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資產財務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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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產財務制度

篇1

[關鍵詞] 農村財務 規范化 管理體系 鄉鎮政府

農村財務管理不僅是一項經濟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農村基層組織、思想、政權建設的需要。因此必須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并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的一項大事來抓。近年來,農村財務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不夠規范的問題,影響了農村工作的正常運轉,所以建立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規范體系在當前已是刻不容緩。

一、農村財務管理規范體系建設的目標

農村財務管理規范體系的建設目標應是:建立責權利明晰、科學民主、運作規則完善高效的農村財務管理規范體系。

所謂“責權利明晰”,主要是指農村財務關系所涉及的國家、集體及農民個人各主體,財務管理各層次之間、主體與客體之間的經濟責任界定、權力劃分、利益分配等要明確,責權利關系要對等。所謂“科學民主”,是指處理農村財務關系所建立的基本規則和操作規程要建立在科學的理論之上并符合民主財政和民主財務制度建設的方向。所謂“運作規則完善高效”,是指農村財務管理的運作程序和方法的制度安排要全面完整,要有較高的運作效率。應當說,“責權利明晰”是基礎,“科學民主”是核心,“運作規則完善高效”是保障。

二、制定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制度

當前急需制定和完善的制度主要包括:

1.《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和《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村稅費改革,已經取消了鄉統籌和村提留,原《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和《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關于鄉統籌和村提留的財務管理規范和會計處理制度必須加以修改,以適應新的財務與會計環境。

2.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1995年12月國務院曾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農業部于19%年9月下發《關于貫徹落實的通知》,提出了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安排的基本要求,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通知》的形式,沒有形成專門、完善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應結合新的稅費制度的要求,盡快制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包括農村集體組織資產的民主管理制度、承包經營制度、資產流轉制度、財務會計制度、資產報告制度等,以規范集體資產的管理行為。

3.財務公開及民主管理制度目前雖然已有1997年農業部、監察部聯合制定和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督促和規范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公開行為,但應結合這次稅費改革的要求,盡快對《暫行規定》加以修改完善,使其成為正式規定以指導和約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行為。

4.農村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及鄉鎮政府的財務監管制度

目前,村級會計管理制度主要有三類:一是由會計主體單位自我管理;二是由鄉鎮政府統管統派;三是多元主體管理,即主管部門、村經濟組織、會計服務中心對會計人員進行多重管理,各主體共同參與會計人員管理,都有一定的權力和責任。究竟應該建立怎樣的管理體制,雖然各地可以根據實際來確定,但作為政府管理部門應盡可能地提供這樣的指導性規范。可以考慮在相關制度中提出幾種主要模式的運作框架,以指導和規范村級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安排。

三、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一是應健全財會人員任免制度。凡經群眾推薦,村委會上報,鄉鎮考核合格,應由鄉鎮會計管理站審批并統一頒發聘書;二是建立財務人員人事管理制度。對村級財會人員的配備、考核、聘任以及勞動報酬、崗位責任制等均做出明確規定,不經鄉主管部門批準,不得任意調換和聘任財會人員;三是對鄉村財會人員進行全面清查,建立會計人員檔案管理網絡,以便儲備和統一調配整個鄉鎮的會計人員,為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做好人力資源準備。

四、鄉鎮政府在農村財務管理中的職責

鄉鎮經管站代表鄉鎮政府行使對村財務的管理權,是村財務的直接管理者。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農村的方針、政策,保證黨在農村政策的落實,管理和監督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工作,負責制定農業、農村發展及基礎設施的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村會計人員的培訓服務。

鄉鎮政府介入村級組織財務管理的方式主要是指導和監管。這種指導和監管要滲透到村級財務的決策、控制和內部監督的全過程。而指導和監管的重點是程序或過程合法性、合理性的監管。

對會計人員進行管理,并通過會計人員體制的設計實現對村級組織的財務監管是鄉鎮政府介人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方式。在許多地區存在著“一任村書記(村主任),一任村會計”的不正常狀況。通過會計人員的統一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對村級財務的控制作用。

對村級組織進行審計,是鄉鎮政府機構對村組織進行財務監督的重要形式。由于大多數村級組織的管理制度缺乏健全性和有效性,加強對村級組織的審計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對沒有實行財務雙代管的村組織更應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五、農村財務管理的主體

篇2

關鍵詞:農村集體資產;經濟發展;主要問題;對策

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村干部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多年來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對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增強基層組織的凝聚力,保持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自農村實行以來,村集體資產處于管理混亂和無人監管的情況,沒有建立資產管理制度,尤其對沒有集體企業的村社,村干部認為農村幾乎沒有什么集體資產,礦產資源、荒地、草原等缺位管理。造成集體資產嚴重流失。

(二)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低,財務管理混亂、集體資產底子不清

一是原始憑證中發票不正規、手續不完善、單據不齊全。 村級經濟活動因其所處環境的特殊性,使得村級原始憑證極不規范,村級支出原始憑證中很少有正式的稅務發票,大多都是一些形狀各異、字跡潦草、簽章不全、內容都不完整的白條,特別是村級基建項目,連基本的工程結算單、工程協議都沒有,真假難辨,漏洞較多。

