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控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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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質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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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審計質量

一、審計質量控制的涵義

關于審計質量的涵義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審計質量最終反映在審計報告的質量上,因而審計質量就是審計報告的質量,本文稱之為審計產品質量觀。第二種觀點認為,審計是包括了審計計劃、取證、判斷和報告的一個系統過程,因而審計質量是整個審計活動過程的優劣程度,本文稱之為審計工作質量觀。還有人提出第三種觀點,比如徐政旦等人提出應將審計人員質量包含在審計質量中。其實,審計人員質量必然反映在審計工作和審計最終產品的質量上,因此,第三種觀點仍可歸入前兩種觀點。本文認為審計質量控制是審計機關為實現審計目標,規范審計行為,明確審計責任,確保審計質量符合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建立和實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總稱。審計質量控制包括審計產品質量控制和審計工作質量控制。

二、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審計質量的重要性是由審計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決定的,只有提高審計質量,才能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中應有的作用使審計職業自身能得到不斷完善與發展。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質量控制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保證

無論是國家審計機關還是社會審計機構或內部審計組織,其重要工作任務之一就是確保審計工作的質量,這是由審計的職業責任所決定的。

(二)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是審計工作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

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化,社會對審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審計工作將面臨更多的新的挑戰,因此審計組織的各項管理工作和審計人員的各項素質都必須跟上形勢的需要。而只有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才能強化審計工作的內部約束機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審計職業的要求。

(三)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是促進宏觀調控的有效途徑

審計質量的高低優劣,決不只是對審計機關本身和被審計單位發生影響,它還將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管理和決策產生影響。

三、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具體內容

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沒有一個通用模式,它必須根據不同的條件、不同審計組織的特點,并且隨著審計全面質量管理的開展而不斷深化和完善,通常要從以下方面建立控制體系:

(一)建立質量控制機構

進行審計質量控制必須建立相應的機構。審計組織應當選擇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審計干部或人員組成質量控制小組;或指定質量控制負責人。重要的問題在于發揮質量控制小組及其負責人的作用。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審計小組就應當同時成為審計質量控制小組。無論以何種方式形成的質量控制機構中,應當有明確的質量控制分工、分級、分層次、分部門進行審計質量控制。

(二)制定科學的、可操作性強的審計質量評估體系和評估標準

審計質量評估體系是指在審計質量評估過程中由相互聯系的主體、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等構成的有機整體,在借鑒英國國家績效審計中分步驟實施審計質量控制方法的基礎上,我國應對審計計劃、審計準備、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審計公告等關鍵的“質量環節”建立質量審核評估標準、評估內容和評估方法等,重點考察評估每一個環節需關注的重要問題,使審計質量控制有標準可依。

(三)建立并完善審計質量控制監督檢查機制

審計機關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在缺乏監督機制的情況下,審計質量控制就容易流于形式。可以考慮借鑒美國國家審計質量控制的方法,建立內部和外部相結合的審計質量監督檢查制度,以保證質量控制體系的有效運轉和審計業務的質量,并設立審計質量檢查機構,作為審計項目質量檢查、評估和責任追究方面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各部門領導以及內部、外部的審計專家等人員組成,切實發揮審計質量檢查監督和制約的作用。

(四)建立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

質量控制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到每項工作的質量由專崗負責,每個崗位有自己的質量。只有將質量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具體人,才能使質量問題有人抓、有人管,使質量的保證和提高不成為空話,才能使大家重視質量問題,努力提高工作質量。質量崗位責任制有利于追究質量事故責任者,也有利于發現和表彰質量控制的先進事跡和人物,責任明確、賞罰分明,避免質量控制大鍋飯,是對質量控制的有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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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質量控制的含義

審計質量控制的含義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審計質量控制是將審計置于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環境中,對其控制從諸多方面進行考慮,包括外部環境因素、審計對象因素、審計主體因素等,其控制主體可以是政府、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會計師事務所等。而狹義的審計質量控制則指以會計師事務所為控制主體制定相應的控制制度和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控制。本文所分析的審計質量控制是廣義的審計質量控制。它是一個全面質量控制系統,不僅是全要素控制、全過程控制,還是多層次控制,以及有效控制。

二、審計質量控制失效的危害

在審計質量控制低下的情況下,企業財務報表將無法很好地滿足所有者等利益相關者的需要。這會使得投資者根據錯誤的信息進行決策,進而加大投資風險,導致決策失誤;會導致被審計單位的信譽下降,使投資者對其失去信心;會給事務所帶來相應的行政或民事處罰,并使其聲譽會嚴重受挫,喪失潛在客戶;使得國家參考企業財務報表而制定的一些相關的稅收法律等政策出現偏差,造成社會資源不能有效配置;同時,助長會計造假行為,使整個社會處于不誠信的環境中,進而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給社會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影響。

可見審計質量控制失效,不論是對投資者、上市公司、還是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行業及資本市場,甚至對一個國家經濟的發展都會帶來嚴重的危害。因此,我們有必要系統分析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治理對策,使得審計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三、審計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審計質量控制問題雖然最終表現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失效, 但影響審計質量控制的因素卻來自市場環境、事務所內部及外部監管等各個方面, 最后綜合導致審計質量低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市場環境

1.政府過度干預難以造就高質量審計有效需求市場。我國證券化市場最初由政府出面籌建進行管理,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帶有非常強的政府痕跡。比如,對新股上市,我國長期采用“額度管理、計劃控制”,使得公司上市額度成為一種十分稀缺的資源;對新股發行價采用政府確定而非市場自由確定的方法;對已上市公司保牌資格的規定,等等。由此造成的結果是,上市公司的很多行為不是面對市場的,而是面對政府和管制機構的,即只要符合或滿足政府管制機構的要求,企業就可以取得最佳的成本效益比等。由此,我國上市公司對獨立審計服務的需求僅僅是基于政府管制性干預所產生的名義上的審計需求,政府部門成為獨立審計市場的主要需求者。

2.審計聘任制度嚴重扭曲。我國上市公司的發起人或控股股東與管理層事實上是同一人,使原來審計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審計方與審計方三方委托關系簡化為管理者當局與審計師二者之間的關系,即由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委托審計機構對自己進行審計,并由自己決定相關的審計費用等事項。此時,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實際上由被審計人變成了審計委托人,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衣食父母”,它完全有可能通過對注冊會計師的選擇權和支付審計費用來對注冊會計師施加影響,這就從根本上破壞了委托-理論下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之間的平衡關系,使審計機構難以保持其公正執業的最根本的條件——獨立性。

3.審計市場結構不合理。我國證券市場會計師事務所客戶數量過少,市場占有率過低,使得事務所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與上市公司經營者搞好關系上,而不是努力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樹立職業信譽上。為了生存,維持原有的市場份額,不少事務所以降低收費標準作為爭搶客戶的手段,審計質量無從保證。此時,出具“不清潔”審計意見的損失占現有收益比例很大,即使存在較大遭受處罰的可能,依然可以保持較高的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誘惑。

(二)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環境

1.事務所組織結構不合理。從國際上來看,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有獨資制、普通合伙制、有限責任合伙制、有限責任制四種組織形式。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兩種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即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制,且絕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實行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制,實行合伙制的不到10%.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實踐證明,有限責任的組織形式弱化了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風險意識,放松了審計質量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事務所承擔審計失敗的成本很低,潛在收益卻很高,其職業道德和執業質量就失去最根本的機制約束和保障。

2.內部質量控制機制不完善。目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管理現狀不容樂觀,尤其是注冊會計師人數在10人以下的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上內部管理都不規范。許多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只有1名注冊會計師,根本無法保證一個項目有一名注冊會計師在現場執業,更無從談起審計鑒證業務的三級復核質量控制體系。雖然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有自己形成文字的規章制度,然而這些規章制度往往都流于形式,有些甚至沒有相關的規章制度。

3.人員職業素質不高。我國注冊

會計師總體業務水平參差不齊,主要表現在:從業人員年齡老化、學歷偏低,通過考試獲得執業資格的比例較低、從業人員來源渠道狹窄,忽視后續教育,因而在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除業務素質不高外,從業人員得職業道德水平低下,違規執業、明知故犯,為了利益不惜出賣審計原則的案件屢見不鮮。

