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低碳環保的建議范文

時間:2023-08-04 17: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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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低碳環保的建議

篇1

關鍵詞:化學教育 低碳生活 中學師生 調查與分析 綠色化學

低碳教育是中小學教育家于新春在2009年底提出的教育新理念,主要是將“低碳生活”的內容和“低耗、高效、優質”的低碳理念引入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之中。作為與環境最為相關的化學學科,中學化學教育還承擔著加強環保教育的責任,讓學生從接觸化學開始就形成低碳與環保的意識。目前中學化學教師如何將“低碳理念”真正滲透到化學教學中、中學生學習化學后低碳意識是否增強等方面都值得我們認真研究。本文通過化學學科教育對中學師生低碳生活影響的調查,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和對策,希望能給中學化學教師和學生帶來幫助,也為教育主管部門對化學新教材的改編和教師培訓提供參考。

1.調查對象與形式

本次調查以粵北地區8所城鄉中學九年級、高一和高二的學生為調查對象,其中有2所省、市重點中學,2所區重點中學和4所普通鄉鎮中學,調查對象有較好的代表性。本次調查主要以現場問卷和網絡問卷為主,個別交談采訪為輔。現場調查向中學領導和教師發放問卷41份,全部回收;向九年級學生發放問卷190份,回收有效問卷187份。向高一、高二的學生發放問卷198份,回收有效問卷193份。網絡調查回收中學領導和教師問卷64份,學生問卷121份。此調查在不記名的方式下由師生獨立完成,不對調查對象作任何提示,只要求他們實事求是回答,以確保調查結果的準確性。

2.調查內容與結果

調查內容與結果見表1、表2。

3.調查結果分析

3.1中學生調查結果分析

從表1可知,高達93.9%的學生表示對“低碳生活”這一概念都有一定的了解,說明低碳生活理念已深入人心。只有23.0%的初中學生是通過化學課堂了解低碳生活,而高中學生只占11.9%,說明化學課堂上的低碳生活教育還相當缺乏。僅有66.4%的中學生對提倡“低碳生活”的做法表示會積極響應,隨大流和與我無關態度的學生還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與學生認為考試更重要的觀念有關。91.5%的學生表示學習化學對低碳生活有較大的影響,但對有關“碳足跡”、“碳匯”等具體的低碳知識卻不了解。只有9.2%的學生表示不會利用所學的化學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低碳問題,覺得學不學習化學,對踐行低碳生活沒有影響。有12.9%的高中生表示化學知識對解決家庭低碳生活沒有幫助,而初中生只占4.3%,66.9%的學生表示,只有當試卷上出現了有關“低碳生活”的試題時,老師才會對“低碳”知識進行講解,這種現象在高中更為明顯。84.1%的學生表示化學教學中一般不會主動討論低碳,只有談及環境保護時老師才會討論,還有16.2%的學生認為從沒有討論,且隨著年級的增長,學生在課堂上對低碳生活的討論次數越來越少。當問及“酸雨危害的模擬實驗”、“使用塑料的利與弊辯論賽”等對低碳生活的影響時,大部分學生表示贊同,認為這樣可以讓同學們更直觀地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踐行低碳生活。91.6%的學生表示對有關低碳生活的新聞越來越關心,說明低碳環保教育成效初步顯現。

從表2可知,購買衣服時首選化纖的只有10.7%,說明如今的中學生大都比較享受生活。選購食品和用品包裝時首選簡易包裝的只占22.1%,說明大多數學生比較注重外表,具體到自己踐行低碳生活時缺乏行動。還有13.8%的學生從沒使用過淘米水等近天然清潔劑;主動將生活廢棄物分類處理的也只占50.9%;從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和餐具的只占14.6%;循環利用處理派發傳單的只占37.7%;每次都能隨手關燈、電腦、水龍頭等的只占46.4%;經常對用過的水進行二次利用的只占53.4%;在生活中重復使用塑料袋等再生資源的也只占59.3%,所有這些都說明當今的中學生對低碳生活的具體踐行還遠遠不夠,在化學教學中增加低碳環保生活知識,特別是具體落實到如何從小事做起,以實際行動踐行低碳生活的教育還任重道遠。

3.2中學化學教師調查結果分析

從表3可知,所有的化學教師都對低碳生活等環保政策表示贊同,同時認為化學教學與踐行低碳生活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掌握化學知識對實際踐行低碳生活有很大的幫助,這與對學生的調查結果一致。65.4%的教師認為低碳生活對教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教學理念上,這與中學生的認知能力有關,也符合新課標的要求。只有6.6%的教師表示沒有好好把握有關環保活動進行低碳教育。在化學實驗過程中,教師都會結合如節能降耗、微型實驗、循環利用等進行低碳教育。在開展低碳教育活動的形式方面,高中教師多采取辯論賽、模擬實驗、課外參觀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而初中教師選擇模擬實驗的高達75.0%。有33.3%的高中教師認為有關“低碳生活”試題與教材的知識匹配不合理,說明有關低碳生活的試題與教材的結合還有差距。只有44.9%的教師認為化學教材中關于低碳生活的內容適合,而71.4%的高中教師認為化學教材中關于低碳生活的內容太少,這為教育部門改編新教材提供了參考。還有不少老教師認為分數才是硬道理,平時極少對學生進行低碳教育,學生很難真正樹立低碳生活理念。

4.幾點建議

4.1對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建議

當今中學生的低碳環保意識雖然比以前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主要原因是很多學校一味追求升學率,讓低碳環保教育形同虛設。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將低碳教育納入國家和地方教育體系中,在高考和中考等重要考試中適當增加有關低碳生活的試題,引導教師在課堂上更加重視低碳環保教育。建議解決目前低碳教育責任不夠明確的問題,并針對不同年齡、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低碳教育內容,不斷完善低碳教材體系,使低碳教育內容更明確和系統化,開發出更多更好有低碳特色的化學教材。建議建立新的低碳教育考核評比制度和激勵監督機制,同時加強教師低碳環保知識的培訓,使教師自身具有科學的低碳生活理念。加強低碳教育先進教師的培養,推廣低碳教育先進典范的經驗和做法,使低碳教育在化學教學中得到扎實有效的開展。學校必須營造濃厚的校園低碳氛圍,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廣播等進行低碳教育活動,開展如節約“一滴水”、“一張紙”、“一度電”等節約資源活動,引導學生樹立節能低碳環保意識;組織學生舉行低碳征文比賽、演講比賽等;結合植樹節、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等進行低碳宣傳教育活動。

4.2對中學化學教師的建議

化學教師要將低碳理念放在首位,備課時努力獲取并理解與低碳有關的知識,充分利用學科優勢,把低碳理念滲透到化學教學中,教會學生對低碳生活進行深層次思考,鼓勵學生將生活中的廢舊物品重新改造利用。如用泡沫和吸管制作有機物結構模型;用礦泉水瓶作為鈉與水的反應容器;一次性輸液器可以做導氣管,大針管做反應器,藥片包裝盒代替點滴板等。化學實驗過程中,結合廢棄藥品的回收利用方法,布置學生查閱資料并設計有效的實驗方案。如實驗室制取氧氣的剩余固體藥品回收,通過溶解、過濾、洗滌干燥等過程來回收利用二氧化錳。教師要立足教材,領會新課標精神,根據教學實際安排好“低碳教育”的結合點,如教材中的“探究蠟燭的燃燒”、“奇妙的二氧化碳”、“溫室效應”、“生活垃圾的分類處理”、“治理大氣污染”等的教學內容都與“低碳”密切相關,教學過程中通過辯論賽等方式進行分析總結,使學生意識到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性,培養學生的低碳意識。適當增加低碳生活方面的實驗探究設計,幫助學生從低碳角度設計、改進實驗方案,選取一些無毒無害、低污染、低能耗的實驗方案和材料,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低碳生活的實踐中來,培養學生的低碳意識,啟發學生自覺踐行低碳生活。教師要制定更合理的教學計劃,并不斷反思,將低碳理念與生活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在化學教學中貫穿低碳教育的新方法。

篇2

關鍵詞:低碳;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

中圖分類號:X7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2)29-0288-01

一、概況

近年來大行其道的快時尚、高速流通意味著浪費是無法避免的。時尚品牌的銷售主要面向大學生,他們大都未形成成熟的消費觀念,容易追求時尚,很少關注材質與面料。趕時髦的后果,容易導致換衣頻率過快,堆積起大量廢舊衣物無從處理。為了倡導低碳環保的生活消費模式,同時滿足廣大消費者快速轉換的時尚需求,把“快”時尚變成“綠”時尚,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的提倡與實行是十分必要的。

二、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現狀調查結果與分析

1、調查目的:本項目針對大學生廢舊衣服的處理方法及對廢舊衣物對環境污染的認知等問題做了調查。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探討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的實現與倡導大學生低碳生活的理念。

2 調查過程:本項目以在校大學生為研究對象,于2011年10-12月在紹各大高校投放問卷300余份,回收有效問卷246份。此外還通過網絡發放問卷,回收有效問卷187份。全部有效問卷共433份。

3、調查結果:通過調查結果發現這方面研究尚處于萌芽階段,但一些潛在的問題已逐漸浮出水面,相對比較典型的問題表現如下:

(1)缺乏政策保障:環境保護是一個全球性的話題,舊衣物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不僅要提升民眾意識,官方的支持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建立有效激勵機制,明確政策保障將有利于回收工作的開展。

(2)回收渠道有限:目前我國的回收渠道非常有限,缺乏專業回收機構。而一些發達國家的回收渠道則多樣化,包括通過各種慈善機構上門回收等,全民普及,使廢舊衣物的回收再利用形成一種風尚。建立多種回收渠道是開展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的基礎。

