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現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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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對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對各項財務收支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等情況進行監督評價的行為。事業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對有關部門負責人因各種原因離開現工作崗位之前,就其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鑒證和評價。
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節約使用國有資金,發揮資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敖洕熑螌徲嫿Y果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的規定,增加了事業單位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對事業單位形成有力的監督力量,對于干部管理和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三、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現狀
本文分析的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基于事業單位內部機構分析事業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問題。
1.內部機構設置不合理,內審人員缺乏專業素質
由于領導重視不足等原因,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夠,一般內設于財務部門或者紀檢部門,將內部審計限制在了一定范圍內,多數時候賬務處理與內部審計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義內審”。
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大多為財務基礎工作方面的人員,對單位管理、投資和外部經濟環境等方面的知識有所不足,不利于對內部機構負責人進行全面的審計和評價。
2.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造成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現象
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發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單位沒有自己的內部審計相關制度章程、工作規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時候審計人員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經驗實施內部審計工作,或者有在實際工作中沒有遵照執行本單位的內部審計章程及工作規范等,使得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
3.未有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人員運用一些審計方法控制審計質量是審計部門自身的一種自律行為,目的是為了強化審計質量。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控制也是審計的重點。通過對審計方案、審計證據、審計報告等審計環節的質量控制,可以確保預期的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實現,保障審計效果。目前,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還未全面開展質量控制制度,使得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離任后審計問題比較普遍
“先離后審”是絕大部分事業單位在進行內部審計時特殊現象,這一現象不僅違背國家“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也使得內部審計的結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預警功能,同時也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使得被審計責任人責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現非善意行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業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
1.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合理設置審計機構,培訓專職審計人員
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理解、重視和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設置獨立審計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給予審計工作必要的支持。組織培訓專職審計人員,并要求參加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精通經濟業務、經營管理問題,還必須嫻熟掌握和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技術和手段,獨立性強,政治意識強,恪守審計職業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2.健全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規范
事業單位應當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根據本事業單位的規模、人員、特色制定本單位內部審計的規范,保證所有內部審計項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內審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對未能按照審計規范執業的內審人員追究其責任。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根據審計項目的具體內容,以審計小組成員特長確定審計崗位和審計人員職責,確保在審計方案上控制審計質量。合理確定審計取證范圍、使用規范的審計方法和明確審計取證責任是確保審計證據質量的重要手段。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主要是確保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嚴格遵循“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經濟責任審計動態化
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審計內容與審計重點。貫徹“突出重點”的原則,確定重點部門和領導干部,結合其任職情況編制滾動審計計劃,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有利于實現監督的及時性和連續性。
篇2
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進步,國家綜合國力日益提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企業之間的競爭也日益加劇。供電企業作為諸多得到迅猛發展的企業中的一個,其發展結構得到一定程度的創新,并取得了相應的成就。就當前我國供電企業的發展現狀而言,供電企業負責人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受諸多因素的影響,仍存在諸多的問題。文章展開對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研究,首先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內容進行概括,同時分析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最后對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進行研究。
關鍵詞:
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制度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電企業的知名度,并促進供電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本文關于如何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義主要體現在理論研究意義和現實研究意義兩方面。理論研究意義表現為,本文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和作用兩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內容進行了概括,能夠為其他研究該領域的學者提供寶貴的理論基礎和依據;現實研究意義表現為,本文通過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的研究,重點探討了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措施,能夠為當前存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供電企業提供寶貴的建議。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內容概括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網絡時代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單位的相關法定代表人或是相關的企業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時間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對履行其職能所展開的經濟審計行為。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業在經營發展進程中,能夠分清企業經濟責任人任期時間內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并為企業單位相關的紀檢部門和考核部門等,提供實際的經濟參考依據,以此促進企業單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管理能力,并為企業負責人的發展決策提供相應的基礎。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在企業經營發展進程中,無論是對保護國家財產安全,還是促進企業領導廉政建設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體現在其能夠對企業的相關財務進行明確,并提高企業負責人的工作效率,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對企業相關管理者所在的部門和相關的財政收入和支出進行審計,從而達到了解企業經濟發展情況的目的,縮短下任企業管理者的適應時間。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也體現在其能夠加強對企業責任人和管理者的監督,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有效的使企業管理者在履行職務時,將定性與量性相結合,由此達到對企業相關經濟指標的考核目的。
