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整治工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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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深入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下簡稱竣工環保驗收)專項清查整治,督促相關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查處一批長期以試生產為名不進行驗收的違法建設項目,提高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率,切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總體目標:
(一)到年8月底前,現有電鍍、造紙、印染、皮革、重金屬、食品、涉鉛、制藥、化工、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等10個省重點整治行業,全部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二)到年底前,較大規模的畜禽養殖場(500頭以上豬、3萬羽以上雞鴨、100頭以上牛)、6個以上基準灶頭的餐飲業和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娛樂業項目,全部達到驗收要求,通過竣工環保驗收;60%現有工業企業達到驗收要求,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三)到年6月底,現有工業企業全部達到驗收要求,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年12月底,全部項目達到驗收要求,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四)到年底,現有工業企業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全部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二、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提出申請,制定計劃(年月日~年月31日)
1、區環保局要成立竣工環保驗收工作小組,組織調查摸底,對本轄區歷年來所有建設項目進行全面、細致的梳理,督促建設單位填報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計劃申請表(見附表1),區環保局要及時填報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計劃匯總表(見附表2)。
2、區環保局要制定竣工環保驗收工作計劃,明確各建設單位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時限要求等。竣工驗收計劃和附表1、2于年月日前上報市環保局監督科。
(二)組織驗收與處理階段(年月日~年12月10日)
1、加強領導,成立機構
為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清理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并達到預期目標,決定成立以副區長為組長,區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環保局,負責日常協調、指導業務,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高度重視,嚴格驗收
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竣工環保驗收專項清理檢查工作,將其作為提升我區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水平上新臺階的重要抓手,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明確責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此項工作。同時認真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規范、程序嚴格驗收工作,保證驗收質量,對不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通過環保驗收,嚴禁為提高驗收率而隨意降低標準。
3、實事求是,區別對待
竣工環保驗收小組應組織現場檢查,全面掌握不同項目的實際情況,依據相關規定,采取不同的對策措施:
(1)對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具備驗收條件的,按照審批權限,由區驗收小組及時進行驗收。
(2)對建設項目未通過竣工驗收,在規定時限內(即年3月31日)又不填報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計劃申請表(即附表1)的,依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3)沒有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項目;或因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報批而未重新報批環評審批手續;以及環評批準日超過三年方開工建設而環評未重新審核的項目,有存在以上三種情況的項目,但仍擅自開工建設、投入試生產或生產的,要責令停止建設、試生產或生產,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能補辦環評的項目業主要在環保部門批準的時限內補辦并嚴格執行環評及批復要求,及時補建相應的環保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對不能補辦環評審批手續的,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區環保局提請區政府給予關閉,停止供電。
(4)對已經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項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對在建項目,要檢查環保設施建設和生態措施恢復情況,以及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建設單位在試生產之前,要書面向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報告,經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在試生產3個月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要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第二,對已經投入生產或使用的項目,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的,建設單位要提出驗收申請,環保部門要及時組織驗收;第三,對試生產超過3個月且不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的項目,建設單位要提出驗收延期申請,經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但電鍍、造紙、印染、皮革、重金屬、食品、涉鉛、制藥、化工、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等10個省定重點整治行業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過年8月31日,較大規模的畜禽養殖業、餐飲娛樂業延期截止日不能超過年12月31日,工業企業(除以上10個重點整治行業外)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過年6月30日,其他的建設項目延期截止日不能超過年12月10日;第四,對在年3月31日前沒有提出申請延期(即沒有填報附表1)、試生產超過3個月、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并處罰款。
(5)對環評審批后因外界環境發生變化等導致無法辦理驗收審批手續的,要先開展驗收監測和調查工作,并組織進行現場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原環評審批單位要提出后續整改要求。
(6)對雖然已在規定時限內申請延期驗收(即填報附表1),但不采取措施整改,逾期又不能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并處罰款,同時把處理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4、密切配合,協調聯動
(1)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未辦理環評或竣工環保驗收的項目進行調查摸底,并填報附表1;經匯總后,于年月20日前把附表1和附表3送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協助區環保局督促未辦理環評或竣工環保驗收的項目辦理相應環保手續。
