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問題
時間:2022-06-08 0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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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不僅對推動建筑產業健康發展,而且對于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市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起步較晚,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從建筑企業及政府等方面采取有利的對策和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關鍵詞: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對策措施
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規范建筑市場的信用活動。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不僅對推動建筑產業健康發展,而且對于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筑信用體系的發展歷史和現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發育程度不斷提高,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也有所發展。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中誠信、新世紀等一批為企業發行債券和資本市場發展提供服務的資信評級機構建立起來。專業擔保、信用調查、商賬追收類信用管理機構也開始出現。90年代末期,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大力推動下,信用擔保行業得到迅速發展。進入21世紀初,上海、浙江、廣東等省市加快了地方信用體系建設的步伐,我國第一家個人信用調查機構——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的戰略任務。2003年4月召開的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提出了建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工作目標。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
2005年8月12日建設部出臺了(建市[2005]138號)《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與此同時,遼寧省政府印發了遼政發[2005]2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省政府成立了遼寧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11月10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的“全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研討會”上長三角區域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同時,以北京、天津、石家莊、濟南、青島、沈陽、大連等地為主構建一個城市間聯合誠信信息平臺也將陸續啟動,可以說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我市信用信息的歸集與整理在各大部門內部已初具雛形。工商、稅務、建筑、銀行、公安、法院、財政、證券、保險、統計等部門基本已建成內部的信息數據庫,基本實現了內部信息的整合,并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市住建委根據2002年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場有關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信用檔案的通知》,組織并建立了部分企業和人員數據庫、加快了企業數據庫建設的步伐。
二、建筑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對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缺乏必要的法規依據,獎懲措施不能有效實施;信用的信息收集、標準制定、評價結果應用缺乏統一;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滯后;缺乏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政府部門面臨的主要問題。
三、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措施
1.加強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直接決定了企業的整體信用狀況。加強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至關重要,只有他們的信用意識加強了,企業的信用管理水平才能夠提高。如果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在代表企業工作的過程中不守信,即使企業的債務到期償還也會影響企業的信用形象,不利于企業的經營管理。
2.建立建筑企業綜合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以物資流為主線、以資金流和工作流為核心的綜合管理系統。主要包括計劃進度控制,估算與費用控制,采購管理和材料控制,質量控制,費用進度綜合監測,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管理,電子文檔管理系統,管理信息協同平臺等共十二個子系統。同時,建立信用檔案,完善企業內部信用管理。
3.加強對企業信用的外部監管。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充分發揮建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現有的監督系統的作用,逐步實現部門監控信息的互通互聯,建立綜合的企業信用風險預警、傳遞、監控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第一,開展重塑企業信用形象活動。第二,試行企業信用公示制度。第三,試行守信企業信譽免檢制。
4.加強建筑企業信用文化建設。建筑企業要牢固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品牌意識、形象意識,增強維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積極創建以講信用為核心(下轉第77頁)(上接第75頁)的企業文化,使誠實守信成為建筑企業員工共同遵守的核心價值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引導、教育建筑企業樹立信用意識,建立對建筑企業經營者定期教育培訓制度,幫助其樹立“效益第一,信用為本”的觀念,糾正輕視信用的錯誤思想,大力提高經營者的信用素質,增強經營者維護企業信用的自覺性。
5.解決好政府部門的信用監管定位問題。目前,我市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剛剛起步,政府部門在建設初期的定位就不能僅僅停留在依法履行職能的層面,而應該擔當啟動信用體系和支持信用服務的責任,強化組織領導,由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啟動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建設工程,加大整合協調力度,統籌指導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在確定建筑市場信用體系運做模式、發展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協調征信數據的開放、開展市場信用教育等方面發揮推動作用。
此外,還有建立建筑企業信用風險預警制度、建立健全建筑企業信用數據庫、實施“陽光政府”建設工程、加快建筑市場誠信法規制度建設、建立統一的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與加強誠信宣傳與教育工作等措施,這些都是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良好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