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執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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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 要 規章制度執行不力是國企管理工作的痼疾,也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性問題。文章對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與識別,提出了加強規章制度執行力的對策。
關鍵詞 企業 規章制度 執行力
一、前言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為維護日常運營所制訂的各類管理辦法、條例等的統稱,是用正式的文本形式規定的企業日常運營業務活動的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規章制度是企業正常運轉的基石,是員工工作的基本依據。然而,要想充分利用規章制度的好處,企業首先要確保規章制度能夠被有效地貫徹執行。現實情況是,許多企業制定了大量的規章制度,但是往往缺乏執行力,不能夠有效落地。當前,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已成為一些企業的痼疾,成為影響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性問題。以質量管理工作為例,一些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總跳不出周期性質量問題爆發的怪圈,周期性地重復著“質量問題集中爆發質量整頓質量形勢平穩質量形勢惡化質量問題集中爆發”。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執行力出了問題,規章制度不能有效落實。倘若基本的規章制度都不能有效落實,企業何談執行力,何談發展?因此,提升企業的執行力,應先從規章制度的執行抓起。
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的影響因素分析
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的影響因素主要存在于四個層面,一是規章制度本身的問題,二是執行方面存在問題,三是監督管不到位,四是企業文化有缺陷。
(一)制度層面
制度不合理或不明確,主要表現在:一是單個規章制度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與企業實際脫節,更新修訂不及時,執行過程過于繁瑣,不便于操作;二是規章制度缺少系統的總體規劃與設計,各規章制度各自為政,缺乏協調性和一致性,界面不清甚至相互矛盾;三是規章制度的制訂不夠嚴謹和嚴肅,一些要求頻繁更改,讓員工無所適從。
(二)執行層面
執行層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一是沒有充分發揮領導的作用,各級領導對規章制度未能做到常抓不懈,虎頭蛇尾,未能保證規章制度執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二是對規章制度的培訓宣貫不到位,導致員工對于規章制度的理解不到位,進而執行不到位;三是企業內部各業務職能部門之間的自主協調機制不完善,缺少主動的橫向協調,不利于規章制度的執行。
(一三)監督管理層面
監督管理層面的主要問題是監督管理機制未充分發揮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未建立監督、反饋、考核機制;二是監督方法欠妥,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獎懲不透明,不公平,不公開;三是對于發現的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未能舉一反三,查找深層次原因并持續改進和完善規章制度。
(四)企業文化層面
未形成執行力強的企業文化是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的重要因素。企業文化中缺乏強的執行力意識,必然導致員工漠視和縱容不執行規章制度的行為。良好的執行力文化可以促進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同時,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也有助于培育執行力強的企業文化。
三、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的對策
為了保證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升企業的執行力,必須從規章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考核和執行力文化建設四個方面制訂對策。
(一)有章可循,保證規章制度制訂的科學性
規章制度自身的科學、完善和適宜,是其得到有效執行的前提。如果制度本身有缺陷,必將影響其執行效果。在規章制度的制訂過程中須重點關注下幾點:一是科學合理規劃規章制度框架,確保規章制度系統全面,覆蓋各管理要素,界面清楚,接口匹配,職責明確。二是保證規章制度的相對穩定,避免頻繁修訂。規章制度的制訂須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確保合理可行,從而避免頻繁修訂,保持相對穩定。三是規章制度的制訂必須做到嚴肅嚴謹。規章制度應避免要求過高,以免在實際執行中難以達到,或者執行過程繁瑣,增加成本;同時,不能脫離實際,條款應描述準確,不能過寬,否則起不到指導和約束的作用。只有做到上述三點,才能保證規章制度的科學性和適宜性,為規章制度的順利執行打好基礎。
(二)有章必循,保證規章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做事按規章”,是保證規章制度落地的核心。首先,要大力提升企業領導層的執行力。企業領導層決定著企業的執行力,中層領導決定著部門的執行力。因此,企業的各級領導自身需保證良好的執行力,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任何領導不得凌駕于制度之上,杜絕朝令夕改和違章指揮,且不鉆規章制度的空子。在享受規章制度帶來好處的同時,還應接受個別情況下因規章制度損失的效率。其次,要精心培育員工隊伍執行力。加強規章制度的宣貫培訓力度,確保員工理解到位,避免無知性違章;同時,轉變員工觀念,提升員工能力,使其主動適應企業快節奏和精細化管理要求,避免習慣性違章。最后,要加強業務部門間自主協調機制建設,強化業務職能部門之間主動橫向協調意識和能力,確保規章制度在沒有高層領導介入的情況下也能很好地執行,相關機制良好地運轉。
(三)違章必究,確保規章制度的權威性
違章必究,加大違章的成本和代價,是保證規章制度執行力的重要手段。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偏差。要使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就要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加強監督考核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加規章制度執行的透明度。明確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罰標準和要求,形成制度,嚴格執行。對于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和解決規章制度執行方面問題的,公開給予獎勵;對不執行規章制度的,根據具體情況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和通報。二是確定規章制度執行力推進的責任部門,設置專人檢查和評價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規章制度執行力方面的問題;三是要建立反饋機制,對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分析和通報,加強收集對規章制度的修訂意見,借用質量管理“PDCA”(計劃、執行、檢查、處置)的原理,對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分析深層次原因,開展舉一反三,制訂改進措施,整改閉環,檢查效果,持續完善規章制度,確保其適宜性,提升其可執行性。
(四)培育執行力強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在本質上是通過企業規章制度的嚴格執行衍生而成的。規章制度的強制執行最終促使員工產生行為自覺,員工的行為自覺便形成了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會潛移默化地規范員工的意識和行為,使其與企業的利益相一致,進而提升執行力,促使員工自覺自愿地執行規章制度。執行力文化建設就是要通過企業文化塑造和影響企業所有員工的行為,進而提升企業的執行力。執行力文化建設與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力是相輔相成的。只有把企業文化作為最強有力的支撐,才能確保規章制度得到長久、持續、有效的執行,且執行過程永不走樣。因此,培育執行力文化是企業執行力建設的基礎,也是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的根本保證。
四、結語
企業的宏偉藍圖實現的前提,是每個員工將每項工作按規章制度的要求執行到位!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要多管齊下,一方面要建設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并適時調整和修訂;另一方面還要建立健全相配套的監督考核機制,發揮領導作用,加大培訓和獎懲力度,培養執行力強的企業文化,才能不斷提升企業規章制度執行力,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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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企業管理;制度建設;對策;研究
規章制度建設指企業圍繞建章立治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是企業管理的基礎。企業管理沒有科學、全面、完善的規章制度,沒有覆蓋全面的管理措施,就會造成生產管理職責不明確,執行者就會變得無所適從、相互推諉、相互扯皮、導致生產過程控制出現許多變數。
當前企業規章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研究:
一、規章制度的設計
制度框架體系距離科學合理尚有差距。部分企業的制度框架體系是通過借鑒上級單位或兄弟單位的制度框架體系建立,這種拿來主義快捷,但如果不切實際盲目照搬照抄,不僅使制度建設缺乏本單位的文化傳統和企業特色,而且使制度建設更多地流于形式,脫離實際。我國絕大多數企業目前規章制度設計程序是由各個職能部門自行制定管理體制。
對策研究:需要企業管理者、部門負責人及執行著代表成立規章制度規劃小組,設計、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框架體系。對上,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符合行業規范要求,符合上級公司的章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對外,要不拘一格,充分借鑒和吸納國內外、同行業優秀企業的先進理念和管理精華;對內,要結合企業自身改革發展需要,延續本單位文化傳統和行為習慣,適合企業經營管理需要。
二、規章制度的制定
