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11-02 17: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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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集市管理辦法

篇1

為了項目計劃管理的順利實施,促進生產,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工程質量,更好的進行各工序施工與控制,根據項目部的工作實際,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1、總體施工組織計劃由項目部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和投標書的承諾,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年度施工組織計劃由項目部根據總體施工計劃及上級要求制定。月度計劃根據年度施工組織計劃和工程進度實際制定并分解下發到各分部。

2、各施工分部須根據計劃要求合理組織人力、物力、資金,周密安排,制定出年、月、旬計劃及確保計劃實施的措施并落實,用旬計劃來確保月計劃的完成,用月計劃確保年計劃的完成。

3、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狀況,對照計劃安排,每旬落實一次,發現旬計劃未能按時完成的,有權要求相關分部對下旬加大投入,確保計劃實施。若卻因客觀原因無法進行某計劃施工,由項目部根據工作實際對該項計劃進行調整。

4、月計劃的實際日期為每月的月初至本月的月底,各分部必須在每月的月底填寫本月計劃完成情況統計表和下個月工作計劃表(包括工程量及工作量),并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進行核實。上報的工程數量必須真實,不能漏報、瞞報、虛報。若未能按期上報,當月完成工程量按當月計量支付數量計算。

5、為維護計劃的嚴肅性,調動各分部的生產積極性,項目部將根據各分部完成計劃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獎罰。計劃完成情況按月度考核,月底兌現。對完成月度計劃的分部,給予2000-10000元獎勵,具體數額根據實際情況由項目部決定。對未能按計劃完成任務的分部,扣罰計劃工作量與實際完成工作量差額的2-8%,以現金形式繳付或者在計量支付中扣留,作為計劃管理的獎勵基金。

6、當某分部的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且對十合同整體進度產生重大影響時,項目部將根據具體情況對該分部工程量進行分割,將部分工程量交由其他分部完成。若分割后仍不能滿足整體工程進度要求時,項目部請示公司后將對該分部清除出場,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分部自己承擔。

7、項目考核的內容主要有:

(1)、計劃管理:對每月的計劃,項目部將把工作量落實到各分部的每個工程項目中,各分部要把工程項目計劃落實到人,督促計劃完成。對只完成工作量而沒有完成工程項目,視為未完成計劃;對未完成工作量而只完成工程項目,但確因計量或者單價變動原因未完成工作量的,視為完成計劃;對即完成工作量又完成工程項目的,視為完成計劃。計劃管理既要看工作量,又要看形象進度。

(2)、質量管理:各分部施工過程中要始終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采取全員抓質量的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在對每月完成的工程項目進行考核時,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律按未完成計劃處理。同時如果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各分部除承擔返工等損失外,項目部將另外給與嚴厲的處罰。

(3)、試驗管理:材料試驗必須跟上工程進度,按規定的頻率進行試驗,且試驗能滿足工程進度的要求,如果試驗不能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或未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按未完成計劃處理。

(4)、資料管理:資料管理必須要由專人管理,專人填寫,填寫要規范,對已完成的工程必須及時安排填寫完畢,并由監理簽字后存放。對完成較好的視為完成工程計劃;對資料整理不及時、不完善的按未能完成工程計劃處理。同時如果因資料整理不及時不規范對十合同工程計量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部除延緩支付相關分部的計量款外,將另外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5)、安全管理:各分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跟弦。在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巡查、排除隱患,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分部除承擔全部損失外,項目部將另外給予嚴厲的處罰。

篇2

為了保護現有耕地,限制使用實心粘土磚,加快我市墻體材料革新步伐,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加快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意見的通知》〔京政發(1993)4號〕的精神,制定了北京市《關于收繳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的管理辦法》,現予頒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收繳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限制使用實心粘土磚,加快墻體材料革新的步伐,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加快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意見》文件的通知(京政發〔1993〕4號文,以下簡稱“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設計、施工和建設單位,要優先采用新型墻體材料和推廣建筑節能新技術,精心設計、精心施工,促進建筑業的技術進步。

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和翻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在目前情況下,除內、外墻不使用實心粘土磚的現澆、預制鋼筋砼結構外,其它結構建筑工程,均由建設單位依照“通知”和本辦法繳納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

第四條:收繳的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作為市財政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在建設銀行設“基金”專戶。

第五條:建設單位所繳納的“限制使用費”,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內。這項基金不得做為設計、施工取費和其它納稅的基數。

第六條:繳納標準,按每平方米建筑計算:

工業生產性建筑按單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繳納六元;

民用建筑按單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繳納九元。

第七條:建設單位在向規劃部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同時交納。

1.由市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能墻改辦)委托規劃部門設專人負責收繳。使用專用收款憑證(一式三聯)。

2.規劃部門憑建設單位的已收繳款憑證,辦理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規劃部門將每日收款全額送存建設銀行設立的“基金”專戶。

第八條:市財政局委托建設銀行設立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基金”專戶,作為專項“基金”收支核算總帳戶。

建行經辦行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收繳、支出“基金”情況書面報告市節能墻改辦。

第九條:對已繳納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的工程棟號,經變更設計,施工采用了新型墻體材料(除實心粘土磚外,均視為新型墻體材料),結構工程完成后,建設單位持設計、施工單位出具的證明及原專用已收款憑證,向市節能墻改辦申報,經核實后,進行返還。

1.返還標準:按該工程已繳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數額,只外墻未使用者返還40%;只內墻未使用者返還50%;內、外墻均未使用實心粘土磚者返還90%。

2.依據返還數額,由市節能墻改辦開具專用返還單,由建設銀行“基金”專戶支付、返還建設單位,作為降低工程投資。

第十條:“基金”的使用,實行有償和無償使用。除必須保證第九條規定的返還外,主要用于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的科研、試驗、制訂規范、標準和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獎勵、重點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項目的銀行貸款利息補助及有關管理費用等。具體使用手續實行預算方式管理。

1.由項目的主承辦單位提出,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預算,對其中需要由“基金”支付的數額,向市節能墻改辦提交書面申請(附項目文件一份)。

2.市節能墻改辦經審核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批。

3.市節能墻改辦根據領導小組批準的項目和金額辦理批準使用“基金”通知單。由建行經辦行“基金”專戶支付。

4.已批準使用“基金”的項目完成后,主承辦單位要向市節能墻改辦報告結果。

第十一條:市節能墻改辦,設專職機構負責組織“基金”的收繳、存儲、使用等綜合管理工作。并向領導小組會議報告年度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本項“基金”是推進全市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的專項資金,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市財政局、審計局、建設銀行要對“基金”的收繳、使用、返還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對不按本規定繳納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費”的建筑工程和拒不執行市建委、首規委(90)京建材字第269號《關于在圍墻建筑中禁用粘土實心磚的通知》的圍墻工程,規劃部門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委不批開工證,銀行不予撥(貸)建設工程款。擅自開工者,市有關主管部門按違章施工處理。

對收繳、返還、使用管理工作中違犯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貪污受賄者由市有關主管部門查處,觸犯刑律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對積極采用新材料、新技術進行墻體材料革新、推廣節能建筑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推廣量大和具有重大意義的科研成果項目實行重獎。

