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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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篇1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 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 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 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 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 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 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20xx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 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 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 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 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 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 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單位委托中介機構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 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 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會計檔案主要特點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單位的重要檔案,它是對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記錄和反映,通過會計檔案,可以了解每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可以檢查一個單位是否遵守財經紀律,在會計資料中有無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行為;會計檔案還可以為國家、單位提供詳盡的經濟資料,為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及單位制定經營決策提供參考。

與文書檔案、科技檔案相比,會計檔案有它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形成范圍廣泛,凡是具備獨立會計核算的單位,都要形成會計檔案。這些單位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一方面會計檔案在社會的各領域無處不有,形成普遍;另一方面,會計檔案的實體數量也相對其他門類的檔案數量更多一些。尤其是在企業、商業、金融、財政、稅務等單位,會計檔案不僅是反映這些單位的職能活動的重要材料,而且產生的數量也大。

篇2

2015年12月11日,新修訂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正式公布。為方便各單位更好地理解、貫徹和實施,本刊從第二期開始連續四期刊登國家檔案局經科司蔡盈芳同志的文章,就《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全方位解讀,本期對《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保管期限的修訂內容進行解讀。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的調整是本次《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修訂的重要內容,也是變化最大的內容,廣大檔案工作者和計人員對此疑惑較多,新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在保管期限上如何銜接,大家也覺得難以把握。本期重點對定期保管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調整進行解讀,并對新舊保管期限規定的銜接方法進行說明。

保管期限調整的背景和原因

新《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或“新《管理辦法》”)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調整為10年、30年2類,主要以下原因:

一是與各單位其他檔案保管期限保持一致的需要。近年來,國家檔案局對機關和企業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進行了調整,《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10號)分別將機關文書檔案和企業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統一為10年、30年。

二是與有關法律法規相協調的需要。會計檔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為重要證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加上訴訟開始前事件已經存在一定的時間了,民事案件常常需要20年以前的會計檔案作為證據。但大部分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于20年。某法院在經濟糾紛案審判中曾遇到過由于會計檔案到期已銷毀而無法判定錢款是否收付的情況,后該法院專門提出司法建議指出,由于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建議將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保管期限修改為20年以上。

三是與資產存續期限相協調。各單位都認為原定保管期限太短,由于原定保管期限不合理,特別是一些與使用期超過檔案保管期限的固定資產相關的會計檔案,在到保管期限后,與其相關的資產仍在使用或存續,與此有關的會計檔案需要調閱查用。

四是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會計檔案與人有關,與人有關的檔案會在較長時間內需要查閱利用。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或“原《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遠遠短于其他與人有關的檔案的保管期限大量,為了維持各單位員工或社會其他成員的合法權益,將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適當延長是必要的。

五是現實使用反映會計原定保管期限過短。各單位大量到了原定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也都不銷毀,有的單位50年前的會 計檔案仍舊保留著;超過15年的憑證檔案和超過25年的賬簿檔案仍舊被查閱利用。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有延長的必要。

六是考慮會計電子檔案特點。與紙質載體相比,會計電子檔案對庫房等物理空間占用較少,保管成本大幅降低,具備延長保管期限的條件。

七是滿足當前反腐需要?,F存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標準不能滿足責任追查的需要。

八是原《辦法》設定的會計檔案定期保管期限類型太多,許多會計人員和檔案人員在劃定會計檔案的具體保管期限時往往無法很好掌握。

保管期限調整的內容

一是將定期保管期限由原《管理辦法》規定的5類合并為2類。新《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即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調整為10年、30年2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的。例如,2014年形成的憑證類會計資料,其歸檔后會計憑證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從2015會計年度開始起算的。

二是將憑證和賬簿2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作了適當延長。將所有單位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部門的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國家金庫年報(決算),基本建設撥、貸款年報(決算),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月、季度報表和稅收會計報表的保管期限統一為10年。將企業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憑證類檔案由原先的15年延長為30年。將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其他輔賬等賬簿類會計檔案由原先的25年延長為30年。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保管期限為30年。將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由原先的15年延長為30年。將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部門日記賬、總賬、稅收日記賬(總賬)、明細分類、分戶賬或登記簿由原先的25年延長為30年。這些要求主要體現在新《辦法》的附表1和附表2。

三是在保管期限表的設置上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新《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這意味著,各單位在劃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相應的保管期限,但自行設置的保管期限不得低于新《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期限。如某單位認為部分會計憑證比較重要,可能在未來一段較長的時期里需要查詢利用,將該批會計憑證劃定為50年。這種做法是符合新《管理辦法》有關精神和要求的。但反之則不行。即不得將憑證類會計檔案劃定為低于30年。這種原則性與靈活相結合的做法,給各單位結合實際劃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預留了空間,有利于會計檔案的管理。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新舊標準的銜接

為確保新《辦法》有效貫徹實施,實現新舊管理辦法平穩過渡,國家檔案局聯合財政部專門就有關銜接規定下發了文件,保管期限新舊銜接是主要內容,要求如下:

一是對已到保管期限且已鑒定但未銷毀的會計檔案的處理。已到原《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并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鑒定可以銷毀但尚未進行銷毀的會計檔案,應按照新《辦法》的要求組織銷毀;已到原《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并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鑒定應繼續保管的會計檔案,應按照新《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確定繼續保管期限(最低繼續保管期限等于新的最低保管期限減去已保管期限,下同)。

