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醫保維護穩定發展論文

時間:2022-06-01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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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醫保維護穩定發展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我國存在的大學生醫療保障模式及其問題;國外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比較分析與借鑒;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障的建議;小結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新的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公費醫療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公費醫療制度實行屬地管理、公費醫療模式存在著一些問題、商業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合作醫療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社會保障型醫療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概述、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借鑒、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政府應加大大學生醫療費用的投入、政府部門應當制定相應政策,改善大學生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環境、建立大學生醫療救助制度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和諧社會構建,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針對大學生群體醫療保障改革的基本思路尚不清晰,具體的方案也僅在個別地區試行,沒有形成較為統一的政策,整個體系的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鑒于此種情況,本文通過梳理目前我國存在的各種大學生醫療保障模式,結合與其他國家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對比分析,對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大學生醫療保障公費醫療

1952年,我國了《關于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黨派、團體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預防的指示》,公費醫療制度隨之建立。1953年,現行高校公費醫療制度開始實施。根據現行高校公費醫療制度,國家每年給部委所屬院校學生每人撥款60元、省屬院校學生40元。但近年來,醫療費用的不斷上升、學生人數的大幅增加等狀況使舊制度已不能適應當前形勢需要,新的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

一、當前我國存在的大學生醫療保障模式及其問題

(一)公費醫療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

公費醫療制度實行屬地管理,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統籌定額撥付,部委所屬院校大學生每人每年60元,省屬院校每人每年40元,二級學院、獨立學院、民辦高校,計劃外擴招及高專的學生則沒有國家撥款。

公費醫療模式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1)覆蓋面窄。國家財政只對計劃內招收的學生按人數撥款,民辦高校則不享受任何形式的醫療財政撥款(上海市除外),學生的醫療保險只能依靠商業保險和學生家長負擔。(2)政府財政對公費醫療投入不足。政府部門對大學生公費醫療的投入從1987年的每人每年15元增長至1994年的每人每年60元之后,至今沒有再增長。而據統計,平均每位學生每年所花費的醫療費用至少為120到130元,國家財政撥款遠不能達到這一標準。(3)公費醫療超支現象嚴重。這種情況的出現,一是由于公費醫療資金劃撥標準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大學生醫療需求,二是由于高校擴招使得學生人數增多,同時大病發生率不斷上升,加劇了公費醫療制度的資金短缺現象。(4)校醫院的醫療水平低。藥品質量較低、醫療服務質量不高、治愈率下降、轉診條件嚴格等缺陷已成為校醫院普遍存在的問題,很容易耽誤對病情的準確診斷和及時治療,學生的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商業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

商業保險模式按投保主體不同可分為兩類,一為學校和學生,自愿投保:如北京大學2003年就委托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開設了已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醫療保險項目,險種包括學生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等,保額3至20萬元不等,保費由學校和學生每年各承擔80元;另一類為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強制投保:如湖北省教育廳舉辦的省屬高校學生團體險,險種包括學生壽險、門診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等,保額最高可達20萬元。

商業保險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為學生健康風險提供了保障,減輕了學校和政府的負擔。但由于目的在于盈利,其推廣往往受到諸多條件的限制,如保費價格整體偏高、病種的限制、最高賠付金額等,再加上沒有明確的國家政策支持以及保險行業操作不夠規范等原因,它的穩定性和持久性遭人質疑。

(三)合作醫療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

這種形式目前只有江蘇省鎮江市采用,保險范圍包括住院醫療費用和因意外事故而產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門診、急診費用可以報銷50%,最高支付額可達10萬元;合作醫療保險覆蓋了所有范圍內的招生,這是鎮江市大學生醫療保險的進步。但是這種模式的賠付金額較低,而且隨著近年來發病率的升高,其確定的繳費需求已不能適應當前的醫療消費。

(四)社會保障型醫療保險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

上海市從2007年4月1號開始正式實施《關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見》,實現了上海51萬普通高等教育大學生醫保制度的全覆蓋,保障方式由原來的學校保障轉型為社會保障,統一規范了大學生醫療保障待遇,并要求各院校建立醫療互助基金對貧困大學生給予幫助,使保險力度大大提高,是一項十分成功的改革。

二、國外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比較分析與借鑒

(一)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概述

為了克服以上問題,就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有效地保護大學生的利益。從目前大學生的醫療保險來看,歐美一些國家和地區已取得了較大成功,對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鑒意義。

1.德國

德國醫療保險實行議會立法、民間實施和政府監督三者相結合的方法實施與管理。德國從法律上規定,高校學生必須參加醫療保險。凡在德國國立或國家認可大學注冊就讀的大學生,均有醫療及護理保險的投保義務,否則不能注冊。投保者醫療費的支付是由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機構與醫院直接進行的,這樣醫院就會及時治療,避免了醫療保險“雨后送傘”的情況。德國政府在實施醫療保險時,不完全介入具體操作,只負責法規的制定和監督檢查。此外,政府通過對保險金征收比例、保險金的再分配等控制措施,使得大學生無論貧富,都同樣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英國

