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13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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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及發展工作,建立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功能完整、執業規范、居民就醫方便快捷、群眾信任滿意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促進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全市基本情況
我市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人均期望壽命男71.74歲、女76.**歲;全市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519個,衛生技術人員3.4萬名,病床2.74萬張,全市每千人口占有病床4.41張,衛技人員5.37名。近三年來,全市傳染病年發病率、孕產婦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65.9/10萬、22.0/10萬、12.8‰以下。自20**年起至20**年7月,我市已先后分7批成立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22個(其中中心47個、站75個)。通過市、省、國家三級的評審,天心區于20**年獲得了“全國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的稱號,岳麓區于20**年獲得了“全國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和“全國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稱號。
二、指導思想
發展城市社區衛生工作,應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為目標,改革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把城市衛生工作重點放到社區,大力開展以社區居民的衛生需求和健康促進為中心,綜合提供以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與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六位一體”為主要任務的便民利民的社區衛生服務。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整體規劃,結合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際,以維護社會公平、服務居民為出發點,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現有衛生資源,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現社區衛生服務基礎設施全面達到標準化,切實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能力,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三、規劃目標
全市構建起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二、三級醫院為依托,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較為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逐步改變居民醫療衛生消費觀念和單一的醫院就醫模式,有效緩解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使居民享受到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衛生服務,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20**年底以前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目標達到:以滿足城鎮居民步行15分鐘左右可到達一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要求,全市規劃設置5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個左右社區衛生服務站,百分之百地覆蓋我市城區各社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要達到標準化建設和設備配置要求,全面提升社區衛生服務能力水平。
規劃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具備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健康教育、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六位一體”的綜合衛生服務功能,與綜合醫院、??漆t院建立起社區首診、雙向轉診、分級醫療的有效機制,發揮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網絡的網底作用。
四、設置規劃
(一)設置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
2、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于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
3、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對現有基層衛生機構進行資源重組,對其結構、功能進行調整,促進優質衛生資源進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原則。
4、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向醫院模式發展。堅持預防為主,完善“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社區衛生服務與社區發展相適應,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發展方針,保證城市社區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5、以人為本、以健康為中心,滿足社區居民基本需求的原則。
(二)設置分類
根據服務人口規模、人口密度、地域環境和社區類型等因素,確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類別及數量。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由一級醫院或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如街道衛生院等)轉型而成,也可由二、三級醫院通過招標舉辦,其經營管理獨立于醫院。原則上一個街道設立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人口約3~5萬;街道轄區人口不足2萬、服務半徑過小的相鄰兩個街道可合并設立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距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較遠的居民小區,適當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獨立法人機構,對所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社區衛生服務站接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管理。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設置標準
新建城區: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已建城區: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具備設立“六位一體”綜合社區衛生服務功能機構的基本條件。
2、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設置標準
新建城區: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已建城區: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能滿足預防、基本醫療、健康教育等功能的需要。
(三)審批權限
申請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符合《**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展規劃》要求,由各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同時報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屬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到機構編制部門進行機構注冊登記,屬民辦非企業性質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到民政部門進行機構注冊登記。
五、建設規劃
(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標準化建設要與城市規劃、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和醫療機構設置規范的要求相一致。
(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施建設要滿足公共衛生和全科診療服務設施規范需要,符合醫學服務流程規范,具備預防交叉感染的措施,污水處理必須達到國家的相關規定。
(三)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不設住院病床,可設日間觀察床。
(四)各區政府承擔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標準化建設職責,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機制。
(五)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為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建筑,并符合無障礙的要求,達到相應類別的用房建筑面積,基本設備設施齊備。按功能劃分為預防保健區、診療與輔助診療區、康復訓練理療區、健康教育區、行政后勤保障區,并統一標識。
