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險范文
時間:2023-04-09 00:45:0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生育險,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申報資料要齊全
剛生完孩子的趙燕,休完產假后在處理生育險事宜時被告知,因為沒有《生育服務證》不能享受生育津貼。趙燕很無奈,就因為沒有按時交齊相應資料,本該享受的生育險福利卻沒有享受到。本刊記者向相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后獲悉,申報資料一般要在分娩后60天內提交齊備,否則社保局將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所需的申報資料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提前向當地社保部門咨詢。以上海為例,上海社保“生育險”生育津貼所需要的資料包括:二代身份證、獨生子女證、結婚證、戶口證原件、出院證明、孩子醫學出生證明、相應的銀行卡,如建行龍卡或工行牡丹卡等。
另外,如需報銷產前檢查的費用,除了需要提供原始票據之外,還需要提供藥品報銷的處方單,否則也不予報銷,所以醫院相關的單據都要收好,以備將來所需。
生育津貼可“補支”
雖然目前個別地方生育險仍存在戶籍限制,但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的非京籍職工已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為了避免選擇性參保,生育保險規定領取生育津貼需有連續9個月的繳費,但此次生育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后,對于新納入參保范圍的女職工,將“9個月的連續繳費期”做了調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9個月內分娩的,可即時申領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待遇;但在9個月后分娩的,如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貼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繳費不足9個月就真的享受不到生育津貼了嗎?也不一定,生育保險還有“補支待遇”的原則,規定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可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關于這一點,各地的政策也不太一樣,要提前向當地社保部門咨詢。
生育津貼算清楚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當月繳費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沒有享受生育險的員工,一般只能拿到基本工資,而享受生育險的員工,在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絕不會低于用人單位上一年度社保月繳費平均工資。
比如,單位月繳費基數為4000元,而個人的稅前工資只有3500元,那么,員工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為4000元/30天×98天(以北京產假天數為例)=13066.6元,分攤到每月的工資收入,比個人原來收入還要高。并且,據相關政策規定,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去外地生孩子先“備案”
生育保險因為繳費不多(占基數0.8%),而且是全額企業繳納,所以無論是否結婚都要交。只要單位給女員工繳納了生育險的費用,即使離開參保地到外地生育,也可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不過員工需要先在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生育備案,并且要在異地選擇屬社保定點的醫療機構,生育后將繳費憑證帶回參保地社保局申請報銷費用。
男方也能“報銷”
篇2
自己交社保沒有生育險。原因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按照法律規定以及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生育險是由公司及企業替員工統一交納;二、為了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維護公民享受社會保險權利的待遇以及使公民共享勞動成果,也只有當地政府采取了生育保險的政策時,個人才能自己交納。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來源:文章屋網 )
篇3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準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篇4
1、妊娠滿7個月施行剖宮生產的1500元;
2、妊娠滿7個月生產的1000元;
3、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200元。
【法律依據】
篇5
2022年三胎享受國家哪些福利
1、免費優生優育檢查:有一些地方對于生三胎是可以免費進行身體檢查的,建議可以去當地街道或者社區打聽一下;
2、生育補貼:不同地區對于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不同,不過只要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都可以向當地申請領取生育津貼;
