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8-23 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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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政辦〔2021〕3號)的文件要求,進一步激發全民健身熱情,促進體育消費,推動我縣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經縣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以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健康優先,始終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把增強健康意識和科學健身理念、滿足人民群眾的健身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衛生健康體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落實“將全民健身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大決策,推動體育產業成為我縣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不斷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進體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總體目標
全民健身活動深入開展,城區公共體育設施更加完善;青少年體育競爭力不斷提升。強化體育產業要素保障,激發體育產業市場活力和消費熱情,推動體育產業成為我縣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到2025年基本建立產業結構明顯優化、體制機制趨于完善,體育供給更加豐富、體育消費日趨活躍、富有特色的體育產業體系。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以創建全民運動健身示范縣為抓手,推行“一縣一特色、一鄉鎮一亮點”的總體工作思路,大力發展健身文化,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全民健身、科學健身知識,推廣和普及適應職工、青少年、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人群特點的廣場健身操舞、健身氣功、太極拳、武術、鞭陀、抖空竹、游泳、健步走以及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柔力球等健身活動,舉辦全民健身大會、綜合性運動會等大型群眾健身活動,大力推廣易筋經、八段錦、十二勢導引法,打造縣全民健身特色品牌。
(二)強力推動青少年體育持續發展。
建設國家、省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和體育運動學校(體育中學)等各類體育后備人才培養機構,加強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鼓勵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進校園,積極推動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省級幼兒體育基地建設,創建省級武術特色學校,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選拔培養機制不斷完善。加強體教結合,促進各級各類學校和體育部門共同培養運動員隊伍,推動各運動項目植入當地中小學校;積極推動足、籃、排三大球發展,普及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田徑、武術等運動項目,開展足球、武術進校園活動。學校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體育運動時間,每年至少舉辦1次學校運動會,鼓勵幼兒園每年開展親子運動會。引進市場機制,編制青少年體育賽事目錄,探索試行青少年體育賽事市場化運作模式。
(三)促進體育產業發展,拓寬體育消費渠道。
積極構建以健身休閑、競賽表演、體育培訓和體育彩票為重點,體育產業基地為抓手,體育與相關產業互動發展,規模、結構、布局合理的體育產業發展格局。制定體育產業基地管理辦法,建成、命名一批縣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單位或項目,培養一批本地體育產業品牌。探索體育場館運營模式,推動縣體育場全面投入使用并免費對外開放,探索試行體育消費示范點。推進體育彩票宣傳和銷售工作。
(四)落實健康中原、健康創建工作。
找準體育產業和健康城市創建的結合點,推動康體結合、體醫結合。選取不同人群進行長期跟蹤,形成國民體質監測常態化機制,科學評估我縣廣大群眾的健康狀況,提供疾病早期篩查和健康風險評估服務,有針對性地制定健身方案,推廣健身方法。探索醫療體檢新模式,逐步將國民體質測試納入醫療體檢。支持有條件的醫院開設運動門診,開展健康咨詢,開具運動處方,推行運動干預慢性病、運動促進健康理念,充分發揮運動健身在慢病防控、康復治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醫務人員開展“運動處方”培訓,探索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與健康服務新模式。
(五)破除體育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引導社會力量進入體育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提供新增體育產品服務,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體育管理和服務,努力形成政府和社會共同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的良好局面。
(六)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站等各類媒介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形成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體育產業發展模式和體育消費氛圍。
(七)制定《縣優秀運動員、教練員暨全民健身體育賽事活動獎勵辦法》,鼓勵教練員向國家、省培養和輸送更多的體育后備人才,激勵我縣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努力拼搏,爭取優異成績,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全民健身的熱情,為縣爭光添彩。
四、任務分解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