二是會計賬簿設置、登記不全,個別村沒有按照財務要求設置會計賬薄、科目,收支記錄不完整,特別是有的村存在有賬無物和有物無賬的現象, 導致集體資產普遍存在沒有將自然資源、公益設施等集體資產納入賬內核算。同時,已經報廢、丟失、損毀的集體資產仍計入賬內。

三是會計工作交接不規范。更換會計人員時,有的財務人員交出的會計資料不全,甚至不交會計資料,新任會計只好重新建賬,造成村集體經濟活動的會計核算不連續,會計也就只知道自己工作階段的經濟業務,對以前發生的就不聞不問,是集體資產無形中流失。最終導致集體資產底子不清。

(三) 鄉村兩級對集體資產監督不力

1.農村審計監督乏力。鄉鎮農經部門對村級集體資產審計監督不夠。目前,由于機構改革后,有的鄉鎮沒有農經部門或者人員不足,農村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弱化了其在村級經濟活動中的監督職能,財政部門由于多種原因也沒有對村級會計基礎工作進行監督,造成監督主體的缺位。

2.內部監督乏力。村民理財小組作為村級的紀檢組織,代表廣大群眾依法對村級的經濟活動進行全程監督,對村級的收支單據進行審核。但是理財小組成員文化水平不高,不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限制了其職能的發揮,有的村民小組有名無權,無財可理,使民主監督制度形同虛設,村級資產管理失去有效的監督和控制。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摸清農村集體資產“家底”

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產權登記制度、資產占用制度、資產收益制度、民主管理和審計監督制度以及資產報告制度等規章制度。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礎上,依法對集體經濟所有的各種資產界定所有權,理順產權關系,對集體經濟所有的各種資產進行重新核實,清查集體經濟所有的各種資產,摸清集體資產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行效益情況,確定集體資產的價值總額。依法進行所有權登記,把應歸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都納入管理的范圍。做到賬實、賬款相符,全面摸清村集體資產負債情況。

(二)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完善會計委托制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是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是完善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體制和機制的重要方面,村集體的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收益分配方案,重要集體資產的購置和處分等重大事項,要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履行民主程序,接受全體成員的監督,落實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的決策權,監督權,增強集體透明度。

農村財務方面,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化解基層矛盾。村財開支審批實行限額管理,分別由村主任、村兩委等進行分級審批,所有財務報賬前均須經村民理財小組審核蓋章后方可入賬。每個村設立由三至五人組成的村民理財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小組成員應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和財務知識。在會計工作中,堅持民主自愿和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情況下,委托鄉鎮經營管理機構進行記賬、核算和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各項收入如數入賬,不得坐支現金,不允許“白條”沖抵現金,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在會計核算和貨幣資金的雙重下,實現全方位地早監管早管理,從而避免出現現金管理不嚴、挪用或亂用資金等,從而使得財務管理更加地規范化。

(三)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和服務

縣級以上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制定有關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法規和制度,積極爭取培訓費,加大對農村集體財務人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人員、審計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其業務素質。縣鄉兩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幫助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濟合同管理和服務,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組織規范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調解處理合同糾紛。

三、結論

為了進一步的規范和保障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充分的重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結合實際的發展環境,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促進農村集體資產的進一步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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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沒有建立完善的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目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權大多是集中在重要的村干部管理者的手中,然而由于大部分村干部的總體文化水平較低,思想觀念仍存在著一些落后的思想,未能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農民未能有效監督管理者的工作,使得農村集體的資產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很難發揮管理真正的作用。

1.2集體資產流失現象頻發目前農村集體的資產管理出現資產流失的現象較為嚴重,按照目前存在的情況分析,主要是由于資產的管理者私自改變集體資產的產權性質,這種情況多見于個人和村合資創辦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企業,平頻發個人管理者過多蠶食集體的利潤或者股份的現象。此外,在集體產權發生轉讓或者租賃等情況時會出現個人或組織通過暗箱操作將成本壓低,變賣集體資產或者低價折股等現象,甚至會出現管理者為己中飽私囊、和侵占集體的資產等違規違法行為,導致機體資產大量流失。

2.分析提高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水平的對策

2.1全面清核集體資產,明確資產存量農村的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共同的一項資源,必須對其進行規范科學管理,全面核查集體資產,明確集體資產具體存量。首先應對多樣化結構和經營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核,根據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對農村的集體資產的產權歸屬給予明確界定,明確其資產的具體性質,是屬于國有資產或是屬于集體資產。其次建立相應且完善的資產賬簿,對資產的產權歸屬和正確的存量關系給予明文規定,并通過城堡、租賃或者拍賣等方式正確處理長期閑置的集體資產,以實現集體資產的活躍性,實現集體資產的優化配置和使用,并對集體資產加強管理,提升資產的發展水平。

2.2轉變思想,創新管理管理農村的集體資產應加強思想轉變,創新管理,建立完善的資產管理制度,以提高集體資產的管理水平和質量,防止集體資產受到惡意侵占。加強管理思想的轉變是有助于管理者更好地理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具有現實作用和價值,并在實踐管理的工作中規范自身的行為。此外還應建立健全科學的資產管理制度,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和管理權限等,確保將制度管理落實到具體的日常管理活動中,為農村的集體資產管理創建牢固的制度保障。

