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模式分析

時間:2022-03-11 10: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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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模式分析

摘要: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和國力不斷增強的同時,經濟責任審計也應運而生,其重要性日益突顯,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黨也加強了對于經濟責任的管理和監督。本文以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為基點,以責任審計原則為依托,以責任審計的目的為切點,著重剖析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步驟、內容方法、評價體系、處罰監督等層面,從而不斷挖掘出更適合我國當前大經濟環境下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模式。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模式;內容方法;評價處罰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應運而生,尤其在黨的十八大以后,黨中央和國務院也把經濟責任審計列入日程,它是新經濟環境下,加強領導干部潔身自律,廉政認真,克己奉公的最大舉措。而伴隨著經濟發展與之不斷前進的我國高等教育,也以勢不可擋的勁頭進入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浪潮當中,國家加大了教育投資力度的同時,又容許多渠道融資教育經費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此時,做為監督和檢查之于服務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愈發重要。

1經濟責任審計現狀

經濟責任審計最初根源于廠長離職審計,并經過了相當長時間的實踐不斷完善和發展,并積累了相關經驗,建立了相應規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國目前的經濟責任審計來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關于開展廠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結合各地區實情,依照中法辦[1999]20號文件中的兩個“暫行規定”和審辦發[2000]21號文件的兩個“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進行審計工作。雖然在近二三十年間,也取得了相應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審計的過程中也突顯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原有的審計模式已經很難跟上時代和經濟的發展,而且就我國特殊的國情來看,南北發展不平衡,東西發展不同步,各地區的審計方法、程序、內容、評價方式也不盡相同。經濟不同,與之而來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國各地區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種各樣,各自為政。各高校也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也都相應地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責任審計工作,同時也出臺了不同的審計制度和規章,初步形成了審計辦法和規定。據調查,各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授權進行的,而執行審計的部門也以各校的組織部門和財務部門聯合居多,但是從調查的情況來看,大部分高校的審計也以離職審計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沒有開展屆中審計。而實行的經濟責任審計也主要是財經法紀審計,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審計,資產保值增值審計等,雖然各高校的審計內容和報告如出一轍,但是其審計具體內容和規章制度的規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認真思量了,這不僅增加了審計工作開展的困難,也加大了審計評價的風險。

2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2.1離任審計較多

目前來看,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以離任審計為主要的形式,在職審計相對較少,而離任審計也是先離后審,先審后離的模式也不多,先離后審的現象是與我國特有的干部選拔和任用模式有關,通常來說,只有當審計的責任人離任或是調任了之后,有關部門才向審計部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這種先離后審的模式,不僅給經濟責任審計造成了阻礙,也使審計的結果人浮于事,失去本來審計的意義和目的。

2.2審計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門的審計都以離任審計為主,就導致審計的效果不佳,工作質量不高,其結果就更不嚴謹和確定。這種審計往往是相關部門上報離調任責任人,再由其組織部門下達審計委托,而后才是審計部門收集資料,入駐審計。而我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學校內部干部集中調整和調離任后,組織部門才統一向內部的審計部門提交審計委托,并且要求其內部的審計部門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完成其經濟責任審計,這樣的程序就使審計部門不能主動制訂出工作計劃,只能被動地接受審計項目,審計不全面,不細致,更不用提工作質量和審計效果了。

2.3評價隨意性多

由于我國目前的現狀,上述段旨中已經較為詳細地闡述了其不足,沒有一個統一的審計規章,沒有一個相對科學和客觀的審計條款或制度,當面對錯綜復雜的審計委托時,就更顯得無地放失。與此同時,審計工作人員處理千頭萬緒的審計項目時,往往也沒有一個統一的工作標準,使他們通常會從自己工作的經驗和主觀進行判斷,自由裁量隨意性就較大,其客觀性、正確性和公正性就相對較弱。

2.4報告利用性差

就我國當前的高校經濟責任,其審計成果報告普遍缺少針對性,專業語言又泛濫,結論往往模糊不清,模棱兩可,這就使組織部門對其產生的報告和結果無從下手,更不用談如何利用了。而先離后審的模式,干部已經任命完畢,審計的結果對于其任命與否不具有權威性,也起不到什么決定性作用,使經濟責任審計更多流于形式,影響了審計的實效性和威懾性,降低了審計的必要性,也影響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