規章制度先天存在缺陷,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規章制度已經執行很多年,內容出現滯后,跟不上形勢發展,又不及時修訂和完善,導致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強,逐漸陷入生搬硬套、機械操作模式,影響了管理人員靈活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很多企業在制度建設方面沒少下功夫,制定的制度也很多,也建立了縱向貫通、橫向配套的制度體系,但在企業實際管理中并沒有完全發揮出作用,主要原因就是不少制度規定程序復雜,缺乏可操作性。
對策研究:一是制定制度應盡量簡潔明了,通俗易懂,做到內容清晰,含義明確,可操作性強,要讓大家看得懂,也能夠方便執行。二是制定制度一定要全員參與,要讓當事人參與制度編寫,大家討論,群策群力,要尋求制度合法、合理、合情的均衡點,這是制度全面執行的基礎保證。三是制度建設必須要優化管理流程,減少辦事層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各項成本。要使制度流程簡捷、科學、有效,不要有冗余的過程,將復雜的問題簡單化。
三、規章制度的執行
有的企業制定了程序性規范管理規章制度,但缺乏適用性監督控制管理制定的支撐和保障,使規章制度在執行、評估過程和約束措施中存在重制訂輕執行、重責任輕權利、重約束輕處罰的現象。沒有形成有效的執行文化。有的規章制度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制定,協同執行,但往往是一個部門制定,其他部門會審,由于個別部門領導工作繁忙,對送來會審規章制度未認真審閱,對具體內容沒有查閱和研究。
對策研究:企業制度就是企業的、企業的法律。制度執行力是制度建設的核心,必須要堅決培養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章必究的企業管理習慣。企業建立的制度,對下屬各個單位和廣大干部員工個人都具有約束力,必須要維護其絕對的權威性。
四、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的價值在于落實,沒有嚴格執行的制度只能稱之為“制度文件”。執行者對制度內容的理解和認同是關系到制度執行與否、執行好壞的關鍵。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相關主管領導對規章制度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只管埋頭制定、傳達,下發之后就不聞不問,沒對所涉及的各個基層單位和員工有進行及時、有效宣貫。對規章制度的宣貫、落實、檢查工作沒有形成制度化和長期化。
對策研究:要加強宣傳教育,要及時將規章制度宣傳下去,讓員工明白為什么要推出這項制度,有什么好處,目的和意義在哪里。只有讓大家真正明白了、理解了、認同了、才會真正自覺地遵守執行。實行企業管理者責任制,在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只要違反了制度,都必須接受相應的處罰。
五、規章制度的完善
部分企業制度建設沒有形成動態管理機制,十幾年“墨守成規”地堅守著一套規章制度、一種行業標準,未能隨著國家有關政策的改變而及時修訂,未能隨著企業發展變化及時完善和改進,使制度建設明顯滯后于企業管理需求的步伐,不僅增加了企業的管理成本,導致效益的損失,而且還影響職工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發揮,進而制約企業的發展。
對策研究: 首先,規章制度制定后,要暢通反饋渠道,制度制定部門要及時整理匯總各種意見和建議,可在一年征詢一次意見,進行一次評估,據情對規章制度進行修訂,促進規章制度不斷完善,保持過程管理的穩定。其次,要把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的要求,內化為企業的規章制度1.建立企業創新管理機制,開放式地吸納外部先進管理理念;2.規范各項規章制度立、改、廢等工作流程;3.健全統一有效、全面覆蓋、內容明確的規章制度體系;通過規章制度的力量來管人、管權、管事,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六、結論
規章制度建設是科學管理的起步、是企業興衰成敗的生命線,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優化、持續改進的過程。規章制度的推行要與管理念、管文化、抓意識相互融合。“欲木之長,必先固其根本;欲流之遠,必先溯其源泉”,企業要根據自身特點,開拓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規范管理行為,在生產、經營、質量、技術、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制定精準、規范的規章制度,促進企業的決策與響應速度的提高、促進企業管理質量和效率的提升、促進企業綜合素質和競爭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保障企業健康、穩定、可持續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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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影響企業行政效率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行政管理人員素質較低企業行政管理作為企業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但目前,我國企業行政管理人員素質較低影響了企業行政效率的提升,在很多企業由于企業管理者不重視等原因,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在素質方面存在著知識能力較低、業務水平低下以及服務意識不強等問題,這些問題會導致行政管理人員在工作中無熱情、無積極性、無責任感,這就直接制約了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二)行政機構設置不合理在我國有些企業,由于缺乏正確的認識,在行政管理機構設置上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和不足,如機構設置過于龐大而且非常臃腫,由于行政管理機構過于龐大,導致“政出多門”,一些命令、指令更不不能有效的傳遞,從而是下面部門難以快速、正確的去執行企業上級部門的決策,進而就會影響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三)行政規章制度不健全,而且執行不力企業行政效率的提升離不開各項行政規章制度,行政規章制度是提高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基礎,但目前我國企業在行政規章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有:一是行政規章制度不健全。有些企業的行政規章制度可能是全盤照抄大型企業的行政管理制度或者行政管理制度是幾年前的,這些規章制度根本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二是規章制度執行不力。有些企業行政規章制度只是形式工程,形式大于實質,只是為了用于應付上級部門或者領導檢查而用,平時很少去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來辦事。
提高我國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對策
(一)提高企業行政管理員工素質對于我國企業如何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行政管理人才隊伍,主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1、企業領導要重視。我國每個企業都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領導不能只關注可以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銷售人員、研發人員以及生產人員等,更要有戰略眼光,企業的長遠發展離不開行政管理的支持,而提高企業行政管理效率就需要不斷提高企業行政管理人員的各方面素質,因此,企業領導要從思想上重視行政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為行政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2、做好行政管理人員的培訓。培訓是老板送給員工最好的禮物,培訓不僅可以留著員工,更可以為企業發展提高智力和人才支持,為企業長遠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我國企業要重視對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訓,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組織員工進行培訓,如筆者所在的企業,企業每年都會組織企業行政管理人員進行進修,這樣才能不斷提高企業行政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素養。(二)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合理的企業行政管理要有符合企業內外特點的組織機構,進而保證企業有關決策能得到迅速貫徹,達到行政管理目標。為此,企業要想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必須從企業實際出發。各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在建立適合企業自身的行政管理模式上一定要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這樣才能建立合理并適合企業發展的行政管理模式;二是按規范化要求,適當調整企業行政管理部門,按實用性和科學性的原則合理建立行政管理系統。(三)建立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并且嚴格執行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加強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建設非常重要和關鍵。為此,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從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建立各項適合企業的行政規章制度,以法律和規章制度的形式來促進行政效率的提升。此外,如果不嚴格執行這些行政規章制度,而只是掛著墻上,就失去看行政規章制度存在的意義,因此,對制定好了的行政規章制度,企業領導應該要求企業各部門或者單位嚴格嚴重規章制度來辦事,對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部門或者個人要嚴肅處理,決不能有半點姑息,只有維護了行政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在工作中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來辦事,才能真正的提高企業行政管理的效率。
本文作者:孫國斌工作單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篇4
現在我國的企業在自身基礎管理方面往往不夠完善,出現了乏力的跡象,這與其自身缺乏企業管理經驗有著一定關系,在自身基礎管理上面較為薄弱,相關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形成一定體系,導致很多規章制度缺少適用性。企業規章制度系統建立需要在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的共同驅使之下,才能夠系統的開展規章制度建設,避免無序的管理方式,理清所有?I務之間的管理關系,明確管理的范疇,加強領導層的控制力,從根本上實現企業員工的自我約束與自我發展。
2 規章制度對企業的重要性
