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法律法規梳理范文
時間:2023-06-22 0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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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充分認識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各企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高度重視并不斷加強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在認識上更加清晰深刻,在措施上更加具體明確,在效果上更加顯著有效。
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企業的經營行為都要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的不斷加快,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復雜,面臨的風險不斷增多,經濟糾紛時有發生,有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對國有資產的安全構成了直接威脅。這些情況表明,法律風險已經成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主要風險之一,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問題也已成為企業經營和發展中所必須解決的問題。
企業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在法律風險面前,企業并不是只能束手無策、被動防御、事后救濟,而是完全可以有所作為,是可以通過采取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以防范、管理、控制的。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是企業實現自身科學發展的需要、是深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是提升應對金融危機能力的需要。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不斷規范經營行為,積極維護合法權益,加快完善防范管理措施,為企業實現科學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二、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實現企業經營總體戰略和發展目標,緊緊依附企業經營管理具體活動和業務,從企業所面臨的經濟環境出發,積極借鑒國內外企業的成功做法,以實行全面合同管理為核心基礎工作,以建立健全“目標明確、體系完備、防控并重、響應迅速、保障到位”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機制為方向,著重強化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風險意識和合規文化,保障企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則
一是充分遵守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則。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在一定意義上都屬于法律行為的范疇,企業面臨的風險在一定意義上都是法律風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首先要充分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杜絕、避免因企業自己違法、違約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使企業遭受損失;同時也要避免因企業防范不足而受到違約、違法及犯罪行為的侵害,使企業遭受損失。
二是管理風險的原則。企業在對法律風險進行積極預防的基礎上,應更加注重對法律風險的主動管理,善于通過對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判斷,從源頭上找到產生法律風險的源點和環節,不僅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風險的發生,而且善于從風險中尋找機遇,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
三是做好防控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風險的原則。企業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和所有業務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體系,突出做好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形成有效、具體的制度、措施和機制。
四是以企業為主的原則。企業是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主體,鼓勵和倡導企業借鑒國內外在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和措施,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因企制宜,把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進而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國資監管機構指導、社會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的“三位一體”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是促進企業全面貫徹法律法規,更好地守法經營。使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好地自覺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守法經營,防止因非主觀故意而觸犯法律受到制裁的事情發生。同時,充分運用法律規則,有效維護企業利益。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能夠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減小對企業經營發展的不利影響。
二是促進企業科學管理,更好地實現經營目標。在企業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擔保、財務、投資、并購、產品生產、知識產權保護、人力資源管理等各項業務中,要全方位、全過程加強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實現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的完全有效對接,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更好地實現經營目標提供充分的有效保障。
三是促進企業完善防控措施,更好地防止損失事件發生。加強法律風險信息的收集管理,及時開展風險評估和預警。在此基礎上,根據企業自身條件和外部環境,圍繞發展戰略,采取相應策略,制定完善防控措施,盡最大可能防止損失事件的發生。
四是促進企業有效解決經濟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超前做好相關工作,在發生經濟糾紛時,采取和解、調解、仲裁、法律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在必要的時候堅決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防范管理法律風險的基本流程是:
(一)收集風險管理初始信息。企業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
(二)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設定的目標,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防控的風險。
(三)制定風險管理策略。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轉換、風險對沖、風險補償、風險控制等應對策略。
(四)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綜合運用各種風險控制措施,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五)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企業應以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大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風險管理信息收集、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策略、關鍵控制活動及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采取各種方法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檢驗,根據變化情況和存在的缺陷進行改進。
四、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內容
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按照可能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由大到小的程度,可以將法律風險分為特別防范管理、重點防范管理、加強防范管理的“三類”法律風險。企業在加強全面法律風險防范管理的過程中,應突出做好生產經營中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從目前企業的總體情況看,應突出做好12項具體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同時,由于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可以從實際出發進行調整、補充。
(一)應特別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1、重大決策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1)重大決策的范圍要明確。要切實做好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把戰略規劃、重大投資、擔保、轉讓重大財產、資產抵押和質押、重要資產租賃、大額資金使用、改制重組等納入重大決策的范圍。
(2)做出重大決策的主體要合法。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我市關于市直企業董事會、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規定,明確和規范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的和決策事項和決策權限。