有關獎勵標準、獎勵范圍由市節能墻改辦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批準。

篇3

為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經營秩序,保障群眾食品安全,提高群眾生活質量,根據國務院《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3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經市政府研究,現就做好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有序推進,加強農貿市場的規范提升工作

(一)加強對市場建設的規劃和審批工作。農貿市場新建、改造要嚴格執行我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鄉鎮建設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市場開辦審批程序。

(二)以"三城同創"為契機,抓好城區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工作。市工商局和相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創建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的要求,抓好城區現有市場的統一規劃和改造提升工作;積極引導規范有一定規模檔次的現有無證菜市場完善功能配套、依法登記,合法經營。

(三)加強農貿市場的統籌建設。其他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創建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的要求,在集鎮所在地或中心村規劃建設、改造提升一個農貿市場,以滿足轄區周邊居民生活需要。

二、劃行歸市,整頓規范市場周邊經營秩序

(四)堅決取締占道設攤和馬路市場。納入"三城同創"范圍的各街道辦事處要聯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堅決取締占道設攤、馬路市場。

(五)嚴格規范市場周邊經營秩序。農貿市場周邊不得經營與市場內相同且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管理壓力較大的鮮肉、活禽、水產、蔬菜等商品,若在場外有占道經營的,由市行政執法局牽頭規范管理;若在場外通過門店經營的,由市工商局牽頭規范管理,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予以配合。行政村、居民小區內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鮮肉經營戶。

(六)積極引導自產自銷農產品入市交易。農戶自產自銷上市的農產品應到市場內自產自銷經營區或其他指定的場所經營。每個農貿市場都應安排一定數量的自產自銷經營攤位,用于吸納上市交易的自產自銷農戶,并由市財政、工商等部門共同核定每年給予市場舉辦者一定的補貼。

三、齊抓共管,扎實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衛生、動物防疫、*、環衛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商品市場管理條例》和《關于加強市場建設與管理的若干意見》(東政發〔20*〕53號)等文件精神以及衛生城市創建、星級市場達標、食品衛生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等一系列標準要求,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市場舉辦者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設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安排管理經費、健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實經營秩序、環境衛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責任。

篇4

一、工作完成情況:

截止二五年底,路政科上路巡查43450公里,查處各類路政事案420起,查處率、結案率均達到98.5%以上。清理路障4500m3,拆除違法建筑240m2/15處、非公路標牌92塊,收回路賠費50余萬元,配合市稽查支隊查處超限車輛80臺次。

二、工作措施:

1、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改善服務,加強溝通。

為進一步提高分局全體路政人員業務素質及綜合業務技能,路政科在分局領導的關懷和支持下,上半年有針對性地對《公路法》、《路政管理規定》、《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及廉潔自律建設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集中學習,并進行了相關業務知識考試;配合市局路政科有針對性地對大部分路政人員進行了各項軍事化培訓及有關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培訓,通過各項培訓與學習,切實提高了全體路政人員的為民服務意識,進一步樹立了良好的路政執法形象。執行公務,做到著裝整齊、持證掛牌上崗,嚴格按《公路路政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辦理事案,并做到取證完善、文書齊全;日常工作,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在執法過程中做到文明執法、有情執法;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收費標準上墻制度;完善落實文明服務承諾制度;進一步加強路政人員“強化五項意識、爭創五個模范”活動,實行了“青年文明號”信用卡和服務監督卡制度,有效地促進了服務行為的規范,保證了服務質量的提高。

2、健全制度,落實到位;責任明確,嚴于管理。

今年我局在不斷總結以前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不斷調整各項路政管理辦法,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路政目標考核辦法》、《路政科考勤規定》、《公路站管理考核辦法》等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科長、巡查隊長、統計員、路政員各自的崗位職責,并做到責任到人。在處理路政事案時,嚴格按各自的職責、權限辦案,并做到文書整理齊全,取證完善。嚴格按《山東省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占用)收費規定》及《公路法》規定收取路賠費及罰款,切實杜絕了亂收費、亂罰款現象的發生。自覺履行票據的領取、使用及繳銷手續,杜絕了公款私存及挪用等現象的發生。

3、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部門協調,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為進一步加強“路政管理宣傳月”活動,分局專門成立以分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為正副組長,路政科長、政工科長及全體路政人員為成員的活動小組,通過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公路法》、《路政管理規定》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并制作電視專題片,對整個宣傳活動、路容路貌、路政執法隊伍建設等進行電視宣傳,并連續十天在xx電視播放;印制了五千余份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材料,在分局路政大廳、鄉鎮駐地、集市貿易及公路沿線進行了廣泛的宣傳散發;在此基礎上,繼續加強與鄉鎮政府、派出所、交警事故處理部門的聯系,進一步穩固與土管、城建部門的聯合審批制度,同時積極同市稽查支隊取得聯系,共同對超限運輸車輛進行了專項治理。通過以上工作,較好地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執法氛圍。

4、加強麥收期間的打場曬糧治理工作,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為做好禁止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工作,營造良好的路域環境,分局路政科抓住麥收前的有利時機,積極組織人員,利用廣播及宣傳車的方式,深入到公路沿線鄉鎮、村莊及人口集中的地方進行專項宣傳,使公路沿線的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的危害性和危險性,從而基本上杜絕了打場曬糧現象的發生。

5、加大路域治理力度,確保全國公路大檢查活動中取得好的成績。

為加大路域治理力度,確保干線公路暢、潔、綠、美的路域環境,2005年xx縣人民政府加大了整個路域環境的整治力度,分局路政科積極配合沿線鄉鎮政府,加大整治成果,并在具體的工作中,充分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效果非常顯著;并在此基礎上,分局通過縣政府以紅頭文件的方式通過了《省道xx段管理辦法》及xx縣人民政府《關于城區及城鄉道路兩側違法違章建筑查處治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的通知》的文件,為分局路政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6、結合全國公路大檢查的有利時機,分局路政科按照市局標準要求,組織路政相關人員對各類路政內業資料及時進行了整理歸檔,使各項內業資料達到齊全、完整、規范。各種報表及文書資料上報及時、數字準確,無任何漏報和延誤現象;事案處理做到規范標準,歸檔及時。

7、加強非公路標志牌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積極落實各項清理整頓工作,成立了有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清理整頓小組,通過電視及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整頓效果。

8、加強行風、廉政建設,杜絕公路三亂行為發生。

全體路政人員牢牢樹立“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的宗旨,大力建設服務型行業;將行風建設落到實處,堅決杜絕了公路三亂現象的發生。

三、2006年工作任務目標

2006年,xx分局路政大隊將繼續以創建文明行業統領各項工作,根據市局及分局2006年經濟考核管理辦法開展各項工作。

1、繼續加強隊伍建設,從思想上、作風上、業務上全面提高隊伍素質。

2、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創建活動,以此來提升路政扶品味和文明形象,保持好“省級青年文明號”。

3、繼續為濟青南線高速路建設做好服務,在確保路產路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篇5

保定市河道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水庫、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

第三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河道的主管機關,負責本市河道的管理工作。市城區水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負責競秀區、蓮池區、高新區范圍內河道的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管理工作。

