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09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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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委,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工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公司)黨組(黨委),市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大專院校和直屬單位黨委:
為加強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遵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并根據省委《2003—2007年江蘇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蘇發〔2003〕29號)要求,結合全市實際,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市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已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來,各級黨委重視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同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相比,特別是隨著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騰飛決定》的大力實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突出表現在,相當多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無黨員或有黨員無黨組織,黨的力量薄弱;部分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等等。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黨的十六大要求,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不僅有利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也有利于密切黨同群眾的聯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和發展。各級黨組織要正確認識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與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關系把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作為優化地方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作為推動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的一條重要措施,作為實現“兩個率先”的重要保證來抓,高度重視,理直氣壯、堅定不移地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抓緊抓好。
二、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黨章的要求,一手抓黨組織的組建,一手抓黨組織作用的發揮,不斷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增強黨的工作影響力,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貫徹執行,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今后3年,我市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主要目標是:(1)黨組織的覆蓋面不斷擴大。以抓好黨員隊伍建設和黨組織的組建為基礎,使絕大多數職工人數在5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有黨員,職工人數在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有黨組織,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都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職工人數25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長期堅持并達到100%。(2)黨組織的凝聚力影響力不斷增強。以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為重點,努力使三分之一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達到“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發展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的“五個好”目標。黨建帶工建、黨建帶團建工作扎實開展,成效顯著。(3)黨建工作制度不斷完善。黨組織工作規范,做到有組織、有陣地、有經費、有活動、有制度、有作用。黨員業主、黨組織負責人的培訓機制逐步完善。(4)黨建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在試點的基礎上,創建市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40個。縣級市、區也有一批黨建工作示范點。
三、今后一個時期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采取多種措施抓好黨組織組建工作,不斷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在長期保持黨組織應建已建率100%的同時,通過抓大戶、抓重點,加強分類指導,重點幫助職工人數100名以上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創造條件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或沒有黨員的,特別是對職工人數25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要堅持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為發展黨員,組建黨組織創造條件。國有(集體)企業改制為非公有制企業,或者非公有制企業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時,要根據企業規模、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組建黨組織,并相應調整黨組織的隸屬關系。
(二)進一步加強發展黨員工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嚴格遵循《黨章》規定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原則,同時應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職工的特點,積極探索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管理的有效辦法,及時把職工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特別是要把符合入黨條件的企業工會主席、共青團負責人和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列為重點發展對象,優先發展。各地要把職工人數50名以上沒有黨員的非公有制企業,作為今后一個時期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發展黨員計劃,明確階段性目標,落實專人一抓到底。要充分發揮工會和共青團組織的作用和優勢,做好在工會會員、團員青年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的連續性,做到無論他們流動到哪里,都能把其入黨積極分子的身份和現實表現提供給新單位或新地區的黨組織。要注意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在同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工作6個月以上的黨員,一般應將組織關系轉移到該單位黨組織或該單位所在地黨組織。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轉移組織關系,但又不能及時回原單位過組織生活的黨員,應出具黨員證明信進行登記,或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黨組織活動,保證每個黨員都能納入黨組織的管理之中。
(三)努力幫助黨組織增強整體功能。要采取多種措施,指導和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全面履行十六大《黨章》規定的職責,大膽開展工作,做到黨建工作與企業發展目標同向,使黨的工作為企業所需要,為業主所理解,為黨員所歡迎,為員工所擁護。
要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從處于管理和技術崗位,從黨性觀念強、思想政治素質好、善于做群眾工作的黨員中選拔黨組織書記。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的,可由上級黨組織推薦或選派臨時負責人,先行開展工作,再通過培養、調配等辦法逐步解決。要認真抓好黨組織班子成員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
要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特點,指導黨組織把加強黨員意識教育,提高黨員綜合素質,增強黨員榮譽感、責任感放在突出位置。著力圍繞提高黨員的崗位創新能力,加強市場經濟、崗位技能、經營管理知識等方面的培訓。鼓勵和支持黨組織積極創新開展“”的新形式、新載體。在加強企業管理、創建企業文化、促進企業發展等方面,通過各種活動載體切實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要切實加強對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的政治領導。按照有關法規和章程,所有具備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都要建立工會和共青團組織。注意依托工會、共青團組織開展黨建工作,通過扎實的群眾工作,擴大和增強黨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影響力。
(四)認真抓好對黨員業主和規模較大、影響較大企業業主的教育培訓工作。各地要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業主培訓制度,充分利用黨校等陣地,在三年時間里,圍繞共同理想、責任意識、民主法制和科技管理等內容,對黨員業主和規模較大、影響較大企業的業主普遍培訓一次。要認真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培養和增強廣大業主對黨的感情。地方或行業、部門在評先選優、安排社會職務時,要把業主對黨的感情、對黨建工作的態度作為重要條件,引導他們不斷轉變觀念,端正態度,積極支持在企業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四、全面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
(一)進一步健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市委建立非公有制經濟黨的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與市委組織部合署辦公,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的黨建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有關工作部署;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規劃,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指導、檢查、考核、獎勵等工作;協調處理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對市區一些黨員人數較多、由行業管理部門黨組織管理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實行雙重管理;承辦市委交辦的其它任務。縣級市、區委相應成立非公有制經濟黨工委,負責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鄉鎮黨委和街道黨工委下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總支或黨(工)委,對轄區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實行扎口管理。城區街道黨工委可配備專職或兼職黨務干事。
(二)進一步健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聯系會議制度。積極發揮聯系會議成員單位作用,形成相互配合、各負其責、齊心協力抓黨建的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工商聯、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協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共同做好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各階層人士的工作。
(三)進一步增強管黨意識。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各級地方黨委成員要通過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指導和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努力把聯系點建成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建工作的檢查指導,定期分析并通報情況,對于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整改。
(四)繼續大力推行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要運用目標管理手段加強對黨建工作指導員履行職責和完成任務情況的考核,尤其要把在優秀職工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發展黨員、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創造條件建立黨組織作為考核的重點內容。
(五)積極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活動創造條件。各地要通過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相對集中的開發區、鄉鎮和街道建立黨員服務中心,在村和社區建立黨員活動中心,統一為區域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和黨員提供學習培訓、開展活動的設施。
(六)從制度上為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市、縣級市(區)、鎮(街道)非公有制經濟黨的工作機構所需經費納入各級年度財政經費預算。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員交納的黨費,上級黨組織可將其作為黨組織活動經費半數以上或全部返還給黨員所在的黨組織。對活動經費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從留成黨費中適當撥補。有條件的地區,也可通過各級財政統籌解決專項工作經費。
(七)積極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五個好”示范點創建活動。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培植一批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特別要把規模較大、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力的非公有制企業作為創建黨建工作示范基地的重點,通過抓規范,抓提高,及時發現,及時總結,及時推廣實踐中形成的新鮮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輻射作用。對在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表現突出的黨建工作指導員,要采取多種激勵措施加以表彰和獎勵。
(八)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要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果、新經驗,宣傳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社會各界關心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