(2)監察部門:對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監督,加強對竣工環保驗收清理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督查和考核。
(3)發改部門: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的項目要及時予以淘汰,對新建項目未辦理環評文件審批手續的、現有項目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而要進行項目擴建的不予辦理審批或核準。
(4)經貿部門:對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的技改擴建項目不予辦理審批、核準。指導和督促檢查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研究解決企業發展與防治工業污染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提請政府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裝備和產品,協助環保部門督促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5)環保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工作的組織、日常督查和執法,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填報相關報表,制定竣工環保驗收計劃。對逾期未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的建設項目,要根據違法情況,責令限期補辦、限期驗收、停止建設或生產(使用)、并處以罰款、吊銷排污許可證等,同時要把處理情況通報區政府、經濟主管、銀行監督、電力監督等部門,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政策,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填寫企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信息表和企業竣工環保驗收信息表報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匯總后報省環保廳和抄送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對已經補辦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的環境違法企業的整改信息應及時更新,在信息變化后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并報送更改信息。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能補辦環評審批手續的項目和長期以試生產為名拒不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的項目以及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要及時提請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予以關閉。
(6)建設部門:協助把好新建項目環評審批和驗收關。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7)國土部門:對未辦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的,不予辦理礦山開采許可證;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整治和恢復,監督落實無證開采礦山的關閉取締。
(8)交通部門:對未辦理環評審批的交通項目,不予通過工可批復,督促和檢查交通項目落實污染防治和生態恢復措施,對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的交通項目,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
(9)工商部門:凡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經營范圍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設立和變更登記前經環保部門批準的項目,必須提交環保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明,否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上述企業、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營業執照》年檢、驗照時應同時提交環保部門批準的《排污許可證》復印件;工商部門在接到環保部門作出的有關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因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責令停業、關閉的通知后,依法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10)農業部門:負責制定畜禽養殖業發展和污染治理規劃,協助區政府,依法劃定禁養區、限養區、禁建區、可養區;監督落實畜禽養殖業的污染整治,協助環保部門督促養殖場主辦理環評文件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否則不予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11)水利部門:對應辦理而未辦理環評審批的水利項目,不予通過行業審查,協助環保部門督促和檢查水利項目落實污染防治和生態恢復措施,對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的水利項目,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
(12)文化部門: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對不符合設定娛樂場所的地點和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的娛樂場所,不予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已經頒發的,要予以撤銷;對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要與工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監督娛樂場所營業時間,對超時營業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13)衛生部門:協助環保部門監督醫療衛生機構辦理竣工環保驗收,包括核與輻射的環保驗收。
(14)電力部門:嚴格執行節能環保差別電價政策;對環境違法單位被處以限期整改或限產限排的應采取限電措施,被處以停產的,應采取停電措施,被處以關閉的應采取斷電措施。
(15)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應將企業環境信息作為審辦信貸業務的必備條件,向企業辦理信貸業務時,應查詢企業的環保守法情況,對未辦理環評審批或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不得新增授信支持,并把相關情況抄送當地環保部門。在日常信貸工作中應加強綠色信貸政策、防范信貸風險相關案例等資料的收集工作,于每半年后15個工作日前將《銀行業機構使用環保信息情況反饋表》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匯總報送人民銀行(同時提供電子版)。對已經補辦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金融機構應根據環保部門報送的信息情況進行信貸限制解除。
(16)人民法院:對環境違法單位不履行環保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停止生產或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的,法院部門要依法受理,強制環境違法單位履行環保部門行政處罰決定。
篇2
一、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
(一)加強領導,制定方案。為確保整個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際效果,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提高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對整個工作的領導。認真對照縣政府辦111號文件,充分結合我鎮實際,擬定了我鎮配合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嚴格按照“突出重點,強化整治,立足長效,著眼提高”的工作思路和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我鎮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目標任務。