二是對已到保管期限但未作鑒定的會計檔案的處理。已到原《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但2015年12月31日前尚未進行鑒定的會計檔案,應按照新《辦法》的要求進行鑒定,確定銷毀或繼續保管。確定銷毀的,應按照新《辦法》的要求組織銷毀;確定繼續保管的,應按照新《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確定繼續保管期限。

三是對未到原《辦法》規定最低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文件規定“未到原《管理辦法》規定最低保期限的會計檔案,應按照新《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保管期限重新劃定保管期限?!比?005年形成的會計憑證檔案,原定保管期限是15年,保管期限2006年起算,至2015年12月,已保管10年;按照原《管理辦法》只需再保管5年,至2020年12月,即可進行到期鑒定,如鑒定確無繼續保存價值就可銷毀。但由于新《辦法》對憑證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進行了延長,該批會計檔案未到原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應延長為30年,即到2035年12月才算到保管期限,可在2036年進行到期檔案鑒定后,確無繼續保存價值即可銷毀。其他各類會計檔案的處理方法照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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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會計檔案 管理 問題 措施

醫院會計檔案管理是醫院檔案管理中重要的一環,這不僅表現在數量上。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由于性質不同,需要分門別類進行歸檔。隨著時間的推移,檔案數量與日俱增,尤其是會計憑證,盡管保管期限只有15年,但經過醫院多年的業務發展,數量也是相當可觀的,常常幾倍于其他種類的檔案。更為重要的是,會計檔案具有一定的原始憑證性、系統性、連續性和規律性,不僅能完整的呈現出醫院經濟活動和組織發展的情況,而且能為醫院管理者提供會計預測、決策、控制的依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搞好醫院會計檔案管理對于搞好醫院檔案管理,促進醫院各項業務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往往容易被忽視,存在諸多問題,成為檔案管理工作中的一個薄弱環節。對于這些問題,筆者進行一下簡單的剖析。

一是會計檔案意識不強。很多人對會計檔案重視程度不夠,“重經營、輕檔案”的意識還很強,認識不到會計檔案工作在醫院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會計檔案的管理責任不明確。會計檔案產生于會計業務工作中,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是第一責任人,但在實際工作中,會計人員對會計業務非常熟練,而對檔案業務知之甚少,對會計檔案管理責任也不明確。這方面突出表現在兩點:1、把本該由財務部門負責的會計檔案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保管清冊的工作任務全都退給綜合檔案室;2、認為把會計檔案移交綜合檔案室保管后萬事大吉,不用再擔負任何責任。

會計檔案歸檔移交不及時。有些醫院由于忽視會計檔案的管理,或者任由財務部門自己保管,或者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隨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有些醫院已經實行了會計電算化,財務部門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會計檔案時,只移交紙質檔案,而把存儲會計數據的磁介質或光盤保留下來,嚴重破壞了醫院全宗的完整性。

會計檔案的鑒定銷毀不規范。不少醫院擔心原始材料的遺失,把自成立以來的所有會計檔案一直保存至今,沒有及時進行鑒定銷毀。有些醫院即使鑒定銷毀了,也經常出現不按照程序銷毀,該銷毀的不銷毀的現象,從而影響了會計檔案整體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鑒于以上出現的這些問題,依據筆者多年的工作經驗,認為可以通過以下幾項措施加以改進:

增強會計檔案管理意識?!稌嫏n案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社區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第四條規定:“各單位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醫院領導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把會計檔案管理當作醫院發展和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大力宣傳醫院會計檔案管理的意義,使全院干部職工特別是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充分認識會計檔案工作的重要性。

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醫院應嚴格按照《檔案法》、《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醫院衛生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會計檔案工作的實際,逐步完善會計檔案管理的歸檔、保管、借閱、移交、保密、鑒定、銷毀及庫房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使會計檔案工作的每個環節的運行都有章可循。

加強會計人員崗位培訓。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規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練程度,決定了會計檔案案卷質量的高低。因此,必須將會計檔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訓,納入會計人員上崗前的培訓中,從源頭上做好會計檔案的整理規范工作。在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明確責任?!稌嫏n案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薄爱斈晷纬傻臅嫏n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另外,會計檔案產生于會計工作過程中,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歸檔的準確、完整以及檔案的保管負有直接的責任。會計檔案移交綜合檔案室保管后,直接責任也隨著轉移。這時的會計檔案管理責任分成了兩部分,綜合檔案室只負責會計檔案安全保管,提供借閱的責任,雖然會計檔案移交了綜合檔案室,但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內容的準確仍承擔直接的責任。

依法開展會計檔案鑒定銷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因此,醫院應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遵照法定的程序定期進行會計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

總之,醫院會計檔案對于總結醫院經濟工作,指導醫院經營和事業管理,查驗經濟財務問題,防止貪污舞弊,研究醫院經濟發展的方針戰略都具有重要作用。會計檔案管理既是會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檔案工作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這需要財務部門和檔案部門這兩個部門充分銜接好。加強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并加以充分利用,這樣才能做好醫院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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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高校會計檔案是在高校從事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培訓等其他會計核算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高校經濟業務事項的原始發票、合同等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根據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檔案主要包括紙制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