3、多個省份修訂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三孩女職工在原基礎上再加半年獎勵假,產假最長將近1年。且延長產假和育兒假;
4、免費的葉酸:一些地區對于生育三胎的女性,還會免費發放6個月的葉酸,總共就是180顆左右,備孕服用三個月,孕早期服用三個月。
2022三胎獎勵政策最新規定
1. 獎勵優惠:獎勵優惠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要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2. 教育免費:爭取教育免費,為生育三胎的家庭減輕教育方面費用的支出,應該大力發展0-3歲嬰兒護理行業,并且幼兒園教育也理應納入義務教育范圍內;
3. 生育補貼:完善生育補貼,包括產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等一系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為有意生育三胎的家庭減輕生育負擔;
4. 購房補貼:梁建章建議提供購房補貼,盡量抑制房價,讓年輕人也能買起房,他認為“把地稅部分返回給多孩家庭,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結合房地產改革的政策”;
5. 幫扶保障:幫扶保證要樹立健全方案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證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心工作機制,維護好方案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2022年三胎生育險可以報銷嗎
可以。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該員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時間長達一年的;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就可以享受到應得的待遇;
篇6
生活實例
有一名來自浙江的患者,因右側短期內腫大變硬就診。診斷結果為腫瘤,需立即手術治療,而且術后還要接受化放療,殘存的對側也可能因此永久性喪失生育功能。這名男青年剛剛結婚半年,原本沒有立即生育的打算,遇此“飛來橫禍”,一籌莫展。咨詢醫生后,小伙子決定采取“生殖保險”的手段,最終接受了以下安排:先手術行患側切除,然后將冷凍在上海市人類庫,即后無后顧之憂地接受化放療。后來,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生殖中心,借助試管嬰兒技術,以及凍存的,夫婦倆生下一個健康的男嬰。
生殖保險是怎么回事
這位男性患者通過接受生殖保險,解決了手術和治療中可能喪失生育能力的問題。生殖保險是指男性或女性從未來生育計劃考慮,將自身或卵子冷凍于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中,以防未來生育風險。卵子冷凍技術難度較大,目前還有許多技術屏障有待突破;而冷凍技術已較成熟,所以目前所說的生殖保險一般指男性生殖保險,即實行冷凍。
哪些人適合
凍存是規避男性未來生育風險的一種保障措施,是目前保存男性生育力的安全有效且成熟可靠的方法,意義重大。對某些特定人群(如一些腫瘤患者)而言,這是他們生育后代的唯一方式;對于其他人群,可提供一種保險或安慰,緩解患者的焦慮情緒,并為將來生育提供可靠保障。
除了腫瘤患者外,生殖保險也適用于以下情況:①接受輔助生殖治療者,在女方排卵或取卵當日男方取精困難者,或者夫妻分居期間有生育計劃的。②不癥患者,可接受非侵入性的電刺激取精結合冷凍,而非直接采用或附睪穿刺取精術。③梗阻性無癥患者,在診斷性穿刺同時可同期凍存附睪液,避免反復侵入性操作。④一些少弱癥患者,特別是數量、質量呈進行性下降趨勢者;以避免將來出現無癥風險。⑤一些夫婦準備采用輸精管結扎避孕的,可在結扎手術前冷凍,以增加未來生育的機會。⑥有些可能影響生育的職業的從業者。
成功率和復雜性
隨著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單卵泡漿內注射技術的出現,生殖醫學發生了革命性的進步。無論是新鮮,還是冷凍,僅需極少量即可受孕,大大提高了成功率,因此,生殖保險的成功是比較高的。目前,上海市人類庫已為百余名男性提供了此項醫療服務。
如何進行生殖保險
篇7
【關鍵詞】出生缺陷;圍生期;監測;預防
【中圖分類號】R7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0―0101―01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持續下降,危害兒童健康的傳染性疾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問題開始凸顯,出生缺陷在全國嬰兒死因中的構成比順位由2000年的第4位上升至2011年的第2位,達到19.1%。同時出生缺陷還嚴重影響兒童的生命和生活質量,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
1 發生出生缺陷的原因 出生缺陷是指嬰兒出生前已存在結構或功能異常[2]。由染色體、基因突變等遺傳因素或環境因素引起,遺傳因素指由于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導致的出生缺陷。環境因素包括營養、疾病、感染、藥物和接觸有害物質等[3],及妊娠合并糖尿病,長時間高溫高熱環境工作等。
2 出生缺陷的三級預防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了出生缺陷“三級預防”策略。一級預防指通過健康教育、選擇最佳生育年齡、遺傳咨詢、孕前保健、合理營養、避免接觸放射線和有毒有害物質、預防感染、謹慎用藥、戒煙戒酒等孕前綜合干預;二級預防指通過孕期篩查和產前診斷識別胎兒先天缺陷,早期發現,早期干預;三級預防指對新生兒疾病的早期篩查,早期診斷及時治療,避免或減輕致殘,提高患兒生活質量。