2.3提高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技能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技能在提供集體資產管理水平占據著重要的位置,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和應變能力能有效處理資產過程中出現的腐敗、侵占集體共有資產、貪污等問題,因此可通過培訓的方式,開設資產管理的相關課程提供管理人員學習,讓管理人員在培訓活動中學習到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創新的管理理念。此外在管理崗位的培訓上,可通過考試的方式進行崗位分配和管理,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建立科學的獎懲機制以激活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在良性的競爭中提升資產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提高資產管理的水平和質量。

2.4建立牢固的監督體系牢固的監督體系是提高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水平的重要后盾保障,完善的監督體系是保障資產管理健康發展的主要條件,能有效避免資產管理者發生侵占集體共有資產、等情況。建立牢固的監督體系應走群眾路線,凝聚群眾的力量,農村的集體資產要求實行公開的財務制度,并通過群眾接受的方式給予公示,讓農民群眾充分了解共有資產的流動情況,構筑牢固的群眾監督后盾,實現依靠群眾的力量對資產管理充分監督的最終目的。此外應在監督體系中建立責任獎懲制度,對出現侵占集體共有資產和挪用公款等現象出現時,給予相應的責任懲罰,確保農村的集體資產管理的健康持續發展。

3.結束語

篇4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會計;財務公開;探討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4-0008-1

洮南是吉林省農業大縣之一,所轄18個鄉鎮,總人口4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為27萬人,占總人口數的63%。截至2010年末,全縣農村經濟總收入22.1億元,農村集體經濟總收入為3740萬元。隨著農村集體資產總量不斷增大,農村財務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門話題,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洮南市各級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自2003年起逐步在全市各鄉鎮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制,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做到逐筆逐項公開,使全市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專業化的軌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1 目前農村財務管理的現狀

洮南市所轄18個鄉鎮,221個行政村。各鄉鎮經管站單獨設置,全市農經人員105人,村級報賬員(兼文書)221人,村級財務會計36人(由各鄉鎮農經員兼任),負責各村財務記賬和會計業務處理;各村設村報賬員,負責報賬和村級日常業務處理,不再設村會計。從2003年起全市各鄉鎮221個村全部實行了“村級財務制度”,做到每月報賬一次,并在每月報賬、記賬結束后由財務會計打印公開榜,并到村張榜公布、存檔。2009年洮南市推行“兩化一推進工作”,2010年各鄉鎮統一使用“三資軟件”。在各鄉(鎮)經管站又成立綜合服務大廳,實行柜臺式辦公,一站式服務,方便了群眾,同時也提升了農村財務管理的水平和檔次。

2 推行農村會計制度取得的成效

會計制,即在農村實行“村賬鄉(鎮)代管”,是一種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新體制。

目前,洮南市各鄉鎮在2003年已全部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實行了村賬鄉鎮代管,221個村委會百分之百實施了會計制。幾年來的工作實踐證明,會計制這項農村財務管理的新形式是符合洮南市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的,它受到廣大農民群眾和農村干部的普遍贊同,效果顯著。

首先,提高了農村會計核算水平,保證會計核算按章按制,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

其次,強化了農村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了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保值和增值。

最后,實行村賬制度做到了“四化”,即一是會計合法化;二是現金管理規范化;三是會計核算程序化;四是財務公開化。使基層群眾對集體資產管理方式更加滿意。確保農村財務公開做到真公開、全公開和及時公開,使農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得到了充分保障,減少群眾的猜疑,使他們對發展集體經濟、共同奔康致富、構建和諧農村更充滿了信心。

讓干部管好用好集體資金、發展集體經濟的思想行動更加統一。推行村賬鄉鎮后,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更加嚴密,干部的干事精力更加專注,利益目標更加統一,齊心協力、共同發展集體經濟的原動力和積極性進一步提高。

3 實行村賬鄉鎮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一,部分鄉鎮出現了“村錢鄉花”,完全失去了村鄉代管的意義。

第二,部分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雖然制訂了一系列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但個別村落實不到位。

第三,部分村財務公開有待進一步完善,監督力度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4 采取有效措施,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確保農村健康發展

第一,加強教育,切實解決村級干部對村賬鄉鎮代管的真正目的的認識,特別是要解決村級主要負責同志的思想認識問題。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思想認識到位才能保證農村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第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逐步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部分農村財務管理人員財務管理專業水平低,有的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雖然干了多年但不專業,業務知識不夠熟練,影響了農村財務工作的正常開展。這就要求農村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從而提高他們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市經管局和各鄉鎮經管站、審計站及各責任區財務會計、各村有關財務人員,要各負其職、落實責任,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加強農村集體經濟資產管理,有效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挪用、侵占各類集體資產,要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行使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權利,維護全體成員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 王冬芳.加強和改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之我見[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4).

