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3-27 10:13:00

導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工作的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工作的意見

為全面實施“產業興縣、科學發展、和諧惠民,全力打造實力巴東、活力巴東、魅力巴東”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大項目工作力度,增強經濟發展后勁,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項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項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項目工作是關系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大事。近幾年來,全縣上下始終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始終堅持一切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經濟工作以項目建設為重要支撐,搶抓機遇,謀劃項目,爭取投入,項目建設成效顯著,有力地推動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隨著國家宏觀調控力度的不斷加大,固定資產投資持續快速增長的勢頭受到抑制;規劃控制程度的不斷提高,項目爭取受到嚴重制約;科學發展觀的不斷強化,對項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競相發展的態勢咄咄逼人,拼搶項目、爭奪先機的競爭也更加激烈。我縣在項目工作中還存在機遇意識不強、項目儲備不足、前期工作滯后、運作機制不活、投資效益不高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全縣各級各部門必須認清項目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積極應對挑戰,進一步增強做好項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只爭朝夕的精神、改革創新的思路、雷厲風行的作風,切實做好項目工作,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研究政策,搞好項目信息的搜集和

(二)全縣各級各部門尤其是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政策信息的研究工作,進一步增強政策信息意識,提高政策信息的敏感度,狠抓政策信息的搜集、研究和工作。一是要多渠道搜集政策信息,隨時關注高層決策動向,準確把握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投資政策,注重研究國家的投資方向。通過網上收集、文件查閱、對口聯系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和掌握政策信息。二是要建立暢通的政策信息渠道,各項目涉及部門都要充分利用簡報、網站(頁)、電子政務辦公系統等多種途徑公開政策信息,反映工作動態,做到資源共享。通過多渠道的政策信息搜集交流,真正為謀劃項目提供充分依據,為領導決策提供強力支撐。

三、創新思路,認真做好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

(三)科學謀劃項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一是各項目涉及部門要緊緊圍繞國家的產業政策和資金投向,緊緊圍繞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加強資源調查,集中謀劃一批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成長性強的項目。二是要組織聘請有相應資質的咨詢設計單位,科學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加強項目論證工作,增強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三是建立項目歸口調度工作新機制。即由縣發改部門牽頭,統一歸口建立項目庫,項目涉及單位的項目前期工作資料均要向縣發改部門及時報送,凡進入項目庫的項目今后實行優先宣傳推介、優先立項申報、優先納入建設計劃,使我縣項目工作真正步入“建設一批、申報一批、儲備一批、論證一批”的良性軌道。

(四)多渠道籌措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一是縣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安排不少于200萬元的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使用。二是建立項目工作基金,將政府用于發展的無償投入轉化為有償投入。根據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由項目業主與資金主管部門簽訂有償使用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到期后由資金主管部門負責收回。其收回的資金可用于滾動發展或項目的前期工作。三是實行項目前期工作周轉金制度,縣財政每年籌集一定的資金用于前期工作周轉。周轉金主要用于重大工業項目和對全縣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主管部門與縣財政局履行完備的周轉金借用清償手續,項目啟動建設時,納入建設成本,并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清償到位,周轉金的借用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四是引入市場機制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積極支持客商自費開展項目前期工作,自主開展項目建設,政府及其部門積極為客商搞好協調服務。大力提倡社會各界人士出資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并積極協調開發商對項目前期工作成果實行有償轉讓。其中,對資源利用型和資源消耗型的項目,由政府及相應主管部門與出資人簽訂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協議,為項目前期工作成果有償轉讓提供法律依據。五是對短期有望納入建設計劃的項目,可由項目主管部門墊資或掛賬開展前期工作,待項目確定業主后,由業主承擔項目前期工作經費。

