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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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摘要】文章從績效評估與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的特點入手,著重分析了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現階段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解決措施。
商業銀行的績效評估是指銀行通過建立一整套科學、客觀、易操作的指標考核體系,對經營者和員工的工作作出系統的評價,進而公平地決定他們的地位、待遇和發展。它可以促進銀行的人才開發和合理利用,是人力資源的監督、反饋系統,起著最終提高組織績效的作用。
一、績效評估與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的特點
(一)績效評估的基本內涵
績效評價工作屬于管理工作的范疇,本質上是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的。績效評價工作的產生、發展與績效評價工作所處的社會經濟、人文環境密不可分。隨著現代公司制度的出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使得所有者需要借助一定的方法對經營者的經營績效做出評價。因為企業的約束機制即使很健全,由于不存在強勢的資本市場,信息的不對稱使得經營者的努力程度和經營水平不能夠被所有者完全了解。在約束機制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時,業績評價制度可以在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的基礎上對經營者的努力結果進行相應的獎勵,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約束機制的缺陷,激勵經營者更好地完成所有者要求達到的目標。績效評價工作隨著管理理論的發展而逐步得到完善。
(二)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的特點
90年代以后,隨著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知識經濟的到來,企業之間的競爭更主要的是價值鏈之間的爭奪,企業必須考慮其戰略目標,保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保持競爭優勢受到多方面的因素的影響,更多的是非財務指標,這些指標在傳統的財務指標為主的績效評價體系中難以得到體現。此時,企業在生產階段的利潤已經很低,一些管理咨詢師、投資者不再單純地以利潤和現金流量進行企業業績評價,而是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關注公司現時和未來價值的判斷,更加注重對企業的智力資本、創新能力、市場占有率等非財務指標的關注,以財務指標為基礎信息,從市場角度來全面地評價經營者的業績。此時績效評價中占主導的方法主要有美國的卡普蘭和諾頓提出的“平衡計分卡”及由思騰思特公司提出的EVA評價法。
二、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的現狀與問題
隨著商業銀行經營機制的不斷完善,競爭意識的不斷增強,我國的商業銀行已在績效評估方面進行了諸多的嘗試,為商業銀行績效評估理論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但是在逐步放開的金融市場中和進一步深化的金融改革中,商業銀行也日益暴露出績效評估體系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績效評估過程中的平均化傾向嚴重,影響評估的公正性
我國銀行業上下級之間不能充分進行考核溝通,考核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另外我國銀行業的業務80%以上由國有銀行把持,受到計劃經濟的制約和本身銀行工作的復雜性,我國銀行業有著長期以來形成的平均主義思想偏好,尤其對于大多數的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只考慮勞動時間的投入,不顧及實際勞動的投入的多少,以工齡的長短作為定崗定級的重要指標,而淡化經濟個體的工作效益的多少。一些做出突出貢獻的,具有較高勞動技能的職工,并不能獲得相應的物質收益。
(二)績效評估方法落后,評估結果失真狀況大量存在
我國商業銀行由于績效評價工作開展的時間較短,績效評價方法還很不完善,許多銀行在績效指標的設計上存在權重不合理,過分重視銀行短期經營績效的考核,忽視銀行的成長性及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忽視銀行在資源配置中的管理作用,考核指標體系僵化。績效評價基本上是對歷史經營績效的總結。同時由于這些財務指標很容易被人為調節、操縱,加上銀行的一些管理人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過多干涉績效評價工作,因此信息失真現象大量存在。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價結果的可信度。
(三)績效評估內容設置不全面,缺乏相配套的激勵措施
由于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過程隨意性大,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績效評估結果應用不系統,沒有將績效評估結果與績效工資、獎金掛鉤,銀行業績效評估內容設置得不全面合理。我國銀行業進行經營績效評價,不是為評價而評價。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激勵獎勵措施普遍存在約束方法僵硬、激勵與約束不對稱、激勵方法未與風險揭示相聯系的現象。激勵獎勵措施制定、實施的不當對提高商業銀行的績效不但不會產生促進作用,相反有可能產生促退作用。
(四)一小部分銀行存在著按計劃比例分配評估結果的問題
由于我國部分銀行的核算體系還不健全,核算不能反應銀行真實經營狀況,績效評估體系也不完備:沒有從制度上明確績效考核者、績效被考核者、績效考核周期、績效考核內容以及績效考核結果應用等各要素,一少部分銀行存在著按計劃畢業分配評估結果的現象,使得銀行績效評估失去了原有的意義。這樣不僅造成業務部門對人事部門的不信任,還把績效考評的結果當做“機密”對待。人事考核不公開性加重了員工對考評的不安心理和對人事部門的不信任感。
三、解決我國銀行業績效評估問題的對策
(一)以銀行產權制度改革,為績效評估的工作創建體制基礎
產權制度改革主要是指國有商業銀行。我國商業銀行中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處于絕對的控制地位,四家銀行存款、貸款占全部銀行存貸款的比例分別為68.4%和61.6%。做好國有商業銀行的績效評價工作對做好整個商業銀行系統的績效考評工作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對國有商業銀行實施公司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按照權力機構、執行機構、經營機構和監管機構相互分離、互相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行長和監事會組成的銀行法人治理結構,有效地行使決策權、執行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從而使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權責明確,相互制約,并在此基礎上,構建科學有效的決策機制、制約機制和激勵機制。
(二)借鑒國外先進方法,創建適合我國的商業銀行績效評價體系
國外績效考評已經從簡單的財務指標考評發展到以財務指標為主,非財務指標為輔,將評價方法同企業發展戰略及企業最終經營目標相結合的評價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績效評價體系應用EVA法也應該落實到位,具體方法如下:
1.考核范圍可控制:也就是在責任中心的自控范圍內,不管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發生的行為結果,都應歸屬于該中心,由其負責;超過自控范圍內的一切行為后果,即使是在其工作范圍之內發生的,該責任中心也不承擔責任。轉2.責任與權利相一致:擬構建的EVA責任中心,其管理者應有充足的決策權,以對此EVA中心的業績負責,保持此中心的決策權、業績考核和激勵體制三者根本一致,確保獲取資源的單位和部門是對資源利用的結果負責。
3.考核業務要完整:在確定EVA中心的邊界時盡量保持其業務的完整性,任何一個完全的EVA中心或者部分的EVA中心所包含的產品或者服務,應該是完整的,在一個EVA中心,服務或者業務的流程全部實現。
(三)建立完善的激勵獎勵制度,增強績效評價工作的效力
為協調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利益,西方國家主要推出了兩大類措施:第一類措施是通過外部力量約束經營者行為或提高企業家的素質;第二類措施也是治本措施,是采用利潤分享式的激勵機制使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利益趨同。實行以EVA為中心的績效考評體系,需要建立與考評辦法相適應的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適合的激勵獎勵制度就是處理好銀行高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與一般行員的關系;處理好銀行短期利益與長遠發展利益的關系。積極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引進競爭機制,結合商業銀行的具體特點采取多樣化的分配制度。采取物質與精神相結合的辦法,激勵機制要體現貢獻率、體現價值創造。將公司的經營績效與員工的收益掛鉤。對于銀行管理人員的薪酬,在商業銀行沒有完全進行股份制改造之前,可以采取工資、獎金結合績效工資的辦法,將銀行的績效與管理者個人收入相結合,在股份制銀行,對于管理者報酬可以考慮采取工資獎金與股票期權結合的辦法;對于銀行的普通員工也應該制定完善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可以借鑒作業成本法的具體方法,將指標分解到人,實行員工考核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四)重視非財務的價值驅動因素,完善商業銀行績效評價體系
對于我國銀行業來講,在全球化的信息時代里也產生了一些新的資產,很難確定它們的可信價值,比如:員工的積極性、靈活性、創新能力,銀行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操作性等,這些通被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但是這些無形資產成為商業銀行在今天和明天的競爭環境中取得成功的關鍵。經濟增加值盡管考慮了業務的真實成本,但仍側重于衡量短期績效,在實踐中容易導致被考核機構或個人重視短期業績而忽視長期成長性要求,使銀行戰略執行力弱化。
綜上所述,我國銀行業績效考核不應該孤立地進行,它應該與其他績效溝通方法相互結合,并貫穿于目標考核的全過程。在績效實施溝通中,既對本階段目標執行情況進行溝通,又會對上一階段績效改進情況進行總結,這樣員工績效改進就更有利于工作目標的實現。我國銀行業績效考核一定要借鑒其他先進經驗的同時,立足于自身特點,走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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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為什么銀行業的創新就不如證券業?原因之一應該是銀行業一直由國有銀行壟斷,受巨額呆帳、呆滯帳之累,已經到了身染沉疴、積重難返的地步。與之相比,證券業簡直是一張白紙,可以寫最美的文字,畫最美的圖畫。當然證券業從一開始就走了彎路:上市公司都必須是國有企業(特權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場分割),或者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等級化);只要有風險,就棄用或者不啟用某項金融工具--比如我們的國庫券回購市場曾經一度關閉,股指期貨遲遲未推出(單方面強調防范風險)。但是,證券業較年輕,病癥相對而言要比銀行業輕了許多,只要藥方對頭,不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輕裝上陣。
銀行業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國有銀行內部的調整。從方法論角度看,領導者所遵循的解決問題思路是結構-行為-績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從銀行結構看各銀行的現有功能及其行為,然后看其行為所實現的績效。對于銀行改革來說,遵循這種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著眼于原有結構內部的修修補補、拆拆裝裝,或者把雜牌軍收編到正規軍系列當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頭換面為城市銀行,把農村信用社看作為準國有銀行。這樣,銀行改革舉措不少,老問題卻還沒有改掉。此外,這種改革思路導致有大一部分需要發揮的功能還沒有銀行或者其他信用機構去發揮。舉一個例子:在我國農村地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基本上在從農村收縮業務,農村合作基金會去年已經清理撤并,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發放三農貸款的最主要機構,但已經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質。根據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所課題組對全國五個省中五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最新調研結果,這些現有正式金融機構已經不能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五個村中,唯獨溫州的一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滿足得好,其原因是當地的地下錢莊和非正式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得好,盡管它們?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編,2000年)。最近江蘇農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銷基層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實行縣聯社一級法人制度。卻勿論撤銷基層法人資格是否合法合規可見,農村信用社試點結果將是信用社離農民越來越遠那是肯定的。結構視角下的銀行和信用體制改革忽視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銀行和信貸業作為一個系統(system)到底應該承擔什么功能(function)這類基本的問題。一種更好的銀行和信用體系改革思路應該是從該系統的功能出發,探究需要什么樣的信用制度、信用機構、規則等等來承擔這些功能。
證券業的改革除了其現有結構內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塊內容涉及在現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創新。開放式投資基金即將出臺,《基金法》即將出臺,私募基金出臺問題也提到了日程上。這種原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從方法論上看,實際上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結構-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結果;如果從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發生學-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結果。功能-結構-范式是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盧曼(NiklasLuhmann)提出來的,功能-發生學-范式的形成也與他的貢獻有關聯(Willke,1993年,第6-7頁)。筆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國中國問題專家何夢筆教授探討過這類方法論問題。最近美國著名金融學家博迪在北京作報告,也建議我國金融學家多注意從金融的功能出發去看金融問題(博迪,2000年),這一方面為我國學界開闊了思路,另一方面說明了我國對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一直來重視不夠,不能把一些已經規范、成型的東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夠語境四座。看來我國經濟學家應該多從其他學科吸收方法論養分,包括從社會學。
功能-結構-范式的要義在于:在一個系統(system)形成過程中,得關注系統與環境(environment)的功能關系,比如證券業系統與整個金融業系統的功能關系、或者與整個中國經濟乃至與全球經濟的功能關系;從系統的功能出發,我們為實現這些功能而發展一些規則和制度,對系統結構化,這一方面包括對現有系統內部構造進行優化,另一方面在系統中加入一些現有系統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這類因素可能是隨后構成一個子系統。實際上,我國考慮開放式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貨出臺,均屬于此意義上的增量改進;如果我們從功能出發來看我國證券業制度、機構和規則從無到有的演化過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是從演化角度看證券業功能的實現過程,那么功能-發生學-范式與上述功能-結構-范式一樣適用。兩者均強調系統形成過程(Systembildung),只不過后者更強調生物學特征,如演化/進化(evolution)和發生學(genetics)的維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滿足這樣一種需求:有一部分投資者擁有萬貫家財,看中某一高風險創業投資項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為該項目籌資,至于它的銷售與贖回(涉及投資者的退出機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包括監管者在內的證券業人士恰恰是因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種功能,從而考慮到?quot;零星構建"(在哈耶克的意義上)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終將促成證券業系統中這一"子系統"的形成。
