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承包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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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基數包干,超收分成。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基數
____年實現利潤____元,上繳利潤____元;____年實現利潤____元,上繳利潤____元;____年實現利潤____元,上繳利潤____元。
四、超收部分分成比例
乙方超額完成上繳利潤指標時,根據超額部分的數額,以下列比例進行分配。
____年,超收數額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超收數額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____年,超收數額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超收部分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____年,超收數額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超收部分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五、乙方利潤分成的使用
乙方對利潤分成部分,根據下述比例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
生產發展基金: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
獎勵基金: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
福利基金: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____年為___%。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一)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二)產品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新技術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企業升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有權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甲方在下列違約情況下,應負的責任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下列違約情況下,應負的責任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對企業經營者的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企業經營者的處罰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交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裁決;
篇2
廣東省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承包合同暫行規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和完善城鎮非農業人口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保障企業承包方和發包方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鎮、街道和縣以上(含縣、下同)集體所有制工業、商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和服務性企業。
第三條 企業承包合同,是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簽定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第二章 承包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堅持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三)貫徹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
(四)保護發包方對企業資產的所有權,保護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五)保障企業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六)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承包合同必須由承包、發包雙方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六條 發包方必須向承包方提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和其他必需物質條件。承包方必須有相應的從業人員和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有從事實際生產經營的能力和技術水平,并提供可靠的經濟擔保(包括承包抵押金)。非發包企業內部人員承包,應有戶籍所在地鄉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證明。
第七條 承包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承包形式;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金額(上交利潤或減虧數額);
(四)企業各項基金分配比例;
(五)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
(六)固定資產維護措施;
(七)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
(八)職工病、退休管理辦法;
(九)違約責任;
(十)對企業經營者的獎罰;
(十一)擔保條款;
(十二)仲裁條款;
(十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生產性企業承包合同,還應明確產品質量及其經濟技術指標;技術改造任務;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保護的要求和措施。
第八條 下列承包合同為無效合同: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的;
(二)發包方無權發包或承包方無承包條件的;
(三)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簽訂的;
(四)未經發包方同意而承包方擅自轉包的;
(五)違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集體利益的。
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
第三章 承包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承包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發包方的權利:
(一)檢查督促承包方依照國家法律、政策及有關財稅、信貸、物價制度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二)檢查督促承包方履行承包合同和承包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
(三)檢查監督承包方合理使用各項基金,維護企業財物;
(四)檢查督促承包方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嚴禁生產、銷售假、冒、次、劣產品和國家已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義務:
(一)按承包合同約定,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二)在職責范圍內幫助協調解決承包方生產經營的困難。
第十二條 承包方的權利:
(一)在承包期內有經營自主權,可按企業的經營范圍和合同約定,獨立支配企業資金,并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確定產品(商品)的價格;
(二)經發包方同意,并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可調整、變更企業經營范圍;
(三)有權決定企業機構組織形式、經濟責任制形式、工資形式和獎罰制度,但工資及獎金的增加,不得影響企業資金積累及合同規定的任務;
(四)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擇優招聘、錄用人員和辭退職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企業安插或抽調人員;
