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民法治意識范文

時間:2023-10-12 1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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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篇1

【摘 要】隨著就業形勢的嚴峻,高校和用人單位都開始關注大學生實習環節,尤其是用人單位特別看重大學生的實習工作經驗,使得在校外從事有酬勞動的大學生日益增多。現實生活中,大學生實習權益屢屢遭受侵犯,因此,本文從民商法角度出發,去分析大學生實習權益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我國民商法框架下構建和完善大學生實習權益保障法律體系的途徑。

【關鍵詞】民商法;大學生兼職;法律保障

一、大學生兼職實習中的法律關系

大學生兼職實習行為涉及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他們之間存在三個法律關系: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法律關系、學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和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一)學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學校與用人單位在兼職實習類型中并不直接具有法律上的委托關系。兼職實習不同于學校與用人單位簽定實習協議的教學實習。在兼職實習中,由于實習是大學生自發尋找并提供勞動服務的,簽定實習協議的主體只有大學生與用人單位,學校并不參與。因此,學校與用人單位之間并無合同或協議進行約束。從責任承擔而言,兼職實習中,大學生脫離學校監管自發到校外尋找實習單位并從事勞動,學校的教育、管理職責及安全保障義務等也相應轉為用人單位承擔。

(二)大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法律關系。大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法律關系是《教育法》中規定的教育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兼職實習中,雖然學校對大學生一定的教育管理職業和安全保障義務轉由用人單位承擔,但是,學校作為學生的教育管理主體,畢竟對學生負有監管的義務,應當盡可能地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基于此種監管責任,如果在校生在實習過程中,遭受人身安全損害,學校應該擔補充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完全支付賠償費用時,由學校承擔補充的賠償義務;在用人單位不能及時支付賠償費用危害到受傷學生的治療或康復時,由學校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三)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兼職實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一種勞務關系。勞務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工者依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權利義務不同。勞動關系的建立伴隨著一系列義務和責任的產生。用人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等義務,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權益時,需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但對于勞務關系,雇主不承擔被雇傭者的社會保險等義務,當雇主侵犯被雇傭者權益時,雇主一般也只承擔民事責任。主體地位不同。勞動關系是一種不平等的關系,勞動者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和指揮;勞務關系則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通過協議或約定來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大學生兼職實習權益受到的侵害

(一)習報酬及工時問題現狀。大學生兼職實習過程中,實習報酬工時問題倍受關注。一方面,對于高校學生而言,兼職實習報酬是其賺取生活零用、生活費甚至學費的重要途徑。另一方面,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實習報酬普遍低于正式工或臨時工工資水平,部分用人單位也愿意為大學生兼職實習“買單”。然而,用人單位變相利用大學生頂替臨時工,賺取廉價勞動力甚至免費勞動力;用人單位故意克扣或延期支付實習生工資;用人單位并不繳納任何保險費用等。由于我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實習期限,現實生活中,不良用人單位無故延長或縮短實習期限,把實習期與試用期相混淆的現象比比皆是。

(二)實習工傷事故性質。大學生兼職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并不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工傷”,應該按照民商法關于人身傷害賠償處理。由于實習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實習生和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實習生也不是受《勞動法》保護的勞動者,在勞動當中受到了傷害,不能按照《勞動法》或者《工傷保險條例》來進行工傷認定。勞動部1996年8月12日頒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61條規定:“到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發生傷亡事故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有關待遇標準,由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給一次性待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向有關學校和企業收取保險費用。”這一規定對在校生在實習過程中受傷的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三、大學生兼職實習權益保障法律體系的完善

(一)實習協議強制制度。目前大學生實習兼職行為處于學校監管的“模糊”地帶,而實習學生在與用人單位構成的關系中處于劣勢地位。實習學生簽訂實習協議的意識不強,用人單位更沒有簽訂實習協議的主動意識。兼職實習行為在現實糾紛處理中,又基本只能依賴于民商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制約和保護。因此,我國應該立法確定實習協議強制制度,要求接受在校實習學生與接受兼職實習的用人單位事先必須就實習事項簽訂實習協議,規范實習期限、實習內容、實習地點、實習報酬、實習保險、實習工作條件、實習期間休息休假、實習保密協議、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責任分擔等。在實習協議中明確且量化違約責任。另外,為了保障實習協議的有效性,而不是一紙空文,雙方都應該遵守實習協議的有關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二)特殊舉證責任制度。實行舉證責任倒置是當今有效維護兼職實學生合法權益的一種趨勢。我國勞動糾紛解決的一般舉證原則遵循民法的“誰主張,誰舉證”。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如第十九條規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我國關于勞動糾紛的舉證原則是區別對待的,特殊侵權如勞動工傷等,是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而其他一般的侵權則是一般舉證責任原則。鑒于處于弱勢群體和尷尬勞動身份的大學生社會經驗少,實習維權意識低,舉證非常困難,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工傷”性質認定又頗有爭議,故宜采用特殊舉證責任制度。

