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制約觀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6 23: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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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論文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币话愕刂v,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保ㄍ蠒?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保ㄍ蠒?,第3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毙抡唷笆顾械娜硕紒韴绦斜O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钡谌瑢嵭悬h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钡谒?,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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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分析論文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0頁1992年版)一般地講,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保ㄍ蠒?,第3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保ㄍ蠒?卷第335頁1972年版)“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保ㄍ蠒?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保ā读袑庍x集》第4卷第592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列寧全集》第43卷第337頁1987年版)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保ㄍ蠒?,第38卷第140頁1986年版)新政權“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保ㄍ蠒?,第33卷第100、108頁1985年版)第三,實行黨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同上書,第42卷第353頁1987年版)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保?966年7月28日《人民日報》)第四,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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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研究論文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0頁1992年版)一般地講,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保ㄍ蠒?,第3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同上書,第2卷第335頁1972年版)“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保ㄍ蠒?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列寧選集》第4卷第592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列寧全集》第43卷第337頁1987年版)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保ㄍ蠒?8卷第140頁1986年版)新政權“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保ㄍ蠒?3卷第100、108頁1985年版)第三,實行黨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同上書,第42卷第353頁1987年版)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1966年7月28日《人民日報》)第四,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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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論文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0頁1992年版)一般地講,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同上書,第3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保ㄍ蠒?卷第335頁1972年版)“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同上書,第3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列寧選集》第4卷第592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列寧全集》第43卷第337頁1987年版)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保ㄍ蠒?,第38卷第140頁1986年版)新政權“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同上書,第33卷第100、108頁1985年版)第三,實行黨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同上書,第42卷第353頁1987年版)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保?966年7月28日《人民日報》)第四,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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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管理論文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0頁1992年版)一般地講,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同上書,第3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保ㄍ蠒?卷第335頁1972年版)“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保ㄍ蠒?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保ā读袑庍x集》第4卷第592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列寧全集》第43卷第337頁1987年版)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保ㄍ蠒?8卷第140頁1986年版)新政權“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保ㄍ蠒?,第33卷第100、108頁1985年版)第三,實行黨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同上書,第42卷第353頁1987年版)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保?966年7月28日《人民日報》)第四,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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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哲學:論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

社會主義社會公共權力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必須要受制約,尤其是當因權力失控而導致的腐敗滋生蔓延時,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約束機制,以保證公共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討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對于我們加強權力監控與制約,從制度創新上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馬克思主義權力制約觀的基本內容與發展歷程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繼承了人類社會的優秀文化遺產,一方面肯定了歷史上權力制約理論的合理成分,指出他們的進步之處,同時也指出了他們的歷史局限性,科學地提出自己的權力制約觀。他們認為,權力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它表現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們說:“在我們前面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0頁1992年版)一般地講,政治權力又分為群體形式的國家權力和個體形式的官員權力。權力具有權威,能使權力對象服從,因此,他們認為權力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權力對社會獨立起來并且從公仆變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兩個方面起作用?!保ㄍ蠒?,第3卷第222頁1972年版)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恩格斯肯定了盧梭主權在民思想,認為不是國家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選舉,受人民監督并隨時可以撤換。馬克思高度贊揚了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公仆變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它工人一樣的工資?!@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議機構的代表規定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保ㄍ蠒?卷第335頁1972年版)“一切公務人員在自己的一切職務活動方面都應當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個公民負責?!保ㄍ蠒?卷第30頁1972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無產階級革命實踐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列寧在領導蘇維埃俄國革命和建設中,為避免國家權力腐敗,克服以權謀私和官僚主義進行了不懈地努力。列寧關于權力制約思想主要有:第一,擴大民主權力,吸引絕大多數人民參與政權管理。列寧認為,蘇維埃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罷免、參政議政之權,應該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他說:“現在有一種使蘇維埃代表變為‘議會議員’或變為官僚的小資產階級趨勢。必須吸引全體蘇維埃代表實際參加管理工作來防止這種趨勢?!保ā读袑庍x集》第4卷第592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擴大中央委員會“從幾十人擴大到100人”。(《列寧全集》第43卷第337頁1987年版)第二,加強各種監督包括工人監督、國家監督。列寧說:“應當使工人進入一切國家機關,使他們監督整個國家機構。”(同上書,第38卷第140頁1986年版)新政權“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都暫時變成官僚,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同上書,第3卷第266頁1972年版)為此,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監督機構,建立工農檢查院,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監委,擴大他們權力,以便同濫用職權者作斗爭。列寧特別強調罷免權的作用,認為“罷免權,即真正的監督權”,是“直接、徹底和立即見效的民主原則?!保ㄍ蠒?,第33卷第100、108頁1985年版)第三,實行黨政分開和集體領導。列寧認為黨政要分開,不能以黨代政。同時在各級黨政機關中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這有助于克服獨斷專行和權力濫用。第四,實行法制化管理。列寧認為,隨著蘇維埃政權的鞏固,國家管理應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他說:“國家事務愈多愈復雜,就愈需要提出加強革命法制這個堅定不移的口

