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析
時間:2022-05-15 03:03:35
導語:鐵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分析了鐵路建設項目種類多樣化、投資建設主體多元化的新業態,以及新版環境評價技術導則、生態環境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對鐵路建設項目環評的新要求,闡述項目合規性分析是環境評價開展的前提,對工程概況、工程方案環境影響比選,以及生態、聲、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環境要素評價的技術要點,改建鐵路“以新帶老”和工程變更環評管理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鐵路;環境評價;新要求
我國鐵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經過30余年的探索和實踐,環評技術趨于成熟,環保措施可靠有效,環保技術管理規范合規,促進了我國鐵路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在鐵路建設領域鼓勵鐵路建設主體由單一市場主體向多元市場主體改革;2016年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以下簡稱“總綱導則”)及一系列環境要素和專題環評技術導則陸續更新或,生態環境領域環評管理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因此,鐵路建設項目環評工作應適應新業態和新要求。
1鐵路建設項目環評面臨的新形勢
1.1項目種類多樣化、投資建設主體多元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交通運輸產品的需求呈現多種類、多層次特征。依據建設項目立項的分類,鐵路建設項目包括各類新建(改建)客貨共線鐵路、貨運專線鐵路、客運專線鐵路、城際鐵路、鐵路樞紐,以及單獨立項的橋梁、隧道和場站段所等工程建設項目,也包含采用單相工頻交流25kV牽引供電制式的市域鐵路和市域快速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設計速度目標值為80~350km/h多級速度。當前,國家鼓勵社會和民間資本參與鐵路建設,PPP項目的推廣,項目投資主體呈現多元化,1個項目1個法人、建設與運營分離已成為鐵路建設和運營新業態。環保自主驗收和公眾參與已成為項目建設單位的法定主體責任,環評成為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開展環保管理的重要技術支持,也是鐵路工程環保方面的唯一行政許可(目前鐵路建設項目及其運營單位還未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環評作用時限延長,法定效能更加顯著,環評文件應采用成熟、有共識的技術方法,強化合規性。1.2生態環境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首先,經歷數十年鐵路工程建設實踐,鐵路施工和運營行為對各類特征環境所產生的重要環境影響已經得到共識,相應環保措施的總體有效性也已經得到驗證。環境影響要素識別應在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基礎上,根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與環境敏感程度,結合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定要求和工程選址區域環境功能,對工程施工期和運營期的污染源、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識別,再按照“突出重點”的環評基本原則[1],進一步篩選確定重要環境影響及其環境要素代表性評價因子。其次,鐵路為線性工程,線長點多,其建設和運營產生的環境影響也呈線性特征,應依據各環境要素評價導則確定評價等級的原則和方法,結合工程不同路段的環境敏感性,分段開展環境要素評價;對經過或臨近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保護區域、對項目產生環境影響特別敏感的區域或路段進行重點評價,無需對全線面面俱到。環境狀況調查應結合工程環境影響特點,對與工程相關的特征環境要素進行調查,無相關性的環境要素可不進行現狀調查,如電氣化鐵路可不做沿線大氣環境現狀調查,未排入工程污水的地表水體可不做現狀監測,未進行地下水/土壤專題評價時可不做地下水/土壤現狀調查。1.3項目合規性是開展環評的前提和基礎。由于環評可以在項目開工前取得批復,這就要求在環評開展前應對建設項目選線、選址、規模、性質等進行合規性分析,即分析項目選線選址及規模、性質等與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關規劃、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并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進行對照,判定項目的合規性,以此作為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前提和基礎[1]。