(三)特殊工傷保險制度。建立一種針對大學生實習的特殊工傷保險制度,賠付的對象僅限于兼職實學生,保險費用由實習單位、實習學生和國家共同承擔。對于國家而言,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因此國家支付一定的保險費用是促進社會和諧,保障就業的應有之意,規定實習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國家和實習生共同承擔,減輕了用人單位負擔,節約了成本。而對于實習生而言,其自身只需繳納一小部分的保險費用,一旦發生人身損害,即可獲得全額賠付,這極大保障了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四)特殊薪酬工時制度。由于大學生薪酬與工時并不等同于勞動法規定的企業職工工資和工作時間,法律上并無實學生薪酬工時的規定。各地在制定辦法、意見等行政法規過程,對此也沒有統一標準,在保護實學生薪酬、工時的執行層面上,立法不一,實施難度很大。因此,應該統一規定用人單位招募兼職實學生要遵循最低工資制度和最高工時制度,并將其規范在實習協議中,以條款形式體現。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必須在實習協議中體現。這樣做能統一全國各地區關于實習薪酬和工時的法律法規和依據標準,能保證各地區有一定的制定標準和自由裁量的余地,實習薪酬只規定下限,實習工時只規定上限,能保護用人單位接受大學生實習兼職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王澤鑒,民法總則[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

[2]王利民、楊立新,侵權行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篇2

關鍵詞:公民法制教育公民權利公民義務理念創新

公民法制教育對于培養高素質公民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在改革開放后注重法制建設,強調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促進了全民法制觀念的提升。在歷史上,我國是中華法系的發源地,古代法制具有較強的權力屬性,權利的觀念并不存在,這也導致了我國公民權利意識的薄弱。歷次普法運動對公民法制意識的提高所產生的積極意義不能否認。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傳統意義上的法制教育已經不能滿足新時代的需要,最為典型的就是歷次普法運動并未降低犯罪率,相反犯罪率還在不斷的上升趨勢中。這就需要對我國公民法制教育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檢討與審視,以進一步推動我國法制教育目的的實現。

一、公民法制教育目的探討

(一)傳統意義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傳統意義上的公民法制教育其日的在于宣傳法制觀念,促進公民法律意識的提升,從而降低違法亂紀的行為,促進社會的長治久安。如有學者指出,“法制教育主要體現為指引、教育、預測、評價、保護、威懾、穩定、激勵、信仰等九大功能。”盡管指引、預測、信仰等也被列為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傳統的法制教育日的乃是促進公民守法,威懾、震懾等功能居于首要地位。這一目的是在社會綜合治理理念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木思路是通過法制教育,實現公民守法。在法律的運行中,大部分情形下法律都是由于被遵守而得到了實施,因此不可否認,公民守法對于法律的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二)應然意義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盡管不能否認公民守法的意義,但是從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來看,單純的公民守法己經不能滿足時代的需要。“公民”這一概念本身即是以權利主體,且是公法上的權利主體而出現的,因此不管是從公民法制教育的本意,還是從時展的需求來看,公民法制教育都應該以權利觀念、公民觀念甚至民主、法治、意識的培養為目的,而不能單純地通過公民法制教育實現公民守法。因此,可以將傳統意義上的法制教育稱為“義務型法制教育”,而從應該意義的角度來看,法制教一育應該是“權利型法制教育”,且“權利型法制教育”從屬于公民教育。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權利,尤其是私權利觀念在我國曾經有著不好的名聲,“權利”甚至被誤解為“爭權奪利”。對公民進行法制教育,強化公民的權利觀念,井不代表公民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公民法制教育應當是全面的,而不能僅限于公民權利觀念的培養,公民的義務,尤其是公民的道德意識,同樣具有重要性,只不過在我國當前的社會背景下,公民權利觀念的培養,應該居于首要地位。

二、當前公民法制教育存在的誤區

(一)公民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我國己經經過數次大規模的普法,這是中國歷史上所沒有過的事情,有利于培養公民的法制意識,其意義相當深遠。但是在公民法制教育的實施過程中,公民法制教育往往形式,在一些地方只是簡單地發放一些調查問卷,或者發放一本法律宣傳畫冊,顯然這些不能構成公民法制教育的全部內容。此外,公民法制教育呈現短期化的趨勢,在普法期間要求全民學法,一旦普法結束,法制教育便束之高閣。過于追求短期化效益并不能有效地促進公民法制觀念的提升,相反普法教育可能反而會對社會帶來一定的負擔。

(二)公民法制教育內容陳舊

從我國以往公民法制教育的內容來看,這些教育內容也己經不能符合時代的需要。例如,法制教育過程中往往要求公民回答一些婚姻家庭法的問卷;又如,公民法制教育往往被定位于邀請公民觀摩一兩次刑事審判。這些教育內容存在兩個問題:第一,過于注重具體制度的宣傳,而忽略了法律理念的培養。在公民法制教育中,最常見的就是對《婚姻法》規定的男女法定婚齡進行提問,這些具體制度上的問題嚴格來說不應成為法制教育的內容,相反,一些基本的權利觀念、法律理念,在法制教育中被忽略;第二,法制教育的內容被定位于加強對社會的管理,從而實現良好的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盡管社會治安與社會穩定對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制教育不應止步與此,而是應該結合時展,對法制教育的內容進行拓展。

