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體育的定義范文

時間:2024-03-28 11:15:1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競技體育的定義,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競技體育的定義

篇1

Abstract: The theodolite is a kind of diagraph instrument of nicety, as to it's carry on with accuracy an examination and correct, is promise measure achievement of premise.

關鍵詞:豎盤指標差自動補償系統檢定校正

Keyword: Shu dish the index sign is bad automatically compensate the system examination correct

中圖分類號: P21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概述

經緯儀作為一種精密的測量儀器在國民經濟建設的諸多領域,比如天文、大地、礦山、森林、建筑、水利、道路、橋梁、大型機械的制造與安裝等測量中得到了廣泛地應用。

經緯儀通常按照精度、作用、度盤的材料或大小而分類的,也有用經緯儀的某種特殊結構表示經緯儀特性的。經緯儀的結構復雜,國內外各個廠家的儀器結構也各有特點。比如徠卡、索佳、拓普康、蘇一光等。它既可以進行精密的測角,同時還可以測量大的空間尺寸。

按經緯儀的材料可分為,用玻璃做度盤的光學經緯儀、金屬度盤的金屬經緯儀以及磁性度盤經緯儀。

按經緯儀的精度可分為簡易經緯儀、工程經緯儀、精密經緯儀、高精度經緯儀等,比如J6、J2、J1及J07等各種不同精度的經緯儀。主要應用于三角測量和精密導線測量。

筆者作為一名測量儀器檢修人員,在對經緯儀檢定的實際工作中遇到了多種問題。其中關于光學經緯儀豎盤指標差的超差和經緯儀自動補償系統的修理及調試方面較有體會。下面淺略地談談個人的一些觀點。

二.光學經緯儀豎盤指標差的超差原因分析與調整

光學經緯儀豎盤指標差,即平分豎直度盤的偏差。對于帶有豎盤自動補償器的光學經緯儀,一般是通過調整豎盤光路中楔形平板的傾斜角度、自動補償器擺動體擺動重心的平衡位置以及平移十字絲分劃板上下位置的方法,來改正此差值。對于豎直度盤有符合水準器的光學經緯儀,需調整符合水準器的符合位置。通過實踐經驗表明,在多數情況下(尤其是經大修后的儀器),通過以上調整,往往仍然不能充分滿足要求。這時可以做以下分析。

1、 豎直度盤偏心的影響。當豎直度盤存在偏心時,它只有一個位置能平分度盤。也就是說,度盤偏心越嚴重,其指標差值的變化范圍就越大。因此,新檢定規程對豎盤指標差變化的范圍作出了限制。

2、 豎直度盤有微量轉動(小范圍繞橫軸旋動)時,會使垂直角范圍內的指標差值在一定限域內跳動。度盤存在微量轉動,主要是由于豎直度盤固定軸座套上的固定螺絲發生松動,盡管不存在豎盤偏心,但同樣會使瞄準水平目標正倒鏡是90°和270°不對正或不穩定。

3、 各棱鏡相互配合不正確的影響,主要是指平行光路中各棱鏡、照準棱鏡和轉向棱鏡之間的相互平行位置配合不正確,使瞄準水平目標正倒鏡時90°和270°嚴重不對正。

4、 豎軸與橫軸垂直度的影響有兩種情況:

(1) 橫、豎軸相互不垂直,即橫豎軸的軸線正投影時,處在同一垂直面內,其鉛直方向差值最小。

(2) 橫、豎軸相互垂直,即橫豎軸的軸線正投影時,不處在同一垂直面內,其水平方向差值最小。

5、 換像棱鏡組與左轉向棱鏡配合不適合,會明顯影響指標差值。當儀器整平時,出現水平目標正、倒鏡時90°和270°嚴重不對正現象。

6、 自動安平補償器擺體產生偏離有兩種情況:

(1) 整體偏前或偏后,會出現當儀器置平時,在水平目標上90°和270°不對正。

(2) 掛在擺體上的照準鏡偏前或偏后,正倒鏡時也會造成在水平目標上下能平分豎直度盤,即90°和270°不對正。

7、 造成指標差值不穩,除了外界環境、溫度以及操作原因以外,通常還可能存在以下多種影響因素:

基座不穩固,由盤左與盤右的操作過程所致,出現不真實的差值;

儀器未整平(管狀氣泡軸與豎軸未垂直);

符合水準器架體松動,有操作符合水準器的過程所致;

橫、豎軸未鎖緊,由盤左盤右時的操作過程所致;

微動機構不穩,在微動操作過程中體現出來;

豎直度盤松動和度盤軸套固定螺絲松動,由正倒鏡時的操作慣性力所帶動;

十字絲分劃板松動,由正倒鏡時的操作所致;

調焦簡體松動,在復調焦過程中體現出來;

自動安平補償器的補償性能不好,為補償器性能自身所固有,通過在檢測補償器性能時可發現;

自動安平補償器架體不穩,由正、倒鏡時照準部的旋轉慣性力所帶動;

照準棱鏡松動,由正、倒鏡時照準部的旋轉慣性力所帶動。

三. 經緯儀自動補償系統的修理及調試

1.常見故障

(1) 阻尼活塞變位,碰擦阻尼盒,不能擺動。

(2) 阻尼盒變位,阻尼變位后與阻尼活塞相碰卡住活塞造成停擺。

(3) 吊絲折斷,當儀器用完后,補償器鎖緊機構忘記關閉,在運輸途中遇到猛烈沖擊或儀器摔下時吊絲折斷,造成停擺。

(4) 當儀器整平后,補償器擺體向一個方向偏擺擺動不對稱。

(5)吊絲跑動或拉伸,造成四根吊絲長度不等,松緊不一,導致停擺或偏擺。

2.修理方法

經緯儀自動補償器阻尼活塞變位、阻尼盒變位或偏擺故障較容易修理,只要調正阻尼活塞角度或適當調整阻尼桿上的螺絲即可。若是出現吊絲折斷、吊絲跑動或拉伸等故障與儀器補償器吊絲有關。

修理時,應該將一個補償器用四根長度一樣的吊絲裝在活動架和固定架上,這一工作要求在專用的修理胎具上進行,準確度要求非常高,架體安裝吊絲的上下平面應嚴格控制在一個平面上,形成活節四邊形結構,這樣才能保證放大倍數的準確性和補償準確度。

對補償器修理胎具進行認真分析,發現補償器修理胎具的有些構造與經緯儀相似,只要將修理的補償器拆下后,利用其本身經緯儀來做修調胎具,就解決了這個難題。

為了方便修理,可以制作一個矩形連接板,利用補償器和經緯儀的螺孔通過連接板將補償器固定在經緯儀的左支架上,調整儀器基座的三個腳螺旋使經緯儀處于水平狀態,調整連接板使其與儀器豎軸垂直,這時補償器可隨經緯儀旋轉到不同的角度,達到與生產廠家補償器修理胎具相同的效果。經過多次實踐證明,利用經緯儀和矩形連接板做裝調補償器胎具是可行的,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3.安裝與調試

(1) 吊絲的裝調

阻尼器的裝調吊絲折斷、或長短不一時,必須整體更換四根吊絲。吊絲在設計上要求嚴格,補償器的吊絲性能應完全一致,應是一爐熔煉和加工出來的吊絲,四根吊絲分左右兩組安裝。先安裝第一組兩根吊絲,用鑷子將兩根吊絲穿入上下壓板,放到規定位置,適當壓住上壓板,然后調整兩根吊絲的間距,觀察兩根吊絲的平直性和松緊程度再將上下壓板分別與固定架和活動架的邊緣對齊,一定不能錯位。調整好以后,將上下壓板壓緊,這樣一組吊絲就安裝好了。用同樣的方法裝好另一組吊絲。

四根吊絲安裝好后,再檢查一下四根吊絲安裝的正確性,看活動架能否自由擺動,如果不能自由擺動,或者擺動不靈活,這時就要檢查空氣阻尼活塞與阻尼盒的阻尼間隙,單邊阻尼間隙應為(0.25 + 0.05)mm,阻尼間隙的調整主要靠技術和經驗,阻尼間隙分為上下和前后兩個方向的調整。上下方向的間隙可通過上下移動活塞桿和阻尼盒來調整,前后方向的間隙可通過轉動活塞桿和前后移動阻尼盒來調整,反復調整直到活動架能自由擺動為止。

(2) 自動補償器零位的調整

將補償器固定在專用的胎板上,取下連接板,再將補償器裝進經緯儀左支架內,固定在補償器支架上。隨后將經緯儀精確整平,進行補償器零位調整。先觀察補償平板的位置和阻尼活塞的位置,看是否處于零位,如果零位不對,就是安裝補償器固定架傾斜造成的,稍松開固定螺絲,用手轉動固定架,直到補償器處于零位為止,再將螺絲固緊即可。

(3) 豎盤指標自動補償放大倍數的調整

調整補償器絲桿上的兩個調整螺母,上下移動螺母位置,則改變整個擺體的重心高度,同時改變了補償器的放大倍數,從而調整補償器誤差。當放大倍數偏大、補償量過大時,將兩個調整螺母向下移動;當放大倍數偏小、補償量過小時,則將兩個調整螺母向上移動。調整好后再復查一次,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四.結束語

在檢定精密經緯儀的實踐工作中除了上述幾種問題之外,針對各種繁雜的經緯儀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就需要每一個檢定人員要有一個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和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并以準確科學的工作方法順利地完成檢定任務。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靜止側壓力系數;粘性土

作者簡介:尹改梅(1980-),女,工程師,從事巖土工程設計與土工試驗工作。

Abstract: With the palaeoclay samples in Wuhan as a cas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rinciple and method of testing the Coefficient of Lateral Pressure ‘at Rest’ using an automatic tri-axial apparatus, and analyzes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puts forwards some caution items in this test.