四、擴大開放,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

(五)進一步加大項目爭取力度。未來一個時期,是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沿海發達地區產業的梯次轉移,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戰略的全面實施,國家對少數民族地區、三峽庫區、革命老區和貧困落后地區的政策傾斜,這些機遇為我縣爭取項目、爭取資金提供了很好的條件,要廣泛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發揮一切可以發揮的優勢,舉全縣之力爭上項目。既要抓產業建設項目,又要抓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既要抓財源建設項目,又要抓社會發展項目。凡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都要把項目爭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對已申報的項目要跟蹤聯系,確保項目計劃及時落實,資金及時到位,建設及時啟動,使各類項目投資盡早發揮效益。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繼續把招商引資工作作為“一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來抓,努力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體,個個營造投資環境”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的基礎工作,全力推進產業建設進程和項目的前期工作,通過一段時期的努力,把招商引資的基礎工作做得更為扎實有效。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的宣傳推介工作,充分利用我縣的優勢資源、特色產業、投資環境和優惠政策,促成更多的客商落戶巴東。進一步轉變招商理念,把企業推向招商引資的第一線,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的商貿活動。不斷創新招商模式,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部門聯動的模式,實行會展招商、網上招商、招商、以商招商。進一步搭建招商平臺,把工業園區作為招商引資、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要載體,加快其建設步伐。進一步實施“回歸工程”,引導本籍人士回鄉創業,謀求發展,鼓勵民眾就地創業、發家致富。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的獎勵政策,充分調動全民招商的積極性。

(七)加大對口支援工作力度。在高度重視北京市對口支援工作的同時,強化省、州內的對口支援,全面拓展對口支援的領域和范圍,使資金支持、項目合作、產業發展有機結合,推動對口支援工作再上新臺階。

(八)鼓勵社會投資,培育市場主體。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通過政府引導、注入資本金或資金補助、貸款擔保或貼息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優勢資源,發展二、三產業。

(九)改善金融信用環境,充分發揮金融信貸融資的主渠道作用。采用政治、經濟、法律等多種手段,整頓和培育誠信金融環境,提高金融信用等級,建立起良好的銀政、銀企關系,充分激發和調動金融行業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增強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意識,轉變工作理念,加強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方式,積極探索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各種有效途徑,努力爭取上級行的支持,力爭信貸規模逐年增長。

(十)建立激勵機制,全力推動項目爭取和投融資工作。一是建立項目爭取績效考評制度。從今年起,凡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都要進行項目專項述職和考評工作,其考核結果作為衡量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二是對國家控制嚴格、批件審核復雜、核準難度較大的重大工業項目實行專班運作,前期工作經費實行單項或總額包干獎勵的辦法,其包干獎勵的額度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縣委、縣政府決定。三是對爭取到沒有納入國家、省、州“十一五”規劃且可塑性較大、競爭性較強的項目實行獎勵。每年年末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匯總全縣項目資金爭取到位的情況,準確掌握項目資金的來源渠道,嚴格區分各種不同的項目類型,提出獎勵的初步意見,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確認,并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按實際爭取到位的投資額給予分類獎勵。四是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獎勵,其中:對引進的工業及財源建設項目或企業,按投產當年新增本級財政收入的30%予以獎勵;對引進的基礎設施項目、社會公益事業項目且投資人不能產生經濟效益的,按實際投入的資金額給予3%的獎勵;對引進的其他類型的項目和資金,由縣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研究獎勵方案,并報縣委、縣政府確定。五是對金融支持企業發展實行績效獎勵。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強化管理,提高項目投資效益

(十一)加快推進投資體制改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在投資體制改革中,確立企業投資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對列入《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的重大項目和國家限制類項目,需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后,由項目申報單位按《湖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核準手續,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只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對《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總投資50萬元以上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由項目申報單位按《湖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備案手續。項目申報單位依據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手續,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城市規劃、安全生產、設備進口和減免稅確認等手續。

(十二)規范政府投資行為。要健全和完善“決策科學、投向合理、運作規范、監管嚴格”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政府投資項目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評估論證,涉及相關行業的政府投資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必須召集相關行業的主管部門進行評審論證,并簽署意見,確保項目實施后的效益,嚴禁借發展之名騙取國家項目和投資,特別重大的項目實行專家評議制度。政府投資項目,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需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需嚴格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批工作;采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政府投資項目一律按項目安排并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計劃。

