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10-08 17: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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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

到2014年底,在全縣初步建立覆蓋城鄉、管理健全、運行規范,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銜接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使城鄉困難群眾醫療難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救助為主,社會互助、慈善救助為補充;

2.救助標準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3.屬地管理,突出重點,分類施救;

4.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銜接。

二、救助范圍和對象

(一)救助對象

本轄區內持有常駐戶口的以下居民: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五保供養對象(含農村孤兒);

3.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

4.因患有各系統重大疾病、重殘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突發事件住院醫療費用支出較大造成特殊困難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員。

救助對象中的前三類人員享受除臨時救助以外的救助方式,第四類人員只享受臨時救助方式。

(二)下列情形不予救助

1.因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打架斗毆、酗酒、吸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2.因整容、矯形、減肥、增高、保健、康復、預防等發生的費用;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意外傷害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用賠償責任的;

4.自請醫生、婚檢、救護車費等。

三、救助方式和標準

以住院救助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為主,兼顧慢性病門診救助和臨時救助,救助資金原則上60%要用于住院救助。

(一)住院救助。已參保參合的救助對象,住院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報銷后,按個人自理費用(個人自理費用為城鎮醫保內金額和新農合參與補償金額減報銷金額)的6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10000元;未參保參合的住院救助對象,總醫療費用80%部分,按已參保參合對象相同比例進行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10000元;城鎮低保中“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住院,經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報銷后個人自理總醫療費用(含城市醫保外金額和新農合不予補償金額)在15000元年封頂線以內全額救助,超出封頂線部分按50%比例救助。

(二)門診慢性病救助。具體包括特殊門診慢性病和一般門診慢性病救助。特殊門診慢性病經醫保和新農合報銷后個人自理費用按60%比例救助,年封頂線為15000元;一般門診慢性病救助實施定額救助,年救助額在500至1000元,由民政部門根據每年城鄉醫療救助資金量、救助對象人數和病種等確定具體救助金額。特殊門診慢性病和一般門診慢性病病種參照醫保和新農合規定執行。

(三)臨時救助。城鄉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和重點優撫對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員,符合本實施方案中救助對象第四款規定并住院或特殊門診慢性病治療的,參保參合的經醫?;蛐罗r合報銷后,個人自理費用達到15000元以上、未參合參保人員總醫療費用扣除20%后剩余的80%部分達到15000以上,減去5000元后的剩余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8000元。臨時救助不規定年內救助次數,首次救助未達到年封頂線的,以后再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不再設救助底線,按個人自理費用的40%比例繼續實施救助,達到年救助封頂線8000元為止。

(四)二次救助。年末資金累計結余超過當年籌集額15%時,利用超出部分對住院救助及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對象給予二次救助,最高救助額為5000元。由民政部門根據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結余情況確定具體二次救助標準。

(五)慈善救助。患大、重疾病經醫療救助后,醫療費用負擔仍然很重的救助對象,可通過慈善捐贈款給予救助。

四、救助程序

(一)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務。

縣民政部門依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平臺,建立醫療救助管理信息系統,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信息共享、監管統一、結算同步。在全縣內逐步實現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救助對象持醫療卡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本人身份證明及低保證、五保證、優撫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轄區定點醫院住院,在核對確認身份后,個人只需預交醫療費用中個人承擔部分,居民醫?;蛐罗r合和醫療救助報銷部分由醫院墊付,出院即時結算。

(二)門診慢性病救助“一站式”服務。

由個人向所在鄉(鎮、園區)提出申請,患特殊慢性病門診的救助對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在核對確認身份后,個人只需交納個人承擔的費用,相關部門可報銷的費用由定點醫院墊付,并依據醫療救助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門診慢性病救助,由個人向鄉(鎮、園區)申請,并提交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及病史資料,由鄉(鎮、園區)對申請救助對象進行入戶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填寫《縣城鄉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h民政局每半年審批一次,救助對象持身份證、五保證、低保證、優撫證等相關證件,自由選擇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定點藥店購藥。民政局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結算。精神病患者可到專業精神病院購藥,憑正規發票到民政局辦理救助手續。

(三)臨時救助、二次救助和醫前救助流程。

臨時救助由個人向鄉鎮申請,鄉鎮入戶核查,申請人要提交個人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醫療報銷憑證等資料。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由鄉(鎮、園區)在申請人所居住的村(社區)公示3日,無異議后上報縣民政部門,縣民政部門每月集體審批一次。年末二次救助無需個人申請,由縣民政部門根據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結余情況,憑醫療救助信息系統對年內已救助的對象中個人自理醫療費用數額給予直接二次救助,并通過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或實行社會化發放。對救助對象中患危急重癥需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急診的,縣民政局根據個人申請,及時給予1000-2000元的醫前救助,保證其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四)轉診、急診辦理程序。

轉診治療的,救助資金通過首診定點醫院結算,不能通過首診醫院結算的救助對象可到鄉鎮申請,由民政部門審批救助,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未經醫保、新農合批準到上級定點醫療機構、外地定點醫療機構或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住院治療的,一周內向縣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待治療結束后,憑出院小結、出院診斷證明、出院結算明細單和住院費用收據,在總醫療費用扣除20%后,余額根據不同救助對象,給予住院救助或臨時救助。

(五)慈善救助程序。

按《省社會慈善捐贈款使用審批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縣民政部門對醫療費用憑證及相關資料審核有異議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以及保險機構要協助核查。

五、基金籌集和管理

(一)基金籌集。要通過建立醫療救助基金形式籌集資金,基金主要來源為:

1.中央和省財政下撥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

2.中央和省安排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3.縣級財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按規定預算內安排的醫療救助資金;

4.按規定用于農村醫療救助的鄉鎮公共事業費;

5.社會捐贈資金;

6.其他資金。

(二)基金管理??h級財政部門要在社?;鹭斦糁性O立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專賬,辦理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撥付。要堅持??顚S?,嚴禁擠占、挪用、套取醫療救助資金。積極推行民政審批,財政直接支付的方式,住院救助、門診救助全部實行與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直接結算;對在非定點醫院治療的特殊病例,經民政部門審批后,能通過指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否則,由民政部門實行社會化發放。二次救助和臨時救助要采取社會化發放方式。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嚴格按照實際參保參合人數核撥資金。要努力提高基金使用率,降低基金結余率,年末資金累計結余控制在當年籌集額15%以內。醫療救助基金剩余超過當年籌集額的15%時,除二次救助外,可對患慢性病低保對象進行免費體檢,體檢人次及支出列入門診慢性病救助。

(三)基金支付及費用結算。住院救助和門診慢性病救助資金支付原則上采取財政直接支付管理方式。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每月將發生的醫療救助費用報縣民政局審核,經縣財政局復核后直接撥付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

二次救助和臨時救助資金由縣民政局按規定提出支付計劃,經縣財政局復核后將資金從基金財政專戶撥付至民政部門基金支出專戶,由縣民政部門組織發放。

六、醫療服務

醫療救助實行定點醫療制度。定點醫療救助機構要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一致,定點藥店要考慮醫藥集團、連鎖藥店的價格優勢和網絡優勢確定。由于我縣醫療救助信息網絡化管理尚處于起步階段,要在試點基礎上,有計劃分階段在全縣范圍逐步展開。

(一)加強操作管理,提高工作質量??h級民政部門及鄉鎮要實行住院醫療救助核查制度,確保醫療救助對象身份屬實、醫療費用真實,避免冒名等騙取醫療救助資金行為。醫前救助經手人要書寫借款憑據,并簽署醫后及時提交相關醫療資料和票據的保證書后,方可批準救助。慢性病門診救助和臨時救助,要實行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集體審批制度,努力縮短審批時限。要加強救助結果公開力度,定期將各項救助結果返回所在鄉鎮進行公示,對群眾舉報有異議的要加大查處力度,確保救助公平有效。

(二)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協調配合,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隨機抽查,防止冒名頂替、掛床等行為。要規范醫療服務,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嚴格控制目錄外藥品費用比例和診查項目,使用目錄外藥品必須告知患者家屬,并經過患者(或家屬)同意,降低個人負擔。