3 出生缺陷的圍生期護理干預
3.1孕前期的護理干預措施
3.1.1、加強優生優育知識宣傳 建立以社區孕前保健及醫院孕前遺傳門診的一級預防, 孕前保健是防止有缺陷胚胎形成一級預防的重要環節,人胚發育的前3~8周是細胞高度分化和器官系統基本形成的關鍵時期;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健康講座、互聯網、定期開展健康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的科學知識。
3.1.2 進行優生咨詢 做好婚前、孕前咨詢,杜絕近親婚配,選擇最佳受孕期(25~30歲)生育。孕前及孕早期補充葉酸每天400毫克,可降低70%先天性神經管缺陷的發生。對有遺傳病或先天畸形家族史及生育史;不明原因的反復流產、死胎、死產或新生兒死亡的夫婦進行遺傳咨詢,避免部分遺傳病發生。
3.1.3 孕前遠離放射物、藥物和化學污染物 人類環境中的放射物、藥物及化學污染物都是致畸因素。化學污染物能直接殃及胚胎、胎兒和新生兒。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多環芳香族化合物等都能抑制胎兒中樞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準媽媽建議懷孕前6個月暫時調離接觸污染物的工作。
3.1.4懷孕前避免病毒感染 病毒感染多是指TORCH感染(弓形蟲、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的總稱)、流感病毒及梅毒病毒。這是一組引起胎兒感染,并造成胎兒畸形或發育異常的病原體。在妊娠3個月內感染易引起胎兒畸形、流產,妊娠晚期感染可引起胎兒器官功能的改變,分娩中感染可引起胎兒出生后的感染。風疹病毒可垂直傳播給胎兒,出現先兆流產、流產、胎死宮內、胎兒出生后出現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耳聾等。乙肝病毒傳染給胎兒85%~90%會發展成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且25%在成年后會轉化成肝硬化或肝癌。孕前確認沒有感染風疹和乙肝病毒者,可孕前3個月接種風疹疫苗和孕前9個月注射乙肝疫苗。
3.2.加強孕早期保健,做好產前篩查阻止缺陷兒的出生
產前篩查是采用簡便、可行、無創的檢查方法,對發病率高、病情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唐氏綜合癥)或先天畸形(神經管畸形)、先天性心臟病進行產前篩查,檢出子代具有出生缺陷高風險的人群[4]。可加強對產科、檢驗、B超人員的培訓,確保出生缺陷診斷的準確性與及時性,做到早發現早終止妊娠,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2.1唐氏篩查 唐氏綜合征發病率隨孕婦年齡的遞增而升高[5]。唐氏患兒具有嚴重的智力障礙,生活不能自理,并伴有復雜的心血管疾病,給家庭造成極大的精神及經濟負擔[6]。唐氏篩查早孕期8~14周檢測母體血清中妊娠相關蛋白A(PAPP-A)、絨毛促性腺激素(β-hCG)或中孕期14~20周檢測甲胎蛋白(AFP)和絨毛促性腺激素(HCG)和游離雌三醇(uE3),結合孕婦預產期、體重、年齡和采血時的孕周,計算出“唐氏兒”的危險系數[7],這樣可以查出80%的唐氏兒,如在孕早期11~13 周結合胎兒超聲掃描檢查頸項透明層厚度(NT),可使唐氏綜合癥的檢出率達85%~90%。篩查結果陽性,應做無創產前基因檢測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羊膜穿刺檢查或絨毛檢查確診。
3.2.2神經管缺陷篩查 神經管缺陷(NTD)包括:無腦兒、開放性脊柱裂、閉合性脊柱裂、腦膨出、腦積水等。在孕14~22周做神經管畸形篩查檢測孕婦血清中的甲胎蛋白(AFP)及孕婦年齡綜合計算出胎兒患神經管畸形的風險,結合超聲檢查99%的神經管畸形可獲得診斷。在孕前3月及孕早期服用小劑量葉酸可有效減少神經管缺陷的發生。
3.2.3先天性心臟病篩查 先天性心臟病是最嚴重的先天畸形,常見室間隔缺損、心內膜墊缺損、大動脈口狹窄等。在懷孕第20~24周,彩色超聲多普勒能有效地對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做出早期診斷[8],對有先心病家族史、孕婦年齡超過35歲、孕婦患有疾病(如糖尿病、結締組織病或苯丙酮尿癥)、接觸致畸物質、風疹病毒感染等孕婦應作常規篩查。
3.2.4提高產前診斷技術,及時、準確發現胎兒異常 產前診斷是指在出生前對胚胎或胎兒的發育狀態、是否患有疾病等方面進行檢測診斷。在妊娠的6~9周行絨毛穿刺取樣可診斷胎兒是否患有染色體疾病、先天性代謝疾病及基因病。在妊娠16~22周行羊水穿刺行羊水細胞培養做染色體核型分析,檢查遺傳病和染色體畸變等;羊水細胞做酶和其他生化分析診斷先天性代謝病;測定羊水甲胎蛋白含量診斷胎兒開放性神經管畸形等;診斷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或弓形蟲感染等。產前超聲診斷是對胎兒的各個系統結構進行詳細的檢查,如妊娠早期確定胎兒的個數、孕周、部分胎兒畸形及子宮附件的情況。孕20~22周3維超聲可發現80%的胎兒畸形,如神經管畸形、內臟畸形、先天性心臟病等,胎兒性別用于X連鎖隱性遺傳病的產前診斷。孕32周監測可發現漏診的胎兒畸形并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3.3對缺陷新生兒及早診斷,選擇最佳的手術矯正及治療時機 新生兒疾病篩查可及早發現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CH)和苯丙酮尿癥(PKU)及先天性聽力障礙等疾病,疾病的療效和預后取決于確診和治療的早晚。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癥患兒在出生后缺乏疾病的特異表現,到6月齡才逐漸出現臨床癥狀,一旦出現臨床癥狀表明已進入了晚期,若能在出生不久確診并及時治療可降低出生缺陷與殘疾。