(三)公民法制教育理念落后

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我國現階段還比較落后,主要表現為“管理型法制理念”與“權利型法制理念”的沖突。所謂管理型法制,是指強調社會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總稱,這樣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強調對社會的管理:所謂權利型法制,是指通過“權利一義務”的關系來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在承認公民享有基木權利的基礎上,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我國當前公民法制教育仍然注重于管理型法制理念的灌輸,主要表現為法制教育的過程中往往注重于告訴公民“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而不是告訴公民“你有哪些權利”或者“你可以做哪些事情”。

在公民權利意識層面,山于“人治”傳統的影響,法律木身的不足以及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種種“不公”現象,人們對權利尤其是法律權利仍心存疑慮。之所以出現這一局面,與我國歷來權利觀念不發達有關,人們在社會生活中被要求服從政府的安排與調配,自身的權利需求則處于抑制狀態。反映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就是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一個較低的層次,與我國當前社會轉型時期的人們的權利需求不符。

三、公民法制教育新理念的貫徹

(一)應該明確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

如前所述,我國在公民法制教育上的目的存在偏差,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比較陳舊,因此在加強公民法制教育的過程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認清公民法制教育的日的,并且樹立公民法制教育的全新理念。由于單純要求公民守法的法制教育己經不能滿足時代之需,因此建議我國將喚醒公民權利意識作為公民法制教育的基本目的,公民的權利在內容上應該兼容公法上的權利和私法上的權利,將公民法制教一育的日的徹底從公民守法轉變到公民權利觀念的培養上來。

(二)加強公民意識、公民權利的灌輸

“何謂公民意識?公民意識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識,即公民對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認識。公民身份處理的是個人與共同體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應具備清晰的公民意識,即對自己的身份、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盡的社會責任有一種自覺,并在政治生活和日常行為中顯現出來。”公民意識、公民權利對于一個現代國家的發展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如果離開了具有權利意識公民,則國家的發展是無法想象的。因此,在公民法制教育中,不是背一兩個法律條文、觀摩一兩次庭審就可以實現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而是應該在長期的、循序漸進的、潛移默化的過程中,加強公民意識的培養,灌輸公民權利觀念,使公民能夠認識到,自己在法律上是一個權利主體,而不僅僅是一個義務主體。

(三)政府應該作為守法的表率

我國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往往強調公民守法,事實土正確的做法是強調公民權利,同時強調政府守法。政府守法的意義在于樹立表率作用,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和諧社會有諸多前提,其中根本的前提是政府必須守法。政府守法,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的和諧社會的最大目標。”當前的時代主題是構建法治政府、誠信政府、陽光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義,政府守法意味著政府權力的行使,必須在法律預先設定的軌道內運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規定行事。政府守法能夠給公民樹立良好的表率,從而實現上行下效的效果;相反,如果政府違法,則會使人們喪失基木的法律信仰,如果法律沒有被很好地遵守,而法律的踐踏者又是政府,這會使任何法制教育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當前,政府守法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政府官員違法亂紀、的現象又比較多,這就需要公權力一方面實現自我抑制,樹立基本的法治理念,依法辦事;另一方面還要聽取、采納公民的意見,使公民成為一個監督者,以促進政府守法的實現。

(四)加強公民參與,提升公民權利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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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民政局高度重視

按照《省依法治省綱要》要求,把“法律進鄉村”、“法律進社區”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行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完善工作方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引導和促進全體職工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

二、開展機關干部職工法治宣傳教育

將憲法宣傳教育作為法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加強對機關干部職工的憲法宣傳教育,抓住“關鍵少數”,把憲法學習教育刊為機關干部職工教育學習的重要內容,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知識和憲法意識教育,牢固樹立憲法權威。每周職工例會、黨組會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憲法。大力宣傳關于從嚴管黨治黨的一系刊重要論述,大力宣傳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大力宣傳及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內容,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規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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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視,加強對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2、健全了普法工作機構。我鎮成立了依法治鎮領導小組,由鎮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黨委成員為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并根據領導變動情況及時予以調整充實。設立了普法工作辦事機構,落實了三名工作人員,配務了辦公辦公設備。鎮依法治鎮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部署我鎮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3、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每年初,鎮治鎮辦按照縣治縣辦的部署和要求,及時下發本年度《依法治鎮工作要點》,《關于分解下達依法治鎮專項目標的通知》、《Xx鎮依法治鎮工作目標考核辦法》,明確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每年底,鎮治鎮對全鎮各部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進行目標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標、半年有小結、平時有督查、年終有考核的目標管理體系。

二、周密部署,著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蓋面和針對性

按照“五五”普法規劃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全鎮各單位堅持“法律六進”,突出普法重點,拓寬宣傳領域,豐富宣傳形式,在實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顯成效。

