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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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制度

篇1

關鍵詞:企業稅務 稅務風險 管理制度設計

就目前而言,我國大部分的企業中對于稅務風險并沒有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設計,這也成為了我國不少企業中的最薄弱的一個問題。目前我國企業中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如果不正視這些問題,對于我國企業會造成嚴重的損失,并且對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方面也會有所影響,所以對于企業稅務風險及其管理制度的合理設計,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一、淺析稅務風險

對于稅務風險,早在1995年英國學家Sanford就做出了定義,所有的納稅人在遵守納稅規定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資金問題就被稱為稅務風險,稅務風險是一種不確定的風險,造成企業稅務風險的原因有許多,包括法律本身所存在的不確定性、企業在日常成產中所造成的一系列問題等,都會造成稅務風險。其中一些人把這些稅務風險分為了五類,包括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務風險、在企業操作中產生的稅務風險、財務在操作中產生的稅務風險、稅務在申報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及企業聲譽方面的風險。

企業稅務風險主要表現在企業的稅務行為不符合我國的稅收規定及企業經營行為的稅務不確定性這兩方面。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其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會產生稅務風險,所以稅務風險具有較強的隱秘性和危害性,在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必須重視這個問題,防止企業在經濟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分析企業稅務風險造成的原因

(一)內在原因

1、企業內部稅務制度不健全

企業內部稅務制度是確保企業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制定一系列遵紀守法的制度和規定。在現實生活中,許多的企業對于這方面并不重視,對于稅務風險意識不夠強烈,缺乏專業性的知識及設備,沒有建立完善的稅務制度,從而導致了稅務風險。

另一方面,對于在企業稅務崗位工作人員的自身素養和能力也在一定基礎上影響著企業稅務風險。其中包括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沒有責任心,,在辦稅的過程中造成一些本不應該有的錯誤,從而導致風險;另一方面自身素養不高從而導致風險。

2、企業稅務審核制度不健全

在我國有大部分的企業都并沒有建立完善的的內部稅務審核制度,對于稅務的檢查和審核都無法定期進行。所以一旦相關人員對企業稅務進行審查的話,對于企業內部嚴重的稅務問題就會慢慢浮出水面,而企業也會面臨查處和倒閉及名譽上受損等損失。

(二)外部原因

1、稅務法律制度不健全

對于各企業來說,完善的稅務法律制度是至關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國在稅務法律制度問題方面太過于模糊,所以就造成在稅法理解方面存在一些偏差,對于一些法律意識薄弱的企業人來說,這些納稅人的處境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也增大了企業稅務風險。

2、稅務機關執法過程不規范

據了解,我國有一部分的企業申報繳稅的金額被濫用,尤其是在一些素質文化不高的稅務管理人員方面。他們只為了完成任務,不乏會采用一些特殊手段來進行,對于減免稅收問題方面無法得到落實,使企業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稅務風險和損失。

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的設計

(一)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完善企業內部的稅務管理制度是減少企業稅務風險的有效措施。其一,對于稅務的內部環境方面進行合理的優化,各自崗位的工作人員要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提高整體素質;其二,要合理的對于稅務風險進行評估,能夠識別稅務風險對于企業造成的損害,并制定相應的對策;其三,加強內部稅務管理制度的控制及監督,減少企業稅務風險。

(二)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稅務制度

建立合理完善的企業內部稅務制度,是作為企業內部稅務可以得到保障的一個重要途徑,規范企業稅務的審計范圍,對于稅務申報的工作質量進一步的提高,并結合實際的企業情況,來對于企業內部人員的工作崗位專業進行教育提升,使其能夠勝任工作的需求。

(三)建立稅收風險預警制度

了解企業自身的稅收風險機制,對于承受風險的能力進行一個全方位的了解,并且建立一個合理有效的稅收風險預警制度,運用科學的手段,提早知道稅務風險,并且采用合理科學的方面和手段來對此進行防范及轉移風險,這就大大降低了企業稅收風險。

在此基礎上,還應對于稅收法律制度進行完善,構造一個不管是內部還是外部都能有效的降低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制度設計。

四、結束語

對于稅收風險我們是無法避免的,但是我們可以有效的對此進行預防,國家及企業都應在一定程度上完善自身的稅務制度,以促進我國企業的發展,減少企業納稅人的稅務風險,從而提高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效益。

參考文獻:

[1]張云華.企業稅務風險原因分析與制度設計[J].稅務研究,2010,09: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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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管理 環境約束 制度安排

一、稅務管理概述

稅務管理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政策進行稅款征收的管理活動,同時也是國家及稅務機關根據經濟狀況和經濟規律制定稅收政策、對稅收分配的過程進行組織、監督及管理。稅務管理的任務一方面包括依法執行稅收政策法令,全面貫徹國家的稅收管理體制,并組織稅收活動的正常運行;另一方面也是要對納稅人的納稅行為進行監督,協調好國家、企業及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此外,還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于國家經濟的宏觀調控,促進國民經濟的穩健發展。具體而言,稅務管理的內容包括制度管理、核算與監督、征收管理以及稅務機構管理。在我國,稅務管理需要堅持依法治稅、依法管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并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稅收的監督與管理活動之中。當前,我國稅務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加強稅收執法的剛性,樹立稅法的絕對權威。如何完善稅務管理,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樹立稅法和稅務部門的權威。從較長的時期來說,還應逐步解決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問題、稅務人員的素質問題、稅務問題、稅務管理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等問題。

按照管理學的觀念和視角來看,稅收管理一共應包含三個重要的部分,即組織結構管理、過程控制管理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組織結構管理就是要對稅收政策和稅收征管方式進行計劃和制定,并促進稅收的征收模式最優化。過程控制管理則是對稅收的征管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并保證納稅人能依法配合交稅工作,促成稅收任務的完成。人力資源管理則是對參與稅務管理的人力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

二、稅務管理的環境約束

稅務管理作為一種行政活動,其組織結構、過程控制以及人力資源管理勢必都會受到社會環境因素額度額影響和制約。稅務管理的環境約束是多方面的,本文僅將就幾個相對重要的環境約束因素展開討論。

(一)政治環境

作為一種公共組織行為,稅務管理必然深受國家政治環境的影響。稅收管理中的諸多線性內容和隱性內容事實上都是根據國家的政治環境來制定并實施的。單從稅收制度而言,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國家性質以及國家政策決定了這個國家應該具有怎樣的稅收政策。此外,一個國家或地區稅收機構設置和稅收征收形式都必須與國家的政治環境息息相關的。在我國,稅務管理主要受到政府的行政體制改革趨勢及國家機關的組織形式的影響。

