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養老保險新規范文
時間:2023-10-13 17: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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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無法可依,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法規制度不健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沒有一套規范系統完備的政策法規體系對參保和保費征繳作出規定,養老保險方面的單項政策規定也不系統不規范不健全,導致各地情況千差萬別。
2.待遇不公,退休后養老待遇差距明顯。企業人員、事業人員、公務員退休待遇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都由政府財政支出,機關事業人員和企業人員養老金沒有顯著差異。隨著國家從90年代初期開始實施退休職工雙軌制的逐步實施,即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維持原有的財政養老制度,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則實行企業和個人按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加之由于企業欠繳職工養老金的現象嚴重,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卻和工資一起不斷水漲船高,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大。
3.人員調動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養老金的轉移接續一直是養老保險深入開展的一個體制。企業養老保險跨省轉移只轉移個人賬戶8%的部分養老金,20%進入統籌賬戶的養老金無法轉移,并且辦理相關手續時,程序繁瑣,養老保險關系能夠正常轉移的人員少之又少,養老金在轉移過程中無故丟失的情況嚴重。如今,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三者之間養老保險賬戶獨立,養老金獨立,人員調動養老關系轉移更是不便,企業人員調入全額事業單位后,以前所交納的養老保險金無法轉移;全額事業人員調入企業之前,養老保險金則從未繳納過。這就在客觀上給各部門行業間人員的順利流動造成了障礙。
4.缺乏激勵機制,退休待遇和繳納費用不掛鉤。職工在退休時將本人在職時最后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基數,按工齡的長短分檔按比例計算出應計發的退休金標準,退休待遇審批也不考慮本人的養老金繳費情況。這樣,就使得部分參保人員認為多繳少繳一個樣,早繳晚繳一個樣,繳與不繳一個樣,參保越早就越吃虧,不但影響了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還導致相當多的人員退保和停保,嚴重挫傷了參保者的積極性,使征繳工作的難度也越來越大。
5.繳費基數核定不實,各縣市區情況不一。改革方案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口徑,以參保單位在職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個人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本人檔案工資,最高不超過本人檔案工資的300%。也就是說,當年度工資總額低于本人檔案工資總額的,應按檔案工資總額申報繳費基數。而有些縣市是按基本工資核定的,許多補貼項目和加發工資沒有納入繳費基數,導致繳費基數偏低。另一方面,由于養老待遇沒有與繳費掛鉤,單位也普遍存在少報、漏報繳費基數現象。
6.職繳費人員與離退休人員供養比例失調。人口老齡化大趨勢下,離退休人員快速的增長,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也大幅度增長。另一方面是支付口徑沒有統一標準,一些地方把本應該由單位支付的津補貼也列入基金支付項目。各種因素導致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水平和支出規模逐年增加。近十年來,長治市離退休人員的增長速度遠遠高于在職繳費人員的增長速度。由于“收”是彈性的,“支”則是剛性的,因此近兩年來全市事業單位養老金收支失衡加劇明顯,養老保險負擔系數在逐年增大,基金支撐能力也逐年減弱。
二、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需要特別關注的幾個重大問題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是一個必然趨勢,備受社會關注,改革中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筆者認為,對于事業單位的分類、人員劃分、體現公平、形成激勵機制、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等幾個問題,更需要特別關注、慎重對待,深入思考、妥善處理,兼顧各方面利益均衡,做到客觀、公平、公正。才能為深入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1.全市事業單位如何客觀的分類。長治市事業單位種類繁多,有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涉及到教育、文化、衛生等方方面面,有管理類事業單位、經營型事業單位、公益性事業單位,各類型事業單位情況不一,參保形式也應有所區別,比如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應參照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狀況視情況而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一些經營型事業單位由于形式上更接近于企業模式,所以改革時可考慮加入企業養老保險模式等。如何將這種類繁多的事業單位進行合理劃分,保證不同類別的事業人員在不改變原有待遇的情況下,科學地同企業養老保險接軌,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必須面對的問題。
2.事業單位人員如何分類。事業單位人員眾多,單位結構復雜。單位涉及科教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牽涉人群廣。改革涉及人群范圍大,各類人員情況復雜。針對事業單位內部的不同人群,有剛參加工作不久的人員,有參加工作時間較長的人員,有接近退休年齡還未退休的人員,還有已經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等不同群體,采用何種辦法保證各類人群不吃虧,正確地劃分老人和新人,使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參保辦法,以保證事業單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3.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企業人員公平如何體現。公務員與事業單位職工雖然職責分工不同,但都是國家的公務工作人員。只改事業單位而不改公務員,客觀上必然導致其心理上的不平衡。(1)公務員與事業單位改革不應明顯區別對待。事業單位在中國是一個特殊組織,現在其中大部分人員同行政公務員一樣,都享受國家撥款吃皇糧,其退休金與機關公務員也大體類似。要說為了減輕財政負擔,只改革事業單位,而機關公務員依舊靠財政保障,顯然有失公允。(2)待遇欠缺公平。近年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和壟斷企業三者之間的收入養老金差距呈不斷擴大,特別是壟斷企業的退休待遇明顯超越事業人員待遇。公務員、壟斷企業人員不停地提高退休養老金待遇,而事業人員卻要先行改革,三者對比,很容易在事業單位人員心里上造成不公平感。因此,改革必須考慮如何消除事業單位人員對于養老保險改革的抵觸情緒。
三、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辦法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阻力很大,困難重重,但改革是必然趨勢,只是要選擇好改革的時機、方式,統籌謀劃、合理安排、科學推進。如何使改革能夠順利推進,最終成功。筆者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重點工作:
1.積極宣傳引導。利用電視、報紙等媒體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進行正面而積極的宣傳。使廣大事業單位人員認識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并不是要削減事業單位人員利益,而是要使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更為合理和科學,而且不必擔心待遇會降低,也不必擔心國家會甩開不管。以消除事業單位部分人員的擔心和憂慮,減少改革的阻力。