二、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是十分重要的,對于供電企業而言,供電企業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極為必要,主要體現在其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部分供電企業的相關管理者和負責人,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益,而忽視國家和企業的整體利益,對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經濟支出進行虛假報賬,同時人為的利用自身職務的便利,調節企業的資金利潤,嚴重限制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促使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責任審計不僅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在社會經濟文化不斷發展的新時代下,物質生活和經濟的誘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自律性逐漸下降,中飽私囊的現象日益頻繁。尤其在日常的企業經營業務往來中,企業負責人為了獲取個人利益,將企業的發展目標以及經營理念,放到個人經濟利益之后,由此極大程度上造成了企業的經濟損失,并造成的現象。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
三、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首先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以創新的形式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而達到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目的。就當前我國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現狀而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在發展進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對落后和陳舊的問題,因此為了能夠有效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一方面,要根據供電企業負責人干部監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對負責人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輪審制度,對于任職期滿兩年的負責人實施有計劃的安排審計;另一方面,要在審計工作中,充分的利用與日常審計工作有關聯的工作資料和財務成果,以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不僅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同時也要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審計內容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準確性具有重要影響。關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體現在,其一,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加強企業負責人在職務期間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審查,以及對企業內控制度建立情況的審查和評價等;其二,對于企業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成績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包括管理者對供電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
(三)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目的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與審計目的,是當前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要嚴格管理審計情況,明確審計工作的內容和目的,審計的目的并非是為了審計而審計,而是通過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供電企業的經營水平,并提高供電企業的自身內控能力,進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在供電企業發展進程中,只有明確審計內容和審計的目的,才能夠實現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四)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審計制度對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導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須要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一方面,要針對當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出臺相應的審計決定執行工作管理標準,對被審計的供電企業單位進行嚴格的考核,并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另一方面,要通過對供電企業的審計制度建立情況,落實具體的審計決定單位,并在最終考核中對供電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以此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
四、結語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研究,不僅是當前供電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標,同時對于供電企業的未來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關于如何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內容進行了闡述,同時從經濟責任審計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基礎兩方面,展開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最后從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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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高校內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高校干部隊伍建設和監督,正確評價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完善學校內控制度,促進干部廉潔勤政,并為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的重要舉措,是現階段高校干部管理和評價較為通行的做法。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由來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始于20世紀90年代。1992年4月,原國家教委辦公廳印發了《國家教委直屬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試行辦法》,拉開了在教育系統內部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國家教委頒布了《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2000年9月,教育部頒布了《關于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至此,高校內部建立了領導干部離任必審的審計制度。
(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依據現行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準則》,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主要有:高等學校校長;高??倳嫀熁蛑鞴茇攧铡⑿^k產業、基本建設、后勤工作的副校長;高校機關行政處室負責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附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校辦企業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長、副校長、總會計師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由上級主管單位安排進行,審計規范覆蓋面廣,主要特點體現為上級單位委托審計。高校其他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由學校內部審計部門依據組織人事部門委托進行審計,主要特點體現為學校自主審計。
二、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組織部門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據
按照現行《北京高等學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第二條相關規定,審計結論和評價是考核、任用和評定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并歸入干部檔案。依據上述規定,多數學校黨委要求在高校領導干部離職、換崗前,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在黨委會范圍內公開,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高校內控制度建設的有效手段
在審計實踐中,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被審計部門的內控制度建設。審計過程中發現,內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執行的部門,相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過審計橫向比較,部分內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門,依據經濟責任審計提出的審計意見進行整改,使相關部門的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得到了有效加強。
(三)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樹立經濟責任意識的重要途徑
審計實踐中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部分高校領導干部在任職時,相關任職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沒有明確其經濟責任是什么,致使他們任職后不清楚應該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二是部分領導干部長期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在部門管理過程中對財經制度不熟悉,執行財經規章意識不強,致使相關管理責任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加強相關責任宣傳,強調財經制度、明確經濟責任,達到對領導干部普及財經知識的目的。
