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理論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2 1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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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理論論文

篇1

對患者治療后的血糖情況進行觀察,如果患者的血糖恢復到正常的水平則認為治療效果顯著,如果患者的血糖水平好轉,則認為治療有效,如果患者的血糖水平沒有改變或升高,則認為治療無效[3]。采用其他方法對治療無效的患者進行治療,直到患者的血糖水平得到改善。采用統計學軟件SPSS15.0對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計數資料采用率(%)表示,行χ2檢驗,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從該次研究的數據統計中可以看出,實驗組患者治療的總有效率為95.4%,對照組患者治療的總有效率為87.7%,實驗組患者的治療效果明顯好于對照組,詳細的數據統計見表1。

3討論

糖尿病是臨床上比較常見的代謝性疾病,主要是由于患者體內的糖脂代謝異常導致的,不具有傳染性,在臨床的治療中,重點就是控制患者的血糖,穩定代謝,減少并發癥的出現。在西醫內科治療中,二甲雙弧和胰島素發揮了很好的降糖效果。二甲雙弧是臨床上常見的降糖藥物,其能夠抑制肝糖原的異常分解,減少腸道對于葡萄糖的攝入,提升細胞利用葡萄糖的效果[4]。二甲雙胍是雙胍類降糖藥物,可以減少肝糖原的輸出,降低患者在空腹狀態下的血糖,并且降低患者胰島素的敏感性,從而很好的控制患者的血糖。

甘精胰島素是一種長效的胰島素,是人體內胰島素的類似物,其在酸性的環境下為澄清的液體,容易被人體吸收,并且作用的時間長,可以幫助進行糖分的分解,減少低血糖情況的發生[6],其還能夠促進脂肪和骨骼肌對于葡萄糖的攝入,從而降低血糖,促進蛋白質的合成。

篇2

系統的概念最早來源于古代人類的社會實踐經驗,自人類有生產活動以來,就無時無刻不在同自然系統打交道;在人類知道系統科學之前,就已經在進行辨證的系統思維了;我國古代的農事、醫藥、天文、工程等方面的成就,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樸素系統科學思想的自發應用。作為現代科學技術結構體系中的系統科學,是我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在總結概括已有科學技術分支并根據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特點提出和創立的。他從三個層次概括了建立系統科學的重要意義,一是直接改造客觀世界的科學指導;二是為工程技術直接提供理論基礎;三是在技術科學的基礎上進一步抽象概括為認識、揭示客觀事物規律的基本理論。系統科學的學科結構包括一門基礎科學,即系統學;三門技術科學,即控制論、運籌學和信息論;以及一門工程技術,即系統工程。總體而言,系統科學是以系統為研究對象,研究系統內部諸要素之間規律的科學,其研究對象十分廣泛,從研究物質運動規律的自然科學,到研究人類社會活動規律的社會科學,只要具有系統的特點,均可作為研究對象。

2中醫理論與系統科學理論的契合點

系統是指由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一些部分組成的具有某種功能的總體,其共性特點可以概括為整體性、關聯性、動態性、有序性和預決性。而中醫學理論具有強調整體觀念、遵循陰陽五行規律、重視臟腑經絡聯系等特點;因此,體現我國古代醫療實踐經驗和規律的中醫學完全具備系統的特點,可以成為系統科學的研究對象,就理論實質而言,兩者亦十分相似。

首先,就系統的整體性而言,是指系統具有其組成部分所沒有的功能,即“整體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中醫強調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由五臟六腑、四肢百骸所構成,各部分有機配合,共同實現人的形體完整和功能正常。并且,人體還與所處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構成一個系統,從而影響人體的健康。

其次,系統的關聯性,是指系統各組成部分之間以及系統和其環境之間具有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關系,并且這種系統的關聯性決定了系統整體性的存在。不難理解,人體五臟六腑的功能都不是獨立的,比如脾與肝雖功能各異,但相互影響,情志不遂,肝氣郁滯乘脾,形成肝郁脾虛證,就是很好的例證。人體中的氣、血、津液等物質可以將各組織器官有機地聯系起來,相互聯系、促進和滋生,共同決定人體的整體功能水平。

再次,系統具有動態性和有序性的特征。動態性是從時間的維度來觀察系統,其每時每刻都在運動變化,不存在絕對的靜態;而有序性則是系統關聯性在空間上所表現出來的結構層次,以及動態性在時間上所表現出來的演化方向,使得系統具有在空間、時間和功能上的有序性質。總結起來,即是系統的整體和各個部分都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而且這種運動越是有序,其組織化程度也就越高。人體的生理功能變化和病理演變過程都充分體現了這種動態性和有序性的特征。比如,中醫理論中有“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七七任脈虛,太沖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的描述,充分體現了人體的動態特性。而根據中醫的陰陽五行學說,人體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都按照一定的規律進行,則是人體有序性的真實反映。

最后,系統的預決性表現為系統的有序性能夠使其自動導向它的終極狀態,這一特性在生命和生物系統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生理學中的正反饋概念,就是對人體系統這一特點的真實反映。不僅如此,人體的預決性在中醫學理論中也有充分的體現,比如"久病入絡"的理論,就描述了人體久病必然導致病邪逐步由外向里,由淺入深,最終導致絡脈損壞、臟腑衰竭的病理變化規律。從以上闡述,可以看到中醫理論中的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藏象學說和經絡學說,六、七情致病理論,以及中醫的辨證論治思維過程,這些都無不強調了人體的整體觀和人體與環境、社會的整體觀,也就是系統的觀點。因此,運用系統科學的理論開展中醫學的結構化和規律性研究是可能的。前面提到,醫案是中醫名家臨床經驗的結晶,是傳承中醫學術思想和經驗理論的重要載體;因此,醫案的系統研究就是應用系統科學開展中醫研究的重要內容。系統科學理論的引入,使我們能夠從宏觀的角度,透過極其復雜的醫案信息表達,把握中醫辨證論治的總體發展變化趨勢,以及醫案中各要素間的內在有機聯系;從而能夠確定宏觀的醫案結構,并且細致地描述醫案中各信息的發生規律;因此,系統科學思想為中醫醫案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科學依據和理論基礎。

3展望

篇3

誰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四個字本身是缺乏主語的,它并沒有明確說明,是誰以人為本,因為既可以說企業以人為本,也可以說老板以人為本,管理者以人為本,還可以說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以人為本。

在通常情況下,大多數企業恐怕都認為只有企業可以充當"以人為本"的主語,即企業是以人為本的。然而,諾基亞的"科技,以人為本"卻讓我們開了眼界,原來不光是企業可以以人為本,科技也可以以人為本。諾基亞的提法之所以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明確地闡釋了本企業是以科技立足的,即科技是自己的產品和服務的核心,是本企業的特色,從而不僅鮮明地亮出了高科技企業的形象,同時還界定了高科技服務于人的需要的內涵。顯然,這一點比籠統地說企業以人為本要顯得更為引人注目,也更有個性。

以誰為本?

"以人為本"中的"人"字也可以做不同的理解。一般的理解是,這里的"人"也就是企業的員工,即企業對員工是尊重的,在企業內部的管理中,企業是把員工作為人來看待,而不是將他們等同于機器設備來對待,因為管理中人性化的東西很多,很富有人情味。

然而,從諾基亞的提法中,我們卻發現了另外一種"人",這就是顧客。企業的高科技、企業的管理、企業的產品和服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顧客或消費者的需要。當然,以人為本的科技并非只是以顧客為本,它同樣要以企業中的人即企業員工為本,因為這些人是創造科技、運用科技的人,而顧客正是享用這些科技的人。

事實上,以人為本中的"人"還不僅僅限于企業的員工和顧客,還包括企業的其他所有利益相關群體,比如說企業的供應商、企業的求職者、企業所處的社區、企業的股東、以及企業的合作伙伴等各個方面的人。因為對人的尊重如果是發自內心的,如果已經深入企業的骨髓,成為企業的靈魂,那么,它就必然會滲透融合于企業的各種關系之中。

何為本?