這里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第一是企業完善規章制度,能夠滿足現在社會的需求,建立起現代化的企業規章制度,是目前市場建設的主要目標,公司自身的主體標志著其企業行為的規范性,從微觀上面則是一種建立企業組織架構的行為,這兩者都需要系統性的規章制度作為基礎。企業內部良好的規章制度,可以為企業的發展帶去推動力,也能讓其更好的認識到市場發展規律,掌握市場的基本動態,適應目前社會的基本要求。第二規章制度能夠提升企業管理水準,企業需要提升自我競爭力,擴大自己的規模,不斷的進行創新實驗,在目前市場經濟的環境之下,管理創新往往也起到的重要作用,有些時候甚至比技術創新更加有用。高水準的管理水平是企業發展的基礎,規章制度則是企業管理水準的源泉,完善企業自身的規章制度,能夠保證企業運作的規范性,也能夠有效的約束員工基本行為,協調各個方面的關系,讓企業的管理更加有效。第三規章制度建立是對企業員工合法性的保護,企業建立起相關的規章制度,讓員工在勞動之中有著一定的行為規范模式,統一了所有員工的勞動行為,能夠避免一些企業對自身職工的不公平待遇,另外,企業在根據法律制定出規章制度時,其中會涉及到很多員工合法保護的問題,比如勞動中的安全問題、社會保險問題、員工福利問題等等,這都是有關于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
3 目前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第一是目前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都不符合國家法律要求,企業再制定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往往出現了不重視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也不關注國家相關政策,這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目前國家已經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還沒有進行完善,所以導致了很多企業的發展方向跟國家政策出現了偏差,也不利于企業自身發展。第二企業的規章制度跟自身發展目標不統一,企業規章制度的目的就是為讓自身能夠更好的發展,從而制定出相關的發展目標,但是有的企業則是僅僅為了制度建設而進行的,沒有針對于企業整體發展而制定目標,這樣也就造成了企業失去了自身規章制度建設的發向,無法對企業發展產生推動力。第三是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符合現實情況,缺少執行力,企業制度的前提就是自身執行力,缺少執行力的企業制度,對于企業自身來講是沒有任何作用的,一些企業缺少對自身情況的研究,僅僅學習了其他企業的相關做法,但是因為不符合自身企業情況,導致其于現實脫節,企業按照很高的標準進行制度建設,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存在一定困難,這就是缺少實際情況了解的后果。第四是企業規章缺少民主性,很多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僅僅是由企業管理層或者某個部門所制定的,這類規章制度的建設缺少員工的積極參與,導致其規章制度其中會有著很多問題,無法及時反映到相關部門,制度建設也就難以實行,無法有效的進行貫徹,企業自身管理水平也無法提升。
4 企業加強規章制度建設的途徑
第一是企業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企業規章制度的建立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律的方向,在根據政策的改變進行調整,企業根據法律的改變,調整其自身規章制度,讓自身法律法規能夠跟國家法律相適應,只有在符合國家政策方向的規章制度,才能促進企業的發展。讓企業規章制度符合國家政策,首先企業需要對目前規章制度進行了解,重新制定新的制度,這需要企業內部人員對法律有所理解,同時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梳理與審查,把握自身規章制度是否跟《勞動法》相違背,包括自身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程度要求,能否符合政策的發展趨勢,在經歷了一些梳理之后,企業規章制度體系才能符合國家政策的要求。其次是企業需要增加法律程序,保證規章制度的合理性,企業內部規章制度需要具有法力效益的,違法的內部制度是沒有效果的,為了保證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應該需要有專業的審批人員擔任法律要員職務,法律要員在審核規章制度合法性的時候,應該也需要注意其可操作性,制度的主體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等等。最后企業應該加強書面化的管理,留存相關證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需要對勞動關系進行書面化的管理,這就要求企業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強書面化的管理,在相應的規章制度之中,細化其特定的行為,注意留存相關的書面材料,讓每一個管理行為都能有法可據,有據可查,防止企業勞動管理風險。
第二是企業規章制度需要符合發展目標,企業建立起與自身發展相適應的規章制度是社會要求的,企業所有行為都需要圍繞著自身戰略目標來進行,不同的戰略目標也有著不同的管理模式,這意味著每一個企業都需要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目標的管理模式,其目標的差距需要體現在規章制度上面,自身規章制度的設計,是企業一項全局性的工作,在滿足企業全局發展要求的時候,也要估計到企業未來發展的需求,規章制度的建立應該與自身管理與發展相匹配,才能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所以企業必須要兼顧各個方面的關系,最好規章制度的設計工作,結合自身戰略目標,實現規章制度的實用性。
第三是企業規章制度需要具有可行性,加強自身規章制度的宣傳工作,保證制度執行人員對制度內容有著理解,宣傳工作也要具有制定化,落實到所有的部門員工,將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到實地,不斷的完善其管理制度,健全其業務標準,保證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另外還要對目前的規章制度效果進行評價,各個部門發揮自身的作用,避免形式主義。
第四規章制度建設需要具有民主性,企業一旦進行規章制度的修改,尤其是牽涉到員工利益的,都需要征求員工的建議,員工也要參與到制度的修訂猴子中,建立起自主管理的機制,其制度是要依靠員工遵守才能執行下去的,所以也要反映出員工的基本意愿,將制定權力交給員工,讓員工明確規章制度對集體利益的重要性,這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篇5
行政管理效率是根據企業內部相關的行政管理制度規定,衡量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管理職能產生的效果,通常通過企業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日常執行活動體現出來。企業執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則是建立在企業行政管理特點的基礎上。企業執行行政管理,首先有助于提高企業目標的實效性。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在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備資源的基礎上,通過加強行政管理最大限度地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主動性,有助于企業形成其獨特的文化,以最終達到提升企業經濟效益,推動企業發展壯大的目的。其次有助于構建企業管理的層級性。通常情況下,在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中,最重要的兩個層級是企業內部決策和執行層。管理層通過對企業實際情況做出決策,而后由執行層實現。而在這兩個層級之間,行政部門主要承擔起兩者間的協調作用,上傳員工意見和工作成效的同時準確及時下達企業高層決策層的思路和意志,并予以監督和協調。因此,由行政管理部門擔任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劑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工作僵化、監督力度不足等的問題,行政管理對企業管理的層級性起著必不可少的作用。最后助于提高企業管理的時效性與靈活性。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信息的時效性對企業決策起著重要的影響作用。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特征和功能即協調企業上下級之間的關系,并使之形成適當的銜接關系,提高企業效率,促進經濟發展。企業的行政管理嚴格執行著執行—反饋—挑戰—執行這樣一套操作過程以盡量減少時間滯后,減少執行過程中的信息延誤和損失。同時,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強靈活性,它與時俱進,通過頻繁的變通、變革來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跟上時代的步伐。
二、企業行政管理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分析
提升企業的外部市場競爭力、追求整體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目標和動力。行政管理工作作為企業內部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承擔著企業內外部的管理工作,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重擔。因此,企業要順利經營,需深刻了解行政管理工作與企業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一方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競爭力,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此目標制定工作的標準和準則,制定相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企業經濟效益的狀況除了反映企業的盈利狀況、技術水平高低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高低,是企業內部行政管理狀態的體現。
三、企業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設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正確認識,我國部分企業在行政機構設置上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之處。如機構龐大臃腫,部分不同機構間管理內容相同,導致政出多門現象的發生,經濟效益大打折扣。行政機構的龐大臃腫直接導致了單位內部辦事效率低下,命令無法得到有效傳遞,下級部門執行效率低下。同時,不必要機構的大量存在,導致機構、人員日漸增多,行政開支越來越大,將影響行政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行政規章制度不健全,執行力不大
