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維能力范文

時間:2023-10-09 17: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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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能力

篇1

關鍵詞:刑法教學;學生;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策略

一、刑法學習要增強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

每個人的思維方式是不同的,增強學生法律思維能力是刑法教學的最終目的。在刑法學習中,會接觸到眾多的刑法概念、理論、條款以及法律邏輯和判斷推理,形成了學生對刑法的認知,其法律思維能力也會在學習中逐步地構建起來。但是我們的刑法教學往往停留在一般知識的閱讀和掌握上,還不能夠通過刑法學習將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建立起來,看問題的角度,對于社會事物理解和辨析還不能站在法律的維度上,沒有獨到深入的眼光,缺乏專業的視角。刑法學習與培養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關系在于認清其中的內在的聯系,不僅僅滿足于掌握了多少理論知識,關鍵要看應用這些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了多少,專業能力和素質能否具備將來的職業需要。

(一)刑法學習的根本目的所在

法學教育就是讓學生通過法律的專業學習具備今后就職所需的法學理論,通過專業的學習和實踐掌握將來就職法律技能,關鍵還是要對他們法律思維能力進行綜合培養,使他們能夠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對面臨的法律問題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斷。[1]法律思維能力一方面要通過理論學習來獲得,另一方面要通過實踐來鍛煉自己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能夠對復雜的刑事案件進行縝密的法理分析。可以說,沒有職業所具備的法律思維能力,將無法勝任以后的法律工作,也是刑法教學不成功的重要標志。

(二)法律執業所必備素質

法律工作者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它面臨的工作對象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每一個案件都帶有自己的獨特性,復雜多樣。在任何案件中,人是整個案件的核心,由此而引發復雜的邏輯關系,僅僅通過理論的分析還不能看到問題的實質,就要借助法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和相關的經驗進行判斷,最終得出正確的結論。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往往不是法律理論,而是利用法律思維能力而表現出來的邏輯思維能力,透過事物表象看到本質的本領,這需要過硬的專業水準和優秀的綜合素質做保證。[2]

二、要促進學生刑法特點與思維方式的認知

刑法是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幾乎包括了法學原理中的所有基本知識,鮮明的特點體現著法律的嚴肅和嚴謹。在司法實踐中,優秀的法官不但需要豐富的理論知識,他的法律思維能力才使法律成為真正的武器。刑法相對于其他法律更為成熟和嚴謹,牽扯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上到國家建設,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關系到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以及社會的穩定和諧。這就要求刑法教學的重點要放在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上,使他們能夠對刑法特點與思維方式有個正確的認知,形成自己的穩定的邏輯思維方式,才能夠對社會事物有個全面準確的判斷。

三、構建學生法律思維方式

(一)刑法觀念的樹立

刑法觀念的樹立需要一個過程,循序漸進,逐步深入,不能急于求成。一是,從提高認識開始。傳統的刑法觀念在部分學生中形成了一定的印象,比如刑法就是用來懲罰犯罪的,通過罰款和限制人身自由來制裁,自己將來就會成為那個制裁者。這種觀念只看到刑法的表象,而沒有認識到法律的本質意義。通過學習要讓學生樹立起刑罰不是目的,懲惡揚善,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才是法律的最終責任。二是,要判明罪刑法定的觀念。就是說,要讓學生明白,所有的犯罪指控都應以刑法的規定為準繩,法律條文沒有明確規定的不能定罪。[3]但是這其中就不能死扣法律條文,需要學生從僵化的思維方式中解放出來,用法律思維方式來理性地分析罪與無罪的界定。

(二)創新刑法教學方式

刑罰的內容龐大復雜,所涉及的條款眾多,學生學起來枯燥無味,這就需要刑法教學方式的創新。[4]首先,要改變傳統的的課堂灌輸教學方式,因為填鴨式的方法很難使學生形成深刻的記憶,對于概念和理論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水過地皮濕,就會給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造成障礙;其次,在社會的司法實踐中,存在著許多經典的案例,教師在教學中可以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來促進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構建,對于刑法條款的應用有個更為直接的感受;再次,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這就需要刑法教學從課堂上走出來,通過實習和實訓親身參與到司法實踐中去,感受刑法應用的氛圍,培養學生法律思維用于實踐的能力。綜述:刑法學習是法學的重要課程,它對于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提高相當重要,要讓學生通過刑法學習,全面接觸刑法概念中的所有理論內涵,通過實踐鍛煉獲得全面的法律思維能力的提高。

作者:李玉德 單位:甘肅民族師范學院

參考文獻:

[1]鄭緒誠.試論刑法教學對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J].讀書文摘,2015(10).

[2]龍江.淺析刑法教學對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J].法制博覽,2015(22).

篇2

論文關鍵詞:法學專業理論教學;法學專業實驗教學;問題式學習;法律思維能力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專業教育基本以理論教學為主導,課程的設置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和基本知識的學習,而課堂教學也相應地基本遵循“教—學”的單向交流方式。在這種模式之下,學生被動接受的知識在實踐中并不能如愿地轉化,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普遍較弱。此種現狀彰顯傳統法學教育偏重理論教學,而實踐教學不足。鑒于此,我國的法學專業教學模式需作必要的調整,構建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以實現法學專業教育的目標。

一、設置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必要性分析

民法學家王澤鑒曾提出作為法律人應具備的能力有三:一為法律智識,即明了現行法制的體系、基本法律的內容、各種權利義務關系及救濟程序。二為法律思維,即依循法律邏輯,以價值趨向的思考、合理的論證,解釋適用法律;三為解決爭議,即依法律規定,作合乎事理規劃,預防爭議發生在先,處理已生爭議于后,協助建立、維護一個公平和諧的社會秩序。

反觀目前高校的法學專業教育現狀,停留在第一層次的居多;法律思維的養成與法律爭議的解決能力則因高校而異,參差不齊;導致法學學生存在“四有余四不足”:即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彌補這些不足,僅依靠著手改良和豐富理論教學已經不足夠,有必要設置實驗教學體系來補正理論教學的不足。

設置實驗教學體系,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和教師的指導地位,可以訓練學生如何像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問題,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并且通過該課程中的實踐操作模擬的訓練,將法律實務操作融入理論學習之中,在操作過程中學到知識,鍛煉實踐技能,在辦案流程、綜合處理疑難問題的技能和律師職業責任、職業道德等方面得到了學習、加深理解,學會批判性地思考法律問題,既能切實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又能在法律實踐中引導學生的創造性思維方式,提高實踐與協調能力,增強學生全面綜合素質。法學專業實驗教學是培養高素質、復合型法學人才的必然要求,其發展壯大是必然的發展趨勢。就目前來講,實現實驗教學體系的形式化、模式化和系統化是當務之急。

二、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的研究現狀

1.對“問題式學習”模式的研究已經成熟

設置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的想法,受啟蒙于國外建構主義教育改革。在國外的建構主義教育改革中,以問題為基礎來展開學習和教學過程已經成了一條基本的改革思路,即基于問題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簡稱PBL,也被翻譯成“問題式學習”)。

PBL的典型教學過程是:學生以小組為單位,開始解決一個實際問題;為了解決問題,學生往往需要獲得一些必要的專業知識,即所謂的學習議題,學生分頭查找資料獲取知識,然后相互交流所獲得的知識,并討論如何用所獲得的知識來促進問題的解決;如果在討論的過程中,小組發現還需要研究另外一些新的學習議題,學生們就需要反復循環地學習議題、分頭查找資料,小組交流并討論問題解答,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問題解決后,學生們還需要對自己的學習過程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總結所獲得的知識和思維技能。

這種教學模式,能夠充分幫助學生打下靈活的知識基礎,發展解決實際問題、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發展合作能力與自主學習能力,這與信息社會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我們目前進行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研究即是遵循這條思路,設置系統的實驗教學課程,使之與現行的理論教學銜接。

2.研究并引入現代案例教學模式

“問題式學習”催生了現代案例教學模式。以美國的法學教育為例,美國的法學3年的職業教育是以4年的通識教育為基礎和前提的。在美國,耶魯大學、哈佛大學法學院注重教給學生以不變應萬變的基本知識,處理各種復雜法律問題所必備的法律原理、原則;法律職業特有的思維方式和發現問題、判斷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會學生能夠“像法律職業者那樣去思考問題。”為此,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的法學院普遍興起了“臨床法學教育”,又叫“診所式法學教育”,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通過指導法學院學生參與實際的法律應用過程來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

現代案例教學模式則是指以學生對案例的分析討論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它主要表現為教學內容圍繞案例的討論分析而展開,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引導和評判,學生則積極投入討論并自由發表見解。案例教學法通過給學生提供一種認識和解決法律問題的模擬臨戰的機會,使其法律職業的思維能力和技能得到充分的訓練。

轉貼于

三、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構建

1.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基本含義

法學教育應當成為一種素質教育,通過這種素質教育,培養既有扎實的知識背景,又有教強的實踐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的法律人才。針對這一目標,我們一方面要充分認識理論教學的重要作用,將其作為法學教育的基礎;另一方面,我們要將實踐教學放在一個突出的位置,將其滲透于法學教育這一工程之中,使其與理論教學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是指以法律思維訓練為核心,以實體法和程序法教學為基本載體,以實務操作為基本方法,圍繞如何建立以實訓教室為主要平臺,融合傳統的課堂教學與課外實習為一體的程序化的教學體系。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是為補正傳統理論教學之不足而設立的,需要針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學制分層次設置,可以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模塊。在不同的模塊中設置不同的法律思維實訓項目,依托于不同年級所學的基本理論,使學生得到實戰思維的訓練和拓展。

2.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基本設置

從全國范圍來看,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并沒有形成一種統一的、系統的模式,各個高校情況差異也非常明顯,遠遠不能適應形勢要求的狀況。所以,將法學實驗教學具體內容和方法程式化、模式化、系統化的確是當務之急。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宜根據目前法學本科教育學制分層次設立。首先,各高校應確立系統合理的理論教學體系。然后,在此基礎上確立與之相銜接的實驗教學體系。具體而言,實驗教學體系可設置如下。

(1)法律實踐活動觀摩。司法實踐活動觀摩主要針對一年級在校生設立。目前,各高校為發展法學教育通常都會建設一些實踐基地。這些實踐基地往往是高校附近的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組織學生去上述實踐基地觀摩法律實踐是比較有效的方式,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防止此類觀摩流于形式。具體組織時,可在觀摩前組織學生熟悉與法律實踐有關的基礎知識和基礎材料,并向學生指出觀摩的重點;觀摩結束后,應以學生為主導討論觀摩啟發,撰寫報告。

