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的解決問題范文

時間:2023-08-11 17: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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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經濟分析法 法律 實踐 不確定性

一、法律的經濟分析之學理概念及其在中國的界定

(一)法律的經濟分析之學理概念的界定

從學理上講,法律的經濟分析又稱為法律經濟學,其主要作用在于運用經濟學的方法研究法律的形成和發展。由于這門學科是由經濟學和法理學兩大學科相互融合的新型課程,因此歸類到邊緣學科的范疇。要對法律經濟學進行界定,需從兩方面入手,其一,從經濟學角度講,法律的經濟分析屬于經濟學的拓展分支;其二,從法理上講,法律經濟學通過不同的視角,對法律進行了更加透徹的觀察和研究,從而形成了法理學領域的新型流派。

(二)法律的經濟分析概念在中國的界定

法律的經濟分析這一概念是由國外引進,可是,國外的專家學者對其具體概念尚未達成共識,我國在引進這一概念時難免受到一些影響。但是,通過結合我國的實際狀態,與國外理論和概念相結合進行研究,從而提出了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經濟分析體系概念,由以下四點形成:

第一,它是一種研究方法。由于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科學性和優越性,導致了經濟學研究方法對法律分析的同樣適用。因此,經濟學適用于法律的分析方法之本質是研究方法的優越性。

第二,它是一個交叉學科。之所以產生法律的經濟分析這門學科,是因為人們經常運用經濟學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律的結果。因此,法律的經濟分析是處于法理學和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學科。

第三,它屬于經濟學范疇。在早期,經濟學的眾多學者就已經把法律的經濟分析歸為經濟學的一個旁枝,從而納入經濟學范疇。

第四,它屬于法學范疇。法律的經濟學分析雖然運用經濟學研究方法和手段,但其主要研究對象是法律。

二、法律的經濟分析在中國運用于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法律的經濟分析在實際運用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只有通過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才能理清在法律的經濟分析中,理論與實踐、共性與個性之間的關系,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法律的經濟分析之缺陷與局限

1.可能會導致法律的不確定性

在經濟分析中,理性假設可以實現財富的最大化,但是對于法律卻不適用。建立法律的基本目的在于確定行為準則,增強做事的可預測性,提高對合法性的認識。如果完全引用經濟學分析,就有可能導致人們的日常規范隨著價格波動變化,對于相同的行為做出不同的判斷,很大程度上影響司法判斷的公平性。

2.有時會將問題理論化

經濟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性,但是,運用到法律問題中就不能僅僅滿足于表面的形式,因為法律問題涉及到人們的日常行為規范和社會活動規則,必須從現實考慮出發,并非依靠純粹的理論體系就能夠解決。

3.范圍難以確定

在學理界一直有兩個相反的問題。第一,自從法律的經濟分析創始以來,就涵蓋了整個法律體系,幾乎涉及到法律的各個部門,這很可能導致一些法律領域無法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進行解釋。第二,法律的經濟分析在某些領域視角過于狹隘,過于追求“法律中心主義”不能自拔。以上兩種問題充分說明了法律的經濟分析范圍很難確定,兩個問題也代表了不同的價值取向,因此,要解決法律范圍問題,就必須確立合適的價值取向。

(二)法律的經濟分析在中國運用與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針對法律的經濟分析無法避免的缺陷和局限,我們通過引入中國的實際情況從而得出其在中國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1.目前,法律的經濟分析已經運用于中國的法律界研究工作,但是,由于其過于理性的方式導致法律的不確定性逐漸多了起來。中國的法律受到很多方面的影響,比如傳統的細想、道德、倫理、信仰等各個方面,這些因素本身就帶有很多感彩,很難完全用過于理性的經濟分析法去判斷。

2.理論多于務實。在我國,法律的經濟分析長期處于一種理論研究的位置,對于幫助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問題沒有太大意義。就像一個花盆,擺在那里很漂亮,但是沒有具體左右,是一個完全可有可無的東西,法律的經濟分析同樣如此,這些年很多學者花費大量經歷研究,但是對于服務社會很難做出具體貢獻,這也是近些年人們批評它“華而不實”的重要依據。

3.缺少定量分析方法。 定量分析法能夠更加客觀、真實的詮釋法律與經濟之間的關系。

4.尚未理清其分析范圍。法律的經濟分析在國際上還沒有形成公認的定論,在我國同樣如此,我國還處于研究的初級階段,很多問題還沒有解決,因此對其確切的范圍無法確定,導致在實際運用中經常出現一些不確定因素。

三、針對法律的經濟分析在中國運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根據上文所述問題,可參照以下觀點提出解決辦法。

(一)關于法律的經濟分析理性假設導致的不確定性問題解決辦法

在法律的經濟分析中,理性假設和現實情況經常發生沖突,為了防止過于理性而產生的不公平性,可以效仿我國的宏觀經濟調控,根據實際情況加入“感性”因素,一方面由理性法律做后盾,另一方面根據事物具體情況做出判斷,既提高了法律的確定性,也防止了“過分理性”的發生。

(二)關于理論多于務實的解決辦法

由于我國法學界深受注釋法學的影響,因此對法律條文的合理性通常依靠單純的邏輯角度評價,一旦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就會產生很多實際性問題。要改變這種情況,就要把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關系理清,注重法律的務實操作。

(三)關于缺少定量分析方法問題的解決

受我國傳統思想的影響,法學研究通常比較重視言辭,而忽視了數據的重要性,其產生的結果就是定量分析方法的低落。因此要消除偏見,提倡定量分析方法的運用。

(四)關于如何理清法律的經濟分析之范圍

根據我國目前法理界的實際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第一,憲法及部門法;第二,反壟斷法和政府規制問題;第三,法規和具有約束力及規范性的政策。對于前兩個方面,可以納入法律的經濟分析范圍,后者等我國理論更加成熟后可以考慮納入分析范圍。

參考文獻:

[1]張玲燕.法律的經濟分析理論探析[J].法制現代化研究(第五卷),2009(5):667-668.