河道內航行船舶由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河道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本市域內河道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一)新蓋房分洪道、永定河、大清河、小清河分洪區、跨省河流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范圍內修建大中型建設項目,需報省河道主管機關提出初審意見后轉報海河水利委員會批準。

(二)潴龍河、南拒馬河、白溝河、跨設區市行洪河道邊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設區市邊界河道、白洋淀周邊堤防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白洋淀蓄滯洪區、蘭溝洼蓄滯洪區內對蓄洪、滯洪、行洪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由省河道主管機關負責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監督管理。

新蓋房分洪道、永定河、潴龍河、南拒馬河、白溝河、跨設區市河道邊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和設區市之間邊界河道,由省河道主管機關負責調處水事矛盾,監督查處、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河道維修養護項目的安排并監督實施;會同省財政部門對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征收、上解、使用實行督查;管理省直屬工程。市、縣(市、區)、開發區河道主管機關按照行政區劃負責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唐河、新唐河、陳村分洪道、漕河、瀑河、北拒馬河、白溝引河、跨縣(市、區)河道邊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和縣(市、區)之間邊界河道,由市河道主管機關負責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監督管理,調處水事矛盾,監督查處、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檢查監督工程管理狀況。縣(市、區)河道主管機關按照行政區劃負責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其他河道由縣(市、區)、開發區河道主管機關實施管理,或者在河道主管機關的組織協調下,由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實施管理。

拒馬河、縣(市)城區河道范圍內修建大中型建設項目,縣(市、區)河道主管機關在進行論證審查時,應報請市河道主管機關參加。

第五條 在重要水利樞紐、堤防和執法任務較重的河道,公安機關可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警務室。

第六條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河道安全和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有阻止、檢舉破壞河道工程及其設施等違法行為的權利。

第二章 河道整治與建設

第八條 河道的整治與建設,應當服從流域綜合規劃和城市防洪規劃,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通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維護堤防安全,保持河勢穩定和行洪、航道暢通。

第九條 河道整治應當按照河道整治規劃制定整治方案,并依據河道監測資料對整治方案進行科學論證。

第十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需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因建設前款工程設施,需要擴建、改建、拆除或者損壞原有水工程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負擔擴建、改建的費用和損失補償。但是,原有工程設施屬于違法工程的除外。

第十一條 對占用水利設施和水域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采取等效替代和補救措施,所增加的日常維修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無法采取等效替代措施的,建設單位應依法繳納補償費。

第十二條 河道主管機關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活動、建筑物和設施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有關單位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河道主管機關的依法管理。

第十三條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閘、泵站和埋設的穿堤管道、纜線等建筑物及設施,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由河道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拆除或改建。

第十四條 堤(壩)頂、戧臺不得兼做公路使用,確需利用堤(壩)頂、戧臺兼做公路的,應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 城鎮、村莊建設和發展不得占用河道灘地和護堤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編制和審查沿河城鄉規劃時,應按第四條規定的管理權限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機關的意見。

第十六條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規劃進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當地人民政府調劑解決,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可以先取土占地后補辦手續。

第十七條 因修建水庫、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應當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優先照顧移民安置和河道管理單位的需要。

河道整治開發利用所取得的國有土地收益,主要用于河道治理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 縣(市、區)、開發區邊界河道、跨縣(市、區)、開發區河道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有關各方共同的上一級河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二)未經有關各方共同的上一級河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河道、渠道內修建挑水、擋水、蓄水工程及有損相鄰地區利益的工程。

(三)有關各方因河道管理發生爭議時,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有關各方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

第三章 管理與保護

第十九條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

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設計洪水位確定。

河道的具體管理范圍,由河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 護堤地由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以下規定范圍劃定:

(一)主要堤防,護堤地為自背水坡腳向外延伸30-50米。

(二)一般堤防,護堤地為自背水坡腳向外延伸10-30米。

第二十一條 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水域和國有土地的管理權和使用權,屬于河道管理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河道主管機關對河道管理范圍內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有監督權,防汛搶險時有臨時占地和使用權。

第二十二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辦理審批手續,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一)采砂、采石、取土;

(二)爆破、鉆探、挖筑魚塘;

(三)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挖掘;

(四)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臨時建(構)筑物及其他占灘行為;

(五)在河道內筑壩打樁、修渠筑堰。

第二十三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損毀堤防等水工建筑物和水利設施;

(二)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任意圍墾和修建阻水建筑物;

(四)種植阻礙行洪的高桿農作物、樹木等;

(五)設置攔河漁具;

(六)排放超標準污水或者棄置固體廢物;

(七)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

(八)在堤頂行駛履帶拖拉機或超重硬輪車輛,降雨雪期間通行車輛;

(九)在水域內炸魚、電魚、毒魚、哄搶魚。

第二十四條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河道用地控制界限以劃定的河道藍線為準,河道藍線由市規劃局和市水利局共同劃定。

第二十五條 根據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質條件,河道主管部門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堤腳以外劃定100-150米的堤防安全保護區。城市規劃區內的,由河道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共同確定。

在堤防安全保護區內禁止進行爆破、炸魚、燒窯、采石、采礦、挖砂、取土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河道上的涵閘啟閉應當由專職人員操作,固定崗位,明確責任。禁止非管理人員擅自操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河道管理單位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護堤、護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單位組織營造和管理。河道管理單位對護堤護岸林木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搶險的采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八條 排污單位在河道湖泊設置和擴大排污口應按照《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凡對堤防、護岸和其他水工程設施造成損壞或者造成河道淤積的,由責任者負責修復、清淤或者承擔維修、清淤費用。

第三十條 禁止在大中型攔河閘壩管理和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捕魚、興修建筑物、裝機抽水、停泊船只等有害工程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 禁止在河道、渠道、水庫、塘壩、淀泊等水域游泳,造成事故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二條 凡違法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攔河閘壩、碼頭、船臺、道路、橋梁、泵站、管道、圍堰、渠道、涵洞、窯窖、房屋等壅水、阻水、束水、導流、挑流、影響河道行洪和工程安全養護管理的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以及在河道行洪通道內種植高桿農作物、蘆葦、竹、木,亂堆亂倒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均屬清障范圍。

第三十三條 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阻水障礙物,由所在地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清障計劃和實施方案,由防汛指揮部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責令設障單位或個人在規定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發出清障指令的防汛指揮部組織強行清除,清障費用由設障者負擔。

第三十四條 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由當地河道主管機關根據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提出清障方案,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責成原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響防洪安全的,應當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處理決定。

第三十五條 在河道兩岸山體滑坡、泥石流多發地段,禁止進行墾荒、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動。在山區河道兩岸開礦、采石、修路等,不得堵塞河道和妨礙行洪。因上述行為造成河道淤積或縮窄河道的,由責任者負責清淤、疏浚。

第三十六條 在防汛搶險期間,各級河道管理機構、組織和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服從調度命令,組織力量完成搶險任務,確保河道堤防安全。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七條 河道堤防的年度維修養護經費,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由市、縣(市、區)、開發區財政負擔,列入同級人民政府的年度預算。

