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09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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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完善,黨員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從嚴治黨”的方針,現根據黨章規定和中組部關于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加強黨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新形勢下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
加強黨員管理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搞好黨的建設的最經常最基礎的工作。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的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武裝黨員的頭腦,用黨章規范黨員的言行,全面提高黨員的素質,教育黨員堅定共產主義信念,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在兩個文明建設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根據黨章規定和新形勢的要求,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主要是: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引導黨員嚴格履行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嚴格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切實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嚴肅清除腐敗分子,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和先進性。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員管理工作制度
各級黨組織要從實際出發,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既要堅持已有的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黨員管理工作制度,又要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要重點抓好以下制度的貫徹落實:
1、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這是加強黨員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體現從嚴治黨精神和黨內生活民主化要求的重要舉措,各級黨組織必須始終如一地堅持和完善這項制度。要加強教育,使黨員懂得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意義,提高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自覺性;要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堅持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嚴格要求黨員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加強督促檢查,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考核;要注重效果,改進組織活動的方式和內容,開展形式多樣、適合黨員特點的活動,切實提高組織生活的質量。
2、黨日活動制度。黨員在固定的時間開展黨的組織生活,這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管理的有效途徑,也便于黨員做到生產工作與黨內活動兩不誤。農村基層黨組織要繼續按照《關于堅持和完善農村黨員活動日制度的意見》(蘇組發[1996]14號)的要求,堅持實行黨員活動日制度,并針對外出務工經商黨員不斷增多和農村黨員中老同志偏多的實際,認真研究措施,確保這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城區各級黨組織,特別是街道居委會、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停產半停產國有集體企業的基層黨組織,也要結合各自實際,實行黨員活動日制度,使絕大多數退休職工黨員、流動黨員和下崗職工黨員的組織生活正常起來。
堅持和開展黨日活動,必須做到:⑴活動時間落實。黨支部一般每月要組織黨員活動一次,一次活動一般不少于2小時,黨員活動日要相對固定。⑵活動場所固定。要有比較固定的、以黨支部為單位掛牌設立的黨員活動室,并盡可能配備必備的電教設備。⑶活動對象廣泛。除按規定可暫不參加組織生活的外,所有黨員都應參加本支部的黨日活動,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退休職工黨員、流動黨員和下崗職工黨員要按時參加。⑷活動內容明確。黨日活動主要內容與黨的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相同,還可根據黨的中心工作、本單位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重大問題等確定活動內容。⑸活動形式多樣。要采用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黨日活動,以吸引黨員自覺參加。
3、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各級黨組織要緊緊圍繞當前形勢和黨員隊伍現狀,繼續按照中發[1988]13號文件明確的基本程序和省委組織部的有關要求,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堅持和完善一年一度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民主評議一般從每年的12月開始,通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幾個環節的評議工作,到第二年的3月結束。評議結束后,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總結經驗,寫出總結報告,并逐級上報上級組織部門。評議過程中,各級黨組織要注意把握好幾點:⑴要結合工作實際,突出評議重點。各級黨組織可以把民主評議黨員與年終總結工作、年度考核結合起來,與不同時期的形勢教育、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等融為一體,通過評議,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黨員領導干部除了以普通黨員身份帶頭參加評議外,還要重點評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和“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情況。⑵要充分發揮民主評議對廣大黨員的教育、警示功能,認真組織學習,搞好思想教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將學習教育始終貫穿于集中評議之中。⑶要嚴格貫徹“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完善和發揮民主評議對不合格黨員的查糾、處置功能。對黨章規定的“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三不”黨員,各基層黨組織應在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中,嚴肅、妥善地予以處置。⑷要深入調查研究,切實掌握黨員思想的動態,合理安排評議時間、方法和步驟,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4、流動黨員管理制度。各級黨組織要繼續貫徹執行中組部制定下發的《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定》(中組字[1994]1號)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嚴格規范流動黨員的管理。⑴要加大推廣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力度。對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流動黨員,各級黨組織要按照蘇組發[1995]25號文件《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切實做好《流動黨員活動證》的發放、使用和驗證工作。各地各單位可從各自實際出發,簡便發證手續,由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向外出流動黨員發證,確保附合用證條件的外出流動黨員人手一證。⑵要根據流動黨員流向情況,適時、適地建立黨組織。對于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固定集中的流動黨員,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對外出時間3個月以上的,應同時出具有關證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負責管理這些黨員。在外來經商、務工等流動黨員較多的集貿市場及民營企業開發區,應及時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并根據不同情況明確這些黨支部或黨小組與當地或相關部門黨組織的隸屬關系。⑶要建立流動黨員的跟蹤管理制度。基層黨組織應采用通信、電話等適當方式與外出流動黨員經常保持聯系,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他們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并定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情況。⑷要把外來流動黨員及時納入組織管理之中。黨組織不得借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外來流動黨員,對持證的外來流動黨員,應及時將其編入黨支部或黨小組,并由黨支部負責認真地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內有關內容。