(二)大造聲勢,強化宣傳。充分利用縣電視臺、雜志及專欄墻報、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多種有效的宣傳形式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市民的素質和秩序意識。并于日,組織全小學1500名中小學生和全鎮干部職工在廣場集會,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活動,向市民發放《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15000份,出動宣傳車1臺。同時,舉行了“城市管理小衛士活動”啟動儀式,向校等中小學發放“城市管理小衛士”袖標220個,組織“小衛士”們在周末前往各交通路口維護交通秩序,宣傳和參與城市管理。并且,堅持市民素質從小抓起,在中小學、幼兒園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文明衛生教育,讓中小學生從小樹立安全秩序意識,養成文明衛生的良好習慣。
(三)對照目標,細化措施。認真對照府辦發〔〕111號文件明確的整治目標和內容,充分結合我鎮的實際,積極配合縣級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1.啟動“城市管理小衛士活動”,積極參與城市交通管理,組織200余名中小學生利用周末時間,在交通路口參與城市管理,維護交通秩序。并組織城區中小學生開展“保護母親河”行動,清除河沿岸的白色垃圾,保護河道衛生。
2.充分發揮各居委會在環境整治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各轄區內的文明衛生管理和居民自治管理。在背街小巷、城郊結合部開展衛生整治,消除衛生死角,清除城市“牛皮癬”,重點對路段、橋至收費站路段進行了衛生整治,使街道和城郊結合部的環境衛生得到進一步改善。同時,各社區居委充分利用居委的公開欄,積極向本轄區的居民宣傳城市管理和城市整治的意義,加強對居民的環境衛生教育,進一步強化居民的自治管理。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強化重點管理。積極配合縣級相關部門,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各部門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確保綜合整治效果。對各類市場、臨街門面、建設工地、修理清洗店、廢品收購站等場所進行重點整治,加強市場管理,美化臨街門面,規范建設工地,減少了環境污染源。積極推進文明治喪工作,向各居委會、廣大市民發放重慶市殯葬事務管理辦法、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殯葬管理的通告》和鎮政府制發的《告市民的一封公開信》等宣傳資料,進一步明確文明治喪區的范圍、文明治喪開始的時間,強力推進文明治喪工作,禁止在城區舉辦喪葬活動,努力維護城市環境。
4.探索構建長效機制,努力提升城市水平。堅持從機制上、日常管理上探索城市環境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的綜合素質,努力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整體水平,不斷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環境,樹立秀城新形象。
(四)建管齊下,鞏固成果。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從機制上探索保障,多渠道、多途徑促進城市環境的不斷改善,以鞏固綜合整治取得的實際效果。
二、當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環境管理機制不健全,尚未建立長期有效的管理制度。
(二)部分單位及責任人認識不到位,責任意識不強,沒有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和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三)社區居委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治能力較弱,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參與城市管理的主動性。
(四)市民素質仍有待提高,部分整治工作推進較為困難。
(五)工作開展資金緊張。
三、后期整治工作重點
(一)繼續加強城市管理的宣傳,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的綜合素質。
(二)積極開展好配合工作,為部門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服務。
篇3
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先后對勝利街、海鮮街、迎賓超市門前、晨暉北里東側、耀港市場、石化農貿市場、油田地區多處市場等處的占路擺賣、亂設攤點違章行為進行了集中理,共清理各類違章攤點200余處,批評教育300余人次。此外,大港城管局還對勝利街等各主支干道路兩側的布標、條幅、廣告等懸掛物進行了規范治理,摘除各類違章布標120余條;清理沿街商業門臉前堆物200余處,清理櫥窗即時貼等亂貼亂畫1200余處,查處各類違章燈箱牌匾60余塊;對城區大、中、小學門前及周邊各類違章行為進行了綜合治理;針對石化東圍墻至十米河區域內的菜地、堆物、私搭亂建等違章,下發清理通知、限改文書40余份;查處津岐公路兩側違法占用綠地違章5起,清理占用綠地300余平方米。
今年大港城管局在鞏固拆違成果的基礎上,對道路兩側、居民小區、東部城區和油田地區等處違法建筑監控和查處的同時,加強了對津岐公路兩側違法建筑的協議簽訂、自拆動員、強拆準備和板橋農場、大港農場、千米橋等十處占用國有土地違法建筑的調查取證、文書送達、動員宣傳工作,并為海鮮街改造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物的進行了先期調查工作。截至目前,已與津岐公路兩側拆遷戶簽訂拆除協議64份,拆除學府路至板橋路津岐公路兩側、油田地區等多處各類違法建筑23500余平方米,拆除圍墻4000余延米,拆除水泥路面3000余平方米,清理龍門吊8部、地磅5臺、大型機床30臺。
在圓滿完成了南港工業區土建工程和轄區內其他日常建設用土的勘查、審批和復核工作的同時,我局不斷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嚴格查處各類非法取運土行為,自年初起,組織專門隊伍對港塘公路、津岐公路、南環路、石化大乙烯周邊、大港電廠等重點區域實行24小時巡查監控,嚴查非法取運土車輛。截至目前,共查處各類非法取運土車輛1500余車次。
篇4
關鍵詞:航道整治工程;河流生態環境;影響
河流生態修復方面,目前我國仍處于起步和技術探索階段,河流整治工作基本處于水質改善和景觀建設階段。缺乏傳統水利、生態系統棲息地和景觀的有機結合。多數地方的河道整治,尤其是中小型河流,其理念仍停留在渠道化、襯砌等已被發達國家舍棄的做法[1]。內河航道整治使河流渠道化,從而破壞水生生物的產卵場、棲息地和河流形態的多樣化,以及減弱河流的自然凈化能力和破壞其生態環境,因此應做好內河航道整治工程對河流生態環境的影響分析,并針對不同情況采取合理的水生生態保護與修復措施。
1、對河流生態環境的影響
1.1施工對浮游植物的影響
藻類是一群具有葉綠素和其他光合色素、能進行光合作用的低等植物,是自然水體的原始生產者,多數藻類是魚類或其他水生動物的餌料。內河航道整治工程對浮游植物的影響主要是航道整治階段,因新建堤壩、舊堤壩拆除、水流發生變化等引起局部水域水質渾濁,影響陽光透射,使水中浮游植物光合作用暫時降低,不利于藻類生長繁殖,數量減少。待工程結束后,水深相對增加,水體透明度增大,有利于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可促進藻類繁殖,受影響河段藻類的數量可很快恢復到原有水平。
1.2 施工對浮游動物的影響
水域中的浮游動物是許多魚類和幾乎所有幼魚的重要餌料。浮游動物含有豐富的營養物質,在水域生態系統的食物鏈和能量轉換中,浮游動物與水生植物、底棲動物、浮游植物一起,各占有重要位置。浮游動物與浮游植物一樣,在航道整治階段,因施工影響而使其數量減少,因工程結束逐步得以恢復。航道整治前,礙航特征為急、淺、險,整治后水流趨于平緩,流速降低,則泥沙含量減少,水深增加,水體透明度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原生動物、輪蟲及浮游甲殼動物的繁殖。預計整治后河段中的浮游動物數量會有所增加,但種群結構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1.3施工對底棲生物的影響
底棲動物是長期在水域底部泥沙中、石塊或其他水底物體上生活的動物。自然水體中底棲動物的種類和數量與底層雜食性魚類有著極大的關系。航道整治工程對底棲動物較大的影響是直接改變了其生活環境,從而使其種類、數量、分布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尤其是挖泥和拋投過程對其影響較大。底棲動物隨著挖出的底泥,從挖泥區被人為地轉移到深水區拋泥,使挖泥區的數量明顯減少;拋投區底棲生物因遭疏浚棄土和礁石覆蓋而死亡。喜淺水急流的種類因不適應新的環境而逐漸死亡,少部分適應性強的種類則存活下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局部的原有平衡被破壞后,由于生態效應作用將會在較短時間內形成新的平衡。水下炸礁、疏浚、拋泥都是人為地改變底棲動物的生活環境,僅改變了部分河段的底質環境,對整體底棲動物的影響并不大。
