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育改革探究

時間:2022-03-11 09: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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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育改革探究

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屬于我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傳承與發展。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現代化進程,部分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已經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需要通過高校音樂教學改革,加強大學生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育,能夠有效地促進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得到有效保護、傳承與發展。

一、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基本概述

(一)內涵與價值。我國是多民族國家,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歷史底蘊和民族特色,因此,造就了不同少數民族音樂與少數民族音樂文化。(1)少數民族音樂是少數民族歷史與思想的真實寫照,民族音樂文化可以對民族精神信仰、人文歷史、風土人情等進行有效信息傳遞,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例如,納西族歌曲《白沙細樂》、白族歌曲《大理三月好風光》等,這些少數民族音樂具有獨特的音樂風格,是各少數民族生活與族內人民性格的真實寫照。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價值體現在少數民族音樂能夠反映民族生活。對于大多數人而言,音樂屬于一種娛樂方式,能夠幫助人類放松心情,起到娛樂身心、陶冶情操的作用。(2)但是少數民族音樂在娛樂的基礎上,還具有反映少數民族生活的重要作用。少數民族日常生活素材為少數民族音樂提供了豐富的內容,以苗族為例,少數民族音樂包括敘事歌、婚俗歌、酒歌與山歌等,這些歌曲內容來源于苗族人的日常生活,敘事歌借助歌曲形式展現了苗族人的日常生活場景和重要事件,婚俗歌大多在苗族人婚喪嫁娶時演唱,酒歌多在聚會上演唱達到勸酒的效果。因此,少數民族音樂來源于生活并能夠真實地反映生活。同時,少數民族音樂形式也會受到少數民族生活的影響。(3)以蒙古族為例,典型的蒙古族音樂是長調,由于蒙古族生活的環境是廣闊的草原,地域面積廣闊、地形平坦造就了音樂形式傳遞的特殊性,因此,長調得以出現。蒙古族長調具有氣息悠遠綿長、聲音嘹亮的特點,在廣闊草原上能夠保證歌曲有效傳播。因此,少數民族生活影響少數民族音樂形式,少數民族音樂反映民族生活。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價值體現在少數民族音樂以自身載體作用的發揮,實現了民族文化傳承。在少數民族音樂中含有濃烈的文化意味,因此,少數民族音樂屬于文化傳承載體。人們可以借助民族音樂對民族歷史與民族情感進行感悟,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發展。以侗族為例,侗族大歌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被侗族群眾共同演繹,代代相傳。歌曲內容并沒有具體的歌詞與曲譜,但卻飽含侗族歷史,傳承侗族民族文化。(4)具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還有蒙古族,其代表性樂器馬頭琴蘊含著民族傳說,蒙古族民族文化隨著馬頭琴的傳承實現代代相傳,體現少數民族音樂在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中的載體作用。(二)發展現狀。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當代社會的傳承發展需要以高校音樂教育為載體,通過高校音樂教育改革,實現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當代大學生群體中的融入,通過大學生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理解與傳唱實現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發展。現代社會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迫切需要融入高校音樂教育。(5)現階段我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發展并不理想,存在一定問題。分析研究當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發展現狀,可以發現:第一,少數民族音樂生存環境已經受到破壞,限制了文化發展。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密切聯系當地環境,但是在各地區經濟社會日趨現代化的形勢下,少數民族的居住環境和生存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多少數民族接受了現代化改造,部分少數民族生活地區生態環境受到破壞,致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缺少了生存空間,無法實現有效傳承發展。第二,部分地區的少數民族民俗與民風文化已經開始逐漸消失,不利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發展。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主要來自當地文化生活,少數民族人民借助音樂表達自身生活理念與情感,但在經濟發展背景下,少數民族的生活理念已經發生轉變,忽視民風與民俗傳承,致使音樂文化也發生變化,難以在現代化社會中繼續發展。第三,思想意識的轉變也是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發展的限制因素。(6)在全球化和現代化的沖擊下,互聯網技術迅速發展,人們生活中充斥著多種文化與新鮮事物,外來文化的侵入使人們忽視了傳統文化的傳承,致使少數民族傳統音樂文化走向低谷。在這種環境下,甚至一部分人會認為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缺少國際性特點,不符合當代社會潮流,這種錯誤思想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我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因此,高校音樂教育需要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實施教學改革,肩負起傳承與發展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重任,發揮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積極教育價值,促進我國傳統文化在現代社會的傳承與發展。此外,在審美角度,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代表著傳統的審美理念及藝術表征,具有較強的時代性與社會性,然而在現代文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所蘊含的審美特征已經難以滿足現代國民的審美訴求與精神需求,致使少數民族音樂成為小眾音樂。然而在時代的發展下,我國部分音樂創作者通過汲取少數民族音樂的優點與優勢,使其巧妙地融合到現代音樂創作中,極大地激發了少數民族音樂的時代特征,使其以全新的形式展現在人們面前,進而激活了少數民族音樂的藝術內涵。其中以具有蒙古民族音樂特征的《套馬桿》及傳統黃梅戲特征的《黃梅戲》最為代表。因此可以說,我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正面臨著衰亡、滅絕的風險,但與此同時也擁有著獲得全新發展的時代機遇,因此在發展少數民族音樂的過程中,應注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對高校音樂教育的影響與作用,以此推動音樂教育與少數民族音樂的健康發展。