(三)規范檔案管理和統計報表工作。民政部門要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救助檔案管理和數據統計,對醫療救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和保存。確保要在每月上旬及時準確上報醫療救助統計報表。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為扎實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負責協調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張永明兼任。

(二)各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醫療救助政策的制定、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業務管理工作;衛生部門負責對提供醫療救助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的監管指導工作,制定醫療服務標準,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為救助對象提供優質服務;人社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做好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財政部門負責醫療救助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同時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醫療救助工作正常運轉。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核心理念,發揮“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社會保障核心作用,堅持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突出的民生、民權、民利問題開展工作,切實保障貧困群體的基本生活,不斷推進和諧*建設。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圍繞提升社會救助水平為目的,以創新為主線,“保基本、全覆蓋、多層次、相協調、可持續、高效率”的目標,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互聯互動的社會救助工作管理模式和高效規范的運行機制,不斷加大抓落實、促深化、求實效的力度,著力形成政策法規完善,資金保障落實,組織網絡健全,覆蓋全部困難群眾,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的效能,構建社會安全網,為構建和諧*奠定扎實的基礎。使我區的社會救助工作隨著全區的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由單純的生活救助向物質救助與精神救助相結合的更高層次提升,從而進一步推動全區社會救助向制度化、規范化、社會化方向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加大三個力度,掀起扶貧助困工作新

1、加大信息平臺網絡建設力度。一是加大構筑扶貧助困信息平臺網絡建設的力度,通過采集社區居民基本信息建立三級管理的扶貧助困信息平臺,使之成為互聯、互動、互補的覆蓋各項社會救助的綜合信息通道,編織一張全覆蓋、高效能的社會救助網絡,實現社會救助資源共享化、數據標準化、工作流程化、管理規范化,為社會救助工作向人性化,系數化救助工作方向發展奠定高效、快捷的基礎,使扶貧助困工作更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建立與街道網絡對接,探索網上審批和查詢,實現管理信息化、審批規范化,提高低保審批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三是建立愛心網絡超市,開辟網上社會捐贈和社會對口幫扶新窗口,實現扶貧助困社會化;四是在搞好軟件開發前期調研研討工作基礎上,拿出可行性調研方案。此項工作由民政局、財政局組織實施。

2、加大醫療救助工作力度。對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低保特困家庭加大醫療救助力度:一是建立低保特困家庭健康檔案,對*歲以上的低保、特困救助對象實行優先就診,為全面實施醫療救助制度奠定基礎;二是制定出臺《*區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完善*區低保特困家庭醫療救助制度;三是提高一般門診救助標準。針對老年人和長期患病人員等不同情況提高救助比例,制定男*歲以上,女50歲以上一般門診提高到90元的標準,并實行年結算制度;四是把大病住院擴展到危急重癥(以醫院認定的危急重癥為救助病種);五是擴大門診特殊病病種,把危急重癥病人康復回社區醫療費用支出列入門診特殊病報銷范圍;六是制定二次醫療救助工作方案,對實施一次醫療救助后因所患病種醫療費用支出數額較大,給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響的,按救助比例在醫保規定支出范圍(三個目錄)內,按規定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額內實施二次救助。

3、加大醫療衛生服務和優惠工作力度。一是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務人員要主動入戶為低保、特困救助對象提供義診、查體、免費測量血壓、詢問健康需求等項目;二是低保人員到其所屬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心、站)就醫,免收掛號費、診查費,對于行動不便的患者,免收出診費;三是低保特困人員到中心門診及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檢查費、治療費減免15%;四是住院費減免10%,藥品實現“0”利潤;五是對國家明確規定的計劃免疫項目實施免費接種,對社區內低保救助對象的健康教育、流行病學調查、婦女保健和兒童保健的健康宣教全部免費提供;六是對患有甲類傳染病的低保特困戶,其入戶訪視、流行病學調查、入戶診療和基本用藥等項目全部實施免費;七是對屬于低保特困的殘疾人,全部免費建立康復檔案,并根據需求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的現有條件,免費開展康復服務與康復訓練工作;八是王頂堤醫院作為轄區精神衛生診療指導中心,積極開展精神疾病的防治與健康宣教工作,積極同區殘聯、街道和居委會協作,深入社區,走進家庭,免費開展入戶訪視,除殘聯撥出??钯Y助50位特困精神病人救助治療、免費發放500元/任/年藥物外,經區經防中心每年為轄區100名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500元/任/年的藥物或生活資助,為特困群體奉獻一片愛心;九是在轄區內開展白內障康復復明手術,實施成本收費,對于低保特困患者實施每例手術減免1000元的優惠政策,以最大限度減輕特困群體就醫難問題;十是在社區定期開展婦女兒童保健和傳染病防治知識健康宣教,免費提供宣教資料,免費進行入戶訪視;十一是每年春節期間為轄區120個低保特困邊緣戶提供200元慰問品。此項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各街配合。

(二)開展扶貧助困系列活動

1、開展低保邊緣困難救助活動。在完善和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大對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力度,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低保邊緣困難家庭救助制度、確定救助范圍、救助標準,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患大病重病的低保邊緣困難家庭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或給予適當救助,對困難群眾分層次、按不同的困難程度進行有效救助,并逐步擴大救助面,使各類困難群眾都能得到有效救助,形成相對科學合理的層級救助。此項工作由民政局、區財政局和各街負責。

2、開展捐資助學活動。一是繼續開展“愛心筑就大學夢,共享*溫暖情”捐資助學活動,對本區有常住戶口且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年應屆高中畢業生,高考分數在一本、二本分數線以上、收到報考院校錄取通知書,被正式錄取者,給予人一次性*元資助;二是建立健全師愛專項資金,對低保特困家庭的優秀學生實行教育救助;三是結合天津市開展資助百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大學生(07年考入一本分數線以上)公益活動,擬對我區5戶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大學生進行資助,(資助金額為每年*元,連續四年)。此項活動由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紅十字會、計生委、區慈善協會組織實施。

3、開展扶殘助殘活動。為殘疾人辦好以下十四件實事:一是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殘疾人,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時給予適當的生活救助補貼;二是對有需求的下肢殘疾和盲人家庭改裝座便器(蹲改坐)及安全扶手,對盲人家庭免費安裝語音門鈴,對聾啞人免費安裝閃光門鈴;三是繼續給接受各階段教育的殘疾學生發放助學金,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殘疾人給予補貼;四是繼續對雙殘、孤殘、單親殘家庭實行特殊救助;五是對重病和精神殘疾人給予醫療救助;六是對有能力的殘疾人個體從業扶植金標準*-*元;七是為100名肢體殘疾人發放輪椅;八是對給人開辦智力殘疾托管所得給予補貼;九是對居住在本區有條件安裝暖氣需求的殘疾人低保困難家庭解決暖氣初裝費;十是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困難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十一是為城鎮殘疾人、工商個體戶年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每人給予1200元補貼;十二是繼續實施對殘疾人家庭*-*元的特殊拆遷補償;十三是開展康復進家庭活動,為社區殘疾人進行家庭康復指導和器械訓練;十四是建成殘疾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4、開展充分就業援助活動。加大對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力度,重點幫助“零就業”家庭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積極探索家庭多員就業途徑,做好“4050”下崗失業人員托底安置,擴大充分就業家庭的比例,力爭在全市率先創建“充分就業社區”的目標,新增就業崗位1.6萬個,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人,失業率控制在3%。

5、開展對單親家庭物質援助和精神慰籍活動。一是開展“大家助我就業,我為大家服務”活動,資助貧困獨生子女家庭自主創業活動(07年擬資助1戶,資助金額為*元),資助10戶左右獨生子女家庭的下崗母親開辦社區早點售貨亭(擬申請資助金額10萬元),選擇10戶獨生子女困難家庭進行長期資助,每年*元;二是利用5月13日“母親節”為百名貧困母系開展免費查體活動,增加為群眾實行免費四術服務的定點醫院,西部地區將向陽衛生院擴大進來,為群眾提供方便;三是開展“生育關懷”行動,(探索對“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的物質援助,治療和精神慰籍工作,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采取發放一次性關懷補貼及與兒童福利院建立獨生子女死亡家庭聯系制度,從精神上給予關懷和慰籍;四是開展出生缺陷于預工作)同時開辦免費“母嬰護理培訓班”和“老年人護理培訓班”。此項工作由區計委、婦聯組織實施,各街道配合。