1 新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對比分析

1.1 總體情況對比

新《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共31條,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十條,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修訂:首先,新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會計檔案的定義和范圍,明確了電子檔案也是會計檔案的一部分;其次,增加并明確了對電子檔案的管理要求;此外,新辦法還完善了會計檔案的銷毀程序、明確了會計檔案出境的管理要求、調整了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延長了會計檔案向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期限。

1.2 管理要求對比

新辦法從會計檔案的范圍、保管、移交、銷毀等方面增加了對電子檔案的管理規定。明確了電子檔案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單位內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進一步肯定了電子檔案的有效性和可替代性;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電子會計檔案銷毀時,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1.3 管理期限對比

為便于單位檔案的統一管理,并結合會計檔案的實際利用需求,新辦法明確了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其中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新辦法明確了對于需要定期保管的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會計檔案中,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保管期限為30年,銀行對賬單等保管期限為10年。

2 當前高等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高校缺乏學校內部的具體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目前高校財務管理基本已實現會計電算化管理,但是卻沒有相應的電子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沒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會計電算化產生的程序文件和數據庫等電子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還只是停留在按照舊辦法僅對會計的紙制版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等。

2.2 高校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的知識與經驗

高校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缺乏專業的檔案管理知識與經驗,對會計檔案人員及設施投入不足。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大都是會計人員兼任,會計檔案只停留在對紙制檔案的保管,不具備電子會計檔案管理的專用?O備。那些兼任的會計人員更多的只懂會計的專業知識,而缺乏檔案管理知識。同時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更換和流動過于頻繁,再加上大都沒有經過專業的檔案管理知識培訓,對會計檔案管理要求缺乏系統的認知,再加上會計檔案的數量逐漸增多,高校會計檔案的質量無法保證。高校容易忽視對專門的會計檔案的管理,沒有專門的經費投入,導致會計檔案管理的水平很低。

2.3 高校缺乏對會計檔案的電子化管理

大部分高校都已實現會計電算化,有相應的財務核算軟件進行會計核算和結算。這些會計軟件可以實現對會計賬簿和報表的電子化保存,高校會定期將會計賬簿和報表打印輸出并裝訂成冊,實現電子檔案的紙制化保存,但是對于賬目的原始發票等支持材料并沒有掃描形成電子化管理,電子檔案與紙制檔案不同步,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沒有實現電子化管理。各高校使用的財務軟件全套文檔資料及財務原始數據和備份數據也沒有連同會計檔案同時歸檔管理并分別存放于三個以上地點。高校針對電子檔案的管理意識和制度都還不夠,沒有專門的電子檔案電子化管理制度及設施等。

3 規范并優化高校會計檔案的建議和對策

3.1 提高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認識

高等學校的會計檔案管理屬于檔案管理的一部分,應受到相關部門的高度認識,加強投入。它是國家各類檢查以及科研結題審計的重要支撐材料,是學校制定方針政策的重要信息資源。因此高校應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并增加對會計檔案的投入,妥善安全保管、科學有序存放,保證會計檔案的完整性,方便及時查閱和利用。

3.2 建立并健全高校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各高校應根據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出臺或修訂具體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文件以供參考和查閱。同時制定會計檔案工作目標,將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內部治理范圍,促進會計檔案管理規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體制度可包括:(1)完善會計檔案檢查監督制度。由高校財務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聯合,開展會計檔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留存,不斷地促進高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2)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制度。在會計檔案保管上,對電子會計檔案及其數據元,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與其讀取平臺一并保存,應實行雙重備份,異地保管的制度。(3)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內部牽制制度。應建立以內部管理、會計控制和審計監督為核心的內控體系。以經濟責任制度、不相容職務和崗位為風險點,具有相互牽制和監督作用的會計檔案的內部牽制機制。

3.3 加強高校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高等學校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大都是專業的會計人員,缺乏檔案管理的經驗和認識,缺乏全面綜合會計檔案管理知識。因此,高校應配備專業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保證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既懂得會計電算化的相關知識,又懂得檔案管理的專業知識,進而提高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水平。

3.4 加大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投入

高校應提高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高度認識,加大對會計檔案工作的投入,改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環境,既要適應安全保管會計檔案的需要,又要提高會計檔案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證足夠的會計檔案存放空間,同時配備專用的計算機、掃描儀等現代化管理設備,方便查閱。

3.5 提高會計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高等學校應該根據網絡通信技術的發展,采用先進技術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利用現代技術,實現高校會計檔案的數字化、信息化與數字影像技術,不斷實現高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技術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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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會計檔案;管理;舉措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003

[中圖分類號] F2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06- 0005- 02

高校會計檔案是指高校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材料、會計憑證、會計賬表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財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高校會計檔案是高等院校在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高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重要的經濟信息資源,同時也是會計工作過程最有說服力的憑證。由此可見,做好高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對于高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1 當前高校會計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滯后,不能適合當前高校會計檔案管理現代化的要求