(3)重大決策的程序要規范。要建立和落實重大決策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法律評估論證的機制和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屬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權限的,要報經批準。
(4)重大責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制定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
2、擔保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作為擔保人時)
(5)被擔保人的資格要合法。企業在提供擔保時,被擔保人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于被擔保人條件的有關規定。
(6)擔保決策的做出要符合規定程序。擔保決策要由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做出。
(7)擔保額度要在限額之內。擔保額度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
(8)提供擔保應有反擔保。企業提供擔保時,應當要求被擔保人或第三人向其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擔保。
(9)落實擔保的有關管理規定。企業要加強擔保的基礎管理工作,做好擔保信息收集、匯總、分析,開展擔保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擔保情況。
(作為債權人時)
(10)審查擔保人主體的合法性。擔保人不能是法律法規禁止的機構和單位。
(11)審查抵押財產的合法性。運用各種調查手段,審查抵押財產是否為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物、抵押人對抵押物是否擁有所有權、抵押物是否設置過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是否不能變賣等,明確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12)審查抵押財產的真實性。通過審查抵押財產是否真正為抵押人占有及控制、有沒有其他法律負擔、有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價值有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等,明確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13)審查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要確保抵押財產的變賣能力,一般不要接受變現難度大的財產。
(14)謹慎選擇擔保方式。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選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等具體擔保方式,選擇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等保證方式,并切實辦好相關法律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及進行公證等。
3、企業財務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15)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行為有關主管部門的具體政策規定。
(16)實施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17)實施授權審批控制。要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編制常規授權的權限指引,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18)實施會計系統控制。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數據。
(19)實施財產保護控制。要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20)實施預算控制。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21)實施運營分析控制。要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
(22)實施績效考評控制。要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23)建設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隊伍。要制定和實施有利于企業科學發展的財務管理人員的人力資源政策,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財務管理人員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財務管理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素質。
4、合同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4)把合同作為企業經營活動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要積極實現全面合同管理,建立完善合同審核審查、監督檢查、糾紛預警等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25)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要推進統一授權、分工負責、歸口把關的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規范合同審查程序、標準,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審查質量。進一步強化合同集中統一管理,加大對重要合同的法律審核力度,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26)發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作用。對重要合同法律事務機構應先期介入、全過程參與,充分發揮好把關和服務功能。
(二)應重點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5、戰略規劃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7)戰略規劃要符合政策。戰略規劃要符合國家、省、市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方向,突出主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6、生產經營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8)確保產品質量。要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9)實現清潔生產。要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水資源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環保政策,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推進節能減排,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30)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職工人身安全。
7、投資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31)充分掌握投資環境情況。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投資所在地的政治經濟、法律法規、人文環境、資源狀況、風俗習慣、行業規范等情況。
(32)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論證。要對投資的前景、可行性等問題進行充分論證,確保實現投資目的。
(33)加強對投資實施情況的監督。采取有效措施,對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8、并購重組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
(34)要符合政策和規定。并購行為要符合目標企業所在地的產業政策和有關規定,避免發生市場準入障礙的法律風險。
(35)對目標企業進行充分調查。對目標企業的產權、資產、債務、擔保、稅費、職工安置、企業文化、法律糾紛等相關情況進行審慎的調查,防止目標企業的資產存在瑕疵、存在較大或有負債、產權(股權)存在爭議、欠繳稅費、財務報表虛假或對重大事項虛假陳述、商業秘密泄露、高管違反競業禁止或忠實義務以及存在市場準入障礙等法律風險。
(36)精心設計并購的法律文本。要合理選擇采用協議收購或者要約收購的方式,科學細致設計并購的相關法律文本,通過各種條款、約定或措施保障并購的順利實施。
(37)做好報批或信息披露工作。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并購的相關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保障并購行為的合法有效。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并購的信息披露或者報告工作。
9、知識產權保護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38)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及時申請商標、專利注冊,規避商標被搶注和專利侵權案件的發生,依法維護權益。
(39)規范知識產權使用制度。規范知識產權的使用、許可使用等制度,使自身知識產權的價值得到實現。
(40)完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和措施。要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力度,制定并落實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條款,防止和避免商業秘密泄露。
(41)防范知識產權被侵犯。完善市場監控等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理侵犯自身知識產權的行為,采用各種有效法律救濟途徑和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0、授權過程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42)建立完善授權制度。要編制授權的權限指引,明確重要業務企業內部的授權范圍、權限及類型,明確企業外部業務代表和的授權范圍、權限及時限。
(43)授權的程序要規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授權。
(44)明確授權的責任。授權要明確責任,做到權責利相結合,對在授權中可能存在的超越權限、違反規定程序、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制定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
(45)對授權進行監督。要做到有授權有監督,建立完善授權監督約束機制。