2.合理分類人員。根據性質不同將事業單位劃分為:營利性事業單位、參公性事業單位、公益性事業單位三類;按參加工作時間長短將事業單位人員劃分為:工齡較短、工齡較長、接近退休和已退休等四類人員。堅持實行“老人照舊,中人過度,新人新規”。養老金計發對象根據工齡長短,大體分三個類別:一是新規實施前已退休人員;二是新規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滿15年人員;三是新規實施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人員。對改革方案要從各類人群選出代表,分組研討,讓涉及切身利益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參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的制定,使方案充分體現各方的真實訴求,以利于方案的貫徹落實。
3.認真組織研討。將改革措施、步驟、內容等都對社會進行公示,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允許各界人員對其發出自己的聲音,防止改革方案被少部分有利益的小群體所獨斷。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須在符合民主法治原則的前提下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屬于重大的、牽涉面廣的深刻變革,對于這樣的改革方案必須設置嚴格、法定的程序,然后才能公布于眾。
篇2
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真正改革是從1986年開始的。從1986年到1994年,其中心內容是實施養老保險的縣級統籌和在部分城市實行個人賬戶的試點。從1995年到1997年,其中心內容是建立并實施個人賬戶。從1998年至今,其中心內容是實現養老保險支付制度的省級統籌和實現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發放。
我國現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體制,是現收現付制與基金積累制相結合的混合模式的一種類型。它兼有現收現付制模式與基金積累模式的一些特點。我國這種“統賬”結合的模式,其目的之一是為了完成社會保險“體制轉換”的需要,使現有基金能夠為以前沒有積累的離退休人員提供基本保險;另一方面是希望我國能在經濟增長與人口結構都處于黃金時代的20―30年內,使在職職工能為自己積累一定的社會保險基金尤其是養老基金,以減輕企業、財政負擔并培育資本市場。應該說,其改革的初衷還是好的。
與單純的現收現付制或基金積累制相比,這種混合模式有自己的運行機制。首先它要保證支付離退休人員(“老人”)的需要,其次要為處于中間階段的現有在職人員(“中人”)提供基本養老金與部分個人積累,還要為新規定頒布后開始參加工作的人員(“新人”)提供基本保險與完全個人賬戶積累。
二、轉制成本及其籌融資:個人賬戶做實的第一步
1轉制成本: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Aaron認為現收現付制養老體系存在一種“社會保險悖論”,因為現收現付制開始時的第一代退休者并沒有繳納養老金,但他們卻獲得了養老金給付,他們是養老金制度創新的純受益者。在制度的連續過程中,每一代人的福利增加,均來自于后續一代的收入轉移。由于現收現付制的連續的無限性而獲得了存在的合理性。如果現收現付制無限延續下去,任何一代的養老金權益總會有明確的支付主體;但當從現收現付制向積累模式進行制度變遷時、就必然會出現上一代人的養老金給付缺乏明確的支付主體。如果該給付責任轉嫁到在職勞動者的頭上,則在此變遷過程中,完全積累制的第一代不僅要為自己繳費,還要為他們的上一代繳費。兩次繳費卻只有一次受益,在福利上顯然是要蒙受損失的,即相對于現收現付制而言,轉制一代的福利必然要因為轉制而惡化。
Verbon(1998)利用一個兩期的交疊世代模型證明,在一個小型的開放經濟中,從現收現付制到完全積累制的轉變是不可能存在帕累托改進的。一旦選擇了現收現付制,就不可能在不傷害某代人利益的情況下退出。相對于轉制前的初始狀態而言,從現收現付制向完全積累制的轉變肯定會產生額外成本――轉制成本。我國養老保險體改革制的初衷是要改變現行的現收現付制,通過養老基金的部分積累過度到完全積累模式。但是正如Verbon所指出的,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制到完全積累制的轉變不可能是“帕累托改進”,必然會產生額外的成本――轉制成本。
轉制成本的產生是由于仍需要一段時間去償還原體制下的債務。這一融資缺口的金額等于,假設現收現付制的養老金計劃在今天立即終止,所有必須支付給當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現值加上在職職工已積累、并必須予以償付的養老金給付的現值之和,是養老金的隱性債務(Implied Pension Debts)。我國轉制成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在新制度建立時已經退休的職工(“老人”)的養老金給付,它等于“老人”應該獲得的養老金總量減去將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可以分配給這部分老人的養老金總額的現值;另一部分是在職職工(“中人”)在原制度下積累起來的養老金權益,它等于為充實其以往年份中的個人賬戶所需要的金額。在缺乏政府的財源支持的狀況下,社會統籌基金與原制度的隱性債務之間必然存在著巨大的資金缺口,這是由于在有限繳費率下滿足當前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支付與管理費用外,留作積累的部分已不多,這使新制度下本來應該是完全積累性質的個人賬戶成為非完全基金的或非基金的,個人賬戶的名義積累與實際積累相互背離,形成所謂的“空賬”。“空賬”意味著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已用于當期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制服,養老金支付是完全代際轉移的,新建立起來的養老金制度實質上還是現收現付制的,基金只是賬面上的基金,養老保險制度的風險依然存在。
2轉制成本:誰來為你買單
面對如此巨額的轉軌成本,究竟應由誰來彌補這一缺口呢?我國傳統的養老金制度是建立在國家具有充分理性和完全信息、個人是非理性和短視的這一假設前提之上的。因此在理論與機制的構建上,排斥了個人承擔風險,風險全部轉給國家,實際上形成了這樣一種隱蔽契約:職工承諾將一部分必要勞動費用出讓給國家,由國家集中使用和管理這筆風險基金(養老基金);而國家承諾向職工提供養老保障。在40多年的現收現付制的模式下,在“低工資低消費”和“高積累”政策導向下,職工在進行工資分配前,已經進行了養老金費用的扣除,但沒有形成養老基金的積累,而是通過國家財政預算投資,通過擴大再生產和固定資產投資,形成巨額國有資產,上一代職工的部分養老金實際上已轉化為國家的存量資產。然而,隨著養老保險體制的變遷,上述隱蔽契約被國家單方面廢除了,導致“老人”個人賬戶上沒有任何積累,“中人”個人賬戶上資金積累嚴重不足。既然是國家“違約”,理應由國家承擔“違約成本”(轉制成本)。
3轉制成本籌融資:并非條條道路通羅馬
世界銀行(1997)最近的一次測算認為在1998年中國的IPD已占GDP的94%。假定將“老人”和“中人”這兩部分人全部去世視為轉制結束,大約需要50年左右的時間,假定未來50年的平均利率為5%,估算總的轉制成本為37萬億元。那么,每年的平均轉制成本將為1900億元,假設平均利率為4%,則平均轉制成本將為1600億元。
如何為這筆轉制成本籌融資呢?許多專家對此進行過深入研究,一致認為養老金隱性債務是養老體制改革順利實現的關鍵。在具體的可供選擇的償債方式上,提出增量償債與存量償債兩種方式,前者如提高效益,從效益提高中拿出一部分來償債,后者如出售一部分住房、國有企業和土地等國有資產,以其收入償債等。
就我國現實狀況而言,單純依靠養老金體系內的增收節支來消化養老金轉制成本的能力是有限的。繳費率只可能降低而沒有升的空間;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是有可能,但擴大的過程又過于緩慢,并且擴大會伴隨“新人”養老金權益的生成,由此帶來的結余是非常有限的;提高退休年齡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尚存爭論。因此,如果僅僅依靠體系內消化轉制成本不能成為支付轉制成本的現實途徑。
就養老保險體系外的籌資方式而言,劃撥部分國有資產或進行國有資產分割、發行特種政府債券進行債券融資是較為可行的途徑,但具體操作上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同時還可以通過適量開征遺產稅、特別消費稅、證券交易印花稅和個人收入所得稅等收入來加以彌補。
三、個人賬戶的保值增值:個人賬戶做實的持續性策略
筆者認為,即使轉制成本籌融資問題能夠得以解決,但如果不注重個人賬戶的保值增值,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和老年人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等因素的影響,個人賬戶也會由“實”變空。因此,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路徑來實現個人賬戶的持續“實賬”。
1現行體制下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的真正分立
