銷專欄或舉辦網上對接會6000多個。與此同時,農業系統每年還組織參加海外各種展會10多場。依托中國農業信息網建立網上交易平臺,“十一五”期間累計供求信息近150萬條。針對鮮活農產品季節性、區域性和結構性賣難,農業部組織銷區與產區對接,建立了日常購銷對接機制。
篇6
1月8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主持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4年重點工作。韓長賦強調,各級農業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認認真真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好2014年各項任務;要深刻領會和全面落實關于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指示,堅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風險意識,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會議決定將2014年定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年;明確了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嚴格生產管控和生產記錄、嚴格監測抽查制度、逐步建立產地證明和追溯管理制度、嚴格畜禽定點屠宰和奶站許可管理、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嚴格的案件查處移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重點工作舉措;審議并原則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會議強調,要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硬、執法監管和標準化生產兩手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推動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相關單位要抓緊行動、主動入位,制定分工方案,落實責任,明確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二是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繼續集中力量解決農獸藥殘留超標等突出問題,嚴防重大事件發生;切實強化生產源頭管控,加快完善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測和普查制度,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把好準入關,因地制宜、梯度推進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三是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要以農獸藥殘留標準制修訂為重點,加快構建科學統一、與國際接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全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穩步發展好無公害、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產品。四是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全面加強基層特別是縣鄉基層監管體系建設,盡快提高執法監管能力;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作,盡快厘清監管邊界,形成“分兵把守、協調配合”的監管機制;推動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的績效考核范圍,健全考核評價、督查督辦、責任追究制度。五是著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出現問題,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有度應對,第一時間掌握情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依法科學處置,切實把問題解決在點上,防止擴散蔓延。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農業部2014年會議計劃和慶典論壇計劃》《農業部展覽工作管理辦法》《農業部2014年展覽計劃》,強調要按照中央有關精神要求,堅持厲行節約,進一步大幅精簡會議,嚴控會議規格、規模和時間;要按照“減量、立制、轉型”的原則,加強監管,節儉辦展。
篇7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情況
農產品檢測合格率。今年以來,我們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作為工作的重心來抓,與農業其他站互相配合,出動小車一輛,抽派技術人員40(次),深入八美鎮農貿市場、縣農貿市場、城關大棚蔬菜基地、縣城重點賓館、飯店、路邊飯店等進行蔬菜、水果抽樣檢測,到2020年10月份止,全年抽檢48次,共抽檢樣品228個,檢測合格225個,合格率98.6%。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
(一)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監管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執法檢查。
1、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執法檢查,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物、廢氣、醫療廢異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
2、繼續在全縣開展高毒農藥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大農業投放品、肥料、農藥的銷售和安全使用執法檢查,推行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制度,嚴禁高毒高殘留農藥進入生產基地,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
3、加強對產地和全縣農貿市場和水果攤點的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進行包裝、標識的行為以及假用、冒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志的行為。
4、加大對農產品種植和銷售質量安全執法檢查,強化對農產品產地和市場所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檢,發現不合格的農產品,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并及時上報情況,加強對農產品銷售者的監督管理,嚴格杜絕不合格的農產品進入市場。
5、堅持經常性對農產品生產基地和銷售市場監督和產品的抽檢,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的農產品,堅持重大節日期間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我縣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
(二)認真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工作
1、嚴格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管。進一步加強農產品檢測監測力度,抽派專人負責農產品檢測工作,每周開展一次,每次抽檢4-6個樣,做好檢測報告資料的保存和收集,嚴防農殘超標和有毒有害農產品流入市場,保證農產品市場供給安全。