(三)應加強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11、企業設立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46)簽訂規范的書面設立協議。公司設立時,應遵守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發起人應簽訂規范的書面設立協議,明確設立過程中的責任劃分,防止因缺少書面協議或約定不當引起糾紛。
(47)起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備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起草必須依法進行,其內容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并必須經所有發起人同意。
(48)出資到位。公司注冊資金要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來進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指定賬戶;以非貨幣出資的,應確定相應的價值,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登記手續。
(49)及時辦理有關登記。公司設立時,應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登記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2、人力資源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50)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有關政策。要在貫徹《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有關政策的基礎上,規范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五、加強組織領導,把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加強法制教育。要扎實開展普法工作,不斷加強對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機制和核心理念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職工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意識,對不同崗位的職工就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專門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體職工的素質和能力。
(二)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對法律風險防范管理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流程,共同推動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加強法律事務機構和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企業法律顧問是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保障,市管企業應當加強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重視企業法律顧問機構和崗位的設立,落實企業法律顧問崗位職責;開展有針對性地專業培訓和人員培養,不斷提高企業法律顧問執業素質和能力;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營造有利于企業法律顧問充分發揮作用的用人環境。
篇2
一、加強思想教育,從觀念上杜絕“小金庫”
加強思想教育,構筑思想道德防線是預防和治理“小金庫”的前提。一是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教育。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思想上“正本清源”,充分認識“小金庫”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通過教育使領導干部切實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守財經紀律,明確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須堅持,哪些必須反對,不要為個人或小團體利益而觸犯黨紀國法,造成國有資產的損失。二是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通過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對財務制度與財經法規的認識,培養從業人員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使其恪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財經紀律、法律法規,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二、強化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防治“小金庫”
加強制度建設,是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基礎。煙草行業非常注重企業內部制度建設,目前,省局正在牽頭組織梳理各項制度,我們基層單位要以此為契機,從企業管理和制度建設的薄弱環節入手,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創新管理手段和方法。我們應當把“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點放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上,規范權力,嚴格管理,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各個方面,落實到各個環節,從源頭上鏟除“小金庫”滋生蔓延土壤。
同時,加強財務審核關口前移,對員工進行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讓員工熟悉和了解企業相關的財務管理規定,以便于其在發生經濟業務時,取得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據。要充分利用和發揮行業財務信息技術的優勢,建立并完善由NC網絡財務、全面預算、網上報賬、資金管理等系統組成的網絡監控平臺,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財務管理體系。通過建立網絡監控平臺,使核算數據、預算數據、資金流數據有機結合,充分體現“三算合一”為一體的監管理念,多角度、全方位地監控和分析企業經營各個環節的資金流向,杜絕監管失范,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加大監督力度,在機制上防范“小金庫”
“小金庫”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的職能,積極與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結合實際,堅持專項清理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努力探索新形勢下預防治理“小金庫”的方法和途徑,有效遏制“小金庫”現象的泛濫。在方法上,做好與日常工作的有機結合。
首先,與政(企)務公開相結合。在加強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的同時,企業應積極推行政(企)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其次,與紀檢監察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在企業內部設立獎舉報電話、電子信箱、舉報箱,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財務、審計部門參加,開展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庫”專項督查活動,把對“小金庫”的專項督查活動納入效能監察的常態管理等,形成多渠道的監督網絡。
第三,與開展的廉政談話活動相結合。每年,基層單位開展領導干部廉政談話時,紀檢監察部門要參加并監督整個談話過程,其中,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禁私設“小金庫”作為談話的主要內容之一。通過廉政談話的形式,達到教育和促進的目的。
第四,與推行的“承諾”制相結合。每年,基層單位主要領導要與所屬基層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簽訂嚴禁私設“小金庫”的承諾書,并在單位內部政(企)務公開欄公示,實行私設“小金庫”行為的一票否決制,可有效制止私設“小金庫”行為的發生。
篇3
在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組織的“五五”普法驗收檢查中,認真梳理和總結五年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積極呈現中石化企業普法工作成效,順利通過了市政府的全面驗收。
此次檢查是**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在“五五”普法收官之年,為全面了解和掌握普法工作成效組織的一次驗收檢查。在迎接市政府副市長帶隊的第四檢查組的檢查中,**石油高度重視,認真總結,積極迎檢,五年來的普法成效得到了檢查組領導的充分認可。
近年來,石油公司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省公司“五五”普法工作部署,緊緊圍繞經營管理中心工作,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守法用法常識,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素養,以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為契機,有效保障各項任務目標的高標準完成。
一、機構健全,職責明晰
**石油及時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將普法辦公室設在經理辦公室,承擔法制宣傳教育日常工作,并設立普法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同時成立零售、物流專業普法小組,明確兼職法制工作人員,結合基層實際重點做好加油站、油庫職工的普法工作。
二、科學規劃,周密部署
公司根據集團公司、省公司“五五”普法規劃,及時制發了《**石油分公司“五五”普法規劃》,明確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步驟和宣教方法等。并將五年規劃具體細化到每一年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實施方案或法制宣傳計劃。在工作計劃落實上,強化責任,細化措施,周密部署,穩步推進。
三、形式多樣,注重效果