對"以人為本"中的"本"字也需要做進一步的剖析。關于"本",既可以解釋為"根本",也可以解釋為"資本(人力資本)",還可以解釋為"原本"、"本性"。因此,以人為本并沒有能夠明確應當以人為何種"本",是將人作為掙錢的根本,為企業獲取利潤的人力資本,還是說企業的管理方式著眼于作為人的員工個人以及群體的本性需要?或者說是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作為滿足人的根本需要之本?事實上,或許是出于誤解,或許是出于實用主義的需要,不少企業一方面口口聲聲稱以人為本,實踐中卻僅僅將員工作為賺錢的工具。

篇4

2011年實習生中專10名大專40名本科10名,2012年實習生中專15名大專45名本科10,2013年實習生中專5名大專40名本科15名共190名,均為女性。

2不同實習期的心理問題

2.1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1~3個月)的心理問題

2.1.1心理壓力過大

不同學歷年齡的實習生心理壓力不同,普遍都有焦慮、恐懼。從校園學習到醫院工作,對于醫院及不同科室的陌生環境。接觸不同的患者及帶教老師。帶教老師年齡性格各不相同帶教方法也不同,實習生在臨床護理實習工作中害怕擔心中藥記不住,擔心穴位找不準,護理操作怕出錯。擔心老師會訓斥自己,害怕與帶教老師交流。擔心與病人交流怕病人說自己是實習學生不讓自己護理學習,有很大的心理壓力。

2.1.2對中醫護理中藥好奇心心理

從理論學習中到臨床護理工作實踐,護理實習生感到中醫醫院的各項操作和綜合醫院不一樣,對中醫穴位注射操作就比較陌生,穴位注射操作難度大,因中醫穴位注射承擔的風險較大,一般老師也不會讓實習生動手。對實習生來說很好奇

2.1.3急于求成心理

中醫中藥藥名較多針灸掌握比較難,實習護士急于求成想在最短時間內掌握,想讓老師多講解,多示范。實習護士有較高的求知欲,迫不及待地希望能理論聯系實際。得到老師的認可。有時科室較忙老師講解的不是很仔細或講的太快實習生還沒有理解,實習生感到很困惑。

2.2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4~7個月)的心理問題

2.2.1動手欲望心理

通過前幾個月的學習,基本學會了一些簡單的中醫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項。到了輪到新的科室,就會問老師哪項護理操作自己能動手,護理實習生會自信的告訴老師自己掌握那些中醫知識以及技能,實習生對自己能勝任護理工作的自信心大大增加。

2.2.2滿足心理

護理實習生有滿足心理,對于中醫護士來說,她們認為,臨床中醫護理工作每天基本都是一樣的,沒有她們想象的難,只看事物的表面,在實習中她們已經基本能夠掌握一些中醫護理技術操作,有自滿的心理不需要再學習中醫新的知識想法,中醫中藥精髓博大不是在很短時間能夠掌握的,實習學生要虛心學習中醫的精神及精華。

2.3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8~10個月)的心理問題

2.3.1厭煩心理

當中醫專科護士實習到此階段時,覺得護理工作繁重、乏味,疲憊,每天重復一樣的護理工作:打針、發藥、貼敷+TDP、拔罐、護理健康宣教。再沒有剛實習的新鮮感。

2.3.2不穩定及矛盾心理

此階段中醫醫院實習生面臨找工作的問題,感覺中醫護理工作與學校想象的有實際上的差距,加上社會傳統對護士的偏見,時常會有不想做護士想法,影響到最后階段的實習。對于醫院來說,中專護士的文憑太低,中醫學院相對較少,所以聘用的機會較少。在投完簡歷屢屢被淘汰時,她會著急,無法正常的實習。本科實習生通過一年的實習又感到自己選錯了專業有不想干護士的想法出現了不穩定及矛盾心理。

3實習生在不同實習期的心理對策

3.1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1~3個月)的對策

對于剛剛進入臨床護理工作的實習生,首先帶教老師應該態度和藹了解實習生的需求了解實習生心理需求,帶領她們熟悉病區工作環境,尊重學生,這樣實習生才不會對帶教老師產生害怕的心理。帶教老師也要認真、自信、不厭其煩的耐心講解基本中醫中藥知識。滿足她們的求知欲望。做到放手不放眼,讓實習生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3.2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4~7個月)的對策

此階段的實習護士她們對臨床護理工作一知半解,自信心高,甚至達到自滿心理。帶教老師應該以身作則,嚴格要求實習生,將中醫中藥以及中醫穴位系統給她們進行講解,并要求實習生掌握的內容。對于她們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講解,以便改掉實習生的不良習慣,養成良好護理操作的習慣,讓同學了解中醫護理工作不是簡單的工作,它需要不斷努力不斷學習,同時帶教老師也要積極鼓勵護生參加各類護理學習班,鼓勵實習生去提高學歷層次的學習,以提高自己的學識水平。帶教老師要培養實習學生對護理工作的責任心和興趣,培養新型高素質護理人才。并且注重實習生愛崗敬業精神的培養。

3.3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8~10個月)的對策

篇5

關鍵詞:改寫 意識形態 詩學

一、翻譯研究的學科發展

20 世紀70 年代以前,西方翻譯理論界主要采取文藝學和語言學兩種研究模式,前者視翻譯為藝術,強調譯作的文學價值,后者視翻譯為科學,把翻譯理論和語義、語法作用的分析緊密結合起來,從語言的使用技巧上論述翻譯。兩者都是要把原文和譯文進行文本對照。70 年代以后,翻譯的理論研究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注重文化對翻譯的影響。他們把翻譯放到一個宏大的文化語境中去審視,認為翻譯是譯入語社會中一個獨特的政治行為、文化行為、文學行為,而譯本是譯者在譯入語社會的諸多因素作用下的結果。從文化角度對翻譯進行研究有著明顯的優勢,研究者借用各種當代文化理論去考察、剖析翻譯作為跨文化交際行為在譯入語社會中的巨大影響和作用,從而展現出翻譯研究的巨大空間和發展前景。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翻譯研究學派”。

1972 年,客居荷蘭的美國學者holmes 發表了重要論文《翻譯研究的名與實》,首次提出了“翻譯研究”的概念,他認為翻譯研究應當被視為一門獨立學科,holmes 也成為翻譯研究學派的奠基人。翻譯研究在20 世紀80 和90年代得以迅猛發展。我們從維也納大學教授、知名學者snell-hornby 的論述中能看出其發展軌跡。1987 年snell-hornby 指出翻譯研究無疑是屬于未來的學科,到了1995 年她在《翻譯研究——綜合法》修訂版的前言中已經把翻譯研究稱為一門發展速度驚人的獨立學科了。

很多學者為翻譯研究后來的發展做出了貢獻,lefevere 就是翻譯研究學派的一位杰出代表,他的改寫理論對翻譯的文化研究有著深遠的影響。

二、改寫理論

改寫這一概念是lefevere 提出的,他認為翻譯、編史、選集、批評、編輯等等都是不同形式的改寫,它們都從某種程度上對原文進行了改變和操控,其中翻譯是最為明顯、最有影響的改寫,因為它在另一種文化中樹立了作者或者作品的形象,讓他們突破了原文化的界限。在《翻譯、改寫以及對文學名聲的制控》的前言中,bassnette 和lefevere 指出翻譯是對原文的改寫,而所有的改寫,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體現了某種意識形態和詩學,也同樣對文學進行操控讓它在某個社會中起到特定的作用(viii)。在這本書中,lefevere 多次提到改寫同意識形態和詩學的關系,翻譯作為最明顯的改寫形式也要受到意識形態和詩學的限制。