篇2

“您好,**頻道?!薄澳?,我想反映一個問題,別人欠我的錢已經兩三年了,想請你們幫幫忙。”“不好意思,私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我們不介入?!?“我就是想請你們幫幫忙?!薄安缓靡馑?,私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我們不介入?!薄澳銈儾皇钦f為民解憂,有事就找**頻道嗎?”“不好意思,私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我們真的不介入?!薄澳銈冊趺催@樣啊,都是騙人的,騙子!”

在以上對話中,我們很容易發現工作者的冷淡情緒。同樣的案例,我們再來看看下一個回答——

“請問您當時有沒有打欠條呢?”“打了,對方簽字了?!薄八饺酥g的經濟糾紛,作為電視臺一般是不介入的。不過,我們可以給您提供一個解決問題的途徑,您這個兩三年的欠條在法律上可能已經失去了時效性,建議您找到借款人重新打一個借條,然后再尋求法律援助。江西省法律援助熱線是……”

聽到這里,如果您是聽者,感受是否會不一樣呢?當我們帶著不穩定的情緒進入工作,觀眾的情緒也會受到我們的影響,其結果是觀眾不理解,我們的工作也沒有做好。

穩定情緒,不受對方情緒影響。

“您好,我想尋求幫助,我生病了,現在沒錢治病,我老公跟我爸爸都不管我,你們一定要幫幫我。”“他們為什么不管您呢?”“本來我爸爸要拿錢給我治病的,但是我老公跟他說我拿這個錢會去打麻將。你們幫幫我,幫我調解一下?!薄安缓靡馑?,冒昧地問一下,您多大年紀了?”“28歲?!薄?8歲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生理上來看,您都是一個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什么要求父親給您錢治病呢?”(對方沉默,電話掛斷)

篇3

[關鍵詞] 經濟訴訟 經濟訴訟制度 訴權限制 構想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經濟實體法律法規數量迅速上升,幾乎將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包羅進去,但與此同時,我國經濟法程序方面的理論研究和立法實踐卻相對滯后尤其是在經濟法實施過程中的訴訟保障機制方。司法程序是最典型、最重要的法律程序,因為作為法過程的最后一道工序,司法程序較之一般的手段而言為社會沖突的消除提供了最終和最權威的法律保障,缺乏司法救濟的權利必然形成虛設,因此,程序上的保障是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方面。

一、經濟訴訟程序建構之必要性

為解決我國經濟法可訴性的缺陷,許多學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有人建議賦予經濟主體的憲法救濟權,有人建議完善行政訴訟程序,也有人建議建立我國的公益訴訟制度,這些方案對克服現行經濟法規范的缺陷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此,我們可借鑒國外成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建立適合我國的經濟訴訟制度。對于國家干預經濟引起相關主體不滿,西方法制成熟國家都確立了相應的司法救濟制度。當公務員的行為違反法律授予的權限,聯邦議會可以賦予公務員或非公務員的個人或組織提訟,以維護公共利益,納稅人訴訟則是為了防止公共資金的違法使用而建立的訴訟制度,當納稅人認為政府的資金使用違反法律規定,就可以提起禁止公共資金違法支出的訴訟請求。

二、經濟訴訟程序的構想

構筑經濟訴訟的程序機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涉及制度背后的理念背景和制度的各個具體環節,又要考慮能夠承載這種模式的資源基礎和社會需要,這項工程的設計決不是筆者的能力所能達到的,在此,筆者僅就幾個方面談一些自己粗淺的想法。

1.關于經濟訴訟保護的利益

一切糾紛的實質都無非是權利和利益的爭奪與維護,經濟法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法,是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保護重點的法,與民法側重保護私人權益,行政法側重于保證行政權力的程序性以及刑法側重于犯罪與刑罰存在著重大差別。經濟法上的權利和利益更多地體現了對社會整體利益的關懷,它即使表現為私權和私利,其隱藏在私權和私利后面的仍然是莫大的社會公益,由此,經濟法就與公益訴訟結下了不解之緣,甚至有人認為,經濟訴訟就是公益訴訟,公益訴訟顯然不限于經濟訴訟,在國家經濟調節的領域之外,還存在著許多的公益事業還需要公益訴訟來救濟,不僅刑事公訴是典型的公益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以及憲法訴訟也可以引入公益訴訟,經濟訴訟當然也不僅限于經濟公益訴訟,維護私人利益永遠是訴訟最根本的動力。美國的實踐表明:公共規范得到執行的最佳方式是通過私人提起民事案件的形式顯現。大量的經濟法上的權利都最終體現為主體的個體權利,依靠個體提起私益訴訟來維護;經濟法糾紛也表現為利益相關人與國家經濟調節機關或者利益相關人的糾紛,其解決無疑也應當是私益訴訟。

2.關于經濟訴訟的名稱

經濟訴訟的名稱不同的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例如,有學者認為,我國的經濟司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經濟糾紛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審判和檢察的活動,經濟司法包括經濟審判制度和經濟檢察制度兩個方面。又如,經濟審判也叫經濟訴訟,是指當事人發生經濟糾紛后向人民法院應訴,人民法院依照訴訟程序對經濟糾紛案件進行審理的訴訟活動,有人稱之為新型訴訟或者/經濟公益訴訟,也有人稱之為現代型訴訟。其實所謂的新型糾紛未必都是新的,其中的大部分不過是潛在的社會對立與社會矛盾經人們自覺化顯現出來的糾紛而已,是相對于民事、行政、刑事訴訟無法解決的一些問題而已,無論經濟公益訴訟還是公益經濟訴訟都突出了其公益性,其實與經濟法相適應的經濟訴訟,本身就擔負著維護整體經濟利益的重擔,無須強調其公益性,況且,經濟訴訟中還有一部分私益訴訟,若為強調其公益性而忽略了私益的部分,難免會以偏概全,另外, 民法、行政法學者也提出了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這樣會造成經濟訴訟和它們相對稱而不是與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刑事訴訟相對稱的稱謂。因此,筆者認為,還是使用經濟訴訟這個概念較為確切,以便于我們建立一整套與經濟實體法相對應的訴訟體制。

