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范文
時間:2023-04-07 03: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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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加強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建立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欽北分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組長的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小組,專門負責對分公司2017至2018年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落實、監察及自評。小組成員認真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達標標準》(一類達標企業)的評分細則以及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認真扎實地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作業環境與職業健康等工作按照標準進行了全面詳細的整治和自評,現將自評情況匯報如下:
一、企業概況。
廣西有限責任公司是民營企業,欽北分公司是屬下的一個分公司,單位全稱:廣西禾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欽北分公司。注冊及經營地址:欽州灣大道進城路口西側。經營范圍:汽車旅客運輸。分公司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經理),日常業務聯系人:(綜合科科長),聯系電話:0777-7103792。
欽北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份,現有固定資產634多萬元;占地面積2086㎡,總建筑面積1000㎡。分公司設置有綜合科、經營科、安技科、財務科、股份合作車管理科、股份合作車隊。人員構成,從業人員440人,公司管理人員21人,專職安全員5人,駕駛員293,乘務員121人。
截止2018年10月份欽北分公司現有建制客車121輛,其中:高級車29輛,中級車92輛,總客位合計3707個座位;客運班線41條,其中:跨省班線10條20輛車;市際班線3條3輛車;縣際班線19條78輛車;縣內班線9條20輛車; 欽北分公司控股合作客車達到78輛,2018年欽北分公司無投資新購或更新客車。
經營班線共41條121塊線路牌,其中:跨省班線10條20塊,市際班線3條3塊,縣際班線19條78塊,縣內班線9條20塊。經營班線覆蓋廣西省欽州市欽北區小董鎮、大垌鎮、平吉鎮、青塘鎮、大寺鎮和板城鎮等主要鄉鎮,區外有廣東東莞、深圳等地。年車輛總運行里程328981495公里,年發班班次164765次,實現年旅客運輸量188.56萬人。
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欽北分公司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施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落實以“安全第一為基礎,以過程管理為重點,以科技監控為手段,以責任追究為保障,以減少事故為目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加強領導,強化監管,落實“一崗雙責、黨政同責、齊抓共管”,保持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公司的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廣西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欽北分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圖
(略)
三、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
欽北分公司不斷加強安全生產建設,根據集團公司要求制訂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建立了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履行安全職責,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投入,不斷創新技術,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作業管理,特別是現場監督管理 ,開展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控制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治理,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積極開展職業健康的防范管理及員工的安全文化活動,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消防滅火與疏散現場演練。
四、自評主要內容:
1安全目標
(應得分35分,實得分35分)
1.1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根據集團公司的要求,分公司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工作計劃(欽泰欽北發[2017]41號文),明確了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安全控制指標。制訂實現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的措施,對2018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進行了細化,并將目標、指標進行細化到各科室,對實施過程進行推進、檢查、考核。
1.2制訂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跨年度專項工作方案。公司制訂了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跨年度專項工作方案(2016—2020)(欽泰禾發[2016]162號),分公司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欽泰欽北發〔2014〕5號),明確了分公司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跨年度專項工作。
1.3年度計劃。根據中長期規劃,制定欽北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工作計劃(欽泰欽北發[2017]41號)、欽北2018年春運安全質量計劃(欽泰欽北發[2018]3號)、2018年“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小長假安全工作(欽泰欽北發[2018]7號)、關于貫徹落實防止疲勞駕駛行為專項整治(欽泰欽北發[2018]6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全員全過程自主安全管理行動(欽泰禾發[2018]13號)、2018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實施方案(欽泰欽北發〔2018〕16號)、2018年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欽泰欽北發〔2018〕19號)、平安交通“百日行動”實施方案(欽泰欽北發〔2018〕24號)、2018年“中秋”“國慶”安全質量計劃(欽泰欽北發〔2018〕25號)等年度專項活動方案,并嚴格執行。
1.4目標考核。欽北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工作計劃(欽泰欽北發[2017]41號)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了細化和分解,明確了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制訂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欽泰禾發[2013]159號),每年對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進行考核,按照目標管理責任狀進行考核,完成目標的給予獎勵,不完成目標的給予罰款。
2管理機構和人員
(應得分40分,實得分40分)
2.1安全管理機構。分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分公司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安全生產重要負責人。其他成員負責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檢查、監督、考核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職責。根據分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了與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技術科,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各項具體工作。按照安全例會管理制度,分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詳見會議記錄本),安全會議主要針對近段時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總結并對下階段安全工作進行了布置。
2.2管理人員配備。關于調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通知(欽泰欽北發[2018]26號),明確按規定配備5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的通知(欽泰欽北發[2016]24號)明確了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管理人員。
3安全責任體系
(應得分45分,實得分45分)
3.1健全責任制。
分公司經理劉永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并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經理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和全體員工實行“一崗雙責”,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制定了欽北分公司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欽泰欽北發[2016]30號)。明確了全體員工的崗位安全職責,并將各崗位安全職責裝訂上墻,層層簽訂了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狀,2018年共簽訂了11份(部門)安全責任狀。駕駛員年度安全責任狀227份。
3.2責任制考評。根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通知(欽泰禾發[2013]159號),每年對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進行考核,完成目標的給予獎勵,不完成目標的給予罰款,并公告考評和獎懲情況。
4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
(應得分70分,實得分70分)
4.1資質。分公司按期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進行檢查及年審,確保資質有效,合法經營。
4.2法規。分公司按規定及時識別和獲取了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一共收集219份適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詳見清單)。并將法規標準和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每年對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進行一次全員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法律意識。
4.3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公司不斷修訂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先后出臺了41份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詳見安全管理制度清單)。使安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管理軌道。同時每年對員工進行安全管理制度培訓,讓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從而自覺地認真執行到實際工作中。
4.4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需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欽泰禾發〔2013〕115號),并制定成冊發放給員工。按照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確保安全生產。
4.5制度執行及檔案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按規定每年進行了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詳見檢查表)。已建立和完善各類臺帳和檔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和信息。
5安全投入
(應得分50分,實得分50分)
5.1資金投入。制訂了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欽泰禾發[2013]156號),按照制度的要求每年按營收的1.5%提取安全費用,并另立帳目,實行專款專用,按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投入安全資金,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共計提安全費用418967.64元,投入安全資金410488.25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并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為旅客減少安全風險。
5.2費用管理。為了使安全資金得到有效的監督管理和落實,制訂了安全生產經費檢查、監督小組(欽泰欽北發〔2018〕1號),領導小組成員每月跟蹤和監督安全生產費用計提及使用情況,每季度對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核查總結,保證安全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建立了安全費用管理臺帳。
6裝備設施
(應得分75分,實得分75分)
6.1車輛管理。 通過查看安管系統車輛建制和車輛技術檔案,分公司車輛技術等級符合行業標準規定要求;車輛持有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并在規定位置放置客運標志牌;通過現場排查車輛按照規定配備安全錘、三角木、警示牌等安全設備,按相關規定配足有效的滅火器;制定了道路旅客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欽泰禾發〔2016〕167號)并落實制度,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與保養,通過對在建車輛的排查,所有車輛按時進行定期維護與保養,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車輛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年限,最大年限10年。嚴格執行車輛的強制報廢制度,加強臨近報廢車輛的技術監管,制定了臨近報廢車輛管理制度,及時處理臨近報廢車的安全隱患;每月進行一次車輛安全設備設施排查,確保車輛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符合有關規定。
7科技創新與信息化
(應得分100分,實得分100分)
7.1科技應用。根據GPS車輛監控系統安裝使用管理規定(欽泰禾發〔2010〕83號),落實了衛星定位裝置安裝的使用規定;旅游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通過GPS終端設備安裝信息一覽表看出所有設備都正常使用;分公司所有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接入泰禾衛星定位監控平臺,與廣西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總平網聯控,及時向上級監管平臺傳輸定位數據,并保證數據真實、準確;每月定期檢查車載終端使用情況,確保車輛在線時間,保證車載終端工作正常、監控數據準確、實時、完整傳輸(車載終端設備使用情況排查表、車輛GPS終端上線率統計表);通過泰禾衛星定位監控平臺錄入了所有建制車輛和駕駛員的基礎資料、車輛技術檔案信息和記錄車輛行駛情況等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配備專職人員(分公司車輛動態監控人員信息名冊)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建立監控值班制度(GPS值班監控操作規程),對營運車輛24小時實時動態監控;對上級監管平臺發出的指令進行應答,并執行有關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疲勞駕駛、故意破壞衛星定位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記錄),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監控值班日志)。