2、經常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組織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和技術人員對重點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實行全天24小時抽檢制度,并準確將數據向上級匯報,做好檢測存檔,保證農產品生產安全。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進一步增強農產品種植戶的質量安全意識,主要在生產基地、農產品市場等場所設宣傳欄,懸掛宣傳標語、橫幅、宣傳資料等,多種有效形式,重點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重要意義、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共抽派技術人員12人(次),開展宣傳1期次,印發資料300余份。同時組織力量深入鄉村農戶,教育農民不能使用高毒、劇毒、高殘留農藥,并通過換購安全、高效低毒、經濟替代型農藥等方式,將流散在農民手中的禁用農藥收集上來,集中進行燒毀處理。在縣建立農藥、化肥銷售中心,從源頭上控制高毒、高殘留農藥進入我縣,從而杜絕了高毒、高殘留農藥進入農產品種植基地。
4、有力有序推進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各項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7月中旬,我縣試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證制度。通過推動生產者主動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探索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新模式,截止目前,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共計128張。
5、結合農產品“身份證”管理、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及省級功能模塊的推廣應用,建立健全了本縣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名錄,確保試行范圍規定的生產者全面覆蓋,并按要求報送相關信息。
6、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申報認證工作,開展有機、特色、無公害農產品申報認證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有機食品認證5個(黃瓜、辣椒、豇豆、萵苣、甘藍)。
7、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力度,并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嚴防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8、積極制訂和建立、完善重大農產品安全應急預案機構,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情況
1、開展農產品檢測。通過農產品生產基地定期抽樣檢測工作,對即將上市的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檢測,為農產品安全生產把好質量關,結合檢測工作的開展和監督人員深入鄉村、田頭了解作物長勢及農業投入品施用情況,指導農民安全施用農藥、安全采收農產品,指導農民建立田間檔案,從源頭開始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農產品從產前到采收的全程監控,保證農產品生產中各項關鍵技術落實到位,確保基地農產品安全生產。
2、加強節日、會議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工作。在重大節日、會議期間,為確保廣大居民消費安全,吃上放心安全的農產食品,加強對轄區內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農藥安全使用的指導,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農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延期上市或者收繳燒毀處理,避免超標農產品流入市場造成危害。
3、為確保廣大居民,吃上放心安全的農產食品,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每周進行農產品農殘檢測。
四、存在問題
1、認識不到位。主要是農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還不強,誠信經營的意識還不夠,缺乏必要的責任感;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從而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隱患。
2、監管難度大。我縣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有關的職能部門雖然都能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恪盡職守,但是部門之間通力協作、聯合監管的力度還不夠,整體合力還不強,給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3、體系待健全。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的標準不配套,農業標準覆蓋率還不高,農業投入品主要是農藥的使用難以完全監管到位;二是缺少快捷的信息反饋和統計平臺,難以及時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發展動態;四是生產環節與流通環節、政府監管環節之間的信息傳遞脫節,難以實現實時監控。五是檢測機構不健全。
4、監管力量較弱,工作經費不足。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和監管任務重,面對千家萬戶進行有效監管十分困難,雖然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但監管工作經費非常缺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農產品質量安全無小事為輿論導向,上下聯動,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層次營造氛圍,廣泛宣傳,不斷提高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積極引導生產者、消費者按標生產、健康消費。
2、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辦法》、《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等農業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精神,做好源頭治理。扎實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業投入品綜合執法體制,進一步加強監管制度建設。建立主導品種制度。建立假劣產品曝光制度。加大抽樣送檢力度,特別是重點肥料產品和重點農藥產品,凡抽檢不合格的農業投入品,要依法通過媒體曝光,及時控制假劣農資產品下田,盡可能減少農業生產損失。建立舉報投訴制度。
3、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爭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現有人才、設備等資源,優化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資源的配置,認真規劃檢測體系的建設,明確職責,合理分工。強化檢測檢驗網絡的建設,明確各自分工,形成高效運行、構建完善配套的監測網絡,建立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求體系,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
篇8