(四)做好單位自主經濟責任審計是確保在上級單位委托審計中取得好成績的重要前提
按照現行規定,高校校長離任前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論是評價校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依據。管理實踐中,校長將日常管理的經濟責任分解給各二級學院、職能處室和附屬單位的負責人,他們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結論。審計實踐中,上級單位委托對高校校長、副校長和總會計師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重點放在二級單位的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上。因此,高校日常開展的自主經濟責任審計,將有效的監督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為上級單位委托審計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為學校領導掌握二級單位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現階段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宣傳力度不夠,部分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到位
由于針對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尚不到位,認為審計就是不信任,是來查錯糾弊的,在被審計過程中存在抵觸情緒。個別被審計部門行政負責人所在單位員工,仍存在被審計就是領導干部經濟上出問題了這樣的誤解。
(二)高校內設機構工作性質不同,行政負責人承擔的經濟責任差異較大。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所在部門工作性質差異較大,他們涉及二級學院、教務處、科技處、督導處、基礎部、思政部等教學科研單位;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財務處、資產處等行政處室;團委、學工部等學生管理部門,圖書館、信息中心等學校附屬單位,各類單位性質不同,部門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各有差異,在審計實踐中給經濟責任審計統一評價標準帶來困難。
(三)指導高校開展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規范的文件較少
教育部頒布了《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于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交接工作并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的通知》等規章制度,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于2009年下發了《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各高校也相繼出臺了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程序、內容、人員配置等方面做出規定,內容較為宏觀,實務操作性不強。由于在審計實踐中,缺少必要的、統一的經濟責任量化考核指標,缺少統一的行政責任定性考核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審計工作主要體現為財務審計,沒有發揮綜合評價作用
現階段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停留在財務審計階段,側重于財務收支的真實、合規、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審計內容與預算執行審計重合度較高。審計過程中,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審計、預算執行效益審計、內控制度執行審計等涉及不深,影響了審計部門評價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狀況的全面性。
(五)審計過程中部門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
經濟責任審計是單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審計工作需要學校辦公室、組織部、審計處、紀檢監察辦公室、財務處等多個部門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沒有制定有計劃的經濟責任審計年度工作計劃。
(六)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適當的審計程序和方法,作出錯誤的審計結論,發表不適當的審計意見,導致審計人員和審計組織承擔相關責任的風險。出現審計風險主要因素有:1.審計部門獨立性不足,人員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流于形式,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質量;2.缺乏統一的審計評價標準;3.審計取證手段有限。此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包含被審計人員個人廉政情況評價,現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取證主要手段是賬面審計,個人廉政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賬外賬、小金庫、接受賄賂,以上這些現象很難從財務賬面上發現,給審計評價帶來風險。
四、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
(一)分類建立經濟責任指標,加大審計宣傳力度
由于高校內部管理部門工作性質存在較大差異,審計部門需要會同組織人事、財務、資產等相關部門,針對不同部門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經濟責任目標,并在任前明確告知并簽訂經濟責任履職責任書,讓相關領導干部更好的履行經濟責任。
審計人員在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要加大對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力度,樹立審計服務理念,明確告知被審計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錯糾弊,是對被審計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狀況的評價與認可,取得被審計人員和所在部門工作人員的理解與支持。
(二)完善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完善的審計法規體系是規范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更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支柱。為使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更加規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審計風險,各高校應根據2010年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結合學校自身特點和發展現狀,對原有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進行整合、修訂、完善,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規內容,依照相關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審計程序。同時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要求,逐步探索公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并將審計報告作為干部檔案管理資料進行存檔。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審計合力
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廣,部門之間關聯度高,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僅依靠審計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高校應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聯合頒布的《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相關規定,與組織、人事、紀檢等相關部門組成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邀請教務、科研、財務、資產等相關部門參與協調,通過聯席會議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力度,即緊密配合又各司其職,形成審計合力。
(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樹立風險防范意識
加強和完善審計隊伍建設是完成各項審計工作的重要基礎,高校內部審計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環節和制度保證。高校內部審計已經由財務合規性審計向管理審計、風險審計以及績效審計等深層次發展,這些都對審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部門需要建立一支財務、基建、管理、風險防控等復合型人才隊伍,同時現有審計人員也要不斷加大學習力度,以適應審計業務不斷發展對審計人員提出的新要求。
加強審計風險控制是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保證,當前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防控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首先,在審前準備階段,要遵循法定審計程序逐步開展審計工作,制定審計方案,明確審計范圍、內容、重點和方法,合理配備審計人員實行分工責任制,實現審計人員專業特長和審計任務相匹配,從而降低審計風險。其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與被審計人員的溝通取得被審計人員和所在單位的配合,堅持審計公告制度,公開審計信箱擴大審計信息收集渠道, 落實會計信息資料承諾制,有效的劃分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稿是得出審計結論的重要依據,因此,正確運用審計取證手段獲得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審計風險。最后,在形成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時要發揮審計聯席會議的作用,正確選用相關法律、規章制度,注意法律規章制度的針對性和一致性,對于審計報告要建立復核制度,落實相關責任,確保審計報告的正確性和一致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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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必要性