功能視角與一般經濟學中的需求導向(demand-orientation)觀點是一致的:市場上的供給者必須面向需求,類似地,制度供給者必須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這里,需求的滿足就是實現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與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著質的差別:有些決策者今天認為我要這么來,明天想那么來,干脆想怎么著就怎么著得了,這不也是功能視角的結果嗎?問題沒那么簡單。前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費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費者發揮了作用;后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給者本身的"需求",因為不成其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體現一種專斷獨行的自行裁量權,在其中,制度生產者在行使本該由消費者行使的""。
據《中國證券報》最新報道,隨著中國證券市場市場化進程的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思路發生了從控制風險思路轉向揭示風險思路的轉變。這一轉變非同小可!這正是投資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資者對風險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屬于風險中性型,有些人屬于風險偏好型。一般來說,風險與回報存在對稱關系:低風險,低回報,比如國庫券市場情況;高風險,高回報,比如股市的情況,私募基金的情況,股指期貨的情況。讓不同風險偏好的人都能滿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種多樣的投資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貨等等。
如果銀行主管部門能夠從各種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發看問題的話,我們的銀行改革可能就會走得快一些,目標取向也會明確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務需求取向)。如果銀行主管部門多學一點證券業主管部門,思路也能從控制風險思路到揭示風險思路,那么能夠更多面向民營企業(這就是一種功能!)的民營銀行就會加入我國的銀行業,溫州的地下錢莊和成會就會正式化和合法化,它們可以通過風險定價來提供金融服務,獲得相應回報。監管部門就可以通過加強風險監測和監管取?quot;不發展"戰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國銀行主管部門片面重視現有結構/系統的穩定,即片面重視抑制金融風險和保持金融與社會穩定,從而抑制和禁絕這方面的制度創新--于是制度供給者的"需求"(即對穩定和聽話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營銀行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銀行系統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種國有銀行壟斷、壞帳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當中,而尤其說這是一種"均衡",毋寧說是一種"非均衡"狀態,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高額不良貸款問題仍在累積,"火山"仍在冒煙。看來是銀行主管部門學習運用功能論的時候了。
參考文獻:
1.Willke,Helmut:Systemtheorie:eineEinfuehrungindieGrundproblemederTheoriesozialerSysteme,4.ueberarb.Auflagage,GustavFischerVerlag,Stuttgart/Jena1993
篇3
對政策性銀行應實行分業監管
政策性銀行于1994年先后成立,當時是根據金融體制改革的要求,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和商業性金融業務進行分離,由政策性銀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外貿政策、糧油棉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等的要求,在各自特定的業務領域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政策性銀行的經營方針、市場定位、業務范圍和服務對象都發生了一些變化。
作為銀行監管部門,必須敏銳地洞察和熟知這些發展變化,及時調整監管思路。因此,對政策性銀行監管的關鍵就在于分業監管,即根據其業務政策性強度的不同實行不同的監管。例如,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運用分政策性和商業性兩塊,兩塊的政策性強度和風險程度都不同,對其監管就不能按同一標準進行。其中,政策性貸款又可以細分為指令性貸款和指導性貸款,兩者在政策性上也是有所區別的。指令性貸款如果出現了風險、形成了損失,屬于政策性風險,對其監管主要是合規監管,即監管的重點是銀行的業務合規性,有無違規操作等。指導性的貸款如果出現了風險、形成了損失,則屬于經營性風險,對其監管主要是風險監管,即監管的重點是看銀行是否做到了審慎經營、有無有效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
對國有商業銀行應實行盡職監管
國有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機制方面突出的問題,究其根本就在于“所有者缺位”和“內部人控制”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問題的根源又在于國有商業銀行的委托關系扭曲。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委托關系中,一是與政府的委托關系,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的委托關系,層層委托、層層的關系,形成了超長的委托鏈。委托人對人的約束和控制力逐級弱化,很容易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不良貸款二次剝離就是委托關系扭曲的典型例證。
因此,對國有商業銀行監管的關鍵就在于盡職監管,即把國有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高管人員盡職情況作為監管的重點。這里所說的盡職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國有商業銀行總行的高級管理層向董事會、投資者盡職的情況;第二個層次是國有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高管人員向其上級行盡職的情況;第三個層次是國有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向高管人員盡職的情況。銀監會已經制定了《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盡職指引》,還將研究制定《商業銀行負債業務工作盡職指引》和旨在加強對高管人員盡職監管的《商業銀行高管人員履職情況評價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國有商業銀行監管的重點,要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其高管人員和工作人員是否都按要求盡職。
對股份制商業銀行應實行超速監管
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以及內控機制方面相對要好,但在其粗放式的快速擴張過程中,因各種主、客觀因素而造成風險管理力度的減弱,為股份制商業銀行帶來了潛在的風險,并使得這種快速發展呈現出波動性較大、跳躍式增長的特點,同時金融資源的有限性也決定了這種發展模式的可持續性是不可能長久的。
因此,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的關鍵就在于超速監管,即將發展速度超出正常速度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監管的重點。超速監管的目的不是為了限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發展,而是為了防止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盲目超常規的擴張中積聚風險,從而保證其穩健、可持續的發展。對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等監管要求的超速發展,不僅不加以限制,還要為其穩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超速,則不僅要限制其發展,而且要對超速發展造成風險的責任人進行處罰,嚴格追究其超速責任。
對城市商業銀行應實行法人監管
城市商業銀行是在整合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成立的。經過多年的實踐,城市商業銀行最大的問題仍然是公司治理機制和由此而帶來的“內部人控制”的問題。最突出的幾個表現:一是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不作為;二是高級管理層的“內部人控制”;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因此,對城市商業銀行監管的關鍵就在于法人監管。這里所說的法人監管,并不意味著只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法人進行監管,而是要通過監管,幫助和促進城市商業銀行真正建立起“三會一層”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法人監管主要有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按照《公司法》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完善其公司治理機制;二是由銀行監管部門制定考核辦法,對城市商業銀行的高管人員履職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三是堅持城市商業銀行總行、支行的兩級管理體制,強化總行對支行的扁平化管理,以減少機構層次和管理成本、減少信息失真和衰減、提高科學決策的效率。對農村信用社應實行大戶監管
目前農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問題就在于資產質量差、經營效益低、歷史包袱重、內部控制弱、經濟案件多發、操作風險嚴重。但在這些問題當中,當前最需引起關注的還是“壘大戶”問題。所謂“壘大戶”就是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投放主要集中在個別或少數大戶身上,“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違反了風險分散的基本規律,造成的后果也十分嚴重。
因此,對農村信用社監管的關鍵就在于大戶監管,即把監管重點放在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大戶、投資大戶、融資大戶上。大戶監管的主要內容:一是要嚴格執行單戶貸款比例管理,縣級法人社組建以后,每個社都要根據資本金的一定比例來確定單戶貸款的限額,并確保不得突破,對購買國債、資金拆借業務也要確定一定合理的比例;二是大戶監管的側重點不同,在農村信用社的資產業務中,側重對其資金運用的大戶進行監管;在貸款大戶、投資大戶、融資大戶中,側重對貸款大戶進行監管;在貸款大戶中,側重對投向非農業生產的貸款進行監管;在貸款業務風險管理中,側重對大戶貸款的合規情況和授信盡職情況進行監管;三是在做好大戶監管的同時,要提倡農村信用社資金不離土、不離鄉,樹立“扎根農村、服務‘三農’”的經營宗旨,提高信貸支農意識,適當放寬小額農貸條件,大力發展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改善金融服務,為解決農民貸款難、促進農民增收提供支持。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小額信貸意義十分重大,既有利于農村信用社分散信貸風險、擴大收入來源、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又有利于農民通過貸款不斷擴大生產提高收入、增強農村信用社與農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對信托投資公司應實行產品監管
近年來,相對于信托公司的其他業務,資金信托產品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自從2004年在上海發生了“金新信托”償付危機的事件后,資金信托產品的風險性也一直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是投資人對于信托產品不甚了解,而在已發行的信托產品中絕大多數是通過銀行進行銷售,投資人之所以購買是因為把信托產品當成了銀行或信托公司發行的債券,對信托產品的風險沒有足夠的認識;二是信托投資公司因監管法制建設以及內部管理的欠缺,進行了一些不規范的操作,在發行信托產品時刻意減少信息披露、有意識地模糊風險和違規承諾收益保底等。
因此,對信托投資公司監管的關鍵就在于產品監管,即重點加強對信托投資公司發行的資金信托產品進行監管。產品監管的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加強對信托產品資金使用方向上的監管,嚴格控制信托產品將資金運用在房地產等盲目投資和過熱行業,嚴格控制發行異地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嚴格控制信托投資公司突破產品計劃、擴大資金規模,嚴格控制信托投資公司的關聯交易,防止信托投資公司將信托產品資金通過關聯交易進行挪用;二是規范資金信托產品的營銷宣傳和風險提示,根據有關規定,信托產品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和其他公開媒體進行營銷宣傳,不得承諾收益保底等,在嚴格遵守規定的基礎上,監管部門應要求信托投資公司在其產品介紹中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三是加強監管方和被監管方的“透明度建設”,通過信息披露和宣傳講解,逐步普及信托業和信托產品知識,強化投資者的風險教育,培育成熟的市場主體。
對資產管理公司應實行程序監管
資產管理公司的問題主要是在收購和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違規問題。在不良資產收購過程中,突出的問題是審查把關不嚴,致使一些不符合剝離條件的貸款被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造成了相當一部分金融債權難以落實;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突出的問題是存在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的現象,致使部分資產被低價處置,造成國有資產不同程度的流失。
因此,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的關鍵就在于程序監管,即監管的重點是看資產管理公司收購和處置不良資產的程序是否規范。程序監管的內容:首先,要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公司從收購、評估到處置等各環節的法律法規,為規范管理和有效監管提供法制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健全資產管理公司相關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資產管理公司業務流程,做到有章可循和程序化操作;第三,在不良資產處置中,強化不良資產處置中資產評估工作,嚴格執行先評估后處置的程序,不得逆程序操作;第四,規范不良資產處置程序,在完善競標、拍賣等處置方式的基礎上,積極探索不良資產處置的新方法;第五,加強對資產管理公司高管人員和工作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管,切實防范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的“道德風險”,確保把國有資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對郵政儲蓄機構應實行分賬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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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貸款;信貸風險;房地產周期
一、前言
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著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世界上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相繼實施了金融市場開放政策和金融自由化的措施,放松金融管制,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日益融合。當金融業對外開放時,如果有效的審慎監管尚未充分建立,整個金融體系更容易受到房地產價格波動的沖擊。金融自由化后,由于新的金融機構進入,貸款利率拉低,激烈的競爭和管制的放松,使銀行更有沖動去增加高風險的房地產貸款。銀行在整個房地產周期中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雖然房地產周期和銀行危機并不是必然相伴而生,但是兩者卻經常緊密相連。特別是在那些銀行業在整個金融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地位的國家,更是如此。銀行業及其借貸政策在房地產循環中起著重要作用,房地產泡沫的破裂對銀行體系往往又造成災難性的影響。近幾十年來典型的例子如,19世紀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早期的西班牙,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芬蘭、丹麥、挪威和瑞典等北歐國家,20世紀90年代的日本,以及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諸國。雖然這些危機發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復雜,觸發點也不盡相同,但是研究那些曾經受到房地產泡沫破裂嚴重沖擊的銀行體系之后,就會發現銀行危機總是有著驚人的相同或相似之處。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堅持入世承諾,穩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并自2006年12月之后向外國競爭者全面開放銀行業務。在房地產信貸這一傳統的高盈利高風險業務上,國內的銀行面臨著更為激烈的競爭,風險會進一步加大。總結歷史上曾經發生的由房地產價格波動帶來的銀行危機,對中國銀行業增強防范房地產信貸風險的能力,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房地產市場周期與銀行信貸風險