綜上所述孕婦在圍生期應盡量避免接觸農藥、工業毒物、放射線、寵物、致畸藥物,增強體質,合理膳食,盡早檢查,早期發現先天性缺陷,并積極進行產前診斷,可有效降低缺陷兒的發生率,政府應建立多部門參與的三級干預服務體系[9],從而達到優生提高我國出生人口的素質。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出生缺陷防治報告(2012)》2012.9
[2] 樂杰.婦產科學[M].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1.174
[3] 張星光,蘇俐,郭淑怡.出生缺陷相關因素的研究進展[ J].中國預防醫學雜志,2010,11(12):1289-1281
[4] 吳清明,周瑾. 出生缺陷產前篩查及產前診斷研究進展[ J].中國優生與遺傳雜志.2011,19(1):129-131
[5] 李志勇,戴淑惠.孕母血清唐氏綜合癥產前篩查初步分析[ J].福建醫藥雜志,2006,28(6):15-16
[6] 王斌,陳英耀.我國唐氏綜合癥的疾病經濟負擔研究[ J].中國衛生經濟,2006,3(25):24-26
[7] 李潔星,726例孕婦產前唐氏篩查結果臨床分析[ J].中外婦兒健康,2011,19(4):189
篇8
在2007年《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實施后,各地市相繼出臺生育保險辦法或實施辦法,在全省范圍內,生育保險制度得到空前的發展。參見表1。從表1中我們看到,在健全生育保險制度方面,青島市一直率先走在前面,在全省范圍內居于領軍地位,相比較而言,煙臺市有關生育保險制度的建設方面比較薄弱,落后于全省其他各地市。到目前為止,頒布實施有關城鎮職工的生育保險制度的只有青島與德州兩市;頒布實施有關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制度的有淄博、棗莊、東營、濟寧、萊蕪、臨沂、濱州等七個地市;而濟南、泰安、威海、煙臺、濰坊、日照、聊城、菏澤等八個地市則采用試行辦法或通知、意見等臨時或零散文件形式規范保險問題。由此可見,山東省并沒有形成統一、系統的生育保險規范與制度。雖然2007年《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實施后,山東省各地生育保險制度有了快速發展,但是包括濟南、泰安、威海在內的八個城市在生育保險的制度構建上仍然欠缺。要發展生育保險事業,制度應先行,因此,八個地市需要盡快完善制度建設。
除了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參保之外,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通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參保,泰安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德州逐步將城鎮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者、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納入生育保障體系,其它城市只有企業參與生育保險。職工個人都不繳費。濟南由用人單位按照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0.8%繳納,青島用人單位以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0.9%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淄博由企業按照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7%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其余的或由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繳納生育保險費;或由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繳納。
產假待遇、生育津貼、生育補助金基本與省規定相同,差別在于生育醫療費用的支付,各地規定不一,差距比較大,如濟南順產或懷孕滿4個月以上引、流產的1600元;陰式手術產的2000元;剖宮產的3800元。又如青島,實行單病種最高限額結算,如正常分娩1400元;一般陰道手術產1600元;一般剖宮產最高限額為2400元等。女職工因生育引起的疾病醫療費,按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如濰坊,具體定額由各市、縣政府根據生育保險費收支及基金結余情況確定。如中心城區城鎮居民院分娩醫療費用,實行定額結算,定額標準為:剖宮產1500元;非剖宮產800元。又如駐濰城、奎文兩區的市屬及中央、省屬企業,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為:剖宮產2500元;非剖宮產1000元。4.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范圍。東營、淄博實行了全市統籌,青島實行了七區的全市統籌,其他絕大部分城市和地區實行市、縣﹙市、區﹚分級統籌,統籌層級比較低。
山東省的生育保險制度實施狀況