(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合理利用審計資源的有效保證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源是有限的、稀缺的。目前,審計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據統計,大部分省市審計機關在安排完成好同級財政審計及署定、自定項目后,已沒有更多的人員及時間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所以,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審計機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政府改革的要求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表明傳統的政府治理方式已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龐大的公共開支導致財政危機是一種普遍的行政現象,同時效率低下、成本過高以及腐敗的滋生又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因此尋找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運行模式已成為政府改革的目標。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應順應政府改革的需要,在提升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上要多下工夫。
(三)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成本意識的強化按照經濟學的理論,如果一個項目的投入遠遠大于其產出,那么該項目就是不經濟的,不值得做,審計也是如此。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成本意識非常淡薄,這不利于審計經費的合理使用。如果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上樹立成本意識,就需要在降低其審計成本方面多做努力。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有效途徑
(一)正確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來看,其主要內容及目標之一就是要審查責任人任職期間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從審計界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定義和內容看,財政審計是對本級與下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財務審計是對各級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目標涵蓋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全部內容和目標,它首先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人手,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形成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樣不但可以直接找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切入點,確保經濟責任的審計質量,同時也可充分利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資料,避免重復審計,減少審計工作量,緩解審計人員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從而達到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目的。
(二)合理利用社會審計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經濟責任審計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指令、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或同級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委托進行立項;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作為被審計單位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都經過了社會審計組織的會計報表審計,且經濟責任審計和年度報表社會審計在審計內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有很多共同點。鑒于此,國家審計機關在執行責任審計時應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資源、成果共用,減少重復,避免浪費,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
篇5
(一)經濟責任審計缺乏計劃性
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大部分的審計工作都需要經過領導小組的批準之后,才能夠交由審計部門正式展開。正是由于這樣的原因,導致審計部門不能夠將審計工作的相關計劃和任務劃入到年度審計工作的行列中,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缺乏計劃性,不能夠掌握主動權,而且審計工作在開展的過程中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
(二)不能夠對審計成果進行有效的轉化
在對領導干部進行調整的過程中,往往只需要較短的時間就能夠完成,但是為了對干部的工作進行有效的保密,組織部門通常在對干部進行調整之后,才能夠向審計部門發放審計委托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從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行的現狀來看,對領導干部的責任審計往往需要經過較為復雜的流程,為了提升審計的效率,大多數的審計部門都會采取臨時委托的形式進行審計,導致在對相關項目、人員以及時間的安排方面不能夠掌握主動性,往往在領導干部離任之后,才能夠開展審計工作。這樣的審計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嚴重的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時效性,導致審計報告提交滯后,造成審管審、用管用,審任脫節,不能夠充分的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
(三)審計標準缺乏統一和規范性
由于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剛剛確立不久,在審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缺乏一定的經驗,尚未建立起科學合理、統一規范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導致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工作人員不能夠依據明確的指導標準進行審計,特別是對于違規違紀較為嚴重的額問題,缺乏合理的判斷依據。另外,為了盡可能的避免審計風險的出現,大多數審計部門的審計評價往往缺乏針對性,導致審計結果不準確。
(四)審計工作存在較大的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在于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因此要對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狀況以及廉政狀況進行全面細致的評價,審計評價如果缺乏準確性,將會直接影響到審計對象的政治發展前途。因此,審計部門擔負著非常重要的責任。如果不能夠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確保審計工作的準確性,就會造成審計評價不合理,導致審計風險的出現。
二、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優化和完善的有效對策
(一)構建科學合理的責任審計制度
高水平的責任審計工作必須要以科學合理的責任審計制度為前提。在今后的責任審計工作完善和優化的過程中,首先要結合實際情況對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制度進行完善,并制定嚴格規范的議事準則。在此基礎上,要對審計成果的運用標準進行建立和優化,通過運用機制的建設,來提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和配合,從而實現合理分工、權責分明,相互協作,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效的運轉。除此之外,還應該將責任審計工作與領導干部的監督工作有效的結合起來,在領導干部的廉政檔案以及考核檔案中加入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有效的實現 “審”與“用”結合,從而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充分的發揮出來。
(二)將監督關口適當前移
將監督關口進行前移是指,通過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及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等各個類型的審計工作進行全面的結合,從而實現領導干部的經常性監督,提升監督的有效性和力度。通過將監督關口前移,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監督的力度,對于那些情況比較嚴重的違規違紀情況,要通過實行行政問責制度來進行處理。另外,在對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優化和完善的過程中,還應該提升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提升審計工作的細致性和針對性。
(三)對審計評價體系進行有效的規范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審計評價體系的規范性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的準確性。因此,在今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必須要運用科學的手段來對審計的范圍、標準以及審計方法等進行有效的規范,最大程度的提升審計評價的公正性。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負債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在對審計評價進行優化的過程中必須要對這些指標進行有效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從而對審計工作的權責進行明確,提升審計工作的
公正性。
三、結語
