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法律培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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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志愿者法律培訓,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 志愿服務 立法現狀 法律地位 社會支持
近年來,我國志愿服務事業蓬勃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累計已有8億多人次的青年向社會提供了超過41億小時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在社會各個領域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對志愿者服務的社會定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權利與義務關系等都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志愿者和志愿組織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其自身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護,導致這一行動受到種種制約。因此,為了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規范志愿服務活動,保障志愿者及其組織的合法權益,志愿服務需要法律的規范與保護。
一、目前我國志愿服務的立法現狀
為保障志愿服務能夠持續健康的發展,我國志愿服務地方立法先行,全國已有6省6市先后就志愿服務相繼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如1999年8月5日,廣東省出臺了《廣東省青年志愿服務條例》;2001年8月18日,山東省頒布了《山東省青年志愿服務規定》;2002年11月19日,寧波市通過了《寧波市青年志愿服務條例》。福建省、河南省、黑龍江省、杭州市、成都市、深圳市、南京市、吉林省等省市也相繼頒布了青年志愿服務地方性法規。江蘇省、北京市、上海市、濟南市等地已經開始志愿服務立法工作。地方法規的出臺使志愿服務步入了法制化軌道,也可為全國志愿服務提供了立法的經驗。
二、志愿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志愿者組織在民法定義上是社會團體法人,它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具有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具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實際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明確志愿者組織的法律地位包括以下幾方面:
明確登記程序。要使志愿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志愿者組織就要取得合法的身份,簡化志愿者組織成立的條件及程序,由法律明確統一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使志愿者組織體系法律化、規范化,健全規范組織內部的管理體制①。
明確志愿者的權利:參加志愿服務組織的活動;參與志愿服務組織的管理,對其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請求志愿服務組織幫助解決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優先獲得志愿服務組織的幫助和服務;自由退出志愿服務組織。同時遵守志愿服務組織的管理規定;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完成志愿服務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參加志愿服務組織安排的教育與培訓,維護志愿者組織及志愿者的形象和聲譽,保守志愿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等。
明確志愿者組織與志愿服務對象之間的法律關系。志愿服務對象大多是社會公益活動的受益人和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等有特殊困難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除搶險救災、環境保護外,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在法律上同樣屬于合同關系,雙方需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明確志愿者、志愿者組織(或機構)、志愿服務對象的相關法律責任。1.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志愿者組織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按民法公平原則,作為受益人的服務對象,應給予適當補償。但志愿者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除外。2.服務對象在接受志愿服務過程中,給志愿者組織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3.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害的,由志愿者組織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就民事責任承擔問題另有約定的依合同約定。志愿者組織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志愿者追償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②。
三、社會依照法律對志愿服務的支持
對于志愿者在不同領域向社會提供志愿服務,已出臺的地方法規對相關方面雖有一定的規定與保護,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需引起我們的注意。一是缺乏穩定的經濟來源和資金支持。從各地情況看,志愿服務組織在從事志愿服務活動中正常的開支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工作人員的工資支出都存在困難,經費的缺乏是制約志愿服務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關鍵。二是青年學生是志愿者行動的中堅力量,他們積極參加青年志愿活動,使志愿者隊伍日益壯大,給志愿服務帶來很大的發展動力,但志愿組織自身的能力偏低與龐大的志愿者隊伍形成了極大的反差。其中真正高素質的專職人員又少而又少,能力不足限制志愿服務組織的發展和活動。三是志愿服務雖然日益發展,成為當代青年完善自我的一種時尚,為廣大青年所認同和接受,但對社會上許多其他的人來說,志愿組織、志愿活動、志愿者等仍被看做是“學雷鋒”、“義務勞動”的翻版,因此想要獲得更多的支持,有必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全社會轉變觀念,動員社會各階層人士都來了解志愿活動,認同志愿活動進而參與支持志愿活動。四是獎勵優秀志愿者,給志愿者更多的優惠和人身方面的保障。在現有的各省市條例中有對志愿者相關的優惠政策和保障,但在實際工作中,志愿者們經常享受不到相關的優惠政策,法規沒有得到真正的實行和操作,這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志愿者的積極性,不利于志愿服務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五是志愿者組織工作機制不夠健全,缺少一個規范的法律環境。志愿行動缺少科學、規范、穩定的管理運行機制,大多數的志愿者組織都沒有長久的規范的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甚至根本沒有把參與的志愿服務記錄下來,以備日后組織活動時參考借鑒。六是對志愿服務及與志愿服務有關事項的監督不夠。隨著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對其進行良好的監督管理才能保障它的健康成長③。
四、志愿服務法制化進程中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志愿服務組織的經費來源渠道必須多樣化。各省市條例大都規定志愿服務組織的資金扶持一是通過政府必要的資助,二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目前政府對志愿服務組織的資金扶持只能提供少部分的正常經費,若要保證組織長久的物質支持,經費來源就必須多樣化。政府可通過建立志愿服務基金,或組織本身通過市場的運作項目確保資金的長效性。
2.培養壯大專業化人員隊伍,提高志愿服務管理者的素質。建立志愿服務管理者隊伍,增加專職人員的數量,提高專職人員待遇,政府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和促進專業化隊伍的壯大。同時,應加強對社區志愿服務日常管理者的理論培訓、實務培訓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其活動策劃、組織協調、人際溝通、團隊帶領等綜合能力和素質。
3.通過新聞報道進一步加大志愿服務的宣傳力度。現如今,新聞報道的力量往往超乎想象,一次好的活動可以通過宣傳達到普及的效果。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有關志愿服務的公益性宣傳,動員不同年齡層次的人都來關心參與此項事業。
4.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對志愿者及對志愿服務活動給予優惠政策。對志愿者組織進行捐贈、資助的捐贈人、資助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對表現突出的志愿者組織、志愿者及對志愿服務活動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進行表彰獎勵;有關單位在招聘、招生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錄取受到表彰獎勵的志愿者;法律進一步規定對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期間的權利和待遇,如處理爭議的權利,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等。
5.志愿服務組織建立專門的個性項目。針對青少志愿者人數多,服務范圍廣的特點,建立專門的青少年服務項目,對青少年服務骨干進行培訓,以培訓促發展,提高學生志愿服務的工作水平和質量。通過邀請專家教授為學生志愿者進行培訓,拓寬學生志愿者的業務技能。其他范圍的服務可根據不同的志愿者階層設立不同的服務項目,組建不同的專業隊伍,積極滿足志愿者行動發展層次化、專業化的要求,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6.相關部門按法律規定做好對志愿服務的審計監督工作。對志愿服務活動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應當公開,并依法接受有關部門和捐贈人、資助人及志愿者的監督。志愿服務活動經費應專門用于志愿服務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相關政府部門對志愿服務組織的規章程序進行監督,防止其與法律法規相違背。同時對志愿者和志愿服務活動的進程都需有一定的監督,以保證其合法性和有序性。
此外,可依據現有法規大膽借鑒吸收國內外的立法經驗和相關條文,豐富我國志愿服務的立法經驗,提高立法起草的效率,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與實用性,以利于法律與國際接軌。
志愿服務法制化,使志愿活動變成一種義務,讓道德變成一種更加普遍的行為。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務活動的隊伍中,用法律來保障志愿服務活動有序開展,這無疑將推動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同時也有利于傳播和推崇社會互助的價值觀念,弘揚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無私奉獻的新風正氣,使志愿者精神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精神力量,推進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注 釋:
①參見曾春紅:《志愿者的法律地位初探》。
篇2
(甘肅農業大學人文學院,甘肅蘭州730070)
[摘要]志愿者在社會服務工作中越來越發揮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逐漸形成為一種特殊的社會人力資源。我們需要通過更多的激勵措施來吸引更多的成員加入到的志愿服務工作中。雙因素理論恰好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種激勵對策研究的路徑,結合對蘭州市志愿者激勵機制中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的分析,總結其激勵過程中的問題和原因,從而提出了能夠加強激勵機制的保健和激勵功能的對策及建議。
[
關鍵詞 ]雙因素理論;志愿者;激勵對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4.074
我國志愿服務發展起步較晚,1981—1990年,中國志愿服務才進入起步階段,此后十年中,志愿服務開始快速發展。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已建立超過43萬個志愿者組織、19萬個志愿者服務站,常年開展活動的志愿者超過5000萬人。但與一些發達國家平均30%~40%人群為常規志愿者的比例相比,中國在志愿者數量、服務質量、可持續發展及志愿服務專業化方面,還具有較大的差距。蘭州市處于我國內陸欠發達地區,志愿服務較之以前有了更加廣泛的延伸,無論是在國際馬拉松賽、蘭洽會、電影節等活動中,還是在社區、福利院學校里我們都能夠看到志愿者的活躍身影,但對比我國發達地區仍存在很多不足。我們需要研究和解決志愿者激勵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使我們的志愿者隊伍更加壯大、志愿者權益更有保障、志愿者服務質量更高、受益人群更為廣泛。讓我們的志愿者隊伍在社會公共服務工作中能夠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1蘭州市志愿者現行管理與激勵措施的現狀