1.4施工對漁業資源的影響
疏浚和拋投工程對魚類的影響方式較為相似。由于魚類的游泳活動能力較強,在疏浚機械或施工船舶的擾動作用下,魚類將會被驅趕出施工水域,因此疏浚和拋投工程對魚類的直接影響較小;但如果影響底質面積較大,則將對施工后的底質和生境恢復產生不利影響。一般內河航道疏浚施工過程中,對暴露于設計水深之上的巖石采用水下爆破的方法予以清除,對漁業資源會產生一定不利的影響。與疏浚和拋投工程相比,水下炸礁在對漁業資源和底棲生物的影響方式上有很多不同的特點,因此水下炸礁施工對水生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大。炸礁是施工中用來保證設計水深的常見方法,所采用的工藝通常為打孔(8~10個孔)、起爆、清除,一次起爆藥量8~12 kg,所采用的炸藥多為防水硝銨炸藥。現采用類比分析的方法,參照“遼東灣雙臺子河口利用水中放炮進行石油地震勘探(使用4 kg硝銨炸藥)”的相關試驗結果,預測水下炸礁對水環境及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工程炸礁對水環境的影響。水下爆炸后,爆炸對水環境的影響主要有:一是重金屬的變化狀況。爆破未引起江水中重金屬的濃度變化,原因是調查沉積物中重金屬含量低,爆炸后,沉積物中重金屬與江水混合,不會產生明顯的溶出現象。因此,沉積物中重金屬的含量直接影響到爆破后重金屬的變化。二是有機物的變化。COD和TOC的濃度是江水中有機物含量多少的直接反映。結果表明,這2項均有所增加,但對水環境影響不大。三是水下爆炸對江水的影響主要是渾濁度和懸浮體的增高,如在某水域長期進行水下爆炸,產生的高渾濁水團由于水流產生的輸移、擴散和沉降作用,會影響周圍生態系統,威脅水生生物資源。
2、施工期水生生物環境影響保護措施
2.1合理安排施工進度,確保作業安全,減少影響
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非特殊情況施工期不得延長,盡量在枯水季節完成水下施工作業。選用裝載能力大的運輸船舶,降低船舶往返頻率,減少水體擾動、懸浮物增加對水生生物和魚類的影響程度。為確保工程爆破作業安全,減少炸礁(石)震動對江上作業船舶與人員的影響,施工單位在擬定施工方案時應根據國家爆破安全規程的要求,起爆藥量應控制在所引起的爆炸的地震速度在規程中所規定的安全范圍之內,并在施工過程對爆炸產生的地震效應進行監測,掌握合適的一次爆炸的用藥量。其次在導爆方法上,盡量采用導爆索串并聯的傳爆和毫秒延期爆破方法,以減少沖擊波、飛石及淤泥對周圍水環境、生態環境與水產養殖區的影響,切實做好安全爆破作業。盡量避免對魚類,特別是珍稀水生生物產生影響,建議正式施工前應先以少量炸藥進行試爆,對需炸礁的河段分段進行,實行點炸,起到在施工區域內驅趕魚類以及珍稀水生生物的作用,盡可能將魚亡量減少到最低程度;同時建議航道整治作業避開魚類產卵孵化高峰期及珍稀魚類的洄游季節(一般為4―6月)。
篇5
關鍵詞:航道整治 城市發展 綜合效益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航道是重要的交通基礎設施。長期以來,對航道工程效益的研究往往局限在改善航運條件、降低航運成本、提升航運效益方面。實際上,和其他許多基礎設施項目類似,航道工程具有強烈的正外部性,對城市發展來說,其綜合效益還體現在提升城市產業聚集吸引力、改善城市生態、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味、促進城市開發、提升城市防洪能力等多個方面。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工程于2008年7月正式竣工,至今已有5年了,其綜合效益已經充分顯現。本文結合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工程的后評價工作,對航道整治工程對城市發展的綜合效益做一初步探討,愿起拋磚引玉之效。
一、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工程簡介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全長18千米,從宿遷城區穿城而過。由于歷史原因,京杭運河城區段河道窄、河水臟、船舶擁堵、航行不暢;兩岸居民和廠礦企業房屋破敗、布局雜亂、雜草叢生、垃圾成堆,社會秩序混亂,治安問題突出。為解決這些措施,自2003年起,宿遷市組織開展了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工程,至2007年底基本完工,并于2008年7月正式竣工。工程的主要項目有居民拆遷、工廠搬遷,航道疏浚、污水管網改造、以及道路、護岸、防洪堤、內河整治、景觀構筑物建設、綠化、亮化工程等。同時,利用航道整治的棄土區規劃建設了京杭運河首座水上服務區,為過往船民提供服務。
二、航道整治工程對城市發展的綜合效益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暨水上服務區工程建成以來,對促進宿遷城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及改善居民生活等方面都起到了顯著的促進作用:
1、航道整治的航運效益十分顯著。
整治后的運河城區段,航道寬闊,通航條件好,基本消除了堵塞現象,船舶的通過量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在整治前,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存在諸多淺窄航段,城區拐彎段僅能允許500噸級駁船隊單向通行,整治后,提升為二級航道,可滿足2000噸級船隊雙向航行要求。
在整治前,2004-2007年,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貨運量從1.41億噸增長至1.61億噸,年均增長3.2%,自航道整治拓寬以來,船舶流量明顯加大。從2007至2012年,貨運量年均增長8.4%,至2012年為2.4億噸。
由于航行條件改善,促進了船舶大型化加速發展。據統計,京杭運河宿遷段通航船舶的平均噸位由2007年的350噸提高到2012年的1500噸。航速同比提高近30%,船舶噸公里油耗同比降低約20%,污染物排放也相應減少。同時,根據海事部門的統計,近年來,在運量大幅增長的情況下,船舶碰撞事故率下降40%。根據運輸管理部門統計,由于運輸效率大幅度提高,京杭運河宿遷段的水路運輸平均成本從2007年的0.212元/噸公里降低到2012年的0.069元/噸公里。
2、航道整治工程改變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品味。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綜合整治工程建設了36.5公里護岸工程,采用了干壘塊護岸、干砌塊石自然毛石壓頂式護岸、以及杞柳式護岸等生態護岸形式,既滿足通航功能又為水生動植物生長繁衍提供良好條件;突出生態、回歸自然的理念,給市民提供親近自然、享受田園風光的場所。結合城市改造,實施沿線綠化美化工程,改善航道兩岸生態環境,提高城市品位,為市民提供舒適的休閑場所。
結合護岸改造,相應地建設了兩側沿河道路、散步道、親水平臺、景觀小品、亮化等一系列公益性工程,實施綠化長度18公里,栽植喬灌木20萬株,新增城市綠地64萬平方米。運河兩岸已形成城市風光帶,古老的運河成為了城市的新名片。
在整治過程中,還特別注重高對運河沿岸的遺跡遺址和人文資源進行了保護和開發,其中有清代漕運碼頭等歷史遺址,大王廟等文物古跡,東大街等歷史保護街區,目前均已成為重要的旅游景點,提升了城市的歷史厚重感。
3、航道整治工程顯著改善了運河水質,生態效益明顯。
由于航道疏浚清除了河底淤泥,同時運河拓寬、挖深后,船舶航行對水底泥沙擾動導致的河水污濁現象基本消除,航運對水質造成的影響基本消除。
同時,整治工程對98家企業、3815戶居民全部進行了拆除,拆遷面積近97萬平方米。排向運河的排污管線全部實施改造,配套建設了水上垃圾回收處理站、船舶廢油廢水回收處理站、污水處理中心等設施,截斷了外來污染源。
航道整治工程完工后,城區段水質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從五類水質提升為三類水質,達到飲用水源要求。昔日的臭水溝已經大變樣,成了魚蝦的天堂,假日里靜坐于運河風光帶的悠閑漁翁隨處可見。
4、航道條件改善增強了城市集聚要素能力,極大促進了經濟發展。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綜合整治過程中,沿河自然分布的工業企業統一搬遷進入工業園區,原有的沿河散亂分布的小碼頭進行了集中,并在運河東岸規劃建設了新港區,新建總計泊位12個,其中散貨泊位8個,雜貨泊位3個,集裝箱泊位1個;2000噸級泊位2個,1000噸級泊位4個,500噸級泊位6個,堆場8萬平方米,倉庫4萬平方米,輸送作業線12條,設置各種裝卸機械22臺。
2008年至今,宿遷高新技術開發區依托整治后的港區和岸線資源,規劃建設了一個以臨港化工、鋼鐵、先進設備制造以及大宗生產資料交易為重點的“千億產業帶”,先后引進一批大企業,總投資達300億元。至“十二五”末,新增年產值將超1000億元,為城市經濟發展拓展新的空間,構筑新的增長極。
5、航道整治提升了兩岸的地價,加速了城市開發進程
在綜合整治前,運河兩岸是“臟、亂、差”的典型,2005年,城市平均房價約1500元/平米,但運河岸邊開發的住宅小區不僅數量少、價格低,且銷售困難,僅售800元/平米仍無人問津。通過綜合整治,運河兩岸整治成了城市的“客廳”和“綠肺”,美化了環境,提升了人氣,地價房價隨之大幅升值。目前,運河兩岸開發的住宅小區眾多,已建成的小區有楓情水岸、江山城市廣場、東城水岸、海派城、香榭里明珠、臥龍灣等,銷售價位一路上升,有的成了宿遷售價最高的樓盤,土地價格也提升了近30倍。2012年,宿遷市區商品房均價為5100元,而運河兩岸的普通住宅小區均價已突破7000元。
