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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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聯合社;法律屬性;法人類屬
本文為安徽人文社科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0sk221zd)的階段成果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
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的不斷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在不斷涌現。目前,大多數聯合社沒有經過登記注冊,但也有部分地區通過地方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的形式,給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搭建了登記注冊的平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賦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地位,承認其法人資格。但是,整部法律中未涉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相關規定。本文從理論上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屬性及其地位,從法理學角度就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屬性及法律特征等問題進行分析。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屬性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資格。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這幾個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中,值得關注的主要集中在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以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兩方面。擁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對于法人來說顯得尤為重要,是其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物質基礎,也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重要保障。
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財產構成存在以下幾種類型:第一,通過其成員,即參與聯合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繳納會費的方式出資組成;第二,通過募集設立的方式由基層社參股;第三,以政府財政支持作為聯合社財產來源。從聯合社資金來源可以看出,聯合社擁有必要的財產;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否具有獨立的責任能力,也是其享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重要條件。在聯合社對特定資本享有獨立支配權的前提下,其債權人可以通過聯合社的自有資本實現債權,基層社僅以對聯合社的出資為限對聯合社承擔責任。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具有獨立的責任能力,理應取得法人資格,成為實體法和程序法上的獨立主體。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類屬。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資格得到確認之后,它的確切歸屬問題就卓顯突出,即聯合社具體應歸屬于何種類型的法人?
法人類屬,即指法人的類型歸屬。針對不同的組織結構和行為規則,民法將經濟社會組織劃分為不同的法人類型,賦予不同的民事法律地位。從法人制度建立和發展演變的歷史來看,法人制度因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不同而有較大差異。在大陸法系國家,以法人設立所依據的法律為標準,法人分為公法人和私法人。凡依公法設立,為完成公共法律職能的法人為公法人,如國家機關是依據憲法和行政法設立的,憲法和行政法是公法,則國家機關是公法人;依私法設立,追求私人目的的法人為私法人,如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據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是私法,則股份有限公司是私法人。以法人成立的基礎為標準,私法人可再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是以成員權為基礎的人的集合體,其成立基礎在于人;財團法人是為一定目的而設立,并由專門委任的人按照規定的目的進行使用的財產的集合體,其成立基礎在于財產。以法人的目的為標準,社團法人又可以分為公益法人與營利法人。所謂公益,就是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且一般是非經濟利益;所謂營利,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在我國,民法根據活動性質的不同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其中,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目前企業法人的范圍相當于大陸法系分類中的營利性法人;我國社會團體法人與大陸法系中社團法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社會團體法人中有的屬于社團法人,如工會、學會等,有的則屬于財團法人,如各種基金會。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以服務基層社為宗旨,對基層社堅持非營利原則,對外則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合作社聯合社對外營利,且僅為成員社謀利益,難以歸于公益法人;它對成員社又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也難以歸于營利法人。在我國目前的法人分類制度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既不同于作為“營利性經濟組織”的企業法人,又不同于帶有公益性質的、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社會團體法人。至于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依其獨特的職能,顯然不可能將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在內。也就是說,我國現行的法人類別框架是沒有涵蓋農業合作社聯合社的。綜上所述,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兼具營利和公益兩種屬性的特殊法人,無論是哪一類型的法人都無法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涵蓋進去。因此,有必要將其單列出來,作為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正是這樣的中間狀態的法人。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民事責任
所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民事責任,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對其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一般說來,經濟組織的民事責任主要涉及三種關系:一是經濟組織自身對債權人承擔的民事責任;二是投資者對自己所投資的經濟組織對外所欠的債務承擔的民事責任;三是投資者與投資者之間對他們共同投資的經濟組織對外所欠債務是否承擔連帶責任問題。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總是以自身的全部財產對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但是,投資者對其所投資的經濟組織對外所欠債務的民事責任卻存在三種不同形式,在現代企業制度里,根據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具體表現為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具體地說,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公司制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對企業債務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合伙企業的投資者(除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作為一種特殊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有共性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綜觀世界各國的合作經濟組織法,未發現有哪個國家或地區的合作經濟組織法單獨采用無限連帶責任的形式。例如,印度合作經濟組織法規定,合作經濟組織的責任分為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兩種;意大利的合作經濟組織法則規定,合作經濟組織的責任采取有限責任、無限責任和兩合責任制度;多數歐洲國家與意大利有相似的規定;日本、韓國及我國臺灣地區的合作經濟組織法則采取無限責任、有限責任與保證責任三種制度。由此看來,合作經濟組織的責任在類型上有多樣性,它既包括了有限責任,也包括了無限責任、保證責任和兩合責任。從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發展現狀看,應采取有限責任形式。即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對由基層社出資、公積金、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特征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作為不同于公司、集體企業、合伙企業的一類法人,它具有自己獨特的法律特征,概括起來主要包括:
第一,目的的服務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成立目的是幫助基層社解決其經濟方面的問題,也就是對基層社提供經濟方面的服務,而不是簡單地追求營利。需要注意的是,合作社聯合社不以營利為目的并不等于不需要進行經營活動以求盈利。實際上,在市場經濟的“大海”中,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作為市場主體,在開展經營活動時同樣追求盈利,只不過這種對盈利的追求從屬于為基層社服務的根本目的。因此,合作社聯合社既要堅定遵循為基層社服務的宗旨,同時又要服從市場法則和價值規律的要求。合作社聯合社為基層社服務是目的,對外營利是增強服務能力的手段。這一點正是聯合社區別于其他市場主體的基本特征。
第二,資本的可變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資本的來源是基層社的繳納及政府的支持。因而從理論上講,它使資本總額處于經常變動狀態。顯然,這與公司不同。公司設立時,不僅應在公司章程中記載注冊資本額,而且所記載的資本額應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收足;公司成立后,必須實際上保有與其注冊資本或資本金相當的資本;公司的注冊資本或資本金確定之后,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減少或者增加。由此,公司的資本是確定的,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其資本具有可變性。
第三,運行的民主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合作社的聯合,以互助合作為目的。在合作社聯合社里,成員社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合作社聯合社的方針和重大事項由成員社積極參與決定。
第四,部分財產的不可分割性。對于一般公司法人,當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或經股東大會決議后,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時,應成立清算組,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處分,對剩余財產進行分配,以終結公司所有的法律關系,進而終止公司的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解散時,雖也需組成清算組對合作社聯合社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處分,但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
(作者單位:安徽財經大學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郭丹.各國合作社立法模式比較及對中國立法的借鑒[J].經濟研究導刊,2007.8.