健全的規章制度是加強企業行政管理的基礎,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離不開規章制度。但是目前,我國企業行政管理在規章制度方面尚存在問題:一是行政部門規章制度不健全。部分企業的規章制度未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一味地復制大型企業的規章制度,部分企業規章制度更新不及時,較為陳舊,無法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二是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不大。部分企業制定了規章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只是形式工程,沒有得到切實的執行和落實,只用于應付上級偶爾的檢查。規章制度的不健全引發了較多的員工矛盾,導致內部矛盾重重,極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管理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行政管理工作作為企業內部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的生產發展、經濟效益等產生重要影響。故行政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企業行政管理工作的質量進而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就目前而言,我國企業內部行政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多偏低。由于多數企業管理者不重視、行政管理部門和環節偏多等原因,導致行政人員專業知識不足,業務能力低下,服務意識欠缺等現象,行政人員工作積極主動性不高,將嚴重制約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行政人員缺乏全局觀念容易導致行政部門運轉不靈,導致效率低下。
(四)作風嚴重
部分企業受傳統家長制的影響較為嚴重并一直秉持,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企業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挫傷了員工工作的積極主動性,同時也嚴重影響了企業決策的民主性,管理的科學化。另外,也導致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不講實效的管理,偏離了原本服務的軌道,極大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四、加強企業行政管理,提升經濟效益
(一)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
企業的健康可持續運營需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保障企業決策能夠得到高效的貫徹落實,達到行政管理的目標。為此,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首先要實事求是從企業實際出發。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特點,管理層應透徹了解自身特點,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合理并適合企業實際需求的行政管理模式。其次要嚴格遵從規范化要求。在堅持實用科學性原則的基礎上適當調整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合理科學的行政管理體系。最后,要強化企業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將企業管理的職能交由行政管理部門執行,強化其實際管理職能。
(二)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對于加強行政管理提升經濟效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應從企業實際出發,建立合適的規章制度從而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企業可以通過法律法規的行政促進行政管理工作的提高,建立起健全的各項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崗位責任制等,為行政部門的法治工作創建良好的工作環境。另外,若行政規章制度得不到嚴格落實,則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與實際作用。因此,企業領導層應領頭號召企業內部各部門單位嚴格遵從規章制度,維護其權威性,真正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從而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提高企業行政人員的綜合素質
行政管理工作作為企業內部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的生產發展、經濟效益等產生重要影響。故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將促進企業行政管理工作質量的提高進而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良好的心理、擇優決斷能力、靈活的應變能力、協調統籌全局等基本能力是現代企業對行政人員素質的要求。要組建培養高素質的行政管理隊伍,一方面是要得到企業領導層的支持。面臨著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內部領導層不能再單純注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更要具備戰略眼光,認識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注重行政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為行政人員隊伍的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和環境。另一方面,應加強對行政人員的培訓工作。行政人員應該同時具備全面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道德素養。企業定期地對行政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不斷更新和提高行政人員的專業知識和道德素養,提升企業的外部競爭力,從而提升經濟效益,實現經濟目標。
(四)采用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
企業應對外引進科學合理的如績效評估、目標管理等管理方法。當前企業行政管理方法陳舊落后,單純地注重行政命令和規章制度降低了行政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通過引進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在增強企業行政人員責任感的同時還利于更客觀公正地衡量行政人員的工作業績,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工作質量從而提升經濟效益,實現經濟目標。
五、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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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關聯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適用
“上級法人”、主管部門、母公司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級法人”、所屬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于企業橫向經濟聯合、資本運作等原因,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集團公司、總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通過投資、參股或托管設立全資、控股、參股或附屬子公司。這些公司從法律上講,“上級法人”與“下級法人”、主管部門與所屬企業、母公司與子公司依法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彼此獨立的主體,相互不能替代。同樣,“上級法人”、主管部門、母公司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級法人”、所屬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如果下級法人需要執行上級法人制定的規章制度,則需要經過“下級法人”、所屬公司、子公司自身自主的轉換,轉發文件,才能在“下級法人”所屬公司、子公司執行。而此時“下級法人”所屬公司、子公司已經是所要執行的勞動規章制度的實際制定者了。
具有控股、事實上控制、合同上約定和人事連鎖的關聯企業之間,股東、投資者或者具有關聯關系的“上級法人”沒有權力為其“下級法人”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并要求其遵守。相應的,當具有關聯關系的“下級法人”招用的勞動者違反其“上級法人”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時,“下級法人”無權直接據此予以懲戒。
注意勞動規章制度執行主體
一般來講,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主體,是指具有勞動法上用人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是依法成立、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企業組織。作為法人的企業,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法定代表人實現,法人機關或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法人組織行為,法人組織承擔其法律后果。因此,勞動規章制度的執行主體是用人單位,而不是用人單位的內設機構。所以,必須以用人單位的名義(法人),依據勞動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而不能以內設機構的名義作出。一些用人單位以內部行政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的名義作出處罰決定,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用人單位在依據勞動規章制度處罰勞動者時,必須遵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依據正確”的原則。
(一)認定事實必須清楚、證據充分的原則。用人單位對員工的處罰,并不能隨意為之。用人單位對違紀職工作出處罰前,對職工違規的事實必須進行認真調查,查清事實,取得充分的證據,讓當事人沒有異議。只有這樣才能夠讓人心服口服,達到處罰的目的。
(二)適用依據準確的原則。以勞動規章制度進行處罰時,也要遵循“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的原則。首先,規章制度里沒有明確禁止的,用人單位不得禁止員工的行為,除非員工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規章制度里沒有明確規定可以處罰的,用人單位不得予以處罰。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作出的決定,必須在規章制度里有明確規定,否則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其次,“處罰與違紀行為”相適用的原則,也就是說,職工犯什么樣的錯誤,就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處理不能過輕,也不能過重。否則,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同時,注意在處罰上,要一事一罰,不能設置一事雙罰或多罰的規定。