(二)經濟環境

稅收政策和稅務管理必須根據國家的整體經濟狀況和經濟體系來指定的,經濟環境對于國家稅務管理的影響是具體而深刻的。只有經濟迅速發展了,一國的稅收收入才能從根本上得以提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市場經濟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國民經濟也得到了飛速的提升。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促成了稅收政策的成熟和稅務管理水平的成熟,另一方面稅務管理有反過來作用于對經濟的調控,促進經濟的穩健發展。近年來,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和歐洲債務危機影響,我國外需萎縮嚴重、內需也較為疲軟,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我國GDP和財政稅收收入增速也開始明顯放緩。由此可見,稅務管理必然與經濟環境脫離不了關系,深受一國經濟環境的影響與約束。

(三)法制環境

前文已談及,我國的稅務管理要遵循依法管理、依法治稅的原則。只有法制健全、執法嚴格的國家,才能營造優良的稅收執行環境,這樣,不管是稅務人員,還是納稅人員,都能依照稅法辦事。然而,目前,我國的稅收法制不夠健全,且稅務征管機構的管理制度的法制效力不夠,嚴重影響了稅務管理的效率。

(四)技術環境

技術作為一種手段,對社會各方面的滲透和影響是巨大的,同時對于稅務管理同樣具有重要的影響。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有效地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促進稅務管理系統向信息化發展。由此可見,技術環境同樣會對稅務管理有較大的影響。

三、稅務管理的制度安排

(一)組織結構安排

目前,我國稅務征管組織結構過于繁雜,嚴重影響了稅務管理的效率,因此,精簡結構成為稅務管理改革的重心。在制定稅務征管的組織結構之時,可以適當的減掉中間贅疣的環節,促進稅務管理模式的簡潔化。

(二)過程控制安排

為提高稅收征管過程的監控效率,可以采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促進稅收信息化和行政辦公室信息化建設。將稅務信息公開化,運用信息網絡和網絡民主力量,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到對稅務征管過程的監管工作之中。在此基礎上,要堅持依法行政,不斷規范稅務管理。

(三)人力資源管理

堅持人性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并實行績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充分調動稅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以此來提高行政人員的辦事效率。此外,還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監督管理,稅務機關必須做好內部控制工作。

四、結束語

稅務管理是確保國家稅收政策正常執行,并保證國家稅收職能得以實現的管理活動,是保障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作用得以實現的前提。稅務管理深受國家的政治因素、經濟因素、法制罌粟以及技術因素的約束和影響,在做好稅務管理的制度安排之時,要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優化稅務管理的組織結構、過程安排以及人力資源管理。

參考文獻:

[1]龔志堅,熊平園,舒成.我國稅收征管制度變遷的路徑選擇――基于稅收征納交易費用的分析[J]. 稅務與經濟. 2010(0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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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制度;應對策略

在世界范圍內,對電子商務的征稅有著比較大的分歧。就主流趨勢看,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以美國為典型的免稅制策略,主張不對附加稅進行征收,避免了對網絡貿易的干預,也使得網絡貿易的發展不受局限;另一種是以歐盟為典型的擴大稅制策略,認為網絡貿易是未來經濟趨勢的必然發展,必須要對電子商務履行納稅的義務,并要強化原有稅種的征稅范圍。我國應該充分結合電子商務的實際情況,重新審視稅收管理制度,并創建電子信息形式下的稅收新模式。

一、電子商務的特點

(一)交易主體、活動和商品的虛擬性。

在電子商務中,整個交易體系完全建立在虛擬的市場之中,在這一類市場中沒有具體的銷售人員、商場等名詞概念,企業只需通過自己的商務網站就能夠與消費者完成對接,實現交易。在這樣的情況下,傳統的稅收機構無法對電子商務進行有效地制約和管理,這就使得我國的稅收制度受到了一定的沖擊。同時,我國在全國范圍內所設的辦事機構與分支機構逐年減少,而在經濟較發達地區網絡貿易的交易數額急劇上升,這就加大了區域稅收的差異化,對整個國稅以及地稅的收入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而在整個國際貿易迅速發展的趨勢下來看,源于本國的非個人企業將會實現收入的急劇增加,但對于其相關所得稅的認定將會更加困難。此外,大量的實體商品被網絡化,比如電影、音樂、電子圖書等。隨著這些數字化的商品不斷增多,相應的稅收擬定也就越來越棘手。而相較于傳統的商品,數字商品通過下載、訂購等方式進行交易,更具傳播性和推廣性。在這樣的虛擬特征下,使得我國稅率及稅種的認定更加邊緣化、模糊化。

(二)電子商務活動的全球性和開放性。

電子商務活動的全球性和開放性表現在數字商品在國界上并無本質區別,交易的整個過程都處于信息化和網絡化的模式中。如網絡中的音樂、書籍、軟件、游戲等都可以直接越過海關進行交易和消費,而在交易中產生的費用則是通過網銀結算。因此,電子商務的活動具有全球性,并且交易程序更為自由。而在傳統的貿易體系中,本身就沒有了海關的安檢,關稅就無法獨立作為一門征收稅款,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電子商務與征稅方的潛在沖突。對此,以歐盟為代表的主張擴大稅收的派別提出了將電子商務作為勞務稅征收的觀點,通過對勞務稅的征收規避納稅義務方逃稅的行為,使得稅源由高向低流動,有效減少了各國財政的損失。

(三)電子商務活動的隱蔽性。

在計算機的賬戶中,同一臺計算機的IP地址能夠動態分配,因此可以擁有不同的網絡地址。而不同的電腦也能夠在動態的分配中擁有相同的網絡地址,這就使得各用戶之間可以利用匿名信箱以及匿名昵稱等掩藏網絡地址、郵箱地址、ID身份等網絡信息。在實際的納稅中,所針對的納稅對象在電子商務的隱蔽性中被模糊化了。納稅人及納稅地無法確定,使得納稅工作開展更為艱難。在對外貿易中,電子商務的隱蔽性遮掩了用戶的真實信息,交易的發生時間和輸出地點也變得更加靈活,納稅體系中的關口稅也失去了真正的意義。再加上納稅人本身所采用的授權、加密等保護手段,使得交易信息不斷被掩藏,導致傳統的稅收稽查和管理失去了追蹤審查的憑證。