我們通過圖表2的數據予以分析。分析圖表2,我們不難看出:第一,從業人數中的職工人數從2006年到2008年變化不大,2009年至2010年稍有加速,而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卻逐年穩步增長,生育保險人數越來越接近職工人數。職工人數包括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單位﹙主要是個體與自謀職業者﹚的職工。在山東省大部分區域的機關事業單位沒有納入社會保險的范疇,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絕大部分是來自企業。第二,從圖表中我們看到,自2008年以來,山東省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遠遠超出了企業在崗職工。這說明,不僅僅是企業職工參與了生育保險的范疇,其他性質的單位職工也參與進來了,而且參與程度正在以百萬計的速度增長,生育保險的范疇在擴大。第三,雖然從生育保險參保人數與職工人數以及企業職工人數的比例看,山東省生育保險的范疇在大幅度擴大,2006年至2010年山東省的勞動從業人數與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的比例在逐年縮小,但生育保險參保人數與勞動從業人數的比例數仍然很大。2006年以來,各年勞動從業人數和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的比值分別是:2006年12.19:1;2007年10.80:1;2008年9.7:1;2009年8.95:1;2010年8.27:1。到2010年,仍然是8個多人中才有1人參與保險。在勞動從業人員中還有大量的非職工人員,如農民工、臨時工等也應納入生育保險的范疇,然而這些人員目前都不在生育保險范圍之內。
隨著社會的發展,山東省近年來的生育保險在全省各地呈發展的趨勢,山東省各地市在2006年至2010年間的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在不斷提高。參見表3。分析圖表3,我們發現:第一,山東各地市的生育保險參保人數與職工人數相比較從2006年到2010年都在迅速提高,2008年全省各市的生育參保人數有大幅度的提高。第二,在市區中青島市生育保險發展迅速,2008年青島市的生育保險參保人員超出企業職工人數10萬多,至2010年生育保險參保人員超出了企業職工人數22萬,說明青島市的生育保險逐步走向社會化、全面化,生育保險的范疇在不斷擴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納入生育保險中的速度在加快。威海市從2007年參保人數就超出了企業在職職工人數,其生育保險的范疇不斷擴大。第三,各市的生育保險發展極其不平衡。從企業職工人數與參保人數的比例來看,進展快、起龍頭作用的是青島和威海兩個市區,而發展最緩慢的應是聊城、菏澤;從整體看,西部城市和地區發展比較遲緩,如棗莊、萊蕪、臨沂、德州、聊城、濱州和菏澤等,而東部城市和地區發展比較快。這種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將嚴重阻礙生育保險的全省統籌。
山東省生育保險存在的問題與分析
近幾年山東省及其各地市的生育保險制度在不斷改革,生育保險在全省各地有了快速的發展,各地市生育保險的范圍在不斷擴大,生育保險的社會統籌程度在不斷提高,生育保險的標準也在不斷提升,山東省及其各地市的生育保險制度的發展,有力地促進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的保障和實現,從一定意義上也促進了山東社會與經濟的安定發展。但是,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山東省及其各地市的生育保險制度所規定的生育保險覆蓋對象主要是城鎮企業的就業職工,而廣大農村的生育保險幾乎沒有制度保障,僅對農村計劃生育實行政策上的獎勵或給予一定優惠待遇和一定的生育補助。2006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關于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且規定發放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不計入獎勵對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響其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戶”待遇。又如濟南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關于建立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通知》中規定:對符合計劃生育等條件的農村村民予以獎勵扶助,標準為:“自滿60周歲的當年起,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退出獎勵扶助范圍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本制度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2008年濟南市實施農村雙女絕育戶獎勵制度。其他各地也都相繼出臺了相類似的農村計劃生育的獎勵與扶助的措施。2009年省修訂《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進一步規定符合計劃生育的農村孕產婦的生育費用問題,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其納入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范圍,按照規定標準予以報銷。此后,2010年青島市規定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安排農村產婦專項生育補助資金。2011年濟南市也規定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省有關規定,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進行補助,重點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所需費用。但農村的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等始終沒有納入生育保險制度中,在廣大農村,生育保險幾乎為零。在生育保險制度上人為地將城市與農村二元分化,這是對農村生育的婦女嚴重的不公待遇,不利于提高農村人口的素質,應逐步實現農村生育的保險。
