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計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3 04: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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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計論文

篇1

其次,要深化審計內容,重點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新命題的提出,對審計內容提出了新要求。除了進行正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外,更要關注三塊,就是各單位執行國家政策法規、資金支出效益以及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情況檢查。特別是有收費和罰款的執法單位能否按照規定執收執罰直接影響社會和諧。當前,一些單位因受部門利益驅動巧立名目,無證收費、超標收費等不依法行政現象仍然存在。為逃避檢查,有的單位甚至將取消的收費項目另立名目移交下屬單位繼續收取,如工商。有些行政人員為謀取個人利益不依法辦事現象也時有發生。比如,收費不服務的也經常遇見,如質量監督局。這些做法給行政相對人造成了額外負擔,導致不公平現象,這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易引發社會矛盾。為此,審計除了對單位執行其他法規政策情況檢查外,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嚴格按照規定標準進行收費或罰款。

資金支出效益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是納稅人的錢。因此,如果管理不到位造成資金浪費或提供的公共產品效果不佳會招致公眾不滿,就會給社會帶來不和諧因素。因此,在真實合法審計的基礎上,應加強支出的效益審計。效益審計國外比較多,如美國80%都是績效審計,我國也是一個趨勢,審計署提出07年績效審計要占到比例達到50%,對基層審計機關還需要個過程,當然我們要有這樣的意識。一項支出是否必要而且結果有效,前期決策十分重要。而現實中因決策失誤造成公共資財損失浪費的情況也時常發生,因此應對單位的決策機制是否科學有效、重要支出的論證和審批等內容進行檢查。支出是伴隨著決策的執行、業務的開展而發生,若管理控制不當也會發生損失浪費現象。所以應對單位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進行審查,即內控制度檢查。另外可以利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對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計,通過分析比較等方式判斷有無更好的替代方式。公共資金使用不當會招致非議,激起社會矛盾。審計應通過比較單位工作目標和實際結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對資金支出的效果進行審計并提出建議,以改進被審計單位管理,增強公共資金支出效果,減少社會矛盾。

專項資金管理審計。這些資金包括住房公積金、教育專項資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等專項資金和基金,窗體頂端,窗體底端。

專項資金的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科學合理,資金使用是否到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加強基金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維護專項資金的安全和完整,促進構建社會保障的和諧環境服務,應是審計的重點內容。

最后,應積極發揮行政事業審計的防護性和建設性職能作用,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行政事業審計涉及面較廣,為充分發揮審計作用提供了便利條件。一方面,通過合理選擇被審計單位,對單位存在的具體違紀違規問題進行處理處罰,確保國家方針政策和財經法紀的貫徹執行,對于單位存在的管理問題,要積極提出審計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同時,要使審計成果的運用進入法紀監督領域,通過向有關部門提供有價值的案件線索,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經濟案件的審計查證工作,發揮審計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作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另一方面,突出對典型問題的分析研究,增強審計成果的針對性和典型性;要在審計成果的歸納提煉上下功夫,突出對傾向性、普遍性問題的分析研究,對反復出現的問題,能夠從規律上找原因,對普遍出現的問題,能夠從制度上提對策,提升審計成果的建設性,對于許多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可以及時反饋審計信息,為黨委政府和決策機關及時采取措施改善宏觀管理提供依據。通過審計處理和審計建議,促進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依法行政,改善管理,合理用財,切實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篇2

(一)

有學者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不是一種獨立的審計類型,其代表人物就是BradfordCadmus,他在《業務審計手冊》中指出:內向型管理審計與其說是一種獨特的程序和方法,倒不如說是一種思維方式,內向型管理審計與內部審計完全相同,只是態度、探究、分析、思考的方式不同而已。1987年,DavidKowalozyk再次重申了上述觀點,他指出:“內向型管理審計的特征是由審計師的思維方式和方法決定的,而不是由獨特的程序和方法決定的”,“由于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價值取決于審計師而不是審計程序,因而就必須認真選擇審計師,……那些缺乏想像力的審計師,是不可能搞好內向型管理審計的”。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內部審計的擴展與修正。

(二)

大多數學者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是一種獨特的審計類型,不僅在態度上、思維方式上有別于傳統內部審計,而且在原則上、實際操作上也明顯地區別于傳統內部審計。長期從事管理審計研究,并取得重要成就的英國伯明翰城市工學院的JanuszSantocki教授,曾向工商界的董事長、總裁、高級經理、會計公司合伙人、管理咨詢公對的咨詢師、學術界專家等發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客觀地、獨立地對管理者實現公司目標和政策的效果進行評估,以指出公司內部所有的業務和職能部門現有與潛在的薄弱點,并提出改進這些薄弱點的辦法。所以,內向型管理審計與傳統財務審計有著很大的區別。WilliamLeonard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對公司、公共機構或政府機構及其處室的組織機構、目標、計劃、經營方式以及人力和物力資源的利用情況進行的綜合性和建設性的檢查”。WilliamGreenwood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是“檢驗組織的整體狀況以發現現存的薄弱環節,并提出改進建議”。在WalterKell主編的《現代審計學》中,則引用了這樣的表述:內向型管理審計是評估組織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向適當人士報告評估結果及改進建議的一種有系統的過程。

Raph·S·Polimeni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的整體目的在于從四個方面為各階層管理當局提供信息,協助他們有效地履行受托責任,這四個方面是;①客觀地分析;②評估;③建議;④適當的說明。Polimeni進一步指出了內向型管理審計的主要目的,即:①確定存在的問題;②評估管理上的適當性;③使管理創新所產生的利益最大化。

專家們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八個方面:①審計的目的旨在幫助管理當局改善公司經營;②審計的范圍是各項業務活動或職能部門;③時間導向上既包括現在也包括未來;④審計是周期性的,但具體時間安排有不確定性;⑤審計方法多應用管理技術和數量技術;⑥審計標準不是會計原則而是評估管理業績的標準或管理原則;⑦從必要性上看,審計工作是由管理當局任意決定的,而不是法律所強求的;⑧審計報告的接受人是組織的管理當局。

(三)

傳統觀點認為:盡管管理職業界從事的管理咨詢活動,具有一定的管理審計的性質,客觀上他們也為管理審計理論和實踐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且還正在為作出新的貢獻而努力,但從本質上說,管理咨詢既不向于內部審計,也不同于內向型管理審計,他們有自己的立場、自己的邏輯、自己的思維方式和獨特的程序與方法。著名管理專家Roy·Lingberg和Theodor·Cohn,對內部審計、內向型管理審計、財務審計與管理咨詢的特征,從22個方面進行了研究,具體情況見附表。

篇3

[關鍵詞]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效益性;特征

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是將公共工程全過程劃分為若干階段,由審計人員跟隨審計項目的進程不斷地對工程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及時反饋審計情況,促進改進工作。在這里,“跟蹤”是指一種審計方式。筆者認為,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是一種能夠有效容納效益審計內容的審計方式。

一、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的審計時間和職能具有效益性特征

公共工程跟蹤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審計程序,這些審計程序普遍體現了事前、事中審計和現場審計的特點,體現了審計的建設性職能,與公共工程事后竣工決算審計相比,具有明顯的效益審計特征:

(一)確定項目計劃。開展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確定項目計劃依據的是所在地區國家公共工程年度投資計劃。在公共工程立項時就將其納入審計視野。上年度已列入計劃,建設期及跟蹤審計期跨年度的項目,作為“續審”項目,一并列入當年跟蹤審計項目計劃,而不是根據即將竣工的公共工程來確定審計計劃。在審計計劃確定上具有明顯的超前性,是為了充分發揮審計建設性職能作用的合理安排。

(二)編制審計方案。在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實施方案是依據對公共工程開工前情況及資料掌握情況制訂的。這些資料包括:公共工程的基本情況、可行性報告、概(預)算文件、年度預算安排情況、建設資金籌措計劃、有關工程核算管理制度等;審計方案的內容主要在于如何發現工程運行中的增收節支途徑。與根據公共工程竣工結算資料、以查問題為主的審計實施方案有明顯的差別。

(三)實施審計。在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組的操作方式如下:審計組在項目施工現場設立辦公室,定期參加被審計單位組織的工程例會以及與項目有關的方案認證、設計變更等會議;審計組成員不定期深入到施工現場,掌握工程的進程、變化情況;對設計施工方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隱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抽查(隨時做到心中有數);對變更工程、額外工程以及有關材料設備采購進行審核把關;對涉及付款的已完工工程量及拆遷工作等進行定期審計,把可以提前審計的事項盡可能地安排在平時審完。與此同時審計人員跟隨著工程進度,隨時收集測量、變更、簽證等資料,及時對工程的量、價、費進行審核取證。做到項目竣工,審計基本結束,歸檔基本到位。另外,每次審計都安排對上次審計處理意見落實情況的后續檢查。這些都體現出了履行建設性職能的特征。