(2)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的主要目的在于幫助學生進一步深入了解我國的社會現狀,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培養和訓練學生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因此,社會調查應在學生掌握部分基本法學理論和技能后設置。通過選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與法學相關的社會問題,讓學生進行實地調查,通過深入社會,具體接觸當事人和事件的過程,增強學生對社會中法律問題的了解和認知,增強對社會的認識。

(3)法律診所教育。“法律診所教育”是一門實踐性課程,借鑒美國“實踐性法律教育”的模式而設立。“法律診所教育”使用的教學方法主要是現代案例教學方式,從具體的事例入手,展示案件事實,使學生弄清案件的客觀事實;考察案件事實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特別是核心法律關系);考察法律適用;將法律規范與法律關系適當連接。通過這種分層次、有步驟地學習、研討,使得學生逐步培養具備法律思維能力和實務操作能力。

(4)法律咨詢。法律咨詢這種實驗教學方式適合已經掌握了基礎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的高年級學生,其目的是使學生通過接受他人的法律咨詢,接觸到各種法律關系的第一手面貌,經過識別,發現問題的關鍵,進而將書本上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尋找解決方式,因此逐步具備解決爭議的能力。法律咨詢同時也是真正的法律實踐活動。通過這種方式,學生可以真實體會到其理論學習中需要補足的地方、其邏輯思維中尚不完善的地方;進而對理論學習形成良好的反作用。

(5)實戰性模擬法庭。實戰性模擬法庭目的在于通過具體案件的模擬審判,使學生對法官、檢察官、人、當事人等各種司法活動角色有直觀的了解和認知;能較好地融合實體法與程序法,并熟悉訴訟規則,掌握庭審規則、技巧。實戰性模擬法庭通過對法律實踐的模擬訓練,不僅讓學生實現思維轉換,更重要的是增強了他們的實踐能力,促進了課堂學習,實現了理論和實踐的結合。這一過程不僅增強了學生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也增強了他們處理事實問題的能力。

篇3

一、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間的聯系

語文課文中蘊含的形象,主要依靠調動學生的各種感官,充分發揮聯想和想象的作用,才得以在學生頭腦中再現。學生的思維能力包括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二者是相互聯系、相互補充的。兩種思維都有各自的特點和優勢,但同時又都有各自的不足。沒有抽象思維的作用,形象思維缺乏目的性、自覺性,并且是不嚴密的;而沒有形象思維的作用,抽象思維是枯燥、貧乏、和呆板的。實際上,兩種思維總是以多種多樣方式相互結合的,這樣,既可發揮它們各自的優勢,又能彌補對方的不足。

二、發展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同化解字詞教學難點之間的關系

教學的難點是指學生不易理解的知識,或不易掌握的技能技巧。在化解字詞教學難點的同時,由于教師采用了多種方法與手段,學生的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必然會在訓練中得到發展。相應的,學生思維的發展,勢必也會促進學生對學習方法的運用,從而更好地提高教學效率,促進教學難點的恰當解決。

三、化解小學低年級字詞教學難點,發展學生的兩種思維

學生的形象思維過程并不是將已獲得的形象感知原封不動地照般出來的過程,而是在積累形象感知的基礎上提取理性的觀念形象――意象,并對原有的意象進行改造加工創造新的意象――典型形象的過程。因此,除了形象性之外,形象思維還有一個特征是通過一定的個性反映共性,即通過個別事物的本質特征來認識某類事物的共同本質。其中,認識事物的個性(即個別事物的中質特征)就是形象思維的第二階段――提取意象。一般來說,它并不具有很大的難度。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學生頭腦中意象的形成有時難免是模糊的,甚至是錯誤的。此時,教師可以充分調動學生多種感官參與教學,引導學生頭腦中的意象逐步清晰起來,并趨向正確。

(一)借助聯想化解學生識字教學的難點,發展學生的兩種思維

有關理論研究認為:“在識字教學中,只有把字的音、形、義這三個因素統一起來,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而兒童在建立音、形、義聯系的過程中,往往依賴于簡單的直接聯想和具有智慧性的間接聯想。因此,要提高識字教學的效率,首先要創造有利于兒童聯想的條件,這樣就可以借助聯想化解學生識字教學的難點,發展學生的兩種思維。

1.利用基本字記憶字形,發展學生的思維

到了一年級的下學期,學生已經掌握了一定量的獨體字,把這些簡單易記的獨體字當作基本字,利用基本字加筆畫、減筆畫或合起來的方法幫助學生記憶字形。

2.利用部首的變化記憶字形,發展學生的思維

低年級識字教學中,老師可以教學生將字加上部首、去掉部首或者換部首變成另一個新字的方法,以充分發掘學生頭腦中的遷移、聯想功能。

3.利用形聲字的特點記憶字形,發展學生的思維

在教學中我們發現,漢字中有大約80%的字是形聲字,聲旁表音,形旁表意。形聲字的這一特點能比較有效地幫助學生理解、記憶字形。

(二)引導學生學會選擇最佳方法識字,發展學生的兩種思維

教師要善于引導學生調動積累,將學過的識字方法融會貫通,提高思維的靈活性,選擇自己最佳的識字方法,從而促進思維的發展。

當學生在學習中掌握了許多方法,就可以根據字的不同情況加以靈活運用。

1.形近字,換部首記

像“跟、根、很”這樣外形相似、形旁不同的字,我們稱之為“形近字”。在漢字中,這樣的現象很多,換部首記便成了學生識記生字的主要方法。

2.合體字,拆開記

對于筆畫結構較復雜的合體字,學生會拆字組合、化難為易

3.容易錯的字,利用特點記

學習“串”這個字時,學生想到了羊肉串,多么形象生動!孩子們興致勃勃,在快樂的笑聲中記住了“串”這個生字,更增添了學習興趣和成就感。

4.會意字,會其意,記其形

小學生不懂什么是會意宇,卻覺得這樣的字確實很有意思。

經過老師的不斷引導,在實踐中,學生就會逐步養成尋找最佳方法識字的習慣。把主動權交給學生,當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去想出各種各樣巧妙的識字辦法時,識字教學不但變得容易,而且孩子們在創造與探索的快樂體驗中發展了思維,提升了綜合素養!

(三)引領學生恰當選擇理解詞語的方式,發展學生的兩種思維

詞語教學也是低年級語文教學中的難點。為此,老師要在教學中恰當選擇引領學生理解詞語的方式方法,更好地促進學生兩種思維的發展。

1.采用多媒體創設詞語理解的情景,引領學生準確理解詞語,發展思維

有些詞語難以用語言來描述清楚,但借助形象的圖片演示,就能讓學生很快理解。

2.采用動作模仿體驗的方式,引領學生準確理解詞語,發展思維

把抽象的文字和具體的事物聯系起來,符合低年級兒童形象思維的認識特點,動作模仿體驗的方式可以加深學生對詞義的準確理解。

3.采用比較詞語的方式,引領學生理解詞語,發展思維

很多文章中都是對比出現一些詞語。如果教師抓住這些關鍵詞語,采用比較的方式引領學生去理解,學生會對詞語掌握得更準確,從而對文章的主旨也感悟得更為深刻。

4.采用剖析字理的方式,引領學生理解詞語,發展思維

剖析字理,也可以促使學生準確詞語,從而發展思維。在教學中把字理和兒童心理及想象結合起來不但可以讓一堂枯燥的識字課有滋有味,而且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和記憶效果,讓學生感受到了漢字的魅力,并有效促進思維的發展。

5.采用其他理解詞語的方式,引領學生理解詞語,發展思維

篇4

關鍵詞:法律教育 法律教學方法 法律思維養成

一、傳統法律教育范式與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背離

1、教學理念與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背離

法學院在以往學生培養的過程中,一直較注重理論灌輸,主要立足點在于解釋概念、注釋條文、闡述理論、抽象議論,而未把培養具有較強法律思維及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的目標。正是這種教學理念,一方面使教師認為,只要把法律概念、邏輯體系、理論框架灌輸給學生,學生們就自然而然地具有將法律概念、法律原則適用于具體的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維能力,這實際上是誤識。而且,教師把自己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理論研究中,對于實務中問題不太關注。這就導致教師缺乏法律運用能力,強調理論研究和課堂教學,但忽視了接觸法律實務。沒有法律實踐,教師就很難把法律理論生動而適用地傳授給學生,從而影響了解法律實務、掌握法律實務知識的人才的培養。

2、教學內容與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背離

我國法治建設發展很快,但由于教材撰寫、出版、更新的周期較長,使不少學校所使用的教材卻較陳舊,無法跟上法律得修改及理論的發展。[1]同時法律實踐是一項創造性構建工作,但在許多法學院培養方案中卻沒有多少課程致力于這種能力的培養和訓練,從而在教學實踐中忽視了如何發現、發明和重構事實,忽視了如何在宏觀正義與個案正義的關系解讀中進行法律思維的訓練;即使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思維訓練,方式也是傳統的,談不上培養。從而導致學生不能得到充分的訓練,提升鍛煉解決問題能力,以引起學生真正的興趣。

3、教學手段與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背離

許多院校的法律教育基本上還遵循傳統的講授方法,盡管許多教師開始關注到案例教學法,并嘗試著舉辦模擬法庭,但在案例教學法的運用中,有的將案例教學方法理解為在教學過程中多舉幾個案例,而缺少對案例的深入細致的法學理論分析,從而不能起到案例教學法的效果,有的則把案例教學法理解為知識介紹和案情舉例的簡單總和,把案例作為理論教學的點綴品和調味品,不能真正起到案例教學法的作用。盡管近年來,一些法學院正在試驗診所教學(clinic education ),但對這種教學模式所蘊涵的內在法律教育理念、教學技術和教學訓練方法的原理等還沒引起高度重視。

二、學生法律思維培養是法律教育的內涵要求

1、學生法律思維能力儲備是法律教育體現實效性的根本保證

長期的法律實踐鍛煉固然有助于法律思維的養成,但是若要從根本上改變法律人的思維習慣,把法律思維從自發轉為自覺,須經過專業的學習和訓練,即只能仰仗高等法律教育的進行。這種深刻的職業背景決定了法律教育是一門政治性、社會性和實踐性很強的應用性學科,它要回答和解決社會實際問題,不是一套說著好聽、看著不錯的邏輯或話語。因此,法學教育須能解決社會的實際問題,這也就要求法律教育應是培養應用類法律人才。而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應是整個培養工程的前提取向。