目前,蘭州市志愿者人數已經達到30多萬,志愿者人數占常住人口數為10%左右,剛剛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志愿人數標準。單就蘭州市城關區來看,2009年12月城關區文明辦建立了志愿者總站,即“愛心集結”志愿者組織,總站共有各類志愿者服務站56個,志愿者服務隊536支,共有各級各類志愿者共計2萬余人。目的就是能夠通過志愿活動,傳遞愛心,傳播文明。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和互助,促進社會進步。
1.1政策管理
蘭州市的志愿者管理辦法依據《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了包括注冊的基本條件、注冊機構、注冊程序、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志愿服務要求等方面的內容。首先,規定年滿十六至十八周歲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者;未成年人員參加志愿服務,應當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志愿者要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志愿服務組織的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
其次,注冊機構為文明辦、街道辦事處和個別職能部門。申請人直接到開展志愿者注冊工作的志愿者服務隊或志愿者服務站提出申請或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提出申請,填寫注冊志愿者登記表。經過注冊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合格后,注冊機構向申請人頒發志愿者證和胸針。志愿服務組織應在注冊志愿者證上標注注冊號,也可根據實際需要,為注冊志愿者編制本地管理服務號碼。
1.2志愿者的激勵與評價措施
志愿者組織依據已認定的注冊志愿者服務時間,實行星級認證制度和獎章授予制度;結合注冊志愿者服務業績,推薦其參加評選表彰活動。注冊機構根據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認定其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級志愿者佩戴相應標志。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30小時的,認定為“一星志愿者”;服務時間累計達到60小時的,認定為“二星志愿者”;時間累計達到100小時的,認定為“三星志愿者”;時間累計達到200小時的,認定為“四星志愿者”;時間累計達到300小時的,認定為“五星志愿者”;注冊機構對星級志愿者認定后,在其注冊證及相關標識上進行標注,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達到500小時以上的,由相關機構授予志愿服務獎章。各級志愿者組織主要依據注冊志愿者的服務業績,參考服務時間,定期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活動,授予志愿者榮譽稱號。
2蘭州市志愿者激勵措施中的問題分析
2.1保障因素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1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蘭州市相關部門先后制定了《蘭州市青年志愿服務條例》、《蘭州市青年志愿者服務組織管理辦法》、《蘭州市青年志愿者總站章程》等文件,但是并不具有法律保障效力,所以大眾對于志愿者這一身份的認同感并不高,也不會增加社會各基層對志愿者的關注,這必然會降低大眾參與志愿者活動的意愿。更重要的是對于現有的志愿者來說,他們并沒有從志愿工作中得到應有的成就感和尊重,這必然會影響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最終難以保持志愿服務持續性和忠誠度。
2.1.2缺乏穩定的資金支持
志愿活動和服務項目順利開展的基礎條件就是物質的支持,雖然蘭州市的志愿服務經費來源比較廣泛,但是這其中政府部門提供了最主要的經費支持,在經費籌集上并沒有很好地整合社會力量。數據統計顯示:其中來自政府撥款和企事業單位捐助的經費占48.3%,來自社會捐款和基金會贊助占11.7%,由志愿者組織自籌和志愿者自助承擔的占25%。這使得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缺乏長期有效的經費支持,從而影響到志愿服務的順利開展。
2.1.3缺乏有效的志愿者績效評估制度
當前蘭州市沒有形成完整統一的志愿者評估制度,“星級認證制度”和“獎章授予制度”并不能有效地激勵志愿者的服務熱情。評估結果并不能達到激勵志愿者的效果。有的志愿者可能會因為一些特殊的服務項目而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但最終可能并沒有得到與之努力相匹配的獎勵,這對于志愿者的熱情是一種傷害。這可能需要志愿者組織對志愿服務項目和內容的等級水平具備有效的劃分標準。志愿者組織沒有擴大這種評估結果的影響力,評估與獎懲往往只停留在組織內部,公眾可能并不清楚組織的評估辦法,更不會關注志愿者組織,但這對于組織的公信力建設和公眾志愿服務意識的加強至關重要。
2.2激勵因素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2.1志愿者缺乏專業性
志愿者來自社會各個不同的行業,從事著不同的工作,對于相關的志愿服務技能和知識必然是缺乏的,因此志愿者接受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是必需的。而部分志愿者很少接受到正式的培訓,這不僅不能提高志愿者自身綜合能力,更不利于志愿服務質量的提高。從蘭州市對加入志愿組織的要求來看,“報名就行”占15.6%,“報名加面試”占19.1%,“報名、面試、再加培訓”占65.3%,對于專業性要求較高的只占到16%,“沒有要求,也不需要相關培訓”占了13.6%。由此可見,不僅在在志愿者招募時需要有條件限制,在進行志愿服務前亦需要專業的培訓,只有做好專業培訓工作,才能提高社會公共服務的專業化程度。
2.2.2公眾缺乏公民意識,對志愿者的社會認同不足
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公民對政府的依賴性很強,公民社會自主管理意識比較薄弱,在一些領域公民參與社會的意愿不強,缺乏熱情。蘭州市常住人口360多萬人,志愿者注冊人數為30多萬,占常住人口的10%左右。另一方面,限于無私奉獻的志愿精神和現行社會“利己”的社會氛圍影響,公眾對于這種不追求物質利益卻要自我奉獻的行為并不認可。社會認同對于志愿者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激勵因素,由于缺乏對志愿文化的培育,整個社會對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認可程度也較低。這源于志愿者的法律地位不夠清晰,所以志愿者心理上的工作成就感自然便會降低;這樣便無法激勵更多的民眾參與到志愿服務中來。
3完善蘭州市志愿者激勵措施的對策研究
3.1加快志愿者服務的相關法律體系建設
以立法的形式來規范和保護志愿者的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提供相應的適用于志愿者的社會保險制度,用法律的強制力來保障和維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這需要相關部門盡快頒布《志愿者服務法》和《志愿者權利保護法》等具有法律保障效力的法規。只有法律才能確立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合法地位,才能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建立統一的專業組織協會作為管理者對志愿者進行管理,防止多頭管理,導致互推責任的現象,政府部門要放寬對志愿者組織的限制。使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在從事志愿服務時擁有更多的自主性和能動性。
3.2拓寬志愿者服務經費的籌集渠道
3.2.1政府部門
政府部門與社會非營利組織有著相同的使命,就是為大眾服務。非營利組織由于其非營利性決定其必須要依靠其他社會力量的支持來維持組織的正常運作。政府部門承擔著更多的社會公共責任,對志愿者組織的支持也是其承擔公共服務責任的體現。另一方面政府部門還可以通過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和相應的優惠政策來減輕志愿者組織的財政負擔。
3.2.2志愿者組織
傳統意義上志愿者組織是標準的非營利組織,資金大多來自于政府的資助,這更加增強了志愿者組織對政府部門的依賴程度。①要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政府部門一般承擔了志愿者組織大部分的資金需求,志愿者組織需要具備政府給予組織穩定性支持的理由,這樣才能得到政府部門持久性支持。其次要處理好與盈利部門的關系,確定潛在的捐贈對象。處理好與其他非營利組織的關系對于志愿者組織的公信力建設也很關鍵。②慎重籌集資金方案的選擇。非營利組織的籌資要求以用定籌,所以志愿者組織首先需要確定籌資目標,其次是籌資的方式、時間、渠道、活動等都需要詳細的規劃和選擇,這對于志愿者組織的管理團隊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3完善志愿者績效評估制度
3.3.1建立志愿者個人檔案庫
建立志愿者個人檔案不僅可以建立統一的志愿者數據庫,這就好比是志愿者的“身份證”,將志愿者的志愿服務類別、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時間、培訓時間等信息納入到“身份證”中,對志愿服務的提供者實現歸檔管理。這需要志愿者在注冊和通過審核之后,詳細地填寫“服務志愿書”,不僅需要明確自己的基本個人信息,更要對自己的服務動機、服務時間、專業特長等做簡單介紹,增進與組織的相互了解,提高培訓和服務效率。
3.3.2確立科學公平的衡量標準
需要對志愿者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工作難度等各方面進行綜合性評價。①在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之前志愿者組織或主辦方就需要對各項服務內容制定具體明確的服務規范和工作指標。這樣不僅可以防止志愿者在服務活動中敷衍了事的現象,提高志愿者的志愿服務質量,對于之后的志愿者評估也會更加便利和公平。②給志愿者發放“時間銀行卡”,將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的時間存入“時間銀行卡”,當志愿者個人在遭遇困難或陷入困境時可以申請從“時間銀行卡”中支取被服務的時間。通過“時間銀行卡”形成良性循環的長效機制。志愿者享有優先從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獲得幫助的權利,“時間銀行卡”可以成為志愿者在享受這一權利時的依據和標準。
3.4加強對志愿者的專業性培訓
3.4.1對不同的志愿者進行合理區分
依據志愿者本身的職業、專長、經驗等將志愿者進行劃分,以便于對不同類型的志愿者進行分類培訓,可以依據每個志愿者的個性進行相對具有針對性的培訓,使每個志愿者都學有所長。盡可能使志愿者能從事與自己能力相匹配的服務。這樣可以提高志愿者的培訓效率,提高志愿者的服務質量,還能進一步增強志愿者的自信心和成就感,對志愿者是一種精神上的激勵。
3.4.2強化培訓效果
要取得專業性的培訓結果,就需要專業型的培訓主體。例如:專業的醫療機構、學校等都可以成為志愿者的培訓主體。專業性的培訓機構對于志愿者的培訓效果和志愿者的服務質量至關重要,如果培訓主體專業性不強,或者對于培訓持敷衍的態度,那么志愿者對于培訓更不會重視,同時要嚴格志愿者的培訓考核。首先要保證志愿者培訓過程的徹底性,不能僅僅流于形式。
3.5增強大眾的公民意識,培育志愿文化
3.5.1政府部門要加大對志愿者的重視度和關注度
我國社會公眾對于政府有著極大的依賴性,政府的態度和行為直接影響著公眾對于某些社會事物的態度。所以政府部門可以利用其權威性來吸引公眾對志愿服務的關注,可以運用電視、網絡等手段對志愿者服務進行弘揚和宣傳,使更多的人來關注和了解志愿者。可以配合志愿者組織舉辦一些民眾可以公共參與的活動,增強公民的參與意識和社會主人公意識,設立能使志愿者組織與公民互動的專業部門或者網絡平臺,公民可以通過這些通道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訴求,使每一個公民都有機會參與到志愿服務中來。
3.5.2志愿者組織要加強自身的公信力建設,提高組織的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
①志愿者組織首先要認清自己的性質、使命和價值取向。志愿者組織是社會非營利性組織,要為社會公共服務和需要幫助的群體或個人提供無償。其性質決定了志愿者組織可以無償的接受社會公共資金,在接受社會公共資金的同時,也同時承擔了這部分資金所承載的公共社會責任,要贏得公眾、媒體、捐贈者、志愿者等的信任和認可,就必須認真履行其責任與義務。②建立多元化監督體系。首先要確立志愿者組織無私、互助、奉獻與公共責任理念。其次政府部門在宏觀層面可以通過法律法規對志愿者組織進行監督和管理,最后志愿者問責機制的建立可以在微觀上對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活動進行規制。
參考文獻:
[1]何杰.雙因素理論視域中的社區志愿者激勵機制探究——以宜昌市珍珠路社區志愿者為例[D].南寧:廣西大學,2013.
[2]高潔.蘭州市青年志愿者參與社會公共服務研究[D].蘭州:蘭州大學,2013.
[3]宋斐然.我國NGO志愿者激勵問題研究[D].濟南:山東財經大學,2013.
[4]彭秀清.我國非營利組織志愿者激勵問題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10.
[5]鄧國勝.中國志愿服務發展的模式[J].社會科學研究,2002.
[6]周瀾.我國志愿者激勵機制探析[J].經營管理,2012.
[7]黨秀云,蔣歡.我國志愿者權益保障:困境、問題與對策[J].公共管理科學,2010.
[8]孫婷.志愿失靈及其校正中的政府責任[J].中國行政管理,2010.