通過會議、宣傳、競賽、培訓、發放書籍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普法實效。將法律內容納入每季度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制度,公司領導及時聽取普法工作匯報,解決實際問題。舉辦“五五”普法知識競賽,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覆蓋率100%,領導班子成員平均分100分,應參賽人員覆蓋率100%,全體干部職工覆蓋率26.61%。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培訓,購買法律書籍,發放普法教材,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6?5”世界環境日、“11?9”消防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各種紀念性節日為契機,圍繞企業經營管理中心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
篇4
關鍵詞:依法治企提高水平認識
中圖分類號: C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理,是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作為國有企業,只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斷加強企業法制建設,才能使企業走上科學、規范的發展道路,才能使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斷提高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權的能力。下面我就依法治企方面談一些初淺的認識:
依法治企必須與制度建設想結合.不斷規范企業動作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礎,是企業實行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企業應注重用機制管理,用制度規范行為,依法定制,以制治企,不斷健全企業法制化管理體系。多年來,萬和發電公司根據新形勢和市場發展變化情況,把國家法律、相關規則對企業的要求,內化為企業的規章制度,使其成為企業員工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通過制定和完善企業重要規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管理,堵塞經營漏洞,從制度上保障和促進企業改革發展,梳理整合了《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幾十項符合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管理標準和規章制度,涵蓋了生產、經營等各個方面,完善了企業制度體系。結合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貫標認證標準,篩選出公司在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面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近百份,健全規范了企業運作行為標準,規避了經營風險,為公司各項決策提供了依據,在公司上下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人監督的良好局面。
依法治企必須與生產經營相結合。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大力開展企業普法和依法治企,把企業的各項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對于改進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能力,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與國有企業密切相關的《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反壟斷法》、《企業破產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繼出臺,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產生廣泛和深刻的影響。如按照《物權法》規定,抵押、質押等擔保物權相對于《擔保法》而言,不少條款有了質的變更,需要企業在投資、融資、貸款等經濟行為中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防范法律風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對企業各種用工形式和勞動合同進行重新規范和調整,在維護公司利益和保護職工權益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等行為。同時,按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當前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產品質量等方面的標準日趨規范嚴格,行政執法力度正在進一步加大。日趨嚴格的法律環境,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內部管理秩序和對外經營活動,需要我們從法律層面加強研究,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水平,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在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或妨害時,能否采取適當、有效的措施予以排除或補救,是企業依法治企能力的重要標志之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所有矛盾和分歧都通過法律手段得到化解,不僅保證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同時也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篇5
一、認識“依法治企、依法理財”的重要意義
(一)依法治企不僅是責任,更是義務
國有企業承擔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經濟責任,也同樣肩負著重大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服務范圍廣、社會影響力大,時刻都處于政府強度監管、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的環境下經營和發展。只有嚴格按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來管理、經營企業,認真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才能有效地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只有懂法和用法,才能為公司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二)依法治企、依法理財是推進企業發展的有力保障
國有企業掌握著國家的重要資源,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且投資規模、資金流相對較大,只有嚴格依法理財,才能確保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財務是企業重要的基礎管理,良好的財務秩序是推進企業戰略升級的堅強保障。只有依法合規才能化解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才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質量,才能營造出和諧的發展環境。
二、依法治企、依法理財中遇到的問題
我國社會正處變革轉型期,各類矛盾凸顯,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社會觀念都在發生深刻變化。由于國有企業成立時間一般都較早,歷史遺留問題相對較多,且國有企業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如果發生違法違規事件,就有可能會被不斷放大。一些員工思想放松、管控不到位,導致行為缺乏約束,管理失卻責任,就會給企業發展帶來隱患和風險。
近幾年來,國家各部委加強了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審計署、國資委、發改委、稅務等外部檢查密度不斷增大,每年都開展依法治企檢查和整改,采取了很多措施,但仍然發現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工程項目管理不嚴、投資控制不力;有的成本列支不規范,內控手續不完善;有的花錢大手大腳,違反程序報銷費用。
三、如何進行“依法治企、依法理財”
(一)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沒有健全的規章制度,企業就不可能成為一個有序、正常、良好的運行體。對于公司而言,各項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法”。企業要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改進流程斷點和制度盲點,促進部門間流程融合與數據共享,構建橫向融合、縱向貫通的高效運作機制,做到事事有人管、處處有監督。只有對每件事的實施都明確了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的標準和獎罰后,才能使“依法治企”成為員工的一種行為準則和工作習慣。規章制度的目的不是管住員工,而是幫助員工理順職責、優化流程、樹立標準,使員工在公平、公正、規范的環境下更出色的開展工作。
(二)加強學習各項制度
企業要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學習,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規紀律和警示教育,將法律法規、制度學習貫穿每一位員工。通過集中學習、定期考試,切實增強各級員工的認知和執行能力,確保每一位員工懂法、守法,不在制度外辦事,促進各項工作的規范化。
(三)加大監督考核,確保執行落地
企業制度能否落地是判斷依法從嚴治企成效的關鍵。將依法治企檢查整改納入重點督查督辦事項,倒排整改工作任務,明確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及完成時間。辦公室、審計、財務全過程監督,大力推進整改進度。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補充業績考核指標,加大整改完成考核力度。同時,完善依法治企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誰牽頭、誰負責”的原則,對工作失職、整改不力的人員,嚴肅問責考核。在績效考核辦法中增加“依法治企規范率”指標,情節嚴重者予以崗位調整、降級或行政處罰,杜絕一切“壞習慣”的養成,嚴防“習慣性違章”。
(四)開展業務診斷分析、建立典型“案例庫”,充分提高檢查成果應用水平
對企業各業務、各環節進行全面的診斷分析,開展專題研究,找出問題薄弱環節,加強對關鍵業務的管控,加大對重點崗位和關鍵人員監督,專項稽核與常態教育相結合,防止違法違規事件發生。認真梳理近幾年來依法治企檢查等各類檢查出現的問題,按類別建立典型問題案例庫,并定期組織學習。在保證所有問題得到糾正和整改的同時,舉一反三,確保已整改事項不再重復發生。
(五)強化過程管控,規范項目支出
財務、審計、監察、經濟研究等部門全過程參與項目工程評審、立項、計劃、合同簽訂、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程序,對項目的經濟性、合規性進行有效的事中控制。通過事前控制、事中監督、事后考核,消除管理盲區和監督空白。