我國現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體制將養老保險儲蓄與保障的雙重功能集于一體,社會統籌部分的職能是通過再分配來實現養老的基本保障,因而籌資模式為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的職能是通過儲蓄來實現生命周期內的平滑消費,因而籌資模式為基金積累制。將兩個賬戶混在一起潛在地就給個人賬戶資金向社會統籌資金的轉移造成可能,使再分配職能對儲蓄職能產生“擠出效應”,造成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當前“空賬”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就是制度本身設計的不合理所造成的。同時,兩種賬戶的統一管理也對資金通過資本市場的保值增值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應將社會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真正分離開來,與此同時,確定好這兩部分在養老保險體制中的恰當比重,從而達到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結合。
2真正發揮個人賬戶的激勵和監督機制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基本趨向是將原來屬于再分配的部分份額轉入初次分配,把暗補轉為明補,然后把工資的一部分和單位給予職工福利的一部分記入個人名下,作為個人養老基金加以積累。
這種由計劃經濟的低工資、大福利的模式逐漸演變為市場經濟下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模式,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制度創新。與單純的社會統籌相比,有以下幾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參與機制。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與職工的切身利益相聯系,職工參與意識增強;二是激勵機制。廣大職工從維護自身利益出發,督促企業繳費,監督單位是否瞞報、少報或是轉移工資收入,以避免自身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流失,在客觀上也促進了社會統籌基金規模的擴大;四是保護機制。基金記入個人賬戶,透明度高,多繳費多受益,可促使主管部門增強對基金管理保值增值的責任感,防止賬上挪用和風險投資。
但是,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中出現的“空賬”問題妨礙了這一激勵與監督機制的發揮。只有真正讓個人賬戶的極力與監督機制得以發揮,個人賬戶才不會出現“空賬化”現象,個人賬戶才能恢復其本應有的“實賬”狀況,進而實現個人賬戶的持續“實賬”。
3制度重于技術,但技術仍然不可忽視
一項制度本身的設計如何,直接影響到該制度實施的效果。但對制度實施所采取的技術方面同樣要予以重視。從某種意義上,技術有時比制度更重要。就我國的養老保險體制而言,其技術問題應從維護參保者權益為出發點。如:開設社會保險熱線電話,開通養老保險待遇預測系統,開展社會保險政策咨詢,接受投訴,舉辦維權座談會,宣傳先進單位的做法,曝光侵權行為等。與電信局合作開通了“社會保險語言信息查詢系統”,職工可足不出戶查詢自己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和養老金的發放情況。與一些縣市商業銀行各網點合作讓銀行代收個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謀職業者可就近繳費等。
4培育和完善個人賬戶基金的投資營運與管理體系
篇3
戴相龍建議:將國企上交利潤20%劃撥社保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在上周召開的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障國際論壇上表示,應加大國有資產劃撥力度,擴大全國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建議將國企上交利潤中的20%劃撥社保基金,或者將國家控股比例過高的央企一部分股份劃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他還建議,通過發行社會保障特定國債等方法用8年時間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社會保障待遇差距較大。特別是人口老齡化加快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大部分空賬運行,給社會保障長期資金的收支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造成巨大壓力。目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基金管理規模還不足以彌補我國未來的養老金資金缺口。
戴相龍建議,成立中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全國社保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的投資運營實行統一監管。并建議研究和建立相應制度,提倡開辦城鄉居民養老專項儲蓄,國家對有關稅收實行優惠。
點評:國企上交利潤完全可以更高的比例劃撥給社保基金,讓更多的國民分享到國企創收的福利。
北京銀行發放文化創意產業貸款500億元
北京銀行副行長張東寧日前透露,作為國內最早涉足文化創意產業的金融機構,截至11月末,北京銀行累計審批通過創意貸款500億元,3000余筆,在北京市場份額達到50%。在日前召開的中國文化金融創新峰會上,北京銀行聯合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清科集團聯合了首個最具投資價值文創企業榜單,北京銀行承諾通過該行的文化創意產業專營支行為入圍企業提供服務對劍,還在現場與入圍企業——歡瑞世紀和北京文傳世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點評:近幾年北京銀行堅持致力于文化創意產業服務,在這片藍海中如魚得水,成功的案例之一就是曾熱映的《龍門飛甲》,在銀行間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開辟新的藍海尤為重要。
新華保險與廣州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12年12月19日,新華保險與廣州市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養老、健康產業以及醫療衛生等多個領域展開緊密、廣泛合作。根據協議,廣州市政府將積極創造有利的政策環境,支持新華保險在廣州市內開展養老、健康產業以及醫療衛生相關領域的投資,支持新華保險與市屬銀行機構開展銀保合作。新華保險方面將承諾為雙方的合作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并積極協助并參與廣州市內養老社區的籌劃與建設。
點評:保險公司與政府合作,在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的基礎外,倒是一件能迅速打開市場的好措施。
竇玉明:國內公募基金都在走失敗的模式
富國基金公司總經理竇玉明在第十屆中國財經風云榜?基金高峰論壇上認為,全球共同基金公司成功的模式有三種,失敗的模式有一種,比較遺憾的是中國的基金公司選的都是失敗的模式。成功的模式第一種是大平臺式的模式,指這個公司統一的平臺,而且提供的產品花樣很多,全能型的;第二種是多精品店模式,這樣的公司有幾個成功的品類,這種公司大部分像保險公司或銀行,采取收購現成的公司;第三種是單品類公司,只做股票或者債券,其他都不做。
從利潤率來講前三個模式都是成功的。失敗的模式就是中型公司什么都做。現在國內公募基金規模都是幾百億,美金算起來都是百億級的,很小的公司,在全球的排名大概是兩三百名,都是個小玩家。所有的小玩家都做所有的產品,看一下做到幾十億的公司,他們產品都非常全,指數型、股票型、債券型、貨幣型,幾乎都是全的,最后的結果就是什么都做不好,這是最危險的,利潤率降低,最后沒有自己的產品。
點評:這種小而全的發展模式傷害的不僅是基金公司自身,更主要的是傷害投資者及整個行業。
看多
博時鄧曉峰認為,A股市場已經確認見底回升,在明年兩會前都較為樂觀。基金產品審核制度新規對A股資本市場影響有限。基金產品審核制度新規將取消基金產品審核通道,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上報數量和類型,這有助于基金公司在產品的差異化、風格、業績、新模式做更多思考。
星石投資總裁楊玲認為,貨幣政策放松時刻已到,在堅持房地產調控不動搖的前提下,貨幣放松的最大受益的資產類別將是處于相對低位的股票,尤其是處于估值和業績雙底的周期股,應重點關注以煤炭股為代表的資源股。
申萬菱信認為,這波反彈至少有望持續到春節前,但中長期的持續回暖則需觀察經濟增長和政策的持續性。從行業布局來看,可重點關注周期類行業中的基建、水泥、銀行等板塊,消費類行業中的醫藥板塊以及中長期階段內的地產板塊。
富國基金賀軼認為,明年經濟不會有一個大的波動態勢,應該是一個穩步回升,但對經濟回升力度不要給予過高的期望。賀軼認為,春節前后市場是非常活躍的,有機會可以參與。
看平
匯豐晉信認為,2013年,負面因素的中長期影響仍將延續,這將成為A股中長期估值的主要壓制因素。但是從短期因素來看,今年四季度以來,伴隨著悲觀預期的充分宣泄,一些正面的積極因素也已經在悄悄積累和釋放。
海富通基金認為,未來市場的反彈或將是充滿波折的,而不會一蹴而就。短期內,IPO重啟節奏、中小盤企業的四季度業績都是投資者需要留心關注的重要風險因素。市場目前較普遍的看法是,經濟正在觸底穩步復蘇,但復蘇幅度仍比較有限,明年股市向上的空間不會太大,相機抉擇可能是比較穩妥的投資策略。