房地產泡沫繁榮—破裂周期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長期擴張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導致信貸擴張、房地產價格上漲,泡沫膨脹;第二階段是由于利率、稅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觸發房地產泡沫破裂,價格崩潰,持續時間可能是數天、數月或者更長的時間;第三階段的特征是資產價格下跌,銀行收緊信貸,泡沫時期購買房地產的抵押貸款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大量拖欠還款。房地產價格波動給銀行帶來的信貸風險,主要表現為抵押房地產價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違約率增加的風險。
房地產貸款主要分為:房地產抵押貸款;房地產開發、建筑貸款;利用房地產抵押獲得的其他類型的貸款。對銀行房地產貸款來說,信貸風險是最需要關注的風險。房地產價格下降是引發信貸風險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貸款通常被認為很安全,因為住宅一般是作為消費品,并且償還貸款的資金來自相對穩定的家庭收入。再則,由于房地產具有不可移動、不可隱藏、壽命長久、相對保值等特點,抵押貸款往往被認為是一種頗為安全的貸款。然而,不可忽視的是,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變現和抵押權的有效性為前提的。房地產抵押貸款仍存在著不少的風險,如:借款人無法還款時,抵押房地產依法處理后不足清償;抵押物存在滅失或損毀風險;法律制度造成銀行難以收取和處置不良貸款的抵押物等。房地產價格越趨昂貴和反復,估值就越難確定,銀行就這些房地產的借款人所承擔的風險也會越來越大。
發展商和建筑商的貸款風險比抵押貸款的風險更高,因為其貸款的償還需要房地產完工后,以銷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來支持。當房地產價格下降時,發展商和建筑商的財務狀況惡化,甚至破產,房地產貸款違約的可能性增大,銀行貸款質量因而惡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信貸風險并不局限于與房地產有關的貸款。銀行實際承擔的房地產貸款風險往往會更大。因為房地產也廣泛用于其他類型貸款的抵押,而與房地產貸款有關的統計數字往往不計算以房地產作為抵押所得的其他個人及公司貸款,銀行實際承受的風險可能會較統計數字顯示的高得多。房價波動通過資產負債表渠道對銀行業有廣泛的影響。房價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從而形成財務約束,限制新投資的規模并降低企業利潤。因而,銀行其他類型貸款的信貸風險也隨之增加,加劇了銀行業的脆弱性。
除了信貸風險影響外,房地產價格下跌也可能通過間接渠道導致銀行盈利減少。在房地產價格下降時,抵押品價值下跌,銀行呆壞賬撥備增加導致盈利減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動和借貸活動減少,銀行從房地產有關的交易中獲取的收費和傭金收入減少。因而,房地產價格的下降會對整體經濟產生負面的影響。此類型的風險,由于其性質,更難規避且影響整個銀行業。
三、銀行業房地產貸款風險成因
(一)災難短視癥
即大的經濟沖擊極少發生,以致銀行往往低估沖擊發生的概率(HerringandWachter2002)。TverskyandKahneman(1982)認為,一個事件的主觀概率是由決策者能夠設想事件發生的難易程度決定的,這一難易程度又取決于這一事件發生的頻率。對于高頻率發生的沖擊事件,如信用卡貸款違約和汽車貸款違約,銀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識和動力去適當估計事件發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預防損失的措施。否則,銀行將會很快受到高頻率事件的沖擊,從而導致破產這一毀滅性損失。因此,高頻率事件(諸如估計信用卡違約概率)的主觀概率可能會與實際概率非常接近。
而當某一沖擊發生的主觀概率低于一定的臨界點時,基于已有的知識和經驗,或拇指法則(ruleofthumb),銀行管理層會認為沖擊發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計。由于決策者傾向于尋求與關注加強他們樂觀預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號往往被忽視。
由于房地產周期通常持續的時間較長,在房地產價格持續多年快速上升的情況下,房地產貸款的還款記錄會保持在一個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產業繁榮時期,隨著房價的上漲,銀行通常會產生一種安全錯覺,過分樂觀地低估房地產信貸風險和高估利潤,進而擴大貸款。銀行往往成為房地產價格上漲的推動力量,但同時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產價格崩潰的重創。
(二)羊群效應
災難短視癥并不是僅僅發生在個別銀行身上。當一些銀行由于災難短視癥認為某些經濟沖擊的概率為零時,那些正確地評估沖擊發生概率的銀行,在同災難短視的銀行進行競爭時處于劣勢(GuttentagandHerring,1986)。由于激烈的競爭,災難短視的銀行迫使審慎的銀行采取寬松的房地產貸款標準,或者退出這一業務領域。當下輪沖擊發生時,災難短視的銀行可能成為市場的主導,這些銀行并沒有任何應對特殊沖擊的預防措施,這種情況往往被稱為銀行的羊群效應。
銀行管理層或許已經正確地察覺到了外部沖擊發生的可能性,但可能會有意忽視房地產貸款的風險,因為他們認為如果災難性沖擊來臨時,將會受到政府的保護,損失由政府承擔,而銀行則享受由高風險敞口帶來的豐厚利潤。“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當銀行業整體面臨倒閉風險的時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機的銀行,實際上在激勵銀行從事那些使他們的資產負債表風險與其他銀行同業高度相關的活動,這是另一種形式的羊群效應。
(三)安全網引發的道德風險
經濟繁榮時,投資者可能會意識到,銀行過度借貸于房地產市場使銀行更易受到市場波動的打擊,但他們也知道銀行都在從事這些業務,政府不會讓整個銀行體系崩潰。由于存在這種政府的隱性擔保,即使沒有諸如存款保險之類明確的政府擔保,銀行投資者和存款人往往會低估銀行冒進貸款政策的風險,而任其發展。安全網為銀行的冒險行為提供了激勵因素。另外,投資者過于自信自己評估市場的能力,認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場崩潰前的適當時機退出,因此,投資者往往毫不猶豫地提供資金給冒進的銀行,進一步鼓勵了銀行過度借貸于過熱的房地產市場。(四)信息不對稱
銀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貸款成數(loan-to-valueratio)的方法,將按揭貸款限制在抵押房地產價值的一定比例內,以防當房地產價格下跌、借款人違約時,銀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產時產生損失。按揭貸款成數在防范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從理論上講,如果該比率能夠維持在一個足夠低的水平,則足以控制借款人違約的風險。
然而,實際上,當房地產價格大幅下降時,降低按揭貸款成數并不能夠保證銀行免于信貸損失。即使是看起來相當保守的按揭貸款成數,也可能不足以彌補損失。這是因為,在房地產價格大幅下跌時,抵押房產的價值可能會很快下降到未償還貸款額以下,從而刺激借款人放棄抵押物,選擇違約不償還貸款。在房地產市場繁榮時期,銀行過度樂觀地認為可以接受較高的按揭貸款成數,同業的激烈競爭也迫使銀行管理層放寬貸款標準。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實際操作中,貸款本息=按揭貸款成數×抵押物評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場最好的情況下,銀行也很難準確估計房地產的價值,造成當前的抵押物評估價值經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當時的市場價值甚至是過去的價值,而不是變現價值,變現價值往往與市場價值存在較大差距,從而造成銀行可能會低估房地產貸款高風險敞口的風險。
(五)不適當的會計、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會計核算方法,不適當的信息披露準則和不良貸款撥備制度下,銀行業對自身的財務狀況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產價格下跌時,往往掩蓋銀行資產的惡化程度,并且使銀行管理人員、所有者、債權人和監管者等無法有效監控風險敞口,對銀行施行監督和約束,進而使那些高風險業務被當作是高盈利性的業務。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對外公布的主要銀行不良貸款總額,僅為略高于12萬億日元,而如果銀行業當時對不動產行業的風險敞口數額和不動產價格下降因素作一個合理的估計,所得出的數字有可能兩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數字(Goldstein等,1993)。在進行貸款分類時,如果僅僅按照貸款的償還情況對貸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當前的償付能力進行評估,可能會造成不良貸款的規模被低估、銀行資本真正能夠發揮的緩沖作用被高估。
(六)監管部門的寬容性監管
監管者的職責是通過監督銀行業和維持健康的銀行體系保護納稅人。為什么監管者在有些情況下不能約束銀行從事高風險的增長策略?在有些情況下,可能是出于監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夠或預算約束使監管部門不能有效監管銀行體系。但是,在許多情況下,監管部門出于多種原因不愿去約束銀行業。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當金融自由化作為一系列促進經濟增長的宏觀政策的一部分時,監管部門可能對約束那些采取高風險策略的銀行心存顧慮,畢竟從短期來看,高風險的經營策略對銀行來說是有利可圖的,高盈利掩蓋了潛在的風險。監管者往往很難約束那些看起來能夠獲得高盈利的銀行。其次,當金融部門的擴張被視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時,監管部門要承擔更大的壓力。再次,對監管者來說,從自利性的角度考慮,拖延采取糾正措施,可能是更優的選擇。特別是時間不一致性(time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損失直到將來的某一日期才會變為現實,而那時可能已經是其他人在履行監管職責,因而,監管當局有內在動力采取寬容、遷就的態度對待問題銀行,加大了銀行承擔更大風險的內在動力。四、防范
(一)防范銀行災難短視癥
在銀行業對外開放的環境下,監管部門應改變職能而不是取消職能。監管當局必須確保一個行之有效的機制,以防止銀行過度承擔風險,打消其盈利歸個人、損失由社會承擔的想法。
首先,提前鑒別出脆弱的銀行。在對付災難短視癥及不可預知的重大沖擊方面,傳統的銀行監管過程重在評估銀行的現狀,并鑒別出脆弱的銀行,雖然有助于處理危機,但不足以防范危機。為了防范危機,監管過程必須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會成為脆弱的銀行提前鑒別出來,防止它們的風險敞口達到對整個金融體系構成威脅的水平。明確要求銀行必須通過經常性的壓力測試,界定銀行應該具備的、能夠承受外部沖擊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鑒別出脆弱銀行的一個有效方法。其次,監管當局可以要求銀行提高房地產貸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場的不明朗因素以及連鎖效應的風險,并使銀行業在市場的監察下更為自律。此外,詳盡的房地產貸款統計數據,有助于監管當局監察及評估銀行承受房地產貸款的風險。
(二)安全網改革
在對銀行的行為施加影響時,不應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對問題的解決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審慎監管的方式,及早警覺房地產價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產市場繁榮時期銀行房地產貸款的過度膨脹。監管部門不能僅僅滿足于達到相關的國際監管標準,而是根據本地銀行業自身行業發展狀況和經濟環境的變化,采取更高的監管標準,力求做到最好。在監管實施過程中,監管機構必須及時采取糾正行動,迅速解決問題。如果沒有一個以規則為基礎的監管體制,就難以對要求寬容性監管的巨大壓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風險的防范
監管部門要想防范道德風險,必須終止隱含的存款保險制度。首先,將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控制在一個適當的范圍,不向所有債權人提供全額存款擔保,特別是那些大金額的債權人,以促使大額債權人對銀行施加約束。其次,對有問題銀行及時采取懲戒措施使其恢復正常,如果仍沒有改觀,監管當局需要在銀行將要發生資不抵債之前迅速關閉問題銀行,降低銀行即將破產時為死而復生而孤注一擲的可能性。再次,實行嚴格的資本充足制度。通過制約商業銀行資產規模的無限制擴張,保證銀行穩健、安全經營,增強銀行抵御非預期損失的能力。一旦銀行的資本狀況惡化,監管當局馬上采取糾正行動,避免當銀行資本狀況嚴重惡化時,股東和管理層采取孤注一擲的方式,導致損失大幅增加。
(四)市場基礎設施的建設
通過技術與金融創新,改善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可以減緩銀行資產負債不匹配的情況,把過去不具流動性的資產轉換成流動性的資產。例如按揭貸款證券化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之一。銀行通過將住宅按揭貸款證券化,獲得流動性資金,可以解決流動性不足的問題。通過證券化,還可以將完全集中在銀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散和轉移給投資者,分散銀行信貸資產過度集中于房地產市場的風險。
篇5
在上述種種報告中,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相對更為中立,分析也更為全面,因而盡管其中可能有這樣或者那樣不全面和準確的地方,但是同樣值得我們予以關注。在這份2002年10月的研究報告中,穆迪公司宣布在綜合考慮了在政府主導下的銀行業改革措施、市場開放帶來的壓力、整個銀行業正在面臨的挑戰等因素之后,將中國銀行業的評級確定為穩定。
一穆迪公司對于中國銀行業的總體評價
在研究報告中,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的銀行業在改革中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是中國政府在制定其改革日程表時優先考慮的行業。這是由中國獨特的改革路徑所決定的:中國銀行體系積存的高額的不良貸款,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經濟轉軌的成本;中國政府如果要試圖建設一個健康的銀行體系,必須要尋求適當的方式和渠道為這些巨額的成本買單,同時控制新的不良貸款在銀行體系中產生。
因為中國銀行業目前問題的形成有歷史的原因,其解決也需要一定的步驟和階段,同時也考慮到銀行改革過程中可能來自金融、政治和社會層面的壓力,穆迪公司認為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前提下,目前如果斷然全面在銀行市場引入市場機制必然是弊大于利。這種漸進的改革思路顯然與前述高盛公司激烈的銀行改革思路有明顯的區別。
由于國有銀行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中一直占據主導性的地位,因此國有銀行改革的進展狀況直接影響到對于中國銀行業改革的進展的評價。在穆迪公司看來,中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繼續壟斷中國的金融系統,它們也是整個系統風險的來源;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指出,由于業務范圍狹窄、國有企業表現不佳、沉重的稅負和僵硬的利率政策,四大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很高,而資本水平則很低。四大銀行由于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沒有足夠的能力核銷自己的不良貸款。特別值得指出的是,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強調,如果單純依靠銀行自身的經營,四大銀行很難保證整個金融系統的償付能力;從長遠角度來看,中國的銀行有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資金才能與國際標準接軌。這實際上就是我們經常提及的“誰應當為國有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買單”的問題,巨額的不良貸款已經形成,損失也已經形成,要回避這個尖銳的問題顯然是難以持續下去的,在穆迪公司看來甚至可能會威脅到國有銀行對于金融體系償付能力的支持水平。顯然,這是一個非常嚴峻的評價。如果按照穆迪公司的看法,研解決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就必須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資金,但是如果在注入公共資金的同時又不能給國有銀行形成預算軟約束的預期和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目前看來還是一個難以解決的難題。
從總體的發展趨勢看,盡管中國的不少銀行的負責人反復強調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問題,在穆迪公司看來,中國銀行業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機制仍然不佳,由此穆迪公司預期政府在未來五年內將國有銀行轉變為按照市場機制運營的商業實體的目標顯得有些過于樂觀。這也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一個判斷:我們的監管機構陸續宣布的一系列銀行改革和發展的目標,究竟是否可以按期完成?