(3)民眾觀念落后:目前國民大多數觀念落后,舊衣物再循環意識較薄弱,導致廢舊衣物多半是被扔掉而不是用于回收或捐贈。

三、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的實施建議

根據實際情況與現有條件,我們沒有辦法去改變市場上衣服設計的面料,也沒有辦法阻止快時尚的流通,但是我們可以對低碳的倡導改變人們的生活模式和消費理念。通過項目實踐,針對廢舊衣物循環再利用方法,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材料的循環再利用:任何衣物都是由一種或多種可認知的面料構成的,衣物被廢舊之后,其構成衣物面料的材料本身的性狀并沒有發生改變。可以通過政府部門明確政策保障,建立有效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鼓勵并推動企業開展舊衣物回收再利用。

2、功能的循環再設計:功能的循環再設計就是指在發揮服裝原有的功能的基礎上,運用它的造型對其進行再設計,發展出多樣組合方式的變化,并構成可以適應各種形態的多樣化的產品。在大多數廢棄服裝中,它的口袋、腰頭等部分都可以拿來利用。通過將藝術造型方法和創新的思想運用在這些廢棄的衣物上,重新定位它們的使用功能,利用拼接、打破、解構等手段賦予它們新的形態,為這些廢棄紡織品帶來二次生命。

3、道德情感的循環再利用:世界各地尚有大面積的貧困地區與貧困人員,需要全社會去幫助,與其衣物廢棄后直接丟棄或掩埋還會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不如捐助給需要幫助的人。而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恰好解決了他們的煩惱,既能助人為樂又為環保事業做貢獻,兩全其美。這里就需要制定針對舊衣物回收再利用評價體系,設立規范的廢舊衣物回收機構與回收渠道及健康的運行機制。

四、結語

讓淘汰的廢舊衣物重新實現利用價值,不僅僅是實踐了綠色低碳環保的生活理念,更是助人為樂的愛心體現。當然這也需要全社會形成氛圍,只有大家都參與進來,才能使這項環保的事業持續開展下去,有效第減少可再生資源的浪費,進一步促進我國走向低碳環保的資源節約型社會道路。

本文為2011年度紹興市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基于“低碳·快樂·時尚”理念下的廢舊衣物回收再利用的實現與研究)成果。

篇3

環保部人員指出,編制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就是要通過對產品、工藝、設備進行深入分析、科學論證,來反映其對環境的影響,通過有差別化的政策,將資源稀缺程度和生態價值內化為企業內部成本,強化企業的生態環境責任。同時,通過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采取差別化的經濟政策和市場監管政策,遏制“雙高”產品的生產、消費和出口,鼓勵企業采用環境友好工藝,逐步降低重污染工藝的權重,加大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達到以環境保護倒逼技術升級、優化經濟結構的目的。

專家說,這次的新名錄,類似于產品核對標準,取消出口退稅將遏制“雙高”產品的生產、消費和出口,推動企業采用環境友好工藝并加大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達到以環境保護倒逼技術升級、優化經濟結構的目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第一,對生產企業來說,是一次環保和產品出口的博弈。我國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可達到13%,大型出口商需依賴出口退稅政策來獲得與國外企業同等的競爭條件。大規模產品出口公司的天平更傾向于出口退稅,因為這關系到企業成本問題。企業面臨抉擇時,會通過加大環保設備投入來避免被取消出口退稅的資格。

第二,利于環保行業全產業鏈的進一步發展。國家在“十二五”期間,關于節能環保政策的頒布數量和標準要求是空前的,此前做出的總體規劃和細則直接針對污染企業,處于被動減排狀態的公司積極性不大,減排效果不盡人意。環保部門此次以取消出口退稅為條件,涉及企業根本利益,推動其積極購買環保設備和上馬環保工程設施,強化企業的生態環境責任。

篇4

世界現代田園城市,本質上是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體現“自然之美、社會公正、城鄉一體”核心思想的新型城市。我準備從以下幾點來談談我的想法。

第一,我認為要建設現代田園城市,靠單純的政府倡導以及制度約束是完全不夠的,而是要將這種思想意識深入到民眾內心,才能真正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如果我們絕大多數人都能做到從“自己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做起”,那么,這種“積累”的力量將是巨大的,不可忽視的。有一句話就叫做“一根筷子輕輕被折斷,十雙筷子牢牢抱成團”。所以我提倡:要加大力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思想上的問題才是根本問題。以我自己為例吧,以前不懂得什么叫做“低碳環保”,所以在行為上就做得不夠好,而當我參加過成都搜房網組織的“低碳環保行”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小手牽大手,低碳每一天”活動以后,才好奇地去了解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懂得了它的重要性,現在的我,已經養成習慣做“環保小衛士”了。所以,我希望相關部門能更多地宣傳這方面的知識,這也是很重要的,有很多人并不是做不到,而是沒有意識到,也不懂得什么是“低碳環保”。

第二,無法做到節能減排,就不能完成科學成長。我有一個很好的建議,就是每年一次“節電日”改成每季度一次。這樣一來,一年就有四次“節電日”。并不是說要刻意地通過這幾次節電來達到節能的目的,而是通過增加這樣的活動,讓更多的人具備這種理念。據了解,一年一度的節電日當天,就拿今年來說吧,山西太原機電響應“地球一小時”節電45萬度,與去年相比,今年山西市參與“地球一小時”的單位多,參與范圍廣,這就說明了民眾意識得到了提升。從全世界范圍看,“地球一小時”活動是民間公益組織舉辦的活動,目的是鼓勵企業、單位和個人,在不影響工作或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參與熄燈活動。“我們倡導低碳環保理念,希望通過短暫的黑暗,喚醒更多人的節能意識。”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

第三,光靠節能是不夠的,我們不能只靠節約來滿足人們無止境的消耗,而要懂得如何讓能源再生。所以,保護好我們的大自然,愛護好我們的家園,才能讓世界田園城市得到可持續發展。同樣的道理,我建議,一年有兩次“植樹節”,將此種理念加大力度植入人心,增強影響力,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隨著人們對能源需求的不斷增長,我們的生態環境更大程度地受到了影響,那么,我們只有更多地通過這些活動來改善我們的生態環境。

篇5

隨著我國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旅游消費環境的不斷改善,我國的鄉村旅游近年來也得到快速發展,鄉村旅游的標準化和規范度也日益提高。

鄉村旅游已經越來越普遍,人們在出門旅游時選擇傳統的旅游方式固然方便,但容易產生日程安排緊張、行程約束性強,自主性低。傳統的鄉村旅游模式對于對旅游自主性和體驗感要求高的年輕人和中高端人群吸引力越來越低。另一方面,在城市化進程越來越明顯、農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轉移的情況下,回歸自然已成為一種趨勢,許多農家樂、戶外自助游成為旅游者首選的旅游目的地。人們開始意識到在鄉村開展低碳旅游十分重要,因此旅游企業應該從自身做起,在旅游活動中的吃、住、行、游、購、娛這六方面貫徹落實低碳理念。

目前為止,中國鄉村旅游的發展勢頭良好,但因人們低碳旅游認識不強、缺少對旅游資源準確有用的庇?o機制,使得我國鄉村旅游面臨著諸如開發雷同、鄉村文化性的消逝等一系列發展問題。基于實際,本文確定了將鄉村低碳旅游旅游實施途徑作為自己的選題。

一、鄉村低碳旅游研究概況

(一)研究背景

“低碳旅游”的概念正式被提出是在2009年發表的《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業》的報告中。這一概念就是倡導旅游者可以采用綠色環保的方式,在旅行的過程中盡量做到節能和環保。鄉村旅游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符合低碳旅游的理念,二者完美融合為鄉村低碳旅游。

政府在《中國旅游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中重點指出:旅游全行業要倡導節能環保的理念,走綠色旅游的發展道路。國務院于2010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意見》,其中明確指出推進鄉村旅游的低碳化發展迫在眉睫。國家在2015年通過《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強調生態環境保護、堅持低碳發展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二)研究對象

鄉村低碳旅游實現了低碳旅游行業和農業的有效融合,它基于鄉村,以鄉村為出發點,結合低碳經濟和環保生態旅游的發展核心,以地方民族文化為核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景點。文章以鄉村低碳旅游為研究對象,結合旅游管理所學知識,分析新形勢下適合鄉村低碳旅游的發展途徑。

(三)研究目的及意義

近年來我國鄉村低碳旅游快速發展,與低碳旅游強勁的旅游市場需求和廣闊的發展趨勢相比,我國鄉村旅游業供給側改革還有待推進。本文以鄉村低碳旅游為研究對象,在調查旅游供需條件基礎上,從旅游者的視角來分析鄉村低碳旅游的實施途徑,結合具體實際提出鄉村發展低碳旅游產品的思路和對策,對促進鄉村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二、實施鄉村低碳旅游的現狀分析

(一)鄉村低碳旅游發展的優勢

1.鄉村旅游發展勢頭良好

中國鄉村自20世紀90年代至今已經經歷了三十多年的發展。在號召低碳經濟、環保旅游的大背景下,新的鄉村旅游模式正隨著時代的需求在不斷的涌現,例如注重收獲和家庭化的“觀賞農業”和“采摘農業”模式,以差異和競爭化為主要特色的休閑漁牧業模式,這一切為進一步發展先鋒村低碳旅游奠定了基礎。

2.政府和社會各界的低碳意識加強

政府在2010年舉辦的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中表明要“大力推進旅游節能減排工作,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國家發展委組織在2014年編寫了《低碳社區試點建設指南》,由發展改革委發起的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截止2017年3月已經進入第三批組織推薦的階段。同時,社會各界人群自覺踐行鄉村低碳旅游,且在自媒體時代,廣大旅游者自發分享自己的鄉村低碳旅游經歷,號召更多人來參與和宣揚鄉村低碳旅游。