6、開展維權活動。成立區職工線權服務中心,按照改革發展最重要,職工最關心,工會維權最有力,服務職工最有效的工作要求,通過規范的組織機構,實在的工作職能,嚴謹的工作體系;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同時提升迭溫暖工程質量,千方百計為職工辦好事、解難題、實辦事,此項工作由區總工會負著實施。

7、開展扶老助孤活動。對原有救濟對象生活進行問需調查,提高孤老、孤兒、孤殘人員生存質量,發動社會力量為“三孤”人員實施人性化服務,為他們居住室刷漿、打掃衛生、添置家具,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團區委、殘聯組織實施,各街配合。

8、開展“真情助困”活動。成立兩節青年志愿服務小分隊深入到低保特困家庭開展精神慰藉和辦實事、解難題活動。此項工作由團區委組織實施,各街配合。

9、開展“萬名黨員干部進萬家入萬戶”活動。發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萬名黨員干部開展進萬家入戶活動,簽訂幫扶包保協議,實行人性化服務,幫助他們解決生活難題,通過包戶于部深入群眾,為群眾辦實事,向低保特困群眾傳遞黨和政府的溫暖。此項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直屬機關黨委、區民政局和各街負責。

10、開展一次大規模捐助活動。每年11份組織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駐區部隊、社會團體和社區居民開展一次大規模捐助活動;切實解決貧困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此項工作由區直屬機關黨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和各街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開展為困難群眾辦實事和扶貧幫困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各街、各部門、各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各界應盡的義務。各街、各部門、各單位要把辦實事和扶貧幫困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單位合力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區上下形成合力。

篇3

一、救災救濟工作

20__年我市范圍內遭受了較為嚴重的內澇、低溫冷凍、風雹、洪澇、病蟲等自然災害,給災區人民的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據統計,全市農作物受災面積267058公頃,占播種面積的58,絕收面積102885公頃,占受災面積的39;受災人口371922人,占農村人口的52,緊急轉移安置災民498人;倒塌和損壞民房1357間;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805萬元。(一)加強領導,及時部署救災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十分重視救災工作,在災情發生后,積極組織民政、農委等有關部門深入災區核查災情,幫助災民解決種子、生產資料、資金和恢復重建的困難問題,盡一切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市政府適時召開了全市防汛工作會議,專題部署了防汛備災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發通知,下派工作組15個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備災、災情報告和災民救濟工作,確保了救災工作有序進行。全市嚴格執行災情零報告制度,得到省廳的肯定。

(二)嚴格資金管理,保證災民基本生活。全市在進行全面救災款自查的同時,接受了審計、人大等上級有關部門近半年時間的延伸審計和監督檢查。針對基層救災物資管理不規范問題,市局8月份制定出臺了《社會捐助款物和救災物資管理規定》,提高了全市救災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過2次調查,制定了全市20__年春夏荒災民救助方案,采取災民自救、政府救濟、社會幫扶、互助互濟等形式,有效開展災民救濟工作。全市發放災民救助卡3.86萬個,實施政府救助12.9萬人次,安排救災款591萬元,確保了需救濟災民每人每月30斤口糧。

(三)積極構建災害緊急救援體系。我市切實加強救災綜合協調工作,在4月份啟動了災情會商制度,并建立了災情會商的聯絡體系和會商工作人員庫。按照《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內容,重新修訂了《市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完成《市災民緊急轉移安置預案》、《市敬老院火災緊急事件處置預案》的起草工作。確保按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將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積極引導災民生產自救。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向災民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眾樹立抗災救災意識,自救自立,充分發揮救災主體作用。各縣(市)區政府積極協調,統一組織向修路、采礦、運輸、建筑、林業生產等周邊市場和外地轉移勞動力10萬余人;并號召災民進山采集山產品,從事工商副業,發展庭院養殖和畜牧等增加農民收入。

(五)積極推動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積極推進社會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資助下,由市區民政部門建立了1處示范性“慈善愛心超市”,對市區特困優撫對象和城市低保人員進行救助。目前,也已經建立慈善超市,其他縣的此項工作正在積極運作,可望在每個縣(市)區建立1處或多處慈善超市。為配合慈善超市的啟動,全市認真開展捐助月活動,共接收捐款0.92萬元,物資4萬件。此外,由于積極爭取,得到省廳3個項目22萬元的老區改造資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員78743人,月發放保障金497.1萬元,累計發放保障金5836.9萬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補差達到63元,超過省里要求的人均補助60元的目標。

(一)強化和規范動態管理。繼續推進“城市低保規范服務年”活動。今年2月份修訂出臺《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于4月1日正式實施。各地將保障人員分類動態管理和核查,及時辦理增發、減發、停發保障金手續,確保保障人員有進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員6582人,停發5685人。全市各地實行了微機備案和“一戶一檔”管理,在媒體上公布了熱線電話,實行首問責任制,及時處理舉報,沒有因工作失誤越級上訪問題。

(二)嚴格資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實地方財政低保資金預算540萬元。省撥我市4229萬元轉移支付資金全部下撥到位。在國家補助資金沒有及時撥付的情況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門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由地方自籌資金按月墊付發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額按時發放,維護了社會穩定。6個縣(市)區通過銀行、郵政部門全部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

(三)切實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關要求,將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項利 民行動、辦好26件實事”實施方案。經過大量的調查測算、匯報爭取工作,6個縣(市)區均提高了保障標準(目前為市區150元、縣127元、其他縣市120元),平均上調了17%。同時還實行了分類施保,各地對重殘、重病、鰥寡孤獨、學生和70歲以上老人給予加發10%-20%低保金的照顧。

(四)積極推進城市醫療救助工作。按省統一部署,于5月中旬開展了城市醫療救助對象調查摸底工作。據調查,全市低保人員中患大病和常見病人數分別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總人數的5.4和20,因病致貧人數為35180人,占低??側藬档?5。為進一步推進開展城市醫療救助提供了基礎數據。抓住出臺《保障辦法》的契機,還制定落實了保障人員就業、就醫、就學、住房、法律援助等內容的救助政策。為鼓勵就業,對市區主動申報就業收入的低保人員實行了為期3個月“低保漸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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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年,我鄉民政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緊緊圍繞“保民生、保穩定”為工作的大局,充分發揮了民政工作在全鄉保穩定,謀發展,促和諧等各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通過努力,已全面完成了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根據《 目標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績效目標考評工作的通知》安目標委〔2018〕3號通知和《 民政局關于報送2018年民政工作績效目標考評資料的函》安民函〔2019〕15號精神,結合我鄉全年民政工作的實際,現將我鄉民政辦2018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鄉領導和上級部門重視

黨委政府重視民政工作,18年全年始終把民政各項工作當作保穩定、促民生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是推動其它工作的基礎。在大大小小的會議中持續的長期的宣傳,人力資金優先保障,在全鄉工作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二、   社會救助工作方面

我鄉城鄉低保工作積極履行低保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持續加大政策宣傳,嚴格按照上級下發的低保工作規程,實行動態管理,應退盡退,應進則進,在全年的動態管理工作、第二季度的一卡通清理、第四季度的低保作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中,各工作環節,管理嚴格規范,對象認定準確,資金足額規范發放,無挪用,擠占截留的情況。日常工作注意主動發現貧困家庭,主動作為。有效緩解了城鄉困難群眾,因災因病,突發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壓力。充分發揮了社會救助的保障作用,維護了社會的公平和諧。

醫療救助方面,積極主動宣傳政策。嚴格依照程序做好城鄉困難群眾救助申報、審核、公示、報批工作,實現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應救盡救”。一年來,全鄉按時報批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切實解決醫療費用。全部按規定程序辦理,檔案資料齊全規范。

三、   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工作

在全國地名普查工作中,zzz民政辦牢牢把握上級文件精神,及時、準確的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是。在基層政權工作中,落實各項法律法規、縣文件精神,村務公開成為長態工作。經常性開展督促指導各村村務公開。