[2] 車元章,綦好東.當前村級財務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評價[J].財會通訊,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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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三資”管理 存在問題 對策建議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規模不斷增加,農村集體資金管理不到位、資產資源底數不清、經營處置不當等問題日漸凸顯,整治農村“三資”管理亂象,規范農村“三資”管理秩序意義重大、刻不容緩。

一、當前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財務管理不到位

村級財務制度形同虛設,權責不明,內控制度缺失,往往存在資金保管、實物采購、記賬、復核、檔案保管等業務集中由一人經辦的現象。甚至出現村支部書記插手資金收付業務,隨意舉債,高息借款、人情擔保等現象。部分村違規設立賬外賬,漏收漏支,搞體外循環,采取收入不入賬或拖延報賬、跨年度報賬、以支抵收等形式,規避財務監管。

(二)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相對弱化,家底不清、產權不明

大部分村普遍存在重村集體資金管理輕資產、資源管理問題,村資產、資源臺賬登記不完整、不連續,對“四荒”土地資源、捐贈資產、在建工程等集體資產資源登記不全、不細或沒有登記,一些歷史原因導致部分村集體資產保留在村生產組的,村生產組對集體資產只有粗略的估算,沒有明細、清晰的資產臺賬,因年代久遠、淵源復雜、經辦人更迭等各種原因造成部分資產權屬不清、爭議較大,甚至長期閑置。有的村集體投資建設的一些公益用房、集體企業等,倒閉后放任自流,沒有進行有效登記管理,更沒有辦理產權證明,導致村集體資產資源家底不清、產權不明。

(三)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不當

主要表現為:違背民主決策程序,承發包不公開、不透明。諸如集體資產的出租出售、集體土地的承包出租、“四荒”資源的發包等村集體重大事項往往都由支部書記拍板決定,即使是召開村級“兩委會”或“兩委”擴大會研究相關事宜,也不過是走走過場,難以做到真正的民主協商。由于村集體資金緊張付不出高額的評估費用,在資源處置過程中,盲目議價,往往出現合同規定的承包費金額明顯低于該集體資源的市場價值的情況,導致村集體利益受損。相關合同簽訂簡單、草率,發包期限過長,甚至沒有書面合同,集體資產變相流失現象嚴重。

(四)相關主管部門重“代”輕“管,缺乏獨立性、客觀性,導致監管只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缺乏實效

近年來,全國各地普遍推行村財鎮(鄉)管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模式,即在保證村集體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不變的情況下,由村集體委托鄉鎮專門機構進行財務會計核算的一種村級財務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實行對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和監督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因為相關主管部門既負責村集體業務的代辦又負責村集體業務的審計監督,在村財鎮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其重“代”輕“管”的弊端,有的主管部門忙于應付周而復始的記賬業務,對所轄村集體只求過得去,不求管的好,不認真審核原始單據,草草蓋章了事;有的即使發現了問題,也抹不開情面,不敢說,不敢管,生怕得罪人,村級財務的代管機構陷入了即是“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尷尬境地。

(五)現有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對村級內部控制制度重視不夠,導致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存在安全隱患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村級事務管理的不斷推進,逐步建立了一些和農村“三資”管理有關的制度,但與農村“三資”復雜的背景和繁瑣的內容相比,現行制度還存在盲點,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村集體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忽視,習慣與將某項業務全權交由一個村委成員辦理,在一定程度上為村集體資產的安全管理埋下了隱患。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農村集體資金代管模式,進一步消除村集體資金代管的盲區、盲點

推行以村級集體資金收入申報、提款申請、大項支出審批、月審計、月公開為主要內容的“兩申兩審一公開”財務代管制度,即收入申報:村級收入的所有款項,由各村財務人員在三日內報鎮農村財務委托中心,并繳存至中心為各村設立的代管賬戶中,若有漏報或有意不報,收入不入帳,設置賬外賬,私設小金庫,一經查出,嚴肅處理;提款申請:村集體使用資金時,由村財務人員填寫提取代管款項申請書,分別由鎮主要領導、村負責人、村會計、中心經辦人簽字同意后才能提取;大項支出審批:10000元以上的大項支出必須書面報告申請理由、用途等相關事項,由鎮主要領導、村負責人、村會計逐級審批后才能支出;月審計:每月報賬日,村財務人員收集、整理上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原始憑證,經民主理財、村負責人簽字審計后,報送鎮相關主管部門審計合格后進行賬務處理;月公開:每月的15號為公開日,定期公開村集體上個月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此基礎上,嚴格票據使用管理,規范村集體債權、債務,杜絕高息借款、隨意擔保現象,推行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有效規范村集體資金管理。

(二)建立健全資產臺賬及資產清查制度

對集體資產進行清查登記,逐一建立集體資產、資源登記臺賬,摸清家底,落實責任,并定期根據臺賬盤點、清查。對清查過程中盤虧的資產,要查明原因,對確實無法追回或毀損滅失的資產要形成書面報告,逐級審批后做相應處理。對清查過程中盤盈的資產,也要查明原因,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評估入賬。出臺統一的農村集體資產評估標準,杜絕村集體資產被盲目估值的問題。

(三)健全資源臺賬、招投標、農村經濟合同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規范村級資源管理