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對高校音樂教育影響

(一)豐富音樂教育內涵。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實施改革,需要重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對高校音樂教育的影響,分析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豐富高校音樂教育內涵的重要意義。在我國音樂體系中,少數民族音樂是重要組成部分,包含了不同時期、不同少數民族的獨特文化特色、習慣與風俗等。(7)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具有承載不同文化的特點,能夠對少數民族精神與思想進行有效反映,屬于少數民族文化的基本精髓。我國高校作為文化教育與傳承的重要基地,豐富高校音樂教育能夠在大學生群體之間發揮音樂的文化傳承作用。因此,高校音樂教育需要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中豐富的文化特色與歷史內涵,豐富音樂教育內容,填補高校音樂教育空缺,提升音樂教育實效性。由此可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豐富高校音樂教育內涵的主要表現是豐富音樂教育教學內容。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比較多樣,不同少數民族具有不同音樂文化,其內涵也不盡相同,能夠為高校音樂教學提供新的教學內容與教學形式,使高校音樂教育更具活力,滿足高校音樂教育改革需求。(二)實現教學根本目標。高校教育能夠培養學生知識技能、提升學生文化素質。而高校音樂教學旨在提升學生個人氣質與人格魅力,借助音樂教學對音樂藝術教育功能進行展現,體現高校音樂教育根本目標。不同民族日常生活造就了不同少數民族音樂,少數民族人民在生活與生產過程中借助音樂形式進行信息傳遞,使少數民族音樂成為少數民族人民表達情感的代表,形成多種多樣的民族音樂文化。(8)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中含有少數民族勞動者積極面對生活、傳頌美好事物、傳承先人文明等內容,高校音樂教學應用這些內容,有利于流行音樂與西方音樂中的內容空缺實現有效填補,使學生接觸到傳統文化內容與文化精神,促進高校音樂教學提升學生文化素質。因此,高校音樂教學需要借助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濃厚文化底蘊與歷史,營造高校音樂文化氛圍與氣息,有利于高校音樂教育培養與加強學生文化素質,實現音樂教學根本目標。(三)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開展音樂教學改革,需要積極利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影響,提升改革效率。高校音樂教學借助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改革,有利于教學工作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前文已經闡述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提升學生文化素質,實現高校音樂教學根本目標。另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還可以幫助高校音樂教學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具體表現在培養學生愛國情操與堅韌性格上。一些少數民族音樂屬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我國文化中也占據重要地位。(9)高校探究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實行音樂教學改革,有利于當代大學生把握我國音樂文化發展歷程,使學生能夠深刻認識到不同少數民族之間的密切聯系,加強學生認識民族凝聚力與民族向心力,從而提升學生民族文化自豪感,培養其愛國主義情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提升學生綜合素質還體現在高校音樂教學改革中的文化融入,能夠有效培養學生堅韌性格。當代大學生以高校音樂教學為載體學習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有利于學生學習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中的堅強、勇敢等精神,激發學生民族榮譽感,促進其吸收這些優秀精神,逐漸形成堅韌品格,從而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四)培養學生綜合能力。