7.2.科技創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攻關對營運客車安全技術管理系統應用進行了升級;設有營運客車安全技術管理系統、辦公場所視頻監控平臺等其他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8隊伍建設
(應得分90分,實得分87分)
8.1培訓計劃。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分公司每年都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關于印發欽北分公司2018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的通知》(欽泰欽北發〔2018〕2號),并制定了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關于印發欽北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的通知》(欽泰欽北發〔2014〕5號),培訓具體明確培訓的內容和培訓時間。切實按照培訓計劃的時間要求逐一地進行培訓。
8.2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出黑板報、安全標語橫額等多方面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的氛圍。(2018年欽北分公司安全宣傳板報)
8.3管理人員。分公司共有5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部經過主管部門的培訓并取得了培訓合格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運用專業知識和規章制度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且每年都參加安全管理培訓不少于24小時。
8.4從業人員培訓。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分公司按規定每年都對全體員工進行不少于24小時再培訓,如:2018年新《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規范》培訓、2018年《道路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培訓、2018年“安全生產月”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及消防知識培訓等。新入職人員、轉崗人員,進行培訓合格了再上崗。如:新員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崗位操作規程培訓、轉崗人員崗前培訓等。
8.5規范檔案。建立健全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考評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評情況。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改進提高培訓質量。
9作業管理
(應得分155分,實得分152分)
9.1現場作業管理。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作業規定,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每周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現場檢查;
9.2安全值班。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值班計劃和值班制度—領導安全值班制度(欽泰禾發[2011]113號),重要時期實行領導到崗帶班,有值班記錄。
9.3相關方管理。為加強相關方的管理,與相關方欽州市欽南區溫五廣告工藝服務部每年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每月對相關方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同時對外來人員施工及作業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9.4駕駛員管理。制定了駕駛員檔案管理制度摘自(欽泰禾發(2018)81號),并落實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人一檔;嚴格審查駕駛員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2018年新簽訂駕駛員23人,全部符合條件,經查全部駕駛員資格在有效期內;客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里程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目前所有班次配備率100%;經在線或路查未發現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小時,或者24小時內累計超過8小時的現象;及時掌握極端天氣及路況信息,每天通過GPS監控平臺下發信息提示作業中的駕駛員謹慎駕駛;駕駛員按照規定填寫《行車日志》,經查絕大部分符合要求,個別問題及時改進。
9.5營運車輛管理。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2018年分公司三季度建制車輛121輛,檔案內容記載及時、完整準確,無隨意更改;聘用車輛技術管理員專人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每天對報班車輛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符合規定方可報班;建立并落實車輛安全檢查制度。通過車輛“三檢制度”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及收車后的車輛檢查工作;車輛的維護、維修作業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認定的泰禾欽州汽車修理廠進行。
9.6運輸管理。客運班線按照許可的線路、班次、站點運行,在規定的途徑站點進站上下旅客,通過安管系統和現場排查,所有車輛按照正常行車線路行駛,無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攬客現象 ;客運車輛嚴格按核定人數范圍內載客運行,無違反規定超速、超員運輸, 無違反規定超速、超員運輸記錄;通過對營運客車運行三級公路的排查,合理調整了發車時間,對夜間途徑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含)以下山區公路,禁止通行。
9.7警示標志。在存在一定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設置了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警示、告知。如:飲水機的小心燙手、電器開關的小心漏電等,所有的危險種類都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危險告知并制定了應急措施。
10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 (應得分40分,實得分40分)
10.1危險源辨識。分公司根據危險源辨識及評價方法、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 (摘自 欽泰禾發[2018]81號)。
組織開展本單位危險設施或場所危險源的辨識和確定工作。通過危險源識別清單、危險源識別評價表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評價。同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經辨識,分公司無重大危險源。
10.2風險控制。通過危險源識別清單、危險源識別評價表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通過《崗位危害因素告知書》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對危險源進行建檔。
11隱患排查與治理 (應得分70分,實得分70分)
11.1隱患排查。結合集團公司2018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方案 (欽泰禾發[2017]182號),分公司制定了2018分公司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方案 (欽泰禾欽北發[2017]44號)。明確了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每月組織開展進一次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在案,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制定針對性控制措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11.2隱患治理。根據制度規定,分公司每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上級檢查指出或自我檢查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組織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隱患報相關部門備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五到位”。在2018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中,分公司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治理臺帳和檔案。按規定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12職業健康
(應得分25分,實得分23分)
12.1健康管理。分公司制定了欽北分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成立了職業健康安全領導小組,配備了專(兼)職管理人員,并按有關規定每兩年對員工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每年一次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宣傳培訓(2018年職業健康培訓),使其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并向員工發放簽訂了職業崗位危害告知書(存10盒)。分公公司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關于印發《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的通知(欽泰禾發〔2013〕111號))。
13安全文化
(應得分35分,實得分35分)
13.1安全環境。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分公司每月出版一期安全宣傳文化板報,并在專項安全活動及節日中根據不同內容出版相應安全宣傳文化板報及安全宣傳橫額(2018年安全宣傳專欄照片、2018年安全宣傳橫額照片)。公開了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信箱。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安全投訴、舉報調查處理記錄表)。
13.2安全行為。分公司按規定每年開展一次安全承諾活動(2018年安全承諾活動),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并編制了《安全知識手冊》發放到員工手中(安全知識手冊發放記錄)。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月”活動(關于印發欽北分公司2018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欽泰欽北發[2018]16號)。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欽北分公司優秀駕駛員獎勵辦法(欽泰欽北發[2016]28號)、2017年優秀駕駛員名單)。并舉辦了2017年安全生產管理先進經驗總結、交流和推廣座談會暨優秀駕駛人表彰大會,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評,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
14應急預案
(應得分85分,實得分82分)
14.1預案制定。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引用并制定了治安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欽泰禾發[2016]176)、公共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欽北站字〔2016〕24號)。并根據實際將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綜合應急預案有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欽泰欽北發【2018】18號)。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有臺風暴雨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欽泰禾發[2018]9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求援預案(欽泰欽北發【2018】20號)。應急預案已報備給集團公司安技部,通過電子郵件向北區運管報送。
按照管理規定每年定期開展一次對應急預案的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道路客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桌面演練資料)
14.2預案實施。按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了安全宣傳、培訓教育,2018年上半年消防演練、《消防滅火知識》培訓資料。道路客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培訓資料使各崗位工作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
14.3應急隊伍。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關于調整欽北分公司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的通知(附應急救援人員花名冊)、關于調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并且對應急救援隊伍進行不定期的培訓和訓練,提高救援隊伍的救援水平。
14.4應急裝備。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應急物資及裝備清單)并對裝備使用狀況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應急裝備和物資檢查維護記錄),使其處于良好的狀態。
14.5應急演練。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2018年分公司進行了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和道路客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桌面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了評審,總結。
14.6存在問題。現場演練效果不是很好,日常訓練少。
15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應得分50分,實得分50分)
為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分公司制定有事故應急預案、應急物資和裝備、成立有應急小組等,每年組織滅火和疏散演練、道路客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等。分公司建立了事故記錄本,2017年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16績效考核與持續改進
(應得分35分,實得分35分)
16.1績效評定。分公司按有關規定,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對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欽北分公司2017年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評定報告及改進措施)。
16.2持續改進。分公司印發了2018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工作計劃的通知(欽泰欽北發[2017]41號),并根據 2017年集團公司每季度安全檢查情況的通報,及安全達標不符合項的整改報告,編寫了2017年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2017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計劃及改進措施)。