3.關于訴訟主體

每一種訴訟形式都有特定當事人,特定的主體身份往往是區分不同訴訟形式的重要依據。經濟訴訟從性質上說屬于民事訴訟或公益訴訟,其終極目標和任務是維護國家經濟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因而,只要經濟違法行為妨害了社會經濟秩序或侵害了國家經濟利益,對國家和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權益構成損害的潛在可能,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應當有權代表國家經濟違法者,這樣,經濟訴訟的原告可以是享有特定經濟案件實施權的行政機關,也可以是受控的經濟組織和個人,還可以是與案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在特定的情況下國家也可介入經濟訴訟中。經濟訴訟的被告,包括一切對社會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構成威脅或造成損害的組織和個人。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職業崗位能力;高職經濟法;教學改革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現代市場經濟社會的任何一項經濟活動都離不開經濟法律的規范和調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經濟法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為此,許多高職院校在經管類專業中都開設了“經濟法”課程。該類專業學生將來的就業崗位主要是面向商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企業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也越來越多,這些經濟部分或多或少都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其中涉及經濟管理環節的經濟糾紛沾了很大一部分。高職院校經管類專業經濟法的教學應著眼于培養學生預防經濟糾紛發生的能力,這就需要轉變高職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的教學理念,選取與學生就業崗位能力相適應的教學內容,完善教學手段與方法,制訂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

一、傳統經濟法教學現狀分析

1.教學團隊結構單一,無法全面擔任教學任務

經濟法課程是高職會計、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等經管類專業的職業能力支撐課,但經濟法教學團隊的教師多為法學(法律)專業畢業,在高職經濟法教學中往往更多地注重經濟法律知識的傳授,而對于高職經濟法教學應為專業服務的理念則有所缺乏,對教學所服務的專業培養目標以及就業崗位能力的了解也缺乏全面性。

2.教學內容統一,缺乏崗位能力的針對性

目前經管類各專業在經濟法教學中教學內容統一,沒有針對不同專業的崗位能力需要選擇教學內容。內容的選擇崗位適應性不強,相同教學內容適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這種教育模式培養的學生,法律基礎知識掌握也許比較扎實,但實際運用能力較差,難以適應職業崗位要求和職業的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沒有好的教學效果。

3.教學方法單一,考核方式陳舊

現階段的教學方法主要以 “教 ”為 主 ,沒有形成“教 ”與“學”的良性互動。在實際教學中,大部分教師基本上以理論知識傳授為主,根據課本的章節決定教學內容,只注重知識傳授,重視對法律條文的解釋,整個授課過程以“教”為中心,按部就班地講授課本知識,忽略了對學生專業崗位能力培養,以及學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調動。這樣教學的最終結果是學生了解和掌握的經濟法知識與他們在實際中運用知識存在著差距,造成“教”與“學”的嚴重脫節。

考核方式單一,基本還是依靠教師試卷出題,學生被動應試,難以真正測試學生實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使得經濟法作為實踐性非常強的一門課程未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二、基于職業崗位能力的高職經濟法教學改革目標

基于經管類學生職業崗位能力即預防經濟糾紛發生能力的需要,從轉變高職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的教學理念入手,培養經管專業學生依法經商意識和專業法律技能。滿足用人單位對學生法律運用能力的需求,滿足創業學生對相關法律知識的訴求,以學生將來就業與創業的實踐領域中的工作內容和過程作為課程的核心。

三、基于職業崗位能力的高職經濟法教學改革內容

1.轉變高職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的教學理念

高職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的目的是為學生崗位能力培養服務,側重于預防經濟糾紛發生能力的培養,因此高職經濟法教學團隊首先應轉變教學理念,熟悉該專業學生就業崗位中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同時教師應加大對企業經營過程的調研與實踐,提升實踐教學技能。

2.針對職業崗位能力需要,選擇適當的教學內容

高職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的選取,應符合經管類學生職業崗位能力所需,即教學內容與職業能力培養的契合。對現有適用于各專業的教學內容進行調整,選取企業所需的企業法律知識組成教學任務模塊內容。

以市場營銷專業為例,該專業學生就業崗位群為銷售代表、業務主管、市場策劃、產品管理、售后服務等,這些崗位群需要具備溝通談判、客戶管理、銷售管理、市場調研等預防經濟糾紛發生的能力。在經濟法的教學中,教學內容分四大板塊: 經濟法基礎知識、市場主體法、市場行為法、市場秩序法,其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法人、、財產所有權、債權等營銷活動中必須了解掌握的基本概念;市場主體法主要包括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當事人,包括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要求學生掌握這些市場主體設立、運行、管理等過程中應遵守的法律規則; 市場行為法主要包括合同法、擔保法、工業產權法等;市場秩序法主要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3.針對職業崗位能力培養提高,選擇實踐性強的教學方法

針對職業崗位能力的提高,教師應靈活多樣地使用各種教學方法組織實訓活動,如任務驅動式教學、案例討論式教學、情景模擬式教學等,讓學生積極參與到學習過程中,完成教學任務。

以會計專業為例,通過布置“組建企業、運作企業、解決企業財務糾紛”等教學任務,每個環節明確相應的理論任務和實訓任務,采用小組合作學習的方式,將學生分成若干學習團隊,每組4-6人。教師將一些原本在課堂上講授的法律知識作為學習任務布置給各小組,讓學生自己通過上網、去圖書館的方式查閱資料、集體討論任務的完成方式,最終通過ppt的形式進行教學活動的匯報與總結。