篇3
(一)建立檔案,確保工作規范化開展。
一是為確保巾幗志愿者活動的扎實開展,辦事處婦聯建立了全處巾幗志愿者檔案,對人員的基本情況、興趣特長進行了詳細的登記,從整體上協調志愿服務工作的開展。二是建立了二項工作機制:一是層層負責機制。各社區志愿者隊伍由社區婦女主任負責,各自開展活動,同時統一在辦事處婦聯的組織領導下開展工作,確保了總體有調度、層層有責任。二是動態管理機制。對登記的巾幗志愿者服務隊伍和巾幗志愿者進行動態管理。根據需要擴大巾幗志愿服務隊職能范圍,更好地服務群眾產生的新的期待和需求。不斷吸納新人員充實到巾幗志愿服務隊伍中,以服務者水平的提升帶動巾幗志愿服務工作水平的提升。三是建立活動制度。按照“志愿參加,無償服務,志在奉獻”的原則,結合婦聯實際,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精心組織各項活動,使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有計劃、有部署地開展。同時,建立健全了活動臺帳,使巾幗志愿者活動有記錄、有檢查,有成果。
(二)創新載體,開展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
一是開展“牽手貧困婦女兒童關愛行動”。利用三八節、母親節和兒童節等契機,組織巾幗志愿者積極參與救助貧困婦女兒童等活動,每年捐贈愛心款1.5萬元、愛心衣物百余件、愛心文具等價值千元。
二是開展“關愛農村婦女送健康”活動。組織巾幗衛生保健服務隊深入社區,每年為農村婦女免費進行乳腺癌、宮頸癌等婦科檢查上萬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農村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健康水平。
三是開展“關愛老人送真情活動”。在老人節期間,巾幗醫療服務隊、巾幗文藝宣傳隊到____辦事處敬老院為老人免費檢查身體、打掃衛生、清洗衣物、表演節目、感情交流,各社區志愿者還不定期到轄區老人家中送醫送藥,送防滑墊、響水壺、安裝燃氣報警器等安全產品,幫助老人理發、代買一些生活用品等,讓老人們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每年開展敬老、助老活動48次,參與志愿者100余人次。
四是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巾幗文藝宣傳隊深入社區、集市,利用小品、秧歌、快板、三句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表演形式,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婦女權益法等,展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果,豐富群眾文化生活。花兒山社區巾幗文藝宣傳隊每年還代表辦事處參加市里組織的百花節等活動,為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做出了突出貢獻。
五是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巾幗維權服務隊利用三八節、六一節等節假日,依托各自的婦女兒童維權站,積極開展法律宣傳咨詢和維權活動,向婦女群眾發放宣傳資料2萬份,提供法律咨詢百余人次。協調司法部門為婦女兒童調解矛盾糾紛36起,受益婦女兒童達千余人。
六是幫助婦女群眾增收致富。巾幗科技服務隊深入田間地頭為廣大婦女群眾進行技術指導,毫無保留地為大家提供致富信息。今年新培訓婦女骨干8人,新增婦女創業示范基地3處。
七是參與環境治理活動。辦事處婦聯組織轄區志愿者1000多人次參與到辦事處的環境整治活動中來,每年參加活動20多次,清理垃圾100余處。
(一)巾幗志愿者人員結構不夠平衡。
在整個隊伍中,具有專業知識的巾幗志愿者比較欠缺,針對一些目前社會需求較大的維權、科普、衛生保健等項目的巾幗志愿者人數相對較少,還需要進一步擴大志愿者隊伍。
(二)巾幗志愿者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巾幗志愿者素質參差不齊, 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技能單一現象,服務質量不高,發揮作用不理想。
(三)參與意識不強。
我處巾幗志愿者服務隊開展活動主要是依
托各級婦聯組織,巾幗志愿者大部分都是在等待上級安排,很少自己搞創新、出思路,缺乏服務的主動性。(四)巾幗志愿活動經費不足。
巾幗志愿者都是義務參與服務活動,但一些活動又需要購置工具,需要一定的工作經費,我處的志愿者活動經費一般是各級婦聯組織籌集,或從各單位工作經費中列支,遠遠不能滿足活動所需,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巾幗志愿者活動的開展,影響志愿者隊伍作用的發揮。
開展好巾幗志愿服務工作必須解決“有人做事”、“有力做事”和“有錢做事”的問題,我們必須立足這三個方面,從根本上加以解決。
(一)強化宣傳,努力動員廣大婦女參與志愿服務。
要注重借助各種有形無形的陣地,大力弘揚志愿者隊伍中無私奉獻、不斷創新的先進典型,形成強大輿論聲勢,在全社會形成參與志愿服務光榮的道德風尚,爭取社會的廣泛認同和支持,感召更多的婦女姐妹投身志愿服務的實踐,進一步擴大巾幗志愿者隊伍,滿足當前社會需求,解決“有人做事”的問題。
(二)教育培訓,努力提升巾幗志愿者素質。
根據志愿服務項目的要求,合理組織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培訓,深入滲透“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開展志愿服務知識培訓,使每位巾幗志愿者上崗前不僅有愛心、時間精力和服務熱情,還必須具備一定的與人溝通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解決“有力做事”問題。
篇4
關鍵詞:博物館;志愿者;重要性;管理
中圖分類號:G2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20-0263-01
一、博物館志愿者的重要性
(一)博物館志愿者工作,有利于提高博物館的社會化服務水平
志愿者作為博物館一種特殊的人力資源,對提高博物館的社會服務水平具有獨特的優勢。志愿者本身是具有服務意識,充滿熱情的群體,通過一定的培訓工作,能夠發揮志愿者們在博物館宣傳講解、引導參觀和基礎服務方面為參觀的個人和團體進行了便捷的服務。
(二)博物館志愿者工作,有利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社會和諧與穩定不僅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治安條例的實施,更重要的是在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下,有積極思想和正能量的傳播,志愿者在博物館的志愿工作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一個地方的博物館是該地區文化精髓和文化的傳承平臺,志愿者通過在有聲有色的講解,慷慨激昂的演說能夠激發參觀個體和組織的愛國熱情,自覺在日常生活當中以高標準來嚴格要求自身。同時,博物館志愿者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正能量,對傳播志愿精神,弘揚地區文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博物館志愿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國關于志愿者服務的相關法律制度處于空白狀態,只有印發的《中國青年志愿者管理辦法》,在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中國21世紀議程》當中有所提及。在地方法律法規當中,只有相關的管理條例,例如《南京市志愿者服務條例》。由此可以看出,志愿者在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缺乏法律約束和規定,有可能挫傷部分志愿者的積極性和熱情,不利于志愿者隊伍的強化與發展。
(二)博物館志愿者成員結構相對單一
我國地方博物館成立和完善相對較晚,因而配套的志愿者服務體系存在著經費不足、管理不當、持續性不強等問題。從博物館志愿者隊伍的結構來看,志愿者大部分為在校大學生和離退休企事業工作單位人員等,而他們在博物館工作流程方面的工作經驗仍然不夠。
(三)博物館志愿者流失率較高
博物館志愿者隊伍不僅單一而且還存在不穩定情況,也即博物館志愿者流失率較高。發現導致博物館志愿者流失原因主要有2個方面。第一,志愿者本身的原因,例如,大學生志愿者在由于學業,工作變動等問題而不再有時間和精力來從事志愿工作。第二,博物館對志愿者的隊伍管理機制不健全,缺乏真確認知和鼓勵機制。
三、加強博物館志愿者的管理與建設
(一)國家應盡快出臺志愿者相關管理法規,規范志愿者服務
國外的志愿者服務體系健全,特別是以社區為基礎的義工開展的效果較好,借鑒國外的經驗逐步制定國家性的法律法規是十分重要的。總之,我國應當加快志愿者服務相關法律法規,以鼓勵志愿行為,調動群眾積極性。
(二)提高博物館志愿者整體素質
博物館是公共事業單位,并且有著其自身的特點和屬性。因此,對于有積極性參加博物館志愿服務互動的群眾,應當首先肯定他們行為,其次,在志愿者招募的流程方面,博物館應當制定合理的考核措施。最后,可以通過定期培訓,制定志愿者服務等級證書等方式來提高博物館志愿者整體素質,從而真正的發揮志愿者作用,實現博物館功能的最大化。
(三)為博物館志愿者提供鼓勵機制
截止到2000年10月,已有美國、英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70個國家和紐約、香港兩個城市專門成立了國際志愿者年委員會。在我國,志愿者服務管理機構仍然隸屬于每個城市的來統一管理。這就導致了一大部分具有志愿熱情的群眾無法獲得志愿者資格的肯定。對此,博物館應當從自身出發,設計博物館志愿者logo,T恤衫等發放給群眾性的志愿者,讓他們在移動和行走當中來對博物館文化和志愿者服務精神進行廣泛的傳播,有條件的博物館可以通過報紙、雜志、演講以及加強博物館和博物館志愿者之間的互動等形式的激勵來充分肯定志愿者的工作,以保證志愿工作的持續有效性。
四、總結
志愿者服務已成為博物館服務工作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志愿者服務有效地緩解了人們日益增長的社會文化需求與博物館人力不足的矛盾。探索并構建更適合博物館發展的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和機制才能使博物館志愿者發揮最大的優勢和效用,才能使博物館更好地服務大眾、服務社會。
篇5
楊宇,浙江師范大學,法政學院,行管101班
何春燕.浙江師范大學,法政學院,行管101班
摘 要:20世紀70年代,志愿者活動在全國范圍內興起并發展,成為現代社會發展的一支活躍力量。近年來,志愿者組織活動規模和數量不斷發展壯大,并在經濟、政治、社會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研究了志愿者組織的發展狀況、發展模式,分析志愿者組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推動我國志愿服務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關鍵詞:志愿者組織 志愿者管理
中圖分類號:D4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6X(2013)07-0000-01
一、志愿者組織的發展狀況
志愿者一詞來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為“意愿”。一般認為,志愿者是自愿貢獻個人時間和精力,在不計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服務的人員。志愿者組織與志愿者是一樣的,都是以志愿精神為動力,無償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是具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以及具有志愿性質的組織。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最早的志愿者來自聯合國志愿組織。當時聯合國志愿組織派遣了包括地理、環境、衛生、計算機和語言等領域的志愿者來中國工作。而我國最早的志愿者則產生于上世紀80年代后期,在社區服務的層次上逐步建立起了社區志愿者組織。90年代初期,另一支志愿者隊伍在共青團系統中形成,并出現了全國性的青年志愿者組織。這兩個志愿者組織依然是目前在中國最為活躍、規模最大、影響最大的兩支志愿者隊伍。它們在實踐層面帶動了我國其他志愿者組織的發展。