篇2
一、指導思想
我省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要以科學、安全的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以安全生產“執法年”為契機,以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和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為手段,突出嚴、細、實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夯實礦山安全工作基礎;通過強化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逐步建立礦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推動礦山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努力實現全省礦山事故死亡人數確保下降20%、力爭下降30%的總體目標,為建設“平安*”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實施條件及范圍
今年要在礦山企業全面啟動安全標準化活動,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臺賬。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均應參加安全標準化活動。各地在選擇擬達標礦山企業時必須是具備正規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使用礦山安全標準化管理臺帳、已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的分臺階(分層)式開采的露天礦山和“五大系統”硬件齊全的地下礦山。今年全省要求有700家以上的礦山企業能夠達到國家和省、市級安全標準化考核標準。
三、安全標準化活動的計劃安排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宣傳發動階段(4月至6月):各地要根據省局安全標準化的具體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地的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所轄礦山企業及相關單位認真學習《*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的工作意見》(浙安監管綜〔20*〕76號)和《*省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考評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安監管綜〔20*〕96),深刻領會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目的、意義、目標和要求,動員和部署礦山企業參加安全標準化活動,在此基礎上,確定安全標準化企業名單。各市于6月20日前將確定的礦山安全標準化企業名單報送我局。
第二階段:企業自評階段(7月至8月):各市要督促參加標準化考核的礦山企業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考評領導小組,認真學習考評標準和考評辦法,分系統剖析礦山自身存在的問題,嚴格把握考核評分標準的尺度,逐項對照考評標準,自覺地、客觀地開展自我評分。對存在的各項隱患,要落實“三定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礎上,認真總結和分析礦山企業考評過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撰寫有深度認識的自評總結報告。
第三階段:市局檢查和分類階段(9月至10月份):各市對經當地安監部門簽署意見后上報的,由礦山企業提交的*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領導小組成立文件、*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申請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等四份材料進行審核查驗,結合礦山近二年安全生產的實際、礦山現場情況及企業的申報等級要求進行初步分類,擬文上報省局。
第四階段:考評階段(11月至12月份):省、市安監局根據各市推薦的分類情況分別委托相關機構組織考評專家組,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考核評分,形成書面評審意見,并提交《*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備案表》;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考評機構的備案表、評審意見及申報企業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形成核準意見,確定評定等級。
四、實施辦法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要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聯動,建立安監部門、礦山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組成的安全標準化考評體系。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與各有關單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的開展。
(二)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各市、縣安監部門、各礦山企業要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本企業特點的工作目標和措施,立足于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抓住關鍵,突出重點,著重解決制約本地區、本企業安全標準化的突出問題,務求取得實效。
(三)落實責任,嚴格考核。礦山企業要把實現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工種、各崗位,建立檢查、考核、總結、評比的安全標準化考核制度,形成層層負責、配套聯動的責任體系。各級安監部門要把安全標準化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落實專人負責,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考核評級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標準化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四)加強宣傳,樹立典型。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教育礦山企業從業人員正確認識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的意義和作用;在工作中,要及時發現和培育安全標準化的先進典型,進一步認清本地區、本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的差距,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為深入持久地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篇3
[關鍵詞]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應用
中圖分類號:TU5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0-0112-01
1 標準化在質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質量安全標準化突出強調“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重視質量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在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通過統一協調質量與安全、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從而將質量、安全、環境、健康作為一項整體的工作,拓展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圍,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最終實現本質安全水平的提升。將標準化應用到質量安全管理中,其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有利于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過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能夠將傳統的事后處理轉變為事前預防,避免或減少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如,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體系可以有效識別、評估危險因素,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預先控制危險源的滋生,從而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在質量安全管理中開展標準化建設,可以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加大隱患整改力度,通過常態化、規范化的隱患排查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的實施,能夠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約束,提高從業人員的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增強對質量安全事故的主動防范能力。
1.2 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需要對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劃分不同的達標等級,針對各等級采取分類指導措施,強化分類監管。如,在完成達標考評后,對一級單位采取質量安全管理鞏固措施;對二級單位采取質量安全管理提升措施;對三級單位采取質量安全管理督促整改措施;對不達標單位采取限期整頓措施。通過分類管理與監督,從而全面提升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1.3 有利于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在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過程中,企業不僅要及時淘汰老舊落后、安全隱患多的技術工藝,而且還要加強風險管控,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切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能力。隨著全社會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的提升,企業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標準化建設,有利于樹立起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加社會對企業的認同和信任。
1.4 有利于建立安全長效機制
在以往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中一直存在著隨意性強、整體性差、持續性不足的問題,而將標準化應用到質量安全管理領域,積極推行PDCA動態循環安全管理模式,能夠促使企業和人員強化自我檢查、約束、糾正和完善,通過持續改進質量安全管理方法,從而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質量安全績效。
2 標準化在質量安全管理中的應用對策
2.1 提高標準化管理的重視程度
標準是開展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為了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不斷增強標準意識,只有這樣,才能認識到標準化管理在工作中的作用,也才能引導相關部門按照標準開展工作。這里所指的引導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上:標準化機構的設置、政策的制定、人員的待遇、設施及經費的配置等等。為使標準能夠深入人心,應進一步加強標準化管理的宣傳力度,借助各種方法和手段,提升員工的標準化意識,這對于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
2.2 健全標準化質量安全管理體制
大量的實踐表明,對管理流程進行優化改進是提升標準化質量安全管理執行力最為有效的途徑,而這一目標的實現,需要對標準化質量安全管理體制進行健全,因為健全的體制是管理流程得以優化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建立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并使該體系的優勢在實際工作中得以充分發揮,可以促進不同性質及功能的質量安全標準間的融合,由此不但能夠對質量安全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還能為質量安全標準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不僅如此,對質量安全標準的優化,可以使管理體制的功能得以有效改進,其在質量安全工作的作用也能得到持續、穩定地發揮,這樣能夠產生出良好的系統效應,有助于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2.3 建立質量安全標準化系統
企業要結合自身生產情況,按照PDCA循環原理建立起安全標準化系統,明確安全生產方針,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落實安全生產組織保障措施,并做好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從而確保企業各項生產活動均能夠達到安全標準。同時,企業還要投入大量資金完成落后工藝、技術、設備的更新換代,加強防護設施建設,配備齊全的監測設備,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識,實現現場作業環境的逐步改善,確保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4 組織開展企業自評
企業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標準開展自評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成立自評小組,對所有生產設施、生產設備、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等進行摸底排查,系統梳理現有的作業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制度、人員培訓計劃等,依據考核評級標準對本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達標情況進行自評,并編制自評報告上報到企業總部。在此基礎上,各單位自身也要根據自評結果制定整改方案,將整改措施落實到位,要求各部門和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任務,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2.5 組建標準化評審機構
為了持續推動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就必須重視標準化建設情況的評審工作,將評審結果作為改進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的重要依據。企業應聘請具備高專業水準的評審機構和評審專家完成達標認定工作,在評審過程中,評審機構要嚴格按照考核評級辦法和評審程序,規范地開展現場檢查、領導訪談、文件查閱等工作,切實了解被評審單位的質量安全管理情況,客觀真實地出具評審報告。企業要根據評審報告限期對質量安全工作不達標的部分進行整改,重視對評審結果的利用。
結論:
總而言之,質量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為了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目標,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企業必須提高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積極推動質量安全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因此,企業可將標準化建設引入到質量安全管理中,持續改進質量安全管理的不足之處,使各項質量安全生產活動均達到標準,從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 張慶年.安全質量標準化在企業生產管理實踐中的應用[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12(36):87-89.