對耕地、礦山、林地、果園、荒山、灘涂等集體資源逐一分類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每一項集體資源的數量、面積、四至、當前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摸清集體資源存量。村級荒山、荒灘等集體資源的發包要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相關合同的簽訂須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正式執行。

(四)加強對村集體“三資”處置行為的監管

推行村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規定重大村情、重大村務等事項要嚴格履行報備程序。凡涉及集體重大的經濟事項、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資源開發利用和收益分配等,要履行民主程序,實行民主決策,消除村支部書記對村集體資產處置的主觀影響和個人隨意性。

(五)引入獨立、客觀的第三方審計機制,破解經管部門“自管自審”弊端

剝離經管部門的審計職能,設置獨立于經管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管理的日常監督工作,建立村級財務年度審計制度,每年年初,由獨立、客觀、專業的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對村集體列報的財務信息及資產、資源的登記信息進行審計,以促進村集體財務信息及資產、資源登記的真實性、公允性。

(六)牢牢抓住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這一根本,確保農村集體“三資”安全高效運轉

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健全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經濟合同管理、資產資源處置流程、定期審計、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規章,形成一套既符合實際又具操作性的農村“三資”管理制度體系。同時,狠抓制度落實,對敢于頂風而上的違規違紀行為,嚴肅查辦,切實做到懲防并舉。

三、結束語

農村“三資”管理是群眾關心的熱點,也是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難點,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事關農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當前,我們必須正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體系,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健康規范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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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推行農村集體財務委托制 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9.6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1079(2008)10-0206-01

當前,我國農村發展正處在結構變革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為了保證農村綜合改革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順利進行,從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科學規范顯得尤為重要。農村財務委托制以解決農村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管滯后、資金控制不力等問題為出發點,完善了村莊委托鄉鎮進行管理的手續,糾正了“雙代管”管理模式不符合村民自治精神的問題,能有效增強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調動村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提高村級資產管理的有效性,實現“理財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監督制度化”。經近幾年各地的實踐檢驗,這是符合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實際的的有效措施,對理順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當前推行農村基層民主進程,維護農村穩定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符合當前農村財務管理發展的規律。一是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加快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客觀需要。二是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提高農村財務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的必然要求。三是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創新農村財務監督機制,加大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的重要舉措。

二、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應把握的原則

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制度、建管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從維護村莊和農民利益出發,通過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完善監管運行機制,確保農村財務管理在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要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堅持群眾自愿的原則,堅持便民服務的原則,堅持監督保障的原則。強化監督是這項制度規范運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要建立起監督制衡機制。一是強化民主監督。二是強化監督。三是強化主管部門監督。

三、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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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農村財務委托制取得的成效

1.規范了會計基礎工作,提高了會計核算的準確性。由于原來村級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導致賬務處理錯誤、上報報表不規范的現象時有發生。實施農村財務委托制度后,街道辦農村財務委托服務中心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統一賬簿及科目的設置,統一村級財務收支票據,統一實行會計電算化,統一按月結賬、年終結舊賬建新賬,財務處理更加規范化,從而使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2.推動了制度建設和落實,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水平。街道辦農村財務委托服務中心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崗位責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非生產性開支管理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等,并在工作中不斷修改和完善,狠抓各項制度落實到位。變事后監督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監督,避免了不合理開支和資產資源流失,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3.財務公開更加詳細、真實,維護了農村的和諧穩定。實行了農村財務委托后,村級財務公開方案按時統一由服務中心,根據審計各村財務收支核算結果、資產資源情況進行編制,克服了過去村級在財務公開上大而化之,避重就輕等現象,財務公開的真實性大大提高,減少了群眾的疑慮,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促進了農村的和諧穩定。

4.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促進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實行農村財務委托后,使村級財務形成了雙向監督,加大了監督力度,提高了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使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大為減少。財務管理規范了,財務公開更及時、真實了,群眾的各種疑慮和誤會也消除了,從而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5.強化了村級財務檔案管理。街道辦農村財務委托服務中心,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建立了村級財務檔案室,對村級財務資料統一裝訂、立卷歸檔,集中保管,確保了村級財務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實施農村財務委托制中存在的問題

1. 思想認識上不到位。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協議是本著民主自愿的原則簽訂的,但該項工作是由街道辦推動執行的,部分村干部及群眾對此缺乏正確認識。集體經濟比較薄弱的村,認為一年中沒有幾筆賬,用不著實行委托;一些經濟基礎比較好的村,認為自己能管好本村財務,沒有必要實行委托,擔心把村里的財權交給了街道辦,露出了家底,擔心被上級截留、擠占、挪用,擔心使用時也“不方便”,從而在內心抵制委托。農村群眾中有很多人缺乏民主意識,認為事不關己,對委托制抱著無所謂的態度,更談不上進行民主監督了。

2. 相關配套制度上的不足。農村財務委托制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是保證委托服務有效實施的關鍵。街道辦委托服務中心雖然制定了一些基本的財務制度、操作流程等,但是還應該完善審計監督、處罰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對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制度的要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對已經出臺的財務管理、資產資源管理、非生產性開支等制度,盡可能細化,讓這些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各村也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制度。

