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證券市場發展論文
時間:2022-03-31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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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wto的有關問題
WTO被認為是“經濟聯合國”,將對21世紀的國際經濟產生重要的影響,任何國家要真正進入國際經濟大循環,分享世界大分工使資源配置優化帶來高效率的好處,都需要加入WTO。中國也不例外。WTO的締約國政府必須遵循和貫徹一系列共同認可的原則:一是非岐視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一締約國在實施某種限制或禁止措施時,不得對其他締約國實施歧視待遇。一締約國對其他締約國所給的待遇,也不得歧視另外一些締約國。其目的是保證所有締約國之間的貿易都在平等條件下進行。這一原則又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體現。(1)最惠國待遇。即一締約國對來自或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給予的利益、優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所有其他締約國的相同產品。(2)國民待遇。指締約國之間相互保證給予對方的國民在本國境內享有本國國民同等的待遇。(3)公平交易。指締約國之間不得有傾銷行為和出口補貼。二是關稅保護原則。這一原則包括關稅減免和數量限制等。根據這一原則,締約國在需要對本國經濟進行某種保護時,只能采取關稅手段,而不能采取關稅以外的手段。因此要降低關稅和拆除非關稅壁壘。三是對發展中國家優惠原則。針對發展中國家在貿易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給予發展中國家以優惠待遇。
二、WTO對證券市場開放的要求
證券市場的開放服從于最惠國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國民待遇原則、市場準許入原則、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原則和逐步自由化原則。其中,最惠國待遇、透明度、發展中國家更多的參與三項原則為一般性原則,各締約國在所有服務貿易領域都必須遵守。而市場化準入、國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則則屬于特定義務,需要締約方經過談判達成具體承諾并加以執行。
從“服務貿易總協定”對證券市場開放要求看,它要求各締約國的證券市場對所有其他締約國開放,除非在義務清單中明確規定,否則任何締約國不得限制外資進入本國證券市場,包括限定其最高股權比例或對單個的或累計的外國投資實行限制;不得要求締約方必須通過特定法人實體或合營企業從事證券業務;不得限制境外投資者的數量,包括采用數量配額、壟斷、專營服務提供者方式;不得限制外資經營證券業務的總量。并且,要求締約國給予外國證券投資活動及證券投資者的待遇不得低于給予本國證券投資活動及證券投資者的待遇,包括投資品種、投資數量、投資比例等方面都不應有差別。除緊急情況外,每一締約國必須將其與證券市場有關的法律、法規、行政命令及所有其他決定、規定以及習慣做法,最遲在生效以前予以公布,以便給國外證券市場投資主體有充分的時間予以了解和掌握,盡量使市場環境變得可以預見,并進而決定自己的投資取向。這些是“服務貿易總協定”對證券市場的開放要求。
在1997年WTO又形成了新的金融服務貿易協議,該協議旨在消除各國長期存在的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貿易壁壘,確定多邊的、統一開放的規則和政策。新的金融服務貿易協議對證券市場的開放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各締約國同意對外開放銀行、保險、證券和金融信息市場;允許外國在國內建立金融服務公司并按公平競爭原則運行;外國公司享受同國內公司同等的進入市場的權利;取消跨境服務的限制;允許外國資本在國內投資項目中的比例超過50%。通過這些約定,實際上把所有的締約中的金融投資市場都連成一體,隨著投資者素質的提高和現代高新技術的廣泛運用,證券市場全球一體化的進程加快。這對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會。
三、與中國加入WTO談判進程相配合,中國資本開放進程循序漸進向前推動
(1)中央銀行行長戴相龍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中國宏觀經濟形勢良好,我們將堅定不移地執行金融業的對外開放政策,對外開放的格局不可逆轉。(2)199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8家在上海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進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買賣和債券回購。(3)1998年8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深圳為第二個允許外資銀行試點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并增加部分外資銀行在上海浦東試點經營人民幣業務。獲得批準的外資銀行可以從事人民幣的存貸款、結算、擔保和債券投資業務。(4)1998年底,由渣打銀行上海分行牽頭,8家外資銀行參與的中國境內上市公司“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000萬元人民幣一年期銀團貸款”協議在上海正式簽訂,產生了國內首筆由中外資銀行共同參與的對上市公司的人民幣銀團貸款。