(四)電子商務活動的流動性。

在電子商務的具體活動中還有著流動性的特征,只需要在一個交易主體的前提下(比如手機、電腦),就能夠靈活地開展網絡貿易活動。在信息化不斷發展的今天,手機、筆記本等數碼產品的普及,使國家的互聯網體系更加完善。而在電子商務活動中,這些條件在很大程度上推進了網絡貿易的發展,并賦予了電子商務靈活操作的流動性特征。傳統的稅收制度在進行納稅地登記時,由于無法準確把握網絡交易位置,使得貨款來源和貨源途徑的查清也更為困難,無形中增強了對我國稅收體系的沖擊。

二、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管理制度的挑戰

(一)稅源流失問題。

電子商務本身快速發展使稅務管理部門在應對策略上缺乏了及時的研究,更缺少了系統規范的制度對電子商務活動進行約束,從而導致了嚴重的稅源流失問題,尤其表現在消費稅、海關征收稅以及增值稅的流失。電子商務在其自身的交易活動中會不斷縮小各交易主體在區域上的差距,從而大幅提升了跨國交易的數額,這就逐漸變化了商務交易的形式。當企業中的交易形式轉變為個人消費與企業的分散交易時,就加大了對進口商品征收勞務稅的難度,導致商品稅源不斷流出。

(二)應稅行為和所得無法界定。

在網絡貿易銷售活動中,商品本身的性質受數字化的影響,在界定時缺乏一定的標準和依據,而商品交易的性質直接決定稅收政策在商品中的運用。對網絡交易活動中所存在的信息供給行為,如郵箱免費提供、軟件免費下載等服務,這些信息服務是否應該納入征稅行列,就成了我國傳統稅收政策中所含混不清的因素。根據現有稅法明確規定,貨物抵債、贈送、以物換物等行為都應該被認定為“銷售”,并要進行有關應稅。但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卻沒有對網絡商品的性質做出有效判別,導致無法有效實現依法征稅。

(三)導致稅收管轄權出現問題。

稅收的管轄權是政府對個人納稅實施管轄的權利,明確稅款征收與管理的分工職責,能夠填補管理上的漏洞,使征稅機構的功能得到有效的彰顯。在目前,各國政府以屬人與屬地兩種原則將稅收的管理權限分為了兩種:一種是居民管轄權,而另一種是來源地管轄權。在現行的稅法政策中,又利用居住地、常設機構等概念將納稅人的活動聯結起來,同時以此執行稅收的實際管轄。但在網絡貿易活動中,因為其虛擬的性質使常設機構的概念變得非常模糊。企業在活動的過程中只要通過網站的設立就可獲得收入來源,其經營活動擺脫了固定營業場所,變得更加靈活。這也就使得稅收管轄部門在進行稅收的有關管理時,工作變得更為復雜。

(四)稅務稽查弱化。

稅務機關要進行稽查征管,就必須要先了解納稅人實際情況,并掌握應稅事實的證據和信息,以此作為稅務機關稽查稅務數據的有效依據。從目前各國的稅制結構上看,發展中國家大部分以流轉稅為稅務主體,而發達國家則是以所得稅為稅務主體。電子商務稅務納收的有效執行,對發達國家的影響較小,但卻對發展中國家的整個稅務結構起到了巨大的沖擊。因此,面對電子商務時代的到來,我國整個稅務稽查體系受到了嚴峻考驗。

三、電子商務環境下傳統稅收管理制度應對策略

(一)構建電子商務稅收優惠制度。

基于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最大利益,在電子商務活動發展的初級階段,應該給予實時征稅優惠政策。網絡商品的稅率要小于實際商品稅率,以此保障我國電子商務網絡交易的健康發展。同時,要鼓勵企業加大投資,推進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有效建設,并不斷將生產型的增值稅轉變為消費型。而在所得稅方面,應該實行產業稅相關的優惠政策,并解除在工資扣除以及投資抵免上的限制,使企業的稅收制度更為合理。

(二)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

電子商務稅務登記的主要功能在于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納稅人身份進行判別,并依法實施稅務管轄權。納稅人在進行電子商務活動之前,必須要進行稅務登記,并提交相關的電子郵箱、EDI代碼、企業網址、服務器地址、支付方式以及清算銀行等具體的資料。而稅務管理機構應該對納稅人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和記錄,并要求電子商務納稅人將登記號碼長期展示在網站中。另外,還要對納稅人數字信息加以確定,保證納稅人真實身份,以便于納稅部門有效管理。

(三)加強稅收協調。

電子商務的開放性和全球性決定了其在國際稅收問題中的作用,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跨國偷稅、漏稅、逃稅等方面。要有效解決電子商務這一問題,就必須加強各國之間稅收的協調合作,進行稅收信息交流,并積極參與國際征稅稽查。這樣才能有效解決全球性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為國家利益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四)加強對數字化商品的分類和界定。

數字化商品的性質模糊是制約我國稅法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為此必須加強對數字化商品的有效分類和界定。首先,要規范消費者的網絡消費行為,杜絕產品復制;其次,對于網絡中的信息服務,要將其視為勞務易活動。而電子商務中相關合同、訂單等需要有效的銷售憑證;最后,稅務機關還應加強稅收體系的信息化建設,掌握各電子銷售的特點,并對電子訂單、電子支付等網絡手段實施有效監控,最大化適應網絡信息環境下的稅收管理需求。

四、結語

電子商務是經濟全球化發展下的產物,也是未來商品交易形式的趨勢走向。對電子商務中稅收管理進行研究,有利于保護我國稅收經濟利益。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的稅法管理需要立足于基本國情,充分吸收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推動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邢丘丹,史國麗.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制度的沖擊與對策研究[J].華東經濟管理,2010.5.

[2]張中帆.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管理體系面臨的挑戰及對策研究[J].時代金融,2015.11.

[3]易競.電子商務稅收管理探究[J].智富時代,2015.12.