3. 審核監督不力。目前,農村財務委托服務的審核監督主要是村民民主監督、服務中心機構內部監督兩種形式。村民民主監督主要依靠民主理財監督小組、村務公開方式參與。有些村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形同虛設,沒有履行責任,將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印章交村報賬員管理,由報賬員自報自蓋,制約了村民主理財監督小組作用的發揮。一些村民由于怕得罪村干部、缺乏對財務知識的了解等原因,對財務公開漠不關心。服務中心機構內部監督由于人手少、怕麻煩、責任心不強等原因,存在著只審核憑證、不審核開支合理與否等現象,使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憑條得以入賬。

4. 隊伍不強。有一支業務精干的會計隊伍是做好農村財務委托服務的保證。村會計一般都是就地選用,沒有經過專業的學習和培訓。有些村兩委換屆,村會計也換屆,出現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現象,由此出現對村財務不會管、不敢管、不敢監督的狀況。街道辦農村財務委托服務中心也存在著人員少,力量單薄,與其承載的工作任務不匹配的狀況。

三、推進農村財務委托制的建議

1. 加大宣傳力度,統一思想認識。作為推行農村財務委托制的基層政府,要幫助村干部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以及加強農村廉政建設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運用廣播、電視、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宣傳推行農村財務委托的意義,達到家喻戶曉,提高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在干部群眾中的影響力,為進一步做好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工作奠定群眾基礎。

2. 制定和完善各項委托制度。制定和完善農村財務委托制度是推進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工作的關鍵。為此要加強以下制度的建設。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委托服務中心統一按村在銀行開設賬戶,對村級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實行“雙印鑒”管理,杜絕截留、挪用情況,確保資金安全,給村干部及農村群眾吃個“定心丸”。村集體各項支出尤其是重大開支按照由村民商定的原則,真正實現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加強審批制度管理,實行村主要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超過限額的支出必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二是完善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在村集體所有資產資源分類登記、建立臺賬的基礎上,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等必須簽訂正式合同,各村簽訂的合同必須報街道辦農村財務委托服務中心審核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村集體投資項目和資產資源的處置必須進行資產資源評估,并以公開競價、招標投標等方式進行,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三是完善崗位責任制、預決算制、財務收入、費用報銷、財務公開等相關制度,并使之細化、明了,便于會計人員操作。建立和健全責任追究和處罰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管財。

3. 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是農村財務委托制有效性的重要保證。按照審計監督、會計監督、民主理財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村級財務的監督。一是強化審計監督。健全內部審計機構,抽調業務熟練的農經人員轉變成審計人員,專門從事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二是加強會計監督。委托服務中心會計對每一筆村級收支原始憑證在入賬前進行嚴格審核監督。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章制度、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全的票據,堅決退回補辦。同時,定期對貨幣資金、資產、資源實行盤點、清查,從而形成上下貫通、相互制約的監督體系。三是加強村級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的監督。它是村級財務監督中最基礎的監督,要確保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的依法產生。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要嚴格履行程序,加大審核監督,尤其是重點審查收支的真實性、合理性,對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根據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適時召開民主理財監督小組會議,對審核后的單據加蓋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專用章。四是加強群眾監督。通過村級財務公開,讓廣大農民群眾參與管理,實現民主監督。對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形式等都有明確的規定,村級財務按季度公開,有條件的村按月公開。要設立舉報電話、村務監督信箱,認真接受群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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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①改革財會人員培訓管理辦法。②改變村集體財務支出管理方式。③加強財務制度的執行力度。④強化民主監督管理制度。⑤加強財務公開制度的執行力度。

2)建設農村財會隊伍。確保每個鄉鎮都有足夠的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還要定期舉辦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提高財會人員的道德素養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和人格素質,使他們能夠各司其職,有條不紊的進行財會工作。加強對農村會計的監督,建立農村會計崗位責任制和不相容職務分離制。

3)提高財務管理意識。首先,要推動基層組織建設、廉政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嚴格控制村干部從選拔、考核、任用的過程,提高村干部的綜合素質,特別是經濟財務管理方面的知識,使相關會計人員得到合適的崗位,農村資源尤其是集體資金能夠得到優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盡其用,人能盡其才”。其次,要提高農民監督,推廣農民法治教育,提高他們的集體意識及集體財產集體所有的意識,樹立人本意識,調動農民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2結語

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實現黨的十“促進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的目標,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達到相關利益最大化。建設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舉措,是平穩推進社會主義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保證。當然在實行過程中也有缺陷和不足之處,我們要不斷不斷改進村級財務制度和執行力度,創新農業的生產模式、農村的社會結構,使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斷得到改善和進步,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持續發展,防止集體資產流失,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們的集體意識和監督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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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村級財務 財務管理

一、突出問題

(一)集體資金開支審批不嚴

由于村里的財務由村級干部進行主管并插手進行管理財務,且財務缺少相關完善的管理制度與有效的監督體制,導致財務不能有效的遵守相關財務制度,出現賬面混亂現象。例如:村級干部利用自己的職權不通過村里的會計和出納自行收取款項并開具單據抵賬,所收取款項自行使用。