天治陳勇認為,臨近年底,流動性問題、美國財政懸崖問題、創業板減持壓力等仍會是風險因素,市場的持續上漲不會一蹴而就,需要很強的流動性等多方面因素的配合,不過當前市場情緒好轉,大盤調整空間不大,大概率會為持續相對強勢。
某私募基金經理認為,如果銀行股短線漲不動了,可能意味著大盤也要面臨調整。
看空
篇4
關鍵詞:費率改革政策;保險公司;影響;風險
一、壽險費率政策改革內容
2013年8月5日,保監會《關于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政策有關事項的的通知》,此次費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開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產品定價的預定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自主確定,后端的準備金評估利率由監管部門根據“一籃子資產”的收益率和長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綜合確定,通過后端影響和調控前端合理定價。主要內容如下:
1.放開普通型人身保險定價的預定利率
“普通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由保險公司按照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分紅型人身保險的預定利率、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不得高于25%。”
2.調整責任準備金法定評估利率
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簽發的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為35%。保險公司采用的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單預定利率和中國保監會公布的法定評估利率的小者。將法定準備金評估利率實際控制在35%以內。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養老保險業務實施差別化的準備金評估利率。
3.調整長期人身保險業務中與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要求
費率改革為鼓勵和支持發展風險保障業務,降低了長期人身保險業務中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要求。
4.調整人傭金比例上限
在控制費用總水平、消費者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保監會將放手由保險公司自主確定傭金水平,優化費用支付結構,促進風險保障業務發展。新規規定直接傭金占年度保費的比例以所售產品定價時的附加費用率為上限。這一規定體現了支持一線銷售人員和公司自主決策權,削弱了之前的間接傭金分配中的尋租問題,有助于強化團隊制度建設。也與一些大型壽險公司一直以來的改革和呼吁方向是一致的。
二、壽險費率改革對保險公司的有力影響
壽險費率改革將對普通型養老保險帶來多方面的有利影響,包括對產品價格的影響,對產品創新和對產品結構的影響。
1.將定價權交予公司和市場
(1)預定利率上調,保費可以下降,從而提高普通型保險產品的競爭力。人壽保險產品費率厘定的三個主要的定價假設是預定利率、預定費用率和預定死亡率。一般來說,預定費用率和預定死亡率是相對穩定的,壽險的定價主要取決于預定利率的確定。“預定利率是指壽險產品在計算保險費(保單價格)、責任準備金或經濟資本時所采用的利率,其實質是基于資金的時間價值,保險人因為占用了投保人的資金而承諾的預定年回報利率。”而預定利率越高,壽險產品的價格越便宜,對投保人越有利,因此可能會激發市場對傳統壽險產品的需求,提高其市場競爭力。
(2)產品定價不至于出現非理性的價格競爭。從產品形態看,市場上的主流產品――分紅、投連、萬能險分別通過保單分紅、結算利率和賬戶價值的形式實際已經間接實現了利率的市場化,真正形成了公司和客戶的雙贏,但這些市場化擬定定價沒有造成惡性競爭。
從監管環境看,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場行為為支柱的監管體系日趨完善。2012年開始的“償二代”建設,構建了三支柱的整體框架,即資本充足要求、風險管理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只要償付能力監管到位,市場就不會出現無序競爭的局面。
2.預定利率上調將激勵保險公司加強產品和服務的創新
在預定利率上限25%的價格保護下,保險公司創新產品的積極性較差,導致壽險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費率改革將激勵保險公司加強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向市場提供質優價廉的保險產品。
3.將助推風險保障業務發展,促進保險產品結構調整。
保險的最本質的屬性是風險保障功能,然而由于長期以來傳統險的預定利率較低,購買價格較高,對消費者沒有吸引力,市場逐漸萎縮,而分紅險憑借其利益分享的特性能夠實現公司和客戶的雙贏,贏得了市場,從而使得壽險市場的產品結構有失均衡。此次改革從長期來看,將促進養老保險產品等風險保障業務發展,有助于促進保險產品的結構調整,改善分紅險“一險獨大”的局面,加快“保險回歸保障”的步伐。
三、壽險費率改革對保險公司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
壽險費率改革對普通型養老保險的不利影響,首先是預定利率放開會給產品定價帶來風險;其次產品價格下降,新業務利潤空間減小,局部可能導致產生一定的利差損,進而可能帶來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最后,產品價格下降也很誘導部分保戶退保。
1.定價風險
產品定價中的預定利率只是一種假設性的利率,實際的資金運用收益率未必等于預定利率。長期以來我國壽險公司都是被動的接受預定利率,缺乏合理確定預定利率的相關經驗。預定利率市場化改革后,要求壽險公司根據市場利率的波動對預定利率作出相應的調整,但由于有缺乏經驗和定價技術,壽險公司的作出的預定利率可能不合理,無論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因此,預定利率市場化將增大我國壽險公司的定價風險。
2.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預定利率市場化會使保險產品價格下降,從而加劇市場競爭,新業務利潤空間縮小,進而可能導致局部產生一定的利差損,嚴重者造成償付能力不足。
利差損風險是指保險資金投資運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險合同的平均預定利率而造成的虧損。預定利率上調,價格的下降,又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普通型壽險產品的利潤空間肯定會縮減,而一旦市場利率低于預定利率,壽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也會隨下降,但是承諾給被保險人的回報率卻不能隨之調低,便會造成利差損,如果利差損嚴重得不到化解,便會造成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危機。
3.退保風險
據專家測算,預定利率從25%調至35%之后,傳統人身險費率將下降10%~30%,視險種定價因素而有所不同。所以必然面臨部分保戶退保的現象,但是就像王國軍所說的“壽險產品大多比較復雜,普通的消費者并不理解保險產品定價的問題,對于現在保險市場推出的改革方案也不太了解。改革方案的推出短期內并不會改變他們對于壽險產品的消費習慣或者是產品選擇的偏好。”所以費率市場化不太可能出現大面積退保的可能。
總而言之,費率市場化改革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是不可阻擋的潮流,保險公司只有適應市場化的進程,逐步形成市場化定價策略,不斷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同時提高資金運用能力增強公司盈利能力,才能不會被市場所淘汰。(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1]王穩.費率市場化改革.觀察思考[J].2013,16.
[2]鄧西貝.壽險預定利率市場化分析與建議[J].研究.2010,4.
篇5
據了解,不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所有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雇的工人在發生工傷時將參照本辦法執行。同時,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在實習單位由于工傷發生人身傷害,也將由實習單位和學校按照雙方約定,參照新規定的標準,一次性發給相關費用。
企業、工商戶均應繳納工傷保險