篇4

第一條為了加強供水管理,維護供水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建設用水,發展供水事業,根據有關法律和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供水、用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四條**市水務局(以下簡稱市水務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市水務局所屬的**市水務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水務執法總隊)具體負責本市供水的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縣)供水范圍內的供水管理,業務上受市水務局領導。

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供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市水務局應當根據本市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編制全市供水發展規劃,經市城市規劃部門綜合平衡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六條本市供水工作實行開發水源與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相結合,保障供水與確保水質相結合的原則。

第七條本市實行有利于供水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鼓勵供水和節約用水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善水質,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第八條對在本市供水、節約用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二章供水水源管理

第九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市城市規劃、水務、地質礦產、環境保護部門編制本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

第十條編制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的基本原則:(一)符合本市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綜合規劃的要求,并與水長期供求計劃相協調;(二)優先利用地表水,嚴格控制和合理開采地下水;(三)優先保證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業用水和其他建設用水。

第十一條以地表水作為供水水源的,應當向水務部門辦理取水許可;以地下水作為供水水源的,應當向市水務局辦理取水許可。

第十二條嚴格保護地下水源。

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來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取用地下水:(一)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二)在地下水超采區域內的;(三)在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安全保護區內的;(四)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

第十三條市和區、縣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會同市水務局和同級城市規劃、建設、衛生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在供水水源地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對飲用水水源實施保護和管理。

第三章供水工程建設

第十四條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應當按照本市供水發展規劃及其年度建設計劃進行。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經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十五條用水單位需要增加公共供水量的,應當繳納自來水增容費。自來水增容費由市、區(縣)人民政府統一用于供水工程建設。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將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任務委托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禁止無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承擔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任務。

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第十七條供水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供水設施保護

第十八條在供水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應當劃定安全保護范圍。在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二)開挖溝渠或者挖坑取土;(三)打樁或者頂進作業;(四)其他損壞供水設施或者危害供水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十九條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上下或者兩側,應當劃定保護范圍和控制范圍,并設置保護范圍的永久性識別標志。

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危及管渠、輸水安全和原水水質的活動。

第二十條在供水輸配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在供水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外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供水企業查明有關情況;建設工程施工時影響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與供水企業商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并會同施工單位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設施。

建設工程確需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報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和供水企業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二條供水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職工持證上崗制度。

第二十三條供水企業應當設置水質檢測機構,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自來水供水企業應當確保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市水務局、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區、縣衛生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定期對公共供水全過程進行水質監測。

第二十四條供水企業應當在供水輸配管網上設立供水水壓測壓點,做好供水水壓的測壓工作,確保供水水壓符合規定的標準。

市水務局、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供水水壓進行監測。

第二十五條供水企業或者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清洗和消毒,確保其正常、安全運行。

第二十六條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企業和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供水水壓標準,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

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確需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的,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企業或者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經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在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的二十四小時前通知用戶。

第二十七條供水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時,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企業或者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在接報后立即組織搶修,并在二十四小時內搶修完畢,但特殊情況除外。搶修時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和衛生防護措施。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供水設施搶修等原因,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的,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企業或者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戶,并向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連續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能正常供水的,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企業或者供水設施權屬單位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證生活用水的需要。

供水設施搶修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撓或者干擾搶修工作的進行。

第二十八條本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單位自行建設供水進戶計量水表以外的供水輸配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經公共供水企業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實施統一管理。

第二十九條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需與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有關單位應當在征得公共供水企業同意后,報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同級衛生部門審核批準,并在管道連接處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禁止將產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第三十條供水企業與用戶應當簽訂供用水合同。

供水企業應當對用戶的用水裝表計量,并按照規定期限抄表。

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填報供水統計報表。

第三十一條供水價格由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擬定,經同級物價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二條用戶應當按時繳納水費。

禁止用戶下列行為:(一)在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二)擅自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轉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三條消防供水設施實行專用。因特殊情況確需通過消防專用供水設施用水的,應當征得供水企業的同意,并報公安消防部門批準。

第三十四條本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

市水務局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用水單位核定并下達年度和月度用水計劃指標,并按月進行考核。

超計劃用水的單位,對超計劃部分除繳納水費外,還應當繳納加價水費。

第三十五條供水設備、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市水務局協同市技術監督部門制定。

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供水設備、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

市水務局應當會同市技術監督部門對供水設備、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的開發和使用進行監督。

第三十六條市水務局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供水企業安裝的計量水表進行檢測。

按照規定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計量水表,應當由市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可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強制檢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賠償損失;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一)違反供水發展規劃及其年度建設計劃或者未經批準興建供水工程的;(二)無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供水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的;(三)未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供水工程設計或者施工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水務局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一)供水水質或者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來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二)供水水壓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規定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清洗、消毒或者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搶修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四)未按照規定履行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的通知義務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五)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按照規定采取應急供水措施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裝表計量或者抄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賠償損失;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用地下水的,由市水務局責令其停止取水,并限期將深井填實。

第四十條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市水務局可以委托市水務執法總隊實施。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水務執法總隊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賠償損失;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一)損壞供水設施或者危害供水設施安全的;(二)涉及供水設施的建設工程施工時,未按照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或者未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保護或者補救措施的;(三)使用不符合標準的供水設備、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的;(四)擅自改裝、遷移、拆除供水設施或者經批準但未采用相應補救措施的;(五)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六)將產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有前款第(四)、(五)、(六)項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對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水務執法總隊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一)盜用供水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向供水企業補繳供水水費,并處以補繳供水水費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二)擅自轉供公共供水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轉供水水費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三)阻撓或者干擾供水設施搶修工作的,責令其改正,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第(一)、(二)項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對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三條市水務局或者市水務執法總隊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違法審批,或者作出其他錯誤決定,由上級行政機關責令其糾正,或者予以撤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四十四條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除本條例已規定處罰的外,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供水行政管理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5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城市供水水質,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及進行深度凈化處理水的水質。

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中包括原水和二次供水。

本規定所稱原水是指由水源地取來的原料水。

本規定所稱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儲存、加壓等設施,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后再供用戶的形式。

本規定所稱深度凈化處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反滲透、膜等技術對城市自來水或者其他原水作進一步處理后,通過管道或者以其他形式直接供給城市居民飲用的水。

第三條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進行城市供水水質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實行企業自檢、行業監測和行政監督相結合的制度。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行業監測體系由國家和地方兩級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絡組成。

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由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水質中心)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以下簡稱國家站)組成,業務上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地方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以下簡稱地方網),由設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國家站和經過省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以下簡稱地方站)組成,業務上接受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直轄市、省會城市的國家站為地方網中心站。

第七條國家水質中心根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全國城市供水水質監督檢查職能。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業務上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并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實施該城市行政區域內供水水質的監測工作。