在竣工決算審計模式下,審計組總的是在項目竣工后,坐在“家”里審計被審計單位報送來的竣工決算資料,因而無法發現許多只有在現場跟蹤審計才能發現的問題(尤其是效益問題),也無法取得只有現場審計才能取得的成效(尤其是效益性方面的成效)。

(四)審計處理。在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處理是按照“跟蹤審計、分期報告、迅速反饋、及時糾正”的原則進行的。即針對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效益性問題,也包括合規性問題),及時(定期或不定期)提出意見和建議,出具書面的分期報告和終結報告,促進問題的及時糾正,具有顯著的建設性特點。

對分期進行的工程項目造價審計,在每次審計結束后還需及時出具《工程項目造價審定書》,告知核減(增)金額及審定金額。在最后一次審計結束后出具《公共工程審計結果匯總表》,告知總共核減(增)金額及審定金額,交被審計單位,據以調整工程結算,并與建設單位結算資金往來。

審計報告采用詳式報告形式,內容包括一般審計概況、審計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審計確定的工程造價和投資總額,審計意見和建議等。在跟蹤審計模式下,有關審計核減的工程款一般都在平時經協商后得到了處理,即在分期支付工程款時已作了扣減。因此一般不需要再制發審計決定。這些做法都具有顯著的效益審計特征,與事后竣工決算審計時采用制發審計決定進行強制性處理的做法明顯不同。

二、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的審計目的、成果、依據及方法具有效益審計特征

(一)審計目的。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是以效益為目的的審計,與公共工程事后竣工決算審計相比有明顯的效益性特征。公共工程事后竣工決算審計只能對公共工程的效益性作出評價、鑒定,起點亡羊補牢的作用,而不能真正實現促進提高經濟效益的目標。只有在跟蹤審計模式下,才能及時發現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有的只是苗頭性問題),及時加以糾正,防微杜漸,真正起到促進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

(二)審計成果及依據。公共工程事后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成果是“核減額”,使用的審計依據主要是有關規范性條文。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的成果除了“核減額”外,還有許多增加效益的成果,審計建議主要是涉及改進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屬于財務方面的很少。建議的內容主要是如何健全管理、堵塞支出漏洞、提高效益方面的,而不是財務收支合規合法性方面的。與此相適應,其使用的審計依據除了有關規范性條文外,還有許多與評價經濟效益相關的標準,包括根據項目特點臨時確定的標準。例如:百分比,定額、預算、計劃,經濟指標(包括行業平均指標,全國、各行業、本企業先進指標),盈虧平衡點,平均利息率,市場公允價格等。這些與評價經濟效益相關的標準,大多缺乏強制性,有的還要與被審計單位或有關部門共同協商確定,與規范性條文有很大的區別,體現了鮮明的效益審計特征。

(三)審計方法。開展公共工程跟蹤審計,在運用審計方法時有著不同于合法性審計的特點。在運用常規審計方法時,除了要使用檢查、盤點、查詢等方法外,還要經常使用分析性復合、觀察、利用其他人工作等方法。尤其是觀察法得到了有效的利用,而這在合法性審計中一般是用不上的。除此之外,還要運用與審計內容、目標相關的其他審計方法,包括:(1)價格確定方法,主要用于對建筑項目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合理性、有效性的審計。具體有詢價、提供證據、限價、測算等方法。(2)項目評估方法,包括財務評價法和國民經濟評價法。財務評價法又包括年財務凈收入、單位工程年支出、凈現值和內含報酬率等。(3)經濟預測方法,用于對公共工程效益預測數據復算、驗證等。

三、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的各項審計內容具有效益性特征

(一)與經濟性相關

公共工程的經濟性審計包括節約(減少)工程成本和控制工程質量兩個方面,其中主要是節約工程成本。

跟蹤審計中的絕大多數審計內容都與減少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質量有關。包括:(1)公共工程審批程序審計。該項審計可防止“三邊”工程上馬,促進減少損失浪費和工程成本;有助于控制決策過程中的問題,提高工程質量。(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該項審計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的成本效益;有助于促進提高公共工程的技術可行性。(3)設計概算審計。該項審計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總投資的控制;有助于促進合理選用材料、設備,提高項目質量。(4)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計。該項審計關系到建筑物的經濟合理性,影響到清單計價和工程成本的確定,有助于促進在設計環節把好質量關。(5)拆遷審計。該項審計直接影響工程的拆遷成本。(6)工程招標投標審計。該項審計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有助于通過選擇條件優越的競爭者承建工程,達到提高質量的目的。(7)工程量清單編制審計。該項審計關系到工程量清單確定的準確性,進而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有助于防止工程量清單出現錯項、漏項以至影響到工程質量。(8)前期財務審計。該項審計直接影響前期工程成本。(9)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該項審計有利于促進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通過加強內部控制來控制成本、防止損失浪費,提高工程質量。(10)工程量清單執行情況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嚴格執行工程量清單的規定,促進控制工程成本;該項審計包括了對工程質量的審計內容,也有利于促進提高工程質量。(11)工程物資采購審計。該項審計有利于直接控制物資采購成本,防止購入低質、劣質材料及設備以至影響到工程質量。(12)物資核算、管理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控制物資成本,防止物資“跑冒滴漏”。(13)待攤投資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直接控制投資成本。(14)基建收入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防止公共工程收益流失。(15)監理履職情況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通過監督監理職責的行使來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工程質量。(16)公共工程(分期)投資支出審計。該項審計可以直接控制投資支出。(17)概算執行情況審計。該項審計可以直接控制投資支出;該項審計包括了對設計變更、調整合理性的審計,也有助于防止因設計變更、調整的盲目性而影響工程質量。(18)工程量清單決算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控制總造價。(19)結余資金、尾工工程和交付資產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控制造價,防止資產流失;也有助于控制交付資產的質量。(20)公共工程總投資審計。該項審計有助于控制公共工程總投資。

(二)與效率性相關

上述與減少工程成本有關的審計內容中,有許多項目也與提高效率性相關,包括:(1)公共工程審批程序審計,有助于減少決策過程中的失誤,促進提高效率。(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有助于促進提高項目經濟上的合理性。(3)設計概算審計,有助于促進合理選用材料、設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4)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計,有助于促進在設計環節將建筑設計技術與控制投資有效結合,提高效率。(6)工程招標投標審計,旨在通過選擇條件優越的競爭者承建工程,來促進提高效率。(7)工程量清單編制審計,可以防止清單出現錯項、漏項,避免工程爭議、減少索賠損失。(9)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有利于促進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通過加強內部控制來控制成本、質量,提高效率。(10)工程量清單執行情況審計,有助于通過對工程量清單內、外工程結算、措施費、索賠事項的審計,促進提高工程效率。(11)工程物資采購審計,可以促進采購到質優價廉的材料、設備,從而提高采購效率。(15)監理履職情況審計,旨在通過監理職責的行使來控制投資支出。

(三)與效果性相關

上述與減少工程成本相關的審計內容,有些項目同樣與效果性相關,包括:(1)公共工程審批程序審計,有利于公共工程決策、立項的科學、有效,從根本上防止項目失敗。(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有利于促進公共工程的經濟合理性和技術可行性,防止立項失誤。(3)設計概算審計,包括概算編制審計和概算執行審計,涉及到公共工程效果依據的確定和考核評價。(4)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計,有利于促進將工程質量、建設周期、投資控制和經濟效果有機結合,防止立項失誤。(6)工程招標投標審計,旨在通過選擇條件優越的競爭者來承建工程,從根本上防止出現“豆腐渣”以及其他失敗工程的情況。(9)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有利于促進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從制度上加強質量控制,防止出現“豆腐渣”工程。(10)工程量清單執行情況審計,包括對工程質量的審計,有利于防止“豆腐渣”工程。(11)工程物資采購審計,能夠避免購入低質、劣質材料、設備,防止“豆腐渣”工程。(15)監理履職情況審計,旨在通過監理職責的行使來控制質量,防止“豆腐渣”工程。