農產品質量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社會穩定和政府形象,關系到我鎮農業產品的生存和發展。為貫徹落實省、市、縣農業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精神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抓好農產品質量的精神,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初步建立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業轉型升級,保障我鎮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工作目標
一是著力構建我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將區域內規模農業生產基地和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納入監控范圍;二是繼續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農資打假專項行動,消除風險隱患;三是著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的建設,全面提升我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我鎮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四是加強蔬菜、水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力度,確保省、市、縣對我鎮農產品農藥殘留例行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三、工作重點和措施
(一)成立以鎮長劉琴為組長,陳端陽、賀青貞、張文峰、王升(常務)、廖雅妮為副組長,以馬武深、劉志、陳昌樹、馬健、袁愛民及各駐村干部為成員的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昌樹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農業綜合服務站。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
對全鎮內的規模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摸底,建立檔案,切實開展監管監測工作,探索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強農業投入品和生產基地環境監管
1、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對象,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按照“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禁用農藥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打擊。
2、加強農藥使用監管和技術指導,嚴防超范圍、超劑量濫用、亂用農藥現象發生。落實規模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臺賬制度,完善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檔案。加快推廣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農業防治等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系統防治。
3、開展農業產地環境安全監管。積極開展產地環境質量監測,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區域開展定期定點監測,掌握產地環境質量變化動態,做好農田污染應急預警工作。
(四)大力實施標準化建設
1、加快地方標準制定(修訂)。以制定大宗和特色優勢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為重點,將農業標準集成轉化為符合當地生產實際的簡明操作手冊、生產日歷、掛圖、明白紙等,讓生產者看的懂、學的會、易操作。
2、加快農業標準推廣。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經濟組織為主體,以大宗特色農產品生產為切入點,積極推廣統一品牌和包裝標示、統一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統一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等管理措施,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動農業產業轉型升級。
3、加強“三品一標”產品申報和產品認證登記。要進一步加強“三品一標”認證體系建設,嚴格“三品一標”農產品基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程序,強化“三品一標”農產品證后監管。充分發揮“三品一標”輻射帶動作用,以品牌帶動標準化,推進產業化。
(五)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
1、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完成年度縣定監測指標,每月對我鎮農產品(蔬菜類、水果類)農殘檢測不少于10次。協助省、市、縣對我鎮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要以蔬菜、水果為重點,全面掌握生產基地各時期蔬菜、水果質量安全狀況,并強化重要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專項和突擊檢查,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2、加強預警分析突發事件的應對。整合各村(居)委會食品安全成員單位監測資源,強化應對突發事件的技能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嚴格信息,絕不允許擅自不客觀、不全面、不準確的信息誤導公眾。
四、時間安排
(一)2014年3—4月全年分別在3.15、食品安全宣傳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日》期間,采取通過媒體報道、張貼橫幅標語、發放宣傳冊(單)、宣傳車下鄉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知識。
(二)2014年5月30號以前對全鎮區域內水果、蔬菜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超市、農貿市場、集市)進行普查、統計,備案存檔。
篇9
[關鍵詞] 植物保護;農產品;安全
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已成為當今社會人們普遍關注的熱點,如何進行植物保護,科學合理安全用藥,確保農產品無農藥污染,保護廣大人民的身體健康,這是今后農業生產上要解決的問題。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農產品的國際貿易額度飛速增加,國內外對農業產品的需求日益增長,發展無公害農業,促進農業產業化升級,保護生態和農產品安全,打破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綠色堡壘,已成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之一,搞好新形勢下的植物保護對實際這一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涵義