4. 針對職業崗位能力的應用,選擇多樣化的課程考核方式

課程考核是檢測學生的學習效果和能力水平的重要環節。基于職業能力的經管專業經濟法教學改革需要,打破原來由一張試卷來決定學生最終成績的考核模式。

知識的卷面考核以客觀題和案例分析題的形式,考查學生對基礎法律知識的理解能力,占總成績的30%。以企業真實法律項目為內容,學生以團隊合作的方式完成項目任務,并進行ppt成果匯報,該綜合實踐占考核成績的50 %。以完成綜合實踐過程中的表現為基礎的職業素養水平評價,特別是法律職業道德、職業素養、工作態度的考核,占總成績的20%。

參考文獻:

[1]文 川.高職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范式新探》[J].職業教育研究,2011(11):24―26.

[2]陳虹雯.芻議高職院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N].天津教育報,2013-05-03.

[3]田艷敏.項目教學法在高職法律事務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的應用淺探[J].教育與職業,2013(09).

篇5

一.全面實施“三個一”工程,正確對待和處理醫療糾紛。

“三個一”工程即“一次糾紛,一次總結,一次教育”。我院向社會公布了投訴電話,設立了多種投訴處理渠道:門診大廳設立了病人服務中心,接受患者訴求;財務科隨時接受患者對價格方面的投訴和咨詢;院辦綜合受理患者各種訴求;醫療糾紛處理實行“首受負責制”,每一次糾紛,都要求接待人詳細記錄患者訴求,在解決糾紛時,本著“換位思考,以人為本”的原則,客觀調查,及時處理,及時向患者反饋處理結果;在處理結束后,要求受理人與相關科室、職能部門、責任人等共同進行一次總結,對疾病的診斷、治療、搶救、死因、醫療文書和醫患溝通諸多方面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分析糾紛發生的原因,對存在問題,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探尋避免發生類似糾紛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時召開全院大會,通報醫療糾紛處理決定,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舉,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醫療糾紛,究其原因,無外乎服務態度、醫療質量、經濟糾紛等問題,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沒有充分的醫患溝通而引發的。我院把每一次醫療糾紛,看作是一次成長的教訓,在提高醫務人員法律意識,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改善醫療糾紛處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規范醫療糾紛處理工作。

醫院應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護士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應的醫療糾紛預防處置小組,組織深入學習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置的要點、精髓,使醫務人員準確掌握醫療糾紛處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現糾紛,由相應職能科室實事求是地對事件概況、現場情況、患者的診斷、治療、護理、輔助診斷、搶救等技術水平情況、規章制度履情況、相關科室責任人履行責任的情況做詳細客觀公正調查。及時認真分析、討論、鑒定,對每一例糾紛力求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鑒定為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未申請鑒定的醫療糾紛作行政調解處理。經醫療糾紛事故調查組調查核實后,對確實因“管理、責任、技術、服務”不到位而導致的醫療糾紛,根據相關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及間接責任的醫務人員,根據情節給予處罰。對違紀違規人員嚴格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醫院規章制度和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決定實行問責制。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以保證處理糾紛的合法性。

處理醫療糾紛,應堅持“換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對方的思維角度和價值取向為出發點?;颊叩结t院管理部門投訴大都是“怒氣沖天”,態度強硬,語言偏激。如果我們站在他們的角度去考慮所遇到的問題,我們就會對患者惡劣的態度有所寬容,也會更多地為他們考慮,取得他們的理解,利于醫患糾紛的解決。進行換位思考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真正的從對方的立場來看事情,體會對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二是作為醫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換位思考,為患者著想,而不能強調患者為自己著想。三是換位思考應當形成一種氛圍,把換位思考納入醫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醫院工作者的靈魂深處,落實到每個員工的日常行為中,才能從根本上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環,促進醫院的建設發展,也就能從根本上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完善規章制度,規范診療和收費服務。

我院以近幾年衛生系統開展的“醫院管理年”、“平安醫院建設”、“醫療質量萬里行”等活動為契機,健全并落實了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制定了《醫院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各項規章制度、各種人員職責、操作規范、文書書寫規范、各種應急預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等,發至每一個科室,要求各科室負責人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熟練掌握并嚴格遵守。醫務科、護理部不定時抽查醫務人員掌握《管理手冊》情況。

聘請專職的物價員,對醫院收費行為進行適時監督,嚴格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用材料銷售價格,杜絕化驗檢查項目隨意組合套餐,搭車收費,以及檢查項目、診療項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經濟負擔等現象。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優惠,讓利于患者,真正為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做一些實事。比如開展單病種限價、檢查項目優惠、體檢優惠等。

只有制度,沒有落實,制度就形同虛設。因此,在完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要狠抓落實,經常進行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是我們防止醫療糾紛的有力措施。我院財務科有一次在審帳時,發現有多收費現象,經調查,確因電腦故障和工作人員疏忽所致。當時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發現被多收費。我們的工作人員連夜循著病歷上的地址,趕到病人家中,奉還多收的費用,并真誠致歉。此舉得到病人及家屬高度贊揚,一場醫療糾紛就此避免。

3.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病歷質量在醫療質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歷是重要的醫療文書資料,是認證有無醫療過失的重要依據。醫療文書被賦予了法律責任,如實、詳細、客觀、準確、完整地記錄病程,顯得至關重要。為加強病歷質量的管理,我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對于新入院職工,在上崗前要認真學習病歷書寫規范,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醫務科有專人進行審核新員工書寫的病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開會進行集中反饋,提高病歷的書寫質量。