1、突出重要法律知識的普法宣傳。我鎮在全體公民中,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促進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提高了全鎮公民憲法和法律意識,增強了公民的法制觀念、愛國意識。

2、加強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我鎮在“五五”普法規劃中,積極開展了人口、資源、環境和公共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強了統籌城鄉發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方面的法律宣傳力度,向全體公民普及了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維護了契約自由、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

3、以干部為重點,認真開展學考活動。我鎮認真貫徹落實了《、人事部、司法部關于在全國公務員中開展學法用法和進行依法行政培訓的意見》,實施了“一月一法”、“一年一考”制度。全鎮完成了涉及常見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考試。2012年組織參加了全縣“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識考試、全鎮有400余人參加,今年組織500多人參加了“五五”普法知識考試,大大強化了廣大干部的法律意識。

4、以青少年為重點,認真開展法制教育活動。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小學校法制教育指導綱要》以及中央、省、市、縣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我鎮把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作為重點來抓,全鎮所有中小學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8人,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做到了計劃、課時、師資、教材“四落實”。為切實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糾正“重打擊、輕預防”的現象,堅持開展“送法進校園”、“現身說法”活動,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教育。2006年以來,全鎮共開展針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講座30場次,近9000名師生開展了法制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受到了生動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強化措施,著力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鎮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在開展普法的同時,加強對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和指導,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1、及時制定了依法治鎮工作規劃。我鎮制定了和《依法治鎮年度工作計劃》,將依法治鎮工作納入鎮委、鎮政府工作目標,進行專項考核。每年底,對全鎮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2、充分發揮了政府法律顧問作用。“五五”普法實施以來,我鎮選派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樂于奉獻、善做群眾工作的律師,開展法律顧問。為鎮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解決熱點、難點問題提供優質、高效、及時、準確的法律服務,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3、順利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鎮委、鎮政府對依法治鎮工作高度重視,將依法治鄉鎮作為專項工作目標進行管理。每年將依法治鄉鎮工作目標任務加以明確細化,進一步推動了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鄉鎮財務審計監督制度”、“鄉鎮財務定期公示制度”等,各項事務管理做到了規范化、法治化。

4、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2006以來,我鎮不斷探索創新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功能,人民調解工作已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有效手段。一是進一步完善了人民調解個案工作。二是創建和深化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聯動調處機制”,制定了委托調解制度、協助調解制度、人民調解協議制度、深化了“橫到邊、縱到底”大調解機制。三是調處了大量的矛盾糾紛。僅2012年,全鎮共受理矛盾糾紛83件,調解成功83件,成功率100%。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和諧。

四、不斷探索,積極推進普法教育形式創新

“五五”普法規劃實施以來,我鎮積極探索創新普法工作手段,不斷豐富普法形式,努力完善普法資料,普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1、豐富了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為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效果,我鎮在宣傳形式上積極探索,創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樣、寓教于樂、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形式。一是講座、咨詢、上法制課。二是放映法制電影和組織法律知識比賽。三是法律知識的考試。

2、加強了普法教育隊伍建設。我鎮建立了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鄉鎮干部、村干部為兼職法制宣傳員。強化了專兼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了法制宣傳員的作用,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3、開展了專項普法宣傳活動。一是“12.4”宣傳活動開展得有聲勢、有規模、有影響。二是由鎮治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扎實開展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三八婦女維權周、殘疾人、全國土地日等專項宣傳活動。

五、建章立制,強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鎮對“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視,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了對法制教育工作的領導,強化了目標管理,及時解決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健全機制,責任到位。一是繼續堅持和完善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各 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

2、投入經費,保障到位。根據縣委、縣政府《紅安縣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每年度按總人口人均0.30-0.60元普法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按實列支。

3、目標管理,考核到位。每年初,鎮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上級部署和要求,及時下發本年度《Xx鎮依法治鎮工作要點》,指導各單位認真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確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形成了年初有目標、半年有小結、平時有督查、年終有考核的目標管理體系。

六、務實高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我鎮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緊密結合,加強組織領導,營造工作氛圍,分解細化目標,突出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積極開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創建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圓滿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1、增強了公民的法律素質

通過學法教育,廣大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依法履行義務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不斷提高,有問題找律師,解決問題靠法律的觀念已初步確立,基本實現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

2、提高了領導干部依法決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法制觀念和依法管理意識明顯增強,在重大決策的論證和重大政策出臺時,都要先請法律顧問把關,在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方面,自覺轉變領導方式,基本實現了從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轉變。

3、促進了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

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廣大群眾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明顯增強,并且勇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全鎮在依法治理中,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列為重要內容,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嚴厲查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有力地維護了全鎮社會秩序的穩定。

4、創造了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隨著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鎮的深入,我鎮廣大干部群眾法律素質大大提高,推動了各項事業依法管理,為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保障了全鎮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七、開拓創新,打造了特色亮點工作

我鎮把普法依法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相結合,在司法行政特色亮點工作上下功夫,積極打造了一批特色工作。