眾所周知,高等院校實施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主要是參照2001年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編制的。管理對象主要是傳統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而目前,我國各個高校均已實現了會計電算化,但是對于由此產生的大量的以電子文檔、程序文件、數據庫、備份文件等新的會計檔案信息載體,則沒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許多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散落在不同的經辦人手中,因此造成了會計檔案歸檔的不完整。

1.2 會計檔案資料收集不齊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類、會計賬簿類、財務報告類等。然而,許多高校在收集會計資料時,仍然沒有將財務報表類中的上級有關文件、財務制度、財務活動分析等歸檔,特別是電算化會計下的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數據庫等重要資料,沒有按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進行正確歸檔保存。

1.3 會計檔案移交不及時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必須按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學校檔案部門,不得自行封包保存。但實際工作中,財務會計部門一是為了查詢的方便,二是由于裝訂歸檔的不及時,常常是會計檔案長期擺放在財務會計部門,要么是不按期向學校檔案管理部門移交,要么就根本不向學校檔案管理部門移交。

1.4 會計檔案鑒定銷毀難

在實際工作中,高校會計檔案的銷毀往往不受重視。究其原因:一是數量大,開展工作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二是鑒定銷毀無切實可行且具操作性的統一規定。在檔案管理辦法中,僅籠統地規定“根據檔案的保管期限”,而會計檔案屬專業檔案范疇,是學校經濟業務活動中形成的記錄經濟業務的執行、完成情況和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原始資料,其重要性讓審批者往往不能輕易僅憑“保管期限”來作出鑒定銷毀的簽字。同時,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鑒定銷毀的會計檔案大多為15年以上,而根據現行的干部任用情況,幾乎沒有一個學校領導者能在此位如此長時間,這就造成要讓現任領導來審批銷毀以前領導領導下形成的原始和唯一的經濟責任記錄原始資料,從而形成了事實上的銷毀審批難的局面;三是由于未能及時清繳的債權賬務的影響。學校不屬于企業,未能清繳的債權賬務,即使年代很長,也不能作為壞賬核銷,只能是長期掛賬,保留追償權利,而憑證作為追償掛賬的證據就具有了不可銷毀的權利。由此原因,使檔案管理者對會計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的艱巨性和因責任重大而產生畏難情緒及無所適從,導致學校會計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難以開展,從而影響了檔案整體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2 完善高校會計檔案管理的舉措

2.1 制定和落實高校會計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五條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币虼耍咝斠罁嚓P會計法規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編目和開發利用等一整套的規章制度。確保會計檔案工作科學管理、有序開展。

2.2 加強財務部門與檔案管理部門的溝通

財務部門與檔案管理部門的溝通,有利于檔案資料收集移交范圍及時調整,只有溝通了,財務部門才能及時收集應收集的資料,只有溝通了,檔案管理部門才能了解財務部門的資料收集是否齊全,從而做好監督工作。

2.3 加強往來款項管理,及時結清債權債務

財務部門自身查詢的方便是其不及時向學校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的本質原因。而查詢需要產生的一個主要根源就是債權債務的清理。由于學校對債權債務清理工作的不到位,致使很多往來款款項長期掛賬,沒有一個統一的清理期限,從而加大了查詢需求。因此,財務部門應加強往來款項管理,及時結清債權債務,盡量做到當年債務當年結清,減少各賬務經辦人的查詢要求,使會計檔案能按規定及時向校檔案管理部門移交。

2.4 強化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

第一,做好會計檔案的歸檔和交接工作。高校要嚴格按照《檔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有學校的財務部門應把每年形成的應該進行歸檔的會計資料,按照歸檔的要求整理歸檔。對于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學校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然后移交學校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

第二,完善會計檔案借閱制度。會計檔案的調閱要建立嚴格的會計檔案借閱制度,指定專人保管,防止會計檔案的損壞和遺失。原則上系統內部人員只能借閱與工作有關的會計檔案,而且借閱時必須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并由借閱人簽字。

第三,對磁性介質檔案管理時應注意做好防磁、防凍、防熱、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等工作,重要的會計檔案要備份雙份,定期檢查,定期進行復制。

第四,對于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需要核銷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人監督核銷。監督核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應在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督銷毀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

2.5 提高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目前在高校的檔案管理部門中,缺乏既懂檔案管理知識,又精通財務知識和計算機運用的復合型人才,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各高校應重視會計檔案管理人才培養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使他們盡快掌握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技術,不斷提高會計檔案管理水平。

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最后一個環節,往往容易被忽視,形成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直接影響學校整個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加強學校會計檔案的管理不僅可以推動學校檔案管理工作的發展,還可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水平和質量,使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

主要參考文獻

[1]徐經艷.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后的會計檔案管理[J].中國檔案,2005(6).

[2]王麗.如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和利用[J].財經界,2006(4).