在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提及的中國銀行業在2002年可圈可點的改革進展并不多,無非是一些國有銀行開始意識到來自中國政府的直接支持在將來會逐漸消失,有的國有銀行采取了新的風險管理措施,有的還退出了無利可圖的產業,撤并了位于不太富裕的農村地區的經營網點。另外,一些新上市的銀行經營狀況相對較好,機制也相對較為靈活,穆迪公司甚至樂觀地認為這些上市銀行可能也為整個行業樹立了新的標準,這些銀行的成功在穆迪看來甚至也有可能引領國有商業銀行走出困境。如果考察目前為數不多的上市銀行并不十分出色的經營業績、以及新橋集團入主深發展之后發出的“隨處可見可以改進、創造價值的空間”的感嘆,我們認為穆迪公司確實是高估了這些上市銀行可能的影響力,也低估了這些上市銀行在股權結構、市場競爭能力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從具體的銀行業務領域看,穆迪的研究報告特地提及了中國的銀行業在2002年的消費信貸業務和信用卡業務是增長的亮點,但是穆迪認為因為中國缺乏良好的信用文化以及個人信用數據的積累而制約了這些業務的發展。實際上,信用數據的積累和個人信用風險的管理并不一定有一個統一的、適用于全球的模式,在中國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同樣可能尋求到消費信貸業務和信用卡業務的增長空間和立足點,只是銀行業是否有足夠的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來把握這些業務的增長能力而已。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特地強調說2002年中國的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不能令人滿意,并且認為相關政策和定價措施都不是十分明確是重要原因,實際上2002年中國的銀行業對于中間業務的重視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中央銀行在對于中間業務的管理方面也顯著地放松了管制,這是十分值得關注的一個趨勢,我們可以樂觀地看到,如果價格的管制能夠進一步放松,銀行業的中間業務在2003年會有一個顯著的發展。
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對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的判斷與許多媒體的刻意炒作形成了明顯的對比。實際上,盡管穆迪公司認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速了整個銀行業的自由化,而且這些影響對于中國內地的銀行的影響會在不遠的將來逐步體現,但是,穆迪公司也堅持認為,外國銀行的競爭則要在更長的時間以后才會對本地的銀行形成真正的威脅,而且這些國際銀行會帶來資本和專業技術。穆迪公司沒有看到的現實是,由于中國銀行業在激勵機制、市場開發機制、公司治理等方面與外資銀行相比處于劣勢,中國的銀行業在客戶和市場創新等方面正在逐步被邊緣化;規模十分有限的外資銀行重點爭奪的就是中國銀行業中最為優秀的客戶、最為優秀的人才、推出的也是最富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這一趨勢在媒體刻意炒作的南京愛立信事件之后已經成為當前國內銀行界廣泛關注的一個趨勢。
二2002年中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變遷:銀行業洗牌還沒有展開
在比較中國的銀行改革與工業企業改革時,中國的銀行界人士經常強調銀行業改革是落后于工業改革步伐的,現在這一判斷也出現在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在此基礎上,盡管穆迪公司認為中國政府五年內將國有銀行改造成真正的商業銀行的目標有些過于樂觀,但是穆迪公司還是認為會有一些銀行在改革的過程中的表現將會優于其它銀行,而且這種優勢會隨著改革的深入而不斷加強。顯然,這是一個重新洗牌的過程,只是在2002年這個洗牌過程并沒有充分的展開。
首先看國有銀行。因為國有銀行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穆迪公司強調認為國有銀行在可預見的將來將會一如既往的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穆迪公司堅持認為國有銀行要想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還必須得到政府的幫助,其別建議要政府在恰當的時候注入資本金。這顯然是呼吁政府注意在銀行體系積累的巨額不良資產及其可能對于銀行的穩健性和金融體系的安全性造成的負面影響和壓力。一直到目前為止,中國的四大銀行依然壟斷了整個系統的資產、存款和貸款,根據穆迪公司的統計,目前四大銀行占整個系統存貸款的份額分別為67%和61%,貸款市場份額的下降(1998年為68%)主要是因為國有企業表現不佳,而這些國有企業是四大國有銀行的主要客戶。
與國有銀行在保持壟斷地位下的市場份額下滑相對照,中國的股份制銀行和城市銀行的增長空間有所拓展。穆迪公司注意到,20世紀八十年代建立的10家股份制銀行已有4家上市,這些銀行目前看來盈利能力更強,不良貸款率更低,其關注的客戶重點是沿海發達地區的外國公司和合資公司;而且這些銀行也易于吸引外資銀行的合作。穆迪公司還強調,中國的城市銀行增長很快,一些銀行,如上海銀行、南京城市銀行,已經獲得了外資銀行的投資,但城市銀行的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也不高。我們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外資銀行進入之后,其在目標客戶的定位、目標市場的界定、已經相應的經營方式上,外資銀行實際上與國有銀行基本上沒有太多直接的競爭和沖突,倒是這些股份制的銀行和城市銀行將更多地承受外資銀行進入的壓力,這一點值得穆迪公司在分析中國銀行體系時重點關注。
至于政策性銀行,基本上是主導政策性貸款的格局,在穆迪公司看來,國家發展銀行的增長速度最快,它也是三家當中改革最深入的一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為止,中國的銀行市場上,盡管政策性銀行的業務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究竟如何界定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之間的區別、政策性業務究竟應當控制在多大的規模之內、多大的范圍之內?都是缺乏明確的問題,換言之,中國目前還沒有一個專門的針對政策性銀行的“政策銀行法”,這是制約中國政策性銀行業務發展的關鍵,可惜這一點在穆迪的報告中沒有提及。
隨著國有銀行退出農村市場,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中國8億農民的金融服務主要來自于38,000個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些信用合作社大約占整個金融系統資產的10%。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注意到,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其經營活動蘊藏了很大的風險。穆迪公司預期,雖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講農村信用合作社不是國有金融機構,但從穩定角度出發,穆迪認為政府會在需要時提供必要的幫助。我們認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活動中蘊藏的風險,很大程度上是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地方政府干預嚴重、關聯貸款的監管不到位等因素導致的,如果由于考慮穩定的原因就過多地給予這些機構以政策性的支持或者是隱含的擔保,實際上并不利于農村金融機構在未來的健康發展。
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中國政府會在2006年年底前完全取消對銀行業的業務和地域限制。在當前階段,外資銀行一般會選擇與本地的銀行合作,這樣運作的成本更為低廉。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短期內外資銀行的市場份額不會有很大幅度上升,但是,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外資銀行爭奪的優質客戶對于中國的銀行業的沖擊實際上在直接推動國有銀行為主導的中國銀行業走向邊緣化。
三中國銀行業的增長空間何在?
為什么中國的銀行體系不良貸款比率較高而外資銀行還是紛紛涌入?其中一個最為關鍵性的因素,是中國的金融市場的快速增長的前景吸引了他們的進入。具體來說,中國金融市場為銀行業的增長創造了多方面的業務空間。
首先,在穆迪公司看來,零售銀行業務會有一個快速的增長,實際上這已經成為當前中國銀行業的現實,不少的銀行已經宣稱就業務增長的重點轉向零售業務。實際上中國的零售銀行的兩大增長點為住房信貸和汽車信貸,因為網點眾多、客戶的基礎廣泛,國有銀行將在這一市場上占有優勢。從國際比較角度考察,中國的消費信貸近兩年來雖有增長,但水平較其他亞洲國家低,仍有增長潛力。從不同銀行的市場表現來看,2001年中國的住房信貸占消費信貸增長的70%以上,工行于2001年年底超越建行,成為這一市場上的最大放貸者。汽車信貸也在價格、利息及國家政策等方面的刺激下成為另一增長點。目前看來,所謂“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所謂“小康社會應當也是小車社會”,因此未來這兩個領域的增長不僅會帶動中國未來經濟的增長,同樣也會帶動銀行零售市場的增長。
其次,銀行卡業務增長顯著也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的一個顯著的增長點。根據穆迪公司的觀察,中國銀行業在銀行卡市場上的競爭已經使得市場進一步細化,不過市場的滲透率總體上依然偏低。基于當前中國信用環境的現實,中國的銀行業發出的銀行卡主要為給零售及公司存款客戶的借記卡,真正的信用卡反而發展有限,商業銀行從這些銀行卡業務中刻意獲得的收入除了通常的利差收入之外,還有電子支付、資金轉移及購買與出售投資產品(如銀證通等業務)等方面獲利。
第三,穆迪公司關注到中小企業與私人借貸者的貸款滿足程度問題。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政府正致力于改進對于中小企業和私人借貸者的貸款服務,如鼓勵銀行向部分企業放貸,修訂法規,對中小企業重新界定,建立信用機制等,人民銀行放寬了對中小企業貸款利息幅度的限制等等,不過穆迪公司考慮到這些客戶的信息透明度與資信質量問題后,認為這些中小企業很難獲得大筆的貸款。實際上,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沒有注意到一點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首先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其次融資難并不僅僅是貸款難,僅僅依靠銀行貸款也不能解決中小企業的問題,而需要政府的扶持、創業資本的介入和股票市場的建立等多個方面的支持,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其對于貸款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四中國銀行業當前值得關注的主要問題
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重點指出了中國的銀行業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首先,從銀行內部經營管理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的問題:(1)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這一問題在國有銀行中尤為嚴重。穆迪公司注意到,最難進行改革的地方是管理責任制,國有銀行的官本位導向,使得國有銀行內部的運作有如政府內部的官僚體系,被委派的高級管理者任期短,多強調短期目標而非持續性的改革。同時,缺乏管理激勵機制也會阻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歸結穆迪公司的分析,國有銀行的治理問題,無非是官本位和激勵不足的問題,這已經成為幾乎所有銀行界人士的共識,但是目前的關鍵是如何采取行動。(2)會計與披露標準的改善: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政府正致力改善銀行的透明度與信息披露,如2001年財政部頒布了針對金融機構的新的會計準則。2002年起,中國的銀行必須公布5級分類的結果,根據不良資產水平做出計提準備并向人行做出季報。但國有銀行被豁免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做出計提準備。同時,穆迪公司注意到財政部對計提準備的限制放寬,但財政部對壞帳沖銷仍嚴格控制。顯然,這個領域是有一定進展的,但是進展十分有限。(3)如果說前述公司治理問題和信息披露問題是兩個老問題的話,穆迪在研究報告中還專門提出了中國的銀行體系中存在的操作風險的問題。穆迪公司強調,由于經營規模與歷史遺留問題,國有銀行的操作風險要比股份制銀行高。這主要是因為四大銀行有廣泛的網絡與官僚體系。內部信息不流暢,決策機制官僚化,要建立全國性的數據庫還需要好幾年,目前為止,部分客戶信息還通過手工獲取與傳輸,易發生錯誤。同時,穆迪公司認為中國的銀行業存在的不恰當的管理責任制賦予高層管理者極大的決策權,導致和舞弊現象的發生。另外,穆迪公司認為過去國有銀行的管理是基于一致同意的基礎,責任不明確,導致低效率和操作風險,目前國有銀行正在機構扁平化、責任與權力分工明確等方面做出努力,穆迪公司認為長遠來講這可能有助于降低操作風險與提高效率。實際上,中國的銀行業的龐大的分支機構網絡,使得總行對于偏布各地的分支機構實際上處于失控的狀況。有不少學者認為當前中國的銀行業的問題主要是層級過多、授權不當等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的根本還是內部信息的傳遞和信息網絡的支持問題,這一點是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值得重視的一個新的關注點。
篇6
根據巴塞爾銀行業監督委員會的調研報告,目前國際銀行界關于風險分類的方法可歸為三類:
1.以統計為基礎的方法
打分卡、信用打分模型、違約模型以及KMV公司的信用經理人模型等,均屬于以統計為基礎的方法。為構建模型,首先要識別能夠反映違約概率的財務變量,并運用歷史數據估計每一個變量對違約的影響程度,即變量的系數。然后,將要考察的貸款有關數據輸入模型,得出該筆貸款的違約概率,進而得出相對應的貸款等級。這些方法大多是用于一些中小客戶,少數銀行用于大客戶。
2.有限的以專家判斷為基礎的方法
同上述純粹的自動處理方法相比,有些銀行的分類以統計方法為基礎,但是允許分類人員對分類結果依據一些判斷因素,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具體實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首先利用打分模型得出分類結果,然后分類人員對分類結果依據一些判斷因素,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最后得出最終的分類結果;另一種是將所有要考慮的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都分別賦予一個最高的分值,用于有效地限制某一具體因素對分類結果的影響程度。
3.以專家判斷為基礎的方法
即依靠專家的個人判斷能力對貸款進行分類.有超過一半的銀行在對他們的大型客戶進行分類時采用的是這種方法,另外有超過一半的銀行在對他們的中小型客戶進行分類時采用的也是這種方法.統計模型在這些銀行里的作用差異是很大的。總之,采用這種無任何客觀約束的專家判斷方法,在所有情況下,評級人員在進行評級時有權偏離統計模型的評級結果。
二、花旗銀行貸款分類做法
花旗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核心即是其內部評級系統,應當說花旗銀行的內部評級系統技術領先,功能完善,不僅擁有和處理了大量的樣本和數據,而且使用了計量經濟學、統計學和計算機等領域的先進的科研成果。正是依靠這一系統,花旗銀行得以進行有效的風險分析和管理,確保其各項業務的安全、有效。
1.主要評級方法和技術
花旗銀行風險評級體系由客戶評級和債項評級構成。其中客戶評級是通過使用驗證過的統計模型(債務評級模型)、外部評級機構打分模型或主觀判斷方法得出的。債項評級使用客戶評級結果作為起點,然后再考慮其他一些影響貸款損失的因素.