Key words: Coefficient of Lateral Pressure ‘at Rest’; palaeoclay

中圖分類號:TU41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前言

靜止側壓力系數K0是土體在無側向變形條件下,側向有效應力和軸向有效應力之比,即K0 =Δσ3’/Δσ1’。由于靜止側壓力系數K0值能體現出地層在上部荷載的作用下,其水平方向的應力狀態,對作用在擋土結構物上的壓力分布、安全性以及工程措施的制定和工程造價等均有直接影響。因此,在地鐵、輕軌以及高層建筑的基坑等工程勘察中,K0是一個很重要但較難測定的試驗指標,目前K0的測試方法主要有三軸儀法和K0固結儀法兩種,K0固結儀法,橡膠膜厚度對試驗的影響難以消除,測試結果不太理想;經典的三軸儀法需在壓力室中對樣品的側壓變形進行監測,技術難度較大,不利于普通實驗室推廣使用;此外還有研究者提出了一些經驗公式。本文以武漢地區老粘土、砂類土為例,介紹了一種采用全自動三軸儀測試靜止側壓力系數的新方法,比較了其與經典三軸儀法的優點,并指出了試驗的注意事項,可為同類試驗提供參考。

1、測試原理與方法

樣品在側壓力作用下產生固結排水,勢必導致軸向和側向的同時變形,通過調節軸向壓力,使樣品軸向的體積變形等于樣品排水量,可近似地認為樣品的截面積保持不變,從而模擬側向不變形條件,即:ΔV=Δh×A0,通過測量不同側向壓力下的軸向壓力和孔隙壓力,繪制( ~ )關系曲線,根據曲線斜率求出靜止側壓力系數。

我們采用北京華勘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全自動三軸儀,在圍壓恒定條件下調節軸向變形,模擬側向不變形條件,測定各級側壓力下對應的軸向應力,求得靜止側壓力系數。實踐證明,作為對靜止側壓力系數經典試驗方法的改進,采用全自動三軸儀法,通過試驗參數設置,實現試驗進程的自動化,方法簡便易行,結果較為可靠。

2、試驗步驟

(1) 樣品制備:待測樣品切制成直徑 3.91cm、高8.00cm的柱形試件。

(2)試件飽和:將土樣放入飽和器里進行大于1h的抽氣(砂類土和粉土可以直接注水飽和),并注水飽和一晝夜,使試樣充分飽和。

(3)樣品安裝:用反壓調壓筒注水驅除試件底座和壓帽內的氣泡,將試件兩端貼上潤濕的濾紙圓片后墊上透水板,并在試件側邊加貼8-10根窄長的濾紙條,借助承膜筒及對開模具,將試件安裝到壓力室中,底座和壓帽均用橡皮筋扎緊。壓力室內注滿清水,調節軸向活塞桿與試樣帽輕微接觸,施加5~10kPa圍壓,將膜土間多余水分排向反壓調壓筒內(此時應按下控制面板的反壓筒“穩壓”按鈕,打開排水閥門)。

(4)試驗:進入數據采集界面,登記樣品信息,檢查無誤后,點擊“開始試驗”后,程序將按照試驗參數設置的初始壓力加載圍壓,根據排水量即時調節軸向變形,并按設置的采樣步長記錄試驗數據(側壓、軸壓、孔隙壓力、變形數據等)。每級側壓力保持恒壓穩定一定時間(圍壓控制的時間間隔)后,加載下級圍壓,直至試驗結束,整個過程均由計算機自動控制完成。

試驗過程中,反壓筒的“穩壓”按鈕應保持打開狀態,使樣品固結排水。雖然該試驗理論上并不要求樣品固結穩定,而通過試樣帽單向排水測孔隙壓力,取得有效側壓( )和有效軸壓( ),整個試驗可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但經驗表明,若采用單向排水且加荷歷時過短,容易導致樣品產生上細下粗的梨形變形,因此建議在試樣側向加貼濾紙條并采用兩端排水,延長每級壓力下的固結穩定時間,使孔隙水壓力充分消散,具體的固結穩定時間可通過觀測單向排水時孔壓消散的情況大致確定,也可直接按經驗確定,一般性的粉質粘土采用雙向排水且圍壓增量不大(50kPa左右)時,固結兩小時孔隙水壓力基本消散為零,粘土的固結時間可適當延長(比如4h~8h),粉土可縮短到1h左右。

3、試驗結果分析

觀察荷重~時間曲線可以發現,在同一壓力下多個采樣點采集的軸壓值實際上處在一個振蕩區域,尤其當大壓力段的變化幅度較大,建議按取中間值取值(N),儀器配套的軟件系統按下式計算軸向壓力( ):

(1)

式中,—某級壓力下對應的軸壓取值(單位:牛)

—試樣截面積,樣品直徑為3.91cm時,對應的截面積為12.01cm2

—活塞桿截面積,通常的規格為2cm2

—孔隙壓力,若固結時間足夠長,可認為孔隙壓力完全消散。

同時可以繪制繪制關系曲線:以 為橫座標, 為縱座標,繪制關系曲線。該曲線斜率即為靜止側壓力系數 ,計算式可寫成:

(2)

側膨脹系數又稱泊松比,可通過與靜止側壓力系數的關系求得:

(3)

圖1 某粘性土樣靜止側壓力系數測試結果

4、結論

(1)該試驗過程無需微機支撐,在無人值守條件下,晝夜連續自動控制試驗全過程,試驗效率高。此試驗原理方法較簡便易行,滿足大批量的生產需求。

(2)該試驗過程采用動態實時采集技術,可顯示試樣實時壓力、變形數據和曲線圖形,便于隨時掌握試驗進程。 該試驗系統穩定可靠,具有很強的自動保護、恢復試驗的功能,當停電恢復后,系統將自動啟動,繼續完成試驗。

(3)本文為初學者提供參考,建議把該試驗方法列于規范使用,使廣大的試驗者有據可依,把KO試驗方法做到規范和統一。

參考文獻:

[1] SL237—1999土工試驗規程[S].北京:水利水電出版社,1999.

[2] 張孟喜.土力學原理[M].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3] 姜安龍,張少欽,曹慧蘭,等.靜止側壓力系數及其試驗方法[J].南昌航空工業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18(4):57-62.

[4] 唐世棟,呂建春,傅縱,等.扁鏟側脹試驗求解初始水平應力和靜止側壓力系數[J] 巖土工程學報:2006,28(12)

[5] 馮國棟.土力學[M] . 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1998.2144—2147.

[6] 趙升峰,何招智,廖志堅,姚萍,等.測定靜止側壓力系數加荷穩定時間的試驗研究[J]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2010,37(6):66-69.

[7] 沈 昕.關于提高靜止側壓力系數K0測定準確性的體會[J] 山西建筑:2010,36(12):97-98.

篇3

關 鍵 詞:體育社會學;田徑運動定義;田徑競賽規則;國際田聯章程;高校教科書

中圖分類號:G8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6-7116(2015)02-0059-04

在高等學校體育專業從事田徑運動課程教學,都會碰到怎樣給“田徑運動”下定義的問題。給田徑運動教科書中的田徑運動下定義,是否正確,不僅影響我們對田徑運動的正確認識,也會影響田徑運動的健康發展。當前,高等學校各專業正面臨著深化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的改革,體育專業田徑運動課程也需要有科學和高質量的教科書。要編寫出具有較高科學水平的田徑運動教科書,首先在教科書中應該對“田徑運動”下一個真實、科學的定義。因此,有必要來研究田徑運動定義的問題。

1 田徑運動定義的問題

用“田賽和徑賽、公路賽、競走和越野跑”[1]或“田徑運動包括徑賽和田賽、公路跑、競走、越野跑和山地賽跑”[2]作為田徑運動的定義寫入我國高等學校體育專業的田徑運動教科書,是否妥當,值得探討。

我國《田徑競賽規則》中的“田徑:包括徑賽和田賽、公路跑、競走、越野跑和山地賽跑”[3],是從《國際田聯章程》中的“Athletics:Track and field,road running,race walking,cross-country running and mountain running.”[4]翻譯而來的,是《國際田聯章程》對田徑競技包含項目的簡單解釋,是國際田聯對其開展和管轄的競技項目的簡要說明,根本不是田徑運動概念的科學定義。這種解釋和說明,怎么能直接搬過來作為我國高等學校教科書中概念的定義呢?

定義是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規范的定義,由3部分構成――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而在定義項中,要揭示出被定義項的內涵,即揭示出被定義項鄰近的屬和種差。定義的公式可寫成: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5]。要注意把定義和釋義區別開來,不能把“釋義”當成“定義”。

在高等學校體育專業的田徑教科書中,應該遵循邏輯學給概念下定義的方法與規則和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給田徑運動這個概念作出規范的定義,而不是簡單或不加思索地到《國際田聯章程》和《田徑競賽規則》等文件中去搬那些對田徑競技包含項目的說明來充當田徑運動的定義。高等學校的教科書應該具有高度的科學性、理論性并可成為引以為據的文獻。編寫現代化的高等學校教科書,要沖破舊思想的禁錮,要學習科學知識,要對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研究。

2 國際田聯沒有給田徑運動下過定義

近年來,我國出版的多個版本的田徑運動教科書在其第一章“田徑運動概述”中論述田徑運動定義時,都寫到其依據是《國際田聯手冊》中的國際田聯章程第一條。例如,有的教科書中寫道:現階段比較通用的定義是依據國際田聯手冊的定義。國際田聯手冊2006版關于田徑運動定義表述是:“田徑運動包括徑賽和田賽、公路跑、競走、越野跑和山地賽跑”[2]。

這里,我們對這種定義的語句是否符合定義的邏輯學規則,是不是田徑運動的真實定義且先不說。我們要問一下,國際田聯是真的給田徑運動下過定義了嗎?有人回答說“下啦!你可以到《田徑競賽規則》去查呀!”我們查了我國2006年出版的《田徑競賽規則》,在其譯自The IAAF Constition (國際田聯章程)第一條Definitions (我國《田徑競賽規則》中譯為“定義”)的標題下,確實有包括“田徑”在內的21個條目[3]。我們又查了國際田聯官方網站,在其《The IAAF Constitution》(國際田聯章程)第一條Definitions的標題下,也確實有包括Athletics(我國《田徑競賽規則》中譯為“田徑”)在內的21個條目[4]。但這些條目中有的詞目是英文專用名詞的縮寫詞,如:IAAF(國際田聯)、IOC(國際奧委會)、CAS(體育仲裁法庭)等。這些英文專用名詞縮寫詞,只說明它們代表或指稱,根本不是下定義。還有,從多數詞目的所謂“定義項”的內容來看,違背了邏輯學“定義中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給概念下定義的基本規則[6],根本沒有魘境霰歡ㄒ逑盍誚的屬和種差,僅僅是從國際田聯的角度對該詞目進行的解釋和說明,如:Constitution――The IAAF Constitution. (章程――國際田聯章程);Council――The IAAF Council. (理事會――國際田聯理事會);Membership――Membership of the IAAF. (會籍――國際田聯會籍)等等。解釋和說明怎能成為定義呢?其實“Definition”這個英文詞匯在通常情況下,翻譯為“定義”是完全正確的。而且,按照外國人的用語習慣,經常把解釋、說明之類的詞用“Definition”來概括表示也常有所見。但按照中國人漢語的語言學和邏輯學規則,在這里如果將“Definition”翻譯為“定義”,并認為其下的條目都是“定義”就成問題了。其實,“Definition”翻譯成中文是多義詞,不僅可以翻譯為“定義”,而且還可以翻譯為“解釋”、“注釋”、“說明”、“解說”等等。一些資深的翻譯工作者認為,按照中國人漢語的習慣,“Definition”在這里實際是“名詞解釋”或“詞匯說明”的意思。因此,可以肯定,國際田聯在其章程中僅僅是對包括“田徑”在內的21個詞目作了簡明的解釋或說明,根本就沒有給田徑運動下過定義。