2新形勢下環評內容改進及技術要點
環評文件全文公示已成為法定要求,作為技術咨詢文件,其容錯性顯著降低,規范性要求顯著提高,更強調環評文件的合規性,涉及環保的內容一定要全面、明確;未納入環評管理的內容應不予反映。環評應對以下內容給予關注。2.1工程概況說明。項目概況應全面反映涉及環境影響的工程行為,突出重點,表述準確精煉。工程內容根據鐵路行業特點可以按照主體工程、輔助工程、環保工程、依托工程分類并規范說明。(1)主體工程應包括路基、站場(維修工區、貨場)、橋涵、隧道、軌道、牽引供電與電力、機務、車輛、動車、給水排水、房屋建筑與暖通、通信等。(2)輔助工程指取土場、棄渣(土)場和大型臨時設施和施工便道等,大型臨時設施包括材料廠、填料加工站、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場和預制場等,說明其設置地點、數量、規模、占地情況及施工便道長度等。(3)環保工程包括生態保護和噪聲、振動、污水、大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4)依托工程包括工程需依托的市政污水處理廠、市政污水管網等。除此之外,還應專門說明環境敏感區內的工程內容和施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類型及數量、敏感水域涉水橋墩數量及施工方法、隧道輔助坑道設置及施工方法、路基填挖及棄渣處置等。2.2工程方案環境影響比選要求。依據“總綱導則”所規定的原則,環評進行工程方案環境影響比選時,只針對建設項目設計提出的若干建設方案且涉及環境敏感區或環境影響顯著時進行比選,環評一般不提出新的工程比選方案;比選分析應與項目設計階段和深度保持一致;重點從環境制約因素、環境影響程度和工程技術風險(條件)等方面分析論證工程推薦方案的環境可行性,并提出與工程方案不良環境影響相匹配的控制措施和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環境影響較大的方案可以采用較強的控制措施和較高等級的風險應急措施,反之亦然。環評應體現生態選線選址,強化生態環保設計,避讓耕地、林地、濕地等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國土空間。對存在重大環境制約因素、環境影響不可接受或環境風險不可控、環境保護措施經濟技術不滿足長期穩定達標及生態保護要求,應提出環境影響不可行的結論;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另行提出技術可行的工程方案進行環境影響可行性論證。2.3生態影響評價。生態影響評價可以分路段、分等級開展,依據鐵路項目特點和影響區域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及重要生境的生態敏感性,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的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規定,分段確定評價等級進行評價,而不應全線按照一個等級不分重點進行評價。鐵路生態影響主要體現在施工期,重點分析:①站場、高填路堤、深挖路塹占地對植被的影響,對野生動物活動的阻隔影響;②跨漁類生態敏感區大橋涉水橋墩施工對水生生物的影響;③結合隧道水文地質條件,分析生態敏感區內隧道施工對洞頂植被的影響;④取土場、棄渣(土)場及其他大臨設施選址的環境合理性和對地表植被的影響。2.4聲環境影響評價。2.4.1監測與布點。聲環境現狀監測點和預測點設置應兼顧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分布狀況、工程特點及線聲源噪聲影響隨距離衰減的特點,在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m處設置鐵路排放噪聲評價點;預測點分別設置在聲環境保護目標工程拆遷后距離鐵路最近處及其分布范圍涉及的聲環境功能區分界點處。涉及鐵路噪聲的測量應注意測量時間的要求,鐵路線路排放噪聲測量時間與頻次應依據《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5—90)的規定,晝間、夜間各選擇接近該路段平均車流密度的某一小時[2];受列車噪聲影響的聲環境保護目標環境噪聲測量時,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規定,晝間、夜間各測量不低于列車平均運行密度的1小時等效連續A聲級[3]。2.4.2聲環境保護措施。按照《鐵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環辦環評[2016]114號)附件4要求,優先考慮對噪聲源和傳播途徑采取工程技術措施,建筑隔聲措施可作為輔助手段保證聲環境保護目標滿足室內聲環境質量要求[4]。在鐵路噪聲傳播途徑和接收點,可以采用設置聲屏障、安裝隔聲窗、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及其他有效的防治措施。聲屏障和隔聲窗設置原則如下:①集中分布的超標聲環境保護目標應釆取聲屏障措施,聲屏障措施方案應綜合鐵路工程技術安全條件、聲環境保護目標降噪要求等因素確定;②零星分布的超標聲環境保護目標,可以通過環境經濟技術比選,確定適宜的降噪措施;③設置聲屏障后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可輔以隔聲窗等受聲點防護措施,當采取隔聲窗等受聲點防護措施時,應滿足室內使用功能聲環境質量要求。