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5 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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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

篇1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而產生的爭議),按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并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蓋章:

篇2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條 工作內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1.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內容,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考核要求。

第2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約。

2.2本合同沒有試用期。

第3條 勞動時間

3.1 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非全日制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時間有乙方自行安排。

第4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4.1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扣薪、調職、降薪等處理,或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5條 兼職勞動報酬

5.1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年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

5.2 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前以人民幣現金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5.3 甲方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費用。

第6條 保密義務

合同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使用甲方商業信息;合同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給予或轉讓。

第7條 合同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3日通知對方。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且無需再通知乙方。

第8條 其他

8.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

甲方(聘用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住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本人確保以上乙方所填信息之真實性,如因以上個人信息有誤所照成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期限為1 年,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負責**全面日常管理和運營+。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需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月休息四天。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并按國家規定調休補休或支付加班費200元/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20-30日以人民幣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上個月基本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或延遲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條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承擔,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第九條乙方根據任職和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已退休人員不參加社會保險。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給乙方發放工資和福利待遇。

2、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規行為,甲方可以按照制度的統一規定對乙方進行教育、處罰、處分,直至開除和解除合同。

3、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有任何違規或侵害甲方經濟及名聲信譽行為,否則甲方可對其追究相關責任并賠償損失。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后1個月內辦理好在甲方開展工作所需要的注冊變更手續,否則按80%發放薪酬待遇(特殊情況除外)。如因乙方未及時辦理注冊變更手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按規定保守甲方的的內部機密(包括相關的商業秘密、信息、資料等)乙方在離開甲方之后也仍須繼續保守甲方的秘密。否則,甲方可依法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在醫療活動中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第十六條乙方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的,應當立即向醫院相關領導報告;

乙方在醫療活動中超越其專業技術范圍,沒有向醫院匯報,私自進行醫療活動所發生的醫療糾紛醫療、醫療事故和屬于乙方有責任性過失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行為,甲方有權利根據甲方的管理規章進行處理,追究其責任。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紀律處分或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若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第一項 上班時間睡覺、玩手機、看電影、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非因公事離開工作崗位超過15分鐘。發現一次扣50元,二次扣200元,三次解除合同關系。

第二項 月遲到次數超過5次、累計遲到時間超過60分鐘。上下班不執行指紋打卡制度。

第三項 連續曠工2天(包含2天)或累計曠工3天(包含3天)。

八、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質量安全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在甲方注冊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條在合同期內,如果因甲方所在集團(關聯企業)發展要求,對乙方在集團內(關聯企業內)調動的,應雙方協商一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試用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

2、乙方工作嚴重失職、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管理,營私舞弊,致使甲方蒙受經濟或名聲信譽損失;

3、乙方在本職工作以外為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從事非正當醫療活動;

4、乙方未經過甲方許可,擅自向其他醫院推薦病人或本院醫護人員;

5、乙方在供職過程中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變更執業變更相關手續的;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8、違反職業道德;

9、乙方行為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按甲方統一的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0、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而無需補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若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提交書面申請,下月20-30號發放工資。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辭職申請,擅自離職的,甲方有權按醫院統一規定處理。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否則將視為違約。

第二十七條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執行,并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 30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關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約束患者事項

第三十一條 本院員工針對有暴力傾向的患者首先保護好自身人身安全外,并根據情況給予合理約束,如除特殊自我保護外,不得毆打患者,不得約束患者后給予報復,不得無任何情況下對患者動手攻擊,如發現本院員工無任何情況出現攻擊患者第一次給予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500元,第二次發現有此事項直接解除合同。(如在攻擊患者嚴重導致走司法程序者自行承擔責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機構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章)

年 月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并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

生活費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令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雙方對職工賠償計算有異議,可按職工勞動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滿未履行1年賠償1個月工資;不滿1年滿6個月賠償1個月工資;不滿未履行6個月賠償半個月工資。

十、競業限制

第四十二條 與甲方訂立

保密協議的乙方,負有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的義務。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四十三條 在此期間,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資的50%總額按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三、其 他

第四十六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九條 己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篇5

乙方:中國*公司法定地址:*(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

簽字簽字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乙方

篇6

乙方:青島興邦高級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系并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系,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國家

和施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簽協議并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周內,

應做出答復。

第二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范。員工經培訓后,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并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系: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于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回復乙方。

-1-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并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秘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并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系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系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后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于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系,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

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系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

-2-

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自年月日起生效。雙

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篇7

主 管 部 門 : xxxx廣告有限責任公司_(人事部)

乙方(職工)姓名 : ________________性 別 : ___________業務編號: ___________

出 生 年 月 : 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文 化 程 度 : 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一)______

1、固定期限合同 : 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為期 __________年 _____月;其中,試用期為 _____個月,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2、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3、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通過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1、員工的工資保障前提是每月完成___________元的業務量。超額部份以_________%提成。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月所定業務量的將按照實際業務金額的_________%提成。(備注:適合于報刊分類廣告),印刷品業務單獨以_________%核算。/ 在試用期間,公司給予__________元的試用期工資, 轉為正式員工后,其一: 每月薪金為__________元。/ 其二: 底薪為: __________元+_______%的期提成。( 其一 其二 )

2、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以貨幣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請參閱《公司管理制度》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并切實加強公司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乙方有違反的,甲方可按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理。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積極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泄露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3)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應征入伍,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被開除、自動離職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間的。

(2)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第5、6、7項情形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違約和解除合同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所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規定,應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系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乙方違約或提出解除合同,如雙方訂有協議,培訓費或引進費問題按協議規定辦理;如雙方沒有簽訂協議,甲方可適當收取用費,數額按培訓或引進后乙方回甲方服務的年限,以每年遞減所支費用的20%的比例計算。

(3)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方面問題,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乙方應給予甲方必要的經濟賠償。

八、聘用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因故需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抵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為準。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商定。

4、隨本合同附《公司管理制度》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章)

篇8

員工姓名: 所在單位: 通知發出時間: 年 月 日

通知送達方式: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郵寄( )、媒體公告( )、其他( )

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完全閱讀并理解其內容。

員工簽收: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 )號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關于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篇9

性質:

法定地址: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雇)乙方為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止,共__年。

2、試用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___部門____崗,負責_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4、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鑒定科鑒定后,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并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____元;其中,基本工資____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2、甲方于每月__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為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準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2、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于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

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 乙方(簽名)

蓋章:

篇10

以下內容由收錄,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姓名部門工號合同期限

教職工本人填寫意向一:(如申請續簽,請填此項并簽字)

本人經慎重考慮,希望能與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本人已知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規定,承諾此續簽申請為本人真實意愿。

教職工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意向二:(如不同意續簽,請填此項并簽字)

本人經慎重考慮,決定不與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合同到期自然終止。本人承諾將于合同到期日前辦理好交接手續。

教職工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聘期期滿工作總結:

本人對下一聘期工作改進的措施:

部門

意見請與教職工本人進行續簽面談后,填寫同意續聘或終止合同意見(請明確具體原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資源部意見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