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公開招聘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15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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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公開招聘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人才興區戰略的實施,廣泛吸引急需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到*工作,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人才保證,根據省、市有關政策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區十次黨代會精神,著眼于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增加人才總量,推進全區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順利實現我區“十一五”發展目標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持。

二、招聘對象

*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特殊專業學歷可放寬到專科層次,戶籍不限)。

三、招聘崗位

機關、事業單位、村(居)和使用人才“專項編制”聘用在企業的崗位。

四、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3、未受過刑事處罰,三年內未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聘用等程序進行。

六、聘用、待遇及社會保險

1、聘用。聘用在區直機關和鄉(鎮)黨政機關的專業人員,具備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可聘任為局長助理或鄉(鎮)長助理,本科學歷人員聘任為辦事員,與區組織人事部門簽定聘用合同,人事關系掛靠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聘用在村(居)的人員,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聘任為村(居)黨支部副書記,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聘任為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與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簽定聘用合同,人事關系掛靠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聘用在事業單位的人員,與聘用單位簽定聘用合同;聘用在企業單位使用人才“專項編制”的人員,與企業簽定聘用合同,其日常管理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2、待遇。被聘用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所需經費按用人單位原經費渠道列支,村(居)人員所需經費列入區級財政預算,企業聘用人員所需經費由企業支付。

3、社會保險。聘用在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按所在單位同類人員辦理;聘用在村(居)和企業的人員按事業單位標準辦理,村(居)人員所需經費列入區級財政預算,企業人員由用人單位支付。

七、管理制度

1、實行崗位聘用制度。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聘期為3年,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和村(居)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年,企業為2個月(試用期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組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內,本人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有違規違紀行為的,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或處分,直至解聘。

聘用在企業使用人才“專項編制”的人員,參加區內事業單位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2、實行綜合考核制度。被聘用人員日常考核由聘用崗位所在單位負責,主要對聘用人員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德才表現進行考評。聘用人員年度考核由區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和聘用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獎懲、培訓、崗位調整和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據。

3、實行崗位培訓制度。根據履行崗位職責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現代管理及業務技能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被聘用人員的理論素養和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能力。

八、組織領導

招聘大學生工作,由區組織人事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區相關部門、各鄉鎮及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人才的選聘、使用、培養和管理工作;監察部門要切實強化對招聘工作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和公正。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做好被聘大學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探索建立有利于大學生扎根*、奉獻*的長效機制,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培養鍛煉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確保招聘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