[3]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Z].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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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檔案;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1

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報告及具有保存價值的一系列文字資料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財務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既是單位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又是單位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信息資源。單位的會計檔案是否真實、齊全、準確、完整,整理、歸檔是否科學、合理,保管、移交是否完好、及時,借閱、銷毀是否規范、嚴密,都將直接影響到單位會計檔案管理的質量。

一、會計資料收集要完整、及時

會計資料的收集要以會計業務為主線,凡具有保管價值的所有會計事項記錄、核算資料、財務管理類的資料,都應及時收集,不得遺漏,如發現缺少的資料,應及時向有關的當事人追回或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確保會計檔案資料的完整性。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檔案資料主要包括:

1.會計憑證類:包括外來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及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的會計檔案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由計算機打印輸出的各種書面形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打印輸出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資料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立卷歸檔保管,保存期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以磁盤、磁帶、光盤等介質存儲的會計數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數據),在未打印成書面形式之前,應當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這些介質都應當視同會計資料或檔案保管。

(3)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和使用的全套文檔資料和軟件程序,也應當視同會計檔案保管。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和歸檔要科學、合理

對會計檔案的整理和歸檔要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分類編號方法和歸檔時限,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移交清冊、借閱登記單等,保證會計檔案內容完整、整理歸檔及時、手續完備,并按會計檔案分類編號規則整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合理確定擺放各類會計檔案的位置,提高利用效率。

1.會計月度終了,將會計憑證按順序排列、整理,連同所屬原始憑證,按要求裝訂成冊,正確填寫記賬憑證封面,填寫并粘貼包角并蓋好騎縫章。正確填寫會計檔案憑證案卷目錄。

2.年度終了,將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實行電算化核算的單位,首先應打印出紙質的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主要是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分類整理、編頁碼、裝訂成冊,正確填寫封面各項內容,填寫并粘貼標簽,填寫會計檔案賬簿案卷目錄、會計檔案報表案卷目錄及會計檔案其他類案卷目錄。對于上級、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部門預算指標等文書檔案也應及時收集交由單位檔案部門整理歸檔。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移交要完好、及時

在明確會計業務各崗位檔案處理要求的基礎上,指定專人負責單位的會計檔案,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保管,并保持相對穩定。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單位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中應列明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時間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等內容。

四、會計檔案借閱、銷毀要規范、嚴密

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借閱、復制登記手續。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借閱、復制登記制度。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待銷毀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并簽章。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當由單位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參加,并由同級財政部門派員參加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對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所列內容逐一清點核對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

總之,會計檔案是單位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檔案管理的好壞,也反映了單位綜合管理水平的高低,更反映了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各單位應組織會計人員加強對檔案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法制意識,不斷學習有關會計檔案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素質,規范會計檔案管理,完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單位會計檔案的完整、安全,充分發揮會計檔案的作用,為單位財務、審計工作及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篇7

一是有的會計核算中心沒有或未及時向委托單位移交會計檔案,不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稌嫏n案管理辦法》第6條明確指出,“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結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會計核算中心成立后形成的會計檔案是委托單位委托被委托單位進行會計核算而形成的,盡管會計檔案的實體由于保管單位的變更而變更,但其所有權仍是委托單位,屬于委托單位全宗的一個門類,應當保持一個單位全宗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二是紙質會計檔案與存儲會計數據的磁介質檔案沒有同步歸檔。會計工作由傳統的手工記賬形式到運用電子計算機形式記賬,會計核算形式發生了變化,財政部頒發的《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第四章第7條明確指出:“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45條規定,“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然而實際工作中,會計委派制核算的地區或部門,基本都實行了電算化會計,形成的大量磁介質會計檔案都保存在會計核算中心,即便是定期向委托單位移交會計檔案的核算中心,也只移交紙質會計檔案。

三是會計工作與會計檔案管理脫節。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的產物,它產生于會計業務工作之中,是會計工作的延伸,也是會計工作的終結。但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委派制管理下的會計人員對會計業務非常熟練,經常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和學習,但對檔案知識,特別是會計檔案規范化整理標準知之甚少,也沒有參加過會計檔案管理的培訓與學習。各單位普遍重會計業務,輕會計檔案管理。在各單位制定的會計制度中突出強調了會計業務,卻忽視了制定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沒有把會計檔案的規范化管理納入會計人員崗位職責中。在會計人員上崗前,沒有邀請檔案專業人員講授會計檔案管理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造成會計檔案整理質量不高,封面內容填寫不全,裝訂不整齊,有的分類、排列不規范,無目錄等現象,使整理出的會計檔案沒有達到規范化標準,更談不上科學管理。

四是財政部門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合作。由于會計委派制是近些年來新型的管理模式,其業務主要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管。然而從其成立至今,無論財政部門還是檔案部門都沒有對新管理模式下會計檔案的管理作出具體的要求和規定,檔案部門也沒有主動地介入其中進行業務指導與監督。財政部門只強調會計業務規范與否,而對會計檔案規范與否少有問津,使會計委派制下的會計檔案基本屬于“失控”狀態。

五是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勢必造成管理無章可循。不少會計核算中心并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會計檔案立卷、歸檔、保管等制度,對會計檔案的歸檔范圍、歸檔時間,整理標準,移交等問題沒有作出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規定。只突出強調了會計業務工作,忽視了會計檔案管理,沒有把會計檔案規范化管理納入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也沒有配備專人管理會計檔案。

針對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給會計檔案管理帶來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強化以下方面工作:

一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理順會計檔案管理體制。實行委派制管理的會計檔案,應嚴格按照《檔案法》、《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明確會計檔案的所有權是委托單位,將委托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規范,在核算中心暫保管一年,期滿后編制會計檔案的案卷目錄,連同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和存儲會計數據的磁介質會計檔案,向委托單位的檔案機構移交。