(五)有權以承包企業的名義依法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同教育、科研單位協作,引進技術,開展技術培訓和新產品試制;經發包方同意,也可在勞力、資金、技術等方面進行橫向經濟聯合;
(六)有權拒絕和抵制違反國家規定亂攤派的勞務和經濟負擔。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義務:
(一)嚴格履行承包合同,保證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
(二)照章納稅,按時清償銀行貸款和其他債務,按時收回應收欠款;
(三)嚴格按照產品技術標準和工藝規范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不得弄虛作假;
(四)管好用好企業資金,做好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的保養維修,不得進行掠奪性或破壞性的生產或經營;
(五)搞好環境保護,按國家規定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六)堅持安全生產,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改善企業勞動條件,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危害職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因素;
(七)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執行國家勞動保險制度;
(八)如實地向發包方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反映企業情況,接受指導和監督,并按時報送財務、統計報表。
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四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并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
(三)一方未履行約定的義務,并在允許延遲的期限內仍未履行,以致嚴重影響另一方的經濟利益;
(四)承包方在生產或經營中有違反政策的行為,或經營不善造成企業嚴重虧損,合同無法履行;
(五)承包指標顯失公平合理;
(六)承包方完全喪失經營管理能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或雙方約定期限)內作出答復;逾期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承包合同訂立后,發包方不得因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個人承包除外)。發包方發生合并或分立時,由合并或分立的法人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享受原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承包合同,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對責任方的直接責任者,還應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于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的過錯,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造成經濟損失的,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直接責任、應負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六章 承包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企業承包合同的管理機關,負責指導和監督當事人雙方簽訂、履行承包合同,檢查合同執行情況,調解合同糾紛。
第二十二條 承包合同簽訂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鑒證,也可以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二十三條 承包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根據合同規定向所在地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對以承包為名,出租或出借營業執照、銀行帳號、公章、合同書,或利用承包合同轉包漁利、非法轉讓,以及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人民銀行、專業銀行、信用合作社通過信貸管理和結算管理,監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縣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山的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畝,中幼林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東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
乙方:__縣__鄉__村__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
篇4
第一條為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基本條款
第五條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價格。按照廠內規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
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篇5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愿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干。
第二條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條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干基數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條企業留利分配
項目
生產發展基金%
福利基金%
獎勵基金%
企業留利
第五條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無,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范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_________。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企業經營者(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篇7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名城花園項目部(班子成員)
法定代表人: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建工集團上海分公司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名城花園項目部(班子成員)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
根據《*建工集團工程項目承包管理辦法》第條的規定,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的方式:風險抵押、個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壹拾萬元,(徐蘭生4萬元,杜東順3萬元,曹志剛1.5萬元葉才嶺1.5萬元)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以風險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2003年12月1日至該工程竣工交驗(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及分包結算價款清算完畢)。
三、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新港名城花園二期工程
建筑面積:18817.14平方米
承包范圍:土建、安裝
施工工期:2003年11月12日~2004年7月12日
總日歷工期:240天
其中:2003年12月15日前完成基礎
2004年3月15日前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2004年6月15日前完成裝修
2004年7月12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設方和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則在承包工期基礎上順延。
四、承包的指標