《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5條規定: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具體繳費比例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不超過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確定和調整,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省各地市根據這一規定確立了適用本市區的具體繳費比例,從0.7%到1%不等,大部分地區和城市確定了1%的比例,只有濟南、青島、淄博等少數地區、城市所規定繳費比例低于1%。雖然相對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保險,生育保險的繳納比例不高﹙專家認為,在我國多數地區,僅僅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保險,雇主的繳費比例就已經達到工資總額的30%左右[3]﹚,但合計起來,對企業是一個沉重的負擔。山東省各地市企業生育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從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原來的企業對生育費用的負擔,不再由企業完全承擔生育的一切費用,然而,從現實情況來看,企業對生育的負擔只不過是從完全責任過度到主要責任,企業仍對社會生育問題肩負著主要的責任。主要體現為:一是生育保險費用完全由企業交納;二是生育女職工多的企業負擔自負,沒有任何社會補償。女性生育價值長期未被列入社會補償范圍中,本該由社會承擔的人類再生產的費用,不公平地分攤在女職工所在的企業中,而企業在加強內部管理、抓經濟效益的同時,又難以承擔也不愿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許多企業被迫采取招頂替工的辦法,來解決女職工的生育、撫育問題。一旦遇上生育女職工多,企業就只好為超額的頂替工支付額外的工資,結果造成女性勞動力成本增加、產品成本提高和企業利潤下降。于是企業抵制“性別虧損”,不愿招收女職工。一些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將合同期限制在生育年齡以下,以避開女職工生育期,致使合同制女工潛在婚育期失業的危機。一些私營企業、三資企業甚至明確規定,在勞動合同期內不得生育。[4]目前,女性勞動力下崗多、就業難已成為市場經濟下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因此,應當對當前山東的生育保險制度進一步改革,首先,由企業、個人、政府按比例共同負擔生育保險費用,其次,生育女職工獲得生育保險的同時,其所在企業則亦應得到適當的社會負擔補償金。
生育保險待遇的局限性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生育醫療費用標準的局限性;生育保險待遇受益人范圍的局限性;產假制度的局限性。首先,生育醫療費用標準。關于生育醫療費用標準《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并沒有詳盡的規定,各地市根據自己的情況加以規定,大部分地市確定了定額的生育醫療費用標準,但是高低差別比較大,如剖宮產的醫療費標準最低的菏澤1300元,最高的濟南3800元。據調查,菏澤市的剖宮產實際費用一般在3000左右[5],濟南市剖宮產實際費用一般在6000元左右﹙以濟南婦幼保健院為例﹚。目前的生育醫療費用標準也遠遠不足支付一般情況的所需支付費用,這種普遍較低的生育醫療費用標準不能切實保障山東女職工的身體健康等合法權利。且各地生育醫療費用標準差別大、不均衡。其次,生育保險待遇受益人的范圍。山東省及各地市的生育保險法規中都明確規定了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的受益人的范圍主要限于生育的女職工,對生育的婦女給予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產假三種生育保險待遇。男子只有當其配偶無工作單位,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才享有一定的補助金;女方晚育的,男方享有7天的護理假﹙參見《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0條明確規定﹚,這一規定并沒有被省及各地市的生育規章和規范文件落實。生產后的婦女不僅面臨著自己身體康復的問題,還面臨著育兒的巨大任務。不管是生產婦女的康復,還是孩子的養育,作為生產婦女的丈夫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生育是男女共同的責任。最后,產假制度的局限性。各地的產假待遇基本與省里的規定一致,假期比較短﹙正常產假90天,晚婚晚育增加60天﹚且死板,不利于生育婦女恢復體力和精力參與工作。完善山東省生育保險制度應盡快消除生育保險待遇的局限、逐步縮小區域間的不均衡性。第一,提高生育醫療費用給付標準和生育津貼標準,特別是逐步提高西部地區的生育醫療費用給付標準和生育津貼標準。第二,擴大生育保險待遇的對象。學習我國沈陽、西安等城市已實行的男職工帶薪護假制度。第三,采取多種形式的休假制度。學習西方國家的育兒休假制,如瑞典和德國長達一年半,芬蘭產假為33周。西方許多國家實行照看兒童或女職工減薪育嬰假制,使產假和育嬰假制相結合。
篇9
生育險按照實名制原則報銷,只能女方享受生育醫療費的報銷,男方則只能享受帶薪產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篇10
出生缺陷是指胚胎或胎兒在發育過程中發生形態、結構、功能、代謝和精神等方面的異常,包括先天形態結構異常、智力障礙、代謝缺陷病等[1]。出生缺陷是引起胎嬰兒死亡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那些存活下來的人出現生長發育障礙和智力低下的主要原因[2]。我國是個人口大國,同時也是出生缺陷的高發國家,每年先天殘疾兒童總數高達80—120萬,約占出生人口總數的4%——6%[3]。出生缺陷已經嚴重影響我國人口素質,給社會帶來沉重經濟負擔,給家庭造成巨大心理負擔和精神痛苦,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和人們正常生活的社會問題。因此,出生缺陷已經成為全世界共同關注的一個重大公共問題。