(一)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有廣泛的意義,是一個關于社會文化的概念。當我們談論意識形態的時候,可能會涉及到政治經濟情況、民族的文化導向甚至某個社會的文學體系。意識形態在翻譯中起著重要作用,決定了譯者將要采取的基本策略。lefevere 在他的另一本書《文學翻譯:比較文學背景下的理論與實踐》中,明確指出譯者都想出版自己的作品,如果譯作同目標文化中人們接受的行為標準,也就是這種文化中的意識形態不沖突,那譯者的目的就容易達到。翻譯過程中最為有影響力的意識形態限制來自于政治,尤其是在那些政治敏感的社會或者時期,在這樣的情況下,譯者必須做出決定選擇哪些類型的文本以及翻譯的策略。

(二)詩學

詩學包括兩部分,一方面指文學手段、文學樣式、主題、原形人物、情節和象征等一系列文學要素,另一方面指的是觀念,即在社會體系中,文學起什么作用,或應起什么作用。不同文化中的詩學會相互沖突,目的語文化中處于主導地位的詩學必然會影響到譯者的翻譯,所以為了達到某種詩學要求,譯者必須做出讓步,因為一種文化中人們廣泛認可的詩學可能在另一種文化中并不受歡迎,這時候就需要譯者采取有效的翻譯策略,比如遵循目的語文化中的敘事方式或者改變原作的結構等等。

改寫理論有著很強的適用性,它不同于以往文本對照的研究方法,而更關注翻譯的“成品”,為研究文學翻譯提供了新的視角。

參考文獻:

[1]lefevere, andré. translation, rewriting, & themanipulation of literary fame. shanghai: 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篇6

美國是目前世界戲劇教育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曾經有報道稱,美國現在有超過一千所大學(學院)設立戲劇系,而且還有一定數量的高校即使沒有戲劇系(專業),也設有戲劇藝術欣賞與實踐等方面的課程。在美國大學中,戲劇藝術的學習與實踐活動是無法分割的,校園劇場和完整的戲劇創作活動是不可或缺的各個組成部分。這些實踐成果是以多種戲劇創作方法予以實現的———既有常規戲劇創作的排演,也有其他創作方法的實踐,其中就包括大量“教育性戲劇”、“教育劇場”學習結果的呈現。許多高校都會舉辦年度的戲劇演出季,這些規模和質量都有一定水平的活動,甚至可以成為學校所在的學區內的主要戲劇活動。教育戲劇不只是在西方發達的國家有系統的研究與實踐,在亞洲各國也有很多專家和學者在研究、探索如何把教育戲劇的方法融入到普通的教育中去,如何借助戲劇藝術方法讓學生更好地接受美育的熏陶。在菲律賓、柬埔寨、韓國、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國都有專業的教師從事教育戲劇工作。我國的香港、臺灣早在上世紀末已經開始起步。臺灣的一些大學也積極響應“九年一貫制”的教育改革,已經成立了教育戲劇研究系,特招中小學教師進修“教育戲劇課程”,著力于帶動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巧用戲劇技巧”,充分調動學生們在學習上的互動積極性,由此使教育活動更富于成果,同時也使教師在自身能力、知識、經驗等方面獲得更大的提升,這對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意義重大。在香港,戲劇教育獲得了和臺灣一樣的重視。在香港藝術發展局的支持下,由香港演藝學院、教育機構、協會、團體聯合組成了香港教育戲劇論壇(TEFO)。同時,香港教育局推行“發展初中戲劇教育”種子計劃,開始為初中學生提供三年的戲劇教育課程。2007年在香港舉辦了國際戲劇\劇場與教育聯盟(IDEA)會議。戲劇教育已被列入中小學教育大綱。香港在戲劇知識的普及化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績,很多綜合性院校里都開設了專門的戲劇選修課,并由本校的戲劇系或劇社來負責這項戲劇普及工作,它們面向全校范圍開設戲劇欣賞的公共課。因此,很多綜合性大學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的戲劇的教育和熏陶使得他們很多人愛上了戲劇,工作之余更愿意加入業余劇社,繼續將戲劇發揚光大,也有很多人畢業后從事起戲劇教育的研究。

在我國大陸,最早介紹西方的教育劇場的是教育家孫家琇先生1984年發表于《外國戲劇》上的《關于英國的TIE》一文。1995年,李嬰寧教授訪問巴西戲劇家奧古斯都•伯奧,發表的《風云世界的民眾劇場:AugustoBoal訪問記》,以及她赴英國研習教育性戲劇課程后,發表的《英國的戲劇教育和劇場教育》是首次向國內介紹教育性戲劇的文章。此后,孫惠柱教授引進的“謝克納人類表演學研究中心”在上海戲劇學院成立創立社會表演學專業研究生項目,并在此后開展了一系列國際學術交流、綜合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等學科與戲劇學的交叉結合的實踐和研究。2005年上海戲劇學院戲劇文學系設立藝術(戲劇)教育專業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云南藝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也相繼開辦了戲劇教育專業。這幾所專業戲劇藝術高校著力培養的本科學生和研究生在普通學校和社區進行了一系列理論研究和應用戲劇實踐活動,培養了中國首批從事教育性戲劇的基礎教學、實踐和研究人才。與此同時,近年來許多省市的文化部門、專業協會和一些高校在不斷舉辦“青年戲劇節”、“大學生戲劇節”等戲劇活動,催生了越來越多的校園劇社成立了。在每年一度的校園戲劇節上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的積極響應參與,這樣的氛圍,也為“教育性戲劇”、“應用性戲劇”在高校中的開展與推廣奠定了基礎。

二、“教育戲劇”理論與實踐在高校中應用與推廣的意義

從以上的介紹可以看出,“教育戲劇”是用來發展個人、社會,以及人文教育為目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完成戲劇演出,或創作一出舞臺劇不是最終的目的,教育戲劇的重點在于“教育”,在于參與戲劇活動時的同學們獲得的學習經驗;這些經驗能讓學生認識、了解社會,能夠探索、發掘自身的潛力,在戲劇活動的參與中建立道德觀、價值觀,讓學生的心靈與精神得到健康的成長。鼓勵學生積極地探索世界、探索人生,增加他們的自我理解力,努力培養與他人的溝通、表達能力,學會多角度的思考;發展他們的創造力和想象力,加強他們的學習效果,啟發學生的思維;學習運用戲劇的形式體會個人的成長,讓他們發展屬于自己的個性、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質,建立起應有的自信的有效途徑。把高校作為推廣與實踐的陣地是行之有效的途徑。

(一)戲劇專業院校要承擔為教育戲劇培育“火種”的責任我們前面介紹過,目前國內開設戲劇教育(“教育戲劇”)專業的院校還為數不多,并且局限在上海戲劇學院、中央戲劇學院等幾家權威的專業戲劇院校。為了落實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對藝術教育在基礎教育與大學教育中最新的指示精神,大力提升戲劇藝術在我國各階段教育中的比重和認知程度,拓寬戲劇藝術教育的教學方式方法,借助歐美成熟、系統的“教育性戲劇”的理論與實踐,讓戲劇藝術為各類教育服務,發揮戲劇藝術更大的功用。就目前而言,應該以這些專業戲劇院校做為策源地,培育優良“火種”,并在適當時機,向條件成熟的專業藝術學院、高等師范類院校輻射、散播,不斷推進戲劇教育(“教育戲劇”)專業的開辦,以形成燎原之勢。國家和省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應大力扶持戲劇教育專業的開辦,建立健全學科體系和課程體系出臺相應的政策,以保證戲劇藝術教育(“教育戲劇”)專業的教學質量。惟其如此才能在十年,乃至二十年之后,戲劇藝術才能在各階段的普通教育中真正發揮美育和育人的作用。