1、成本指標:本工程承包價款確定為1172.31萬元。承包范圍內總價一次性包死。
2、質量指標: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4、進度指標:滿足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5、由于本項目涉及到一期工程的收尾,乙方應負責完善一期工程交工前的所有工作。一期與二期工程的成本應明確劃分:根據施工現狀,12月1日以前發生的間接費用列入一期工程,12月1日到12月30日發生的間接費一期二期按6:4的比例分攤,2004年1月1日后發生的間接費全部計入二期工程;一期使用過的木方按中期審計值(233520元)計入二期成本;一期二期各自使用的材料分別列入各期的成本;一期使用的臨時設施(板房)殘值按50%計入二期成本;電線電纜及其他工具按使用情況計取殘值。
五、甲方的職責和權限
1、甲方的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位、地方社會環境資源的聯系銜接;
(2)負責項目運轉所需資金的籌措及其他風險控制;
(3)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4)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兌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包括薪金)或實施經濟賠償處罰;
(5)協助乙方選聘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經理部,配置其他生產要素;
(6)根據項目需求及乙方請求對外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購置合同、機械材料租賃合同等。
2、甲方的權限
(1)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
(2)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的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分包給集團公司所屬專業公司;
(3)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范進行管理施工、違反集團承包管理辦法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責令停工整改、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六、乙方的職責和權限
1、乙方的職責
(1)代表企業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2)根據國家規范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3)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5)在企業授權范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層的工作聯系和協調,負責勞務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6)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7)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8)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9)負責員工的管理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審計;
(11)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13)按分公司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職工的各種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2、乙方的權限
(1)代表甲方實施項目管理,全面履約施工合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規范和甲方相關管理制度;
(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
(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并組織考核獎懲;
(4)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選擇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授權的范圍內自行組織物資采購;
(6)按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優先的原則決定項目經理部人員薪酬分配(參照局對項目薪酬分配管理辦法)
(8)根據企業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重點跟蹤后續工程項目和參與其他項目的經營活動。
七、甲方對乙方承包經營管理效果的考核、評價
1、甲方分期(分段)、分類對乙方承包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雙方共同簽認的“考核計劃表”進行;
3、當甲方得知乙方惡意不完成承包指標時,可隨時對乙方進行考核、處罰。
八、甲方對乙方的獎勵(或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1、確定項目上繳指標為27萬元(含水電工程),乙方完成上繳指標后形成的利潤按項目經理:項目班子:項目其他管理人員:企業=2:3:3:2比例分配,同時返還風險抵押金。
2、出現虧損,經考評,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
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沒收風險抵押金:
(1)履行合同時,出現了乙方未能實現主要承包指標的情況;
(2)乙方沒有全面履行第六條中約定的職責,管理混亂,經甲方考核,認為難以完成承包指標;
(3)有虛盤冒驗等弄虛作假行為;
(4)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經批評教育,未能改正;
(5)違法、違規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6)在業主和甲方都認為乙方不稱職的;
(7)經甲方核實等其他違約情況。
2、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風險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致使工程項目無法進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終止:
(1)雙方約定的承包目標實現或部分實現,甲方向乙方兌現了全部獎勵后;
(2)當一方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另一方時。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集團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十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以下空白
發包方:承包方:
篇8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體內容:
1、甲方有職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為______餐,早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午餐為人民幣______元()晚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夜宵為人民幣______元,供給乙方辦理伙食。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廚房、廚具、餐具等。
3、甲方總務部每天將次日用膳人數通知乙方飯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進行盤點,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價接收,解除合約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5、乙方預付甲方半個月伙食費,結算時由乙方開具半個月用餐明細表與甲方核對無誤后,甲方應在三天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費,不得拖欠。
6、在經營期間內,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通力協作,互相配合,雙方不可無緣無故,輕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責任:
1、提供設備的維修保養。
2、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電費。
3、甲方無償提供廚房所用的燃料、水、電。
4、不得隨意停止承包和隨增加收費項目。