四、   社會組織工作

zzz積極開展志愿服務專業化發展,積極組織參加各種專業考試培訓。動員廣大干部職工注冊成志愿者。我單位50歲以下的干部職工已經100%完成注冊。并開展了一系列的志愿活動。

五、   防災減災方面

我鄉地處山地多雨地區,全鄉全年極端天氣較多。民政辦全年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措施,及時上報災情,極時落實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資金物資發放及時。為群眾解決生活問題。

六、   雙擁及優撫安置涉軍維穩工作

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做好動態管理及時上報優撫對象增減變化情況,及時發放各類優撫資金,及時為全鄉優撫人員辦理醫療救助和因病住院按規定報賬,開展形式多樣的雙擁創建活動,全面完成全年的慰問和維穩工作。

七、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持續完善留守和困境兒童的臺賬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兒童保護管理制度,形成長態機制,確保留守和困境兒童權益得到保障。

八、   日間照料及敬老管理服務

進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提高居家養老托養服務的監督管理,積極響應和配合上級部門,督促服務公司提高對老人的居家托養服務水平。對敬老院的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權益,主動摸排,主動發現貧困五保老人,加大其保障力度,改善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水平,豐富的文化生活。在zzz敬老院的撤并工作中,積極動員,做好思想工作,,順利完成了上級交給的敬老院撤并任務。

九、   村務公開和社區減負工作

全鄉嚴格按照鄉政務、村務公開程序,按時全面實行政務村務公開工作,建立完善村務公開制度。鄉、村兩級均有公開欄,按時據實進行政務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做好村自治工作。

總體來說,zzz民政辦全年落實工作迅速,保障工作有效。為黨委政府分憂,為群眾解困。取得了上級的肯定。為群眾解決了困難。

 

 

zzz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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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較快發展,基本形成了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慈善救助、社會扶助為補充的綜合性、多層次的覆蓋城鄉、協調發展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有力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主要表現在:

(一)城市低保工作規范運行。在建立了低保公示制、入戶走訪調查、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制度的基礎上,2006年,制定了低保工作民主評議、聽證和責任追究制度,印發了《市城鎮低保對象現場評議核查審批辦法》和《市行業評估標準》,規范了低保審批程序。同時,加大對低保工作的投入力度。籌資12萬元,為14個鄉鎮(街)、12個城市社區購買了低保工作專用電腦,配齊了低保專干,實現了省、市、鄉鎮(街)、社區四級聯網。2006年以來,城市低保補助標準由月人均86元提高到180元,累計保障21600人次,發放低保資金12360萬元。全市現有城市低保對象6858戶、15085人,實現了目標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二)農村低保制度日趨完善。加強農村低保信息化建設,完成了全市農村低保網絡數據庫錄入工作,實現了全省聯網。在各鄉鎮、街道和村委會普遍設置了農村低保服務指南公示板、農村低保辦理流程公示板和農村低保永久公示板,提高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規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印發了《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季發放工作方案》,調整提高了農村低保補助標準,由2006年的年人均240元提高到880元,并全部實行農村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全市現有農村低保對象對象4443戶、8264人,占全市農村總人口的5.6%。從2006年開始,累計發放農村低保金和生活補貼2709萬元。

(三)災害救助工作扎實有效。健全了救災減災工作分級負責體制,修訂完善了救災應急預案,建立了災害信息員隊伍,形成了方便城市居民捐助的社會捐贈接收工作網絡。結合抗擊汶川大地震活動,加大減災防災宣傳力度,提高了抗災救災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能力。2006年以來,累計下撥救災救濟資金824萬元,發放《災民救助卡》2.6萬張,幫助169戶災民建房472間,制作衣被1.1萬件(條)、帳篷70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圓滿完成了農村泥草房改造任務。

(四)專項救助惠及于民。2006年以來,共救助城市患大病的308人,救助資金149萬元;農村大病救助864人,救助資金181萬元;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063人次,救助資金33萬元;救助精神病人員165人次,救助資金145萬元。開展“圓夢大學”活動,資助應屆貧困大學生260人,資助資金41萬元。出臺了《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為8854名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和優撫對象累計繳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金69萬元。

(五)五保供養措施落實有力。2006年以來,投資700萬元,分別對全市13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進行了新建、改造和擴建,總面積達7900平方米,實現了每個鄉鎮建一所的目標。新建后的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全部地熱供暖,二層小樓,容貌一新,極大地改善了院民的生活環境和居住條件。按照省民政廳和省編辦的統一部署,完成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依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實現了由敬老院到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過渡,增強了農村基層民政的整體服務功能。對具備五保供養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目前,我市集中供養對象年保障標準為2700元,散居供養對象年保障標準為1700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雖然得到了長足發展,在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通過調查,我們也看到困擾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發展的突出問題。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宣傳力度不夠,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由于缺乏對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的廣泛宣傳,致使人們的認識不足,意識淡薄,帶來全社會共同參與這項事業的熱情不高漲。有些部門、單位以及一部分群眾片面認為,對困難群體的扶貧幫困是政府的事,是民政、工會、殘聯等少數部門的事,缺乏主動參與的意識;民政部門因救助范圍擴大、工作量增加、人員不足,一些同志產生畏難情緒;有的困難對象“等、靠、要”的思想較為嚴重,不愿依靠自身努力走出困境,個別的甚至認為不拿白不拿,稍有困難就找政府,達不到目的就牢騷滿腹。

二是社會救助的水平偏低,難以滿足實際需求。部分低保邊緣群眾因重大疾病或突發性災害導致其家庭基本生活比較困難,生活質量實際低于低保底線,對臨時救濟依賴較大,而現行的臨時性救濟難以解決實質性問題。大病救助的門檻還比較高,醫療費報銷周期較長,部分特殊病患者的燃眉之急難以解決。邊緣困難家庭的低收入與其子女上大學昂貴的學費形成強烈的反差,高昂的學費使其家庭生活舉步維艱。我市城市最低生活補助標準為180元,僅相當于全市平均最低工資水平的27%。農村低保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只有73元錢,更多的是一種人文關懷,難以起到保障的功能。大病救助標準,人均救助資金不到2500元,這與救助對象以萬元為單位計算的醫療費相比,現有救助水平難以真正緩解他們看病難的問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集中供養的,每人每年2700;分散供養的,每人每年1700元,遠低于全市農村居民人均5042元的生活標準。

三是社會救助形式單一,救助面偏窄。從整體上看,當前的城鄉社會救助主要是單一的生活救助,重在保障貧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對困難群眾心理、權益方面的救助還不夠,救助的手段和措施還不夠多樣。如對衣、食方面救助的較多,住房、就業、養老和權益方面的救助較少。全市法律援助需求量逐年加大,而實際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數量與需求數量還存在很大差距。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專項救助也只是杯水車薪,還沒有真正形成規模,收效不明顯。在實施社會救助時,過分強調保障“最低”生活水平,一些有助于救助對象擺脫貧困狀態的扶持性的救助項目少之又少。城鄉低保管理存在弊端,按照動態管理的原則,對已經就業、外出打工、有經營項目的低保家庭,取消其低保資格,給人們造成一種“鼓勵懶漢”的錯覺,導致一些低保對象不愿意或不敢去創業。

四是地方財政投入不足,社會救助資金籌集難、規模小。目前,我市城鄉救助資金投入嚴重不足,基本上靠中央和省級財政支付,一部分需要地方配套的資金不能足額到位。如:救災款每年需要我市財政配套資金20萬元,但由于地方財力比較困難,很難達到要求。因此,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健全,社會救助對象覆蓋面越來越寬,困難群眾的希望與救助資金不足的矛盾也將會越來越明顯。由于財政困難,財力不足,加之社會籌資渠道少,難以形成規模,致使城鄉社會救助資金投入短缺。雖然民政、工會、殘聯、慈善總會,甚至連鄉鎮、街道都籌集了一塊扶貧幫困資金,并且近幾年還開展了慈善救助“雙日捐”活動募集善款,但大多屬于單兵作戰,規模較小,救助能力極其有限。

