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行高等教育考試綜合改革創新論文
時間:2022-10-21 10:47:00
導語:中國現行高等教育考試綜合改革創新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學考試制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制度創新,已經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社會化開放高等教育,成為滿足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徑和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本文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發展作了論述,對針對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面臨的挑戰,提出了對其發展前景的三個建議。
[關鍵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
1981年1月,國務院批轉《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的報告》,這標志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制度”)正式誕生。自學考試制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制度創新,具有鮮明中國特色,適合我國國情,一經產生,便顯出強大的生命力。自學考試制度已經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社會化開放高等教育,成為滿足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徑和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然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發展歷程并非一帆風順,人們對自學考試制度還存在許多模糊甚至錯誤的認識,而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本身還不成熟、不完善,其今后的發展還需要進一步探討。本文試論述之,以求教于方家。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內涵剖析
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指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對此,本文認為,“自學考試”(又稱為自考)不是專指自學考試系統中的國家考試工作,而是指包括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在內的自學考試的全部活動。如果把自學考試看作是一個實體,圍繞著自學考試活動,包括一定的實施機構、人員和制度,這樣,自學考試教育就和其它的教育組織一樣,是一個社會組織。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促進了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
近二十幾年來,我國高等教育迅速發展。其中不乏自學考試的功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其獨特的形式吸引了一大批學子,同時也為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做出了不小的貢獻。
1、擴大了高等教育的規模
高等教育相比,自學考試具有開放性、靈活性、經濟性等特點,使那些不能進入高等學校的人們,同樣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自學考試吸引了社會公民廣泛參與,經過25年的發展,自學考試制度己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社會化開放教育。截至到2005年底,自學經過25年的發展,自學考試已經取得長足發展,據有關資料統計,累計報名考生4300多萬,畢業生累計達625萬人;自學考試全國開考的專業有600多個,開考課程2000多門,涵蓋了理、工、農、醫、教育、政法、管理、語言等普通高校開設的所有學科;除臺灣、澳門外,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均己設立了自學考試考點。自學考試如此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和進步。此外,自學考試具有較高的權威性,自學者的學習成就由國家統一考試認可,通過自學考試獲得的學歷證書社會認可度高。
2、節約了高等教育經費
高等教育是一項高投入的事業,在大眾化進程中需要雄厚的經濟實力作為支撐,經費不足一直是制約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瓶頸。自學考試制度以其制度優勢,充分整合了社會資源來發展高等教育事業。自學考試制度調動了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積極性,參與到助學活動中來,同時吸引社會力量辦學,帶動民辦高校的發展。自學考試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支持了我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發展。“十五”期間,國內著名教育經濟學家靳希斌承擔了一個自學考試制度效益分析的課題,課題研究報告指出:“從經濟投入看,對自學考試學生的培養,國家公共教育投資僅占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的5%。以北京為例,一個普通高等院校培養一個學生,國家要投入10000多元,而自考生每人每年只有200多元,還不足5%。按此計算,25年來自學考試培養了625萬多畢業生,已經為國家節省了公共教育投資1000多個億”。
3、促進了高等教育的多樣化
自學考試制度優化了我國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促進了我國高等教育的多樣化發展,突出表現在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的辦學體制、經費來源、教育形式、課程標準等方面的多樣化。如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興起得益于自學考試制度的發展。自學考試制度創立以后,由于自學考試具有權威性,社會聲譽良好,因而產生了極大的社會吸引力,帶動一批自學考試輔導班形式的民辦高中后教育培訓機構迅速發展;同時,自學考試的低廉考試費用,也使個人分擔了一定的教育成本。自學考試制度推動了高等教育經費由政府、社會、個人共同投入的格局的形成,促進我國高等教育實現經費籌措渠道的多樣化;再次,自學考試制度促進了高等教育形式的多樣化。自學考試制度“以考促學”的基本運行機制是自學考試作為一種教育活動的根本特征,確立了自學考試制度是一種新的高等教育形式。“以考促學”這種教育形式充滿了活力,學習者可以參加普通的面授助學班接受助學,也可以通過音像材料接受助學,還可以借助計算機和網絡參加“網上助學”,學習者能夠按照個人情況接受助學輔導,充分滿足了學習者的個性化要求。
三、目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看到自學考試為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自學考試發展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1、以學歷教育為主