出生缺陷監測是指在某一地區,選擇有一定代表性的醫院或人群,對其中發生的出生缺陷進行長期、持續的動態觀察,將監測期的出生缺陷發生率與事先設置的標準(基線率)進行比較,評估,及時獲得出生缺陷的動態變化信息,分析其消長原因,以利于盡快發現和消除致畸因素,提高人口素質[4]。
1 我國出生缺陷監測發展
20世紀60年代初期,歐洲、美國、澳大利亞、巴西以及其他一些中家相繼報到了孕婦早期服用反應停(沙立度胺)作為鎮靜或止吐劑后,引起大量以肢體短縮(海豹畸形)為主要特征的多發畸形兒出生。當時,由于沒有進行出生缺陷監測,也無現成的基線資料,各國之間缺乏通報的手段和渠道,所以導致反應停致畸信息的延誤,使一些國家在反應停已在德國、瑞士和英國市場撤銷后6個甚至更長的時間仍在銷售。因而英國、以色列、芬蘭等10多個國家或地區于1964年率先開展了出生缺陷監測[5]。1974年成立了國際出生監測情報交換所,并與世界衛生組織聯手,為各國的出生缺陷的研究提供了許多技術援助。我國也于1986年參加了醫院出生缺陷監測工作。監測對象為在監測醫院內住院分娩的孕滿28周至產后7天內的圍產兒,1986年我國開展了第一次全國大規模的出生缺陷流行病學調查,建立了全國性出生缺陷醫院監測網絡,通過對945所醫院的連續動態監測,獲得出生缺陷發生率、種類、地理分布、人群分布等重要信息,為政府決策、公共衛生干預和臨床診治提供了科學依據。此后,監測醫院調整到460所。2006年中國出生缺陷監測進一步發展,國家級監測醫院擴大至784所,監測能力進一步提高。并在30個省的64個監測區縣同時開展了出生缺陷人群監測,其覆蓋人口約200多萬,監測期限由生后7天擴大至生后42天,在探索和發展具有中國國情的出生缺陷人群監測模式上,邁出了重要的步伐。從而克服了醫院監測的局限性,能更好的反映某一地區出生缺陷的實際發生狀況。近年來出生缺陷監測網絡不繼完善,為獲得可靠、準確的出生缺陷資料提供了保障。
2 出生缺陷發生現狀
2.1 出生缺陷發生率
世界各國出生缺陷的發生率不同,最高的是蘇丹,為820/萬,而最低的是法國,僅為39.7/萬,據美國2006年研究報告,推算我國的出生缺陷發生率為511/萬,與我國研究推算的出生缺陷發生率為4%-6%基本一致[6]。根據全國出生缺陷監測結果,2002-2010年全國出生缺陷發生率分別為111.17/萬,129.79/萬、128.38/萬、138.96/萬、145.50/萬、147.94/萬、134.94/萬、145.43/萬、149.91/萬,我國出生缺陷發生率總體上呈持續上升趨勢[7]。部分省市的出生缺陷亦呈上升趨勢,江蘇省出生缺陷發生率由2000年的10.26‰增至2006年的15.12‰。上海市嘉定區2001-2005年出生缺陷發生率由5.91‰增至8.69‰。北京市大興區2004-2008年出生缺陷發生率由2004年的10.96‰增加至2008年22.08‰[8-10]。
2.2 我國出生缺陷存在城鄉差異
我國自2005年開始,城鎮出生缺陷總發生率高于農村。2010年全國醫院出生缺陷發生率監測結果為城鎮(171.00/萬)高于農村(128.55/萬),青島市2003~2008年城鎮出生缺陷兒發生率高于農村[11],廣西2005-2009城鎮(210.22/萬)出生缺陷兒發生率亦高于農村(202.89/萬)[12]。同時城鎮和鄉村主要出生缺陷的發生順位也有差別,可能與缺陷的種類在城鄉的分布不同有關[13]。
2.3 性別差異
在出生缺陷性別差異方面,我國男性高于女性[14],各地的報道不一致。 2010年全國醫院出生缺陷發生率是男性(163.81/萬)高于女性(131.65/萬)。
3 出生缺陷的發病原因
目前出生缺陷的病因還沒有完全闡明,主要為遺傳因素、環境因素以及遺傳與環境二者的相互作用。但在所有先天畸形個體中,單純由遺傳因素或環境因素引起的畸形是少數的,多數畸形是兩者相互作用的結果。一般認為遺傳因素占10%-30%;環境因素中,由母體疾病及宮只內病原體感染所致占5%左右,由環境有害化學物質或藥物引起的約占1%;其余60%-70%原因不明,估計是由遺傳與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15]。
4 出生缺陷的干預
我國出生缺陷的現狀不僅僅是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而且已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人們正常生活的社會問題,因此給予早期干預是避免出生缺陷的關鍵[16]。有效地干預,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關鍵。
目前出生缺陷的預防主要通過孕前、孕期及產后采取的三級預防措施,一級預防是減少出生缺陷兒的發生;二級預防是通過產前篩查、產前診斷,減少缺陷兒的出生;三級預防是通過早期篩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促進殘疾兒的康復[17],一級預防是最為積極有效、經濟安全的[18]。
4.1 一級預防
目前采用孕前-圍孕期保健的危險因素評估、孕前咨詢和健康促進、知情選擇和干預行動的新模式,預防出生缺陷已得到我國政府和許多研究人員的認可,發揮一級預防措施的作用可有效地預防、減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兒童的發生[19]。主要是孕前及孕早期階段綜合干預,通過健康教育、婚前檢查、孕前檢查、選擇最佳的生育年齡、預防感染、遺傳咨詢、孕期合理增加營養、謹慎用藥、采取良好的牛活方式: 戒煙戒酒、避免接觸放射線和有毒有害物質等. 減少出生缺陷的發生。一級預防的主要任務是控制和出生缺陷的發生有關系的危險因素,將發生出生缺陷的危險因素降到最低,盡量避免出生缺陷的發生。