總的來說,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為我國防腐敗建設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極大地助力,能夠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提升黨的廉潔度。但是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際開展過程中,由于種種因素的限制,導致當前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為了進一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提升審計的公正性,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相關部門必須要采取科學有效的方式建立高效合理的審計運行制度,同時結合實際情況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的處理,從而為黨的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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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的審計項目,融合了財務審計、法紀審計、績效審計、社會審計等特點。其審計范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可以說只要有經濟業務發生的地方,就屬于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以筆者所在公司為例,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涉及到營銷管理、工程管理、物資管理、財務管理、關聯方交易等等。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往往也是綜合性的,報告中既有一般財務報表審計應包括的內容,又有對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法紀責任等方面的評價。
二、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
1.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主要運用于干部考核、任免、獎懲方面;績效評價、業績考核方面;查處違紀違規問題方面;規范業務、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在成果運用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1被審計單位對成果運用的主動性差。目前審計成果的運用基本上靠審計部門推動,被審計單位處于“被運用”成果狀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審計成果的質量不佳,對被審計單位構不成吸引力;另一方面也與被審計單位習慣性思維,不愿意改變現狀、或認為改變現狀付出成本過大有關。1.2部分項目采取“先離(提)后審”的方式,審計成果無法得到運用。組織部門出于干部工作的保密性,往往在明確某一領導調整后,才讓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滯后于組織部門的任用,容易造成審管審、用管用,審用脫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審計成果的運用。1.3審計成果運用深度不夠。審計整改不徹底,有些審計問題屢審屢犯,屢犯屢審,審計整改不能真實有效落實,影響了審計成果的有效運用。特別是有些地方離任審計的整改,由于同時缺乏審計督察回訪的外部監督力度,前任領導的問題由現任領導整改,往往使得整改停滯于表面,互相推諉,不利于審計成果的體現。1.4審計成果運用的機制不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既是審計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紀檢、組織人事、被審計單位等多個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因為審計部門缺乏必要時采取行政措施保證審計成果運用的職權,在審計成果運用的過程中,只能通過敦促主管部門、被審計單位的形式強調審計成果運用的重要性。缺少一個多部門聯動、跨單位實施的審計成果運用機制,成為制約審計成果運用效果的重要原因。
2.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的改進措施及建議。
篇7
五月中旬,解放思想學習討論活動進入決策部署階段。*市審計局認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開展了“回頭看”活動。各黨支部、處室、局屬單位深刻反思和著力查找前兩個階段還有哪些問題抓得不準確,還有哪些發展思路理得不清楚,還有哪些難題破解不到位,還有哪些措施針對性不夠。在充分依靠群眾,集中群眾智慧的基礎上,目前已順利完成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袁錦霞同志主持撰寫的《樹立現代審計理念,積極推進我市績效審計工作》和由其他各局黨組成員分別主持撰寫的《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戰略思考》、《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增強對權力運行約束》、《國家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現狀分析與提升對策----以*市為例》、《深化我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促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五份調研報告。
上述調研報告緊緊圍繞*市審計局在學習討論中查找的問題、整改意見,結合在調研活動中掌握的情況進行分析,學習和借鑒了一些地區及部門先進經驗、做法,適應了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發展要求,主題突出,觀點鮮明,措施有效,針對性強,為今后形成指導審計工作的措施、方法、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同時,*市審計局以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態度,認真做好研究成果的吸收、消化和轉化工作,對調研成果中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分門別類,認真進行梳理和提煉,一些指導審計工作的措施、方法正逐步形成或初步形成,為了使這些措施、方法更具針對性,更有實效性,我們不但在局全體干部職工中開展了廣泛的討論,還征詢了高等院校專家學者和其他部門的意見,如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即將出臺的相關措施、意見就征詢了*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意見。目前,針對在我市推進績效審計工作的《關于推進績效審計實施意見(試行)》已發至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單位和各區、縣級市審計局;針對推進我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市領導干部(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公示辦法(試行)》及審計公示模塊已完成修改工作,可以運用,《*市市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市審計機關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等四份文件已經*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原則通過,將于近期出臺,其他的調研成果轉化工作正在抓緊進行,相關的措施將陸續出臺,調研成果轉化為決策及具體措施、辦法的工作正扎實開展。
篇8
關鍵詞:石油企業;構建體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隨著我國石油企業的迅速發展,其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力軍之一,許多石油公司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無論是對各個地方的經濟還是對全國整體經濟的發展都起到了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盡管如此,石油企業內部的管理工作仍然進行得不徹底,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發展步伐。因此,加強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構建工作成為重中之重,這也是提高石油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方法之一。在近幾年的發展中,石油企業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但仍無法滿足經濟高速發展的要求。這種體系的使用范圍不夠廣泛,操作起來也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想要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首先就要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具體內容的了解。
一、石油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具體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就是審計機關或者機構對黨政領導干部及其所在的部門所從事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評價,以此來監督領導干部的工作以及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因此,不難得出,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具體內容就是對企業各部門收入的合法性以及渠道是否正規、收入的成本等方面進行評價,這能夠直接充分地反映出企業利潤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客觀地反映出黨政領導在工作中的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構建,對企業內部來說,能夠檢查自身是否遵守了國家的經濟制度,促進企業自身經濟利益的增長,對外而言,能夠有效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也能從一定程度上防止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性沖突的情況出現,從而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根據國家相關制度的規定,企業在構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時應該突出企業各個年度的預算估計情況、企業投資和決策的合理性、經濟活動中是否出現虧損大于盈利的情況以及企業經濟發展的趨勢等。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構建內容
(一)加強對責任中心的理解
1.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的概念就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成本負責任的中心,它的范圍非常廣,包括的內容也很多,成本中心建立在企業內部所有成本的經濟活動環節中,幾乎是分布在經濟活動的每個方面。它分為標準成本中心和費用中心兩種,其中標準成本中心要求產品的生產過程明確,對產品的投入量也必須了如指掌,而費用中心則多存在于對投入和產出沒有太多要求的環節。
2.利潤中心
利潤中心與成本中心不同的是,它對企業經濟活動的成本和利潤都需要負責任。企業中的利潤中心的主要任務就是為企業爭取盡量多的利潤,同時還要使企業支出在合理的范圍內變化。
(二)責任中心的評價指標
1.成本中心的評價指標
石油企業的責任成本是成本中心評價指標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責任成本是責任中心負責任的可控成本。在石油企業中,成本中心的評價指標主要有以下幾點:(1)各項成本的綜合考核指標;(2)擴大再生產及維護、維持生產規模等投資的投入情況考核指標;(3)科研經費的投入和效益指標;(4)人力資源投資的效果和效益指標;(5)業務招待費支出的考核指標等。
2.利潤中心的評價指標
前文中也提到過,利潤中心需要同時負責成本和收入兩方面,因此石油企業在對利潤中心進行評價時,要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對利潤中心的考核評價,其具體方法可以通過對利潤總額的計算來進行。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將企業的所有投資者納入到考核范圍內,要致力于促使投資者的利益趨于一致,同時保證企業所有者的經濟利益。
