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工作意見范文

時間:2023-03-28 05:38:3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計劃生育工作意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完善村(居)計生信息員制度

隨著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轄區內居住環境、居民構成、人員的流向等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為切實掌握計生工作信息,開發區在安置小區和商住區建立計生信息員制度,實施計生信息網格化管理。

信息員選配:信息員由村(居)負責選聘,原則上每四幢樓確定一名信息員,所選聘的信息員報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審查、備案。

信息員職責:信息員負責每月向村(居)居提供所包片人員的新婚、懷孕、出生、生育、節育、遷入、遷出、死亡以及流出、流入育齡婦女變動信息、租房戶信息等。同時,協助專干做好育齡婦女的訪視和填寫育齡婦女聯系卡。

信息員補助:信息員補助由基礎補助和信息獎勵費構成。年基礎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00元,信息獎勵費每條獎勵30元,所提供的計生信息須經村(居)計生辦核實無誤,且為首次提供。信息員補助經費由村(居)和開發區共同承擔,開發區按每120戶核定一名小區信息員,每名信息員每年核定補助費600元,由財政核撥,村(居)負責發放。

信息員管理:信息員由村(居)負責管理,建立考核臺帳,每月進行考核,對工作不稱職的隨時予以解聘,對年度考評優秀的給予獎勵。根據信息員的工作實績和所提供信息的數質量,年底按10%比例確定優秀信息員,開發區給予每名優秀信息員獎勵1000元。

未征遷的村民小組計生信息員由各村(居)根據需要選聘,補償標準和經費自行安排。

二、建立已婚育齡婦女聯系卡制度

掌握已婚育齡婦女孕情、提高早孕發現率,是計生工作的重點,建立已婚育齡婦女聯系卡制度,有利于建立重點人群與計生工作者溝通的橋梁,規范計生管理檔案,及時掌握重點人群婚孕育信息,隨時向重點人群宣傳當前計生政策及相關知識,是加強已婚育齡婦女管理的有效途徑。

村(居)計生專干每十天對轄區新婚和同居人員進行一次摸排、入戶隨訪,填寫育齡婦女聯系卡,聯系卡一式兩份,一份交育齡婦女,一份留存備案,聯系卡須載明育齡婦女聯系方式。計生專干實行每月入戶隨訪,在育齡婦女聯系卡上填寫訪視結果,流出人員則通過聯系卡上的電話號碼進行電話隨訪;對在孕4個月以上的懷孕對象進行孕情跟蹤;同時,依據育齡婦女聯系卡上記載的信息,確定生育對象的手術落實時間,及時指導生育對象落實長效節育手術,并做好手術隨訪。

開發區計生辦月初通過聯系卡抽查上月的孕檢及隨訪情況,結果納入計生季度考核,同時也作為計生專干和信息員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

三、建立人口和計生工作旬督查制度

為加強人口和計生工作過程的管理和監督,開發區建立人口和計生工作旬督查制度,每十天監控一次個案落實進度,以工作序時進度作為對村居經常性管理的主要手段。

督查形式:采取“任務提交、個案落實”方式進行,開發區根據月人口計生工作核心總指標、關鍵任務和具體對象目標人群管理服務的要求,每十天按個案、分村(居)開展一次任務提交與督辦。

指標監測:主要監測區域內政策符合率,政策外二多孩出生、早孕發現率,二多孩早孕發現率,政策內孕情消失比例及長效手術措施落實到位率。

任務提交:月初由開發區對各村(居)孕檢對象個案、孕情跟蹤對象個案、手術對象個案、政策外補救對象個案、流動人口孕情反饋個案下達具體對象名單和任務要求。

個案落實:各村(居)根據開發區提交的任務,由分工包保責任人牽頭入戶落實,包保責任人須如實向村(居)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第一時間內向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和計生專干報告,重大問題報開發區協調落實。對孕檢對象個案、孕情跟蹤對象個案、手術對象個案、政策外補救對象個案、流動人口孕情反饋個案落實情況,各村(居)每十天統計一次,并及時上報開發區計生辦。