第三十八條 在本市河道工程受益范圍內的城鎮職工和生產、經營性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第三十九條 在汛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組織河道兩岸的城鎮和農村的單位和個人義務出工,對河道堤防工程進行維修和加固。

第四十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挖砂石、取土、淘金,應當 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規定》,向具有管理權限的河道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領取河道采砂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作業方式進行,并向河道主管機關繳納河道采砂管理費。

第四十一條 河道主管機關收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維修、加固和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經費。費用支出,由河道主管機關編制項目支出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結余資金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任何部門不得截取或者挪用。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二條 對保護、維護、防護河道工程及其附屬設施,開展河道建設與科學研究作出優異成績,勇于同破壞河道工程及其附屬設施違法行為作斗爭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河道主管機關規定占用河道、損壞水利工程設施、妨礙或者危害河道工程安全運行的,由市河道主管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河道主管機關對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阻撓、毆打執行公務的河道工程管理人員或水政監察人員,蓄意制造水事糾紛,強制管理人員改變工程設施控制運行方案,抗拒執行防汛抗洪和搶險命令的,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并通知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河道主管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河道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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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市城鄉集貿市場監督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市城鄉規劃區內規劃、建設、開辦集貿市場以及在集貿市場內從事管理、交易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集貿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是指有固定經營場地、設施和服務管理機構,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供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等商品集中、公開交易的場所,包括早夜市。

市場服務管理機構,是指市場開辦者在市場內設立,負責市場日常物業經營及管理、提供相關服務,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

第四條市場管理應堅持維護秩序、繁榮經濟、方便群眾和依法管理原則。從事商品交易活動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交易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市場實行登記注冊、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商務、公安、消防、稅務、發改、城管、衛生、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農牧、環保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市場規劃、建設應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及商業網點建設規劃,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多方興辦、方便生活的原則,與城鄉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第二章市場經營活動

第七條凡開辦市場、從事市場服務管理的,應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第八條市場經營管理機構是市場日常經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市場內經營、安全、消防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改造,保證相關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其中,給排水設施要完善、環衛設施要齊全,公廁、垃圾站建設要符合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置標準要求;燒臘、熟食制品銷售攤檔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蠅、防塵設施,鼓勵設立封閉式攤位;

(二)負責市場的日常管理、安全防范、衛生保潔等工作。按規定建立和落實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攤位秩序、計劃生育等制度,保證市場環境整潔、衛生、安全、有序;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經營者入場時,必須持相關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方可從事經營活動。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有關主管部門。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場開辦者及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四)在市場內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指導和督促場內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進銷貨臺帳、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督促食品銷售者召回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建立場內經營者檔案,記載經營者基本情況、信用狀況等。從事牲畜、禽類批發經營的市場,應當加強對牲畜、禽類的入市檢查,核對檢疫證明,防止不合格牲畜、禽類進入市場;

(六)嚴格按照市場布局,做到劃行歸市,劃線定位,擺放整齊,經營者必須保持攤位、經營設施整潔,不得隨意擺攤設點,確保市場擺賣秩序井然。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當地人民政府或當地政府授權的部門批準,不得在集貿市場外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從事經營活動;

(七)與入場經營者簽訂協議書,就擺賣規范、交易商品種類、計量器具使用及送檢、租賃費、水電使用、衛生、消防、服務承諾等方面作出約定。

(八)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止入場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九)協助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監、衛生、農牧、公安、消防等行政執法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得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檢查;

(十)遵守國家有關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全市市場秩序進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一)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宣傳教育,組織經營者開展守法經營、文明經商活動;

(十二)在市場內設立公平計量器具、宣傳欄、公告欄、監督投訴箱、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食品市場應當在場內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點對糧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進行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確定專人負責計量器具管理及送檢工作、調解處理糾紛,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良好服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凡在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為商品經營具體責任人。商品經營者應當按核定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亮照經營;所經營商品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的,應當同時懸掛相應的許可經營證明文件。沒有條件懸掛營業執照或相應文件的,應隨身攜帶備查或由市場統一張貼亮照。農民出售自產的農產品除外。

第十條經營者應當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拒絕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十一條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市場內各項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指定的地點或者區域經營,活禽畜,生鮮豬、牛、羊、狗、魚肉,蔬菜、燒臘、熟食制品等應當進入市場交易,并遵守市場管理規定,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從事集市貿易活動和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在鄉鎮街道和公路用地范圍內亂設亂擺攤點、亂停亂放車輛、亂搭亂建貨棚和亂堆亂倒垃圾雜物。

第十二條食品銷售者發現或者獲知其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食品生產者、供貨商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同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食品生產者認為應當停止銷售、立即召回。未停止銷售或拒不召回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銷售或召回。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事項。食品進銷貨臺帳等檔案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十四條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有關商品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第十五條市場內禁止銷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偽劣商品;

(二)贓物、賑災物資和來歷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四)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五)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產品;

(七)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八)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產經營的商品,過期、失效商品;

(九)報廢和非法拼裝的機動車輛;

(十)、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品;

(十一)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物品。

第十六條市場交易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條件;

(二)壟斷貨源,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質量、性能、規格、技術標準上欺騙消費者;

(四)使用不規范、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銷售商品或者銷售商品數量不足;

(五)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明碼標價;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違法活動。

第三章市場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對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核準市場開辦經營者及市場內經營者的主體準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二)對市場經營行為、上市商品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食品市場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規定的“六查六看”內容開展巡查監管;

(三)對集貿市場實行信用分類監管。依據守法經營情況設A、B、C、D四類,對不同信用類別的市場,分別采取不同的檢查頻度和監管措施;

(四)受理并處理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

(五)按照相關信息公布制度規定及時公布監督管理信息;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八條縣(區)工商部門與基層工商所簽訂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第十九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公安部門負責市場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亂停亂放車輛、無序占道停車、阻礙交通影響安全等行為。消防機構對市場防火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驗收;

(二)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對市場經營主體實行明碼標價以及執行相關價格法律、法規、政策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市場計量工作進行監管,對“前店后廠”類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者實施監督管理;

(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市場內的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五)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六)農牧管理部門負責對市場初級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和農產品的檢測,對市場牲畜、禽類及其產品、水產品上市的檢驗檢疫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及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措施;

(七)商務部門負責集貿市場建設的指導協調和對生豬屠宰場的監督管理;

(八)城管部門負責對城區市場周圍流動攤檔的監督管理;

(九)環保部門依法對市場內經營戶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抽風機、抽油煙機等可能產生環境噪音及空氣、水污染設備、設施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十)環衛部門負責對市場環境衛生監督檢查;

(十一)稅務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經營者依法納稅情況;

(十二)市場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市場建設規劃,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規范市場秩序,監督市場經營者履行監管服務職責;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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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代表**鎮黨委、政府,對大家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去年4月20日、6月23日、7月30日,xx教授三次到我鎮調研指導創衛工作,幫助**“把脈會診”,并提出指導性建議,我鎮高度重視,舉一反三,第一時間跟進落實,通過加大宣傳力度、資金投入,完善基礎設施,提升城鎮管理、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綜合治理水平,推動環境衛生質量持續提高,人居環境日益提升,居民健康衛生水平邁上新臺階。具體工作中,重點突出了以下方面:

一、抓氛圍營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參與。一是在各單位、村莊、學校、醫院、公園等公共場所均設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專欄,定期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和培訓。大街小巷都能看到寫有“創衛”內容字樣道旗、廣告,LED顯示屏、健康教育宣傳欄、綠化景觀字體,到處可見創衛濃厚的氛圍營造。二是衛生院根據不同季節和多發病、常見病及時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對45個村3.3萬名村民進行了以常見病、慢性病、多發病防治與健康衛生科普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指導培訓,提高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健康意識,帶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三是開展中小學健康教育,放假期間利用學生家長微信群,開展“小手拉大手健康進萬家”活動,對學生不健康心理、不健康行為實施矯正干預。四是在鎮區主要道路、公共場所懸掛橫幅100余條、道旗300余條、大型道路廣告牌30余個、健康教育宣傳欄200余個,并做到宣傳內容每兩月一更換,實現創衛宣傳“全方位、無死角”,營造全民創衛的良好氛圍,在全鎮范圍內掀起關心創衛、支持創衛、參與創衛的熱潮。

二、抓責任落實,做到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一是調整充實全鎮創衛工作領導小組,吸收成員單位包括黨政辦、愛衛辦、宣傳辦、計生辦、衛生院、教育辦、食藥所、市場監管所、執法中隊、綜合執法大隊、城建辦、國土所、環衛所、共青團、婦聯、工會、企業辦、派出所、農辦、畜牧站等22個單位;創衛辦由分管領導任主任,配備1名副主任,3名專職專管業務骨干人員,做到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監督。二是建立健全動態管理、責任追究、協同推進、群眾監督工作機制,做到目標明確,分工具體,使創衛工作有規劃、有措施、有檢查、有考核,形成黨員干部齊上陣,人人肩上有責任的工作局面。三是召開創建國家衛生鄉鎮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會,邀請縣創衛辦業務推進組組長卞思增到會指導全鎮創衛工作,制定并下發《**鎮創建國家衛生鄉鎮推進實施方案》,與分管班子成員、相關科室主任簽訂《創建國家衛生鎮目標責任狀》,對創衛標準的9大類別41個子項目184個工作要點,主動認領工作任務,把創衛工作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做到對標對表分分必爭。四是把愛國衛生、創衛工作納入鎮黨委政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強化考核激勵作用,形成目標明確、職責清晰、機制暢通的工作格局,每個關鍵節點都具體制定了落實計劃,切實做到了創衛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三、抓環境整治,做到清潔到位消除死角。

一是把鎮域環境綜合整治擺在突出位置,堅持城鄉環衛“共商、共管、共享”理念, 圍繞重點區域、重點地段,狠抓整改落實,全鎮城鄉環衛工作規范化、專業化、常態化、長效化運行。二是對亂擺亂放、占道經營、亂貼亂畫等現象徹底整治,整治占道經營商戶103家,清理小廣告及亂貼亂畫577處,維修、更換下水道井蓋56個,水表井蓋11個,城鎮環境進一步得到規范提升。三是升級改造環衛設備。修訂完善《城鄉環衛一體化提升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獎懲辦法》、《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維修垃圾中轉站,配備兩分類垃圾桶600個,對500個外觀臟的垃圾箱進行全面擦洗,進一步方便群眾生活。四是以“創衛”為牽動,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藍天保衛戰、清潔能源推廣、秸稈禁燒、水污染防治等各項工作扎實,活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為100%、鎮區內無散養家禽家畜,河道水體水面無漂浮垃圾,斜坡整潔,無垃圾雜物。今年第一季度我鎮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全市第一,藍天白云,碧水晴空成為**鎮常態。

四、抓村居衛生,做到與城鄉環衛相結合。

以國家衛生鄉鎮創建為總抓手,統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改廁、城鄉環境綜合管理工作,扎實開展人居環境深度治理,放棄五一節假日和雙休日,機關干部包村盯崗,全面排查清理殘垣斷壁419處、四大堆639處、“空中蜘蛛網”876處;班子成員包管區督查督導,管區和村為主體由點到線、由線向面進行整治,不獲全勝、絕不收兵。工作中我們加大鎮駐地村(孫胡同、劉廟、**)衛生治理力度,全部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制定了衛生管理制度、配齊了環衛設施,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并定期開展衛生檢查、除“四害”及健康教育活動,做到環境衛生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環衛設施完善,衛生管理規范,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提高、飲用水全部達標。五、抓硬件建設,做到方便群眾保障安全。一是統籌整合資金4000余萬元,完成30公里道路拓寬和18個村15公里進村路及大街整修,積極推進31個村28萬平方米街巷硬化工程,目前已完成23個村,確保8月底完工;二是在整修提升向北的樂陵,東北的惠民、陽信道路基礎上,將趙韓路拓寬東延,破解直達惠民縣城的交通瓶頸,形成“四通八達”交通路網;三是加大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力度,實施10公里韓豐溝清淤疏浚工程,對20個村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維修改善,建設排水設施37000多米投資;四是累計完成1200畝整片造林任務、韓陽路兩側5萬平方米的林帶林網建設和官大路、趙韓路5500米行道樹栽植;投資300萬元實施鎮區綠化及公園改造提升工程,對鎮駐地進行高標準綠化,栽植黑松、櫻花、扶芳藤等綠化苗木13000平方米6萬余株,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綠;五是全面實現健康、衛生的水沖式廁所覆蓋,2016年前,愛國衛生運動改造農村水沖式廁所1181戶,2016到2018年,三年完成農村水沖式廁所改造6151戶,全鎮總改廁戶為7332戶,達到應改盡改。六是加強集市管理力度,鎮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聯合行動,張貼衛生管理制度、保障市場中食品衛生安全,并積極開展控煙工作,在公園等公共場所設置禁煙標志。七是積極推進5處公廁建設,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五、抓病媒防制,安裝消除四害設施器材。

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組織網絡,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完善了防鼠設施,健全防蠅措施,統一防殺蚊蠅、蟑螂。配備專職保潔員,對垃圾日產日清,噴灑消毒液,消除蠅蛆;購買毒餌站,在公園、綠化帶、機關、村莊設立室外毒餌站1460個、室內毒餌站670個,全面徹底杜絕鼠跡。定期開展鎮區防病防害工作,制訂了除“四害”工作方案,成立了滅“四害”工作領導機構,與各單位簽訂了滅“四害”工作責任書,并下發相關藥品、器械,指導各村、各單位“四害”消殺工作開展。通過綜合防制措施,我鎮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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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兩個率先”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誰主辦、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改善市場環境與規范化管理、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加快建設經營有序、環境優美、功能齊備、食品安全的規范化、標準化市場,為市民營造潔凈、有序的購物環境。

二、工作要點

(一)街、鎮屬地管理

街、鎮要明確主管領導和部門,健全組織,制定方案,營造文明創建宣傳氛圍,組織實施市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菜市場文明創建長效管理。

(二)市場內部管理

1、設立市場管理辦公室,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和足夠的保潔人員;市場管理者和保潔人員佩戴統一工作證,定時、定位、定責做好本職工作。

