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風險控制范文

時間:2023-04-04 1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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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1承包風險成因分析

保險公司的承包環節是保險業務開始的第一個環節,也是保險公司風險控制的源頭。因此,要控制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首先要控制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從財產保險公司內部經營管理的角度來看,公司造成承保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沒有樹立效益觀念,忽視合理的業務結構及業務質量,去盲目追求規模,以至于造成發展保險人不注意風險選擇,將一些不符合保險公司承保條件的標的承保進來。(2)向保險機構支付高額的手續費,經營成本急劇增加。由于財產保險市場不完善,市場競爭不規范,部分保險機構的手續費越來越高,部分險種手續費比例超過了30%,影響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1.2理賠風險成因

營業費用、手續費支出和賠款支出是保險公司經營中重要支出項目。而賠款支出是保險公司經營支出中占比最高的成本項目,因此,控制理賠風險,對于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意義重大。保險公司理賠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缺乏健全的理賠制度。長期以來,由于缺乏明確的理賠操作規范,理賠人員通常根據經驗辦事,隨意性較大,造成理賠程序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理賠管理中漏洞較多。(2)第一現場勘察率不高,導致定損依據不足。公司理賠缺乏具有相關的法律、會計、金融、醫學、建筑工程和汽車等知識的專業定損人員,不能合理、科學地定損。2.3準備金風險成因分析財產保險公司按《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應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由于保險業務經營的特殊性,會計核算年度和保單的保險年度往往不一致。會計核算年度通常是以一年為單位,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保單的保險年度是從保單起保日期算起到終保日期,由于投保日期各異,造成保險年度與會計年度不一致,部分保單收取的保費早于其未來義務的履行。因此,按照責任方式制原則,必須把部分保費以責任準備金的方式提存起來,這部分就是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控制

2.1事前控制

為了幫助財產保險公司盡早地發現風險的存在,找到公司經營風險存在于哪個公司、哪個環節、哪個險種,可以按三個層次來設置預警指標體系,從面到點,層層分解來分析公司經營風險情況。第一層次:按公司預警。對保險公司承保、理賠、準備金、分保和應收保費風險作一個整體的分析。這一層次主要是分析公司的整體經營風險情況,找到公司的經營分析主要是出在哪個環節,以及公司哪個方面的管理出現問題。第二層次:按險種預警。這層次主要是按險種來分解公司的經營風險情況。例如,公司的整體賠付率高,通過這個層次分析可找出是哪個險種的賠付率高而導致了公司的整體賠付率高,從而能針對具體險種來研究控制措施,防范經營風險繼續惡化。第三層次:按客戶群預警。這層次主要是識別重要風險客戶群的情況分布。通過客戶群的風險分析,能夠準確評價各客戶群的經營風險情況,從而能更有針對性地發現具體風險所在。

2.2事中控制

在通過事前有效的風險發現機制預知風險的存在后,保險公司就可以針對風險成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風險控制的方法有財務法和控制法。所謂財務法,就是當風險事件發生后已經造成了損失,運用財務工具,比如風險自保基金,對損失的后果給予補償,盡快恢復生產。所謂控制法,即在損失發生之前,實施各種控制工具,力求消除各種隱患,減少風險發生的幾率,將損失的嚴重后果減少到最低程度。保險公司控制經營風險考驗采取財務型對策和控制型對策。

2.3事后控制

篇2

關鍵詞:財產保險;保險公司;財務風險;風險控制

引言

近幾年,保險行業發展的勢頭較為迅猛,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保險公司面臨著新的考驗和挑戰,同時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保險業是一種性質較為特殊的行業,其經營風險的特點決定了風險管控的重要性。財務風險控制作為公司防范風險、經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對公司制定戰略計劃、執行決策等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保險公司得以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因此,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合理規避風險,應成為保險公司財務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現狀

所謂風險,是指能夠對公司的運營目標產生一定消極或負面影響的因素,其財務風險一般是指通過負債途徑的融資而導致資產變化的風險。通常來講,保險公司的資產包括資本金、保證金等合法資產。財務風險是無法完全規避的客觀風險,但通過分析財務風險管理特征及其表現形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有效防范的作用。

(一)財務風險管理特征

第一,資金來源較為廣泛。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保證金、保費收入等,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和保險業的迅猛發展,人們對財產保險有了更多的認識和了解,對家財險、個人責任險、航班延誤險以及隨著電子商務而發展起來的退運費險等等保險產品的認可和接受程度提高,因此投保主體也由之前大部門為企業投保擴展到個人投保,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亦愈來愈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第二,集中管理金融資產。目前,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都對資金收付、保費收入等實行集中管理,各分支機構的保費收入實時劃到總部,由總部對金融及實物資產進行統一管理、投資,同時收入與支出為兩條線分開管理。據筆者了解,投資性資產在保險公司的總資產中占據重要地位,因而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顯得尤為重要。第三,負債及支付金額不確定。保險公司屬于負債經營的公司,其保費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被視為短期負債資金;同時保險合同為射幸合同,即保險公司未來是否需要支付賠款以及賠款金額的多少有賴于偶然保險事故的發生。因此,負債及支付賠款金額的不確定性,給財產保險公司進一步增加了財務風險。

(二)財務風險表現形式

有數據顯示,保險公司的負債在總資產中占有約百分之八十的比重,其負債和營運成本直接作用于公司的資金風險狀況,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具體如下:其一,償付能力不足。風險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償付能力的高低與保險公司能否發揮其社會穩定器作用密切相關。通常來講,償付能力包括發生事故時以及其它特殊情況下進行賠償的能力。影響償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資本金、各項負債、保險費率等;此外,如何將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也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產生影響。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人們對保險需求的增加,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意欲在保險市場中分得一杯羹。若保險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急功近利”追求高增長速度,追求高市場份額,則可能忽視經營風險,未能對風險進行有效管控,未能形成資本增長的有效機制,這都會給保險公司帶來極大的財務風險。其二,負債管理失衡風險。保險行業作為經營風險的行業,其主要收入來源是保費收入,因此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構成了保險公司的主要負債。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絕大部分保險業務均為一年期,因此負債期較短,對保險公司的資產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來看,保險公司的資產流動性隨國際金融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甚至導致其經營的穩定性大幅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負債管理失衡的風險。其三,不重視財務管理系統。保險行業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保險企業的活力迸發,各大保險企業不惜一切代價拓展渠道、客戶和業務,大部分企業改變了傳統的店面直銷、銷售等模式,向新型的電話銷售、網絡銷售模式轉變,銷售系統日益強大。由于保險公司過于重視前端的業務銷售,重視銷售系統的更新和發展,而忽視了財務管理系統的重要性,使得財務對風險控制的功能不斷弱化。其四,信息的不準確性加劇管理風險。財產保險公司信息的不準確性具體指信息失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有些保險公司為了增加業務量進行違規承保;二是放寬承保條件進行虛假投保;三是為吸引投保人而打折銷售保險;四是違規理賠、肆意擴大保險范圍;五是辦理虛假保險業務。

二、保險公司財務風險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對于經營風險的保險公司來說,早一步發現并控制風險,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損失。因此,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具有重要意義。首先,要確定具體的賠償能力指標、資產營運指標等,規范資產負債率、資金流動性、償付能力等指標體系。其次,加強對現金資產的實時監控,確保資金的流動性,提前做好現金流量預算,以保障在風險發生時及時賠付,同時還能夠滿足保險公司的正常運營。值得注意的是,要實時計算收支差額,為現金資產的管理提供依據。第三,建立完善指標體系后,還應實時追蹤和監控保險公司的風險信號,一旦出現問題,立即分析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和問題,并制定出相應的防范策略和可行性報告。

(二)完善內部管控機制

保險公司要建立一套相互制約的內部管控機制,既要在公司內部形成良好的管控環境,樹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理念,又要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包括公司的組織結構、經營理念、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與此同時,全面的風險評估工作也是管控機制的重要環節,應采用先進的評估技術、評估手段、評估方法等來分散或規避風險,使得潛在風險發生的概率降低。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財務風險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主要風險,公司在進行決策前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案,綜合運用風險評估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等及時發現問題,并在第一時間解決問題,分析出現財務風險的原因,對出現的財務風險進行詳細記錄,提高應對風險的能力。

(三)加強財務預算管理

保險公司要加強財務預算管理,成立專門的預算部門負責財務預算工作,制定財務預算政策和具體的執行計劃及方案。各級領導要加強對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完善財務預算編制并下達公司的整體財務計劃,同時要求員工嚴格按照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進行資源分配、開展各項工作。此外,保險公司還應重視風險文化建設,在全行業、各大公司積極倡導財務風險控制理念,使得風險控制理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管理者要不斷完善風險管理理念,員工要積極學習、豐富風險控制手段,將風險文化作為財產保險公司企業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提高全員的風險意識,降低財務風險的發生概率。

(四)完善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授權體系

上級保險公司可以適當降低集中管理的程度,建立相應的財務授權體系,通過一定的規章制度來限制分支機構的財務使用狀況。上級保險公司對分支機構的集中管理主要表現在約束籌資、投資行為等,因此完善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授權體系顯得尤為迫切,要明確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職責、運營方式,對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實行動態管控,以提高上級保險公司和各分支機構的效益。

三、結語

綜上所述,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多方面、全方位的配合,它不僅涉及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還涉及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益能否充分發揮。因而,要不斷完善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體制,建立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財務風險管控力度,有效防范風險,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用,促進保險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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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闡述了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設計的重要性,分析了擔保公司健全風險控制體系須解決的問題,文章重點從若干方面論述了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構建。

關鍵詞:擔保公司 風險控制體系 構建

擔保公司設計風險控制體系的重要性

擔保公司依靠經營“或有負債”生存和發展,因此風險控制過程的實質就是化解擔保公司的或有負債風險,是擔保公司實現持續穩健經營的前提。擔保公司的業務經營具有典型的“高風險、低收益”特征,要實現可持續經營,就要盡力減少擔保代償賠付,不斷加強自身的內部管理能力與風險控制能力。建立了一整套適合自身發展的經營管理控制機制,在保證擔保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將有負債的風險損失降到最低點。風險控制能力是擔保公司市場核心競爭能力的體現,建立規范的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至關重要。