高校音樂教學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改革,有利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影響高校音樂教學,從而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10)以學生綜合素質提升為基礎,高校音樂教學培養與提升學生綜合能力體現在提升學生文化體系建構能力、豐富學生思想情感與提升學生欣賞審美能力等方面。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實施改革,有利于學生對不同民族音樂文化源頭與傳承過程進行熟悉與掌握,提升學生民族音樂文化自豪感與自信心,增強學生傳承與發展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責任感,促進學生主動學習不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構建文化體系,提升學生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體系系統構建能力。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能夠豐富大學生內心世界與思想情感,在少數民族音樂中,含有豐富的樸實內容與真摯情感,有利于大學生在對音樂進行欣賞的過程中,借助直觀音樂形式把握其音樂特色與風俗人情,使學生在音樂情感氛圍中實現自身情操的陶冶與思想的升華。高校音樂教學通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教學改革,有利于提升學生審美能力與欣賞能力。不同民族音樂文化的音樂特色具有一定差異性,因此,大學生在對不同少數民族音樂進行欣賞的過程中,可以對不同音樂魅力、不同音樂情感表達、不同音樂風格進行感知。欣賞不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有利于學生更好感受音樂藝術的魅力,提升學生審美能力與音樂欣賞能力。(五)實現高校文化交流。實現高校文化交流指實現高校音樂教學中的不同民族音樂文化交流。對于我國少數民族而言,傳承與發展本民族音樂文化具有重要意義。少數民族人民對音樂文化已經耳濡目染,因此,少數民族音樂在少數民族地區能夠對時代文化特征進行代表。少數民族在創作民族音樂的過程中,對身邊生活用品與生產工具進行自由選擇,將其作為音樂器材,隨著音樂的傳承與發展這些器材已經成為少數民族音樂樂器,具有豐富樂器種類,體現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特色及音樂反映民族人民真實生活的特點。(11)而高校音樂教學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進行改革,需要匯聚各種民族音樂文化相關教學內容,使教師與學生能夠借助音樂接觸與了解少數民族生活,并以此為基礎進行個人見解的提出,在音樂文化融合背景下實現音樂進一步創作。因此,高校音樂教學在融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基礎上進行教學工作改革,有利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受到重視與被有效學習,促進民族音樂文化交流融合。(六)傳承并發揚少數民族文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意識形態上對少數民族的精神風貌、節慶風俗、思想理念、生活勞作進行歸納與表現的藝術品類之一。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哈德肯斯特曾在《音樂文化與民族演化》一書中指出,民族音樂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現實表征,同時也是集中體現民族精神風貌、理想信念及思想哲理的重要媒介之一,在長期的音樂創作與表演的過程中,少數民族特有的文化體系及思維理念,逐漸滲透到音樂藝術的創作與表演的過程中,進而使民族音樂成為同建筑、服飾、舞蹈、風俗同等重要的文化載體。通過深入融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能夠使高校學生在學習音樂理論的過程中,逐漸感受到民族文化的魅力,提升對音樂文化的重視與理解,進而在專業學習的過程中,提升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探索興趣及熱情。譬如,教師在講解音樂表現形式、主體內容及基本特征的過程中,利用多媒體技術,以視頻、文字、圖片的形式,滲透相關的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知識,并在逐步引入民族文化的同時,闡述少數民族文化的藝術魅力及人文內涵,調動學生參與音樂教學活動的積極性,使其自主地學習相應的少數民族音樂知識,進而實現傳承并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目的。