篇2
一、指導思想、發展目標
指導思想:以黨的*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全面貫徹落實《合作社法》,以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化、規范化程度,促進農民增收為目的,以支柱產業和特色產品為依托,發揮資源優勢,積極引導和規范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發展目標:在規范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礎上,圍繞“產業規模化、生產集約化、技術標準化、經營合作化”的目標,鼓勵和幫助有條件的專業協會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轉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競爭能力、帶動農民增收能力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到2013年,力爭使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覆蓋每個農業生產行政村,專業大戶全部入社,農戶干部入社率達到40%以上,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全區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
二、扶持范圍、工作重點
扶持范圍:在工商部門正式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組織化程度較高,會員人數達到100人以上,經區委農工委、區財政局考核認定達到區級標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工作重點:一是圍繞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加快培育發展。依托經濟林、黃煙、食用菌、中藥材、畜牧等五大支柱產業及特色產業,在促進優勢產業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的基礎上,積極鼓勵和引導有能力、有威信的組織和個人創辦合作社,加快提高優勢產業的產業化經營水平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二是鼓勵多主體積極參與興辦。在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以農民為主體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多主體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做大龍頭企業基地,引導農民創辦專業合作社,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組織形式;圍繞引導農村的能人、大戶創辦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民增收。三是結合實際開展多層次合作。根據農民需求和組建條件,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開展單項或多項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合作社開展一體化經營和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引導同一產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實行跨區域、集團式發展,避免重復建設、重復投資,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四是積極推進合作社規范發展。嚴格按照《合作社法》規定,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合理設置組織機構、社員股金結構,規范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設置成員賬戶,健全檔案管理,實行社務公開,接受社員監督。同時,選擇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試點示范,并予以重點扶持。五是積極引導協會向合作社轉型。鼓勵和幫助有條件的專業協會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轉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扶持政策
自2009年起,根據扶持對象的實際情況,執行以下扶持政策:
1、當年交易額達到100萬元以上,且保持上年水平給予3000元獎勵,同時對當年交易額較上年增長10%以上的另外給予5000元獎勵。
2、合作社生產基地被評為國家級的獎勵30000元;省級的獎勵20000元;市級的獎勵10000元。對新建或擴大基地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或擴大標準畜200個以上,并與生產者簽訂購銷合同和保護價,帶動基地農戶年人均增收500元以上的,給予基地建設補助資金20000元,其他產業視情況予以補助。
3、申請注冊商標,每注冊一個商標并由全體社員共同使用的補助2000元。
4、獲得國家機構認證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每獲得一個分別給予20000元、10000元獎勵。同一產品同時獲得多種質量認證的,按最高級別獎勵,不重復獎勵。
5、對專業合作社開展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擴大生產規模而發生的一年(含一年)以上新增銀行貸款且累計貸款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貼息30000元;100—200萬元的給予貼息20000元;50—100萬元的給予貼息10000元,貼息期限為一年。
6、用專業合作社名稱參加政府組織的展銷會,且有固定展位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
7、當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產品獲得國家、省、市級榮譽稱號的,分別獎勵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以上扶持政策與《*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意見》(川政發〔2006〕124號)相重復的,不再另行獎勵。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要明確責任,落實分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抓好宣傳貫徹的組織工作。增強廣大農民群眾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辦社的意識,增強廣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是搞好指導服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指導和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和重要日程。要明確部門和人員分工,建立指導和服務的工作機制、工作規程和責任制,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切實提高指導合作社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篇3
關鍵詞:合作社;農村經濟;農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1 著力發展和擴大專業合作社的規模
當前農民的專業合作社建設的主要矛盾是發展不足。因此,必須把加快發展作為第1任務,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團結各界的力量,積極鼓勵以各類市場為主體的人群創辦并領班合作社。打破城鄉之間、地域之間和行業之間的限制,推動多領域、多層次的相互合作。發揮市場化程度高的優質蔬菜、糧食、大蒜、金銀花等重點產業,發揮專業大戶和龍頭企業的主體作用,著實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活力,促進農業的專業化、區域化和產業化經營。
2 突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
目前,蒼山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有了相當大的規模,突破了之前的數量,但是在看到優勢的同時,更應該注意存在的劣勢:運行不規范。只有這樣才能揚長避短。針對這一情況,應該積極發揮政府的引導職能,加大對合作社相關部門的規范化引導,提升合作社的規范程度;要逐步培訓農民專業合作負責人市場營銷、經營管理、現代經營技巧,他們素質的提高有利于合作社管理科學化和規范化進程的加快;建立健全的“三會”制度,保障成員對合作社事務的各種權利,依法依章建立健全成員賬戶、會計賬簿、財務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加強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
3 強化農民專業化合作社示范社建設
講實際、重現實是廣大農民群眾的普遍特點。在推進合作社建設過程中,典型引路和示范帶動是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方法。因此,在接下來的建設過程中,必須積極開展農民的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利用典型行動發揮好他們的帶動作用,提高合作社發展規范化上水平。從2013年開始,每個鄉鎮每年要培育一定數量的示范合作社,縣里從中評選30個縣級示范社。縣級示范社要認真執行“七有標準”,抓好示范建設。同時,對那些已經涌現出來的先進經驗、先進典型,進行認真地總結和提煉,形成系統的理論成果,對此大力宣傳,并將其積極推廣、放大。采取召開座談會、現場交流會和經濟交流會等多種多樣的交流形式,廣泛推薦典型,發揮好典型的示范作用。各鄉鎮積極組織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到示范社進行現場觀摩,學習和獲取經驗,引導群眾、鼓勵群眾、調動群眾加入農民積極性,不斷推動農民合作社改革的不斷深入。
4 全面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層次
就是要提升品位,拓寬范圍,延長鏈條。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農業產業化的不斷發展,充分發揮合作社資源配置、要素組合、產業集聚作用,進一步拉長合作鏈條,擴大輻射半徑,拓展經營范圍,提升合作社的服務的水平。現階段,蒼山縣的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戶的服務還停留在初級階段,不符合當今發展的趨勢,更不能滿足現代化農業發展的需求。
今后,應該結合蒼山縣優勢資源和主導產業,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把服務逐步向加工領域、銷售領域拓展,組織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大力推進“一鄉一業”、“一村一品”,建設一批特色基地,開發一批特色產品,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不斷加強品牌化建設,促使產品提檔升級,憑借自身的品牌優勢和信譽提高市場的競爭力。根據市場的需求,引導農民進行專業化的經營、擴大生產規模,提供一系列的服務,真正使農民有組織、有秩序地參與到市場的激烈競爭之中。提高農民群眾的組織化水平,提高農業、農民群眾抗市場風險的能力,提高農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產業化水平,特別是效益水平,進而推動現代農業建設、推動農民增收、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真正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推進現代農業中的巨大作用。
積極利用每年的農村會計培訓向各村宣傳合作社有關知識。按照上級部署,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小冊子,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基本做到家喻戶曉,為全縣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的輿論氛圍。合作社提升建設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推進合作社規范化建設作為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責任到人,做好服務,經全縣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蒼山縣的合作社發展必會取得巨大的進步,為蒼山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的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1] 王曉梅.淺淡合作社的規范發展[J].河南農業,2011(15).