六、實施步驟
2010年底前完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功能建設,并按分步要求逐年實現既定目標。
(一)制定機構設置規劃、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和建設實施計劃。(20**年10月~20**年12月)。
1、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市市級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等文件,進一步明確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房屋建設、人員配備、設備配置等有關標準。
2、市衛生行政部門配合市發展與改革、機構編制、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依照國家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發展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相關文件,為全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3、市衛生、發展與改革、財政、規劃、建設等部門聯合制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置及建設發展規劃,明確具體的規范標準要求。
4、各區政府按照本發展規劃要求,認真制定本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設置及發展規劃,制定具體的建設實施計劃。
5、市衛生、財政、藥監、人事等部門制定有關工作試點的具體措施,在芙蓉區開展財政補助有關工作試點;天心區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事及收入分配等制度的改革試點;在岳麓區開展雙向轉診工作試點;在開福區、雨花區開展醫藥分開有關工作試點。
(二)根據規劃要求,分年度實施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20**年1月~2010年12月)。
1、20**~2009年的3個年度內,各區必須每年至少完成下列數量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準化建設及設備配備任務:芙蓉區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天心區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岳麓區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開福區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雨花區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
2、2010年底前,全市城區全部完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標準化建設及設備配備任務。
3、20**年底以前,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所覆蓋人口應達到居民的90%,居民基礎健康調查率達到60%,個人(家庭)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60%。完成200名全科醫生、200名護理人員及部分醫技人員的培訓任務。全面實施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機構編制、人事、醫保及上級醫院對口支援指導等有關政策文件。
4、20**年底以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覆蓋人口應達到居民95%以上,居民基礎健康調查率達80%以上,個人(家庭)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0%以上。完成150名全科醫生、200名護理人員及部分醫技人員的培訓任務。
5、2009年底以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覆蓋城區所有人口,居民基礎健康調查率達95%以上,個人(家庭)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95%以上。完成100名全科醫生、200名護理人員及部分醫技人員的培訓任務。
七、保障措施
(一)各區政府要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年度工作計劃和為民辦實事工程。迅速成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將該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和考核。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各項目標的實現。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項目工作,涉及到規劃、用地、環境影響評價的,應按相應規定做好工作,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建設進度,確保社區衛生建設工作落實。
(二)確保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所需各項經費的落實。按照社區衛生服務“六位一體”的工作要求和《**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市、區兩級財政要保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經費和標準化建設及設備配置等專項經費,規范其經費管理。對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按照轄區常住居民的數量,市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元、區財政應按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預算安排。經濟發達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市級財政安排的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主要用于人員培訓、部分基本設備的配備、獎勵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突出的機構及個人等;區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公益性服務。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社區衛生財政補助資金運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及考核驗收工作。成立由市政府牽頭,組織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市發展與改革、財政、規劃、民政、衛生等部門聯合組成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考核小組,每年按計劃要求對各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標準化建設、人員培訓、健康檔案建立等工作的進度、質量情況進行考核,并按照考核情況實行獎勵和處罰。
(四)強化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能。規劃、建設部門要根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明確建設用地。城市市政建設和各類開發建設拆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的,必須按不少于原有面積,采取新建或購房置換等方式予以補償。新建、改建居民小區,當地政府或建設單位要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用房納入居民小區建設計劃,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其費用列入開發建設成本,房屋產權依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發展與改革部門負責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規劃,并督促落實資金。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批準成立、定編定崗。物價部門制定并落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和進一步規范藥品價格。財政部門負責將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負責落實。衛生部門負責制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制訂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監察、審計部門負責同步監督審計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經費、設備配備經費以及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的使用。人事部門負責全科醫生、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確定以及此類人員的公開招聘辦法和吸引優秀衛生人才進入社區的有關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制定并落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和城市居民到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有關規定。民政部門負責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納入和諧社區考核項目,探索建立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民主監督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等。其他各有關部門都要切實認真履行職責,共同支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平穩順利發展。
八、其他
**縣、望城縣、瀏陽市、寧鄉縣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劃制定相應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展規劃,促進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