限期整改:開發區月調度中發現比較突出的問題,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村(居)必須按期整改到位,對同一問題、同一事件兩次下達整改通知書,且未落實到位的的,將在季度考核中倒扣3分,對因態度不明、措施不力的,將實行追蹤問效、問責。

四、落實人口和計生工作例會制度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是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收集、交流溝通和任務落實的重要平臺。

開發區人口和計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社會事務局組織實施,會議聽取村(居)計生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通報計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按一村一策的模式,部署安排當前計生工作任務。

開發區人口和計生工作調度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部署季度計生工作,通報考評結果,兌現獎懲,分析形勢,剖析問題的根源,適時組織計生政策、法規宣傳和業務知識學習。

篇2

一、提高對“三結合”工作的認識,加大工作的領導力度

堅持穩糧增收,控制人口,把群眾的生產、生活、生育結合起來,幫扶計劃生育貧困戶早日致富。各村、各部門的領導要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指導方針,圍繞穩定低生育水平,制定有利于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開展的措施,突出幫扶效果,促進生產、生活、生育服務一體化,推動我鎮計生工作順利完成。

二、工作任務及要求

1、年我鎮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各村、單位、部門要繼續到農村幫扶一定數量的計生貧困戶。今年市計劃生育“三結合”科給我鎮分配的幫扶任務數量78戶,其中新增戶14戶,聯系戶24戶,幫帶戶40戶,各村、部門任務數量分解附表。

2、強化實施成片幫扶。根據市計劃生育“三結合”科工作要求,把成片幫扶工作與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相結合,與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相結合,要統一基地、統一規劃,對基地內的項目,規模要加強指導,明確提供實施要求,各幫扶部門要根據自身幫扶項目,制定實施保障措施以及基地內計劃生育戶的優惠政策,將計生“三結合”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

3、重點加強對玉江村九組計劃生育“三結合”新建蔬菜基地和蘇源農業養殖加工鞏固基地的管理,對基地建設要有規劃,有項目指導。基地要有醒目的標志,標明基地的名稱、范圍、主要項目。幫扶單位要對項目實施范圍內的計劃生育戶制定優生,優惠政策。凡在基地內的計劃生育幫扶戶,還可享受免費技術培訓和政策等優惠政策。通過對他們的幫扶,讓他們自覺學習技術致富意識,培養他們自力更生勤勞致富的觀念,讓他們學到1-2門致富技術,為他們提供技術、項目、信息、銷售等方面的服務。

篇3

1、以適應新系統要求,4月份對鄉、村兩級工作人員培訓新WIS管理規范,并納入全縣培訓計劃。把不斷提高統計質量作為規劃統計的一項中心工作始終抓住不放,在我縣建立常年有獎舉報制度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制度,以此提高我縣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全縣統計工作質量。

2、各鄉鎮(街道)計生辦要把好數據入口關,對上報的各種統計報表、數據,認真審核無誤后上報,如有需要修改變動的每月30日前提交修改申請報告,需經分管領導、計生辦主任簽字,并加蓋計生辦公章,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修改。每月2日前上報上月基本情況報告,村級在采集源頭數據時,認真過錄相關證件和資料,確保信息報告單準確無誤。落實好新WIS信息質量審核標準,做好查錯糾錯工作,WIS主要錯誤比例必須控制在6‰以內。著重做好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管理和應用工作,及時做好數據比對。縣人口計生委每月將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分揀到各鄉鎮(街道)計生辦,鄉鎮(街道)計生辦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對接收的情況進行逐人核對,對出生一個月未上報的視為漏報,超過3個月未上報的做為瞞報處理。對確因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時限內無法認定的,鄉鎮(街道)計生辦要寫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簽字報縣人口計生委統計科備案。把WIS數據準確率和糾錯情況以及信息平臺核對情況納入日常監控,確保全縣統計質量的提高。