第八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供水企業定期報送的城市供水水質檢測數據報表進行審核,并報送地方網中心站匯總。地方網中心站應當將匯總后的報表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于每年年底前報送國家水質中心,由國家水質中心匯總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九條國家水質中心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國家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國家站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地方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地方站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本轄區內各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地方站所在城市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定期或者隨機抽檢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第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月公布一次國家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地方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地方站所在城市供水水質公布的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城市供水水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級劃分水源保護區,設立明顯的范圍標志和嚴禁事項告示牌。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的設施及其他有礙水源水質的行為。

城市供水水源水質不得低于地面水環境質量三類標準并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十二條城市供水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三條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做好水源防護、水源水質檢測工作。發生突發性的水源污染時,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城市建設、環保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當出廠水質難以達到標準需要采取臨時停水措施的,必須報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城市供水企業制水所用的各類凈水劑及各種與制水有關的材料等,在使用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設備、新管網投產前或者舊設備、舊管網改造后,必須嚴格進行清洗消毒,并經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水質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機構和檢測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和有關標準、方法定期檢測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做好各項檢測分析資料和水質報表存檔、上報工作。

城市供水企業的自檢能力達不到國家規定且不能自檢的項目,應當委托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十七條城市供水企業上報的水質檢測數據,必須是經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的數據。城市供水企業的檢測機構沒有經過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其上報的數據必須委托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十八條城市供水水質檢測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第十九條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水質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水質管理,定期進行常規檢測并對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能進行常規檢測的,應當定期將水樣送至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檢測。

第二十條從事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城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從事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應當在取得許可后15日內,將許可證明復印件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以城市自來水或者其他原水為水源,從事城市供水深度凈化處理的企業,其生產的深度凈化處理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當定期對出廠水進行自檢。沒有自檢手段或者檢測手段不完善的,應當定期將出廠水水樣送至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二十二條對在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城市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標準規定的;

(二)城市供水企業未按規定進行水質檢測或者委托檢測的;

(三)供水企業未按規定上報水質報表的;

(四)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對各類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的;

(五)不具備自檢能力的城市二次供水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以及從事城市供水深度凈化處理的企業,未按規定將水樣定期送檢的;

(六)違反本規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質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四條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進行監測和隨機抽檢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水質報表或者提供虛假水質監測數據的。

篇6

第一條本規定是我市地稅系統加強稅容風紀工作的基本依據,適用于各級地稅機關和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條嚴整的稅容風紀是稅務干部高度的法制觀念和紀律觀念的體現,是依法行政的組成部分,是良好社會形象的重要特征,是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的基礎。

第三條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對本條例的實施負有重要責任。

第二章著裝

第四條稅務制服

稅務人員統一著裝始于一九八四年,一九九四年定型,簡稱"九四"式稅務服裝。"九四"式稅務服裝包括男女夏裝、男女春秋裝、男女冬裝。

第五條稅務標志

稅務標志主要包括帽徽、肩徽、稅務胸章、稅務臂章和胸牌。

帽徽:采用"國徽"圖案,表示稅務機關是國家稅收政策法令的執行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紅旗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它象征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肩徽:圖案為橢圓形,圖案中心是"稅"字,連同外圓形成"中"字,整個圖案將中國稅務簡化為"中稅"構成。圖案四周呈圓形周轉狀,寓意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質;圖案又呈雙手捧全的形狀,意為稅收工作需要社會各界支持;"稅"字周圍的四條豎道,表現稅收為"四化"大業服務;圖案兩側似鉗形、夾固狀,體現依法治稅的嚴肅性;圖案整體也似一盞燈籠,意為稅收干部必須清正廉明;圖案具有的公路環線建筑的整體感覺,象征稅收與社會主義建設緊密聯系。

胸章:長方形式樣,金屬質地,紅底金字,字為"中國稅務",用凸體字型。

臂章:形似盾牌,墨綠底色,周邊紅色,上部有"稽查"二字,下部為編序號碼。臂章為稽查人員專用。

胸牌:胸牌由市局統一制發,內容包括:單位、本人近照、姓名、職務和局統一編號以及便于納稅人監督的有關內容。

第六條地稅人員必須按規定著稅務制服,佩戴稅務標志,保持稅容整齊。

(一)全體人員參加重大活動除特殊要求外必須著稅服;區、縣局機關人員、一線征收人員、稽查人員必須著稅服上崗,下班或離崗后一律換便服。

(二)著稅服時應當戴稅帽(在室內必須脫帽),戴稅帽時,男帽檐前沿應與眉同高,女帽稍向后傾。

(三)著稅服時必須著統一配發的襯衣,系制式領帶,衣領不得翻蓋于稅服領,下擺扎于褲內不得外露。不得在稅服外面著便服。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四)參加統一著裝的集體活動時,必須著黑色皮鞋;平時著裝可配前不露腳趾、后不露腳跟的深色便鞋。稅服應當保持清潔,配套穿著,不得混穿。

(五)嚴格按照規定佩帶稅務標志。肩徽綴定于肩牌外側正中;男裝胸章佩戴于左胸衣袋上方、胸章下沿與衣袋上沿取齊;女夏、春秋裝胸章佩戴于左胸偏上的位置(女冬裝胸章佩戴同男裝);臂章佩戴于左上臂外側。

(六)全體人員必須佩戴胸牌上崗。胸牌統一佩戴于左胸,與胸章下沿平行。

(七)稅務制服和專用標志不得買賣、擅自拆改、轉借或贈予非地稅人員。對調離稅務部門工作的要及時收回稅務專用標志。

(八)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由市局統一規定。

第七條稅務制服及其它標志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規定的式樣、標準,由市局統一組織制作,其它單位不得自行制作。

第三章行為舉止

第八條地稅人員應保持儀容整潔。著稅服時,男不得留長發和蓄胡須。女戴稅帽時,須將披肩發遮于帽內。

第九條地稅人員不得紋身、染指甲、染彩發,工作時間不得濃妝艷抹。

第十條地稅人員外出時,必須遵守社會公德和交通規則,自覺維護地稅形象。

第十一條地稅人員必須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在執行公務時,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途中行走時不得吸煙、吃東西或者搭肩挽臂。