2、學生法律思維能力提升是法律教育實現完善的重要內涵

從目前我國法律教育中的學制、入學考試、核心課程、公共基礎課及就業分配等情況來看,我國的法律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出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和具有創造性、創新性和創業性的法律人才。一方面,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上注重同法律職業的結合,以體現通識教育與實踐的結合。另一方面,通過參加統一的司法考試,使受過專業本科法律教育的受教育者具備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成員的前提基礎,從而通過參與這一“具共同的思維特征和科學的知識體系的法律職業共同體”,彼此分享共同的法律思維、法律推理、法律語言及知識結構,以適應職業互通以及統一和規范社會法治的需要。在這個法律職業共同體中,人員是互通的,職業角色也是可以相互轉換的,而法律教育是進入這個共同體的最初一步。

3、學生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是法律教育體系建構的核心環節

法律教育體系的建構不僅在于傳授法律知識和方法,更在于掌握法律思維方法,培育法律精神和法治信仰。對于法律人而言,思維方式甚至比其專業知識更重要,因為他們的專業知識是有據(法律規定)可查的,而思維方式是決定他們認識和判斷的基本因素,且非經長期專門訓練無法養成。具有理性法律思維,是真正法律人的內在要素之一,這種理性思維特點需經過專業訓練而獲得,且不能滿足于職業者的匠氣和定勢思維,而需要使其建立在更堅實的社會與自然科學知識結構之上。這種思維須仰仗專業的法律教育來養成。

三、學生法律思維的促成與進化的路徑

1、變革法律教育理念

傳統教育模式沒有把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思維能力作為其目標的理念,該理念直接影響到整個教學體系。因此須首先轉變教育理念,樹立全新的以養成學生的法律思維為目標的教育理念。摒棄那種只重理論教學或把學生培養成法學研究能力強的法學人才作為唯一教學任務的舊理念,而重新樹立一種重知識輸送更重法律思維培養的新理念。法學院教給學生的不應僅是知識信息,而應以培訓學生的法律思維為主要目的,對“法學理論、法律概念、法律原則和法律條文與法律的具體適用之間”的轉化環節下功夫不夠,需要加以調整。

2、完善法學教學課程體系

全面的法律思維應兼具學理性和實踐性的思維能力。如前文所述,法律思維并不是單純指法律推理等邏輯思維能力,而應是除了對法律的理論和應用能力的理解外,還應包括對法律職業的責任使命的感悟。因此,我們在開設課程中就應兼顧以上內容。一方面,為培養學生的抽象理論思維能力以及一種尚法的思維模式與法律理性修養,開設外國法制史、法哲學就很必要。另一方面,開設諸如法律語言學、法律解釋學等方法類、工具類的課程也相當必要。法學方法的核心就是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而這也正是法律思維的關鍵部分。可見,開設法學方法論對于養成學生的法律思維至關重要。

3、整合法律思維運行流程

(1)法律概念的闡釋。法律概念就是要把握概念的內涵、外延。對此,我們在教學過程中有很多方式方法,如識記理解法、同類概念比較法等。因此王澤鑒先生曾指出:在教學過程中應當傳授給學生掌握法律概念的最好方法:[4]其一,整理不同的學說見解,在分析學者對法律基本概念所下的定義之后,應由學生自己整理,而后進行記憶。在記憶之后,應“舉例”闡釋法律基本概念,因為概念是“抽象”的,須具體化于個別事物。所以,“概念的理解”與“舉例說明”應同時進行。其二,在理解概念的過程中,要善于運用分解方法,解構法律概念的構成要素,這樣才能理解得更深刻。

(2)“法言法語”的傳達。法律思維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語詞(legallanguage ),它包括法律科學概念、訴訟法律事務的用語、法律文書術語等。實際上,由語詞所表達的概念是所有邏輯思維活動都不可缺少的環節。思維進行賴于語言,思維不僅通過語言表現,且通過語言固定下來,而且“法律思維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問題本身就是語言問題”[5]。所以“法言法語”的訓練和正確適用對于法律思維的養成至關重要。法律是一種專門的技藝,而法言法語是是法律人區別于普通人的基本功。[6]正如一位外國法學家曾說過:法律是詞語的職業。[7]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我們應采取多樣的教學手段促使學生法言法語意識的養成,尤其實在實踐教學環節中。

(3)法律條文的剖析。一個法律思維過程有一個“涵攝”的環節,而“涵攝”是一項嚴謹的法律思維過程,這個環節要求學生必須全面把握法律規范體系,同時深刻理解每個法律規范的構成要件。在這里,我們可以以具體案例為基點以提升法律條文的識記與掌握的實際效果。因為,“背誦記憶法律條文,不求甚解,易于忘記。而經由深刻思考,親身體驗應用的條文,將成為一個法律人生命的法律細胞,終身難忘。”[8]

(4)多元實踐性教學方式的運行

①案例分析課的運用。案例教學法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運用具體案例來分析、說明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則;二是運用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則,分析解決具體案件。通過選擇典型個案、自行設計情節與問題,組織學生討論,讓學生從分析個案中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訴訟的基本原則和程序,并就案件背后的法學原理、訴訟觀念、訴訟傳統進行分析和評價,借此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能力。

②模擬法庭訓練法的選擇。模擬法庭訓練法以較復雜的案件為素材,通過組織學生的模擬法庭訓練,獲取如同律師那樣處理、分析實際案件以及出庭辯論等經驗和技巧。在英美法系國家,它包括兩種形式:“模擬法庭”(Mooting)和“辯論技巧”(Advocacy)。[9]模擬法庭一般是低年級學生的必修課,是所有法學院學生都要參加的模擬法庭訓練。辯論技巧課則是為有意成為出庭律師的學生開設的高級訓練課程。在模擬法庭中,學生須像律師那樣接手模擬案件,在老師指導下不僅處理法律問題而且要處理事實問題;同時還要學會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見和開庭時進行法律陳述和辯論。

③法律診所式教育的展開。法律診所式教育是以提問、討論式教學為主,以面向社會的法律診所為依托,將學生的實踐范圍延伸到學校以外的司法機構、律師事務所、社區街道等。使得學生學會如何把抽象法律條文使用到具體實際案件之中,從而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為學生法律思維的養成奠定基礎。開展診所式法律教育“不僅可以學到律師的基本職業技巧,而且這種‘隱性課程’的諸多方面對他們能像律師那樣思考和行動十分重要’[10。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種實踐教育,其特殊性不僅在于教育方法大不同,更在于從根本上改變教育模式,從單純的理論指導實踐的演繹式模式轉到通過實踐獲得知識技能的歸納式模式,從而學會從實際個案中探索法律的社會意義。

當然,我們在采用以上不同范圍層次的教學方式中,可兼而采用多種方法。但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環節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它將直接決定法律教育的進化與否。

參考文獻:

[1]張衛平:《法學教育的反思與改革》,載《檢察日報》2002年8月16日。

[4]王澤鑒著:《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頁。

[5]葛洪義:“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中的語言問題”,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第二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頁。

[6]孫笑俠:《法官是怎樣思考的?》,載“法理與判例網”。

[7]轉引自王潔主編:《法律語言學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8頁

[8]王澤鑒:《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97頁。

[9]滕麗:《試論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維的養成》(碩士學位論文),第35頁。

[10][印]馬海發?梅隆主編;《診所式法律教育》,彭錫華等譯,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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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應用型人才;法律服務專業;專業能力;創新能力

作為中職教育專業的一種,中職社區法律服務專業在近幾年發展進程中,盡管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若要在中職院校激烈的教育競爭中求得生存,必須要對市場進行系統調研的前提下,對法律服務專業學生能力的培養予以加強,將學生造就成為能力強、質量高以及與社會需要相適應的應用型人才。

一、中職社區法律服務專業學生能力結構

1.專業能力

在法律服務專業中,專業能力是運用所學法律法規服務于法律,并對法律糾紛進行解決的能力。其內容主要包括訴訟業務能力和訴訟業務能力。專業能力可以說是法律服務專業學生能力的核心,這種能力是將學生所掌握的理論與知識轉化成服務與措施的過程。就學生而言,能力更重要,所以,一定要注重培養學生的能力。

2.基本技能

邏輯思維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外語運用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統稱基本技能。其中,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包括綜合分析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推理判斷能力。

(1)知識經濟時代要求學生熟練地掌握計算機及軟件的應用

學生使用計算機和Internet網絡資源是獲取信息、提高學習與工作效率的捷徑。另外,在目前乃至今后,涉及計算機及網絡的法律問題會有很多,諸如網絡犯罪等。學生只有具備了熟練操作計算機的能力,才能有效地解決好這類實際問題。學生要想適應所擔任的工作,必須有良好的表達能力――法律語言表達能力和司法文書寫作能力。這是法律服務專業的學生首要的基本功。學生畢業后在基層崗位上提供法律服務時,要與受助對象交流思想,了解案情,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其講解法律常識。如果他的語言貧乏生澀,那么法律服務的效果勢必會大打折扣。所以,加強對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的訓練是十分必要的。

(2)邏輯思維能力是法律服務專業學生的關鍵能力

只要嚴格根據邏輯思維定律,學生才有可能科學而正確地處理問題。若學生邏輯思維能力不強,則他在表達法律問題時就會出現思路混亂的情況;而如果一個學生具有非常強的邏輯思維能力,那么他在寫作表達與語言表達方面就會有清晰的條理性,而且能夠將自己的想法層次分明地表達出來。

3.創新能力

要想對法律服務專業學生進行創新能力的培養,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所以,一定要鼓勵學生開發創新意識,學生只有具備了創新能力與素質,才會得心應手地處理復雜多變的律法問題。

二、培養法律服務專業學生職業能力的措施與途徑

1.對理論教學制度進行變革,變“以知識為本位”為“以能力為本位”

在設置課程方面,必須要將實用原則突出來,對法律教學內容進行更新,重組課程結構,形成以能力為本位的法律教學機制,確保專業課和公共同課能夠有適當的比例,而且還要保證理論課與實踐課同等重要,防止厚此薄彼現象的出現。在教學內容上,必須保證以夠用、必需為度,以應用為目的,刪除偏難偏深、陳舊過時及不實用的教學內容,將實用而又最新穎的技術增加進去。可以多加些講座與選修課,教師一定要在理論課教學中加入一些案例,并結合案例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講解,在案例中寓說于理,這樣不僅能夠突出理論課應用性,而且還能增加理論內容通俗易