按照規定,凡是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簡稱用人單位)均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雇工包括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同時,外埠企業來鄭州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人單位尚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當參加鄭州市的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職工發生工傷有依照《條例》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交不交工傷保險,每年7月您查查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情況每年7月在本單位公示一次,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監督。同時,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工傷保險費率為工資的0.5%—2%
工傷保險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基礎費率和浮動費率。一類行業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二類行業工保險基準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三類行業工保險基準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
每個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率不是一成不變,按照新規定,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發生頻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用人單位的繳費率1—3年可以浮動一次,但一類行業用人單位除外。
工傷保險基金用在哪兒
按照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用于: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1—4級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業康復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疾病與工傷因果關系鑒定費;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它費用。
同時,用人單位瞞報、虛報職工工資,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除依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罰外,其差額部分將由用人單位補足。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的,在用人單位補齊欠費之前,已經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發生工傷咋認定
今后職工工傷認定工作在實行市級統籌前,暫時按照這樣進行分工: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按照工傷保險統籌范圍,分別由市、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由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參加省級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對工傷認定有爭議,可以由共同的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發生工傷提早申請認定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職工發生工傷省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為交通事故、失蹤、因公外出發生事故傷害及受其他條件限制不能按規定時限進行申報的,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發生工傷該咋辦
職工因工傷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積極救治,并在3日內用書面、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經辦機構報告。
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醫院機構槍救。在非協議醫療機構急救的,脫離危險后應及時轉到協議醫院機構治療。異地發生事故傷害在外地醫療機構救治的,經急救脫離危險后應轉入鄭州市的協議醫療機構。
工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就醫的,經過經辦機構同意,可在戶籍所在地選擇一家醫療機構作為醫療醫院。
工傷職工需要進行康復性治療的,須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報經辦機構確認。
工傷職工經急救脫離危險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轉到協議醫療機構治療,或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向經辦機構報告的,工傷醫療費用將不予支付。
工傷醫療費用咋支付
受傷職工在工傷認定之前的醫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醫療規定的費用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繼續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由經辦機構向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結算。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發生的治療與工傷無直接關聯的其他疾病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職工工傷休假,工資照發
新辦法明確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有關費用由所在用人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具體優惠政策
傷殘一—四級,享受傷殘補助金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75%.傷殘津貼在扣除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后,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繼續繳納基本醫療社會保險費。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傷殘五級、六級,享受14—16個月傷殘補助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及個人按照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傷殘七—十級,
職工因工致殘鑒定為七級至十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次支付補助金
按規定,凡是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6—1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五級為16個月,六級為14個月,七級為12個月,八級為10個月,九級為8個月,十級為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6-5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五級為56個月,六級為46個月,七級為36個月,八級為26個月,九級為16個月,十級為6個月。
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4年以上、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全額的80%支付;依此類推每減少1年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工傷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工傷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領取,不影響其依法應當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
因公死亡如何領取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按照下列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直系親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給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視同工傷死亡的支付48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因工死亡的支付54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因搶險救災、見義勇為等死亡的支付6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前款規定的待遇。