(三)外部監管環境

1.多頭管理的矛盾。我國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分為兩個層次:一是政府監督,主要由財政部、審計署、證監會等多個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進行檢查,其中,財政部處于核心地位。二是由中注協和各地協會組織進行業務檢查。由于這些部門的職責和分工不是很明確,實踐中經常出現幾個機構對事務所就同一內容進行質量檢查的現象。結果各個機構之間的職能重疊交錯,多頭監管造成協調困難,最終導致無效監管。在處理處罰方面,由于各監管部門的監督結果不能相互認同,使一些被發現問題得不到及時處理,削弱了監督效率與效果。

2.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法律風險較低。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股票交易與管理暫行條例》、《刑法》等多部法律對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但是總體來說呈現這樣一種傾向:重視行政及刑事處罰,輕視民事法律關系的調節。事實上,民事責任具有其他法律責任所沒有的補償性。遺憾的是,目前我國立法上關于民事責任的規定寥寥無幾,即使有規定,也比較籠統。有些條款過于簡單,執行起來彈性很大;有些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在這種背景下,審計師因違規受到的行政和刑事處罰與中小股民的巨額損失相比顯得微乎其微;對某些注冊會計師來說,通過舞弊等非法行為能夠狠狠發一筆橫財。可見,我國相關法律責任體系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造假。

四、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的措施

(一)改變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環境

1.改變政府過多干預市場運作的現狀。為了促進審計需求者形成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自主性要求,為了給審計供給者提供高質量審計的動力,當前政府對審計市場監管的正確理念應該是以市場化替代行政化;凡審計市場能解決的問題,由審計市場解決;凡審計市場不能解決的問題,政府應該創造條件由審計市場解決。為創造一個寬松的高質量審計市場環境,政府監管機構應該盡可能地減少監管政策對公司盈余操縱、政府干預注冊會計師審計以及審計需求者缺乏對高質量審計服務需求的誘發程度,使企業對會計事務所的選擇由政府選擇走向市場選擇。

2.改革現有的審計聘任模式。可以借鑒美國財務報告保險制度,即上市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財務風險,保險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的上市公司進行審計,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來決定承保金額和保險費率;對因財務報表不實陳述或漏報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向投資者進行賠償。這種制度從根本上改變了現行財務報表中的委托關系,改寫了目前審計師利益與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利益相矛盾的現狀,取消了審計師與公司管理層的利益關聯,增強了審計的獨立性。

3.完善審計市場結構。通過擴大事務所規模,提高市場集中度,構造寡占型的審計市場結構。此舉可以大大縮小上市公司的選擇空間,使其難以再采用威脅變更事務所逼其就范等不正當手段;造就若干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增強其保持審計獨立性的實力。但是,這些措施要確保會計師事務所能在平等、資源、協商的基礎上自主選擇適宜的合并、重組對象,絕不能實行政府強制聯合;否則,將會嚴重影響事務所的和諧運作與進一步發展。

(二)加強事務所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1.改革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在有限責任公司制下,提升事務所審計質量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可借鑒國外先進的做法,逐步推行由有限責任制向普通合伙制、有限責任合伙制的轉型。由于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利益與事務所的業績和命運緊緊相連,更有壓力和動力增強風險、責任、質量和品牌意識,自然也更加自覺抵御來自公司管理當局的不當意志。

2.加強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加強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首先要保證業務流程質量控制要到位。其中,在業務承接階段,控制的重點是充分評價客戶風險,將把不良風險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在審計計劃階段,控制的重點是進一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選派熟悉客戶行業特點和生產經營流程且與客戶無利害關系的審計小組成員執行審計項目,制訂周密的審計方案。在審計實施階段,要針對具體的會計報表項目,確定有效的實質性程序及其執行的范圍和具體時間,以搜集充分的、有證明力的審計證據;編制完整、清晰的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審計測試的執行過程和結果。在審計報告階段,控制的重點是根據審計程序執行的充分性和被審計單位未調整事項的重要性等發表適當的審計意見并撰寫審計報告。此外,要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部門經理和事務所負責人的三級復核制度,保證審計質量。

3.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首先,要完善人員聘用機制。會計師事務所最有價值的資源就是人力資源,事務所只有通過招聘高素質人才才能保證較高的審計質量。其次,要重視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教育的普及和后續培訓。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培訓教育應該是全方位的,既應在注冊會計師考試中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也要注重對注冊會計師的后續教育與培養,以確保注冊會計師在執業全過程中都能得到必要的職業道德教育。

(三)完善外部監管體制

1.避免監督資源的重復配置。針對政府多頭監管最終導致監管無效的現狀,可以借鑒美國建立一個公共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做法,即在現有的監管格局中增加一個獨立的監管體系。其過渡的措施是在中國證監會下增設證券市場審計監管部,賦予其注冊權、準則制定權、監察權和處罰權等,以協調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的監管職能。此機構擁有政府監管部門的檢查資格。同時,要引入公開披露制度,盡快建立起監管結果適時公告制度,在固定刊物或互聯網等媒體上公告,并使典型案件的審理、聽證和處罰公開化。此外,要加強媒體的監督,增加監管的實效性,將處罰措施切實到位,讓注冊會計師的違規成本遠遠高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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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質量涉及的因素很多,包括法治環境、決策和管理水平、審計技術、審計人員素質等。從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角度來看,有三點必須明確:第一,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計劃——實施——報告——復核——公告等各個環節。第二,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體系,包括審計人員、審計組、業務司局、審計復核部門和決策機構在內的相關機構和人員。第三,審計質量控制的核心是分清責任,責任明確才能很好地對審計全過程和各個層次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控制,也便于進行責任追究。綜合以上三點,可以把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概括為:以責任為核心,按照審計作業程序,規范各個環節的作業標準和方法,分層次實施審核、監督和責任追究。這些構成審計質量控制系統。

審計項目立項和編制計劃,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第一個環節。這個環節質量控制的目標主要是審計項目立項的重要性、針對性和可行性。所謂重要性,是指立項的項目必須是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以及事關改革、、穩定大局的重大事項。所謂針對性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必須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立項審計的目的明確。所謂可行性,是指審計立項必須符合規定的職責范圍,適合審計人力資源的現狀。

審前調查與編制方案,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第二個環節。審前調查是編制好審計方案的基礎。審計署頒布的準則對審前調查的和編制方案的方法都有明確要求,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三個突出的問題:一是有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不搞審前調查,特別是對那些年年審計或者多次審計過的單位和項目,自以為情況熟悉無須調查,殊不知審計對象的機構設置、資金來源、管理方式和核算方法總是處在變化之中,縱然是年年審計也不會一成不變;二是雖搞調查但蜻蜓點水不深不細,只了解一些基本的人員、機構和資金總量,而具體到資金來自哪些渠道,資金安排到哪些二級單位,使用財政資金較多的是哪些單位,哪些單位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最多,財政財務管理方式有些什么變化,有哪些重大開支和特殊開支等等情況,則了解得不夠。由于以上兩個問題,便產生了第三個問題,即審計方案簡單、重點不突出、針對性差,仔細看看和以往的方案大同小異,如果不是立卷歸檔必須有方案,一些審計人員可能不去編制審計方案。這些同志并沒有真正認識到審前調查和編制方案,既關系到審計的深度、效率和效果,也關系到責任和風險,做好這項工作,既可以使審計事半功倍,又可以保護自己。

審計日記和審計底稿,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第三個環節。從筆者所接觸的審計實踐看,當前這個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只有一種文本——審計工作底稿,既要求用它記錄審計人員的工作過程,又要記錄審計的主要成果和查出的重點問題。這是兩個適用于不同范圍的內容,審計的主要成果和查出的問題,是需要被審計單位認可并簽字畫押的,而審計工作過程的記錄,主要反映的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檢查的范圍和方法,它是不需要被審計單位簽字認可的。但是這兩方面的記錄都是十分必要的,前者是編制審計報告、復核下達審計決定和審計復議的依據,后者是檢查審計人員工作狀況,分清審計責任,防范審計風險所必不可少的。由于一種文本要求記錄兩個方面的內容,加上對工作過程的記錄并沒有具體的檢查措施,因而,在實際工作中,就造成注重審計查出問題的記錄而忽視審計工作過程記錄的現象,有些審計人員甚至不記錄工作過程,只記錄查出的幾個問題。這對復核、復議雖然有用,但不能很好地分清審計責任和防范風險,一旦經審計過的單位暴露出新的問題,便無法分清審計時是否檢查過這個環節,是通過什么方式檢查的,找過哪些人了解情況等等。因此,應該對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改進,實行審計日記和審計底稿兩種文本,前者記錄審計人員工作過程,包括查看了哪些賬目、資料和文件,做了哪些取證工作,找哪些人了解過情況等等,后者主要記錄審計成果,包括資金來源、收入和支出情況、查出的主要問題。審計日記可以一日一記,也可以一個工作段落一記,審計底稿則應一事一記,同一類事項可做一個底稿,后面附上原始材料或取證材料。審計日記應由審計人員填寫,審計組長審核簽字,交審計組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簽;審計底稿由審計人員編制后,經審計組長審核后,交被審計單位簽字,由審計組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后,附在審計報告后面一并送上一級審計機關復核。審計日記和審計底稿均應存檔備查。