懂性。

法律服務專業教學方法上,倡導案例式、討論式以及啟發式教學,從根本上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對學生學習積極性進行調動,提高其獨立思考的學習能力,從根本上變“以教師為主導”為“以學生為主導”,使學生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2.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能力的根本

從根本上說,中職教育必須突出視角教學,重點強調以學生能力為教學目標。在對法律服務實踐教學予以強化上,一定要做到以下兩點:

(1)建立與完善校內實習、實訓基地

教師應該將學生實習活動貫穿整個中職教育過程,因此,必須重視校內實訓實習基地的構建。目前很多中職院校法律服務專業實習基地基本上都是簡單的模擬法庭、法律服務視聽資料室、法律服務所等。必須購置相關對法律服務學習有幫助的音像資料,能夠讓學生適時展覽法律文書,確保學生能夠熟悉文書制作要求與格式。

(2)堅持走校所、校企和校區合作的教育發展道路

從根本上完善校外實習基地,而且校方還要主動與社區、律師事務所、法院、企業等達成學生實習建議,保證學生可以有穩定的實習單位,以鍛煉學生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的能力。

若將商品質量視為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生命,則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就是教育的根本和中心。由此可見,我們一定要將法律服務專業學生能力培養放在教育之首,只有這樣,法律教育培養目標才有可能實現,才能為我國社會提供更多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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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法是對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從事跨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關系進行調整和規范的法學學科,其調整對象的跨國性與國際性決定了國際經濟法的教學有著不同于普通國內法法學學科教學的特點。

 

一、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多元法律文化語境

 

我國經濟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加入WTO以來日益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當中,但對國際經濟游戲規則的掌握卻相對滯后。盡管改革開放以來各大學、研究所都開設了國際經濟法課程,但由于該課程內容的龐雜性和學科的交叉性以及極強的實踐性和鮮明的國際性,使得我國在開展國際經濟法教學時往往差強人意。

 

實際上,國際經濟法教學不同于其他國內法法學學科教學的最大特點在于其本身蘊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語境。由于國際經濟法是調整不同國家當事人開展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時的行為規范,因此,國際經濟法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國家基于地理環境、經濟方式、社會結構、民眾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文化和宗教傳統等因素產生的不同的法律理念和價值。在當今全球化時代, 不同類型的法律文化之間因經濟上的一體性而不斷進行交流、溝通、碰撞、競爭、排斥、滲透、融合,多元法律文化之間的接觸與互動也越來越頻繁、廣泛和深入。盡管經濟全球化浪潮帶來了法律的國際化趨向,即法律的“非國家化”,也就是通過締結全球的多邊貿易協定來統一國際經貿游戲規則,但各國法律文化差異性的存在使得經濟法律的國際化始終是有限的。

 

在上述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動中,西方法律文化又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經過長時間,特別是資產階級革命以來的演變和發展,西方法律文化已創造出了一整套能夠有力支持市場經濟、工業文明、民主政治發展的法律觀念和制度,而這些內容是很難從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或其他法律文化中發展出來的。因此,我國的學生在學習國際經濟法的相關規則時,往往因為缺乏文化背景而對相關規則不能透徹理解,并將之應用于國際經貿實踐。

 

二、培養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是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重要價值取向

 

隨著全球化時代的來臨,國際經濟法教學本身蘊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語境也日益明顯,其跨文化傳播特質也愈發凸顯和普遍化。因此,在從事國際經濟法教學時,必須將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如前所述,國際經濟法本身的跨國性和國際性決定了國際經貿規則不同于國內法那樣具有絕對的強制力。國際經貿規則的有效性取決于不同國家當事人對不同法律的選擇和適用,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規則具有明顯的差異性,對于要從事國際經貿活動的當事人而言,首先必須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規則,并在此基礎上選擇適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國際經濟活動本身只有實現當事人共贏才能不斷發展,因此,國際經濟活動中的法律選擇也需要實現共贏。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我們在日常的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將培養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為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重要價值取向。同時,國際經濟法的“弱法性”也決定了在國際經貿實踐中,法律只是當事人最后的救濟手段,卻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協商與適當妥協才是解決國際經貿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護本方當事人利益,就必須在熟練掌握國際經貿規則的基礎上,通過跨文化交流實現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共贏。在這種價值取向指導下,學習國際經濟法的學生除了需要做到對本國傳統文化的了解和傳承之外,還得具有自覺的國際意識,對世界各國的相關國際貿易、金融等法律知識都應了如指掌,對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當理解和認識。

 

三、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路徑選擇

 

1.多元法律文化的沖突與整合是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邏輯起點

 

如前所述,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語境。在這一語境中,國際經貿活動的游戲規則表現為多種多樣的形式。由于國際經濟法主要屬于任意法,當事人如何選擇適用法律將直接決定國際經貿糾紛的發展走向。而各國的法律規則以及各國各地區的國際貿易慣例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上述差異與不同構成了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邏輯起點。要增強國際經濟法的教學效果,使學生對國際經濟法課程形成全面、綜合的認識,就必須在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首先強調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的多元法律文化以及彼此間的沖突,再在此基礎之上,通過學生自主探究式學習去發現和體驗、整合多元法律文化,容忍差異性對于國際經濟活動的發生和發展所具有的重要意義,為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

 

2.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要滲透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

 

國際經濟法所具有的鮮明的國際性和任意性決定了國際經濟法課程本身貫穿了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當事人跨文化交流的過程,因此,對于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而言,就必須將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作為其教學的核心目標,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必須建立在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基礎之上。具體而言,在國際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要圍繞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通過各種教學法的綜合應用,提高學生對跨文化交流能力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通過案例、問答、角色扮演和辯論等方式,讓學生在與實際相似的情景中逐漸體會、認知和運用跨文化交流能力,從而為國際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3.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要以學生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維能力培養為主要內容

 

各個國家和地區由于政治、經濟和文化水平以及價值觀等的不同,使得本國或本地區跨文化法學教育的內容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和形式,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就我國的國際經濟法教學而言,學生跨文化能力的培養應以認識能力中的批判性思維能力為主。批判性思維能力在人類的認知過程中常起著舉足輕重之作用,以此為媒介,方能祛魅存真,抵達理性之光明彼岸。而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離不開教育的作用。在現代社會,加強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具有更積極和更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進程中,信息技術革命和資本的全球性流動為文化信息的廣泛而迅速的傳播提供了載體、工具和渠道,而每一條紛繁復雜的信息背后必然隱含著一定的意識形態、價值取向。如何對上述紛繁復雜的信息做出分析、比較和取舍,取決于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當事人是否具備嚴謹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維能力。有了批判性跨文化思維的能力,學生方能正確而全面地分析、理解這些信息所包含的不同民族文化,把握本民族文化與異民族文化的異同,并能在比較的基礎上選擇學習或者舍棄異民族文化,或其某些成分,從而促進跨文化實踐走向理性,實現國際經貿活動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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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方式不同于其他思維方式,其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思維方式。德國學者卡爾·恩吉施認為:“誰打算讓初學者或外行了解法學和法律思維,誰就會感到,相比其他科學,自己遭受到各式各樣的阻力和疑惑”豍。因此,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需要經過法學教育的專門訓練。大多數人認為,法學教育的主要目標在于傳遞知識,但實際上傳遞知識只是法學教育培養法律人的途徑之一。換言之,傳遞法學知識是法學教育的初級目標,而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進而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則是更高層次的目標。因此,法學教育不僅在于知識的教授,更在于將獨特的法律思維方式沉淀于學生的心智之中。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現狀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理念及目標定位

 

美國法學家龐德在20世紀初就曾經指出,法學教育不是教授法學知識,而是涵養法律思維,無論教授了多少實定法的知識,也無法追趕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廢除的速度。我國大學的法學院在培養法科學生時,只注重理論灌輸。產生此種理念的原因在于:首先,教師們認為學生們只要掌握了法律概念、理論框架就會自然而然地學會如何將法律概念、理論知識貫徹到具體案例中解決案件。其次,我國的法學教師自身注重理論研究,忽視法律實務。關注理論問題的法學教師更多的希望培養出同其一樣的理論型人才,能夠在理論知識上深入探究;同時,由于教師本身忽視法律實務,也難以傳授給學生其本身亦缺乏的法律運用能力。只注重理論灌輸就會導致教與學各自為營,互不溝通,學生也難以真正的理解、消化理論知識。學生只需熟記要領和結論即可,法律課程最終淪為背背法條、背背理論知識的純理論學科。這種現狀導致我國的法學教育與實踐嚴重脫離,難以培養學的法學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最近幾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的數據顯示就業率最低的專業都是法學。法科學生何以面臨就業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學畢業生難以將理論付諸于實踐,將理論與實踐結合。很多在校學習優異的學生一踏上工作崗位就會發現自身存在的弊端——理論與實際之間隔閡太深,難以跨越。

 

在此種教學理念之下,教師努力培養學生成為能夠進行法學研究、寫作、的學術型人才,而非具有較強法律思維及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

 

(二)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方法

 

我國的法律教育方法以講授為主,教師在臺上講課,學生在臺下聽講。雖然,近些年來教師開始關注案例教學法,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多教師在課堂上用幾個案例填充枯燥的法學知識,一來是為求課堂氛圍的輕松,二來將案例作為理論教學的點綴品。由于法學教師并未真正理解案例教學的精髓,他們只是對案例作出簡單的介紹或者將案例作為例子,并未對案例進行深入的法學理論的分析。在課堂上,教師仍然是主要通過講授的方式給學生傳遞法學原理。很明顯,傳統傳授式的教學方法并不利于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

 

(三)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內容

 

首先,從教材的更新角度看,我國的民法學教育存在很大的弊端。我國教材的撰寫、出版、更新難以跟上我國立法和法學研究的腳步,很多法律條文或法律理論知識已經更新,而法學院學生們手上的教材卻并未更換。即使根據法律的修改或理論的發展,教科書得以及時修改,也只是簡單的替換,并未從整體的角度修改教科書。

 

其次,從教材的內容方面看,我國很多民法教材都是介紹民法的體系、基本概念、特征、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等基本理論,很少涉及民法的核心精神、價值理念等。

 

再次,我國現行考試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學生是否掌握教科書或老師上課講解的內容,這些內容都是一些“死”的東西,學生想要得高分,只需要在考試前一個月或半個月認真背誦教科書上的重點知識、筆記本上老師講解的知識點,而無須深入了解,就可以獲得高分。這樣一來,容易使學生的視野變得狹窄,難以調動學生積極性——深入分析問題和全面觀察問題。更重要的是會造成學生理論與實踐的嚴重脫節,難以在踏入工作崗位后立即上手。

