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模式研究(上)

時間:2022-08-03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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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模式研究(上)

農村信用社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農村信用社選擇什么樣的改革方向與發展模式,不僅關系到農村信用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興衰、成敗,而且關系到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與發展。當前,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改革,關鍵是要堅持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方向,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責任,以充分發揮其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主力軍作用,使之真正成為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和橋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推進其健康、穩定發展,本調研組結合天津分行轄區實際,選擇山西省臨汾市,河北省衡水市、滄州市就信用社改革與發展模式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關于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

1996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農村信用社改革由爭論、徘徊,進入到實質性改革階段。經過五年多的努力,信用社改革與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完成了信用社與農業銀行的脫鉤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合作制的改革方向,端正了信用社的經營行為,把服務方向定位在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上;組織開展了對信用社的改革。整頓、規范和管理工作;各級人民銀行加強對信用社的監管,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有效的治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風險,基本遏制住了風險蔓延的勢頭。通過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信用社的經營狀況逐步好轉,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走上了穩健發展的軌道。

農村金融改革的實踐說明,明確信用社改革與發展的方向是深化信用社體制改革的首要問題,事關農業的基礎地位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本調研組認為,堅持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需要把握和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堅持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牢記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宗旨,立足農業和農戶,面向農村經濟,提高信用社的金融服務水平

為誰服務的問題是個方向問題、根本問題。在調查中了解到,凡是堅持為農業、農民服務,辦社方向正確,信用社信貸資金主要投放給農戶的,經營效益就好,風險就小;凡是把大量信貸資金集中投放到非農產業(如鄉鎮企業)、或用貸款壘大戶的,效益就低,風險就大。

1.農戶作為農村信用社的承貸主體,具有風險小,安全性高的特點。據對山西省臨汾市調查,全市信用社2000年各項貸款收息率分別為:農戶貸款92.5%,個體工商戶貸款92.14%,鄉鎮企業貸款50.8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貸款3.22%,其它貸款9.95%。從貸款到期收回率情況看,個體工商戶貸款、農戶貸款分別為91%、84.2%(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農戶貸款收息率相對較高,不良貸款占比相對較低。這是因為,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是我國農村的基本制度,農戶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作為信貸資金的載體,具有產權關系清晰,償還責任明確,并且負無限責任(如父債子還)的特點。近年來通過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把稀缺的、有限的信貸資金配置到最需要的農業生產和農戶中,不僅擴大了農戶受益面,還分散了信貸資金的風險,使社員和農民獲得了急需的貸款,解決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受到各級政府和廣大農民的歡迎。

2.農村信貸需求發生新的變化,農戶貸款需求量增加。傳統意義上的農業貸款需求較弱,農民經過多年的積累,一般購買化肥、種子農藥、薄膜等農業生產資料所需資金基本上能“自給自足”。而農戶對信貸的需求量穩步上升,主要體現在擴大生產需求、消費需求和教育需求等多個方面,如農業生產、農產品深加工、務工經商、住房信貸、耐用消費品、子女教育信貸需求等,呈現出較強的增長勢頭。因此,信用社堅持為農業、農戶服務,不僅有廣闊的信貸市場,而且還提高了農業信貸資金效益,降低了信貸資金的風險。由此看來,長期以來形成的農業貸款風險大、效益低,工商業貸款風險小、效益高的觀點,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需要重新認識。當然,農戶貸款中也有賴債戶,但只是少數,比重很小。只要堅持小額信貸的原則,加強信貸管理,就不會形成信用社的整體風險。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信用社通過開展“百村信用工程”,對農戶、村鎮開展信用度評估,辦理農戶貸款證,合理確定信用貸款額度等措施,增加了農戶信用貸款的投放,提高了貸款發放的有效性、安全性。臨汾市信用社農戶貸款的比重2000年末為54.75%,比1998年提高了11.07個百分點,農村金融市場的潛力很大。

3.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客觀上需要金融服務的多樣化。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身份和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民務工經商、兼業增多,勞務輸出、垮地區流動增多,因而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調整農村信貸結構,以適應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如何通過改善金融服務,增加信貸投入,促進農民收入的增加?如何處理好支持農業與鄉鎮企業的關系?這些都對信用社的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課題。信用社堅持為“三農”服務的方向,客觀上會減少對鄉鎮企業的信貸投放,是否會影響鄉鎮企業的發展,或者說影響中國農村工業化進程呢?這也是調研組在調查中關注的一個問題。2000年末,天津分行轄區金融機構中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為758.55億元,比年初增加67.73億元,較1999年少增加22.46億元。其中,農業銀行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為154.81億元,比年初減少投放12.86億元與1999年比少增加29.30億元;信用社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為597.92億元,比年初增加80.61億元,比1999年多增加貸款12.89億元。可以看出,信用社不僅沒有減少對鄉鎮企業的信貸投放,還增加了對涉農鄉鎮企業的貸款投入。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農業銀行以鄉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鄉鎮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歸咎為信用社按照合作制進行規范帶來的。

綜上所述,把握信用社體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牢記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扎扎實實地推進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信用社就有希望、有前途;如果離開了為“三農”服務這個宗旨,信用社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偏離了服務“三農”這個宗旨,就會迷失方向,失去發展的動力,加劇風險。可以說,服務“三農”是信用社的立社之本,發展之源,是檢驗信用社體制改革成敗的主要標準。因此,信用社體制改革不能再“推倒重來”,也不能再“折騰”,必須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不斷地推進改革。

(二)堅持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堅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則,不斷完善、健全這個制度,使之更加適應和促進農村信用社的發展

合作制對信用社來說是個好制度,對于端正信用社的服務方向,規范經營行為,解決農民“貸款難”等問題確實起到了重要作用。就天津分行轄區情況看,堅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則,符合農業。農村和信用社的實際。但從管理的角度看,信用社的產權關系不清晰,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由誰投資、由誰管理、出了風險由誰承擔、責任由誰負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對經營者的監督、約束還十分薄弱,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責任落實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明確。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在于完善合作制而不是廢除合作制。通過引入股份制機制,按照股份合作制的要求對信用社進行改制,以揚合作制之長,補合作制之短,實現信用``社的制度創新,必將使其更加充滿活力。

(三)堅持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的主力軍作用,使之更加具有生命力和競爭力

目前,在農村金融體系中已構成信用社、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三駕馬車”的基本框架。由于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的服務對象和經營目標與信用社不同,信用社扎根農村,貼近農民,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中擔負重要的金融服務職能,各項業務占到農村金融的“半壁江山”(見表2)。

從表2中可以看出,信用社各項存款、貸款分別占到三家農村金融機構的55.38%、39.56%;2000年,信用社的各項存款、貸款凈增額占到三家金融機構凈增額的61.61%、46.46%。農業、農村、農村金融是個緊密聯系的整體,信用社通過充分發揮聯接農戶與市場的橋梁作用,帶動農民走向市場,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四)堅持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地的信用社體制改革,不搞“一刀切”

經濟決定金融,生產力發展的不平衡決定了信用社體制改革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由于各地情況千差萬別,自然條件、經濟因素、社會環境等對信用社的影響很大。在天津分行轄區,既有華北平原這樣的平川地帶,也有以山區為特征的太行山區、呂梁山區,還有內蒙古高原上的農牧區。因此,信用社體制改革不能一個模式、“一刀切”,應該是多種模式,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