因公外出發生事故支付撫恤金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失蹤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由其所在用人單位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失蹤人員重新出現并經法院撤銷死亡結論的,已領取的工傷待遇應全額退回。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繼承單位應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繼承單位應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篇6
上海市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確定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按“鎮保”、“城居保”、“新農保”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增加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由四個部分組成:一是按絕對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養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齡檔增加,對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北京:鼓勵家政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
北京市《關于鼓勵家政服務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試點意見》明確鼓勵家政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今后家政人員要受到公司勞動合同的約束,員工制管理家政服務試點企業將獲得社保補貼、門店裝修資金、技能培訓和勞務基地建設等方面的資金扶持。對經認定的試點企業,在與家政服務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內,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享受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試點企業可自行選擇每半年申請一次或者每一年申請一次社會保險補貼,以緩解企業繳費墊資壓力。
廣東: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
廣東省出臺《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13年成立廣東省醫院管理局,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將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行業管理職責和舉辦職責適度分開,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事項由政府辦醫機構或理事會確定。
安徽:禁止以領導慰問金形式發放救災款
為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全省250.3萬名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安徽下撥救災資金1.69億元,要求各地將資金直接打入群眾“涉農一卡通”賬戶,并禁止以領導慰問金的形式發放。據安徽省民政廳介紹,為確保專款專用、公開透明,省內各地要對救災款物的發放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
湖北:頂風違紀者一律先免職后嚴處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出臺《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情況監督檢查的辦法》。監督檢查的對象是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重點是全省各級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干部。《辦法》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關于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規定的行為,制定了具體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方式。《辦法》強調,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以及管轄范圍內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的責任。
陜西:紅頭文件可網上下載
為減少紙質公文印發數量和推進公文上網,陜西省減少政府文件的印發數量,凡全文公開的國發、文件,不再翻印。各地各部門在網上下載“紅頭文件”,與正式印發的紙質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各部門不能以“紅頭文件”未到為由影響工作。
廣西:鼓勵“一業多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打破原先“一業一會”限制,引入競爭機制,允許并鼓勵同行業申請登記同類型的行業協會。《辦法》規定:允許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設立行業協會,允許按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同業企業較集中、具有構成區域經濟特色的行業或者產品,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也可發起組建跨行政區域的行業協會。行業協會名稱應當明確行政區劃,反映業務范圍,使用行業協會或者同業公會、商會為后綴名稱,不得使用與已登記的社會團體相同的名稱。
山東:“兩會”首設社會旁聽席
山東“兩會”邀請群眾代表旁聽大會的做法在全國省級“兩會”開了先河。設立“社會旁聽席”,旁聽大會的群眾代表佩戴“列席證”,參加開幕大會、大會發言。10位首邀列席山東“兩會”的群眾代表來自各行各業的基層。
陜西:出臺保障農民工工資地方法規
根據新規,陜西省境內的用人單位應對農民工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應自招用之日起10日內持農民工名冊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針對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發的情況,陜西省特別規定,建設工程勞務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有直接責任,收到工程款后應當優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同時鼓勵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預算款中的工資部分單獨列入賬戶管理。
四川:中等職業教育學費全免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四川省全面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同時調整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除了民辦學校三年級學生和全部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外,其余中職生全部不用交學費。實行全面免學費政策后,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將由政府財政給予補助,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按政策應補助學校的財政資金,在省財政廳統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基礎上,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分擔。
哈爾濱:不避讓救護車等特種車輛情節嚴重者可拘留
針對一些社會車輛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嚴重影響此類車輛執行救治傷者、救災搶險緊急任務的情況,哈爾濱市交警部門規定,將依法予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北京西城:公布政府權力清單