(三)其他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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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應用;建議
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現代審計模式,是審計領域發展的最前沿,它已成為審計職業界關注的熱點。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用于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有利于提高審計的效率與效果,而且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在經濟責任審計活動中,如何充分革新審計方法以提高審計效率、節約審計成本、降低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新課題。
一、風險導向審計應用的意義
(一)合理有效地配置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經濟責任審計是以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通過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作出的重大決策情況、執行國家的財經法規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的核查和評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斷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經濟工作所必需的素質和決策水平,也能正確評價領導干部是否正確履行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財經法紀。其特點是審計內容廣泛、時間跨度長、關注層面多、審計時間緊。因此,無論是外部審計還是內部審計,審計資源有限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都比較突出。采取詳查法顯然既不經濟也不科學。審計工作必須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不能面面俱到。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內、外部環境、業務現狀及矛盾進行分析,在整體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高低不同的風險領域和風險點,這是審計工作的關鍵也是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最后準確地判斷重大風險領域和風險點,合理有效地配置審計資源,實施審計,從整體上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二)控制和減少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一般是指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財務報表、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本人述職述廉報告沒有公允地反映其任職期間財政收支管理的真實情況,由于受到業務復雜程度、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方案、審計成本、審計經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財務收支管理報告中存在的錯誤和舞弊,而出具了不公正,甚至不正確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意見的可能性。經濟責任審計是集傳統財務合規性審計與績效審計為一體的綜合性審計活動,通過審計來正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履行經濟職責、遵紀守法等情況,其結果的運用與干部管理、調整、任免和考核相關,具有政治性強、工作要求高、審計風險的可容忍程度低等特點。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將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置于大的經濟環境之中。從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行業狀況、監管環境、內控制度、業務流程等各個方面分析評估風險水平,把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經營風險植入到風險評價中去,通過審計程序把審計風險降低到審計人員可以接受的水平,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三)加強被審計領導干部風險防范意識,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引入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既控制和減少了審計風險,也間接地促使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更加重視風險的防范,有利于他們及時采取措施控制經營風險,降低經營風險帶來的負面影響。更重要的是能夠加強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風險防范意識,提高他們主動控制風險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從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二、風險導向審計應用的方法
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風險評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它貫穿于審計工作的整個過程。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通過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結合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特點,進行環境調查、內部控制測試及其所處的行業背景分析與評價。注重這些環節的各項工作,加強風險評估。風險導向審計應用的具體程序與步驟如下:
(一)審計計劃階段
根據風險導向審計理論,審計工作應以分析風險為切入點,必須將審計工作的重心前移,重視審計計劃工作。
1.調查了解被審計領導干部和單位及其環境。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要做好審前調查,必須花費相當的精力和必要的成本去了解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基本情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情況,如發展戰略、業務流程、經營目標、經營環境和經營風險等。此外,還要了解與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外部環境,如宏觀經濟政策、行業狀況、監管環境等。通過收集有關的規章和管理制度,運用問卷調查法和流程圖法等審計方法,來測試內部控制流程的正確程度和完善程度以及若干控制點的運行狀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是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第一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屏障。
2.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在全面了解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單位的基本情況和環境的基礎上,準確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確定審計的范圍和重點。如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的人員,觀察特定控制的運用,檢查文件和報告,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中的處理過程(穿行測試)等審計方法,進行有效分析、評估,運用職業判斷,確定已識別風險的層級,找出當前風險點與風險域,按風險大小排出次序,特別是重大風險和特別風險尤其需要關注,重大錯報風險也需要進行嚴格評估。
3.編制審計計劃和審計工作方案。審計機構在識別和評估各種風險的基礎上,以風險為導向,編制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對審計的內容、方法、人員和時間安排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避免平均使用審計資源或使用標準的審計程序,更不能無的放矢。應集中審計資源和力量,針對高風險的審計領域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從而使審計工作更能突出重點,更具有針對性和計劃性,降低審計的檢查風險,使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保持較高的審計效率及效果,提高審計質量。
(二)實施審計階段
一般來說,審計階段實施的主要工作有:風險評估、了解內部控制、復核性測試、內查外調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等。審計人員應按照審計工作方案,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實施審計程序。風險分析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固然重要。但實施審計階段的重要環節仍是實質性測試和控制測試。
1.實質性測試。實質性測試是對賬簿、報表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和事項進行審計,以達到發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的目的。為了彌補審計人員業務能力缺陷和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缺失,對各類重大事項或情況實施實質性測試以獲取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是其中的必要程序。內部控制無論是否有效,各類重要交易、重點賬戶余額和重要披露都
要進行詳細審計。如被審計單位的費用賬戶、應收應付賬戶,以及疑點賬戶等。如果在審計過程中出現審計風險增加的情況,那么審計人員必須遵循謹慎審計原則。同時增加實質性測試程序,從而將審計風險牢牢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2.控制測試。以測試內部控制在防止、發現和糾正認定層次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進一步評估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首先,分析梳理被審計單位的各項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找出各類流程的風險點和控制措施,設定內部控制風險點和風險等級。其次,對內部控制現場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業務過程和風險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合規并得到有效實施和保持。最后,結合內部控制風險測評體系,評價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適宜,以確定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識別、防范、監控能力。