從此,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迅猛發展,開拓了西部志愿者、紅十字志愿者等新領域,許多省市制定了志愿服務的條例、規定、辦法,對志愿者組織的研究也如火如荼地開展;與此同時,全社會對志愿服務的認知程度也大大提高:志愿服務從不被理解到大家都積極參與;志愿者主體也擴展到整個青年群體;服務的領域也從原來單一的社區服務延伸到了大型賽會服務、環境保護等服務領域。
二、志愿者組織存在的問題
中國志愿者組織的發展,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發展迅速,勢頭良好,取得了引人矚目的成績,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其中也存在著許多問題:
一是志愿者組織的自主性不足,行政化色彩過濃。志愿服務是一個社會化的事業,必須強調社會參與,獨立性是他的特征之一。但是,現在我國的志愿者組織的組織化和社會化水平還是比較低,自主空間不足,主要還是由行政力量推動,尤其是在組織的準入制度和合法性規范上相當嚴格和繁瑣,使得有些志愿者組織尤其是草根組織很難注冊,無法取得合法合理的地位,而政府出于對社會穩定的擔心,為其發展創造的政策法律環境還不夠寬松,使得志愿者組織難以發揮自身的作用。
二志愿者組織自身管理不完善。志愿者組織要向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志愿服務,必須首先將自身建設成一個強有力并富有效率和活力的組織。但目前我國的志愿者組織在規劃、人員招募、培訓、評估、激勵、監督等方面都存在內部治理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在招募過程中,目前存在人員廣泛性不足、招募方式缺乏科學性的問題。其次是缺乏對志愿者的科學培訓和有效管理。志愿者組織由于其強調志愿性,待遇更無保障,很難吸引和挽留人才,完全依靠參與者自身的熱情和社會責任意識來延續。因此如何提高志愿者穩定率、降低流失率便成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
三是志愿者組織的社會認同度有待提高。志愿者組織的服務內容與社會需求結合得還不夠緊密,社會認同度還不夠高,社會各機構、企業及熱心人士的支持還不夠多,使得資源經費奇缺,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和機構保障。目前,志愿者組織的內容日趨豐富、方式日益多樣、成效日漸顯著。但是卻存在著重使用、輕支持,重付出、輕資助的現象,使得志愿者組織缺乏可持續的發展能力,發展受到了一定條件的制約。特別是志愿者組織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缺乏必要的經費、場所等物資支持,制約了服務水平及服務能力的提高。由于沒有提供培訓的機會,導致提供的志愿者服務很有限,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大量的志愿者只能重復一些普通的工作,造成重陽節敬老院老人被洗7次腳的局面;培訓的落伍還使得志愿者組織內部的人力資源水平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使志愿者組織內部缺乏活力,缺少創新。沒有政府部門的重視、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志愿服務工作不可能深入。
三、志愿者組織存在問題的改進措施
針對志愿者組織發展中所遇到的諸多問題,社會各方面也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
首先,政府應該適當的放權,給志愿者組織自,構建政府與志愿者組織良好的互動合作關系,確定志愿者組織的合法性、獨立性;同時政府也要放松對志愿者組織準入門檻的規則,使得一些草根組織也能進入志愿者組織中,更好的為社會服務。
其次,加強志愿者組織的內部治理,提高志愿者的穩定率、減少流失率。留住志愿者的一大方法就是要對志愿者進行激勵。激勵包括正反兩方面的激勵:不僅要對表現好的志愿者進行精神上的獎勵,頒發證書、獎杯,使他們今后能夠更好的工作、服務;同時也要對表現不好的志愿者進行適當的批評、教育,從側面激勵他們向表現好的志愿者學習,爭取到表揚的機會。從正反兩個方面的激勵,能更好地調動志愿者的工作積極性,增加前進的動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最后,政府應加大對志愿者組織的投入,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中,對志愿者組織的資助納入正常經費預算,定期對志愿者組織撥款扶助。而且政府不僅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政策來保護投資公益事業的企業的利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而且需要發動社會媒體更好發揮其輿論監督職能,為志愿者組織贏取良好的社會公信力,擴大志愿者組織的影響力,提高志愿者組織的社會認同度,企業才會對志愿者組織放心,加大對志愿者組織的投入。
要建立起符合中國實際的志愿者組織體系并保證它的健康發展,不僅要為它創造出更好的外部環境,包括法律、政策、人文關懷等,更要從志愿者組織自身的建設抓起,保證它的非營利性、戰略規劃和組織能力等,同時,為防止“志愿失靈”,需要建立政府與志愿者組織的互動合作關系,政府為志愿者組織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且進行適度、有效的管理。
篇6
近年來,我縣婦聯堅持將巾幗志愿服務作為婦聯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抓手,充分發揮巾幗志愿者隊伍在組織、引導、服務婦女,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奉獻、有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人心,受到群眾的廣泛贊譽。為進一步推動巾幗志愿服務活動向縱深發展,近期,對我縣的巾幗志愿活動進行了調研,調研情況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夯實巾幗志愿服務工作基礎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____縣巾幗志愿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依托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制定下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巾幗志愿服務工作的意見》,對巾幗志愿服務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及具體措施提出明確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巾幗志愿服務工作,舉行了“踐行雷鋒精神、巾幗志愿者在行動”啟動儀式,向全縣巾幗志愿者們發出了“積極投身志愿服務,共創和諧美好生活”的倡議,儀式后,巾幗志愿者開展了上街擦拭公交站牌,走訪慰問敬老院等活動。
健全服務網絡。縱向上,依托“婦女之家”、婦女維權站等陣地,建立健全了縣巾幗志愿者協會、鎮(辦)巾幗志愿服務站、村(社區)巾幗志愿服務隊的三級服務網絡。橫向上,積極吸納社會愛心人士中的女性骨干、女企業家商會理事和巾幗文明崗成員加入到巾幗志愿服務隊伍中來。目前,全縣已建立巾幗志愿服務站點30余個,巾幗志愿服務隊伍45支,形成了層層有巾幗志愿服務組織、處處有巾幗志愿者服務的良好局面。
(二)建章立制,規范管理,確保巾幗志愿服務長效發展
建立服務登記制度。我們根據根據巾幗志愿者從事的職業劃分了衛生、教育、法律等若干個巾幗志愿服務小組,并根據她們各自的特長、興趣、可提供的服務時間、職業特征等分門別類進行登記建檔,對志愿者開展的服務活動建立臺帳,對每位志愿者參加服務活動情況進行記錄,促進了志愿服務活動的經常化、規范化。
建立教育培訓制度。我們依托“婦女大講堂”、“婦女之家”、“婦女維權站”等平臺,聘請有關專家通過現場教學培訓、參與式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巾幗志愿者進行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志愿服務技能、法律法規、心理咨詢、健康保健知識等內容的培訓。
建立定期活動制度。指導各巾幗志愿者隊伍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婦聯組織的重點工作和婦女群眾的實際需要,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活動。活動開展之前,各巾幗志愿服務者隊伍負責人將活動通知以手機短信、微信、電話聯系等方式,對志愿者及相關人員進行預告公布。
(三)突出重點,拓展領域,擴大巾幗志愿服務覆蓋面
圍繞扶弱幫困開展巾幗志愿服務。組織愛心幫扶巾幗志愿者隊伍為貧困母親和貧困學童募集資金5萬余元,救助貧困母親30名,貧困學童50名。縣女企業家商會巾幗志愿者隊伍為唐山鎮前七村殘疾兒童徐國強捐款1.2萬元。城區街道辦巾幗志愿者隊伍開展了“天使在行動”活動,對我縣特殊教育學校學生開展了免費查體、整理內務、游戲聊天等各種關愛活動,并為特教中心捐贈了千余冊圖書。社區巾幗志愿者隊伍以文藝演出的形式走訪慰問了果里鎮和唐山鎮敬老院,公安局巾幗志愿者隊伍開展了“志愿女警在行動”活動,受服務對象達260余人。供電公司巾幗志愿者隊伍開展了“服務社會 奉獻愛心”活動,組織電力系統巾幗志愿者深入村(社區),主動上門幫助孤寡老人、留守家庭弱勢群體檢修線路,講解安全用電常識等。
圍繞婦女兒童利益訴求開展巾幗志愿服務。組織法律巾幗志愿者走進社區、村居、學校,開展法律知識宣講,共組織維權志愿者為婦女提供面對面維權咨詢等服務145人次,服務婦女1000余人次。組織公安局巾幗志愿者開展了“獻出一片愛心,關愛困難家庭”志愿服務活動,為困難家庭捐款獻愛心,傳播社會和諧理念。組織衛生系統“健康衛士”巾幗志愿者開展女性健康義診活動,為600余名婦女提供了公益醫療服務。
圍繞創建文明家園開展巾幗志愿服務。組織巾幗志愿者參與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家入戶宣傳動員,定期在縣城主干道、惠仟佳、信譽
樓商場附近進行文明規勸和交通安全法規宣傳,開展健身展演、文明禮儀宣講和環境整治、愛綠護綠等活動10余場次。巾幗志愿者帶頭踐行低碳環保生活,發放環保購物袋5000余個,編印低碳環保明白紙6000余份。____大愛家政巾幗志愿隊伍走上街頭義務擦拭公交站牌及交警警示牌,執法局“手拉手”巾幗志愿者上街清掃野廣告,為美化綠化城市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1、志愿者人員結構問題。隊伍中有一定專業知識、具備社會工作師證書的志愿者為數甚少,學歷層次高的少,學歷低的多,年齡偏大的多,年輕的少,崗上的少,崗下的多。這些因素造成了服務內容單一、不專業,難以滿足廣大群眾對維權、家庭教育、就業技能培訓、衛生保健等志愿服務的多方需求。
2、資源整合問題。目前巾幗志愿服務活動的開展,主要是依托婦聯組織、各單位、各部門組織的專題活動進行,提供的資源和扶持有限,沒有形成統一的工作計劃和安排,志愿者服務人員主動參與服務的意識還不夠強。另一方面是活動經費短缺,主要源于各級婦聯組織的辦公經費和志愿者自費,遠遠不能滿足活動所需,巾幗志愿者既要出力又要出錢,長此下去,難免影響志愿者的工作積極性。