5、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要按照中組部有關規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各級黨組織要針對當前部分流動黨員、下崗職工黨員和退休職工黨員中出現的組織關系接轉不正常的現象,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接轉組織關系。⑴除離休干部黨員外,其他企業退休職工黨員原則上離崗后都要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⑵企業內退職工黨員和下崗后找到相對固定工作的黨員,應把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或新的工作單位黨組織。⑶到各類新經濟組織從業的黨員,應盡可能把組織關系轉到新的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暫不具備條件接轉的,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機構黨組織作為過渡。⑷暫時尚未落實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和退伍軍人,其組織關系都應及時轉入戶口所在地的黨組織。⑸對于無故不轉或拒絕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黨組織,要追究該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對于無故不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的黨員,要批評教育,按規定進行組織處理;對組織關系長期放在“口袋”里,接轉有效期內無故不報到,超過半年以上的,應按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6、黨籍管理制度。各級黨組織要以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度處理黨員的黨籍問題,凡是黨員自動退黨、被勸退出黨、自行出黨、受到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以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黨組織都必須嚴格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對于特殊情況下的黨籍管理,黨組織應根據情況區別對待:⑴出國出境定居、出國留學、因私出國出境逾期不歸的黨員的黨籍管理,要繼續按中組部中組發[1981]19號文件的規定執行。特別是對出國出境后超假不歸的黨員,按中央的現行規定,不能視同于國內的“三不”黨員來處理,其黨組織關系和檔案材料應保存于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待其歸國后再區別情況予以處理。⑵退黨的處理。黨員如果改變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提出退黨的,黨組織應允許其退黨。但對違犯黨紀,應受開除黨籍處分的人提出退黨,不能按退黨處理,必須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員提出退黨,應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后宣布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不必辦理審批手續。⑶對受刑事處罰黨員的黨籍處理,應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7、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黨費的管理和使用,要按照中組部組通字[1998]2號文件《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執行。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建立健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按照黨章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應當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積極探索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徑
各級黨組織要深刻領會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大膽創新改革,積極探索能夠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黨員管理新方法、新途徑。
1、豐富“”內容,改進組織活動方式。“”的內容,要從加強黨員教育和管理的目標出發,突出重點,體現多樣性,要堅持政治理論教育與業務技能教育相結合,在重點抓好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教育的同時,注意增加市場經濟知識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的份量,組織黨員學習反映當代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識。組織活動的方式要豐富多彩,為廣大黨員所喜愛,要充分利用基層黨校、黨員活動室等陣地,運用廣播、電視等現代傳播手段,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組織活動。農村、機關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和街道居委會的黨組織,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因地、因人、因時確定“”的內容和組織活動的形式,做到有的放矢。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員和流動黨員、下崗職工黨員、退休職工黨員等,黨組織要根據“就近、小型、靈活”的原則,利用工余休息時間或業余時間,組織他們開展活動,力求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2、落實黨員責任區,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要繼續廣泛開展黨員責任區活動,按照組織決定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方式,發動有聯系能力的黨員,聯系若干名群眾,如入黨積極分子、業務骨干、困難家庭和個人等,并以責任制的形式明確每個黨員的聯系任務和要求,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更好地發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要根據行業特點和時代要求,探索更為有效的黨員責任區活動開展形式,確定黨員責任區的范圍、內容以及責任區活動中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面向社會的服務性窗口行業的黨組織,可以通過開展黨員“義務活動日”、“掛牌上崗”、“示范崗”等活動,使黨員以自身的模范行動去影響和帶動群眾,把黨員責任區落到實處。
3、強化“三位一體”管理機制,暢通黨員隊伍出口。要針對新形勢下出現的黨員管理難度趨大、管理力度趨弱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黨員手冊》、黨員目標管理和民主評議黨員相結合的“三位一體”黨員管理機制。基層黨組織要把《黨員手冊》發到每一位在職、從業黨員手中,督促黨員根據工作崗位和形勢任務的要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年度目標;要圍繞黨員各自的責任、任務等目標,通過考核、查驗,強化對黨員的日常管理;要把民主評議黨員與目標管理緊密銜接在一起,加強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大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力度,使黨員隊伍的出口保持暢通。基層黨組織在每年年底要對“三不”黨員進行一次全面摸底,分清原因。屬于黨員本人原因,不適合繼續留在黨內的,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予以限改、勸退或除名。
四、切實加強對黨員管理工作的領導
加強黨員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貫穿于黨的建設的始終。各級黨委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深入貫徹十五大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總體部署,落實“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加強新形勢下的黨員管理工作。
1、各級黨委要重視和加強對黨員管理工作的領導,把黨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黨員管理工作,定期檢查黨員管理工作情況,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使黨員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2、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要建立一把手總負責的責任制;要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黨委各職能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明確各自職責,主動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做到責任到人,分工明確,措施有力,真正把黨員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3、各級黨組織要以改革的精神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措施、方法和途徑,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造新經驗,使黨員管理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轉變中適應,在發展中提高。要把繼承優良傳統和改革創新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和活動方式,使黨員管理工作真正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