北京市西城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理清各類行政權力和權力運行流程,并將區政府及68個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的9大類6636項行政權力一一公開,同時公布了2128張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該圖載明了行使權力的條件、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督制約環節、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等。群眾如果在辦事過程中遇有不明事項,就可以按圖索驥查詢了解。
篇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
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用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司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
淄博市勞動合同書范文一
甲 方:
乙 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
經營地址 在淄博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標準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淄博市勞動合同書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事、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亊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事十四條中寫明。
四、當亊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亊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經營地址
第事條 乙方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地址 在淄居住地址 聯系甴話 郵政編碼事、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1新訂. 2續訂
第三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
1固定期限. 2無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或 )止。
其中: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自甲方用工之日起計算。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從亊 工作。
除突収亊件搶險避險等緊急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安排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變動調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幵訂立變更協議。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亊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乙方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加班加點后,不能按規定時間休息休假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休或者由甲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地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幵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可以適時制定和調整福利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事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亊的工作為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収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亊敀,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幵互留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事)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収生不可抗力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中止履行的情形結束,仍具備繼續履行本合同條件的,本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幵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亊原工作,也不能從亊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収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4乙方同時與
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敁的;6被依法追究刑亊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按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2生產經營収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収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依本條(一)、(事)、(四)項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按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事十條 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敁的;6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亊先告知甲方。
乙方根據本條(三)、(四)項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事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事)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因甲方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或者不可抗力情形,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四)因乙方出現意外亊件的情形,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依本條(一)、(三)項終止本合同時,除因合同期滿甲方在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下,提出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況下,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甲方應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事十事條 本合同期滿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情況消失時終止:
(一)乙方從亊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事)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幵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事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幵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亊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事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事十五條 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事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亊項,按法律法規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事十七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或者因解除、終止本合同収生爭議,雙方均可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規定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事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應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原件一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淄博市勞動合同書范文三