(六)加大內控建設,增強風險管控能力
加強企業內控體系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成為企業能否保持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以強化內控意識培養為目標,強化理念引導、注重業務培訓,營造良好“內控”的氛圍。以完善崗責體系為核心,明確、強化崗位職責,規范權力運行。認真查找在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制度、行使業務處置權和內部管理權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風險內容和形式。督促各部門把明確權責、規范流程、風險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實到位。明確規定各個崗位的職責事項、工作規程、考核標準、過錯責任等,把內控的要求和責任落實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以固化在信息系統中的標準流程,強化業務執行效果。同時加強內部控制監督評價工作,定期評估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以發現控制中的缺陷,采取措施加以補正,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使內部控制真正發揮作用。
(七)源頭夯實基礎,強化經營管控
加大財務對前端業務的服務力度,將財務知識向前端業務部門傳遞,解決項目超支串項,重復,項目分類不規范、列支渠道不準確,資本性與成本性支出混淆等問題,使業務人員懂財務,財務人員懂業務,從源頭保證立項規范。同時深化項目預算過程管理,嚴把項目創建“入口關”,確保財務預算與項目預算無縫銜接,實現“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
(八)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加大普法教育
任何一個成熟的企業,都非常看重風險預防、規避和權益維護,而聘請法律顧問,能在企業的決策、管理、經營、預防和處理各種法律糾紛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幫助,從而提升形象、減少糾紛、規避風險、維護權益、加快發展和提升效益。同時,加大普法教育和宣傳,確保每一位干部員工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和風險意識,學法、懂法、守法,提高思想認識、嚴守道德底線。
(九)使“依法治企、依法理財”成為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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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發現在執行國家財經法紀方面存在些問題
當前,區經濟領域中較突出的問題是執行國家財經法律不夠嚴肅,一些主觀上的弄虛作假,制度上的不健全不規范,或者管理者、財會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執行財經法規的自覺性不強,素質偏低,造成會計資料不能全面準確反映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真實的財務狀況,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在經濟交往中信譽度不高。也有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越來越隱蔽等,很難讓執法者一下發現,這些問題的存在,說明區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嚴肅財經紀律方面有一定的差距,給一些腐敗不法分子有機可趁,存在著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極大損失的隱患,同時也影響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經濟建設健康發展。主要表現為:1、超現金結算起點大額使用現金,白條抵庫,個別地方用不符合規定發票報銷。2、預算約束剛性不強,有超預算支出年終出現字。3、往來款項清理不及時,余額大,核算不規范,有的隨著歷年的結轉已難以區分來歷、用途。4、在建工程核算不明晰,未設立基建專戶,對建設資金未進行單獨核算。5、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著賬賬、賬實不符的現象。6、存在無收費許可證收費現象。
二、落實科學發展觀所面臨的新課題
1、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審計本質定位于為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審計的責任很大,任務很重,整個社會對審計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目前基層審計人員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有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是因基層審計工作業務量太大,人員數量較少,審計人員忙于做審計實際業務,很少有時間進行系統的學習,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審計人員素質和能力的全面提高。現有人員多數是學習財會專業的,缺少基建審計人才,現只能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審計,在突破真實性審計方面及建設資金審計方面仍有難度。
2、審計面臨著屢審屢犯的共性問題,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如稅收任務重、稅收成本高是一些鄉鎮街道普遍存在的。而且在逐年完成稅收任務情況下,用于發展生產性支出方面占的比重很小,多數用于招待和燃油交通費等非生產性支出。
3、在審計工作中,發現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有滯后的現象,導致審計定性難、處理難,如財務核算方面行政事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用“收付實現制”,而現實中個別單位和部門舉債購建固定資產在未完全支付完款項時不能登記固定資產賬,導致固定資產已使用多年,而未入賬現象。招待費、福利費、工會會費只有使用比例規定,但實際中超過額度時如何定性處理缺乏實際可操作的依據。在現金管理方面,延續使用《現金暫行管理條例》法規,與現實工作不太適應。個別單位工程項目招投標手續不全,結算多數用窗口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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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及原因分析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被撤銷、解散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或者注銷備案。”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事業單位被撤銷、解散后不及時、主動進行注銷登記,已成為共性難題。如果已撤銷的事業單位不進行注銷登記,既不利于保護事業單位自身合法權益,也不利于保護國有資產和債權人及社會其他方的利益,甚至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被非法侵占,或出現“假法人”帶來的社會利益損害。比如,市經信委某事業單位2004年已撤銷,但一直未辦理注銷登記,十多年后因經濟糾紛成為被告被推上法庭。事業單位注銷登記難的原因,可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是重視程度不統一,主動意識不強。有些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對注銷登記規定不了解、不熟悉,甚至認為事業單位被撤銷、解散后,事業單位法人自然就消亡了,不知道要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同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申請注銷登記前,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于30天內至少3次擬申請注銷登記的公告等事項,使有些事業單位感覺注銷程序繁瑣,導致注銷主動性不強。
二是人員劃轉有難度,工作進展受影響。事業單位撤銷必然會涉及工作人員分流劃轉。因事業單位人員分流途徑一般限制在本行業、本系統的同類單位,具有較大局限性,人員劃轉工作有難度,一定程度上影響注銷登記工作進度。
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善,監管體制不健全。從全國范圍看,事業單位注銷登記工作目前仍在摸索中,1998年頒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2014年修訂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事業單位注銷、清算等相關程序和內容等問題,沒有明確具體的表述,給注銷登記工作實踐帶來困惑。
四是債權債務未完成,注銷工作難結束。事業單位是以其全部資產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主體,而法律法規中并未有事業單位破產制度的相關規定。有的事業單位因資不抵債、債務不清等原因導致清算工作難以完成,注銷登記工作也就無法推進。
五是處罰措施缺乏威懾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不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根據情況分別給予書面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并責令限期改正、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的處罰”。上述處罰措施對事業單位未形成足夠威懾力度,其及時注銷登記的主動性、積極性也不高。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為保護事業單位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濟南市從建章立制、推動落實、強化合力三個方面入手,扎實推動事業單位法人注銷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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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嵇紹嶺,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處長,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博士研究生;
魏哲同,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正科級監察員,上海 200240。