二要加強會計人員崗位培訓,提高會計檔案的案卷質量。會計人員是會計檔案整理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規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練程度,決定了會計檔案案卷質量的高低。因此,必須將會計檔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訓,納入會計人員崗前培訓,從會計檔案整理的基礎業務學起,使其熟練掌握會計檔案管理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進而從源頭上做好會計檔案的整理規范工作。

篇8

    自《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我國有關銀行檔案的管理已經逐步地向規范化與完善性轉變。當前,有關基層人民銀行的管理方法,主要采取的是發行會計以及基層國庫會計資料分散管理的方式:一是采取中心支行貨幣金銀部門,對有關會計資料進行事后監督,在中心監督完畢后,將有關資料返回至貨幣金銀部門,實現其自行裝訂、歸檔、保管等有關檔案管理的工作;二是縣支行國庫業務的會計憑證、賬表、清單、系統工作日志等會計資料經事后監督中心監督完畢后,有關的檔案資料,需要定期返還至縣支行綜合檔案管理部門,由縣支行綜合檔案管理部門來實施有關檔案管理的歸檔、查詢以及事后監督中心對賬表、清單、系統工作日志等會計資料負責裝訂的管理辦法。但是這種分散的管理方式,對于基層人民銀行的檔案管理就造成了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對于會計檔案的定期檢查與修復工作,沒有依照預定日期如期進行;二是對于檔案中的磁介質等相關的資料,管理不規范,容易產生磁介質失去信息;三是檔案管理手段落后,有關檔案管理的自動化程度不高,難以對會計檔案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進行有效地維護;四是對于一些保管期滿的檔案沒有進行及時的銷毀與清理。五是磁介質管理,比如,個別行核算系統數據未做到雙備份,對于個別行備份磁介質、光介質數據也沒有實施異地的存放等管理模式。對于檔案管理制度的執行等情況,有關當前檔案保管安全性方面,基層人民銀行的會計檔案管理現狀,主要體現在會計檔案的查詢、借閱以及檢查等程序方面。首先,對于會計檔案的查詢,會計檔案的查閱除應會計業務檢查的要求恢復會計核算系統備份數據,以查看是否存在磁介質、光介質會計檔案失效的情形外,均為紙介質的會計檔案?;鶎尤嗣胥y行能夠實現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中規定的相關法規,嚴格的建立以及執行有關會計檔案的登記、審批等制度,實現有關會計檔案的查詢工作的嚴格辦理,其次,對于會計檔案的復制,在基層人民銀行的會計管理中,為保證會計檔案能夠在有效的時間內得到妥善的保管,主要采取的是對郵政局傳遞的傳真件形式的電報底稿進行復印保存的管理模式。再次,有關會計檔案的銷毀,基層人民銀行的銷毀工作的主要對象是一些紙介質的檔案。但是由于基層人民銀行檔案銷毀管理工作的疏忽,對于一些諸如會計核算系統月終備份等磁介質的會計檔案,沒有進行及時的銷毀。

    二、基層人民銀行會計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究

    當前,人民銀行在實施會計檔案管理中,主要執行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2005年制定、2006年月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這一管理制度并為專門對于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定專門的指導條款。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人民銀行對于銀行會計電算化管理要求的迅猛發展,對于人民銀行實施檔案管理的內容以及形式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一)會計檔案管理部門分散,統一管理流于形式

    當前,基層人民銀行在實施會計檔案管理時,盡管一些檔案資料的管理已經實現了事后監管部門的集中化管理與監督,盡管實施檔案管理的部門沒有進行統一的管理,對于一些資料的條約也主要是由事后監管部門進行有關資料的管理,這樣就導致會計檔案與全行檔案的管理存在管理流于形式的問題。在這樣的管理狀態下,就會造成有關檔案資料的使用存在的管理上的漏洞及弊端:一是會計檔案入檔不及時,存在檔案遺失的風險;二是由于內部人員對于調閱檔案不履行審批程序等問題,造成有關檔案資料的歸類以及登記存在失真、不完整等問題;三是由于會計檔案資料主要實施的是各部門分散化管理,這就給有關會計檔案資料的保存與監管帶來了管理條件上的限制;四是調閱資料主要是由事后監管部門進行管理,這就給會計檔案的登記與管理造成隨意性大。上述有關會計檔案存在影響會計檔案安全性的問題,就很容易帶來會計檔案管理難以實現人民銀行會計檔案管理的“四防”“四無”基本管理標準。與此同時,由于會計檔案管理與核算系統的升級沒有實現同步化,結果就導致對于磁介質檔案的調閱存在較大的難度。在實際的管理中,一些磁介質會計檔案是在特定的應用系統中生成的,那么在實施磁介質的調閱中,就需要在特定的運行環境中進行。但是核算管理應用系統版本的升級、更新,對于一些舊有的磁介質檔案已經無法實現調閱,這樣就失去了檔案管理在實施會計檔案管理的有效使用。