3、充分利用WIS數據,做好“三個”使用。一是做好查體服務工作的數據使用。鄉鎮(街道)計生辦每季度為服務站提供應查體到站人員花名冊,縣級為村級查體服務直查點提供直查資料;二是做好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的數據使用。及時提供避孕節育措施應落實未落實人員基礎信息,搞好數據分析;三是做好二胎孕情跟蹤服務的數據使用。建立二胎孕情跟蹤基礎臺帳,對流引產、出生上報等孕情變動情況每月與WIS核對,實行月月清。

二、堅持強根固本,繼續抓好薄弱村幫促轉化工作

計劃生育薄弱村幫促活動是計劃生育工作中一項長期的重點工作,2013年將按照省市有關要求,繼續抓好計劃生育薄弱村幫促轉化工作,確定2013年薄弱村標準,對確定的薄弱村繼續實行綜合治理,研究制定《關于對2013年度計劃生育薄弱村(居)實施幫促的意見》,層層建立幫促責任制,制定幫促措施,落實幫促責任制,采取定人員、定目標、定獎懲等措施,強化業務督導,完善陣地建設,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通過幫促活動,確保轉化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加快薄弱村轉化步伐。

三、深入推進基層基礎規范年建設活動

按照《全市基層基礎建設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鄉級、村級工作規范》要求,強化鄉村兩級基層基礎,統一規范鄉、村兩級統計信息制度,確保各種統計數據上報及時、準確,檔案資料完整規范。縣級主要做好人員培訓、數據質量審核、信息平臺數據搜集比對。鄉級應著重開展深入細致的基礎信息核查,進一步減少育齡婦女漏管、脫管現象,提高育齡婦女信息覆蓋率和統計數據準確率。村級主要落實統計工作制度,及時變更、運用好一卡、一單、一表、一板、一冊,搞好服務管理,實現基層基礎規范化管理。

篇4

一、重要意義

推行行政指導、柔性執法工作是行政機關轉變執法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舉措,是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置與疏導結合、實現法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重要手段,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一種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方式,可以適度減少執法的強制力、擴大教育量、縮小對立面。近年來,全市人口計生行政指導工作,采取宣傳、教育、引導、示范、培訓、勸告、告誡、建議、提醒、鼓勵等非強制力的手段和方法,靈活實施行政指導行為,并結合工作實際,重點落實服務引導、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警示、違法行為糾錯、重大案件回訪等工作內容,達到了既提升人口計生執法效率、又減輕基層負面壓力、還有利于政策銜接配套的多重效應,在優化人口計生行政管理方式和預防違法生育案件發生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認識深化行政指導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毫不動搖地深化人口計生行政指導工作。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11〕31號),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以構建誠信計生、陽光計生為目標,建立柔性執法、行政指導工作機制,把宣傳教育、行政指導、告誡監管等手段運用到人口計生行政執法工作中,使教育、服務和規范三者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改進執法方式,轉變執法作風,提高人口計生部門執法的公信力。

三、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市法治政府建設2011-2015年規劃》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堅持人口計生依法行政,全面實施行政監管勸勉、執法工作提示、輕微問題警示、違法行為糾錯為主要內容的行政指導。強化人口計生行政信息公開力度,優化不符合政策懷孕疏導工作措施,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審批導辦制(如引導辦理、預約辦理、上門辦理等)、爭議糾紛調解制等工作機制,優化行政管理方式,有效提升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四、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應以行政管理相對人自愿為前提,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

2.合法原則。行政指導的工作內容和實施方式應在法定職責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律規范和政策規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3.合理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優先采用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方式,采取的方法應必要、適當,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綜合考慮指導成效,避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4.公開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公開,將行政指導的依據、內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等在辦公場所、工作網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5.便民原則。行政指導的實施程序應簡明高效,針對不同類型事項,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優質服務。

五、工作重點

(一)全面開展輕微違反計劃生育行為行政指導工作

全面落實輕微違反計劃生育行為免予征收工作。符合再生育條件、未辦理申請審批手續、已經生育和達到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孩子的,經催告后在規定期限內補辦再生育審批手續、結婚證的,不進入社會撫養費征收程序,但要做好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使行政管理相對人知曉相關法律法規,預防再次違反計劃生育行為的發生。