〔摘要〕高校設備采購與基建、后勤、財務、招生等一起逐漸成為規范辦學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高校設備采購具有數量大、學科界面廣、需求急等特點,加之采購行為對接市場、在法律法規框架下行使,決定了高校設備采購把邀請招標作為一種常見的采購方式。通過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構建,提高責任人的國有資產保值意識、強化采購申請評估的客觀性和可行性、完善設備供應商庫、落實協議約定和入庫驗收等,促進高校設備采購中邀請招標工作機制的優化,能夠進一步體現高校設備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防范采購行為可能觸及的腐敗風險,實現廉潔、效能的雙重目標。
〔關鍵詞〕高校設備采購;邀請招標機制;高校治理
〔中圖分類號〕G4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8048-(2014)02-0105-04
服務于教學和科研的需要,實驗設備是高校辦學的重要條件之一,是衡量教學、科研水平的重要標志。隨著辦學硬件、科研項目投入力度的增大,高校設備采購的總量和頻次都在加大,高校采購工作與基建、后勤、財務、招生等一起逐步成為規范辦學行為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受到社會和市場的高度關注。選擇邀請招標或者公開招標是高校依法辦學的具體體現,能夠更有效地將高校設備采購行為作為權力約束在法制的籠子里,通過過程和結果等信息公開促進高校設備采購行為在陽光下進行。當前,邀請招標逐漸成為高校設備采購經常采用的采購方式。如何從制度設計方面進一步助推招投標工作,促進招投標參與各方相互制約的關系;如何進一步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簡稱“《招投標法》”)等要求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簡稱“三公原則”)和廉潔、效能目標,這些都對高校設備采購的管理者及設備的使用和維護者提出了進一步優化的思考空間。
一、高校設備采購工作流程梳理及重要環節分析 結合高校管理工作實踐,設備采購及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必要性評估、采購招標、合同簽訂、入庫驗收和使用管理等五個必要的環節,工作流程及執行機構如圖1所示。
(一)高校設備采購及管理工作流程梳理
高校設備采購及管理工作流程中必要性評估是源頭,重點審核用戶單位提出的采購申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經費預算及來源情況,設備用途及采購和更新的依據等;采購招標是根據用戶單位的申請和設備管理部門的評估報告,結合設備預算和市場調研價格,招投標管理部門聯合用戶單位擬訂招標文件,開展招投標活動,確定中標單位并且簽訂采購合同,財務部門根據采購合同約定付款,用戶單位進行到貨驗收,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使用管理主要是入庫以后的情況,本文不作涉及。
圖1 高校設備采購招標工作流程
(二)強化招標活動“三公原則”的關鍵環節
信息公開、專家抽取、資質審核、專家評定等都是體現招標活動“三公原則”的關鍵環節。其中,招標信息的公開、評標辦法和標準的公開、開標程序的公開等構成了招標信息公開的各個方面;根據招標采購方式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媒體上招標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具有資質的投標商投標等構成了“公平”的各個方面;對參與招投標的各個主體用國家招投標法規予以約束、嚴格規定評委按照招標文件的要約及評標辦法評審,檢查招標公司的回標分析、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檢查、對符合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經規定程序評出候選中標單位、在評審中有關于評委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都體現了“公正”的各個方面。“三公原則”的要求見諸于國家及部委級的法律、法規,并體現在招標投標各個環節。
(三)高校設備采購工作主要問題分析
1.設備需求多元,采購意向隨機性強。高校設備除滿足教學需要外,絕大部分是嵌套在科研項目當中,設備采購的需求多是根據科研項目的進展需要提出的。高校設備采購在空間上具有采購任務分散、采購量大、采購需求多頭的特點,在時間上需要兼顧科研項目周期限制、教學實驗需求等。由于科研項目的并行及研究過程中的信息壁壘,高校設備采購中存在著必要性不大的重復采購現象。有些科研項目的經費預算只提到硬件設備,而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才會確定具體的設備類型。
2.資金屬“公款”范疇,采購行為有待規范。不論是國家財政撥款,還是科研項目經費,抑或是教育發展募捐資金,高校設備采購的資金來源,都是事先進入到學校財務或者列入到學校財務預算的費用,整體劃歸“公款”范疇。其每一項采購行為都是高校為主體使用“公款”的市場行為,是代表學校法人的行政行為,需要遵循市場規則、遵循教學科研規律,又要在法律框架下運行。實踐中還是存在著拆分采購標的、未嚴格按照法規規定進行招投標的現象。采購工作的程序和效率同等重要,否則會導致自由裁量權過大,繼而促成權力尋租現象。
3.供應商庫樣本少,競爭性不強。在鼓勵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中,高校作為購買方,擁有毋庸置疑的優勢地位。選擇招投標的采購方式,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強市場供應的競爭性,發揮購買方的優勢,促進采購工作的效果和質量。然而,實踐中發現,供應商數量較少,有時評審中發現供應商存在陪標、串標的情況制約了采購工作的競爭性。并且,投標商的資質一般比較初級,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下居多,公司成立的時間短,可能會影響其與產品和技術授權供貨商的緊密度,甚至影響到設備的維護和售后服務等。
4.招用分離機制呼吁采購后的加強管理。近十年來,一些高校根據工作的需要,成立了集中采購部門,有的叫采購中心,有的叫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逐步形成了設備采購的招用分離機制。從圖1的分析可以看出,高校設備采購意向的必要性評估職責由設備管理部門行使,招投標等采購環節由集中采購部門負責,用戶單位行使入庫驗收及使用管理的職責,同時由設備管理部門進行業務管理,由監察部門進行效能監督。采購任務完成之后的驗收工作,不再集中采購部門,對于工作的銜接、合同條款的執行都提出嚴峻的挑戰。
二、高校設備采購選擇邀請招標的必然性分析 高等學校設備采購作為一項常規工作,是執行機構受學校法人委托的行政行為。隨著國家法制化進程,高校采購行為理應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運行。招標采購制度是購買方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接國際慣例有序進行的選擇交易對象的一種市場交易行為。〔1〕高校設備采購數量大、學科界面廣、需求急等特點,單件價格適中,價格一般介于上萬元至百萬元之間,決定了高校設備采購把邀請招標作為一種常見的采購方式。
(一)選擇邀請招標是高校遵循市場規則的體現
高校設備采購是高校按照市場經濟規則進行的市場行為。要提高高校設備采購工作的質量,真正采購到優質的設備、優良的服務,離不開招標投標和評標這些具體工作實務,更離不開必要的競爭,通過競爭機制優勝劣汰。在采購過程中,通過招標投標引入競爭機制,使高校作為采購方在市場采購中處于優勢地位。選擇邀請招標進行采購,能夠保障高校作為采購方獲得多家、充足的供應來源,通過供應商資格審核、專家按照評標辦法評定,在實現公平性、公開性原則的同時,通過貨比三家確定供應單位,促進了競爭性的增強,保證經濟效率的原則。
(二)選擇邀請招標是高校遵循法律法規的體現
高校設備采購是高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而開展的法人行為。根據《招投標法》的規定,招投標活動分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兩種形式。依照《招投標法》及其實施細則,高校設備采購已經形成了一些工作流程、模式和規則。《招投標法》規定,采購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設備采購可以選擇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采購單位可以自行組織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或機構。公開招標則需要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或機構,并且招標文件和公告等也需要在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報備及相應的網站。而邀請招標不僅在一定程序上能夠彌補上述缺陷,而且又能相對充分發揮招標優勢,特別是在投標供應商數量不足的情況下作用尤其明顯。
(三)選擇邀請招標是遵循高校教學科研規律的體現
高校設備采購是配合高校教學科研主業的支撐行為。因此,高校在設備采購過程中,啟動采購任務和招投標工作,需要綜合考慮制約因素,既要遵循市場規則,又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遵循教學科研規律。高校內部有著教學單位、院(系)、研究所等分支單位,高校設備采購有些是學校校級層面測試中心或者實驗室等的任務,有些是院(系)甚至是院(系)內設機構的任務。設備采購都需要有技術要求,這些都是剛性的,因此在制定招標文件時,需要根據科研和教學等不同的用途,實驗的實際需要和深度,考慮配置合理的設備技術參數,以達到實驗效果。盡管公開招標最能體現充分競爭和“三公原則”的采購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開招標采購方式與其他采購方式相比,存在著程序環節多,采購周期長,費用較高等缺陷。〔2〕因此,邀請招標成為公開招標之外一種使用較普遍的高校設備采購方式,這也是遵循高校教學科研規律的體現。
(四)高校設備采購招標活動與廉潔效能相關性分析
在招標投標實務中,“三公原則”與廉潔、效能性具有因果關系、正相關關系。招投標采購中的“三公原則”與廉潔、效能原則具有內在理論上的統一性,但也有相對獨立性。正確認識它們的關系、特點,對于充分發揮外部機制與內部機制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凡遵守“三公原則”較好的招投標實際工作,可以判斷會給廉潔、效能帶來有利的實施條件,因此因果關系及正相關關系是存在的。廉潔、效能原則的貫徹也會提高貫徹“三公原則”的水平,提出開辟新的工作思路的需求。兩者相輔相成,存有相互促進的內在關系。當然,由于招投標采購本身具有的社會性特點,企業追逐盈利性的特征,及涉及我國現階段廉政建設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兩者之間可能也會出現正相關性被部分蠶食的情況,使二者得到完美統一的愿望有所背離,雖然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但廉潔和效能不一定達標。關注這些負能量的特點與產生的原因,從實踐的需求出發,借助國家法規具有強制力權威的特點,制訂必要的法律條款,用外部機制中法規的硬性來制約、補充內部機制中有關程序的不足,使“三公原則”和廉潔、效能都能最有效發揮,互為保障,互為因果,使作為預期結果的廉潔和效能成果最大。
三、優化高校設備采購邀請招標工作機制的思考 統籠地說,現有的高校設備采購中的邀請招標活動從招標文件的制定、技術標商務標的規定、評標標準評標辦法的規定、評標專家產生的辦法、開標評標的條件、采購招投標的各種形式、招投標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紀律與監督、責任追究等,都維護和保證了“三公原則”的貫徹實施,形成了政策資源服務實體經濟和外部機制給力內部機制的良好局面。從的實踐論的觀點出發,實踐具有相對活躍、超前,提出新的總結、歸納實踐結果的需求、形成新的螺旋上升的理論這樣的沖動。如何發揮內部機制更大的潛力;如何從實踐需要的視角審慎設計展望外部機制的完善、完整;如何將內部機制最大限度地對接外部機制,將是高校設備邀請招標采購的構想。解析以上的設備采購招標流程中的關鍵環節,找到優化招投標運行機制的著力點,將是貫徹“三公原則”、提升邀請招標工作質量和效能的有力途徑。