1、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法律服務呈現新亮點

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預測、排查、調處機制”、“法律宣傳咨詢機制”,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的救助機制”,有效地化解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矛盾糾紛。

2、村級公共管理和服務法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我鎮設立了31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了人民調解室,并設立了農村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工作站,扎實開展好農村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將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前移、延伸到農村最基層。

3、“五個確保”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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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市委、縣委系列貫徹落實意見,以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檢查驗收為主線,以完善普法宣傳教育機制為抓手,創新法治宣傳形式,增強法治宣傳實效,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深化法治創建活動,強化全民法治觀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充分發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進法治質監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適應新常態,爭取新作為,全面開創法治質監新局面。

1.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市委系列貫徹落實意見。統籌運用各類媒體和傳播渠道,深入學習宣傳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市委系列貫徹落實意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對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定位和部署要求上來。深入學習宣傳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2.認真做好“六五”普法總結。對照“六五”普法規劃的任務要求,認真抓好重點對象法治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法治質監文化建設。根據“六五”普法檢查驗收方案,認真組織自查,確保規劃全面落實。

3.大力開展憲法宣傳教育。積極參與市局舉辦的“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大力加強憲法和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普及,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集中宣傳,組織開展“3.15”、“安全生產月”、“質量月”、“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

4.積極參與“七五”普法規劃調研。緊緊圍繞法治質監的新要求,堅持問題思維和問題導向,參與市局組織的執法調研,對執法活動中反映的共性問題、瓶頸問題進行研究探討,為制定“七五”普法規劃打好基礎。

5.深化“法律六進”主題活動。根據地方質監工作實際,以法律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抓好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積極參加全市質監系統法制、執法工作人員深入企業開展質監法制服務宣傳、調研、法律咨詢等活動。

6.完善普法各項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宣傳教育培訓機制,不斷改進普法方式方法,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普法責任制。加強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完善無紙化學法用法考試制度。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提升法治能力的關鍵,促進自學,推動形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7.深入貫徹法治質監建設要求,建立健全法治質監制度。積極參加市局組織開展的法制課題研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制度體系,探索重大決策后評估機制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質監法制監督機制。

8.深化部門行業法治創建工作。結合質監部門工作實際,將“法治單位”創建與“法治質監”創建工作有機結合。緊緊圍繞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充分發揮部門工作職能,扎實有效的開展執法打假和產品質量的專項治理工作,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9、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結合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考核標準,建立科學的法治質監建設指標和考核體系,把法治質監建設考核工作作為總結經驗、整改問題的重要抓手,把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班子、內設機構和相關人員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增強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10.建立健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執法辦案質量;建立行政處罰案件指定管轄制度,確保正確、及時受理行政處罰案件。研究和探索綜合執法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經驗,進一步貫徹落實質監系統辦案程序和案件審理的規定,強化執法機構的執法責任和風險意識。

11.積極開展有效實施“兩法銜接”和公平行使自由裁量權等法治理論與執法實務研究。按照上級部門“兩法銜接”有關文件精神,

與檢察、公安等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加強“兩法銜接”工作交流,建立和完善“兩法銜接”平臺的工作機制。12.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針對目前在信息公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和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溝通,對假冒偽劣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做到應公開、全公開。依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對執法辦案程序和實體,做到真公開、全公開。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依法規避執法風險和投訴舉報處置風險。

13.推進__舉報處置指揮系統規范化建設。全面落實__舉報處置工作規范的標準,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素質,更好服務消費者。嚴格產品質量的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程序。

14.加強法制監督檢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采取多種形式和方式,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組織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積極參加全市質監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15.完善行政處罰案件卷宗的規范整理工作。重點根據《__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工作規定》及20__年市局組織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中出現的問題,結合我局行政執法工作現狀,嚴格規范和整改。

16.強化執法管理,建立行政執法管理標準化體系。積極參與市局執法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對行政處罰案件的全程監管。完善執法文書票據化管理,全面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執法管理考核體系,形成執法管理長效機制。

17.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大力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組建法律顧問團隊,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質監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咨詢指導和法律支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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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強化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和體系

1、突出抓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全面落實《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圍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新任務,組織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宣講團,深入村居、企業、學校等單位開展宣講活動。

2、突出抓好憲法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憲法確立的國體政體、領導核心、指導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權利義務等主要內容,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引導人民依法參與立法工作。組織開展“12·4”憲法宣傳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

3、突出抓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教育。著重宣傳與推動經濟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文化建設、民生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相關的法律法規。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積極開展部門法宣傳,強化“法治六進”的主體責任和義務,切實形成有效互動的大普法格局。

二、大力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進一步提升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群眾滿意度

4、強化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繼續堅持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領導干部述法考評、黨校法律知識培訓、公務員學法考試考核等主要學法制度和形式,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推行無紙化學法考法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干部、公務員網絡法律知識競賽活動。

5、強化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積極推動落實全省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工作部署,嚴格執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創建標準,加強學校法治教育專兼職隊伍建設,培育校園法治文化,組織參加全省中小學生網上法律知識競賽,不斷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質。