2、市場內要設置公平秤、服務處、問詢處、監督電話等;要及時接受群眾舉報和監督,負責處理糾紛。

3、制訂各項管理制度并宣掛在醒目位置(如市場管理人員職責,市場保潔員職責,市場經營管理制度,市場經營者守則,衛生管理制度,食品衛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場保安員職責等)。

4、商品劃行歸市:商品要按種類區分,分類分攤經營(并懸掛美觀、醒目的分類指示牌),高臺擺賣(基本無地攤現象),無占道經營;鮮、活、生、熟、干、濕商品要嚴格分開,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應分開設置,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鮮活畜禽、水產區域與其它食品經營區域分開,經營餐飲服務應設置在專門區域并相對集中;市場內要劃定一定區域,供農民農副產品自產自銷。

5、市場交通秩序交易良好,市場內道路暢通,攤位擺放整齊規范。

6、督促市場經營者要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誠信經營、足斤足兩;開展文明誠信經營戶評比活動,增添創建文明城市氛圍;無欺行霸市、哄抬價格、強買強賣現象;無出售未經檢疫的肉類食品和注水豬、牛肉;不得出售病害、過期、污穢不潔、腐爛變質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及其制品;禁止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禁止銷售違禁野生動物;加強檢測,確保食品安全。

7、門店經營者:內部擺放整齊規范,無外占外擺、占道經營、倚門設攤現象;各行市經營區門頭、廣告整潔統一。

8、市場周圍嚴禁亂搭亂建、亂擺亂停、亂掛亂貼、亂涂亂寫。

9、人行道、消防道、通車道路都必須暢通無阻,車輛停放整齊。

10、認真查驗入市商品,做好農殘檢測,保證食品安全。

(三)市場內衛生管理

衛生整治以“保持清潔,面貌一新”為目標。

1、市場衛生要做到“攤點垃圾自清,市場全天保潔”。活禽區、水產品區排水通暢;場內地面保持清潔,無積水、無污水、無垃圾、無衛生死角、無惡臭、無腐臭味;市場各攤位要配置垃圾桶,同時配置公用垃圾桶,做到攤位要有垃圾桶,日產日清,及時清運垃圾和清除場內污水。

2、衛生“門前三包”:市場經營者必須遵守市場衛生管理制度,持證經營,保持攤店內外衛生整潔;門店、固定攤檔經營者均實行前后衛生“三包”制度,雜物、垃圾倒入統一的垃圾桶內。

3、活禽、熟食經營檔要求:活體禽類經營按照存放、宰殺、銷售三分離的原則,必須設立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與其他商品區分開;有沖冼禽類糞便的設施,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要經常清掃,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燒臘檔、熟食檔應配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蟑螂設施,有專用帶滑門的玻璃或有機玻璃柜,不得露空售賣,分切熟食要佩帶手套;水產、冰鮮必須設置固定操作臺,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產區一定要定時清理渣滓,保持衛生保潔。

4、頂棚、地面、墻壁、攤臺衛生達標。

5、公用廁所衛生整潔,通風良好,干凈衛生,使用良好,無占用,無惡臭。

6、搞好滅鼠等除“四害”工作。有專人負責,落實具體措施,定期開展室內外環境消殺,場內外無鼠及鼠洞、鼠糞、鼠咬痕等鼠跡,無蟑螂、卵莢及蟑跡。

(四)市場設施管理

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開辦、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市場主體,落實改造經費和整改措施。

1、有規范、美觀、醒目的市場門牌;設置宣傳欄、公告欄、價格欄等,公開市場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排水方便,不積污水。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設施配套完備,排水溝、下水道暢通無阻,不積污水、雜物,水產、冰鮮、禽類經營攤檔的污水排放暢通。

4、用電線路安全、整齊、規范,電線、電路按要求安裝,攤檔不得私接電源、電線。

5、供水設施完善,飲水水源安全衛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觀、整潔。

7、配置封閉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廁所。

9、配置滅火器材。

10、配備必要的檢測器具。

篇9

-[案例1]九陽通醫療技術開發部制售假冒消毒液案

去年4月23日,豐臺工商分局在豐臺鎮陽光四季小區2號樓1207室查獲九陽通醫療技術開發部銷售冒牌“海藍化工”消毒液。經過調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在當日從天津市天大化學試劑廠以每斤14元的價格購進了過氧乙酸溶液3.3噸,運至北京后粘貼上冒用的“海藍化工”標識后,以每斤22元至31元的價格出售,妄圖借“非典”時期牟取暴利。工商部門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對當事人處以了10萬元罰款,并沒收了全部3.3噸冒牌消毒液。

-[案例2]京日日用化工廠制售假消毒液案

去年4月30日,房山工商分局查獲北京京日日用化工廠利用偽造的衛準批號,制售“強力新84消毒液”。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沒收偽造消毒液136箱,共計2720瓶,全部予以銷毀。同時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2560元,罰款12000元,并吊銷其營業執照。

-[案例3]世尊制衣廠制售劣質防護服案

去年5月29日,北京市工商局執法大隊經調查發現,北京市世尊制衣廠在去年5月1日至7日期間,在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生產醫用一次性隔離防護服和醫用鞋套。市工商局執法大隊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3490.54元,沒收一次性隔離防護服6878件,鞋套13雙,沒收銷貨款21187元。

-[案例4]盛東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劣質口罩案

去年4月25日,密云工商分局查獲盛東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將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銷售案。執法人員現場查扣紗布口罩4230個。同時該公司還銷售未經衛生部門批準生產、未取得衛生許可批件,且沒有標明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等應有的說明的0.3%過氧乙酸消毒液。執法人員當場查扣1.5公斤裝的0.3%過氧乙酸97桶。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口罩4230個、0.3%過氧乙酸消毒液97桶,并處罰款12900元。

-[案例5]苑煥榮制售假醬油、醋案

苑煥榮自去年2月18日起,通過對購進的散裝醬油、醋加入白開水、鹽、味精等,勾兌加工成假冒“金獅”醬油、“龍門”米醋。截至去年3月11日被查封時止,其共加工假冒“金獅”醬油、“龍門”米醋1950桶。房山工商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假冒成品醬油、醋1950桶及未加工的散裝醬油、醋2噸、塑料空桶1800個,罰款人民幣16000元。

-[案例6]亨益冷飲廠制售假冒“伊利”牌小布丁雪糕案

北京市亨益冷飲廠在去年6月18日至8月11日期間,在本市石景山區模式口地區,生產假冒“伊利”小布丁雪糕。截至被查獲時,該廠共生產假冒“伊利”牌小布丁雪糕2500箱,共計15萬支,全部銷往了天津,獲利5000元。工商部門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沒收非法所得5000元;沒收假冒包裝箱2300個,罰款5000元。