篇7

一項學習對另一項學習的作用,即是遷移。從本質上來說,學習就是通過對學習過的知識的利用,對新的學習知識加以掌握,促進實質性良好的學習結構的創建,在心理學方面這種理論被定義為學習遷移理論。學習遷移理論的作用有正、負之分,一項學習如果對另一項學習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這種遷移就是正遷移;一項學習對另一項學習作用的發揮如果有抑制性,則這種遷移就屬于負遷移。美國知名的心理學家莫里斯•比格曾指出,教學效果一般都是立足學生對教材的遷移數量的掌握而決定的,學習遷移對教學來講是重要基石。遷移理論是一種已經掌握的技能向另一種新技能的傾斜,幫助學生對新內容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遷移是學習過程中的一種普遍情況,教師可以對此加以利用,促進學生正遷移的形成,同時有利于原有教學結構的拓寬和完善,給學生將來的學習及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在鋼琴教學階段,形成遷移的知識塊很多,教師要做的是引導學生在相應環境下形成正遷移,促進自身教學質量的提高。

二、當前鋼琴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目標不夠清晰

我國高校音樂教育中,普遍存在教學目標不太明確的現象,導致學生缺乏明確的學習目標,影響學習能力的提高。要實現教學目標,首先必須明確教學目標的具體要求,而在實際教學過程中,很多教師講課時只針對某一作品的技術難點進行大致的技術要求講解,這種教學的盲目性比較大,不利于學生更加深入地掌握其技能技巧。

(二)對學生的了解不夠深入

教師在教學時往往只注重自身教學的方式,而忽略了學生的接受能力。教師對每位學生的具體學習情況了解不深入,很難進行因材施教的教學。這種方式往往會導致教學內容不適合每位學生的學習,使學生的音樂學習產生兩極分化的情況。

(三)忽略鋼琴教學的系統性教育

音樂課程是一種系統性很強的學科,教學時必須循序漸進,慢慢滲透。但是在實際鋼琴教學過程中,教師授課時比較隨意,解決問題時不注重問題的系統性聯系,致使學生在音樂演奏中時常出現技術性的問題,影響學生音樂學習的提高與音樂素養的培養。

(四)缺乏與其他課程的聯系

在鋼琴教學中,各課程之間是相互聯系的,但教師往往忽略各課程間的聯系,致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對音樂知識的積累及學習比較散亂,沒有將各音樂課程建立相互聯系的意識,不利于學生音樂素質的全面培養,也不利于學生音樂認知結構的建立。

三、將學習遷移理論引入鋼琴教學中的意義

面對鋼琴教育中存在的諸多問題,高校鋼琴教學應該在吸取傳統優秀教學方式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教育方式,利用現代教育理念中的美學、心理學、運動學等方面的理論,進行教學改革,提高學生學習鋼琴的綜合能力。其中學習遷移理論就是現代教育心理學中的一個概念,它是指在學習過程中,各個學科與技能之間存在彼此相互影響的現象,也就是學生已有知識、技能對新知識與技能所產生的影響。

(一)有利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

教育的最高境界不是教給學生多少知識和技能,而是讓學生掌握學習的技巧與方法,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使學生從主觀方面積極主動地學習,而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學習遷移理論的運用,就是一種授人以漁的學習方式,其注重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讓學生學會學習。從這方面來說,一個學生學習能力的高低與其學習遷移能力的強弱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學習遷移不僅能有效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而且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效率。

(二)為實現高校教育目標提供條件

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是否教會學生學習的遷移能力,是教學質量提高的關鍵。因為只有讓學生擁有了學習遷移能力,才能夠使其擁有自我學習能力以及可持續發展能力,使其積極主動地積累知識和技能,從而更好地構建知識與認知結構,以便于在鋼琴學習中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知識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推動高校鋼琴教學中教育目標的實現。

(三)有利于教學改革的實施與教學質量的提高

把學習遷移理論引入高校鋼琴教育中,不僅為高校的鋼琴教育提供一種有效的教學方式,而且通過各個課程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相互影響,可以很好地提高高校鋼琴教學效率和教學質量。從而為社會培養更加優秀的鋼琴師資人才。

(四)為高校鋼琴教育提供系統化指導

高校鋼琴教育是一種系統化要求很高的課程教育活動,在教學過程中必須有幾個相互聯系的步驟組成,而學習遷移理論運用到鋼琴教育中,可以貫穿于教學的每一個環節,使各鋼琴課程以及同一課程不同單元之間建立相互聯系的有機統一體,使高校鋼琴教育在統一的整體下進行相互之間關聯性的學習。利用系統化的教學方式,使學生的鋼琴認知能力及鋼琴素養得以提升。學習遷移理論不僅能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而且能夠有效地促進教學方法的改變。高校鋼琴學科領域知識豐富、文獻眾多,學生不可能在短短的幾年內掌握全部內容,教師在教學中利用學習遷移理論,積極創造學習遷移條件,使學生在原有知識上,進行新知識的學習,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提高學生積極主動學習能力,為他們以后的工作和學習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有效實施遷移教學的措施

鋼琴演奏是一種技能,而技能是一種心智活動方式,通過練習獲得鋼琴技能動作,這種技能主要指手指、手腕、前臂、后臂以及整個身體之間的協調能力,同時也需要學生有很高的理論知識與藝術表現力。在此基礎上利用遷移學習方式,可促進其技能的提高與素養的修煉。

(一)新舊知識的相互影響與聯系

學習遷移是一種通過新舊知識相互聯系形成一定的影響,而促進學習的一種教學方式。從這方面來講,教師在進行教學時要注意新舊知識之間的聯系,在新知識講解之前,首先對舊知識進行復習,做到溫故而知新,并根據教學中可能出現的遷移點,引導學生發現實際遷移點,從而結合已有的知識,實現知識的遷移。在教學過程中進行示范演練,演練時注意提醒學生感受演奏中的異同點,幫助學生學會運用比較法進行新知識的學習,通過詳細的比較可以發現二者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找到其異同,以便促進共同點的遷移。對于學科的基本概念及原理等一些具有廣泛遷移價值的內容,應多提倡自主學習,要求學生對所學的內容進行理解式記憶,然后對知識進行歸納、總結,再把總結好的知識引入原有知識的積累中,以舊知識促進新知識的掌握。從而促使學生更好地把握學習的方向,打破思維定式,培養創造性思維,提升學生鋼琴練習的效率和水平,以及學生的學習技巧與學習能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注重創造遷移條件

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時刻注意遷移條件的創造,注重學習對象之間的共同因素。學習內容之間的相同原理越多,遷移現象就越明顯,也就越有利于學生的學習。比如在訓練八度彈奏技術時,教師可以將游戲的動作機理遷移到彈奏方法的動作要領上,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師可以舉些例子,比如我們在玩拍皮球時,需要放松手腕和小臂,利用手腕的彈性來拍動皮球,動作自然、輕柔、緩和,順勢而為等,彈奏八度時手腕與排皮球時手腕的狀態有異曲同工之處。C.H.賈德在概括化理論中指出,學習中產生遷移的必要前提是,兩個學習活動中存在的共同成分,而在學習活動中概括出兩個學習活動之間的共同原理是產生遷移的關鍵,對于原有知識經驗概括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遷移的可能性。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注重對學生已有經驗泛化水平的提高,為遷移創造條件,如音階的彈法與五指訓練、琶音的訓練在訓練要領上有很多共同之處。因此,在教學過程中,三者的訓練方式可以相互借鑒,通過學習一種技能前、后對另外兩種技能的訓練,引導學生概括三者的共同成分,從而實現學習的遷移。