5、甲方必須提前預報就餐人數,失誤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限: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特別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一但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員失職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如無特殊情況下),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3、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數量、衛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飯菜質量,甲方有權要求進行適量賠償或終止本協議。
4、根據食堂工作情況和員工意見甲方有權采用其他方式進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違約時,甲方須立即告知乙方,乙方應盡快調查落實,把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況外,造成誤餐或停餐,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7、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上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六、乙方責任:
1、按甲方消防、廠規、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員按衛生部門規定進行身體檢查,費用自理。
3、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滅蠅。
4、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按食堂操作規程及衛生管理制度實施。
5、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嚴禁購進變質變霉的食物,保證放心肉的衛生,做到食品衛生內部以及環境衛生,經得起上級部門檢查并達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員須統一工作服裝和衛生用品,費用自理。
7、乙主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作息,準時開餐,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及其它域,如違反者,甲方可將依所規處罰。
9、甲方廚房現有之設備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嚴格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丟失,否則折價賠償。
10、經營業務只限于飲食服務方面,方便甲方服務人員。
11、乙方在運作期間材料費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勞資,勞保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權限:
1、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自主聘用,調用工作人員。
3、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并止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4、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變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盡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員工應保持互相尊重,盡量不發生磨擦,更不許出現打架等事例,若有發生追究責任因此造成的傷害由無理的乙方負責。
3、節假日乙方照常為甲方職工服務,如需加餐乙方負責加工,甲方買菜或委托乙方采購。
4、乙方在承包期間屬甲方的廚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購買,向甲方報銷。
5、承包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7、本合同若有未盡事誼,將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篇9
關鍵詞: 施工企業; 工程承包合同; 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3-0125-02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包括對合同進行籌劃的過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過程的控制和管理,是施工企業安排施工、進行索賠、控制工程成本和進行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是規范業主和施工企業的一把“雙刃劍”,一旦出現一方違約,另一方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因此,施工企業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預期目標。
一、加強合同簽訂前管理,牢牢把好合同洽談關
1.要積極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在經過嚴格的招標、投標程序,招標人在明確中標人并發出中標通知書后,雙方即可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和有關條款展開談判,即進入了合同的談判與簽約程序,為了在合同談判中爭取主動,充分實現企業利益,因此要爭取合同的起草工作。在合同起草時,合同文本應根據工程的具體行業和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結合工程實際對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施工的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施工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工程施工的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安全管理等內容逐一確定,力求做到合同內容完整、準確,并盡可能的詳細,做到條款不漏項,文字表達嚴謹,避免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和誤解,造成合同雙方的責任劃分不清,進而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者引發爭議。特別是要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投標答疑等,根據各工程的特點,充分了解工程的詳細內容和范圍,進行各項詳細調查研究,復核工程量、選擇施工方案,將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納入其中,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落實有利條款,規避不利條款,為下一步的合同談判取得主動權。
2.要認真策劃合同談判工作
談判階段是個很重要的階段,由于建筑市場“僧多粥少”,施工企業處于被動和弱勢的現狀目前還難去改變,業主往往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在合同談判時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條款。因此,在合同談判前要有明晰的思路,做好充分的準備:一是要有一個優秀的合同洽談團隊,明確各自職責,確定主談人和副談人。主談人對項目的具體情況要了解得很詳細,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能夠舉一反三,融會貫通,成員之間要相互配合,以確保整個談判工作在受控下進行。二是要明確洽談的主要內容,以及要達到的目標。合同商談的內容涉及工程內容和范圍的確認,技術要求、技術規范和施工技術方案,合同的價格及價格調整條款,合同款的支付方式,工期和維修期,質量驗收與竣工結算等諸多內容。要做到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明確哪些條款可以讓步,哪些條款不可以讓步,做到有的放矢。三是談判過程中應該相互尊重,掌握談判技巧,贏得對方信任。同時要進退有度,分寸自如,既不能輕易讓步,也不能丟了合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以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行洽談,最終簽訂施工合同為目的。
二、加強合同實施管理,重點做好六項工作