(二)健全完善行政指導、柔性執法制度

1.建立說理式執法制度。說理式執法制度要貫穿行政執法全過程。在社會撫養費征收、再生育審批、行政處罰、再生育許可行為等重要執法活動中,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征收或處罰事先告知、組織聽證、作出決定、征收或處罰執行等重點環節,執法人員要向管理相對人“講清事理、講通情理、講透法理”。在說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程序和文書格式》中規定的要求,規范表述所適用的法律法規,依法告知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和尋求救濟的途徑。通過執法全程說理,教育、引導管理相對人理解人口計生工作相關規定,通過說理彰顯人口計生執法人員文明、規范新形象,贏得群眾對執法人員公信力的信任。

2.建立執法事項提示制度。要根據人口計生管理特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深入基層,擴大宣傳效果。要及時采取發放執法宣傳單、執法事項告知書、上門宣傳等形式,向管理區域不特定的管理相對人提示管理事項,明確法律依據、政策文件、注意事項,引導其加強自律,自我糾正違法行為,督促其按照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自覺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盡可能地爭取群眾對人口計生工作的支持,減少和預防阻擾執法、暴力抗法行為的發生。

3.建立輕微問題告誡制度。對違法情節較輕、無主觀故意并能夠按照執法人員的要求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人口計生執法人員可以采用告誡、警示等方式責令管理相對人立即自行糾正,并告知其法律依據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人口計生執法人員要正確理解和適用輕微問題告誡制度,輕微問題告誡不等同于不調查、不處理,而是要求管理相對人自行糾正違法行為,為后續依法調查取證、固化證據直至給予相應的處理做好鋪墊。在告誡過程中,執法人員要依法向管理相對人送達執法文書。

4.建立突出問題約談制度。對存在嚴重違反人口計生管理規定的管理相對人,人口計生執法機構要采取集中或個別約談的方式,對其進行人口計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講清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聽取管理相對人對錯誤行為的認識以及對行政機關實施征收、審批、處罰等行為的意見。通過約談,教育引導管理相對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法行為。了解執法人員在調查違法行為中的程序是否存在瑕疵、案件事實是否查清、法律適用是否正確。在組織實施約談過程中,人口計生執法機構應當及時將約談情況記錄在案,收集相關證據。參加約談的執法人員要及時做好詢問筆錄。對執法程序存在瑕疵的,人口計生執法機構要責令執法人員補正;對事實不清的,責令執法人員重新調查;對適用法律錯誤的,責令執法人員立即予以糾正。約談后,人口計生執法機構應當要求管理相對人對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作出書面承諾。

5.建立重大案件回訪制度。對符合重大行政處罰和社會撫養費征收條件案件、管理相對人多次違法超生或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群眾反應強烈、社會影響大的重大案件,在作出有關決定后,人口計生部門各執法機構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由非該案件承辦人員兩人以上進行回訪。回訪采取現場走訪或以書面形式回訪。通過案件回訪,了解管理相對人是否知曉相關法律、法規,是否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是否已經依據征收或處罰決定履行義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法行為;了解執法人員是否按照案件處理審批意見和案件討論決議作出征收或處罰決定,了解執法人員是否按照征收或處罰決定督促管理相對人履行義務。對回訪中發現有執法過錯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人執法過錯責任;對構成違法違紀的,移送相關機關處理,并督促管理相對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

6.建立人口計生行政調解制度。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與本行政機關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有關的糾紛,通過查明事實、講解法律、說服教育、排解勸導,使糾紛的各方當事人互相諒解,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議,從而合理、徹底解決矛盾糾紛。人口計生行政調解室設在同級人口計生部門室,工作人員同時為行政調解員,負責受理、辦理行政調解案件。行政調解范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口計生部門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和審批、獎勵扶助、社會撫養費征收、行政處罰及計生服務等侵犯其合法權益,產生行政爭議的;(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與人口計生管理和服務有直接關聯的民事糾紛。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內部管理行為以及非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產生的爭議不屬于行政調解范圍。