3 田徑運動定義要科學和符合我國實際

由于1793年被稱為“德國體操之父”的德國體育家古茨穆茨在其編寫的《青年體操》一書及18世紀末在德國形成并廣泛傳播于歐美各國的體操體系中,已經將走、跑、跳、投,與懸垂、支撐、攀登、爬越一起,視為是人體的基本活動能力,劃為基本體操的范疇[7]。因此,當19世紀中葉前后,走、跑、跳、投的比賽重新出現時,盡管在不同的國家對其有不同的命名,但是很多國家都是以它一開始就以競技的形式出現、具有鮮明的競技性特征而命名的(見表1)。后來,國際田聯更是將可以翻譯為“競技”的“Athletics”來作為“田徑”的代表語詞,認為田徑就是競技。因此,可以說外國只有“田徑競技”這個概念,而沒有“田徑運動”這個概念。外國對非競技而用于健身的走、跑、跳、投,不視為是“田徑(競技)”,不屬于“田徑(競技)”的范疇。

表1 不同國家(組織)對田徑術語詞匯的表述

國家(組織) 田徑術語詞匯 中文直譯意

英、美 Track and field sports 田徑賽(田徑競技)

日 陸上競技 田徑賽(田徑競技)

俄 легкая атлетикя 輕競技(田徑競技)

法 Athletisme 競技(田徑競技)

德 Leicht athletic 輕競技(田徑競技)

國際田聯 Athletics 競技(田徑競技)

在我國,雖然“田徑運動”這個概念譯自外國的“Track and field sports”(最初翻譯為“田徑賽”),但發展至今,中國的“田徑運動”與外國的“田徑競技”含義已有所不同。在中國人的意念中,“田徑運動”不僅是一種競技項目,也是大眾健身的走、跑、跳、投運動。我國田徑運動管理中心的兩大任務:“一是實施‘奧運爭光計劃’,推動田徑競技水平的提高;二是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動田徑運動的普及。”[8]就說明了這一點。我國一般情況下,不用“田徑競技”這個概念。

漢語“田徑運動”這個概念,從語言學和邏輯學方面來看都是合理的,又有約定俗成的社會意識基礎,應該繼續沿用,只是需要用邏輯學的方法與規則給它下個科學、真實的定義。用國際田聯對田徑競技包含項目的解釋或說明給田徑運動下定義,無論如何也表明不了我國“田徑運動”的概念,更不能成為我國“田徑運動”的定義。

一切觀念、方法、規章、制度都是隨著科學認識水平的提高而不斷變革、發展和完善的,一成不變的事物是沒有的。我們有能力按照邏輯學的方法與規則,并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給田徑運動這個概念下個科學、真實的定義。

4 田徑運動定義的規范

規范不規范,有其學術上的標準。我們應該按照學術上的標準,來檢查以往田徑運動定義不規范的問題,并加以改正,使其達到規范的要求。

近些年來,我國出版的多個版本的田徑運動教科書,在其冠以“田徑運動定義”出現的“田賽和徑賽、公路賽、競走和越野跑”[1]、“田賽和徑賽運動、公路跑、競走和越野跑”[9]、“田徑運動包括徑賽和田賽、公路跑、競走、越野跑和山地賽跑”[2]、“跑道和場地的運動及公路跑、競走、越野跑和山地跑”[10]、“田徑運動是由田賽和徑賽、公路賽、競走和越野賽組成的運動項目”[11-12]等等諸多田徑運動的“定義”,實際上,這些都不是田徑運動的真正的、規范定義。首先,在這些語句中,不具備構成概念定義的邏輯成分,沒有表明被定義項田徑運動鄰近的屬和種差;其次,這些語句僅僅是把田徑運動定義為競技項目,違背了我國田徑運動既是競技項目又是健身手段這一客觀事實。因此,這些語句只能是對田徑競技運動所包含項目的解釋或說明。

造成田徑運動定義不規范的原因,首先是因為我們在翻譯《國際田聯章程》時出現了瑕疵,將“Definitions”簡單地翻譯成“定義”;其次是我們一些寫定義的人在寫定義時缺乏必要的思考和研究,采取簡單的“拿來主義”的做法,把國際田聯對田徑競技包含項目的說明搬到我國高等學校體育專業的田徑運動教科書中來作為我國田徑運動定義。這是造成我國田徑運動定義不規范的根本原因。

知道了造成我國的田徑運動定義不規范的原因,我們才有使田徑運動定義規范化的愿望和要求。唯有用現代科學和邏輯規則,結合我國的實際,不斷地去探索和創新,才能使我國田徑運動定義規范化。

5 對田徑運動定義的看法

對田徑運動這個概念應該下怎樣的定義,需要慎重研究,認真加以討論,做到使田徑運動定義具有知識性和理性。

田徑運動這個概念的定義,應該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構成,而在定義項中,需要揭示出田徑運動的內涵,即揭示出田徑運動鄰近的屬和種差。田徑運動是競技運動項目,也是健身手段。但無論是競技運動項目還是健身手段,在國際體育和競技領域都稱之為身體運動[11]。因此,田徑運動鄰近的屬應該是身體運動。而田徑運動這種身體運動與體操、球類等其它身體運動的區別在于田徑運動是用走、跑、跳、投作為唯一的運動形式和方法。因此,走、跑、跳、投就成為田徑運動不同于其它運動的種差。明確了田徑運動鄰近的屬和種差,完善了定義的邏輯成分,再加上相關的連接詞(定義聯項),使其成為一個緊密相嵌的語句,這就基本上完成了田徑運動的定義。應該指出的是,從邏輯學來看,任何一個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就是給概念下定義;按照某個標準揭示概念外延的邏輯方法就是給概念作劃分[8]。而真正要把一個概念搞的很明確、很清楚,不僅需要給概念下定義,還需要給概念作劃分(見表2)。

田徑運動、田徑競技運動、田徑健身運動的定義和劃分應該是一個很完整、很準確、很精練的語句,具體如下:

田徑運動是走、跑、跳、投的身體運動,包括田徑競技運動和田徑健身運動。

田徑競技運動是競技的田徑運動,包括徑賽和田賽、公路賽跑、競走、越野賽跑和山地賽跑。

田徑健身運動是健身的田徑運動,包括一般的走、跑、跳、投和簡單與簡化了的田徑競技項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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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體育;概念;定義;運動;實踐;原則

中圖分類號:G80-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3612(2007)11-1458-04

長期以來,對體育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同的看法,引發了各種爭議。本文在有關研究的基礎上,對體育概念的界定問題作進一步較為深入、全面的考察。

1對以往體育界定的考察

1.1以往體育界定的若干方面對以往體育的界定,主要體現在明確的定義中,如從形式邏輯出發,用所謂種差加屬概念的定義方法,其中種差包括目的、功能、屬性等方面;其次還體現為非定義論述中對體育的目的、本質、功能、外延等的認識方面。

1.1.1目的、功能(作用)方面嚴格意義上,目的主要體現為價值維度,功能(作用)指具體特性、效用,幾者不可相提并論。甚至功能和作用的指向都不相同――功能指向事物的固有、特性方面,而作用側重指向事物于人的意義。在實際界定中,體育的目的和功能(作用)往往沒有嚴格區分,大部分界定均蘊含“價值”取向(在此,后者――功能和作用更是作為一種“功能”性價值)。如“謀求身心健康、增強(人的)體質、發展體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豐富社會文化生活、促進精神文明、強化體能”等(具體到某一界定,可能取其中的部分),如果不考慮層次、方面的不同,其中大部分既可看作是目的,又可作為功能(作用)――在相當多的文獻中,目的和功能(作用)呈現一體化(我們在以下多處表述為“目的-功能”)。

1.1.2屬性方面對于“體育”的屬性有多種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形式等方面:1) 形式方面――其指向身體活動。2) 其他方面。如周愛光博士認為體育的本質屬性是身體活動性和教育性,以及“體育的本質是教育”的表述(盡管他是把教育作為屬概念的意義提出的)[1]。再如對復合體育概念“競技體育(運動)”(sports)某些特征的描述:規則性、競爭性等。總體來說,“身體活動、身體練習、運動”等作為體育的基本內涵在理論界已基本取得共識。

1.1.3屬概念定位方面以往定義體育大部分采用種差加上屬概念的方法,這些相關的屬概念主要有:社會現象、教育、文化現象、文化活動、教育過程、社會活動、社會文化現象、社會文化活動、身體活動、肢體活動、過程等。

1.1.4其他方面這既表現在定義方面,也表現在圍繞定義對體育進行的相關認識。定義方面包括:特點和“過程”表述――“傳授、運用……知識技能”(與增強體質關聯)等;關系界定――“其發展受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制約,也為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服務”,以及“非生產性”等。

1.2以往體育界定的問題

1.2.1目的、功能(作用)方面的問題一是在體育界定中加入超越體育的某些價值目標,實踐中,這并非體育所必然能承載。在以往和當前體育概念中,相當多的界定中包含了超越體育本身的一定社會發展取向、意識形態、人文理念及其他價值目標,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豐富社會文化生活和促進精神文明”、“培養完善的社會公民”、“改善生活方式和提高生活質量”等。從一定政治意識形態對體育的影響來看,隨著體育發展的世界一體化進程,我國體育發展的意識形態正在逐漸消退。但人們對體育的社會文化功能并沒有放棄――體育仍不乏精神、文化功能,教育、教化功能,以及社會、政治整合功能。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看,體育概念畢竟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在體育的概念中是否應和如何介入一定的價值維度不失為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因為任何活動都有屬人性和目的性,這當然不排除體育界定中有超越體育的價值維度的準入。二是主觀心理取向無法體現在具體體育活動中。以往體育概念的目的表述具有較大的主觀意識色彩,如“為了……”,“以……為目的”,以及其他主觀傾向的遣詞方面。實際上,這些主觀傾向與人們從事和參與的體育活動并沒有必然聯系。那些體育項目,不因為人們的主觀意識不與體育概念界定的目的-功能取向一致,而被否認其作為“體育”的存在――人們從事某一“體育”時或許摻雜著與體育概念界定風牛馬不相及的其他目的。三是從體育目的來看,體育的功能在發展――包括擴大和變化,現有體育概念無法涵蓋或確定。體育的概念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在不同領域和不同時代,其可能分別側重謀生、軍事、教育、體質等不同的目的-功能。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體育實踐的開展,體育的功能還會進一步擴大。并且,由于體育事實上的多種劃分,每類體育的目的-功能并不相同,現有概念對體育目的-功能的確定還不能涵蓋這些體育的不同類型和領域,或對某些體育類型和領域來說這些既有界定是有偏差的。如競技體育的目的-功能顯然是與“增強體質”或“教育”相違背或相偏離的。四是目的表述與體育實踐不符或目的無法達成。如:有的界定中,“強化體能”在實踐中對眾多體育項目的排除,以及“全面發展、完善社會公民、創造優異成績”等目的無法或不一定能達成。