號”(同上書,第42卷第353頁1987年版)列寧關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與監控的理論與實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提供了指導。

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一直注重克服權力腐敗問題。權力制約觀的基本思想主要有:第一,充分發揚民主,提高廣大人民參政議政的政治熱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參政權、議政權。第二,加強監督,包括人民監督、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等。第三,加強對黨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特別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資格大小,職位高低,都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兒子,老老實實地誠誠懇懇地當人民的勤務員?!保?966年7月28日《人民日報》)第四,建全法律保障體系。新中國在廢除舊法統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用法律來規范權力的運行。第五,發動群眾運動,嚴懲濫用職權者。認為,對于一些隱藏的腐敗分子,只有大規模地發動群眾運動,才能挖出。在親自領導下,新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群眾運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體制上解決權力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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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權力制約監督研究

摘要:本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概括了當前我省在對權力制約和監督方面進行的探索和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了目前我省在對權力制約和監督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提出了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對策思考。

關鍵詞:公共權力;制約;監督;體制;機制

中圖分類號:D26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4088(2003)12-0066-06

根據省紀委“關于落實省重點課題‘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的研究’調研方案”的安排,我們課題組承擔了“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對防止腐敗、促進政治文明建設的作用意義”子課題。今年5月我們赴廈門、泉州、漳州、莆田、福州、南平等設區市及其轄區內部分縣(市、區)機關、鄉鎮、社區,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走訪干部群眾,以及向上述地區黨政機關干部發放調查問卷(共發出1600份,收回有效問卷1560份,回收率為97.5%)等形式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以下看法:

一、當前我省在對權力制約和監督方面的探索和成效

一是對權力的本質和權力制約的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傳統觀點認為,腐敗與私有制相伴而生,社會主義國家不存在權力腐敗問題。問卷調查表明,大多數干部群眾已經不再盲目認同這樣的觀點,他們對權力的本質和腐敗的根源,有了更加理性的思考和認識。在問卷調查中有82.6%的人認為產生腐敗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掌握權力的人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91.5%的人認為防止腐敗最有效的手段是推進民主化進程,建立完善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建立政務公開、運作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同時,我們發現,多數領導干部能夠從國家興亡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高度來認識權力制約問題,普遍認為應該加快政治體制改革步伐,從體制和機制上確保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能夠正常有效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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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約行政權力的路徑選擇探討

摘要:要對行政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必須建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協調有效的制約方式。其主要包括權力制約、道德制約、權利制約,防止權力惡性擴張和異化。

關鍵詞:權力;道德;權利

一、加強對行政權力制約的必要性

法國資產階級思想家孟德斯鳩曾指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雹侔醋杂芍髁x的觀點,所謂個人自由就是指“人的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社會中他人的強制被盡可能減少到最小限度”。②由于行政權力涉及領域廣泛、自由裁量度大,其行政決策密切聯系著人民群眾利益。在轉型期,要求對行政權的行使實行積極有效的監督和制約,為公民實現合法權益提供有利條件和社會環境,以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平等。通過制約行政權力,防止和糾正行政權力運作過程中中出現的異化,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確保行政權力的運作真正順民心、合民意。

二、導致權力不受制約的主要原因

當前,我國正處于由傳統的、農業的、封閉的社會向現代的、工業的、開放的社會轉型時期。在政府行政的某些領域某些環節,出現了一些超越行政權和濫用行政權的現象,在某程度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行政權得不到有效的制約,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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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力制約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

行政權力的主體從以往的認識來講,一直被理解為是被憲法法律授予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機構,通常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從理論上講它并無不妥,因為行政權力是國家權力或稱公共權力,它不屬于任何個人,即使這種權力由任職于行政機關中公務人員來實際行使。但他們是代表國家行政機關,其權力行使的法律后果也歸屬于行政機關。但是,如果研究行政權力的制約問題,在這一層面上認識權力主體是不夠的。因為,將權力制約只限于行政機關這樣一個權力主體并不能更深入細致地觸及問題的關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是濫用行政權力是如何作出來的?毫無例外,他都是行政機關中的人代表行政機關做出來的,任何錯誤的行政決定最終都能找到“人”這種最后的根源,行政權力的制約,主要是制約行政權力主體的實際主體。即對“人”的制約。國家公務人員作為實際行為的例行者,又是普通公民。作為一個個獨立的“經濟人”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因此我們應當在各部門內部建立目標責任制,固定并公開權利運用的標準,減少權力自由運用的空間。對行政權力形成有效的制約。