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和審計報告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第四個環節。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情況和結果的集中反映,它應該起到三個作用:一是下級審計機關向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項目結果的文件,二是審計機關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結論的方式,三是審計機關向公告審計結果的載體。不能從“報告”兩字狹隘地把它僅僅視為審計機關內部的文書。審計組實施審計后應起草審計報告初稿,連同審計日記和審計底稿一并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形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以所在部門名義向被審計單位宣讀并以書面方式送達。采用的以審計組名義征求意見的方式,存在一些弊端,不利于有效控制審計質量,應該是在審計組所在部門審核把關以后再正式征求意見,因為審計通知書是審計組所在部門或者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審計組只不過是審計機關內部實施審計的一種組織方式。征求意見后,執行審計項目的審計部門應對審計報告再行修改后,向上一級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經復核把關后,向被審計單位出具正式審計報告,涉及到處理、處罰的事項,同時出具審計處理或審計處罰決定。審計報告下達后,按照審計公告的程序經審批,即可審計公告。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審計報告的復核審定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最后一個也是最重要的環節。多少年來審計機關一直比較重視這個環節,形成了一整套比較規范的做法。從嚴格控制審計質量的角度來看,還應注意以下幾個:一是每個審計報告都必須進行復核。比如審計署,不僅以審計署名義下達審計通知和出具審計報告的項目應進行復核,各業務司局下達審計通知和出具報告的項目亦應由法制司復核。二是完善審批制度,凡是以審計署名義組織實施的項目,經法制司復核后應提交主管署領導審批;以司局名義組織實施的項目,涉及到重大事項的亦應經法制司復核后報主管署領導審批;重大審計項目或者一般審計項目別重大的問題,應由主管署領導決定提交審計長審批或者召開審計長會議討論批準。三是加強審計復核力量,除了必要的數量保證外,更應注意提高復核人員的綜合素質。

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系統還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

其一,貫穿于審計全過程的的審計。規定了審計前要進行審前調查就要解決調查的方法問題。審計檢查和取證過程,更需要有科學有效的方法,編制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也同樣存在一個方法問題。因此,必須立足于認真我國審計機關的基本經驗,吸收國外審計機關的有益做法,總結整理出既明了又實用的常用審計方法。這樣,審計質量控制才能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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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審前調查為突破口,為提高審計質量控制打下堅實基礎

審計人員開展審前調查,是確定重要審計事項,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加強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和重要措施之一。

(一)把握好審前調查的內容 審計人員在進行審前調查時,應當調查和掌握清楚被審計對象所處的外部情況和內部情況,其中外部情況主要是指被審計對象所處的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地區行業環境,即宏觀經濟形勢對被審計單位產生的影響,政策因素對被審計單位產生的影響和政府對被審計單位限制性規定等,主要考慮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對某些行業進行扶持,財稅金融政策的優惠等;與被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等;被審計單位所處的行業發展現狀和趨勢,主要經濟指標和統計數據,行業地區運用的法規,特定的會計規定和慣例等。內部情況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情況,職責范圍或者經營范圍情況,財政財務隸屬關系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被審計單位涉及經濟活動的業務開展情況等;被審計對象財務會計機構及其工作情況,相關的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重大會計政策的選用及變動情況,銀行帳號及重要財務收據,重大決策及相關的會議記錄、合同、協議、文件等;以前年度審計或其他監管部門的檢查情況以及有關帳外資產負債收支等等。審計人員只有把握好這些內容,系統地了解了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從而達到從源頭控制審計質量的目的。

(二)靈活運用審前調查方式、方法和工具 審前調查的方法是控制審計質量的工具,主要包括調查的方式、方法和計算機輔助工具。調查方式主要有到被審計單位調查了解情況;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試審;查閱相關資料;走訪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監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等。調查方法一般指審閱調查法、問卷調查法、訪談調查法、觀察調查法、分析調查法和重點調查法等。計算機輔助工具主要是指對審計對象單位財務數據分析模塊。選擇好恰當的工具,對于審前調查的順利實施、達成摸清情況及確定重點的目的往往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立審前調查分析模型 審前調查分析模型是控制審計質量的手段,該模型利用系統論、信息論的構想,把審計對象作為一個系統,將其相關信息全面含入審計監督范圍之內。通過審前調查,掌握資料,從總體上分析、對照、比較,初步驗證審前調查資料的真實性,保證審前調查的質量。與此同時,結合實際確定審計對象的薄弱環節作為審計重點,找出核心問題之所在。通過建立審前調查分析模型,站在更高的角度俯瞰全局,拓寬思路,使審計人員有的放矢實施審計,有效地控制審計質量。

二、精心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將審計質量控制關口前移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體系中起著“龍頭”作用,實施方案編制質量的高低對于能否順利完成審計任務、實現預期的審計目標至關重要。因此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要緊密結合審前調查情況和前期數據分析結果,從審計范圍、內容、方法和審計步驟以及業務分工等方面精心細化審計實施方案。同時編制的審計實施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確定的審計目標要明確,設置的審計事項要科學。

(一)明確審計目標,細化審計內容 審計目標決定審計內容,審計內容為實現審計目標服務。要根據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劃分審計事項,細化審計內容,將審計目標落到實處。對審前調查所取得的資料經過初步分析,并結合行業特性以及歷年審計成果,分析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問題和線索,以確定審計重點。

(二)科學設置審計事項 審計人員要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采用不同的審計步驟和技術方法,設置科學合理的審計事項。同時,設置的審計事項要體現實用性原則、目標明確原則、審計技術方法事先計劃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為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實施情況,適時調整審計實施方案。

(三)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明確審計組長、主審及審計人員各自承擔的責任,建立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制度。上至審計機關分管領導,下至審計人員,要實行分級質量控制責任。

(四)加強審計實施方案的審核審批控制 加強審計方案的審核審批控制是事前質量控制最重要的關口,要按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審批審計實施方案。總的審批環節是審計方案由審計組組長或者承擔業務部門負責編制、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審計機關分管領導批準、重要審計項目應當由審計機關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審計組所在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審計實施方案審核負有重要職責。

三、加強審計實施階段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階段主要工作包括:審計人員按照審計方案要求,獲取直接、有效的審計證據;根據取得的審計證據編制規范的審計工作底稿;根據審計取證資料和工作底稿作出恰當的審計結論和提出意見,形成匯總的書面材料提供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和予以確認。因此,對審計人員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底稿、確認審計結果階段的質量控制是這個階段質量控制核心和重點。

(一)審計證據收集的質量控制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活動過程中,通過實施審計程序獲取的,用以證實審計事項,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的依據。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運用檢查、觀察、詢問及函證等方法,獲取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事項。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不但要確定審計取證的范圍,有針對性地收集與審計事項相關的、能夠證明審計事項的原始資料、有關文件和實物等原始證據,還要確定審計證據的轉化使用方式,使原始證據轉化為其他便于收集的審計證據形式。

在收集審計證據過程中,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審計證據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及其性質;審計證據資料依據審計信息含量和價值大小處理得適當;審計證據獲取的程序和手續齊備、合法,符合有關準則規章的要求;審計證據的收集符合成本效益和人員效率原則,收集的過程合理適度。

(1)審計證據的質量要求。一是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充分性,即要求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數量足以證實審計事項并據此做出審計結論和建議。二是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相關性,即要求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必須和審計目標相關聯,所反映的內容能夠支持審計結論和建議,或者與證實審計目標的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三是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可靠性,即要求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能夠反映審計事項的客觀事實,同時不同證據間也要能夠相互印證。