3.低碳旅游模式日益豐富

(1)交通低碳化

社會上號召環保出行的理念盛行,例如近年來“共享單車”的迅速普及,既符合共享經濟的理念,又順應倡導低碳生活的潮流。

(2)行為低碳化

旅游者堅持以身作則,在日常旅游活動中嚴于律己,堅持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食用應季蔬果等。

(3)生活低碳化

旅游者不僅是在旅游活動中,在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堅持控制低碳排放。例如在日常出行中盡量少使用汽車;在商場等地的電梯處常見到倡導“上二下三”的指示牌,倡導以樓梯代替電梯,減少碳排放。

4.低碳旅游管理日益規范

國家環保部于2010年1月在全國低碳旅游發展大會上正式啟動了“爭創全國低碳旅游試驗區”的活動,《全國低碳旅游實驗區》的評分標準也終于出現在大眾眼前,為建立低碳景區樹立了較科學的標桿。在2011年,安徽黃山成為首批入選示范區的景區之一,對其他地區如何踐行低碳發展有借鑒意義。

各地政府專門成立鄉村旅游發展協調與領導機構,各地景區管理嚴格按照“5A”景區的管理標準,在選址、設計、規劃等多方面都進行了規范管理,定期做檢查工作,杜絕產生高能耗、高污染的旅游企業、旅游行為。

(二)鄉村低碳旅游深度發展存在的問題

1.低碳旅游的社會影響力不高

長期以來,旅游者在旅游中往往更注重旅游活動的享受型,而堅持踐行低碳環保的觀念較弱,據統計,58.53%的游客認為低碳旅游實施的困難是低碳觀念與旅游的享受性相沖突,值得高興的是,大多數旅游者能夠認識到自身的行為對完善低碳減排工作有著深遠影響,據統計,游客主要認為可以通過選擇低碳的交通工具、做好垃圾分類、選擇綠色酒店和控制碳排放來實踐低碳旅游。

2.政府的引導和規范不足

中國對低碳旅游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加之各個地區發展現狀各不相同,整個行業呈現出差別化、復雜化的發展態勢。調查顯示,19.35%的游客表示自己愿意通過自己的行動去實踐低碳旅游,但74.19%的游客表示自己“愿意,但不知道如何做”。不愿意實踐低碳旅游的14名游客主要是由于缺乏了解和擔心低碳旅游會增加旅游費用。對此,77.88%的游客表示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低碳優惠政策,72.81%的游客認為政府加強低碳理念的宣傳力度,65.9%游客認為政府應該制定低碳旅游準則,52.07%的游客表示政府需要加大科研力度,40.55%認為政府可以制定類似“限塑令”的低碳旅游的法律法規,采取強制措施。

3.低碳旅游產品開發不完善

調查顯示,低碳旅游者對旅交通便利度、信息和線路的完善度、低碳旅游的健全度等項目要求較高,低碳旅游產品開發不完善是影響游客的旅游決策的重要因素。

然而,現階段鄉村低碳旅游企業不能充分提供低碳旅游產品,使游客在旅游過程中難以踐行低碳旅游觀念。當前中國的鄉村低碳旅游模式主要包括生態觀光農業、農家樂等,但是這些項目的發展過程中卻缺少貫徹低碳理念的認識。

4.游客對鄉村低碳旅游的了解和認識不足

通過調查可知,現階段大多數游客只是聽說過“低碳旅游”這一名詞,對低碳旅游的認識不完全統一,獲悉信息的來源大多數是源自信息量大但內容良莠不齊,且準確度低的互聯網。

調查顯示,4.65%的游客是通過互聯網獲悉的低碳旅游,60.37%和37.79%的游客分別通過環保公益活動和廣播電視獲悉的低碳旅游。說明當前我國在鄉村旅游上運用低碳技術還不夠普及,又因為鄉村低碳旅游的主體具有分散性,旅游者難以把握全面準確的信息。

三、鄉村低碳旅游發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一)低碳旅游大環境不樂觀

現階段,在旅游方面,我國的社會主流價值倡導的是“娛樂”、“消費”和“放松”,而非“低碳”和“環保”,通過在攜程、途牛等大型旅游官網上的調研可知,低碳旅游并非主推的旅游產品,這主要是由于低碳旅游能夠創造的附加旅游收益較低。因此無論是游客還是旅游產品開發商都不熱衷于低碳旅游,低碳旅游的市場大環境并不樂觀。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目前,雖然我國出臺了一系列鼓勵低碳旅游的政策,但是在落實上還有待提高。鄉村旅游基地、農家樂等機構在開展低碳旅游的過程初期會增大經營成本,如采購環保用具、食材等。在缺乏政府的引導和支持的情況下,旅行社和開發商都很難自覺主動的開展低碳旅游。

(三)低碳旅游行為獎勵力度不夠

行為主義心理的強化理論認為適當的獎勵與懲罰能有有效地塑造個體行為,強化理論同樣適用于低碳旅游的引導工作。對于鄉村低碳旅游的開放商而言,鄉村低碳旅游的“慢”、“低”、“少”的特征大大限制了旅游的附加價值,目前政府對于低碳旅游的引導和獎勵大多流于精神鼓勵和宣傳上,缺少實際性的獎勵和幫扶。

(四)游客缺乏對低碳旅游的關注

游客在現階段對開展低碳旅游缺乏主動性,大多數游客仍然在被動地了解低碳旅游,并且游客們對于旅游始終是懷抱著“享受”、“休閑”第一的目的心態,當游客認為與享受和休閑發生沖突時,進行鄉村低碳旅游的行動力就明顯下降。

四、對策與建議

(一)倡導環保價值觀,改善主流旅游環境

社會環境方面的改造要依靠政府、鄉村旅游企業和游客三分的共同努力,具體來說,一是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鄉村低碳旅游建設;二是積極爭取國家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三是政府、社區和高校應倡導環保價值觀,加強游客對鄉村低碳旅游的積極認知;四是將低碳旅游產品作為商業計劃來規劃,吸引各類民間資本參與。這樣有利于提升鄉村低碳旅游建設的質量,推進低碳旅游產品進一步普及。

(二)政府加強支持力度,提高開發商積極性

在開展鄉村低碳旅游的初期,政府要起到主要的引導和支持作用。第一,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低碳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與低碳行動;第二,政府應該制定低碳旅游準則;第三,政府需要加大科研力度,增加對低碳旅游產品研發的投入;第四,政府可以制定類似“限塑令”的低碳旅游的法律法規,提高普通旅游的環保標準;第五,政府部門要做好規劃,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特色各異的低碳旅游產品,為鄉村低碳旅游增添新的元素,推進鄉村全域旅游的發展。

(三)促進產品開發,完善信息平臺

現階段我國鄉村低碳旅游產品的開發和配套服務還遠遠不足以滿足游客的需求,因此我國可以借鑒國內外低碳旅游發展先進地區經驗,在做旅游規劃、出臺促進旅游業發展政策、加大旅游人才培養等方面應結合低碳旅游產品發展趨勢加以重視。鄉村低碳旅游的拓展一方面要依靠與現有旅游平臺合作推廣,一方面要建立起獨立的旅游信息平臺,對鄉村低碳旅游愛好者和旅游收入的統計,這樣可以對比低碳旅游和普通旅游的份額,為宣傳做好基礎。

(四)提高游客認識和行動力

在提升游客對鄉村低碳旅游的認識方面,政府的宣傳應當起到主導作用,旅行社和鄉村旅游開發商要起到輔助宣傳的作用。政府應當加強低碳理念的宣傳力度,利用公益廣告、社區活動,聯合學校進行環保教育等方式來提高社會對低碳旅游的重視。

從旅行社和鄉村旅游開發商的角度來看,第一,可嘗試利用微信平臺以推廣微信公眾號作為推廣和營銷的有利渠道。第二,創建“接地氣式”官方微博,鄉村低碳旅游可嘗試建立并豐富官方微博內容,不定期炒熱#鄉村低碳旅游#相關討論話題。第三,利用秒拍、美拍視頻拍出個性化宣傳片,同時鼓勵游客利用秒拍、美拍等視頻軟件拍攝個性旅游宣傳片并上傳,鄉村農家樂將為游客提供門票打折、優惠券等獎勵。第四,鄉村低碳旅游還可以嘗試與新興產業合作,例如與采用的AR+LBS技術的手游開發商合作,通過游戲在環境和主線創設與景區的地理位置、特色景點等相結合,引流玩家到景區進行游覽和消費。

篇6

關鍵詞:碳金融;低碳經濟;制度體系;產品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0.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1-0018-04

一、我國碳金融的發展現狀

(一)相關法律政策體系

碳金融的實質是利用金融手段實現環境保護的目的,與此相關的法律政策可以分為兩大方面:

1.法律和政策依據。作為僅次于美國的排放大國,中國政府始終把節能減排、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和長遠戰略方針,并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性規定。我國政府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規范性文件,為節能減排和排放權交易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據。此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還規定了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控制指標和嚴格的排污許可證制度,為開展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權交易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制度基礎。

2.金融服務政策。我國早在1980年就制定了“開發與節約并重,近期把節約放在優先地位”的能源發展方針,明確規定將節能作為我國一項長遠的戰略任務,將其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為此,我國通過制定一系列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金融貸款服務政策和節能獎金制度等激勵措施推動減排。其中,金融貸款服務政策有:

1981年,國家計委的《關于使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節能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節能中短期專項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對節能項目實行優惠貸款利率;1984年,國家出臺的《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通知》中明確提出環境保護資金來源的八個渠道,涉及到很多銀行信貸方面的規定;1995年,國家環保總局印發的《關于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金融部門在信貸工作中重視資源和環境保護,把生態保護和防治污染作為信貸的主要考慮因素;對有利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產業和產品,金融機構要予以積極貸款支持;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落實國務院確定的專項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國家節能專項貸款由節能主管部門向商業銀行推薦項目,銀行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經項目評估后實施;2004年,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控制信貸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底,國務院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規定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企業停止放貸,為建立健全有利于環保的信貸制度提供了有利支持;2007年6月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指出,國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節能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強調國家金融機構將著重支持節能技術創新和改造,加大基礎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創新力度,多角度拓展節能環保企業的籌資渠道,降低其籌資成本;同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頒布的《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中提出了實施綠色信貸等具體要求; 2008年1月,國家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IFC)簽署合作協議,開展“赤道原則”標準研究與推廣項目,計劃推出針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綠色信貸”指南,使商業銀行在審查信貸項目時能明確有關行業環保要求。

(二)我國碳金融的現有實踐

1.清潔發展機制。目前,中國已經成為CDM的最大賣家,根據世界銀行數據,截至2009年底,中國CDM的交易份額已經擴大到72%,有學者估計該份額今年將達到75%。預計到2012年,中國在聯合國EB組織注冊的CDM項目的二氧化碳減排總量將達到15~20億噸;排除價格波動和中介利潤,按國家的最低限價是8歐元/噸(可再生類項目為10歐元/噸)的平均市場價格來算,這些CDM項目將為中國帶來105~140億美元的收入。

2.綠色信貸。目前,國內的銀行關于碳金融的實踐主要集中在綠色信貸領域。綠色信貸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2007年,《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的頒布標志著“綠色信貸”這一經濟手段全面進入到我國減排領域。江蘇、浙江、河南、黑龍江、陜西、山西、青海、深圳、寧波、沈陽、西安等多個省市的環保部門與所在地的金融監管機構,聯合出臺了有關“綠色信貸”的實施方案和具體細則。據不完全統計,五家大型銀行2007年共發放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貸款1063.34億元,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貸款38.78億元,節能減排技改貸款209.41億元,收回不符合國家政策的企業貸款39.34億元。

2006年興業銀行與IFC簽署了《能效效率融資項目合作協議》(CHUEE),成為我國首家推出能效貸款的銀行,除了向節能減排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外,還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并幫助企業挖掘碳交易機會,2008年10月31日,興業銀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則,成為首家中資赤道金融機構。

3.碳基金。目前,中國主要的碳基金包括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CDM基金)和綠色碳基金。2007年3月,由財政部牽頭、七部委共同運作的CDM基金開始正式運營。CDM基金是由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兼顧政策性與開發性的,具有長期性、公益性的開放式和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國有獨資基金,由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和合作資金、個人捐款、國家從清潔發展機制減排項目中獲得的一定比例的收益,CDM基金管理中心開展基金業務取得的運營收入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收入組成;由設在財政部的CDM基金管理中心進行管理;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外交部和科技部等部委組成的審核理事會對CDM基金支持的項目進行審核。

中國綠色碳基金是在中國林業管理部門的倡導和組織下,以自愿參與為原則,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首先注入3億元人民幣,用于專門開展碳匯活動。由中國綠色碳基金投資的林木歸屬于農民所有,林木固定的二氧化碳將計入投資者的賬戶,并在網上進行公布。綠色碳基金設在中國綠化基金會下,作為一個專戶進行管理。

國內很多銀行在碳基金理財產品方面也進行了大膽嘗試。2007年8月,中國銀行推出掛鉤二氧化碳排放額度的基金。同年9月,深圳發展銀行推出與二氧化碳排放權掛鉤的本外幣理財產品,至2008年9月到期時人民幣和美元產品分別實現了7.345%與14.125%的收益。這些創新為客戶提供了投資綠色環保類金融產品的機會,也為碳金融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我國碳金融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碳金融的直接法律依據

縱觀國際碳金融的成功實踐,碳交易和碳金融的發展離不開法律制度的支持,我國政府雖然已經簽署了《議定書》,但目前并沒有從立法上強制要求減排,而且減排目標的落實還需要后續的額度分配、監測、考核、問責等配套政策支持。因此,只有通過立法,在統一的社會規范和協調的法律體系下,通過構建碳排放的約束環境,才能真正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使為低碳經濟服務的碳金融有生存之本。

(二)缺乏專門的約束和激勵政策

發展碳金融的主要目的是加強環境監管與信貸管理,實現資源消耗指標和碳排放指標的金融化,從而實現低碳經濟發展。但是,目前在我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中,尚沒有關于碳交易和碳金融的明確規定,法規政策中涉及銀行義務的條款大多為建議性質,缺乏對相關機構的基于法律保障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嚴重影響了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和銀行開發低碳產品的積極性。因此,在實踐中,部分地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三高”企業和國家宏觀調控產業大多為當地的稅收大戶和支柱產業,是銀行的主要客戶和民間資本爭奪市場的重要對象,導致環保嚴重違規企業的資金鏈難以切斷,弱化了信貸對污染企業的影響,加上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對環保違規企業的懲戒不到位,難以真正制約污染企業、鼓勵節能環保企業。

(三)缺乏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

目前關于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規定,缺少具體的指導目錄和準入、技術、排放、能源消耗和循環利用能力等標準,環保、健康、安全等績效評價指南等尚不完善,銀行難以據此制定相關監管措施及實施細則。雖然赤道原則為銀行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指南,但是赤道原則屬于自愿性規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且其具有的巨大靈活性加大了操作中的不確定性和違規的可能性,大部分銀行仍停留在審查借款人或項目環境守法信息的初級階段,尚未形成系統、規范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大了銀行風險識別和管理難度。

(四)產品單一

目前,我國碳金融產品主要限于CERs(經核證的減排量)、綠色信貸和碳基金,雖然我國是國際上CER的最大賣家,但是由于中國缺乏碳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致使現有的項目幾乎都依賴于國際碳基金或中間商。這些中介機構憑借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技術優勢,通過低價買入CDM的產品CERs,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進行現貨或者各種衍生品的交易,獲取豐厚的利潤,使得中國再次成為世界金融工廠低端鏈條中的一環,承擔了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此外,還造成中國CDM的注冊率較低,且主要集中在HFC-23等對我國可持續發展無益的項目類型。

雖然中國CDM基金和綠色碳基金是在結合中國現狀的基礎上,將國際碳基金移植到中國的有益嘗試,但是無論從其資金來源還是資金用途方面都與國際碳基金相差巨大,兩者均不能直接進行碳減排指標的交易,這也是導致我國在碳交易市場仍然處于比較被動的地位,無法真正發揮碳基金的引導和支持作用的主要原因。

三、我國碳金融發展的路徑選擇和實施建議

(一)建立和完善現有的法律政策體系

1.進行碳減排的專門立法。我國應當將減排目標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引入綠色GDP的評價體系,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政府考核體系,規范地方政府行為,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對綠色信貸的扭曲;并制定傾向于低碳信貸的激勵政策,創造公平的政策和市場環境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向低碳產業和企業傾斜,通過價格、稅收、利率和保險等經濟手段鼓勵企業建立一套長期有效的低碳發展機制。

2.完善配套法規建設,規范碳金融發展。第一,加快環境稅、生態補償、綠色貿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的研究步伐,以經濟利益杠桿調節企業環境行為,與碳金融政策形成合力;第二,建立與環保機構的協作機制。推進碳金融必須加強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建設統一的信息溝通機制,降低信息取得成本,提高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和使用效果。環保部、人民銀行、監管部門應繼續加強合作,引導和督促銀行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進一步完善環保征信系統,構建信息交流與共享平臺,完善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第三,加強碳金融專業人才建設。碳金融業務不僅涉及市場交易、國際金融、投資咨詢等金融專業知識,還涉及許多碳專業技術內容,這就需要借鑒國外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的有利經驗,加強碳金融專業人才建設,培養碳金融領域的高素質團隊。

(二)完善銀行內控制度體系

1.制定與“赤道原則”配套的操作性規則。第一,出臺“綠色信貸”實施方案和具體細則,加強制度約束的剛性和可操作性,使銀行支持或約束企業影響環境的行為建立在更嚴格的法律基礎上;第二,建立初始環境評審制度、可持續發展政策、組織結構及人員配置、項目融資交易的環境管理程序與標準、貸款合同管理制度、內部信息和培訓制度、外部報告制度、監督審查制度、糾正行動制度、磋商和同意制度以及獨立的問責制度;第三,根據國家的綠色信貸指南,積極接受環保與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不斷優化和理順企業環保信息的披露渠道,要求企業編制環境與社會審查報告,提出規避環境影響的方法。

2.構建二維低碳信貸體系。一維是低碳企業的貸款,二維是CDM的CERs貸款,兩維體系可以相互促進,和諧共生。通過向CDM項目下CERs進行貸款,引進發達國家節能減排技術和資金援助的同時,又可促進低碳企業對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潔開發,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商業銀行可以借助該體系創新碳金融產品,研究開發碳基金以及證券化的金融衍生產品,尋求新的碳金融發展機遇。

(三)構建統一的碳交易市場和交易平臺

碳金融與碳交易是分不開的,碳交易是碳金融發展的基石。雖然我國北京、上海和天津也相繼成立了排放權交易所,成為中國最早的碳交易平臺,但目前還僅限于二氧化硫、COD等排污權指標以及節能環保技術的轉讓交易,中國碳金融市場的建設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因此,我國應加快對國際碳交易制度、交易規則和定價規律的研究,盡快建立類似于歐盟排放交易機制下的碳交易市場和交易平臺,為買賣雙方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實現公平合理定價。此外,還應當積極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使人民幣成為碳交易計價的主要結算貨幣,增加中國對國際貨幣體系的發言權。