五是救助資源分散,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社會救助涉及到民政、教育、衛生、司法、工會、勞動等多個職能部門,由于救助資源分散,缺乏協調性,制定政策和救助標準不一,造成救助額度隨意性大。由于救助工作多頭管理,救助的主體不同,不可避免地造成救助對象重復或遺漏等現象,出現新的不公平,增加了救助成本,降低了救助效率。同時,我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難以適應現實工作需要。近年來,我市雖然加強了社會救助機構設置和基層人員配備,但與社會救助體系日益拓展的實際需要還不相稱。例如,我市低保辦公室只有三個工作人員,與繁重的低保管理工作任務相比,力量十分薄弱。按照“應保盡保,應退必退”的動態管理要求,必須把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進來,把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清退出去。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導致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的難度加大,上訪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救助的整體效果。

三、對完善我市社會救助體系的幾點建議

為了進一步健全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加快構建長效救助機制,針對我市當前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今后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大對社會救助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拓寬社會互助的渠道。一方面,要加強輿論宣傳,特別是要宣傳扶貧濟困、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進一步強化社會慈善意識,積極培育慈善文化,讓全社會人人都來參與救濟救助,個個都來參與做善事,特別是要動員那些相對比較富有的人、一些企業家盡一些社會責任,幫一些困難群眾,開展一些有意義的救助活動。另一方面,要采取適當的政策引導,尤其是要動員和鼓勵企業和公民參與慈善活動,通過有效的激勵約束來促使社會救助和慈善真正成為一項社會事業。再一方面,要轉變對窮人的看法和態度,不能簡單地把窮人的貧窮歸結為個人原因。在結構轉型和體制轉軌的當代社會,很多人的貧困不是由于個人原因造成的,更多的是由于社會原因造成的,救助窮人是政府和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進一步強化各有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建立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大督促、檢查和考核力度,形成激勵機制。

第二,完善救助政策,提高社會救助水平。要在謀求經濟發展中,更加關注民生,通過不斷改革救助工作模式,完善救助政策,健全救助體系。在救助對象的就業、職業培訓、自謀職業等方面,不僅要制定優惠的激勵政策,還要在醫療、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各個專項的救助措施。要加大對重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逐步提高救助標準;要完善低保邊緣群眾享受醫療救助的有關政策,進一步擴大社會救助的優惠面,充分發揮慈善醫療救助的作用,盡可能地使邊緣群眾更多地得到醫療救助,減少因病致貧人群;積極探索改進救助資金的支出方式和結算辦法,簡化救助程序;要根據國家教育收費政策的調整,教育救助逐步向困難家庭的高中、大專和本科生轉移,制定相應的教育救助政策,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子女上學難的問題。要進一步識別和區分受助者的需求差異,改革平均施助的方式,積極推廣分類施助和差異施助。在實踐中,應當適當區分基本生活救助和其他專項救助,這兩個方面的救助對象不能完全重合,否則,容易造成一些迫切需要獲得專項救助的人不能享受救助。

第三,豐富救助形式,增強社會救助的綜合效果。社會救助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維持或“制造”一個最低收入階層,而是要使受助者借助外力擺脫貧困。因此,要轉變傳統的救助理念,變消極救助為積極救助,變單純現金救助為綜合性救助,不斷增強救助對象自我擺脫貧困的能力,最終實現共同富裕。一方面,要堅持物質救助與精神慰藉相結合,在對困難群眾進行物質救助的同時,還應直接、間接地加強與困難群眾的交流,通過理解、支持、鼓勵、引導等方式對他們進行精神慰籍,幫助他們擺脫貧困的陰影,增強脫貧致富的信心。另一方面,要堅持即時救助與發展性救助相結合,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輸血”與“造血”相結合。即時性“輸血”救助,在短期內或許可以解決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而加強發展性救助,特別是通過培訓、學習等方式,讓困難群眾掌握一定的就業、創業技能,培養困難群眾的“造血”功能,將會從根本上幫助困難群眾改變生存狀況。對通過外出打工、自主創業、發展經營項目而經濟狀況好轉的城鄉低保戶,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律取消低保資格,對尚在創業中、經濟無明顯改善的,應繼續保留低保資格,并給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對確屬明顯致富的低保戶,也應當保留低保資格3——5年,“扶上馬再送一程”,在全社會形成一種鼓勵低保戶勤勞致富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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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成績

(一)救助工作穩步推進。一是做好城鄉低保和五保戶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發放低保金1186.47萬元,救助80221人次,發放農村五保金265.41萬元,救助8847人次。春節期間,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發放生活補貼共29267人次619.59萬元;二是做好敬老院建設工作。我局高度重視敬老院建設,目前建設工作進展順利,甲子敬老院已投入36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29%,紅明敬老院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屬物處理完成82%,已完成勘探、設計,正在籌備招投標工作;三是認真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及臨時救助工作。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在府城高登社區舉行防災減災應急綜合演練,提高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審批醫療救助809人次,217.98萬元,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群眾871人次,85.5萬元,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人28人次。

(二)雙擁優撫安置工作落到實處。春節期間撥款29.7萬元,走訪慰問17個駐區部隊;協調部隊參與文明生態村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做好150名2012年度退役士兵(官)的接收登記工作,組織發放2011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官)辦理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151人,共292萬元;組織151名退役士兵(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撥款23萬元,解決10名重點優撫對象的“住房難“問題;做好9座烈士紀念亭、67座散墓維修的前期準備工作;2013年春節前夕,下撥經費7000元到各單位召開“復烈軍退”代表座談會,發放重點優撫對象慰問品1444份,慰問特困農村退伍兵200人50450元。

(三)社會事務管理逐步規范。認真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做好今年的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按照社會團體和民政非企業單位的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民間組織的審批和年度檢查工作;按照《府城鎮行政區劃調整實施工作方案》,完成新建三個街道辦的測繪、勘界工作和街道辦的門牌制作及刻制23個社區居委會印章,制作三個街道辦地圖,組織120名區劃調整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班;完成對23個社區居委會進行網格化劃分,有計劃、有步驟開展云龍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完成結婚登記1870對,離婚登記263對,補辦結婚證469份,出具未婚證明1216份,沒有出現非法婚姻現象;加強殯葬改革力度,加快云龍鎮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四)老齡工作有新起色。擴大居家養老范圍,對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和服務費標準進行調整,服務費標準從原來10元/小時調整為15元/小時;做好居家養老日常管理工作,申領并撥付服務機構服務費26100元;對我區35位居家養老服務老人進行信息采集和錄入,并發放老年人專用手機;今年1—4月共發放高齡補貼396.64萬元,31880人次,發放省百歲老人長壽補助金6萬元;發放老年人優待證664張。

二、主要經驗

(一)爭取并得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加大投入力度。

(二)得益于各有關部門和各鎮(街)、農場(礦)的大力配合。

(三)爭取主動,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召開全區民政工作議,全面部署。

(四)歸功于廣大干部職工的精誠團結和通力合作。

三、存在不足

(一)基礎設施還未完善。目前全區社區23個,其中11個社區租還(借)辦公室辦公。

(二)救助的范圍還不夠廣。目前僅限于優撫、特殊、困難等弱勢勢群體。

(三)區福利院的重建工作比較緩慢。05年區福利院(光榮院)拆遷以后,民政部資助的100萬元已到位,但由于土地問題,現在還未正式啟動。

(四)殯葬管理欠規范?!皝y埋”、“亂葬”現象比較嚴重,殯葬改革力度有待加強。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們將繼續努力抓好以下重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爭力完成全年度民政工作任務,保障我區民政對象的基本政治和生活權益。

(一)防災減災工作。在成功舉行高登社區防災減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普及防災減災宣傳,提高居民防災減災意識;加強災情信息員培訓,不斷提高信息管理水平;認真做好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工作。

(二)社會救助工作。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工作,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繼續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活、住房、治病“三難”問題,特別是醫療救助問題,加強溝通協調,完成甲子敬老院土地置換手續,盡快動工開建紅明敬老院。