債務評級模型(DebtRatingModels)是花旗銀行自有的。基于統計的信用風險模型,建立于大量的數據和經驗基礎之上。該模型從1990年開始使用,到目前已經過15年的檢驗和數據提煉,模型目標是在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行業之間,在缺乏有效的資本和股票市場的情況下,在缺乏外部評級的情況下,采用一致的評級框架評估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在風險評估方面獲得較大的一致性.通過對地區和行業違約概率及損失率的度量,把風險評級和客觀的損失度量聯系起來。花旗銀行還建立了自己的預警體系。據介紹,其預警體系較早地對安然事件、東南亞金融危機.阿根廷危機等進行了報警,大大減少了該行的損失.花旗銀行已經將特定違約損失率(IGD)作為債務評級模型的一部分,對貸款違約時的損失進行了度量。對LGD的研究是按照地區和行業進行的.目前已公布了美國和拉美地區的LGD數據.數據表明:LGD的使用占全部美國資產組合的33%,而占拉美地區資產組合的32%.
2.內部評級系統的應用
內部評級在花旗銀行的風險管理主要有兩方面作用:一是對全部風險進行識別,檢測和分析,即報告風險;二是對可能或已經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在防范和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創造和提高風險收益。
總之,花旗模型體系的成功之處在于實現了該行自身多年的經驗和計量技術的結合.另外花旗銀行不僅具有世界各地各種金融產品的經營經驗,還有一支由具有高學位、研究經驗相當豐富的人員組成的研究隊伍,其實力與任何頂級評級機構相比,毫不遜色.為了保持和發展其研究實力,花旗對其研究人員按職責和貢獻確定薪酬。
三、中國銀行業與國際銀行業貸款分類的差距
1.分類的基本思路不符合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有關評級維度的規定,內部評級法下合格的評級體系有獨立的、性質截然不同的兩個維度一是借款人違約風險,二是特定的交易風險。第一維評級必須針對借款人是否有違約風險,同時借款人不同貸款的評級必須一致,而不管每筆交易性質是否有差異;第二維評級必須反映交易本身特定的風險要素,如抵押.優先性、產品類別等。目前大多數國內商業銀行的分類方法與上述要求相差甚遠,只有少數商業銀行的分類方法是符合上述要求的。
2.客戶分組不細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客戶評級(包括授信)基本不對客戶進行分組,對所有類型的客戶評級(授信)采用的基本是同一個模型、同一個公式、同一套方法,這必然會導致評級(授信)的定量計算結果僅對部分客戶群適用。
3.行業因素考慮不夠
國內商業銀行在對客戶進行評級時對行業因素的考慮遠遠不夠.如某國有商業銀行的客戶評級系統在對客戶進行評級時,對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是通過企業財務指標與行業標準值的比較來實現的,對企業所在行業的風險狀況是通過定性部分對行業發展狀況給予了1分的權重來實現的,上述方法雖然對行業因素有所考慮,但方法欠科學,尤其是對不同行業的風險狀況評估做的還遠遠不夠。
4.規模因素考慮不夠
國內商業銀行在對客戶進行評級時對規模因素的考慮方法上尚欠科學,力度不夠。如某國有商業銀行的客戶評級系統,它包括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兩個部分,其對規模因素的考慮也是通過上述兩個部分來體現的。在定量評價(權重75%)部分,不同規模的企業按照各自所對應的標準值(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三種)來確定各項財務指標的得分。得分的高低取決于企業所在規模分組中的相對地位,這樣會使得不同規模企業的得分缺少可比性。
5.缺少對區域因素的考慮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評級系統均缺少對區域因素的考慮,造成不同地區同樣評級企業之間的違約概率存在較大差異,同一類別貸款的違約損失率存在很大差異。
四、改進的建議
1.通過科學的客戶分組完善客戶評級體系
國有商業銀行應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做法,并結合國內實際,在分類前首先對客戶進行分組,在分組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型的客戶選擇不同的模型和方法進行分類。只有客戶分類準確性提高了,建立在客戶分類基礎之上的貸款分類才可能準確。
2.將行業因素的影響科學地反映到貸款分類中去
行業風險和客戶在行業中相對于競爭者的地位對債務人的信用質量有很大影響。建議將行業因素的影響科學地反映到貸款分類中去。首先根據一定標準(如盈利和增長、穩定性和外部環境等)將不同行業分為低風險行業、中等風險行業以及高風險行業;然后,根據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將企業劃分為四類:產品領先者、重要的國內或地區市場競爭者、中下層的競爭者和弱競爭者;最后對客戶分類進行調整,一般處于低風險甚至中等風險行業中的高端客戶將不被降級,高風險行業中的低端客戶一般屬于問題貸款類別,其他根據情況對分類進行適當調整。
3.重視規模因素對客戶評級的作用
規模因素是衡量企業風險狀況的一個重要因素,一般規模較大的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強,規模較小的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一些國際性大銀行在對客戶進行評級時,規模因素通常是作為一項單獨的因素,賦予了較高的權重。建議國內商業銀行在對客戶進行評級時參照國際大銀行的做法,將規模因素作為一項單獨的因素,賦予合理的權重。
4.將區域因素的影響反映到貸款分類中去
鑒于中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環境、法制環境等方面差距較大,而上述因素對企業的違約概率以及違約損失率都會產生重要影響,建議在評級及分類時選擇適當的指標將區域因素考慮到評級和分類中去,以準確反映企業的違約概率以及貸款的違約損失率,保證同一評級客戶在不同地區違約概率的一致性,同一分類貸款在不同地區的違約損失率的一致性。
5.加快國別風險的研究,建立國別風險評價體系
國內商業銀行應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經驗,加緊國別風險的研究,建立自己的國別風險控制體系,將國別風險運用到客戶評級。貸款分類等環節中去,為下一步的資產全球化布局打下堅實的基礎。
篇7
關鍵詞:搭橋貸款;債務融資工具;監管
2010年5月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下發通知明確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企業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股票以及股權轉讓等提供搭橋貸款。市場對于“錯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反響強烈,現階段叫停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弊大于利,建議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
一、收緊搭橋貸款業務的背景是監管層對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全線嚴控職稱論文
(一)放行搭橋貸款業務是“保增長”政策導向下的監管支持政策
2009年1月,銀監會出臺了《關于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09]3號),在十個方面調整了有關監管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對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項目業主信譽良好、相關政府部門已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或已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的項目,在項目資本金能按期按比例到位、各類風險可控及貸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向非生產性項目發起人或股東發放搭橋貸款。”
(二)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搭橋貸款業務最主要的融資主體
搭橋貸款投向限定為“非生產性”領域,表明它不能用于一般企業的生產性投資擴張,只能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而該領域主導者多為地方政府。借款主體限定為“項目發起人或股東”,而非項目公司,恰恰適用于政府融資平臺融資。因此,政府融資平臺成為搭橋貸款放行一年多來的主要投向。
(三)叫停資本金搭橋貸款意在控制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
國家4萬億投資計劃啟動后,國內項目投融資需求集中釋放,但與此同時,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后政策性的軟貸款業務被禁止,項目資本金短缺問題日益突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通過搭橋貸款方式解決資本金缺口、滿足貸款條件成為常見作法,這變相提高了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杠桿率,削弱了資本金對投資者的風險約束,滋長了地方政府投資沖動。2010年5月末,銀監會印發了《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搭橋貸款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發放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對2009年初出臺的十項信貸監管政策進行修正,體現出嚴格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監管的政策意圖。
(四)一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令市場頗感意外
《通知》對于禁止性搭橋貸款業務的口徑并沒有沿用當初十項信貸監管調整政策的標準,除禁止發放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外,還將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也一并納入嚴禁范疇,出乎市場各方預料。
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存在客觀需求,潛在規模可觀
(一)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搭橋貸款是國內銀行業通行作法
發行人在兩期債務融資工具之間為避免資金鏈驟然收緊普遍存在過渡性融資需求[1]。以北京地區為例,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初步統計,2010年上半年轄內中資銀行共發放搭橋貸款220.3億元,其中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46億元。同期北京地區企業累計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融資3396億元,占同期全國發行量的53%。從賬面上看,相對于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行規模,轄內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較小。
(二)銀行潛在或變相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可觀
銀行承銷短期融資券或中期票據業務一般由總行投資銀行部門統一負責相關工作,而搭橋貸款授信承諾一旦付諸實施則大多會落在發行人所在地分行,出于監管要求等方面的考慮,此類授信承諾一般不會直接在募集說明書等發債文件中體現。之所以目前賬面顯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相對較小,主要是出于兩方面原因:一是近年來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整體狀況良好。近年來銀行間市場流動性整體充裕,短期融資券年均保持34%的增長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相對寬松,順暢滾動發行保障了發行主體資金循環平穩,搭橋貸款需求相對較弱。二是中期票據搭橋貸款需求將集中在2011年以后陸續體現。中期票據自2008年4月推出以來累計已發行1.1萬億元,由于其融資期限為3-5年,因此上述債務工具最早也要到2011年4月到期,相關搭橋貸款需求目前并未顯現。
三、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會對市場產生多方面影響
從積極方面看,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有利于在直接融資市場與間接融資市場之間建立“防火墻”,避免以銀行信用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隱性擔保,同時也符合監管部門“受托支付”等信貸管理新規要求。但與此同時,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對于金融市場各主體以及金融市場本身發展產生的影響與制約也不容忽視。
(一)影響金融市場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一是有悖于國際慣例。搭橋貸款或過橋貸款是國際金融市場常見的金融工具,多用于擬上市公司流動資金貸款,企業兼并、重組中的短期融資以及使用債務融資工具過程中的過渡性融資安排等,一般由具備混業經營能力的投資銀行提供。國內券商等投資銀行類機構沒有搭橋貸款業務資質,無法向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發行人提供流動性支持,因此由銀行承擔了這一職能,成為促進債務融資工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2]。二是可能降低市場活躍度和創新力。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國債務融資工具累計發行額已達3.2萬億元,在活躍金融市場、推動金融創新、優化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在缺乏流動性支持的情況下活躍度和創新力難免受到挫傷。三是將加大債券市場投資風險。突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給部分發行人到期兌付債券帶來資金困擾,如果不能及時借助其他有效渠道緩解短期流動性緊張局面,部分發行人可能會陷入無法按時兌付到期債券的境地。四是將降低相關機構參與熱情。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可以用來償還銀行貸款,但銀行貸款不能用于償還到期債券,以強制性政策切斷資金循環可能削弱各市場主體對于市場公平的認同感。
(二)對銀行業務經營將產生多方面影響
一是限制銀行信貸業務發展。商業銀行反映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屬于常規性低風險信貸業務,具有單筆業務金額大、融資期限短、收益水平高的特點,叫停相關搭橋貸款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銀行優質信貸業務發展,同時也增加了銀行維持客戶關系的難度。二是制約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增長。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手續費收入是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據建設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收入6.7億元,同比增長1.9倍。
叫停搭橋貸款將增加發行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難度,有可能導致發行人因成本增加而放棄滾動發行,從而減少銀行債券承銷業務收入。三是影響銀行負債業務發展。禁放搭橋貸款將使得企業自有資金大量用于償付或備付到期債券、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存款流動性,限制了企業資金結算等相關業務發展。四是影響銀行金融資產配置。禁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削弱企業發債積極性,進而致使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規模受限,銀行證券投資領域縮小。據工商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投資余額約占其證券投資總額的15%。
(三)對發行人影響更為突出
一是影響投融資計劃。據銀行反映,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后將促使發行人不得不調整發行或續發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計劃,部分有上市發行股票計劃或股權并購計劃的企業也因搭橋貸款業務暫停放緩了資產清理整合進度。二是增加財務成本。現金流并不充裕的發行人或者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較大的發行人,由于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發行人需要在兌付前提前做好資金安排,通過事先儲備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渠道來籌集本息兌付資金,相應縮減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期,由此將在一定程度增加發行人的財務成本,同時也對發行人提出更高的財務管理水平要求。三是增大債券續發難度。由于發行人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同時也喪失了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隱形擔保,債務融資工具到期續發將會面臨更多困難。
四、政策建議
一是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在當前國內金融市場體系下,禁止銀行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將致使該類業務完全喪失生存空間,不符合我國金融市場客觀發展實際,并可能會導致部分銀行繞過政策限制變相為發行人提供階段性融資。同時,對于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更需要銀行提供及時、穩妥、安全的過渡性融資安排,以推動創新性業務發展。因此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符合客觀實際的作法應是對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的期限、投向、抵質押擔保等方面進行明確規范,而非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性規定。二是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明確債務融資工具各市場主體功能定位,探索創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流動性支持產品和支持機構,避免發行人對于銀行等承銷商的隱形擔保依賴。規范發展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信用評級機構,健全買方信用評級機制,探索雙評級及再評級模式。三是應做好金融市場管理政策與銀行監管政策的溝通協調。央行和銀行監管部門應妥善安排重大監管政策出臺時機、實施力度以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運行的影響,提高金融管理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篇8