6、強化企業經管人員依法經營管理能力。進一步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決策等各個環節更加規范有序、守法誠信,進一步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經營和依法管理的能力。開展企業防范法律風險普法,推動運用法治手段促進企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7、強化農民和流動人口的法治宣傳教育。穩步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普法聯盟”,把“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主題教育與“大走訪、大送法”法治惠農活動緊密結合,繼續開展“農民工學法活動周”,幫助廣大農民工和流動人口有序融入當地社會,不斷提高農村普法實效。

三、切實打造法治文化建設品牌,進一步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引領向上作用

8、開展法治文化建設成果展示年活動。開展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推動縣鎮村三級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組織開發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不斷激發群眾自覺學法用法的熱情。

9、實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作為發展公益文化事業的主要組成部分,提升農家書屋的法制圖書種類數量,不斷完善基層法治文化公共設施體系;廣泛開展各種主題法治文化“六進”活動。

10、組織法治文化建設成果展示。加快普法產品的研發和宣傳推介,加大重點對象和重點領域普法產品的供給,村居(社區)實現法治宣傳掛圖、普法口袋書全覆蓋;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微博、微信等各種傳播媒介,向群眾進行各類法治文化建設成果的刊播、展演、介紹。

四、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進一步促進全社會法治理念的普遍認同和遵行

11、促進法治與德治的融合。協調縣文明辦等部門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增加法治宣傳在文明城市、文明行業(崗位)創建考評中的占比,通過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12、深入開展基層法治創建。以創建省、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為基礎,開展“法治創建提檔升級”行動,不斷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規范、引導作用,促進基層組織和群眾在法治化軌道上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

五、籌備“六五”普法考核迎檢工作,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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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陣地建設,創新普法宣傳形式。一是繼續加強“社區法制宣傳櫥窗”建設,推進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向廣大社區縱深發展,堅持定期更新內容,更新的內容主要以《人民調解法》、《勞動合同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條例》、《房屋拆遷法》、《物權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社區實用法律摘載為主,配以法律咨詢和漫畫,達到通俗易懂,言簡意賅。窗櫥內添加法律宣傳漫畫、寓言,具有較強的觀賞性,實現美觀大方、風格統一的建設效果。二是編印《新時期法制宣傳實用手冊》。該宣傳資料包括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知識、矛盾糾紛的處理方法、法律法規政策、法律文書的制作格式等幾個方面,根據群眾對法律知識的現實需求,按照“群眾缺什么就補什么,群眾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的原則,摘編簡明易懂的內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適合廣大群眾閱讀口味,編印實用普法資料,免費發放,從而使廣大群眾看得懂,學得進,用得上,進而增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三是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廣場”建設。

二、深入開展法治合格社區創建活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和措施,扎實開展創建工作。大力推進“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力爭到年底使我街道的區級“民主法治社區”達到85%,市級 “民主法治社區”達到15%,省級“民主法治社區”達到2%。從而帶動基層單位法治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抓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提高領導水平。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活動,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等學習制度,公職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重點學習《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物權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訴訟法》等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提高法律素質,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四、開展主題活動,深化普法效果。認真謀劃組織好社區法制宣傳專題普法活動、“12.4”等系列宣傳活動。根據“六五”普法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工作中心,認真謀劃,提早安排,力爭活動內容豐富多彩,有聲有色。

篇8

關鍵詞:法治文化;法治中國;新農村建設

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推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號角,要進一步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弘揚法治精神,樹立全民、全社會學法守法遵法用法的理念和意識,奠定法治國家的文化建設根基。中國法治文化建設的根基在農村,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發展對于建設法治中國,推進以法治國的進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要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離不開法治文化的支撐。只有扎實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才能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

1.1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可見,農村基層法治文化的水平,與國家整體法治文化建設息息相關。倘若一個國家的法治建設離開了法治文化,那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現在全國仍有9億多人生活在農村,要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推進農村的法治步伐,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1.2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保障農村和諧穩定的有力手段

一個法治社會,需要法治的保障,否則就建設不成和諧社會,而農村法治文化正是建成和諧社會的有力手段。它能有效化解矛盾和沖突,懲治違法犯罪,判別生活中的法律糾紛行為,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保障人與人之間的團結友愛互助誠信。

1.3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保障農村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

實踐已經證明,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程度的提高,法治就越來越被需要。為了充分發揮法治對農村改革發展的保駕護航作用,大力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就勢在必行。

2 當前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們國家雖然連續搞了六個普法教育,力度很大,但是很多老百姓現在還沒有形成自覺地學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意識和好的習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2.1 農村基層干部法治文化意識淡薄

從總體上看,農村學法、守法、用法整體氛圍仍然不濃,干部法律知識普遍缺乏,整體上法治意識仍然比較淡薄,依法辦事、依法處理個人事務方面的意識不強。農村基層干部習慣了行政命令式地落實,你怎么布置,我就怎么干,只顧低頭忙碌自己那一畝三分地,根本就不去研究國家的政策和一些法律條文制度,以致于對法律條文一知半解,甚至還比不上村民了解得多,懂得我,導致了問題增多,矛盾增多,上訪量增加,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全國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2.2 農民對法律信仰程度不高