第十二條地稅人員在遇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當見義勇為,積極救助。

第十三條地稅人員不得酗酒、賭博和打架斗毆,不得參加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動。

第十四條地稅人員不得圍觀和參與非法的社會集會活動。

第四章禮節禮儀

第十五條為體現地稅系統的團結友愛和相互尊重,地稅人員必須有禮節。

第十六條地稅人員敬禮分為舉手禮和注目禮。集體著稅服參加集會、重大禮儀場合、升國旗、奏國歌時,全體人員自動立正,帶隊主官行舉手禮,其他人員行注目禮;個人著稅服在上述場合行舉手禮。

第十七條在進入領導或者其他人員辦公室前,應當先敲門,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上級領導進入辦公室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時,應當自行起立,以示尊重。

第十八條參加重大集會活動,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統一著裝,列隊入場,按時到位。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稅容風紀是地稅人員的儀表和風貌,是地稅機關作風和紀律的體現,各級地稅機關必須建立健全檢查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市局機關工作人員著裝管理規定

(一)市局機關工作人員除參加要求著稅服的重大活動外,平時著便裝。

(二)夏季:男著長褲、短袖襯衣,下擺扎于褲內;女著裙式職業套裝。冬(春秋)季:男著西服,扎領帶;女著職業套裝。

(三)春秋冬季著深色皮鞋,夏季可著深色涼鞋,要求前不露腳趾,后不露腳跟。

(四)機關人員不得染指甲,染彩發,工作時間不得濃妝艷抹。

篇7

【關鍵詞】污水管道;堵塞;主要原因;防治及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P756.2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污水管道堵塞是排水管道常見的問題,給人們生活造成極大不便,同時也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污染。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生活環境及衛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關市政養護單位及物業管理部門須加強重視,在實際社區服務活動中,全面提高防治污水管道堵塞的意識,并采取必要防治及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污水管道堵塞現象的發生,為人們創造舒適、健康、良好的生活環境。但值得注意的是,污水管道堵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污水管道堵塞的防治及管理不應只是市政養護單位及物業管理部門的事情,而應追溯到管道設計、施工安裝等過程。只有從各個環節加以重視,防微杜漸,才能切實避免污水管道現象的發生,為居民生活提供強有力保障。

1.污水管道堵塞的主要原因

1.1設計原因

建筑給排水管道設計時,設計人員往往根據建筑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結構受力等情況進行給排水系統設計,往往忽視了與日常使用功能密切相關的污水管道設計[1]。在污水管道設計時,只在施工圖中對管道做法作簡要說明,或干脆直接套用圖集,缺乏現場考察及長遠考慮,導致設計的不科學性、不合理性及不可行性。同時,設計人員在設計過程中,缺乏必要的調查和了解,比如學校食堂油池設計時未能夠將過濾器裝置安裝到管道前、末端設置欄,在使用過程中,油污物直接排入管道,導致管道堵塞。

1.2施工原因

當前,建筑業發展非常迅速,但具有較強工藝和技術的高素質工人十分短缺,加之施工過程中缺乏科學規范的操作流程,最終導致施工混亂,污水管道施工質量得不到保障。在污水管道施工過程中,由于多方面原因,給污水管道使用埋下隱患,具體體現在:(1)管道基礎方面。施工人員重視度不足,造成超挖,并直接用虛土進行回填,導致管道基礎夯實度不夠,還有一些管道敷設存在用磚當支點的現象。這造成了管道的不均勻沉降,給污水管道埋下隱患,甚至對管道造成破壞。(2)管道施工方面。不掛線施工,且管道中間不測標高控制點,線上下、左右彎曲不直,井內不做流槽,或存在尖方直角,設計坡度失去其價值,污水滯留,造成堵塞。(3)水泥沙漿抹口方面。接口處過度填漿,每個接口管內都有“舌灰”殘留,在往后使用時往往形成污物障礙,久而久之就導致污水管道堵塞[2]。

1.3管理原因

日常管理維護對污水管道的使用性能產生極為重要影響。但由于認識不足,缺乏對污水管道的規范管理,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污水管道堵塞現象發生的可能。管理方面的原因,具體有:(1)施工管理方面。這過程主要包括對施工材料、工藝、機械等方面的管理,不僅要求對管道材料進行嚴格把關,杜絕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同時還有對施工全過程實施質量管理,確保管道施工的質量。(2)日常維護管理方面。由于日常使用不合理、不文明,缺乏必要的常識宣傳,人們防范意識得不到切實提高,導致一些殘渣物體直接流入污水管道,長期堆積后,導致污水管道堵塞。

2.污水管道堵塞的防治及管理措施

2.1在設計環節進行嚴格把關

污水管道設計過程中,須進行科學規劃和實地考察,避免和排除各種隱患,優化設計方案,確保污水管道的施工質量及整體性能。與此同時,要根據相關數據精密設計污水管道的管徑,并保證管內水流速度不小于標準范圍內的最小設計流速,確保管內的自凈流速,不會產生淤泥。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段污水管道內的水流速度存在一定差異,因而在設計過程中要區別對待,如在拐彎處,水流轉角應控制在90°以上[3]。除此之外,還要對污水管道設計進行嚴格把關,對各項指標進行嚴格審查,不得對已設計好的方案進行隨意更改,確保污水管道施工的順利進行,并確保施工的質量。

2.2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質量

污水管道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嚴格質量控制,主要包括:(1)管道材料質量方面。加強對污水管道材料質量控制,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相關標準進行科學采購,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后,管道材料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源頭上排除質量隱患。同時,要對管道材料供應商提供的各種材料生產合格證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并做好資料留存和管理。(2)管道施工質量方面。要建立系統、完善且適用于配套工程的管理、檢查、驗收制度和獎懲辦法,并寫進承包合同,使管道施工的質量與經濟利益相掛鉤,全面提高施工質量意識。同時,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制,一旦出現管道堵塞問題,應根據嚴重程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污水管道施工質量提供強有力保障。(3)竣工驗收質量方面。應根據相關標準,對室內、室外污水管道進行通球試驗,確保通球球徑在污水管道管徑的2/3及以上,且通球率必須達到100%[4]。

3.污水管道堵塞的管理措施

3.1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污水管道施工過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現場管理和安全管理兩方面。其中,現場管理的目的是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相應規范和標準進行施工,并對各施工區域內的工作任務進行統一分配和協調,確保施工的進度和質量。施工安全管理的要點,主要包括:(1)施工前,相關部門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理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各種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遇到室外施工穿越高速公路或鐵路的情況,要重點檢查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保障污水管道施工的科學性、可靠性和安全性。(2)施工過程中,要專門派遣相關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禁止各種違章作業。同時,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安全上報制度及安全預警制度,便于應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緊急事件。