篇4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經營基礎上,以農民為主體,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為謀求共同利益開展專業合作的互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伴隨著農村改革發展產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發展,對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有著重要意義。中央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從20xx年起,國家先后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減免政策》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來,在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xx年,省委、省政府專門出臺了《關于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鄂發[×]×號);省人大出臺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20xx年和20xx年省委、省政府兩次召開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場會;從20xx年起,省財政每年專列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經費;20xx年,省編辦專門批準成立了“湖北省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辦公室”。從20xx年起,我省還開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推進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訓工程、農超對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設,極大地推動了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由20xx年的×個發展到×個,同比增長×倍。
雖然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總體形勢看好,但也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合作社水平參差不齊,內部運行機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于發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識與合作能力。這與政府部門扶持指導和服務不夠密切相關。為此,政府部門有必要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上加強引導,從而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方向,提高合作質量。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1、發展速度快
截止20xx年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家,比20xx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縣、鐘祥市、長陽縣等×個縣(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超過×家,京山縣達到×家。
2、領辦主體多
一是能人大戶領辦型,占×.×%。孝昌縣冠昌源農產品專業合作社,就是由果品產銷大戶程國慶領辦的。二是科技人員創辦型,占×.×%。沙洋縣曾集鎮五洋農機專業合作社,就是由該縣曾集鎮農機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蔡代兵牽頭組建的。三是龍頭企業帶動型,占×.×%。湖北長陽常家洞茶葉專業合作社就是由省級龍頭企業湖北常家洞茶葉專業合作社異地投資組建的。四是村級組織牽頭型,占×.×%。鄖縣合葉桑蠶專業合作社,由鄖縣胡家營鎮土地溝村支部書記湛宏遠牽頭領辦。
3、覆蓋產業廣
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種植、養殖、農機、農村能源、林業、水利等多個行業。其中,種植業占×.×%,養殖業占×.×%,其他行業占×.×%。
4、典型示范強
各地培育和發展了一大批先進典型,充分體現了為成員服務、民主管理和謀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質。截至20xx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級指導扶持×家,各地指導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專業合作社的創辦者姚鳳君同志,是當地果樹行業的老專家,該合作社引進培育了×多個果樹新品種,推廣了×多項新技術,并有多個新品種和新技術在國內領先。聯合購買生產資料和聯合銷售達×%以上,統一培訓、修剪、機防、嫁接率達到×%,還有冷藏保鮮、品牌經營,辦公和培訓大樓等,為成員增收節支效果顯著,合作社成員人均純收入比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高×%以上。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缺乏合作知識的宣傳培訓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我國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傳不到位。雖然國家20xx年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意義、發展原則、組織管理、設立登記等都有明確規定,但由于宣傳不夠,又往往停留在報刊雜志、廣播電臺和領導講話上,很多干部群眾沒有聽到,也沒看到,從而造成對發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對合作社的性質與作用認識不夠。近幾年省里通過開現場會和培訓會,解決了各級政府和農業(經管)部門的思想認識問題,培養了一批合作知識輔導員,但還是難以適應合作社發展的需要。各地也開展了一些針對合作社管理人員的培訓,但培訓人數太少,合作社對成員的培訓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術性培訓。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識,導致合作社發展中存在“利益驅動”現象,有些政府官員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市場經營主體,又不納稅,沒有好處;有人還認為是農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產、加工和銷售的龍頭企業領辦者,看到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扶持,紛紛包裝掛牌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些專業大戶領辦者,以為辦合作社等同于辦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資多的成員或理事會少數人說了算,完全不知道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按交易額(量)分配為主,成員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權利。有些農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為了得利,沒有履行義務的意識,沒有管理合作社建設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識。
2、政府部門指導力度不夠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識和組織管理,又涉及特色產業和技術、市場等問題,還涉及領辦者帶領成員共同致富的奉獻精神,沒有懂合作知識和有技術、有管理經驗的人去指導,很難做到依法辦社,很難成為政府推動“三農”工作的抓手,也很難得到農民群眾的擁護。過去政府部門指導不夠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識的輔導員太少。每個縣(市)只有×-×人參加過培訓,而且往往只有×個專職人員,有些還是兼職。鄉鎮一級基本沒有專職人員。村里基本沒人管,指導服務很難到位。二是深入農村指導服務的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現在的指導最多只能跑馬觀花,很難做到深入細致開展調研和指導。而這項工作唯有直接向群眾宣傳,有針對性地指導合作社的管理人員,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國解放初期的初級農業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級干部深入農村宣傳指導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夠。典型示范是推動合作社發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門指導不夠,導致典型示范太少,規范運作欠佳,服務效果有限。四是沒有正確處理好規范與發展的關系。我們的基層指導者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往往強調“先發展,后規范”和“邊發展,邊規范”的合作社發展思路,缺乏“以規范促發展”的指導思想,一個縣(市)、一個行業做幾個盆景式的合作社,還不能做到規范運行,最后必然影響發展。老百姓看不到好處,影響加入的積極性,合作社也可能沒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難加大力度。只要能辦出一部分規范的合作社,讓廣大農民償到甜頭,夯實合作社服務基礎,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合作社就會加快發展,政府也就會下定決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內部運行機制不健全
目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普遍存在內部運行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內部機構不健全、決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問題是利益關系不順,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給成員帶來增值利潤,這是合作經濟的實質。實際上,國家出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業部出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運行機制規定得既有原則又具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但由于我們的領辦者和指導者一般只有企業、事業、社團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管理經驗,往往憑借經驗管理和指導合作社,恰恰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質,不同于其他任何組織。只要合作社領辦者和指導者都能認真學習深入貫徹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法規,弄清了合作經濟的實質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過合作帶來的增值利潤,農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為了得到生產、加工、流通領域增值利潤的好處。就不難理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運行機制。