另外,公共工程跟蹤審計中的環境審計、宏觀事項審計,均直接關系到公共工程的效果問題。項目搞好了但破壞了環境或者項目本身不錯但影響了宏觀效益都是影響項目效果的問題。公共工程跟蹤審計中的公共工程投資效果審計,則是直接對公共工程效果進行的考核和評價,自然與效果性更加密切相關。

以上是為了行文的方便,就公共工程跟蹤審計與效益性的三個重要方面即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關系所作的闡述。實際上公共工程跟蹤審計的各項內容對公共工程的效益性影響大都是全方位的、綜合性的,對此應有清晰的認識。

[參考文獻]

[1]徐政旦,等。審計研究前沿[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篇4

【關鍵詞】 政府審計 獨立性 缺失 措施

政府審計是指有獨立的第三者依法對公共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監督、評價和鑒證。它是政府審計機構獨立檢查會計賬目,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行為。我國政府審計機構自成立以來屬于行政模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政府審計的發展,審計機構存在的獨立性缺失問題日漸明顯,嚴重影響并阻礙審計監督職能的發揮和進一步發展。然而,政府審計缺乏獨立性會導致錯誤的審計原理,使得審計人員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不能向納稅人負責,審計工作失去意義。因此,政府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有助于國家完善政府審計職能,使政府審計更好地執行。

1. 對我國政府審計內涵及其獨立性的理解

我們日常意義上的政府審計與法律制度和章程中的國家審計內涵基本一致,根據李季澤先生在《國家審計的法理》中的闡述:國家審計可以表述為由國家法律確認的,向全體納稅人負責,審查國家成本核算和國家實現公共財政效能的國家監督。政府審計的基本職能就是對政府部門實施監督,各項審計工作從不同角度對政府部門的管理權力進行監督制約。

審計的獨立性,是指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審計活動時,不存在影響審計客觀性的利益沖突狀態。所謂的獨立性包含下列幾層含義:機構獨立、經濟獨立和人員獨立。獨立性是審計監督最根本的屬性,現行體制毫無疑問缺乏足夠的、必要的獨立性。缺乏獨立性的審計制度必然存在重大的甚至是致命缺陷的審計制度。

2. 我國政府審計獨立性缺失問題的表現形式

2.1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性不完善

我國政府審計屬于行政型,政府審計隸屬于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審計機關是各級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將審計機關放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使政府處于自己用錢,自己辦事而又自己審計這種模糊的位置,此外,雙重領導機制也制約了審計的監督職能,與審計的獨立性相沖突。

2.2政府審計過程中經費不完全獨立

李金華審計長曾說道:審計監督的有效性突出地依賴于審計監督的獨立性。當前我國各級審計機關既要依法對本級財政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又要將本機關的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這種狀況不利于審計機關充分獲得依法履行職責必需的經費支持。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本級政府予以保證,因此經費不足或財務方面受制約也會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客觀性。

2.3審計的法律體系不明確

我國的政府審計準則并不像注冊會計師準則那樣完善,可操作性不強,政府審計機關雖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等,但是對于相關的處理權和經濟處罰權,我國相關的《憲法》、《審計法》并沒有對此做出說明。政府審計機構只有擁有法定執行權和判決力,才可不依賴于其他組織機構,才能獨立行使監督職能。

2.4審計人員專業素質不夠

審計人員應當堅持獨立性、客觀性的職業原則,而更多的基層審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對審計獨立性的理解不深刻,知識結構單一,缺乏必要的審計業務知識和技巧,現代審計技術手段掌握不夠。

3. 提高我國政府審計獨立性的措施

3.1改革現行的審計體制

縱觀審計體制比較完善的國家及審計工作的發展規律,我國的審計體制應該逐步由行政型體制轉變為立法性審計體制。在領導體制上實施垂直領導體制,即省、市、縣國家審計機關的人事、工作及經費均由國家審計署實行統一的領導和管理。立法模式的審計機構要求最高審計機關具有像司法部門的立法機制,但是這種改革無論在實行和接受方面都需要過程。

3.2政府審計在法律地位上的確立

在立法型國家審計的模式下,政府審計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憲法》和《審計法》的規定下確立了政府審計的法律地位,獨立于其他權利,不受其他權利的制約和干預,是審計權向人民負責,只服從于法律。在我國,將國家審計隸屬于最高權力機關,但在組織上獨立,在職權上向最高國家權力報告工作,接受最高權力機構監督,使其職權在行使時具有獨立性。

3.3合理有效地確立經費來源

改變傳統模式下,由本級人民政府提供經費逐漸轉變為實行垂直領導模式,這樣避免了在經濟獨立方面受本級政府的制約,保證審計經費充裕,審計人員的工作獨立性不受客觀因素干擾,全面真實地做出報告。

3.4加大審計人才建設力度

人是審計業務執行的主體,也是審計文化建設的客體。首先,要健全審計人才工作機制。執行“逢進必考”制度,以“公開、擇優、公平”的原則選拔人才,挑選專業素質強的人員;其次,要強化審計人才培養工作。鼓勵審計人員參加專業資格考試,采取教育培訓體系與實踐相結合,增強審計人員的工作技能。除此之外,也可以聘請專業性較強的注冊會計師幫助指導審計工作,使政府審計人員深刻理解獨立性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使審計人員明確應當承當的經濟責任。

3.5實行政府審計的同級監督,接受其他機構監察

我們可以通過各級政府審計人員之間相互檢查來督促審計工作中的獨立性。我國也可以設立一個專門監察政府審計的審計監察署來監督政府審計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并且公開地披露政府行政事業審計工作信息。

4. 在立法論的基礎上,引進國外先進的政府績效審計制度

一些西方國家審計機關最初同中國一樣也是歸屬于政府,像英國和美國最初就是屬于行政型,后隨著國家政權格局的變化逐步脫離于政府而納入了立法服務體系。中國政府審計也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隸屬于政府體制的國家之一,所以審計機關獨立于政府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政府政務公開的趨勢下,對政府績效的評估越來越受重視,政府績效審計的開展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可以通過分析發達國家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等獨立的專業審計機構不僅參與政府績效評估,而且英美審計署的績效審計也是一種主導型的政府績效評估。國家審計機關在參與政府績效評估中不僅發揮監督職能,而且要進一步發揮評價和鑒證職能,提高審計獨立性和審計評估功能。

參考文獻:

[1] 楊肅昌,肖澤忠.中國國家審計機制問題:實證調查與理論辨析[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3.

[2] 楊時展.世界審計史(序)“立法論”[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0.

[3] 劉宇.淺析我國政府審計獨立性的缺失問題[EB/OL]..2012.5

[4] 周俊,張慧.論中國審計文化的創新與發展[EB/OL].http:///new/287_

289_201009/26yi1234441511.shtml.中華會計網.2010.9.

[5] 何昌.影響國家審計獨立性的主要因素及對策分析[EB/OL].http:///

篇5

關鍵詞:數據交換 電子政務 行政審批

中圖分類號:TP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416(2015)05-0000-00

1引言

數據交換即通過技術手段,使縱向、橫向部門之間的有用數據互相交換、共享。數據交換平臺,為交換雙方提供定義以及內部數據集成與協同的方法。每一次主體發出數據交換請求,平臺都能夠根據數據報特征,計算與之相匹配的數據路由,并按數據路由的定義次序依次調用相應的數據處理服務,從而實現不同數據庫間的數據與信息共享。

2某市行政審批監察平臺現狀

某市目前使用的行政審批綜合平臺由行政審批系統、電子監察系統兩大部分組成。行政審批系統包括業務管理子系統、中心管理(中心管理人員、領導、系統管理員)子系統、OA管理子系統、收費管理子系統等。電子監察系統包括行政權力監察系統、滿意度測評系統和電子監察信息公開系統等。為了建立起“外網收件、內網辦理、網上公示”的工作模式,同時實現“實時監控、實時督察”的管理目標,擬設計數據交換系統,將所有行政審批辦件運行軌跡和審批時限都納入監管范圍。

3數據交換平臺建設目標

交換平臺的建設目標是構建一個安全可靠、規范、標準的信息交換平臺,為網上行政審批平臺、電子監察平臺、各單位的業務系統提供一個標準的數據傳輸和數據交換的主通道,建立安全、高效的數據傳輸和交換體系,整合現有以及將來可能出現的行政業務和相關的信息資源,同時滿足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的需要。

4數據交換和共享設計

4.1總體架構(如圖1所示)

4.2數據采集

數據采集流程是通過制定的數據規范對業務系統的采集數據進行定義,包括交換采集哪些數據,采集給誰,經過數據交換系統采集數據從中心前置數據庫采集數據到中心業務系統庫,交換程序接口通過交換橋接子系統,與數據中心的數據交換平臺的前置交換子系統進行定時或者實時的數據交換。數據采集分為橫向數據采集和縱向數據采集:

(1)橫向采集。是指監察中心數據庫從審批業務系統、各部門獨立業務系統及市級其他業務系統采集數據。通過設在各部門的前置機進行,各部門業務系統按照監察中心制定的統一數據標準提供數據,把市監察中心需要采集的數據寫入前置機,前置機會通過統一的數據交換抽取到監察中心前置機數據庫中。

(2)縱向采集。是指市監察中心數據庫從縣(區)采集數據或市中心業務系統接收國家、省級中心下發的業務數據。市中心業務系統與縣(區)以及市審批業務系統與國家、省級中心之間的數據交換,通過設在縣(區)或市中心的前置機進行;縣(區)中心按照市監察中心制定的數據標準提供數據,通過數據交換平臺把數據寫入前置機,前置機再剛通過交換機制到市監察中心前置交換數據庫中。

(3)數據共享流程。審批系統數據、業務部門系統、監察系統數據從數據交換平臺交換到監察數據中心時,首先進入數據中心的采集庫,由數據中心的系統管理平臺進行數據轉換、整理、審核,再到數據中心的共享數據庫,通過統一應用平臺以服務方式提供給數據需求方。

從共享數據的采集流程可以看出,通過數據鏡像子系統,數據采集的過程不會影響業務系統的運作。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與數據鏡像子系統是松耦合的關系,通過數據鏡像子系統,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可以有效地對共享數據進行管理控制。

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使用共享數據的數據流程是,從數據中心到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通過統一應用平臺,數據中心共享數據到共享數據庫,而共享數據通過數據交換平臺以服務的方式接受訪問。

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通過數據交換適配器的設置定時獲取所需的共享數據。共享數據首先進入緩存數據庫的共享庫,審批、業務部門、監察系統根據實際需要,通過數據比對子系統把共享數據從共享庫更新到本地業務數據庫,或者直接使用緩存庫中采集數據。從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共享數據的流程可以看出,通過數據比對子系統,審批系統、部門業務系統、監察系統可以有效使用所需的共享數據,在保證基礎數據一致性前提下,對輸入的共享數據的使用具有決定權。

4.3數據交換

(1)數據封裝。采用XML國際標準作為數據封裝接口規范,數據在傳輸前將數據封裝成XML格式的傳輸對象。XML數據傳輸是不同系統之間日漸流行的標準數據傳輸方式,由于與平臺和編程語言的無關性,因此,通過XML可以有效保證對各種異構系統的數據接口需要,以達到政府各系統數據資源的最優整合。XML適于異構應用間的數據共享。XML的靈活性和擴展性,用于強大的數據檢索,提供多語種支持,XML規范中提供了對多語種的支持,包括UTF-7、UFT-8、UNICODE、GB2312(簡體中文)、BIG5(繁體中文)等等,這一特點使得XML非常有利于多語種的應用開發。

(2)數據傳輸。數據的傳輸將會采用基于XML和Web Service的異構系統綜合服務解決方案,從而解決系統的跨平臺問題。Web Service是在Internet和Intranet上進行分布式計算的基本構造塊。開放的標準以及對用戶和應用程序之間的通信和協作的關注產生了這樣一種環境,在這種環境下,Web Service成為應用程序集成平臺。應用程序是通過使用多個不同來源的Web Service構造而成的,這些服務相互協同工作,而不管它們位于何處或者如何實現。

Web Service技術及其相關技術體系,包括XML、SOAP、WSDL、UDDI等。Web Service是一種新的web應用程序分支,他們是自包含、自描述、模塊化的應用,可以、定位、通過調用。一旦部署以后,其他Web Service應用程序可以發現并調用它部署的服務。

(3)交換過程。市級(審批和監察)平臺與部門獨立審批業務系統、區縣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過程分為上行和下行兩種,上行過程為部門獨立審批業務系統、區縣政務服務中心產生上報或者其他需要監察的業務后,通過部署在部門或區縣的前置機適配器進行數據采集,將采集到的數據放入前置機數據庫,前置機適配器自動調用部署在市級監察中心的前置機適配器,完成數據的上行傳遞,市監察中心前置機適配器將數據自動分發到相關單位進行處理;下行過程為市監察中心處理完各部門或區縣上報業務或者監察部門進行監察后,市監察中心前置機適配器自動采集這些信息,根據上報的部門或區縣單位路由到相關的部門或區縣數據交換前置機適配器,并將數據推入前置機的數據庫,部門或區縣前置機適配器自動發送數據到相關的單位,完成下行數據傳遞。

上行和下行數據交換均可采用數據庫推送方式和Web Service調用方式,數據庫推送方式是指各部門接口程序定時將數據直接寫入前置庫。Web Service調用方式指各部門接口程序通過Web Service接口實時或者定時將數據寫入前置庫。具體采用的方式可以靈活選擇。

4.4數據交換的部署

(1)監察中心部署。監察中心平臺與行政審批系統、紀檢監察系統、各部門獨立系統、區縣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需要在監察中心部署前置機適配器。為部署前置機適配器需要新增服務器一臺。為各部門單位、區縣接入市中心網絡,需要增加核心交換機一臺。可根據需要在市監察中心部署防火墻。

(2)各部門單位、區縣中心部署。市中心監察平臺與各部門獨立系統、區縣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需要在各部門、區縣政務服務中心部署前置機適配器。為部署前置機適配器各部門、各區縣需要新增服務器一臺。

4.5串口信息交換功能

主要解決垂管各部門與行政審批系統內數據整合問題,避免已有業務系統的市直部門與政務服務中心數據之間的二次錄入。

此種方式主要是針對垂管部門的數據整合,往往垂管部門是采用封閉的專網鏈接,不允許與外部網絡連接且有些直管系統采用B/S模式在當地沒有數據庫,使用數據交換的方式根本無法實現。針對這種情況需要可采取屏幕捕捉技術(無人值守),接收后,系統自動調用智能數據分析系統,對接收到的企業注冊信息進行分析并分類處理。

對直管系統的申請頁面數據通過屏幕捕捉工具實現抓取,然后通過計算機串口通訊的方式將捕捉的數據傳輸至市中心客戶機上,中心業務系統的數據智能轉換工具在對其數據進行分析、轉換后存入審批業務數據庫。從而徹底解決直管系統與網上協同審批系統二次錄入的問題。

5數據交換系統應用效果

數據交換平臺上線前,某市行政審批業務系統存在多種形式,有中心大廳審批系統、部門獨立審批業務系統和國家、省級下發審批業務系統、而且基本上都是獨立建設的,每個系統都只建立了自己的數據庫,各系統之間沒有數據共享、同步更新的機制。數據交換系統自運行至今,實現了數據的集中管理,資源共享并且解決了各個部門窗口二次輸入的問題,同時為將來的數據分析、查詢等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篇6

一、科學規劃會計改革與發展,完善會計法律法規

制定《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大會計秩序整飭力度,組織修訂《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啟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記賬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研究加強會計監管和會計執法檢查的相關政策措施。舉辦《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培訓。

二、加強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建設

做好《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政府會計改革工作的宣傳培訓工作,為政府會計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研究制定存貨、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完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研究制定政府會計制度,做好模擬測試等工作。發揮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作用,加強與部內外相關單位溝通與協調,努力推進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建設和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會計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加強政府會計國際合作與交流。

三、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抓好宣傳培訓和實施工作

做好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收入確認、分部報告、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與終止經營等準則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并研究起草相關準則應用指南。對我國其他現行具體準則進行系統梳理,按照準則項目內在一致性合理規劃修訂完善時間表,按照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體例》要求進行修改完善,提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質量,進一步推進中國準則與國際準則的持續全面趨同。對正式的國際準則項目做好相關調研和測試工作,研究并適時啟動我國相關準則的修訂完善工作。

緊密配合經濟改革和資本市場發展要求,深入研究“三去一降一補”涉及的會計問題,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研究制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文件或相關辦法,推動準則有效實施。進一步推動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會計準則委員會建設,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工作大綱》,適時組建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相關準則研究;認真做好會計標準戰略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加強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建設

制定《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做好相關宣傳工作。規范管理會計應用指引體例,部分應用指引征求意見稿,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應用。加強管理會計經驗總結和宣傳工作,總結提煉管理會計實踐經驗,開展案例庫建設工作。組織2016年度管理會計專項課題研究,做好課題的日常管理和中期檢查、結項評審等工作。繼續推進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電網行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