三、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育改革

(一)目標定位問題。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改革存在教學目標與定位不準確問題。傳統高校音樂教學目標與定位為培養學生全面發展,使學生掌握音樂理論、知識與技能,培養其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使學生成為高素質音樂人才。(12)這種教學目標與教學定位存在一定合理性,能夠滿足音樂教學工作基本要求。在少數民族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開展教學改革工作,需要在教學目標與定位中增加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元素。但是部分高校音樂教學并沒有在教學目標與定位改革中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傳承與發展目標進行明確,不符合現階段國家與社會對高校教育傳承發展傳統文化的要求,使音樂教學改革缺少明確方向。同時,教學目標與定位中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內容的缺失,也會造成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過于形式化,不能有效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實踐改革工作,不利于教學改革的實效性提升。(二)課程設置問題。高校音樂教學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開展教學改革工作,存在一定課程設置層面的問題,部分高校音樂教學課程設置不盡合理。現階段,我國高校音樂教學課程設置大多是音樂必修課與選修課,主要包括音樂欣賞、聲樂、器樂等課程,缺少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課程。即使部分高校音樂教學在課程設置中安排了民族音樂課程,但是大多與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關聯不緊密,介紹的民族音樂教學內容浮于表面,不能使學生了解少數民族音樂中的豐富文化,需要高校音樂教學在改革過程中設置具體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類課程。不完全統計調查顯示,我國高校僅有2%的學校在校內開設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類課程,這種現狀嚴重影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傳承,不利于學生理解該文化,限制民族文化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因此,我國高校音樂教學在課程設置上仍存在較大改革與發展空間,革新任務重大。(三)教學內容問題。我國教育發展規律與民族發展規律共同發揮作用,產生少數民族教育結果。因此,高校音樂教學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進行改革的教學內容需要帶有民族特色,能夠對教育發展與少數民族發展進行有效反映。但是現階段我國高校音樂教學的教學內容缺少民族性特點,很少涉及少數民族文化與音樂文化方面的內容,不能滿足高校音樂教學結合少數民族教育進行改革的需求。高校音樂教學內容大多根據教材進行講授,在課本內容不足與教師掌握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不足等因素限制下,高校音樂教學內容改革難以實現與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深度融合。比如,高校聲樂教師仍然按照學生條件,重視向學生傳授演唱技能,致力于提升學生演唱水平,卻很少在教學內容中安排少數民族音樂演唱曲目,影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學生中間的傳播。由此可見,現階段的高校音樂教學改革在教學內容上并未體現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育特點,難以發揮民族音樂文化傳承作用,影響高校音樂教學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的改革實效性。(四)音樂教材問題。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改革的教學內容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源于高校音樂教學改革存在教材方面的問題。我國高校音樂教學大多使用統一教材,在改革過程中,并未重新選擇或編寫新教材,而現有音樂教學中的教材大多不含有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元素,不利于高校音樂教學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實現有效改革。部分高校音樂教學課程并沒有固定的教材,大多由教師自編講義,這種教學方式突破教材限制,能夠為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融入提供有利環境。但是部分教師的講義內容已經固化,在教師教學觀念落后影響下,大多教師并沒有在教學改革過程中嘗試更新講義,融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元素。同時,由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內容豐富且涉及的方面較廣,具有較多相關資料與著作,但是并不適合直接應用在高校音樂教學中。因此,需要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針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教材重新編寫與選擇,提升教材代表性、科學性與實效性,促進高校音樂教學有效改革。(五)師資不足問題。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實施音樂教學改革,需要以強大的師資力量為基礎。但是我國高校音樂教學存在師資力量不足問題,教師隊伍中缺少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人才。大多高校音樂教師存在專業技能與知識結構單一性問題,缺乏藝術實踐,難以滿足高校音樂教學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教學改革要求。大部分高校音樂教師畢業于音樂學院,本身并不是少數民族人,也沒有接觸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即使部分教師能夠通過民族音樂學習掌握一定少數民族音樂知識,但是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為學生講解音樂藝術,仍會表現出能力不足問題。少數民族民族音樂文化涉及多方面內容,對高校音樂教師而言,結合這些內容參與教學改革,屬于嚴峻挑戰,憑借現有師資力量難以滿足音樂教學改革與發展需求。因此,需要高校音樂教學積極加強師資力量建設,為高校音樂教學改革提供保障。(六)評價制度問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我國高校音樂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育人作用,能夠有效提升學生的文化涵養,民族意識,增強民族認同感,豐富當前的音樂教育內容,提高音樂教學質量。然而在具體的評價方面,我國高校普遍受傳統教學理念及應試教育思想的影響,過于關注理論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傳授與培養。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是從文化層面上,提升學生對民族音樂認識,進而從器樂表演、歌曲演唱及藝術創作等層面,使學生深入地認識少數民族音樂在現代音樂發展中的作用與價值,進而在結合專業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為少數民族音樂的傳承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在現有的評價體系下,教師與學生普遍關注應試成績,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歷史演進過程、藝術表現特征及表演機制及原理缺乏足夠的重視,進而使相關的民族音樂教育工作淪為形式,無法成為推動民族音樂文化發展的基石。而在人才培養層面,傳統的評價體系,普遍關注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音樂表演能力的提升,而對學生創新創造、藝術分析、問題解決能力存在明顯的限制,譬如學生在改編或創新古典音樂的過程中,部分教師并不會對學生進行鼓勵與引導,而是以既定的教學標準及教學內容,引導學生根據原有的理論內容進行創作,這便間接地扼殺了學生的音樂活力,制約了音樂教育事業的長遠發展。