[2] 席淮清,金靖,韋博元.探討安全質量標準化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整合[J].安全,2013(4):94-95.
[3] 馬景濤.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 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J].安全、健康和環境,2012(11):69-70.
篇4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冶金等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通知》要求,努力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通過創建使企業實現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操作過程標準化,建立企業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增強企業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5年左右時間,逐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到2020年全面實現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全面提升小微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將按企業所屬由各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安監局負責全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審核、公告、發證等工作。
(二)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本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申報指導和材料初審等工作。
(三)各鎮政府,馬家店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負責轄區內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申報指導和材料初審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動員、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1-3月)。召開全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會議,印發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創建工作,培訓各鎮(街道)、相關部門創建工作專班人員。迅速摸清本地本行業小微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數量、規模、從業人員、生產工藝和安全管理現狀等。請各單位在3月31日前將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摸底調查表(見附件1)上報市安監局綜合科。
(二)組織培訓、明確任務階段(2016年3-4月)。各鎮(街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開展小微企業相關人員培訓,熟悉掌握考核標準和考評程序(見附件2)。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各項工作制度。明確每年不低于小微企業總數20%的年度創建工作目標,擬定2016年的創建達標企業名單。
(三)典型推動、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4-12月)。各地、各部門要樹立1-2家典型企業,總結推廣工作經驗,發揮榜樣作用,以點帶面。對已經擬定為2016年達標創建企業,開展服務和指導。各企業要迅速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明確創建工作專班,落實經費和人員,嚴格按照《冶金等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開展自評。對于在自評中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監局根據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申請情況,安排專家進行現場指導,按照考評辦法和標準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評審。
(四)檢查總結、持續推進階段(2016年12月-2020年)。各地、各部門要對照目標任務開展全面總結。通過企業達標創建,進一步了解掌握轄區內企業數量、基本安全條件、生產工藝特點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臺賬,為今后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依據。做好小微達標企業的典型宣傳,落實相關激勵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業達標創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標。企業在達標后,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形成自評報告。企業根據自評結果,針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做到持續改進。市安監局對達標到期的企業開展復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進一步加強對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達標工作重要性,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協調聯動,周密安排,科學實施。
(二)典型推動,強化指導。創建典型示范企業,總結工作經驗,發揮榜樣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各地小微企業全面達標。要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科學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推進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技術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絕“三違”行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專業技術裝備水平,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改進現場作業條件。
(三)加強宣貫,穩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是2016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點工作,各鎮(街道)要在轄區內展開經常性的教育培訓活動,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宣貫工作,使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穩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標準化工作的開展。
篇5
1、工程運行:在管線巡視上,能按時巡線,巡線記錄填寫規范,真實,無漏洞。完成供水量3100萬余方,執行調度指令1次。
2、完成防寒工作,購置防寒物資,及時發放到位,各站及時完成防寒工作,今年在原來防寒措施基礎上,又增加了一層防寒工作,為工程沿線各類設備安全越冬提供有力保障。
3、維修改擴建工程。全年度共簽訂11份維修改擴建工程合同,引碧閘室設備改造工程和青云河泵站供電電源改造工程兩個項目未完工,其余9份都按期保質保量完工。
4、完成2019年維修改擴建項目的現場查看及工程量測算和估價并上報公司相關部門。
二、安全管理工作:
1、按期組織召開分公司十一月份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傳達公司安全文件精神,布置分公司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
2、開展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10月共開展安全檢查3次,分別為月綜合安全檢查、鍋爐運行安全檢查1次,相關方施工現場檢查1次。未發現新隱患。
3、及時上報可行性報告單、隱患匯總表和月事故報告等材料至安全部。
4、加強相關方管理。目前分公司閘室機電設備改造工程正在施工,安全科積極協同工程科做好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危險作業審批和安全監管,確保工程安全按期完工。
5、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及時記錄和匯總專家在內頁資料審查過程中指出的問題和不足。
三、其他管理工作:
通過月績效考核的開展,結合各站實際工作完成情況,繼續對各管理站績效考核指標進行修改和完善。著重突出每月重點任務的權重和考核。
四、工作計劃
1、抓好工程巡視,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完成供水量。
2、抓好防寒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及綠化物安全越冬。
3、抓好閘室設備改造工程和青云河泵站供電電源改造工程兩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同時抓好11個合同的資料歸檔工作。
4、抓好臥龍綠化養護及森林防火工作。
5、按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著重進行冬季防火安全檢查和鍋爐安全運行檢查。
6、完成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中內頁資料方面問題的整改工作。
7、完成鍋爐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8、加強在建維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管,確保工程安全按期完工。
篇6
[關鍵詞] 縣級煙草企業;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中圖分類號] F27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012- 0072- 01
1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標準
目前,煙草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可小視。如基層員工隨性而為,不按規章制度生產,私拉電線、設備老化、安全通道關閉、物流倉庫內隨便吸煙、穿著裙子做分揀工作,比比皆是,亂象叢生,令人膽寒。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標準勢在必行。
(1) 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通知》要求,煙草公司應當建立煙草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領導小組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任小組成員,層層落實上級精神,級級明確具體任務。同時,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一套完善的、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并在實際工作中分時分段嚴格施行。
(2) 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規章制度。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制定健全而切實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才能保障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規可循。煙草公司應按照上級安全生產的要求,花時間,下功夫,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標準、安全技術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做到文字上墻,制度進書,會上宣讀,家喻戶曉,并在實踐工作中逐一落實,堅決兌現,用制度約束人,用規章管理崗位,不斷夯實煙草企業安全管理基礎,扎實推進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3) 開展崗位安全達標活動。防微杜漸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則。要做到防微杜漸,就要將崗位安全達標工作做好做扎實。煙草公司應組織下屬各部門、各股室,以及安全負責人按照上級要求,針對平時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開展自評、他評,查找差距,及時整改。然后,由縣煙草公司組織開展對各股室、各崗位的安全標準化復評和達標評級工作,推動整個單位的全面達標。
(4) 以安全標準化為基礎,促進安全信息化和安全文化建設。安全無小事。安全生產工作不僅要體現在專題宣傳教育中,而且還應當融入到公司的信息化建設和文化建設中。公司應將安全標準化中所規定的管理流程作為信息系統業務流程設計的基礎。在企業文化的總體框架下,結合安全標準化進班組,進崗位,提煉和總結形成“企業文化—安全文化子系統”,開展安全演講、文娛演出、安全標兵評選等活動,從文化層面推動安全標準化的真正落地。
2 抓緊每一生產環節監管,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抓緊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嚴密監管,將事故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狀態,是全面提升煙草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礎所在。
(1) 加強車輛安全管理不放松。煙草配送是業務活動最頻繁、安全事故易發的工作。公司在強化交通法規學習的同時,建立車輛和駕駛員“一車一檔”制度,對車輛狀況定期檢查,不留隱患,不存任何僥幸心理,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2) 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放松。用電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首先,單位要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張貼公告和用電規則,使用電人員有章可循,檢查人員有法可依。其次,注重用電設施的日常檢查,堅持配電間定時巡查,每月檢查三相電用電平衡狀態,對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品定期檢測,確保安全性能良好。
(3)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不放松。首先是強化防火工作教育,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同時,加大對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全面排查與檢修消防設施,建立消防設施臺賬,加強對消防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日常巡查,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 牢固樹立全面細致的理念,夯實安全建設基礎
(1) 對照安全生產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公司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基礎設施建設達標入手,夯實安全建設基礎。公司應認真全面配備消防器材、鍋爐壓力容器、倉庫、變(配)電、電氣線路、機械、起重機械和電梯等安全設施、設備、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保證有效運行。① 加強對干部職工安全生產標準的學習和熟悉,找出工作薄弱環節,列出清單,逐一整改; ② 落實安全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財務計劃,并做到專款專用; ③ 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培訓,不走過場;④ 加強監督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形成常態化的監管制度。
(2) 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無論是單位主要負責人、生產負責人、部門經理、股室負責人,都要將安全生產責任作為其職能定位目標,納入了崗位工作標準。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全部取得《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在一崗雙責制度落實方面帶好頭作表率。
篇7
2018年安全工作總結及2019年安全工作要點
2019年1月
各位領導、各位同事、同仁:
大家下午好!