高等教育自考創辦的初衷是實施成人學歷教育。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明確指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今天的情況與20世紀80年代有了很大不同,由于高校不斷大規模擴招,招生年齡條件放寬,民辦高校、成人高校增多,人們享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大大增加,人們有了選擇的空間。與高校實施的學歷教育相比,高教自考沒有什么優勢可言。在全社會都在積極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化社會的大背景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仍局限于實施學歷教育為主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面臨生源減少、規模萎縮等嚴峻挑戰。
2、“應試”教育傾向嚴重
由于高教自考是以自學為主的一種國家考試教育,國家考試在自考中處于核心地位。基于大規模考試運作因素的考慮,每個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經過精簡,多則13、14門,少則10門,比同專業、同層次的其他教育形式要少6——8門課程。另一方面,由于深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影響,高教自考的實踐性課程比較缺乏,實踐環節一直很薄弱,還不能與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同步運行,對實踐能力的考核也存在著紙上寫實驗、背實驗的現象。因此,在教育過程中存在著圍繞考試這一“指揮棒”轉的現象。
3、缺乏制度優勢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學系統所依托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師資、設施及其它教育資源,將因高等學校規模的迅速擴大、產業化運行機制的逐步形成和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而出現短缺或配置上的困難。其他高等教育的制度創新,將進一步突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供給滯后,從而影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的持續穩定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制度的供給滯后主要表現在:培養目標缺乏特色;適合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教學特點和學生學習過程中認識規律的課程教材體制并未完全建立;有效地為學生提供自學和助學服務的體制,包括與專業培養目標和課程教材要求配套的相對穩定的技術培訓、教學實踐、專業實習和社會實踐的機構和基地,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規范尚很不健全,造成自學考試有關專業教學實驗、實踐環節較為薄弱;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這一教育產業的消費者—學員為中心的、周到而便捷的服務體制尚不完善;國家考試的方法單一、手段落后;缺乏對自學考試向薄弱地區廣大農村發展的制度優勢等等。
四、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臨的挑戰
在發現自學考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的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其目前面臨的挑戰。我國普通高等院校在連續幾年的擴招的基礎上,招生規模大幅上升;成人高校、電視大學、網絡學院、民辦大學等多種教育形式發展迅速;同時,境外教育機構不斷介入國內教育市場,出國留學持續升溫,等等。新的形勢使自學考試事業在發展中面臨著新的挑戰。
1、生源問題
由于高校擴招,原來20%-35%的自學考試生源不再需要通過自學考試來獲得學歷文憑,另外幾種高等教育形式也與自學考試形成強有力的競爭,眾多的教育渠道形成了生源重新分流的格局。就全國近幾年的情況而言,參加自學考試學歷教育的人數在全國范圍內呈現下降趨勢。例如,2007年自學考試學歷教育的報考人次數比2006年減少了370多萬人次。如何吸引更多的人參加到自學考試中來是自學考試事業面臨的一大挑戰。
2、生源結構問題
一直以來,自學考試以專科學歷教育為主,隨著新高職的發展,專科層次畢業生大量增加,本科教育需求相對不足,大量的專科層次畢業生參加自學考試來接受繼續本科教育。部分本科生、特別是有些研究生為適應工作需求,也參加到自學考試隊伍中來。據統計,2005年,自學考試考生中具有專科和專科以上學歷的達到55%,江蘇省就有幾千名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全國參加自學考試的研究生超過10000名。天津市2006年4月份舉行的自學考試中也有803名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生源結構的變化及如何適應這種變化對自學考試事業發展提出了挑戰。
五、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前景中的三個創新
在正確認識到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面臨的挑戰后,讓我們來正確地分析一下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發展前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經濟增長方式發生改變。經濟社會的深刻變化,要求勞動者素質的提高,中央也提出“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同時,知識經濟時代來臨,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崗位適應性成為勞動者面臨的新問題。提高勞動者素質,適應轉崗需求,為自學考試事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1、觀念創新是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的基礎
對于自學考試而言,理念創新,就是指自學考試要按照新的環境(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要求,按照社會的需求和應考者的正當意愿,對考試功能、考試內容、考試過程及方法等基本問題的認識和看法進行及時更新和轉變。
第一、樹立品牌觀念。自學考試要面向學習化社會,樹立品牌,要根據當前市場經濟的需求,有必要把企業經營的戰略思想和方法納入到自學考試的運作管理上,要牢固樹立競爭意識。一是要充分發揮自學考試自身固有的優勢和特色。自學考試的靈活性、多樣性、調整快、效益高、針對性強都是自學考試的固有優勢,也是它的特色。發揚這些優勢和特點,不僅可以加快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滿足不同類型人員的需要,而且還可以解決我國教育發展和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難點問題。當今教育市場競爭異常激烈,沒有特色的東西必將被淘汰,在開拓自學考試新領域、發展新專業等時一定要揚長避短。要根據自學考試的特點和優勢,一些學術性很強的和實踐性要求很高的專業,若缺乏必要的教學條件,就不要開設,如臨床醫學專業等。