6、航道整治工程大幅提高了城市防洪標準。
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整治過程中,對航道進行了拓寬,挖出的土方主要用于防洪大堤的加固,不僅使航道寬度從最窄處90米拓寬到180米,而且使防洪標準從20年一遇增加到50年一遇。
三、對今后航道整治工程規劃建設的啟示。
從實踐經驗中可以看出,航道整治工程的社會效益強、受益面廣,具有強烈的正外部性。這對今后航道整治工程的規劃和建設帶來了許多啟示。
1、航道整治工程在規劃環節要充分考慮發揮綜合效益。目前,我國航道建設的投資主體主要是政府。政府主管部門在項目構思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必須充分考慮航道整治工程的綜合效益,注重航運、灌溉、防洪、供水、生態、旅游、文化保護與開發等多重效益的需要,相關的交通、水利、規劃、國土、環保、旅游、城建等部門要通力協作,避免顧此失彼,力爭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
2、必須加大對航道整治工程的政府投資力度。無論是作為水運發展的基礎設施條件、還是作為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味、促進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說,航道建設具有顯著的公共物品特性。為群眾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務、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基礎條件,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這啟示我們,政府不能僅僅著眼于航運本身考慮航道整治工程,而必須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出發,充分考慮航道建設的綜合效益,算總帳,算大帳,更大力度投資建設航道整治工程。
結語:京杭運河宿遷城區段建成發揮效益已經5年了,從實際效果來看,該工程的航運效益達到了預期,而生態環保效益、對城市發展的綜合推動效益,遠遠超出工程規劃之初的設想。這啟示我們,對航道整治工程的綜合效益還需要更加全面深入地研究,在規劃航道整治工程時,也需要更多考慮航運效益之外的綜合效益因素。本文僅以一地一時一例管中窺豹,難免有不全面、不完善甚至謬誤之處,惟愿起拋磚引玉之效,請方家不吝賜教。
參考文獻:
篇6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負責人,區建設交通委為牽頭單位,區市政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規劃土地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環保局、衛生局、綠化市容局、民防辦等單位參與的*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整治工作。
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交通委(以下簡稱區整治辦),具體實施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區整治辦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在迎世博和世博期間對全區工地的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巡查,糾正違規行為,確保全區工地以規范、文明的施工形象,迎接世博會的召開。
二、指導思想
以營造和諧施工環境為目標,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環保便民的理念,提高建筑業綜合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地文明形象,以文明施工、規范施工迎接世博會的召開,進一步貼近“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題。
三、目標、內容和區域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使全區施工場地整潔文明,周邊環境規范有序,社區居民共建和諧,建設工地形象整體提升,具體要做到“七個100%”,即:
1.標準化圍墻100%封閉、完好、整潔;
2.標準化圍網100%封閉、完好、整潔;
3.墻外環境100%整潔;
4.建筑渣土、垃圾100%遮蓋;
5.出工地車輛100%沖洗;
6.拆房工程100%圍擋封閉、灑水壓塵;
7.閑置建設空地100%綠化;如作停車場,必須采取硬地化處理。
(二)整治內容和重點
整治內容:全區在建工程施工造成的聲、光、塵污染;施工現場門、墻、網及墻外環境。
整治重點:市重大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和管線、拆房工程、迎世博600天外立面整治工程等。
四、整治原則和方法
(一)整治原則
1.建設單位牽頭原則。建設單位要做好環境保護綜合評價、負責協調工程周邊關系、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及整治費用的到位。
2.部門協作原則。整治工作在區整治領導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3.聯合執法原則。區整治機構統籌組織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執法,統一目標、統一行動,分階段對核心、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全覆蓋、不間斷現場檢查,確保此類場所及其周邊地區管理規范、秩序穩定。
(二)整治機制
本次整治以創建“環保便民工地”為載體,設立舉報制度,對投訴反映違反文明施工標準的工地實行現場檢查,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同時定期邀請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到工地進行巡訪,并歡迎社會媒體對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整治情況進行輿論監督。
(三)職責分工
整治工作由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區整治辦指導協調。區級層面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區內建筑工地、軌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和管線工程:區建設交通委;
迎世博600天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區市政委;
拆房工地: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閑置建設空地:區規劃土地局;
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環保局、衛生局、綠化市容局、民防辦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整治工作。
(四)整治方法
全區整治工作以創建“環保便民工地”為載體,根據市建設交通委有關文件精神,創建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建設工地的“整改、申報”。即由建設單位牽頭按照“環保便民工地”的標準(見附件)實施具體整改,達標后向工程受監部門申報。
2.受監機構的“受理、評定”。即工程受監機構收到工地達標申報資料后,提出具體評定意見。
3.區整治辦的“復核、發牌”。即區整治辦根據工程提交的申報資料和受監部門的評定意見,對符合標準的工地發放“環保便民工地”牌。
4.根據市有關文件精神,全市在建工地將接受市整治辦專管隊伍“環保便民”施工情況現場巡查;市、區整治辦將對我區不按規定掛牌的工地進行通報,對于已掛牌但不符合“環保便民”要求的工地進行摘牌,并提交有關部門按照文明施工的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五、具體整治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09年5月—2009年6月)
召開全區大會,全面動員部署;調研排摸,明確監管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工程,分別簽定責任狀,明確目標,制定實施計劃。
工作目標:參照市“環保便民工地”各類工程的樣板確定工作目標。
(二)重點整治階段(2009年7月—2009年9月)
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整治,重點解決影響文明施工的突出問題和難點問題,改善建設工程形象,創造安全有序和文明和諧的施工氛圍,充分展示建設工程新面貌,有效推進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工作目標:所有在建工程100%達到“環保便民工地”標準。
(三)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10月—2010年4月)