2018年,水電集團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認真貫徹落實水利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省水務廳、省國資委以及海控總公司等各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面對在建工程施工標段點多、線長、面廣現狀,公司以創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安全標準化為依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認真履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公司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為目標,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制度,明確和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分級風險管控體系,突出做好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管控,積極推進公司項目法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018年,在公司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繼續保持正常可控,較好的完成了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現對2018年度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對2019年度安全工作進行計劃部署,具體如下:
一、2018年度安全工作總結
(一)明確職責,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一是我司成立了安委會,下設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質量安全部,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委會每季度均召開安全專題會,討論和研究當前安全生產狀況并計劃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均形成會議紀要并由質量安全部負責督促落實;二是每年初我司均與各部門和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要求各單位和各部門、各班組等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并把安全生產考核納入各參建單位年終考核內容,嚴格實行安全目標考核和獎懲。2018年公司共與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簽訂了46份安全責任書。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一是公司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對26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了補充完善;二是進一步完善安全應急管理體系,編制完善了《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物體打擊應急預案》等13項專項應急預案;三是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根據人員的調整,及時對公司安委會成員、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搶險救援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補充。
(三)加強防范,做好汛期防汛、防臺重點工作。在汛前,各單位均編制了年度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公司組織成立了防洪度汛領導小組,落實防洪度汛應急物資,并組織開展了防洪度汛演習,制定了防汛防風值班計劃。防汛防臺期間,我們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三防、國資委等上級部門的防汛防臺指示,做好汛期、臺風期的應急值守,加強現場重點部位檢查與巡查。2018年防御超強臺風“山竹”過程中,公司領導保持24小時值班,深入工地一線對防風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及部署,妥善安排轉移人數達2235人。
2018年在我司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防御了“山神”、“貝碧嘉”等五次強臺風影響,以上臺風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重視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2018年共組織開展了“危險源辨識與宣貫”、“節后復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等11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培訓或受教育達764人次,共76學時,通過一系列安全生產培訓活動,“三類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及新員工培訓、全員教育培訓達100%。針對紅嶺灌區工程參建單位眾多特點,督促各單位對進場人員全部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加強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積極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文化建設活動。按照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公司積極開展“安康杯”、“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文化建設活動。2018年6月是全國第17個“安全生產月”,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在紅嶺灌區工程、大廣壩灌區工程等在建四個項目開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公司領導深入一線“送清涼”,組織利用板報、橫幅、標語、集會、視頻、宣傳手冊、咨詢、知識競賽活動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
(六)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視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2018年,針對季度、節前、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及建省30周年期間及等重點時段、防臺防汛等均由各領導帶隊組織開展了安全大檢查工作,本年度共組織開展安全檢查18次,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共278項,截至目前各責任單位均已進行整改閉合。同時,公司各建管部根據各片區工程施工特點,不定期對各施工標段開展安全檢查活動。
此外,2018年共接受水利部、省水務廳、總公司等上級部門安全檢查共10次,對上級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均已進行整改落實。
(七)加強重點部位安全風險、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各參建單位針對工程施工營區、作業場所及主要構筑物、設備設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及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工作,建立了《安全風險辨識與評價、分級管控手冊》和《重大危險分級管控手冊》,根據辨識評價的安全風險及重大危險源等級,分別制定了具體監控措施、明確了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監控記錄表,要求各單位對本標段的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出現變化時,及時更新,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安全風險、重大危險源處在可控范圍。
(八)積極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應急演練活動。通過開展實地演練,真實地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練效果,有效提高突發事故應急能力。2018年6月29日,在紅嶺灌區東干Ⅳ標5#隧洞進口組織開展了一次隧洞防坍塌事故應急救援綜合演練,公司各參建單位及海控總公司各下屬單位320人參加了觀摩并進行了指導。這也是我司組織規模最大、參加演練人員最多、受教育單位人員最多的一次應急演練活動。同時,結合工程實際,2018年組織各單位開展防汛應急演練、消防應急演練等各項安全應急演練有21場次,每次演練均制定了演練方案、演練記錄及演練總結評估,起到了“演練一次,警醒一批,影響一片”的目的。
(九)積極應對、妥善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明確了事故報告、調查及責任追究等內容,并建立事故臺賬。針對紅嶺工程東干Ⅳ標“12.2”事故,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召開事故處理緊急會議,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并上報各上級單位。同時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了處罰與通報批評,對各單位起到一次警示教育。
同時,根據事故情況,組織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積極開展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2016年7月,公司正式啟動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達標創建工作,并將其納入每年度重點工作。自創建工作啟動以來,公司依托項目建設管理,認真對照水利部有關安全生產規范辦法要求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從安全生產標準化“目標職責、制度化建設、安全教育培訓、現場管理、風險管理及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續改進”等八個方面工作進行了認真梳理及完善,于2018年9月底向水利部提交了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及評審材料,12月28日,公司項目法人一級安全標準化通過水利部最終評審,成為海南省水利行業第一家獲此殊榮的單位。
通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達到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十一)持續改進。為使安全生產工作的不斷規范化,安全標準化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各部門、各單位參與的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評定會議,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根據評定會議形成了年度的安全標準化評定報告,并根據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計劃,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整改,不斷持續改進,實施PDCA循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公司共有紅嶺灌區、大廣壩灌區工程、紅嶺田間工程及松濤春江水庫補水工程等共4個項目22各施工標段,同時,省內十座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也即將開工,工程項目遍布整個海南島,施工點多、面廣,參建單位多,參建單位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安全管理問題也比較突出,主要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部分施工標段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薄弱,存在重進度輕安全情況,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現場習慣性違章依然存在,作業人員未掛安全帶、未戴安全帽、未戴絕緣手套等現象屢屢發生;
二是部分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管控力度不夠,如個別現場深基坑、高邊坡、高排架、臨時用電等施工重點作業存在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同時,個別施工現場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混亂,文明施工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是安全管理資料不規范,整理歸檔不及時。個別單位監理日志、施工日志未記錄安全隱患問題,存在安全培訓資料不全,安全檢查資料未簽字等現象。
四是部分單位未按要求進行隱患排查,隱患排查走過場,存在檢查深度不夠、整改問題未閉環、檢查頻次不足等現象;
五是存在部分施工單位對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等現象。
三、2019年度安全工作要點
(一)主要安全工作目標:
1、“四無”目標,即無死亡、無重傷、無火災、無爆炸事故發生;
2、不發生超過急性工業中毒3人以上和財產損失超過5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無新增職業病病例;
4、全員教育率達100%;
5、“三類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6、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重點工作:
1、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簽訂2019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責任書要求,落實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與各部門、各班組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2、根據水利部最新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導則,在2月份完成公司在建工程的安全風險及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工作;
3、突出重點,各單位繼續深化安全隱患的專項整治,進一步鞏固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工作,定期與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加強對工程項目隧洞、深基坑、暗涵、高空作業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并做到隱患整改率達100%;
4、公司成立安全標準化評定小組,組織一次各單位相關人員對2018年度公司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的檢查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形成評定報告,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整改完善;
5、各單位加強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針對可能發生的觸電、火災、爆炸、特種設備等各類突發險情,補充完善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預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或專項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同時結合工種特點,開展相關的現場處置演練;
6、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單位要依法做好職工健康體檢工作,定期組織對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檢測和職業健康體檢,健全員工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杜絕發生職業病;
7、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各單位繼續做好《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宣傳,加大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積極組織開展“安全月”、“安康杯”等安全文化建設活動,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8、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和獎勵機制建設,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考核工作,同時不斷創新考核與管理辦法;
9、貫徹落實海控總公司制定的《施工工地管理辦法》、《三(四)級用電柜等臨時用電管理辦法》等十二項管理辦法;
10、積極配合做好部級、省級及海控總公司等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
篇8
一、目的意義
安全園區是指由政府派駐園區的管理機構組織園區內的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參與實施預防事故和傷害,持續改善安全生產、生活環境,實現安全目標的園區。安全園區倡導“安全、健康、和諧”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安全發展、持續改進”的原則,推動管理機制創新,加強安全文化和園區環境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事故和人員傷害,實現園區本質安全。
二、工作目標
安全園區等級評定分為三級:縣級安全園區、市級安全園區和省級安全園區。我市安全園區建設的工作目標是:到2012年年底,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江南園)和晉江市華懋電鍍集控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通過“省安全園區”評審認定;到2013年底,有50%的園區通過縣級安全園區評審認定,30%的園區通過“市安全園區”評審認定,有5個以上的園區被認定為“省安全園區”;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所有的園區全部通過縣級安全園區評審認定,有70%以上的園區被認定為“市安全園區”,有15個以上的園區被認定為“省安全園區”,形成安全管理體系健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到位、隱患整治有力、安全條件良好、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全市所有的園區實現安全標準化。
三、創建內容
安全園區創建內容包括組織保障、安全責任、安全文化、“三同時”、隱患排查治理、職業危害、應急管理、事故管理、標準化建設、檔案管理、持續改進、工作成效和工作創新(附加指標)等十三方面內容(詳見附件3)。結合我市實際,各安全園區創建單位還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建設:
(一)建設安全生產信息監管平臺。包括建設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安全生產信息采集系統、通信聯絡調度系統、廣播系統等,法律法規有要求或有條件的園區還必須建設安全生產預警信息管理系統。
(二)建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地。包括建設固定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場所(其中縣級安全園區面積不低于60m2,市級安全園區面積不低于80m2,省級安全園區面積不低于100m2)和編印針對園區生產實際的培訓教材,并定期邀請專業人員授課。
(三)整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安全園區應成立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建立專兼職公共應急救援隊伍(行業較集中的園區還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并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
(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構建園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督促、指導園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園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100%通過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驗收。
(五)建設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體系。園區應針對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行業特點,建設符合園區實際的特色安全文化網絡體系,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傳場所;各企事業單位也設置安全文化長廊等特色宣傳場所。
四、考評標準
縣級安全園區:各縣(市、區)安辦組織現場評審組按上述創建內容的標準要求對申請園區進行評審,凡達不到市里補充要求的則一票否決,并隨機抽查6家企事業單位和4家個體工商戶,得分達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對象的單項得分必須同時達到70分以上),經綜合評審為合格的。
市級安全園區:市安辦組織現場評審組按上述創建內容的標準要求對申請園區進行評審,凡達不到市里補充要求的則一票否決,并隨機抽查6家企事業單位和4家個體工商戶,得分均達到75分以上(各抽查對象的單項得分必須同時達到75分以上),經綜合評審為合格的。
省級安全園區:省安科院組織現場評審組按《省安全園區評定表(試行)》的標準要求對申請園區進行評審,得分達81分以上,經綜合評審為合格的。