(三)執行形式程序要合法的原則。執行規章制度,應符合一定的形式。首先,作出決定以前,必須進行調查;其次,決定應以書面的形式予以體現。特別是對員工的處罰,必須做出決定書,管理人員口頭的命令和決定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在用人單位的決定書里,必須對員工違規的事實進行闡述,對處罰的理由和依據進行明確;第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第四,決定書必須加蓋用人單位的法人印章;第五,決定書必須及時送達,并可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只有形式和程序都合法了,處罰決定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勞動規章制度的執行結果要送達給勞動者
勞動規章制度執行結果的送達,是指用人單位執行勞動規章制度的法律文書,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及時送交勞動者的行為。送達能產生實體法上的法律后果,這對用人單位及勞動者都是極其重要的。如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及時將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勞動者,這樣勞動者就可以了解文書內容,根據其內容決定是否接受,如果接受,那么就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部門登記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或者另找工作;如果勞動者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妥,將有可能考慮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及時送達,超過規定期限,用人單位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用人單位常用的送達方式主要有:直接送達、間接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送達應當以直接送達為主要方式,不能直接送達的,則按順序以其他方式送達。在實際操作中,用人單位在送達處理決定時一定要派專人落實,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行政與工會聯合送達較好,但最有效的送達辦法且在勞動爭議仲裁過程被采信的送達辦法是,由用人單位行政、工會及與事件無關的勞動者三方一同前往送達,一旦出現職工拒絕簽字情形,好有個見證;本人不在的,交由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能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達的,視為無效。
用人單位無論采取那種方式送達,都應當有送達回執。送達回執需要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格式制作,它能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發生送達法律關系的這一事實。送達回執的主要內容包括:被送達勞動者的姓名、送達的處所及時間、送達人和被送達人的簽名或蓋章等。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就是送達日期。千萬注意,送達回執是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中的重要證據資料,必須帶回用人單位附卷存查。
勞動規章制度、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沖突的適用
勞動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適用于本單位及本單位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勞動者的勞動管理規則。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集體合同是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三者”都是確立勞資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依據、規范勞動行為的準則、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三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為調整用人單位勞動關系而存在的。在實際工作中用人單位確實出現過勞動規章制度、勞動合同及集體合同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解決“三者沖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當二者發生矛盾時,司法解釋賦予了勞動者選擇權,而且是賦予勞動者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選擇權。如果勞動者接受規章制度的內容,則需要變更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同時還應當履行一定的手續,并進行書面確認。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支持對確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優先適用效力,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特別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不正當行使勞動用工管理權,借“少數人的民主”侵害多數職工依法享有的民利,從而倡導運用協商對話、集體談判的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和推行集體勞動合同制,促進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的規范。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即集體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在其效力范圍內是勞動者利益的最低標準,也就是說,勞動合同中關于勞動者利益的規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這些標準,若低于此標準就由集體合同的規定取而代之。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低于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確認為無效;集體合同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變更的,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的標準也要變更,以使其不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因此,用人單位應隨時保持勞動規章制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規定或約定的一致性,避免相互沖突引發爭議。
加強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
用人單位在依據勞動規章制度行使工作管理權時必須加強證據收集保全工作,以防發生勞動爭議時用人單位舉證不能的風險。
(一)用人單位收集和保全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是個關鍵問題。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是因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而解除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將該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證據進行“固定”,由相關人員及時簽名確認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并由專門人員保管。必要時可以將情況反映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將該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書面登記備案。
(二)用人單位收集和保全的證據種類要全面。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員工所違反的企業規章及勞動紀律的具體條款;另一類是員工的違紀行為。通常可以作為證明員工違紀行為的證據主要有:(1)違紀員工的“檢討書”、“申辯書”、違紀情況說明等;(2)有違紀員工本人簽字的違紀記錄;(3)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記錄及證明;(4)有關物證;(5)有關書證及視聽資料;(6)其他員工及知情者的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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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完善公司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強化公司企業文化、提升企業形象。推進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力,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三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組織管理
1、董事長或(董事)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終批準人,主要工作職責:
(1)對公司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訂、廢止的審批權;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現制度、流程爭議的最終裁定權。
2、行政人事部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歸口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關實施細則;(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中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與處罰;(3)根據反饋和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者,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本部門或崗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組織及實施管理;(2)負責建立健全與流程配套的表單、管理制度、規章等文件的擬訂、使用;(3)負責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進行落實、推行、反饋,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改進計劃,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實施情況進行匯報;
第二章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執行、檢查、反饋、修訂