第二、樹立開放的教育觀念。自學考試要發展成為終身教育的一個最大的教育考試平臺。當今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知識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隨著市場經濟的加速推進,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就業崗位的頻繁變動,各類繼續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生產、工作技能過時成了普遍現象;隨著我國建設小康社會的推進,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也使人們更加注重提高生活質量,學習的愿望和需求越來越大。因此自學考試一是要發揚原先門類齊全、多樣和靈活的優勢,大力發展學歷教育,但同時也要充分利用自學考試的開放性,利用國家考試的權威性,大力發展非學歷證書考試,滿足社會和人民的實際需求。
2、技術創新是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的手段
技術是自學考試中的“軟件”。為了適應學習化社會的要求,自學考試的技術創新也是其發展中的重要一環。具體而言,要加強對社會助學組織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調動高等學校、行業培訓機構等各類教育組織參與助學的積極性。依托民辦教育機構、職業院校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教育資源,建立一批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形成自學考試學習服務聯盟,為考生提供咨詢服務、學習指導和實習訓練基地,提高學習成功率。在符合條件的學習服務中心開展終結性考試和形成性考核相結合的評價試點。加強教材建設,建設符合自學考試教育規律的現代化、立體化教材體系。注重利用現代遠程教育技術手段,搭建覆蓋全國的網絡助學平臺,建立自學考試“虛擬校園”,提供網絡課件、遠程答疑、網絡講座、電子圖書等遠程學習支持,為考生尤其是偏遠地區、農村地區的考生提供學習服務。
3、制度創新是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的保障
制度建設是影響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新形勢下,自學考試事業發展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制度創新是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根本保障。
第一、明確自學考試制度的發展目標。目標使事物被理解,制度使事物可操作,目標和制度的意義統一于目標的實現。自學考試制度創新應首先明確制度的發展目標。《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完善自學考試制度,形成社會化、開放式的教育網絡,為適應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開辟更為廣闊的途徑,逐漸完善終身學習體系。”《決定》明確了自學考試制度在構建我國終身學習體系中的作用,是指引新形勢下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綱領。自學考試制度的發展目標應由“補償”、“補充”教育向終身教育轉變,面向農村、等教育面向職業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實施結構調整;搭建繼續教育平臺,搭建高“立交橋”,構建終身學習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構建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為公民提供充足的教育機會和優質的教育資源,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二、創設有利于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制度環境。凡是與自學考試制度相關聯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都可看作是自學考試的制度環境。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都有與自學考試制度相關的法律條文,在這方面可以說具有了一定的基礎。當下急需的是,需要有一部《終身教育法》或《終身學習法》,還需要有一部經過修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條例》。同時,教育行政部門要持“大教育觀”來指導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要把自學考試制度納入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劃體系,把自學考試制度的建設、發展提上議事日程。此外,教育行政部門要克服傳統的觀念,克服用“正規”、“非正規”的標準來區分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要沖破傳統思想的禁錮,創設有利于自考生發展、有利于自學考試制度發展的環境,這也正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所需求的。公務員之家
第三、優化自學考試制度的組織結構。對于以社會性、開放性為主要特點,以“以考促學”為基本運行機制的自學考試來說,傳統的教育組織結構方式不能適應事業的特點和發展,必須把社會中與自學考試事業利益相關的主要團體如行政組織、學術組織、服務組織、學習者組織、評估組織等都吸納到統一組織中來。自學考試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自學考試專業建設委員會”、“自學考試教材建設委員會”、“自學考試教學督導委員會”、“自學考試文化建設委員會”、“主考校工作聯席會”、“自學考試戰略發展咨詢委員會”等,建立考試研究單位,加強自學考試制度研究,保證自學考試科學健康發展。吸納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自學考試活動中來,并處理好相互的關系,樹立共生觀念,消除種種隔閡。充分發揮行政、學術、市場、社會等各自的作用,使分散的力量合成為整體的力量。
總之,對于自學考試所存在的問題,要有效地克服,就必須對自學考試組織的方方面面進行綜合創新。只有這樣,才能形成自學考試具有競爭力的特色,才能為自學考試的發展爭取到更大的空間,使自學考試能夠持續、健康地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楊學為.中國考試改革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2]康乃美.自學考試制度研究[M].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
[3]林小珠.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大眾化與終身教育[J].中國農業教育,2005(5)
[4]戴家干.改革:促進自學考試可持續發展[N]中國教育報,2006-1-11
[5]戴家干.創新,“十一五”高教自考肩負使命[N].中國教育報,2006-4-26.
[6]陳崇青.自學考試在終身教育中的作用與思考〔J].寧波教育學院學報,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