3經濟責任審計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主要有以下五個:第一,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重要性原則以及謹慎性原則。依法審計主要是指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審計工作應該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和原則進行開展,它也是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對各項審計最基本的要求和約束。第二,客觀公正原則,顧名思義就是審計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觀公正,就需要在審計的過程中著重于證據的充分性、真實性,并對要審計的資料和經濟責任人進行反復核對,較準。同時,就要著重于審計的獨立性,尤其是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立場的獨立性,在審計過程中要保持頭腦清醒,思維正確,以《審計法》為準繩,保證審計的客觀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則,經濟責任的審計一般時效性較長,審計工作量較大,審計資料較多,在審計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把著眼點放置于影響因子較大的重要問題和重要事項上來。經濟責任審計人,在高校來說,一般都是學校的各層領導,更應首先立足于重點問題和環節,仔細、認真、多層面,多角度地審核每一個疑點和問題。第四,謹慎性原則,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較為特殊和重要,所以對這類審計客體,更需要審計工作人員把握好謹慎原則,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責任,劃清工作、瀆職和失職之間的界線,統一標準,透明過程,昭示結果。第五,實事求是原則,從字面的意思上來看,就是要對審計的問題如實地反映,絕不隱瞞,絕不姑息,絕不夸大,絕不回避的四個絕不原則,做到審計到位,審計清晰,審計無誤,審計準確。以國家法律為準繩,以各地區不同實際情況為變通,既做到審計清查,又要兼顧各單位的不同,實事求是地清算審計結果。經濟責任審計主要也是針對于各級領導人員在任期間的財政、收支、效益的審計,其目的主要是評價各級領導的經濟責任、工作業績、在任作為等,為國家和人民做好對于各層領導的監督和管理,并對監管機關提供相應的評價總結和任用依據。

4經濟責任審計程序

通常情況下,經濟責任審計一般與其他審計的程序不盡相同。

5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構建

5.1健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目前,我國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亟待解決和確立的就是統一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以往的審計制度只規定了相關離調任審計的相關內容和程序,為了建立相對健全的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就要首先從規章制度入手,從原則上明確任前,任中、離任和調任的審計模式和有針對性的內容,為開展審計工作鋪平道路,為其順利進行做保障。對于任前審計,要著重對于敏感和重要崗位的選用和調任干部的審計,任中則應該側重于群眾反響較大和民意調查問題較多的干部,離任審計則把著眼點放在正常的人事變調,根據組織部門的委托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5.2制定完備的經濟責任考核體系

制定完備的經濟責任審計考核體系,其主要目的在于減少主觀影響因子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左右,讓主觀臆斷和隨意性徹底剝離,為此各大高校應該根據自身學校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客觀、科學、規范的評價考核體系。就高校現在的人事格局來看,主要分為三大部門,即教學院系、行政管理、學校相關經濟實體這三部分制定出有針對性的考核標準和量化體系,將定性與定量有機結合,使考核體系更能體現出不同的審計層面。

5.3確立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職能

經濟責任審計不是普通的審計,把工作的重點放置于財務收支,而是側重于在離調任干部的績效審計,在任其間的作為調查,群眾反映和民意調查,通過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在有形和無形中就可以給干部以督促和推動力,使他們在任其間更為合理地調動資金和配置資源。

5.4利用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資源

對于一些保密性不強、時間相對較倉促的內部審計項目,相關高校組織部門也可以把此類項目委托給外部的審計機構,開展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與此同時,內部審計部門也應該不斷增加工作人員相對數量,提升審計人員工作能力,提高對于人員審計素質的全面培養,以便更好地協調內部審計的配置和時間的安排。

6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6.1擴展經濟責任審計職能

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職能主要是指對審計對象的監督、評價,但在近幾年來,審計長劉家義提出了全新的審計理論——免疫系統審計,這一理論的提出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職能基礎上,更為強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預防職能。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加強審計監督,強化任前、任中審計,落實離任、調任審計的必要性,從而改變了過去單一的離任審計模式,以審計促正氣,以審計督新風,讓一切問題防患于未然,避免了傳統審計馬后炮效應,拓展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層面和角度。

6.2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效率

經濟責任審計,在原有內部提交審計,組織部門委托審計,審計部門安排的程序模式為基礎,還新增了以自然年為單位,從每年的年初,內部審計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特殊情況,依照審聯會的委托,客觀、科學地制訂出本年度的審計計劃,將財政收支審計、預算審計、專項專款資金審計,責任作為績效審計,與任中、調離任審計結合起來,避免一些無謂的重復審計項目,不僅節省了審計成本和時間,而且還在一定的情況下,合理配置了審計資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審計結果和評價報告,以資料的形式直接應用于其離調任審計,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6.3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這種全新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不僅拘泥于離調任的審計,而且也把在任審計納入到了干部的審核中來,進一步強化了審計結果的時效性和利用率,同時加強了對在任干部的監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時時自醒,強化了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意識,彌補了考核審核體系的缺失,給組織部門選拔干部提供了最為客觀的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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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曉東 單位:吉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