通過落實各項防范管理措施,保持整治聲勢和力度,鞏固治理成果,防止各類施工擾民行為出現反彈,努力維護文明和諧的施工氛圍。
工作目標:全區已達標工地繼續保持“環保便民”標準,新開工工程創建“環保便民工地”。
(四)嚴格控制階段(184天會展期內,2010年5月—2010年10月)
篇7
關鍵詞:河涌水質;現狀分析;整治建議
為響應黨的十報告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的號召,圍繞“佛山市政府100項民生實事”、“再造滄江”、“一河一策”及責任考核等水環境整治專題,我區河涌整治工作密鑼緊鼓地展開,提升高明區重點河涌的水環境質量,構建人居和諧環境。
1 水質現狀
為了加強對河涌地表水質情況掌控,對整治措施進行環保考核,市環保局在我區設置了14個監測點位,每月采樣一次,分析。根據監測數據統計,重點河涌有數項指標接近或超出V類水質標準,我區河涌水質較差,整治工作迫在眉睫。我區重點河涌名單如下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到,我區“一河一策”河涌共有11條,其中第一批四條、第二批七條河涌按計劃分別要在2015年、2016年達到GB3838中V類水質標準。
2超標原因分析
河涌水質超標是各項不利因素的最終體現,不同的河涌超標項目、超標倍數不同,造成超標的原因各有差異,但其中存在一定的規律。
2.1 河涌源頭缺乏活水
河涌本身可以通過植物、動物、微生物的新陳代謝,污泥的螯合作用,去除部分污染物。由于我區大部分地型是丘陵、山區,區域儲水能力較差,造成了河涌落差大,徑流量少,河涌的污染物容量低,自凈能力有限。流水不腐,有優質活水補充的河涌,污染物不斷被稀釋、凈化、沖走,溶解氧高,水生態環境好。而集雨范圍內污染物排放量較少,但源頭缺乏活水的,其河涌水質亦會超標,例如富灣運河、下泰和主渠、秀麗河、西安河;集雨范圍內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則會引起河涌發黑發臭,例如三洲大涌、圍拳涌、進洲涌等。
2.2 河涌接納污染物較多,超出其可承受范圍
我區的水環境污染源主要有生活污染源、農業污染源、工業污染源、河涌底泥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主要有農村生活污染源和城鎮生活污染源;農業污染源主要有禽畜養殖、農田和農林化肥農藥污染。
(1)我區的自然村較多,分布零散,產生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難度較大。近年來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人口大量集中到中心城區,各鎮街的自然村規模少、常住人口少,大多數的生活污水排入村前塘,對整體水環境影響不大。根據市考核要求,我區2014年需建設的10個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全部順利完成。
(2)城鎮生活污水及工業區污水,我區主要的開發建成區都建有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一并處理。由于資金、報批等種種原因,目前已建或在建的污水廠污水收集、處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中心城區第二污水廠主要收集三洲滄江工業園的生活和工業污水,采用生化+硅藻土工藝,工業園區內大部分區域建有雨污分流管網,但在發展過程中,工廠企業內部的排水管網建設缺乏監管,大多數工廠未有采用雨污分流體制,與公共排水管網混接情況較有普遍,造成了三明路、三海路等原規劃為雨水管的管線出水受到污染,發黑發臭,成為三洲大涌主要的污染源。另外百靈路附近、三洲舊區等區域生活污水仍未接入二污處理,也是三洲大涌黑臭原因之一。
中心城區第三污水廠原有規劃設計為生活污水廠,后根據實際改變工藝,目前主要處理大成路印染企業污水。這導致了河江片區的生活污水長期未有得到有效處理,直接從大茶電排站排入高明河,對高明河水質有較大影響,成為市民投訴黑點熱點。2014年區環保局和國建水局通過取締自制水、強制清潔生產、推行高污染燃料控制等措施,千方百計減少印染企業排水量。由于管網原因,河江片區的生活污水不能全部排入三污。
中心區城第四污水廠已建成,但配套管網不完善,目前大田污水提升泵站滯后,附近工業、生活污水直排入五i渠,最終排入西安河;富灣片區、大學城附近污水未有接入四污,直接排入西安河。目前西安河上游河岸整治未有完成,河水未能向高明河方向流動,整治完成后如引水工程、截污工程未有完成,西安新橋監測斷面水質將會進一步變差。
(3)農業污染源。我區的農業發展強度較大,主要表現在桉樹種植分布較廣,農業養殖存欄量較大。根據區農林漁局的統計,2014年我區豬存欄量29.4萬頭,肉牛602頭,肉雞457.2萬只,蛋雞68.8萬只。以豬養殖場為例,現有2861個養殖場,規模化養殖場98個,而目前僅是規模化養殖場列入整治范圍,必須采用干清糞并配套污水治理設施,其余占存欄數量66%的非規模化養殖場(存欄數量為19萬頭),仍采取比較傳統的水清糞方式,養殖污水未有得到有效處理,排入魚塘肥水養魚,最終排水排泥污染河涌。近兩年合水水廠發生過多起停水事件,最后排查都是因為養殖戶魚塘排泥引起的。
3 對策建議
河涌水環境整治涉及到眾多的行業、領域,治污、截污面臨的難題也較多,針對上述超標原因分析,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加強環保執法力度,堅持鐵腕治污的決心。強化“全空間全時段”的鐵腕執法模式,通過開展區鎮聯動,強化巡查執法,對村中小企業及“廠中廠”開展排查,并按要求對村級工業集聚區進行整改,對違法企業發現一家,取締一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采取強制手段進行專項治污綜合執法行動,解決投訴熱點難點問題。探索落實 “一門式”綜合執法、“兩法銜接”工作,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提高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對接。
(2)對現有的“一河一策”、“再造滄江”各項水環境整治工程進行梳理,并進行適當的調整,將有限的財力物力用在最迫切的地方;對于長期處理停滯的項目,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推進工程具體落實。
(3)加大對污水廠及配套式建設的推進力度,將大茶站污水治理、大田區污水泵站、橫江工業區-佛照明截污治污、西安監獄污水輸送專管、慶洲片區污水治理、滄江工業園排水接入二污、大沙片區和對川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小洞更樓白石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等重點工程項目提上議事日程,促進區域污水集中治理。重點考慮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廠,摒棄投資大、管理復雜、建設難度大的大型集中式污水處理廠。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河涌污水進行整治后,要保持河涌的干凈進行河涌水環境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措施。文章分析高明區河涌的污染源頭,并針對該問題提出河涌污水整治措施,同時針對高明區河涌提出河涌水環境管理建議,可為河涌整治工程提供一些參考借鑒。
參考文獻
篇8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改善我區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污染減排為抓手,繼續強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工作,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鞏固、提高環境綜合整治成果,確保環保目標全面完成,以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步伐,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更好較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全面開展以“兩個重心、兩個強化、一個突出”為主要內容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兩個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區大氣環境質量和全面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為重心;“兩個強化”即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一個突出”即突出對碳素行業環境綜合整治。通過實施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夯實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水平,著重解決事關民生的突出問題,確保區域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減,為全面完成“十二五”環保工作目標奠定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提升城區大氣環境質量
1.加大對城區洗浴、制衣、加工等行業燃煤小鍋爐查處力度,發現一臺,拆除一臺,嚴厲打擊燃煤小鍋爐反彈現象。