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須解決的基本問題

銀行放貸需要的是標準化的信用保證,而信用短缺是擔保公司產生的基本原因。擔保公司要生存,就是要做銀行想做而不能做的信用補充。因而,擔保公司必須具備比銀行更強的風險識別、風險管理、風險控制與風險化解能力,才能穩健生存。擔保公司可能遇到的風險來自不同方面。擔保可能遇到的風險既有來自內部的管理控制風險,也有來自外部的風險,這決定了擔保風險控制體系必須具有系統性。

(一)來自公司內部的風險

來自擔保公司內部的風險本質上包括內部管理控制的系統風險和道德風險。擔保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置、內部業務流程、內部制衡機制等不健全和不完善,都會通過擔保決策機制上的缺陷或失誤,使擔保公司在經營中可能出現風險。

(二)可能面臨的外部風險

擔保業務可能面臨的外部風險主要是來自擔保對象(客戶)的違約風險和反擔保資產變現能力。區分擔保對象的企業或個人性質,外部風險內容構成又有很大的不同。

對中小企業的擔保業務的風險評價模型包括針對擔保對象的內在風險和外來風險。其中內在風險包括:財務信息真實性、經營者素質、競爭能力、技術和產品市場、經營信息不透明等風險;外來風險包括:政府干預風險、政府政策風險、與貸款提供者串謀、現行法制缺陷、市場服務體系不足等風險。

對個人擔保要全面考慮個人資信的若干內容,綜合評價:個人征信紀錄;受教育的程度;家庭成員構成;身體素質及健康狀況;心理素質;社會交往信譽;職業素養;業務技能;職業穩定性;收入情況及穩定性;個人或家庭當前資產構成;個人當前資產負債狀況等。

擔保業務必須根據風險來源結合具體業務分析。在擔保業務開展的過程中,對外部風險信息,可以根據構成因素設置權重,建立風險評價模型,并用模型的計算結果來指導擔保業務決策。

構建和增強擔保公司風險控制能力的系統設想

(一)完善公司內部的風險管理體系

公司要提升管理風險的能力,至少應該在以下六個方面進行完善,進而形成規范的風險管理體系。

1.完善內控機制與業務制衡機制。公司應通過集體智慧和廉潔的制度來建立制衡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可按風險管理的前、中、后三個階段設置三個業務部門:擔保業務部為業務開拓部門;風險管理部為業務合規審查、合同文本審核的部門;綜合管理部為章證管理、重要檔案管理的部門。部門之間按“審保分離”原則,明確職責與分工,互相制衡。應完善項目審批決策程序、保后監管程序、代償追償程序等,并制定內部業務管理制度,將這些程序規范落實。為使制度有效,應建立以公司領導、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外騁行業專家共同組成公司的“擔保決策委員會”,執行決策職能。

一方面,公司應建立嚴格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相制衡的治理機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構和法人治理,設置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三會一層”的管理體系和業務部、財務部、綜合部、風險控制部與審查監督部等內部機構,確保公司的“專業化運作”與“規范化治理”相協調。制定公司《擔保業務管理辦法》、《或有負債管理辦法》、《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不良資產管理辦法》、完善從項目受理、項目調查、反擔保措施的設計與落實、項目評審與決策、保后的動態跟蹤監管、代償后的追償、補償等專項規章制度,提高業務經營效率與風險防范能力。

另一方面,可通過吸引外部股東,引入外部監管機制;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擔保業務,應加強和政府的合作,建立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或服務機構參加的擔保業務風險管理控制制度,實現公司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管相協調。

2.建立科學的擔保風險評價體系。擔保風險評價體系可參考銀行的客戶評價體系,減少人為誤差,可結合公司目標客戶群的特色與業務開拓的需求而建立,應體現公司擔保經營特色,對申保客戶進行保前風險評價,作為決策的依據。當然,對風險的把握應定量與定性結合,普通評價與特殊評價結合。擔保公司要首先建立審、保、監管、追償相互獨立、相互制衡的業務流程,實施全過程風險管理,儲備或聘請具備豐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經濟管理、法律、技術人員;建立模型化的項目評估系統,加強對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審查;注重客戶關系管理,建立長期穩定的客戶群,積累完整詳細的客戶資料,穩定評估的信息來源;嚴格擔保的業務流程,避免盲目決策;加強對擔保項目的跟蹤管理,完善事先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追償與處置機制;強化內部監控,防范道德風險。

3.制定科學的盡職調查程序。較好的盡職調查程序應是:“一分析,二看,三聽,四問,五查”五步調查程序。從分析客戶的申保資料開始,要帶著問題去擔保對象,對企業的考察,要聽企業負責人、一般職工、相關政府部門、供應商與客戶對企業的評價,帶問題去企業尋找答案,判斷企業申保資料與財務指標的合理性,針對可疑點,確定核點,查清企業實際情況。在調查過程中,應發揮項目經理AB制的雙人智慧,共同把關,互相配合,以A為主形成調研報告。

4.對反擔保資源進行創新組合。公司服務申保企業,反擔保措施是關鍵。但是,中小企業及個人的特點決定了其難以提供足額、變現能力強的反擔保資源。但擔保公司面臨的反擔保政策環境差,特別是抵質押、反擔保政策環境差,《擔保法》雖已出臺多年,但其中規定的許多擔保措施難以實施,特別對非銀行機構而言。如登記機關通常差別對待擔保公司與銀行,對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抵質押物,可抵押給銀行而禁止抵押給擔保公司,使缺少有力的反擔保措施的擔保機構難以有效防控風險。

因此,公司須具備能力對擔保對象的反擔保資源進行創新組合,通過對各種反擔保措施的組合,控制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或產生相對可靠的第二還款來源。如應收賬款質押反擔保、專戶管理與訂單核數法結合加上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層的無限責任保證反擔保;核算企業訂單產生的收益及成本,估算出企業的資金需求量;對跟蹤企業訂單履約狀況、與訂單買方企業簽訂應收賬款質押確認函、與合作銀行建立專戶對企業銷售回款封閉管理,從第一還款來源上控制企業的違約風險。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層的個人無限責任保證可以從心理上加強企業核心層的履約責任,避免惡意逃債。

5.以項目經理負責制造就高素質的項目經理團隊。項目經理應對項目風險的控制負主要責任。要通過制度,使項目經理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與敬業精神。可建立項目經理的AB制,由兩名項目經理共同處理同一項目,共擔責任,互相制約。為此應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建立項目經理的問責制,對項目經理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是項目經理的基本素質。可通過內外部培訓,使擔保公司的項目經理比銀行客戶經理有更好的風險意識、創新意識。

6.積極主動爭取政府財政稅收政策支持。我國目前分層次的金融體系中,缺少面向個人和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機構,擔保公司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金融體系結構性不足。政府為鼓勵擔保公司作為信用補充,出臺了多種財稅政策,公司應積極爭取政策支持。

(二)通過業務創新與組合提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能力

公司應結合市場設計業務組合,分散擔保風險。在對個人擔保和企業擔保、長期與短期的擔保業務、高風險與低風險的擔保業務、不同行業擔保項目的業務等進行收益和風險上的互補。傳統意義上的擔保業務是一年內的短期銀行融資擔保。

隨著擔保業的發展,擔保業務種類不斷增加,出現了新的業務組和趨勢:一是非銀行融資擔保業務種類驟增。如工程擔保、訴訟保全擔保、證券、期貨保證金擔保、售后服務擔保等;甚至,擔保公司可代替保險公司的部份職能,如獲得置業擔保公司的全程貸款擔保便無需投保財產險等; 二是擔保業出現與其他相關行業結合的趨勢。如,擔保與投資的結合―擔保投資業務的開展,擔保公司利用信用優勢,由目標投資企業貸款,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并付息,貸款作為擔保公司對目標企業的投資;再如,擔保業與典當業的結合:將擔保業務的反擔保措施與典當業結合,除控制風險之外還可謀取典當業的超額利潤,如果申保客戶在債務到期時未能履行其債務,擔保公司通過典當行將反擔保抵質押物進行典當,由典當行向申保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如果典期內申保人仍未能贖當,則典當行還可取得典當品并可能獲取超額回報;此外還可以將公司擔保業務與集團的拍賣業務相結合,進行業務創新組合。

公司經營的永恒課題是如何通過業務創新來化解風險、獲得收益。創新使擔保公司信用價值提升:信用資源是擔保公司賴以生存的資源,創新使擔保業務的外延擴大,業務外延擴大使擔保公司擁有更大的信用資源,從而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同時,創新也是擔保公司控制風險的需要:擔保公司由于未列入金融機構的范疇,有更大自主性,這便有了業務創新的空間;由于擔保業風險大,生存空間小,這便使擔保公司有了創新的源動力。擔保公司業務向非銀行融資轉移,也是擔保公司為謀求生存與發展的無奈之舉:擔保公司的主要職能是化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但應對這些風險,擔保公司所面臨的政策環境并不寬松,許多反擔保措施無法落實,因此,將業務擴大到風險較低的非銀行融資業務以及對反擔保資源進行創新組合都是風險控制的需要。

(三)嚴格財務管理并規范風險補償機制

擔保公司需建立代償風險對沖和緩沖機制,避免風險集中暴露對公司財務造成不利影響。應該按照當年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超過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所得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于擔保賠付準備。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擔保責任的余額10%以后,可差額提取。還需根據擔保業務經營和拓展,結合需要,建立資本金追加機制,對于同政府合作的擔保業務,應利用財政補償機制,持續注入和代償補償,保障風險抗御能力。

(四)加強同業合作提升抗風險能力

除傳統的擔保業務外,擔保公司經手的大宗擔保業務不斷增多,如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擔保等。其中有些業務擔保風險未必是主要的,而是合同或合作制度性需要,其中有些可能隱含著重要的商機。對于這些大宗業務,僅靠單個公司獨家難以完成擔保,應該通過行業內部的合作,通過聯合共同擔保,分散風險,拓展行業發展空間,增強行業長期集體風險控制能力。