在實踐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關系不順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龍頭企業運作型。有些合作社,在為成員服務時,往往局限于優惠供應生產資料和保護價收購社員農產品,這種服務對農戶成員確實有好處,但他只是一種盈利的市場買賣行為,而合作社行為應該是在此基礎上,讓成員分享生產資料和購銷產品帶來的增值利潤。二是行業協會運作型。有些合作社,將生產資料供應商、農產品加工企業和生產者社員聯合起來,既為生產者社員優惠供應生產資料,又以保護價收購生產者社員的產品,既為加工者社員帶來穩定的貨源,又為生產資料供應商帶來薄利多銷和穩定的銷售渠道。這種運行機制看起來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這個平臺得到好處,互利共贏,其實,還是“企業+農戶”的翻版,核心問題是,往往生產資料和加工銷售環節的增值利潤沒有分給生產者社員,只是生產資料供應商和加工銷售企業聯合起來的一種營銷策略,還可以減免稅收,或爭取政府資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員運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幾個能人大戶聯合發起,作為核心成員,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當地一些小型生產者農戶參加,作為“一般成員”,不在工商登記。“核心成員”完全按股份分紅,“一般成員”則以購銷合同結算。當然“一般成員”還是享受了進入市場、改進價格和技術服務的好處。
總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利益聯結機制至關重要,在運行中應當依法規范,合作社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應主要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給成員,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合作社知識的宣傳培訓力度
要讓合作社知識深入人心,成為推動合作社發展的動力,就必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利用各級行政組織資源,通過會議形式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二是有關職能部門結合業務工作,通過舉辦培訓班,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形式宣傳合作知識。三是通過各級黨校、高等農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及相關涉農培訓機構開設合作社專業課程。四是通過典型示范宣傳合作知識和管理人員。五是通過合作社向成員以及農村青少年宣傳合作知識。
(二)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勢特色農產品的扶持力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產生的一種全新的市場主體組織形式,它的領辦者一般都是農村能人大戶、農技人員、龍頭企業等,生產的都是優勢特色農產品,而且是專業化、規模化、無公害化生產經營。合作社的發展既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又能提高農業效益,最大的好處是能促進農民增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好。因此,政府應當加大力度扶持。各級財政應當從農業綜合開發、農業板塊基地、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合作社的資金投入。目前,我省對合作社的扶持資金主要是對示范性合作社給予補助,一般一個縣(市)只有一個,而且資金額度只有×-×萬元,只能用于規范化建設和一般。對于發展生產和解決加工銷售問題,資金是個重要瓶頸。一般農民社員資金都有限,貸款又沒有什么抵押。要想解決資金困難問題,一是爭取金融部門出臺支持合作社發展的優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議省財政每年拿出×萬元,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從發展現代農業看,只有把農民組織起來,發展合作社,才有能力運用農業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勞動生產率,生產出高產、高效、生態、安全的農產品,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現代農業建設的支點,它能把農民的組織化、現代農業和農民增收有機結合起來,創造中國特色的農業農村發展新機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業、農民、農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著力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篇5
關鍵詞: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63
1 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的問題分析
1.1 經營規模較小,整體實力不強
對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發展現狀進行深入調查發現,現階段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量較小,合作社產值不高,產品市場占有量較低。從服務層面進行分析,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內容過于單一,只是停留在農業生產環節,其中包含了生產技術咨詢、生產物資供應等方面,但是沒有對產品進行進一步的加工,也沒有考慮到新型產品的開發。專業合作社服務質量較低,無法滿足合作社成員的實際需求。而且眾多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專業合作社運行經驗不夠豐富,整體實力較差,對專業合作社發展造成了嚴重阻礙。
1.2 政策支持力度較差
雖然我國政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非常關注,同時也落實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具體的扶持政策并沒有得到實際性的落實,這也是限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主要因素。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發展過程中,政府部門資金扶持力度較差,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共享、專業培訓、產品生產質量認證等方面的具體政策還非常缺乏,需要在短時間內進行完善。
1.3 信貸融資困難
眾多區域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都會受到融資困難的制約,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也是如此。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完成場地建設、設備引進、商標注冊后,就出現了建設資金不足情況。很多融資機構從信貸風險方面考慮,不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放貸款,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規模,消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潛力,以及對合作社成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4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力度較差
靖遠縣一些農民合作社雖然對各項業務開展做出了明確規定,并且進行了理事會、監事會建設,但是眾多機構設置只是形式化,并沒有呈現出實際作用。財務會計制度缺失嚴重,利益分配制度建設不夠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權劃分不明確,利益分配沒有體現出公開化、透明化的特點,利益分配過程中容易受到人為因素感到。主要是因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民主管理意識不強,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認知程度較差,不能自覺的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 促進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策略
2.1 加強認知程度
區域政府部門需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宣傳力度,靜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現階段區域經濟建設重要內容。政府部門需要積極進行服務平臺建設,該平臺可以提供農民專業合作社咨詢、信息、農產品市場價格查詢等眾多服務,為靖遠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奠定良好基礎。還需要注意的是,經常進行農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以及優秀品牌評選活動,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品牌效益,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市場。
2.2 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質量
要不斷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質量,強化合作社市場競爭力。服務內容方面需要有所突破,不能只是停留在技術、信息服務上,對新型農產品開發與產品保障也需要給與更多關注。落實農產品品牌戰略,幫助農產品進行無公害產品、綠色產品等認證。通過行業協會,加強與其它合作社的溝通和交流,對產品市場銷售價格進行統一,進行良好市場運行機制創建。政府應鼓勵龍頭企業與合作社簽訂穩定的供銷合同,并采取股利分紅、最低收購價加利潤返還等形式,將加工、銷售環節的部分收益讓利給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溝通和交流過程中可以加強信息的共享性,分享合作社運行經驗,在競爭中合作,最終實現雙贏的局面,避免對農民經濟利益造成損害。
2.3 完善管理制度、加強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價格保護機制、利益分配機制和財務公開制度,積極創造條件,發展“訂單農業”,倡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直接與營銷企業對接,按標準組織生產,有條件的合作社要建立風險基金或合作基金,解決社員發展資金問題。堅持內部規范化管理,兼顧生產者與投資者雙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應當實行按交易量(額)為主和按資分紅相結合的方式分配。