我國從2006年11月1日起執行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其中明確定義,農產品是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生物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安全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掇r產品質量安全法》中還明確規定含有國家禁止使用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產品,不得銷售;農藥、獸藥的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重金屬的有毒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也不得銷售;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銷售;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農產品不得銷售;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二、植物保護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保障
1.植物保護的目的
主要目的在于保護植物產品(即農產品)在生產儲藏過程中不受有害生物如病原菌、蟲害等的侵害,應用農藥進行化學防治作為其主要技術難以避免。植物產品處于食物鏈的最頂端,除工業污染外,多數污染物直接或間接與農藥這種植物保護的重要生產資料有關。
2.植物保護宗旨之一是保護植物產品安全
植物保護技術和措施作為農業產品基本保障,平均每年挽回大量的糧食損失,在解決人類的溫飽問題上,幾十年來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建立了不朽的功績。據統計,目前世界上約有8億人還沒有足夠的糧食保障。不斷增加的人口和不斷減少的土地使世界糧食供應日趨緊張。全世界為害農作物的害蟲有10000多種,病原菌有8000多種,線蟲1500多種,雜草2000多種。在農業生產中如果不進行植物保護,即不進行病蟲草鼠害的整治,產量損失可達70%,農作物僅有30%的收成。據統計,在植物保護的貢獻中,化學防治可挽回產量損失28%以上,其中除草劑挽回16.4%,殺蟲劑挽回7.1%,殺菌劑挽回4.2%。由此可見,植物保護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農業生產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三、植物保護技術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測管理
1.植物保護的技術
包括法規防治(植物檢疫)、農業防治、物理防治貫穿于套個農業生產的全過程。生物防治以安全、有效、持效、無污染而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新型安全且高效低毒的農藥開發和科學使用,大幅度降低了對非靶性生物和環境的危害,又為化學防治展示了樂觀的前景。“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物保護方針與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體系的思想是一致的。 。
2.植物保護技術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都強調防患于未然
植物的保護技術著眼著生態系統,管理對象為有害生物,注重減小農藥等有害化學物質對環境的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對農產品安全管理進行全程化管理,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不僅僅局限于農產品生產環節,也包括農產品銷售環節即市場流通環節,突出源頭治理,加強全程監控,嚴格市場準入,強化責任追究,區別不同主體,實行分類指導。
四、植物保護面臨的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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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橫抓基地、區域推進,縱抓龍頭、產業延伸,科技引導、政策推動”的思路,大力實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農業化學投入品“供、銷、用”全程鏈式管理機制,對全鎮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本著效益優先、注重農業生態和強化服務、重在示范的原則,大力推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提升出口農產品核心競爭力。
二、任務目標
在實行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基礎上,推行以企業為龍頭、基地為依托、標準為核心、品牌為引領、市場為導向“五位一體”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發展模式,按照出口農產品國際標準和進口國(地區)質量安全及衛生技術標準要求,建成具備“源頭無隱患、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空白、出口無障礙”示范效果的農產品出口基地。
三、基本原則
(一)內外統籌的原則。依據我鎮出口農產品發展現狀和國際市場需求,圍繞國際、國內兩個市場,以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為依托,生產加工一批外向度高的出口農產品,并將管理范圍延伸到有機蔬菜、食用菌、花椒、金銀花等所有農產品,實行內外統一、全面覆蓋,從整體上提升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標準化的原則。以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為依托,根據目標市場的技術標準、規程,以出口原材料基地檢驗檢疫備案管理為基礎,建設一批能按照農業生產規范操作(GAP)、有效控制并合理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實行種植養殖全過程監管的出口示范基地。
(三)規模化的原則。根據出口農產品原材料供應、優勢產業集聚狀況和環境質量要求等相關情況,對出口農產品實行區域化布局、規?;a、產業化經營,充分發揮基地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建成符合目標市場要求的出口農產品示范區。
四、工作重點
(一)健全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廣泛推廣使用國際標準體系,參照進口國(地區)標準,開展國內外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比對界定,制定推廣全區出口農產品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制定和完善有機農業生產地方標準。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在生產加工和經營流通環節按照標準操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區內龍頭企業、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實施農資供應、技術指導、生產管理、質量檢測和收購銷售“五統一”,實現出口基地全備案。積極引導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和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社,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和市場營銷,開展質量安全體系認證,實現農產品加工企業全過程的安全有效控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控制體系。推進農獸藥經營許可證制度,逐步實行專營專供。根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制定《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專營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對進入轄區內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備案管理。積極培育扶持農資經銷龍頭企業,發揮其主渠道作用,盡快建立直供配送體系,逐步形成“統一進貨、統一標識、統一價格、統一倉儲、統一配送”的經營模式,實現示范區基地全部直供。引導企業完善經營臺賬和投入使用記錄,形成農業化學品“供、銷、用”全鏈式管理機制,開展經常性的專項整治,強化監管,凈化市場。