(2)獲取審計證據過程的質量控制。審計人員應采取適當的方法收集不同類型的審計證據。對通過檢查方法收集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應當取得能夠證明審計事項的原始資料、被審計單位承諾書、會議記錄、文件、合同等,以及審計人員編制的記錄分析材料;對通過監盤方法收集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應當編制實物資料盤點清單和現金、有價證券盤點表等材料、并由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簽章;對通過查詢方法收集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應當取得被查詢單位或者個人的書面答復材料或者口頭答復記錄,并注明查詢事項、內容、方式和查詢結果等情況;對通過函證方法收集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除取得被函證單位或者個人的回函外,還應當編制函證記錄,注明查證事項、范圍和函證結果等情況;對通過計算或分析性復核方法收集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應當編制計算表或者分析表,詳細記錄計算事項、過程、方法、依據和結果,分析和說明相關數據變動原因等情況。

(3)對審計證據進行恰當的整理分析。審計證據要有說明力,需要審計人員對取得的分散的審計證據進行歸納整理,使其更具有系統性和證明力。審計人員要充分運用職業判斷能力,采用適當的整理分析方法,來進行歸納整理,有取有舍,最后得出的適當的審計結論。

(二)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的質量控制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是聯系審計證據和審計結論的橋梁。它記錄了獲得的信息和證據,審計發現和結論的依據,是評價審計工作質量、衡量審計人員遵循審計方案和準則的重要資料。因此,審計人員應該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審計工作底稿的各項工作,同時也把它作為審計實施階段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

(1)審計工作底質量的基本要求。在具體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過程中,要做到工作底稿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具體體現在一要符合完整性原則,即工作底稿的內容必須完整,規定的基本要素包括項目名稱、實施方法、查閱資料的名稱和數量、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等情況均不得遺漏;二要符合重要性原則,即工作底稿必須將支持審計報告所載事項的各項資料列入,并在工作底稿中處于突出的地位;三要符合真實性和相關性原則,即工作底稿列入的事項必須是真實、客觀的,并且是與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相關聯的依據;四是符合責任性原則,即工作底稿必須由編制人、審核人簽章、注明日期,并由審計項目負責人審批核實,各自的責任明確。要求每一具體審計事項應單獨編制一份工作底稿,對工作底稿的問題審計人員要客觀地表述自己的意見,為工作底稿編制索引并在提出審計報告后及時歸入審計檔案。

(2)審計工作底稿與審計證據應有嚴密的對應關系。判斷其對應關系是否嚴密,一是對被審計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以及對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審計人員是否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附有相應的審計證據及相關資料;二是所附的審計證據是否相應地對工作底稿中所列事項予以支持;三是審計工作底稿與審計證據的對應關系是否在工作底稿中通過索引號加以注明;四是審計證據對應多個審計工作底稿時,是否將審計證據附在與其關系最密切的審計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3)審計工作底稿要實行嚴格的現場審核。對工作底稿的現場審核,可以減少或消除人為的審計誤差,也可以及時發現解決審計過程中的問題,原則上應在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完成后,由底稿編制人員的上一級審計人員進行現場審核。工作底稿的審核情況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審核人員是否在工作底稿上簽署姓名并注明日期,并根據情況簽署審核意見情況;二是審計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是否全面實施,是否存在重大遺漏;三是審計事實是否清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有力,審計證據與審計結論是否存在不一致;四是審計判斷是否合理,審計結論是否恰當,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五是對工作底稿中存在問題需要及時糾正的,復核人員是否督促審計人員及時修改完善。

(三)審計結果確認的質量控制 審計結果是對查證的事實客觀、綜合的描述和反映,是編制審計報告的直接依據。因此,審計人員必須在實施現場審計結束之前,根據現場工作底稿及審計證據資料匯總形成審計結果的書面材料,要求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確認并簽蓋,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

(1)審計結果確認質量的基本要求。在確認審計結果過程中,其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是審計結果的匯總應當實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審計事項;二是格式和內容符合規定,作到要素齊全、格式規范,未遺漏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三是審計結論和評價意見公正、客觀,引用的法規規章適當;四是被審計單位按要求進行確認。

(2)審計結果的主要內容應全面完整。判斷其是否全面完整,主要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審計結果書面材料的格式和內容,格式包括標題、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項目名稱、內容、簽章、簽發日期等基本要素是否齊備,內容包括審計依據、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實施審計的基本情況、審計評價意見等方面是否齊備;另一方面是審計結論和評價意見,是否依據核實的審計證據,對被審計單位的履職和內部控制行為形成審計結論和評價意見,做出的結論和評價意見是否經審計人員專業判斷并符合公正、客觀、依法、合理的標準。

(3)結果溝通及其再核實。審計機關應與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概況、依據、結論、決定或建議進行討論和交流,通過溝通后進行結果確認。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果持有異議,審計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再核實,可以進一步增強已收集信息資料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避免審計結果的偏差和審與被審的矛盾,促進審計目標的實現。

四、建立和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規章制度及體系

審計項目實施階段質量控制要做好還應關注質量控制的重要因素。,建立健全有關的制度、應用科學的審計方法、大力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等方面工作

(一)圍繞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有關制度 一是審計機關內部管理控制制度,主要有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審計人員業務分工和相互制約制度、審計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審計重要問題報告制度等;二是審計質量檢查制度,將事中和事后檢查二者結合起來,是對進行中的或已完成的審計業務進行檢查,以評價其是否符合審計方案和審計準則的要求;三是審計關鍵點控制制度,對審計業務中的關鍵點或環節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進行重點控制和管理,以確保對關鍵點或環節的審計達到了預期效果;四是審計質量考評控制制度,建立審計業務質量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操作程序,按照規定對開展的審計項目進行考評,并根據考評結果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二)建立完善審計質量控制標準體系 審計質量標準控制體系的運行可以為審計項目的規范完成提供指導,使項目的完成情況實現量化對比考核成為可能。審計質量控制標準應該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審計計劃階段的項目可行性、方案的可操作性、業務范圍和重點的適當性、審計人員能否勝任和分工的合理性;二是實施階段的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審計步驟方法的執行和審計目標的實現、審計結論的恰當性;三是審計結束階段的審計報告的可靠性、審計建議的可行性、是否需要開展后續審計、審計檔案的規范管理。

(三)應用科學審計技術方法 目前審計人員采用的審計技術方法較多,由于審計人員個人經驗和業務技能的水平有限,對采用科學規范的審計抽樣技術、審計整理分析技術的應用還需要進一步的探索,從而對審計工作的質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為此,審計人員首先要樹立現代審計的意識,充分吸收和運用現代審計研究的成果,積極探索適合當前審計工作的科學方法;其次要不斷完善科學有效的審計操作程序,對審計項目開展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環節作出明確的規定;再次要重視對審計證據收集方法和整理分析技術的改進,積極推廣內控評價、風險評估、統計抽樣等科學審計方法,將計算機技術應用到日常審計工作中去。

(四)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也直接影響審計質量的高低。因此,審計機關首先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的教育以及業務技能的培訓,使之熟練掌握審計理論和方法,熟悉國家財金法規政策,提高審計人員現場檢查技能。其次要建立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業績和業務能力進行定期考核,對考核結果優異的審計人員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責任心不強,考核不達標的審計人員要追究其個人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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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 問題 工作質量 控制

我國審計工作在20年的發展歷程中得到了不斷的完善,而且審計領域也得到了拓展。但是,受我國審計工作起步晚、人才培養緩慢、審計質控經驗少等因素影響,我國審計工作的發展仍落后于先進國家。為了滿足現代社會主義國家建設需求、實現審計工作目標,我國必須加快對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分析。通過人員培訓、工作規程的執行、審計方法的運用,保障審計工作質量,實現審計工作目標。針對現代審計工作管理需求,審計單位還應對審計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與討論,執行有效對策實現審計工作要求。

一、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因素分析

20年的審計發展歷程為我國審計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也提出了現代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要點。在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各因素中,審計人員素質、審計工作制度體系、審計質量內控等因素是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主因。雖然在近年來的人才培養及崗位培訓中,審計單位強化了人員素質及質量體系的完善,但是受傳統審計工作習慣、現代電子賬務審計方法缺乏等因素影響,目前我國審計工作管理中迫切需要強化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能力。通過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有效開展,保障審計目標的實現。

二、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分析

(一)強化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在審計工作質量控制中,人為因素是保障審計工作質量的基礎與關鍵。如果人員素質、專業技能不能滿足新時期審計工作需求,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將難以實現預期目標。因此,在現代審計工作質量控制中,審計單位應將隊伍建設放在首位。針對現代審計工作中對審計人員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專業能力的需求,強化審計隊伍建設。以良好的內部環境為基礎、以人員培訓培養為重點,造就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的審計干部隊伍,實現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基礎條件,促進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