通過健康教育,營造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質的社會氛圍,提高全民的預防意識,形成健康行為,提高育齡婦女接受教育的水平,提高出生缺陷一級預防措施的知曉率。宣傳孕早期補充葉酸的知識,鼓勵育齡婦女補充葉酸,降低出生缺陷的發生。Czeizel等[20]在隊列對照研究中證實,圍孕期服用含800 μg葉酸的多種維生素能顯著降低發生NTDs的風險,對預防心血管先天畸形也有顯著效果。1999 年在中國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孕前服用葉酸 0.4 mg直至妊娠第3個月的孕婦,神經管發育不良的發生率在北方和南方分別為 1‰和 0.6‰;而沒有服用葉酸者,北方和南方的發生率分別為4.8‰和 1.0‰[19]。在孕前診斷并積極治療有可能對妊娠構成風險的疾病,如:高血壓、癲癇、糖尿病。孕前婦女應進行健康體檢和實驗室篩查(如優生四項檢查)等; 婚前或孕前的健康咨詢應詢問計劃懷孕夫婦雙方的家族史、遺傳史和生育史,如發現與出生缺陷有關的遺傳因素,則給予生育指導, 必要時行血液檢查。如發現雙方為地中海貧血攜帶者,應對高風險胎兒進行產前基因診斷,達到提高出生人口質量的目的。
4.2 二級預防
通過孕期篩查和產前診斷識別胎兒的嚴重先天缺陷,早期發現,早期干預,減少出生缺陷兒出生,主要是落實育齡婦女在孕期避免接觸放射線和有毒有害物質,通過產前診斷,根據知情選擇的原則,選擇性的終止妊娠,達到減少出生缺陷兒出生的作用。目前廣泛開展的唐氏綜合征的篩查與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弓形體感染的檢查等, 目前成熟的產前診斷技術有:B超檢查、核磁共振、X線、CT、羊膜腔穿刺、絨毛膜活檢、臍靜脈穿刺、母血生化檢查、羊水穿刺、染色體檢測等。在產前可以篩查和診斷的疾病也越來越多,目前實施的項目包括神經管缺陷、先天性心臟畸形、唇腭裂、2l-三體綜合征、地中海貧血、先天性風疹綜合征、AB0新生兒等。
4.3 三級預防
對新生兒疾病的早期篩查,早期診斷,及時治療,避免或減輕致殘,提高患兒生活質量。預防措施包括新生兒疾病篩查及出生前和出生后對出生缺陷兒的治療。是促進殘疾兒的康復,即對已出生的兒童,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做到早發現、早干預能夠治愈或降低殘疾嚴重程度,從而有效地降低新生兒死亡[21]。 在治療方面,除了藥物如苯丙酮尿癥的飲食治療;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的激素補充;葡萄糖-6一磷酸脫氫酶缺乏癥(蠶豆病)的飲食藥物指導等;胎兒宮內外科手術治療:如胎兒尿道梗阻經皮下導管胎兒鏡膀胱造口術進行分流、對骶尾部畸胎瘤進行開宮腫瘤切除術、胎兒鏡血管閉鎖手術、導水管閉鎖進行腦室羊膜腔吻合術等外,還提倡向殘疾兒童提供神經發育方面的治療,及對瀕死患兒進行姑息治療等。
總之, 出生缺陷已成為我國嬰兒死亡、兒童和成人殘疾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國家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家庭沉重的精神壓力。如何加強出生缺陷干預已成為一項緊迫任務。特別是在我國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形勢下,更應有效地干預出生缺陷,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整體素質。
參考文獻:
[l] 羅家有.我國出生缺陷干預的現狀與發展趨勢[J].實用預防醫學,2005.12(2):458-459.
[2] 世界出生缺陷預防機構聯盟宣言[J],中華醫學遺傳學雜志,1995,120(1):53.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J],中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劃(2002—2010).中國生育健康雜志,2002,13(3):98—101.
[4] 楊樹勤.出生缺陷的統計監測方法和季節性分析—兼及醫用統計監測與周期性分析方法.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
[5] 吳金華.出生缺陷影響因素研究進展[J].中國優生與遺傳雜志,2009,17:l_31.
[6] 毛萌,朱軍.出生缺陷監測研究現狀[J].實用兒科臨床雜志,2009,24(11):801-803.
[7] 全國婦幼衛生監測暨年報資料匯編
[8] 習斌蓉,麻群娣,蔣一正,等.江西省近5年出生缺陷監測分析報告[J].江西醫藥,2005(12):863—865.
[9] 金小珍.2001--2005年上海市嘉定區圍產兒出生缺陷分析[J].上海預防醫學,2007(3).
[10] 劉廣美,丁輝,北京大興區2004-2008年出生缺陷監測結果分析[J].中國婦幼健康研究,2010,21(4)511-513
[11] 修新紅,袁麗,王升華等,青島市1998-2008年出生缺陷變化趨勢[J]. 中國婦幼健康研究,2010,21(1):85-88.
[12] 曾萼,廣西壯族自治區2005-2009年出生缺陷監測資料分析[J].中國婦幼衛生雜志,2011,4(2):169-171.
[13] 李棟,劉汝平,許琨.城鄉地區部分環境因素與出生缺陷的相關性研究[J].數理醫藥學雜志,2003,16(2):135-136
[14] 羅美瑜.我國出生缺陷的現狀及干預[J].海峽預防醫學雜志,2006,12(5):1-2
[15] 付麗杰,閻云,張紅恩.畸胎學[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6.18—157.
[16] Koyama Y, Kokubyo Gakkai Zasshi,2000,67(1):63-69.
[17] 蔡紅珠,過敏性紫癜54例臨床探討[J].中華現代兒科學雜志,2005,2(7);617-618
[18]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病癥診斷療效標準[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11.
[19] 侯淑萍,程利南,出生缺陷的一級預防[J],中國婦幼健康研究,2009,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