五、進一步推動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與實施工作

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組織相關宣傳報導和培訓,研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評價指標體系,研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案例。研究制定《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和互聯網內部控制相關指引。繼續聯合證監會總結分析2015年我國上市公司實施內控規范體系情況,撰寫并年度分析報告。

認真總結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規范實施情況,研究提出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的措施。組織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換屆、咨詢專家改選工作,充分發揮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的智庫作用。

六、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

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聯系,推動跨部門財務監管數據標準化合作,推進通用分類標準在中央企業、金融機構、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應用。開展XBRL應用典型案例研究工作并形成案例庫,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在全國范圍內交流推廣。完成會計軟件數據接口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報送國家標準化委員會批準,并開展相關的宣傳培訓及貫徹實施工作。繼續深化XBRL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做好會計信息化委員會和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七、積極推進會計人才建設

印發《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發展規劃》,選拔招收新一期會計領軍學員和特殊支持計劃學員,組織第11次聯合集中培訓。研究部署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下達2017年度培訓任務。穩妥推進中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擴大試點,修訂完善考試大綱,組織無紙化考試題庫建設和紙筆考試試卷命題印制工作;發揮協調工作機制作用,有效防范高科技作弊問題;研究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制度。研究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銜接相關工作,繼續開展全國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優秀教學案例、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推動開展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質量認證工作,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學力度。修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修訂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更新擴容無紙化考試題庫;做好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工作;繼續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

八、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

做好《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24號)修訂后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及時修訂完善行業管理配套規章制度,同時繼續做好簡政放權、行政審批改革涉及的相關工作。改進完善事務所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監管體制機制,配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切實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監管,探索建立簽字合伙人(注冊會計師)登記管理制度,持續提升行業誠信度和公信力。推動建立公共部門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和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制度,力爭從法制體系和體制機制上破除注冊會計師實施公共部門審計的準入障礙。聯合相關部門適時、適當延長審計輪換期,研究大型企業集團和金融機構“主審+參審”的審計師配置制度,鼓勵適當充分競爭,構建合理行業布局。研究制定境外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審計監管規定,服務人民幣國際化同時兼顧審計監管現實需要,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扎實做好行業行政管理各項日常工作,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備案管理、H股資格事務所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管理、財政會計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優化升級等工作,不斷提高行業監管和服務水平。

九、深化會計對外交流與合作

繼續密切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最新進展,積極參與國際準則的修訂與制定工作,加強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在準則項目層面的技術交流。切實履行亞洲―大亞洲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組副主席國職責,繼續做好新興經濟體工作組聯絡辦公室工作,深度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使國際準則制定更多地聽取并吸納我國的意見和建議,切實維護我國利益。繼續全方位開展會計對外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平臺與機制,為我國會計準則持續國際趨同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因循我國人民幣國際化、資本市場開放進程和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條件許可,研究境外企業到中國發行債券使用的會計準則政策問題。繼續廣泛深入開展管理會計、內部控制、會計信息化、注冊會計師行業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扎實做好會計理論研究工作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財會改革中心工作,重點選擇政府會計、管理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環境會計等領域,積極引導學者們開展課題研究,建立健全課題管理制度。繼續組織各專業委員會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增強會計學術研究的活力。加強會計學術對外交流,擴大中國會計學術界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篇7

論文關鍵詞 注冊資本 登記制度 債權人利益

一、注冊資本登記改革的背景

公司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是工商登記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公司促進自身發展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保障。由于計劃經濟的后遺癥和體制等原因,我國之前實行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總體上比較保守和滯后,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注冊資本登記制度中的行政審批過多、準入條件過高的弊端也日益顯現,難以適應市場經濟變化發展的需要。

為了深化經濟改革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全社會投資創業的積極性,更好的發揮生產這架馬車在拉動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積極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在國務院的全面部署下,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這項工作被擺上了重要位置。與此同時,公司法的修改工作也有條不紊的展開,對原有公司法中的注冊資本登記的相關條文進行了修改,進一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便利了公司準入,為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此次修訂的公司法圍繞著公司設立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放寬了對公司設立的限制條件,減少了行政審批和干預,更加尊重市場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還權于市場主體。

二、注冊資本登記改革在公司法修改中的體現

我國《公司法》的修改,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這次修改共涉及《公司法》的12個條款,內容可以大致歸納為三個方面。

第一,取消了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而改為認繳登記制,即除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特別的規定外,取消了之前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之內須繳清出資(投資公司應當在五年內繳清出資)的規定;同時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而是改為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由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的方式、出資的期限等,并應記載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松了注冊資本的登記條件,即除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以外,取消了之前要求有限責任公司最低的注冊資本為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元的限制;不再約束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首次出資的比例;同時也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意味著在公司的注冊資金上給了股東(發起人)松綁。

第三,對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進行了簡化。新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以及公司實收資本至此不再作為公司的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也不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三、注冊資本登記改革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評析

(一)公司資本制度的價值

公司的資本,被認為是公司的血液,是公司的生存之本,公司的設立和運營都離不開資本的保障。傳統的公司法理論不僅將公司資本視為公司成立和進行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而且是公司承擔財產責任的基本保障。一般認為公司資本金額越大,也就意味著其履約能力和承擔財產責任的能力越強,其信用程度也就越高。基于這種認識,以德國、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公司法確立了公司資本三原則,即資本確定原則、資本資持原則和資本不變原則,我國公司法的立法也貫徹了這三個原則。

我國公司法在早期實行是是嚴格的法定資本制,但是由于公司設立的門檻較高,限制了市場的準入和公司在經濟社會中的發展。后來的公司法修改雖然降低了公司市場準入條件,但是還是保留和設置了一些限制條件。如今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是我國公司立法改革的實質性突破,順應了公司資本制度改革發展的趨勢。同時也表明了我國對于公司的資本制度進行了反思,從而對此有了新的認識。設立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究竟是為了有利于公司更廣泛地籌集資本,從而使得設立公司更加便利,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還是出于保護債權人利益的考量,為了保障市場交易的安全?應該來說,這兩者都兼而有之,但是之前的法定注冊資本制度的實踐已經充分證明,企圖通過設置法定最低資本限額,希望可以實現債權擔保的功能,最終會導致預期價值和現實功效之間出現背離,實踐當中這一制度的實施效果也十分微弱,形式意義大于實質意義?所以針對于這一現狀,我國有學者提出不妨轉換一下傳統的思維,也就是說進一步擴大公司股東的自治范圍,在公司設立之初視公司的股東是具有誠信能力的主體,簡化公司設立的復雜條件,使其籌資的方式更加簡便。這同時也有利于公司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下更高效的運行,從而打造公司資本價值的復合性——籌集資本和高效運營,這符合公司發展的實際需要,也有利于促進商業經濟的發展。新公司法的修改也是出于這方面的考慮,對以往的公司資本制度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革。

(二)公司法中債權人利益保護問題的思考

毋庸置疑,公司法是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也體現了民法的精神,公司法在規范公司治理和行為的同時,也兼顧著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保護。但是公司法在債權人利益保護制度中,所處的地位以及扮演的角色究竟是怎樣的?這是一個一直爭議不斷的問題。有一種觀點是公司的設立和運營存在風險,因此必須要保護處于弱勢的債權人的利益。但是這種觀點其實有些片面,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分為主動債權人和被動債權人,對于主動債權人而言,透過契約而與公司發生債之關系,可謂是基于其意思自主的結果,一般來說其自身具有一定的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自我保護機制。考慮到這一點,核心公司法對于債權人利益保護問題應該是中性調整,而不是過度的規制。對于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民商法中有相應的制度體系設計,在債法、擔保法以及破產法中有具體的規范維護,例如合同法中的債的保全制度以及債權人代位權與撤銷權制度等,從而對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救濟。而對于那些非自愿債權人,這方面的制度保護不足甚至還是空白,因此需要公司法重點進行制度設計和保護。核心公司法沒有必要對于債權人的保護事無巨細,過細的話反而削弱了公司法的主要功能,而且公司法也很難做到這一點。事前固化的債權人保護思想,在實踐中的預期效果并不是很好。因此,鑒于資本制度對于債權人的利益保護有所弱化,我們應該通過建立和完善其他的制度來進行補充和強化,例如建立統一的公司注冊資本信息公示制度供債權人在交易時進行參考和選擇。

四、改革背景下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建議

應該承認的是,此次新一輪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注冊資本制的債權保障功能有所弱化,面對這一問題,應該采取怎樣的措施來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被濫用,在股東權利和債權人利益之間實現最優平衡呢?筆者認為這就需要加強配套制度的建設,具體來說,主要有:

第一,建立起統一全面的信息披露機制。信息不暢通是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原因,也是影響商事交易公平的重要因素。信息公開制度,即將公司設立時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例如工商行政部門建立統一的公司信息查詢平臺,讓市場債權人對于公司的整體經濟風險有更深入的了解,在商事交易中,交易的債權人最關心的就是對方商事主體的履債能力,而通過了解公司的相關財務信息和管理信息則是判斷和知曉公司履債能力的有效途徑。交易相對人通過掌握這些信息,從而綜合考慮做出自己的行為選擇,這就有效彌補了由于信息不對稱給債權人在交易過程中所造成的不利,有助于債權人根據所知曉的信息權衡利弊得失,更好的維護其自身的權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有效預防和控制公司資本不當流失的機制,公司資本的不當流失,會影響到公司的責任能力,從而影響著債權人的合法利益。要建立有效的機制來控制公司資本不當流失,故此,公司在其合法成立后,為保障公司資金的安全,可以設立專門的公司賬戶,并且對于公司的資金流向要嚴格監督,避免股東抽逃資金。同時加強公司資本的審計工作,建立嚴格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公司監事會監督失職所承擔的責任。

第三,進一步健全公司法中的相關責任的追究機制。相關股東在濫用公司人格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時,債權人可以獲得更加有效的救濟來保護自身的權利。盡管我國公司法已經確立了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但其中的第20條第3款關于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規定,相關適用標準并沒有具體化規定。因此,應當明確公司及股東的責任追究機制,增強救濟途徑的可行性。例如在舉證責任上考慮到債權人證明股東有濫用公司法人格的故意比較困難,因此,實踐當中應該合理界定公司債權人的舉證責任,而且應該有所減輕。對于公司債權人來說,若能夠證明股東存在出資不足或虛假出資,公司資本出現嚴重不足的情況,財產、業務和人事混同,以及股東和公司之間存在大量有損公司利益的交易行為即可,而進一步的證明責任應該轉至公司股東這邊。

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改革,更加突出公司注冊資本設立的原始功能,便利公司的設立以促進社會的投資熱情,而非漠視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資本制度改革的同時,實行對相關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來保障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成功有效的經驗,例如美國采取了這樣一種制度配套設計,即配套改革是從核心公司的規則制度向傳統公司法之外的規則制度。該配套改革是對公司資本制度設計目的進行了明確清晰的界定,美國的公司法不再是擔負保護債權人的全部功能,對于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它建立起了其他的一些制度體系,通過這些配套制度來發揮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功能,從而構成了美國現代的債權人利益防范與保障機制。

篇8

【關鍵詞】 政府; 公辦高校; 化債

我國公辦高校(以下所述高校均指公辦高等學校)教育資金的來源渠道可歸納為“財、稅、費、產、捐、基、科、貸、息、聯”十種,但在擴招發展的同時,巨大的債務負擔嚴重阻礙了高校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從高校的性質、辦學主體、債務形成原因、形成過程來看,政府都在其中起到了主導性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開展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我國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一、研究背景

2009年9月,《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加強地方高校化債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財教〔2011〕309號)表明國家對高校負債問題的熱切關注,并將通過獎補方式支持高校化解債務。2011年3月,國務院以“明電〔2011〕6號文”部署,由審計署統一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計,單獨設計報表對高校債務予以風險測度。青年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要獲得更廣泛的資金支持,就必須動用財政資金,幫助高校化解部分債務風險,靠學校提升的競爭力和開拓辦學資源的意識和能力,努力減輕中央高校財務負擔。各方高層已經開始廣泛關注高校的債務問題,為高校財務風險的化解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二、高校債務風險化解的具體做法

(一)政府加大經濟投入

1.完善財政撥款方式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各高校正在探索建立一個適應公共財政、利于內涵發展的新預算模式——“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績效支出預算”,進而為政府提供準確的預算數字,以便于財政撥款的及時性、準確性、連續性。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在債務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專項財政預算,把高校的教學、科研、服務績效因素作為專項撥款的重要參考依據,經過財政專家來構建一個涵蓋多方政策參數的撥款公式,利于撥款額度的計算和精確,強化財政投入的激勵效應,積極引導高校逐步化解債務。

2.加大財政資金扶持

我國中央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非常明顯,而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不升反降。高等教育作為準公共產品,政府投入責無旁貸,國家必須保證對高等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我國政府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資金扶持:

(1)政府適當資助。在擴招背景下,不斷提高每個學生的平均撥款標準,并提高評比的透明度。加大專項資金監督力度,促進各高校內涵的深層次、縱向發展,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也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還可以適度實行財政貼息、補息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開展一系列的優惠條件,進而有助于高校專心致力于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育事業的積極發展。

(2)政府外匯儲備注資。我國國家外匯儲備急劇增長,儲備規模總量超過萬億,位居世界首位。隨著人民幣的不斷升值,政府可以動用國家外匯儲備對高校進行注資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用知識和技能改變民族的命運,不失為一個戰略舉措,也是完全應當的。購買國外先進教學、實習、科研儀器設備生產線,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和技術,把我國高校的教學設施匹配以國際化的水平,從硬件和軟件上完善教學環境,為我國的教育事業騰飛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3)其他財政手段。開征地方教育費附加是政府籌措教育資金的一種長效機制,以使高校債務風險處于合理水平。具有規模大、周期長、收益穩定特點的高等教育產品適合發行中長期債券,雖然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自主發行地方債券,但可以建立中央轉貸國債資金制度,由中央發行教育國債,然后再轉貸給地方,進而起到支持高等教育發展,利于解決高校的長期發展。

(二)政府推行制度創新

在高校負債風險規避中,政府應該起到應有的監管作用,出臺相應政策,積極推進高校轉制、完善產權及治理結構、加強監督和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化解債務的獎勵力度,嚴格遏制高校資不抵債的勢頭。

1.積極推進部分高校轉制

高校“轉制”主要是指為了豐富公辦高校辦學形式,采用民營化的理念,對部分公辦高校著重于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乃至學校所有制進行轉變,以提高辦學效率和質量,形成多種體制共同發展的良性競爭的基本格局。政府集中力量辦好一批優秀高校,在“國有民營”“全額轉制”和“股份制”等方式中,選擇最適合的一種方式,讓一部分高校轉制,從根本上解決高校債務問題,促進我國高等教育可持續發展。

2.完善產權治理結構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要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按照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原則,減少政府對高校的直接干預和行政審批,增強高校對各項事務處理的靈活自主性,讓高校在競爭中研究自己的新路子,不斷創新、探索,從而得到深層次的發展。政府應該更多地運用統一的法規、政策等手段,為高校塑造良好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環境,強化高校在債務化解等方面的責任約束。

3.加強監督和預警體系建設

教育部門審定高校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控制貸款規模的最大限度。建立貸款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高校綜合評價方法,在現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科學設計負債上限,確定貸款的合理規模和安全系數,積極防范貸款風險,及時揭示隱性問題,對高校財務風險進行預警預報。

(三)法律、政策保障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國家法制化的基石。只有堅持走依法治國的道路,才能保證中國真正的強盛。同樣,依法治校也是高等教育發展的基本理念之一。鑒于目前高校負債有蔓延的趨勢,財政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高等學校貸款管理辦法》,完善債務的各項管理辦法,勢必將債務危機從源頭上遏制。

1.建立高校債務風險控制的立法

通過制定《學校法》,適時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完善高校法人治理結構,實現高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民主治校,規避高校貸款的風險。還應該建立嚴格的高校貸款問責制度,政府要加大對高校貸款數額、使用等方面的監控,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高校資產狀況的風險評估,堅決抵制不良的投機貸款。政府應通過完善的法律機制和規章制度,建立高校債務風險控制體系,并通過建立高校債務償還長效機制化解現有債務,限制和規范高校的貸款行為,防止新的債務出現。

2.規范高校財務核算制度的立法

政府應通過嚴格執行《預算法》,適時制定《教育投資法》,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從源頭上規范高校借貸行為。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與企業單位普遍應用的權責發生制不同,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來確認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但是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容易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在成本管理上具有籠統性,它也是高校財務風險形成的制度根源。加強政府審計力度,完善對經費執行情況的監控,從制度建設方面強化債務風險的管理與控制。