-[案例7]東莞佐丹詩木器北京分公司以古夷蘇木冒充條紋烏木案

2002年5月16日,東莞佐丹詩木器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賣給消費者孫玉橋8套家具,其中一套8件套戰國沙發和一套218西式酒吧門電視柜都在合同中注明了材質為條紋烏木,總價格152800元。消費者對這兩套家具材質有所懷疑,經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鑒定,其實際材質為古夷蘇木,而非條紋烏木。此后,西城工商分局又會同經營者、消費者將家具再次送檢,檢驗結果也非條紋烏木。經調解,經營者賠償消費者55000元。同時,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以假充真的家具,并處罰款10萬元。

-[案例8]莊勝崇光百貨商場銷售手機以舊充新案

去年12月23日,北京莊勝崇光百貨商場賣給趙某一部西門子SL55手機,價格為3880元。這位消費者隨后發現該手機內存有三條在購買時間以前不同時間、不同手機號碼的短信息,懷疑該手機為被人使用過的舊手機,購買當天即找到經營者要求退機,并要求賠償7760元。但經營者只同意退貨,不同意賠償。經宣武工商分局調查后發現,莊勝崇光百貨商場銷售給趙某的手機確屬使用過的商品。經過調解,商場經營者最終同意為消費者退貨,并賠償購機價款的一倍,共計7760元。同時,工商部門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

-[案例9]李紀光銷售假冒“南孚”電池案

李紀光于今年1月5日從上門推銷人手中購進了840節標有“南孚”字樣的電池,在自己經營的店內銷售。截至1月8日接受檢查時,他共銷售出這種電池816節,經營額1254元。經過南孚電池生產廠家鑒定,他所銷售的電池均系假冒產品。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管理條例》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沒收、銷毀銷售剩余的24節電池,罰款1500元。

-[案例10]奧順乳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

北京市奧順乳業有限公司在未經瑞士雀巢產品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從去年1月開始擅自將與雀巢“力多精”近似的“力多健”商標用在其奶產品上,且包裝裝潢也與雀巢“力多精”近似。截至去年7月5日被查獲時,該公司共生產這種奶粉555箱,已經售出515箱。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管理條例》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銷毀印有“力多健”等字樣的剩余產品40箱,及剩余包裝箱50個,包裝袋6125個,罰款26000元。

-[案例11]梁玉發銷售糧食缺斤短兩案

去年9月20日,密云工商分局在檢查中發現個體戶梁玉發銷售的商品缺斤短兩,欺騙消費者。經調查,梁玉發在去年9月16日向河南省臺前縣天福食品有限公司訂購每袋重量為24公斤的面粉1250袋,每袋價格31.68元,但這種面粉外包裝標重為25公斤。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其使用的臺秤的20公斤秤砣比標準值輕,系被打磨過。對于其這種在經營中故意缺斤短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工商部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收繳不合格計量器具并罰款1萬元。

篇10

一、精心開展主題活動,健全規章制度

全市動員大會召開后,我局在當天下午就召開局系統動員大會,迅速傳達貫徹大會精神,號召全系統干部爭當“創新創優、提質提效”表率。會后第一時間成立了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分析查擺問題,研究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以“兩創兩提”主題活動作為建設系統全年工作的主線,并要求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根據自身中心工作,各自細化制定活動方案,確保將活動落到基層、落到實處。

同時,在《建設》開設“創新創優、提質提效”專欄,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宣傳,在系統內營造干部職工積極參與主題活動的良好氛圍,使效能意識、創新意識深入人心。

圍繞健全責任體系、加強責任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強化績效考核的工作重點,針對市委已出臺的規章制度,根據新形勢、新要求,結合建設系統工作實際,重新修訂了20多項日常管理制度,強化了監督檢查機制,努力構建機關效能和執行力建設常抓常新的長效管理機制。向社會公布創業承諾事項6項。開展系統內上班紀律、公車使用等專項檢查,及時高效地處理有關投訴件。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主題活動成果,按要求組織開展“商城先鋒”創先爭優活動。

二、深化規劃編制工作,服務城市發展

隨著我市市域總體規劃的編制完成,規劃的深化工作成為今年規劃編制工作的重點。為此,我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戰略部署,迎合城市發展的客觀要求,大力引進優秀設計力量,努力提高規劃編制質量。上半年,已編制完成江東區塊城市空間拓展發展研究、市義西生產要素市場群與城市物流規劃研究、城市中心區二期城市設計、鐵路客站換乘中心概念規劃、國際商貿城分區區級中心規劃調整、繡湖住宅區、篁園市場周邊以及老鐵路站前區更新改造規劃等10多個項目,并完成了城市交通改造研究課題、城市功能提升研究課題、“十二五”城市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研究課題。

今年我市正在開展國際貿易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為更好地服務于這項改革工作,確保我市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我局在縮短辦事時間,提高辦事效率的同時,加強與業主溝通,加強現階段規劃問題研究,做好項目策劃和儲備。并按照市里最新工業用地規劃控制指標要求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好規劃調整審批,為工業企業提供更優越的發展條件。

上半年共辦理新農村建設規劃審批8個;選址意見書10本;用地規劃許可證50本,總用地面積1194828平方米;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2091本,總建筑占地584241平方米。同時,繼續深入開展“陽光規劃”工作,上半年通過各種方式公示規劃事項58項,組織聽證會1起,收到群眾規劃意見60余條,極大地提高了公眾參與規劃管理的積極性。

三、多措并舉,狠抓重點工程建設

今年我局共承擔市重點工程15項(其中續建4項,新建7項,前期4項),一般工程17項。為確保我局牽頭的重點工程建設進度、質量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主要抓好以下5方面工作:一是精心設計工作方案,核算工程工期,倒排計劃,做到環環相扣,不讓上一環工序延誤下一環施工;二是每一個工程都建立工作小組,明確責任人員;三是建立聯合辦公制度,加強與相關鎮街、部門協調,攻堅破難;四是建立現場例會制度,強化現場管理,做到現場測驗、現場測量、現場驗收,發現問題,現場解決,確保建設質量與工期;五是全員參與,借鑒香港、深圳等地先進經驗,通過整合全系統工程技術力量資源,探索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集中代建制度。

對于列入省重點工程、市重點工程及特殊緊急情況的行政審批事項,立即進入“綠色通道”,提供快捷的服務,確保重點工程建設進度堅決不在我局的環節中延誤。

到目前止,由我局牽頭的各重點工程進展順利:已順利完成篁園路以及四海大道基礎設施改造工程,賓王路延伸工程完成總工程量25%的施工,南山路完成了總工程量75%的施工;江東東路延伸工程、西城路延伸工程以及誠信大道延伸工程的開工建設工作業已按計劃完成。城北路延伸工程已進入招投標程序,銀海路延伸工程也已開始編制標底。

同時,全力做好由我局負責牽頭的十大實事項目。改善城區交通,上半年累計完成臨時停車泊位1088個。推進園林城市創建,努力提升城鄉綠化水平,2010年城區計劃新建綠地80公頃,截至6月底已完成32.54公頃。6月11日,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專家組對我市被評為國家園林城市以來所做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四、創新體制機制,搭建服務大平臺