(二)建立審計關鍵點控制體系,強化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能力

針對審計工作特點,在審計工作質量控制中應以關鍵環節、關鍵點的控制方法實現全過程質量控制,以此降低審計風險,保障審計工作質量。根據審計工作各環節目標,首先審計單位應做好審計計劃的全面統籌工作。根據審計工作目標及內容、人員設置等,編制全面審計工作綱要。以此為基礎,指導全面審計工作。圍繞審計工作技術信息需求,在做好立項及綱要編制工作后,審計單位還應明確審計目的。根據各審計項目的需求,確定審計工作質量控制關鍵點。采用數據庫方式對審計關鍵環節、關鍵點進行歸類整理,按照審計工作開展順序,逐項控制和管理,避免漏項、漏檢等影響審計工作質量。針對審計關鍵環節及關鍵點審計要求,在審計工作中應注重每一項審計內容的審計。通過審計人員審計活動及審計過程中質量意識引導,保障審計工作質量。以審計人員嚴肅、認真、細致的核查,避免疑點等問題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為了保障審計環節及關鍵點的有效控制,審計單位還應建立監督復核機制。針對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設置專業審計崗位并完善崗位職責。通過監督與復核工作的有效開展,保障審計工作質量。

(三)強化計算機審計水平,保障審計工作質量

在現代科技快速發展的今天,會計信息電算化、網絡化已經普及。針對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化現狀,審計單位應加快自身會計算機審計水平的強化。針對計算機信息審計工作需求,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并通過計算機信息審計培訓、信息化核算方法培訓等,提高審計人員信息化審計能力,實現審計單位計算機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目標。

(四)完善審計制度,指導審計工作質量控制

針對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要求,審計單位應加強對審計制度的完善。通過審計制度的完善,規范并指導審計工作。通過完善的審計制度,使審計工作能夠在制度的規范下有序、高效、高質的進行。同時,審計制度的完善及審計工作準則與工作要求的完善,還能夠幫助審計人員明確審計活動要點,進一步規范審計工作行為。以完善的制度建設,指導審計工作質量控制方向,避免隨意性等問題對審計工作質量的影響。

三、加強審計評價機制,實現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目標

審計評價機制是通過對審計活動體制、活動全過程執行情況的評價,了解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審計工作實際情況,確定改進內容與方法,以此完善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評價機制。評價機制的引入能夠對審計活動全過程進行評價,掌握審計工作實際情況。對審計方法、審計質量、審計人員情況等進行分析,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奠定基礎、為設計工作質量控制的實施奠定基礎。

四、結論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現代審計活動需求,審計單位加強了工作質量控制與管理。針對審計工作特點及審計現狀中存在的問題,以完善的審計工作制度、監督體系為基礎,強化人員素質及專業技能的培訓,并根據現代會計信息化現狀強化計算機信息的審計。通過對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各因素的分析,確定審計關鍵環節及關鍵點。以關鍵環節及關鍵點控制,保障審計工作質量,促進現代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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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質量控制作用準則控制內容關鍵環節

一、審計質量控制概念

(一)審計質量的概念

審計質量是指審計工作過程及其結果的優劣程度。廣義的審計質量是指審計工作的總體質量,具體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審計工作的質量,二是審計項目質量,也即結果質量;狹義的審計質量是指審計項目質量,包括選項、立項、準備、實施、報告、歸檔等一系列環節的工作效果和實現審計目標的程度。

(二)審計質量控制的概念

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按照確定的審計目標,根據審計質量控制標準,明確審計責任,規范審計行為,確保審計質量符合國際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對審計全過程所實施的質量管理,是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總稱。

1.從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與客體角度定義。

審計人員是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審計項目的質量問題是審計質量控制的客體,因此,從審計主體的角度來看,審計質量控制就是審計人員的一種自我控制行為;從審計客體的角度來看,審計質量控制就是對審計全過程中各個階段審計活動的質量控制。

2.從影響審計質量因素的角度定義。

審計質量受諸多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的影響,各種因素的綜合決定了最終的審計質量,所以控制的直接客體是各種質量因素,這些因素貫穿于審計工作全過程的各個方面,因此也可以把審計質量控制理解為對可能影響真實、合理審計結果的各種因素的控制。

二、審計質量控制的作用

公認的審計質量控制作用首先是保證獨立審計準則得到遵守和落實;其次,質量控制是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另外審計質量控制是會計師事務所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整個注冊會計師職業贏得社會信任的重要措施。

筆者認為,在這三種公認的審計質量控制作用之外,還具有以下三點作用:

1.審計質量控制是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審計工作由相互銜接、相互影響的各項審計程序構成,在審計全程中,全面、高效的質量控制是審計人員做出客觀、合理審計分析和判斷的重要保證,更是得出正確審計結果所必須執行的監督、控制過程。

2.審計質量控制可以規范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從業行為,使之在審計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過程中保持獨立性和應有的審慎,摒除外界環境以及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客觀、公正的實施審計程序并進行專業判斷。

3.審計質量控制可以保護審計委托和受托雙方。從審計委托方的角度來看,審計質量控制對取證、分析、判斷等審計活動產生了更嚴格的要求,使得被審計單位不合理的財務會計信息更全面細致的被發掘出來,避免 “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導致重大錯報而給委托方帶來不利的影響和損失,因此審計質量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審計委托方的一種保護;從審計受托方角的度來看,審計質量控制的實施可以規范審計人員的從業行為,從而降低受賄、串通委托方違規違法操作的可能,所以審計質量控制也是對審計受托方的一種保護。

三、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

(一)審計主體的控制

審計項目執行主體的質量是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質量。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合理配置審計組的人力資源結構對于保證審計質量是至關重要的。作為審計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審計主體的質量必須的到持續的、有效的控制,審計人員需經過嚴格的專業培訓掌握充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審計組織要建立嚴格的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審計環境的控制

審計人員要對審計環境進行控制首先要對審計環境進行詳細的了解。對審計環境進行了解的主要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控制環境。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環境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有著重要的影響,審計人員在了解了被審計單位環境之后需對可能影響審計質量的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注,必要時則需要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進行取證、分析,判斷是否確實存在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防范。對于治理、管理環境存在問題的被審計單位而言,審計人員更應提高警惕意識,防范被審計單位通過利害手段對審計人員進行威脅或與審計人員勾結舞弊等違規、違法行為。

(三)審計過程的控制

1.強化審計過程中的監督與指導。

在審計工作中,審計組組長和主審注冊會計師要加強對審計組成員的監督和指導,詳細掌握審計組成員的審計進度是否按照審計計劃執行,審計工作是否全面到位,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專業能力水平是否能夠勝任審計工作中的挑戰等情況,并在審計過程中及時對審計人員進行監督和指導,以保證審計目標的實現,保證審計質量達到合理的水平。

2. 加強審計取證的質量控制

審計取證環節的控制要點 一是要圍繞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目的、要求、范圍、內容、重點和方法,二是要在取證過程中認真查閱憑證、賬簿、報表、合同、文件等有關資料, 尋找有用證據, 并及時做好查帳記錄和其它方面的有關記錄。三是對取得的證據進行分析、鑒定, 確定其是否真實,是否具有可信的證明力.

3.加強審計工作底稿的質量控制

審計工作底稿質量控制要注重完整性,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要與事實一致,證據資料要真實、可靠、完整,并且對底稿所包含的內容要按照規定進行保密管理,不得他人擅自接觸、使用、復制審計工作底稿。

4.加強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之一在于審計報告依據的充分性,不得遺漏、隱匿被審計單位某種事實的情況;關鍵之二在于審計報告要素齊全性,報告中需完整的寫明審計項目諸如被審計的單位和項目、審計內容、時間、范圍和方式等的相關信息,對被審計單位出具客觀的評價,對查出的主要問題要進行分析,給出處理的意見和建議;審計報告要條理清晰,數字要準確翔實,文字要簡明扼要。

參考文獻:

[1]吳迪.試論審計項目的全過程質量控制[J].科協論壇,2007年第8期(下).