結論

擔保公司是一類特殊的企業,為了持續經營,風險控制是經營管理的第一要務。擔保公司必須從內外兩個視覺,根據業務拓展的需要,設計系統化的風險控制模型,從規范業務管理和業務創新組合入手,建立風險控制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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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商業擔保公司 風險管理 控制分析

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給商業擔保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機遇,無疑也增加了商業擔保公司運行的風險。商業擔保公司只有采取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對風險的管理,才能夠取得更加長遠的進步。眾所周知,擔保行業的風險性與利益性并存,能否有效的規避風險決定著行業的盈利與成敗。所以,商業擔保公司如果想取得更大限度的進步,就必須學會正視運營中的風險,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一、商業擔保公司運營中的風險綜述

商業擔保公司就是針對風險而設置的,它運營內容主要針對的是風險,所要控制的還是風險。對風險進行有序的操控與管理就是商業擔保公司存在的最大意義。在商業擔保公司中所謂的擔保風險就是指商業擔保業務運行中受多方面因素制約而有可能承受的損失。無論是公司內部還是外部環境都會對商業擔保公司運行造成一定的影響,增加其風險性,所以相對于其他行業,商業擔保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

(一)商業擔保公司主要的風險類型

1.市場風險

任何公司在運營中都會受到市場經濟的影響,像貨幣利率,國內通貨情況、國家貨幣政策、國際貨幣流通情況等對商業擔保公司的運行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這些因素的變化過大,那么商業擔保公司所承受的風險將進一步加大。在我們所熟知的案例中,2008年的次貸危機就嚴重的威脅了我國的商業擔保企業,甚至導致大批曾經影響力很大的商業擔保企業崩盤、倒閉。

2.代償風險

代償風險主要是指當被擔保的企業、公司發展狀況不盡人意而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履約償還銀行貸款時,商業擔保公司只得代替被擔保的企業、公司償還銀行的借貸,造成較大的經濟虧損。代償風險主要取決于被擔保單位的營運狀況是否良好和履約意愿是否強烈。

3.聲譽風險和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由多方面因素組成的,如,公司的成立時間、組織建構、業務人員技術等在商業銀行實際運行中所出現的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這主要來自于企業的內部風險,企業一點不能承接住這些風險就容易導致破產。聲譽對于公司的運營來說至關重要。擔保公司的聲譽高相關的投保單位和金融企業就會對該商業擔保公司產生信任感。信譽風險可以說是商業擔保公司內外風險的一個綜合體現。

4.其他風險

商業擔保公司在實際的運營中所承擔的風險類型眾多。除了上述風險外還有:由于對行業發展現狀和外部環境認識不到位而造成錯誤決策,從而導致的戰略性風險。或者由于法律制度不盡完善,風險機制尚不健全造成的法律風險。或者由于商業擔保公司資金的流動狀況不良,加之其他資金無問題長期積累造成的資本風險。

(二)商業擔保公司風險的主要特點

商業擔保公司由于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所承受的風險往往要明顯的高于其他的行業。其風險主要呈現以下特征:

1.高風險性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商業擔保公司實際是起到的是橋梁的作用。它一方面連接著的是被擔保企業,另一方面又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相接。他要承受由被擔保公司經營不善而造成的代償風險,又要承接外界環境造成的其他諸多風險。且一旦利益主體發生變故,都有可能使商業擔保公司的風險擴大化。它還不同于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直接的選擇那些信譽較好的企業進行商業擔保,因此,它又承受了被擔保企業更大的經濟波動風險。而且擔保公司所承受風險的大部分,銀行只承擔很少部分的風險,所以,商業擔保公司所承受的風險又具備雙重性和波動性的特征。

2.風險的滲透性與自擔性

商業擔保公司在其運行中,不但受其自身風險的影響,而且金融企業以及財政部門的風險也會滲透進商業擔保公司的運營風險中去,一旦這兩方面有所變故,商業擔保企業的風險就會隨之上升,所以,一旦這三者的某一方出現較大的問題,剩下的兩方都會受到影響。商業擔保公司的風險是自負盈虧的,它是通過風險的承擔、風險的分散 實現盈利的,一旦無力再承擔風險就只能以倒閉而告終。

3.風險收益的不對稱性

商業擔保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時,并不都是理想狀態下的擔保高風險取得高收益,承擔小風險自然就帶來小收益,由于受外界經濟環境,例如:貨幣政策、銀行利率等方面的影響,多多少少會受到一些政策制度的制約,呈現風險收益的不對稱的特性。加之,商業擔保公司在進行風險擔保的過程中并不能夠極盡的接觸到那些經濟效益好的大企業,采取高的收費標準。而是主要面對那些中小企業,這樣的企業經濟運營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經濟風險,經濟運營狀況具有不確定性和波動性,更加的加重了商業擔保公司風險收益的不對稱性。

二、影響商業擔保公司運營中的風險的主要因素

能夠對商業擔保行業構成影響的因素實在是比較多,尤其是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各行各業競爭不斷加強,而經濟的波動又較大的情況下,商業擔保行業所承擔的風險與日俱增,如果不能對商業擔保行業運營中主要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那么商業擔保行業就很難在整個經濟社會中站穩腳跟,抓住更大的機遇,迎接更為激烈的挑戰。能夠影響商業擔保公司運營風險的主要因素有:

(一)經濟政策環境

經濟政策大環境對各行各業的發展都有較大的影響,同樣,對商業擔保行業的影響之大也不在話下。一旦經濟大環境有所變動或者政策指向發生變化,對于商業擔保單位而言,不穩定性增強,波動性上升,風險指數飆高。加之,我國的法律保障體系還不是很健全,還沒有專門的、針對性和限制性較強的法律對該行業的發展進行恰當有力的規范,即便是有一些地方性的保護文件,但是立法層次普遍不高,甚至有的相關律文之間還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這就不能從本質上降低商業擔保公司運營的風險。另外,我國市場經濟中,誠信觀念缺失,社會的信用環境較差,尤其是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普遍不高,這也增加了商業擔保公司運營的風險性。

(二)制度建設和風險管理能力

商業擔保公司是通過對風險的承接和操控實現盈利的。因此,商業擔保公司內在的制度建設對于整個公司的運營而言就顯得十分必要。嚴格的內在制度能夠及時的對風險進行掌控和調解,以做到及時的分散風險。為了獲得較高的經濟收入,多數商業擔保公司在風險管理控制制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就貿然承接較大的貸款擔保業務,造成了經營風險只高不低。加上,本身對于風險的管理能力就不足夠,管理技能和水平始終得不到切實的提高,我國許多的商業擔保公司給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風險隱患,使經濟損失增大,阻礙了其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

(三)擔保公司狀況

擔保公司的財務狀況是影響其運營狀況的重要影響因素。當擔保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時,它就越有能力吸引更多的、更大的擔保單,這就是一個累積作用,當它吸引的擔保單越多的時候,它的財務運行狀況也就越好,抵御風險的能力也就越強。另外,商業擔保公司的人員素質水平對于公司的運行也有著直接的影響。擁有專業技能和道德素養較高的業務人員,就能提高業務水平,確保公司業務運行有序,避免在經營運行中現象,保證運行正常。在商業擔保公司運營中能否進行正規、專業的業務操作,減少由于操作不規范而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無謂風險,另外如果對被擔保公司了解的不透徹,從而做出錯誤的決策更加的增加了公司運營的風險。

(四)與銀行之間的關系

商業擔保公司與銀行之間還未形成足夠牢固的、能夠長期合作的協作關系。商業擔保公司雖然與銀行有著最為直接的聯系和密切的關系,然而,在合作地位上卻存在較大的差異,商業擔保公司要承擔絕大部分的風險,銀行對于風險的承擔卻極少,這種權利義務分配極端不平等的現象增加了商業擔保公司運行的風險。另外擔保的合同如果不極盡規范、標準,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加之有的合同需要擔保人承擔全部的風險,這就又增加了商業擔保公司運營的風險性,為其長遠運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三、影響商業擔保公司風險管理與控制的主要措施

商業擔保公司在面對如此大的風險的情況下,唯有及時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手頓和控制措施,才能保證順利運營,在激烈的商場競爭下仍能夠具有活力和競爭力,將損失和風險降到最低。這就要求做到:

(一)完善風險的內部控制機制

風險的內部控制機制是商業擔保公司為了減輕在擔保過程中的一系列風險,從被擔保公司求擔保開始就加強對該公司整體條件的審核,包括公司的實際規模、運營情況、信用額度以及償還能力等通過一系列條件的限制合理的選擇受保單位。然后通過有效的評估制度對擔保的項目進行風險的綜合評估,降低整體的運營風險。另外,對整個擔保的流程要進行審查和控制,確保從事前到事后都能夠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預估和動態的監管,從而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二)建立風險的損失補償機制

風險的損失補償機制對于商業擔保公司的繼續運營來說意義重大。在進行商業擔保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生代償現象,替被擔保單位向銀行支付足額的貸款,這樣一來,商業擔保公司將造成莫大的經濟損失。為了減小代償帶來的損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追回損失或者通過相關的法律條文先提取50%的責任準備金或者1%的風險準備金。另外,通過注冊時所存入銀行的保證金或者是擔保責任保險也能夠對商業擔保公司的風險進行一定的緩解。

(三)建立風險分散轉移機制

對于商業擔保公司來說,風險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只能是盡量的降低和分散,因此,建立風險的分散轉移機制對于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來說意義重大。一方面要通過比例擔保制度與銀行共擔風險。或者是通過反擔保制度,在企業、單位向商業銀行申請擔保時,要求該單位提供其他的擔保物資進行反擔保,以提升被擔保單位的風險意識和償還意愿。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就行業間的合作,促使雙方共贏,在進行擔保時商業擔保公司還要對擔保的業務進行選擇和創新,如:將擔保業務與典當業務結合,不但拓寬了業務途道也有效的分散了風險。

(四)從戰略層面降低風險

商業擔保公司要想及時的應對風險就要具有遠大目光,對國家的政策法律以及從業環境進行前瞻性的預測,及時的制定風險抵御機制。另外更要加強專業隊伍建設,促使員工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風險管理意識,從而在整個公司內都形成較強的風險防控意識。還要及時的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以及內部均衡機制,能夠降低決策風險,實現“審保分離”,消除潛在的風險隱患。

四、結束語

商業擔保行業是風險與利益并行的行業,在它的整個運行過程中,風險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研究,通過行之有效的手段及時的降低風險,商業擔保公司在其發展中將面臨重重困難,甚至是舉步維艱最終面臨破產危機。因此,在如此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就要求,商業擔保公司能夠及時的對自身建設進行完善,建立健全風險的規避制度,對外界環境進行有效的預測,從而把風險降低到最小,實現有效的發展,獲得較高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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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宜.上市公司年報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研究——來自滬深A股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北方工業大學學報,2009(02).