五、創建方法
(一)安全園區啟動備案。各安全園區創建單位在啟動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后,20個工作日內填寫《省安全園區備案表》分別報所在地縣級安辦、市安辦、省安科院備案。
(二)安全園區評定申請。要按照《省安全園區管理辦法》開展安全園區創建活動,具備下列條件的園區,可由負責園區管理的機構填寫《省安全園區評定申請書》和提交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報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向所在地縣級安辦申請“縣級安全園區”評審認定。
1、園區有明確承擔安全監管職責的機構,并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管人員;
2、園區對照《省安全園區評定表(試行)》的各項要素自評合格;
3、園區內應參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企事業單位(不含個體工商戶)全部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考評驗收;
4、有效地預防、減少事故和傷害的發生,上一年度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各類事故與傷害指標在當地政府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內,且沒有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獲得“縣級安全園區”稱號的園區,可填寫《申請書》和提交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報告,經縣級安辦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向市安辦申請“市級安全園區”評審認定;獲得“市級安全園區”稱號的,可填寫《申請書》和提交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報告,經市安辦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請“省級安全園區”評審認定。
(三)安全園區評審認定。各評審單位在收到園區提交的申請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步審查,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園區,同時提交現場評定工作計劃,并組織現場評審組開展為期2日的現場評審;現場評審組在現場評審任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評審單位遞交評審工作報告;評審單位于收到評審報告后,10日內進行綜合評審,提出綜合評審結論。綜合評審結論為合格的,由對應級別安辦認定為“安全園區”,并頒發證書和牌匾;綜合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進行自評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請。
六、實施步驟
按照“嚴格標準、積極穩妥、典型示范、全面推進”的原則,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營造氛圍(2012年月—6月底)。各級各有關部門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方案,量化目標,落實責任,廣泛宣傳,層層動員,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努力營造創建安全園區工作氛圍。
第二階段:選擇試點,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我市確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江南園)和晉江市華懋電鍍集控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創建“省級安全園區”試點單位,各地也應根據實際情況,選取1-2個基礎條件較好的園區作為試點,積極開展縣級、市級、省級安全園區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全面實施,整體推進(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地圍繞工作目標任務,制定安全園區創建工作計劃,安排部署轄區內各園區實施創建縣級、市級“安全園區”工作,并督促和指導獲得縣級、市級“安全園區”稱號的園區持續改進,提高安全生產本質水平,實現創建“省級安全園區”的目標。
第四階段:考核驗收,證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從2014年1月份開始,市安委會辦公室每年年底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開展安全園區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差的要通報批評,好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安全園區”稱號有效期均為三年。取得“安全園區”稱號的單位,要在期滿前3個月重新向評審單位提出評定(復評)申請,并提交復評申請書和工作報告;逾期未提出復評申請的,“安全園區”稱號自動廢止,認定單位將在媒體上予以公布,撤銷其稱號。取得“安全園區”稱號的單位,期滿一年后,應于每年的月30日前向評審單位遞交年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園區工作總結和下階段持續改進計劃。
七、職責分工
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和《市開展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的職責分工,督促、指導園區內所屬各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活動并組織考核要收,推進安全園區創建工作扎實開展。具體分工如下: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園區創建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創建工作責任制;檢查和督促創建單位認真履行職責,解決存在問題,按時完成任務;要把安全園區建設計劃納入地方財政支持范圍,為安全園區建設提供人、財、物等條件保障。
各級安辦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參與安全園區建設工作,把安全園區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作為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的重要抓手,指導創建單位開展工作。
各級經貿部門要嚴格督促投資項目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并作為辦理項目核準和備案手續的前置條件;做好職責范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級公安部門要加強園區治安防控網絡和體系建設,協助園區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參與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園區內企業之間、從業人員之間、企業和從業人員之間矛盾排查、調解工作,預防和減少園區各類治安和刑事案件。
各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將創建安全園區的宣傳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衛生安全(含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衛生安全檢查;督促園區內醫院(衛生院)開展傳染性疾病和職業病防控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要做好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廢物排放等環境保護工作;督促檢查園區內生產、銷售、使用、貯存放射源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措施,依法查處放射性物品生產、儲存、轉讓、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各級消防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安全園區創建單位組織開展園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制定應對措施,確保消防安全;積極開展防火防災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各級工商管理部門要在涉及安全生產有關的市場主體登記時依法對其前置許可文件進行審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和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督促、檢查、指導園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制定和執行勞動規章制度;配合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和女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和園區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園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各級科技、教育、國土資源、民政、住建、交通、交警、市政公用事業、農業、林業、旅游、外經、港口管理、質監、藥監、氣象、電力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推動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各安全園區創建單位要積極構建資源共享平臺,有機整合安全培訓、應急救援、隱患排查治理等資源,建立資源共享機制;主動加強與園區內企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從組織、制度、宣傳教育等基礎工作入手,共同落實安全園區創建工作責任和措施,深入開展安全園區建設工作。
園區所屬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市企事業單位參與開展創建安全園區活動評定標準(試行)》(附件4)的標準,結合單位的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和形式多樣的安全園區創建活動,協力推進安全文化和園區環境建設,共同促進園區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減少各類事故與傷害的發生。
八、約束措施
對逾期未申請或未通過“安全園區”評審認定的園區,將采取以下約束措施:
1、由所在地縣級政府進行通報批評或由監察部門實施效能告誡,并責令限期通過“安全園區”評審認定。
2、由縣級安辦函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園區所屬企業在安全費用、工傷保險、高危行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責任險等費用按上限提取。
3、由市縣兩級安辦分別函告同級相關職能部門暫緩園區所屬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改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及財政專項資金審批。
4、取消園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平安單位(企業)”、“文明單位(企業)”、“安康杯”,有關人員“勞動模范”、“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等評優評先資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各創建單位要把安全園區創建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發展總體格局、安全文化建設和為民辦實事的內容之一,量化細化工作目標,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園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園區管理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聯合行動、企事業單位和園區齊抓共管,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黨委領導、安辦牽頭、園區負責、多元參與、聯合共建”的工作機制。要成立安全園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不斷推動安全園區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篇9
一、科學合理規劃,推進布局調整
(一)制定安全發展布局規劃,優化產業布局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統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區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將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集約用地”的原則,依照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過國家審核的41個開發區產業定位,確定化工產業的集中區域或園區,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要積極推廣*化學工業區產業鏈一體化和循環經濟經驗,在化工集中區域和化工園區,要合理整合資源,集聚關聯產品,優化園區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各區、縣人民政府應于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并將規劃正式對外。從2010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區域內建設,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
(二)積極引導,創造條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須向工業區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調整”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實行轉產、搬遷、兼并、關閉,積極促進和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市經濟信息化委應會同財政、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快形成和出臺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蹤指導力度,積極協調相關地區爭取于200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鎮)區、黃浦江上游水資源保護區內82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布局調整工作。
積極推廣閘北、閔行等區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地區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二、加強源頭管理,提高本質安全
(三)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
市、區(縣)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
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劇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啟動現有化工裝置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并作出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書面承諾,通過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和裝置的安全本質度。企業實施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相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改造完成后還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將評估結論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從嚴審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合成氨、高純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的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四)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運輸許可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新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申請延期換證的企業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同意頒發許可證或延期換證;達到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生產企業,在申請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免于現場核查,經資料審查后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要把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自動控制、緊急停車等,納入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內容。有關安全評價機構必須將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是否實現自動控制作為安全評價的一項內容,分析其工藝危險性及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完善技術措施,并出具評價結論。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各類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運輸通行證等證件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各級財政、金融、保險、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企業嚴格按照《*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滬財企〔2008〕30號)和《關于本市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
(六)強化技防措施,實施科技興安
各級安全監管和環保部門要大力推廣應用加油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氣回收技術。2009年底前,完成對世博會場館周邊300米內、即使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安全距離仍不符合條件的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技術改造,并完成外環線以內所有加油站油氣回收技術改造。
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要按照*市地方標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載監控系統基本技術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建設和應用,確保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監控系統平臺的建設、調試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GPS監控信息接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速度、路線、運行安全狀況的動態監控。在試點基礎上,2009年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電子營運證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運營車輛資質、技術狀況、日常維護、規范營運等方面的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有關企業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
鼓勵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應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技術,提高化工生產裝置潛在風險辨識能力。要確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通過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每一階段都應制定試驗開題報告,組織技術條件論證,編寫試驗總結報告,并通過專家技術鑒定,在此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七)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現狀評估導則》要求,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企業要及時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及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并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以及定期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實施24小時實時監控和管理。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相關場所、設施要實施視頻圖像監控。
三、夯實監管基礎,提高執法能力