(三)雙擁優撫安置工作。認真做好迎接第九屆全省雙擁模范城評比工作;繼續抓好重點優撫對象撫恤金的發放工作;做好2012年底城鎮退伍兵的安置工作,幫助退役士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接收2013年退伍士兵(官);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幫助解決在崗退伍兵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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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市、縣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以保障、提高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為出發點,深入開展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建設,堅持“抓重點,帶全盤,促進民政事業的全面發展”的綜治工作思路,進一步發揮政法綜治部門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詣因素,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具體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堅持綜治工作方針政策,緊密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牢固把握綜治大局。緊密聯系民政工作實際,切實找準民政部門履行綜治成員單位職能的著眼點、落腳點,找準民政工作服務綜治工作的切入點、結合點,找準開創民政事業新局面的著力點、突破點,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做好各種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注意解決在落實優撫政策、企業改制、殯葬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二、以災民生活救濟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要把握民政工作方向,建立一套適應我縣縣情,群眾明白,操作公開,切實可行的一整套工作方案,使之步入規范化管理軌道。進一步加強農村救災救濟和社會救助工作,在做好城市低保的基礎上,積極推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啟動、過渡工作,實現城鄉困難居民“應保盡?!?、“分類施?!焙汀皠討B管理”的目標,繼續做好救災款物管理與發放工作,確保了農村災民“冬令”和“春荒”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不出現大批人員盲流,不發生疫病流行。完善農村特困救助和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切實解決農村弱勢群體的基本生存權益,維護基層社會秩序穩定,促進全縣的經濟發展。

三、加大優撫安置工作力度,切實解決優撫對象生產生活困難。開展全縣優撫對象尤其是重點優撫對象政策落實情況的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組織力量互查互檢,制定緊密結合祁門縣情的規范性文件,促進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完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配套的政策,確保這塊工作的來信來訪及上訪降到最低程度,保持社會穩定。

四、依法加強民間組織管理,落實雙重管理體制。貫徹一手抓培養,一手抓監督管理的方針,強化管理手段和監督機制,在保證公民的結社自由、維護民間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活動,建立打擊非法組織的快速反應機制,建立業務主管單位聯絡員制度,引導民間組織建立自律機制,扶持和培育農村專業經濟組織,促進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篇8

一、總體思路

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問題、重大發展問題和第一民生工程,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全處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務,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主要對象,堅持開發扶貧與社會保障兩輪驅動,確保2016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銷號”,貧困戶穩定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地區發展差距明顯縮小。

二、目標任務

按照提前全省三年、提前兩年的要求,確保2016年實現全處貧困村“出列”、貧困戶脫貧的目標(辦事處精準脫貧計劃一覽表附后)。全處共兩個貧困村(坳口村、白龍村),貧困人口1581人。2015年,360人脫貧;2016年,兩個貧困村“出列”,1581人脫貧。所有貧困戶實現“一有、兩不愁、四保障”(即建立檔案卡的扶貧戶通過扶貧開發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和養老有保障)的目標。

三、政策措施

(一)產業扶貧帶動。因村、因戶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引導社會資本幫助發展特色產業。每個貧困村至少有一個主導產業,至少組建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每個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術,消除產業空白村組戶。按照“龍頭帶動、一村一品”的思路,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到貧困村發展,重點支持發展柑橘、蔬菜、畜牧、水產、花卉苗木、食用菌等農業特色產業。

(二)基礎設施提升。通過整合資金、向上爭取、指標傾斜和農民籌資籌勞,重點解決貧困群眾出行、用水、用電三大難題。到2016年,在路基改造達標基礎上,實現組組通砂石路,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組和群聚地全部實現道路硬化,實現村村通客車、村村通快遞。深入實施“安全飲水惠農家”行動,繼續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延伸,全面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安全飲水問題。統籌解決防洪除澇、灌溉供水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保障生產灌溉用水。實施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加大貧困地區配電網建設力度,實現生產生活用電戶戶通。

(三)住房改善安居。結合新農村村莊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整合危房改造、以工代賑、因災倒房等項目資金,加大農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貧困戶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爭取專項資金,對整棟危房(D級)全部拆除重建,對局部危險(C級)的破舊土坯房實施結構加固。出臺補助貧困家庭生活必需品的具體政策,在農村集鎮設立“陽光超市”,整合慈善資金和社會資金,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捐資捐贈,為貧困家庭配齊“件”(餐桌、木椅、床、棉被、衣柜、電視機、電扇、電飯煲),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四)保障救助兜底。建立低保標準、五保標準自然調整機制,實行動態條件下應保盡保,逐步實現低保線和貧困線“兩線合一”。繼續實施“情暖特殊苦難群眾行”活動,實施常規救助政策之后,對生活上仍然存在各種困難的特殊困難群眾實施“保上加保”,實現“有飯吃,有衣穿、有床睡、有電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監護人”的基本目標。繼續實施農村福利院“星光工程”,完善集中供養設施。多種渠道籌資設立大病關愛基金,提高貧困戶大病報銷比例和救助標準,遏制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

(五)教育培訓扶智。制定貧困戶子女教育優惠政策,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實行貧困戶子女學費全免,基本生活費全免,落實普通高中和中職國家助學金及困難大學生扶助政策。進一步完善貧困戶學生救助體系,確保順利完成學業,實現就業、創業。整合“希望工程”、“金秋助學”、“金鳳工程”等資源,支持民營企業設立助學基金會,資助貧困戶大學生繳納瘦臉學費。整合農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力量,完善農技服務入戶制度,加大對貧困戶實用技術培訓和轉移培訓力度,教育一批新型職業農民和產業技能農民工,讓每個有勞動力的困難家庭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

四、時間安排

全處扶貧攻堅行動從2015年8月中旬開始,至2016年底結束,分3個階段開展。

(一)宣傳發動(8月中旬至9月上旬)

8月中旬,安排部署,召開動員會議。9月上旬,完成入戶精準識別。

(二)精準脫貧(9月中旬至2016年底)

在精準識別貧困戶基礎上,進村入戶開展精準脫貧工作,認真制定貧困村出列、貧困戶脫貧、貧困人口銷號規劃,分步實施,確保全處按期整體脫貧。

(三)檢查驗收(2017年1月上旬)

迎接省、市、市檢查考核、驗收。

五、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村支部、村民委員會主體責任,建立處、村兩級領導責任制。成立全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部署全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行動各項工作。確保完成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任務。相關處直部門、各村要組建強有力的工作專班,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制定配套方案。由相關處直責任部門制定特色產業扶貧、生態扶貧、交通扶貧、水利扶貧、電力扶貧、危房改造扶貧、醫療衛生扶貧、教育扶貧、低保五保救助及養老扶貧、培訓與就業保障扶貧、文化事業扶貧、網格化管理扶貧等十二個配套實施方案。

(三)組建工作隊伍。由市、處兩級領導連帶村、包戶的工作機制。按照整合資源、強弱搭配的原則,從黨政機關組建12支駐村扶貧工作隊。對明年“出列”的兩個貧困村,由市選派一名第一書記幫助工作,并協調安排一名縣級領導聯系一個貧困村。

(四)強化投入保障。堅持以對上爭取為基礎,以本級財政投入為重點,以社會資金為輔助,以村自籌為補充,積極整合資金,加大扶貧投入。充分發揮“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的幫扶作用。大力引導社會扶貧,動員全社會通過捐資捐物扶項目等方式參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

(五)培優基層組織。加大從優秀外出務工人員、鄉土能人、復退軍人和大學生村官中選拔村干部的力度,發揮村組干部帶頭致富、帶領致富的作用。深化農村集體股份合作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貧困造血功能。

(六)嚴肅考核問責。建立有計劃、有措施、有目標、有考核的考核問責機制,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2016年進行考核總結評比表彰的推進工作機制,確保全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取得實效。

篇9

一、指導思想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大惠民政策,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醫療的重要舉措,對促進我市經濟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負責,積極工作,切實把該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

二、工作目標

擴大全市參保范圍,將經核實確有困難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困難企業(含集體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加大解決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大中小學校在校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的看病就醫問題。

三、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

建立機構。成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有關會議,啟動我市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摸底調查。上旬完成摸底調查及基礎數據收集工作。重點是對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困難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和各校新生、低保、重度殘疾等人員的數據收集。