篇5

關鍵詞:融資性擔保公司 經營風險 控制 實踐探討

作為一個高風險的行業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是其能否持續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因此,提高公司的經營風險控制水平,努力減少擔保代償賠付,才能真正把融資性擔保公司做強做大。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風險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風險審查機制不健全

目前,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都建立了風險控制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流程,實行業務和風險控制分離,但是從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情況看,重業務輕風險的傾向嚴重,很多公司業務部門只是承擔了業務營銷的職能,對于風險的審查,往往過多依賴風險控制部門,而一些業務由于管理層的插手,直接跳過風險控制層級,就使得風險審查流于形式。

(二)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能力

融資性擔保公司由于發展的良莠不齊,對人才的吸納能力不強,容易出現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現象,很多從業人員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控制知識掌握不夠熟練,有的甚至連調查的具體流程都不能正確操作。再加上,我國還未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從業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限制,從業人員行業跨度大,專業基礎不精,加大了經營風險。

(三)合作銀行的風險轉嫁

融資性擔保公司成立時間較短,業務來源單一,與合作銀行處于不對等的地位,一些合作銀行為了轉嫁風險,往往把一些不是很優質的客戶推薦給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出于合作的考慮,也不得不滿足銀行的不合理要求,而在風險的承擔上,基本承擔了銀行的全部風險。由于業務對銀行的依附性,融資性擔保公司還容易陷入系統風險中,如前段時間華鼎、創富擔保事件后,大量銀行隨意單方面中止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用額度,使大量擔保公司業務陷入停滯狀態,有些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了生存不得不拓展高風險業務,從而造成經營的惡性循環。

(四)社會不良信用環境的影響

融資性擔保公司雖然承擔了比銀行更加大的風險,但是其金融企業地位并沒有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正式確認,如對企業信用信息,沒有獨立的查詢系統接入,在反擔保措施的法律法規方面,無法獲得金融企業的主體資格,在債務的追償方面,會碰到更加多的限制等也都加大了風險控制難度。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控制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的風險控制制度

以業務量為導向,可能給融資性擔保公司帶來短期的效益,但是這種粗放的經營方式,是不可能持續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確實建立嚴格的風險控制體系,形成以風險管理為中心,寧缺勿濫的經營理念,首先,努力制定一個完整規范的風險控制制度。這個制度必須包括符合審慎性經營原則的融資性擔保評估制度、盡職調查制度、決策程序、風險預警制度、全程監督制度、事后追償和處置制度、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等其他的制度,其次,要根據這些制度制定嚴格的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第三,要保證風險控制人員的超脫地位,真正使風險控制部門起到業務的保駕護航作用,一般來說,要體現風控的效益性,就要責權利相結合,使風控成為業務的主導而不是業務的附庸。

(二)制定合理的人才政策

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由于我國尚未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從業人員進行任職資格準入,使得人才的評價標準各異,融資性擔保公司在人員的聘用上,必須樹立起梯隊層次意識,首先年齡上保證老中青結合,既要發揮年齡經驗的優勢,又要保證隊伍的年輕活力,其次在知識結構上,要文理工兼顧,各行各業有所了解,使人員隊伍保持盡可能寬廣的視野。第三,要結合公司的業務優勢,形成公司特有的人才隊伍,這是保證核心競爭力的前提。而要形成公司特有的優勢,對于業務人員和風險控制人員要適時進行崗位輪換和培訓,提倡一專多能,加強人員業務素質的培養,化通才為專才,隨時保持人員隊伍的穩定性和適應性。

(三)避開銀保合作陷阱

銀行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其營利模式不同,風險防范角度各異,在與銀行合作中,避開銀行設置的陷阱并非無所作為。首先融資性擔保企業經營靈活,管理跨度小,更加貼近被擔保企業,對風險的反應更加靈敏,對于銀行轉嫁風險的企圖,要及時與銀行協商風險分擔,變單方責任為雙方責任,使雙方成為利益共同體,減少單方風險轉移的可能。其次,通過更多地為商業銀行拓展業務,維護客戶,帶來存款,提高銀行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依存度,降低銀行的強勢地位,使銀保之間真正形成長期的戰略合作關系。

(四)通過整合擔保方式改善經營環境

長期以來,我國的金融機構總是定位在銀行、信托、財務公司等國有資本為主體的行業,在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也基本上形成了以這些行業為核心,而對于近年來發展的融資擔保等以民間資金為主體的行業,要避開法律保護的真空地帶,勇于創新業務體系,更多控制第一還款來源和完善新型的反擔保方式,充分利用物權法規定的抵押、質押、連帶責任保證等法律手段,化不利為有利,降低擔保風險。

我們通過分析融資性公司存在的問題,發現融資性擔保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存在很多的缺陷以及漏洞,這很容易使得公司面臨風險。因此,針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完善公司內部的風險控制體系,并且制定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措施。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得融資性擔保公司獲得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篇6

在金融市場化改革逐步深化的當下,新金融呈現出旺盛的創新動力和極強的發展活力,非銀行金融機構迅速發展壯大。在企業集團化、產融結合化、融資多元化等趨勢不斷推進下,信托、消費金融以及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相當迅猛,其中財務公司融合了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在推動企業集團的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也對社會經濟發展有著一定的影響。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來說,國內集團財務公司起步較晚,而且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如風險管控能力不強、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充分發揮作用、金融服務功能單一、外部資金來源有限、內部資金效率低下、整體發展不平衡、金融創新能力有待增強等問題。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國家的資本市場廣度和深度、股息政策和外部融資約束等會顯著影響上市公司的所有權集中度和風險控制能力,而產生這些差異的主要因素是公司管理層和控股股東能否有效保護所有投資者的利益。不同國家的法律和執法有效性存在顯著差異,但評價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差異能夠讓市場和政府明顯的看到公司治理現狀,也可以讓投資者清楚了解到企業集團的資金運作效率,避免投資者陷入投資陷阱,使社會資本逐步流向高效率的企業或企業集團。

二、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與投資者保護研究現狀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非金融機構,對于多個企業聯合成集團公司其能夠強化集團財務管理,提升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在資本運作上進行資金的統一協調,分析和把握投資機會,建立良好的融資關系。將企業集團架構與以及財務公司的關系用圖表示為圖1所示。

當前針對集團財務公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等方面。嚴李浩(2011)在集團財務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研究中指出,集團財務公司是產業和資本管理結合的產物,外部約束相對較弱是其重要特點,因此需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升財務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均具有現實意義。廖家生(2011)在針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研究中認為,集團企業以掌控多種復雜的資源為基礎,與單一企業相比較,財務公司需要從企業的整體角度出發,梳理企業的戰略結構與管理能力的相互依賴關系。資金集中后雖然對企業集團一體化管理和集成化運作起到了助力作用,但在風險控制方面,廖家生認為財務公司掌控著企業集團的資金走向,在企業管理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整個企業總體的金融機構,資金集中到財務公司也意味著也聚集了更多風險,所以相應的需要提升風險控制能力和對資金的監管力度,相應的問題也隨之而來。考慮到財務公司掌控資金具有集中性,所以企業集團公司需要開拓財務公司資金來源的平臺,使之具有更暢通的流動性。在操作層面,國內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需要不斷對業務進行梳理和發展創新,根據集團企業和分公司的種種需求來施行差異性地策略,進一步地完善監管制度。根據當前情況來看,國內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從整體水平來看,發展規模及進程失衡;從投資來看,呈現越來越趨于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從資金流動方面來看,主要為集團內部流入;從操作方面來看,財務公司的業務主要還停留在存貸和結算業務上。種種問題使得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發展普遍受到制約,因而引起更深層面的問題,如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在政策制定上與監管政策沒有銜接,集團公司資金受到政策影響因而發展遇到阻礙,資金來源受限引起的管理問題,業務單一、經營范圍受限等。袁琳和張宏亮(2011)通過詳細調查10家集團公司結構式,分析了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管理問題,將風險控制與董事會治理關聯考慮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風險控制和監管問題。由于董事會治理在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中的執行力問題,會使其承擔的資金風險管理責任和功能弱化,所以結算中心對財務公司風險控制機制相對于治理結構來說并不健全,但責任指向性和功能性更強。對比幾種情況后,研究發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董事會治理結構需要進一步地優化,來盡可能地健全該機制,實現對風險控制的監管能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執行能力,同時避免由于結構較復雜而帶來冗繁的流程,完善風險管理體系的同時也需要完備的機構設置,增強整個管理流程的執行能力。尚不能將風險管理嵌入流程,董事會在風險管理中的履職及效果情況堪憂,同時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功能不能滿足風險管理的要求。

針對投資者保護的研究局限于伴隨股權集中度、會計信息質量、資金持有等而來的一系列問題,在投資者保護方面的研究中,甚少有考慮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的相關探討。以往國內外大量研究發現投資者保護程度同股權集中度呈負相關關系,但他們都無法避免可能存在的內生性問題對研究結果的影響。而本文利用我國證券市場中存在的控制權轉移事件作為研究樣本,克服了內生性問題,并對投資者保護程度與股權集中度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再檢驗。實證結果與LLSV(1998)截然相反。筆者認為,這一結果與之前理論并不矛盾,在我國特殊制度背景下,投資者保護和股權集中度也可能會存在正向的相關關系。研究結果意味著提高投資者保護程度、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是提升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確保我國證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有力保障。