1.推進全縣單項體育協會改革。各協會主辦的體育賽事活動資源、培訓項目等,符合條件的都要通過公開方式交由市場主體承辦。(縣衛健體委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以下除特別指出的外均需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完善賽事管理服務機制。制定體育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參賽指引,明確舉辦賽事的基本條件、標準、規則和各相關主管部門的責任。建立跨部門的體育賽事活動綜合服務機制或例會制度。為賽事活動承辦方申請許可提供便利。改進商業性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措施。(縣衛健體委、公安局負責)
3.推進場館運營管理改革。進一步推進“兩場三館”和社區足球場地建設,提升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質量,加強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維修改造和提檔升級,促進居民身心健康。在做好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工作同時,大力推進場館信息化、智慧化建設。(縣衛健體委負責)
4.推動公共資源向體育賽事活動開放。圍繞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地等自然資源,綜合考慮生態、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分類制定允許開展的體育賽事活動目錄,明確申請條件和程序。(縣衛健體委、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負責)
(二)落實產業政策,優化發展環境
5.落實已有稅費政策。體育企業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微企業財稅優惠等政策。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符合稅法規定的,可按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鼓勵通過談判協商、參與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確定體育場館及健身休閑設施使用電氣熱的價格。(縣稅務局、發改委負責)
6.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支持各類體育協會采用冠名、贊助、特許經營等方式開發其無形資產。(縣衛健體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負責)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拓寬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拓展體育消費企業信貸業務和金融服務,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將體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縣財政局、發改委、金融工作局負責)
(三)促進體育消費,強化發展動力
8.優化體育消費環境。完善體育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加大對體育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體育市場秩序。(縣衛健體委、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
9.完善鼓勵消費政策。鼓勵各地采取靈活多樣的市場化手段促進體育消費,豐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延長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時間,鼓勵開發健身產品、提供體育培訓服務。(縣衛健體委、發改委負責)
10.培養終身運動習慣。實施全民健身行動,積極營造健身氛圍,創新健身活動形式,舉辦好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節假日等群眾性體育活動,努力打造百姓身邊的健身組織和“15分鐘健身圈”。落實運動水平等級評定制度,根據不同項目、年齡段特點,培養健身技能,增強體育消費粘性,激活健身培訓市場。探索實行學生運動技能標準達標評定制度,推動每名學生熟練掌握至少1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廣泛開展各級學校體育聯賽。(縣衛健體委、教育局負責)
(四)加強場地設施建設,拓展體育消費空間
11.優化體育產業供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體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時,加大對體育產業新增建設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土地興辦體育產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鼓勵各地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的“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發展體育產業。(縣自然資源局負責)
12.因地制宜建設體育設施。增加健身場地設施有效供給,補齊群眾身邊的健身設施短板。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頂、地下室等空間建設改造成體育設施,并允許按照體育設施設計要求,依法依規調整使用功能等土地、規劃、設計、建設要求,實行在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合理利用公園綠地等建設一批簡易實用、功能復合的就近就便體育設施。(縣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產業集聚區、衛健體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3.加大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力度。組織實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省級資助全民健身工程項目,支持全民健身和體育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縣發改委、衛健體委、財政局)
14.推動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在政策范圍內采取必要激勵機制,支持中小學對校園體育場地設施進行社會通道改造,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不具備改造條件的,也應保證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本校師生開放;新建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在規劃設計時,創造向社會開放的條件;鼓勵以購買服務方式引入專業機構運營管理。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校園安全。(縣教育局、住建局、衛健體委、自然資源局負責)