中國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必要性
(一)完善中國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的發展的需要
中國的金融改革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國的金融體系仍然存在著相當多的問題與挑戰。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一定需要非常強大的、完善的金融系統來支撐。從整體上看,近年來中國一直保持著以中介貸款融資為主市場,證券融資為輔的格局,銀行體系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同時,資本市場過小與銀行過多的融資負擔又使得金融體系整體發展水平落后,效率低下。因此,中國目前的這種融資體制不利于長遠的金融穩定,經濟增長潛力尚未充分發揮出來。
因此,改善中國的金融結構,使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之間存在著穩定的互動發展,才能使金融系統充分發揮資源配置的能力。從發達國家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看到,迅速發展的金融中介機構為資本市場的發展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而資本市場的激勵作用又促進了金融中介機構的日益完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快證券公司、基金、信托、保險等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堅持發展資本市場;另一方面要加快銀行類金融中介的改革,調整發展戰略,積極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逐步從綜合經營走向混業經營。
(二)中資商業銀行盈利模式面臨考驗
銀行業作為一種服務行業,其服務特性更多地是體現在其中間業務領域。由于種種原因,國內的銀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各銀行來自中間業務的收入比重都很小。
美國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占總收入之比從1930年代至今經歷了高——低——高的輪回,這與美國混業——分業——混業的歷程有很大關系。美國商業銀行1934年的非利息收入與總收入之比為24.57%,198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非利息收入占比達到最低點,在1981年僅為7.09%:1990年后,美國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別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為43%。其中,在2005年美國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續費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趨勢,大量的是其它非利息收入。其它非利息收入較多,與美國金融市場發達從而商業銀行投資工具多、以及混業經營有很大關系。
與美國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相比,中國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顯偏低,而且來源單一,主要來自于手續費收入。這充分反映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特點,銀行基本上沒有來自投資銀行業務、保險業務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網點優勢賺取結算、等收入;另外由于歷史原因,我國銀行也沒有來自存款賬戶管理的收入。
目前,國際一流銀行的業務結構中,投行業務基本上占總收入的30%以上。2006年全球十大投行業務排名中,以花旗集團、摩根大通等為代表的“銀行系”金融機構占據了半壁江山,資本市場及中間業務的發展水平和潛力如何,正日益成為國際投資者對上市銀行估值的一個重要指標。
因此,中國金融業面臨的市場結構、競爭格局和經營環境已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實力強大的外資金融機構銀行不斷進入市場,使國內銀行在規模與業務創新方面具有強大的競爭壓力。面對資本約束、利率市場化、融資結構失衡等因素的影響以及國外混業經營的強烈沖擊和嚴峻挑戰,我國商業銀行向更廣闊的資本市場拓展成為必然選擇。
(三)我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從事部分投資銀行業務
雖然我國實行了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但實行的分業經營并不是絕對的分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交叉和合作,而且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加快,混業經營的步伐逐步加快,我國正逐步走美國類似的道路,即從混業到分業再到混業。
我國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目前主要通過銀證合作方式實現。
銀行與證券公司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銀證轉賬、基金托管、證券業務以及資金的合作。
銀證轉賬業務主要是指證券公司通過銀行網絡進行客戶資金的劃轉是指投資者通過銀行的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者證券公司的網上委托、電話委托系統以及雙方的自助終端等方式,實現證券保證金賬戶與銀行儲蓄賬戶之間的資金實時劃撥。根據《證券法》第132條第2款的規定,“券商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額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單獨立戶管理。”隨著證券公司管理的日益規范,銀行與證券公司之間建立了托管銀行的制度,一方面具有經濟性,另一方面更強化了風險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基金托管是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作為基金的法定監管人,不但要保管基金的全部財產,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還要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審核基金凈值及基金價格。
證券業務是指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合作,開展“銀證通”業務,即指在商業銀行業務系統與證券公司交易系統相聯接的基礎上,以銀行活期儲蓄存款作為個人投資者證券資金清算帳戶,通過銀行電話銀行或網上銀行系統進行證券交易等相關業務,是為提供客戶同時投資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便捷金融服務。
資金合作,是指商業銀行為證券公司提供合法資金。雖然,《證券法》、《商業銀行法》都規定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但《證券法》同時又規定“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措的資金”,因此,證券公司可以通過股票質押方式向銀行借款。
商業銀行可開展部分債券業務,但目前僅限于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發行短期融資券業務;法律上并不禁止商業銀行在境外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包括成為資產發起人以及二級市場上進行投資;財務顧問業務,《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對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財務顧問業務都沒有禁止性條款規定;基金管理業務,2005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聯合《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允許符合要求的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進行證券投資。
目前商業銀行開展的部分投資銀行業務,為商業銀行進一步綜合經營奠定了良好基礎。
2、中國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管理
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部門成立和運作的時間尚短,與行內其他機構和部門存在職能交叉和業務重合,業務流程和協作還需進一步磨合。一方面行內其他機構和部門與投資銀行部門存在分工合作的關系,另一方面在許多項目上也存在競爭關系。因此,需要投資銀行部門制定長遠的發展戰略,借鑒國外金融機構的業務定位和競爭策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業務定位和方向,在此基礎上,加大業務創新、組織機構、風險控制機制以及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的創新,充分整合內部資源,實現投行業務與商業銀行業務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成為未來金融機構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目前,工行、建行、中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近期都把投資銀行業務作為今后主要的業務拓展領域,集中力量打開投資銀行業務市場。而部分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如招商銀行、浦東發展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等也都已成立了投資銀行部,從事除股票和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外的投資銀行業務。在實際操作方面,我國目前存在的投資銀行業務品種少,發展較慢,而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更是處于剛剛起步階段,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如何發展,如何尋求突破是各商業銀行面前的主要問題。
(一)中國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重點
從美國金融業的歷史看中國銀行業的未來,如果說四大國有銀行憑借其天然的規模優勢和龐大市值具備了成為“中國花旗”、“中國匯豐”的雛形,而城市銀行則憑借其區域性優勢占據了地區銀行的生存空間。而對于其它13家全國股份制銀行來說,在中國所有銀行中成為大型的綜合性銀行的銀行可能只有一、兩家,多數股份制銀行都將分化為各種形式的專業化銀行,在這一分化過程中,誰能最先找到自己的定位,建立起專業化的優勢,誰就能在長期的競爭中獲勝。
因此,一般商業銀行在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時,應和商業銀行的長期發展戰略相結合,明確發展定位,與原有優勢資源相結合,選擇適合自己的業務發展模式,并將開展投資銀行業務與實現專業化發展結合起來,打造核心行業,像投行一樣的定制化服務,以及細化交易結構等。結合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情況,不斷創新,走出有特色化的、專業化的發展道路。
在目前,商業銀行可以從搭建的七個投行業務創新平臺中進行選擇,并結合內部的優勢業務,向專業化發展,可以重點發展以下業務:
1、綜合性資產管理業務
隨著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的試點擴大,通過基金公司為富裕個人客戶提供的各類理財服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票據投資、委托貸款等業務;加上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原有的外匯理財、人民幣理財以及衍生工具理財產品,將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覆蓋不同風險和收益的理財平臺。將資產管理業務進行整合,并進行聯合營銷,將滿足不同客戶的風險偏好和收益需求,并為客戶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將既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2、并購業務
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給中國企業的發展帶來巨大的發展機遇,但隨著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企業之間的整合和行業之間的整合,許多并購行為將發生,一方面可以為企業并購提供咨詢服務,另一方面可以為企業并購提供所需資金。
3、專業化行業金融服務
通過對某一行業的發展進行充分研究,圍繞行業發展的價值鏈,專門為該行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并針對不同發展階段提供不同的資金需求方案,形成自己的業務特色,進行專業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以及管理服務。如民生銀行投資銀行部開展的“封閉式房地產項目”就是屬于此種類型,圍繞房地產的開發提供全方位的資金需求,同時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將風險控制到最低。
此外,探索探礦權、采礦權抵押貸款業務,并對礦產類公司的價值鏈進行規劃,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方案。由于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隨著資源的逐步消耗,其價值越來越體現出來,目前礦產資源的價格在近年來一直保持持續上漲的趨勢,行業的風險較小,但市場價值卻非常巨大,發展潛力高。
4、股權直接投資
直投業務特別是對擬上市公司的投資利潤收入豐厚。從國際上看,直投業務是國外投行的重要利潤來源。如高盛投資中國工商銀行、以及2006年收購西部礦業3,205萬股權;摩根斯坦利投資蒙牛并運作公司上市,之后獲得了巨額的投資回報,其投入產出比近550%,而對平安保險、南孚電池、恒安國際、永樂家電等多家行業龍頭企業的投資與套現均非常成功。從有關數據可以看出,高盛投行業務的PE的賬面價值在2006年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公司類PE業務增長近78.22%,發展迅速。
從國際上的私募股權投資(PE)情況看,國際上的PE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形勢,出資人45%來自于養老金,10%來自于銀行、保險公司,還有12%來自于個人和企業。
隨著國內創業板的即將推出,將出現更多的投資機會。目前,信托公司已經被批準進行PE投資,證監會也批準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兩家證券公司開展直投業務的試點。
因此,雖然目前銀行資金不能直接進行投資,但可以通過信托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的通道間接將資金進行股權投資,獲得更多收益。
5、資產證券化業務
關于商業銀行如何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推行結構化融資。
總之,由于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無論是在組織機構、管理制度、風險控制,還是在人力資源、激勵機制、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都具有鮮明的行業特點,與現有的商業銀行體制存在相當大的差異。
因此,商業銀行必須詳細分析自己的組織結構、業務特色、風險控制能力以及與專業投資銀行相比在開展投資銀行業務上所具有的優劣勢,根據投資銀行的行業特點進行相應的管理變革和產品創新,為投資銀行的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和寬松的環境,建立具有投行競爭力特點的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起一整套與商業銀行原有的、保守的風險管理制度不同的投資銀行風險管理制度,在規范發展的同時有效地控制風險;同時,還需要加強投行部門與行內其它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強和行外的機構進行合作,有效規避政策的限制和監管風險,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綜合優勢,不斷完善和整合投行業務平臺,不斷推出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在競爭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為今后進一步發展綜合經營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未來營銷戰略
目前,各家商業銀行都把投資銀行業務作為今后業務發展的主攻方向,并利用商業銀行的客戶資源和聲譽開展業務,在項目融資、銀團貸款、財務顧問、收購兼并等投資銀行業務上取得了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隨著業務的開展,內部資源的整合,商業銀行在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時,應在考慮自身特點和優勢的基礎上,重點從以下方面的實現突破。
1、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應結合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發揮自身優勢,實施長遠規劃。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還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在業務運行和市場開發能力等方面還不成熟,客戶也有一個接受和適應的過程;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加快,投資銀行業務今后的市場潛力非常大,市場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因此,商業銀行應高度重視投資銀行業務營銷工作,在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規劃上,要樹立長遠目標,制定適合本行實際的長期發展戰略;同時,要充分利用商業銀行的信譽、客戶資源、機構網絡、資金實力等優勢,積極開展融資、理財、并購、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在為客戶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的同時,不斷增強自身的綜合競爭能力。
2、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應以客戶為中心,在拓展業務上實施多元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的戰略。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應堅持“以客戶為中心”,針對不同客戶的需求,開發多元化、系統化的投資銀行業務產品,為客戶設計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解決方案,對客戶實施多元化營銷策略。同時,要針對VIP個人客戶和重要公司客戶進行專業化營銷,為客戶提供專項服務、個性化服務。