制定方案。上旬前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并經市政府批準后下發各相關部門。

(二)組織實施階段

宣傳發動。召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工作會議,具體部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舉辦保險費征收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領發政策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宣傳,全面啟動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工作。

登記繳費。由各鄉鎮政府、學校及居委會組織,與宣傳發動工作同步,向辦理新參保業務的居民和學生發放申請登記表,辦理續保業務的居民和學生需比對系統數據,對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或學生經核實后進行繳費登記,參保繳費信息及時錄入征收系統,并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申報表》報送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認真核實申報材料后,及時將居民的參保金轉入財政賬戶,并將最終確認的登記信息反饋給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及學校;最后由各鄉鎮、居委會及學校分別根據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確認的繳費登記人員名單以戶為單位向參保人發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手冊》(即醫療證)。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和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要及時開啟計算機征繳系統,采取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學校集中收繳的征繳辦法開展居民繳費工作。

規范管理。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要認真核實居民參保人數、居民繳費等情況并及時報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由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匯總后報市財政局劃撥市財政補助資金。市財政局要嚴格審核參保人數、及時撥付市財政補助資金同時申報省財政補助資金。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制定基金預決算、財務會計和專項設審計等制度,每年定期檢查和審計,對基金籌集和使用情況進行全程監管,促進基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待遇支付。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理規劃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建立定點準入和退出機制,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密切協調,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實行社會首診制和雙向轉診制,引導參保居民“小病和康復在社區、大病救治進醫院”。市民政局、衛生局認真做好城市醫療救助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確保參保居民獲得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不斷擴大收益面和提高補償水平。

(三)督查驗收階段

督導檢查。至12月,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市社保局、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實行周匯報制,各相關單位于每周五將有關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到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組織人員對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迎接省督導組的督查。

驗收評估。年1月底,在自查的基礎上,迎接上級部門對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驗收評估。建立健全獎懲制度,設立獎勵等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四、工作職責

(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二)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和學校報送的參保居民人數、繳費情況進行核實,及時將居民的參保金轉入財政賬戶。

(三)市衛生局負責加強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為城鎮居民提供優質價廉的醫療服務。

(四)市委宣傳部和市廣播電視臺負責城鎮居民參保的宣傳工作。

(五)市物價局負責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品價格的監管。

(六)市財政局負責參保人員政府補助資金的籌資,并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經費,嚴格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七)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學校負責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發動、摸底調查等工作,動員本轄區居民積極參保,對居民身份進行甄別、核實;做好居民以戶為單位申請登記及組織計算機錄入、核發醫療證等工作,集中收繳居民參保金統一到市地稅社保費征管局辦理手續。

(八)市教育局負責牽頭,以學校為單位做好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登記、繳費工作。

(九)市民政局、市殘聯負責界定和審核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幫助做好特困群體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補助工作。

(十)市公安局負責配合開展城鎮居民狀況的調查工作。

(十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機械質量的監管。

(十二)市審計局負責定期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十三)市社保局負責具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資料審定、發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手冊》(即醫療證)、信息錄入、醫療費用審核和支付等相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納入工作目標,列入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嚴格按照責任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穩步實施。

(二)精心準備,制定方案。各鄉鎮政府、居委會,各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做好應參保人數摸底調查、資金測算、組織管理、資金安排、人員培訓等前期準備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規范森林防火工作程序,強化責任制落實,建立森林防火管理長效機制,使森林防火工作規范化、程序化;使各級各部門明確目標任務,做到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整體推進,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和林*廣大干部群眾護林防火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森林防火工作全面、科學、高效、有序開展,從而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社會穩定。

二、原則思路

1、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

2、實行“轄*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3、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

4、堅持“誰經營管理誰負責、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

5、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6、實行半專業撲火隊伍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7、實行“先人后火”原則,確保撲火人員和林*群眾的安全,嚴防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三、工作目標

1、森林火災損失率控制在0.1‰以下;

2、森林火災發生率控制在2次/10萬公頃以下;

3、森林火災控制率控制在1公頃/次以下;

4、力爭不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盡量減少森林火警次數;

5、將森林火災損失盡力減小并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職責任務

(一)*護林防火指揮部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

5、檢查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

6、掌握災情動態,制定火災撲救預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8、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

2、組織檢查、指導各鄉鎮的森林防火工作。

3、掌握全*森林火情,組織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4、負責全*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管理、維護森林防火物資、設施設備。

5、制定全*森林防火措施和森林火災撲救方案。

6、負責全*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7、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8、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警電話:*

(三)*人民武裝部

1、負責組建半專業撲火隊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強化教育、培訓和管理。

2、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森林火情、險情,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及時報告森林火災危及駐地重要設施、軍事設施的有關情況,并積極組織搶救、保護。

4、組織駐軍、武警、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積極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5、積極向*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投入撲火力量和撲火進展情況。

(四)*公安分局

1、負責組建半專業撲火隊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強化教育、培訓和管理。

2、積極強化林*實彈演習、爆破等施工作業的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3、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火情、險情,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

4、及時報告森林火災危及駐地重要設施的有關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

5、積極組織公安消防部門承擔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6、組織交警部門維護并保證防火指揮車輛、防火物資運輸車輛的暢通,維護好火災現場的交通秩序。

7、組織森林公安、治安、刑偵部門強化火場治安管理,及時偵破森林火災案件,依法懲治肇事違法犯罪分子。

(五)*林業局

1、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開展全*森林防火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

2、在開發林*和成片造林過程中,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制定森林防火設施建設規劃,有計劃地在重點林*設置火情瞭望臺,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配備防火交通運輸工具、探火滅火器械和通信器材,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資儲備倉庫,強化防火物資的保管和檢查工作。

4、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規劃部署、指導、督促檢查各鄉鎮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火災預防工作;強化對林*流動人員、從事林副業生產人員和林*生產用火的監督、管理。

5、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與*氣象部門聯合建立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站點。

6、負責組建半專業撲火隊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強化教育、培訓和管理。

7、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火情、險情,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

8、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協調全*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組織、協調自然保護*、森林公園和國有森林的火災撲救工作。

9、組織森林公安部門提前介入,維護火場周邊治安秩序;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強化對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

10、按照森林火災統計報表的要求,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安監局。

(六)*廣播電視局

1、及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

2、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協調好各鄉鎮廣播電視部門,開展好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

3、撲救森林火災時,做好火災有關的氣象預報工作和先進典型事件、人物的宣傳報道工作等。

(七)*財政局

1、按照*人民政府對護林防火工作的規劃、部署,積極將護林防火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2、按規定積極撥付森林防火工作專項資金、防火物資購置專項資金等。

3、撲救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物資供應、撲救火災、災民救助專用資金撥付等工作。

(八)*交通局

1、積極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強化林*車輛管理,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2、撲救森林火災時,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

3、維護并保證防火指揮車輛、防火物資運輸車輛的暢通。

(九)*民政局

1、發生森林火災時,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做好災民救助工作。

2、發生森林火災時,強化對老年人、殘疾人員的監督、管理,禁止進入火場,禁止參與撲火救災。

3、發生森林火災后,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國家工作人員,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和有關單位給予醫療、撫恤。

4、發生森林火災后,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非國家工作人員,而起火單位對起火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給予醫療、撫恤。

(十)*氣象站

1、與*林業局聯合建立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站點。

2、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的監測、預報工作,特別是做好高火險天氣預報工作。

3、發生森林火災時,分析森林火災未來24小時和48小時天氣狀況、火險等級發展趨勢,做好火災有關的氣象預報。

4、撲救森林火災時,做好人工增雨的聯系、準備工作。

(十一)*電信局

1、在森林防火期間,積極做好召開森林防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準備工作。

2、撲救森林火災時,保證通訊暢通。

(十二)*衛生局

1、發生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災民醫療救護工作。

2、撲救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或者致殘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積極做好護林防火工作人員、撲火隊伍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2、發生森林火災后,積極做好受災干部群眾、撲火負傷或者致殘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教育局