15.規范體育場館公共安全服務供給。落實體育場館安保等級評價制度。制定相關安保標準,分級分類明確體育賽事安全設施和安保人員裝備配備要求,推動安保業務市場化、專業化發展。(縣公安局、衛健體委負責)
(五)建設產業發展平臺,壯大市場主體
16.建設體育產業發展平臺,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研究設立由政府出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體育產業投資基金。促進各類體育組織與體育企業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業和自主品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體育企業服務平臺申報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縣衛健體委、財政局、發改委、科工信局負責)
17.推動體育社會組織發展。體育社會組織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辦理登記。重點扶持一批運行良好、積極作為的基層體育組織。支持體育社會組織參加或舉辦各級各類體育賽事,發揮體育社會組織在營造氛圍、組織活動、服務消費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縣衛健體委、民政局負責)
(六)優化產業結構,推動體育用品消費
18.提升體育服務業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經紀、體育培訓等服務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延伸產業鏈條。(縣衛健體委、市場監管局負責)
19.支持體育用品制造業創新發展。積極創建國家、省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單位。推動新興技術在體育制造領域應用。鼓勵體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創建體育用品研發制造中心。(縣衛健體委、科工信局、發改委負責)
20.推動體育賽事職業化。豐富體育賽事活動,打造一批主題鮮明的體育消費活動品牌,不斷釋放體育消費活力,鼓勵有條件的運動項目舉辦職業賽事,合理構建職業聯賽分級制度。支持成立各類職業聯盟,支持校際體育賽事發展,探索商業化運營模式。(縣衛健體委、教育局負責)
21.大力發展“互聯網+體育”。推動電子商務平臺提供體育消費服務。支持以足球、籃球等運動項目為主體內容的智能體育賽事發展。(縣衛健體委負責)
(七)發揮區域資源優勢,促進協調發展
22.促進區域特色體育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我縣水資源優勢,促進體育與文化旅游產業的融合,積極引導水上運動項目產業合理布局。分項目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發一批以健走、游泳、皮劃艇等為代表的戶外運動項目。(縣衛健體委、發改委、水利局、城管局負責)
(八)實施“體育+”行動,促進融合發展
23.推動體醫融合發展。促進體育產業發展與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將體育產業發展核心指標納入衛生城市建設標準體系。鼓勵醫院培養和引進運動康復師,開展運動促進健康指導,推動形成體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完善國民體質監測指標體系,將相關指標納入居民健康體檢推薦范圍。為不同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推廣科學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強針對老年群體的非醫療健康干預,普及健身知識,組織開展健身活動。(縣衛健體委、民政局、人社局負責)
24.鼓勵體旅融合發展。推動體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實施體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精品線路、精品賽事和示范基地。規范和引導體育旅游示范區建設。拓展特色體育項目和主題賽事活動,支持和引導旅游景區將體育旅游融入鄉村旅游、生態旅游。(縣文廣旅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衛健體委負責)
25.加快體教融合發展。完善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開展豐富多彩的課余訓練、競賽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專業教練員、退役運動員、體育培訓機構等為學校體育課外訓練和競賽提供指導。鼓勵將體育基地、運動營地等納入青少年研學基地。完善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體系,支持學校與體育部門建立運動員共同培養機制。(縣教育局、衛健體委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對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統一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縣直各單位、鄉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內容,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將全民健身和促進體育消費作為重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和促進體育消費的引導促進機制,不斷提高我縣的體育消費水平。
(二)加強部門協調
縣直各單位、鄉鎮(街道)要加強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發改委、衛健體委、公安局、財政局、教育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運局、民政局、稅務局、水利局、科工信局、市場監管局、文廣旅局、金融工作局、產業集聚區黨委會等多部門參與的體育產業工作溝通平臺和協調機制,不斷完善全民健身和促進體育消費政策體系,加大體育場地設施用地及水電氣熱政策落實力度。打擊體育消費的違規行為,加大對體育領域相關主體失信聯合懲戒力度,維護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體育消費市場秩序。
(三)加強統計監測
建立全民健身和促進體育消費市場統計監測制度。逐步開展對居民體育消費市場的統計監測,整合與共享有關部門的數據資源,掌握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的規模和結構變化,加強對體育消費發展特征和趨勢的分析研判,為進一步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提供決策依據。
(四)加強責任落實
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聯動。各縣直單位、鄉鎮要建立相關協調機制,強化政策銜接,做到思想重視、責任到位、措施有力、確保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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