整體上學術界普遍認為投資者保護制度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制約企業集團的投資沖動、降低財務公司風險,但沒有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兩者之間的關系,因此本次研究以十家大型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深入探索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與投資者保護的關系。

三、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與投資者保護關系建模

(一)投資者保護變量 根據以往國內外與投資者保護相關的研究可以發現,投資者保護亟需改善,而金融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也需要進一步地待完善,信息不對稱、投資回報機制不健全、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等問題與投資者保護息息相關。考慮到上述問題,本次研究主要從信息披露質量、股權結構和市場化指數三個方面來研究投資者保護同企業集團管理方面的關聯及其地區性差異。

信息披露質量(MQ)的水平高低為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博弈結果,作為信息的“提供者”,上市企業集團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高低不僅關系到短期內自身市場形象的好壞和企業信譽資本的長期積累,還會對投資者產生重大影響,可能造成多米諾骨牌的連帶效應、影響市場秩序。因為信息不對稱極對投資者造成損失,所以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報和臨時公告等信息披露質量不但可以左右投資者的決策和收益,還能呈現投資者保護情況。

市場化指數(MI)也是體現投資者保護情況的主要參考內容,MI能夠清晰地呈現投資者保護和市場化程度以及相應地區的規章制度間的關聯程度。本文以樊綱、王小魯編制的市場化指數反映當地的投資者保護情況。

股權結構(OS)通過也是展現投資者保護的重要信息。由于目前國內市場化處于完善階段,OS能夠體現企業股權的集中度和股權制衡程度。本文用OC來表示股權集中度,用OB來代表股權的制衡杜,來探討外部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強弱程度與股權集中程度和股權制衡程度的關系。

(二)集團財務公司風險評價 財務公司作為企業內部平臺提供資金管理,拓展財務管理而設立資金結算,投融資、投行咨詢,投資理財為一體內部金融服務平臺。財務公司能夠把資源集中在一起,相應配置時間空間也更大,但風險也相應越大,風險主要有信息風險、融資風險、政策風險、過度投資風險、存款準備風險等幾種。本次研究主要考察企業集團資金風險與投資者保護的關系,因此選取融資風險、過度投資風險、存款準備風險等方面的指標作為研究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ALR)、庫存現金率(TCR)、信貸額度變化率(CR)、投資率(IR)等作為研究指標。

(三)基于貝葉斯統計理論建模 貝葉斯統計理論是由英國學者T.貝葉斯提出,并經過近百年的發展已經成為貝葉斯學派的重要分支。根據貝葉斯統計理論,關于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的任何統計推斷過程,必然存在一個結果構成樣本,當風險產生時必然會存在結果構成樣本中的一個或多個。本次研究引入融資風險、過度投資風險、存款準備風險等建立結果構成樣本。假設參數?鄣為判斷變量,當企業集團風險失控時?鄣=1,當企業集團風險可控時?鄣=0。由此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風險FR的分布就取決于?鄣的大小,進而可以借助于FR的分布判斷?鄣是否為0,即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是否可控。

假設p作為風險失控?鄣=1的先驗概率,則p代表了風險問題的先驗分布,且可解釋為風險FR的發生概率。根據樣本FR的分布和?鄣,可以得到FR=fr的條件的?鄣的條件分布?仔(?鄣|fr)。由p(?鄣=1)和?仔(?鄣|fr)綜合得到集團財務公司的風險發生概率。

對于投資者保護而言,建立使投資者保護程度最大的目標函數,具體如下:

即投資者保護應當是企業集團較長一段時間內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指數應當最大化,而約束條件就應當是信息披露質量最優化、股權結構最優化和市場化程度最高。建立集團財務風險控制和投資者保護變量的衡量模型后,就應當考察兩者之間的關系,具體公式如下:

通過以上模型,可以得到在一定時期內集團財務風險控制和投資者保護變量的關系,進一步驗證不同宏觀經濟環境下的風險控制和投資者保護間的相互作用。

四、研究結論

本次研究以十家大型上市集團公司財務公司的相關數據為來源,將根據數據進行相應的計算來得出風險概率,通過這十家大型上市公司的數據可先計算得到風險曲線,如圖2所示。

圖2 財務集團公司的風險曲線

由圖2可以看出,參數?鄣的條件分布曲線和結構構成樣本發生概率曲線之間村存在一個交點,即可以由?鄣的分布確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風險FR的分布,驗證了本次研究估計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發生概率計算方法的可行性。根據關系模型計算出的研究結果如表1所示。

由表1的結果可以看出,α2和α4回歸結果在5%的置信區間內可信,并且回歸系數相對較大,說明企業過度投資風險和資金鏈風險對投資者保護的影響最為明顯。α3的回歸結果雖然相對較小,但是負數結果表明融資風險會提高投資者保護程度。企業集團應當從健康穩定長遠發展的視角處理投資沖動和投資者保護之間的關系,監管部門也應當健全投資者保護制度。

從研究結果可以看出,我國大型企業集團目前缺少財務公司的金融創新經驗,不具有良好控制風險的能力,因此集團財務公司應當從以下方面改善風險管理:

第一,完善風險管理體系至關重要。企業集團公司與財務公司關系緊密,財務公司的流動性危機會波及整個企業集團的實體經濟,流動性管理必須適度,過高的流動性會使財務公司因為持有太多的短期資產而喪失盈利機會,甚至出現虧損,過低的流動性則會使財務公司面臨信用危機,甚至導致清算破產或被迫重組。

第二,財務公司應當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構建。財務公司目前內部控制體系多數空有制度保證,卻無現實行為控制約束。監控風險監管指標,防范流動性風險。財務公司使用監測預警指標體系作為日常監測重要手段,每月對資本充足性、流動性進行測算預警,對流動性比例實時測算。

第三,財務公司應提高投資者保護意識。財務公司是為了支持現代企業集團國際化、集約化、信息化戰略發展而構建集聚資源,配置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風險管控風險管理平臺,作為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資金來源渠道較窄,財務公司所屬集團大多主業比較集中,受行業波動的影響較大。所以財務公司需要積極接受外部監管,避免出現利益輸送管道,導致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出現。

第四,銀監會金融監管以及企業集團管理層應當以出資人監管作為監管思路和政策導向。近年來陸續出臺的風險管理多項規章,有助于監管,但目前處于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三至五年內多數財務公司所屬集團經營業績預計將出現下滑,可能導致存款減少同時貸款增加的情況,對于作為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平臺的財務公司,必將形成巨大的流動性沖擊。所以明確監管要求,構建完善的監管體系刻不容緩。

本次研究針對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管控能力不強、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和投資者保護意識不強等問題,構建了一種基于貝葉斯統計理論的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與投資者保護關系模型,以融資風險、過度投資風險、存款準備風險等建立結果構成樣本,以信息披露質量、股權結構和市場化指數作為衡量企業集團投資者保護程度的變量,研究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控制和投資者保護的關系。結果現實企業過度投資風險和資金鏈風險對投資者保護的影響最為明顯,融資風險會提高投資者保護程度。企業集團應當從健康穩定長遠發展的視角處理投資沖動和投資者保護之間的關系,提高公司智力能力,而監管部門也應當健全投資者保護制度。

篇7

一、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及特點

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是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的技術方法,也可以指經濟主體用以降低風險負面的動態連續過程,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動組織目標的實現。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價值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將通過風險成本最小化實現。

(一)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衡量

保險公司的風險識別應從風險源、受損標的、危害及危險因素四個方面入手:

1.通過風險源的識別可以分析出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風險,通常包括物質環境風險、環境風險、環境風險、環境風險、技術環境風險、經濟環境風險、金融環境風險等幾個方面,它們是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其來自外部,我們稱之為非保險風險;

2.通過風險標的的識別可以認識到保險公司的主要受損標的是金融資產還是人力資本;

3.通過識別各個經營環節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可以明確保險公司的銷售、承保、定價、理賠及投資風險與危害之間的關系,從而形成了保險公司的內部經營風險。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風險造成的最大危害就是企業破產,除此之外,風險還會使保險公司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從而蒙受損失或喪失額外收益,這種結果也是保險公司的危害;

4.從危險因素入手,保險公司可以結合保險經營各環節進行風險分析。承保風險主要來自于被保險人的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以及在外部環境作用下可保條件弱化的影響日益嚴重;定價風險的產生主要是違背了保險定價的基本原則,使費率水平不能彌補保險人支付的賠款及營業費用,以及合理預期利潤的需要;理賠風險產生了保險理賠過程,包括審核單證,委托理賠人,確定賠償責任和金額,理賠人員素質,通融賠付五個方面可能造成損失;投資風險來自于違背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保險資金運用原則,保險投資后形成的金融資產組合結構的風險受外界環境的影響較大,其中利率風險的影響最大;銷售風險對保險公司的內部經營影響不大。

(二)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方法包括損失控制和損失融資

保險公司風險控制方法的目的是為了改變保險公司的風險狀況,幫助保險公司回避風險防止損失,在發生損失時努力減少風險對損失的負面影響。保險公司內部經營風險可以根據各環節的特點采用不同的風險控制方法,普遍適用的方法是損失防范和損失減少,這一方法的核心內容是保險公司內控制度的建設;保險公司外部環境風險也適用損失防范和損失減少的風險控制方法,這一方法的核心內容是保險合同的限制性條款的使用。保險公司風險融資方法的目的是為保險公司的損失支付賠償金,并承擔損失的財務后果。保險公司轉移風險的方法包括再保險轉移和非再保險轉移兩種:保險公司的再保險轉移就是由再保險公司承諾承擔損失帶來的財務負擔,保險公司非再保險轉移就是風險的接受人不是法律注冊的再保險人,保險公司遭受損失后由其他機構承擔財務后果。保險公司的風險融資決策大多數是自留風險與轉移風險在不同程度上的結合。自留風險的條件是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能力承受與風險相關的最大可能損失,足夠的能力是指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的償付能力。如果對風險的控制能力低或沒有控制能力,保險公司就選擇轉移風險(外部環境風險),如果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強,保險公司就選擇自留風險(內部經營風險)。較高的額外費用或交易成本會增加保險公司選擇自留風險的可能,但如果風險接受方提供的服務更有效率,使轉移風險的成本比自留風險更低,保險公司將會選擇轉移風險。自留決策需要在兩個方面進行基本的權衡:一是由于增加自留風險所帶來的收益,二是由于更大風險從而不確定性增加所帶來的期望成本。保險公司最佳的自留風險與再保險轉移決策是:將可以合理預測的損失自留,將那些可能很嚴重地影響償付能力的損失進行再保險,對擁有足夠分散化的股票持有人的保險公司,無論是再保險轉移還是非再保險轉移都不可能減少資本的機會成本,轉移風險要想增加保險公司價值,就必須能夠增加期望現金流。再保險轉移對保險公司期望現金流的影響包括兩方面:通過支付附加保費減少期望現金流,通過減少保險服務成本、減少籌措新資金的可能性、減少財務困境的可能性及減少期望稅收增加期望現金流。