(四)建立以低碳基金為中心的碳金融體系

1.建立低碳引導基金和各種產業碳基金。作為碳交易市場的主體,碳基金對碳金融市場的拓展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國際碳基金通過購買CER和轉手交易,增加了項目的資金融通能力,降低了資金風險,從而獲得巨大收益。鑒于碳基金所發揮的巨大資金杠桿效應和對CDM項目領域的引導作用,我國有必要借鑒國際碳基金的經驗,通過改革現有的中國CDM基金的運作模式,將其定位為低碳引導基金,引導我國CDM項目的健康發展,使中國的碳基金能夠逐漸參與到國際碳金融市場中,為構建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奠定基礎。

2.開發新型碳金融產品。一是實施排放權抵押貸款。排放權抵押貸款最早出現于2008年浙江省嘉興市,排放權許可證的抵押貸款按照交易額的70%予以授信并享有在同等條件下更加優惠的利率。截至2010年4月14日,嘉興銀行排污權抵押貸款客戶總授信額達到3240萬元,貸款額為1330萬元。銀行可以利用排放權抵押貸款開發碳基金理財產品面向普通客戶,將其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用于為具有良好信用記錄和發展潛力的企業的排放權提供融資,收益則來自于出售CERs取得的利潤,不僅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而且拓展了銀行的業務范圍,有利于潛在客戶的挖掘和培育。

二是提供可持續發展項目的投融資服務。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很多發達國家企業開始轉向對環境友好型項目,如環保技術、節能、水循環設施、垃圾填埋、環境管理系統等以及再生能源項目,如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等的投資開發。據估計,其中僅減排技術市場規模就近4000億美元,無疑為銀行業提供了廣闊的信貸市場。碳金融產品的特點是對環境融資產品的創新。環境融資項目一旦被開發成為環境融資產品,銀行業的信貸杠桿效應將進一步深化。具體而言,我國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通過融資租賃、BOT、現金杠桿、能源合同管理、設備供應商買方信貸、設備供應商增產和公用事業服務商模式等方式對項目提供融資,針對特定環境問題加大研發創新力度,不斷推出新型環境融資產品,充分發揮杠桿效應,為自身帶來豐厚收益。

三是推行資產證券化。在美國,各種能產生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被改造成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資產證券化已經作為一項重要的創新在金融領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不論是碳排放權還是循環經濟項目,都能直接或間接體現為會計效益,形成一定現金流和資產池,而信托公司在資產證券化方面已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可以借助資產證券化技術,通過對現有的一些存量CDM項目打包,組建資產池,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從而盤活現有的項目資產,提高企業的現金流,為繼續發展新能源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通過擔保等手段的信用升級,為證券化產品提供信用保證,有利于吸引社會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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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環保;建筑與環境;新技術手段的出現;設計理念

Abstract: The architect's responsibility is to built applicable beautiful housing for the human, not only to meet the objective, but also to use the appearance of the building so that residents feel meet on the heart. In addition, the architect has another goal, to protect the world's environment. Therefore, the low carbon buildings are the mainstream of today's construction industry. Meet the ideal of people to live pressure for reduction of nature, which is an important responsibility of today's designers.Key words: low carb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ilding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emergence of new technologies means; design concept

中圖分類號:TU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2-

低碳建筑,存在于整個建設過程,貫穿于建筑材料、建筑設備、施工和后期的建筑使用這整個的建筑生命周期之中。而我們常說的“低碳經濟”,就是指三低,既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通過三低,能夠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從而打造低二氧化碳的經濟發展模式,打造建筑、電力、交通、冶金、交通、石化等國民經濟的眾多部門。建立強化我國的建筑節能之行標準,加大看管力度,完善我國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這就是建筑師面臨的挑戰。

一、低碳環保型建筑的未來

目前我國的低碳建筑理念還不成熟,甚至可以說是剛剛開始,但是,低碳環保的建筑已經逐漸成為世界建筑的主流趨勢。與此同時,一個嚴重被忽略的事實呈現在我們面前,那就是建筑的建設在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當中占據了幾乎一半的數量,遠遠高于工業領域和運輸業。

而二氧化碳,正是全球變暖的罪魁禍首。全球氣候變暖會導致局部極端現象的產生,威脅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與可持續戰略相背離。建筑的施工和建設,本身就是一項制造大量二氧化碳的工程,其中大部分來源于建筑維持自身功能上面。而汽車交通等方面只占到30%。我國平均每建成一平方米的房屋,就會釋放出0.8噸的二氧化碳。因為在建設過程中建筑采暖、通風、照明、空調等方面所有的參數都要計算在其中,所以碳排量非常之大。建設環保低碳型的建筑迫在眉睫。

低碳環保是時代的呼喚,綠色發展是當今一大課題。當今中國的低碳建筑理念越來越廣泛,許多建筑師已經意識到低碳建筑的未來。各式各樣的有關于建筑環保的課題已經被提上日程,越來越多的建筑注意低碳設計。相信不久的未來,我國的低碳建筑就會發展成為世界支柱性產業。

二、低碳建筑設計在中國的原因

低碳中國,我們最早是在世博的響亮唱響的。從此低碳理念充滿中國人民的內心。理論指導實踐,將低碳概念深刻的置于國民內心,我們就能夠自覺自主的為中國低碳做出貢獻。目前在我國,低碳環保勢在必行。

1、資源短缺。目前在中國的建筑行業里,其相關能耗已經遠遠超過了工業能耗,成為第一耗能大戶,約占能量資源的46.7%,尤其是在住房的使用中,同比發達國家,在相同技術條件下,是其他國家的二到三倍。這正是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為何在經濟上有所落后的原因。因此,建設低碳環保建筑迫在眉睫,不僅有利于中國建筑在世界地位的加深,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世界資源的節約,為世界可持續發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2、中國工業是發展中的工業。中國加入世貿已經十年,隨著世界經濟的的發展,中國城市經濟的發展步伐也在不斷加快,面對人口越來越多,住房越來越緊張,環境可容納的人類和建筑越來越緊張,因此,生存與發展空間的緊張,迫使中國越來越多的關注環境的保護。中國在綠色建筑的發展中已經摸爬滾打近10年,低碳正是現在研究的新的方向。不僅如此,我國還出臺了一系列宏觀調控經濟政策,調節我國對經濟能源的過渡需求,這種理念也符合當前國際上的可持續政策和綠色建筑的發展。低碳建筑發展帶動一系列相關產業向前發展,由此帶動整個社會的產業優化升級。

3、環境的改變。我國人口越來越多,住房越來越緊張,這就是目前的國情。而建筑又是釋放碳最多的產業,然而,住房緊張現象不易控制,因此加緊研究出低碳可持續住房成為一把利劍,我們在這項研究的精力不會白費,而且中國將是低碳生活的最大受益人。目前世界上的一些極端天氣現象,如:北極冰川消融,印度海嘯頻發,海水水面升高等等,都是由于二氧化碳超標導致的全球變暖形成的。所以說,低碳建筑的發展,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三、低碳技術的出現

環境的改變通常導致技術的變革和創新,科技的進步就是社會的進步,是世界發展的動力。與低碳建筑有關的技術可以降低建筑的成本,從而推動產業的進步。

1、當今社會環境。

低碳建筑設計理念在中國尚處于萌芽階段,他何時才能發展成熟,無人能夠解答,我們要做的只有考察好中國的環境,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指導實踐,成就我國的低碳建筑技術。經驗的缺乏當然會導致進步的種種困難,不過,我們相信開始的艱辛會結出甜美的果實。

我國目前的綠色建筑成本很高,相關的技術還不發達,許多材料和經驗都要向國外借鑒。然而國內對“可持續發展”的呼聲越來越高,這些壓力都將成為我國建筑設計師在未來低碳建筑設計中的動力。我們有理由相信,越多的困難代表越大的成功幾率。

2、技術創新是實現低碳的關鍵

技術領域的創新才能夠帶動建筑業真正意義上的環保建設。我國目前的環保手段,大致有如下幾種:第一,清潔煤炭技術。煤炭發電在我國發電總量中占很大的比例,約有60%。從全球背景看來,中國的煤炭發電需要日趨嚴重,越來越多。第二,太陽能產業的開發。太陽能取之不盡用之不完,是最佳的能源,在這項研究上我們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利用太陽能發電、發熱、可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用可再生資源代替一次能資源,是目前可行的最好的途徑之一。第三,風能的有效利用。巧妙的利用風能,利用建筑自身的結構以導向風的流通,讓風能在建筑內部合理的發揮作用,形成自然通風來改善建筑室內環境。這樣就可以減少空調的使用,減少電力損耗,減低碳排放,保護環境。第四,新型材料的研發。,例如玻璃纖維。玻璃是一種透光很好的材料,由此發明的導光技術可以將室外的自然光倒進室內,尤其是在地下建筑中使用廣泛。這樣可以有效減少燈的使用,從而減少建筑用電的使用,節約了發電資源。不禁降低經濟損耗,更加是為環保做出貢獻。自然光相比于人工照明更加對人眼有利,這是一個一舉三得的技術。

四、加強建筑低碳設計

先進的理論能夠知道實踐,因此加深管理理念中低碳環保的理念,才能夠從根本上得到我國低碳體系的支持。

節能減排應用到設計上,就是要充分利用自然界的資源,這些資源是我們人類最寶貴的財富。在設計上,我們可以不斷線更自然界學習和靠攏。例如房屋的朝向設計,自然通風的設計,墻體、門窗、屋面以及建筑護結構中使用的具有保溫隔熱利用再生資源的性能設計。而人工設備我們應該盡量使用的少或者在使用中注意最低消耗,例如空調的使用和電燈的使用。