(一)加強用戶單位責任人的國有資產保值和維護意識
這里提到的用戶單位責任人主要是指具有采購任務的負責人。因為高校設備的采購資金主要是國有資金性質,加強對項目單位負責人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采購任務負責人的行為是受委托行使學校法人權力的行為,所有具有采購任務的負責人都應該納入重點崗位教育的范圍加強廉政教育。由于這采購任務時間上的不確定性,從其申請該項采購起就應該有書面的“告知書”形式供其了解并受約束。使其了解該項采購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的采購方式招標采購;必須接受依法招標采購后的結果。“告知書”內容還應該包括使用公有資金應該厲行節約,用主人翁態度和精神具體落實在該項目的效能上。廉潔、效能的原則和要求也是招標投標的重要原則性規定,除了國家招標投標及采購的法規中有關回避等規定外,廉潔等原則規定都以黨紀、政紀的形式,將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參照以上管理的人員必須遵守廉潔自律等的規定體現告示。
(二)完善資產信息登記,強化采購申請評估的客觀性和可行性
設備管理部門根據資產信息登記的積累,首先是客觀分析設備采購申請,既要盡量避免必要性不大的重復采購,也不過分拔高、浪費技術參數,導致采購預算價格偏高;對理工科大學應盡量減少重復性購置技術參數接近,功能和用途類似的實驗設備。可以通過加強實驗設備公共使用平臺建設,將實驗性和教學性設備納入共同使用、維護的軌道。提高其使用率、降低維護和運營成本。將省下的寶貴資金用于實驗設備的更新換代、尖端設備的購置等。
其次是評估經費預算。高校實驗設備采購資金的預算,有的由申購單位申購人通過市場詢價了解得知而產生。市場的情況紛繁復雜,隨機多變,盡管申購人出于本人專業背景和工作聯系會對市場信息收集并作出判斷,但總體來說個人的能力畢竟有限,能否全面地掌握、分析、利用信息,并將其客觀地反映到申購資金預算這個體現國家、集體利益的決策行為非常重要。高校有關招標工作部門和評估部門可以進行相應的詢價,根據詢價的結果,得出目標采購任務在有關技術參數水平上的一個需要對應支出的范圍。這樣的詢價過程應以制度規定,作為啟動設備邀請招標前的必備程序,提交高校設備邀請招標資金預算審批部門的前置要件和參考數據。高校申購單位申購人的信息收集結果可以參考,但以招標職能部門的詢價范圍為主。通過完善實驗設備采購預算資金的準備環節,對潛在的投標企業和其他招標參與方形成必要的制約,將在總體上控制經費,遏制不必要、不知情的浪費,遏制投標企業不合理的盈利和可能的腐敗行為。通過詢價,使投標企業的投標價與市場價建立起相對真實的關聯性,真正體現國家法規要求的廉潔,學校要求的優質、節約和采購單位實現完美使用性的內在統一。
(三)拓展市場,完善設備供應商庫建設
高校實驗設備用途中的一部分是進行科研,甚至是尖端的實驗,因此需要可靠的制造商的優質設備。供應商庫樣本不夠大,難免導致邀請招標只向特定的投標人發出招標信息,限制充分競爭的現象,繼而違背了公平的原則〔3〕。而邀請招標是在法律框架下進行的采購行為,高校需要不斷拓展和積累設備供應市場信息,充實和完善供應商庫建設,從而保證采購需求出現時,有充足的資質優良的供貨企業參與。采購優質設備,維護、后續服務等的必要條件是把好供貨商的資質關。理想的供貨模式是體現世界和國內一流水平的供貨商的營銷部門直接前來投標。但現實情況是優質供貨商直接前來投標的機會不多,而使用銷售方式中的的情況很多。在當前市場競爭激烈,小微公司生存期短的年代,特別是需要著重審查、考量其資質的真實性需求時,單憑其提供的紙質復印件的有關“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制造商授權證書”等資質文件就有點欠缺。通過把控住投標企業的資質關,使“資質”、“實力”、“售后服務優劣”等要素的真實性體現出來供招標人優選。對于中標單位以及投標過程中表現好的單位,一并加入到供應商庫中,不斷充實和完善供應商庫建設。
(四)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協議約定和入庫驗收
對以國有資金為主的高校實驗設備采購程序的最后兩道關應該是合同簽訂和目標采購標的驗收。目前,按照中標結果和標書內容簽訂采購合同已經成為一項簡單的工作。而驗收工作都是由申購單位申購人驗收,驗收工作的責任同樣重大。但是“信任加監督”應該是國資采購的基本原則。通過驗收,建立起申購單位申購人的基本職責和高校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由于驗收工作涉及設備的技術部分,因此作為監管的驗收是指對采購設備主件、配件、參數、耗材等的驗收,應該由高校的實驗設備管理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共同來監督執行。從未來的發展看,今后實踐如能出現類似社會獨立第三方技術部門的參與鑒定是最為理想的。這樣能減少監管的阻力和運營的成本,從終端來保證和檢驗實驗設備招標采購的質量。
高校實驗設備采購和管理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對接市場,也是一項充滿挑戰的工作。從以上的各種監管需要看,既需要國家法規,或者高校自身根據實踐的需要建章立制,從制度層面補充現行實踐需要而現有制度不足的情況。也需要從整個社會角度提高企業法人的社會責任感和誠信意識,將自身的每一企業行為融入并成為法制社會必須的良知行為。從高校的內部管理上,要提高和建立國有資金使用績效管理的理念和實際獎懲辦法,使節約有獎,浪費可惜的理念成為現實。由實踐需要引發的制度建設和執行力、由社會管理中的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所得到的合力、由現代科學技術加入的采購運作方式的實施、未來嘗試現代電子科技技術在設備采購中運用,將會改變目前的采購和監管模式。可由純粹“人”的運作改變為“科技加入”的運作;由采購的“前端”控制改變為“后端”的控制;由“評審”產生中標結果改變為由專門的軟件甄別、選擇中標結果;通過完善供應商庫建設,采購的樣式由目前零星的“找米下鍋”改變為像到“大型超市”集中購買;高校內部管理更科學合理;自我約束、樂于約束,招標采購的申購人、組織者及監管部門對“三公”原則、效率的認同度更高,配合更緊密、協同、和諧。通過實踐――理論――實踐的不斷循環,一定能對高校實驗設備采購和管理的公開、公平、公正、廉潔、效能有所裨益。
〔參考文獻〕
〔1〕黎明.淺談工程機械設備招標采購〔J〕.工程機械與維修,2005,(19).
篇9
關鍵詞: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失范
一、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失范現狀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的規范性文件并不缺乏,例如人民銀行的《商業銀行表外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等都規定了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的披露內容。但是眾多的規范性文件并沒有帶來各商業銀行系統的、準確的披露行為。我國現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只對業務種類、期初期末余額、到期日等基本信息進行了登記,不存在風險測度、評價,更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措施。尤其在季報、年報等重要財務報告中,對表外業務的風險信息提示不夠,披露比較簡單,披露方面沒有達到充分適當的要求。在法律體系和政策制定層面,商業銀行表外信息披露業務還停留在原則性規范、指導性規范上,沒有形成相關具體規范和指引。由此致使表外業務所披露的會計信息不完整、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具體準則對大多數表外業務沒有披露標準。我國具體會計準則對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只涉及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業務沒有與之相對應的具體會計準則,這就造成了表外業務沒有明確指引的狀況。其他規范中對表外業務也只要求填列期初、期末余額,對發生額不要求填報明細情況,也不要求對重大問題進行披露。這就造成了巨大風險的表外業務,沒有對損失和風險進行計量和估計,甚至沒有客觀的評價和認識。因此建立統一的披露標準至關重要。
需要披露的內容沒有達成共識。商業銀行表外披露業務披露標準不一致主要表現在:第一,表外披露的定義和范圍不一致。商業銀行是否需要表外信息披露及披露的內容表現出因公司不同而存在差異的現象,主觀性和伸縮性特征比較強。這樣會造成投資人對業務沒有真正了解,重大事件沒有真正反映,銀行業務不透明的現象。第二,表外披露的內容有差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表外商業認識不一,表外業務內容也存在形式多樣、隱蔽性強的特點,交易集中,杠桿系數較大,這樣就使商業銀行面臨很大的風險。一旦風險變成現實,商業銀行將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有破產的風險。
現有的披露也存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目前表外披露沒有統一的標準,商業銀行以監管要求和自我判斷決定哪些披露哪些不披露。即使在商業銀行年報中,對相應的表外業務進行的披露涉及的新興產品也是很少,對一些創新性新產品的認識需要有一個過程,不同商業銀行披露程度、口徑存在較大的差異。
二、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失范的原因分析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失范導致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會計信息使用人很難根據會計信息作出正確的決策,更不利于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管活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制度規范方面。需要在具體會計準則中加強對表外業務的規范力度。在披露規則中,《企業會計準則》中除了或有事項、金融資產轉移、金融工具涉及表外業務外,還需要加強其他披露規則的制定。同時還要加強對基本理論的研究,形成能夠及時反映表外業務新動向的識別、確認、規范性要求;加強原則性規范的制定,在缺乏規則的情況下可以依照原則進行業務處理。這樣不但可以使實際工作有章可循,同時也提供了相關監管依據。
法律體系方面。目前雖然我國的監管體系已初具規模,基本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等法律規范比較全面。但是相對于表外業務的急速擴張,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立法嚴重滯后于實務的發展,因而留下了大量的法律空白。《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辦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上述問題,有著基礎性的指導作用,但是在適用性、及時性方面存在巨大差距,表外業務的會計信息披露仍舊存在很大的缺陷,法律體系須盡快完善。
行政監管體系方面。存在三方面的問題,第一是協調溝通不順暢。多頭監管一直是我國行政比較普遍的現象,雖然監管的部門多客觀上促進了監管取得較好的效果,但是加大了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成本,同時行政監管成本也隨之加大。第二是監管效率較低。我國銀行監管領域普遍存在著風險意識淡薄、監管理念落后的現象,監管以檢查合規性為主,對風險和戰略方面的監管沒有涉獵。第三對監管主體缺乏有效監管和制衡。我國現有的行政體制下,監管主體的權力與義務不對等,監管主體很難受到監管和制衡,這就使人們對監管的有效性、方法論、效果和持久性信心不足。