英國對所有大學生,包括外國留學生,實行國民衛生保健體系(NHS),提供免費或部分免費的醫療服務。國民衛生保健體系(NHS)的衛生服務經費全部或大部分從國家稅收中支出。衛生服務由地段初級服務、地區醫療服務和中央醫院服務三個部分組成。大學生在享受NHS前,須在住所附近的公共醫療診所或者大學醫院辦理登記注冊,選擇自己的醫生。除此之外,英國各主要保險公司提供了形式多樣的醫療保險服務,大學生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作為補充。

3.美國

美國注冊在校的高校學生自愿參加醫療保險,學生的撫養人也可自愿投保,但很多高校都要求學生必須擁有醫療保險,否則不予注冊,有的州的法律也要求全日制學生必須擁有健康保險。美國高校學生意外傷害與健康保險的范圍十分廣泛,通常包括意外事故導致的傷亡、定額給付的住院醫療費、門診醫療費等,覆蓋疾病的范圍也很廣。美國政府在醫療保險方面的主要職能就是制定法律法規及監督執行,通過實施管理來有效保證大學生的醫療服務。同時,美國的救助制度很發達,對貧困大學生定期檢查診斷和治療服務,直接將費用支付給服務提供者。

(二)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借鑒

各國根據國內不同情況為大學生建立了不同的醫保制度,但有些共同的優點值得我們借鑒:

1.覆蓋面廣,幾乎包括了所有在國家認可大學就讀的學生。

2.強制性的購買原則有效的保障了學生的身體健康,關注貧困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問題。

3.學生保險覆蓋疾病的范圍廣泛,保費支付效率較高。

4.政府承擔主要繳費責任。

5.通過國家立法來保障大學生醫保制度的貫徹落實。

6.學校和保險公司合作,為學生提供了更多的其他醫療保險選擇。

三、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障的建議

(一)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弱勢群體,在受教育數年后,就要進入勞動人力資源市場,他們的健康水平將直接影響到人才的體質,政府有責任為他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因此,基本醫療保險應該在已有基礎上擴大覆蓋面,醫療費用由政府、學校和學生三方共同負擔,由國家強制執行實施,以將更多弱勢群體納入體系,實現更廣覆蓋。

(二)政府應加大大學生醫療費用的投入

政府應該根據目前的經濟和消費水平,改變十幾年來對大學生醫療費用一直不變的投入標準,加大投入,及時更新高校醫院的醫療設備,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大學生能夠真正享受到價格低廉且質量好的醫療服務。

(三)政府部門應當制定相應政策,改善大學生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環境

商業保險具有市場化、避險技術高等特點,能夠使有限的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得到更合理有效的配置,是完善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障很好的輔助手段。針對這些特點,政府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的保險市場、規范保險操作,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發展大學生商業保險。例如免除保險公司該業務的營業稅,幫助貧困學生繳納保險費等。

(四)建立大學生醫療救助制度

大學生醫療救助制度應成為對基本醫療體系的重要補充。醫療救助的資金來源可以由政府撥款和社會捐助共同組成,或求助于社會福利彩票所募捐的資金。此外,在救助資金的管理上,應該由政府委托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作好救助基論我國大學生三重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顚S?。

(五)改革高校醫療機構

高校醫院實質上是學生醫療保障體系中一個重要的實施和管理機構,促進校醫院改革與發展不容忽視。

1.將各類普通高校的醫院進行整合,即采用社會后勤化的做法,將其推向社會,引入競爭機制,降低其成本的同時提高其效率。

2.對于目前出現的大學城,可以將幾十所大學的校醫院進行整合,以大學城內所有學生為服務對象,減少重復建設的成本,將更多資金用于購置設備和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小結

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是未來社會生產的主力軍,他們的健康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切實可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至關重要,這也是高等教育在改革和發展中所面臨的一個新的現實問題和研究課題。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任何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需要社會各方面持續不斷的關注和努力。

[參考文獻]

[1]盧海英:《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以浙江省得六所高校為例》,《華東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9月。

[2]袁玲、趙峻、張艷、邵念:《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探討》,《中國衛生資源》2006年第1期。

[3]《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可行性研究》,《中國校醫》2007年第12期。

[4]盧海英、朱增暉:《改革和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福建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9月第9卷第3期。

[5]杜鵑:《談創建三位一體化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保險職業學院學報》(雙月刊)2007年6月第21卷第3期。

[6]陳洵:《上海市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對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啟示》,《牡丹江醫學院學報》2008年第29卷第2期。

[7]李國柱:《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經驗借鑒及啟示》,《教育探索》2009年第3期。

[8]石祥、周綠林:《關于建立大學生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思考》,《中國衛生經濟》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