 

二、以培養法律思維為目標完善我國法學教育

 

(一)樹立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對于法律人而言,“思維能力是一個人所有能力的基礎,集中反映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法律思維能力,就無法有效率地探知法律事實;無法合乎邏輯地闡釋法律文本規則,按照法律規則或原則來解釋法律現象;無法進行適當的法律推理;無法根據案件事實展開合乎法律邏輯的論辯。法律思維的形成要比法律知識更為重要,法律知識可能隨著社會形勢等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可以隨時學習、隨時補充,但是,法律思維方式作為特定的思維習慣,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它靠的是長期、專門的訓練才能養成”豎。因此,需要轉變我國陳舊的教學理念,轉而確定法學教育的真正目標——培養法學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王澤鑒在其《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一書中,開篇就談到學習法律不僅僅是要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和解決爭議的能力。因此,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應摒棄以培養具有法學研究能力、能力強的學生的教育目標,而應秉著“授人以魚,莫若授人以漁”的觀念,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思維的培養的新教學理念。

 

三、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教學方法

 

法學院系的畢業生大都不能很快地上手法律工作,究其根源在于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法學知識,而忽略了思維訓練。近幾年來,我國法學教育意識到了法律思維訓練的重要性,積極借鑒國外有關法律思維培養的方法,如“案例分析課”就是以“訓練學生像律師那樣思考”為目的的實踐性課程。案例教學“能夠為學生提供逼真的法律環境,提供獨立思考、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這既可以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又能夠培養實戰的感覺和能力”豏。

 

案例教學法是19世紀中后期,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代爾大力推廣下確立起來的,并從此成為美國法學院最主要的教學方法。這種方法中所謂的“案例”實際上指的就是上訴法院的司法意見。雖然近些年來我國一直在呼吁引進美國的“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但真正了解“案例教學法”的人并不多,很多人以為“案例教學法”就是“以案說法”,即在講授法條的時候增加一些具體的案例,在增加課堂趣味性的同時加深對法條的理解。但事實并非如此,案例教學的實質是通過實例演練以使學生掌握相應的案例分析方法,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即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

 

王澤鑒先生也指出,實例最能訓練、測試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及能力。“學習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讀一本簡明教科書,期能通盤初步了解該法律(如《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實例作為出發點,研讀各家教科書、專題研究、論文及判例評釋等,作成解題的報告”,若法律學習只注重理論,其效果“甚屬有限,因為缺少一個具體的,引導著你去分析法律的規定、去整理判例學說,去觸發思考,去創造靈感”豐。

 

以特定的請求權基礎(完全的法條)為基礎,將案件事實歸入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中,也就是,用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去涵攝案件的事實,從而判斷請求權的成立與否。這種法律適用方法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也有利于法律職業共同體具有統一的法律思維,形成法律職業共同體。

 

四、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

 

“從民法科學和法律教育上說,每一個受過德國民法的嚴格訓練的人,沒有不對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耳熟能詳的……這是德國民法科學成熟發達和法律教育質量較高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培養了無數法律家的法律思維,意義非同小可”豑。我國可以學習德國法學院的課程設置,在新生入學時便開設專門課程講授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以便學生對該法律適用方法有一個大致的掌握;同時,在主要課程的安排上,不僅有以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為目標的講授課,而且還應配有訓練案例分析方法的練習課。德國法學院低年級學生的主要考核方法是案例分析。由任課教師給學生布置一些復雜的案例,學生按照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分析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最后推導出答案。若學生在分析案例時遇到一些有學術爭議的問題,也只需大致地將各家觀點陳述出來,然后選擇一個自己認可的觀點。學生選擇任何一種觀點都不會對其成績產生影響,因為評價的主要標準在于學生案件的分析思路而非觀點。也就是說,德國的案例分析是沒有什么標準答案的,這不會將學生的思維遏制住,反觀中國的案例分析題都是有標準答案的,學生的思維永遠被狹隘地限制在一種觀點之下,很難有所進步。當然,案例教學必須與理論教學同時進行:首先,在傳統理論教學過程中增加案例教學的比重;其次,在學生已掌握某一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開設單獨的案例教學課程;最后,在師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開設不受目前法學各學科格局限制的案例教學課程。

 

在德國,待法學學生進入高年級以后,就要通過開設討論課以著重培養其學術素養。在討論課上,教授事先分配幾個討論題目給學生,然后學生獨立完成論文。完成后還需在課堂上向其他同學與教授報告自己的論文,再由同學與教授點評。值得注意的是,討論課論文的題目一般都是描述性的,學生在寫作的時候需要查找大量的文獻資料,進行整理匯編,如此一來,學生對該問題就能有全面的認識,收益良多。

 

五、結語

 

目前,我國已成功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實現法治目標,必須先保證司法的良好運作,而法律職業者良好且統一的法律思維是司法良好運作的前提條件。正如學者所言,“法治是一種思維方式”。只有法律職業者之間具有相同的法律思維方式,法治才能得以實現。以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該思維方式貫穿于整個民法學教育中,不僅可以改善現有的“書本知識與實踐脫節”的教育現狀,也可以使法律職業人之間形成一種相同的法律思維方式,即達成法律上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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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問題情境”,是指帶有“問題”的教學情境。古語云:“學源于思、思起于疑。”蘇聯心理學家馬秋斯金的研究表明,思維永遠是從問題開始的。因此,在教學中教師必須以導為主,為學生創設良好的問題情境,以問題為中心,揭發矛盾,啟發思維,使課堂教學真正地活起來。例如,在教學《》一課時,我引導大家回憶“府院之爭”及我國派十五萬華工參加協約國方面作戰的過程,著重指出中國也算是個戰勝國。然后,又著意講解在“巴黎和會”上中國領土被重新瓜分的辛酸歷史,引起學生的興趣,從而激發學生提出了如下疑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中國也是戰勝國,為什么在巴黎和會上卻被當作戰敗國被瓜分?”從而取得很好的設疑效果。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創設一個優秀的問題情境,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會引發學生思維的漣漪擴散,使學生學得更多、更好。

二、開展課堂討論,是開發思維的動力

討論是思維交流的最好形式,是開發思維的動力源泉。高中學生,他們思想活躍,興趣廣泛,善于思考,理性思維能力已有較大提高。因此,在歷史教學中,教師創設討論課題,開辟群眾討論,鼓勵學生爭論,這既符合學生的心理發展特征,也有利于學生所學的知識在討論中而豐富起來。例如,我在課堂上講到“中國產生”一目時,曾組織學生進行討論,啟發學生把民族資產階級對待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工人階級的幾種不同態度進行分析對照,并引導學生運用大量歷史事實發表自己的意見,教師最后歸納總結。這樣,學生就對民族資產階級為什么具有革命性和妥協性這一問題有了較為深刻的理解。在討論中,同學們收獲了各方更為全面的知識,思維方法有了改變,學會了從多層次多角度去看問題。又如,我在引導學生分析“影響”時展開了一場討論會。有的同學認為:打斷中國獨立發展的道路,從此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歷史,給中國帶來的是“屈辱”。有同學會說,正是由于這場戰爭,才推動中國近代化的歷程。也有同學說,西方列強不斷侵略中國,這是中華民族的奇恥大辱。但是,這種奇恥反過來促使了中華民族覺醒,忍辱負重,抗爭探索……通過對“”的討論,加深了同學們對影響的認識。更重要的是,通過思維鍛煉,我發現學生的思維開闊了,課堂氣氛也活躍了許多。

三、豐富史料教學,是發展思維的基礎

前蘇聯學者萊納說過,“任何思維的進行都必須要有思維的材料,否則思維的操作就無從談起,歷史思維的培養尤其如此”。在歷史教學中,如果離開了基本的歷史材料,教學只能是空談。由于不知道所接受的歷史知識是怎樣而來,死記硬背的歷史知識只用作應付考試,喪失了實際應用價值。這樣的歷史教學,是違背歷史教育本質的,是沒有意義的。《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標準》在“能力目標”中明確提出,“通過多種途徑獲取歷史信息的能力”;在“過程與方法”目標中明確提出,“歷史學習的基本方法,要求做到論從史出,史論結合”,這就對教學中史料的運用提出了明確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在高中歷史教學中,教師要充分利用史料,有目的地引導學生在讀懂讀通的基礎上分析史料,最大限度地從史料中獲取有效信息,結合史料思考問題,充分發揮史料應有的作用來體驗論從史出,提高學生的閱讀水平,發展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如教學《古羅馬的法律》中“十二銅表法”。因這節是重點內容,又比較抽象,所以我直接選用“資料卡片”和教材中有關的法律條文材料進行設問,讓學生認識法律條文所涉及的內容,通過史料表述的現象提示其實質,并直接對其進行評價。在具體的歷史現象面前學生不難得到認識:法律在一定范圍內保護了平民的利益,打擊貴族的專橫,又同時表現了法律落后的一面。這樣的論從史中出,增加真實性、可靠性,更有利于學生理解分析材料能力的提高。史料拓展了教材深度,并使教學顯得更生動精彩。通過學生閱讀,教師講述,并設計思考題和答案,可以促使學生的思想認識進一步深化與完善,在潛移默化中使歷史思維能力隨之得以鍛煉與提高。

四、加強能力訓練,是拓展思維的要求

設計好練習題就成為能否促進學生思維能力發展的基本要求。巧設一些思維練習,并使所設計的練習題具有針對性、目標性、典型性和探究性,不論是專題訓練、綜合訓練、還是選擇、材料解析題作答,都始終要把培養學生思維能力作為命題設計的首要。如在選修專題中的“英法資產階級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這一內容時,我要求學生按時間順序把這三國革命的背景(原因)、經過及其歷史意義歸納成要點,列成表格,并把要解決的問題寫在黑板上,讓學生自己去分析,尋求解題的思路、方法,并比較其異同點,從而得出正確結論。又如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一節中,“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潮流,我們是支持還是反對?為什么?”這一思考題,書中只是講了些歷史事實。如果沒有較強的語言概括能力和一定的歷史理論基礎,就不能達到論從史出的目的。于是,我便以此為突破口,組織學生查閱資料,并就經濟全球化的利弊進行了辯論。正方同學觀點明確,以科學資料為論據進行陳述;反方同學據理力爭,用大量的實際情況做論據進行反駁。課后,讓學生寫成書面材料,撰寫史學小論文。這種寫作,可充分調動他們思維的積極性。他們往往能提出一些新見解,闡述出某種新觀念。通過拓展練習,學生思維能力也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五、結語