第四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擬定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對新擬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請進入審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據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關部門及人員開會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由本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訂部門修正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規定》上報董事長或(董事)審核批準實施。
4、個人以及部門之間不得直接干預,各部門的工作流程和規章制度。(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5、部門對部門之間出現工作流程質疑問題或建議,可通過文字報告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過行政會議方式研討解決。最終裁定權(董事長或董事)
(7)各部門匯報工作要嚴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權、私定。
第五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經頒布,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
第六條、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情況檢查
1、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頒布執行一個月內,行政人事部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訪談了解,并做好檢查及訪談記錄。
3、行政人事部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集中檢查。
4、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形成文字性材料匯報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饋
各部門在月匯報中反饋,行政人事部檢查反饋情況,并于10個工作日內擬定落實解決方案。
第八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訂
1、年度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全年運行情況,提出修訂計劃,遞交行政會議批準實施。
2、特殊修訂:根據公司需求緊急程度,適時修訂,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議后遞交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學習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第九條 規章制度的學習
規章制度經批準頒布后,各相關部門必須于1周內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規章制度學習,落實規章制度相關內容,并做好學習記錄備行政人事部檢查。
第十條 工作流程的培訓
1、流程培訓由各流程主題部門實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訓一次;新流程、修訂流程在實施前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培訓一次;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培訓一次。
2、爭議的解決
(1)、當各方對同一流程,出現不同意見,沒有達成一致,可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2)、當違反流程規定,對公司下達糾正措施通知單,存在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第四章 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批評、警告處分,在按該部門相關制度進行扣罰之后,再處以100元以上(上不封頂)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主要責任。被處罰記錄記入個人檔案,并與公司年終個人及部門評優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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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規章制度;建筑企業管理;重要作用;
Abstract: Rules and regulations is the "law", is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products is a long-term, need more regulation to guarantee. This "yardstick" leave regulations, building the business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to orderly and effective development, it is difficult to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employees, not to mention the formation of competitiveness, realize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圖分類號:T279.23
一個建筑企業通常有許多子系統組成。從投標、預算、施工、建筑成品、結算以及后勤保障,每一部分作為一個單元,在經營過程中,其運作是相對獨立的,能夠把每一個部分貫穿起來,就是建筑企業的規章制度。正是有了這種制度保障,建筑企業才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的。可以說,建筑企業內部各單元的密切銜接,首先是規章制度的銜接。規章制度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中,處于“基石”地位,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保障作用。這種作用主要體現在:
一、頂層設計作用
任何一家企業,都是以實現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經濟效益是建筑企業的最高利益所在,是建筑企業的核心命脈。如何保證建筑企業能夠始終圍繞這個中心來轉?惟有規章制度能夠解決這一問題,也就是靠制度辦事,而不是靠人辦事。只有規章制度,才能夠統籌建筑企業內部各單元、各要素、各層次,才能解決全局性、系統性的根本問題,才能保證建筑企業的穩定性、持續性、發展力。企業成立目的在于發展的更大、更強,前期公司的經營由于成本上的制約會發展的較慢,但隨后公司的人員會不斷的增加,經營水平不斷的提升,必須采取正規化的管理。一些有眼光的企業家,大都走上了“法治”軌道,完全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通過完善的規章制度來運作企業,以保持企業的生命力。“無規距不成方圓”,從這個意義上說,規章制度在建筑企業里發揮著“頂層設計”、統攬全局的作用,是解決建筑企業最根本、最核心問題的根本出路。實踐證明,越是搞得好的企業,規章制度越完善、越合理、越具有可執行性,反過來,規章制度完善的企業,落實的好的企業,基本上在經營上也不會搞的太差。要想富先修路,建筑企業要做大、做強就得先立制建章。路修得越好車跑得越快,成功的企業都有一個共同的秘訣:建立適合本企業的優良的規章管理制度。
當然,當今世界左右建筑企業命運的是市場,而不是規章制度,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不在討論之列。
二、基礎保障作用
企業管理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職能的總稱。規章制度對于建筑企業管理來說,它是建筑企業的“法律”,是建筑企業進行管理的依據。離開規章制度這個“準繩”,建筑企業的經營活動就難以有序有效開展,難以規范員工的行為,就難以參與市場競爭,更談實現經濟效益。一個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僅是企業核心價值觀核心競爭力、企業文化的具體反映,也是衡量一個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這種基礎保障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建章立制,是企業最基礎的一項工作,其核心是就是規范程序、明確方法和途徑。對建筑企業來說,離不開勞動者、原材料(半成品)、機械裝備這三個要素,也就是說,只有把勞動者、建筑材料與機械裝備結合起來,才能進行建筑活動。而建筑活動又不是這三者的簡單結合,必須按照一定的標準、履行一定程序,按照事先的設計和一定的工序,通過采取一定的建筑工藝、充分發揮豐富的施工經驗優勢,才能最終形成合格的建筑成品。就建筑施工過程本身來說,投入多少人力和資源,按照什么工序,使用什么機械裝備等等,都不是隨意而來的,都有各自科學、嚴格的技術規范,或者說是規章制度的約束。這種約束,主要是通過對人的行為的約束,明確每一個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必須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避免建筑過程中的隨意性,來滿足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條件。否則,建筑活動就無法進行。二是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依據。在建筑企業管理中,既有宏觀層面的計劃、組織、指揮,又有微觀層面的協調、施工、控制。無論哪一個層面的東西,都是以一定的規章制度為依據和前提的。企業管理不可能由著管理人員隨意去管,而必須遵守“依據”,按照程序辦事,有的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更多的是建筑企業內部根據自身需要所設立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建筑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既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也要按照自身設立的規章制度辦事,而且這種規章制度在企業內部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要求每一個員工一體遵行。從某個角度講,企業管理人員只不過是對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作出裁判,加以糾正,而不是另設規章制度,改變游戲規則。
三、規范激勵作用
規章制度的規范作用,就是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有序化、標準化的過程。例如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對于一些特殊關鍵部位,除了國家有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外,施工企業還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建筑工人的操作也有很多具體規定,這種規定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每一個員工都要在規定的范圍內活動,按照規定的動作去執行,這時候,個人在專項施工方案面前好像變成了一個機器人,只有按規定操作的義務,沒有或者很少有自由活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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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部會計控制的定義