建筑設計要因地制宜,因此低碳建筑的設計同樣要因地制宜。熱的地區要充分利用他的熱能、光能。寒冷地區充分利用風能。這都是有效和正確的設計手段。在建筑設計中不要刻意模仿和盲目追隨,方案要符合實際,一個合格的建筑師要擺好心態,并能充分利用環境。

五、結語

我們要牢牢把握住開發低碳環保型建筑的機會,這次寶貴的發展將決定全人類的命運。我們有理由相信,準確洞悉建筑節能技術的未來,攻破技術難關,就能夠激起中國房地產界的巨大波浪,甚至全球的低碳建筑浪潮。

當今世界是個競爭激烈的世界,也是節約型社會,在大力發展低碳經濟的時代背景下,營造好的節約能源氛圍,推動能源技術創新,建造低碳環保建筑是大勢所趨。誰把我了低碳建筑建造技術,誰就把握住世界的直柱,也就把我住了世界的命運。成為一個時代的英雄。

參考文獻:

[1]張健.打造低碳建筑的幾點建議[J],價值工程,201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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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綠色會計;意義;阻礙因素;對策

1.低碳經濟的內涵

低碳經濟是通過更少的自然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創造實現更高的生活標準和更好的生活質量的途徑和機會,并為發展、應用和輸出先進技術創造新的商機和更多的就業機會。從內涵看,低碳經濟兼顧了“低碳”和“經濟”,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模式。低碳,意味著經濟發展必須最大限度地減少或停止對碳基燃料的依賴,實現能源利用轉型和經濟轉型;經濟,意味著要在能源利用轉型的基礎上和過程中繼續保持經濟增長的穩定和可持續性,這種理念不能排斥發展和產出最大化,也不排斥長期經濟增長。發展低碳經濟已成為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人們的共識,是應對全球氣候變暖所帶來嚴峻挑戰的必然選擇。

2.綠色會計的含義及其與低碳經濟的關系

綠色會計(Green Accounting),亦稱環境會計(Environmental Accounting),它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為依據,研究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之間的關系,并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給社會資源環境造成的收益和損失進行確認、計量揭示、分析,以便為決策者提供環境信息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是環境科學與會計和實物交叉滲透而形成的一門全新的應用科學。

在當前“保增長、調結構、促發展”的戰略下,中國必須積極實施節能減排、發展可再生能源、發展循環經濟,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構建生態文明社會。在實施低碳經濟的背景下,通過實施綠色會計,能夠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環境資源利用不合理而造成的諸多問題通過事前、事中控制而降低其限度,更好地增進企業自身的效益,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通過實施綠色會計可以充分考慮社會生態環境的成本,準確核算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綠色會計與發展低碳經濟之間是相輔相成、互為依存的,只有結合低碳經濟,重新審視綠色會計的體系和內容,才有可能適應經濟的發展。

3.低碳經濟下推行綠色會計的意義

3.1 順應了我國環境現狀提出的要求

當前,價值規律對有關社會生態平衡、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問題“無能為力”,因此加劇了我國資源的枯竭與環境的惡化,從根本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會計則把維護生態平衡,優化生態環境等問題當作反映和控制的對象,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去保護資源,維護生態環境。

3.2 便于政府部門了解企業環保方面的貢獻

充分披露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會計信息,有利于環保部門對環境總體情況的掌握,有利于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低碳化發展規劃、探索低碳化模式、落實低碳化發展措施的責任,把低碳化發展的指標納入對企業的考核體系,從而對企業的社會貢獻作出公正的評價與決策。

3.3 幫助社會公眾、債權人了解企業環境情況和環保形象

社會公眾逐漸摒棄落后的生活方式和奢侈的消費觀念,積極響應低碳消費,不斷增強構建低碳化社會的社會責任,促使企業走新型工業化和低碳化發展的道路。因此,社會公眾只有了解了企業與環境有關的信息,才能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債權人也只有了解了這方面的信息,才能真正把握企業的償債能力。

3.4 幫助企業管理者制定顧及環境和社會的決策

首先,企業必須努力適應不斷上漲的能源、交通、廢物處理和原材料價格對其生產成本的影響。其次,企業必須理解并遵守日益嚴格的環境法規和減排政策。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員,是主要排放者,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必須面對來自投資人、雇員和消費者關注氣候變化的環境影響和經濟影響給企業帶來的壓力。當然,低碳也帶來了機會和新的市場,而提高效率所需要的技術進步將使企業可以在減排的同時提高效率、增加盈利。

3.5 有利于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一方面,大量外資涌入中國,要求我們盡快建立綠色會計方面的準則。由于許多發達國家越來越重視環境保護問題,因而許多發達國家的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不斷把那些污染嚴重和破壞掠奪自然資源的生產項目搬到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我國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到國外投資,我們應該培養我們的企業適應對外披露綠色會計信息的需求,從而使其適應某些投資所在國的要求。這些都迫切要求像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高度重視實施綠色會計,以便在國際貿易中維護自身權益,贏得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4.低碳經濟下推行綠色會計的阻礙因素

4.1 缺乏對綠色成本的認知

在對待環境成本時,很多企業單純的只是對企業的排污費以及其他防止環境污染開支費用簡單核算。一般只在年終報表進行簡單的披露,還有些企業甚至沒有將環境成本單獨立項。其環境成本核算只是被動的進行計量。

4.2 綠色會計的理論體系相對不完善

由于綠色會計核算對象的復雜性,目前綠色會計還未形成統一、完善的理論體系,在確認、計量及環境成本的核算上多數處于空白階段。目前我國企業對環境支出的核算主要是在環境費用的處理上。大部分企業為了簡便快速計算出成本,在發生與環境有關的支出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或在金額較大時作為待攤費用處理。這樣的處理模糊了成本發生的動因,對企業挖掘潛力,降低成本很不利,是無法適應可持續發展需要的。目前規范會計行為的《會計法》和會計制度中并沒有與環境相關的核算、監督、披露及處罰等相關綠色會計內容,也沒有對綠色會計信息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雖然一些企業已經意識到了綠色會計的重要性,也有披露綠色會計信息的動機,但由于綠色會計研究還停留在學者們的書齋里,還未形成可操作性的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還不能滿足實務工作的計量要求。

4.3 理論與實際不符,實際情況達不到理論的完美化

目前依然有很多企業的環境責任理念尚未真正形成,環境報告信息披露嚴重不足,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對于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相關事項才予以考慮,另外在實際的會計核算中,環境監測費用不一定計入環境成本中。資源的破壞程度和類型的確定困難,可利用的技術及恢復標準的不確定性因素,使得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降級成本難以量化。

4.4 缺乏綠色會計專業人才儲備

綠色會計是由會計學、環境學、生態經濟學、可持續發展學等多門科學交叉滲透而成的邊緣應用學科,它要求運用者不僅要具備綠色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還要具備與環境相關的交叉學科的知識。然而由于我國對綠色會計的研究主要是專業學者進行的,目前與綠色會計相關的專業及其培訓較少,懂得綠色會計的人才并不多,大多數現有的素質只是具備普通的會計知識。導致企業中懂得綠色會計的人才并不多,這成為我國企業中實行綠色會計的障礙。

4.5 審計機構缺少對企業環境報告的跟蹤審計

企業環境問題對財務核算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確認和計量時就要求審計人員有更高的專業判斷能力和更多的經驗。目前在風險防范上還沒有全面深入開展綠色審計,以及在尚未制定相應的綠色會計準則的前提下,環境問題可能導致嚴重的財務后果,同時也孕育較大的審計風險。

5.完善綠色會計發展的對策

5.1 深化研究綠色會計理論體系

將綠色會計的相關內容列入會計法中,以法律、法規形式確定綠色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綠色會計有法可依,使綠色會計的計量、核算以及信息的披露有統一標準。將企業環境核算和披露列入會計工作最高層級規范的會計法中,是將綠色會計理論付諸實踐的最強有力手段。同時,為了保證綠色會計能夠在實踐中真正得以實行,可由財政部牽頭,吸納環保、稅收等各方力量共同修訂企業會計準則,將涉及環境的內容列入會計準則的會計要素中,使之成為必須披露的內容。會計制度也應逐步對企業綠色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做出具體規定,統一規范環境會計核算內容及報告形式,使綠色會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會計人員掌握。

5.2 做好綠色會計的配套工作

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盡快組織力量,修改《審計準則》,增加綠色審計的有關內容,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對環境管理規定(ISO14000)的要求盡快制定統一的中國環境審計指南草案,強制規定對企業必須經過有環境審計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出具有環境成本報告的綠色審計報告才能有效,實現綠色會計信息披露的再監督。注冊會計師隊伍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將環境保護審計融入到常規的企業財務審計之中。各級審計機構應當加強與社會上所有負有環境保護責任的相關機構的通力合作,為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創造條件。同時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依法對企業的綠色管理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況進行審查,即進行綠色內部審計。審計內容可以包括核實企業排污數據、調查企業環保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調查企業單位產值污染物排放情況等。

建議在現有的稅收制度基礎上建立綠色生態稅收制度,單獨設立環境稅,針對那些對環境有損害的氣體征收排放稅。同時也要采取優惠政策,允許清潔能源企業、污染治理企業、環境公用事業以及環保示范工程項目加速投資折舊,對實施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制度的企業實行優惠鼓勵的減免稅收政策。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將單位的環境保護會計記錄及其審計結果作為必要的審核程序,加強金融控制。

5.3 構建綠色經營系統

企業如果要對環境成本進行科學的核算,就應該以建立綠色經營系統為基礎,綠色經營系統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