1.2.2“身體活動”等屬性的偏差主要表現為“身體性活動、運動”等外在表述的非明確化。其一,如果“身體性活動、運動”等泛指所有人體的活動,則體育的范圍納入過廣。什么是“身體性活動、運動”,在一般的體育界定中并沒有明確交待。如果其是指一般性身體活動,則人體生命活動幾乎不與“身體活動”聯系在一起的。從睡眠狀態到人類的劇烈體力勞動(當然也包括競技運動),均可視為有身體活動的發生。即使加上“增強體質、娛樂”等體育目的-功能內涵的限定,也很難區分體育和非體育的界線。其二,如果“身體活動”等專指大肌肉(群)活動,則在界定中又把一些“體育”項目排除在外。如把一些在實踐中被認為是體育的項目――甚至典型的體育項目,包括奧運會的射箭、射擊等“小肌肉活動”項目排除在外。另外,“身體活動”等的限定缺乏對體育項目進行納入的依據。如:從這個意義,無論根據“身體活動”還是“大肌肉(群)活動”,似乎找不到決定是否把馬術、賽車的其一,或把二者都納入體育的依據。從這兩個項目在身體活動的表現乃至其他方面的特征來看,它們均有很大的類似之處。而它們的區別就在于一個是傳統意義上被視為體育的項目,而另一個是新興的項目。此外,體育界定中還存在其他方面的問題:如,有學者提出以“非生產性”來對體育進行界定。無疑,這個界定在對體育和其他生產性勞動(活動)進行區別的基礎上提出,具有一定的理論貢獻,但用“非生產性”這個屬性來界定體育也不十分確切:其一,從“生產性”的詞源“生產性勞動”來看,其在當今是個具有爭議的術語,有擴大到泛指物質生產領域或非物質生產領域以物質產品、服務和精神產品為形式的可納入國民經濟統計意義的社會有效勞動的趨勢。其二,從“非生產性”不直接創造物質財富的意義,其又無法區分藝術、文化中的相關身體活動,如舞蹈、雜技等。

1.2.3屬概念定位不恰當一是太寬泛或模糊。如“社會現象、文化現象、社會活動、過程”等。二是太狹小或有偏差。教育、教育過程、身體活動、肢體活動等。此外,相關探討中還涉及到體育的真義――認為應把體育轄定在教育或身體活動等的范疇,以及認為體育就是“身體教育”(Physical education),不應把競技(Sport或Sports)等納入進來,必須把體育從中區分出去。這實際上也存在上文所述造成體育范圍和納入縮小化問題。此外,對于體育界定,還有其他一些認識和觀點,雖然視角和表述方式不同,但與上文提到的其他問題有某些類似之處,此不贅述。

2體育界定的若干維度

從現有體育界定的情況來看,對外在邏輯的考察還較為薄弱,這是下文我們考察體育概念的重點。

2.1理論-實踐的維度理論和實踐環節是否為兩個井水不犯河水、各不相干的系統呢,理論界定是否應對現實中廣大公眾稱其為體育的東西避而不談,或不給予其名分呢?這無疑對體育的理論界定提出了挑戰。我們認為,體育一詞本身具有強烈的實踐性,體育界定是一個向社會實踐開放的體系,體育的理論界定和人們的實踐認定不應該擺出兩副不同的面孔,其理論認識和實踐應保持某種張力。這是理論說明和解釋,乃至指導體育實踐的重要前提,否則將給體育的社會實踐造成一定的混亂。某種意義上,現在的問題不是先確定體育概念,再來認定哪些是體育,而是體育的實踐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體育概念的變遷。實際上,對我國來說,體育一詞本身已經具有了濃厚的本土化的特色――如,“體育”最初從域外傳入時,其就不指包含武術在內的傳統體育,但到現在為止,真正否認武術作為體育項目的人可能為數不多了。所以說,社會實踐本身就在擴大和完善體育的內涵,盡管這一擴展本身也是有限定的。在社會實踐的層面上認識體育是超越那些具體的屬性和特征的區別,而在更高的層次來進行把握的。換言之,社會認識認可的“體育”主要是作為一個總括性的詞匯,具有廣泛的實踐包容性――這可視為我國體育文化具有個性化的特色。這是與我國特有的體育社會實踐相聯系的,是我們在定義體育時必須考慮的方面,而不能單純地借鑒國外的體育界定,乃至追求字義、詞源的意義。而對于在體育概念內更細的區別和劃分,對其子概念――復合的體育概念作嚴格限定,則是我們對體育下位層次理解的應有之義。

2.2運動性-社會性的維度對體育概念界定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在基本屬性方面,現有概念集中在體育的“運動性”方面,而體育的“社會性”則基本沒有納入到對其概念的認識中來(現有體育概念“社會性”的表述主要體現為目的和功能方面)。所謂運動性,是指“體育”界定中以“身體活動”、“運動”、“增強體質”等為關鍵詞所揭示體育作為“運動”的特性。而社會性則主要指體育作為職業、行業、社會建制、社會系統等方面。體育的“運動性”主要指體育作為項目存在及其開展的形式、運動的機理等方面,反映這方面的特征主要是基于體育的物理(外形、外力等)、生物、心理等方面特性。具體如:項目的活動形式、規則,項目的發展,技術形成的規律,訓練和恢復的機理,運動的生物學機制,運動的干預和控制――如計劃的制訂、運動的監控、運動的心理調控等,運動對人的生理、心理的影響等方面。從學科的領域,這主要反映為狹義運動訓練學和人體生物科學方面。當然,這二者并不是截然分開的,而是有機聯系的一個整體。介于它們之間的還有其他一些體育社會活動和組織形式,包括體育競賽等體育活動的開展、組織,以及作為其他方面的社會存在。現代體育發展的一大特點就是其開展表現了越來越強的組織性和社會化。有學者進一步指出:“體育三要素(社會體育、學校體育和競技體育)都有自已特殊的結構和功能,有自己存在和發展的社會條件,也有自己的發展規律,它們都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各自能獨立形成的社會事項”[2]。其中,在我國最具制度化和組織化特征的是競技體育的開展和運行。從建國到現在,我國競技體育已經形成一整套涵蓋內在機制和外在體制、管理的龐大結構和體系。這包括軟件方面的目標系統(政治任務和實際目標的確立)、管理和競賽制度(含激勵制度)、保障制度、人才輸送和流動制度等;硬件方面的組織、機構的設立、人員的配備、經費的保障,乃至場地建設、器材置備。具體到各個環節還表現為訓練實施、競賽組織、信息流通、醫學監護、科研服務、教練培訓、裁判隊伍建設、運動員管理、后勤保障、國際交往、對外宣傳等。新時期下,競技體育的社會、政治定位雖然可能會發生某種變化,但其作為社會建制和設置的性質卻不會改變。在我國,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雖然沒有競技體育這種嚴密的體系化特征,但它們和競技體育一樣也是作為執行特定社會任務和功能的社會設置及社會事項――如這些任務和功能體現在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文件中。盡管包括學者在內,人們已認識到體育的這種社會性,甚至以此滲透到對某些體育復合概念的界定。如王則姍這樣來定義競技體育――“競技體育是為了爭取優異成績而進行的各種專項運動及其組織領導體系和全部實施的總和。”[3]在一定意義上,這包涵了對競技體育“社會性”頗為準確的認識!但這種認識并沒有推衍和擴展到作為整個體育概念系統的認識,并對運動性和社會性進行專門的區分。可見,從更廣的層面來看,體育不單單是(身體)活動、是運動,而是集“運動性”和“社會性”于一體的復合體。前者是后者的內核,后者包容著前者;前者是小體育,后者是大體育。厘清體育構成的層次性對我們界定和認識體育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體育“三分法”的實踐――作為我國法定意義和廣泛認可的“體育”存在形式,也必然成為挑戰“體育”概念的充分理由,其應是構成界定體育內涵的應有要素。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認為對體育分類的這一社會認定必然也要拓寬其上位概念――體育的界定。厘清體育的多層次構成,也使我們可以更清晰地分析體育的相關命題。如認識到體育可能同時蘊含著運動方面和社會方面的屬性,就知道籠統地說“學校體育包含競技體育、學校體育也要開展競技體育”這類命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和值得商榷,而由此引發的爭議,其實都是沒有前提、沒有基礎和無謂的。

2.3時(間)―空(間)的維度

2.3.1時――時間和歷史的維度時――體育概念界定的時間維度是指歷史性或時代性。其表現在:一是隨著歷史的發展,體育所扮演的社會角色,及其社會功用并不一致,人們對體育目的、功能的認識也在發生變化。二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體育所包涵的具體內容不同――這主要指項目的發展和演變。再從體育作為名稱和術語的變化來看,其也表現出歷史的特點。――國外Sport概念從發展演變來說已擴大化而指向各種不同類型體育,是對大眾體育、學校體育等的概指;那些現代意義上我們稱之為體育的活動,在我國歷史上分別有不同的詞來指代:如舞、導引、養生、武術等。再有,“體育”相關內容在最早傳入我國時是與“體操”聯系在一起的。體育界定的時間-歷史維度揭示了“體育”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

2.3.2空――空間或地理維度體育概念界定的空間維度具體體現為不同的民族和國家之間。中西方體育屬于兩個不同的系統,它們不僅發軔于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在審美、價值評價等方面具有很大差異,并且直接反映到體育外在形式的不同。所以,在西方體育引進之前,我們不知道“體育”為何物。隨著西方體育的引入,“體育”一詞也對我們相應的一些活動形式進行整合和包容,其內容隨之擴充,形成了我們新的“體育”觀,而使體育變為一個綜合性的概念。一定程度上,外來的體育已經被我們的文化體系進行過濾和改造,已經“為我所用”,演變為具有我國文化風格的一個名詞。對我們所稱為體育的東西,西方并沒有一個較為嚴格意義的詞語與之對應,即使對于Sport這個泛指體育的語詞,其也沒有我國文化背景下“體育”的廣泛包容性和模糊性。我們在翻譯一些關于“體育”的外來詞時,其中很多與我們的“體育”對應的層次并不相同,這不僅給人們的理解造成一定的偏差,并且在此前提下進行的中外“體育”比較也沒有實質意義。

3體育界定的操作原則

以上對體育概念的認識主要是基于其社會關聯,即外在制約和影響因素來分析的,從具體操作的方面,界定體育的原則主要有:

3.1廣義性和狹義性如上文所述,從社會認識的層面,“體育”包容相當廣泛,是個總括性的概念,故在尊重這種社會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可把這個意義上的“體育”作為廣義的概念。而從各個不同的視角出發,體育還有不同的指向,如身體教育、“體育教育”(也是一約定俗成和習慣性稱謂)、運動項目、身體活動、競技體育等,我們可把這些不同層面和方面的“體育”視為狹義的。狹義的體育主要是兼顧“體育”的不同類型、領域,具有較大的適用性。

3.2正式性與非正式性體育項目的正式性與否也是決定體育概念界定的一個重要方面。這主要是基于“運動性”方面的考察,是和正式的競技體育項目比較而言的。構成體育的三個方面為:一是規范的競技體育項目形式(具有正式的規則、競爭性,以及較強的“身體活動”特征),二是社會認識層面所認可的社會、民間體育活動(有較為正式的形式和規則),三是隨意性的體育活動形式(如散步、隨意性身體活動)。

3.3多維性從不同的方面考察事物和對象,得到的結果往往是不相同的。事物是多種屬性和特征的統一,正如水可以從物理特性來定義,也可以從化學屬性來定義。體育也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界定,如反映為學科的背景――隨著人們對體育認識和實踐范圍的擴大,生物、物理,心理、社會等學科和因素都有可能介入而構成對體育界定的應有要素。對體育認識的多維性提示體育界定是否可能或必要統一的問題。從一個角度,這也提示體育界定的開放性。

3.4語境性體育界定的以上考察角度揭示體育在不同的上下文和背景下,其內涵并不相同,因此,在很多情況下,舍棄其界定的統一性乃至“規范”性,而根據不同的語境來進行界定就十分必要了。如在探討某一體育現象或問題時,指出其特定的操作定義。以上論述主要是圍繞從體育概念定義的方面入手的,而定義的方法不可能把體育的多種內在關系、屬性、特征等都揭示出來,所以,不能光用定義的辦法來取代對體育多方面內在規定性的具體認識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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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你院(89)寧法研字第5號請示收悉。關于村委會要求村民按照土地承包合同議定數額履行交納國家征購糧的起訴,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問題,經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答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5〕131號《國務院關于切實抓緊抓好糧食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國發[1986]96號《國務院關于完善糧食合同定購制度的通知》中有關規定,簽訂糧食定購合同,催收國家定購糧,追究拒交國家定購糧行為人的責任,均屬國家行政職權范圍。雖某些地區將農民應上交國家的糧食定購數額寫入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但這并不影響國家行使行政職權,向農民征收定購糧。國家向農民征購糧食同村委會與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是屬于兩個不同性質的法律行為和法律關系。國家向農民征購糧食屬于國家計劃定購,除依法減免外,應作為義務完成定購數額。因此,對村委會要求村民按照合同議定數額履行交納國家定購糧的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復

附: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村委會要求村民按合同議定數額履行交納國家征購糧的起訴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請示

                                     (89)寧法研字第5號

最高人民法院:

篇6

[關鍵詞]云南省 體育人才 SWOT分析

一、體育人才資源的定義

人才資源指一國、一地區具有較強管理、研究、創造及專門技術能力的人的總稱,是人力資源中較突出、較優秀的部分。從當前理論對于人才的定義來看,雖然內涵一致,但在人才標準、涵蓋范圍上并未形成統一的尺度。中國人事部門對人才的定義是“經過中等專業學校和各類大學的培養,在德、智、體諸方面具備一定素質,畢業后能初步適應某種工作的人”。中國人才預測部門的定義是指“有技術員以上職稱的人”。這兩種定義顯然出于對人才統計、預測的易操作化考慮,但在界定標準的完善程度與尺度上,是否符合目前形勢和應用要求,還存在疑問。除此以外,在我國人才學研究中存在一類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定義,即“在一定社會條件下,能以其創造性的勞動,對社會或社會某方面的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人”,強調了人才的創造性和貢獻大小,但在量化標準方面卻不夠明晰,在實際操作中較難界定。

由此本文認為體育人才應該是指具有一定體育學識水平或者技能,能在體育領域中做出貢獻的人。這樣盡管在量化尺度上不設具體標準,但并不影響研究的效果,而更有利于人才開發戰略的探索。

二、云南省體育人才資源SWOT分析

SWOT是表示影響戰略實現的各種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結構的英文單詞首寫字母,它們分別是:1.Strength(優勢);2.Weakness(劣勢);3.Opportunity(機會);4.Threat(威脅)。以云南省體育發展戰略目標為出發點,分析當前我省體育人才資源現狀存在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等,從而實現對體育人才資源的科學、高效管理與開發。

(一)云南省體育人才資源的優勢分析(STRENGTH)

1.管理結構完整,層級明確;管理人才系列中,擁有著相當數量的具有知識、經驗、素質和技能的體育、管理、經濟等專業人員,對于推進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體育事業建設和體育產業化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2.擁有一定數量的優秀體育教練員資源,教練員專業化程度很高,在傳統優勢項目如競走、中長跑等耐力項目上我省部分教練員也是國家隊的教練,對于我省提高和鞏固競技實力有重要的作用。

3.有較為完善的競技支持體系所需要的相關專業人才。專業技術人員系列總體結構完整,專業體系設置比較全面。在應對大型體育活動和體育賽事,以及全面促進體育發展過程中,完整的專業結構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4.具有年齡結構合理的優秀競技運動員隊伍,潛力巨大。在傳統優勢項目上既有達到國家甚至國際水平的老隊員,又有潛力巨大的年輕運動員,結構合理,基礎較好。對于我省保持原有優勢項目地位、不斷沖擊競技新高度有良好的推動作用。

5.擁有較大規模的體育裁判員隊伍,其中包括高等級裁判員資源,對于提高本省體育競技水平、組織體育活動有著重要的意義。社會體育指導員以及相關培訓機構完善、充足,對于提高社會體育普及率、擴展體育群眾基礎具有很大優勢和潛力。

(二)云南省體育人才資源的劣勢分析(WEAKNESS)

1.人才資源整體數量仍顯不足、結構不夠合理

我省體育人才資源總體雖具有一定數量規模,但優秀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這四類人才資源在數量、質量上尚無法滿足我省體育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需求。

以教練員為例,全省當前擁有高級教練員不足百人,其他初、中級教練除去兼任行政職務和擔任省級優秀運動隊的教練員人才,平均每個縣和市區擔任業余訓練任務的教練員不足6、7人,基層業訓教練員人才數量嚴重不足。同樣,現有優秀運動員、高水平裁判員的人才數量與實現08奧運目標和體育全面發展目標的要求也存在較大的差距。整個“十五”期間,共培養國際級健將8人,國家級健將41人,國際級裁判6人,國家級裁判38人。

2.現有人才資源素質結構尚有欠缺

各類別人才資源中均存在能級層次和學歷等級偏低的現象,基層人才隊伍素質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數據顯示:所有人才中,擁有博士學歷者、碩士學歷者為零,本科學歷者占比不到20%。其次,大多數教練是運動員專業而來,盡管有著較為豐富的實戰經驗與專業技能,但是文化素質較低,這樣制約了教練員對新知識的接收能力,進而影響隊員素質的提高。

3.部分核心人才資源緊缺

優秀運動員隊伍偏小,頂尖水平的競技運動員數量明顯不足,“十五”期間,國際級運動健將僅9人。從數量上可看出,云南省體育教練員隊伍中缺乏高、精、尖教練員人才,沒有形成一個穩定且數量充足的拔尖人才群體,人才梯隊的建設有待完善,在一些潛優勢項目(如自行車、游泳、摔跤)上這種情況更加突出。

三、云南省體育人才資源開發機會分析(OPPORTUNITY)

云南省有些項目,曾經取得過輝煌的成績,在體育人才培養、后備人才儲備和體育人口規模上都具有一定基礎,而且由于天時、地利的優勢,成為國內著名的訓練基地。應該說在歷史積累、現實基礎上,都具有較好的條件可供利用,未來隨著我省經濟的騰飛,社會建設的加快發展,將獲得更為有力的后盾以推動體育事業的進步。除此以外,在國內外眾多的訓練隊甚至國家隊的到來為云南省人才資源的開發提供了難得的契機。同時,2008年北京奧運會也為云南人才資源的開發起著重要作用。

四、云南省體育人才資源開發的制約條件分析(THREAT)

(一)較低人才素質水平制約了云南省體育競爭力的提高

體育競爭力不僅指同行之間的競爭,而且包括體育與其它國民行業或產業在經濟利益、社會效應等各個方面的競爭。一方面,低下的知識水平和素質能力必然造成體育組織效率不高、發展不暢的問題,另一方面,對于吸引新的高水平人才資源也是一個不利的因素,長此以往,必將影響我省體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各部門之間配合不協調

盡管云南訓練基地全國知名,而且傳統優勢項目如競走等在國內外也有相當的知名度。云南省體科所也取得過不菲的成績。但是體工隊與體科所配合很少,大多時候是他們各自為戰,不能將雙方的優勢互補。這樣造成人才資源利用效率低下、人事匹配不足,導致對人才資源的投入、產出比例失調,人力資本投資效益低下等問題。

(三)競技運動人才學歷水平普遍偏低

云南省體育教練員隊伍缺乏高學歷的知識型教練和高等級的尖子教練,復合型的高端教練員人才更為緊缺。競技體育領域競爭激烈,教練員作為競技體育運動的主要力量,綜合能力與整體素質的任一點缺陷都可能造成競爭弱勢。另外,我省運動員的學歷知識水平與其他省份類似都普遍低下,這嚴重制約了運動員理解能力、思維能力,同時也直接影響到優秀運動員退役后的再就業,制約了運動員隊伍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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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 競走 犯規 騰空,曲腿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不斷推進,人民的物質需求基本得到滿足。人們在追求精神需求方面的支出不斷增加,其中體育產業也得到了很大幅度的發展。競技體育是體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競技體育以其極具觀賞性的特點不斷發展壯大。自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后,我國對競技體育的發展非常重視。其中,競走項目是我國的傳統強項。雖然起步較晚,但經過長期摸索我國競走項目不斷在國際頂級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我國競走項目的技術特點已從以前的“小、快、靈”轉為如今的“大、快、行”。這與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對競走項目的規則的改變有很大的關系。

一、對騰空現象的研究

(一)對騰空時間的研究

1999年楊金田,張殿亮,楊銀田經生物力學解析對競走騰空犯規的臨界值研究發現,競走技術中騰空犯規的臨界值為55 ms。也就是說運動員在走的過程中可以出現肉眼不可見的騰空現象,并對騰空時間的界定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這個臨界值對于競走科研人員對運動員走的過程中是否出現騰空犯規提供了參考依據。