(八)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和本市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有效機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新申請或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要同時提供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劇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評,按照規范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并將自評報告提交相關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2010年底前,上述企業應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九)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普查登記,及時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確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健全全市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庫,逐步實現資源共享,為有效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打好基礎。
(十)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等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過程監控、跟蹤整改制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崗位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同時,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下達整改指令書,落實隱患治理、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各區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臺賬,每季度按期將本地區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市級監管部門備案。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環保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督促相關企業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常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等教育培訓活動,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企業全員安全培訓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成績應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十二)針對重點環節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進蘇浙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聯控機制建設。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合理確定市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進出專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標志和標識設置,并負責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險化學品運輸沿線道路,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查驗、執法,各級安全監管、交通管理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基礎信息平臺及車輛實時監控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控,并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專業人員資質情況以及車輛安全警示標志設施等情況進行查驗;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收發貨責任倒查制度,聯合有關部門推廣使用電子卡(標簽)查驗、登記,同時建立道口危險化學品超裝卸載應急處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動態監控通報、聯合執法同步、查處意見反饋”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可控度。
各級安全監管、建設、質量技監、市政、消防、水務、房地、市容環衛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檢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場所檢修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安全專項整治,促進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安全受控。
(十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的作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檢查水平。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許可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提請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有關人民政府要組織限期予以關閉。
(十四)完善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地區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相關應急預案,規范和加強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確保危險化學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處置。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規定,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開展警示教育。受區、縣人民政府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單位,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危險化學品死亡事故調查結束后,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將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復印件)報市安全監管部門。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要指導中小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當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大中型化工企業建立聯系機制,通過簽訂應急服務協議,實現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本市安全生產情況逐級報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要向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十五)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體系。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即將施行為契機,積極通過地方立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提高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完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保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有法可依。
(十六)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地區要在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十七)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安全生產專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中介組織嚴格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體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和帶儲存設施的經營安全許可要聘請專家參與審查;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要充分咨詢專家意見;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指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十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黨委的領導下,發揮政府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涉及部門多、環節多。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檢查效果。
篇10
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以下簡稱《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和《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定,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匯總如下:
第一條 企業選址布局、規劃設計以及與重要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家及省有關的產業政策、行業規劃和布局;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布局和安全發展規劃;新設立企業和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建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內。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與《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八類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廠址選擇、總體布局及周邊安全間距等依照適用范圍分別符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及有關專業設計規范等標準的要求。
第二條 企業的廠房、作業場所、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建設和監理,有關的設備、設施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制造,項目的建設和試生產應當依法通過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和取得試生產備案意見書,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現有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裝置和設施未經設計或者承擔設計的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安全診斷,整改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
(三)不得采用國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應當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不得生產、使用國家禁止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國家對危險化學品使用的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或者省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
(四)生產區與非生產區分開設置,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距離。
(五)廠區內建(構)筑物、裝置、設施間的安全距離,廠房、倉庫等建(構)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廠區道路設置等,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六)新建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等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的規定;現有廠區內消防設施的配備、使用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七)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及省有關規定,根據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在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如:
按照《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等標準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傳輸到相關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與工藝報警區分。按照《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50351)等標準要求,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堿罐區設置圍堤并進行防腐處理。按照《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SH3097)等標準要求,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按照《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等標準要求,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等標準要求,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按照《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等標準要求,設置電力裝置。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等標準要求,配備個體防護設施。廠房、庫房等建(構)筑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等標準的要求。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安全色》(GB2893)等標準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符合規定的安全標志,等等。
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應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應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緊急停車系統。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工藝裝置部位,應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要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提高工藝裝置的安全可靠性。
嚴格執行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臺賬,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及省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維護、保養,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八)根據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要求,制定設備設施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維修程序,及早識別工藝設備存在的缺陷,及時進行修復或替換,確保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和運行可靠,防止小缺陷和故障演變成災難性的物料泄漏或安全事故。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依法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和生產裝置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
加強公用工程系統管理,制定并落實公用工程系統維修計劃,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供電、供熱、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業應與供應單位建立規范的聯系制度,明確檢修維護、信息傳遞、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責任,保證公用工程的安全、穩定運行。
(九)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的規定,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安裝、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進行規范管理,建立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
(十)依據國家及省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對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并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按照《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3號),對廠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實施安全管理。
(十一)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法規規定和《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的要求,全面加強工藝安全信息管理,從工藝、設備、儀表、控制、應急響應等方面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針對工藝操作中的風險制定安全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按規定對操作規程進行審核修訂和培訓,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加強生產裝置緊急情況的報告、處置和緊急停車以及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有效運行的管理。
按照《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試行)》和《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試行)》(魯安監發[2009]63號)的規定,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和化工裝置開停車環節的安全管理。
(十二)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確定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建立檔案。對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實行廠級領導干部聯系點管理機制,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和班組的監控機制,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加強安全管理。
(十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以及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應當符合《條例》第十七、第十八條的相關要求,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十四)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以及儲存所用的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應當符合《條例》第二十四、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及省有關規定。