集團有限公司
乙 方: 申 鑫
淄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山東大順集團有限公司乙方(勞動者)姓名 申 鑫 性別 男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3703050或委托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經營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大順路51號 在淄居住地址 臨淄區單家新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新訂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或 )止。其中:試用期 3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銷售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山東大順集團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8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執行 公司 標準,月工資 20xx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1000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篇9
一、從健全基層工會組織入手,為全局工會工作夯實基礎
由于我局是一個新組建的政府機構,過去工會工作發展不平衡,在新的機構組建之日起,我們就把健全基層工會組織作為全局工會工作發展的重中之重,在第一次黨委會上就明確提出,在局三定方案沒有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工會機構必須作為第一批整合的機構先行合并,工作實現一條線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局屬各二級單位必須迅速健全工會機構,保證有效工作。到年5月,在局領導班子組建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局屬十二個二級單位中就有八個配備了專職工會干部,并全部進入了單位領導班子,四個規模較小的單位(十人以下)都指定了一名領導成員負責工會工作。使基層工會有了機構,工作有了抓手,工會工作有了地位。
二、以關心干部職工為已任,做好黨委與職工溝通的橋梁
機關事業單位工會工作與企業工會工作相比有其獨特性,我們結合人社部門的工作特點,以關心職工、做好黨委與職工的溝通工作為已任,把這種理念體現在具體的工作當中,我們每年定期為全局職工組織一次身體檢查;對生病生災的職工及時登門慰問;對家庭困難的職工組織全局職工募捐,并爭取市總給予救助;對工作突出的職工積極爭取黨委支持,組織他們外出療養。對職工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積極向黨委匯報,使黨委的決策更加科學,更加順應民心,為合諧人社的建立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三、以各種活動為載體,促進全局各項事業的和諧發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系統工會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全會精神,圍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工作,以促進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職工思想道德水平為目標,結合實際,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職工文體活動,干部職工的素質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有力促進了勞動保障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一是工會活動常態化。我們按照每月一次工會工作例會的模式由局屬十二個單位輪流主辦,組織工會干部學習上級工會的有關文件,安排部署當月工會工作,交流工會工作經驗,觀摩工會工作現場,交流感情,增強工會工作凝聚力。
二是強化強化職工培訓不放松。按照市總工會工作總體要求和《局系統工會年工作計劃》,局系統工會組織職工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全會、全國總工會會議精神,學習《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業務培訓,人人爭當崗位能手。請局機關科室和二級單位業務骨干在本系統內進行業務知識講座,各工會小組還結合實際,開展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職工權益保護等方面實踐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整體素質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是立足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在工作繁重、資金短缺的情況下,結合本局實際,因地制宜,組織舉辦了各種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職工文體活動。在"三八"婦女節之際,召開局系統女職工座談會和聯誼會,女工代表從工作、就業、生活、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了暢談,提出了改進工會和女職工委員會工作的建議和意見。"五一"前夕,組織舉辦了"慶五一"職工體育活動,全局系統140多名會員參加了拔河、象棋、門球等體育活動,對體育活動中獲得前3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局系統工會先進工作者進行了表彰獎勵。參加了市總工會組織的紀念建黨周年“咱們工人有力量”職工歌詠大賽,并取得優秀獎。年底又結合年終工作總結表彰了兩個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組織舉辦了局系統職工迎新春聯歡晚會,干部職工自編自演了豐富多彩的文藝節目,提高了局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局屬市社會保險局、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局、醫保局、就業局、技工學校還分別組織了本單位體育運動會,歌詠比賽和棋類比賽等廣大干部職工喜聞樂見的各種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高機關精神文明水平和文化建設層次,增進了團結與協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是創造條件,積極為干部職工提供良好的學習、活動環境。
局工會積極爭取黨委對工會工作重視,加大了對工會工作資金、人力、物力上的投入。局系統工會在近年的工作實踐中,注重創造職工學習、活動的良好環境。在局系統各單位,職工活動場地和設施設備都比較齊全,進一步完善了職工圖書閱覽室、文體活動室,基本滿足局系統干部職工開展學習和各項活動的需要。春節前我們又爭取了七萬多元的體育運動設備,準備重新規劃原人事,勞動兩個大院,做到干部職工不出門就能參與各項文體活動,就能放松身心。經市總工會批準,我局所屬農保局正式掛牌為"市級職工書屋","市級職工之家",并正在積極申報"國家級職工書屋"。社會保險局也已申報了"市級職工之家",并在市總工會的考核中獲得了好評。
篇10
公司和員工為了更好的保護好自己的利益都可以簽好一份合同,那么你知道勞動合同怎么寫嗎?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勞動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參考一下!
生產企業勞動合同1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產企業勞動合同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企業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用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司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