    (二)內部保密管理制度與司法執行存在矛盾,會計檔案管理存在風險

    為防止會計檔案在管理中造成的會計數據丟失或者泄密,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對于會計檔案的管理明確作出“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這一嚴格的規定。但是這一有關會計檔案數據的內部管理制度,與行政司法管理中的公開化、透明化監管之間存在沖突,這就導致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執行難度大、實施效度不充足等問題。比如對于司法部門執行有關公務時,就會要求基層人民銀行出具有關的會計檔案憑證,基于上述分析,這樣就給會計檔案管理帶來比較大的困難。與此同時,由于基層會計檔案管理中存在的人手不足、職責不明以及會計檔案管理知識欠缺等問題,導致對于一些會計檔案的管理難以實現專人的保管,內部管理制度執行的不嚴格,就導致在會計檔案的管理中存在諸多的管理與監督隱患。

    (三)會計檔案制度制定不完善,有關會計檔案監督不到位

    在目前運作的會計檔案管理模式中,全轄市、縣兩級行包括事后監督中心、業務核算部門和綜合檔案管理部門共9個部門參與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對于會計工作檢查而言,會計檔案屬于其中一項最為基本的內容,但是部分人民銀行在實際的會計工作檢查中,普遍存在只看登記簿的建立或檔案的裝訂整理等,對于一些檔案的入檔是否及時以及檔案的歸類是否正確等問題,實施檢查的比較少,結果就造成會計檔案監督管理上存在漏洞。會計檔案制度制定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于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不明確。在《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中,涉及會計財務、國庫會計、貨幣發行會計等業務產生的會計資料的規定較為明確,但未提及事后監督過程中產生的監督資料保管期限。2004年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事后監督中心工作規程》第二十七條規定:“事后監督產生的文檔資料,由事后監督中心按照檔案管理規定保管?!庇捎谏鲜鲋贫取⒁幊虒κ潞蟊O督過程中產生的監督資料保管期限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基層人民銀行在實施有關會計檔案的管理會出現真空和時緊時松現象,造成會計監管的分散保存、多頭管理,這就造成一定程度上,有關會計檔案管理質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證。二是有關會計檔案監督形成的資料歸類不明確。新的《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明確了事后監督部門的會計監督職能,由于分別隸屬會計序列和政工序列的會計檔案管理部門,工作職責的側重點不同,管理力度、操作要求、執行標準也不盡相同,涉及監督形成的資料管理沒有明確歸屬哪一類會計資料。

    三、提升基層人民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質量的建議

    (一)嚴格會計檔案統一管理,明確管理部門責任劃分

    針對當前存在的檔案管理部門分散帶來的問題,就應在制定與實施相關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依據各部門之間存在的差異有效地規范會計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首先,為徹底解決基層人民銀行會計檔案管理存在的職責不明確、操作不規范、硬件不配套等問題,建議逐步實施“集中監督,集中管理”的會計檔案管理模式。通過實施會計檔案資料的異地保管,定期對會計檔案進行復制,由事后監督部門對監督完畢的會計資料以及會計核算輔助資料進行統一整理歸檔,不再將監督完畢的會計資料進行返還。其次,由于檔案管理涉及到多個管理部門,因此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不斷強化自身在關于會計檔案制度管理方面的學習,在掌握基本規定要求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操作,嚴厲杜絕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問題。再次,規范會計檔案交接、歸檔操作,嚴格會計檔案查閱手續,庫房設施要滿足規定要求。不斷加強指導基層人民銀行還應按照自身發展的實際,不斷地對本行的內控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修訂,明確自身職責,積極地將有關會計檔案管理的工作落實到人,對于檔案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與防范。

    (二)完善基層人民銀行的制度管理,切實加大會計檔案的檢查力度

    為切實的強化基層人民銀行的日常管理,對于人民銀行的基層管理,就應積極的強化自身的制度建設。首先,針對《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事后監督工作意見》強調了事后監督職能定位,這一管理弊端,應積極的將有關事后監督資料劃歸到會計資料的管理范疇中,并及時的對事后監管部門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產生的主要監督資料保管期限進行及時的明確;其次,針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的檢查,應積極的從有關檔案登記薄記錄的完整性、整理的規范性、歸類的正確性以及入檔的及時性等方面著手,對于銷毀手續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規定等進行全面化的監督與管理,以實現會計檔案保管的妥善以及存放的有序;再次,積極地對司法部門調閱會計檔案審批制度進行有效的完善,不僅要強化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還應對其在實施會計檔案管理中的保密與安全意識進行有效地提升,以積極的確保會計檔案的不泄密和信息的絕對安全;最后,為有效防止會計信息的安全管理,就應加強與司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積極的就基層人民銀行會計檔案信息的管理措施,進行有效的交流,從根本上確保人民銀行的信息管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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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檔案管理;問題;措施

一、引言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一個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管理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會計檔案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最后一個環節,往往容易被忽視,形成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直接了影響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水平。檔案管理是一門學問,需要會計人員去認真學習、去積極探索。通過學習和探索可以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技能和自身素質。因此,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可以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使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服務。

二、會計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檔案立卷不規范

有些單位會計憑證裝訂后沒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處沒有會計人員簽章,會計憑證裝訂封皮項目填寫不全;有些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會計文件資料混亂放置,活頁賬簿沒按統一標準填寫封面,會計報表各月份分散存放。會計檔案移交時雙方沒有按冊清點,沒有移交清單,沒有按照永久、定期兩類分別保管,不僅查找非常困難,而且也不合乎會計檔案管理要求。