(三)保持良好心理狀態

學生的心理狀態對學習的遷移也有著很大的影響,心理狀態不佳,如過度緊張、注意力不集中、沒有興趣、沒有遷移的愿望等,都會對學習遷移造成障礙。因此,在教學過程中,除了要積極為學生創造遷移條件外,還應關注學生的心理狀態。在教學的過程中,可采取談話法、觀摩鑒賞法、練習法等多樣化的教學方法,營造良好的課堂氛圍,使學生保持輕松、良好的心理狀態,從而更好地使學生的思維處于活躍狀態,有效地實現學習遷移。在鋼琴練習中,可采取分階段練習,練習的時間不宜過長,容易造成身心疲勞,在休息的過程中可以對練習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從而使鋼琴練習能夠順利進行,同時擺脫消極情緒,達到更好的學習狀態。

(四)注重每位學生的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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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伊壁鳩魯;快樂主義;享樂主義

伊壁鳩魯在倫理學方面以對快樂主義的論證最為著名,并一直為許多流派所繼承和沿用,至今仍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人們往往把他的快樂主義簡單地等同為享樂主義。實際,伊壁鳩魯考察了人類心理,對友誼進行科學地分析,強調哲學與科學能把人從恐懼和迷信中解放出來,引導人們獲得快樂。

一、對伊壁鳩魯快樂主義思想的誤解

伊壁鳩魯(公元前341~270)是古代希臘晚期偉大的唯物主義者、無神論者和啟蒙者。他在哲學方面的貢獻主要是直接繼承并發展了德漠克利特的原子論,這在哲學史上已形成共識。但是,其快樂主義的倫理思想,在歷史上卻受到種種的誤解和批判,把它等同于享樂主義。西塞羅對伊壁鳩魯倫理學的批判就很具有代表性:“一種美德,卻要迎合感官上的快樂,它處于一種多么可悲的奴役狀態啊!而且,智慧的功能將是什么呢?在兩種感官上的快樂之間做技巧嗎?就算可能沒有什么比這種選擇更令人愉悅的了,但試想,對智慧來說,還有什么比這種作用卑賤呢?”類似的誤解和批評,至今仍未完全消除。因此,對伊壁鳩魯的快樂主義倫理進行梳理,還它以本來面目,消除人們長期以來對它所形成的錯誤理解和不公正評價是非常必要的。

二、快樂主義產生的背景及根源

伊壁鳩魯身處希臘剛淪亡于馬其頓的亂世,社會動蕩不安,人們普遍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首先,長期的經濟衰退和社會動亂,使得許多人失去了對從前那種自由城邦公共事業的熱情,因此,由脫離痛苦的外界生活轉向隱匿的內心生活,并在那里尋求安寧和幸福,就成為當時的一種很有影響的社會思潮。哲學不能不反映這種思潮,倫理思考的問題也發生了轉向:原來熱心于城邦的公共事業和幸福,致力于實現奴隸主階級的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現在人們所能治理的只是自己的精神世界,個人的倫理已成為主要的、突出的課題,哲學家的任務主要不再是探求“統治的藝術”,而是向每個人提供如何治理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原則和忠告。伊壁鳩魯提出的“快樂是最高的善”,其倫理思想就是這一時期的代表。

其次,當時社會存在神秘主義和悲觀主義的思潮。宗教、占星術、巫術等神秘主義的東西經由統治者的倡導廣為流傳,人們普遍認為神能干擾人世,保護道德,神與死已成為希臘人內心恐懼的根源。伊壁鳩魯敏銳地意識到了這一點,認為要從根本上獲得心靈的寧靜和快樂,就必須消除導致靈魂紊亂和恐懼的根源,理性地對待侵擾人們靈魂的主要因素,即對神的恐懼和對死亡的恐懼。伊壁鳩魯從認識論出發,認為感性知覺是判斷善惡和選擇行為的準繩,那么選擇人生的目的也必須依據直接感知經驗的證據,思考所得的結論必須與這種證據相聯系,不然就會陷入困惑與混亂。從這個前提出發,他認為肉體的快樂和感官的快樂是一切起源和基礎,沒有感性的快樂,就不會有其他的快樂和幸福。

三、快樂主義的內涵與性質

伊壁鳩魯倫理學的中心是人生問題。他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快樂就是人生最高的善。他指出快樂是幸福生活的開始和目的。因為我們認為幸福生活是我們天生的最高的善,我們的一切取舍都從快樂出發;我們的最終目的乃是得到快樂。如果到此為止,把“快樂”說成唯一的倫理原則,并把它抽象化,那就不僅可能,而且必然得出結論說伊的倫理學說是享樂的,甚至是非道德的。然而,快樂不是空洞的同一,不是不可繼續分解的基礎單位,存在著許多快樂,而且其質量也是不同的。如果不是看心理形式,而是看其社會內容,就尤其如此。所以全部問題就在于:快樂的原則包含什么內容,而且怎樣實行快樂?

關于快樂的規定,伊壁鳩魯所說的快樂,并不是指奢侈放蕩的快樂。用他話來說就是“我們所謂的快樂是指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侵擾”。從理性出發,他把人的欲望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欲望。這是為了維持人的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如吃飽穿暖,渴飲困睡,其目的在于消除體內的痛苦。“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樂,哪怕是智慧與文化也必須根植于此”。

第二類是自然而不必要的欲望。如奢侈的宴飲、過度的物質享受。伊壁鳩魯一方面強調基本物質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反對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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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城市動遷中存在問題的思考

在舊城區改造過程中,城市拆遷過程是最艱難、也是存在爭議最多的階段。“東八塊”拆遷只是城市拆遷中的一個縮影,有的地方拆遷矛盾比這更激烈,有天安門自傷事件,也有汽油自焚身亡事件。發生這么多激烈的動遷矛盾,說明了動拆遷本身可能存在一些或大或小的問題,很可能就是這些問題造成了矛盾激化,成為釀成極端事件的原因。

1、在動拆遷主體上,既有動遷指揮部,又有動遷公司,使動遷的性質趨于模糊。

在很多地方動遷時,既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各職能部門參加的動遷指揮部,又成立了若干動遷公司,到底誰是動遷的主體?政府在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在其他地方動遷中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有的地方的拆遷辦公室,看上去是一個行使政府權力的機構,搖身一變馬上又變成為直接的拆遷人,一套班子,兩塊牌子。這種主體上的不確定,使得動遷性質變得模糊,使拆遷行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政府征收還是商業用途征地也定性不清。這是導致動遷矛盾的潛在根源。

2、動遷補償范圍的太窄、補償標準太低,使大部分居民購買不起房屋,從動遷中未能獲利。

房屋拆遷是一種復合行為,房屋拆遷目的是獲取房屋基地(使用權),房屋拆遷不過是獲取土地的手段。房屋拆遷補償實際上應涉及兩部分:一是基地使用權補償;二是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對于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現行法律沒有規定,對于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章作了規定。然而對于房屋拆遷的補償評估標準也是上世紀末期制訂的,在房價已上漲一倍多的情況下,拆遷補償價與市場價格相去甚遠。居民拿到安置款往往買不起房,房屋安置則是遠離城區,居民因喪失了在城市的交通、就學、就業的種種便利而心懷不滿。

3、在動遷進入相持階段后,動遷公司基本上處于停滯狀態,存在著等政府裁決的情形。

動遷處于膠著狀態之后,動遷公司以居民要價過高為理由,基本上不肯再與動遷居民進行商談,即使商談也是純形式意義上的,即安置或補償條件較上一次沒有任何的變化,動遷居民只存在簽與不簽的兩種選擇。動遷公司基本上等著政府裁決。出現這種情形,其實也愿不得動遷公司,因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或者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裁決作出的拆遷期限內,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拆遷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責令限期拆遷的決定,逾期不拆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立法上將拆遷行為作為政府行為,認為一旦發生爭執,就應強行介入處理。既然立法上賦予了拆遷公司一旦拆遷不順利有政府好靠,那他何必付出更多的金錢與精力與動遷居民談判呢?等著政府裁決就行了,“我”坐享利潤,而矛盾卻轉嫁給了政府,有這等好事,只有傻瓜才會不用。正是因為強制拆遷的立等可取,才使交易雙方徹底失去平等的妥協動機和博弈能力。