3、活動內容不夠豐富。巾幗志愿者隊伍的領頭人大多由婦女干部和各村(社區)的婦女群眾組成,她們大部分都有本職工作,只是在活動時由婦聯臨時召集,開展工作。她們的年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同時也受到時間與活動地點的限制,從而使活動開展不均衡。從我縣巾幗志愿者隊伍來看,大部分還是以節能環保、文藝健身、打掃衛生為主要活動內容,具有專業性的服務內容還少。同時,社會上尚未形成還未形成尊重志愿者、崇尚志愿者精神,人人爭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圍,巾幗志愿者活動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4、宣傳、指導、管理還不夠規范完善。對巾幗志愿者隊伍建立的意義、人員參與范圍等理解地不夠透徹,豐富的婦女人才資源未能充分利用,隊伍的發展潛力未能充分開發。對巾幗志愿服務隊伍的管理指導還不到位,還處于比較松散的管理模式,沒有形成統一的章程和管理辦法及激勵機制,沒有形成自己的品牌。
1、加大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宣傳在志愿者隊伍中持之以恒、無私奉獻、不斷創新的典型事跡,感召更多的婦女姐妹投身志愿服務的實踐,在全社會形成參與志愿服務光榮的道德風尚,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和支持,使更多的女性尤其是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的女性積極加入到巾幗志愿者隊伍之中,形成人人參與、主動參與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加強機制建設,規范志愿者隊伍管理。機制建設是規范化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一個組織趨向成熟的重要標志。結合巾幗志愿服務的特點,通過制定制度、建檔立卡,健全巾幗志愿者的招募、培訓、服務、評選表彰等機制,規范工作管理,使巾幗志愿服務有章可循,促進品牌提升,真正使巾幗志愿者隊伍活動正常運轉、全面發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篇7
【關鍵詞】志愿服務;專業特色;制度構建;社區矯正
高校志愿活動受傳統觀念和固有模式的影響,社會公益資源集中在關愛婦女、老人、兒童這些領域,造成該領域志愿資源過剩,同時,大學生群體本身具有的專業性也應當成為志愿服務發展的方向,即建立專業特色的志愿服務機制,在此種機制構想下,一方面,大學生能夠在志愿服務的同時踐行專業理想,另一方面,可以分散社會的公益資源,提高志愿服務效率。本文將對法學學生參與社區矯正志愿服務進行制度構建,對其他學科特色類志愿服務機制的構建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高校專業特色志愿服務機制構建
大學生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服務是一個系統的工作體系,該機制中涉及高校青年志愿者協會、大學生志愿者、被矯正對象、司法行政機關等多種對象。因此,在專業特色志愿服務機制的構建過程中要權衡各方扮演的角色,兼顧各方的利益以及實現各方合作便利的最大化。
(一)社區矯正概述。社區矯正是一種不使犯罪分子與社會隔離并利用社區資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區環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總稱,將志愿服務引入社區矯正之中,優化了社會公益資源的配置,同時可以利用專業知識協助矯正工作人員進行社區矯正工作。
(二)志愿者與高校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關系構建。志愿者與校青協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是法學特色志愿服務機制構建的基礎性關系。志愿者組織是否能夠正規、有序地運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該組織的管理制度是否規范化運行。
1. 培訓工作體系化。志愿者培訓是志愿者組織極為重要的職能,具體到社區矯正志愿服務中,主要是介紹社區矯正服務的背景知識以及相關規定,更進一步是針對社區矯正的特殊所需所進行的專業技能應用培訓。為確保志愿者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培訓,校青協還應每年編制一個具體、系統的培訓計劃。
2. 評估服務科學化。科學化評估的目的是考察志愿服務方案是否得到落實,服務方法是否恰當,以及總結工作經驗,改善工作技巧,提升服務水平。依據評估目的的不同,評估可分為過程評估和總結評估。過程評估是對社區矯正志愿服務項目的一種全程跟蹤評估。過程評估的重點是評估矯正對象的表現和志愿者的工作技巧,以便了解服務進程,適時修正服務方案,改進工作技巧。
(三)高校志愿服務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的機制構建。在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由校青協具體組織大學生志愿者為矯正對象提供矯正服務,校青協起到連接司法行政機關與大學生志愿者的紐帶作用。
1. 確立聘用和解聘制度。目前,司法部有專門的文件《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志愿者應當具備的條件。同時,司法行政機關可以解聘不符合要求和違反禁止性規定的志愿者。
2. 志愿基礎工作構想。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矯正對象生活困難、青少年矯正對象未能上學等可能引起矯正對象再犯的問題,是矯正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以外的需要開拓的工作。對此,司法局應聯合志愿者,在爭取多部門配合的情況下,解決矯正對象生活、學習、工作上的困難。
(四)志愿者與被矯正者的幫扶關系構建。志愿者幫助被矯正者是該種制度構建下的核心環節,志愿者能否與被矯正者建立良好、互動的幫扶關系,直接影響到社區矯正的效果。
1.矯正服務系統化。在開展社區矯正服務前,每一小組應當制定本小組的工作計劃。一般矯正服務應當控制在一個半小時至兩個小時左右,矯正服務的內容應針對當次的矯正任務。
2. 矯正方法專業化。在矯正服務的實務中,志愿者需要緊緊抓住矯正對象的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結合現實的需要,進行針對性的教育。這是由目前志愿者矯正服務的心理矯正和行為矯正決定的,法學專業志愿者應提供必要的符合矯正對象目前需要的法律知識,幫助其養成法律意識。
3. 服務記錄條理化。在矯正服務的過程中,志愿者都應該把服務內容、細節等進行記錄,記錄矯正服務過程中志愿者與被矯正者的交談內容、矯正效果、表現以及司法人員的評價等,且整理后的錄音資料僅能作為小組和司法所的內部資料而不得對外公開。
二、志愿風險的規避措施
所謂志愿風險是指在志愿服務項目、活動實施過程中,對志愿項目、活動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等因素的不確定性。
(一)資金風險規避。申請志愿專項基金,規避資金風險。各地方政府每年會提供志愿服務專項資金,支持全省各級志愿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社區矯正志愿服務,符合基金的申請范圍,而且由于其有受眾面廣、社會效益良好等優點,校青協可積極利用志愿服務基金會平臺申請專項基金,保障社區矯正志愿服務的資金來源。
(二)服務風險規避。由于社區矯正志愿服務的服務對象是五種服刑人員,志愿者需要與矯正對象進行接觸和交流,相比一般的志愿服務活動,具有更高的人身危險性。因此,志愿者每次進行社區矯正志愿服務時,司法行政機關都應當保證一名以上司法人員陪同,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司法行政機關還應對志愿者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并且為其購買保險,為志愿者在風險發生后提供更可靠的救濟途徑,避免司法行政機關因志愿服務風險而引起的賠償糾紛。同時,定期對志愿者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可以提高志愿者自身在志愿服務中的安全防范意識。
三、結語
本文重點構建了法學專業特色志愿服務模式,該種構建思路對于其他學科具有參考價值,并且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法律類的工作因為其權威性和正義性而更具有強制和封閉的特點,所以,高校志愿服務力量的參與會受到諸多的限制,但是通過規范化制度的引導,專業特色的志愿服務仍然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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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生志愿服務的現狀
美國的志愿服務歷史悠久,覆蓋全面,參與人數多,為國家發展和社會文化繁榮貢獻了巨大力量,形成了良好的志愿服務傳統和志愿服務文化土壤。美國國家與社區服務機構(The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的《美國志愿服務2012》提到,2011年有6,430萬美國人參與志愿服務,約占總人口的26.8%,服務時間共計79億小時,價值近1,710億美元[1]。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出席2011年國家志愿者周活動時說:“美國歷史始于志愿服務”,這句話雖帶有明顯的演講風格,卻表明了志愿服務在塑造美國歷史和文化的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聯邦政府的強力號召和支持下,美國高校為學生提供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選擇,學生對參與志愿服務的自覺性較高,自驅力較強。從1992年開始,每年10月的第四個星期日是美國全國志愿者活動日,每年均有大量的大學生參與慶祝這個節日。美國大學生大多將參加志愿者活動作為展示自己才能、擴大社會交際、積累工作經驗、贏得社會尊敬的重要途徑和實現“干自己喜歡干的事情”這一樸素愿望的重要平臺。大學新生在入學時往往會自主選擇參加幾個符合自己興趣特長的志愿服務組織。在參與志愿服務過程中既可以接受專業性培訓,獲得職業生涯資歷的積累,也能得到良好的社會認可和榮譽獎勵。
美國大學生志愿服務的機制分析
1.聯邦政府的大力支持
自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聯邦政府不斷以出資人和主辦者的身份介入志愿服務事業并大力支持志愿服務事業,發起主辦或資助了為數眾多的志愿服務計劃,使志愿服務覆蓋范圍不斷擴大。數十年來,美國多任總統都不遺余力地倡導并身體力行志愿服務,成為青年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楷模。第35任總統肯尼迪在白宮玫瑰園歡送第一批赴非洲的和平隊(Peace Corps)隊員時,稱贊他們“令所有美國人驕傲”;第40任總統里根曾談到:“(志愿服務計劃)讓政府從許多應該由我們出于內心的善良和鄰里感情而自愿去從事的事情中退出來”[2];1993年,第42任總統克林頓改組了聯邦志愿服務體系,并親自率領第一批近兩萬名美國志愿隊(AmeriCorps)志愿者履行宣誓程序;2009年上任的第44任總統奧巴馬親自為芝加哥黑人社區提供法律志愿服務。
目前,按照志愿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劃分,美國形成了兩大類全國性志愿服務項目:由“國家與社區服務機構”主辦管理的志愿服務項目以及其他聯邦政府部門或機構主辦組織的志愿服務項目。其中,有以下3項重點針對青年學生開展的志愿服務項目:一是“全國公民社區團”(National Civilian Community Corps,簡稱為NCCC),是“美國志愿隊計劃”(AmeriCorps)中的一個全日制子計劃,只招收18歲~24歲的青年志愿者。參加計劃的志愿者必須先在專用營地接受編組和培訓,然后以小組為單位派遣到亟需志愿服務的目的地開展服務,如為遭受自然災害的居民修繕住房等。二是學習和服務美國計劃(Learn and Serve America)。這是一個輔資助計劃,以提供經費支持為主要方式。為學齡兒童、青少年在各個學習階段的各種與志愿服務相結合的學習活動(Service-learning)提供資助與指導,其宗旨是把公民意識和志愿服務精神教育貫穿于青少年成長的各個階段。該計劃把社區服務和理論教學結合起來,讓學生志愿者從事能滿足社區需要的、有組織的志愿服務,通過計劃安排的社區服務活動與結構化設計的反思過程,既完成被服務者的目標需求,又促進學生志愿者的學習,培養學生志愿者的理論技能和公民責任意識[3]。三是“為美國驕傲”計劃(Take Pride in America)。該計劃由聯邦政府內政部主辦,1985年啟動實施。該計劃以在校青年學生為目標人群,把宣傳、教育、培訓、服務和對大自然之美的享受融為一體,激發青少年志愿者的工作熱情,在保護美國的文化歷史遺產、野生動物棲息地、國有土地、國家公園和其他自然資源的志愿服務中培養樹立愛國主義情懷。2010年,該項目吸引了30多萬名志愿者參加,開展志愿服務950萬小時,產生經濟效益1.92億美元[4]。