篇9

西南科技大學地處西部,學校法學教育肩負地方法律人才培養和地方法制發展的重任。近幾年來,學校法學教育取得了較大成就和跨越式發展。 2006年,學校法學教育迎來了本科招生10周年和首次實現在全國高招中重點本科招生。2008年,學校法學教育在由武漢大學科學評價研究中心的“中國大學本科教育分專業排行榜(192個)”中獲得了A級的評價,在全國415所高校的法學專業中排名第76位。驕人的成績和快速的發展使學校法學專業教學在迎來了巨大的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艱巨的挑戰。 一、法學教育培養面臨的發展性問題 結合在西部和川內法學教育序列中所處的梯隊和地位,通過對法學教育服務對象、目標市場和就業去向信息反饋,以及四川地方法制建設對法律人才素質結構和能力水平的期望和要求的綜合分析,當前學校法學教育在呈現良好態勢的同時,面臨的發展性問題主要有: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矛盾、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的矛盾、法律思維能力培養與應試教育的矛盾、職業倫理意識與功利主義學習觀的矛盾等四個方面。 (一)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矛盾 法律的社會功能和法科人才的社會需求特性決定了法學教育在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同時,承擔培養學生職業能力的重任。但是,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是不同的。素質教育要求首先教學生如何去學、如何教會他們學會學習,學習方法比學習知識更重要。其次應當教會他們怎樣做人,學會做人和學會學習是素質教育里最基本的兩個問題;職業教育則首先教給人的是職業的操守、職業的技巧,應該教會人們在職業上的共同感覺和共同尊嚴,還要教會職業態度及如何履行職業義務,這和素質教育價值取向和目標定位存在較大差異。法學教育中的素質教育應該研究素質教育的共性,應該反思法學教育的客體及其表達。法學作為正義之學,法學學生在大學階段要進行價值觀的培育;法學作為治國之學,法學學生要學會處理法治原則和法律工具性之間的關系;法學作為權利之學,立法是表達權利,執法是落實權利,守法是實現權利,司法是救濟權利,法律的本位在于人的權利。法科學生要建立至高無上的人權觀,要學會如何去獲得權利,維護權利。最后法學還是思維之學,法學教育要培養學生獨特的思維能力[1]。美國著名法學家霍爾姆斯講“法律不是邏輯的結果,而是經驗的積累”,法學同樣還是經驗之學,作為未來的法律工作者,法科學生價值觀的培養,職業操守的培養,職業技巧的培養,需要大學教育階段的理論指導。 因此,如何在日常的教學環節和教學內容設計上,同時體現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目標和要求,是實現法學教育縱深發展的同時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二)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的矛盾 法科人才培養,是人文精神和科學精神的統一。 雖然通常認為法學屬于文科,法學教育注重的是學生的人文精神,但是對于未來將要運用法律實現社會正義的法科學生,首要的人文精神就是學會對待當事人,對待案件事實,對待證據。而證據的獲取過程是一個科學的過程,獲得證據、判斷證據、使用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還原都需要求真、求實。因此,法學教育要克服人文教育和科學教育的脫節問題,尤其在以工科為主的學校,問題顯得更為重要。在綜合院校當中,學生一入校就在一個綜合的氛圍當中成長,人文的精神需要文、史、哲,科學的精神需要數、理、化。所以綜合院校中培養的法科學生更具有優勢,單一學校的學生缺少的是一種理學的熏陶,科學的素養對于學生來說就存在環境不足的問題。因此,法學教育培養模式的改革,要適應社會對法科人才素質和能力結構的需求。在培養學生人文素養的過程中融入求真、務實、探究的科學精神。 (三)法律思維能力培養與應試教育的矛盾 法律思維是按照法律的邏輯———包括法律規范原則和精神———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現實問題的思維方式。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人最核心的素養,是一個合格法律人所必不可缺的基本功。在司法過程中,只有依照嚴格的法律思維,才能排除個人偏見,避免隨意性,才能形成并推導出解決法律問題的正確結論。但是,學校當下學分制教學管理體制,將2-6個學分的獲得等同于某一方面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較為模式化的考核機制難以反映學生對理論法學與應用法學之間內在的整體性邏輯關系的把握,難以對學生思維能力鍛煉和塑造過程進行定量衡量,使得相當部分同學滿足于考試的過關和學分的獲得,不注重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滑入應試教育的套路。因此,鑒于未來法律職業共同體職業能力的專業化,有必要改革和調整現行的法科學生學習考核機制,將反映法律思維能力和法律職業人思維方式的考核內容融入考核機制中,形成對專業知識和理論掌握水平考核的有效補充和完善,引導學生在運用法學理論觀察、分析實際問題的同時,增強對客觀現實法律思維角度的考量,逐步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 (四)職業倫理意識、職業技能與功利主義學習觀的矛盾法律職業體現著對公平、正義、秩序、效率等基本價值理念的追求,要求法律職業者必須具有理性與寬容的精神、剛正與廉潔的品格,形成忠于法律、忠于事實、忠于社會的高尚情懷。不至于因精通法律而危害社會,或成為社會秩序的破壞者。法律職業技能則體現法科學生從法律角度出發,分析、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和符合法律邏輯的工作方式。嫻熟的技能是法律智慧的閃現,是思想之光的火花,是成熟的法律人自主意識的反應。如美國的大學一直很重視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開設有大量的法庭辯護課(trialadvocacy)。所以,法科學生需要學會辯護、書寫法律文書、說服別人、清楚地陳述自己的觀點、熟練地組織文字、在公共場合演講、告訴別人法律允許或不允許干什么、及時和有效地與委托人溝通等等具體而實際的技能。當前法學教育采用的教學方法,是傳統的課堂講授法。這種方法的長處是能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能在較短時間內領會法律思想和內容要領;不足之處是學生缺乏主動性,易出現理論與實踐的脫節。由于傳統模式的影響,學生只是被動地接受,無法形成獨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盡管有個別類似于法庭調解、法庭辯護、庭審實踐或律師實習等基于實踐能力培養的實習環節和實踐環節,但存在明顯不足。并且還存在因集中實習較難安排、學生面臨就業壓力、帶隊教師疏于督導、實習單位工作壓力以及學生工作能力缺乏等因素,畢業實習和認識實習難以有效完成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倫理培養的重任。講授形式的教學模式和學分制的考核方式,很容易讓學生產生功利主義的學習觀,為了獲得學分而學習,忽視了對課程設計內在聯系和基本法律知識應用技能的把握和熟悉。#p#分頁標題#e# 致使法科學生往往僅僅熟悉相關法律知識,卻缺乏法律職業的基本素養,不具備較強的法律職業倫理觀念。   二、需求導向的法學教育發展、法科學生素質特征與法科學生培養目標