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最后的步驟就是對風險管理決策進行監控與評價,實施完整的綜合風險管理,主要包括:1.保險公司必須解決集中控制和分散操作之間的關系,規模龐大組織分散的保險公司的辦法是損失控制由當地部門分散處理,損失融資由總公司集中處理,并且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活動是一種綜合功能,應當在董事會層次進行監督和協調; 2.監控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決策的手段是信息管理,它包括風險交流、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報告及成本分攤系統;3.可以通過與第三方機構簽訂合同得到所有必要的服務來實施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決策;4.評價風險管理決策的核心是衡量決策的效果,通常的證據是損失比率的趨勢,由于很多綜合風險管理措施都是一種長期活動,因此對風險管理決策的評價可能需要較長時間,風險成本是另一個常見的評價標準,保險公司的風險成本包括因為風險和不確定性所必須支付的一切費用,不僅包括直接成本而且包括間接成本。

二、我國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一)我國壽險公司內部經營風險主要表現

1.我國壽險公司業務核保不完善,承保風險還很突出,主要是重業務發展輕業務質量,重規模輕效益的現象還很突出;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核保人員素質差;核保隊伍建設不足;道德風險日益嚴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欺騙或隱瞞已存在的某種風險或故意編造保險事故的現象經常發生。

2.我國壽險公司費率管理存在,定價風險也很嚴重,主要是費率厘訂過于標準化,不符合實際情況;費率管理高度統一,不利于引導保險公司專業化經營;費率審批手續繁瑣,不適應業務發展和市場變化的需要;費率執行過程中費率監管弱化,惡性削價競爭較為嚴重。

3.我國壽險公司利差損風險將長期存在,主要因為盲目追求業務規模,經營體制上的弊端,缺乏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風險因素在短時間內很難徹底改變。

4.我國壽險公司投資風險表現突出,主要原因是形成的呆賬嚴重,違規資金運用的問題仍然存在,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于狹窄,新的壽險產品過于強調投資收益存在引發投保人信用危機的可能,這些風險導致了我國壽險公司償付能力普遍不足的局面。

(二)我國產險公司內部經營風險主要表現

1.我國產險公司保費增長過快的表外風險嚴重,主要是我國產險基層公司普遍存在重業務輕管理,重規模輕效益的傾向,業務員普遍缺乏風險意識和效益觀念,領導追求任期內的業績不采取長期的風險控制措施。

2.我國產險公司的資產風險日益突出,主要表現是資產總量高速增長但結構不合理,隱藏泡沫,增長方式原始,高效益資產所占比重甚小。同時由于資本經營機制不規范,造成的資金結構風險也很突出,主要是資產結構配置不合理,資金使用過程中的機會成本浪費現象嚴重,表現在經營機構的設置方面尤為明顯,而且缺乏明確的資產負債管理目標,對資本市場及投資渠道的調研論證缺乏性,投資決策的制定長官意志明顯。

3.我國產險公司的核保核賠制度也不完善,承保理賠風險表現突出。主要是違反授權規定的承保理賠權限擅自承保定損理賠的現象仍然存在,違反承保實務規范要求盲目簽單承保的現象時有發生,違反《保險法》及監管規定違規支付手續費的也很突出,業務中的逆選擇及過度承保風險一直存在,夸大虛構保險事故進行保險騙賠的案件數量和金額都呈現急速上升的趨勢,保險理賠人員的素質不高甚至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各種人情賠款等都會增加產險公司的經營風險。

4.我國產險公司的信用風險日益嚴重,主要表現為應收保費越來越多,單證領用管理混亂,再保險知識缺乏造成分保不能攤回的風險。

三、提高我國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針對保險公司可以控制和主動防范的內部經營風險采取的措施

1.加強資產風險的管理,建立宏觀及微觀風險管理模式,形成資產風險管理體系;定期召開風險管理會議,將資產風險管理貫穿在日常工作中;開發使用風險管理軟件系統,利用VAR風險模型進行資產風險分析。

2.完善核保制度控制承保風險,堅持規模與效益并重,展業與管理同步的經營思想,加強業務質量考核,制定與利潤相關的考核指標,并把這些指標作為經營者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完善核保制度,加強核保管理,科學設定核保權限,將核保質量同核保人員利益掛鉤;提高核保人員素質,實行資格考核;改善核保條件,提高核保技術,提升化、信息化、化工作水平。

3.強化費率管理避免定價風險,建立并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根據不同險種的業務規模、經營期限、風險程度、技術要求,實施不同的費率管理辦法,分別實行標準費率、審批費率、報備費率和自由費率;建立并實行差別費率制度,體現地域差別、被保險人差別、保險人差別;建立并實行費率稽查制度,盡快延伸保監會各地監管機構,合理確定稽查要素,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抓緊建立費率管理法規體系,使其能夠適合現階段保險業務的要求并覆蓋費率管理的各個方面及各個環節。

4.加強道德風險的防范與管理,應提高人的風險防范意識,建立人承保質量的評估體系,建立和強化理賠報案制度,提高全民的意識和道德水準。

(二)針對保險公司不能控制只能化解的外部環境風險采取的措施

1.經營者要從單純地追求業務規模、市場份額轉變到以經濟效益為目標,同時要改革的一級法人核算體制,對分支公司實行子公司化經營,使其經營結果直接與經營者和員工的利益聯系在一起。

2.要加快培養人才,在短時間內培養一批懂壽險、懂經營、懂管理的經營者,按人壽保險自身的內在去經營管理壽險公司。

3.積極調整產品結構,大力發展低預定利率、非利率敏感型產品及資產管理型產品,大力發展保障型的產品,提高保險公司盈利水平。

4.實行財務再保險,提高風險轉移的效率,擴大可保風險的范圍并將風險直接轉嫁到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來增強承保能力。

5.強化內部資金管理,聘請專業人員,增強時間效益意識和資金運用成本意識,采用先進的資金管理手段,提高資金收益率。

6.強化業務管理,嚴格核保核賠,提高業務質量,防范和控制風險,從風險的管理和控制中提高直接盈利水平;加強人員培訓,精簡隊伍,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間接盈利水平;加快信息系統建設,減少環節,集中管理,提高效益,增加費差益去化解利差損。

7.積極推動長期壽險業務的再保險實施,并對以前高預訂利率業務采取措施鼓勵退保或轉保。

8.充分利用國家降低營業稅的優惠政策,爭取國家給予更多的財政、稅收、投資的政策支持。

篇8

關鍵詞:金融保險集團;風險;防范

一、從公司的角度,對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險集團風險的建議

1.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

(1)金融保險集團(母公司)的股權多元化

金融保險集團的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有著密切的關系,不同的股權結構會給公司帶來不同的影響。當股權過于集中時,小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行使權力的積極性減弱,從而使股東大會成為大股東的內部會議。股東大會對公司治理作用非常微弱,不足以約束經理層的道德風險傾向,從而出現經理層的內部人控制現象,控股股東通過一些不當的關聯交易損害小股東的利益,這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并不鮮見。

(2)完善金融保險集團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治理關系

金融保險集團要想發揮協同效應、進行一體化的風險管理,就要求母公司對子公司有很強的控制力。然而,母公司與子公司均為獨立的法人,因此,如何構建良好的母子公司治理模式,既實現協同效應、又不存在侵害子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2.建立金融保險集團風險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理論上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垂直一體化的風險管控和審計模式,一種是雙重風險管控和審計模式,兩種模式各有優劣。在垂直一體化的模式下,金融保險集團直接參與子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審計,這種模式的特點是風險集中管理、集中控制,控股公司能及時全面地了解子公司的風險狀況,有利于實現金融保險集團架構下特殊風險的管理,但可能造成風險管理與業務經營配合不夠緊密。而雙重風險管理和內部審計模式下,金融保險集團間接參與子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審計,控股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職責,通過影響子公司董事會及其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間接實現對子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指導。這種模式有利于風險管理和具體業務的配合,子公司風險管理職責完整,具有較大的自,但控股公司對子公司風險管理控制力度減弱,協調難度增加,控股公司管理金融保險集團特殊風險的難度加大。不管采用那種模式,都必須明確母子公司各自的風險控制職責,將風險控制落到實處。

(2)建立起風險預警體系,尤其是財務風險預警體系

預警體系可以結合公司經營指標分析體系的建立一并進行實施。在經營指標體系中可以選出具有代表性的指標,確定這些指標的安全底線,對異常波動的指標值及時分析原因,發現潛在的風險并采取相應對策。

(3)建立人力資源風險管理制度

明確的制定人力資源風險管理制度是國際上大型保險集團在風險管理中的普遍做法,而我國目前這方面還還比較缺乏。對人力資源的制度約束,必須明確強調保險集團規章制定和業務行為的核心原則及價值觀,對各級員工在遵守法律、道德標準等方面進行明確要求,并針對如何在實際工作中貫徹執行準則提出了指導性規定。

二、從監管的角度,對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險集團風險的建議

1.加大法制建設,加強立法監管

一是要盡快清理現行金融法律、規章,查找法規真空,通過類似“司法解釋”的辦法填補“漏洞”;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國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體系。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法律體系,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法》,及相關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行政法規和規章。三是確保中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法律制度的前瞻性和穩定性。