4、動遷矛盾激化后,政府立即處于前臺,動遷公司卻轉到幕后。

到動遷后期,被動遷居民多次大規模地到市里、北京上訪,矛盾處于激化狀態。在處理矛盾過程中,區政府、街道處在了處理矛盾的第一線,為了接回、控制上訪人員動用了大量干部以及物力、財力,動遷公司雖然也參與進來但好像處于次要的位置。其他地方的動遷矛盾也出現同樣的局面,一旦矛盾激化,出來收拾局面就是政府了。當事人就安置補償產生的爭議本來屬于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權益糾紛,卻轉化成居民與政府的較力。產生這種問題,一方面是因為我們的制度安排中,由行政機關通過其征用、收回使用權、頒發拆遷許可證等公權力行為將土地(使用權)從現在的使用權人移轉至要獲取使用權的私人一方,而無需和現使用權人協商,使民事交易過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過程變成了一個行政過程;另一方面也因為屬于政府處理的事件,制度安排使我們更關注行為本身而不是它的原因。

5、在動遷矛盾中,居民提出的問題并未能給予令人信服的解釋,導致居民的持續不滿。

在動遷矛盾處理時,居民提出很多問題:公民私有產權保護問題,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問題,拆遷的司法裁決問題,政府文件的公開問題,強制拆遷的合法性問題,等等。可以說,這些問題都是非常尖銳的問題,目前立法上也沒有解決這些問題,動遷工作人員也不是法學家其法律素養也達不到解釋這些問題的水平,但對居民的這些問題以法律沒有規定來搪塞或者認為是無理要求而置之不理,顯然并沒有解決問題,導致了居民的普遍的不滿情緒,從而給動遷帶來更大的阻力。

6、強制拆遷前后,居民選擇大規模上訪,而不是求助于司法救濟。

在動遷后期持續的一年多的時間里,居民認為自己的利益受損,選擇的不是司法救濟的途徑,而是大規模的上訪。在其他城市的動遷中,甚至發生自焚、與動遷人員同歸于盡等極端的矛盾。我們說,司法是社會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線,為什么居民直接越過這道防線,而是尋求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上訪呢?實際上,對其他民事糾紛,居民基本上還是以司法救濟為最終手段的。一般說來,每一個動遷居民人還是一個理性人,他作這樣的選擇,不得不令我們反思:司法救濟途徑是不是出現了問題?實事求是得來說,確是如此。一方面,動遷成為政府行為后,從民事糾紛轉化行政糾紛,意味著居民不滿動遷補償安置如果要尋求司法救濟,就要告政府,而法院又受制于政府,使老百姓不敢相信法院。事實上,對于涉及動拆遷的糾紛,法院要么不受理,要么也是判居民敗訴為多;另一方面目前我國行政訴訟法本身也決定了居民不可能從法院得到他想要的結果。公民的目的無非得到在他看更為合理的補償(實際上就是更多一些),然而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只能機械地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而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適當則基本不予審查,即使法院認為拆遷行政裁決或行政強制不合法(包括程序上違法)也只作出撤銷的判決,補償安置爭議仍需回到作出裁決的原行政機關處理,公民即使勝訴即得不到他想要的結果。

7、對動遷居民的持續上訪,不能拿出有效的措施。

通過強制拆遷,“八塊”一期在持續兩年多后終于完成了動遷,但是由于有36戶居實行了強制拆遷,持續的上訪卻沒有結束。這些被強遷的居民以及其他地塊的被強遷的居民經常性地到市里上訪,有時一天去幾次,重大節日或政治活動前后他們還群體到北京上訪。對于這種的上訪要持續多長時間,還不得而知。而解決上訪問題成為了區政府、街道的政治任務,一旦上訪就必須派人領回,這在花費著政府的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這還在其次,最主要的是領回上訪人員后,找不到有效的辦法來解決他們的問題。本來他們的利益相對方是動遷公司,現在由于政府裁決,動遷公司則在法律上完成了他的安置義務,可以說上訪已與動遷公司沒關系了(動遷公司可能也這樣認為的),變成了上訪人與政府的博弈了。在這場博弈中,政府無論是妥協還是強硬都處于兩難的境地。

二、對城市動遷的法理分析與建議

為什么城市拆遷中存在如此多的問題、如此激烈的矛盾?看來有必要對舊區改造引發的城市拆遷的矛盾作了詳細的法理分析,或許這也能為我們提供解決問題的某種視角。我們說“舊區改造”一詞,實際上包括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通過動拆遷取得土地,第二步則是在土地建造新建筑。由于建造新建筑行為引起的矛盾并不是很激烈,并且法律關系上也沒有引起很大的爭議,所以不在本文討論之列。本文主要是對舊區改造中城市拆遷行為進行法理分析。

1、城市動遷的性質的分析。

從城市動遷來看,城市動拆遷是一個復合行為,首先要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然后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方可拆遷房屋,取得相關土地。從這一行為的過程即可看出,動拆遷的目的不是征收房屋,而是征用土地,只不過為了獲得土地使用權需要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著物。拆房只是手段,征地才是目的。就目前的動拆遷而言,其實包括性質不同的兩個層面:一是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使用權,即屬于公用征收;二是為商業用途而取得私人土地使用權,其實這應是民事交易過程。很顯然,這兩種行為的拆遷性質完全不同,第一種公用征收拆遷,作為私人必須服從公共利益,然而將私人的不動產收作公用的公權力行為給私人造成了特別犧牲,政府當然應予以補償。第二種商業用途拆遷,從本質上講為私人目的而移轉土地使用權仍然是一種民事行為。雖然國家對土地享有所有權,然而現使用權人已通過某種對價獲得了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人有義務尊重使用權人的權利。當取得土地的目的是為了純粹的商業目的時,使用權出讓的決定權應屬于現使用權人,而非行政機關。

對于何者是公共利益?對城市拆遷來說如何劃分公共用途和私人用途?舊區改造算不算公共利益?在相當一部分情況下,很難對此進行界定。即使在西方國家,公共用途和私人用途也經常被混淆在一起。例如,政府征用的土地是用于的公共住宅計劃、社區重新開發等,這必然伴隨著實質上的私人利益、商業開發與商業投資,但通常仍被視為公共用途。但不管如何,其土地征用的用途還是限于慈善事業、教育、科學用地等公益事業。所以,必須對公權力取得土地的用途進行嚴格限定,政府不得為純粹商業目的動用公權力取得土地。舊區改造是不是為了公共利益?這要作一個具體的分析。對于危棚簡屋的改造應屬于公共利益的范疇,這里有幾點理由:第一,居住在危棚簡屋中人存在著人身安全的危險,在現代社會意識而言,保障人身安全屬于公共利益,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第二,保障人身安全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政府應該采取合適的辦法來保障人身安全;第三,解決居住在危棚簡屋中人的安全問題,最根本最徹底最有效辦法是舊區改造進行拆遷,綜合平衡再找不比這更好的辦法;第四,實現居者有其屋,盡可能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是現代政府的社會職能,這一目的也可以列為公共利益;第五,實行舊區改造在結果能夠實現以上公共目的,亦即居民解決居住危險和居住困難問題;第六,被動遷居民利益損害(包括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以及可期待利益等)不應超過政府所要實現的公共利益,具體到舊區改造則至少是不超過其通過舊區改造獲得的利益。同時,我們還可用民主程序來防止公權力濫用公共利益原則,比如房屋拆遷是地方性的問題,可以通過健全的公眾參與機制,把權力交給地方的人民,如果人民認為自己所在社區應該進行舊區改造那么就改造,如果反對就不改造。實際上,我們已在某種程度上采用這種民主機制,如石門二路街道福田村,由于居民寫信反對拆遷則在55號地塊動遷時予以保留(當然,寫信還不是真正的民主程序,但至少是民意的反映)。在舊區改造時引進商業操作,那只是手段問題,不能改變公共利益的性質。