積極爭取部省市專項扶持資金。加強聯系,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資金扶持和工作經費,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點示范工作。加強部門協作。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協調培訓和服務工作,工商部門要規范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商登記,財政、農業綜合開發、稅務、金融、林業、水利、供銷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的服務和扶持工作。
⒖嘉南
篇6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構建;運行;影響因素;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02-0365-03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現有農業家庭經營制度下的一種有效經濟組織,是以農民為主體,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進行生產、經營、分配、管理的互助經濟組織。其服務范圍已深入到技術、資金、生產、供銷等環節,它將分散的家庭經營與市場聯系起來,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化經營和農民增收的過程中發揮著積極作用。合作經營制度可以提供農業產業化所需的產前、產后服務,核心是通過統一的購銷服務,使農產品由傳統的單一交換向符合現代市場發展要求的“非人格化”交換轉變。從而促進農業交易的規范化、標準化和規模化,重構農戶利益保障機制。近年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制定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與措施,合作社不僅在規模、數量、質量上有了顯著提升,而且切實增加了農民收入。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產品的商品化發展,農民的市場觀念逐步提高,農民合作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在實踐中,合作社是由許多農戶橫向聯合。為之提供資金融通、產前采購、產后加工和運輸等縱向“一條龍”服務的企業。同時合作社又是一種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其經營宗旨具有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的雙重目標。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構建
1.1 在農業產業化背景下構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求
農業產業化經營研究學者將農業產業化經營分為萌芽階段、形成階段、發展階段和成熟階段。當前,我國大部分合作社都還未進入成熟階段。對于處在這一時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要圍繞產業的發展,積極推動產業一定區域范圍內的推廣。首先,通過市場開發,聯系多元銷售渠道來保障利潤獲取。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資采購信息、產品銷售信息、技術推廣信息方面具有優勢,可以引導產業逐漸形成區域性態勢。
1.2 農民專業合作社構建影響因素
1.2.1 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需求程度。隨著農民產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對果實商品化的要求越來越高,對種植技術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農戶個體學習種植技術面臨較大,的困難,不但學習成本較高,而且缺乏學習的途徑,不能有效地解決實際需求。同時,由于市場競爭持續加劇,分散的農戶無法建立統一的市場標準,即使不受外界因素的影響,當地農戶自身的競爭也會導致銷售價格的不當降低,損害自身的利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農民組織,有效地提高了農戶的組織化水平。在種植技術的引進、生產設施改善、銷售渠道拓展等方面,比單一的農戶具有較大的優勢。黃蕾研究表明,有農民專業合作社且開展良好的地區農戶的平均家庭年收入要普遍高于沒有農民專業合作社地區的農戶平均家庭年收入。鑒于以上分析,農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構建具有強烈需求。
1.2.2 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認識。農戶對專業合作社功能和性質的認識是影響其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決定性因素之一。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立法的頒布實施,其在農村的宣傳力度不斷增強。但是在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認識還是普遍較低。在當地調研過程中,60%的農民對合作社沒有完整和正確的認識,只是認為其與高級社、時期的合作是有區別的,但是具體如何構建、如何運行,大多數農民并不了解。甚至還有15%的農民仍然把現在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傳統的高級社、等同對待。僅有15%的農民能夠充分認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功能和性質,他們更加關注合作社是否能規范運行,是否能夠提供信息、技術、教育、市場等多方面的綜合服務。
1.2.3 構建合作社的其他影響因素。合作社的構建除了要考慮農民的認可和需求外,其成立的基礎還包括很多要件。首先,合作社應該是一個讓農戶群眾能夠充分信任的組織,要建立讓組織成員間能夠充分信任的機制;其次,合作社應該有一個有能力的帶頭人。農民群體是一個相對弱勢群體,又具有極強的從眾心理,需要一個有能力、有遠見的領導者組織帶領發展,這是一個合作社能否建立并良好運轉的重要條件;第三,合作社的決策機制。隨著農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合作社作為農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其決策機制應該充分考慮每一個成員的決策權,不能以領導決策為主,而應考慮讓所有的成員都能夠參與決策;第四,合作社費用的收取。合作社的費用包括農民入社的會費和盈余公積金的提取2個部分。農民是一個收入較低的群體,是否收取入社會費以及會費的多少,會直接影響農民是否加入合作社;第五,合作社內外部合理的監督機制。合作社不僅要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同時還需接受農戶的外部監督,這是確保農戶利益的公平、公正,進_步取得農戶信任,增加其可能加入合作社的主要因素。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
2.1 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的內部影響因素
2.1.1 合作社帶頭入的能力。做為合作社的帶頭人,要有較強的綜合能力。首先,具備合作社所屬行業的專業技術知識是對帶頭人的基本要求,是其建立權威和農戶信任感的基礎。帶頭人具備專業知識,有利于其對外溝通談判,同時有利于及時掌握內部和外部發展需求,積極貫徹執行技術部門的意見建議,推動產業發展。其次,帶頭人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這是任何一個組織帶頭人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對內要帶領社員參與組織建設,完善組織管理:對外要協調與其他組織的融合關系,為合作社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再次,帶頭人要具備一定的外交能力。帶頭人作為社員的主要代表,由于與外界的溝通、信息獲取都是基礎工作,所以必須具備一定的外交能力,以利于獲取更多的信息和利益。
2.1.2 科學合理的組織結構。一個組織能否健康運行,取決于是否具備能夠適應組織需求的組織結構。目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結構的研究中,比較完善的結構如圖1所示。其中,具體部門的設置根據合作社經營行業的不同會有相應調整。合理的部門設置,權責分明的部門分工。是保證組織健康運行的硬件要素。同時合作社還要具有完善的組織制度。合理的組織結構是保證組織運行的硬件支撐,而組織運行的效率則主要取決于組織的制度,包括合理的激勵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
2.1.3 合作社社員的素質。社員是合作社的主體,合作社的工作能否順利開展,除了帶頭人的組織管理能力之外,還取決于組織成員的素質。我國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在這種背景下,只有通過合作社組織培訓和教育來提高社員的素質,使社員能夠認可組織目標,接受組織約束,參與組織文化建設,才能使合作社健康發展。
2.2 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的外部影響因素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正常運行。必然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合作社所在行業相關服務單位的業務關
系、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政府的支持等都對合作社的運轉產生重要影響。
2.2.1 行業相關服務單位的業務關系。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民自己的組織,其以組織的形式與產業產前、產后的相關服務單位建立聯系是其首要發展目標。產前階段,通過與農資供應商建立合作關系,在農機、化肥、農藥等的采購與使用方面獲得便利,節約農業投入成本;產中階段,與行業的技術服務部門、指導機構等建立合作關系,保證及時指導生產技術,以提高產品的產量和質量;產后階段,農產品要進入流通渠道,才能產生實際效益。例如,蘋果的流通渠道主要是鮮果銷售和產品加工,尋找合適的收購以及加工合作伙伴是確保社員利益的重要手段。
2.2.2 競爭程度。組織所在產業的競爭程度以及替代產品的競爭能力對合作社的運行影響非常大,組織必須要有應對競爭的機制,并能很好地協調好競爭關系。準確定位組織在競爭中所處的位置,針對性地采取經營策略,避免農產品集中上市的競相壓價帶來的利益損失,將農產品的特點和需求有機結合,追求最大地滿足市場需求,從而帶動組織收益的增加。
2.2.3 政府環境。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的特殊環境。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可和支持程度直接影響合作社的建立和運行,以及相關制度的建立和法律法規的健全。在政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加強輿論宣傳,提高農民對合作社的認識;進一步的稅收、資金支持以及人員支持可以幫助成立初期的合作社度過資金不足、人才缺乏和管理落后的困境;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可以鞏固確立組織的法律地位,為組織運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保護組織的利益。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構建及運行的過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在構建的過程中要努力提高農民對合作社的認識,準確分析社員的訴求,建立完善的決策、運營、管理、監督機制,保證社員利益的公平公正。運行過程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會受到內外部諸多因素影響,主要內部因素包括帶頭人的能力、合理的組織結構和社員的素質;主要的外部因素包括與行業內相關服務單位的業務關系、行業內的競爭程度以及政府的支持等。在合作社的建立和運行過程中,必須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才能夠保證合作社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并且產生實際效益。