3、商業投資銀行業務應樹立特色觀念,在實際運作中實施品牌戰略。目前,各家金融機構都在瞄準投資銀行業務市場,如果要在激烈的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必須要樹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這是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營銷的“重中之重”。目前,各家商業銀行需要都根據各自在不同領域的優勢,不斷創新,以便在今后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時有所側重,注意樹立“品牌意識”,在某些投資銀行業務的領域中突出各自的“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礎上搶占市場份額,創建具有本行特色的投資銀行業務品牌。
4、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應統一集中管理,在業務管理上實施團隊營銷。目前商業銀行內部的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參差不齊,大都分散在各業務部門,各地分支機構的發展程度也不均衡。隨著投資銀行業務發展的需要,今后商業銀行應對投資銀行業務要集中統一規口管理,不能歸口的,由總行成立專門部門負責協調;同時總行投資銀行部應加強分支投資銀行機構的業務聯動,通過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爭取優質高端客戶,取得市場競爭的主動權;此外,在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營銷時,應注意實現多目標營銷并重,尤其是對優質客戶的業務要實行交叉營銷,形成投資銀行業務和傳統銀行業務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中國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充分發揮商業銀行業務的品牌、資金、業務網絡、客戶資源等優勢的同時,需要整合行內、行外以及證券公司的業務資源,制定長期經營戰略,全力打造投行業務品牌,通過管理、機構、產品、業務流程、銷售、人才規劃等全范圍的創新,構建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有機結合、相互促進、結構合理、風險可控的經營管理格局。
(三)經營戰略和目標模式
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需要通過對商業銀行業務的特征、優勢和投資銀行業務的特點進行全面的評估和分析,從投行業務發展全局出發制定經營戰略和發展目標。
鑒于銀行業目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格局,商業銀行內部對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有一個逐步認識、理解和接受的過程,因此,我們可以考慮以下經營戰略:
1、建立業務管理機構
鑒于當前各商業銀行業務經營松散、自發性較強的現實,商業銀行有必要按市場導向重新考慮內部職能機構的設置,建立獨立的專門投資銀行業務管理組織機構。當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為大力拓展投資銀行業務,商業銀行可在總行層面建立按事業部制運作的投資銀行部,給予投資銀行部相對獨立的經營決策權,以有效把握市場機遇,充分調動內外部各種資源,對投行業務實行系統的策劃、拓展和管理。
2、進行準確的客戶定位和客戶需求挖掘
商業銀行投行業務的客戶定位應建立在現有客戶分類的基礎上,針對不同客戶的綜合特征,分析潛在需求,作出準確定位。從商業銀行所具有的資源優勢出發,投行業務的開展應以公司客戶和VIP個人客戶為主要客戶群,以大型優質企業為當前重點發展的客戶,以成長性良好,與銀行服務實力相匹配,具有潛在投行業務需求的中型客戶為未來重點業務開發對象。
3、多元化業務組合戰略與重點業務戰略相結合
在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初期,需要構建相對平衡、能夠帶來穩定收入流的多元化業務組合;隨著優勢客戶資源的挖掘,逐步形成了優勢業務,此時,需要優先發展那些具有發展潛力巨大、客戶資源聚集的業務,逐步形成某一業務領域獨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特色,并形成較大的競爭優勢,培育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樹立自己的品牌。
4、全面創新戰略
這是塑造大型專業化投資銀行核心競爭優勢的決定性戰略之一,需要在制度創新、業務創新、產品創新等三個領域協調展開。在業務和產品領域方面,首先結合傳統商業進行產品創新,拓寬業務領域,重點放在具有長期發展潛力的業務領域,開發高質量的全新產品;在制度創新方面,重點建立和完善組織結構創新、決策體系創新、業務流程創新、風險控制和財務監督體系創新以及資源分配與共享機制創新方面。
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一方面,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投資銀行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并促進兩個業務的相互促進,優勢互補,增強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通過投資銀行自身業務的發展,打造出業務品牌,隨著政策的放開,通過投資銀行業務資源的整合,將可能成為獨立的公司,成為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中心。
5、業務整合
為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優勢,快速有效的拓展投資銀行業務,建立投資銀行部為核心的投行業務運營平臺,采取相應的策略有效的整合內外部資源,對業務進行整合,準確的細分客戶并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6、核心競爭力培育
綜合化經營的著力點,就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通過為客戶提供不斷創新的綜合化金融產品,來提升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同樣,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也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利用商業銀行的優勢和內部管理來培育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四)業務流程管理
商業銀行開展投行業務需要在執業規程、業務流程、管理與決策方面遵循標準化、程序化、科學化、市場化原則。在業務操作中,需要進行業務流程管理,以防范風險,提高工作效率。
在投資銀行業務流程設計中,首先應當弄清楚為客戶提供什么樣的產品,圍繞產品的信息流、物流和服務流這三個主要方面而進行設計,找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一般而言,對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來說,能夠創造核心競爭力的是“研究報告和解決方案”和“提供資金”。
一般來說,普通投資銀行業務項目流程包括了信息收集、項目立項、項目實施和優選、內核、方案實施、項目總結等,不同的業務有不同的具體業務流程。但從投資銀行的業務范圍來看,可以根據項目的類型進行流程管理,如將業務分為顧問類(如財務顧問、投資、理財顧問)、操作類(并購、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不良資產處置等)和融資類(項目融資、銀團貸款、結構融資、過橋貸款等)來管理。
對于總分行結構下投資銀行組織結構,根據項目的來源、項目規模和難易程度采取的業務流程管理也不相同。首先,總行設投行業務管理中心(負責全行投資銀行業務的組織和協調),分行設投行業務需求處理平臺(負責集中轄區內客戶的投資銀行業務需求),并建立授權制度,按照品種、風險程度高低、金額大小、操作程度難易等標準來界定相應權限,確定總、分行經營種類與額度。其次,將業務需求分三類:分行解決類、總行解決類和外部解決類,然后分類實施處理。分行解決類客戶需求,由分行組織業務團隊,按照我國商業銀行制定的業務模式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總行解決類客戶需求,由總行在全行范圍內組織團隊提供服務;外部解決類客戶需求,由總行負責聯系海內外專業機構。
(五)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的品牌定位及品牌管理
作為從事高風險產業的商業銀行。歷來都非常重視信譽,把信譽作為其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優良的信譽是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先決條件,可以獲得投資者的信賴、取得籌資者的認同。同樣,在商業銀行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并在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市場營銷、服務等各個環節中得到很好的落實及突出品牌的頂尖特性。所以,商業銀行的信譽優勢和產品品牌都將有助于投資銀行業務介入市場并得到商機。
但是,由于投資銀行的業務產品是結合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進行的創新,也是滿足客戶需求的需要,加上創新是塑造投資銀行核心競爭力的基本要素,是克服風險的最佳手段。因此,投資銀行業務產品可以同原有商業銀行的產品有不同的品牌,在兩者品牌沒有沖突的情況下,投資銀行可以自己發展自己的品牌,并進行管理。
3、商業銀行投行業務的風險控制與監管
風險是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一方面給商業銀行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同時也增加了風險機會。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屬于非銀行傳統業務領域,所面臨的風險構成將會有很大改變,信用風險將不再是主要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信譽風險、交易對手風險、操作風險等成為需要重點關注的風險。一直以來,國內銀行業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風險管理技術和水平,市場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管理仍處于起步階段。因此,銀行需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加強投資銀行業務風險的控制,促進投資銀行業務長期穩定發展。
(一)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風險控制
一般而言,投資銀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等,不同的投資銀行業務有不同的具體風險(如承銷風險、并購風險、投資風險等);而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是金融風險(包括流動性、信用、償付風險等)、操作風險、商業風險(包括宏觀經濟和政策,法律和制度、聲譽等)和偶然風險(各種外部風險)。可見,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有許多相同的風險因素,但商業銀行更關注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一直以來,國內銀行業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風險管理技術和水平,市場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管理仍處于起步階段。而隨著投資銀行業務的開展,商業銀行除了繼續關注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外,還需要重點關注市場風險、法律風險、信譽風險、交易對手風險、操作風險、關聯風險、利益沖突風險等。因此,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需要商業銀行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內部風險控制。針對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的風險,可以考慮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進行風險防范和控制:
1、完善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
(1)完善風險管理平臺。
在原有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將投資銀行業務風險納入風險管理體系,不僅是針對投資銀行各業務單元風險進行風險控制,更多的是立足于全行的層次,全面監控整體風險。同時,將業務、風險管理、審計稽核三條線獨立,使風險管理和審計稽核獨立于經營系統,直接向總行風險管理部門負責。
(2)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第一,設立兩個層面的組織架構。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在總行內部
控制部門建立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體系,主要是要合理地制定投資銀行部門的責任和權限,明確授權方式,建立有效的監督方式;二是通過在投資銀行部門內部建立專門的內控組織來實施對投行業務的內部控制,負責對具體投行項目實施監督和稽核。
第二,根據投資銀行的業務特點制定內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對每一項業務、業務模塊做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應當區分哪些風險是銀行可以控制的,哪些是銀行不能控制的,并做不同的處理。
第三,建立集中信息系統并有有效溝通渠道。商業銀行應該建立一個涉及全部業務活動的信息管理系統,并保證其安全可靠。通過這個信息管理系統,所有相關人員都能夠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使所有員工充分了解與他們履行職責有關的政策和程序。這樣,可以將投資銀行業務加入信息系統,使公司決策層能夠及時獲得有關投資銀行業務財務、經營狀況的綜合性信息,以及與決策有關的外部市場信息。
2、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一方面需要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另一方面需要將投行業務風險與銀行業務風險進行隔離,建立健全風險約束機制。
首先,建立規范和完善的內核制度。在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下,結合投資銀行業務自身的特點,并借鑒國內外大型證券公司的內核制度建設的經驗,建立一套權責分明、規章完整、運作有序、高效的內核工作機制。
其次,在總行一級部門之間建立內部防火墻,增強風險控制意識,強化風險教育。“防火墻”制度能夠有效地減弱商業銀行內的風險傳遞與風險外溢,具體包括信息防火墻、人事防火墻、業務防火墻等。防火墻的設置是一項非常具體、復雜的制度建設。
第三,增強依法經營的意識。由于金融政策因素的影響,開展投資銀行業務中常受到監管的約束和法律的障礙,要求投行人員提高依法開展業務的自覺性,努力尋找改善和轉化風險的有效途徑。
3、從人力資源角度控制投資銀行業務風險
首先,建立有關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的人才招聘、儲備方案,選擇適合的招聘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的人才評價體系,保證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高的道德水準;其次,定期進行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的職業培訓,提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并定期進行有關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的法律法規培訓;此外,還需要對投行人員進行包括內控意識與風險理念培養。
4、建立投資銀行業務創新過程中風險防范措施
創新是投資銀行業務的核心競爭力,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的開展就是為了滿足客戶的新需求,提供新產品和服務。因此,在業務創新中可能會受到銀行監管部門、證券監管部門以及其它監管部門的監管,一方面需要完善有關創新性業務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還應與監管部門溝通,避免監管風險的發生。同時,還應該對新產品和服務對現有產品和服務的影響進行評估,并建立新型業務應急預警機制。此外,新產品的推出、服務協議的制定、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的確定和調整等都要經行內法律事務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
(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的外部風險監管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混業趨勢明顯的影響下,確保金融體系的整體安全、鼓勵競爭、強調效率和保護投資者利益已經成為西方國家的主導監管理念,并不斷推動著金融監管制度的重構和金融監管方式的轉變。從全球范圍看,出現了貨幣政策制定與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趨勢以及金融監管一體化的趨勢。
2004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布《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簡稱“新協議”)。“新協議”提出了銀行監管的新框架體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最低資本要求、監管當局檢查評估、市場約束)所構成,代表著最新的銀行風險監管理念,為改進銀行業的風險管理奠定了基礎。
“新協議”的內容更加廣泛、更加復雜、擯棄了“一刀切”的資本監管方式,提出了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幾種方法供選擇。“新協議”有以下三方面的創新:
第一,進一步擴展、完善最低資本充足率的內容與要求,并就資本充足率計算中的各種風險測算進行較為深入的探討。
第二,轉變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方式和重點,監督檢查被監督銀行的資本金與其風險數量、風險管理水平是否相匹配,鼓勵銀行不斷改進風險管理方法、提高風險管理技術,對銀行進行全面的行業監管。
第三,對銀行的信息披露范圍、內容、要點及方式,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對銀行風險進行全面的社會監管。
根據“新協議”,對銀行的資本充足水平要求更全面,更為嚴格。面對資本約束和資本困境的嚴峻挑戰,國內商業銀行加快業務轉型,大力拓展低資本消耗的零售銀行業務、中間業務,包括投資銀行業務,積極調整傳統的以公司信貸為主導的業務結構。
在原協議中,風險主要是指信用風險,而“新協議”的風險包括了三類: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其中,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是投資銀行業務中面臨的主要風險,特別是對各種理財產品、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監管當局監管的重點。