(5)1999年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宣布當年中國將取消外資銀行在華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限制,從現在的上海、北京、天津、深圳、廣州等23個城市和海南省擴大到所有中心城市。(6)1999年3月下旬,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準美國紐約銀行上海代表處和美國大通銀行北京代表處升格為分行,同時正式批準美國花旗銀行深圳分行、日本東京三菱銀行深圳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至此,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機構已近200家,總資產400億美元。(7)1999年4月初,中國保監會批準美國丘博保險集團公司、美國恒康相互人壽保險公司、美國保誠集團公司、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等4家外國保險公司在華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壽險公司。至此,中國內已有中外合資保險公司7家、外資保險公司10多家。(8)中國在設立B股、H股、N股、S股等供外資直接投資的證券品種的同時,正在加緊研究、積極準備推出中外合作投資基金,并取得了良好進展,如中外合作的產業投資基金已有眉目,這將為外資有限制地進入中國的A股市場提供了方便。以上表明,中國在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走向國際金融市場一體化道路上邁出了很大的實質性的步伐,為排除中國加入WTO談判障礙、推進中國在本世紀加入WTO作出了積極而有效的努力。
但是因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改革尤其是金融改革還在進行之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還需花大力氣去解決,如“債轉股”已開始啟動,整體上看中國金融體系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還較弱,資本市場還經不起國際資本風浪的沖擊。并且中國宏觀經濟政策調控體系還有待完善。市場經濟的法規和制度建設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還不具備全面開放資本市場的能力,更何況中國證券市場正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其還是一個不成熟的投機性很強的市場,無論是市場規模還是管理機制與國際成熟的證券市場相比,都還相差甚遠,其按WTO要求去開放還存在著不少障礙。
四、中國證券市場按WTO要求開放的主要障礙
中國證券市場目前的狀況與WTO服務貿易總協定及新的金融服務貿易協議的要求相差甚遠,其主要障礙有:
1.中國證券市場的規模太小,難以發揮資本市場對國民經濟應有的支撐作用,更經不起外國資本的長驅直入,不能滿足WTO要求的證券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與國外成熟的證券市場相比,中國證券市場的規模實在太狹小,據有關資料顯示,到1998年底,紐約證券交易所3100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價總值已達10.5萬多億美元,那斯達克(NASDAQ)的市值總值為3萬多億美元,東京股票交易所的市價總值為2.5萬多億美元,法蘭克福為1.2萬多億美元、倫敦證券交易所為2.3萬多億美元。而到1998年底,中國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總數為851家(到1999年10月已達936家),發行總股本為2345.36億元人民幣,市價總值19505.64億元人民幣。另外,中國國民經濟的證券化率也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1998年中國證券市場市價總值占GDP的比重為24.4%(到1999年10月已上升到35%左右),流通市值占GDP的7.26%。而在1996年,歐美等發達國家證券市價總值占GDP的比重即證券化率分別為英國151.9%、美國115.6%、荷蘭96.5%、加拿大83.9%、澳大利亞79.5%、日本67.2%。就連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證券化率也遠遠高于中國,1996年泰國為53.9%、墨西哥為31.8%、印度為34.4%、韓國為28.6%、埃及為20.9%。從這一點看,中國證券市場壯大規模,增加證券發行數量,繁榮二級市場既顯得十分必要,又任重而道遠,也許從這個側面看,國有股減持、配股和快馬加鞭發行新股就應當得到市場投資者的理解了。
2.證券市場結構和投資品種、防范和控制風險的方法等方面還難滿足WTO要求。(1)層次單一。中國證券市場就深滬兩個交易所,從現代現技術管理看,它們實際是統一的中國證券市場,但缺乏場外交易市場、柜臺市場(如NASDAQ)似的柜臺市場,投資者選擇的余地小。很有必要建立分層次的市場,借外資介入之機解決長期沉淀使不少投資者資金積壓的、在不規范時期發行的、實際上是公眾化了的企業內部職工股上柜臺交易,把一些風險較大,業績一般,發展前景看淡而目前又不得不發展的行業企業股票,以及不符合到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到柜臺上市,也希望外資在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盈利的同時能為中國經濟和證券市場發展作一些貢獻。(2)證券交易品種太少。目前中國證券市場有A股、B股、H股、S股、基金、國債、企業債券、回購等品種。在要求開放的A股市場上,基金全是封閉式的,由于種種原因,開放式基金遲遲出不來;沒有指數期貨,缺少避險工具,投資者一旦買進股票只有能升才能賺到錢,否則就會蝕本,這既不利于防范市場風險,也容易使投資者產生悲觀情緒,一旦大市陰跌不止,形成的恐慌就顯而易見。