1.做好合同分析工作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簽訂后,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或項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員要從合同執行的角度去分析、補充和解釋合同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將合同目標和合同規定落實到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和具體時間上,用以指導具體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能按合同要求實施,為合同執行和控制確定依據。在進行合同分析時,主要從合同的法律基礎、承包人的主要責任、發包人的主要責任、合同價格、施工工期、違約責任、驗收,移交和保修、索賠程序和爭議的解決等方面進行分析,進而達到以下三個目的,一是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釋有爭議的內容;二是分析合同中還存在哪些風險,制定風險對策;三是合同任務的分解、落實,確保按合同工期、確保質量地完成施工工程。
2.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在傳統的施工項目管理系統中,各施工企業十分重視圖紙的交底工作,卻不重視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工作,導致各個項目組和各個工程小組對項目的合同體系、合同基本內容不甚了解,影響合同的履行,因此合同簽訂后,要在合同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合同交底。即由合同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合同交底會,把簽訂合同的人員和與執行合同有關的人員召集起來,向各層次的管理者作“合同交底”,合同管理人員在對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分析、解釋和說明的基礎上,組織學習合同條文和合同總體分析結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雙方的合同責任和工作范圍,合種行為的法律后果,通過介紹合同主要條款的來龍去脈,著重講解合同中哪些條款對我們有利,哪些條款對我們不利,以達到規避風險或劃不利為有利的目的。在交底會中,還要讓執行合同的有關人員提出不理解或不清楚的問題,由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或項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員作介紹和講解,最終形成共識。同時,合同交底時還必須要有記錄,讓參加會議的人員簽字,并形成會議紀要。
3.做好合同實施的控制工作
施工企業做完“合同交底”工作后,合同中的各項任務的執行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經理部或具體的項目參與人員身上,施工企業做為履行合同義務的主體,必須對合同執行者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控制,確保合同義務的完全履行。在工程實施的管理過程中要做好施工合同跟蹤、合同實施的偏差分析、合同實施偏差處理、工程變更管理等工作。
4.做好簽證索賠的管理工作
工程索賠是施工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途徑,以確保在對方不履行、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得以補償,在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必須要時刻關注情勢變更導致的費用增加,注意對照合同和施工圖了解施工實際情況,對因非己方責任導致的施工方案更改、施工工藝不同、施工環境變化、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情況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工期延誤進行索賠,此時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及時做好施工現場記錄和工程簽證工作,為起草索賠文件收集各種合同文件、往來函件、通知、各種會議紀要等各項索賠證據,真實的、充足的、有利的索賠證據是索賠成功的關鍵因素;同時,施工企業應在法定的期限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進入索賠程序,提交索賠文件,以確保損失的工期或費用得以補償。因此,工程索賠資料的管理必須要到位,做到真實準確,經得起推敲,做到全面系統,能使人通過查閱這些資料,了解整個工程索賠事項過程的來龍去脈,實現索賠目的。
5.做好工程結算收款工作
工程結算是項目最重要的環節,施工企業應高度重視,公司領導應親自掛帥負責與業主高層對接、洽談,及時要求業主召開結算會,明確結算原則,協調項目結算工作。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結算小組,明確結算確保目標和力爭目標,結算目標按專業分解,明確各專業結算責任人,對結算人員和有關管理、技術人員共同努力爭取到的“結算效益”要拿出一部分單列出來,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進行獎懲激勵,促進結算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現在拖欠工程款問題十分嚴重,相當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清欠收款是施工企業一項十分重要的長期工作,作為施工企業要抓好清欠責任制的落實,把項目經理做為清欠第一責任人,并采取商務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種手段催收工程款,同時也要發揚迎難而上,鍥而不舍的精神。只有結算工作做好了,錢收回來了,做到了顆粒歸倉,才能實現項目的良性運營。
6.做好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往來公函、會議紀要、開竣工報告、變更及其他結算資料的簽發與保存,保證相關資料的完整、嚴謹、有效,同時,為了確保所有可能作為索賠證據資料的證明力和有效性,所有這些資料的份數在形成時候至少要兩份,以確保其中1份原件歸施工單位持有和保存,為必要時啟動訴訟程序收集好相關證據,避免企業的利益遭受損失。
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內容繁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做大量扎扎實實的工作,把合同的分析、交底、實施、索賠、結算和風險防范真正落實在行動上,抓住合同管理實施控制的關鍵環節,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參考文獻:
[1]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二版
篇10
關鍵詞:建設工程企業合同管理工程承包法律風險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law the risk is bigger, dissolve the legal risk is building enterprise is very concerned about the problem.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correct the risk evaluation and take the appropriate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ing legal risk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概念及特征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是指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環境、社會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企業自身在內的合同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其特征除了具備風險所共有的客觀性、偶然性、可變性等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征:①企業合同風險產生的緣由是市場交易和企業運營的各種因素所致,帶有明顯的復雜多變性;②企業合同風險存在于市場交易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全過程;③企業合同風險發生導致的后果是企業承擔合同法律責任;④合同法律風險是可以避免、可以預防、可以控制的。
2存在著的主要法律風險問題及成因
2.1合同主體不合格合格的主體,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合同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當然是不合格的合同主體。另一種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不合格的合同主體。合同的主體就是工程的發包方和承包方,合同主體不當之處主要表現在: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履約意識,既不認真研究制訂合同條款,又不嚴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因為缺少制約手段,違約情況嚴重,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也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證。