(十三)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嚴格實行項目建設責任制。全縣項目建設要嚴格執行“五制”管理。一是堅持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總責,同時在整個項目管理體系中也應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以化解項目建設風險,確保項目建設安全。二是堅持項目招投標制。所有項目建設都必須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其一系列相關規定和工作程序,檢察、監察、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確保招投標活動的客觀公正。三是堅持項目合同管理制。所有項目建設都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一系列相關規定,防止出現合同轉包、項目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關鍵崗位人員押證制。以合同方式約定,在項目建設期間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資質(資格)證原件暫存于業主,待工程驗收合格后退還。四是堅持工程監理制。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循工程監理的相關規定,切實強化現場監管、全過程監管和對監理的監管。五是堅持實行項目廉政建設責任制。全縣項目建設都應從項目建設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和監督約束機制,以防止出現制度上的漏洞。推行合同“雙簽制”,即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還簽訂廉政合同,規定雙方在廉政建設方面的權力和義務。試行重大工程派駐監察員制度。由于“五制”執行不力而出現的各種問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六是建立健全項目建設市場準入制和退出機制。所有參與我縣項目建設的企業必須在縣建設主管部門或項目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在項目招投標和建設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將納入黑名單,再不得在縣境內從事項目建設。

(十四)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確保項目資金使用效益。財政、審計、發改及項目主管部門要針對不同的項目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實現項目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財政部門對政府投入的各類項目資金要嚴格按照“三專一封閉”的要求,對項目單位進行監管,嚴禁擠占、挪用、置換項目資金及擅自調項使用等行為。審計部門要對政府投入的各類項目進行全方位審計監管,包括項目概算審查、建設階段審檢和項目終結審計。發改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建設計劃的控制管理,杜絕超計劃建設和舉債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的監管,確保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政府投資的所有建設項目都必須嚴格遵循項目資金撥付的程序和報帳要求,以確保資金安全。

六、改善環境,營造項目建設的良好氛圍

(十五)營造高效優質的服務環境。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強化服務,加強協調。建立行政服務中心,規范行政服務行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項目管理職能的部門要站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支持服務項目工作,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損害項目建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吃、拿、卡、要”等現象。

(十六)營造良好的項目建設環境。具有項目建設服務協調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積極協調項目建設中的各方關系,化解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公安政法部門要對干擾、阻礙、破壞項目建設的違法行為予以及時制止,依法嚴厲打擊,為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以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十七)營造安全生產的發展環境。各項目主管部門和業主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切實強化安全措施,及時整治安全隱患,確保項目建設安全推進。

(十八)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全縣所有項目都必須按照“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的要求,進行環保影響評價,并嚴格執行環保工程和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使項目謀劃和項目建設都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有利于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子孫后代。

七、加強監督,推動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十九)加強項目建設稽查管理。認真執行《湖北省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法》。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和發改、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組成稽查專班,每年對在建的項目建設情況進行1-2次稽查,稽查的內容包括:建設項目法人、有關管理部門和服務機構貫徹執行有關法規的情況;被稽查單位有關建設項目的決策是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項目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等情況;項目建設的財務管理、會計資料合法性和真實性等。被稽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及時提供項目建設的相關資料,確保項目稽查管理順利進行。

(二十)加強項目建設的社會監督。在項目建設的施工現場,要將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姓名掛牌公示,公布項目建設舉報電話,被監督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

(二十一)加大項目建設的監察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建設領域違紀和腐敗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項目單位亂收費或對項目單位的有關審批事項故意拖延不辦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在項目申報、審批、建設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究。

八、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由縣政府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發改、商務、財政、人行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以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鄉鎮、縣直部門要把項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把手要親自抓項目工作,并對本系統、本部門的項目工作負責。

(二十三)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一調度。建立項目例會制度,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項目工作調度會,項目涉及部門匯報項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項目工作任務。

(二十四)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從相關部門和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具體全面擔負起對全縣項目建設的綜合管理職能。一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縣項目工作情況,及時為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提供項目工作的參謀決策意見。二是統籌全縣重點項目建設進行規劃編制、論證設計、計劃銜接、督辦檢查、協調服務、統計上報、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三是負責籌措資金,統籌安排項目前期費用。四是對全縣項目建設進行統籌謀劃,探索創新推進全縣項目建設的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