(二)對重心起伏高度的研究

郎雪梅,紀仲秋采用攝像及錄像解析等研究方法,對我國優秀女子競走運動員的技術進行生物力學研究與分析。研究表明,步長、步頻、著地角及支撐腿各階段的膝角合理,但身體重心上下起伏偏大(>5 cm),并且單步騰空時間在模糊騰空時限,競走技術不連貫、協調、輕松都易造成犯規,需要在以后的訓練中糾正。

(三)對運動員速度的研究

1972年前蘇聯學者薩洛夫采用攝影來研究競走,研究雙腳支撐達到零速度臨界點,也是競走向跑轉換的臨界標準。研究發現當運動員的速度達到每秒3.5米時候,運動員就出現了所謂的騰空現象,這一階段主要對競走技術特征進行研究。劉濤,蔣秋艷表示身體重心在競走技術中有著特殊意義,在規范技術情況下,速度越快,重心就會越平穩,因此重心起伏就會越小,重心起伏的高低是競走裁判判罰是否符合競走定義的依據。

二、對曲腿犯規現象的研究

(一)對曲腿角度的研究

1.對擺動腿著地瞬間曲腿角度的研究

許世巖表示競走的曲腿著地技術是指前腳著地的瞬間,前腿稍有彎曲(大約屈成172°―176°左右)柔和著地。根據競走判罰的原則,曲腿著地技術已被承認是符合競走定義的。劉濤提到競走定義對競走過程的曲腿是這樣確認的,即:前腿從觸地瞬間至垂直部位應該伸直(即膝關節不能彎曲)。造成曲腿的成因主要包括:運動員本身膝關節不直、狀態不好時和后程疲勞時、地形與環境、髖部以下有疼痛時、足跟著地不明顯等。

2.對前腿至垂直階段時膝關節角度的研究

王凈潔表示根據競走定義“前腿從著地瞬間至垂直階段應該伸直”這樣就會有一個直腿著地與發力的過程,由于我國競走運動員步幅小,小腿前擺不充分,腳落地距身體投影點過近,這一過程是短暫的,甚至沒有這一過程,即落地時已經到了垂直階段,所以很容易被裁判員判為騰空或曲腿犯規。

(二)對膝關節水平速度的研究

王君俠,林宏偉對擺動腿擺動時間與髖、膝、踝水平速度進行了分析,研究證明膝關節水平速度與擺動時間的相關系數為―0.42(P>0.05)。從競走技術的角度看,膝關節的水平速度過高不利于腳低平向前擺動,容易造成擺動腿的曲腿著地,從而造成犯規技術。足觸地角過小時,容易造成曲腿犯規現象。應加強足觸地技術與控制足觸地角度的訓練。

(三)對足跟著地角度的研究

李衛,李建臣認為足跟離地時腳尖應表現為上翹,使腳踝與小腿有關肌群保持一定的緊張狀態,這對于給裁判員展現出清晰、可辨認的規范化動作是非常必要的。著地角度大可以產生較小的制動,速度損失較少,但角度不能太大。著地腳剛一落地,前腳掌就突然下壓,雖然可能對身體重心快速前移有利,但卻可能導致身體重心在垂直階段下降過多,也易導致曲腿支撐犯規。

三、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競走運動員出現不符合競走定義現象時,本文從以上方面進行研究分析。在實際訓練與比賽中,若運動員出現犯規情況,教練員應根據運動員訓練與比賽中導致犯規的生物力學原因,并進行有針對性地訓練,從而幫助運動員改正動作避免犯規。同時,本文總結了部分導致競走犯規的原因,希望能夠對競走運動員的訓練、比賽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1]王電海.從北京田徑世錦賽探究中國田徑運動的蛻變思路[J].長江大學學報(自科版),2015,12(34):55~60.

[2]張慶飛.透過第30屆奧運會田徑獎牌演變看中國競技田徑的走勢[J].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0(22)

[3]韓國輝,李龍娟,王林.2015年全國競走大獎賽男、女20km競走速度變化特征分析[J].SI四川體育科學.2015,12(6).

篇8

關鍵詞:體能; 體能訓練

中圖分類號:G8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3)04-143-001

一、前言

“體能”一詞在近幾年的運動訓練領域使用的頻率較高,各競技運動項目也在強調體能訓練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知識結構和認識水平的差異,人們對體能訓練的概念以及概念所描述事物內涵的本質屬性和外延的準確性存在不同的看法,因此造成“體能”概念的多義性。對“體能”概念的研究對于訓練理論的發展以及運動實踐的深入都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國內學者對于“體能”概念的研究

體能的概念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后期引入中國以后,引發了學術界對其概念的長期爭論,各位專家、學者站在不同立場,多角度,全方位地對體能一詞進行了深刻地理解。

1984年版《體育詞典》,1992年版《現代漢語詞典》,以及最新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對于“體能”做出了一致的解釋,只是在其外延上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豐富[2,3]。它們認為:體能是指人體各器官、系統的機能在體育活動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前兩者涉及的外延主要包括力量、耐力、速度、協調、柔韌等基本的身體素質以及走、跑、跳、投、攀爬等人體的基本運動能力。最新的課程標準則是把體能分為與健康有關的體能和跟運動有關的體能,前者包括心肺耐力、肌肉耐力、身體成分、柔韌性等,后者包括從事體育活動時身體所需要的力量、速度、耐力、協調、靈敏等素質。

國內學者田麥久在《運動訓練學》一書中,從運動訓練學的角度對體能的概念進行了闡述,他認為:體能是運動員機體的基本運動能力,是運動員競技能力重要的組成部分[4]。他認為廣義的體能包括: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三方面內容;狹義的體能通常指運動員的身體素質能力,它不僅包括運動員先天遺傳的身體素質,還包括經過后天訓練在專項運動中表現出來的身體素質。

港、澳、臺地區的學者多用體適能來代替體能這個概念,鐘博光學者在所著的《Keep Fit》一書中詳細的闡述了體適能的概念[5]。體適能,即身體適應能力,包括與健康有關的體適能和與競技相關的體適能兩大類。這種分類跟《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分類基本相似,而且兩者所包含的外延也是比較一致的。

三、國外學者對于“體能”概念的研究

德國著名訓練學專家Hartman認為:體能是以有機體能量代謝為基礎,通過神經—肌肉系統所表現出來的運動能力[6]。他更多的是站在生理生化的角度進行闡述,運動員體能水平的高低,主要取決于他在運動過程中能量供給、轉移和利用的速率。學者拉森(Larson)則是從生活和結構兩個方面對體能進行了定義:就生活方面來說,體能是有機體適應生活的能力,工作能力或者是抵抗疾病的能力;就結構而言,體能涉及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運動能力。然而美國學者斯坦豪從精神和肉體上對體能進行定義,與他認為體能是人體在精神上和肉體上的適應性,包括身體健康,機體功能的適應以及良好的精神狀態等[7]。前蘇聯的馬特維耶夫、普拉托諾夫、加拿大的博姆帕以及西方一些國家的學者在其著作中都表述了與體能相關的身體訓練的觀點:身體(素質)訓練是直接提高力量、速度、耐力、柔韌和協調性等運動素質的過程,是運動訓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運動水平提高有促進作用[8-10]。

四、小結

通過查閱有關體能概念的文獻發現,目前對于體能概念的研究,國內的大多數學者更多的還是側重于競技體育方面,而國外的學者更多的還是側重于身體健康,出現這樣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國家的體育制度,以及對于體育的重視程度,由于舉國體制的原因,我國對于競技體育的重視程度要比其它國家高,而且對于競技體育的投入也比群眾體育多,因此相對于國外而言國內的專家、學者將更多的精力集中在了競技體育這一領域。另一方面由于收入水平,生活壓力的原因,中國人對于健康的關注程度要低一些,人們對于運動健身的投資數量有限。

以上各位專家、學者結合自己所研究的方向,從不同角度對體能的概念進行了理解和表述,但還是沒有形成最終的定論,而且任何事物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對于事物的認識也在不斷地加深,因此體能的概念也會隨著人們認識程度的增加而不斷的完善。在廣泛閱讀和深刻理解的基礎上,綜合國內外專家學者的研究,我認為體能的概念可以定義為:體能是人體在先天遺傳因素的基礎上,通過后天有效的運動訓練而獲得的在身體形態,身體機能,運動素質和身體健康等方面表現出來的一種綜合性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姜瑞華.青少年運動員體能訓練研究[J]南京體育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No.2501:42-44+48

[2]張鉅林.體育詞典[M]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1984,21

[3]現代漢語大詞典編委會.現代漢語大詞典[M]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0,791

[4]田麥久,董國珍,徐本力,等.運動訓練學[M]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2006:,163164

[5]劉慶山.體能訓練基本理論與我國高水平籃球運動員體能訓練研究[D]北京: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院,2004:15

[6]劉愛杰.耐力性競速項目專項素質的整合[D]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院,2001

[7]袁運平.運動員體能與專項體能特征的研究[J]體育科學,2004,24(9);48-52

[8]圖多·博姆帕著,馬鐵,郭小艷,周豐,等譯.運動訓練理論與方法[M]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1990.316-320

篇9

論文摘要:體育社會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已日趨成熟.其主要內容之一,是研究和解決體育社會問題,然而什么是體育社會問題,目前理論界尚無定論.該文通過分析,指出了體育社會問題的兩重屬性:通性—危害社會秩序;特性—影響體育發展.同時嘗試給出體育社會問題的定義,以供參考討論。

1、前言

從20世紀80年代初北京大學林啟武先生編出《體育運動社會學》講義起,關于體育社會學的研究在我國體育理論界如火如茶地開展起來,其中盧元鎮、黃捷榮、劉德佩、呂樹庭等專家學者在這方面作出了巨大貢獻.正如中國社會學研究會會長鄭杭生先生所講:“社會學不研究社會問題難以稱得上是社會學”,同樣體育社會學不研究體育社會問題,也只能是理論家們象牙塔里的而已.筆者在《中國期刊網》上,搜索了從1994年到2001年的全部1 556篇關于體育方面的文章,發現有7b篇關于體育社會問題方面的論文,有研究體育暴力的、興奮劑問題的、侵占體育場地設施的、獨生子女引起體育后備人才短缺的等等,這表明我國體育理論界對體育社會學的研究是務實和嚴謹的.但美中不足的是,以上論文多是對某一具體間題進行的調查研究,而從整體層面或基本理論方面來研究的很少.