四、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育改革路徑

(一)明確教學改革目標。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要教學改革目標擁有正確教育思想觀念,結合自身教學定位,重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傳承與發展,在教學目標與定位中融入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元素。(13)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改革明確教學改革目標與定位,能夠為高校音樂教學革新提供明確方向與思路。高校音樂教學需要在改革過程中,分析研究現有音樂教學情況與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市場需求,在新型教學目標中針對性地明確高校今后音樂教學需要在教學內容、教學理念、教學全部過程中重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學,有機結合當前音樂教學與傳統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使教學內容更加豐富,教學理念更加新穎,教學全部過程能夠滿足我國傳統文化傳承與發展需求。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要按照藝術教育規律與音樂教學特點,在教學改革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學目標與定位,提升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針對性與實效性。(二)革新教學課程設置。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要對課程設置進行革新。傳統高校音樂教學課程設置雖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在少數民族視域下,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要順應新時期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需求,在課程設置中增設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內容,推動高校音樂教學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有效改革。高校課程改革需要從音樂教學必修課與選修課入手,例如,高校音樂教學現有音樂鑒賞課程與史論課程主要包括音樂欣賞、民族器樂概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概論等課程,高校需要以此為基礎,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增設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概論課,或結合當地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開設特定少數民族音樂概論課程,這種課程的開設,有利于學生對少數民族音樂歷史、分類與特點等進行充分了解,加深學生少數民族音樂印象,促進其深入學習與繼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滿足高校音樂教學改革推動傳統文化發展的要求。(三)拓展音樂教學內容。高校音樂教學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進行教學改革,需要高校音樂教學內容充分結合民族教育特點與特色,在教學過程中,通過深入挖掘少數民族音樂背景知識、豐富教學資源等內容,實現高校音樂教學內容的拓展,滿足高校音樂教學在文化視域下的改革需求。在高校音樂教學改革中,教學內容屬于重要載體,學生在多元教學背景下接觸到的音樂內容具有變化性與豐富性,傳統音樂教學內容已經難以滿足學生學習需求。因此,高校音樂教學需要按照具體課程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內容進行深入挖掘,結合背景知識,加強學生理解音樂內容。例如,在高校音樂鑒賞課程中,高校教師可以為學生播放《在那遙遠的地方》,這是一首西部民歌,具有少數民族特色,高校音樂教師需要對其背景知識進行深入挖掘,并講解給學生,使學生更好體會與欣賞少數民族音樂與文化,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促進教學改革。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高校需要在教學內容層面為音樂教學改革豐富教學資源。高校音樂教學需要對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特點進行充分利用,創新音樂形式,實現教學資源的豐富與拓展。例如,高校音樂教師可以利用鄉土音樂教材,將傳統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引入教學內容中,引導學生以民族音樂為出發點,對多種音樂形式進行收集,并且教師需要借助多媒體技術對少數民族樂器進行收集,以樂器為根據,進行多種少數民族音樂教學,利用樂器與曲目反映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實現教學內容豐富,拓展學生音樂學習視野,促進高校音樂教學改革發展。(四)革新音樂教育教材。教學的根本與依據是教材,教材是學生知識與技能獲取的重要途徑,能夠使高校音樂教學課程更加具象,在高校音樂教學改革中占據重要地位。