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統行政調解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3 0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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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統行政調解工作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推進行政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行政調解是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以當事人自愿為基礎,由行政機關主持,對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通過說服勸導,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解,達成協議,消除矛盾的一種糾紛解決機制,是新時期黨和政府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新紐帶,是行政機關堅持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爭議糾紛的新措施。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行政調解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行政調解的優勢,積極運用行政調解,有效化解矛盾,解決爭議,促進行政調解工作更好地為我縣市場發展服務。

二、夯實基礎,確保行政調解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為了保障行政調解工作正常有效開展,縣局把行政調解工作的落實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各單位要具體落實抓行政調解工作的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必須按照“十個一”的規范標準,夯實行政調解工作基礎,即:

一要建立一支行政調解員隊伍。每個具有行政調解職能的單位都要成立行政調解工作機構,并至少選配2-3名政治合格,熟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行政調解經驗的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從事行政調解工作。

二要解決一個行政調解場所。每個單位設立行政調解工作室。

三要懸掛一塊行政調解的牌子,行政調解辦公場所要掛牌標識。

四縣局要雕刻一枚行政調解公章,雕刻行政調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公章。

五要配備一套行政調解設施。行政調解辦公場所要配備辦公桌椅,固定電話,電腦,文件檔案柜等必需的辦公用具,其電話號碼向社會公開。

六要制定一套行政調解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規范和細化案件登記、立案受理、調解程序、調解規則、文書格式、案卷歸檔等工作,制定制度性文本,并裝訂成冊。

七要營造一個行政調解氛圍。在行政調解辦公場所墻上粘貼行政調解員姓名、電話號碼、行政調解程序簡略圖表、行政調解守則、行政調解范圍等事項。

八要設立一本行政調解臺帳,把行政調解糾紛類別、當事人情況、案件來源、處理情況等詳細記錄于《行政調解案件登記簿》以備查詢、匯總。

九要構建一個信息平臺,運用全縣社會信息平臺,每月定期統計、分析、報告和交流行政調解經驗。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十要安排一筆行政調解經費,在單位內部調劑一筆專項經費,保障行政調解工作的需要。

以上“十個一”的要求,是行政調解工作的基本保障,各單位必須在全年7月底之前落實到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形式,主動宣傳行政調解相關知識,營造全局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大力宣傳調解成果,積極推廣典型經驗、案例,展示行政調解事項成果。培養公眾參與意識,引導人民群眾自覺將調解作為解決爭議和糾紛的主要選擇。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本單位的行政調解工作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要明確專人負責行政調解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于每月的20號之前報縣局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法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