2.繼續開展無燃煤區建設工作,新建無燃煤區面積1.0平方公里。
3.加大揚塵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區拆遷和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力度;推進改變城區主干道清潔方式,推行機械收塵和噴水降塵;對入區載重車輛和垃圾清運車輛進行密閉運輸和噴水沖刷;依據《省建筑揚塵排污量抽樣測算辦法》,開展建筑揚塵排污收費工作。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城市管理執法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
責任人:
4.強化城區噪聲污染治理。
(1)交通噪聲治理。設置禁鳴標志、標識,加大機動車禁鳴查處力度,改善區域環境噪聲質量;對禁鳴路段機動車輛禁止鳴笛,降低交通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責任單位:
責任人:
(2)社會生活噪聲治理。加強城區建筑施工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噪聲擾民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責任人:
(二)全面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1.開展農村人工濕地生態污水處理系統建設。結合新農村建設,建設2個新農村(社區)人工濕地生態污水處理系統,對農村(社區)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
責任單位: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責任人:
張東輝吳留柱
2.繼續加強生態創建。開展生態村建設,2011年11月底前,創建1個省級生態村。
責任單位: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責任人
張東輝
3.強化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在農村區域推廣使用天然氣(沼氣),對生活垃圾進行集中收儲、集中處理,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
責任單位: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責任人:
(三)強力推進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開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設區第二污水處理廠,對區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2011年6月底前完成選址征地、可研、環評工作,2011年11月底前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責任人:
2.排查轄區內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的水污染治理。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
(四)強化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的通知》(鄭政〔〕26號)要求,對全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實施后的違法建設項目依法進行全面整治,2011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確保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在98%以上。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自來水公司、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環保局
責任人:
(五)強化工業企業污染防治
1.熱電行業
2011年10月底前,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熱力廠7號鍋爐除塵提升改造任務。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
2.碳素行業
(1)力爭2011年6月底前,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廠脫硫治理任務。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
(2)繼續開展碳素行業環境綜合治理。2011年2月底前下達限期治理企業名單,2011年11月底前完成環境綜合治理任務。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行政
對企業實施關閉、下達停產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務,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所有法律文書必須完整并歸結成檔。
(二)強化工作標準
停產治理和限期治理標準:必須按照治理通知書的要求,及時上報治理方案,通過審查后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治理期間不得超標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處理。
(三)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加強工作調度及信息上報工作。各相關責任單位每月20日前,向區環保局報送綜合整治調度表,每季度上報一次綜合整治督查報告,半年報送一次綜合整治工作總結;及時上報綜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宣傳力度,將列入環境綜合整治限期治理、停產治理及關閉企業名單在主要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會綜合整治任務進展及完成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對查處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在主要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
五、部門職責
區環保部門: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大監管和督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對超標排污企業實施治理整頓并組織驗收,對污染問題嚴重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度遲緩的單位實施周督辦、周匯報;負責統一全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信息。
區發展和改革部門:加大對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核準、備案和投資工作力度;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予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手續。
區工信部門:加快工業結構調整力度,督促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藝技術落后、資源能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嚴重的落后企業(生產線)的淘汰、關閉工作。
區財政部門:及時、足額撥付用于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的財政專項資金。
區工商部門:根據依法做出的處罰文件和通報,對關閉企業依法進行處理。
區電力(監管)部門:對被依法關閉(或拆除)的企業(或生產線)和停產治理企業,依法督促電力企業停止供應生產用電。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業及其它不符合環保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供應生產用電。
區監察部門:會同區環保部門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對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環保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實施責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真做好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環保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嚴格目標考核