但如果舊區改造的目的或者結果是為了商品房開發或其他商業用途(即私利),則不屬于公共利益,不能采用公用征收的拆遷方式,只能采取市場經濟的辦法,按照民事交易的方式去操作。

2、城市動拆遷合法性的獲取。

上面我們在分析動遷性質時,實際已部分論及了動拆遷合法性獲取問題,現在再作一個較詳細的分析。由于動遷性質的不同,其合法性獲取的方式也不相同。

對于公用征收拆遷,至少要經過這樣幾道程序:第一,需要用地的單位(公益性的)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要論證其項目為什么屬于公益性、公益目的、為公益目的為什么選擇這個地塊而不是別的地塊、損害哪些居民或企業、單位的哪些利益、如何進行補償等問題;第二,政府主管部門接受申請后,初步認為可行,則征求受損居民和企業的意見,召開聽證會;第三,政府主管部門在匯總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報請政府首長(縣長、區長、市長、省長等)做出決定,決定分兩種情況,即批準申請和不批準申請,決定要送達有關當事人并予以公布;第四,利害關系人及相關團體如果不服政府決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司法救濟,由法院做出最后裁決,法院的終審判決是最后的決定,所有機關和人員都要無條件服從。

對于商業用途拆遷,主要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民事關系,從法理上來說,拆遷人能否獲得拆遷權取決于被拆遷人是否同意。但當個別人所有權的絕對行使,影響到其他人利益時,就應受到限制。所以,決定動遷與否就應引入民主程序。

3、城市動遷操作路徑的分析。

根據城市動拆遷是公共利益還是商業利益的不同性質,我們也按照對比的方式對動拆遷的操作路徑進行分析。

(1)動遷主體。對于為公共利益而進行的公用征收性質的動遷,顯然,動遷主體是政府,動拆遷屬于行政行為,動拆遷合同屬于行政合同,一方主體是政府,另一方為被動遷居民或企業。當然政府可以授權有關組織進行,但其權利、義務都要歸結于政府。對于商業性質的動遷,動遷主體是企業,動遷屬于民事行為,動遷合同也屬于民事合同。

(2)補償原則和范圍。這里仍然要區分兩種性質的動遷,對于商業用途的動拆遷,屬于市場交易行為,作為企業一方要獲得土地使用權,當然要付出對價,對價的范圍應由雙方協商決定,但至少要包括被動遷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被拆遷房屋的對價以及可期待利益的對價(主要是對企業或個體戶來說的)。這里適用的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對等、有償原則。

對于公用征收動拆遷,適用的是補償原則,屬行政補償的范圍。我國《憲法》第10條第3款:“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這是補償原則的憲法依據。如前所述,房屋動拆遷是一種復合行為,一是拆除房屋,二獲取房屋基地(使用權),房屋拆遷不過是獲取土地的手段。房屋拆遷補償實際上涉及兩部分:一是基地使用權補償,這是房屋拆遷補償的根本;二是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對危棚簡屋的舊區改造目的而進行公用征收行為,還要遵循行政給付(救助)原則,即如果被拆遷人非常貧困,給予被拆遷人的補償還要多于被拆遷人的損失的利益,因改造的目的是基于保障該地區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改善居住條件,否則就不能取得動遷公益性的合法性。

4、對強制拆遷以及裁決主體的分析。

在城市動拆遷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正常進行拆遷一般沒什么問題。關鍵是如果被拆遷人拒絕拆遷或者始終不接受動遷條件,如何處理是動拆遷中的一個核心問題。就目前實際操作而言,是由拆遷人提請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裁決,最后進行強制拆遷。然而正是由于強制拆遷,誘發了許多惡性案件以及大規模進京上訪,也使許多學者對房屋拆遷產生責難。在此,我們從法理上對強制拆遷進行分析,這里仍然要區分公用征收動遷和商業用途動遷。商業用途拆遷是民事行為,拆遷合同是民事合同,要遵守契約自由原則,在此不作詳細討論。我們重點對公用征收動遷的強制拆遷依據進行分析。

根據前面的分析,公用征收動遷是基于公共利益,由政府與被動遷居民/企業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進行的行政行為。這一協議屬于行政合同,因為其行政性,在這種合同里,相對人的締約自由權受到限制,即相對人不再具有是否締約權、同誰締約權,保留的是決定契約內容的權力。因此,在拆遷補償協議中,被拆遷人不能拒絕簽拆遷協議,也無權選擇與政府以外的主體簽拆遷協議,只有就補償方式(房屋還是貨幣)、補償的多少進行商談。即使就補償范圍與補償標準而言,政府仍然是占主動的,并不是說被拆遷人要價多少政府就應給予多少。反過來,政府制訂補償范圍和補償標準要合憲、合法、合理。如前所述,補償范圍至少要包括土地使用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甚至包括間接損失和可期待利益,就補償標準而言,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要考慮級差地租、對房屋補償要依照市場價值標準。

然而,如果政府給出了上述的合理、公平的補償,個別被拆遷當事人仍然不接受,政府是否可以強制被拆遷人締約,即政府可否進行行政裁決?目前實踐中是由政府進行裁決的,但從法理上說,政府不可以進行裁決,理由至少有以下幾點:第一,從拆遷補償屬行政合同的性質來說,雖然具有行政性,但還是具有合同性,如果政府可以裁決政府自己提出的協議條款,就連相對人的決定契約內容的權利也剝奪了,等于全部剝奪了相對人的締約自由權,那么拆遷協議在性質上就不再屬于行政合同,與行政處罰幾乎沒有什么差別了,政府行為的合憲性和正義性也就喪失了;第二,從行政裁決的性質來說,它屬于行政司法的內容,它裁決的糾紛的主體都是民事主體,不能對一方是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進行裁決,因此行政裁決不能裁決公用征收拆遷補償糾紛;第三,從一般法理原則來說,在目前的拆遷裁決中,政府既是一方當事人,又做裁決人,即自己做自己的裁判,是不符合現代法治原則的。

那么,對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參照西方國家處理這類原則的辦法,我們給出的路徑是,由政府向法院提出,由法院判決被拆遷人是否應該接受政府提出的補償條件,政府和被拆遷人都可以提出上訴。如果最終法院判決“是”,司法裁定了被拆遷人與政府的拆遷安置協議,這是一份司法裁決,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如果被拆遷人不執行法院判決,可以強制執行,亦即可以進行強制拆遷。

三、基層政府在維護動遷穩定工作中的思考與建議

在動遷中,政府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既是公權力的代表,承擔動遷的管理、行政裁決職能;又是國有土地的所有人的代表,是動拆遷的一方當事人。同時,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政府(包括街道、鎮)又是責任人,由動遷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主要由政府(包括街鎮)來承擔,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根據上面的法理分析,如果能夠區分不同動遷性質,建立合理的動遷法律,給被動遷人予以公平補償,確立司法裁決原則,那么動遷引發的矛盾的,將大大減少,從而穩定工作的壓力也將大大減輕。然而在目前動遷法律未能制定出來,相關動遷行政法規、規章不完善,司法仍未能樹立公信力的情況下,政府(包括街鎮)仍然承擔著維護動遷穩定工作的巨大壓力,因此本文擬就有限的范圍內,就政府在動遷中的角色定位、職能行使以及街、鎮的定位提出一些分析建議,或許能有益于動遷矛盾的化解。