(二)集體經濟債務壓力大

目前,農村普遍存在著大量的不良債權與債務,這些債權與債務的存在使得村里難以有資金投入集體企業或者集體公益事業的創建中,加重了村里的經濟負擔并對村里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另外對上級政府劃撥的專項資金進行挪用,導致該項經費不足,無法運作該項目。

(三)集體專項資金使用混亂

這一現象主要表現:土地征占用費被村內其他項目挪用,如:用于發放村級干部工資或者用于其他項目開支,導致專項款項使用混亂,集體資金積累失敗。

(四)村級資產營運效益較差

因為財務缺少相關完善的管理制度與有效的監督體制,導致財務不能有效的遵守相關財務制度,不良負債與不良資產大量產生,導致賬面混亂現象。賬面的混亂直接影響著村級資產用于運營所產生的效益高低。尤其是目前我國農村處于經濟發展時期,村里的各種建設項目(如:水利建設,舊村改造等)實施了對外承包與對外租賃,由于操作過程沒有完善的程序與合法的手續,導致承包與租賃費用不能及時收回。

二、問題的成因

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既有社會大環境和體制的因素,又有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原因,從筆者調查的情況看,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管理體制不順

其原因之一是由于街道所屬的經管站對村級財務人員只有業務指導權,并無人事任免權利,導致經管站無法對村級財務人員進行有效的相關管理。再者由于村班子換屆選舉,信任村書記會自帶一套新任財務人員,出現財務班底穩定性差;這些人員大多數與村書記為親屬關系且業務參差不齊,導致財務資料銜接差,賬面混亂。

(二)管理制度不落實

目前我國農村在資產與財務管理方面的一些制度已經跟不上目前農村經濟發展的步伐;且各村由于村干部的認知能力有限,導致村內工作人員不按照既定三資管理制度進行財務審批程序,從而導致財務管理制度如同虛設,使得財務管理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三)村級干部素質差

團隊合作好壞與工作效率與團隊領導者有直接關系,村級干部是村級財務部門的直接領導者,村級干部的個人素質決定著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與管理水平。村級干部如果具有假公濟私與等思想,則會有越級審批,亂報亂銷等一系列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現象發生,不導致財務賬面混亂,集體資產流失。

三、對策及建議

農村財務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已成為引發干群矛盾、導致群眾上訪、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僅挫傷了群眾對經濟發展的熱情,也嚴重影響了農村集體經濟建設。因此,要采取有效對策,切實加以解決。

(一)完善考核制度,強化領導策略

一直以來村級財務管理都是群眾關注的重點,也是上級部門管理的難點。鄉鎮級財務管理部門是村級財務管理部門的直接領導層,所以鄉鎮財務部門領導要加強領導策略,定期聽取村級財務工作人員的工作匯報,并不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檢查,就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指出相應的解決辦法。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積極配合鄉鎮領導工作,并帶頭執行相應的法規政策。另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當加入到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當中,作為村級干部政績評定考核的主要內容,這樣才能在根本上管理好村級財務。

(二)穩定農村財務隊伍

村級財務部門是由財務會計與財務出納等一系列人員組成,財務工作人員的素質決定著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財務工作人員要在上一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報批,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財務主要人員。同時要進行不定期的規范學習與繼續教育,強化財務工作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規范財務工作程序。

(三)應當不斷完善各項財務制度

我們知道,要想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就要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項:資金管理、審計監督、財務公開、民主理財以及非生產性開支等等。只有將各項具體制度切實落實起來,才能使得農村財務管理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對村級資產的管理要更加細化

對于村級資產管理,首要工作是做好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工作,對于農村中存在的低價承包或是承包基數不合理等問題應當及時解決;另外,要充分開發利用村內現有資源,對于村內現有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應當公開進行。例如,對那些荒山、荒地、荒溝等的開發,應當公開拍賣,所得資產歸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挪作他用;最后,村里要做好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和資產,使得現有資產得以升值,使農村財務工作發揮更大的作用,與此同時,可以有效促進整個集體更快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管晨智.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D].中南林業科技大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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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農村集體“三資”工作以健全完善村級民主自治和財務管理制度為主要依據,以委托服務為主要著力點,以電子網絡信息化平臺為主要載體,全面實施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的運行模式。隨著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全面納入市清風民生網監管體系,組級集體“三資”工作也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對村組集體“三資”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深、更細、更明的要求。但是在“三資”工作推進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已成為該項工作良性發展的掣肘,亟待梳理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少數村資金收入管理混亂

1.財政撥付資金方面。部分以現金形式撥付給村內的資金,少數村主干不能及時繳入村銀行賬戶,長期自留隨意支配,甚至據為己有。例如,在協調項目時,有的項目資金由工作組人員直接以現金形式支付項目所在村村干部進行分配,但有部分村主干出于多方面原因,不能及時全額的支付相關資金,造成公款長期滯留個人手中,甚至有部分村干部利用公款謀取個人私利。