(2)在臨床科室推行病歷歸檔前質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薦責任感強、業務水平過硬的職工作為科室質控員,負責本科室所有住院病歷歸檔前的質量監控,收集科室有關病歷書寫方面的缺陷,并督導責任人及時糾正,年終對優秀質控員進行獎勵。

(3)加強了病歷質量檢查的力度,醫務科從臨床科室業務骨干中,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出熱愛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優秀員工擔任質檢干事,專職負責病歷質量監控,對病歷終末質量進行科學的管理。每周三進行病歷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科室反饋,并對質檢結果在全院通報。

臨床醫務人員,應在掌握“三基三嚴”和扎實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努力學習新技術,新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把握學科發展動態,提高技術水平。在為病人診治過程中,做到運用最經濟、有效、安全、合理、實用的治療手段為患者解決病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從而適應新時期醫務工作的需要,并預防糾紛的發生。

4.加強法制教育,切實依法執業。

一是加強對全體醫護人員的法制教育和醫療安全教育,經考核不合格者,隨新入院職工重新參加崗前培訓,增強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和醫療安全意識,保證醫療服務安全、有效。

二是對新入院職工,開展《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醫療法律知識的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三是狠抓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無執業資格的試用期人員及未在本單位注冊的醫護人員均不單獨安排執業。

四是狠抓新技術、新項目的準入。醫院制定了《新技術、新業務準入制度》,新技術、新業務在我院的實施,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經全科集體討論,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寫出可行性報告,填寫新技術、新業務審批表報醫務科,醫務科組織院學術委員會進一步對該項目的先進性、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進行評估,經充分論證同意實施后方可開展。

經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安全培訓,醫務人員能依法進行各項診療規程,充分保護患者權益,同時,對醫務人員自身也是一種保護。

5.加強溝通,優化服務。

據調查,80%的醫患糾紛與醫患溝通不到位有關,只有不到20%的案例與醫療技術有關。因此強化醫務人員的溝通意識,培養醫務人員的溝通技巧,并落實到實際行動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醫患溝通技巧將醫患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是減少醫患糾紛的關鍵。

醫院文化是醫院各項工作的主導,沒有好的文化,就沒有優秀的團隊,就沒有高質量的醫療服務。我院近年來推行奉獻文化、執行文化、和諧文化、創新文化等四種醫院文化。同時開展兩項主題活動:黨員責任區活動、黨員示范崗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以點帶面,切實加強醫患溝通,為病人提供優質服務。古代醫學之父曾經說,醫生的法寶有三樣:語言、藥物和手術刀。語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個誠懇而溫柔的眼神會向病人傳遞同情、溫馨和關愛,一句簡單的問候,可能改變病人對醫生乃至醫院的整體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醫務人員服務標準:對病人要保持熱情的態度、藝術化的語言、傾心的交流、細微的關愛。同時要求做到“三聲”服務:“來有問聲,走有送聲,問有答聲”。

在這種文化熏陶下,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得到進一步改善,富有耐心、愛心、同情心和責任心,態度和藹,真誠溝通,文明禮貌、服務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開口向醫務人員提出要求之前,醫務人員已經先想到并替病人解決問題,病人心中會對醫務人員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親人勝似親人,不在家中勝似家中,在這種醫患關系和就醫環境中,醫療糾紛就失去了滋生條件。

6、全社會參與,共促醫患和諧。

目前,“醫鬧”已經悄然成了一個新興“職業”,也有人稱之為“醫療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屬在“醫鬧”的煽惑下,不相信醫療鑒定結果,不走法律途徑,依靠職業“醫鬧”解決醫療糾紛,不但影響到醫院的正常診療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醫權,這樣的鬧局在不斷上演,每個醫院都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這樣的尷尬局面。

篇6

要準確把握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的特點

一是社會矛盾糾紛主體及類型呈現多元性。由過去的公民與公民之間的一般矛盾糾紛,發展為公民與法人之間的矛盾糾紛,矛盾糾紛主體呈現出多元化特征。同時矛盾糾紛的類型也由過去單一的民事糾紛發展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并存的多種形式。

二是社會矛盾糾紛內容呈現復雜性。由于各類經濟組織實現經濟利益渠道的曲折性和有關行政組織的行政行為和辦事行為的隨意性,致使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矛盾糾紛大量涌現,矛盾糾紛的性質也由一般性民間糾紛轉變為復雜、疑難性社會矛盾糾紛,由此而引起的上訪事件不斷上升。

三是社會矛盾糾紛規模呈現群體性。在農村,由于農村改革中歷史遺留問題及部分基層行政組織不依法辦事引發的土地承包、糧食直補、農民負擔、非法集資及亂收費等糾紛,使眾多農民成了糾紛當事人;在城市,因國企改革職工下崗、勞動爭議、特困低保、征地拆遷、物業管理、環境保護等民生問題引起的矛盾糾紛,使眾多下崗職工和特困群體成了糾紛當事人?,F階段,有組織的集體上訪事件不斷增多,而且參與人員成分復雜,幾乎涉及社會各個階層。

四是當事人要求解決矛盾糾紛的方式呈現極端性。許多矛盾糾紛看似平常,但激化時間快,過程短,往往一觸即發,轉化成刑事案件;有的矛盾長期聚集,突然暴發,釀成兇殺殘案。

五是社會矛盾呈現串聯性。現在的背后有策劃者和組織者。組織手段帶有隱蔽快捷的特點。策劃者往往利用網上發貼、手機短信、電話通知等方式進行串聯,經常是聚集前化整為零,需要時隨叫隨到,短時間就能形成大規模的群眾聚集。這也是信息時代化解社會矛盾的一大難點。