部分農民有著根深蒂固的傳統人治思想的觀念,重人治而輕法治,相信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權大于法,對法律的權威意識和法治意識淡漠。遇到糾紛和沖突,往往第一時間千方百計去找人走關系找門路,有的甚至于去上訪去鬧,不信法。很少有人會去尋找法律上的依據,用事實和法律說話,遇事去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決問題用法。正如所說的,要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2.3 農村法治文化宣傳效果不佳

法治文化宣傳往往集中在交通方便,人口比較密集的鄉鎮街道和社區,而對于偏僻、交通不方便、信息不暢通的農村來說,法治文化宣傳的質量和數量上有所下降,效果不明顯,表現在方式手段過于單一,局限于貼標語,發發傳單,開會照本宣科等傳統形式。另外,加上農民法治素質低,缺乏興趣,因此對法治文化宣傳內容消化程度不高,導致農村法治文化宣傳效果不佳。

3 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幾點對策

3.1 強化法治文化宣傳,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要全面深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提高農村干部群眾法治意識為重點,充分結合群眾生產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樣化的普法平臺,設計多樣化的普法形式和載體,完善法制宣傳設施建設,在農民居住密集地帶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另外成立法治文化宣講團,通過宣講使法治文化形象生動,潛移默化地融入到農民生活中,使法治文化做到家喻戶曉,得到有效的傳播,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為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3.2 通過以案說法教育,強化農村干部群眾法治辦事意識

針對平時工作生活中農民容易碰到的、經常接觸的、面臨的一些常見法律問題,通過以案說法,容易被農民理解和接受。另外,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欄、農貿市場、網絡、電視、學校等法制宣傳專欄,設立一些法律咨詢點,調解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民事糾紛,并針對影響面廣的典型案例進行有的放矢的講解,增強農村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做好農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的帶頭人,著力在農村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

3.3 借助新農村建設,提升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影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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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依法治校;師范院校;法律素質;培養分析

中圖分類號:G648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1578(2017)03-0006-01

師范院校的主要目的在于為社會培養大量優秀的人民教師,人民教師的綜合素質以及法律意識將直接對下一代產生影響,因此需要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積極推進依法治校,特別是針對我國廣大的師范院校。在師范院校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以及法律水平,有助于這些未來的教師將依法治國以及法制社會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內涵傳遞給學生,為我國的法治進步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當前師范院校在教育法律素質培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挑戰,以及應對這些困難和挑戰的方法以及策略。

1.師范院校學生進行教育法律素質培養過程中的困難和挑戰

當前我國法治進程不斷推進,在各大高校也掀起了一股依法治校的熱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高校進行法律素質教育過程中,依然面臨著較多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師范院校教育工作者法律知識相對匱乏。國家教育部門在針對我國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知識水平的調查中發現,高校教師的法律素質普遍較低,調查結果顯示,曾經通讀過我國現行憲法的教師不到教師隊伍的20%。很多教師對現行法律的了解處于初級階段,這就說明我國高校老師的法律知識比較匱乏。對于法律知識的掌握不足,就會直接影響到教師在日常授課過程中對相關法律知識的傳播,使得老師對相關問題的認識不足,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不夠充分。這樣一來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會在無意中給學生進行錯誤的引導,促使學生對相關法律問題難以得到正確認識,使得師范院校學生的法治問題更加嚴重,不利于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不利于學生的長遠發展。

1.2 范院校師生的法制觀念相對淡薄。我國要全面實現依法治國,就必須在全民中間形成一種廣泛而又深刻的法制觀念,并對現行法律保持高度信念。可以這么說,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依法治國的效果與進程。當前我國師范院校的眾多師生卻不具有強烈的法治觀念,他們對法律學習的積極性不高,認為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學習法律知識在現實中沒有太大的用處。高校老師對也把主要精力放在相關專業課程的教學上,沒有注重對學生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教學。法制觀念淡薄使得高校進行法律素質培養面臨較大的困難。

1.3 師范院校師生的法律能力相對弱小。法律能力指的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知曉各種法律法規并嚴格遵守的能力。法律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個人的個人素質,對于社會的進步以及發展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當前我國廣大師范院校的學生由于生活范圍相對狹窄,難以遇到各種侵犯自己權利的事件,因此很多學生不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學生的法律能力相對弱小,進而影響到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事,也使得學生無法形成對法律的真正認知,無法熊內心深處真正認同法律。

