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意見

時間:2022-06-27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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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意見

縣委所屬各黨委、黨組: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意見》精神,進一步明確縣委和縣委所屬各黨委(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層黨建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努力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促進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打造“富強岱山”、構建“和諧岱山”和實現岱山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主要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原則。始終把基層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逐級明確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縣委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原則。把基層黨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緊緊圍繞實現岱山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來開展,從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

3、堅持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原則。從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的實際出發,找準基層黨建工作著力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4、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原則。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新工作機制、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使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

二、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目標和職責分工

(一)主要目標:

1、組織堅強有力。黨的基層組織健全,設置合理,隸屬關系明確,各項制度配套落實,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2、黨員作用突出。廣大黨員理想信念堅定,宗旨觀念牢固,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3、工作得到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廣大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4、人民群眾滿意。基層黨建工作體現群眾意愿,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和服務群眾工作成效明顯,群眾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發展,黨群干群關系密切。

(二)職責分工:

1、縣委對全縣的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主要是: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全縣基層黨建工作規劃、計劃、制度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干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指導黨的組織關系和業務工作都實行垂直管理的基層單位的黨建工作。

2、各鄉鎮黨委根據縣委要求,領導鄉鎮機關、直屬單位和漁農村社區(村)、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具體是:貫徹執行縣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鄉鎮黨建工作規劃、計劃、制度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及時整頓軟弱渙散、不起作用的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注意在生產一線發展黨員和發展年輕黨員,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認真組織開展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干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3、縣屬各單位黨委根據縣委要求,領導或指導本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具體是:貫徹執行縣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部門黨建工作規劃、計劃、制度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及時整頓軟弱渙散、不起作用的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干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4、縣委所屬各黨組配合協助縣直機關黨工委指導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統一領導。縣委作為全縣基層黨建工作責任主體,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委常委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工作。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一次以上專題會議,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各黨委、黨組每年要向縣委書面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

(二)深入調查研究。縣委結合基層黨建工作實際,每年確定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進行調查研究。各黨委、黨組也要根據實際,確定調研課題,班子成員要深入基層進行調研。

(三)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聯系點。各黨委、黨組,尤其是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各自分工,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特別要注意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工作難度大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聯系點。要經常深入聯系點具體指導,努力把聯系點建成示范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縣委每年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及漁農村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的先進分子等。各黨委也要根據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五)搞好輿論宣傳。要把宣傳黨的先進性及先進性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通過繼續辦好新聞媒體各類專欄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黨的光輝歷史和新形勢下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及時推廣、介紹基層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

(六)強化督促檢查。縣委將采取督查、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樣檢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點檢查黨員經常性教育、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流動黨員管理等基層黨建工作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各黨委、黨組,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業務工作考核一并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