5.3.1 營造綠色企業文化

綠色企業文化是企業及其員工在長期的生產經營實踐中所凝結起來的一種具有本企業特色的,對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密切關注的文化氛圍、企業精神、經營理念,為全體職工所認同和遵循。綠色企業文化是綠色管理的精神核心,是企業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在建立綠色企業文化時,不斷向員工宣傳綠色理念、綠色價值觀,鼓勵員工的環保行為,加大綠色投入,讓企業的領導及普通員工都以積極的心態自覺參與綠色環保管理工作。

5.3.2 綠色融資

利用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戰略去吸引投資者的注意,有效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

5.3.3 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

建議在企業內部設立環境咨詢委員會,設立社會環境部,在各工作部門設立環境管理小組,全面貫徹落實環境管理工作。

5.3.4 積極參與“企業綠色合作”,將“綠色”推向最廣,實行企業“清潔生產”與“零排放”理念

綠色管理不能僅僅局限于企業層面,還應積極參與合作,將企業產品產生的煤渣等廢棄物作為另一企業產品生產的原料再加以利用,形成企業產品間彼此相互依靠、互為上下游的工業生態鏈,實現資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促進企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5.3.5 加強綠色會計相關信息的披露

企業綠色會計的信息對政府、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大眾等行為的決策有很大的影響,但目前而言,國際上尚沒有統一的會計信息披露模式。建議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增加環境會計信息,可以考慮采用表格、文字、圖形等多種方法設置相對獨立的環境信息報告段落作專門的報告。在編制初期,為簡便和易于操作,可以先以文字、圖形等定性化描述的方式為主;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之后,再附以大量的定量化表格,以保證環境信息披露的客觀性和可信性。

5.4 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綠色專業知識

要想在企業充分實施綠色會計,對于現有財會人員就要讓他們充分了解綠色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以及交叉相關學科知識,對企業的決策層、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環境會計基本知識的教育培訓,特別是要對企業在職會計人員進行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的培訓,從而使有關環境政策被嚴格執行,綠色會計實務工作能正確開展。

5.5 引進激勵機制,提升企業的環保意識

作為輔助引導功能,建議企業的領導采用激勵機制,鼓勵財會人員在實踐中發現和解決問題,修改或擴展環境會計目標,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進一步完善企業綠色會計的理論,從而使環境成本更加清晰。

綜上所述,綠色會計目前在我國還處于探索階段,一些相關問題還沒有統一的規定。綠色會計是適應社會時展需要的產物,其存在和發展具有無限的生命力。我們應了解和借鑒國外綠色會計理論,研究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環保化發展的綠色會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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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碳金融 背景 意義 政策引導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4-072-02

一、我國發展碳金融的背景及意義

碳金融的提出和興起與全球氣候變化及其應對有直接關系,在全球性的“低碳經濟”革命中,碳金融作為金融體系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機制創新,包含了市場、工具、服務和制度等要素,主要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依托于碳交易的金融活動,具體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

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就應對氣候變化首次達成國際協議――《京都議定書》。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要求38個工業化國家在2000至2012年期間將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減5.2%。因為有了《京都議定書》的法律約束,碳排放額開始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價值和進行交易的可能性。《京都議定書》設計了清潔發展機制(CDM)、聯合履行機制(JI)和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三個靈活的市場機制,其中,CDM主要是指發達國家通過向發展中國家的減排項目提供資金和技術獲得項目所實現的“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用于完成其在《京都議定書》第三條下的承諾。《京都議定書》給每個發達國家確定了一個二氧化碳的“排放額度”,并允許那些額度不夠用的國家向額度富裕或者沒有限制的國家購買“排放指標”,自此,人們可以像買賣股票一樣,在交易所里進行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世界銀行預計2012年全球碳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CDM是目前《京都議定書》中唯一涉及發展中國家的一種機制,因此發展中國家主要通過CDM機制參與國際碳排放交易。

在全球低碳經濟迅速發展的背景下,碳金融作為發展低碳經濟的核心支柱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戰略制高點。發達國家在2012年要完成50億噸溫室氣體的減排目標,其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實現,可見CDM市場潛力之大。中國由于擁有巨大的碳排放資源,碳交易及其衍生的市場發展前景廣闊,有著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機。中國清潔發展機制網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10月,中國在聯合國成功注冊的清潔發展機制計劃達663個,預計年減排二氧化碳1.9億噸,約占全球注冊減排量總量的58%,注冊的計劃數量和年減排量均占世界第一。中國可通過CDM機制實現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合作減排,具體來看,開展碳金融業務有以下重要意義:第一,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第二,推動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轉型。第三,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第四,有利于中國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目前,中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一方面挖掘現有合作框架下的巨大商機,另一方面則同時實現了人才的儲備和經驗的積累,為應對未來碳金融業務模式的任何可能改變進行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影響我國碳金融發展的因素

盡管中國是未來低碳產業鏈上最有潛力的供給方,卻不是定價方。碳金融在我國仍然處于認知和起步階段,參與主體主要是個別商業銀行。這些局部意義上的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無論深度、廣度還是規模都與我國碳市場的潛力不符。目前,影響我國碳金融業務發展遲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碳金融的認識不到位

首先,碳金融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認知程度還不高,許多企業和金融機構還沒意識到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利潤空間、運作模式、風險管理、社會效益等多方面的認識還處于較低的水平。其次,CDM項目開發時間長、風險因素多,金融機構不愿向其融資,金融服務支持不夠,沒有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運行機制、風險管理等方面著手應對碳金融的機遇和挑戰。

(二)碳交易市場不成熟且交易復雜

隨著碳交易市場規模的擴大,一些發達國家圍繞碳減排權,構建了包括直接投資融資、銀行貸款、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為支撐的碳金融體系。在我國,碳金融的發展相對落后,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場所和碳交易平臺,國內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價值、操作模式、交易規則等尚不熟悉。此外,碳金融由于涉及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政府部門和環保企業,國內減排單位和國外購買企業等多方面利益,與一般的投資項目相比,交易程序要復雜許多。

(三)碳金融的風險因素多

除了基本的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以外,碳金融還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和可持續發展風險。《京都議定書》的實施期到2012年即結束,目前所制定的各項制度,在2012年之后是否會延續不得而知,這種不確定性對形成碳金融的發展產生了最大的不利影響。其次,產業結構由“高碳”向“低碳”轉型的過程中,企業的經營成本會大幅上升,盈利能力會下降,而且轉型周期較長,為碳金融在宏觀調控和企業自身發展變化中,增加難以預知的變數。

(四)碳金融的綜合配套政策不完備

碳金融的發展需要財稅、環保及金融監管等各項配套政策的大力扶持,然而目前的各項配套政策并不完備,無法發揮支持碳金融發展的應有作用。首先,碳金融的政策法規缺失。現階段,由于我國低碳經濟的分類標準和運行、管理、考核體系尚未建立,雖已經制定了關于鼓勵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法律法規,但發展低碳經濟缺乏配套法規與細則,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強,缺乏高效、嚴格的執法措施。第二,環保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善。2007年4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把環境執法信息納入征信管理系統,但目前征信體系中的環保信息不夠細化,且存在一定的時滯,影響了信息的實際使用效果。第三,宏觀政策的引導作用有限。目前,我國沒有形成穩定的政府投入機制,對于低碳經濟和碳金融的引導作用有限。

(五)缺乏碳金融衍生品

在目前的各個碳交易市場中,與排放權相關的遠期、期權是主要的交易工具。隨著金融機構的介入,在碳交易市場上除了碳排放權這種基本產品外,各種金融衍生品層出不窮。而目前在我國的碳交易市場上還沒有碳期權交易、碳證券、碳期貨、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

三、對我國發展碳金融的幾點建議

在氣候變化的背景下,發展碳金融已是大勢所趨。面對機遇和挑戰,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需要共同努力,推動我國碳金融的健康發展。

(一)政府部門應加強碳金融宏觀政策引導

1.加強碳金融需求的培育。人民銀行可以和環保部門等部門聯合開展環保宣傳,提高全社會的低碳經濟意識,加強社會公眾對碳金融的認識,讓企業充分意識到CDM機制和碳金融所蘊涵的巨大價值,推動企業根據所在行業特點和自身發展規劃,擴大國際合作,積極開發CDM項目,為碳金融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建立統一的碳金融交易規則。首先,應借鑒赤道原則的有關條款,制定符合我國特點的、具體的、細化的《碳金融管理指南》,建立碳金融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其次,應發揮行業組織和協會的作用,建立基于環保要求的產業指導目錄,具體體現出各行業不同環保水平的信息。

3.完善環保信息溝通機制。首先,環保部門應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并加快信息的更新頻率,及時將信息提供給人民銀行。其次,人民銀行將環保信息納入征信體系,并及時通報循環經濟、節能技術和產品等產業政策導向,做好產業結構調整的風險提示,發揮企業征信系統的警示作用。再次,金融(下轉第74頁)(上接第72頁)機構在為企業或項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務時,把審查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嚴格信貸環保要求,并將信貸情況反饋給環保部門,以強化環境監督管理。

4.制定碳金融的扶植政策。將碳金融納入發展低碳經濟的整體規劃中,統籌安排國家環保投入資金,設計專項扶植政策。首先,通過財政撥款成立專項基金,為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提供利息補貼,為低碳經濟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機構提供專項獎勵資金;第二,在稅收方面,對金融機構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收入提供稅收優惠;第三,在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方面,可以建立與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相關聯的信貸規模指導政策,以此促進金融機構業務向碳金融領域傾斜;第四,在外匯管理方面,研究并開通碳金融綠色通道,考慮將跨境碳資本的自由流動列為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先行目標。