2.培養師范院校學生教育法律素質的方法和策略

2.1 加強師范院校法律教育的制度建設,提高法律教育的效率。在師范院校進行法律素質培養,首先需要把法律教育進行科學化和制度化,在常規教學課程以外,要根據學校教師以及學生的實際情況安排一定的法律教學時間,并將法律學習納入到具體的教學成績評定過程中。通過將法律教育規范化提高法律教育的效率和質量。還要根據學生的法律水平安排科學合理的教學內容,針對學生存在誤區或者相對薄弱的環節進行強化教學,幫助學生樹立健全的法律知識。此外還要對學校的各種管理實踐方法進行調整,促使各項規章制度在依法治校的大環境下順利進行,保證各項規定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老師不僅要向學生傳授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還要準確把握學生的特點和薄弱之處,為學生提供對應的法律法規知識,保證學生得到專業教育的同時不斷提升法律素質。

2.2 全面優化提高師范院校師生的法律知識結構。師范院校進行法律知識教學,需要根據學生不同專業的特點進行,找準法律知識與相關專業知識之間的結合點,促使學生在學習專業知識的同時同時思考相關的法律問題。當前的大小法律知識教學一般采用法學概論,但是在學習法學概論的基礎上老師還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的拓展,可以根據學生專業知識中的某一點展開,針對師范院校學生必須學習掌握的法律知識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等進行重點教學,并為學生提供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引導學生分析掌握其中蘊含的法律問題,并促使學生進行深入思考,把自己在具體情況下應該采取何種應對方式作為重點考察對象,不斷激發學生對相關問題中的法律知識進行深入思考和掌握。在學習師范學生必須掌握的相關法律知識以外,還要為學生介紹基礎的民法、刑法知識,幫助學生學習掌握相關的民法、刑法知識,進而有效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能力。

2.3 在教學活動中融入法律素質教學。師范學校的學生不但要自己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識、形成一定的法律能力,還要在日后的教學活動中有效傳遞相關的法律知識。因此針對師范學校的法律教學,要在實際教學過程中融入具體的法律知識教學。師范學校為學生準備了基礎的教學內容包括《教學方法》、《教師職業技能》等,這些教學方法的課程中包含多種具體案例,老師在為學生解讀具體案例的同時,還要注意引導學生學習掌握其中的法律知識,促使學生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有效運用對應的法律知識,并未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介紹與傳播,不斷提升學生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和掌握,提高全民的法律水平,為實施依法治國提供堅實的基礎。比如老師可以把當前不少學校中存在的亂收費現象進行分析,引導學生對事件中的學生、家屬、學校三者之間的責任、關系等進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還可以在班級范圍內舉辦辯論賽,將學生分為兩組對一個具體問題進行辯論,要求學生引用具體的法律內容支持自己的觀點,通過辯論,可以幫助學生對某一問題進行更加深入的認識,可以幫助學生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學生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國的具體要求,是對依法治國的深入發展,有助于深化落實我國的依法治國以及科學發展觀,有助于建設民主和諧社會。師范學校的法律知識教學要根據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找準法律教學與專業學習之間的結合點,運用科學的教學方法,不斷提升師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能力,進而有效實現法制教育,為促進我國深化依法治國提供強大的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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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今年是我國進入“五五”普法的第四個年頭,經過多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廣大干部群眾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得到了顯著提高。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們更應該清醒地看到,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問題,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作為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務員,要帶頭學好法律知識,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為構建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保障系統”盡力,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是進一步提升學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勞動保障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各個部門諸多法律法規,作為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務員,必須充分掌握法律知識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三是自身建設的需求。公務員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勞動保障的形象。同時,公務員隊伍積極地學法用法對整個社會引領作用也顯而易見,如對鞏固執政基礎、規范社會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進文化建設都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四是廣大群眾的迫切愿望。通過多年來法制教育,廣大群眾要求依法行政、陽光行政,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作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學好用好法律不單是個人的榮辱得失,而是與法治國家的實現緊密相聯。

二是進一步確保學法成效。學法是用法的前提。盡管這些年來,公務員系統普法宣傳學習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認,政府機關特別是在基層,相當數量的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還比較淡薄,弄不懂、學不深現象還比較突出,并直接消極地作用在實際工作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與一些地方公務員學法用法環節存在形式主義不無關系。在因制度弱化導致的上無壓力、下無動力的情況下,部分公務員提不起學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覺性,這就導致部分公務員法律素質不高,行政活動缺乏科學性、嚴謹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將來的學法用法工作中,應進一步完善形式、充實內容、健全機制、強化培訓、嚴格考核,真正提高廣大公務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斷增強公務員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

三是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當前上訪案件和呈上升態勢,分散了政府在發展經濟為主線上的大量精力。這種現象一方面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沒有嚴格執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問題、新矛盾逐步顯現。這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如果不嚴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積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給接下來的工作增加阻力,從而阻礙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現在,依法治國觀念深入人心的局面來之不易,公務員隊伍作為倡導者和實踐者的主力軍,更應把依法行政這根弦繃得更緊一些,時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原則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尤其要解決好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解決這些問題,可以充分體現法制宣傳為人民的要求。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眾心中被破壞,就很難修復。另外,我們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執法監管體制,實行領導干部問責機制,用事實對廣大群眾進行法制教育,堅持從實際出發,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維護好社會穩定,做到學法用法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