3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其發展受到農民認知、利益分配機制、人才引進等多方面因素影響。通過實地調查,發現調查地區的蘋果種植專業合作社還處在發展初期,組織結構、制度建設、農戶認知等還非常不完善。因此,該文根據調查所得信息分析影響當地蘋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因素,力求找出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解決建議。
3.1 果農對合作社的認識不足
當前情況下,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功能并不完全了解,這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了解,只是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獲取,沒有系統的知識介紹,他們不能認識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組織,造成不加入或者不知道合作社發展的現象,甚至有少部分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當年的高級社、等同理解,形成嚴重的認識誤區。
3.2 合作社的組織結構不合理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都是社員大會。日常的管理機構是理事會,監督機構為監事會。按照這樣的組織結構設置,合作社的事務除財務外,基本上是由理事會全部承擔,權利和責任都過于集中,不能體現明確的分工,不利于組織工作效率的提高。
3.3 合作社人才匱乏
目前,雖然合作社已經成立,但是其管理、運行等還很不規范,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成員的文化程度偏低,接受新思想的能力較差,缺乏真正懂得合作社管理和運行的人才。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取得運行的實際效益,僅僅靠將農民簡單組織起來,靠政府的扶持是無法實現的,必須有懂管理、善經營的人才,開拓銷售市場,引進新技術、新品種等,才能使合作社形成真正的市場競爭力。
3.4 內、外部監督不足
內部監督主要由合作社的監事會執行,而監事會成員是由理事會委派的,不能真正代表社員的利益。外部監督主要是上級政府部門的監督,而無論是社員還是非社員,都是政府關心和幫助的對象,在這個意義上,無論合作社的資金、物質如何使用,政府都實現了其扶助農村經濟發展的目的。因此,政府部門不會嚴格監督資金是僅用于合作社發展。還是用于全村農業產業的發展。這樣做的后果就是合作社社員不能實現其加入合作社獲取更多利益的目的,逐漸造成對合作社的不信任、不支持,嚴重影響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4 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健康運行,必須取得農戶的信任,建立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在分析影響當地蘋果種植專業合作發展因素的基礎上,總結了合作社在制度、人才管理等方面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以期促進蘋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4.1 加大輿論宣傳。促進農戶認知
基于當前經濟條件和信息發展水平的狀況,各級政府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化媒體,系統地為農民介紹專業合作社知識,同時邀請有關專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構建和運行的規則進行培訓,強調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義。使農民系統認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增強他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可度,區別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高級社、,避免陷入認識誤區。
4.2 增設職能部門。明晰權責分工
一個組織要有效運轉,實現較高的收益,就必須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健全的職能部門,明確分工,各司其職,用最低的成本投入實現最大的利益。蘋果種植專業合作社在理事會和監事會的第一層領導部門下,要完善具體的職能部門設置,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以有效提高專業合作社運行的效率。
4.3 培育農村能人。建立人才引進機制
人才是企業的生命,同樣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也需要一個好的帶頭人,一個友好的經營管理團隊。一支“有熱情、懂經營、善管理、有技術、會交往”的人才團隊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關鍵,他們的能力、威信、素質、帶動力與凝聚力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內在力量。首先,要培養農村的種植大戶、技術能手、具有良好溝通能力的人才,盡可能地吸收他們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合作社發展的內部中堅力量;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引進懂技術、擅長管理經營、有創新性和責任心、具備較高文化素質的人才,為合作社的發展注入新鮮血液。合作社要建立相應的人才引進機制,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機制,確保高素質人才不流失,保證合作社的長期發展。
篇7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 影響因素 國內外綜述
中圖分類號:F276.2 文獻標識碼:A
農民專業合作社近年在我國取得的快速的發展,但是在我國近9億農民的基數下,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所涵蓋的農民人口還是十分的有限的,而且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是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國中東部的一些農業發達地區,在那些相對落后的地區,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還十分落后。因此,研究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因素,對完善中東部農業發達地區和促進相對落后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國外相關研究綜述
西方國家的合作社是以羅奇代爾先鋒社成立為標志,至今以170余年。經過漫長的發展,農業領域的合作社在西方國家的發展已經相當的成熟和完善,因此,對西方國家農業合作社的研究對我國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1 國外相關研究回顧
國內外普遍認為,正式對農業合作社的經濟學研究開始于20世紀40年代。1942年Emelianoff出版了專著《合作經濟理論》,他認為農業合作社是農場的延伸,是獨立的農場主的不完全聯合。1945年Enke發表了《消費合作與經濟效率》,他的理論認為合作社與企業一樣,歸投資者所有,主要由經理人員進行決策。
國外學者在研究影響合作社發展的因素時,從多個角度進行了研究。采用Nash-Harsanyi方法的Zusman和Rausser,建立了一個均衡組織模型,闡述了群體選擇和群體行為對組織效率的影響,從而也說明合作社如何被群體行為所影響。而Bourgeon和Chambers運用博弈理論,說明在成員差異很大且信息不對稱的模型下,不同的定價表示如何影響合作社的效率的。
Harris在對合作社的發展道路進行研究時認為,合作社走垂直一體化的道路還受到如情感等非經濟因素的影響。Hakelius認為在一些小型的群體中,合作社能夠獲得人們的信任,主要是因為那里的人們擁有共同的價值觀。與此同時,影響合作社內部正常運行和較少內部交易費用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人們之間的非正式關系。作為新古典主義的代表,Royer和Bhuyan利用新古典分析,分析了一個投資者導向性企業和合作社在市場營銷鏈上如何合作。同時,他們認為市場力量是合作社與其他經濟組織進行縱向一體化合作社重要推動力。
2 國內相關研究綜述
在對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因素進行研究時,國內學者基本上都是從農戶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分別進行研究的。
2.1 國內相關研究回顧
2.1.1 農戶內部因素分析
我國學者盧向虎,姜太碧,張冬平認為農戶自身的差異性對于農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有著十分顯著的影響,同時農戶家庭之間的差異性對于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也有十分顯著的影響。
上世紀50年代我國的化運動給人留下深刻的記憶,因此那些經歷過這段歷史的人們提到“合作社”這三個字時總是特別的敏感,造成了人們對任何“合作社”都有一種排斥性。農民并不了解現在的合作社與以前的合作社的區別是什么,農民毫無積極性去參加到現在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這種情況在那些相對偏遠落后的地區尤其明顯。
對于農民年齡對農民加入合作社的影響,國內學者有著不同的看法。通常的看法認為,農民的年齡和其學歷呈反向變動的趨勢,農戶的年齡越年輕,他的學歷就有可能越高,其對新生事物和新信息的接受和理解也就越快,其對合作社的支持率也就越高,反之其合作意愿也就越低。但是韓楊認為,農戶的勞動能力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地降低,這就從另一個側面激發了農戶參加合作社的意愿,因此戶主年齡與合作社支持率呈“U”型分布。
在韓楊的研究中我們發現,總人口數多和有成員出去打工的家庭,其接收外界信息也就越廣,從而對其決策的影響也就越大。但是,姜太碧和朱文在對農戶家庭總勞動人口數進行研究時得出的結論卻恰恰相反。他們在調查中發現,如果一個家庭的青壯年勞動力足夠這個家庭使用,不需要其他外部勞動力的幫助,那么這個家庭對于參加合作社就不會表現出多大的熱情。而黃祖輝認為,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實際產生和發展中,農民的親緣關系是其獲得各種信息、資源和做出決定的重要途徑和參考,這種親緣關系的影響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初期的生產過程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但是,這種親緣關系絕不是任人唯親和家族壟斷,它所依據的是一種親緣、忠誠和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生產和出售產品時,能把零散的農戶和農產品整合起來,在生產時可以盡可能的降低農戶的成本,而在銷售時則可以幫助農戶獲得盡可能高的銷售價格。因而對于那些家庭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收入的農戶,他們對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十分地積極。同時,為了使農業收入最大化,這些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家庭,會主動與為農服務組織發生聯系。