按照現代政治原理,國家權力來源于公民個人權利的讓與。政府代表公民行使國家權力,也是惟一可以行使行政權力的主體(注釋1)。行政主體作為行政權力中一個最基本的要素,它是抽象權力的實際載體,決定著權力的具體掌握和運用。行政權力沒有具體的掌握和運用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對行政權力的制約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一般認為行政權力的主體是政府部門。但是權力的實際例行是靠人來實施的。因此,筆者把行政權力的主體從名義上的擁有和實際上的掌握運用劃分為形式主體和實際主體。即抽象的政府部門和實際例行的人。首先我們來看一下行政權力的形式主體和實際主體。

一行政權力的形式主體與實際主體

行政權力的主體從以往的認識來講,一直被理解為是被憲法法律授予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機構,通常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從理論上講它并無不妥,因為行政權力是國家權力或稱公共權力,它不屬于任何個人,即使這種權力由任職于行政機關中公務人員來實際行使。但他們是代表國家行政機關,其權力行使的法律后果也歸屬于行政機關。但是,如果研究行政權力的制約問題,在這一層面上認識權力主體是不夠的。因為,將權力制約只限于行政機關這樣一個權力主體并不能更深入細致地觸及問題的關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是濫用行政權力是如何作出來的?毫無例外,他都是行政機關中的人代表行政機關做出來的,任何錯誤的行政決定最終都能找到“人”這種最后的根源,要么它是行政機關首長個人的決策錯誤,即使是集體討論的決定也是領導層中每個成員個人的錯誤行為。如錯誤地作出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決定等等。要么它是下屬公務人員個人的共同錯誤,如下屬公務人員在承辦案件時未查明事實錯誤定性,作出錯誤的匯報并擬定錯誤的處理決定,而領導人員因工作疏忽,馬虎,隨隨便便相信并簽署批準等。

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行政管理中因個人的不良因素所做出的行使職權的行為,最后均以行政機關的名義出現。在外部表現上則都成為行政機關的違法或不當的行為。如利用職權蓄意打擊報復,暴力執法等問題。因此,制約行政權力主體如只談制約行政機關而不涉及制約行政機關中的人,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為此,在研究對權力主體制約時,我們要對權力主體作形式主體和實際主體的劃分,并分別討論兩類主體的制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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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力制約與監督經驗交流

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加強整體規劃。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反腐倡廉建設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為重點。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抓緊重點突破。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通過制度建設制約和監督權力,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黨對權力本質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對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為什么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

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黨是掌握政權并長期執政的黨。就是手中掌握著國家權力。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從新民主主義革命、建立社會主義新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與其他非執政黨派之間最根本的區別。并通過它來實現我黨的政治綱領。能否對權力加以有效的制約與監督。直接關系黨的形象和威信,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的興衰成敗,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加強對權力的監督,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客觀需要。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腐敗的本質是公權私用,解決腐敗問題就要健全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機制,防止權力崗位化、崗位形成的權力個人化、個人掌握的權力商品化,從源頭上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證權力正確行使,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客觀需要。改革開放以來,國成功實現了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轉變。一方面,要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另一方面,市場失靈等情況下,要及時穩妥地采取宏觀調控手段,保持經濟持續平穩健康運行。同時,還要特別防止一些政治權力非正常介入經濟生活,造成市場機制扭曲和秩序混亂,侵蝕公共利益。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為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證。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國正處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轉軌時期,還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深層次問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和權利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黨和政府執政方式、領導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當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群眾意見很大,必須進一步強化公共權力意識,推動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二、應對權力運行的哪些方面進行制約與監督

黨在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通過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建立健全巡視制度,近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黨的十六大以來。有效地發揮黨代會和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通過制定并頒布黨內監督條例、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制定并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等,進一步強化了對權力的監督。政府機關把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作為政府工作的三項基本準則,并以此來部署和開展行政工作。這些,為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礎。當前要以加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為重點,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加強對權力授予過程的制約和監督。干部的選拔、任用、調配等環節上,繼續實行“三推三考二調查一評估”制度,不斷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范圍,全面分析民主推薦結果,增強民主推薦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推行差額推薦、考察、醞釀,健全票決制。擴大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等四項監督制度,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加大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的整治力度。加強對權力行使過程的制約和監督。從加強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入手,進一步健全組織體制和程序規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防止權力濫用。緊緊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體制機制漏洞。加強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專項治理和監管。認真治理司法領域的突出問題,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加強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財政體制、金融體制、投資體制等方面改革的同時,繼續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防范權力行為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的非正常干預。加強對權力運行結果的制約和監督。嚴格執行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對干部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強化組織手段,全面結合群眾評價、社會輿論、干部考核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懈怠、不負責任、不講原則的干部,使干部對職務、權力和責任心存敬畏。嚴肅黨紀政紀,嚴厲查處腐敗分子,堅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同時,充分發揮產辦案件的治本功能,使干部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想腐敗。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等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離任檢查、離任審計和責任追究等制度。

三、怎樣對權力進行制約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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