六是社會矛盾存在的長期性。社會轉型的長期性決定了社會矛盾存在的長期性。即使舊的矛盾解決了,新的矛盾還會不斷出現,這是事物矛盾運動規律所決定的。

要正確運用處理社會矛盾化解的方法

一是處理好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在新的歷史時期,必須正確把握社會矛盾形成的規律和特點,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具體個案具體處理,堅持運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來研究處理不同類型的社會矛盾,做到共性問題統籌解決,個性問題特殊解決。當前,特別要注意及時解決突發性的矛盾或沖突,尤其是。

二是處理好矛盾與和諧的關系?!懊堋迸c“和諧”作為揭示事物本質屬性的范疇,反映的都是事物內部的對立統一關系。和諧發展具有豐富的矛盾內涵,它以承認矛盾為前提。和諧是矛盾的一種狀態,和諧發展是社會發展各要素對立與統一的結果。構建這樣的和諧社會,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協調矛盾,要在不斷協調和解決矛盾的過程中,來實現社會的和諧。

三是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穩定是發展的前提,發展必須要有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發展是政績,穩定也是政績。在改革開放的現代化建設過程中,保持社會穩定是一個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

四是處理好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關系。在處理社會矛盾特別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過程中,我們應當先講原則性,再講靈活性,要在靈活性中貫徹原則性,體現原則性;應當是大原則,小靈活,內原則,外靈活;在原則性與靈活性相沖突時,要毫不動搖地選擇原則性。實踐證明,堅持以人為本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根本原則。堅持群眾路線,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指導原則。用不同質的方法解決不同質的矛盾,這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原則。對人民內部矛盾的處理,在堅守法律底線的前提下,關鍵還要靈活運用政策和策略,掌握矛盾運動規律,適時運用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及時處理社會矛盾。

五是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系。一要堅持著眼全局。二要堅持著眼長遠。三要堅持統籌兼顧,要強化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的措施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性作用。一是強化組織建設。二是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工作。三是強化“六個工作環節”,確保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的發揮。第一,及時發現信息。第二,及時掌握動態。第三,及時主動調解。第四,及時進行反饋。第五,及時主動配合。第六,及時跟蹤回訪。對已達成調解協議的糾紛,及時做好跟蹤回訪工作,是鞏固調解成果的重要措施。通過強化“六個工作環節”,使人民調解組織在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努力形成社會矛盾化解的內部優勢合力。一是堅持人民調解工作與律師工作相結合。二是堅持人民調解工作與公證工作相結合。三是堅持人民調解工作與司法鑒定工作相結合,針對涉及人身損害賠償、醫患醫療等方面的糾紛,司法鑒定機構指派司法鑒定人員,配合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糾紛。四是堅持人民調解工作與法律援助工作相結合,依法維護矛盾糾紛中弱勢人群的合法權益。五是堅持人民調解與法制宣傳工作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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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經濟法的公平 

任何一部法律都可以說自己在以公平為最終實現目標,但是以經濟學角度看來,經濟貿易中并沒有絕對的公平,因為利益不可能進行等分,權力也沒有辦法一一對等,只能追求相對的投資回報的比例,這就是國際經濟法和一般法律尤其不同的地方,這一原則大多數的經濟學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資本市場的競爭本來就沒有多少公平可言,國際經濟法論文的公平主要體現在它權衡了各個國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避免了獨立排他行為和歧視意識的肆意增長。 

國際經濟法只能說局限的保留了各個國家的平等關系,但是同樣的,也保留了各個國家對內的經濟把控能力,在世界這個交易場所下,國家之間的交易主體都被國際經濟法賦予了平等的主權,而國際經濟法也提出了平等互利這一大原則,對“交易”有所限制,對“管理權”進行了界定和劃分,注重各個國家的政府機構的管理作用。 

國際經濟法的公平是區分于國際公法的。從法律關系上來看,國家公法是從法律關系調整取向,選擇消極的避免爭議的方式來求得各個國家之間的共存。各國之間的條約和規章都體現出了這樣一種特點,用逃避的方式來避免糾紛的發生,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平衡而把糾紛擱置起來。國際經濟法對比國家公法來說更傾向于如何解決問題,尤其是針對經濟糾紛,經濟法需要盡快的指出如何高效的解決經濟糾紛,從而促進國際間的經濟合作,維護國際經濟的健康發展。所以說,經濟法的公平是完全不同于國際公法,也不同于一般法律,其平等離不開互利,只有利益才能促進經濟的發展,也同時利用利益來促進經濟問題的解決。 

二、國際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的構成條件 

之前已經介紹過了,國際經濟法律不同于一般的經濟法和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的構成條件也比一般的法律要復雜。 

首先,國際經濟法公平互利原則需要各個國家的基本精神支撐,在國際活動中,每個人都希望能自己獲得最大的利益,所以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恃強凌弱的事情一直沒有杜絕。所以,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國家之間的經濟活動中,明確各個國家對于自己經濟的主導地位,一再強調國家主權的平等,強調雙方對于國家主權的尊重,這樣才能有效的進行國際經濟秩序的維護。 

其次是國際經濟法公平互利原則需要有更強的適用性,國際經濟法不能只是小范圍的適用,只有國際經濟法有廣泛的適用性,才會有良好的適用基礎,就像一個通用的可參照的經濟事項原則一樣,這樣才能引導經濟和平穩定的發展,從而真正實現其公平互利的原則。 

最后,國際經濟法要有一般法律的強制性,國際關系本來就是瞬息萬變的,如果國際經濟法沒有一定的強制性,那就如同一紙白文,并不能對國家之間的經濟起到約束作用。只有國際經濟法也具有強制性并且得到執行的保障,這樣才會進一步接近公平互利原則的真正的實現。 

三、國際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的必要性 

國際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是必須要實現的原則,因為公平互利是維護國際經濟活動的關鍵,只有維護了國際經濟法的平等互利,才能讓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建立平等的合作關系,一方面擴大發達國家的市場,另外一方面也帶動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在WTO的體制下,平等的待遇并沒有得到完善,所以現在也迫切需要國際經濟法能真正實施平等互利的原則。 