法學教育應體現法治社會的需求和社會糾紛解決體制的內在要求。法學教育的產生和發展與社會爭端解決機制密切相關。大學最早的三個專業就是法學、神學和醫學。其中法學專業的出現與解決人際關系或社會生活中的問題,即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糾紛,尤其是解決涉及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糾紛密切相聯[2]。我國和諧社會目標的提出,為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也為當前法學教育的發展提出了一個新的命題。和諧社會固有的理念要求法律在承擔訴訟解決社會糾紛的同時,應具備化解社會矛盾,盡量減少社會對立面的職能。法律社會職能的轉變給法學教育提出的新命題是:社會轉型期法律人才的素質目標應具備嫻熟的法律理解、應用能力和高超的法律應用藝術,以適應和諧社會理念下社會糾紛訴訟解決機制的發展要求。具體來講,和諧社會構建和社會需求對法學教育的發展影響有以下兩方面: 第一,法學教育由單一價值理念向多元價值理念轉化。[3]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的飛速發展,對法學教育一直持有的基本法治理念提出了挑戰。現代法治理念的精神可以歸結為:規則之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法律至上等。這種法治是以單一的國家權力及其價值觀為基準的規則之治,排除了多元化的價值理念、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因而法學教育更多的是專注于對法律規范知識的傳授、對學生權利意識的培養和對現代法治精神的灌輸。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在現代社會爭端解決機制中的地位,說明了我們所追求的理想社會,應當是一個多元化的價值理念并存、多元化的行為模式并存和多元化的爭端解決機制并存的社會。“法治社會固然必須有司法的權威,但這并不意味著必須由司法壟斷所有的糾紛解決。現代法治國家應能夠容納各種社會權力及其組織形式的存在,各種社會性、民間性社會組織及其糾紛解決機制將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4]在這樣的語境之下,法學教育的價值理念必然由單一的、僵化的法治理念向多元化的、富有活力的法治價值理念轉變。這一轉變必將對法學教育目標、法律人才素質、教學內容等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第二,職業能力由司法的核心素質和技能培養轉向法律實踐全面技能的訓練。隨著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的發展,法學教育對于學生能力的訓練也在發生變化。“司法途徑對許多經驗豐富的商人來講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因此,他們總想規避司法。作為傳統的法學教育,學生被訓練在法庭去戰勝對手贏得勝利,訴訟是目的;而調解則教會我們更簡單、更慎重,以及真正有興趣地傾聽別人,基于理解和誠懇的謙遜會使沖突的雙方愿意回到談判桌上,并達成解決方案。就目的而言,首選是解決糾紛、形成協議,而不是形成訴訟,因為調解是一種獨特的工具。”[5]替代性爭端解決機制的興起,對于法學教育來說,僅僅進行訴訟能力的訓練是不夠的,還要培養學生其他法律實踐如調解、仲裁、談判等所需要的技能,培養學生通過非訟方法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理論意識和操作能力。 素質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質作為重要內容和目的的教育”。在法學教育職能轉換和職能發展背景下,法科學生素質能力需求呈現新的發展特征:第一,寬厚的基礎知識。一個法律人不僅應當通曉法律,而且還必須具有廣泛的文化知識,應當認真地學習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知識。這些學科的知識,既是法學專業本身的需要,也是法學專業學生將來工作的需要。第二,獨特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工作的特質在于用法律解決復雜的社會問題,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獨特的法律思維,能夠從法律人的角度觀察和分析問題。第三,嫻熟的法律運用能力。法律工作者必須具備運用法律分析和解決社會糾紛和問題的能力,它包括法律解釋、法律推理、法律程序、證據運用、法庭辯論、法律文書制作等。第四,較高的法律研究能力。 法律是高度抽象的規則體系,法律人必須在靜態的法律與動態的現實之間進行權衡,尋找規則與個案的聯系點。第五,高尚的職業道德情操。法律職業擔負著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任,法律人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法律權威,神圣的職業要求廉潔、剛正、正義的品格。 西南科技大學法學經過10年的發展,在四川乃至西部影響力逐步增大,法學專業畢業生所具備的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職業精神所贏得的的良好聲譽為學校法學發展開辟了廣闊的空間。因此,準確定位在西部法學培養序列中的地位,適應西部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制需求,整合學校法學教育資源,立足現有基礎,樹立培養服務西部、扎根西部、人文精神與專業精神互補、職業倫理與職業技能并重的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 三、“五位一體”法學教學培養模式 基于以上分析,結合法學發展實際,我們認為當前法學教育應逐步建立法學專業知識、法學文化修養、人文精神、職業技能與法律倫理“五位一體”的教育培養模式,并以此指導法學教育培養模式的完善和改革。 (一)法學專業知識 法科學生要掌握法學專業所涵蓋的由十幾門二級學科所構成的課程體系,包括核心課程、方向課程、選修課程等必備的專業知識。在這些課程的教學內容中,特別要注重對學生進行基本概念、基本問題、基本原理等知識的教學。通過這些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對法律的存在狀態、結構、屬性、關系以及運行規律有深切的把握。專業知識是否系統扎實,是法律人從事法律職業的基礎和知識背景。 (二)法學文化修養 法學文化是與法律文化相比照的概念。法律文化是法學教育中的法律或者法學自身所內在涵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法學文化則是法律文化所輻射出來的與法學有關的人才培養機構、法學學科專業設置、法學專家學者、法學思想流派或者觀點爭鳴、法學學術活動或者學術講座、法學刊物與法學專業媒體、法學圖書資料等文化資源。法學文化修養的本意不在于引導學生將來一定要從事法學研究工作,而是要讓學生形成一種自覺的專業情感,成就一種法學文化智識,開闊自己的新視野、啟迪自己的新思維,并由此激發學習興趣和動力,促進個人綜合素質的培養和發展。良好的法學文化修養不僅可以讓法科學生增大法學信息量、開闊法學視野,而且還可以給他們以思想和文化的熏陶,從而提高思維水平和求解問題的能力。比如,法學家本身就是一種榜樣的力量,國內外著名法學家的成長、學術活動以及他們的法學思想本身就是對法科學生的一種激勵;通過閱讀法學著作、論文,瀏覽法學媒體信息,汲取優秀法學思想,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維能力,對于處理實踐中的具體問題有著前期思維準備的意義。#p#分頁標題#e# (三)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對人的價值、人生意義和人類命運的關注和思考。[6]西方近代人文精神重視理性和知識,宣揚人生而平等,提倡個性解放和自由,肯定人對情感、健康、榮譽、財富等現世幸福快樂的追求。 中國古代人文精神則倡導剛健有為的人生態度,強調整體利益和個人的職責義務,以群體為本位,以義為上,向往理想人格。隨著中西方文化的沖突與融合,中西方對人文精神的認識與取舍有所趨同。一般認為,人文精神是一種自覺、自省的意識,不斷反省人生的缺陷,追求理想的人生;它是一種批判的意識,不斷反思社會缺失,追求理想的社會;它是一種超越的意識,不斷關注時代精神,追求超越現實的理想境界。在社會變遷迅速的當今時代,人文精神應該體現以下內容:(1)自強有為、樂觀向上的人生追求。(2)社會責任感、歷史使命感和愛國主義情操。(3)獨立思考的主體意識和社會批判精神。(4)珍惜現在、憧憬未來的胸襟,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的眼光。(5)精神與物質并重,以義為上的價值取向。(6)互助、友愛、奉獻、協作精神和民主、法治觀念。(7)理性、求實、創新、自由探索,堅持真理的科學態度。 (四)職業技能 法律本質上是一種人類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社會糾紛和矛盾化解機制。作為未來的法律人,掌握法律的目的在于運用法律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創造平和、協助、共贏的社會環境。“理論都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樹常青”,法律人的價值既體現在運用制定法解決社會糾紛,還歸社會秩序,更體現在創造性適用法律,使僵化的法律獲得生命。這需要對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和高超的法律運用藝術。而這又來自于對生活深刻的領悟和對世俗人情的洞察。因此,法律職業技能體現在法律人的溝通、協商能力;談判妥協能力;辯論的技巧能力和方法;制作法律文書的能力;獲取、掌握和應用信息的能力;制定規則的能力;起草合同的能力;審核、鑒定和有效運用證據的能力等等。[7](五)法律倫理法律教育的目標不能僅僅局限于讓學生習得一門賴以謀生的職業技術,更為重要的是讓他們通過專業訓練成就為具備健全法律人格的法律人。法學教育必須要開發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懷,砥礪受教育者的倫理能力。法律倫理包括法律制度賴以形成的內在的倫理結構和法律制度得以良好運行的外在的法律職業倫理兩部分。[8]法律職業倫理是指法律職業者在其職務生活與社會生活中應遵守的相應道德行為規范。法律制度自身的倫理結構則是法律自身的品質基礎。所謂法律有善惡、制度有正邪,實指法律有不同的品質。法律制度內在倫理是目的性的,法律職業倫理是手段性的。缺乏法律理性的倫理建設可能會使中國法治停滯不前,但缺乏倫理關懷的法治建設卻必將在精神上葬送整個中華民族。一國法律教育如果僅僅注重法律知識的教授,而忽視作為法律知識賴以形成的倫理結構的分析與研究,這種教育就注定是膚淺的和空洞的[9]。   四、“五位一體”法學教學培養模式下學校法學教育改革思路

(一)問題教學法的引入 法律之所以可以在“問題”引導下教授,是因為一個社會的法律運動中總是充滿了價值對立和利益沖突。法律發展的過程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現新問題的過程。法律教育的目的并不是用現成的法律知識去填充受教育者的大腦,而是以已有的知識為起端,以問題為火種,去激發受教育者的能動思想。這樣,教育的過程就不再是一個生吞活剝的填鴨過程,而變成一個開放的思想砥礪過程,一個法律知識被不斷向前推進的過程。在日前的通行教育方法中,灌輸與說教仍占主導地位,受教育者的主動性是被忽視的。因此,有必要根據法律職業對法學教育的要求,引入問題教學法。以法條為起點,以法律倫理教育為目的,引導學生對現實對立價值和沖突利益問題的關注和解釋,并尋求解決的方法。 (二)提倡探究性學習方法 法學教育的職業特性決定了教育過程不僅要讓學生學量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學習科學研究的過程或方法。因此,根據學校法學教育的現狀和現有資源條件,有必要引入探究性學習方法。探究性學習(inquirylearning)是一種積極的學習過程,指學生在學習情境中通過觀察、閱讀,發現問題,搜集數據,形成解釋,獲得答案并進行交流,檢驗、探究性學習。在法學教育過程中,探究性學習主要突出在探究的問題性、實踐性、參與性和開放性,其中既有學生個體的自主學習、獨立鉆研,也有學生群體的合作與交流、討論切磋和師生之間的共同探討、教學相長,能充分發揮師生雙方在教學中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法學教育的探究性學習具體實施策略包括:(1)了解學生,觀察、了解學生的發展傾向、特長、愛好以及已經有的知識能力。(2)創設氛圍。教師要為學生創設一種自由、民主、平等、和諧的氛圍,以激發學生的思維。在法學講授或案例討論時,要保護好學生的好奇心.尊重學生的發言權,鼓勵學生的創造性,教師和學生一起探究。(3)激趣。通過提供近乎矛盾的事件、案例、呈現困惑的問題情景來引發學生的興趣,激發學生強烈的好奇心和探求欲,解決法的教育的實際矛盾。(4)以生為本。以學生為主體,指導學生發現問題,鼓勵學生提出自己的見解。通過探究、討論,學生的智慧火花在閃爍,知識的種子在發芽,學生真正成為課堂的主人,學習的主人。 (三)強化人文精神培養 (1)增設人文課程,輸注人文知識。人文精神是深層次的思想觀念,而非具體的知識。但人文精神與人文知識密切相關,人文知識是人文精神的載體,人文精神寓于人文知識之中。人文知識的傳授、熏陶有助于強化學生自身的內心體驗,直面人生,正視現在,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提高主體創造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為人文精神的構建奠定深厚的知識底蘊。(2)強化教師的人文素養對學生的影響。愛其師,信其道,教師自身的師德是將人文知識轉化為人文精神的關鍵環節。教師應增強育人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質,努力發掘法律專業的人文性內涵,把人文精神融化到整個法學課程體系和專業教育中。在教學過程中,要重視、尊重每一個具體的教育對象,尊重每一個受教育者的人格,關心每一個教育對象的內在潛能、需求、遭遇和困惑,對學生的喜怒哀樂多加了解、關懷和引導。只有這樣,才能體現人文精神的關愛。(3)努力營造富有人文精神的校園文化。校園文化對學生性情的陶冶、思想境界的提升、情感的升華和禮儀修養的形成都起著重要作用。要重視富有人文精神的校園文化建設,通過廣泛開展的法律咨詢、模擬法庭、法學講座、法律調查等活動,激發學生的主體意識和理性思維,獨立地思考為學、為人問題,領悟人生的真諦,正確地對待自己的潛力。#p#分頁標題#e# (四)增加法學文化修養環節 法學文化是一定時期法律教育資源和法律研究活動所折射的,供法律學習者理解、領悟和掌握的文化資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學習者對法律的情感、需要和期望。是關于對法學人才培養機構、法學學科專業設置、法學專家學者、法學思想流派或者觀點爭鳴、法學學術活動或者學術講座、法學刊物與法學專業媒體、法學圖書資料等文化資源總體性的認知、評價、心態和行為模式的總匯。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我國法學教育已經衍生出許多文化資源:法學院、法學專家學者、法學學術研究、法學媒體等等,共同推動著中國法學事業的前進。良好的法學文化修養不僅可以讓法科學生開闊法學視野,接受法學思想和文化的熏陶,而且可以營造良好的學風、教風和校風。(1)教師在講授基本概念、知識、原理和技能時,應該適當地配置相應的法學文化資源,如法學名家名著、法律格言、法律文學、法學歷史學等,讓學生知道更多的法學資訊,并告知學生了解這些法學文化的檢索途徑,有意識地讓學生產生了解法學文化的自覺性。(2)法科學生應該結合所學課程內容,盡量多地挖掘出優秀的法學文化資源。在法學文化修養的培育過程中,要帶著一種對法學的真摯情感去了解法學文化,并且從各種法學文化中汲取那些對個人的發展和綜合素質培養有益的精華。(3)學校和學院應多為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學文化修養提供便利條件和寬松環境,圖書資料和檢索設施要配套,通過舉辦法學學術講座、學術沙龍、案例辯論等,創造良好的法學文化氛圍和景象。 (五)實踐性法律教育的強化 法學教育不僅要傳授法律知識,同時要培養和訓練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強化實踐性教學方法,如以案例分析討論形式出現的案例教學方法、以理解程序為主的模擬法庭教學方法、以師傅帶徒弟式的法律實習方法,以及近年來引入我國的以訓練學生實際能力為宗旨的實踐性法學教育模式。主要是以“診所式法律課程”(ClinicalLegalEducation)和“法庭辯論課”(TrialAdvocacy)為主的一系列實踐性法學教育課程。這些課程的設置,以學生為中心,教師更加注重學生的感受、學生的需要和學生面臨的問題,而不是主要關注自己,關注自己準備的教案和希望達到的教學效果。沒有標準答案的開放性的教學,通過啟發學生自己去尋找答案,讓學生在利益沖突和對撞中去理解法律的糾紛解決功能,去反思立法的成功與失敗,去領悟“法律的生命從來不是邏輯,而是經驗”經典格言的精神。 (六)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 純粹的法律知識是不存在的。所渭法律知識的傳授,實際是法律技能培育的過程。法律技能分為內在技能和外在技能,作為一個合格的職業法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的內在技能:(1)廣博的知識。(2)嫻熟的資料查詢技能。(3)獨立思考的創新精神。(4)穩定的心理素質。(5)獨特縝密的思維方式。(6)法律研究能力。法律職業的內在技能要通過外在技能來體現。合格職業法律人應具備的基本外在技能:(1)準確簡潔的文字表達。(2)精煉流暢的口頭表達。(3)超常的記憶力。 圍繞此目標,建議調整教學內容,構建以法律技能培養為核心的課程體系。在課程的設置上,除開設法學專業基礎課外,首先要增設大量的跨學科課程,如政治學、哲學、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等以及部分自然科學課程,其中哲學、經濟學和社會學課程的開設尤為重要。其次,法律技能的培養應該在課程設置中占據重要地位。除專業基礎課程應體現這方面的內容外,還應開設專門的法律技能課,法律修辭學、法律口才學、法律方法論等。法律人必須能夠用恰當的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想法。語言應在口氣、措辭、停頓、抑揚等方面得到修飾,使其富有感染力。 這種主宰語言的技巧,不是學生平時無意識的積累就能掌握的,而是要施加專門的訓練方能駕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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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經濟法課程的性質和特點