(三)統一人口計生行政指導、柔性執法文書

在人口計生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管理相對人咨詢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或辦理《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生育狀況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事項時,可以采用政務公開、折頁發放、電話告知等方式,提供行政信息服務;對涉及生育管理的《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單》、再婚夫妻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和不符合政策懷孕等重點對象,出具書面行政指導文書,開展不符合政策懷孕疏導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開辦“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預約服務,一次告知行政相對人辦理審批的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以方便行政相對人審批事項辦理,同時提高審批效率。

篇5

近年來,各級本著“政府主導、計衛協作、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的原則,著力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制度改革,走出一條符合我市實際的計衛資源整合新路子,取得了明顯成效,贏得了多方共贏。為了進一步提高技術服務管理水平,有效打擊“兩非”,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安全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為人口計生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就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抓緊抓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經常性聯系制度,完善計衛合作的長效機制

各級人口計生、衛生部門要協調配合,嚴格履行各自職責,建立聯席會議、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等經常性工作聯系制度,完善管理聯手、服務聯合、信息共享的合作機制。

1.建立計衛聯席會議制度。市、市區兩級每年至少召開1次人口計生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會議,鎮級計生服務站、衛生院要實行月例會制,進行業務交流部署、信息互通互報,討論、分析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具體對策。

2.完善協同隊伍建設機制。

一是要任用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在群眾中有威信的技術骨干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二是定期獨立或聯合組織計劃生育技術培訓,提高計生服務水平;三是定期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聯合表彰。

3.完善協同工作管理機制。

一是要明確整合鎮計生、衛生服務機構相關工作職責,實行法人管理責任制和追究制;

二是要建立相關科室和崗位責任制度、工作考核細則,嚴格目標考核管理;

三是要嚴格依法執業的管理。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計生、衛生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質,并依法開展準予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規范常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常規和醫療文書,加強技術服務檔案管理,門診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記錄至少保存15年,住院記錄至少保存30年;

四是嚴格質量管理責任制。要建立技術質量責任網和應急預案,逐級落實質量管理責任人,最大限度的杜絕醫療事故、手術并發癥和醫療糾紛發生。

4.健全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定點免費服務機構。各市區人口計生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科學確定具備執業資質的免費服務定點機構,實行掛牌服務。禁止將私營醫院和個體診所確定為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定點單位。各定點機構要嚴格遵守免費服務制度和服務范圍,不得搭車收費或強制服務;二是確認免費服務對象。由鎮或村級計生服務站(室)負責人根據服務對象的實際情況,出具免費服務證明,定點免費服務機構據此提供免費服務;三是建立免費服務信息通報制。定點服務機構在對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后,每月向當地計生服務站反饋情況,計生服務站據此實行服務效果追蹤隨訪;四是暢通免費經費結算渠道。定點服務機構每月向所轄地計劃生育服務站送達實施手術人員《花名冊》、服務單據等,經審核后報送縣級人口計生局核定并按季度撥付免費服務經費。

5.建立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市、市區衛生部門每季度、鎮級每月向同級人口計生部門反饋人口出生、計劃生育手術、出生缺陷發生等信息;市區計生行政部門每個統計年度、鎮級每月向同級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站反饋持生育證明的已婚育齡婦女信息、早孕信息和育齡婦女死亡、兒童死亡信息等。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規范信息的收集、使用、反饋,及時完善育齡婦女個案信息檔案,更新育齡婦女基本信息數據庫,加快與衛生信息聯網、信息共享。

6.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人口計生部門每年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在系統內分別進行不少于1-2次的工作督查。計生、衛生部門要定期組織聯合執法檢查。重點對定點服務機構加大考核力度,將是否建立免費服務登記制度,是否實行知情同意制度,群眾是否滿意及是否搭車收費作為考核定點機構的重要指標,與經費撥付掛鉤。

二、加強B超等技術的管理,嚴禁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

7.開展警示教育。加強《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的學習、宣傳,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在超聲診斷室和染色體檢測實驗室等工作場所設置“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的醒目標志和工作制度,強化法制觀念。