篇7

論文摘要:審計質量控制是關系到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履行其社會職責,能否創聲譽、求生存、謀發展的大事。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控制體系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得以健康、高效運行的基礎。本文從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體系的角度初步探討了制度子體系的整體結構,分析了各主要制度的內容和功能。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基本結構

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歷史很短且走過一段彎路,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不太重視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建設,突出表現為審計質量制度體系不完善、不健全。我國目前審計質量普遍低下的局面與此不無關系。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建設,是提高審計質量、促進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任務。

事務所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體系為整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健康、高效運轉提供制度保障:在組織方面,其規定了體系中人的機構設置、人的職責,這是體系運行的基礎;在體系的日常運行方面,規定了體系運行的基本制度,比如體系中各部分之間的關系、質量監控政策、信息收集與處理方面的規定、項目組如何產生、爭議的處置、計算機體系的使用管理、保密、獎懲等;在具體項目的執行方面,規定了審計項目執行方式;在體系的維護方面,規定了體系運行效果的評估方式、體系的定期檢查和改善等。因此,制度子體系的整體結構主要由體系組織制度、體系管理制度、體系執行制度和體系維護制度組成。

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組織制度

1.事務所的組織機構設置。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是一個一個的項目,各個項目的內容不完全相同。項目具有一次性的特點,事務所的組織結構應體現這種特點。因此,事務所內部的組織結構一般是以項目負責人職權為主要權力的項目式矩陣結構。在職能上,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體系應滿足決策、執行、監督的分立與協調,既體現分工的專業化效率,又確保互相牽制確保質量控制的有效。

2.事務所的職責分工。組織分工主要解決事務所管理層級的設置和職責的分工安排等問題。事務所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及不同的發展階段設置、調整組織架構。目前,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組織分工一般采取所長負責制和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會計師負責制,其主要區別為:前者是由所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政和業務負全面責任;后者則是由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為事務所的最高權力機構。兩種組織形式的組成人員都包括: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部門經理、注冊會計師、業務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員。

(二)管理制度

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①獨立原則。注冊會計師執業時,應以超然獨立的心態在實質和形式上獨立于委托人或其它機構。為保證獨立性,當存在《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所述的各種利害關系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堅決回避。建立注冊會計師個人家庭關系、投資參股行為的登記及變更登記制度,特別注意不應因某一注冊會計師工作能力強且效率高,或因某一客戶是由其自行聯系的,而放棄對獨立原則的考慮。與客戶存在某一利害關系時,也不能因這一關系比較隱秘而心存僥幸地放棄對獨立原則的遵循。②客觀原則。注冊會計師執業時,對相關審計項目的調查、判斷及據以形成審計結論時,一定要尊重客觀事實、克服主觀臆斷、注重調查研究,從而作為恰當的專業判斷。不應因利益的驅使、客戶的許諾、權力方的保證而放棄專業判斷或改變審計結論。③公正原則。注冊會計師執業時,應以正直、誠實的品質,公正地對待相關利益各方,不為權勢和利益所動,以嚴謹的態度、高尚的職業道德和過硬的執業本領從事各項審計工作。沒有公正的執業態度,便沒有客觀的判斷。堅持公正原則,是保證執業質量的起碼要求。

2.質量控制政策。從管理制度方面來闡述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確保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應從以下方面來制定和運用質量控制政策。①全面提高執業勝任能力。注冊會計師執業勝任能力是指注冊會計師應當達到和保持專業勝任能力,應該以應有的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確保全體執業人員達到并保持履行其職責所需要的專業勝任能力。②合理的工作委派制度。在日常審計業務工作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將審計工作分派給那些環境所要求的具有技術訓練和業務熟練水平的人員。③完善的督導機制。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建立起完善的分級督導制度,所有層次的工作均應當得到充分的指導、監督和復核,以合理保證完成的工作符合我國有關《注冊會計師質量控制準則》的具體規定。④健全的咨詢制度。會計師事務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咨詢事務所內部或外部具有適當知識和技能的有關專家和學者,并且要善于利用專家的工作。⑤完善業務承接制度。會計師事務所在對外承接審計業務時,應該量力而行,既要考慮到自身的實力、經營范圍和獨立性,也要仔細分析和研究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信譽度和品行。⑥有效運行監控機制。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監控質量控制政策的持續性和其運行的有效性。

3.知識管理與人員調配制度。會計師事務所要重視員工的組織學習。由于事務所從業人員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并需要不斷地補充以跟上準則和相關財務制度的修改,因此,加緊對員工的培訓以及對CPA的后續教育是注冊會計師保證執業能力的前提。事務所應當有步驟、分層次地開展員工培訓。對有執業資格的注冊會計師、部門經理等依據獨立審計準則開展后續教育,加強對新知識、新制度和準則的學習,以跟上實際需要。在對員工的培訓中應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風險意識和進取意識。通過員工培訓,使員工接受事務所文化的熏陶,將事務所文化根植于每位員工的心中,并用事務所文化統一員工的意志,使其才智得到充分的發揮。

4.事故處理制度。建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即對審計工作中發生的質量事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處理。當審計工作中發生質量事故時,可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職責劃分找到相應的負責人,并依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與其考評掛鉤。此外,不少事務所存在質量事故是由于各層次人員之間的同步協調出現問題。同步協調是指事務所中所有相互依賴的環節協調起來,并與事務所的整體目標相聯系。當環境發生變化時,同步協調就會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調整,對資源進行重新配置。這種協調需要事務所高層管理者的參與。因此,為了減少事故的發生,事務所應加強人員之間的同步協調工作。

5.考評與獎懲制度。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知識密集性的行業,優秀的人才是事務所發展的重要基礎。會計師事務所管理人員需要從觀念上把注冊會計師當作資產而不是成本,在考評與獎懲制度的制定上充分考慮員工的利益,不要處處講求企業利益的最大化,而要實現雙贏的目標,力求事業和員工的共同成長。考評與獎懲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分級績效考評體系和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激勵機制。

(三)業務執行制度1.承接與保持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承接是審計服務循環的起點,保持業務即決定客戶持續的過程,也是會計師風險管理計劃最重要的一項要素。業務的承接與保持在于確保所承接與保持的客戶符合會計師事務所的標準:高品質的企業與高品質的管理階層。對于會計師事務所而言,最大的單一風險可能是與會計師事務所發生關聯的客戶的品質不符合事務所的標準。因此,識別客戶是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是防范審計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對以前曾接受委托業務的委托人,會計師事務所應結合以往的實際情況,考慮此次委托的目的是否與以往一致及對審計過程及結果的影響;對初次接受委托的委托人,應初步考查其業務性質、所處行業及內部控制制度狀況,并考慮本所完成該審計業務的實際能力。對即使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也無法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結論的業務,應考慮拒絕接受委托或解除業務約定;對近期已更換管理人員的委托人,應著重考查管理當局的人品是否正直誠實。對頻繁更換重要管理人員的委托人,應重點考查更換的原因、委托人目前的經營狀況及是否已陷入財務困境。對委托人示意出具不當或不實證明的,應拒絕接受委托。因此,在接受新客戶或繼續接受原有客戶的委任前,應對該客戶進行評估。決定接受或繼續接受委任時,應考慮客戶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階層的品德、本身的超然獨立性、會計師事務所自身服務客戶的能力和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的觀念、其他風險因素。其中客戶的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階層應考慮的因素包括:管理階層品德即客戶的誠信;管理階層對正確財務報告及有效內部控制之承諾與重視;企業之未來性或生存能力。會計師事務所自身的服務客戶的能力包括:具備執行業務必要的素質、專業的勝任能力、時間和資源。承接與保持業務的程序為預備性調查;形成記錄;持續考察與評價。

2.計劃與執行業務。執行審計業務有相當多的步驟,通常把整個審計過程分為審計準備階段、審計計劃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并把審計實施階段稱為審計外勤工作階段,把審計報告階段稱為完成審計工作階段。①審計計劃。審計計劃階段是整個審計過程的起點。科學、合理的計劃可以幫助審計師有的放矢的去審查、取證、形成正確的審計結論,從而實現審計目標。計劃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信息體系的基本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確定重要性;分析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劃、最后審核審計計劃。②審計執行業務。審計執行業務是根據計劃階段確定的范圍、要點、步驟和方法,進行取證和評價,借以形成審計結論,實現審計目標的中間過程。它是審計全過程的中心環節,執行業務出于對質量控制制度的持續考慮與評價,調整審計方案、進行實質性測試。主要內容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的建立及遵守情況進行符合性測試,根據測試結果修訂審計計劃;對交易處理、會計報表項目的數據及其它數據結果進行實質性測試,根據測試結果進行評價和鑒定。上述兩項工作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③審計完成階段。審計完成階段是實質性的項目審計工作的結束,其主要工作有:整理、評價執行審計業務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期后事項;匯總審計差異并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適當披露;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