2.1.2 外部環境因素分析
“小農經濟”自古以來就是我國農業生產的主要形式,這種分散式的小規模經營方式十分容易受到政策因素的影響。在一些政府支持不力的地區,政府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的地位和作用尚不夠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政府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沒有很好建立起來,一些政府利用其行政權力,強行對合作社進行領導和干預,甚至直接控制著合作社的運營,這使得農民專業合作社喪失獨立自主的地位,成為政府的附庸。而一些地方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不聞不問,任其自生自滅,沒有做到很好地引導和扶持,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合作社出現融資難的問題,由于農業產業自然特性明顯、生產周期長、缺乏抵押物、資產專用型強、金融需求小、貸款風險高等原因,資本市場中的金融機構不愿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融資,資金的匱乏也嚴重地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自我國2007年頒布并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至今已經有6年了,在這6年中,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了蓬勃的發展,但同時,在實踐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一些不足也逐漸暴漏出來。根據國內學者的研究,這些不足可以歸納為:對合作社成員資格限制過多、對合作社的最低資本金沒有限制、沒有對合作社聯社做出規定、沒有關于合作社社區服務方面的規定、沒有規定合作社成員對于其份額的處分等。
種植作物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該地農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而且這個因素是很難改變的。我國學者盧向虎認為,家庭的主導農產品類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農戶對加入合作社的態度,一般來說,技術含量較高、生產性投入較大的農作物,大都是商品作物,其市場化和商品化的程度相對較高,這種農作物的生產和銷售對于農戶來說很難單獨完成,農戶需要合作社的支持和幫助,因而就愿意參加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來。而苑鵬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形成是以農產品自身的特征和產業特性為前提的,他認為,那些能夠在某一個地區組織廣泛種植、加工和銷售的合作經濟組織,其背后必然是有相應的產業基礎作為支撐的。張仁壽等則提出那些具有鮮明特色和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其在市場上就具有很好的競爭優勢,農戶希望加入合作社來獲得更豐厚的利益,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容易形成和發展。同時,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波動幅度對農戶加入合作社的意愿也有很大影響。一般來說,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的幅度與農戶加入合作社的意愿呈正比,即價格波動越大,農戶越希望加入合作社來盡可能地規避這個風險。
基金項目: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研究基金項目(1368 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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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專業合作社;問題;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根據我國的立法所特有的一個概念。2007年頒布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將其定義為“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專業合作社成為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切入點。但作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新生事物,農民專業合作社起步較晚,其成長、健全、壯大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過程。本文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作用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農村充分調動了農民個體化生產的積極性。有力的促進了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日益尖銳,這就需要繼續探索完善統分結合的農業經營體制,以適應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發展的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運而生。2000年,我國第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出現在浙江省臺州市。2007年頒布實施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標志著我國的合作社發展進入了制度化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成為推動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增收的一支重要力量。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引擎。
(一)創新了農業生產經營機制
合作社圍繞當地的特色產業、優勢產品,積極推行專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生產經營,實行新的組織方式、生產方式和經營方式,有效地解決了家庭經營與市場經濟的銜接問題,形成了新的農業生產經營機制。一方面促進了規模化經營,通過“市場聯龍頭,龍頭聯合作社,合作社聯農戶”的形式,促進了“一鄉一業、一村一品、一社一牌”特色農業的發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競爭力強的產業帶和產業集群,促進了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另一方面提升了標準化生產水平,通過集聚資本和推廣技術,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強化生產過程管理,實施品牌戰略。促進了優勢產品、優勢產業向優勢產區集中,提高了農產品產量和品質。
(二)提高了抵御市場風險能力
在市場經濟中,農民個體化生產難以應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一方面由于市場信息不對稱,農民種植項目盲目擴大,導致增產不增收;另一方面,種植、加工、營銷的全過程缺乏生產與加工標準,對內滿足不了市場對綠色產品的需求。外銷產品出口時無法按對方需要的標準生產。同時種植戶、加工企業、運銷戶、消費者等上萬家市場經營主體,各干各的。形成不了一個共同體,彼此之間常常出現激烈競爭。這種競爭最直觀的表現形式就是市場價格大戰,而這種價格大戰的最終受害者往往是廣大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統一開展標準化生產、共同應對市場、合力抵御風險,改變了過去農民“單打獨斗”的狀況,增強了市場競爭力。
(三)推廣了農業科技成果
合作社將廣大農戶組織起來,為農戶提供統一的產前、產中、產后等相關服務。特別是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成為培養“專業農民”的搖籃。一方面,合作社對農戶進行生產技能培訓,增強農戶標準化生產意識,提高農業技術水平:另一方面合作社的發展壯大。為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應用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平臺。首先,技術部門的服務對象進一步明確了,就是專業合作社,便于集中培訓。統一管理。其次,農業技術普及推廣直接由市(縣)級服務組織到專業合作社,減少了鄉鎮環節。第三,技術服務更有針對性。增強了服務效果。比如生姜技術方面就可以針對生姜專業合作社,減少非專業鄉村的服務范圍。第四,合作社的經濟基礎較好。便于農業新技術的引進、推廣。
(四)增加了農民收入
一是通過調整產品結構、發展高效農業增加社員收入。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采用優良品種,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統一標準化生產規程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實現了農產品的優質化、標準化生產。不僅解決了農產品賣難、農產品加工增值等問題。而且促進了農民就業增收和共同富裕。二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合作社對外追求利益最大化。通過盈利返利、分紅等制度直接促進了農民增收。三是節約生產費用,降低了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采購生產資料,為社員節約了大量資金:統一開展技術服務,無償提供技術、市場信息。降低了農民的生產經營成本。相關數據顯示,加入專業農民合作社的農民比從事同一行但并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民增加了收入。比如萊蕪市連續七年的資料表明,一般都要高30%~40%左右。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行政色彩較濃,缺乏農民廣泛參與
目前,少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鄉鎮部門牽頭,以不同方式掛靠政府部門,實際運作過程中很多經營方面的事往往由政府部門包攬,致使農民專業組織行政干預過多,民主管理停留在形式上。農民很少參與管理,農民不能從中獲得穩定的市場銷售、增加收入,對合作社的發展不太關心。農民專業合作社無法按照正常的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影響了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
(二)自身凝聚力不強,輻射帶動能力弱