《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中的內部會計控制,是指企業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內部會計控制體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各級管理層及內部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并結合業務不斷的修訂、完善。從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現狀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管理層對企業內部會計控制認識不足、不夠重視
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成為企業管理的需求時,內部會計控制才能有效實施。目前,一些企業的管理層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認識不足、不夠重視,甚至存在誤解;有些企業管理層對規章制度缺乏敬畏,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成為“一紙空文”,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和剛性。
(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健全
1.內控會計制度建設缺乏系統性、權威性。目前,很多企業對各項業務都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管理辦法,未整合成一套系統、全面的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不利于制度的貫徹、執行及監督和評價。有些企業在制定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時,沒有認真對照相關法律、法規,使某些規定缺乏法律依據;或沒有深刻領會相關法規精神,使有些規定偏離現行法規,影響了制度的權威性。
2.內控會計制度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強。一些企業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合理,沒有涵蓋企業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的關鍵風險控制點,有些制度內容空泛,沒有具體操作指引,不具有可操作性,從而造成制度無法執行。
3.內控會計制度建設滯后,制度梳理不及時。一是企業重視生產經營,輕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建設,形成了“業務先行、制度滯后”的情況,導致控制缺位;二是忽視了內部會計控制是落實到企業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相互監督、相互制衡的控制體系,對不適用的規章制度或業務操作流程不及時清理、修訂,發生有效無效規定并行的混亂狀況。
(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不嚴、監督不力
1.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不嚴。一方面有的企業管理層,不能嚴格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制定制度僅為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而沒有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另一方面有的財務會計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專業素養低,執行力差,責任心不強,不敢于堅持原則,執行制度不嚴;有的人無視法紀,為了共同的經濟利益違法違紀,導致內部會計控制失效。
2.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監督不力。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獨立性、權威性,制度執行中以財務自查代替內部審計“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導致監督失效;或者重視內部審計檢查,對于是查出的問題輕描淡寫,不監督整改,對違規者不進行處罰,影響了員工執行制度的積極性和警惕性。另一方面,企業審計人員隊伍建設較落后。有些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配備的人數、業務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難以適應會計業務發展,從而使內部審計走過場,監督乏力。
三、加強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建設的對策
(一)提高企業管理層對內部會計控制的重視程度
當內部會計控制真正成為管理的內在需求時,內部會計控制才能真正發揮作用。一方面要提高企業管理層的守法意識,對規章制度產生敬畏,創建自覺遵紀守法的企業文化及管理理念,做好遵章守紀的表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管理責任制,企業負責人應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應將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執行與業績考核結合起來,層層負責,將內部會計控制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持續發展的關鍵環節。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相關法律規定,結合企業或本系統內部會計控制規定及自身業務經營情況,建立健全適合本企業業務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組織有效實施,并隨著外部經濟環境、業務經營的變化,與時俱進,不斷修訂和完善,為實現企業發展戰略“保駕護航”。
(三)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執行力
企業應加強對員工的法律法規、內部規章制度、思想道德及有關案例的宣傳、培訓、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遵守內控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財務人員隊伍綜合素質,嚴格規范操作,實行程序控制,加強重要崗位、重點環節控制,完善激勵、考核約束機制,嚴明獎懲,提高制度執行力。
(四)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1.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能,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進行評價。企業應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具備獨立性、業務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的審計人員,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設計及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真實反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存在缺陷,并監督嚴格落實整改,以強化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推動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
2.引入外部評價機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獨立審計準則,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評價,對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對企業實施會計控制。
3.強化政府、社會監督約束機制。政府監管部門依法監督企業建立健全系統、科學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企業負責人進行問責,對存在的問題嚴格監督企業限期整改,實施有效監督。另外,通過社會監督的力量,促使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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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控制度;企業管理制度;異同;融合
一、引言
自194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提出內部控制制度概念以來,將傳統管理制度中的“內部牽制”制度不斷發展到現代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財政部等五部委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使內控制度的內容和適用范圍逐步超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范疇,逐步形成一種制度體系。企業在執行內控制度時,大部分單位把內控制度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分別運行控制,形成了兩套控制管理程序和方法,給企業增加了控制管理成本,甚至出現兩套制度不一致,發生沖突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對內控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進行比較,兼顧二者的目標、程序和方法,使內控制度成為企業管理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進而實現兩者的融合統一。
二、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的異同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單位為了保護資產安全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執行,避免或降低各種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率而制訂和實施的一系列業務流程及配套的制度和控制標準。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政策和企業經營目標,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有序運行,而制訂的具有企業法規性質的政策、規定和行為規范,包括國家法規、上級政策、企業內部章程、制度、規則、規定、辦法、實施細則、決定、操作流程、技術標準等,是企業整體利益、經營管理者的意志和全體員工的價值取向的具體體現和約定。
(一)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的同屬性