3.鼓勵全社會資助和捐贈的立法

越是經濟發達國家,全社會越重視高等教育,捐贈也越多。嚴格貫徹執行《高等教育捐贈法》,去吸引更多愛心人士的教育捐贈資金,去規范和鼓勵對高等教育的捐贈,讓捐贈者得到更多的稅收優惠,進而鼓勵將捐贈范圍逐步擴大,讓捐贈人士從捐贈的行為中得到名譽與經濟上的回報。進而保障教育的經費來源,拓寬高等教育的來源渠道,幫助高校走出債務危機。

(四)加強與外界的合作

1.創新型大學的構建

高校擁有很強的科學研究能力,而高校中的科學研究可以與工商產業相結合,創造出價值,從而進一步支持大學的研究和發展,擴充大學的科研經費,為高校負債危機的化解起到減緩作用。高校應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推進學校創業風氣的形成,大力發現學生中的精英人才,加大支持力度,正確引導他們走向屬于自己的成功。堅持“產學研”創新的教育模式,作為企業需要在技術支持的教學發展,教學為科研的發展奠定基礎,研究成果在企業的實際應用中得到驗證,促進教育理論與具體的生產勞動相結合的一種高校聯合辦學模式,有利于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也加快了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到實際生活的使用速度,促進經濟的發展。

2.國際合作辦學

通過吸引國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學生來高校的醫學、會計、漢語等專業深造學習,有利于樹立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還可以增加高校的資金收入。國際合作辦學不僅提高教學質量,進而有利于減少高校財政的開支,并從某種程度上增加收入,達到雙贏的效果。高效開展國際合作辦學,有助于培養國際型、外向型、創新型的高級專門人才,如南京大學與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共建的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就是可以效仿的一個模式,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利于學生知識文化的拓展,利于綜合素質的提高,開拓了學生的眼界,有助于提高看問題、辦事情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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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曹宏偉.陜西省省屬高校債務問題及其解決對策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

篇9

一、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必要性

1 長期建設國債持續實施的弊端

從1998年開始,我國實行以發行長期建設國債,增加政府投資為核心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7年累計發行長期建設國債9100億元,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擴大了國內投資需求,遏制了通貨緊縮趨勢,保證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建成一大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辦成了一些多年想辦而未辦的大事。但是,發行長期建設國債,作為在需求不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階段性政策,連續7年之久的實施,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下弊端:

(1)加大了我國財政風險。1998年后,由于連年發行長期國債等原因,我國主要的財政風險指標已經達到或超過了國際警戒線。

1997—2003年,我國國債依存度和償債率兩項指標連年超過國際警戒線,特別是中央財政的國債依存度超過國際警戒線一倍還多;2002年我國赤字率也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同時,表面上我國國債負擔率離國際警戒線很遠,但是我國存在著巨額的“準國債”,如政策銀行金融債券、國有商業銀行的呆賬壞賬、養老保險欠賬、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等,因此,我國實際的國債負擔率也已接近國際警戒線。說明連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加大了我國的財政風險。

(2)國債投資效率較低。首先,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在選擇、監督、約束項目及其經營者方面, 存在計劃體制及國有企業委托制度的內生性障礙。其次,債權人對國債投資的使用主體不構成硬約束,不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第三,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融資是以國家財政為中介的投融資行為,國債的受益者不直接承擔債務的償還責任,使地方政府或企業在獲得國債投資資金時,往往產生“免費午餐”的感覺,客觀上造成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低效率。

(3)不符合我國投資體制改革方向。我國現階段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融資是經濟體制轉軌時期的產物,其本質上仍然是計劃、行政配置投資的方式。長期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舊投資體制的復歸。既不利于市場投資機制的完善和社會信用制度、信用體系的建設,也不符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的:“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實現誰投資、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國家只審批關系經濟安全、影響環境資源、涉及整體布局的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及限制類項目,其他項目的審批改為備案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策。國家主要通過規劃和政策指導、信息以及規范市場準入,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抑制無序競爭和盲目重復建設。”一系列投資體制改革精神。

(4)宏觀調控效應逐年遞減。首先,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是計劃安排而不是市場選擇,投資的機制是行政審批而非市場機制,因而,每年年初各地區各部門都來爭奪國債投資,使得原本數量可觀的國債投資,因過度分散而成為杯水車薪。其次,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實行的是行政性投資選擇機制,造成了層層的行政依附和企業對政府投資的依賴,強化了政府與行政機制對市場投資和市場投資機制的遏制作用,影響了我國宏觀調控的效果。第三,由于國債投資的方向大都為基礎設施建設,其產業發展鏈條短,對各地經濟的拉動作用既分散又有限。

(5)增加了今后宏觀調控的難度。連續7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使經濟增長對積極財政政策產生了比較明顯的依賴性,似乎要保持7%以上的經濟增長,就必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加了今后宏觀政策調整的難度。

2 長期建設國債投資不宜簡單退出,而應該尋找替代方式

盡管當前我國社會投資和國民經濟自主增長能力有所加強,但是,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基礎并不牢靠,制約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目標,在本世紀頭20年,我國必須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所以,不應該簡單地讓長期建設國債投資退出,而應該積極尋找既能保證促進經濟增長,又能避免國債投資弊端的新型投資替代它。

二、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方案與措施

總體方案是:用國家預算內建設投資和開發性金融,逐步替代長期建設國債。建議2005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500億元,比今年減少600億元。2005年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只用于以前年度開工的長期建設國債項目的收尾工作。2005年減少的600億元長期國債投資,分別由財政預算內建設投資額替代100億元,開發性金額投資替代500億元。

1 逐步增加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

2 主要用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

為了保持國民經濟正常的發展速度和良好的發展勢頭,在減少長期建設國債發行規模的同時,要選擇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要求、又能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意圖的合適的金融工具,替代大部分長期建設國債投資。這樣,既能滿足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又能消除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弊端。借鑒國內外經驗,開發性金融可能是最佳的替代工具。

(1)開發性金融及其運行機制。開發性金融是以政策銀行的國家信用為依托,以發行開發性金融債券的形式籌集資金,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要求,與地方政府合作,運用市場機制進行投資。它把政策銀行的融資優勢和政府的組織優勢相結合,通過推動項目建設和制度建設,實現政府宏觀調控意圖。開發性金融具有政府財政“無償撥付”和商業性金融“有償貸放”雙重性質的特殊運行機制,是政府財政和商業性金融二者的巧妙結合。

(2)開發性金融具備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優勢。一是政策銀行發行的開發性金融債券不是國債,不會直接增加國家的財政風險。二是開發性金融投資運用的是市場金融機制,能夠提高投資效率,實現投資循環利用。開發性金融獨特的專業金融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其投資能夠順利回收、循環使用。三是開發性金融通過體制建設彌補市場失靈,帶動信用升級,以制度建設整合體制資源取得盈利,能夠在自身健康發展的同時拉動經濟增長,實現投資的高效率、增長的高質量。四是開發性金融能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推進社會信用體制建設和金融市場的完善,對整個社會資金有較好的示范作用。并通過對商業性資金的引導,調動社會資源,放大政府對經濟的調控能力,促進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五是用開發性金融進行宏觀調控方便靈活,便于操作。由于開發性金融債券是政策性銀行發行的特殊金融債券,不是國債,因而其發行規模的增減無需通過嚴格、耗時、繁瑣的立法程序;政策銀行又是國務院直屬的金融機構,政府容易調控其政策方向和力度。

(3)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范圍。近年來,我國的長期建設國債資金主要投向了四大領域:公共產品領域(一類)、準公共產品領域(二類)、部分競爭性領域(三類)、完全競爭性領域(四類)。一類項目屬于政府公共財政投資范圍,理應由政府預算投資。四類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運用市場金融機制能夠解決。二類、三類項目既不屬于政府公共財政投資范圍,本身又沒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力量不愿介入。這些項目又是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必不可少的,由開發性金融替代比較合適。對于正在建設的存量國債項目,為保持存量建設國債預算安排的連續性和保證已開工國債項目的順利完工,建設仍由國債資金安排。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應從增量國債項目入手。

(4)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管理。建設采取國家指導、財政支持、政策性銀行經營的模式進行管理。政府與開發性金融機構共同制定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資金的安全。政府對開發性金融借款主體及其投資項目的資產管理承擔主要監管責任,對協議內的項目加強審計監督,促進項目規范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開發性金融機構建立開發性金融借款資金賬戶,對借款資金的收支實行統一管理。雙方共同對開發性金融借款主體及其投資項目的現金流建設進行定性分類和定量管理。