只有堅持了平等互利原則,國家和國家之間只有保持了公平互利的原則,才能保證國際經濟向健康良性發展,才能真正維護國家主權之前的平等,這樣才能最終得到國際經濟和國際關系的和諧發展。對于經濟實力相差不多,經濟地位相差不多的國家,和平互利原則有利于其平等關系的維持,但是對于經濟地位差距較大,經濟實力差距也很大的國家,平等互利原則可以有效的保障經濟活動的實施。所以,雖然對于有的強國來說這并不算得上是一種公平,但是公平互利原則在世界角度上,是一種全方位的公平保障。 

四、結語 

很多人一提到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就會聯想到歷史中一些表面平等,實際是列強欺凌的各種條約,所以當代社會更應該堅守國際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做到真正的公平,這樣才能給國際經濟帶來長足、穩定的發展契機。 

[參考文獻] 

[1]宋陽,穆凱盈.對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關系的再思考[J].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2:18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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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經濟法課程定位,為了實現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目標,必須更新教學理念,由灌輸式教學改變為師生互動式教學,使學生在經濟法課程學習過程中能主動發現問題、分析問題,主動從書本和書本之外尋找相關知識和信息以解決問題。這要求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尤其是克服“重理論輕實踐”、教師“一人堂”的教學模式,探索出一套符合經濟法教學新理念的教學模式。經過六年的經濟法課程教學實踐探索和經驗總結發現,經管類專業的學生對實踐操作的興趣高于理論,學生更愿意了解具體的實務操作而不是法律理論,學生希望教師將那些高深且枯燥的理論轉化為生動直接的語言,培養在經濟管理中預防法律風險和處理簡單法律事務的能力,這也正體現了經管類專業學生法律背景知識薄弱,重視實踐能力的特點。

二、案件旁聽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的實踐

2014年全年授課教師先后10次分批帶領學生走進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經濟糾紛案件審理并與審判人員交流。具體形式,包括五個方面:第一,安排學生前往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案件審理的教學實踐活動,感受真實的庭審氛圍;第二,前往嘉興學院、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等兄弟院校采用模擬教學法,開展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法學課程課堂觀摩,并與任課教師交流學習;第三,參加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開放日系列活動,12月4日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公眾開放日”活動,觀摩青年法官向憲法宣誓儀式,觀看嘉興法院干警自編、自導、自演的兩部法治微電影,參觀院史陳列廳;第四,前往嘉興學院法學院的模擬法庭觀摩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巡回審判商標權糾紛一案;第五,嘉興市南湖區法院4位法官來我校與學生面對面溝通開展以案說法消費維權戶外授課。庭審旁聽活動是很好的直觀學習的機會,有利于學生熟悉法庭審理的程序。需由指導教師做好聽審法院和聽審案件內容的確定工作,根據課程內容一般選取民商事糾紛案件的一審或二審,尤其以合同糾紛為主;在此基礎上,由教師指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作用,保障實踐活動效果。本項實踐活動包含四個模塊:分別是庭審旁聽實踐活動講解、庭審旁聽實踐活動實施、庭審旁聽實踐活動交流與總結、庭審旁聽實踐活動成果展示,以下將對庭審旁聽實踐活動實施和庭審旁聽實踐活動成果展示兩個環節作介紹。

(一)庭審旁聽實踐活動實施

由任課教師選擇聯系聽審的法院選取合適的案件,并組織同學參加案件旁聽。到法院旁聽審判把學生置于現實審判場景之中,既能觀察法官的審判活動,也能夠學習到各個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具有直觀性。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庭審活動正式開始,所有旁聽人員都自覺保持肅靜。首先,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接著,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原被告(或上訴人被上訴人)雙方圍繞訴訟請求和爭議焦點等與案件有直接聯系的內容進行陳述,并提交他們所收集的證據;然后是法庭辯論階段,當事人及其訴訟人針對法庭調查階段審核的事實和證據,圍繞案件爭執焦點,互相進行口頭辯論;最后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通過旁聽法院庭審,同學會對法院審理案件程序和人辯護獲得直觀認識,對于原被告雙方如何運用證據有了深刻體會。

(二)模擬法庭是庭審旁聽實踐活動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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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法官提議由雙方各處3百保證金,然后雇車去該保險公司(在外地)查賬,再根據原告出具證據的是否有效來決定退還誰的保證金。被告不愿意,說自始自終都沒有見過一分錢,一分實利,現在反而要投錢進去,他是無辜的,怎么可能還要損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詢問相關專業人士后再擇日開庭……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上袷敲绹姆稍谶\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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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傳我們的公證職能及作用,讓企業了解公證的好處并利用公證保證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公證處主動出擊采用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和我市的各類企業聯合,為扶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服務,我們公證處定期到企業走訪,了解企業的現狀及今后發展前景規劃,為企業提供公證法律顧問,提供公證法律幫助,在保持原有公證事項的同時又從中發現了不少新證源,及以前我們從來沒有接觸到的公證事務,回來后我們公證處的業務領導和資深公證員一起座談,商量如何進行下一步做好公證工作,開拓思想集思廣益,對新的公證事項把握不準的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為后期公證工作做好人力上和思想上的準備。

二、具體服務方式,通過請進來走出去對吉化北建引成

品石油入長工作做了具體的部署,我們處派出精干公證員和吉化北建領導進行了座談研究商議,了解到這項工作是政府的形象工程,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工程,是涉及長吉一體化的戰略計劃的工程,做好這個公證工作意義是重大的也具有歷史的深遠的,我們同吉化領導協商我們的工作的思路和公證工作的具體做法和企業領導達成了共識,由于是占用農村農民的耕地,我們對他們提供的各項資格、文件進行了嚴格的審查,看是否符合法律及政策規定,有無政府相關部門的批文等,和他們講清楚我們公證機構只負責現場監督,不能參與測量及其他別的與公證無關的事務,公證只起到證明作用。讓其了解公證的職能及公證的證明效力,便以后更好的開展好此項工作,做好前期的必要準備。