3.2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防治污水管道堵塞現象,除了要在設計和施工環節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還要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加強維護和管理。使用過程中,污水管道防堵塞的管理措施,具體包括:(1)建立系統、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污水管道投入使用后,對化糞池、隔油池、污水井等方面,要定期進行定期日常清理和維護,確保污水管道的正常運行,排查引發管道堵塞的各種隱患。(2)加大力宣傳,提高人們的防范意識。社區物業可通過黑板報、宣傳欄等方式,將日常生活注意事項貼出來,對社區居民進行宣傳教育,減少生活殘渣直接排入污水管道,使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最大限度建設污水管道現象的發生。

3.小結

總而言之,污水管道堵塞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從源頭設計上加以防范,而且要從施工、使用等環節中加強控制,并通過必要的技術措施保證污水管道的正常運行。只有多方面齊抓共管,才能夠切實解決問題,為提高人們生活質量和水平提供強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陳婧,姚秦超,李瀾,方詩惠,許榮,唐國乾.城鎮排水系統建設與管理現狀研究--以紅光鎮為例[J].中文信息,2013,(12):23+232.

[2]唐群才,王秋穎,王向紅.高含油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運行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J].工業用水與廢水,2013,44(04):56-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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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更新

一、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存在問題

1.財務會計體系制定不到位,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伴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各行各業的管理制度更新變化多,與國際接軌步伐快,同時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也提出較高要求。但從目前的水利行業來看,制度更新相對滯后,財務會計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素養普遍存在相對偏低的現象,無論是財務會計的核算,還是財務會計檔案的整理,都僅局限于傳統的手法。存在一些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簡單培訓后就上崗現象,間接導致財務會計信息管理水平不高。另外,在實際的水利行業的監督、管理中,也存在兼職現象,造成一些工作人員未能在具體的管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財務會計監督機制不完善目前,國家鼓勵有效結合市場經濟、政府經濟,也鼓勵將社會資本投入到實際的水利工程建設中。在這種情況的影響下,各級也將加大了對水利行業資金的投入力度,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水利建設將出現相對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多數基層水管單位財務會計機構還不盡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并未能進行相對嚴格的管理和監督,致使其出現財務會計核算與監督存在嚴重脫節的現象,相應的水管單位雖能根據自身實際建立了一系列財務管理制度,但針對該制度所應發揮的職能,仍無法進行統一、徹底有效的開展,一定程度降低行業的管理水平。

3.缺乏健全的財務投入回報機制因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涉及面較廣,導致結構相對復雜,無法很好落實上級投入資金信息的反饋工作。并且,對于社會投入資金回報等問題,也不能及時的進行反饋,上述現象的出現,導致整個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職能無法充分發揮,進而影響水利工程的投入建設進程,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投入回報機制不健全,投資回報期過長,資金發揮效益和投資變現能力差。

二、新形勢下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更新的途徑

1.加快完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監督機制隨著國家經濟管理制度的更新和水利體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行業要緊跟時代的步伐,加強自身財務體系的更新建設。進一步推進與國家準則的全面趨同,以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更新要以服務于市場經濟,明晰產權關系,保護多元化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為重點,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經濟效益而開展,同時必須在充分了解水利行業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制度的監督機制,明確劃分管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做到核算機制與監督機制同步進行,確保從各種渠道獲得的資金得到有效保障,提高行業資金的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服務于水利行業的建設之中。在實際的財務會計管理中,還需有效發揮媒體、公眾的監督作用,構建相對完善的公開信息制度,一體融入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督目標,將此作為管理水利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的依據,實現相應管理工作良好落實和信息公開透明的目標。

2.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多元化和合理的回報機制,加快提升水利發展過去,我國水利行業的資金來源渠道相對單一,以國家的專項投入為主,沒有較好的回報反饋機制,但目前國家鼓勵多元化發展,因此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向社會投資敞開大門,建立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和合理的投資收益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和運營,有利于優化投資結構,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資金多渠道籌措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有利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促進政府與市場有機結合;有利于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體系和水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3.完善財務會計機構,提高人員工作能力在國家發展新形勢下,根據水利行業現存的財務會計機構合理設置崗位,保證相應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落實到底,提高工作質量,進一步健全獎勵機制,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每位管理人員積極、主動參與到實際中去,更好落實財務會計的管理工作,保證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同時,需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借助專業化的財務會計知識進行培訓,以提高業務能力,保證每位工作人員都能借助先進性的技術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將最終的考核結果作為評定標準,只有考核符合要求者才能繼續上崗工作,以適應新形勢下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三、結語

綜上所述,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更新決定著該行業的發展速度、經濟效益,也決定著國家經濟水平、民生問題。這就需要在實際的工作中,充分結合自身情況,積極、主動的面對并解決財務會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探究合理、科學的措施加以解決,在提高財務會計管理水平的同時,更好地提升行業發展和服務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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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立文.淺析強化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方法[J].財經界(學術),2010(10):176.

篇9

摘 要 在新的社會經濟環境下,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特別是在我國加入WTO以后,更多的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若想保持高速的發展態勢,國內企業必須注重自身綜合實力與競爭力的提升。在現代企業的管理工作中,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的作用、意義是不容忽視的,所以,國內企業必須對現行的管控模式、制度、方法進行有效的改革與完善,從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穩定、和諧發展。

關鍵詞 現代企業 財務管理 內控制度 管理水平

在我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對于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實際效率、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是實現企業綜合實力與競爭力穩步提升的重要基礎。為了順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潮流,國內企業要在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加強行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從而構建科學的企業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滿足企業的實際發展需求。

一、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意義

在國內現代企業管理學的研究中,將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列為企業的基本管理項目,其所具有的實際意義是不容忽視的。特別是在新的社會、經濟、貿易環境下,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的現實意義更為凸顯,筆者總結了以下兩點:

1.迎接國際挑戰的迫切需要

從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而言,各國之間的競爭形勢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轉變,由傳統的資本、技術競爭逐步向管理競爭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在我國正式加入WTO以后,隨著國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外國各類企業的相繼入駐,加強我國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是迎接國際挑戰的迫切需要。另外,在我國企業管理工作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只有實現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國家化、現代化、高效化,才能逐步縮短與發達國家在企業管理方面的差距,進而贏得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2.企業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自我國全面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國內企業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對于各項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為具體、嚴格的要求。特別是在國有企業加快公司化改革的背景下,企業原有的優勢已經逐漸減弱,所以,適時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對于促進企業的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在國內企業深化改革的新時期,企業的管理模式和戰略發展目標有了很大的轉變,而加強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則是現代經濟社會和企業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