2.以部門名義發放資金方面。這種情況往往是由村內報賬員經手開具收據,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統一收集各村收據,辦理簽批手續后,在財政所領取資金,然后通知支書、村長等主干人員辦理手續將其金額領走,但有部分村主干在領到錢以后不能及時與報賬員溝通將款項按時入賬,而是長期自留隨意支配,甚至據為己有。比如環衛工資補助款、防御演練補助款、玉米機收補助款等。

3.大額專項資金方面。有關村內建設的工程款或其他專項資金,由村主干簽字同意后,經鎮財政所直接轉付工程隊或施工單位,從而造成支出單據遲遲不能入賬,并且大多數單據往往是以白條形式報銷,嚴重違反了財經紀律。

4.村級自身收入方面。少數村在收取門面房租金、廟會會費、企業贊助款及承包金等村內自身收入時,不是由村報賬員等財務人員收取,而是由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等其他村干部收取,款項收取后,向對方打白條或不開具任何手續,把集體收入據為己有,甚至在鎮“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多次規勸和提醒后,仍拒不整改。還有個別村,用村內應收取的承包金直接抵頂村內開支的招待費、食品等費用,形成了事實上的“小金庫”。

(二)個別村資金(物質)支出有違規違紀現象

1.以虛假的單據套取村集體資金。有的村以個人名義制造虛假單據,領取村集體資金;還有極個別村在履行完理財程序后,在支出單據中自行添加金額,逃避村監委會監督。

2.工程建設項目程序不規范,項目資金使用隨意性大。許多村工程建設項目不進行招投標,不開會討論研究,不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工程建設前期不預算,工程完工不決算、不驗收;由于工程建設項目未履行預決算程序,款項支付缺乏依據,隨意性大。

3.資產(源)管理不善。隨意處置資產(源),沒有手續或手續不完善,并且處置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4.市(鎮)補助物資(資產)管理松懈。電腦、健身器材等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自行處置或長期放置個人家中,據為己有;彩磚、水泥、側石等物資未進行妥善保管,作為聯絡人情的工具隨意使用。

(三)坐收坐支現象較為普遍

2009 年實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后,鎮“三資”中心在鎮農村商業銀行為各行政村開設了統一規范的銀行資金賬戶,村級絕大多數財政撥款資金都通過村級銀行資金賬戶進行核算,但少部分財政撥款資金和村級自行收取資金,不能繳存銀行資金賬戶,直接用于村內開支,違反了財經紀律,影響了“三資”監管的有效性。

(四)報賬流程不規范

1.2013 年,“三資”工作納入清風民生網監管體系后,市清風民生網監管中心加大對各鎮辦“三資”工作的督辦力度,對各行政村報賬工作的及時性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少數村主干對村級“三資”工作重視不夠,不能嚴格履行每月定期理財的工作制度,造成報賬工作遲緩,直接影響“三資”管理的時效性。

2.部分村主干財經意識淡薄,公私不分,經手收支單據長期不報賬。

3.村“三委”換屆結束后,仍有個別村原任報賬員不能正常履行交接手續,手中仍滯留村集體現金,雖經鎮“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做工作,但拒不配合,直接影響了“三資”工作的延續性。

二、產生問題原因

1.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面的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管理混亂的局面。

2.部分村干部“三資”管理意識不強,缺乏必要的“三資”管理基礎知識,在日常工作中財經紀律、法制觀念淡薄,自我約束力差,違法違紀成本低,存在有僥幸心理。

3.部分村報賬員崗位職責不明確,責任心不強,或與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監委主任一味對著干,或是對違規違紀問題裝聾作啞,同流合污。

4.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渠道不暢。一是司法機關監督乏力。由于職能限制、違規金額小等種種因素,司法機關不能或不愿介入村組干部的經濟問題;二是紀檢機關監督乏力。紀檢部門查處時有一定困難;三是群眾監督乏力。不能按時報賬,導致賬務不能及時公開,甚至有部分村故意不公開,逃避群眾監督。四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五是村監委會監督乏力。有的村監委會不健全,有的村監委會成員不是民選的,不為群眾說話;有的村監委會成員文化知識水平較低,沒有監督理財的能力;有的村監委會成員原則性不強,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動作”。

三、工作意見及建議

1.建立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機制。一是每月通過鎮清風民生網絡和鎮督查通報形式對各村報賬進度進行全面通報;二是每季度召開由村報賬員參加的“三資”管理情況分析會,及時總結分析村組“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存在違規風險的村干部給予警示提醒,對制度執行差的村委會,責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形成鎮“三資”中心、紀檢和管區等部門對農村集體“三資”齊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對基層財務管理中違反程序、手續不清、賬目不明黨員干部的查處力度。

2.對村組級報賬員實施統一管理。對村組報賬員統一進行業務培訓、統一進行獎懲考核、統一發放福利、統一進行任免,建立起對村組報賬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其執行“三資”管理制度的自覺性。

3.建立坐收坐支行為備案與懲治制度。資金管理作為“三資”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保證所有收入資金全部納入銀行賬戶進行核算,對于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監管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建立坐收坐支行為備案制度,對所有坐收坐支行為實行書面形式備查存檔,強化對坐收坐支相關人員的懲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