三、我們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我們由于是7月1日進行的工作,由于占用的是老百姓的耕地工作起來很不好做,上次天然氣管線征地遺留的歷史問題很多,所以我們這次工作起來就比較困難,我們就耐心講解,讓老百姓知道和上次天然氣管線征地不是一回事,講明此次工程的意義及重要性,讓老百姓明白道理,之后工作就好開展了,但問題又出現了,由于玉米漲勢較高,我們測量人員根本就不知道誰家是誰家的邊界,我們老公證員想了一個辦法,找幾個竹竿上面綁上帶有顏色的塑料袋讓老鄉自己找到自己家的界限,這樣一來不僅測量的速度提高了,也保證測量工作的準確性,對不懂的問題積極和測量人員及陪同我們的村委會領導溝通協調,盡可能的達成一致意見,我們還每天核對賬單,我們的現場監督和測量單位、村委會三家測量計算結果,當著老鄉的面進行一筆一筆核對,這樣既保證了測量的準確性,又贏得了老鄉的心服口服,發現問題及時得到糾正解決,凡是當天能解決的事就不拖到第二天,為確保公證的客觀性我們聘請錄像人員對整個測量工作進行了全程錄像,收集影像資料進行存檔,確保測量的客觀性、真實性。

由于七月是伏天,我們冒著酷暑炎熱,坐著不動都出汗,就可想而知我們的工作了,由于地里車進不去,我們就只有用自己的兩只腳一尺一尺的量,測量人員走到哪里我們就跟著監督到哪里,雖然特別辛苦但我們感到很充實,只要為經濟建設服務我們也豁出去了,遇到水田地就上里面趟,上面曬著底下蒸著,碰上旱田地就往里面鉆,里面是相當悶熱了讓人喘不過氣來,我們就走走歇歇,和老鄉們打成一片,由于所要征集的地線路是直線的,但老百姓的地不是整塊都是一家的,你家占一塊他家占一點,各種情況都有,我們就和測量人員村領導、鄉鎮領導及老鄉共同協商研究方案,讓相鄰兩家或三家劃清自己的邊界線在沒有異議的前提下,測量各家的地域范圍,避免你占我家一個壟他占我家一個角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充分發揮公證工作在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保護公民和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這樣既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也維護了政府的形象工程。擴大公證工作的影響力。為服務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公證服務。

四、發揮服務社會和諧穩定的職能促進經濟建設發展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預防糾紛化解矛盾,全力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這是我市公證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特別是近年來在振興東北老工業區建設、舊城改造、保障性住房惠民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設、公租房、房地產開發利用,高鐵征地拆遷等重點工程建設中為社會提供了大量優質公證法律服務。通過活動的開展,服務能力得到社會普遍認可,公證的誠信形象得到進一步的維護,公證公信力進一步得到了提升。2013年以來,結合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市公證機構認真落實省市委、省市政府《關于開展服務民生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活動的實施意見》,我們公證處制定相應措施為企業排憂解難、減輕經濟負擔。一方面深入結對幫扶企業跟蹤服務,幫助企業運用好公證制度,規避和減少影響企業發展的不利因素。另一方面結合實際減免企業之間合作聯營、企業兼并、資產重組、租賃承包、貨物產品買賣、商標使用權轉讓公證事項;減免企業涉及貸款合同公證事項收費;減免企業股權轉讓、招標、投標,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公證事項收費;對破產企業兼并公證事項免除公證收費。公證工作必須堅持做到“以民為本”,把便民、利民、惠民、益民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理解群眾、方便群眾。我市公證機構正進一步拓展公證服務領域,更好地貼近民生,服務社會。吉林市安居保障房分房選號活動、高新區榮光村競選村主任、吉林市小升初,初中按學區入學,初中入學陽光分班等活動……在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公證機構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積極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贏得社會各界好評和人民群眾充分肯定。在公證法律“進社區”、“進鄉村”活動中,公證機構多次組織公證人員下鄉、公證進社區,主題法律宣傳咨詢活動,解答公證咨詢,宣傳公證知識。我們公證處在日常辦證中為老弱病殘以及家庭困難、弱勢群體開通辦證綠色通道,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為困難家庭、弱勢群體提供免費公證服務,對繼承權公證數額不大的公證事項簡化公證流程,對千元以下的減免公證費等一些惠民措施,僅今年我處共辦理公證法律援助案件117件,免除公證費用13萬元以上。為年老體弱、身患殘疾、重病患者、行動不便當事人上門提供公證服務86次以上。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焦點、熱點、難點等問題,我市江城公證處充分發揮公證預防在先、減少矛盾的特點和優勢,在為政府、企業、社會提供服務過程中,積極介入征地拆遷、土地流轉、企業改制、財產繼承等矛盾糾紛易發多發領域,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引導群眾自覺運用公證手段預防糾紛、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五、公證工作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進行了一些思考

公證制度作為國家一種預防性法律制度,它不僅僅在預防民事糾紛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要主動介入經濟建設領域,運用它預防、溝通、服務、監督的職能,不斷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公證要在服務國有資產管理、投資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金融借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招商引資、征地拆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等重要領域發揮積極的服務作用,通過公證活動對有關行為的審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止不法行為和糾紛隱患的發生。目前一些公證部門僅僅重視一般的民事公證,忽視公證在服務市場經濟活動中預防和減少經濟糾紛的作用,這是絕對不正確的。公證機構要積極主動介入經濟社會建設,拓展工作思路,積極主動為經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不斷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在服務經濟發展中發揮舉足輕重的公證法律服務作用,才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才能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