2、質疑

在以前的一些論著中有出現過“體育的社會問題”或“體育中社會問題”等,而“體育社會問題”實際上是與它們有嚴格區別的概念,限于篇幅在此不作過多討論.“體育社會問題”這一詞組,在國內最早是出現在盧元鎮先生1989年發表于《體育論壇》上的《試論體育社會問題研究》一文中,該文較完整地介紹了我國體育社會問題的種類和特點,同時對體育社會問題的解決作了一定的闡述,但欠缺的是沒有明確地指出什么是體育社會問題.體育社會問題這一概念在國內外學術界仍處于未確定狀態,也是我國體育社會學界中使用得多而定義卻不確定的概念之一值得慶幸的是在2000年第2期《湛江師范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中,看到肖潔副教授的《對當前體育社會問題的思考》一文(以下簡稱“對文”),第一次試圖給出了體育社會問題的定義和界定,這是嘗試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開端.但是我認為“對文”關于“體育社會問題”的定義和界定是不夠準確的,值得商榷.

一、“對文”稱“體育社會問題又叫體育違規問題,它是指在體育行為或與體育有關的活動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我疑惑:

(1)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違規違紀都是和行為聯系在一起的,指的是某種行為“不遵守、不依從”某些規定和紀律,這表明“違規問題”的意思也是指“不遵守、不依從某些規定的行為的問題”,那么“體育違規問題”就是指“與體育有關的不遵守、不依從某些規定的行為的問題”.“對文”指出“體育社會問題又叫體育違規問題”,那么就是說“體育社會問題”又叫“與體育有關的不遵守、不依從某些規定的行為的問題”.這一說法顯然是片面的,似乎不能含蓋所有的、具體的體育社會問題.

(2)“對文”稱“它(體育社會問題)是指在體育行為或與體育有關的活動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從上面這個判斷句中可以看到兩個關鍵詞“體育行為”、“體育……活動”,我們知道“行為”、“活動”都是動性的,按“對文”的意思體育社會問題都是動性的.那么體育社會問題就沒有靜性的了.

(3)“對文”的第三部分—當前主要的體育社會問題之例6"高水平運動員文化素質偏低的問題”,“高水平運動員文化素質偏低的問題”毋庸置疑的是體育社會問題,但請問這一客觀存在的、靜態的現實,如何具有“行為”或“活動”去違反了哪樣的規定和紀律?如果得不到肯定的回答,那么這一問題就不是體育社會問題了.

(4)“對文”的第三部分之例5“競技體育與學校體育、群眾體育發展不平衡”,這是我國特有的體育社會問題之一,但用“對文”的定義來考查,卻要得出否定的結論.“對文”稱“它(體育社會問題)是指在體育行為或與體育有關的活動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它是表明“問題”產生的范圍—“在體育行為或與體育有關的活動中”,“問題”的結果—是“違規違紀”的.而我們知道,產生“競技體育與學校體育、群眾體育發展不平衡”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是因政治的需要—我國政府為增強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早日洗刷“東亞病夫”的恥辱,成為體育強國,而有目的的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傾向于競技體育,即問題產生于政治和經濟方面而非體育方面;競技體育的超常規發展,不僅不“違規違紀”,相反是我國政府提倡或支持的.綜上所述,“競技體育與學校體育、群眾體育發展不平衡”這一體育社會問題,問題產生的“范圍”不是“在體育行為或與體育有關的活動中”,問題的“結果”也不“違規違紀”,那按“對文”的定義,“競技體育與學校體育、群眾體育發展不平衡”應不是體育社會問題了!這顯然是自相矛盾的.

二、“對文”的第二部分—對體育社會問題的定性和界定中指出:在體育行為中,常用五個標準來衡量:

(1隨反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的一切體育行為;

(2)違反體育目的、任務的一切行為;

(3)違反體育運動競賽規則和條例的一切行為;

(4)違反奧林匹克精神和原則的一切行為;

(5)違反人類社會倫理、道德的一切體育行為.

就此五個標準,逐個予以質疑,會顯得很繁瑣,僅就標準“違反體育運動競賽規則和條例的一切行為”,我就不太明白.比如說,某運動員在籃球比賽中的“帶球走”,就是一個違反籃球運動競賽規則的行為,并且也僅是一個違例行為.但按“對文”標準的界定,“帶球走”卻成了一個“體育社會問題”.不可否認體育社會問題是屬于社會問題的子集,按中國社會學研究會會長鄭杭生先生所說:社會問題是指“社會關系或社會環境失調,影響社會成員或部分成員的共同生活,破壞社會正常運行,妨礙社會協調發展,……須動用社會力量加以解決的社會現象.‑A、請問“帶球走”是如何“破壞社會正常運行”或“妨礙社會發展”的?B、所謂“動用社會力量解決”即是動用政治、經濟、法律、政策或行政命令等手段解決.而對于運動員“帶球走”,裁判員吹一下口哨就解決了,難道裁判員吹口哨也是“動用社會力量”?

所以,從“對文”關于體育社會問題的定義,和對體育社會問題的界定,我們可以看出:僅僅看到體育社會問題是“行為”的—動性的方面,而看不到體育社會問題是“事實”的—靜性的方面,那么是對體育社會問題的縮小化;而不加限制的“一切行為”又是對體育社會問題的動性部分的擴大化.

3、分析

對于如何定義“體育社會問題”,我認為:

第一,體育社會問題是從屬于社會問題的,首先它必具有社會問題的通性—危害社會秩序.另外,體育社會問題又是有別于其它社會問題的,這說明它具有自己的特性—影響體育的發展.根據一些專家學者對我國許多體育社會問題的研究表明,其對社會的危害遠不及其他社會問題強烈,其更多的是表現為對體育運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在對體育社會問題作出定義時,必須表明它的兩重屬性,即通性和特性.

第二,對于任何具體的概念,都存在一個范圍,絕對不是“一切”的,同樣體育社會問題也是有范圍的.對于體育社會問題的界定,先要考察其母體—體育社會學的研究范疇.對于體育社會學的研究范疇,目前存在三種基本看法,其代表分別是美國《社會學百科》認為“以體育運動作為一種社會制度,研究它的結構、內容、變革和發展.研究以體育運動為特點的社會行為、關系和作用.包括系統內的以及與其它系統的相互關系和作用.”;日本體育社會學家營原禮認為“是從社會學觀點研究體育事實及與體育有關的問題,力圖使體育合理化的科學”;國際體育社會學學會會長安德理斯·霍爾(A " Wohl)則認為“是記述、研究與體育運動及體育社會功能相關聯的社會現象的經驗科學.它通過研究促進體育運動發展或妨礙其發展的各種因素,闡明規定這種發展的法則,并且在我們期望的范圍內,通過這種研究推動體育運動的發展”.雖然他們在文字表述上不一樣,但對本質東西的認為基本是相同的,即體育社會學是“第一,把體育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來研究;第二,把體育運動作為一種社會制度,研究其內部結構及其運行規律;第三,研究體育運動在社會中的地位和價值,及它與其他社會組成部分的關系?!?/p>

了解了體育社會學的研究范疇,那么對體育社會問題定義時:

(1)應該把體育運動上升為一種社會制度來考察.因為體育社會問題是屬于體育社會學內容之一,體育社會學本身是把體育運動作為一種社會制度來研究的,那么界定體育社會問題時,也應該把體育運動作為一種社會制度來考察.同時體育社會學又是社會學的分支,探討體育社會問題也就是從社會學的角度研究體育運動.體育運動發展到當代社會,廣泛地和政治、經濟、宗教、民族、種族?!ぁぁ劝l生聯系,已具有了自身特有的組織結構、法律法規、經濟運行機制、保險保障制度……等等,已構成為一種社會制度.反之體育社會問題出現后,大多是通過對體育運動的某一機制或制度產生影響,從而阻礙或干擾體育運動的正常、健康發展的.

(2)應該表明是與體育運動有關的社會現象.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所謂“現象”是“事物在發展、變化中所表現的外部的形態和聯系”,那么“社會現象”就是“社會在發展、變化中所表現的外部的形態和聯系”,社會行為、社會關系、社會作用、社會事實都屬于社會現象.與體育運動有關的社會現象,也就是與體育運動相關聯的社會行為、社會關系、社會作用和社會事實.

4、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我認為體育社會問題應是:以體育運動作為一種社會制度,與體育運動相關聯的社會行為、關系、作用和事實,出現病態或失調,危害了正常社會秩序,并影響體育運動正常運行和協調發展,需動用社會力量解決和控制的社會現象.

如此理解體育社會問題是因為:

(1)指明了體育社會問題作為社會問題時必須具有兩重屬性:通性—危害正常社會秩序,須動用社會力量解決和控制;特性—影響體育的正常運行和協調發展.例如足球“黑市”賭博,如果它是純粹的賭博,雖與足球這一體育事實相聯系,但它只是危害社會秩序,那也只能歸于其它類型社會問題.如果賭博過程中,有收買球員、裁判員,或通過種種方式控制和干擾比賽,那它不止危害社會秩序,同時影響了體育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就屬于體育社會問題.

(2)涵蓋了體育社會問題的全部,即與體育運動相關聯的社會行為、社會關系、社會作用及社會事實,包括了動性的體育社會問題—社會行為和社會作用引起的;靜性的體育社會問題—社會關系引起的和某些客觀社會事實.

篇10

關鍵詞:精英教育;競技體育;關系;詮釋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808(2013)01―0031―04

盡管目前學界對精英教育的定義與發展趨勢莫衷一是,但不可否認的是它至始至終都是教育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可以說人類漫長的教育發展史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就是一部精英教育史。怎樣培育精英?這是個問題;競技體育發展到今天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其異化現象頻出,究竟未來的路在何方?這也是個問題。但這兩個問題并非是沒有交集的平行線,原因在于可以通過競技體育來培養精英,同時,競技體育也可以在此過程中尋回失落已久的價值和意義。因此,文章試圖通過追溯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二者之間關系的歷史變遷從而厘清這一關系的發展歷程,通過議古論今實現研究的旨意。

1 概念界定

1.1精英教育

“精英”是“精英教育”的核心詞,因此要對“精英教育”進行界定,首先要明確“精英”的涵義?!熬ⅰ弊畛踔饕敢粋€特定的、在政治或經濟上有某些特權的階層,而這個階層通常是世襲的,多由其成員的出身所決定。當“精英”作為社會科學領域一個專門的概念之后,不同的具體學科、不同的理論對其的定義也略有偏差,但卻不乏共識,即“精英意味著特定社會單位中的最高層次部分,而不論這種社會單位是一個階級還是整個社會,也不論是按人們所選擇的什么樣的標準所排列的,精英是由經過了某種挑選程序的少數優秀者組成?!庇纱丝磥?,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精英”的含義:一方面“精英”指的是那些在社會中擁有特權的人,在有些社會形態中,人們通常會選擇這些有特權的人去領導和管理其他階層。另一方面,“精英”也包含了托馬斯?杰斐遜所指的“天才貴族”(aris-tocracy of talent),即他們天生極具才華,無論出生于何種社會背景中,他們都擁有一種在其所從事的職業中脫穎而出的個性品質和領導他人的能力。對應“精英”的理解,“精英教育”也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即對精英開展的教育和用來培養精英的教育。文章所指的精英教育指的就是后者。