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環保目標的重要內容,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體系,將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分解至各相關部門。2011年11月中旬,區政府將對各相關部門年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完成好的單位和表現突出的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不能按期完成綜合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視為當年目標未完成,依據《市關于實行節能減排目標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的規定》,實行“一票否決”。
(三)強化環保督查
加強日常巡查,嚴防已關閉的污染企業和“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死灰復燃;要加大對列入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建立監管記錄,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治理任務;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對轄區內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完成情況督查一次。同時,要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明查與暗訪,督查情況要定期進行通報。
(四)落實資金保障
區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負責綜合整治各項工作任務的資金保障,確保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七、責任追究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屆六中全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水環境治理作為建設生態區、發展循環經濟和構建和諧生活品質之城的重要內容,全面樹立“以河(道)帶整治、帶保護、帶開發、帶管理、帶改造、帶建設,加快城市更新”的生態治理觀,努力打造親水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目標
以“截污、護岸、疏浚、引水、綠化、拆違、文化”為重點,通過綜合整治達到“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整治目標。力爭到2010年,繞城公路以內的河道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V類要求;到2012年,繞城公路以內的河道水質三分之一達到IV類要求。
三、整治原則
河道綜合整治要與截污納管、城中村改造、環境治理相結合,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的原則。堅持生態優先、以民為本、因河制宜、自然和諧、社會參與的原則。在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區河道整治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照統一的規劃、統一的標準,由各相關主體分步實施。
三、整治范圍、標準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
整治的范圍為繞城線以內的155條河道,總長284公里,其中1公里以上河道89條。整治范圍內的河道分城區河道和城郊河道兩部分。
1、城區河道:包括城區區塊(東至新城路、南至南二路、西至風情大道、北至北塘河的區域)、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塊和湘湖區塊的河道。
2、城郊河道:繞城公路內除城區河道以外的其它所有河道為城郊河道。
(二)整治內容和標準
按整治范圍劃分,分城區河道和城郊河道兩個整治等級。
1、城區河道整治:主要包括截污、護岸、疏浚、引水、綠化、管理、拆違、文化等整治內容,以體現河道的生態性與親水性為整治宗旨。
2、城郊河道整治:主要包括護岸、疏浚、引水、綠化、管理、拆違等整治內容,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開展整治工作。
集鎮建成區河道有條件的按城區河道實施整治。
(三)整治時間
從*年開始,二至三年內完成城區河道整治,五年內完成城郊河道整治。以此為目標,促進全區河道的整治。
四、整治工作分工及工作職責
(一)整治工作分工
在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城區河道由區建設局負責實施整治,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湘湖區塊內的城區河道,在區建設局的協調管理下,分別由開發區管委會和湘湖管委會實施整治。
城郊河道由區農水局負責統一協調管理,分級實施。
(二)工作職責
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年度區綜保工程計劃,督促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參與區所有綜保工程的設計方案會審;負責編制考核和獎勵辦法;負責組織例會及考核工作;參與各項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綜保工程有關文件、簡報、信息的編印、發送等工作;負責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處理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實施城區區塊的城區河道整治;負責協調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湖區塊的城區河道整治。
區農水局:負責做好城郊河道的統一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對河道引配水方案的制定和落實。
區水務集團:負責對河道整治范圍內截污納管工作的調查及制定實施方案;負責在河道整治工程中同步實施截污納管工程。
區環保局:負責制定污染源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未截污納管單位的廢水排放的監管工作,監督其限期并網或達標排放;加強對未截污納管企業污水排放的監管。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河道綜保工程實施范圍內非法侵占河道、違章建筑等城市管理執法查處工作。
工商蕭山分局:配合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對非法排放的服務業經營戶進行整治。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湘湖管委會:在區河道整治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負責做好本區塊內的河道整治工作。
區河道整治領導小組的其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克難攻堅,優質高效地完成河道綜保工程。
篇10
2、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創建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為目標,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生產力”的生態文明理念,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建設 “天藍、水清、地綠”的生態__。修編了《__縣生態建設總體規劃》。根據省市環保要求,堅持應保盡保、功能穩定、占補平衡的原則,通過實地調研,對原《__縣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進行了調整,共計調整10個類別19個項目,新增紅線區域保護面積為436.88平方公里。
3、堅持基礎先行,形成覆蓋鎮村的污水處理網絡。扎實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面落實《__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13-2017)》中村居污水治理措施。圍繞農村連片環境整治工程目標,探索發展環保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
4、集中精力抓好污染防治工作。通過工程減排、企業減排等手段,完成了全面目標任務。
5、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行動。按照省、市、縣環境保護大檢查要求,我局認真落實方案檢查內容,組織開展了對園區企業的環保專項檢查,城區小浴室鍋爐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的查處力度,努力做好水源地保護工作,并組織相關單位聯合對縣域范圍內環境問題進行了集中檢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