因此,高校音樂教學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進行教學改革,需要革新音樂教學教材。現階段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的文獻與著作較多,但是直接將其作為教材具有片面性特點,缺少重點突出,難以滿足教學革新要求。因此,需要高校音樂教學對這些著作與文獻進行加工與整理,有機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內容與教學內容,重寫編寫出符合教學要求的音樂教材。在音樂基礎理論教材中,高校音樂教學的教材重構,需要致力于結合少數民族音樂特征與音樂價值觀,通過教材對少數民族音樂風格、形式與體裁進行充分反映。借助學生熟悉的少數民族音樂曲目,加強學生音樂基礎訓練,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在教學全部環節中實現貫通。例如,演唱類教學教材可以融合具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音樂,并保證教材覆蓋面較廣,選擇典型旋律類型、節奏類型與調試類型的音樂片段,同時,器樂與聲樂教材也可以對代表性少數民族音樂進行選取,在教材中針對曲目進行文字說明,闡明演唱與演奏的技巧,并可以設計改編活動等,實現高校音樂教材的豐富與革新,促進高校音樂教學改革。(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要從教師層面著手,重點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高校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可以為現有教師隊伍提供培訓、聘用優秀專業人才、聘請藝術人士負責教學任務等,通過這些舉措,實現高校音樂教師隊伍教學能力與素質的提升。高校培訓音樂教師隊伍,需要按照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的高校教學改革要求,為教師提供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培訓,組織教師根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課題,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在學校內部實現教師隊伍民族音樂文化教學能力的提升。在此基礎上,高校需要聘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相關優秀人才,比如,民族音樂教授與少數民族音樂專業博士等,借助這些專業人才的豐富民族音樂知識與文化底蘊,提升學校音樂教師隊伍整體能力水平,并為現有教師提供隨時可以獲得培訓與指導的機會,促進全體教師在高校音樂教學改革中發揮自身實際作用。高校也可以聘請少數民族民間藝術傳人,使其擔當一定的實踐教學任務,提升學生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魅力感知,實現師資隊伍完善,提升師資力量建設效率,促進高校音樂教學改革與發展。(六)創新評價機制。民族音樂文化能夠幫助學生創新音樂形式,深化學生對音樂創作及音樂表演的理解,延伸學生的音樂創作及學習范疇,使學生在音樂學習的過程中,能夠根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理論內涵、組織機理及思想特征,重新審視并分析音樂藝術,使音樂藝術成為推進自身全面成長,滿足自身理想信念的重要抓手。然而在實際教學工作中,傳統的評價機制及教育手段儼然制約了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滲透與發展,限制了學生利用民族音樂文化創新現代音樂體系,延伸古典音樂內涵的進程。因此,為有效提升高校音樂教學質量,培養出富有創新能力、創造精神及文化涵養的音樂人才,高校首先應明確人才培養的目標及目的,音樂教育的內涵,進而從評價制度的角度出發,構建出全新的人才評價機制。首先,在評價內容上,高校應重點關注學生的音樂創新能力、音樂文化涵養及現代音樂與傳統音樂、民族音樂的融合能力,進而從能力培養的層面,提升音樂教師與學生對少數民族音樂的重視。其次,在評價形式上,我國高校現有的評價模式主要以總結性評價為主,過程性評價為輔。然而在實際的評價過程中,高校普遍弱化了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性與實效性,忽視了學生課堂表現在人才培養中的價值。因此,高校應在學分制的基礎上,將過程性評價與總結性評價相融合,提升評價體系的準確性。最后在評價主體層面,高校應積極引入社會力量,譬如利用直播平臺,將學生對音樂理論的理解、對民族音樂的應用及對音樂藝術的表現等內容呈現到社會大眾面前,讓社會大眾對學生的綜合素養進行評價,間接地提升學生踐行音樂力量知識及適應社會的能力。綜上所述,高校基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開展音樂教學改革工作,需要以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正確認知為基礎,結合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影響與高校音樂教學問題,通過明確教學改革目標、革新教學課程設置、拓展音樂教學內容、革新音樂教育教材、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等策略,滿足高校音樂教學改革需求,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視域下,促進高校音樂教學發展。

作者:崔雪花 金學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