2.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強信息的透明度

對保險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必須制定強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對內部交易予以明確的限制,超過一定金額的交易必須經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的審批;建立定期報告制度,保險公司應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當期關聯交易的全部情況,增強信息透明度,也便于監管部門加強監督與管理。此外,監管部門還應加強對場外交易市場的規范,完善金融機構對金融衍生品等表外業務的信息披露。

3.加快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步伐

我國的三大金融監管當局已經建立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監管中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磋商,交流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彌補行業監管部門各自為政的弊病,堵塞監管漏洞。但是,從前文分析中也可以看到,“監管聯席會議機制”并非常設的辦公機構,并不能實現對金融事項的及時監管,并且這種合作的結果往往缺乏強制力。雖然在我國金融保險發展初期,這種制度基本適用,但隨著混業經營的不斷擴大,這種監管力度明顯是不夠的。而且,在合作監管中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主監管制度,這種監管容易產生由于子公司的權利結構、資本結構變化,而使得監管歸口也發生變化,甚至出現監管真空。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加快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

根據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情況,建議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專門負責監管金融集團的機構,該機構成員由三大監管機構抽調工作人員組成。該機構的規模可以比較精簡,但可以隨金融集團的發展適時調整。這一模式兼具了分業監管和統一監管的優勢。獨立的集團監管機構設立利于從整體上評估集團風險,同時又可以充分發揮專業監管機構的專業優勢,達到規范金融保險市場,促進行業創新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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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償付能力改革的背景

    現行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經歷了30多年的歷史,盡管期間經過了不斷的修改和完善,但歐盟仍認為其無法滿足全面評價保險公司風險和財務狀況的要求,也達不到建立審慎監管體系的目標,這也是歐盟啟動“償付能力Ⅱ號工程”的直接動機,具體原因則是多方面的:

    1.監管體制的影響。為減少重復或交叉監管給保險公司帶來的負擔,歐盟內部實行的是“母國監管原則”,即保險機構(分公司、子公司等)是向其總部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報告、受母國相關機構監管(Competent Authority of Home Member State),而不是由其市場所在地的東道國監管(Authority of Host Member State)。而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成員國監管機關有相當大的自由度在統一監管指令范圍內進行裁量。這樣可能出現的一個結果是,在同一市場上的保險機構,由于其監管主體不同,在相同的風險程度下面臨的償付能力要求可能是不一樣的,這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不公平的,保單持有人受到的保護程度也不一樣。

    2.市場效率的影響。在完全市場化的經濟體系內,任何監管政策的出臺都必須考慮該政策能促進而不是抑制向該行業的資本進入,而償付能力監管的核心就是要求股東必須為保險公司提供適當的資本以抵御金融風險,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但是,不適當的額外資本會增加股東的成本,既可能影響到已進入保險行業的投資者的利益(如分紅限制、對資本利得的不適當稅收政策等),還可能影響新的投資者進入,制約保險業的發展和競爭力。在效率與安全之間必須有適度的平衡。

    3.金融一體化的影響。進入21世紀,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部門相互融合與滲透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而且形成了很多跨行業提品與服務的金融集團。與此相關的問題是,對于這些機構如何進行償付能力和資本充足率的評價,既促進金融制度創新,又不形成監管上的真空地帶。盡管歐盟沒有針對三大金融部門制訂統一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和建立統一監管體系,但是三大金融部門之間的交流及相互影響使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獲得了更多可以借鑒的經驗和方法,尤其是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關于銀行資本率充足率的規定為保險償付能力的立法框架和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4.金融產品創新的影響。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金融產品的創新也層出不窮,如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投資型保險產品的開發、替代性風險轉移(ART-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等交易方式的產生等。金融創新既為保險公司提供了新的經營空間和盈利來源,也使保險公司產生了新的交易與運營風險。需要對保險公司參與創新金融產品進行審慎的風險控制和財務評估。

    5.會計制度發展的影響。償付能力構成的兩個重要支柱——資產與負債的評估直接受會計制度的影響,包括統一規范的會計準則、合理的會計政策、完善有效的內部會計信息系統等。歪曲的會計信息及不合理的會計制度可能使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歐盟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歐盟境內的上市公司都要按國際會計準則 (IAS)的要求提供會計報告,這也為償付能力的改革提供了客觀條件。

    6.風險管理理論與方法創新的影響。金融市場產品的不斷創新,催生了大量新的風險管理理論與方法,如評估資產風險的風險價值方法(VAR-Value at Risk)已在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大量地運用,如風險資本理論(RBC-Risk Based Capital)也進入到了一些國家保險監管實踐之中,多情境風險測試(Scenario-Based)模型、基于概率的風險測算模型 (Probabilistic-Based)也已被很多保險公司應用于內部風險控制與管理。這些都為監管機構開辟新的監管體系和思路提供了充分的理論依據與實踐基礎。

    二、償付能力改革的基本框架與進展

    為確保償付能力Ⅱ號工程能真正達到預期目標,歐盟保險委員會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和評估工作,其中對奠定未來歐盟償付能力管理框架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有兩份報告:一份是夏馬報告(Shanna Repoa),該報告以陷人困境的歐洲保險公司為案例,重點分析了保險公司的風險問題,探索的是為什么現行監管體系未能有效地阻止這些公司陷入困境,力圖建立一整套風險監管的工具,使其不僅能起到診治作用 (Curative Function),還能起到預防作用(Preventive Func tion);另一份是畢馬威報告(KPMG Report),該報告主要是橫向比較歐盟成員國及主要保險市場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和思想,在分析金融機構主要風險特征的基礎上,引入了大量最新的風險管理理論和方法,力圖構建一套完整全面的保險公司財務狀況評價和風險防范體系。盡管兩份報告的立場不一樣,但其對于歐盟現行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有效性的評價基本上是一致的:那就是現行監管體系基本能達到最低監管的需要,其主要缺限是對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風險考慮得不全面,而且對于保險公司的個體風險不敏感。

    歐盟現行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是由三個層次組成的:第一個層次是對責任準備金的評估,第二個層次是對資產價值的評估與認可,第三個層次是償付能力邊際的確定(一般稱之為固定比例法,即償付能力邊際與資產和負債之間的關系用比例固定下來),這三個層次基本上反映了償付能力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撇開這三重體系本身的合理性與技術細節不談,僅從結構的角度,要將償付能力置于保險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和風險評價的框架范圍內,這三個層次還是遠遠不夠的。對償付能力監管范圍的界定,不能擴大化地把所有與保險監管相關的工作都納入到償付能力監管這一范疇,也不能簡單化地把它處理成為一種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方法。在實踐中有三種具體的理解及相應的操作模式:一種理解是基于最低償付能力計算及最低資本要求的一套規則,這實際上就是現行歐盟的操作模式,也是償付能力I號工程的重點;第二種理解是確保保險公司財務穩健的一整套規則,既包括償付能力及資本充足率的計算,還包括責任準備金的評估模型與方法,以及基于資產負債相匹配的資產評估制度和管理制度,這是國際保險監管協會(IAIS)建議的方法;第三是指“總體償付能力(Overall Solvency)”,它與前兩種理解的主要差異是,前兩種理解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或財務狀況,局限在其資產負債表的框架下,是一種靜態的方法,“總體償付能力”評價的是在綜合考慮保險公司的內部運營情況和外部環境因素后的動態財務穩健情況,既包括產品特點、組織管理結構、質量管理體系等內部因素,還包括經濟周期、競爭條件、股東品質等外部因素,這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比較倡導的方向。因此,要全面評價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控制風險,第三種理解比較符合歐盟此次償付能力改革的目標。結合目前保險市場的趨勢,兩份報告均建議建立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風險管理方法(Risk-Based Ap— proach),將其作為評價保險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和風險的基本手段,借鑒“巴塞爾協議”關于銀行財務狀況和風險評估的“三支柱法(Three Pillars Approach)”搭建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新框架:

    1.第一根支柱是根據保險公司的承保信息及資產負債狀況建立以風險為基礎的最低償付能力規定。鼓勵保險公司采用多情境測試法及概率計算法等內部風險模型來評估其資產風險、負債風險及運營風險,同時要求責任準備金及其它負債都要與資產間建立嚴格的匹配關系,并嚴格控制非認可資產的標準和比例。現行的監管體系可以并入到第一支柱中,并進行技術上的調整與完善。

    2.第二根支柱是審慎的監管評價。監管機構應全面評估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力度,包括是否全面理解認知其面臨的全部風險點,是否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該制度是否有效地執行,對各種風險是否進行有效的多情境壓力測試、資產負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再保險制度是否合理有效等。

    3.第三根支柱是引入市場力量監督和管理。保險公司必須進行充分透明的市場信息披露,使市場參與者(保單持有人、投資者、合作伙伴)能充分評估保險公司的業務情況、資產和負債風險、資本充足情況、管理水平和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并鼓勵獨立的顧問咨詢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風險狀況進行獨立的評估,作為投資者、保單持有人決策的依據,也可以作為監管機構的參考。

    以上是作為審慎監管體系必備的結構框架,在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償付能力及相關資本充足性的規定上,KPMG報告的建議很有代表性:

    1.在資產評估方面,由于歐盟現行監管制度沒有規定資產評估的具體方法與標準,實際操作中都是由成員國監管機構自行設定,沒有可比性,可以借此機會統一資產的評估方法與標準,并借歐盟境內推行統一國際會計準則這一契機,要求成員國公司以市場價值為標準公允評估其資產;統一非認可資產的標準和比例,減少成員國的隨意性;同時,引入風險資產評估法(即VAR),建立資產與資本充足率之間的合理關系模型。

    2.在責任準備金方面,統一責任準備金評估模型和假設的披露規則,要求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精算假設對準備金進行多情境敏感性測試,并對賠付率等重要指標基于不同的概率模型進行壓力測試,最大限度地反映保險公司面臨的負債和風險狀況。同時對評價保險公司的再保險安排和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全面審慎的評價,防止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尤其是財務再保)和風險轉移產品安排進行“監管套利(Super— visoryArbitrage)”。