以全市行政職能歸并改革為契機,理清內部體制機制,優化審批程序。在清理所有審批權限的基礎上,通過調整內設機構,重新設計審批流程,建立內部資料共享機制,實現了行政審批科“一個窗口、一門受理、一次告知、一站辦公、一地辦結”的運行模式。新的模式基本實現了同步審批,并且盡量避免了重復提交資料,一些原本費時、費力的事項審批時間大為縮短。為做好項目服務工作,我局對規劃審批進行了再提速,由原來統一的10個工作日,調整為一般規劃方案3個工作日,重大規劃方案7個工作日,疑難規劃方案10個工作日。

搭建網上服務平臺。一是自2010年4月下旬起開始全面實施規劃審批網上公開制度,即將規劃審批項目的審批結果、項目概況、審批責任人以及審批后的規劃成果等全部在局網站上公布,有效地提高了規劃公開的范圍和深度,方便群眾了解和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在網上公布各類規劃審批事項250余個,獲得了社會群眾的一致認可。二是廣告方案審查平臺。我局于3月初建立了“市戶外廣告自律會”QQ群。通過QQ平臺,宣貫政策法規,強化企業之間交流,并對廣告方案進行提前審查,免除了廣告公司因為修改方案而來回送稿的麻煩,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該群建立至今,入群廣告公司已達80余家,完成網上方案審查70余件,大大提高了廣告方案審查效率,得到各廣告公司的一致好評。

創新房產抵押登記手續。4月19日起,抵押人可在銀行工作人員面前簽署相關文件,并由銀行工作人員帶著加蓋銀行公章的資料可直接到365便民中心窗口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領取他項權證。

認真做好108件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確保面商率達100%。

五、服務建筑業發展,加大監管力度

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引導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今年4月開展了全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定期檢查工作,共檢查企業85家。加強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崗位資格和注冊建造師、監理師、造價師等執業資格管理,建立“三類”人員崗位證書管理臺帳、建造師等執業資格注冊管理臺帳。

積極推進“建筑”品牌的宣傳和推介,為我市建筑業“走出去”發展保駕護航,為建筑企業做強做大提供方便,目前我市成龍建設集團、土木建筑公司等16家建筑企業積極開拓外埠市場,已在北京、江蘇等十幾個省市承接建筑施工業務。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加大監管力度。

1、建設工程安全監管方面:一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制定下發了《建筑施工領域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建筑施工領域開展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市建設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和《“平安工地”創建活動實施方案》;二是牽頭召開了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91家建筑企業簽訂了安全生產、消防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三是進一步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把監理企業納入安全生產聯絡員管理;四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的管理,印發了《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和《建設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資格審查管理辦法》;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以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為治理重點,開展了2010年第一、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六是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組織開展了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以及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緊急救護免費培訓。組織開展了“安全知識咨詢日”活動,共發放建筑工人手冊500余冊、安全宣傳資料3000余份。

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方面:一是印發了《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混凝土質量管理的通知》,對全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供應企業進行考核檢查,同時,開展了施工現場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二是制定并下發了《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質量的整體水平;三是加大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對夏演小學擴建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了通報,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四是結合全市“節能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增強社會民眾的建筑節能意識。目前市政府行政四號樓、五號樓的能耗檢測分項計量示范工程工作已在實施,已完成市政府行政三號樓和市質監站大樓的節水改造工作;市地理信息中心大樓的能耗檢測分項計量施工方案已在編制。

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強房地產行業管理

3月下旬,市政府同意了我局提出的“將廉租住房保障面從低保標準的2倍擴大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的意見。經審查,首批5人已經入住,今年已有11戶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開展住房保障體系的調研,先后派人赴深圳、杭州、嘉興等地學習了解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結合我市實際,向市政府提出了《關于要求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保障面的報告》、《關于加強我市城市住房工作的建議意見》、《關于要求審定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報告》、《關于上報進一步加強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報告》、《住房保障相關情況匯報》等一系列請示。同時根據以上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框架,組織編制了我市2010—2012年住房保障三年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現草案基本形成。

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檢查,對歷年來未銷售完成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了清理。調研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管理模式,草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參與今年房地產出讓土地的計劃安排,督促已出讓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和加快工程進度。

妥善處理問題樓盤,4月12日,由市府辦牽頭成立金城房產幫扶工作協調組,正全力開展工作,項目已基本恢復施工。

開展了第二屆物業服務項目市級示范項目評審,通過評審,國際村住宅區項目、交通大廈辦公樓項目獲得市級物業服務示范項目。開展物業服務項目大檢查。指導符合條件的項目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上半年共計成立業主大會4個。

七、繼續深入開展小液化氣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

按照全省十小行業整規三年目標,今年是整規工作的最后一年,將迎來上級部門的考核驗收。為此,我局全面部署今年我市小液化氣整規工作,制訂小液化氣整規工作詳細計劃,認真落實上海世博會“環滬護城河”安保相關工作,落實各項安保工作措施,努力確保我市城市基礎設施、燃氣等安全運行和社會穩定,

努力使我市小液化氣行業的安全運行和規范化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進一步落實瓶裝燃氣經營許可制度,上半年共完成了4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變更工作,并依企業申請完成了4項新增瓶裝燃氣供應站點的資料審核和現場選址勘查等工作。鞏固和提升去年已完成整規工作的65家小液化氣供應站點安全生產標準,探索瓶裝氣行業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積極開展小液化氣行業集中整治工作。通過今年上半年的集中整治,目前我市小液化氣行業安全管理和安全設施建設水平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為今年全面完成整規工作任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進一步加快管道天然氣的建設,組織起草了《市關于加快管道天然氣開發利用的若干意見》,于5月初上報市政府,大力推進管道天然氣工程建設。認真做好天然氣管道建設的各項服務工作。

進一步加強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安全監管力度,召集市戶外廣告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對全市主要街道的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安全設置情況進行了聯合檢查,共調查摸底和拍照建檔大型戶外廣告384處,并根據戶外廣告規劃,結合戶外廣告的設置現狀、結構和消防安全、審批情況逐個進行分類界定,其中予以保留123處、整改后補辦手續103處、拆除后重新審批12處、責令拆除146處。

2010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將認真貫徹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和市委十二屆八次全體會議精神,圍繞年初工作目標,以“創業創新、提質提效”和“商城先鋒”主題活動為抓手,以項目化推進為目標,奮發有為,努力為我市經濟社會建設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1、深化“兩創兩提”主題活動,加強機關效能和執行力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2、以《市域總體規劃(2006—2020)》為基礎,進一步深化完善多項專項規劃,加快開展重點地塊控制性詳規編制工作。

著力拓展城市發展空間。運用規劃和科技手段,充分挖掘政策潛力,提高土地開發建設容量、土地利用效率、城市運行能力和土地承載能力,構建產業發展的大平臺。配合做好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工作。

做好《浙江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的宣傳學習工作,積極籌備全市規劃工作會議。

3、優化完善城市居住功能,加快國際商貿城、國際文化中心、經濟開發區周邊配套住宅和國家級康居工程開發建設,繼續推進城市老社區更新改造、老小區改造工作。進一步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提升村莊整治水平,積極推進徽派建筑改造試點。

4、高質量高標準建設重點項目,強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工程建設技術指導和質量安全監督。強化對市政橋梁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深入實施水域治污保潔工程,加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村覆蓋。