二、強化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策略

目前,國內企業普遍認識到加強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重要性,并且采取了有效的管理與控制措施,但是由于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和限制,導致其實際效率和質量不是十分理想。針對國內企業在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中存在弊端和問題,結合筆者多年企業財務工作,提出以下具體的強化策略:

1.提升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意識

在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內控活動中,會計人員是相關規章、制度的主要制定者,也是具體執行者和監督者,所以,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意識直接關系到各項財務管理和內控活動的實際效果。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制定中,必須將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和相關監管制度列為重點項目,特別是在企業各項經濟業務活動的開展中,應對會計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以防止部分會計人員出現嚴重的違規或違紀行為。另外,在企業定期組織的崗位培訓和教育中,應注重會計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并且通過各種法律、法規、制度的宣傳,增強會計人員的道德意識,從而滿足新時期的經濟業務活動管理需求。

2.健全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總體財務管理水平的關鍵,也是保障企業各項經濟業務有序開展的先決條件。針對國內企業在財務管理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注重財務管理制度的構建:1)統一企業的財務管理戰略,即將企業現行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標進行科學的整合,從而指導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科學、合理開展,并且促進企業各項資金的均衡流動,防止企業出現嚴重的財務管理缺陷;2)健全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的基本制度與治理結構的相關要求,在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統一性、協調性的前提下,對其可信性進行具體的研究,從而減少財務管理活動出現漏洞的幾率3)企業在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中,應注意結合企業的自身情況,以及各項業務、經營與管理活動的特點,實現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配套性與系統性。

3.明確內部控制目標

在企業的內部控制工作中,應堅持以《會計基本規范》中的相關規定為指導思想,確保內部控制的目標符合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促進各項經營與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并且保證財務報告和相關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而有效提升內部控制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在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的制定中,應將注重點集中于會計核算與監督等環節,以防止企業內部出現嚴重的侵吞財產或行為。同時,在進行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的設計時,應綜合聽取各部門和工作人員的意見,以保證其在符合企業總體內控原則的基礎上,達到促進企業內部控制工作全面開展的目標。

4.實現財務管理與內控工作的信息化

目前,國際上知名的跨國公司都采取財務管理與內控工作高度集中的模式,并且借助先進的信息技術實現經濟業務管理活動的高效化、全面化。國內企業雖然加快了信息化建設步伐,但是在財務管理與內控工作的實際應用卻相對較少,這也是導致各項工作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因此,在現代信息化社會的背景下,國內企業必須緊跟信息化社會的發展潮流,借鑒國內外大型企業的成功管理經驗,在加強企業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前提下,促進財務管理和內控工作的信息化發展。同時,在企業財務管理與控制工作的信息化建設中,還應注重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廣泛引入各種先進的財務和會計系統、軟件,促進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內控工作快速與國際接軌。

5.加強企業內控工作的審計

在現代企業內控工作的監督中,內部審計的作用日趨重要。為了強化企業內控工作的規范性、合理性,內控人員應定期進行物資采購、記賬憑證、現金管理、產品銷售、資金支付等項目的嚴格審核,以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這也是保障企業各項經營與管理活動有序進行的基礎。同時,在企業內控工作的審計中,審計機構應將會計賬目的審核與稽查結為一體,并且定期對于內控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科學的評價,向企業管理層提交相應的報告,以實現企業內控制度的更加嚴密、完善。

6.建立健全的評價與獎懲機制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內控活動中,應在實行全面經濟核算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的經濟業務活動評價與獎懲機制。對于企業的管理層,如:董事長、執行總裁、總經理、部門負責人等可以采取嚴格的經營與管理風險抵押金機制,以及股票期權、年薪等制度,從而對于管理層人員的經濟決策和管理活動進行公證的評價,并且根據評價結果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處理。對于企業內部的普通員工而言,企業應逐步完善全員持股、薪金獎勵等制度,應將普通員工納入到企業利益的分配范疇,不但有利于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而且是促進各項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適時的基礎。同時,在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評價、獎懲機制構建中,還應加強對于各項工作的動態監督,將各部門或具體人員的業績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這也是企業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參考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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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祥楨.搞好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國民經濟高速度發展.財會通訊(綜合版).19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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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局機關所有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實行定人定車管理。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機關用車由辦公室主任派遣,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車輛。

第三條辦公室實行派車登記制,作為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未經辦公室出車日志登記的用車,一律視為公車私用,各項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車輛派遣原則:(1)優先保障領導公務用車,各股室用車堅持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籌使用的原則。(2)機關工作人員在縣城內的公務活動及到縣外出差不予派車。(3)機關車輛原則上不得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況必須報分管領導,經局長同意;系統內單位特殊需要用車的,提前報本單位分管副局長批準,由分管局長交代辦公室主任予以調派。(4)副局長因所分管單位業務下鄉或出差的,機關原則上不予派車,由該單位自行安排。

第五條車輛使用規則:(1)局領導承德市以內工作用車提前通知辦公室做好出車準備;特殊情況下縣內緊急公務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但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說明車輛去向。(2)各股室縣內工作用車須提前提出用車申請(事由、時間、地點),須經本股室分管副局長同意,交辦公室調派;承德市以內節假日用車由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后,辦公室方可調派。(3)出承德市用車必須經局長審批,由辦公室主任登記備案后后方可出車。(4)機關用車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路線行駛,并及時返回,不得私自更改出車時間、路線或稍帶辦私事,影響車輛使用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辦公室主任。

第六條勞動節、國慶節、春節法定長假期間實行封車制度。局機關節假日值班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用車根據工作需要,報局辦公室備案,其余車輛一律停封。

第七條車輛油料采取IC卡限制管理,由財務室實行里程數據按月登記簽字制度,做到里程表記數與車輛用油參數相吻合。無正當理由超參數油量,由駕駛員自行承擔超額費用。因公出車所繳路橋費、停車費、司機差旅費以及其它費用,由駕駛員填報旅差單,經用車人、駕駛員簽字,財務審核,局長簽字后報銷;違反交通規則等所交罰款視情況區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