2.高校注重激發大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內驅力
高校是青年學生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主要組織載體,美國高校通過宣傳動員、制定出臺全方位激勵措施、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等方式,將青年學生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有效內化為學生實現成長進步的自我需求。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共有121所院校聯合制定協議,使學生參加志愿活動規范化和制度化。據全美獨立學校協會聲稱,其半數以上會員學校提供各種形式的志愿活動,約1/4的會員學校將志愿活動作為學生取得畢業證書的條件[5]。不少學校還制定了財政計劃和設立專門機構,由專職社會工作人員負責志愿活動的管理,為社區活動提供學分。以美國著名的綜合性私立大學普林斯頓大學為例,從1825年成立學生自治組織(Student Volunteers Council)開始,就一直致力于大學校園和社區志愿服務。在普林斯頓大學,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價值取向是多元的,強調多樣并存,并把獲得自我成長進步和為社會作貢獻作為志愿服務的主要推動力。學校在招生錄取、獎學金評定中,都注重考察申請人參與志愿服務的經歷;在校園文化建設中,志愿服務活動成為校園文化活動的核心,是學生豐富人生閱歷、滿足歸屬需求、實現自身價值的有效載體。
3.強調責任與發展的志愿服務招募、培訓工作機制
美國的大學生志愿服務組織內部規章制度非常嚴格,堅持突出責任感教育,促進志愿者個人發展的理念,逐漸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招募、培訓工作機制。在招募時,強調參加志愿者組織的紀律要求,要求志愿者認真對待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服務工作,要保證能有達到標準的服務時間,并且在自己出現生病等不能履行義務的特殊狀況時,要提前通知志愿服務組織或自己聯系其他志愿者暫時代替自己履行義務。招募完成后,志愿者要接受系統培訓,主要有通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理念培訓三種類型,每種類型的培訓在內容上各有側重。志愿服務培訓立足于幫助志愿者獲得更大的發展與進步,并且這種指導思想貫穿于志愿服務的全過程中。通過培訓,促使志愿者真正成為志愿服務團隊的一部分,更好地掌握服務的基本技能。同時,使志愿者更好地勝任志愿者的角色,增強他們對組織的歸屬感和對公眾的責任心。
4.志愿服務法律體系完善,為志愿服務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政策保障
美國早在1973年就制定了志愿服務法,從聯邦政府到各州都十分重視志愿服務法制建設,不斷出臺法律措施為志愿服務項目的開展和志愿者的權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據和支持。目前的志愿者法律法規主要有:《國內志愿服務修正法》、1990年頒布的《國家和社區服務法案》、1993年頒布的《全美服務信任法案》、1997年頒布的《志愿者保障法案》,1997年頒布的針對志愿者權益保障的《志愿者保障法案》等。2009年1月,奧巴馬總統就職后,把加強和改善聯邦志愿服務體系置于優先議程中。2009年4月21日,《愛德華·肯尼迪服務美國法》經奧巴馬總統簽字成為聯邦法律,以方便美國民眾加入志愿服務為目標的全國性志愿服務網絡平臺“the Serve.gov”正式投入運營,法案還明確提出美國志愿隊(AmeriCorps)建設規劃目標:至2017年志愿者要增至25萬人,同時,聯邦政府還將建立“社會革新基金”,用于支持創新性強、對社會有益的志愿服務項目[6]。《愛德華·肯尼迪服務美國法》的頒布標志著美國聯邦志愿服務計劃及其管理體系將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美國青年學生志愿服務機制建設的借鑒
1.將服務與學習緊密結合,增強青年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內驅力
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學生是有較強烈的成長成才需求的社會群體,要提升或是激發青年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內驅力,就要使參與志愿服務內化成為青年學生實現成長成才目標的必然需求。無論是學習和服務美國計劃(Learn and Serve America)還是“為美國驕傲”計劃(Take Pride in America),都強調青年學生在開展志愿服務的過程中促進學生志愿者的學習,培養學生志愿者的理論技能和公民責任意識。志愿服務活動已經成為美國青年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明確將服務與學習緊密結合的指導思想值得我國借鑒。通過服務與學習的緊密結合,使得志愿服務真正成為青年學生實現自我價值,獲得精神滿足的實踐活動。青年學生通過多種途徑,參加豐富多彩的志愿者服務活動,將自己所學知識運用于實踐,把自己的愛與微笑傳達給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人際關系環境。與此同時,引導學生將參加志愿服務行動作為一個學習的過程,讓每個學生志愿者可以通過志愿服務來獲得自我實現的崇高精神享受,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質和對社會的認知水平,培育了奉獻精神和責任意識。
2.構建政府大力支持,高校有力推動,社會工作機構積極參與的志愿服務機制
在美國,政府機構、高校和非政府組織的社會工作機構在組織青年學生開展志愿服務中通力合作,共同營造了良好的志愿服務文化氛圍,有效影響帶動了美國青年一代的志愿服務意識。如學習和服務美國計劃(Learn and Serve America),采取與各州的教育管理機構、志愿服務委員會等公立機構開展合作的方式,并邀請全國性的非營利組織參與組織志愿服務活動。目前,我國高校大學生參與志愿服務主要是在共青團組織的領導下,由各高校學生社團具體實施,一方面,社會力量在青年學生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的參與度嚴重不足;另一方面,這種運作機制限制了高校更充分合理地安排使用學校資源開展青年學生志愿服務,使得本就有限的財力、人力、物力投入更加受到制約,導致了志愿服務內容較為單一、可選擇范圍小、學生受鍛煉機會有限,其消極影響就是學生參與的積極性不高,不利于志愿服務理念深入人心,不利于青年學生志愿服務的可持續發展。從美國的成功經驗中我們看到,青年學生志愿服務是一項需要政府機構、高校和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各方面通力合作、大力支持和參與的事業。青年學生志愿服務工作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社會文化土壤和實踐型校園文化氛圍。要讓志愿服務理念深入學生,提升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自主性和榮譽感,需要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民政部門等政府機構,與高校、非政府組織一同攜手努力,各司其職。政府機構要當好舵手,把握好青年志愿服務發展的大方向,不斷優化志愿服務人力、物力配置;高校要充分利用好在校園文化、組織體系、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建立符合學校校情的青年學生志愿服務工作機制,與非政府組織更加緊密地開展持續的、有規劃的合作,推動大學生參與志愿活動取得“多贏”局面。
3.科學規劃志愿服務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建設
美國大學的志愿服務活動在數十年間逐漸發展、成熟,到今天已經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招募機制、培訓機制、評價機制和保障機制。正是由于這些機制的不斷完善,才使得美國青年學生志愿服務工作不斷發展進步。提升青年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內驅力,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科學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在頂層設計,政府機構、高校和非政府組織在推動青年學生志愿服務事業中承擔的角色,以及運行機制方面,美國青年學生志愿服務機制均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以學生為本”的理念應當融入到我國青年學生志愿服務工作的方方面面之中。在頂層設計方面,要更加注重志愿服務立法建設,對志愿者的合法權益進行保障,更加注重不同機構間的協調配合,更加重視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工作機構等對青年學生志愿服務的巨大貢獻。通過政策引導不斷優化志愿服務資源并將社會資金吸引到志愿服務項目中來,提高志愿服務組織的社會參與度。在運行機制方面,進一步建設完備的招募、培訓和評價機制,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合理設置準入門檻,建設個性化的素質培訓體系,將精神激勵與利益機制相結合,紀念性和榮譽性制度相結合,建設科學全面的評價機制,努力促成大學生志愿者自覺地投身于志愿服務的事業中,使志愿服務朝著規范化、系統化、法制化的方向發展。
本文系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大學生志愿服務活動長效機制建設研究”的成果
參考文獻:
[1]The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Volunteering and Civic Life in America 2012-Key findings on the volunteer participation and civic health of the nation[EB/OL], http://volunteeringinamerica.gov/assets/resources/FactSheetFinal.pdf, 2012-12.
[2]Susan J. Ellis and Katherine H.Noyes: By the People[M].San Francisco. Oxford.: Jossey- Bass Publishers, 1990: 285.
[3]黃曉鵬.美國志愿服務觀察及其啟示[J].中國青年研究,2012,(11).
[4]參閱“為美國驕傲”志愿服務計劃官方網站, http://takepride.gov/honors2011.cfm.
[5]周文貴.轉變教學觀念,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培養高素質公民[J].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報,2007.