3.利用專家工作。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及針對評估的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會同被審計單位或獨立獲取專家的報告、意見、估價和說明等形式的審計證據。實施利用專家工作的監控需要清楚地回答如下的問題:什么是專家;要專家干什么;事務所是否需要專家;所聘請的專家能否有專業勝任能力;這些專家是否客觀、獨立;如何評價專家工作的結果;如何在審計結論中反映專家的工作。只有對利用專家的工作進行適時監控和規范,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才能滿足審計的需要。

4.獲取證據。審計證據是審計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審計證據在數量上應滿足充分性的要求,在質量上應滿足相關性和可靠性要求。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運用各種方法如:檢查、監盤、查詢與函證、觀察、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獲取證據,并對獲取的審計證據要進行綜合的整理、分析和評價,以確保審計證據能滿足審計目標的要求,形成客觀正確的審計意見和結論,并且整個審計過程都必須記錄在案即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5.形成工作記錄。審計人員從接受審計任務,到后續審計時檢查對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都應當形成工作記錄。這些記錄反映了審計人員的詳細的工作過程、分析判斷、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審計結論與意見等,構成了審計工作底稿。6.編制和發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是審計業務的最終產品,報告的編制應當符合審計準則的規定,做到證據充分、意見適當;審計報告在簽發之前必須經過三級復核;簽發審計報告必須符合規定的程序。

7.復核。項目負責人要對助理人員所完成的審計項目過程和結果進行分析復核。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①項目負責人依變化的審計事項對總體審計計劃的修訂是否適當有效,助理人員是否已及時修訂并實施了具體審計程序。②對委托人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是否準確,對檢查風險的確定是否滿足可接受的最低審計風險水平的要求。③根據符合性測試結果對委托人內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執行情況的判斷是否正確,助理人員據此所確定的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范圍及具體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證發現已存在的重大錯誤及舞弊,結合管理層對已存在的重大審計問題的態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終對審計結論的影響程度,復核審計意見的表達類型及方式是否恰當。

(四)維護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評估制度。會計師事務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減少生產次品和提供低服務的可能性。目前會計師事務所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執行。執行是一種暴露現實并根據現實采取行動的體系化的方式,執行的核心在于三個流程:人員流程、戰略流程和運營流程,它們之間彼此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制定一個方面的流程時,必須考慮到其他方面。定期或不定期評估制度需要評估考慮事務所現有的人員能力、事務所的發展戰略和其具體的管理操作方式。事務所最高管理者也必須親自參與評估過程中,以保證評估的順利進行和有效性。

2.檢查與調整制度。事務所應當制定檢查計劃,項目負責人要對助理人員執行的審計程序及所形成的審計結論實施必要的檢查,以確定其所完成的具體審計工作是否遵循獨立審計準則及本所業務規范的要求進行;是否對已完成的審計工作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予以記錄;是否存在尚未解決的重要審計問題或重大審計事項并判斷其對審計結論的影響程度。如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決定是否追加或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從而達到最終審計目的。檢查計劃通常包括檢驗和復查兩個方面。檢查通常是由會計師事務所的員工完成的,也可以委托所外人員來執行。檢查程序主要依賴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權責劃分。事務所應設計、制定檢查程序的目的和程序表,有關檢查范圍的指引,建立檢查活動的時間表及為檢查者與審計小組提供解決異議的程序。

三、結論

制度體系是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重要子體系之一,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是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得以健康、高效運行的基礎。本文首先探討了制度子體系的整體結構,認為制度子體系主要由體系組織制度、體系管理制度、體系執行制度和維護制度等四個方面組成,然后闡述了各類制度應包含的主要內容。從體系的角度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建設,是提高審計質量、促進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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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內部審計 根據教育部2004年頒發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17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是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人員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獨立監督、評價的行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實行內部審計制度,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教育內部審計是保障教育系統經濟建設健康運行的一個“免疫系統”。隨著《審計法》的修改,以及國家審計署和教育部一系列文件下發以及兩辦按《規定》的公布,原教育部17號令關于教育審計的定義顯然已經落后于形勢,教育部正著手修改17號令。中國教育審計學會常務副會長沈國強認為:教育審計是教育系統內部具有內部審計資格的機構與人員獨立對本組織教育經濟運行全過程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評價、鑒證、控制及其咨詢服務的行為,以保障、促進、加強教育經濟管理和實現事業目標。

(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和執行的政策和程序。教育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可分為廣義質量控制和狹義質量控制。一般認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應從審計的計劃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終結階段等各個環節加以控制,也就是說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貫穿于審計實施程序的各個階段,這是狹義上的審計質量控制。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指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一般包括內部審計督導、內部自我質量控制與外部評價”三個方面,其中,內部審計督導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最基本內容,是保障審計質量的重要內容;內部自我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和審計項目負責人通過適當的手段對內部審計質量所實施的控制;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內部審計督導辦法》(滬教委審【2009】7號)指出:“審計督導是指市教委審計部門對全市市屬高校、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市教委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人員及其從事的內部審計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和指導”。審計督導、自我質量控制、外部評估是廣義上的審計質量控制。

二、教育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特征

教育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要素應該符合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特征要求。《審計署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曾提出,要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實行審計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并在規劃中提出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應具有以下特征:(1)全面性。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涉及計劃、制約、檢查、分析和反饋等各個方面,包括實現審計質量目標的組織結構及物質手段,涵蓋各機構的職責、工作標準和程序等,因而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必須是全面的。(2)系統性。審計組織內部不同部門的職責不同,審計組內每人的分工不同,不同審計類別的審計質量控制方法、手段、標準也不同。審計質量控制體系關系到審計機關內部的綜合部門和各業務處室,貫穿于審計實施的各個階段因此具有系統性。(3)嚴密性。審計質量控制的各種要素相互依靠,相互鉗制,絲絲入扣,少了任何環節或那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將影響整個審計質量,因此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不能有漏洞,具有較強的嚴密性。(4)有效性。任何控制系統必須是有效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有效性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通過審計質量管理,既對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有直接效果,又能進一步促進審計工作發揮更大的社會效果;二是通過質量控制,既對某一環節、某一項目的審計質量產生效果,同時也對整個審計工作產生積極影響。

三、教育內部審計質量控制SWOT分析

(一)優勢分析 近年來,各教育部門或單位對于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意識不斷提升,有越來越多的高校加入了該項課題研究的行列,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教育部門或單位主管領導也較以前更加重視審計部門,大部分高校內部都建立了相對獨立的審計機構,積極引進復合型人才,壯大審計隊伍。審計經費不斷得到保障,目前高校的審計人員基本配備了計算機,單位內部的硬件設施達到了一定水平。內部審計業務基本涵蓋了各種業務類型,尤其是經濟責任審計在各教育系統紛紛開展,提高了審計質量和效率。隨著人員、資金、技術的不斷投入,審計質量得到了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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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

我國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實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多元化發展以及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審計質量控制體制才能夠促進油田企業內部的穩定和諧發展,才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才能夠企業能夠及時的發現風險并對風險進行評估與防范。

一、影響油田企業審計質量的因素

要想加強對我國油田企業的審計質量控制就必須首先明確影響我國油田企業目前的審計質量控制的因素,明確我國目前審計質量控制的發展只是處于初級階段:

第一,油田企業的內部文化會影響到質量審計控制。雖然油田企業的質量審計控制部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審計部門也是存在于整個的油田企業之中的,所以會時時刻刻的受到企業文化的影響,所以如果企業文化存在著不公正或者是工作作風不嚴謹等情況就會導致出現審計質量差的狀況。第二,審計部門的設置會影響到油田企業質量審計控制。審計部門是否是相對獨立的就會決定其審計質量的權威性,保障審計結果的客觀獨立性,盡量避免受到外界主客觀因素的過度影響,從而保證審計的質量。第三,質量審計人員的素質也會影響質量審計控制。如果審計人員不能夠對部門存在的問題以及對解決問題的策略進行探究,不能夠勝任最基礎的審計工作,為油田企業的發展風險等進行審計等等,那么就會直接的影響到審計的質量。第四,審計的方法是否科學與規范也會直接的影響到油田企業的質量審計控制。我國的質量審計控制發展仍然處在初級階段,目前的相關制度等也有待于進一步的完善,需要吸收借鑒國外先進的審計控制方法,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審計方法進行整合利用,才能更好地保證石油企業的審計質量。