1、組織各學校開展森林防火法制講座課,提高學生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律觀念。

2、在森林防火期間,教育學生遵守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并強化監督、管理,禁止學生隨意進入林*游玩、野炊等活動,特別禁止攜帶火種入山、在森林中玩火等行為。

3、撲救森林火災時,加強對學生的監督、管理,禁止隨意進入火場,禁止參與撲火救災。

(十五)團*委

1、加強對青少年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律觀念。

2、積極動員、號召青年組織、青年志愿者和廣大青年團員積極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火災預防工作。

3、發生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慰問工作,協助做好災民安置、救助工作。

4、發生森林火災時,強化對少年兒童的監督、管理,禁止進入火場,禁止參與撲火救災。

5、撲救森林火災時,動員、號召青年組織、青年志愿者和廣大青年團員積極投身滅火救災工作。

(十六)*婦聯、*工會

1、發生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慰問工作,協助做好災民安置、救助工作。

2、發生森林火災時,強化對孕婦的監督、管理,禁止進入火場,禁止參與撲火救災。

3、撲救森林火災時,積極做好撲火負傷或者致殘人員的安撫、慰問和救助工作。

五、程序方法

(一)組織機構建設

1、*人民政府成立*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人民政府分管林業的副*長擔任,為第一責任人;副指揮長由*人民武裝部部長、*公安分局局長、*農村工委主任、*林業局局長擔任,依次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責任人;指揮長因特殊情況空缺或者缺席,由第二責任人接替,依此類推。

2、*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由*人民武裝部、*公安分局、*林業局、*廣播電視局、*財政局、*交通局、*民政局、*電信局、*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團*委、*婦聯、*工會、*氣象站等部門組成,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護林防火指揮部成立指揮部辦公室,地點設在*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林業局分管護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并落實專職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4、*人民武裝部、*公安分局、*林業局要分別組建半專業撲火隊伍2支20人以上,并強化教育、培訓和管理。

5、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相應成立鄉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鎮)長擔任,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由分管林業副鄉(鎮)長、人民武裝部長和林業站站長擔任,為第二、第三、第四責任人。組長因特殊情況空缺或者缺席,由第二責任人接替,依此類推。

6、各鄉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要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建半專業和義務撲火隊伍,落實具體責任人,并注重強化教育、培訓和管理。

7、各鄉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要督促、指導各村民委員會、社組織、林*企事業單位、學校等相應建立護林防火領導機構、群防群治組織和義務撲火隊伍,并強化檢查、監督和考核。

(二)責任制落實

1、*人民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級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單位簽訂《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書》。

2、各鄉鎮人民政府、*級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等要與各村民委員會、社組織、鄉村林場、鄉村小學、護林隊伍及所轄相關部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嚴格落實“六包”責任制,并強化檢查、監督和考核。

3、*林業局要與各鄉鎮林業站、國有林管理單位或者人員、林*特種行業等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督促、指導各鄉鎮林業站與國有林管理單位或者人員、村社林場、林*特種行業、專職護林人員等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

4、各地各部門要將責任*森林防火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人頭,實行劃片承包管理制度。

(三)宣傳教育

1、*護林防火指揮部要制定森林防火宣傳規劃,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撲火、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普遍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律觀念,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森林防火工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林業局要做好宣傳教育活動的安排部署。

2、各鄉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要相應制定森林防火宣傳規劃,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撲火、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并督促檢查、指導監督轄*各部門的宣傳教育活動。

3、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會議、散發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設置警示碑牌等多形式,全方位強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除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外,尤其要結合進入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期、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等重要時期、節假日的有利時機,組織開展專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特別要采取以案說法的方式,對重大復雜、影響面廣、性質惡劣等森林火災案件,召開群眾大會,公開處理,公開暴光,充分發揮震懾作用,達到“處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四)安全防范

1、*人民政府向全*《關于嚴格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災的通告》,規定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期。

2、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組織所有護林防火隊伍,經常性開展林*巡邏、檢查工作,監督管理林*群眾、放牧人員、砍柴人員、游玩人員、流動人員、林*特種行業及從事林副業生產人員的活動情況,發現和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3、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林*野外用火管理,嚴禁野外吸煙、烤火、野炊、燒紙等一切非生產性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生產性用火的,必須經*護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局批準,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并在指定地點、范圍和防火部門監督下實施,嚴格執行“五不燒”制度。

4、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在轄*重點防火*域、地段、部位和廟宇,落實專人負責巡邏、檢查和防守。要在重要交通要道、入山道口、重點防火*域、地段及部位設立關卡,強化進入林*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要全面加強癡、呆、聾、傻、啞以及精神異常人員的管理,登記造冊,責令其監護人強化約束、看護。

5、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對在林*作業和通過林*的各種機動車輛強化管理,監督安設防火裝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嚴防漏火、噴火和機車閘瓦脫落引起火災。行使在林*的公共汽車,駕駛人員要對旅客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嚴防旅客丟棄火種。要對在林*野外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強化管理,監督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嚴防失火。

6、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林*施工管理,禁止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經*護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局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在林*架設輸電線路,必須有防火措施,并定期進行線路安全檢查。

7、森林防火期內,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強制有效措施,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械和居民生活用火,要嚴格管理。

8、在進入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期、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等重要時期及節假日前,各級各部門要落實具體值班人員、召開專門會議和制發文件,全面規劃部署、安排落實森林防火工作;必須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各重要林*、重點防火部位,強化對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監督,發現問題責令及時整改,消除一切火災隱患。

(五)基礎設施建設

1、各鄉鎮人民政府在充分利用自然隔離帶的基礎上,要規劃、建設、營造防火隔離帶以及生物防火隔離林帶,并有計劃地清理、減少林內可燃物數量。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有計劃地在重點林*修筑防火道路。

3、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有計劃地購置防火物資,并強化防火物資管理和維護。

4、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有計劃地在一、二級森林火險*的成片森林內、重點防火部位等*域、地段建立消防水池。

5、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各重要林*、重點防火部位等*域、地段設置火情瞭望塔,建立火險監測和預報站點。

(六)火災撲救

1、森林火災撲救實行“轄*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人民政府或者*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撲救轄*內發生的森林火災。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并向*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詳細、準確地收集森林火災發生情況、已投入撲火力量設備情況、火場燃燒蔓延情況、火場周圍森林資源狀況、火災現場氣象情況,及時向*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報告,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決策依據。

4、*護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成立后方指揮部,由指揮長或者指揮長委托的副指揮長任總指揮,負責依據火情動態組織協調后續力量、補充撲救物資、組織臨時醫療救護隊趕赴現場開展救護工作,解決撲救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將火情報告*人民政府,并按照《森林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逐級上報。

5、后方指揮部總指揮指定*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快速趕赴火災現場,與當地主要行政領導、駐地軍警領導和撲火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現場指揮部。當地主要行政領導擔任現場總指揮,負責制訂撲救方案,統一調度撲火力量、物資和設備,抓住有利時機科學、靈活運用撲火戰術,安全高效地撲滅火災,組織火場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復燃,并隨時掌握火情動態,及時報告后方指揮部。

6、撲火力量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組織、指揮和協調。當地村社組建的群防群治組織為第一梯隊,當地人民政府組建的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二梯隊,*人民武裝部門、*公安分局、*林業局組建的半專業撲火隊伍為第三梯隊。

7、凡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撲救,不得拒絕或者拖延。

8、火災撲救后,現場指揮部要及時組織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余火后,報經后方指揮部批準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12小時以上,經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檢查后方可撤離看守人員。

9、火災撲救后,現場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森林公安、武警消防進行現場勘查、測量,測算火災損失;摸排線索,追查肇事者,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10、森林火警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調查,一般森林火災由*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調查,重大森林火災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調查。

(七)防火辦公室建設

1、*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制定、完善*護林防火指揮部和指揮部辦公室及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防火值班制度》、《火災報告制度》、《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繪制《森林資源分布圖》、《森林火險等級*劃圖》、《撲救森林火災指揮程序示意圖》等,強化規范管理;并督促檢查、指導監督各級各部門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2、在森林防火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全面收集情況信息,及時上傳下達,為森林防火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3、各級各部門要全面收集火災情況,建立火災檔案。

4、全面收集、整理檔案資料,規范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