“新協議”要求銀行推行全面風險管理,其中要求必須將投資銀行業務與交易業務與其它業務一起分別歸結為三類風險,并應用適當的風險評估方法進行度量,并進行風險匯總。這對投資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外,“新協議”適當擴大了資本充足約束的范圍,以抑制資本套利行為。原協議中,對證券化資產的風險水平確定得比較低,沒有充分考慮市場風險和利率風險。“新協議”對銀行投資于非銀行機構的大額投資要求從其資本扣除,即對資產證券化的投資進行了一定的限制。
總之,“新協議”鼓勵商業銀行不斷改進風險管理方法、提高風險管理技術,建立起能及時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各種風險的管理系統,以增強有效防范風險的能力。
(三)加強對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
首先,要更新監管理念。與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相比,“新協議”不僅推動了銀行監管理念的重大變革,還勾畫出了一個新的銀行風險監管框架。銀行監管當局作為一種外部監管,要重點檢查、評估商業銀行決策管理層是否充分了解、重視和有效監控本行所面臨的各種風險,是否已經制定了科學、穩健的風險管理戰略與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已建立了能夠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各種風險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要檢查、評估商業銀行采用的內部評級法是否可行,以及通過內部評級法計量風險和確定資本水平是否可靠;要對所建立的內部風險管理系統的可靠性及有效性進行及時檢查和評估。在此基礎上,監督檢查商業銀行是否根據其實際風險水平,建立和及時補充資本金。此外,要監督檢查銀行是否及時、充分、客觀地披露所規定的相關信息。
其次,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在我國,長期以來,一直對銀行業實行機構性監管,突出表現在:重市場準入管理、輕持續性監管,重合規性監管、輕風險性監管。由于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包括保險業務,如果單由銀監會監管銀行,只能監管商業銀行業務。在我國仍實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業監管的情況下,除了“三會”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監管外,應當從對銀行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及不同監管機構監管銀行的不同業務。銀監會主要監管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證監會主要監管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保監會主要監管銀行的保險業務。
第三,現階段的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格局,使得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自成系統,工作中各司其職、條塊分割、溝通不足、信息難共享,這些因素影響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從我國金融發展的現狀來看,我國似乎已經逐漸出現了對統一金融監管的客現需要。一方面,我國加入WTO后,無論是金融產品的交易,還是金融組織、金融市場之間的合作與結合都將從廣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強,金融全球化對我國金融的影響日益深遠。與此同時,隨著我國金融與國外金融的聯系日漸緊密,對金融業的監管和控制也變得更加復雜、更加困難,尤其是國內分業經營、分業監管與全球混業的趨勢、國外大型金融集團的合作使得監管的難度更加凸顯。另一方面,國內不同金融部門間的業務合作和交叉越來越多,金融集團的發展等已經初露端倪。這些均就要求金融監管體系更加靈活、更加綜合、更加統一,以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我國金融監管從分業監管向綜合監管、統一監管過渡有可能成為一種歷史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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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業;人才培養
一、人才成長的基本規律及其在銀行業的表現
(一)人才及銀行業人才的定義
“人才”一詞,簡言之,是指有才能的人。中央、國務院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指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眾之中。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做出積極貢獻,都是黨和國家需要的人才”。綜合我國銀行業的實際,銀行業人才應為“所有具備高尚職業道德、突出工作能力、能夠實現合格績效的銀行業從業人員”。
(二)人才成長規律在銀行業的具體體現
1、銀行業人才的成長是外部環境和自身努力的共同結果。
一方面,大部門從業人員認為銀行業對人才培養“非常重視”或“比較重視”,認為現有晉升制度(提拔)“非常合理”或“比較合理”,認為崗位培訓“非常有針對性”或“比較有針對性”,這些都反映銀行業為人才成長營造了較好的氣氛。另一方面,通過銀行業人才成功例證的分析,發現他們都能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有強烈的求知欲望和積極的進取精神,能夠將個人價值的實現很好地與工作的發展結合起來,這表明個人的因素是其成長、成才的強大內因。
2、銀行業員工對工作的期望是促使其成長的動力源泉。
銀行業員工之所以熱心于自身事業并積極努力工作,其動力源于并受制于員工的期望和需要,即只有當員工的期望和需要得到滿足時,才會產生強大的內動力。具體來說,在銀行業的期望主要包括3個方面:被同事認同和上級承認;個人努力與成效成正比即有成就感;取得多少工作績效就要獲得多少報酬。
3、銀行業人才的成長是在競爭中不斷提高的積累過程。
人才成長的歷程,需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積累知識和經驗,從而完成量變到質變的轉化。同時,在人才的成長過程中,通過競爭這種手段能激發人才的活力,并為選拔和發現人才提供有效的途徑。
4、中青年是銀行業人才成長的集中年齡。
中青年是人才創造的集中年齡,是擔重擔、出成果的黃金時期。
二、我國銀行業人才培養存在的主要問題
深入分析我國銀行業人才隊伍和人才工作現狀,是進一步提出我國銀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戰略的前提。當前,我國銀行業在人才隊伍結構,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需要認真總結、深入分析,找準癥結所在,為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建議提供基礎。
(一)人才隊伍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的職能要求和履職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也對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銀行業人才隊伍在總量上基本能夠適應履職需要,但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逐漸成為制約人民銀行有效履職的重要問題。
第一,高層次人才比較缺乏。近年來,雖然采取海外引進、從高等院校招錄和內部培養等措施,使高層次人才的數量得到增加,但與當前的形勢任務相比,總量依然較小、占比仍然偏低。同時銀行業現有人才隊伍的國際競爭力還不強,集中體現在熟悉國際經濟金融運行規則和發展形勢,具有戰略開拓能力的國際化人才,以及通曉國內外金融、證券、保險、法律等知識,具備先進管理經驗和創新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十分短缺。
第二,年齡、學歷結構有待改善。首先,近年來各銀行有目的地招錄了一批高學歷的年輕干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隊伍年齡結構,人才隊伍的年齡結構整體上保持穩定,但仍需進一步年輕化員工隊伍。其次,各銀行機構的人才隊伍建設對具備較深經濟金融理論功底、熟悉經濟金融運行情況、掌握相關分析技術的高學歷人才的要求比較迫切。近年來,各銀行機構雖然通過招錄等多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學歷人員數量,但人才隊伍整體學歷層次仍然偏低。
(二)人才管理體制不夠健全
我國各銀行機構人才流動與市場化人才資源配置規律未能有效對接。在人才引進方面,雖然各銀行機構在歷年的人才招錄中都能吸引大批的求職者,但這種吸引很大程度上源于勞動力市場的供大于求,更多體現在對非市場緊缺人才的吸引上,對于市場真正緊缺的中高端人才,特別是海外高層次人才則表現出明顯的競爭能力不足。在人才“出口”方面,隨著外資銀行的陸續入駐,我國各銀行機構、特別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分支機構薪酬福利方面的比較優勢逐漸喪失,對人才的吸引力逐漸被同業弱化,出現人才不斷流失的局面。
(三)人才工作機制需進一步改進
在當前人才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系統化的發展趨勢下,機制建設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內容。但長期以來,各銀行機構在人才使用、評價、考核、激勵、培養等方面還存在明顯的制度缺陷,制約了人才工作效能的發揮。
第一,績效考核不夠科學。近年來,我國各銀行機構制度化的考核體系基本建立,對員工實施定期考核,相關考核制度和流程也得到了多數人的認可,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第二,薪酬激勵有效性不強。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義現象依然存在,結構性矛盾較為突出,高層次人才的收入水平與外資銀行相比明顯偏低,不僅導致他們對收入水平的滿意程度比較低,而且也難以在人才市場上吸引關鍵、核心人才。工作獲得的成就感和社會地位等內在報酬,也無法彌補工資等外在報酬水平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離職傾向,并導致了部分人才的流失。
第三,人才培訓針對性不強。雖然近年來我國各銀行機構積極構建符合自身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的培訓制度、機制與體系,逐步建立起員工終身培訓制度,使每個員工從入行到退休,可以持續不斷地接受培訓。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對個體特征考慮不夠,培訓主要集中于基礎培訓和業務培訓,不能針對不同階層的員工提供不同的培訓課程,面向未來發展的有針對性的培訓相對較少。
三、加強和改進我國銀行業人才培養機制的政策建議
人才問題是事業發展成敗的關鍵,也是全面推進銀行工作重要的著力點、突破點和增長點。因此,我國各銀行機構應繼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科學人才觀統領銀行人才隊伍建設,把握并遵循人才成長的內在規律,不斷優化人才成長的內外環境,全面提高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為銀行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人事制度建設,優化人才成長外部條件
從制度層面優化人才的培養和成長條件,是加快人才培養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國各銀行機構應加快人事制度建設,制定和實施有利于人才成長的政策制度,促進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
1、高度重視員工生涯設計,實現人才和組織共同發展。
綜合效應規律要求我們應實施人才和組織共同發展的人才調控策略,而其中一個有效做法就是為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規劃,將員工個人發展目標與組織發展目標進一步統一起來,使員工在為組織目標實現過程中也使自身得到成長和發展。因此,各銀行機構應在堅持個人特長和社會需要相結合、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相結合、穩定性和動態性相結合等原則的前提下,盡快建立起有關員工職業生涯規劃與管理的制度,不僅要引導行員樹立為自身進行職業規劃的意識,而且要在了解行員個人特點以及他們成長發展方向和興趣的基礎上,制定有關員工個人成長、發展與銀行職能發展需要相結合的計劃,逐步建立起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檔案,以利于長期有效地開發人才。
2、創新教育培訓的有效模式,促使人才資源全面開發。
教育培訓是提升人才能力和素質的有效舉措,是促進人才成長的“推進器”。因此,各銀行機構應盡快改變傳統的培訓模式,使培訓真正成為培養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制度平臺。一是要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培訓計劃的制定應建立在對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堅持“缺什么”、“補什么”,按需施教,實行分類培養和個性化培養。二是加大培訓投入。從根本上改變培訓設施簡陋、培訓與應用脫節,培訓質量不佳的現狀。三是培訓形式宜多樣。如外部培訓,讓員工走出去,到各高校、各國外金融機構,接受新知識,增加國際眼光。
(二)健全競爭激勵機制,激發人才成長內在動力
競爭成長規律揭示了競爭是提高激勵效應的推動力,現代管理知識中的“鲇魚定律”也啟示了如果一個人沒有競爭對手,就會養成惰性,甘于平庸,碌碌無為。因此,我國各銀行機構應健全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增強行員創造的動力,激發行員創新的熱情,促進員工創新的行為,最大限度地激勵人才成長。
1、改進管理層薪酬制度。
為提高管理者經營熱情,避免管理者短視行為的發生,對于已上市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管理者可以逐步推行股票期權的激勵機制,當某考核指標達到一定標準時,管理者就可以行權。而對于未上市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人員,可實行年薪制,根據經營者的管理業績和經營業績確定年薪的金額,從而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風險意識,提高銀行長期的獲利能力,保持可持續發展水平。
2、健全長期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使工作能獎能罰。
要確定系統全面的績效考核內容和方法,提高考核的信度和效度,反映出被考核者的實際工作績效,方法上可以參照目前流行的“360度績效評價法”,即有上級、同事、服務對象評價加員工自評,最后通過加權平均得出考核結果。要分層次、分類別設計考核指標,可遵照國際通行的績效考核SMART原則,必要時可以邀請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協助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層次分明、具有銀行特色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要注意日常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建議采取月度考核、半年跟蹤、年終總結相結合的方式,克服“近因效應”影響。要暢通反饋渠道,加強雙向溝通,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環境,使績效考核成為實現組織目標、改進員工績效和個人持續發展的助推器,把績效考核過程轉化為每個員工一次積極的工作經歷。
3、改進普通員工薪制度。
為獎勤罰懶,調動國有商業銀行的從業積極性,應破除原有工資分配中“大鍋飯”的做法,將職工工資和崗位貢獻相掛鉤,拉開改入檔次。如對于行政管理和后勤部門可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崗位等級的劃分可以參照工作責任、工作復雜程度和對知識技能的要求,通過崗位分析評定來確定;對于研發和業務部門實行按能力劃分的專業技術等級工資制,同時,與銀行的經營業績相掛鉤;對于銷售部門則實行基本工資加上業績提成的效益工資制度,促進銷售人員的銷售積極性;對于柜臺人員實行基本工資加上業務計劃計件工資分配標準,以便提高業務經辦效率的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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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商業銀行;影響;策略
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經從1998年的1600萬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年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月6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年底,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④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托管業務服務。基金托管要求銀行在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清算網絡、監控手段、整體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銷售和服務。商業銀行龐大的儲蓄網點、豐富的儲戶資源、先進的網絡設備、良好的信譽等軟硬件條件,不僅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銷售平臺,而且商業銀行擁有完善的清算結算網絡系統、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和完善的系統結構,完全可以承擔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在基金托管業務服務過程中,一定要采用先進的技術,發揮銀行的優勢,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
⑤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前基金托管業務存在的很大問題是商業銀行托而不管,過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監督管理基金規范運行,避免發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性,同樣是商業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⑥加強銀行基金業務人員的培訓,在基金銷售過程中進行專業化的服務。由于基金是新業務,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商業銀行人員難免對基金業務產生陌生感,對基金業務銷售和托管過程中需要具有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因此加強崗前培訓、人才引入和員工業務素質學習才能保證證券基金業務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羅松山。投資基金與金融體制變革[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