若外資介入有意做市的話,虧損必將是國內多數中小散民。(3)投資者結構不合理。目前中國4000多萬證券市場投資者中,絕大多數是資金不大的個人投資者,且下崗職工、退休人員占很大比重,他們投資不足而投機有余。機構投資者數量有限,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若在準備不足的情況下,引進外資進入A股市場,恐怕難以適從,無異于“引狼入室”!因此,允許保險資金入市,讓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上市公司等三類企業入市,壯大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增強證券商的實力,努力培育中國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不排除正是在為中國加入WTO和證券市場對外開放作準備。
3.證券市場的行為主體素質達不到按WTO要求開放證券市場的高度。由于中國證券市場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認識上的偏差和不足,導致了行為主體的素質有待提高。譬如作為證券市場發展基石的上市公司,有些經營管理能力不足,把股民的錢不當一回事,目的在撈到錢,發行股票時各種宣傳報道吹得天花亂墜,前景極為燦爛,但一上市,一兩年后則成了“豆腐渣”,于是再包裝配股或增發新股,轉入新一輪循環,令不少投資者傷心。更有弄虛作假,愚弄投資者的事情發生。也許這不只是上市公司的錯,那些刻意為其包裝或簽字畫押的人和不負責任的中介機構也同樣成了坑害投資者的幫兇。還有一些機構投資者“莊家”力大欺人,利用資金優勢和一些素質低的上市公司惡意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若市場開放了,其情形恐怕就更加可怕!同時作為重要主體的證券經營機構還不具備與國際券商競爭的能力。與國外的證券商相比中國證券商規模太小,業務結構單一,創新能力不足,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任人唯親的事隨時可見,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梢娫谶@種情況下開放證券市場,有可能會對中國證券業形成致命的沖擊。
4.中國證券市場運行機制障礙,突出表現在計劃機制與市場機制、行政手段與法律手段運用尚不協調。如上市企業的選擇、企業上市目標市場的選擇、上市額度和發行價格的確定時,都有很強的計劃經濟的色彩,甚至不排除“腐敗”、權錢交易。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傷了投資者的信心,助長了投機氣氛。
五、面對現實,迎接挑戰,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地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開放
證券市場國際化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因此,應采取有效措施,按照WTO的原則要求構建并優化中國證券市場和運行機制,培育有競爭力的市場運行主體,能主動地面對對外開放后面臨的國際競爭力和挑戰,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
1.吃透WTO的基本原則,盡可能地利用相關規定和例外條款,確立中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基本思想。中國證券市場處于發展初級階段,屬于弱勢產業,作為發展中國家,應可充分利用服務貿易總協定的相關規定和例外條款,實事求是地分階段開放中國證券市場。譬如,在中國加入WTO后,可繼續擴大外國證券商的介入,但在其商業業務上作一些“保護性”的限制,可鼓勵外國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發行B股、H股、S股,開放目前中國證券商和投資銀行不能滿足的業務,如購并重組尤其是跨國性的資產重組、資產證券化、財務顧問等創新性較強的業務;支持外資參與國企改革發展,借機解決國有股上市和歷史遺留問題,不要怕“國有股”被外資買走,只要不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關鍵性行業,都可鼓勵外資的介入等。而對于中國證券商和投資銀行能夠提供服務的細分市場,如國債的承銷發行、發行A股企業的限制、包裝上市和承銷發行及二級市場的經紀業務等,應適當加以保護,提供外資介入的緩沖期。在外國券商和投資銀行進入的程序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把握審批的節奏,使其漸次增加,而不要一窩蜂式的介入,形成壓力,以期能借機增強中國證券市場的承受力。
當然,在打開大門允許外資進入的同時,應推動“中外合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進程,在中外資本的融合過程中,提高中國證券業務主體的競爭能力,能在開放市場允許外資介入的情況下,仍保持中國證券市場的平穩運行和持續發展。
2.創造條件,推動中國證券商的國際化經營,把“引進來”、“走出去”相互結合,形成中國證券市場開放的良好局面。就目前中國證券商的整體實力看,可以說是根本無法與國際性的“航母”級證券商和投資銀行相匹敵。但隨著中國加入WTO、經濟一體化不斷加強,國際化已是中國經濟包括中國證券市場、證券經營者別無選擇的選擇。因此,在不斷強化中國券商實體的同時,面對國際實力雄厚的大型證券商和投資銀行的強力競爭,中國券商可選擇避開正面競爭,迂回進入國際市場的策略,以自己富有特色的服務,在國際大證券商和投資銀行無暇顧及的小項目和業務領域立足,并通過這些項目和業務的運作,學習和熟悉海外市場,向國際慣例靠攏,為全面參與全球一體化的資本市場的競爭積累經驗、培養人才,以期能在自身實力不斷提高的進程中,積極主動地占領國際證券市場業務的份額,使自己的經營管理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