    3.在償付能力邊際的計算上,應避免現行“固定比例法”的結構性缺限,重點是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狀況進行全面的界定,現行規定主要評價的是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及責任準備金與相應資產不匹配的風險,忽視了保險公司面臨的運營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總體資產與總體負債不匹配的風險。應鼓勵保險公司通過建立內部風險評估模型(1n. ternal Models),對其所面臨的風險,尤其是運營風險和市場風險進行全面的評估,并借鑒RBC法,確定風險與資本及償付能力間的對應關系,而不僅僅是償付能力與資產或負債之間的關系,真正防范和控制保險公司的總體風險(Aggregate Risks)。“償付能力Ⅱ號工程”關注的不僅是償付能力或資本是否充足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將償付能力監管置根于評價和控制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確保保險公司財務穩健的基礎之上。

    三、歐盟償付能力改革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保險行業最大的風險是償付能力風險,加強償付能力的管理是確保保險市場穩健運行和發展、保護保單持有人利益的根本所在,我國保險監管機構也將保險償付能力監管作為保險監管的重點。我國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基本上是在歐盟現行框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此,歐盟償付能力監管改革的理論與實踐可以為我國償付能力監管未來的完善和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

    1.解決償付能力和準備金評估之間的矛盾關系,這是“固定比例法”最大的缺限。一般而言,準備金提取得越充足,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也應該越穩健,即準備金越充足,償付能力邊際(或充足率)就可以要求相對低一些。由于我國目前的認可負債是與責任準備金之間直接掛鉤的,這樣的結果是,準備金計提得充足的公司反而償付能力要求會更高。換言之,在相同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或償付能力邊際)的情況下,由于不同的保險公司使用的準備金評估方法或假設的不同,可能會掩蓋保險公司之間實際風險的差異。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是可以嘗試將償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與準備金的評估方法和模型掛鉤,而不是完全采用固定比率的方法,根據準備金的充足程廈確定小同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或邊際)。這就要求保險公司準備金的評估模型必須完全透明,并且可以根據保險公司精算技術和內部風險管理水平的差異決定其可以選用的準備金評估模型、方法及相關假設,對于技術條件和管理水平達不到要求的公司只能采用規定的模型和方法。

    2.推動保險公司建立和完善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尤其是資產負債管理制度。在準備金充足的前提下,償付能力的風險主要反映在資產質量的風險上,包括資產負債之間匹配的風險和資產質量控制。隨著保險業可投資領域的不斷擴展,整個行業的風險暴露(Risk Exposures)也不斷增加,單純的保險投資比例控制很難全面評價不同保險公司因為投資策略和內部控制制度差異帶來的風險水平的差異。可以強制性地要求保險公司以資產負債管理控制為核心,完善資產和負債風險的管理,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及市場風險;并鼓勵保險公司在開發引用先進風險管理手段和工具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內部風險評估制度、風險控制制度、降低風險的風險轉移制度安排等,防范控制承保風險和運營風險。

    3.推動保險會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償付能力和財務狀況的評價是基于保險公司充分準確的會計信息,這既有賴于保險公司信息系統的完善,更有賴于公認會計準則 (GAAP)或法定會計準則(SAP)的合理和完善,而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在責任準備金的計提、遞延取得成本的資本化及攤銷、保費收入的確認與計量、投資性產品的會計處理等方面與國際會計準則或公認精算準則之間的差距還很大,影響了償付能力監管辦法有效作用的發揮。

篇10

關鍵詞:保險公司;財務風險;防控體系

根據我國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保險行業在不斷的發展壯大的同時,風險也隨之而來。公司規模壯大不僅體現在公司業務規模上,還體現在保險公司的數量上。在競爭如此激烈的市場環境中保險公司如何才能保持自身長久的競爭優勢,更好的生存和發展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保險公司需要建立實施企業內部的財務風險防控體制,無時無刻不監督著企業,規避企業面臨的風險,通過提高保險公司財務系統的管理水平,降低保險公司的財產損失,促進保險公司持久、健康、高效的發展。

一、保險公司所面臨的財務風險種類

(一)定價的風險

保險公司的銷售業務是公司后續工作的基礎,那么,一單保險的定價是如何制定的?定價的多少是如何影響銷售業務的呢?保險公司的相關費用是依據保險公司的預算來計算的,在前期的資金投入時,企業如果不具備科學有效的計算方式的話,保險單的相關費用計算不準確,客戶的滿意度降低,不利于保險公司的后期發展。當費用過高時,客戶可能回選擇其他的保險公司,造成較低的投保率,而且己參加投保的客戶可能會退訂;當費用偏低或過低時,雖然公司的銷售業務明顯提高,但是公司本身的盈利額會減低甚至是會虧損。

(二)利率的風險

眾所周知,目前銀行內部除了儲蓄外也設立了理財服務點,而保險的功能也是理財,那么保險公司的業務水平就會受到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影響。而且很多個體將投保錯誤的理解為是儲蓄,更加激發了保險公司與銀行等機構的競爭,例如,當銀行的儲蓄利率上浮了幾個百分點后,更多的人會選擇將錢存入銀行以獲取更多的利息,而不愿意將錢拿去投保,這就使得保險公司的業務水平降低,影響公司的資金運轉,不利于公司規避資金風險。

(三)責任準備金的風險

也許群眾參與投保的初衷不盡相同,但是保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轉移風險,損失分攤。在選擇保險公司的時候,我們最看重的也就是保險公司的業務水平和償還的能力,公司的償還能力主要看公司的準備金的金額,看是否能夠及時的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客戶的損失。如果公司的責任準備金不足時,會降低公司在客戶心中的信譽度,影響保險公司的投保率,同時保險公司的資金周轉會出現問題,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的運行,而是忙于責任準備金的籌集。

(四)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筆者認為,償還能力不足與責任準備金的不足密切相關。通俗來講,當投保人在發生災難等風險時,要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但保險公司的責任準備金不足,無法履行合同內容,就會使得客戶認為該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足以滿足自己的需求,將會導致客戶的流失。另外,如果在前期公司制定保險定價的時候就不科學合理,公司資金的運轉方式不規范,也會使得保險公司面臨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出現信任危機和財務危機。

(五)資產負債的風險

由保險這一行業的特點所決定,保險公司的經營是一種負債模式,在資金流轉的各個環節都需要管理者高度重視,防止出現資金匹配不當而使公司無法如期履行合同內容,沒有能力支付索賠金額,導致保險公司面臨資產負債的財務風險。

(六)其他類型的財務風險

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受到了很多不可控因素的影響,他的主要職能就是轉移風險和降低客戶損失。當客戶投的是農業保險或者是災后利益損失保險的話,自然災害就是影響保險公司財務風險出現的因素,這些因素是不可控的,需要在業務銷售方面多加斟酌。

二、保險公司風險應對措施及風險控制體系

(一)應對措施

第一,降低融資的風險。在保險公司的運營中中,融資占據重要地位,引起了管理者的重視,如何降低融資風險已經成為了焦點。筆者認為,降低融資風險要做到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建立規避融資風險的機制,樹立正確的融資風險觀念,即要求管理者合理的規劃公司融資機構,并最大限度的利用融資機構,但是要注意不能過分的依賴外部資金的流入。二是要有科學規范的預算計算方法,科學的預算方法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制定合理的定價以及設計完美的保險產品,使得保險公司的營業利潤得以提高,降低融資風險。

第二,降低投資的風險。在這個保險業務多元化的時代,供保險公司選擇的投資業務也越來越豐富,一些保險公司會出現不知如何選擇的現象。針對這個問題,首先,保險公司應該深度的分析市場行情,選擇前景較好的項目,并根據自身條件限制,在業務投入上制定合理的資金分配,合理負債,在保證公司自身的正常業務運行的前提下,將企業資金的效益發揮到最大化。然后,保險公司在選擇了合適的投資對象后,假如是證券投資,那么保險公司需要重點關注如何規避證券投資的風險。

第三,降低承保的風險。承保風險的降低主要是通過提高保險公司的定價實力來得以實現的。保險產品定價離不開預算,預算是對企業業務費用包括利潤、成本以及費用的浮動范圍的一種計算方式,它不僅要滿足投保客戶的需求,還要為公司提供預期的利潤。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公司在這方面的能力,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市場的需求,制定合理的保險產品,以降低承保風險的發生。

第四,降低理賠的風險。理賠發生在投保人遇到風險之后,保險公司需要根據合同約定,對投保人的經濟損失或是人身安全等損失進行償付。這需要公司具備兩種能力:一是保險公司責任準備金的管理能力,它要求保險公司要正確掌管責任準備金,準確核對,避免錯賬的出現,而且準備金的金額要充足,降低負債狀況。二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人風險案件的審核能力,它包括調查、損失計算、賠償等環節,在這些核查過程中,秉持嚴格原則,降低不合理賠償的出現頻率,減少保險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降低管理的風險。保險公司利潤的虧損在很大程度上都與公司內部財務管理不恰當有關,因此需要我們制定科學的,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實施,具體包括:提高預算能力,以此為基準適度的調配企業內部資金運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注重業務過程中出現的細節問題,盡可能的規范工作;內外監督并存,保障保險公司規避可控因素所帶來的風險;建立績效管理,調動公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以此來降低風險的發生。

(二)建立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防控體系

第一,構建風險警報系統。警報系統是為保險公司提供危險信號的系統,可以讓保險公司及時有效的解決公司面臨的危機。這一系統是以先進的信息收集技術以及對危險信息的辨別能力為基礎的,為了構建這一系統,保險公司需要擁有多條信息收集渠道,使公司可以及時的獲取信息,并且是相對全面的。

第二,建立風險評價系統。根據風險警報系統的警示,由風險評價系統自行選擇合適方法評估保險公司面臨的財務風險發生的概率以及對保險公司的損失值進行預計算,進而為高層管理者提供具體的指標分析,使高層管理者據此做出正確的決策,化解財務風險危機。

第三,創建風險控制系統。風險控制系統在風險管理中發揮著巨大作用,它主要被用來幫助公司制定風險控制方案,降低公司損失的系統。當保險公司即將面臨著某種財務風險時,風險控制系統會及時的反饋,積極制定調控措施,以將保險公司的風險值掌控在很小的范圍內。當風險已經發生,風險控制系統會及時給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和應對方案以確保保險公司的經濟損失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