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失范的應對措施
針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信息披露存在的上述問題,應該從規范相關制度、完善外部法律環境、加強行政監管體系建設三個方面采取措施,解決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信息披露在及時性、相關性方面存在的問題,改善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披露現狀。
重新修訂《中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是2007年頒布的,產生之初,表外業務還未如此繁榮,時展急須對法規進行重新修訂。第一,增加表外業務規范和表外業務信息披露的相關信息。商業銀行基于其國有上市公司的地位,有責任、有義務對其開展的、利用國有資產及上市籌資取得的資產開展的經營活動進行有效披露。在披露中應遵循區分表內業務與表外業務信息的原則。對待表內業務披露和表外業務披露應同等重視、區別對待。表內業務是傳統業務、經常性業務;表外業務是新興業務、開展的并不普遍,但表外業務的風險要遠遠超過表內業務,風險發生后可能對商業銀行造成致命打擊,所以對表內業務披露和表外業務披露要同等重視。但是表內業務與表外業務又各有特點,不能采取同一規則,所以要區別對待。第二,促使商業銀行在表外業務信息披露方面要增加自覺性、主動性。要設計懲罰措施及方案,使商業銀行按時披露、按規披露。對虛假披露的責任人要堅決打擊,建立違法違紀商業銀行的誠信檔案,采取限制經營等懲罰性制度措施保證有法必依,同時要防止銀行將處罰轉嫁給外部股東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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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單位;財務監督;財務透明;現存問題;制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240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化,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在不斷改革,對于財務會計工作者的要求標準也不斷提高。為了使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做好財務監督,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已經成為加強財務管理、推動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執行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國家財稅政策和部門預決算,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會計信息質量和信息披露都比較規范。但是,現階段事業單位在制度建設、管理過程、審計核算、人員素質等方面依舊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
1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財務監督制度不完善,不符合實際要求
目前,部分事業單位已認識到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意義,對于財務監督制度進行不斷的發展完善,制定了一系列的財務管理及監督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往往難以做到落地執行,比如對基層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沒有制定系統、全面的實施細則,使得在實際操作中許多非規范性財務行為缺乏合理的法律或制度依據,不得不憑經驗辦理,致使一些投機者乘機鉆政策或制度的空子。并且,部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及監督制度往往只是體現在費用報銷以及審批、會計崗位職責的約束方面。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并沒有健全。除此之外,事業單位為非營利單位,主要領導對財務管理以及財務監督工作重視程度差,觀念薄弱,所以工作中不能嚴格地按照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處理,不能按照相關程序對財務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
12預決算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低,資金挪用情況頻頻出現
據國家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在資金的運用過程中需要按照規劃嚴格地進行。需要按照國家的財務管理以及監督制度編制預決算。一般事業單位采取項目專款專用的方式,根據項目資金需求分配,編制預算報表,對資金使用做好規劃。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事業單位并未意識到預算管理的重要性,預算管理意識薄弱,缺乏制度的約束與監督,致使很多單位為預算而預算,未將預算管理納入單位管理決策范疇,把預算編制只當財務部門的日常性工作,由財務人員在上一年度預算的基數上直接進行一定的修改,因此導致了事業單位的實際支出同預決算出現出入的情況。讓預決算的編制與執行流于形式,決算不能準確反映預算的執行情況,也無法校驗預算的編制水平,未起到預算的剛性約束作用。所以資金被挪用以及資金浪費的情況頻頻發生,對于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產生不利的影響。
13財務監督工作不利,存在違紀現象
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同時涉及的面也很多。因此,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監督中,不僅要依靠專門的資產監管部門,同時需要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后勤部門等相關部門相互的配合。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部門之間的配合程度比較低,導致財務監督工作開展較難或者直接形式化而達不到其監管的目的。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往往對于財務的收支工作重視程度高,但往往忽視了資產使用的整體情況以及資金支出之后的效用與使用情況。現今,財務會計的任免權在于事業單位本身,此種財務管理模式,直接導致主管會計難以對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做出有效的監督,導致利用財務管理漏洞、等惡劣情況發生。
14基礎工作薄弱,財務監督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
作為事業單位從事財務管理的執行者,監督執行人員的素質與財務監督效力有著重要的聯系。目前,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系統中,部門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比較陳舊,財務管理知識較為落后,監管能力低,已經無法達到財務監管工作的要求。因此,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監督工作中,由于存在以人管財而不是以制度管財理財的情況,一些事業單位內部從事財務管理及監督工作的人員知識結構不夠完善、專業水平低,再加上對相關財務制度、法規等不能熟悉掌握及運用,造成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監督工作比較薄弱。由此可見,財務管理監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的提高勢在必行。
15固定資產管理混亂,流失嚴重
固定資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在資產的購買、管理以及使用的各個環節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規范的操作程序,導致固定資產的管理混論。部分事業單位對于固定資產購買以及部分通過捐贈而來的固定資產入賬不及時,或者存在使用固定資產進行擔保、投資等,致使單位的固定資產與現實不符合,賬目雜亂,國有資產流失比較嚴重。所以,對于固定資產的定期清查,建立健全審批手續,進行有效的評估工作尤為重要。
2解決目前所存問題的對策
21加強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建設,健全財務監督制度
在事業單位內部加強依法管理監督的觀念,堅持貫徹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執行,到現在,很多事業單位沒有進行財務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如單位現金管理、不相容職務相分離、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固定資產的采購、管理、賬務處理,授權審批等一系列的財務流程的制度建設,沒有進行系統、專業的規范,形成可以落地執行的制度,做到制度管人,責任到人。從而達到會計內控和風險防范,加強對資金與資產的監管能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財務人員依法理財能力。
22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
根據要求合理設立資產管理、會計、出納,檔案保管等崗位,明確各崗位的任務、職責、業務流程、要求,違反規定的處理細則。讓每個崗位上的職工知道應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怎樣去干,干到什么程度,都有明確的辦理細則。在崗位職責明確的情況下,做好該崗位的監督工作。加強崗位管理,有利于該崗位人員各司其職,不斷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同時,財務工作崗位有其專業性、特殊性和任職要求,為突出其專業性,財務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3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素質
加財務管理的監督工作,必須提高財務人員素質。一方面,對進入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要有嚴格的要求,除了有專業的財務知識以外,還需對其個人思想政治意識、行為處事等素質提高要求標準。另一方面,根據事業單位需要,財務人員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專業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以及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注重自身的約束,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對于虛假亂報的情況及時監督與舉報嚴懲不貸,樹立主人翁意識,落實好實際監督工作。事業單位應注重人力資源管理的應用,重視財務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績效考核工作,可采用競爭上崗、輪崗等機制,切實提高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