3.合理配置資源。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過程中,最關鍵的是審計資源的合理配置,審計資源的合理配置也是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研究的出發點與歸宿。將審計資源傾斜至重點風險領域,此時可采用詳查法對高風險等級的風險因素進行抽樣,對具有靈敏度的風險因素可抽樣50%~60%,對中度等級的風險因素可抽樣25%~50%,對低風險的風險因素可抽樣10%~20%。將更有經驗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審計人員分派到重要事項的調查中?;虺浞掷脤<业墓ぷ鳌?/p>
4.保持職業懷疑態度。職業懷疑是一種對審計證據的懷疑和批判評價的態度,審計人員在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過程中應時刻保持職業懷疑態度。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確定重點審計內容。然后通過實質性測試程序獲取充分證據,詳細地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工作底稿要保持三級復核制度,以確保審計人員的執行審計程序到位,并因此最終減少審計程序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在涉及可能存在重大錯報的事項時,一定要收集充分的審計證據,并且要十分重視其相關事項的調查了解,以確定是否真正存在重大錯報,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作出總體修改等。審計人員還應根據評估結果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和分析程序等。審計證據除了各種測試獲取的證據外,還必須延伸到對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取證和經營環境等各種情況的取證,并且取證重點應該延伸到外部,從各個渠道廣泛收集領導干部主要業績和問題的資料。
(三)審計報告階段
報告階段主要包括編寫審計報告和出具審計管理建議書。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果、質量等方面的綜合表現,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最關鍵的部分,是干部管理部門考核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主要依據。審計評價是否公正、恰當,直接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不僅包括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錯誤和舞弊。而且對成績說得過多、評價過高也具有很大的風險。所以評價要注意謹慎性原則,要有針對性,評價時應做到權力與責任結合,成績與問題結合。編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以風險為中心,全面總結綜合各階段風險評估、內部控制評價及實質性測試的結果。作出客觀的評價,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必要時可出具審計管理建議書。
三、有效應用風險導向審計的建議
(一)高素質復合型審計人才的培養
風險導向審計以分析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為核心,審計范圍大大擴展,不僅要求審計人員掌握牢固的專業知識,而且要求審計人員熟悉信息系統技術、現代管理知識和金融業務。此外,審計人員還要具備豐富的審計經驗和較高的風險分析判斷能力。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教育,通過后續教育加強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通過審計實踐,提高審計人員敏銳的洞察力、職業判斷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等。加強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教育,嚴肅審計紀律,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有效防范道德風險,為風險導向審計對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打下基礎。
(二)多種審計方法的綜合運用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風險導向審計,應有系統觀點,綜合使用各種審計方法。在審計計劃階段,以運用風險導向審計的多種分析方法為主,配合使用流程圖法、問卷調查法、詢問觀察法、穿行測試等審計方法;在審計實施階段,以運用賬項審計和抽樣審計為主,配合使用分析法、詢問觀察法、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等審計方法;在審計報告階段。更多運用的是比較法、歸納法等。
(三)適合經濟責任審計特點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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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研機構 經濟責任 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5-170-02
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通過對黨政領導干部所在科研機構財政財務收支以及相關經濟活動的審計,來監督、評價和鑒證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行為,其結果是干部監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因為經濟責任審計作用重大,審計結論直接影響到單位領導干部及其所在科研機構的發展前途問題,所以在對待經濟責任審計的結論上,審計部門和被審單位雙方通常存在很大的意見分歧。
一、經濟責任審計概述
經濟責任審計是由獨立的專門機構及專職人員接受委托,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根據一定的標準和依據,遵循既定的程序,運用相應方法進行審查分析的經濟評價活動。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經濟成果的真實性、財務核算的合規性以及重大投資決策和重大經營決策的科學性等。
(一)指導原則:“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工作原則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1、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管理的結合。
2、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只有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才能查政領導干部有無違法違紀等問題。
3、審計評價和責任追究側重于領導干部本人,而不是領導干部所在單位。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1、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
2、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勤政的一項重要措施。
3、經濟責任審計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依法治國的有效手段。
4、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領導干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科學發展觀的一項有效保證。
二、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常見問題及原因分析
科研機構一般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和裝備,為了認識客觀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運動規律而進行調查研究、實驗、試制等一系列科學研究活動的單位??蒲袡C構通常具有合理的科技隊伍,必要的科研經費,完善的科研技術裝備及科技試驗場所。科研機構是國家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國家科技發展過程中功不可沒,過分墨守陳規將不利于科研機構的持續健康發展。在對科研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常見問題及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科研課題經費管理方面
科研課題經費是科研機構持續發展的主要經費來源,主要包括國家部委、地方政府科技項目經費,上級主管部門核撥的科技項目經費,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的科研協作費,企業委托的技術開發費等。審計過程中出現的科研機構課題經費管理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研經費使用在課題之間相互調整,沒有完全按照實際情況計入相關課題項目,一般是根據課題結題需要事后進行調整賬務處理,財務核算不清晰。
2、人員經費開支范圍及標準通常超過相關課題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單位通過各種形式實際列支人員費,以便緩解人員經費不足的問題。
3、管理費用的實際支出超過了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單位根據實際核算需要分攤公共費用計入課題項目經費。
4、除國家及相關部門要求第三方出具課題經費使用情況專項審計報告的課題外,課題經費決算數據通常是按科研任務書的預算數填制,實際財務發生的數據與科研項目決算報表數據基本不一致。
5、科研課題結題后不及時清理結余課題經費,截留或直接繼續使用結余課題經費。
針對上述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通??赡芙o出以下各種合隋合理但不合法合規的原因:
1、由于課題經費管理規定的種種支出限制,擁有多個科研課題的研究組為了完成好一些國家項目的經費決算,滿足專項經費的審計要求,只能將部分開支在企業課題、國家或地方政府課題之間互相調整,而不是實事求是地反映有關項目的實際支出情況。
2、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課題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人員經費開支范圍太小、標準太低。當前國家對科研機構基本科研經費撥款不足,科研機構可以宏觀調控的資金比較有限,為了長遠發展,科研機構被迫在科研項目經費中以各種形式超范圍超標準列支人員經費。
3、課題經費中管理費支出比例的規定太低,不能滿足科研項目本身的實際需求。管理費中包括了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國家對科研機構基本運行費撥款原本就不足,如果按規定比例支出管理費無法滿足科研課題核算的實際要求。
4、科研項目決算數據與財務數據不符,主要是相關科研管理部門在下達科研項目申報指南時對科研經費總額、管理費、人員經費等進行了限制,如果項目申請不按申報指南編制預算將無法獲得科研經費。所以最初的經費預算就沒有按實際需求編制,而是按申報指南編制,決算數據也就只能“將錯就錯”了。
5、課題結題后結余經費不及時結賬,或將已結題的剩余經費轉入其他課題使用,是為了使科研人員在研究探索前期工作時有啟動經費支撐。也便于能夠順利申請到新的研究項目,達到促進科研課題組及科研機構長期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對外投資管理方面