(5)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政策保障。國家應對政策銀行經營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職能給予確認,以保障這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對于從事開發性金融的政策銀行應在利潤計劃和稅收政策方面有別于商業銀行,繼續執行“所得稅返還轉增資本金”政策。財政部、人民銀行以及銀行監管部門、發改委、政策銀行應針對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項目,制定相配套的政策和操作辦法。具體政策應該包括:

———貼息政策。財政部門應該根據項目的盈利能力確定不同的貼息政策。①對于微利項目,開發性金融機構貸款享受財政的全額貼息。②對于遠期效益項目,開發性金融機構貸款后,在項目建設期享受財政貼息;項目投產或實現效益后停止貼息。③對于近期即可見到效益的項目的貸款,給予借款人適當的期限和利率下浮優惠。

———融資和信貸規模政策。發改委、人民銀行對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需要發行的開發性金融債券,在債券發行指標和貸款指標控制方面,要給予一定的傾斜政策。債券發行和貸款指標要獨立于開發性金融機構自身的計劃指標,單獨考慮。

篇10

一、城建檔案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要適應組織機構的形式變化

1.要適應機構的變化。城建檔案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機構從國家級專業檔案館向以文書、聲像、財會檔案與城建檔案一體化的綜合檔案館發展模式轉變。在管理方式方法制度上,要設立單獨的科室與上級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接,便于業務指導。按照國家現行的檔案法律法規來檢查、督促企業、事業的檔案行為,實行宏觀的間接指導。在微觀上來講城建檔案的管理,主要還是依據現有的城建檔案系統內行業標準、法規體系進行工作。

2.要更新服務觀念。注重城建檔案管理的可操作性。未來的城建檔案發展,作為檔案管理者要有“大檔案”的意識,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城建檔案事業,要有更加開闊的視野,現有的工作模式和機構定位還停留在本部門、本系統內,為適應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要有開拓精神、開放的思想、緊迫意識和法律意識,努力分析解決城建檔案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出現的問題,總結規律,用科學的理論、科學的方法和先進的檔案信息化管理理論和手段進行現代化管理。

二、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要實現人員身份和業務建設的雙重轉變

1.理順城建檔案工作人員身份,提高工作積極性。在全國各級檔案局(館)的工作人員大部分都已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為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城建檔案管理人員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人員身份也應與檔案局(館)人員身份一致,參照公務員管理[2]。

2.加強“參公”管理后城建檔案人才隊伍建設。“參公”管理后,城建檔案人才隊伍的主體已具有公務員身份。公務員與專業技術人員在其管理和要求上也有諸多不同。公務員的義務、權利、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工資福利、退休等都由《公務員法》進行規范。如《公務員法》對公務員應當履行義務的規定是: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強“參公”管理后城建檔案人員的業務建設。提高城建檔案質量的當務之急就是要建立一支具有開拓和獻身精神,較高理論水平和業務素養的城建檔案管理隊伍。參公管理后,由于與原有的職稱評聘制度分開管理后,有些專業人員弱化了城建檔案業務的研究,綜合檔案館領導要適當引導,加大對城建檔案干部的真正培訓,對培訓過程中需要了解的有關知識都要有較深入的掌握和了解,把握城建檔案的工作規律,提高城建檔案干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城建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建設,促進納入城建檔案管理的綜合檔案館工作平衡發展。運用獎勵機制,對在業務研究領域有重大貢獻和業績的同志給予獎勵。例如我局的做法是鼓勵進行科研項目、發表專業論文、在各類型媒體發表文章、結合年終考評與評優相結合的方法加強業務建設。

三、城建檔案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要加強協作意識和行業標準的靈活運用

1. 積極主動爭取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作,依法加大對城建檔案工作的監管力度,促使建設項目檔案工作整體水平有較明顯提高,使其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軌道。要加強與規劃局、質檢站等與城市建設相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準確把握地方相關標準規定的信息暢通、靈活運用。共享某一時間段內本地區的建設項目的開竣工情況。為加強城建檔案的統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城建檔案編制歸檔工作,統一城建檔案的驗收標準,建立完整、準確、規范的城建檔案。

2.加強城建檔案前期業務指導。由于受行政事項審批制度的改革,各地區都在簡化辦事程序。以我區為例,為方便投資者辦事,提高行政效率,我區取消了《遼寧省城建檔案責任書》簽訂工作,這樣就對城建檔案的業務指導工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我們采取提前介入,跟蹤指導,對建設項目檔案工作實施全程管理。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深入現場發放城建檔案歸檔標準、采取在項目開工密集時間段統一輔導城建檔案編制標準、來館現場手把手傳授城建檔案編制標準及網絡、電話指導等方法確保業務合并后工作正常高效開展[3]。

3. 制定適合于本地區的城建檔案標準體系。從研究國家、遼寧省建設項目檔案標準入手,以完善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為工作重心,制定適合于本地區城建檔案事業發展要求及符合國家、省、市的規范性標準體系,為城建檔案在綜合檔案館中的發展奠定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為宏觀指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建筑工程文件編制歸檔規程》(DB21/T1342-2004)及國家、省、市相關標準規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具有可操作性的城建檔案各專業的歸檔規范。例如在 《建 設 工 程 文 件 歸 檔 整 理 規 范 》(GB/T50328) 市政工程文件歸檔標準中可以將工程準備階段文件拆遷安置意見、協議、方案等作為選擇性歸檔內容,不作為強制性歸檔內容,適當增加城建檔案影像、照片檔案的歸檔比例。

四、城建檔案納入綜合檔案館管理后,要創新管理制度實現檔案信息化建設多元化管理

1. 信息化建設要實現由單一管理向集成管理轉變。大連金普新區數字檔案綜合管理平臺從資源建設上來講,也與浦東新區檔案館大致相同,提供了文書檔案、城建檔案、聲像檔案、計劃生育檔案、財務檔案和資料等各類檔案的綜合管理功能包括數據著錄、修改、查詢、統計、編研以及相應的自定義檔案數據等[4]。該平臺能集成管理各門類數字檔案資源,具備收集、元數據捕獲、登記、分類、著錄、存儲、檢索、利用、鑒定、統計、命名、移交、審計、備份、災難恢復、用戶管理、權限管理等基本功能,靈活擴展、簡單易用。根據遼寧省檔案局對分布式檔案異構數據庫的研究,立足于當前檔案部門分布式檔案異構數據庫的發展現狀,通過分析不同層次與不同類型的檔案異構數據庫[5],建設我區檔案數據內網與辦公網、政務網的數據交換實現物理隔離,分層授權,專人負責,保證數據的安全。搭建安全、穩定、高性能、跨平臺、跨系統、跨應用的信息交換平臺,從而實現異構數據交換的快捷、方便、安全,并且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安全性及可擴展性,提高了檔案社會服務的現代化服務質量與水平。

2. 引 進 ISO9001 質 量 管 理 體 系 和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管理城建檔案。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是對全區基本建設檔案驗收、整理、借閱及保管工作,對檔案資料提供利用、查詢、復印等服務。兩個體系的引進,使城建檔案管理工作邁向更高臺階,推進城建檔案的規范發展。我區建立 ISO 體系文件18 項,適用法律、法規 11 條,保持質量和環境工作目標體系的同時,在職能、崗位上分解較為細致,對每個人的職責、權限及分工較為明確,有效實施體系與本部門相結合,對受控文件及相關規定予以程序化管理模式。其中在建設項目接收工作中,對工程檔案認真檢查、逐件、逐條目錄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從接收、整理、分類、編號、入庫,這些一項項必不可少的環節,以體系控制文件程序、步驟形成的紙張、數據為重要管理手段,確保進館檔案的連續性、完整性和規范性的標準體系。對建設單位工程檔案現存的問題進行整體評價,運行過程中堅持監督檢查、分析,保證無遺留問題和不符合項目產生,順利通過每年的管理評審及內部審核,加強體系指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為區建設單位做好服務,切實加快城建檔案工作的創新步伐。

3.探索城建檔案合同管理制度的應用。在國內一些發達地區和城建檔案管理成熟地區,已經將城建檔案納入項目檔案合同管理制度。即在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時,做出專門的檔案文件內容,規定出相關的項目文件收集整理條款,條款中給出了具體的標準或提出對歸檔文件的質量要求。合同可以以建設項目合同中的檔案管理條款形式表現,也可以單獨簽訂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合同、建設項目竣工檔案合同、建設項目設備儀器文件歸檔合同、建設項目監理檔案管理合同等。比如在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安裝)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中列出專門條款規定施工(安裝) 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應形成的施工檔案歸檔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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