1、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政府制訂完善的動遷政策。

由于我們的動遷工作還沒有一部動遷法可以依據,動遷主要還是靠政府的政策來執行的。所以動遷政策的制訂是否公平、合理,是從源頭上預防動遷矛盾產生的關鍵。動遷政府的制訂一定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能夠平衡社會各方的利益,具體說來就是依據憲法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產權,能夠在合乎法理原則的基礎上制訂補償政策。

2、從嚴格依法行政的角度出發,在動遷操作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在進行動遷啟動、方案的制定時,要依法進行舉行意義的聽證會,并探索創立聽證結果可以訴訟的原則,加上一層司法的過濾和保護,避免動遷的隨意性。在動遷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原則,依據法律精神和正義原則來開展工作,不能夠依法對自己有利時就依法,無利時就規避或曲解法律。同時,在動遷時,應引入獨立監督機構,有效監督整個動遷的操作過程,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三原則。

3、從政府機構改革的角度出發,給街道辦事處予以恰當的定位。

從目前社區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出發,街道辦事處需要進行改革。關于街道辦事處的改革思路,目前在大致有兩種:一種是把區級政府與街道合并成形成一級政府。合并后仍然可以叫區級政府,但實際執行是現在街道的職能加上部分目前區級部門的職能,從面積上來說,比目前的區級政府轄域要小,比街道轄域要大。這種改革涉及法律的修改,機構的撤并,阻力較大,但目前在有的省市進行類似的試驗的。再一種是還街道辦事處以本來面目,只作為區政府在地區的派駐機構,不承擔具體行政職能,主要負責地區居民信息反饋、為職能部門提供協助、代表區政府監督職能部門在地區履行職責。基本類以香港的區民政事務署。

在兩種思路中,街道在維護穩定工作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在第一種思路中,街道(已變為區政府)承擔全部責任;第二思路中,街道承擔的矛盾信息的及時反饋,督促職能部門及時化解的職責。街道只有定位清晰了,才能在社會穩定工作充分發揮好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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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些情況已經不同程度地發生了。以出版為例,如中國婦女出版社新近推出的《我們是禮儀之邦書系》。這套書系包括《幼兒禮儀》、《小學生禮儀》、《中學生禮儀》和《大學生禮儀》四個分冊,應該說,在內容安排上還是比較注意并且也是處理得比較好的。但盡管如此,不少內容還是出現了多次重復的情形,如儀容禮儀和舉止禮儀,不但四個分冊都涉及到了,而且《中學生禮儀》和《大學生禮儀》兩個分冊中還出現了不少陳述雷同的地方。誠然,諸如此類的禮儀規范,無論是小學生、中學生還是大學生,都應該學習和遵循,但作為教育內容,卻可以而且應該將相關的內容集中安排在某個階段,或者對相關內容作出不同層次的分解而分別安排在不同的階段,盡量減少或避免內容上的重復或交叉。

一方面,是內容重復或交叉,另一方面,則是內容缺失或疏漏。但無論是重復、交叉,還是缺失、疏漏,其原因都在于缺乏全面規劃和統籌安排。今天,禮儀教育正在大踏步地走進小學、中學和大學的校門,應該說,對禮儀教育的內容進行全面規劃和統籌安排,已經是刻不容緩了。

二、教育方式的多元選擇

禮儀教育不是單純的知識教育,它具有十分鮮明的操作性和實踐性。所謂禮儀教育的操作性,是指禮儀教育與實際操作密切相關。對于具體的禮儀規范,了解它是一回事,而進行實際操作又是一回事。如果把禮儀規范只是當作一般知識來傳授,“光說不練”,是行不通的;只有經過實際的訓練,禮儀教育才能收到較好的成效。所謂禮儀教育的實踐性,是指禮儀教育具有知行統一的要求。學了禮儀,知道了禮儀的規范和要求,就應該付諸行動,按禮儀的規范、要求去做。如果學了禮儀之后,掌握了有關的禮儀知識,并且也會實際操作,但就是不愿身體力行;學的是一套,而實際做的則是另一套,這樣的禮儀教育肯定是不成功的。

由于禮儀教育具有操作性和實踐性的特點,因此在教育過程中,就不應該只是采取單一的課堂講授的方式,還應該與模擬訓練和日常養成等方式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果說,課堂講授重在傳輸禮儀知識,那么,模擬訓練則重在體現禮儀教育操作性的特點,而日常養成則重在體現禮儀教育實踐性的要求。理想的禮儀教育模式,應該是這三種教育方式珠聯璧合的結晶。

與教學方式相聯系的,還有教育考核及其標準的問題。既然學校禮儀教育需要綜合采用三種教育方式,那么這種教育的考核,當然也就不可能只是采取通常的卷面考核的辦法,還應該考查實際操作能力和水平,而尤其要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實際考核學生是否已經養成了良好的禮儀習慣和禮儀風范。只有這樣,才可能對學生的禮儀學習情況作出真實、全面、準確的考核和評價。三、教育重點的分段把握

禮儀教育雖然具有十分鮮明的操作性的特點,但這決不意味著禮儀教育只需要學習具體的禮儀規范,禮儀教育的理論層面,包括禮儀的性質、禮儀的起源和發展,禮儀的規律及禮儀的真、善、美等,也是禮儀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禮儀教育中,既應當讓學生“知其然”,知道應當怎樣做,還應當讓學生“知其所以然”,懂得為什么要這樣做。禮儀教育如果只是單純傳授禮儀的規范和具體操作的要求,而不注意對禮儀理論及其文化底蘊的探討和說明,那么這樣的禮儀教育,實際上也是殘缺不全的。這樣的禮儀教育,雖然在培養學生循規蹈矩、照章辦事方面可以立竿見影,但卻不利于學生觸類旁通,舉一反三,充分發揮靈活自主的創造精神,達到禮儀應用的更高境界。因為具體的禮儀規范即便包羅萬象,也不可能對所有情境中的禮儀都一無遺漏地作出明確規定,而且許多杰出的禮儀典范,例如的許多禮儀風范,都是現代的禮儀規范中不可能找到先例的。所有這些,都有賴于對禮儀文化的深層把握。只有透徹掌握了禮儀文化的深刻底蘊,才有可能在無論怎樣復雜的情境之中,面對無論怎樣怪異或突發的問題,保持一種雍容大度、應付裕如的禮儀風度,而不至于無所遵循,無所措手足而導致禮儀失范。

禮儀文化的深層把握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是否在學校禮儀教育的每一個階段,都要突出這方面的內容呢?顯然不是。這里所涉及的,實際上是禮儀教育的操作層面和理論層面,在禮儀教育過程中如何把握的問題。如果從實際情況出發,那么不同階段的禮儀教育,其重點應該是有所不同的。

中小學禮儀教育,由于學生文化水平不是太高,理論把握能力不是太強,因此應重在操作方面,以禮儀規范的講授和訓練為主;大學禮儀教育,由于學生已達到較高文化水平,并且具備了一定的理論把握水準,因此應重在理論層面,以探討和把握禮儀文化的底蘊為主,而且,為了改變深入探討禮儀理論少的現狀,大學禮儀教育完全可以依靠和借助已經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較強理論功底的大學生自身。當然,重點之外,其他方面也是需要考慮的。如中小學禮儀教育,重在操作層面,但與此同時,也可以而且應該對理論層面作適當程度的涉獵,使學生在“知其然”的基礎上,盡可能“知其所以然”。反之,大學禮儀教育,重在理論層面,而與此同時,也可以而且應該包容操作層面的一些內容。如大學生畢業后需要求職,因此求職方面的禮儀規范,當然就應該是大學禮儀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然,除了上面三個方面的問題外,學校禮儀教育也還存在一些其他的問題如師資問題、發展不平衡問題等等,但比較而言,這里的三個問題事關學校禮儀教育的全局,似乎更為急迫一些。我們相信,這些問題必將引起重視和關注并會盡快得到解決,因為學校禮儀教育是大勢所趨,而順應并推進這種趨勢已經成為我們社會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