2.5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貨運鐵路經過敏感水環境路段時,應對鐵路選線、橋梁工程方案的環境可行性進行論證,并應根據線路運輸物資的特性及環境影響特征進行環境風險分析。當貨運(或客貨共線)鐵路橋梁跨越敏感水體時(如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應根據環境風險分析結論,提出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和橋面徑流收集系統等應急防護工程措施。2.6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規定,鐵路建設項目的機務段、涉及維修的樞紐按Ⅲ類項目開展環評[5],類比該導則對城市交通設施(軌道交通、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路和機械維修行業同類項目土壤環境管理要求,需要開展地下水環評涉及的是電鍍、噴漆,目前機務段和動車段(運用所)一般沒有電鍍或噴漆作業。因此,納入地下水環評管理的應是鐵路維修場所涉及油庫的工程,未設油庫的機務段可按Ⅳ類建設項目不開展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對其他使用油品的維修場所,應提出工作場所防滲防漏措施。2.7土壤環境影響評價。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規定,鐵路建設項目的維修場所按Ⅲ類項目開展環評[6],類比該導則對交通運輸行業和機械設備維修行業同類項目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結合可能產生土壤污染因子的污染源屬性,納入土壤環評管理的應是鐵路維修場所涉及油庫的工程。目前,鐵路動車、電力機車維修場所及生產工藝一般已不涉及油品,類似汽車的4S店和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段作業,但汽車維修、軌道交通項目并未納入需要開展土壤環評的項目類別。因此,設油庫的內燃機務段可以按照Ⅲ類項目開展評價,其余Ⅳ類項目鐵路維修場所可不開展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污水處理站、(人工)洗車線、危廢存放點等設施因跑冒滴漏可能存在污染土壤的風險,環評應提出適宜的防滲防漏措施。2.8環保措施。鐵路建設項目客貨運量及其變化以運營后10年為1個時間段,分為近期和遠期研究/設計年度,近期為交付運營后第十年,遠期為交付運營后第二十年[7],遠期規劃的工程內容需另行立項實施,近期實施的環保措施總體上可滿足控制本期工程環境影響需求。因此,運營期環境影響可按近期預測評價并提出環境保護措施。2.9改建鐵路項目以新帶老原則。依據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改擴建項目和技改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因此,改建項目環評應說明與改建工程相關的既有工程概況,對既有工程的環境問題、影響程度、環保措施及實施效果等進行分析,對與改建項目工程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治理整改措施[8]。為適應鐵路建設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新業態,對共有交通廊道的工程,應清晰界定共廊道各項目工程(設施)的分界面,分解分析其相應的環境影響范圍和程度,明確引起環境標準超標的原因和治理責任主體,提出技術可行的綜合治理措施。
3環評批復后工程變更的環評管理和環保措施
已批復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變動[9],依據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判定為重大變動的,應針對發生重大變動的工程內容或變動涉及的專題內容,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他不屬于重大變動的工程內容,應按照已批復環評所規定的防治措施原則,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不屬于重大變動但涉及環保措施的,應依據環評規定的環保措施原則,將變更工程環保措施一并納入變更設計中,確保環保措施投資及其“三同時”得到全面落實。
4結束語
鐵路建設項目環評應適應項目建設主體多元化新業態和新版環評技術導則,以及生態環境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對鐵路建設項目環評的新要求,嚴守項目及其環評過程和環評文件的合規性,工程概況、工程方案環境影響比選,以及生態、聲、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環境要素評價應突出鐵路項目環境影響特點,并以環保措施作為環評的落腳點,環評應為鐵路建設綠色發展保駕護航。
作者:龔平 單位: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精品范文
10鐵路技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