2.2不簽書面合同現象突出。據權威部門,62%的中小企業僅憑對方的電報、電話、發貨通知單就進行交易,簽訂合同的金額不足經濟往來總額的40%。因企業盲目輕信“口頭承諾”,輕視書面合同,一旦一方陷入經濟困境或失信,便糾纏不清;沒有正式書面合同,形成各執一說而沒有任何憑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能明確,給合同履行帶來隱患,也不利于見薄法庭證據采信,法律風險極為嚴重嚴重。其原因是主觀上混淆了要約、要約邀請的規定,既有出于信任對方的可能,也有圖省事的可能,沒有重視交易中書面承諾的價值。
2.3 合同簽訂不規范、約定不明確。許多企業在經濟交往中,也注意簽訂相關的合同,但卻沒有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雙方合意的目標指向物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約定,含糊不清,對合同標的約定不明確,主要條款不完善,責權利表述不明確;對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條件沒有明確;以上這些合同極容易造成約定、履行不完全,甚至陷入欺詐圈套,致使合同無效,或是引發合同糾紛。其原因在于當事雙方沒有注重使用規范格式合同,不熟悉《合同法》的主要條款、責任和規定,沒有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商討來訂立合同條款。
2.4 合同管理不完善,履約效果差。企業基本上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沒有建立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或管理制度,更為突出的是企業的公章和空白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書沒有專人管理或被他人盜用、借用。簽訂前沒有進行合同評審;簽訂后認為“合同一簽就完事”,沒有專人來做履行監控或只是流于形式;在履約當中,對于遇到的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商業風險時,管理者不能與業務職能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沒有具體執行和監控,而且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束手無策。其原因在于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特別是履約管理。
2.5合同條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來應以合同為約束依據,而合同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實踐中,業主與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鑒于當前的工程承包買方市場的特點,個別業主常常倚仗著僧多粥少這一有利的優勢,對承包商蠻不講理,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業主部門。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業主常常強加種種不平等條款,賦予業主種種不應有的權力,而對承包商則只強調應履行的義務,不提其應享有的權利。比如索賠條款本應是合同的主要內容,但在許多合同中卻閉口不提;又如誤期罰款條款,幾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詳細規定,而且罰則極嚴。承包商如果在擬定合同條款時不堅持合理要求,則會給自己留下隱患。
3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風險的主要對策
3.1執行合同時,積極處理風險后果也是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合同管理應當貫穿工程承包建設的整個過程,所以合同風險也貫穿工程承包建設的整個過程,對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認識不夠。風險發生后,應啟動災難計劃和應急計劃對出現的風險后果進行認真地研究,找出實際結果和預測結果的差異,并用貨幣量來衡量,分析其原因,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補救。如投資方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則可考慮在合同限定的有效時間內提出索賠。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網絡,一是指企業就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動及其運行過程的行為規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制訂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保證。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計及歸檔制度。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有機結合起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
3.3 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識和管理意識。合同已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不僅是經濟責任,更表現為法律責任;企業要重視宣傳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和法律責任,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業務人員加強法制教育和監督;加強“標的、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8大權利義務條款、“先合同義務也是法定義務”等主面內容的學習和培訓,明確以上屬于合同法強制性規定范疇,特別是先合同義務是以過錯而不是以合同為要件的,從而徹底走出的認識誤區;同時,要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實行專員負責,健全一系列管理和授權制度,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
3.4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合同管理目標制,是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目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在工程項目承包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和協調等工作,促使建筑企業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工程項目經營管埋活動的順利進行,更好地發展和繁榮建設市場。合同目標管理的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為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實施有效管理的活動過程。這個過程主要包括: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糾紛管理。
3.5 建立預警機制,對合同進行創新性法律風險管理。合同簽訂后,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建立合同檔案和報表制度,做好履行的監控工作。但是,市場千變萬化,風險無時不在,為此,下列四點合同法律風險預警機制具有創新性和全程監控的作用,一旦發生與監控有所偏離,就馬上啟動風險處置預案。一是證據預警;主要是在無收發貨記錄或合同收發記錄有瑕疵,有造成合同效力、履行、貨款清收等負面影響時,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提出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債權確認文書等方式予以補救的措施。二是時效預警;主要是指距最后一次付款接近兩年、此后無書面催收記錄也未達成書面還款協議時,合同管理人員及時向具體業務人員提出通過公證催收等手段進行彌補時效的措施。三是質量預警;時常提醒義務人員在合同約定檢驗期限內,或在合理期限內、質量保證期內,最晚在收到貨物兩年內對貨物質量進行檢驗并就質量問題及時提出問題,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的措施。四是償債預警;如有逾期貨款的,負債方有改制、合并、分立、破產、隱匿財產行為,可能影響合同履行時,企業要通過實施不安抗辯權、代位權、訴前保全、等權利謀求司法救濟,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從而有效控制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