當前建立起來的合作社尚處在剛起步階段,規模小,實力弱,能為社員提供的服務主要是提供生產資料、技術指導、產品銷售等一些最基礎的服務上。服務內容單一。少數社員文化層次較低。對合作社的相關知識知之甚少,入社初衷只為快速獲得豐厚的經濟效益,只著眼于眼前利益,一旦遭遇挫折。其入社熱情就會隨之減弱:個別成員對合作社的認識比較片面,加上現行機制對成員約束力較弱,與合作社只能利益共享,難以風險共擔,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相關體系。現有合作社的產品主要以農產品的初加工為主,市場占有率不高,附加值較低,缺乏再生產資金和流動資金,市場競爭力、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明顯偏弱,導致社會經濟效益偏低,在深入合作、創建品牌等方面還需長時間探索。
篇9
1、抓典型,促發展
要繼續落實《喀左縣縣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抓3個省級示范標準合作社和10個縣級示范標準合作社的典型,以點帶面,引導其規范運行,增強帶動輻射能力,全面發展,促進縣級示范標準合作社有了一個很大的發展。
2、抓培訓,上水平
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縣內合作社之間互相學習等方式,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內部管理上水平。不定期的對全縣合作社的理事、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并召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驗交流會。在經驗交流會上,要各合作社負責人積極發言,就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互補長短,各取所需。
3、抓規范,上檔次
在借鑒各地合作社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確立了“服務社員,規范管理,滾動發展,促進增收”的辦社宗旨,制訂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主體、入社自愿,民主管理、盈余返還,重視教育、鼓勵聯合”的六項基本原則。注重依靠政策加強合作社制度建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詳細規定了組建合作社的程序步驟、內部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分配制度、合作社標準以及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等,保證合作社真正成為“民辦、民管、民受益”的農民自己的互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提高合作社的檔次。對新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人員對合作社進行認真檢查,統一規范管理。凡是正式成立的合作社要統一登記備案。搞好建章立制,指導規范運作,做到建一個成一個。
4、抓品牌,上效益
注重產品品質,打造知名品牌,逐步實現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在我縣162個合作社中,有注冊商標的合作社7個,無公害產品35個,綠色產品2個,有機產品2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我縣主導產業的開發進行技術、資金、知識等合作,農產品由無公害向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不斷換代升級,擁有自主品牌的名優特產品不斷出現,農產品的質量不斷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增強。
5、抓扶持,強功能
篇10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堯都區;求真務實
臨汾市堯都區緊緊圍繞產業富民戰略,依托農村基層組織、龍頭企業、能人大戶等,引導和扶持了一大批技術服務型、產銷一體型、生產流通型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全區經工商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達900多家,注冊資金160余萬元,資產總額12629余萬元,社員人數20728人,帶動農戶41456戶,合作社的服務內容,運行機制、建社規模呈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但也存在著總量多,層次低,后勁不足等問題,離規范化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現在:
數量多質量低。堯都區經工商注冊的合作社數量932家,按管理運行規范化程度可分為三類。一是運行規范、作用發揮好的,占總數的10%。二是運行不規范的,占總數的60%。普遍表現為合作社章程不規范,或有章不循;登記不規范,有證無牌,或注冊資金與實際出資不符等。三是只注冊不運行的,占總數的30%。這些合作社無產業、無項目、無資金,有的只是一個“空殼”。
設立目的不正確。一些合作社發起人興辦合作社意在投機鉆營、爭取和享受扶持資金也;也有些人期待坐享其成,創立合作社后“等、靠、要”的思想比較嚴重,觀望、坐等國家政策支持及有關部門項目的輸血式扶持;部分企業或公司為了享受國家對合作社的優惠政策而轉型,實際仍按企業的模式運營;鄉鎮為了完成政府下達的任務,在不考慮農戶意愿的前提下組建了合作社,導致合作社有名無實。
合作關系不穩定 。一些群眾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風險共擔,個別成員只顧個人利益,有利則合、遇險則散,致使合作社組建不久就運作不下去,被迫解散;一部分合作社雖然在工商部門注冊時設立了組織機構、明確了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具體運作過程中責、權、利不清,盈余分配不合理,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凝聚力下降。
組織化程度低 。目前,合作社的服務僅僅體現在統一社員種植和養殖,為社員提前、產中技術服務和市場信息等方面。然而,在統一農資供應、統一農產品銷售等方面作用發揮不夠,從事農產品深加工、精加工類較少,增收空間很小。合作社亦無法解決困擾農民的“賣難”、“貸款難”、“信息技術難”等問題,合作社的成員從中獲得的好處不多。
分配機制不完善。目前絕大部分合作社利益分配比較混亂,各部分所占比例及分配標準靈活多樣,隨意性很強;還有的合作社雖然建立了收入分配制度,但是并沒有進行利潤返還;尤其對國家和省市區扶持資金沒有按照合作社財務核算要求劃分到成員賬戶,合作社與其成員之間沒有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年終盈余分配和利潤返還幾乎為零。
利益聯系不緊密。許多合作社與農戶間的關系是松散型的,在合作社整個生產營銷產業鏈條中除收購環節之外幾乎沒有其他方面的合作關系。聯結紐帶比較脆弱,還沒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聯結機制。
財務管理不規范。合作社理事長多數是農民,缺乏財務管理的概念和意識,所以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幾乎是空白,多數合作社不記賬、不編制會計報表、不設置成員賬戶。有的合作社只記收支流水賬,有的合作社雖然有會計賬,但沒有按照財政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的會計科目記賬。合作社的管理人員依舊用老辦法結算收支,錢貨兩清就算了事,沒有制作和保留原始憑證現象,無法起到會計應有的核算和監督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要在尊重社員意愿的前提下,依法加強指導和引導,逐步完善管理,規范運行機制。具體做法如下:
拓寬信貸支持。合作社的發展離不開信貸支持,金融部門除了在信用評定的基礎上解決信用信貸外,應拓寬信貸門類,豐富信貸品種,開展生產設備抵押、土地流轉使用權抵押、產業收益權抵押等貸款項目,充分解決合作社發展中的過程性資金不足。
健全財務制度。全面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切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理事、依規辦事。認真做好合作社財務收入管理、財務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財務公開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合作社的資金安全;認真做好合作社資產保管、資產臺賬登記、資產評估和資產經營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合作社的資產安全;認真做好合作社貨幣資金、采購、銷售和投融資等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確保合作社會計信息的準確和經營效率的高效;認真做好合作社財產清查制度建設,定期對合作社的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漏洞。
強化品牌建設。品牌就是效益,品牌就是生產力。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要積極申報和注冊自己的產品商標,強化基地、產品認證,加快品牌建設,提高合作社產品的知名度。同時合作社要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嚴格的監督檢驗制度和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引領合作社農產品向無公害、綠色、有機方向發展,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
規范分配機制。首先要建立財務核算機制,要構建有效的風險調節機制和自我發展機制。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社員大會決議從合作社盈余中提取公積金,用于彌補虧損和擴大再生產。其次,要形成合理的盈余分配機制。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遵循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有關規定,搞好年終盈余分配和利潤返還,讓成員從合作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增強合作社凝聚力。
抓好示范帶動。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服務,著力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選擇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質量安全優、民主管理好的示范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促其健康發展,真正起到“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帶動效應。
建立服務平臺。政府部門要根據“程序合法、建設規范、運行健康、效果明顯”的總體要求,加強指導服務,建立市場信息網絡平臺,各部門可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充分利用現有網絡技術、移動通訊技術和政府相關資源,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市場、產品、技術等信息,及時排解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更高更好地信息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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