1.二者都是以制度規范行為為目的。不論是內控制度,還是企業管理制度,都是通過制訂一定的程序、規范、流程、權限、檢查考核等,來達到規范、協調經營過程,實現經營目標,防范經營風險,遵守國家法律、落實上級政策的目的。2.二者都具有內部自行管理的性質。都是由單位自行修訂,由單位內部人員執行,意在維護企業經營秩序,實現經營目標,提高經營效益,防范經營風險和舞弊行為的制度規范,執行的主體是單位內部人員。3.二者都是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發展需要而不斷修訂完善。如:中石化股份公司內控制度每年修訂一次,河南油田企業管理基本制度每經過一段時期進行一次修訂,以適應環境變化和管理進步的需要。4.二者形成的動因基本相同。內控制度是因為部分上市公司的舞弊行為給公眾造成巨大損失后,為了堵塞漏洞,防止舞弊和風險而對公眾企業做出的強制性規范要求。而企業規章制度也是因企業管理、操作、運行的需要而逐步健全起來的,多是由經驗總結或血的教訓而鑄就。因管理和控制的需要,是二者形成的根本動因。由此可見,內部控制是企業管理制度的一部分,都是管理制度的范疇。但內控制度又是對企業管理制度的發展和更高要求,是滿足特定需要的控制體系,具有其特殊形式和創新性。
(二)內控制度的特殊性
1.內控制度的適用范圍小于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一切管理規定、流程、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職能分工,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上級制度規定等的總稱,是對企業所有經營行為和社會責任的普遍規范。企業管理制度即分上下層次、又分專業類別,是一個較為龐大的系統,如河南油田2003年清理局級規章制度達9106個,還不包括二級單位和基層的規章制度,僅整理成冊210個制度就超過百萬字,可見規章制度涵蓋的范圍和幅度非常龐大,是企業正常運轉的必要軟環境。而內控制度的應用范圍較小,一是適用的范圍較小,僅限于大中型企業(主要是上市公司),而所有的企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二是控制的范圍較窄,初始的內控制度主要是控制與會計信息關聯的一些業務流程,現在的范圍向人力資源等方向擴展,但與企業管理制度控制管理的范圍比,內控的范圍僅是其中與業務流程相關的一部分,范圍相對較小。2.內控制度的側重面不同。由于內控制度的概念是注冊會計師為了審計會計報表真實性,而對企業相關制度提出特殊要求,使內控制度的側重點在于與財務會計管理相關的管理要求。而企業管理制度是為了使企業高效健康運轉,不僅限于財務管理,也包括生產、銷售等各條塊制度,并且涵蓋企業不同管理級次的制度,調控的范圍是整個企業縱橫交織的經營行為。3.理念和視角不同。內控制度更強調風險控制,更多地維護股東等社會公眾利益,對合法合規性要求更高,而企業管理制度更注重效益性、可行性和適用性,更注重保證企業良性高效運行。4.法律要求不同。對于大中型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法律明確要求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并要求定期披露。是否建立了內控制度,甚至影響一個公司能否到國際市場上市融資。但《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規對于企業應建立哪些管理制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因性質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不同、管理風格差異等因素,所建立的制度體系差異很大,法規上也不便于做出統一要求。5.內控制度控制框架比較完善。內控制度以建立內部管理環境為基礎,以風險評估為前提,以控制活動為手段,以信息溝通為條件,以內部監督為保證,五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構建內部控制框架,使內控制度目標更明確、針對性更強、方法更先進、控制更有效。而企業管理制度,控制的方式、手段、理念和視角等許多方面,沒有達到內控制度的規范和高度。6.內控制度的執行效率更高。企業對內控制度執行力情況有硬性的檢查和考核,如中石化要求各分子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內控制度的穿行測試,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考評。審計中介機構還對上市公司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披露和監督,促進了內控制度的貫徹執行。而企業管理制度因體系龐大、涉及面廣、檢查動用資源多等原因,存在著執行率不高,部分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執行的可能和狀況。
(三)內控制度的局限性
1.內控制度的主要控制依據來源于企業管理制度,失去了企業基本制度,內控制度就成了無源之水。內控制度的關鍵控制點都是依據企業管理的某項制度,主要內控制度的業務流程均附有依據的制度目錄。內控制度是對企業制度和業務流程再造,是對企業相關管理制度按照業務流程進行的系統性梳理,對職責權限進行了系統界定。2.內控制度協調規范的范疇有限。內控制度從誕生起就具有內部會計控制的特定目的性,主要是與會計信息相關的程序性制度。對于非程序性的標準、規定等,內控制度一般不進行規范,涉及到的制度,一般采取引用企業管理制度和相關法規的方式解決。與企業規章制度調控范圍相比,有其局限性,也就決定了內控制度不可能完全代替企業管理制度。3.內控制度具有一定的僵化性。由于內控制度實行的是各層級控制標準的高度統一,雖然定期對內控制度的不適應性進行修改,但由于內控制度是一套自上而下統一執行的體系,基層單位不能根據實際環境需要進行修訂,不合理的或不適用的規定需要上級統一修訂才能變更,有些不符合基層實際需要的內控制度多年也得不到修改,不能適應基層環境的特殊要求。而企業管理制度則不同,具有層級性,下級制定制度辦法時,一方面執行上級的政策,更注重按照可行性和適用性原則將上級政策與實際情況融合。4.內控制度的執行成本較高。中石油聘請中介組織設計構建內控制度,耗資數千萬元,還不包括培訓、執行等費用。即使如中石化自己設計建設的內控制度,從設計、改進、培訓、執行到檢查落實,費用也是相當可觀,增加了制度執行機構和人員,增加了審批環節和相關記錄資料等,給企業增加了較高的成本。5.由于內部人員素質不高,或不能很好執行,以及內部人員串通作弊、蓄意營私舞弊,會導致內控制度失去應有的效能,因而,內控制度不是萬能的。
三、將內控制度融合于企業管理制度的實踐與探討
(一)內控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比較看出,內控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不是對企業管理制度的否定,而是完善和強化。但多數企業在內控制度的執行中,為了突出內控制度的目標,自覺或不自覺地把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割裂開來,形成新的問題:一是出現與原有企業管理制度重復、重疊、關聯交織,甚至沖突;二是增加管理機構和運行成本;三是造成概念誤區,認為內控制度是另一套制度,消耗管理者精力。因此,有必要在發揮內控制度優點的基礎上,通過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實現二者的融合。
(二)對二者融合的探索及效果
為使內控制度融合于企業管理制度中去,我們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探索,實現了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的有效融合。1.摸清制度家底,評估經營風險,選擇高風險領域,按內控制度管理模式強化企業管理制度建設。企業的風險來源于市場風險、決策風險、經營風險、控制風險和法律環境風險等。通過對各類風險進行評估,選擇風險較高的流程和環節,重點進行制度建設,以規范的企業規章制度防范風險發生。2.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相互適應修改。特別是修訂企業管理制度時,借鑒內控制度的嚴謹性、程序性、系統性的優點。將企業管理制度進行分類,對于程序性的制度,參照內控流程格式進行制度修訂。如河南油田修訂2010年版企業管理制度時,參照內控制度,按照統一的格式,制定各經濟業務流程矩陣,使企業管理制度與內控制度在形式和要求上趨于一致。對于非程序性的配套制度,制定各類制度的標準格式模板,統一制度名稱規范、內容規范、格式條文規范等,使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矩陣、制度適用的法規依據三部分相互結合,組成制度體系,達到制度建設規范化的目的。在修訂內控制度時,依據企業管理制度的基本規定,符合企業特點,避免與企業管理制度沖突,直至達到一致性。通過相互修改完善適應,使內控制度鑲嵌于企業管理制度體系中去。3.完善提高企業規章制度,使企業管理制度完全適應內部控制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企業管理制度修訂中,積極吸取內控制度強化風險控制、經濟業務與事項的信息溝通、檢查評價、崗位分離與權限指引控制等好做法;使企業管理制度體系完整、目標明確、執行有力、控制有效、檢查有度、考核到位。對企業管理制度進行分類,如:生產運營類、管理支撐類、監督保障類等,加強對高風險類業務的節點控制,細化高風險類業務制度的監控力度,使企業管理制度不僅完全滿足內控制度的五項目標,而且達到其它管理需求,使內控制度有機融合于企業管理制度。4.提高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吸收內控制度執行的好做法,把企業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執行率列入定期績效考核體系中去,防止制度執行逐級弱化的情況。制度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為防止高風險發生的制度執行情況,定量考核;專業管理部門對分管制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給與考核,使企業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貫徹執行。5.歸口制度管理部門,防止制度沖突,降低了管理成本。例如:河南油田井下作業處將內控制度由財務部門管理調整為經營管理部門管理,實現制度由同一部門管理,避免政出多家,有利于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的協調,有利于相互適應修改,有利于二者融合為一。
(三)實現二者融合的意義
內控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論是上市公司還是國有大型企業,通過歸口內控制度管理部門,吸收內控制度的管理優點,優化和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是完全可以實現二者的融合。將內控制度融合于企業管理制度,一是能夠滿足內控目標需要,二是避免了制度的重疊與沖突,三是降低重復勞動和執行成本,四是避免制度僵化,降低制度執行矛盾,五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注重人在管理中的首要作用。內控制度不是萬能的,發生舞弊行為的許多上市公司,雖然已經實施了內控制度,但并不能完全規避內部人員串通作弊、蓄意營私舞弊的風險。
四、結論與建議
實施內控制度,是近年來世界性經營風險加大,社會誠信危機的產物,在一定時期內強調內控制度建設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是,將內控制度與企業管理制度割裂又有其弊端,建議將內控制度融合于企業管理制度體系中,提高企業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力,才是企業提高管理水平的關鍵。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08.6.28
[2]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講解.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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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框架.年度中國總會計師專題培訓班資料,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