8.建立B超機使用審批和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B超監督管理。對本系統內現有B超機和染色體檢驗技術設施全部進行登記、備案,并定期檢查。對新增B超設備的,要嚴格審批程序,及時納入登記、備案和監管。禁止個體行醫者購置使用B超機和使用染色體技術。

9.完善B超機和染色體檢驗技術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使用B超或胎兒染色體檢測等技術進行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對妊娠婦女進行超聲診斷或其它孕期保健時,除醫學需要外,操作人員不得透露或暗示與胎兒性別有關的任何信息。

三、加強節育手術管理,禁止選擇性別終止妊娠

10.嚴格實行手術準入制度。未經依法準入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技術人員不得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實施節育手術和復通術的單位均應進行個案登記,建立查驗制度。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終止妊娠。

11.設置警示標志。依法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在婦產科、手術室等相關工作場所,設置“禁止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警示標志和工作制度。

12.嚴格落實妊娠終止術報告審批和持證施術制度。依法準入的機構對已婚育齡婦女實施終止妊娠手術時,實行實名登記制。

對意外妊娠14周以上要求終止妊娠的婦女,施術機構須查驗受術者計劃生育統計管理地(流入地)鎮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終止妊娠手術證明》和受術者身份證,并將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和手術病歷一并存檔。

妊娠14周以上且持有《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有臨床醫學指征需要終止妊娠的婦女,須持二級以上醫院的病例、輔助檢查報告、醫學診斷證明到計劃生育統計管理地(流入地)的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申請辦理《終止妊娠手術證明》,施術機構術前必須查驗該證明,術后將《終止妊娠手術證明》原件及受術者身份證、《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復印件與手術病歷一并存檔;因特殊情形需緊急施術的,施術機構須在術后三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通報;對持《生育證》的婦女未按規定程序私自采取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不再批準其生育申請。

13.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獲準開展14周以上人工終止妊娠的醫療保健機構,要建立專項手術登記制度,將手術情況逐一進行登記,與相關證明和手術病歷一起存檔備查。手術情況每季度一次逐級匯總上報轄區和上級婦幼保健機構,同時報送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人口計生行政部門。

14.實行持證取環、復通制度。各醫療保健機構及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要求取環的育齡婦女,須查驗所在村級計生專干出具的取環證明;對要求輸卵管復通和輸精管復通術的,須查驗市區計生服務站出具的相關證明,嚴禁無證私自取環、施行復通術。

四、加強孕產期服務管理,建立規范的生育秩序

15.嚴格落實孕產期隨訪服務制度。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嚴格加強生育管理,對已領取一孩《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尤其是批準二胎生育的育齡婦女,應及時登記造冊,全面落實孕產期隨訪服務制度,鎮、村兩級要做到定期上門服務,在準確掌握孕情的同時,密切跟蹤,加強后續服務,整個孕期入戶見面訪查每月至少一次,責任到人。

16.嚴格落實住院分娩驗證和實名登記制度。醫療保健機構在產婦住院分娩時,一孩要查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孩要查驗《生育證》以及夫婦的身份證件,據實名(以身份證為準)予以登記和填寫相關醫療文書。對沒有相關證明的,要在三日內及時通報所在地縣級計生行政部門。各縣級計生行政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暢通信息通報渠道,接到通報信息后,及時核查分娩夫婦的有關信息,對屬于違法生育的夫婦,由市區或鎮級安排專人進行查處。

五、加強監督管理,健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責任追究制

17.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要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鑒定胎兒性別、非法終止妊娠行為。對舉報非法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非法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或出具假節育證明者,一經查實,給與獎勵。

篇6

一、基本情況

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現有正式職工10人,女職工4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重點管理對象3人),男職工6人(其中重點服務對象的男職工1人,超過49周歲的男職工5人),在3名重點管理婚育年齡婦女職工中,有2人已上環,且按時參加了鎮組織的環孕檢工作。我隊是縣直單位年度一類管理對象。