二、如何加強油田企業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針對影響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的因素,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審計質量控制體制,為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條件:

(1)完善油田企業的審計質量控制環境。良好的審計環境是順利的進行高質量審計質量控制工作的基本前提,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第一,完善審計質量控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不能盡職盡守的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是機構要有明確的法律懲處措施,追究其相關的民事責任或者是刑事責任等等,通過法律手段對相關的審計人員進行約束。第二,在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措施基礎之上,針對油田企業的特殊性,具體制定明確的法律條例與標準,例如健全油田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檢查與監督工作,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評估工作,對于審計質量進行定期的考評與抽查,對于不符合標準和規定的依據法律進行相關的整頓或者是懲處。第三,建立健全各級內部審計機構,通過地方性的審計組織機構對內部審計機構內部的自我約束力與自律性去適應新的時代背景之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新的改革熱潮,不斷的促進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的環境,為提高審計的質量提供良好的機構保障。

(2)完善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的主客體。第一,促進審計機構設置的合理化。審計質量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是離不開審計機構的合理性設置的。要想讓內部審計機構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保持它的相對獨立性與權威性是重要的方面,我國的油田企業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去借鑒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等國家的內部審計機構所實行的雙向報告這一制度,就是向管理局與股份公司兩個部分進行匯報,在股份公司、分公司以及各個部分管理部門分別設立審計機構。第二,加強對審計人員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質的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各方面素質。高質量的審計工作需要高素質的審計人員,因此,審計人員是審計工作質量高低的關鍵所在之處。要保障審計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質就要做到:其一,對審計工作者建立完善的評估制度和考核方法,對于不合格者予以相關的處分,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危機意識;其二,開展思想道德素質的相關培訓活動,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文化的相關宣傳,開展職業道德培訓工作,讓工作者明確審計工作對于油田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性,此外,開展相關的審計理論知識和先進的審計方法的培訓,提高審計者的工作能力;其三,合理的安排審計人員的數量,避免出現人浮于事的現象,針對不同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質安排不同的審計工作,讓人才都能夠發揮自己的智慧貢獻給審計工作,提高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的質量水平。

(3)完善油田企業審計質量控制的手段。第一,完善審計質量控制的督導工作。審計組長要充分的發揮其督導作用,加強審計質量控制,通過履行書面化的質量控制單和全過程的追蹤提高審計質量的控制,讓審計質量控制貫穿于整個的過程之中。第二,完善審計質量的三級復核制度,通過審計機構的相關負責者、部門的負責者以及機構的負責者這三級對需要進行審計的項目進行審計,每一個復核者都必須有高水準的工作人力和極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在質量控制與審計的過程中盡職盡責,不放過審計工作的任何一個細節部分。

三、結束語

審計質量控制工作對于油田企業的發展的作用與地位是不可言喻的,對于企業的穩定長遠發展勢不可或缺。因此,油田企業的決策者和管理者必須對此予以高度的重視,明確本企業在審計工作中面臨的問題,然后針對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此加以改革與完善,逐步的建立起符合本企業內部發展的一套完整的審計質量控制體制,為企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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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 、傳統意義上的概念

1、 內部審計的概念。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作出的定義是:“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建立的一種獨立評價活動,并作為對該組織的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的一種服務。”我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對內部審計的定義為“內部審計是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使組織目標的實現”。

2 、內部審計質量的概念。內部審計質量是指內部審計工作及其結果的優劣程度。

3、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概念。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為了提高內部審計質量,防范內部審計風險,而采取的作業技術和活動。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方案、內部審計證據、內部審計日記、內部審計底稿、內部審計報告、內部審計檔案的質量控制等。

二 、現代意義上的概念轉變

1 、內部審計的概念轉變。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標準委員會修訂后的內部審計新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的、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風險控制以及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從以上內部審計概念的前后對比中我們可以看出現代內部審計職能在監督評價的基礎上擴展為保證和咨詢,這就把內部審計定義為一種價值創造活動,它的最終目的就是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為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而實現這個目標的方式是對組織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治理過程的有效性進行績效評估,從而提出好的建議幫助組織實現目標。這樣就將內部審計由原來的內部控制層次提升至公司治理的高度,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為內部治理審計。

2 、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引起了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涵義的擴展。由上我們可以看出內部審計職能包括兩個方面:監督評價和保證咨詢。由此衍生出內部審計工作的兩個方面:審查和為組織的管理當局服務。進而內部審計質量的涵義則擴展為審計工作和為組織提供服務的優劣程度。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涵義可以概括為:一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為實現審計目標、規范審計行為、確保審計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對影響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各種內外因素進行自我約束和全面監控的各項活動,即財務會計審計質量控制;二是指在自我約束和全面監控的基礎上對組織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治理過程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繼而將評估結果反饋給組織,以幫助組織實現價值創造,即管理審計質量控制。這兩者的目標是共同的,即:通過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水平、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益和效率,以實現內部審計為組織增加價值、促進組織自我完善和發展的最終目標。

三 從內部審計的職能擴展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作用

1 、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質量提高的保證。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內部審計工作的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結果的質量。因此,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在內部審計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從財務會計審計來看,內部審計質量的優劣表現為審計工作成果是否具有客觀性、可靠性、及時性和專業性。而要獲得這樣的審計工作成果必須要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有力和有效的質量控制。即對審前調查和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事前審計,審計實施過程的事中審計及撰寫審計報告,審計檔案管理的事后審計質量進行控制,以確保審計過程的獨立性、客觀性與可靠性,從而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水平。從管理審計來看,內部審計質量的優劣表現在內部審計是否能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治理過程進行有效合理的評估,從而提出有利于組織發展的優秀的建議。而優秀的建議是建立在企業擁有合理的績效評估的基礎上的,即對企業內部管理審計質量的控制。所以,從這方面來講,提高內部管理審計質量控制,能夠更好的為組織服務,也就使內部審計的質量得到了提高。

2 、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的需要。公司治理追求的是股東和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最大化,即為他們創造價值。從以上內部審計的職能轉變也可以很明確地看出內部審計工作逐漸由發現型向預防型轉變,由符合型向增殖型轉變,現代審計不僅是查錯防弊,更重要的是能為自己增加價值和改善經營,內部審計正逐漸轉化為單位內部管理的自我診斷。隨著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作用也在逐漸加強。只有加強企業的內部審計質量的控制,包括財務會計審計質量控制和管理審計質量控制,才能為企業提供更有價值的信息,對各種管理過程做出更合理的評估,從而幫助決策者做出更有利于組織的選擇,以給組織創造更大的價值。

3 、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有效評價企業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需要。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融合日趨緊密。風險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的邏輯起點,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反映了其管理水平,而風險因素則暴露出組織內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環節。內部審計部門所進行的風險管理是對風險管理部門或過程所進行的風險管理的再監督,也就是對它進行績效評估,是對企業風險管理所建立的風險管理系統的評價。這也就是上面所說的管理審計的內容。這同樣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的控制。因為在這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本身就是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的績效評估質量的控制。所以,只有加強了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才能達到有效評價企業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從而更好的達到企業創造最大價值的最終目標。

4 、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防范審計風險、減少審計成本的需要。從審計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審計風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對被審計事項原有的問題,審計沒有發現;另一種是原本沒有問題,但審計有錯誤,認為有問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規定了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工作的規范,審計人員參照標準按照審計程序,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內部審計工作。由此可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制定的合理明確,有利于審計人員獨立、客觀地進行分析、做出判斷,內部審計工作就會更為順利地進行,從而有利于防范審計風險、減少審計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種條件的限制,現代內部審計一般采用抽樣審計的技術方法,而此種方法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營業務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能夠及時發現內部審計中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技術方法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及時予以修正,從而降低審計風險。由此,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控制內部審計風險的重要措施,也是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發揮內部審計的積極作用,則必須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5. 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我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越來越多的企業到中國投資,中國的企業也越來越多的融入到世界市場。我們只有加強了內部審計質量的控制,才能保證為我們的企業內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客觀、有用的信息,也才能夠更公平、更有效的參與到激烈的世界經濟市場的競爭中,這也是我國與國際上其他國家在綜合實力上進行比較的依據和基礎,同時也有利于我國相應的審計準則與國際慣例的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