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信息宣傳工作考評辦法
時間:2022-08-14 09: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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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全系統信息宣傳工作水平,經研究特制訂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和工作任務
信息工作考評對象:
各縣區糧食局、市糧食局各直屬單位、機關處室。
工作任務為:
各縣糧食局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8條,每年不少于100條。
區糧食局、區糧食局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2條,每年不少于24條。區糧食局每月不少于1條,每年不少于12條。
市局直屬單位:糧庫、糧庫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2條,每年不少于24條;市蘇北糧城信息報送每年不少于18條;市糧油質量監測所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1條,每年不少于12條;市軍糧供應站、市地源商貿中心信息報送每兩個月不少于1條,每年不少于6條。
市局機關各處室:辦公室、調控處、產業發展處、監督檢查處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2條,每年不少于24條;政治處、監察室、財務審計處信息報送每月不少于1條,每年不少于12條。
二、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工作動態類信息。工作動態類信息主要反映市內糧食行業重要活動,糧食政策法規出臺和實施,推進工作的舉措、成果和經驗,服務社會和民眾的活動等。報送信息以原創為主,信息被糧網采用的,分別計算基本分,其中,“工作動態”每條計2分,“圖文報道”每條計3分。糧網主動約稿登載信息每條加2分,省糧食局網站采用信息每條加5分,省糧食局及其他部委領導批示信息每條加10分;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采用信息每條加10分,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信息每條加20分;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采用信息每條加20分,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信息每條加40分;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采用信息每條加40分,中央領導批示信息每條加60分。
(二)決策參考類信息。決策參考類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國內外糧食政策動向,糧食及農業等方面的法規,外省糧食工作動態和經驗,糧食工作專題調研報告等。原創信息被采用,每篇計5分。
(三)市場行情類信息。市場行情類信息主要內容是糧油市場行情監測和匯總分析報告,重大節日、市場動蕩時糧食行情信息,客觀反映當地糧油市場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行情匯總分析類原創信息每條計3分。
(四)公告欄信息。公告欄信息主要內容是當地面向社會公開進行的糧油市場競拍、資產處置和招租、人員招錄等,被采用的每條計1分。
(五)政務公開類信息(限考評市局各處室)。政務公開類信息主要是將市糧食局政策法規、發展規劃、重大項目、財政資金、工作計劃、統計數據等符合政務公開要求的有關業務主動公開,市局辦公室專人負責政府公開內容督查督辦。每條公開信息計1分;如果重要信息沒有主動公開且受到網民咨詢質疑,每條扣3分。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參加年度信息先進單位考評。
(六)《糧食研究》稿件。《糧食研究》稿件納入信息宣傳考評,被《糧食研究》采用的調研類稿件每篇15分,其他稿件每篇10分。
三、考評獎勵
(一)信息宣傳工作采用積分方法考評。市局辦公室明確專人按月統計通報,在糧網公布積分情況。
(二)市糧食局對信息工作進行年度表彰獎勵。每年表彰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考評都以信息采用總量和年度得分為主要依據,但信息先進單位必須達到信息報送最低指標條數,且年度得分領先,同時要有明確的獎懲辦法。
(三)考評時限。從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年第一季度內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考評結果在《糧網》。
四、附則
本辦法由市糧食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