科研機構對外投資是單位依法用自身所擁有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向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對外投資是科研機構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之一。實際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現以下問題:
1、科研機構對外投資的貨幣資金來源不清晰。實物資產、無形資產評估價值過大。
2、“投資可行性論證報告”嚴重失實?!巴顿Y可行性論證報告”是否客觀、真實、可靠,是決定對外投資成敗的關鍵。
3、投資決策存在“拍腦袋”現象。缺少管理層共同決定的書面依據及相關部門審批的證明。
4、對外投資未列入單位的資產總額。審計中發現部分單位的對外投資記入“科研成本”、“其他應收款”、“合同預收款”中,未按規定記入“對外投資”會計科目中,不能反映單位真實的對外投資和資產組成情況。
5、項目投資后的管理不到位。能夠給單位帶來收益的投資項目較少,投資項目虧損較多,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普遍。
6、存在各種舞弊現象。審計中發現科研機構對外投資項目中存在隱匿投資收益、投資收益體外循環、小集體占有投資收益、設立小金庫、改制時低估資產等種種舞弊現象。
科研機構對外投資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主
要方面:
1、科研機構對外投資的決策和審批制度不完善,對外投資不謹慎,隨意性較大。項目論證不充分,決策程序不規范,缺乏監督。存在感情投資、關系投資的現象。
2、單位對投資項目疏于管理,存在重投資、輕管理的現象。對投資項目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經濟效益等情況重視不夠,未建立投資項目后期跟蹤管理監督機制。
3、缺乏必要的管理人才。在單位全資或控股的投資項目中,由于單位派出的管理人員缺乏管理經驗,不懂市場行情及市場運作,導致經營決策失誤、管理不善,投資項目經營陷入困境甚至出現虧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4、經營者責任心不強。多數單位未對全資或控股的投資項且規定實現銷售額、上繳利潤等具體經營指標和嚴格的獎懲制度,單位選派的實際經營管理者工作無壓力,經營責任心不強。
5、科研機構缺少必要的內部審計,或是有相關內部審計部門但未能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只是走形式。
(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方面
隨著“科技興國”戰略的實施,國家及各級政府對科研機構基本建設的投入逐年加大,科研單位建設項目不斷增多。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科研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也較為廣泛,主要表現為:一是自籌資金不到位或擠占其他資金;二是隨意變更基本建設投資規模:三是基建投資效益不高或建設質量不理想;四是基建項目日常管理不規范。
被審計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上述審計問題的原因主要包括:
1、科研機構本身宏觀調控資金能力有限,而在基建項目立項時國家或有關部門要求單位自身有一定額度或比例的自籌資金,單位只能先按相關規定爭取先立項,以便能夠進行基本建設,改善科研條件,項目進行到一定階段時再減少投資規模。
2、基建行業是眾所周知的高風險行業,不合理現象防不勝防。如果中標單位將項目轉包或分包,從中收取一定數額的費用,真正承接建設任務的施工單位利潤就會受到影響,只能通過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來獲取更多的利潤。這樣必然會影響項目投資效益和建設質量。
3、科研機構自身很少擁有專業的基建管理人才,通常是邊建設邊提高,通過基建項目慢慢培養人才,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三、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矛盾分析
(一)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雙方存在的矛盾
審計部門通常為了規避審計風險要詳細披露審計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而被審計單位則以客觀情況、法規制度未能更新等原因對審計結論不服,并讓審計組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意見。雙方由于立場的不同,必然存在矛盾。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產生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
1、國家或主管理部門的法規或管理制度未及時更新,不能完全適應科研機構持續發展要求,而審計的依據又離不開這些尚未與時俱進的規章制度。
2、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定位不準確,將審計主要定位在監督管理、維護紀律等方面,而忽略了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提高單位管理水平等方面。
3、被審計單位不能謙虛接受審計意見,本位主義思想作祟。
(二)如何緩解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的矛盾
通過審計,審計部門如何才能客觀公正、有效地說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如何才能正確對待審計結論所作的評價,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自身科技研發活動和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解決了這些問題,雙方的矛盾才能得到緩解。
1、高度重視,積極對待。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到單位領導是否繼任及被審計單位的榮譽等問題,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或多或少存在對審計評價的立場矛盾。審計部門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必須認真組織強有力的審計隊伍,讓具備較高專業水平、豐富管理經驗和綜合能力的工作人員從事審計工作;審計據必須具備足夠的說服力,審計結論必須有足夠的法律、法規依據;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經濟行為和管理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充分披露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各種問題。
同時,被審計單位則希望審計部門盡量少披露問題,避免抹殺單位員工辛苦創立的業績,影響領導前途或單位聲譽。被審計單位要摒棄本位主義思想,虛心接受審計意見,充分認識到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單位提高管理水平,保護單位自身利益;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認真研究審計報告,對報告所提出的問題,進行反思,充分認識到現實工作中所存在問題的嚴重性;要統一思想,審計結論事關整個單位的發展,領導層要高度重視,正確宣傳和積極引導。
2、舉一反三,增強內控。單位缺乏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內部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沒有對制度執行情況建立監督機制等是造成審計所發現問題的重要原因。審計只是一種督促單位提高管理水平的手段,單位業務活動是否真正做到了遵紀守法、科學管理、高效運行還是取決于單位本身。因此,單位應該將審計評價作為一個案例,加強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3、充分溝通,換位思考。由于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立場不同,對審計的認識存在差異,對具體問題的看法和做法也存在不同觀點,所以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和所作的評價要反復溝通,避免雙方矛盾激化。一方面被審計單位要充分尊重審計組的意見和評價,對有疑問的方面可提出自己的意見并同時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等依據,同時還要站在審計方的立場進行思考,設想如果自己是審計組成員,如何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另一方面,審計組也要對審計意見和評價反復推敲,對所提出的問題或作出的評價必須有充足的政策依據。要經得起質疑,同時針對被審計單位所提出的不同意見,也要換位思考,設想如果自己是被審計單位。能否接受提出的問題和作出的評價,如何讓提出的問題和作出的評價能更公正和更具說服力。只要雙方能相互理解,充分交流,就容易達到審計的職能和目的。
4、抓大放小,促進發展??蒲袡C構在開展科研業務過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是正常現象,如果單位領導層沒有創新意識,過于謹小慎微,怕犯錯誤,對單位的持續發展肯定是不利的。針對科研機構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各類問題,審計部門應從高起點來審視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應對單位遵守各項法律、單位內控制度的科學性、單位決策層、管理層的法律意識和服務能力、單位各個層面對法律法規及制度執行的力度及防腐拒變等主要方面進行監督,重點提出有可能存在重大風險的問題,這樣也能夠體現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綜合素質。對于審計中出現的單位自身實際情況無法解決的一些問題,審計部門在提出這些問題的同時,應當能夠同時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以使被審計單位心悅誠服,達到真正幫助被審計單位解決問題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5、提高認識,加強整改。單位領導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再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對與單位業務關聯性大的條款要特別重視,反復學習研究,找出導致審計發現問題的原因和防止再犯類似錯誤的有效措施,要反復思考和探索,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6、客觀總結,群策群力。對于審計中發現的科研機構普遍存在的且由于客觀原因難以整改的問題,如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的不合理、管理費規定比例太低、用科研經費發放人員費用、自籌基建經費不到位等問題,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應客觀地向國家及相關部門反映,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法,群策群力,共同推動科研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為“科技興國”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作用,同時也可以鞏固和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在當前社會經濟轉型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失的地位。
參考文獻:
1.林仕玉.淺談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科學咨詢(決策管理),2010(2)
2.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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