1.2競技體育的功能

目前,學界對競技體育功能的界定龐雜,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研究角度對競技體育的內涵取舍也不盡相同。文章主要側重的是競技體育的教育功能,即通過身體競賽的形式或手段,提高個體的社會適應能力,促進個體的社會化進程,加強個體的競爭、進取、協同觀念及效率意識和法律精神的培養。需要特別提出文章強調的是競技體育而非普通的學校體育,是因為二者在教學實踐中所達到的目的不同,盡管學校體育也有教育功能,競技體育也有健身功能,但是學校體育把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作為首要任務,而競技體育則是通過激烈的身體對抗把促進學生在某些精神方面的發展作為主要目的。

2 競技體育與精英教育關系的歷史考察

2.1非形式化階段: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直接同一

自人類社會誕生以來,與之相生相伴的教育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在階級出現以前,教育和人類的社會生產活動是混合在一起的,沒有從中分離出來?!吧顩]有高度發展的文化形式的復雜性,構成個體教育目標的那種一般的生活概念中的要素在性質上是簡單的,在數量上是很少的。用來幫助或強制個體服從普遍要求的復雜手段,絕大部分是無意識地對個體施加影響的,而這些普遍要求是個體為了能同他周圍的人共處所必須履行的條件。間接地用作生活指導基礎的大量知識或學習科目尚未組織起來?!边@種現象的出現,主要是由于當時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人類自我意識還處于混沌狀態,主客體尚未完全分化。人類的生存能力低弱,生命隨時都可能受到外界威脅,因此,“教育”的唯一目的只能是傳授與生存密切相關的技能、習俗等等。當時階級還沒有出現,所以也沒有后來到階級社會才出現的精英教育。競技體育也沒出現,但是它的本源“游戲”已經出現了。所以,“在原始社會,一個人是通過與別人共同生活的過程來教育自己的,而不是‘被人所教育的’,家庭生活或氏族生活、勞動或游戲、儀式或慶典等都是‘每天遇到的學習機會’?!泵總€氏族的成員,只要參加游戲就是在接受教育,教育即生活,生活也是教育。但是在當時生產力極不發達的條件下,成年人沒有太多的時間與兒童進行游戲,所以兒童在很小的時候就要照顧自己,由于這時的兒童還沒有真正的目的,未能完全掌握模仿成人活動的技術,也不具備當時的成人已達到的成熟的覺悟程度,并主動承擔成人的任務,因而“兒童早期參加勞動只能是一種類似游戲的行為。在這里游戲和勞動是不可分的……”??梢姡谟谏畹?、非形式化的教育總是同游戲聯系在一起的,這種狀況在我國現存的還處于原始社會的少數民族中的教育中仍可得到驗證。

之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剩余產品,在此基礎上私有制度產生,人類也就從原始社會步入了階級社會,形式化的教育應運而生。教育從此獨立于生活和游戲,這種“分化意味著活動的專門化、經驗的積累和才智的發展,對于當時社會發展而言,是利大于弊的”。正是由于教育從生活和游戲中分化出來,才使得各自都有了發展的機會和動力。

2.2形式化階段: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逐步分化

在原始社會,教育與游戲和生活都是相互融合的,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是同一的。但是隨著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以及社會分工開始出現,社會中有一部分人從生產勞動中獨立出來,專門從事知識的生產和傳遞,自此,為教育的獨立發展提供了前提條件,于是,出現了教師,產生了教育實體和由兩者組成的形式化的教育?!斑@一分化也同時促進了人類主體地位的提升和主體意識的覺醒”。但是,通過下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人類付出了昂貴的代價才成就了教育的每一個前進的腳步。在形式化階段,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融合和分化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時期。

2.2.1古希臘傳統影響下的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融合與逐步分化古希臘的歷史和文明因其復雜的結構而讓人眼花繚亂,因此,要詳細考證“競技體育”和“精英教育”在這段時期的各自發展歷程及二者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可以從古希臘的文學巨作《荷馬史詩》中尋找到相關的線索。在這部偉大的史詩中,盲人荷馬塑造了大批英雄人物,“他們可謂是古希臘完人教育理念的最初起源與標準樣板”,“永遠爭取第一,爭取超過別人”的著名理想,也成為了西方競技體育觀的核心。古希臘的最初時期是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在歷史發展進程中結合的最緊密的時期,這除了要得益于古希臘提倡的“完人理想”外,還得益于當時競技體育的兩大特性:一是非功利性,二是非職業化。只是古希臘競技體育在最初的發展階段,更多是貴族精英內部用來自娛自樂的,只有很少的平民階層的參與,這個時候,競技體育可以認為精英教育是為了所謂的完人教育而準備的??梢哉f,“古希臘競技體育的繁榮和昌盛是離不開希臘人對完人體育理想的無限追求的?!钡餐瑯右彩且驗椤巴耆私逃钡睦硐耄瑢е铝斯畔ED競技體育的衰落。

2.2.2羅馬時代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進一步分化到了羅馬時代,重視政治生活成為精英教育最顯著的特征,反映在教育上就是以培養能說善變的演說家或政論家為目標。這種演說家或政論家“不是通過私人的辯論,而是通過自己在觀眾生活中的經歷和成就,證實自己是一位名副其實的政治家,正因如此,對他們來說,“教育既是眼睛的事,又是耳朵的事。通過對長者的觀察,年輕人學會了他們不久要做的事情,而且知道輪到他們教育后代時,他們該做些什么?”但是這種教育仍然是上層社會或有閑的統治階級的專利,勞動階級仍然因為社會與經濟的原因與此類教育無緣。這種教育的目的就是對兒童天性的訓練和強化,因而,通過言語的教育被過分的強調和肯定,“身體運動”反倒受到忽視,或可有可無。游樂和體操也只是學習生活之余的一種補充,僅僅是一種娛樂或消遣而已。當兒童到了十一、二歲的時候就會進入文法學校學習,直到十六歲,就開始在教師的指導下練習演講術,類似于競技運動的活動在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和出現的頻率則越來越少,古希臘思想中有關精英教育和身體運動的關系的理念在羅馬時期喪失了,二者進一步走向分化。

2.2.3基督教倫理引導下的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對立公元5―6世紀的西方,基督教剛剛興起,生產力發展水平仍然較為低下,教育被統治階級壟斷,普通勞動者對于生活技能的獲取和掌握仍然是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因此不必要、也不可能、也沒有機會接受到真正的教育。傳教士和貴族作為這一時期主要的知識接受者、創造者和傳播者活躍在教育的舞臺上。教會“以一種精神價值作為它的主”。早期的基督教徒輕視人體,他們把擁有健美體形的運動員看作是異教徒,并認為古希臘通過競技運動來祭奠神靈,這樣的身體崇拜是太過看重世俗的東西,而忽視了精神世界的熏陶。這時,古希臘的“身體運動”的整個價值遭到否定和拋棄,人的最基本的權力和地位也被剝奪。身體活動被活生生地從教育中剝離,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2.3制度化階段:精英教育與競技體育的片面結合

2.3.1制度化教育萌芽時期,身體運動回歸受教育者的自然生活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資本主義生產關系逐步形成,資本主義社會由此形成,與此同時,“文藝復興運動的蓬勃發展,更是打破了長期以來占據了人們頭腦的封建思想禁錮”,“人”朦朦朧朧地開始顯身,“教育”與“身體運動”再次出現聯系。

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盧梭認為身和心是統一的,智力和體力同等重要,體力的增強不僅可以服務于智力,也可以促進心理品格的發展。他的這種自然教育思想對后世影響很大。裴斯泰洛奇強調把體育看作是教育的要素、人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體育的任務就是要把所有潛藏在人身上的天賦和生理上的力量,全面發展出來,并主張體育要和勞動教育緊密結合。德國的古茲姆茲(GutsMuths)、楊(Jahn)和施皮斯(A.Spiess)是自然主義體育流派的三位代表人物,被人們稱為“體育之父”。盡管他們的自然體育思想異彩紛呈,但就本質而言都是強調按照人體的自然規律來鑄造人體。著名奧地利體育課程改革的奠基人高爾霍夫爾(Karl Gaulhofer)更是把這一理論吸收和深化,從生物學的價值和受教育者運動興趣來設計體育課程。另外,查爾斯?H?邁克羅伊也從生物學的角度認為應該以受教育者的身體特點為中心,用體育作用于身體,使身體發揮有效的生物促進作用。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學者們的觀點存在著相同點,那就是,身體活動要與教育結合起來促進人的全面的、和諧的發展。

2.3.2制度化教育形成時期,身體運動走向受教育者的“科學生活”現象學派創始人、德國哲學家胡塞爾(E.Edmund Husserl)認為,在19世紀后半葉,隨著實證科學的發展,現代人的整個世界觀逐漸被實證科學所支配,并在實證科學所造成的“繁榮”中不斷迷失,以至于類似于人生意義、生命價值之類的重要問題被忽視,取而代之的是事實的科學造成了只見事實的人。這些問題歸根結底涉及人在人和非人的周圍世界的相處中能否自由地自我決定的問題,涉及到人能否自由地在他的眾多可能性中理性地塑造自己和他的周圍世界的問題。以上種種皆說明了在西方近代社會實證科學對受教育者現實生活的遮蔽。

總的來說,在這個時期,人們未能自覺地、深入地認識和探討競技體育在精英教育中的多維價值。

2.3.3制度化教育完善時期,精英教育與競技運動全面結合的努力

制度化教育的完善帶來的負面影響是系統的封閉和統一,而這種已經封閉的學校體系就會存在著選擇和競爭的傾向性(當然這種傾向能否實現還與現實中的諸多因素有關,諸如就業形勢與社會的價值取向等),對于傾向于培養精英的學校更是如此。

在“美國的進步教育之父”杜威的實用主義思想的巨大影響下,著名的體育家托馬斯?D?伍德(Thomas D Wood)開始以新思想來審視體育,并發起了“新體育”運動。

但是,“新體育”運動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也是巨大的。到了20世紀20年代末到30年代,進步教育運動達到了,與之相對應的出現了極端的行為和做法,最終導致了美國學校體育教學質量的嚴重下降;威廉姆斯取締體操的思想也直接導致了學生們的體質下降。德國著名詩人海涅說過,“我播種的是龍種,而收獲的是跳蚤”,形象地描繪了當思想在傳播過程中,預期結果和實際所產生的結果大相徑庭的狀況,這句話也同樣適用于美國新體育運動的興與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