第三條 有相應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按照國家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7號)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63號)的規定,辨識、申報本單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依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告知牌告知檢測結果,并將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
(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HG20571)等標準的要求設置相應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定期檢查、記錄并確保完好適用。
(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T11651)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號),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管理。
第四條 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對本企業的生產、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對已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和儲存設施,應當執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
第五條 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設置具備相對獨立職能、與生產調度分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部門)。
(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規規定,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三)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1號)的規定要求,配備符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例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產經歷,或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服務。
(四)設置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主任或組長、分管負責人、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從安全生產委員會或者領導小組到各職能部門、車間、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網絡中的每一個單位要明確負責安全生產的人員。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至少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
第六條 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每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與職務、崗位相匹配。
(一)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或者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內容與其職能相匹配。
(二)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內容與其職務、崗位相匹配,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一崗一責”。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其安全生產職責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關于印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7〕54號)等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的職責,并符合企業實際。
(四)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級管理部門和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及全體從業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保證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
(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符合本企業實際、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根據安全生產目標制定量化的指標和年度工作計劃,將企業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到各級組織(包括各個管理部門、車間、班組等),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定期考核,保證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有效完成。
第七條 根據企業的化工工藝、裝置、設施等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生產例會等安全生產會議管理;3、安全投入保障;4、安全生產獎懲;5、安全培訓教育;6、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7、特種作業人員管理;8、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9、風險評價;10、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11、重大危險源評估和安全管理;12、變更管理;13、應急管理;14、開停車管理;15、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16、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包括消防管理;17、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監視和測量設備、倉庫、罐區、建(構)筑物安全管理等;18、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20、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21、檢維修管理;22、安全作業管理,包括動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吊裝、破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盲板抽堵和其他危險作業管理等;2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包括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等;24、職業健康相關管理;25、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維護管理;26、承包商管理;27、供應商管理;28、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修訂;29、廠區交通安全管理;30、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31、文件、檔案管理;32、自評。
(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和深度應當符合國家及省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符合企業實際,具有可操作性,明確責任部門、職責、工作要求,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負責人組織審定并簽發,并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
(三)主動識別和獲取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將有關規定轉化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規范全體員工的行為。
(四)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時機和頻次,定期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代表進行評審和修訂,注明生效日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每3年評審和修訂一次,若發生重大變更應及時修訂。
(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完善后,要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培訓學習,保證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有效貫徹執行。
第八條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輔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崗位操作安全規程。
(一)崗位操作安全規程應當涵蓋企業所有操作崗位,各項規程的內容和深度應當符合國家及省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符合企業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技術負責人審定并簽發,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二)主動識別和獲取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將有關規定轉化為崗位操作安全規程的具體內容,規范崗位操作人員的行為。
(三)明確評審和修訂崗位操作安全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組織進行評審和修訂,注明生效日期。崗位操作安全規程至少每3年評審和修訂一次,若發生重大變更應及時修訂。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應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四)崗位操作安全規程修訂完善后,要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培訓學習,保證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崗位操作安全規程,確保有效貫徹執行。
第九條 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和安全生產培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法規規定和企業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明確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制定并實施全員安全培訓教育計劃,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對培訓教育效果進行評價和改進。
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實施持續不斷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定月度安全活動計劃,定期組織開展管理部門、班組的安全活動、基本功訓練,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
(二)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依法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
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學化工類本科以上學歷,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化學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
(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并定期復審。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等應當按照特種設備和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其他從業人員應當依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五)對承包商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廠和進入現場作業,并保存記錄;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并保存記錄。
第十條 按照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制定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提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十一條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十二條 依法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企業應當對安全評價過程中查出的問題或隱患進行原因分析,按照安全評價報告的意見,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時間、責任人,及時進行整改和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保存相應記錄;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依法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項目順序》(GB/T16483)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編制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為用戶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對所有危險化學品包括產品、原料和中間產品進行普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并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危害告知。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及時向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內容變更手續。
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得采購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設立應急咨詢服務電話或委托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機構,向社會提供本企業生產危險化學品的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應急管理要求:
(一)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參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編制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并及時進行評審修訂。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安監部門備案,并通報當地應急協作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二)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和應急救援隊伍,實行分級(廠級、車間級)管理,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系統和救援隊伍的職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并保持暢通;建立應急通訊網絡,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暢通;為有毒有害崗位配備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護救護器材,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記錄,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生產、儲存和使用氯氣、氨氣、光氣、硫化氫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企業,除符合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配備至少兩套以上全封閉防化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還應當設立氣體防護站(組)。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等主管部門報告。
(四)應當向與本企業有關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第十五條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一)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和《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的要求,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全面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采用相應的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估(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制訂和落實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符合《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三)制定并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管理(法規標準、人員、機構等)方面的變更,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規定的變更程序加強管理。任何未履行變更程序的變更,不得實施。任何超出變更批準范圍和時限的變更必須重新履行變更程序。
(四)化工裝置的檢維修管理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吊裝、破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盲板抽堵和其他危險作業的許可管理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關于加強化工裝置檢維修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11]186號)和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的規定。
(五)生產廠區、操作工、動火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等,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禁令(魯安監發[2007]115號)的規定。
(六)加強對承擔工程建設、檢維修、維護保養的承包商的管理,對承包商的資格預審、選擇、開工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表現評價、續用等過程加強管理,建立合格的承包商名錄和檔案,與選用的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書。承包商作業時要執行與企業完全一致的安全作業標準。
嚴格執行供應商管理制度,對供應商資格預審、選用和續用等過程進行管理,并定期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七)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依法查驗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對持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按照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禁止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符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1號)、《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6號)等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
加強安全事件管理,對涉險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產事故征兆、非計劃停工、異常工況、泄漏等),按照重大、較大、一般等級別,進行分級管理,建立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臺帳,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建立安全事故事件報告激勵機制,鼓勵員工和基層單位報告安全事件,強化事故事前控制,關口前移,消除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九)安全檢查的形式、內容、頻次、職責分工以及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驗證、記錄等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