篇9
關鍵詞:志愿者權益;法理基礎;政府定位;政府作用;法制保障
中圖分類號:DF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5831(2012)01-0094-05
中國目前尚無關于志愿者權益保護的全國性立法,部分省市出臺了志愿服務的地方性法規,但更多的地方政府對此卻沒有相關的規定。志愿服務在沒有法制保障的環境下艱難生存,資金來源不穩定、權利義務不明確是志愿服務普遍存在的問題,志愿者權益保護缺失已經成為制約志愿服務發展的瓶頸,嚴重挫傷了志愿者的參與積極性。志愿服務的公益性、非營利性決定了它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因此,要保障志愿者權益,有必要明確政府的定位與作用,明晰政府的責任,通過法律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將志愿者權益保障納入法制軌道。
一、政府保障志愿者權益的法理基礎
“按照民主政治的內在邏輯,政府成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社會成員的利益和權利,當然包括更為重要和根本的人權。真正民主的政府都必然將保護人權作為行政的重要目標”。在民主法治社會中,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政府的最高行為準則。中國憲法第33條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政府作為國家的行政執法機關,必須承擔起保障公民權利的基本責任,這就為政府保障志愿者權益找到了合法性基礎。
(一)政府產生的前提是公民權利的行使
古典自然法學派認為,政治權威在自然狀態中并不存在,所以需要一個社會契約,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社會契約論闡明了政府與公民權利的關系,即公權力來源于公民權利的讓渡。格老秀斯在《戰爭與和平法》一書中把國家定義為“一群自由的人為享受權利和他們的共同利益而結合起來的完整的聯合體”。而盧梭也認為,“公共權力的保管人并不是人民的主人,只不過是人民的辦事員罷了。政府的存在乃是者的恩賜……”。
在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公民通過行使選舉權從而產生權力機關,進而才產生行政機關。“政府治權的屬性是由派生而來,人民賦予是其唯一的合法來源”。“國家權力的配置,行使國家權力的機構的設置及其運作方式和程序,國家核心官員的產生,都是公民行使權利的結果”。因此,從權利本位立場出發,政府公權力從根本上說仍然是來源于公民權利的授予,執行的是公民的意志并接受來自公民的監督。此外,政府公權力的行使范圍與內容還必須接受法律的限制,而法律從根本上說則是公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由此可見,不論是政府的產生、權力的來源,還是權力的范圍,均是公民權利行使的結果。
(二)政府成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權益
如前所述,政府的行政職能來源于體現公民意志的法律所進行的授權,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因此,政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遵循合法性原則,不得背離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和社會公共利益,必須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為行政的根本目的。
霍布斯曾在《利維坦》一書中指出,“根據社會契約而設定的利者應當運用從公民那里集合起來的權力和力量,以增進所有人的和平、安全與便利”。公民之所以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以組成和政府,是為了公共的需要,建立起一個更為安全穩定、秩序良好的社會,但究其原因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從而更好地保障和促進個人權利的實現。“設立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自身的價值,均在于為權利服務,即服務于人民的利益……國家權力的配置和運作,只有為了保障主體權利的實現,協調權利之間的沖突,制止權利之間的相互侵犯,維護和促進權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當的”。
(三)保障志愿者權益是政府的必然職能之一
保障志愿者權益是政府職能的必然延伸。其一,既然保障公民權益是政府成立的目的,那么保障公民權益也必然是政府的職能之一。因此,從理論上講,政府應當負有保障志愿者權益的義務。且志愿者從事志愿服務是為了促進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推動社會公益事業,這與政府行政目的不謀而合。其二,在現實條件下,政府也有保障志愿者權益的必要性。在從事志愿服務的過程中,因缺乏資金、物品或者必要的專業培訓,導致許多志愿者連基本的服務措施都無法得到保障。“目前中國政府在尊重志愿者勞動成果和確保志愿者權益保障方面,還缺乏相應的制度與政策,包括組織管理、財務政策、稅收政策、捐贈政策以及對志愿者本人及活動的社會認可等等,由于政策支持力度的不夠以及相關保障機制的不健全,使得志愿者權益保障難以得到真正的落實”。由此可見,由于志愿服務具有自愿性、無償性特征,而志愿服務組織僅能承擔起有限的保障義務,導致志愿者權益保障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缺失狀態,這就要求政府承擔起一定的義務,履行相應的政府職能以彌補這一不足,給予志愿者在參與志愿服務過程中必要的物質和安全保障。
二、志愿者權益保障中政府的定位
(一)為志愿服務提供業務指導
要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首先要保障志愿者能夠在一個合理有序的環境下從事志愿服務。志愿者具有的民間屬性要求政府必須充當好業務指導者而非管理者的角色,保障志愿者權益和志愿服務的發展。但需要指出的是,志愿服務的業務指導者并非意味著主導者。一般而言,政府不是開展具體志愿服務活動的組織者、發起者(特殊情況下除外),在志愿服務逐步納入法制軌道的今天,承擔志愿服務活動具體工作的主要是志愿服務組織。因此,政府對志愿服務的業務指導必須是有限的和必要的指導,這就要求政府既要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志愿服務,又要從維護和發展志愿者權益的角度把握好度,如果行政干預色彩過于濃厚,不但會有損志愿者的權益,反而會制約志愿服務發展。
具體而言,政府對志愿服務的業務指導主要體現在對志愿服務組織的規范和對志愿服務的政策規制方面。一方面,由于志愿者直接接受志愿服務組織的管理和安排,直接與志愿服務組織發生法律關系,因此政府對志愿服務組織進行嚴格規范,指導業務的開展,將有利于創建安全有序的志愿服務環境,從而保障志愿者權益。另一方面,中國志愿服務全國立法尚未實現,各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的政策法規均對志愿服務相關問題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規制,要求政府承擔起相應的義務,這也將為志愿者權益提供有力的保障。各地方條例也作出了類似規定,明確了政府對志愿服務所承擔的職責,表明了政府指導志愿服務的有限性。
(二)為志愿者活動提供經費保障
志愿服務組織的非營利性決定了其開展活動的資金來源只能是社會捐贈或政府撥款。由于社會捐
贈存在不穩定性,資金的缺乏是目前中志愿服務組織普遍面臨的問題,甚至因此導致一些志愿服務組織無法保障志愿者的某些正當權益,更無法保證志愿者活動的順利開展。此外,由于志愿者活動具有無償性、自愿性特征,志愿者參與其中并非是受到利益的驅使,僅憑志愿服務組織以及公民自發的行為不利于大范圍調動人們的參與積極性。而政府具有強大的社會公信力和號召力,若以政府公權力來推動志愿者活動的開展,則恰好可以彌補這一不足。但僅僅憑借媒體宣傳、社會輿論導向等手段為志愿活動提供精神后盾也是不夠的,物質上的支持必不可少。雖然政府財力有限,但政府撥款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正好彌補社會捐贈的不足。
志愿服務具有突出的社會保障功能,是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目前正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是服務型政府的社會職能之一。因此,必須考慮到志愿活動本身及志愿者自身權益維護的需求,明確政府對志愿活動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通過直接的物資調配或相關政策支持,保障志愿者活動的資金來源,將有利于推動志愿服務持續健康發展,從而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
(三)為志愿者權益提供監督保障
除了為志愿服務提供業務指導和經費保障外,政府還應當為志愿者權益的落實提供監督保障。一方面,為避免志愿服務中行政干預色彩過于濃厚,政府必須放權于志愿服務組織,由此產生的風險則是志愿者權益保障可能出現盲點。另一方面,志愿者在與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發生法律關系的過程中,作為無償提供勞務或服務的一方,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其合法權益相對更難得到保障。一
從理論上講,事前放權必須與事后監督形成配套機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預防因放權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因此,政府要做好志愿者權益保障工作,除應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明確志愿者的合法權益范圍外,還應建立一個完整的監督體系,健全相應的監督機制,對志愿服務組織是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尤其是在資金運作與志愿者管理方面防止志愿服務組織違規操作,直接或間接侵害志愿者的權益。政府可以在監督過程中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這不僅保障了法律法規的執行和行政目標的實現,同時也保障了志愿者的合法權益。此外,還可以將政府監督與社會監督、司法監督相結合,一旦發現有志愿者權益遭受侵害的情況,便可為志愿者提供更為及時有效的救濟途徑。
三、志愿者權益保障中政府的作用
(一)健全志愿服務組織管理制度
志愿者群體是十分龐大的社會資源,承擔志愿者招募、培訓、管理、安排等工作的機構主要是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群體在無償服務的過程中所創造的社會價值相當可觀,要保障志愿者的權益,必須防止志愿者的直接管理者――志愿服務組織濫用志愿者資源。為此,政府必須嚴格志愿服務組織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兩方面的內容。
第一,建立注冊登記制度。目前,中負責志愿服務組織審批登記的機關主要是民政部門,但因缺乏統一立法,各地方條例對志愿服務組織設立條件的規定不盡相同,加之志愿服務組織缺乏真正統一的主管部門,導致各類志愿者分屬團委、精神文明建設、民政等不同部門管理,志愿者權益保障為此面臨諸多復雜問題。在明確專門的志愿服務管理協調機構的基礎上,應建立志愿服務組織注冊登記制度,并由該機構統一負責對申請注冊的志愿服務組織進行資質審查,只有經該官方機構批準并登記在冊的方為合法志愿服務組織,進而招募志愿者從事志愿服務活動。在設立條件方面,按照社團法人的要求,主要應當從志愿者人數下限、組織名稱與場所、相對固定的組織工作人員、相對固定的志愿服務領域等方面進行考慮。
第二,實行年檢制度。年檢制度是政府對志愿服務組織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對志愿服務組織在一定時期內開展的志愿服務活動情況及其內部管理機制進行評估檢查,在年檢中可以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對志愿服務組織的財務進行檢查或者審計。經年檢合格的,準予繼續從事志愿服務活動;年檢不合格的,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如給予警告或勒令限期改正,在合理期限內仍不能達到要求的,當取締其資格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以防止不合格的組織濫用志愿者資源、侵犯志愿者權益。通過落實年檢制度,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規范和確保志愿服務組織在合法的框架內運行。如此,不僅為志愿者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保障了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二)落實志愿服務財政支持與監管
志愿服務組織的非營利性與公益性決定了志愿服務活動資金的短缺性與不穩定性,從而嚴重制約了志愿服務的發展。同時,資金的匱乏直接導致志愿服務過程中一些志愿者必要的基本條件無法得到保障,如缺乏培訓以及自理交通費、餐飲費等,更無法保障志愿服務組織為從事具有人身傷害風險的志愿者辦理必要的人身保險,這些嚴重影響了志愿者的基本權益和積極性。鑒于外相對成熟的志愿服務發展模式和中的具體情況,在保障志愿服務資金問題上。政府主要可采取財政和稅收政策及落實監管等途徑和方式,通過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促進志愿服務發展和志愿者權益保障的落實。
1 給予財政稅收政策支持
西方家志愿服務組織的大部分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資助,如美有專項財政預算用于支持志愿服務活動,英、法和新加坡等政府投入占到全志愿服務所需經費的40%以上。美學者薩拉蒙的研究表明,在10個先發達家,政府支持是民間組織收入的最大來源。志愿者作為非政府組織的社會力量,是現代政府轉型的必要支持力量。充足的資金是志愿服務組織得以正常運作的堅實后盾,政府必須從政策上給予相應支持,將志愿服務保障資金納入政府預算,財政撥款中必須有一部分用于志愿者權益保障。同時,為志愿服務的社會化籌集資金提供稅收減免政策,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捐贈等方式幫助資金短缺的志愿服務組織。如日本對納稅人慈善捐贈的稅收優惠會因接受捐贈的組織類型和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公益性越強的組織,越是有更多的稅收優惠。通過減免稅收優惠措施,可以調動企業和個人捐助志愿服務的積極性,緩解志愿服務組織資金不足的問題。
2 監管資金規范運作
完善政府監管機制以確保志愿服務資金規范安全使用。一方面,政府在監管過程中應主要檢查志愿服務組織是否遵守家有關經濟制度與財務制度,是否專款專用,是否存在挪用資金的現象;另一方面,政府還應著重監督、檢查志愿服務組織的經濟來源是否有保障,是否存在資金短缺現象,并根據需要在必要時采取緊急的政府干預措施,保證志愿者權益不因志愿服務組織經費問題而受到影響。政府監管有利于志愿服務資金安全運作和規范使用,也是防止出現因資金不足或不當使用而造成志愿者權益得不到保障現象的有效途徑。
四、志愿者權益保障中政府作用的實現路徑
(一)立法明確政府責任