(二)金融機構應加快碳金融產品創新

1.拓寬綠色信貸領域。具體而言,金融機構應對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生態農業、研發生產環保設施以及從事生態保護建設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而對污染企業實行信貸限制措施,以達到有效引導資金向優秀環保企業流動的效果。例如,農業銀行臺州分行積極拓展符合綠色、環保政策要求的項目,先后對大陳島風力發電項目、臺州供水二期工程、南洋科技太陽能薄膜項目等生態項目給予融資服務。

2.開展CDM項目中介服務。金融機構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資源、客戶資源以及渠道優勢,為國內減排企業提供CDM項目開發、交易和全程管理的一站式金融服務。在項目開發流程,金融機構開展項目分析,并對項目的未來趨勢進行預測并確定開發成本以及開發風險;在項目交易流程,金融機構協助CDM項目業主選擇合適的買家,協調項目發起人、國外投資者、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以降低企業的交易風險。

3.發行碳基金產品。碳基金是目前國際碳市場的主要資金來源,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也先后推出了與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掛鉤的基金理財產品,為客戶提供了購買綠色環保類金融產品的投資機會,受到市場的歡迎。發行碳基金可以在現有實踐的基礎上,設立低碳產業投資基金,為具有良好開發潛質的環保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4.開展融資租賃服務。在CDM項目的開發建設中,往往需要投入使用較為先進的設備,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可以利用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為項目企業購買設備,企業從出售碳減排指標的收入中支付租金,從而釋放企業的流動資金,保持資金的流動性。

5.開展碳交易保險。碳交易的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風險,碳交易保險可以為碳交易提供一定的保障。2009年以來,我國的保險機構已經著手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各項試點工作,在易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危險廢物處理的企業、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六大領域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此基礎上,可以不斷豐富碳交易保險的品種,拓寬被保險企業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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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2012年10月12日至14日,吉林大學經濟學院以杜莉教授主持的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綠色經濟實現路徑——中國碳金融交易機制研究”為依托,召開了“碳金融與綠色經濟發展學術會議”。南開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中央黨校、西南財經大學、大連理工大學、鄭州大學、吉林省社科基金規劃辦、吉林財經大學以及吉林大學的60余位專家學者與會,就追溯碳金融的理論基礎及推動中國碳金融交易的發展進行了深入思考和廣泛討論。

一、碳金融交易理論基礎追溯

理論是對規律的總結與歸納。吉林財經大學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關注碳金融對傳統理論的傳承與擴展。南開大學逄錦聚教授指出,適應實踐發展和時代需求,開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論研究的重大責任。吉林大學杜莉教授認為,碳金融交易機制既承接了產權理論、功能金融理論、金融監管理論的現有內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論的外延。

結合傳統的價值理論,逄錦聚教授對碳排放交易標的的商品屬性進行了認定。價值理論將商品定義為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商品的基本屬性是使用價值和價值。逄錦聚教授認為,碳排放額的減少來源于技術改進,而技術進步離不開勞動,故碳排放額在一定意義上屬于勞動產品,一旦用于交換,便具有商品屬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額度,實質上交換的是碳減排的技術以及協同的一系列復雜的人類勞動,故碳排放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其使用價值體現在可用于碳減排活動,其價值體現為凝結在碳排放額度中的人類一般勞動。

北京環境交易所周丞認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場具有流轉功能的商品,可以視為一種廣義的貨幣。碳市場以產權理論作為依托,是科斯定理與現代金融的完美結合,產權的正確界定對于減少環境問題,避免公地悲劇具有重要意義。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將碳金融與低碳經濟的理論根源追溯到的綠色發展觀和以生態危機理論、雙重危機理論為代表的西方生態主義,從指導實踐的角度,強調準確界定低碳經濟與綠色發展內涵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實踐進展

1.碳市場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源于系統工程學,意旨自高端開始的總體構想。碳市場的頂層設計涵蓋了基本制度設計、發展路徑及評價體系等各個環節,頂層設計的合理程度決定了碳市場的運行效率甚至成敗。

中央黨校郭兆暉將碳市場的構建路徑劃分為三個基本模式:以歐盟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與郭兆暉均認為中國比較適合以日本為藍本,采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構建模式,積極發揮“干中學”的作用,推動中國碳市場的建設和完善。

由于中國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的攻堅階段,專家學者普遍認為,即刻構建全國范圍的碳減排體系的條件尚不成熟。郭兆暉建議以三年作為一個區間,逐步由區域性碳市場向全國性碳市場過渡。關于碳市場的基本制度設計,郭兆暉認為,不僅要考慮環境有效性與成本有效性,也要關注產業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議由國務院確定履約期長度、排放上限、交易對象、管制行業,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負責配額分配、管理與抽查等供給機制的設計,構建一個囊括政府部門、常規金融機構、經紀商、交易所、法律服務機構、研究咨詢機構、非政府組織在內的制度體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經濟評價體系。

關于碳交易的機制設計,周丞認為應采用總量交易模式。首先,應創新總量設置模式,選擇某年為基準年,將基準年之前已經運營的設施排放的溫室氣體設為存量,基準年之后的為增量。以存量作為總量控制的目標(Cap),效仿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期初采用歷史排放法對排放總量進行分配,隨后逐步轉向拍賣方式。增量采用高基準線,規定若干年后,將部分增量轉化為存量,進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設計碳市場的柔性機制,包括允許配額無條件儲備,允許低效機制、履約期以三年作為基準、建立碳價格“安全閥”機制、建立配額儲備庫、不允許配額借貸等;再次,設計碳泄漏規避機制,即通過擴大管制區域范圍、細化機制設計、輸入產品納入管制、降低境外產品需求等措施,減少碳泄漏;最后,設計碳市場的測量、報告、核查(MRV)機制。

2.碳市場及碳金融交易的實踐

中國碳市場交易已初步試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環境交易所為例,介紹了中國碳交易平臺建設的實踐活動。目前,北京環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業務線:一是由CDM、VER與“雙特(特定行業特定區域)試點”所構成的多層次碳交易業務;二是節能量與排污權交易業務;三是由節能環保技術投融資、低碳轉型服務組成的低碳發展業務。

當前,國際市場較為活躍的碳金融活動主要包括碳信貸、碳基金、碳保險、碳期貨、碳期權、與碳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等等。中國受制于碳市場起步晚、金融體系相對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動以綠色信貸為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曾剛副研究員歸納總結了國外綠色信貸抗拒、規避、積極、可持續發展四個階段,介紹了赤道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出口信貸與環保指南、德國與日本先行國家的經驗,梳理了中國.自1995年至今綠色信貸的發展歷程,總結了中國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開展過程中暴露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缺位、技術標準與風險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并從制度完善、產品創新等角度為綠色信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政策建議。鄭州大學武魏巍副教授從期貨等衍生產品的角度切入,總結了國際現行碳交易平臺期貨、期權運作的經驗,通過對比瑞典城市馬爾默與中國大慶,深刻剖析了中國推出碳期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對中國碳期貨的前景進行了展望。吉林財經大學劉吉舫教授介紹了綠色保險的產生和發展歷程,從理念培養、標準確立、產品創新等層面,對中國綠色保險的開展提供了建議。

為推進碳交易及碳金融的進一步發展,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陳柳欽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理念,即推動思想環保、理念環保。此外,蔣南平教授建議盡快制定中國乃至全球的自然資源、能源消耗及補償標準,改變不合理的社會關系與社會束縛,避免資本對自然資源統治力所造成的生態破壞,應該將科技作為重要手段,加速生態修復和清潔發展。陳柳欽教授建議在產業布局過程中,要從網絡、空間的視角著眼,避免思維和落腳點的單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對綠色經濟發展的助推

結合會議主題,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碳金融對碳市場發展乃至綠色經濟的推進具有重要意義。陳柳欽教授認為經濟決定金融,金融是經濟的核心,提出“給金融一個支點,金融一定能撬動低碳經濟發展”的論斷。蔣南平教授認為借助碳交易體系與發達國家爭奪國際碳市場份額,通過廣泛意義的碳排放權全球營銷,來捍衛國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為國家和地方政府實現低碳經濟、推動節能減排與可持續發展的市場化工具和抓手,能夠為政府提供稅費體系之外的轉移支付手段,促進實現淘汰落后產能、引導GDP高質量增長、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區域轉移等政策意圖的實現。武魏巍副教授重點從碳期貨的視角,歸納了碳金融對中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碳經濟效益、增強碳交易話語權、提升人民幣國際地位的重要意義。

關于“金融是現代經濟核心”的論點,逄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見解,認為金融確實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應更多關注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匹配,避免虛擬經濟脫離實體經濟的過度繁榮。杜莉教授認為應充分發揮金融對低碳經濟的助推,而風險防控機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機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4.關于碳金融交易機制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碳金融交易作為一個前沿研究領域,其進一步研究處于探索階段。關于研究隊伍的搭建與合作模式,逢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團隊中,首席專家的科研與管理水平,決定了該科研團隊研究成果的層次和質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責、權、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務到人、經費到卡,充分調動團隊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協同作用,挖掘科研協作的潛力。

關于碳金融交易機制研究體系的架構,杜莉提出應將金融思維與傳統的經濟理論相結合,從供給機制、需求機制、價格機制、風險防控機制以及效率與溢出效應評估五個相互銜接、互相影響的環節切人,避免現有單一研究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針對杜莉教授提出的架構,曾剛副研究員進一步強調了供給機制在碳市場構建中的關鍵地位,認為碳市場的特殊屬性,決定了供給機制是碳金融交易機制的核心,配額總量的設置、分配模式的設計、管制對象的選擇、碳金融產品的創新與選擇對市場需求、價格、風險甚至運行效率與溢出效應均具有重要意義和影響,供給機制的科學與合理程度決定了碳金融體系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