2.會計檔案保管不規范

有些單位的會計檔案未按要求歸入單位檔案部門保管,而是由會計人員自行保管;有些單位沒有成立綜合檔案室,各類檔案分別由具體工作人員保管;有些單位雖設有專職檔案管理人員,但未接收會計檔案;有些單位由于領導不了解《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要求會計人員自行保管會計檔案;還有個別單位由于檔案柜不足,將會計檔案裝入紙箱中,任意堆放。

3.會計檔案管理及銷毀不規范

會計檔案管理不科學,存放沒有順序、查找不方便,借閱登記制度不健全。會計檔案銷毀也不及時,到期該銷毀的不銷毀,銷毀過程有的也不規范。

三、解決會計檔案管理存在問題的措施

規范會計檔案立卷。裝訂會計憑證必須使用會計憑證裝訂封皮,封粘裝訂線,并在封粘處加蓋會計人員印章。封皮表面的有關內容必須逐項填寫齊全。裝訂完畢后必須按月份的先后順序放入會計檔案(憑證)盒中,必須認真逐項填寫檔案盒面上的內容。年度終了必須封賬,活頁賬簿必須將空白賬頁取出,已設置會計科目但無業務發生的賬頁則應保留。必須按賬頁編號順序填寫“目錄”及“賬簿使用登記表”,與賬簿一并裝訂。裝訂后要將裝訂線封粘,由會計人員在封粘處加蓋印章。年度終了必須將會計報表逐頁編制序號,分別填寫“會計檔案卷內目錄”和“會計備考表”。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理順會計檔案管理體制。單位的會計檔案,應嚴格按照《檔案法》、《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是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由財務部門將本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規范,在財務部門暫保管1年,期滿后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連同打印的紙質會計檔案和存儲會計數據的磁介質會計檔案,向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移交。規范會計檔案保管。財會部門應按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將會計檔案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未建立檔案管理部門的單位,會計檔案暫由財會部門妥善保管,但要由專人負責。要配置專用箱柜及防盜、防火、防霉、防蛀設施,對已離任的會計人員,其會計檔案應交本單位檔案部門或財會部門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對已終止會計核算業務的單位或部門,其會計檔案應交上級檔案部門保管。凡未移交的單位或個人,應立即辦理移交手續。規范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管理和銷毀管理。各單位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管理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后,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機關和事業單位報本單位領導批準后銷毀;企業單位經企業領導審查,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會計檔案保管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各單位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會計檔案保管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領導。加強會計人員崗位培訓,提高會計檔案的案卷質量會計人員是會計檔案整理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規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練程度,決定了會計檔案案卷質量的高低。因此,必須將會計檔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訓,納入會計人員上崗前的培訓中,從會計檔案整理的基礎業務學起,使其熟練掌握會計檔案管理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進而從源頭上做好會計檔案的整理規范工作。全力做好會計電算化環境下會計檔案的收集。電算化會計檔案是電算化會計活動的產物,加強電算化會計活動的產物,加強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是電算化會計工作連續進行的保證,是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內數據安全完整的保證,也是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保證。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 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機公式)等數據。

隨著信息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及其進入會計領域,產生了許多依附于計算機磁性介質上的數據和文件,財務人員的所有日常工作及歷年會計材料的調閱均在計算上完成,由此電算化會計檔案應運而生,同時也為會計檔案賦予了新特點。財務部門應把財務數據的備份文件保存好,以防計算機硬件系統損壞后在最短的時間內,在最小的損失下恢復原有的會計電算化系統。除了備份外,還應收集計算機軟硬件系統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種說明書及使用手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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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檔案;會計電算化;完善制度;專業人員;提高利用率

所謂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軟件和會計數據存儲介質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指合同、養老金繳納清冊、工資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原始始票據存檔等)所形成的資料,是一個單位收入、支出的重要憑證。事業單位是指國家以社會公益為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成立目的不是為了生產經營獲取利潤,而是提供公共服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業單位的財務檔案要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和公益服務的需求,就必需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強硬的賬務隊伍和可行的實施辦法。

一、目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幾個問題

(一)制度的不健全勢必造成管理無章可循,不僅查找非常困難,而且銷毀檔案也不及時,造成會計檔案積累過多,無處存放。無用的檔案、無序的堆放、無章法的整理給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帶來許多麻煩,甚至出現找不到檔案的情況,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二)正規的、專業的檔案管理人員和檔案整理人員配備太少,甚至沒有,現任的會計檔案人員大多由負責財務的人員兼管,缺乏相應的檔案管理知識;其次,沒有專門的會計檔案庫房,所謂的會計檔案只是一摞摞裝入箱子的會計憑證,從而導致會計檔案資料的利用率低,甚至出現檔案不移交、缺失等問題。(三)會計電算化下形成的電子數據資料,缺少必要的網絡安全措施,電算化會計運用在會計檔案中有著方便、快捷、直觀、存儲量大等優勢,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措施防衛不當,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的違法行為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更大的破壞性。(四)單位從上到下對財務檔案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財務檔案是其進行經濟活動的最原始的記錄和最真實的反映。但是,就目前的情況看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領導對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并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二、針對財務檔案中存在的幾個問題,提出如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