(三)健全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以出口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社為主體,在產地環境、種植養殖、化學投入品采購使用、病蟲害防治與疫病控制、收獲、存儲、運輸、加工、包裝、出口等各個環節建立可追溯體系;以農業化學投入品經銷企業為主體,在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采購、儲運、銷售等環節建立可追溯體系,實現示范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完全可追溯。加強鎮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依托區農業環境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整合現有檢測資源,配備先進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建設具有全程檢測能力的實驗室,各村、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建立農產品質量檢測站(點),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實現“從基地到市場”的全程質量安全控制。建立完善“鎮監督檢測中心、村檢測室、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檢測點”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三級檢測防控體系。建立示范區質量追溯平臺,對農產品生產各環節信息進行收集記錄,實現逆向查詢,逐步建立起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可追溯體系。
(四)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健康評估預警體系。鎮經貿委、農委等相關部門依法制定農產品風險檢測計劃,科學制定農產品風險檢測方案,及時匯總統計檢測數據,做好風險檢測數據的分析應用。鎮經委、農委、獸醫站等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收集、匯總、分析國外預警通報及國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定期開展評估,對檢測工作進行動態調整,提高監管的科學性、時效性、針對性。建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出口農產品出口國啟動停止進口或封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五)建立企業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全面建立示范區內企業誠信檔案,簽訂企業誠信保證書,引導企業加強農業化學品源頭控制,自覺建立產品追溯和不安全產品召回制度。實行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示范區內企業實行一、二、三類管理,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加快行業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主管理、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規范農產品出口秩序。
(六)建立多元化市場體系。積極鼓勵引導轄區內企業“引進來”和“走出去”,引進一批國際知名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品牌,爭取高端精深農產品加工企業落戶示范區,鼓勵有條件的龍頭企業開展對外技術合作,到國外設立農產品加工項目和營銷機構。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在鞏固日本、韓國、歐盟、美國等傳統市場的同時,拓展俄羅斯、中東、拉美、東盟等新興市場,拓寬出口渠道。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引導龍頭企業到國外注冊商標和申請國際認證,積極爭創著名商標,積極開展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打造一批地域品牌。推動示范區內企業與省內外大中型城市連鎖超市對接,建立穩定的營銷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標準要求,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執行機構,健全職責明確且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出臺實施意見和扶持政策,制定培訓、宣傳工作計劃并按步驟組織實施。
(二)制訂出口農產品標準化種植、加工生產等環節的標準規范,實行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植保員、獸醫、生產技術人員等。
(三)制訂實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相關制度和有關規定,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采購、銷售、供給、使用,對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的行為實施專項整治。
(四)建立鎮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網絡和應急處置機制。
(五)建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失信企業信息交流通報平臺,并做好相關記錄,建立完善管理檔案。
(六)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加工企業、出口規模、出口市場及產品品牌等要保持一定的規模和增長幅度,各項指標要在全省達到一定比例,在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創建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我鎮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的創建工作。各村也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專人負責,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部門合作推進機制,形成推動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強大合力。鎮經濟部門負責宣傳、綜合協調、組織上報工作及相關信息服務等。鎮農委等部門、單位負責農產品原料種植養殖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并加強對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鎮質監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認證、標準化和計量工作違法行為。北工商所負責農資市場及流通環節的監管。鎮環保部門配合農委、畜牧部門對農產品生產區域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監測,協助農業部門做好農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管。
(三)加大扶持力度。為出口農產品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和信息服務,建立出口農產品報檢通關快速服務機制,優先幫助企業辦理出口農產品原料基地備案、檢驗檢測和通關手續;積極爭取國家促進農產品出口的各項扶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大對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