立法是志愿者權益保護的根本。實現志愿者權益保障中政府的作用,要以政府負有相關責任的合法性為前提,這就要求志愿者權益保障必須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至今,中國尚未出臺志愿服務的全國性法律,要為政府責任提供合法性依據,除了上述法理基礎所論及的原則性規定外,還應當具有立法層級高、可操作性強的法律來具體保障政府作用的實現。筆者建議,在未來的全國性志愿服務法中專章規定志愿者的權益保障,明確界定志愿者的權利義務范圍,明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志愿者權益保障中的定位、作用及相應的職責。在以法律作為政府行為準則的同時,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侵犯志愿者權益的罰則,其中應當包括政府及其相關責任人因未盡職責造成志愿者權益受損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對構成犯罪的行為還應追究單位或個人的刑事責任。
制定志愿服務相關法律是當代西方國家普遍的做法。如美國制定了專門的志愿服務法,對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政府等的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境外經驗表明,很多國家對志愿者組織在宗旨、活動范圍、管理方式、稅收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不僅涉及志愿服務組織,同時也涉及政府的相關責任,為志愿者的權益保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也增強了志愿者權益保障的法律執行力。
(二)法規配套形成完整體系
對于志愿者權益的保護,一個理想的法律救濟在縱向和橫向上都應當是完整的,并且縱向和橫向的法律能夠相互作用、形成體系。縱向上的完整是指從地方到國家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志愿者權益進行保障,橫向上的完整是指各相關的專門性的法規要協調一致。在制定全國性志愿服務法的前提下,政府還應當注重完善相應的法規或規章,形成完整的志愿者權益保障法律體系。在地區差異性較大的志愿服務領域,各地方政府可以在遵循全國性法律的前提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出便于執行的地方性法規或實施細則,尤其是在稅收、保險、應急救援等問題上。
志愿者在志愿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投入自身的人力與物力,也不可避免地會對其正常的工作秩序有一定的影響,而任何單位對員工的志愿服務行為并不當然負有補償的義務,如果在稅收政策上不給予一定的傾斜,很可能導致志愿者本身的權益處于失衡狀態。針對這種現實情況,各地可以考慮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通過在合理范圍內適當調整個人志愿者在正常社會工作中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或單位志愿者的營業稅。這樣,一方面可以調動志愿者的參與積極性,另一方面還可以保證志愿者在投身志愿活動的過程中,既滿足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的需要,又保障了自身權益不因從事志愿活動而受到損害。
在保險問題上,也可通過法規配套的形式,與全國性的志愿服務法、保險法相銜接,落實對志愿者權益的保障。由于各地志愿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可能有所區別,志愿者所面臨的人身傷害風險不盡相同,所要辦理的險種也可能不同,各地方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詳細的、操作性強的志愿者保險規范條例,尤其在突發事件志愿服務活動中,志愿者遭受人身傷害或死亡,除應按所辦理的保險進行相應的賠付外,還必須明確應當由各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門負責盡快處理。同時,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和志愿服務不同的發展時期,靈活地為志愿者權益保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如制定杰出志愿者的表彰和獎勵制度、公務員招錄中的優惠政策等。通過加強配套法規的建設和完善,落實各項支持和優惠政策,為志愿者活動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真正實現政府在志愿者權益保障中的作用,促進志愿服務事業長足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文顯,法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87。
[2]E?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鄧正
來,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72。
[3]劉勇華,彭中禮,論責任政府的法理基礎[J],南華大學學
報,2010(2):62-64。
[4]張文顯,于寧,當代中國法哲學研究范式的轉換――從階
級斗爭范式到權利本位范式[J],中國法學,200l(1):62-
78。
[5]黨秀云,蔣歡,我國志愿者權益保障:困境、問題與對策
[J],新視野,2010(3):43-46。
[6]汪進,我國志愿者權益保障研究[D],重慶:西南政法大學
碩士學位論文,2009:38。
[7]志愿者權益保護,立法之外需要更多的社會保障[EB/
OL],[2011-02-06],省略/news/
gongyi/2009-12/07/eontent_19018096,htm。
[8]韓淼,做志愿者[M],北京:金城出版社,2001:1。
[10]何為,兩岸志愿服務制度對比分析及其啟示――以臺灣
地區高校志愿者培訓制度為例[J],社會工作,2010(4):
39-42。
篇10
第二屆亞洲青年運動會,于2013年8月16日至8月24日在六朝古都南京成功舉辦,有來自45個國家和地區的2400多名14至17歲的運動員參加了共16個大項122個小項的比賽。本屆亞青會以“青春盛會,活力亞洲”為口號,旨在創造環境使得亞洲青少年匯聚一堂,在奧林匹克精神的引導下,通過參與各項體育比賽及教育實踐活動,相互學習,充分交流,彼此尊重,互幫互助,充分展現青春風采,在志愿者這個青春大舞臺上追逐自己的人生夢想,讓奧林匹克精神迸發出青春的活力。
聯合國將志愿者定義為“不以利益、金錢、揚名為目的,而是為了近鄰乃至世界進行貢獻活動者”,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并且奉獻個人的時間及精神的人。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來說,志愿者是自愿參加相關團體組織,在自身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在不謀求任何物質、金錢及相關利益回報的前提下,合理運用社會現有的資源,志愿奉獻個人可以奉獻的,為幫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開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實際的,具一定專業性、技能性、長期活動的人。
眾所周知,志愿者已經成為大型活動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本屆亞青會志愿者們在20余天時間里戰高溫、抗酷暑,在前期一絲不茍的訓練中讓自己的服務更顯專業,使得亞青會像一部部精彩的微電影,播放著青春主體、文化盛會、節儉辦賽的南京主題,他們熱情四射、青春舞動,向全世界拉開了一幕由年輕人做主的青春序曲,讓節儉辦賽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體現了“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正如時任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稱贊悉尼志愿者時所說“他們是最棒的,他們準備充分,總是知道什么時候該做什么,他們和運動員一起構成悉尼奧運會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甘于奉獻是青年應有的精神境界,投身實踐是大學生青年成才的必由之路,奉獻一詞雖顯高尚,但是做起來也并非難以達到。奉獻精神是不受時代約束和局限的永恒的美德。作為當代的大學生青年,理應在需要時無私奉獻出自己的一顆愛心,把社會服務融入到平時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去,使人生的價值得以升華。
本屆亞青會志愿者大多是90后,這些青年存在較多心理問題,如缺少理想和責任心、功利欲望心強烈、過分自我和追求個性等,而亞青會的舉辦為這批大學生青年上了一節意義深遠的思想教育課,對他們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信念、紀律與道德、法律法規和民族團結的教育,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不斷汲取開拓創新、奮發昂揚的精神力量。
1 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南京體育學院的在校大學生為研究對象,集中對亞青會南京體育學院志愿者的思想政治教育進行研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獻資料法
根據研究內容的需要,查閱有關大學生志愿者精神、志愿者行動、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激勵等研究的文獻資料。
1.2.2 訪談法
根據研究的需要,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院亞青志愿者的思想動態,訪問眾多亞青會場館群經理、主任、專家等,為論文的進行提供了良好的支撐。
2 結果與分析
2.1 第二屆亞青會志愿者行動提升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 體現平等與友愛
第二屆亞洲青年運動會是江蘇省迄今為止舉辦的最高規格、最大規模的綜合性國際體育賽事。亞青會有45個國家和地區,各國各地區由于歷史文化、地理位置的差異,在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文明禮儀等諸多方面存在著差異。
我們的志愿者大多是在校大學生,學習期間沒有機會接觸他國友人,對于許多涉外事務與禮儀尚不清楚。所以在服務培訓期間,需加強志愿者此方面的學習與培訓,增強民族團結精神盡可能減輕甚至消除彼此間的距離和隔閡,緩解社會矛盾,最終在服務中得到稱贊。通過舉辦一系列主題文化、禮儀學習活動,不僅能夠使得志愿者們深刻感受到中華文化的燦爛與博大精深,也使得我們的大學生青年志愿者在活動中發揚和傳承。同時,組委會為志愿者和運動員們搭建起平等交流的平臺,通過網絡、微博、明信片等新媒體和形式,讓亞青會大家庭之間充分展現各自優秀的文化。
每當五星紅旗在賽場上冉冉升起的時候,志愿者們便心潮澎湃,為我們強大的祖國而自豪、驕傲。亞青會教育志愿者,讓他們懂得:只有擁護黨的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才能夠使得民族獨立、自強。永遠堅持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的辯證統一,個人理想只有與國家前途、民族命運相結合,才能變得崇高而有生命力。
本屆志愿者在服務中尊老愛幼、尊師敬長,加強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與接觸,將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團結友愛銘記在心,服務任何一國的賓客,都要平等相待,不與任何賓客發生矛盾,這必將有助于整個社會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志愿者在參與奉獻服務中,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設,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是當代大學生的神圣使命和責任。
2.2 第二屆亞青會志愿者行動提升集體主義教育―― 體現尊重與互助
集體主義,是主張個人從屬于集體,個人利益應當服從集團、民族、階級和國家利益的一種思想理論,是一種精神。
亞青會的成功,依賴于一個精誠協作的團隊。亞青會不是一個人的盛會,而是全亞洲各民族和國家之間相互學習、切磋技藝的平臺。志愿者服務期間擁有統一的目標、統一的思想、統一的規則、統一的行動和統一的聲音。正所謂“獨木不成林,百花方成春”,志愿者服務期間目標一致、思想一致、規則一致、行動一致和聲音一致,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團隊中充滿凝聚力且彼此合作,必將實現技術與能力的飛躍。
亞青會期間,志愿者們明確團隊的目標,加強民主管理,進行有效的溝通,實施必要的激勵機制,齊心協力,共同進退,化有形的物質資源為無形的精神動力,從而有效地提升團隊的戰斗力。“助人亦是自助、樂人亦是樂己”,志愿者之前彼此大多素未蒙面,正是因為同一個名字(志愿者)相聚一起,增長友誼,點燃生命的激情。一個多月的學習、生活與工作,使得志愿者們學會尊重、關心、理解他人,為集體服務,維護集體榮譽,關心社會,為社會公益事業貢獻一份力量;學會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與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這將有助于形成以集體主義為導向的正確的人生價值觀。
2.3 第二屆亞青會志愿者行動提升理想道德教育―― 體現奉獻與進步
奉獻是一種愛的付出,是一種無私而高尚的精神境界,是一種熱情和召喚。無論時光的年輪如何變化,奉獻精神永遠光輝燦爛,光耀人間,永遠是鼓勵和促進人們奮發向上的精神動力。第二屆亞洲青年運動會的志愿者們,盡己所能,堅守崗位,服從派遣,聽從安排,嚴謹細致,團結拼搏,播灑熱情,真誠奉獻,使得志愿者的工作熱情不斷升溫,為亞青會的順利召開提供了最好的保障。
從志愿者培養的角度上來看,無論從服務工作中還是學習生活上都寫實生動地向人們展現出這個本就屬于大學生青年的盛會。成為亞青會志愿者,這一路充滿了考驗,每步都緊扣心弦,但是志愿者們為了同一個信念,超越自我發展潛能,永不放棄。傳遞對社會奉獻的正能量,讓愛跨越國界,從而使得更多的大學生青年人受到感召,加入到志愿服務的行列,成為一名光榮的志愿者,感受服務公益事業的樂趣與光輝,把這項光榮而偉大的事業發揚光大。
2.4 第二屆亞青會志愿者行動提升紀律與法制教育―― 體現文明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紀律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形成的、一種集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章、條例的總和,是要求人們在集體生活中遵守秩序、執行命令和履行職責的一種行為規則,具有社會性、歷史性,階級性和強制性的特點。
在亞青會志愿者培訓和上崗工作期間,不同程度地接觸到各類法律問題,我們志愿者通過認真學習,實踐磨練,積累法律知識,既教育了志愿者自己,也為舉辦平安亞青奠定了基礎。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作為亞青會志愿者,代表著南京和中國的形象,結合志愿服務的實際情況,宣傳我國法律內涵,展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累累碩果,為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