二、工作措施

1、領導重視。成立了大隊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由大隊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由辦公室副主任兼任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每月安排時間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布置當前計劃生育工作。及時地與干部職工簽訂了計劃生育責任狀。

2、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由鎮組織的環孕檢工作,并及時上報本單位計劃生育情況報表等。

3、開展了大隊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法計劃生育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上報有關材料。

4、及時地清查了本大隊職工,無政策外計劃生育情況。

5、積極認真地開展了單位公房、工作人員私房出租合同管理,經查本單位沒有公房和私房出租情況。

6、開展了信息化建設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堅持每月5日前按時準確地向府東路居委會上報本月月報表、季報情況。

篇7

為進一步鞏固創建“和諧××、平安××”活動的成果,我辦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形成了領導重視、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抓平安創建的新格局。按“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建設了一支“政治強、思想好、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廉潔高效”的隊伍,很好

的完成了全鄉的計生工作,真正做到了為人民服務。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重要性

自開展“創建平安單位”以來,我辦積極響應,精心部署了這項工作,我們深知要想把這項社會工程抓好、抓出實效,必須統一思想、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認識,為創建平安單位提供扎實的思想保障,我們利用板報、櫥窗等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單位的重要意義,使全辦職工認識到: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規范的法制環境是最重要的發展環境。在單位內形成了齊抓共管,職工積極參與創建平安單位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平安創建工作

我們建立了以計生辦主任為組長,各位職工為成員的平安創建小組,研究制定了平安創建工作意見和方案。把平安創建工作納入單位工作議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到目前為止,單位內沒出現黃、賭、毒現象,無違反事件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針對我鄉計劃生育發展不平衡的現狀,認真分析所面臨的形勢,不斷完善執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不斷加大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大力宣傳《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優、免、補規定》,使群眾轉變生育觀。

四、建好服務機制,提高服務水平

篇8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力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和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落實面向計劃生育家庭的優先、優惠政策。拓展幫扶形式,壯大幫扶規模,強化幫扶實效,切實發揮“三結合”引導社會公共資源優先向計劃生育家庭配置和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平臺作用,拓寬各個方面的結合,落實好全程優質服務,實現計劃生育工作和社會經濟同步發展。

二、目標任務

全鄉幫扶共50戶,今年把躍龍村作為重點幫扶基地。出臺計劃生育戶實行優先、優惠、優待的幫扶政策,讓被幫扶的計劃生育戶在經濟上得到實惠,真正成為少生快富、文明的示范戶。

篇9

一、認真落實廉政糾風責任制

一是認真傳達學習縣委十屆四次全會、縣紀委四次全會精神。二是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機構,成立了由黨支部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黨支部委員為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糾風工作領導小組,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及糾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三是計生局黨支部書記、局長與計生局各科室、站、各鄉鎮計生辦簽訂20__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其中糾風工作是廉政建設工作中的一個重點,行文下發了《關于全縣人口計生系統20__年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意見》(新計生字20__28號)及《關于計生系統20__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新計生字20__11號),加強對全縣計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明確職責,搞好行風評議工作。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財務制度和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

篇10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重要性

自開展“創建平安單位”以來,我辦積極響應,精心部署了這項工作,我們深知要想把這項社會工程抓好、抓出實效,必須統一思想、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認識,為創建平安單位提供扎實的思想保障,我們利用板報、櫥窗等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單位的重要意義,使全辦職工認識到: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規范的法制環境是最重要的發展環境。在單位內形成了齊抓共管,職工積極參與創建平安單位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平安創建工作

我們建立了以計生辦主任為組長,各位職工為成員的平安創建小組,研究制定了平安創建工作意見和方案。把平安創建工作納入單位工作議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到目前為止,單位內沒出現黃、賭、毒現象,無違反事件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針對我鄉計劃生育發展不平衡的現狀,認真分析所面臨的形勢,不斷完善執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不斷加大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大力宣傳《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優、免、補規定》,使群眾轉變生育觀。

四、建好服務機制,提高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