1.經濟管理系的財經類專業需要經濟法基礎知識和技能

懂經濟、懂法律是財經類專業大學生具備較高綜合素質的體現。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依法辦事是現代社會人基本的行為規則,我們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習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我們自身的綜合素質,以應對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尤其作為財經類專業的學生,更應該深入學習經濟法,以此提高財經類專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體現出高素質的大學生應有的綜合技能,為今后走向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2.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

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為了使經濟法課程中抽象的理論具體化,增強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就需要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對于高職院校的學生來說,應用技能的培養顯得更加重要。而運用模塊化案例教學法無疑是比較恰當的教學方法。與傳統的課堂講授相結合,采用模塊化案例討論法不僅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掌握所學知識,更能使學生掌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

(二)認識我們學生的特點和我們的培養目標

1.高職學生基礎薄弱,過多理論講解會消化不良,導致厭學

高職院校的學生底子薄,文化基礎差是不爭的事實。在中小學沒有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缺乏良好的學習氛圍,大都是不會學習,也不愛學習。因此,高職學生學習缺乏主動性,學習積極性不高,沒有良好的學習風氣。另外,高職學生注意力易分散,興趣容易轉移,對學習以外的東西接受能力較強,接受程度高,但是鉆研深度不夠。

2.S-ESE培養模式下的課程改革要實現崗課對接,注重能力培養

安順職業技術學院以創新的S-ESE人才培養模式作為深化教學改革和加強內涵建設的突破口,強化專業建設與課程建設。在課程建設方面,始終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職業能力為核心,以崗位技能訓練為重點,既強調職業通用知識與技能,又重視培養特定崗位所必備的知識和技能。以學生職業能力和職業素質培養為主線,進行課程開發和課程體系設計,將培養目標分解落實到課程建設中,建立相應的理論課程體系、實踐課程體系、素質課程體系,從而形成三者相互滲透、密切結合的統一的教學體系。

二、找對方法,循序漸進

(一)整合教學內容,強調實用、夠用

高職經濟法的教學內容不能不分輕重,面面俱到,而是要遵循高職高專教育“以崗位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理論以必需、夠用為度”的原則和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這一目標,按照教學過程的實際要求進行概括和總結,對經濟法教學內容的進行取舍和整合。我將經濟法課程內容分為三個方面:法律基礎理論、經濟實體法律、經濟程序法律。

(二)議案學法,模塊化推進

我將經濟法教學任務的68個課時,分為四個教學模塊,以模擬訴訟的方式逐個推進:第一模塊:民法案例訴訟16課時,包含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合同和擔保;訴訟時效等。第二模塊:公司法案例訴訟20課時,包括公司設立條件;公司章程的章程制定;公司的經營過程等。第三模塊:勞動合同法案例訴訟16課時,包括勞動合同的擬定和勞動仲裁等。第四模塊:知識產權法案例訴訟,16課時,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等。

(三)突出能力培養,實現崗課對接

1.培養學生法律思維能力

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是一個系統工程。首先,應創新現有的法律教育理念。傳統教育模式沒有把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思維能力作為培養的目標,這一理念直接影響整個教學體系。因此須首先轉變教育理念,樹立全面的以養成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為目標的教育理念。其次,應完善法學教學課程體系。全面的法律思維應兼具學理性和實踐性的思維能力,其中更為重要的是以法律思維培養作為導向,進行多元化實踐性教學模式的探索。模塊化案例教學法將學生置身具體案例之中,引導學生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案例中的人和事進行判斷和推理。

2.培養學生法律語言的表達能力

模塊化案例教學法從學生的興趣出發,采取任務驅動、行動導向的設計模式,以活動設計、角色參與為手段,幫助學生提高語言表達能力。模塊化案例教學過程由理論到實踐、由簡單到復雜的關系,符合學生的認知特點及交際場合的普遍律。在每個模塊中都安排了精選的案例、活動設計和測試內容,讓學生用法言法語來表達的所思所想,使得學生的學習過程就是一種法律語言表達與溝通的實踐過程。

3.培養學生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

法律文書是公檢法機關和律師、仲裁、公證機關在訴訟活動和非訴訟活動中制作和使用的各種文書。每個法律人都離不開法律文書的制作,法官要制作判決書,檢察官要制作書,律師要寫辯護意見等。因此法律文書的寫作非常重要。法律文書既要反映實體法規定,體現對案件處理的實體決定;也要反映程序法的規定,體現對案件處理的程序規定。模塊化案例教學法由學生自己撰寫狀、答辯狀和判決書等,為其提高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提供鍛煉機會。

三、付諸實踐,不斷探索

下面以第一模塊為例,對整個模塊化案例教學法的步驟和方法進行說明。第一,確定班長為本次模擬法庭的總導演,再把班級同學分成3組,各組選出組長1名。明確導演職責:監督、檢查各組任務完成,觀察各組成員對案件討論和材料準備的參與情況;負責各組之間聯絡和協調,注意各組任務的銜接和配合。明確組長職責:組織組員討論案件,收集、總結組員觀點,負責庭審材料和道具的準備;負責對本組同學的參與積極性和具體貢獻進行評價。明確各組成員職責:立足本組角色定位,每個成員積極思考、發言;梳理發言內容,形成完整、嚴謹的觀點材料。第二,給出案例和問題,各組研究案例、思考問題、總結觀點、相互點評。精心選取案例,要求精確、恰當,帶有目的性和針對性。教學案例的針對性,能強化經濟法教學的目的性。提供案例:甲、乙、丙、丁是朋友關系。2000年3月1日,四人同桌喝酒。席間,甲、乙簽書面合同,乙向甲借款一萬元,借期一年。丙簽字愿做保證人,丁簽字愿以自有房屋做抵押。2000年3月5日,甲將一萬元現金交付于乙。此后無話。2003年3月3日,甲要求乙償還一萬元借款并支付三年的利息,乙聲稱已過訴訟時效,不愿還款。甲遂要求丙、丁承擔責任,也遭拒。2003年3月10日,甲將乙、丙、丁人告上法院。提出問題:(1)如何認定甲、乙、丙、丁的主體資格?醉酒狀態是否影響一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為什么?(2)甲、乙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乙是否要還本付息?為什么?(3)乙聲稱已過訴訟時效是否有法律依據?為什么?(4)甲、丙之間的保證合同是否成立,丙是否要承擔保證責任?為什么?(5)甲、丁之間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丁是否要承擔質押責任?為什么?(6)法官該如何判決此案?第三,抽簽決定三組的角色分配:原告組、被告組、法官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各組內部再分工,準備庭審材料:狀、答辯狀、判決書等,指導老師在各組準備過程中,對其分別輔導。步驟如下:①各組立足本組角色背景,再次研究案例和問題;②各組尋找出對己方有利的法律依據和證據;③原告組根據案例寫出狀一式三份,自己一份,法官、被告各一份;④被告組根據狀寫出答辯狀一式三份,自己一份,法官、原告各一份;⑤法官組根據狀、答辯狀寫出判決書一式三份,自己一份,宣判后發原、被告各一份;⑥各組寫出發言稿,準備證據材料、標牌、法槌等;⑦導演組織排演,各組就排演中出現的問題討論修改。指導老師老師參與討論,適時引導。第四,組織庭審。各組推舉表現優秀者代表本組參與庭審,分飾原、被告及其訴訟人和法官、書記員、法警。將教室布置成法庭,嚴格按照庭審程序進行。第五,導演點評,根據表現情況給組長打出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得分。組長給組員打分。第六,老師點評學生表現,指出成績與不足,將相關法律知識和技能再進一步系統化闡述。①點評合同成立與否等實體法律問題;②點評庭審過程中的法律程序問題;③點評法律文書的寫作問題。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